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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700字

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收藏:《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七篇。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如字,事如书,让读书回归生活,让有字与无字合一,便是读书的意义。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一)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二)

一年过去了,在春节来临之际,我认为是时候总结我过去的一年了。

过去的一年里,我荒废不知多少光阴蜷缩在充斥着烟味和粗鄙字眼的网吧。其实打完游戏后,我是迷惘的。走出网吧,走出那个“温暖热闹”的地方,冷风刮醒了我:我又在那里度过了两个小时,我在哪里,我该去哪里。但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在重复这个过程,我不知道该怎样解决,可能一定要伤害到了我,才能让我苏醒。所以即使我知道最终一定会痛,但不痛不醒。

也喜欢了两个女孩,她们都特别好,但我太不成熟,太小家子气以至于伤害了她们也伤害了自己,对她们我怀着深深的愧疚。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我会一直记在脑海,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我才成长,才让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我和前一位已经恢复了朋友的关系,也和后一位关系更紧密,因为和她经历了这些傻事才让我更加珍惜她。她不喜欢说永远,她也受过伤,我会怜她惜她,那怕让她成为象牙塔姑娘,也不愿让世俗改变她。这两个人不仅教我爱所爱之人,也让我在对待朋友上更加注意。前些日子有位朋友说我不该看到她难过就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会很累。可这就是我,我对待任何朋友都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不会让任何人为难,这也是我的待友之道。我知道会说自己都管不过来那有闲工夫去管别人,说不定自己忙得晕头转向还换不来别人的理解,但这就是我这几十年来的生活。我会觉得委屈,但我反而会问自己为什么得不到他人,这只有可能是你的角度或方向错了,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也会一直阳光地,热情地对待生活。

比较难受的就是对我的家人,我住在学校附近,所以两三周才回次家,本来应该更抓紧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但反而和母亲闹翻了。我也不知道说是我性格问题,亦或是我母亲的问题,我很反感她过多干涉我的生活。我反感的,她热衷于,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我不知该如何解决,我也不愿投入更多的精力,她不改变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很感谢我的班主任,他是真正地“传道授业解惑”,不仅在学习上帮助我,鼓励我。更多的是教我如何做一个男人,教我男人的担当与责任。我可以跟他无话不说,告诉他我任何的问题,他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过失。感谢在这迷惘彷徨,不知所措的一年里能遇见他,真心感谢。

这一年失去也收获,停滞也向前,但更重要的是“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三)

冰山以下是温和海水,海明威教我们以爱

海明威应该是一个外表冷峻但内心细腻的男人,而温柔是一种比肌肉更有力且庄重的力量。

我以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关于如何去爱。当然这是“迷茫的一代”代表作,而故事也的确充满了一种模模糊糊的眩晕感,像是一个深夜刚从酒吧跑出来摇摇晃晃的酣醉的家伙。这个家伙讲了些关于在巴黎的琐碎生活和一次西班牙狂欢节的故事。

事实上海明威一直都在讲同一个事情,如果生活就像笼罩在迷雾里的森林,那么是爱在指引我们前行。从故事的开始一直到结尾,我们都可以看到杰克对布蕾特的爱,这是一种温柔且厚重的爱。这种爱不是科恩的占有,不是迈克尔的轻浮,也不是罗梅罗的欲望,而是一种更为深沉的爱,一种充满了包容和责任的爱。它既让杰克放手,也让杰克包容,也让杰克照顾,但从来没有让杰克埋怨,就算是苦恼也只会大醉一场。所以布蕾特也十分清楚杰克是最可以信任的人。不过这种爱太优雅且无私了,要无私到忘记爱对方,我可能做不到。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一度感到十分迷茫,因为故事的情节和节奏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很难撑起读者的兴趣和耐心,但是用心去感受杰克的情绪后,觉得还是相当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都没有足够幸运和我们爱的人在一起,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这个人呢?我想海明威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答案。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四)

昨夜梦中,我变成一个誓死尽忠的死士,还有一个英勇的搭档,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却有着一样的梦想,只是但愿自己的但愿可以平安生长。

夜里老是呼叫一个名字,醒来就忘了,好笑。听你最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那歌声悠扬,仿佛你还唱着。回想你,吸烟的表情,你眼神落寞,你寂寞不说。我之与你,只是过客,你是忘了,我如何笑呢!你之与我,重要那么多,每当我疲劳,总有你耳边说,好好糊口。我看着手机,你名字闪烁,想要对你说,可手指颤动。你老是说,糊口不是混的,要努力,别错过。我一直微笑,即使难过,不想你知道,我的脆弱。就让你眼中仍是那个我,我隐藏自己,不被发现,带着假面,舞蹈旋转。听你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伴我入眠,迎接另一个明天!

天要亮的时候,看见了你,你仍是那个样子,只是显得更加哀伤,可能是我想你了,醒了,似乎又恍惚了,搞笑!

太阳出来了,我才醒,似乎很累的样子,放松下来,反而无聊。计划老是失灵,但新的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五)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六)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七)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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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收藏:趣味逻辑学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趣味逻辑学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一)

近来从网上看到一本小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不足150页,但读起来感觉越来越厚,不得不佩服外国作者的魅力了,甚至连本书的编辑也感慨:越不凡,越平凡!这本书书如其名,就是《简单的逻辑学(Being Logical)》。

本书将逻辑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准备,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逻辑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第二章阐述了引导逻辑思考的基础事实,第三章重点是“论证—逻辑思考”的外在表现形式。第四章,探讨导致非逻辑思考的态度及思维模式。第五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考”的细节展开。

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它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通读全书,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逻辑学四大原理之一的“充足理由律”(或称因果原理),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存在就是合理”。它告诉我,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当然“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投诉问题、收费问题等等,作为事物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理论上,产生其的根源是存在的,也是值得每个人去追寻探究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在结果上留下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首先,在具体探寻问题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结果出发。每一个问题必然与其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相似之处,是我们要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知道产生某种原因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前面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的知识。通过统计、评估结果的强度、分布、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继续探寻的方向。这这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其次,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事实经常告诉我们原因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C接着带来了D……,如图示:A→B→C→D……假设图中D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发现D是由C造成的,遵循解决事物的正确方法是找到他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C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如您所知,它走得还不够远。C确实是导致D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的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A导致B,B导致C。B和C都是一个过程结果,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干预,否则D的问题就难以得到彻底的解决。陈院长常提到的“灯不亮了”故事就是一个典型,还有我们所知的“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者同时指出,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呢!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二)

《简单逻辑学》是由美国作家麦克伦尼写的一部着名的逻辑学着作,虽然薄薄的一本书但里面却饱含着丰富的内容。总之,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受益匪浅,它开阔了我的视野,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让我的认识能力得到了提高,对问题的判断不停留在感性的认识而注重理性的思考。简单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地思考,准确的判断。简单逻辑学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说话的艺术。《简单逻辑学》这本书很好的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对提高一个人说话的逻辑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读全书,我比较喜欢的是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的第三点:万物终有其根源。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是有理由。人作为理性的动物,当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事物会是这样时,我们就会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从理论上来看,关于本源的知识是非常让人感到振奋的,因为知其所以然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它们。但是关于本源的知识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实践领域,因为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我们可以确定某种细菌是引发某种疾病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消灭细菌的方式来达到消除疾病的目的。我们知道万物的根源后,弄懂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从而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我们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现象,并需要为之做出解释。也就是说我们面对这些客观的事物;去探寻这些事物是如何形成的。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这样的逻辑学思考有什么重要的实践意义呢?当我门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直接知道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的探寻方向。在这章节里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场合无处不在。如果我们的逻辑思维好就有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相反,如果我们缺乏逻辑思维能力那就有可能把事情搞砸。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思考问题的片面性。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思维有很大的帮助,学到了逻辑的初步知识和基本技巧。通过对逻辑学的学习我相信,我以后思考问题一定会更加全面,言语表达一定会更加的清晰,逻辑性更强。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三)

《简单的逻辑学》

一、定义:逻辑学是通过论证推理来反映客观事物规律(发现真相)的一门科学。

①逻辑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

②合乎逻辑是要合乎真相。

二、事实/观念/语言

1.事实分类:客观事实(形式:事物/事件)和主观事实;

2.观念:定义:大脑对事物的描摹,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我们通过观念来了解世界。

3.人类认知由3部分组成:

①客观存在的事物;

②事物在头脑中的反映;

③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此才能与他人交流。

备注:1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

2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

3语言的基石是词语,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三、语言

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1.说完整的句子;

2.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

3.避免双重否定;

4.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备注:语言逻辑应该以事实逻辑为基础。——路易斯.D.布兰代斯

四、论证

1.论证的目的:1得出正确的结论;2说服听众接受。

2.论证包含2要素:1前提;2结论。

①前提的标准:真实性、力度(相关度)

②结论的要求:反映前提的量(全称/特称)与质(肯定/否定)。

3.论证的分类:

①演绎论证: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②归纳论证:特称命题组合的系列证据。

③区别:演绎得出必然性结论,归纳得出可能性结论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四)

即便作者采用最易理解的方式叙述,对于我这样感性主导的人而言,也略有难度。个别处需要反复读几次才能大概领会其意思,所幸的是最终算是读懂了。属二刷系列干货丛书,没有一点水分的五星书。

本书最重要的两点:告诉读者什么是逻辑,你怎么用。

1逻辑沟通

了解自己想要表达什么,全神贯注,确认事实,将事实付诸语言,就能实现逻辑的有效沟通。

这其中需要注意:‖说完整的句子‖‖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避免使用双重否定‖‖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等。即要尽量客观,直接,完整,恰当地陈述。

其中,客观——需要警惕别人表达中的形容词,含义宽泛的词(例如爱,善良)和逻辑推理中的多义词;完整——指的是逻辑和内容的完整。逻辑完整可以靠逻辑指示词的帮助。

语言,逻辑,人三者是能够相互塑造的,良好的逻辑反过来可以提升人。

2建立论证

要尽量避免一个论证出发得出多个结论。单一确定的结论总是最好的,因为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具备了百分百正确的一个前提(不是部分正确;多个都正确的前提择最优),前提结论之间的逻辑相关性,正确结论,就建立了一个逻辑论证。

逻辑论证的目的是要得出真相。特殊场合下,引导听众主动发现真相而非煽动情绪很重要。辩论中不被对方分散论点,转移论点,不被感情扰乱逻辑很重要。因为强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维是成反比的。

论证中需要注意:价值命题,三段论的中项不周延问题。

最后,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东西,除了逻辑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它让我重新审视,在知识焦虑时代,除了迅速地摄入,应该怎样读书。

“分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而是要弄清楚这些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组成一个整体的。用纯粹的数量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如果你已经充分了解事物的本质,那么将分解的时钟零件相应组合起来,仍将是时钟。”

获益匪浅(〜 ̄▽ ̄)〜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五)

浅谈生活中逻辑错误

有一个呵呵的故事:当你在街上随意扔掉一个饮料瓶,别人会说你非常没素质,这种人一定不是好人,所以:我=坏人,收废品的阿姨捡起你扔的瓶子,发现瓶盖上写着中奖的消息,她说你是个傻子,所以,我=坏人+傻子,阿姨追上你,要把瓶盖还给你,你说了句“谢谢”,拿走了瓶盖,围观人群说:“收废品阿姨这么辛苦,人又这么好,也不知道给阿姨一点感谢费,真小气”,所以,我=坏人+傻子+小气;最后,你告诉所有人,我只是一个在文章里面的虚构的人,在帮作者做一个社会实验,大家不要围观了,但是所有人都不信,大家觉得你就是个骗子,所以,我=坏人+傻子+小气+骗子。

任何论证在本质上都是前提+结论组成的,但我们实在听过太多的“毋庸置疑”、“别人都说”、“自古以来”,它们取代了“前提”,所以结论都是一厢情愿。如果没有尊重事实的态度,逻辑学只能将你从错误的观念引入更加错误的结论,最后自圆其说,像个傻子一样妄自尊大。

有这么几种错误的判断:

①起点扭曲,从刚开始就给别人下定义、戴帽子,比如先从某人是个骗子开始推理,然后经过分析不断验证自己的结论,最终确定对方是个骗子,用结论验证结论。

②情感推理,在喜、怒、哀、乐期间随心情做判断,比如经常会出现今天觉得十恶不赦之人,明天反而觉得有那么一点可爱。

③民主谬误,大多数人都认为命题是对的,那么就可以说明命题是对的,比如所有人都去买一件商品,我们会不自觉的增加对这件商品的好感,甚至包括审美,就像现在什么小猪佩奇。

④简单判断,当我们选择性地只对整体的一部分加以关注之时,会做出与整体相悖的判断,比如当我们只看到了一个人的某一方面,就振振有词的判断他是什么人。

⑤信任偏差,对于我们信任的人,比如亲友、领导、老师,或者我们信任的媒介,比如新闻、电视,它们都可能说谎,或是犯错误,但我们常以此为推理的“前提”。

错误的判断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总的来讲,能绕过以上进行判断的我认为可以成为圣人了,即便我们恪守“存天理、灭人欲”的信念,可一旦面对世俗的非黑即白,真理也会苍白无力,所以我认为更应该坚持的是另一套生活的逻辑。

比如酒逢知己千杯少,比如说走就走的旅行,比如你女朋友问你她胖不胖,比如你妈叹息说哎真是年纪大了,比如领导说你有意见尽管提等等等等,求生和逻辑你选哪个。

再比如,老爸下令你听不听,老人摔倒你扶不扶,孩子撒娇你哄不哄,朋友有难你救不救,陌生人有困难你帮不帮,甚至在生死面前,强者应该毫不犹豫的把生的机会让给弱者,这些也没有确定的逻辑支持,但是义不容辞。

知道生命有理由是我们生活的理由,不尽知生命的理由是我们生活的另一个理由。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六)

因为简单,所以忽视

每个人都应该学点儿逻辑学,逻辑使人存在,情感让人丰满。

推荐这本小书:《简单的逻辑学》,我读完这本书有三个收获:

一是要时刻保留好奇心。

如果长大有一万种好,都被消失的好奇心相消。小时候看什么都新奇,对什么都感兴趣,才有了「十万个为什么」,才有了不断进步;慢慢长大后,怕烦别人,怕自己丢人,于是将自己设置为默认模式,不再对新事物感兴趣,不再想探究所以然,开始对一切习以为常,直到有一天,连寻找其然的动力都消失殆尽。对自己说:天是蓝的是因为它一直是蓝的,火车能跑是因为别人设计的能跑,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是因为领导规定的,房价高是当局者不作为。失去了热情,也失去了观察世界发现的美好。

烦恼源于我们低效或错误的思考,而逻辑学的主题恰是清晰高效地思考。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我们焦虑、人云亦云、憧憬未来却有意忽视当下的真实,而在逻辑学中,显而易见的事实被强调最多,因为它们简单到让我们视而不见,提醒我们以事实为根基。我们习惯被动接受,慢慢兴趣了无,学习逻辑学,促使我们重新开始多问为什么,重新培养兴趣,而不仅仅只是为了接受失去独立思考。

二是加深了对物质间联系的必然性的理解。

从小时候常听老师说起的「万事万物皆有联系」,到后来学数学的「计算与证明」,都在讲联系和逻辑,那时候知道事物相互依存不孤立存在,也知道证明过程要严谨自洽,但体会不到联系的精妙,理论悬在空中,有形无质。时间往前流,有过经历感受后,当我回头看变化时,方才察觉到其存在,就好像突然间感觉在过去经历过相同的场景,你看不见,却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即便理性与感性结合的人也莫不如此。

以前大家说要理性交流,是完全的,绝对的,是不能接受理性与情感共存的联系,就如那理性呆板的人。倘若真要完全理性,又会被一些人说成不懂变通,不讲感情了,这种矛盾的平衡才最有趣。

人类天生是情感动物,把我们的情感完全剥离出来,即便是短暂的,并进行纯粹理性的论证是不现实的。思想,即便是最纯净的思想,也不可能完全脱离情感的浸染。因为每个思想都是人这种天生的情感动物构思出来的。

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所以不用强迫自己将情感完全排除在外。

三是对理论到实践的过程产生了新理解。

听过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生活,因为只是听了。道理是静态的,但生活需要自己体验。「过」是个动词,真去过了,才有可能谈过好。所以,把理论引入到实践里,作为标准指导自己的行为,培养习惯,磨炼性格,收获人生。但也不是让我们立即去用,很明显有时间纬度的变化,不过因为太简单反而被忽视。

那些早已经听烦的道理,并非自己经历后总结出来,所以很难有深刻的感受。如果用这些理论去指导自己将来的行为难免门槛过高,阻力较大。但当我们先把它放在自己过去的经历中做对照,通过回顾过去,检验假设,用理论引导在现在作出新的选择,从而设想产生不同的结果,以期达成认同,理解道理。当我们再通过实践后理解接受这些原理,再用它们指导即将应对的同一类型问题,并对将来作出合理预测,进而掌控自己的人生。

回过头看,我们在指导当下预测未来前多做的一步,回顾分析每一件已经发生的事儿,就是逻辑学里的归纳法,从特别到一般;然后运用演绎法,依据一般性的必然结论到特别的个体,即指导我们基于特殊情境对未来作出预测,对即将发生的事情作出可能有效的应对。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简单的逻辑学》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理论要联系实际。还记得培根的话吗?他说:历史使人明智;诗词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完整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综合体,你想过好,就从逻辑学开始吧。

好莱坞著名导演、演员、编剧伦纳德·尼莫伊有一句话:

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

这里结尾,再合适不过了。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七)

印象最深的是福特汽车公司的一个故事。一个客户反应去买冰淇淋的时候,买其他口味的冰淇淋汽车就可以正常发动回家,买香草口味的冰淇淋汽车总是无法正常启动。非常的苦恼。福特的员工到现场后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在跟客户去实地买冰淇淋的时候发现买香草冰淇淋的时间要比其他的时间要短,因为香草冰淇淋是爆款,冰淇淋店单独设置了柜台,而其他口味的则需要排队时间比较长。为什么从汽车熄火到买香草冰淇淋这段时间汽车无法正常启动,而稍微长一点就可以呢?员工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在“蒸汽锁”,给福特公司汽车的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

第二个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关于假设思维。是唐朝4个少数民族求亲文成公主,最后松赞干布的使臣禄东赞通过了考验不辱使命。

假设每一个问题都是可解的。这个思维方式对生活质量的提高有莫大的作用。第三个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打破砂锅问到底思维方式。

机器不转的根源在于油泵没有装过滤器,铁屑混入,导致油泵磨损,吸不上来润滑油,导致轴承苦涩,继而保险丝超负荷,电流太大,保险丝断掉了。

打破砂锅问到底看上去没有那么有技术含量的思维方式只要有的放矢的多问几个为什么就能解决大问题,何乐而不为。

[范例分享]指间的太阳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范例分享]指间的太阳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1

我怀着深受震撼的一颗心走出了文华书店,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因为我刚刚阅读完一本书——《指间的太阳》,它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指间的太阳》又名《十五岁的长征》,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过草地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90后的人来说,非常的遥远。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独特的细节,比如插在藏胞青稞地里的木桩借条,收容队员给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别致而壮观的花坟,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作品在险恶的背景中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的崇敬。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植物都有营养,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世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

长征时红军战士们为了完成艰巨的任务,保护战友,他们的每一颗心都充满着爱,为战友着想,为国家着想,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强大精神,我也是我们后一代的人们所应该具备的优点,作为中华民族,我们不应该丢弃了这种精神。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2

暑假里我看了《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这一本书,里面的内容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非常的遥远。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的精神,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辛辛苦苦地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可是小学生都变得怕苦怕累怕脏,缺少坚强信勇敢地品质。读了这一本红色经典,我懂得了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

我还要多看几遍,这样才记得才更深刻。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3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过一本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

这本书叙述了在红军过草地的时候,有一支由特殊的人组成的特殊的队伍——收容队,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支“收容队”主要是由女人及孩子组成的,一路上他们为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为他们做花坟,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青稞……最终,有的人走出了草地,而有的人则在草地中长眠了。“指间的太阳‘指的是在第十一章中,得天手中一棵小小的青稞苗。在大家绝望的时候,得天想办法去鼓励大家,于是他便把一小粒青稞夹在胳肢窝,让它发芽。这个方法成功了,当大家看到这棵青稞苗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与力量,而正是这种力量,让大家走到了最后……

曾经有一次,我考试考了第60名,相当于倒数第四名,我绝望了,几乎都有点不想学了,回到家里,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鼓励我,我才又燃起了希望,努力学习,在学校认真听讲,回家复习,终于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前进了39名。

在生活中,没有真正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在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份鼓励,也许就能让你撑到最后。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指间的太阳》,它讲述了红*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有几个*红*和几个少年红*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指间的太阳》读后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战士。

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5

指导老师:潘鹄冯晓旭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指间的太阳》,它讲述了红军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有几个成人红军和几个少年红军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指间的太阳》读后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6

暑假里我读了《指间的太阳》这本书。这是一个发生在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

里面有一位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他很伟大。他叫:皮文勋,是一名医生。他会很多医学知识包括其他的。在那个时候,也是一个很有文化,很了不起的一个人。不过在我看来,他却死的很伟大,但很可惜。

有一次,收容队断了粮食,皮文勋去采了各种植物回来试吃。也许,他吃的每一种都会对人体不健康。但是,他作为医生,知道各种植物的作用,他只能试吃。只要有无毒的,他就会给战士们吃,也是完全为了其他人。最后,他吃了一种毒性很大的植物,高烧不退,最后伟大的牺牲了。真是可惜了!

其他人也做出了很多贡献,如:汤敏吉,一位护士。长征时,每天早上起来先试试战士们有没有发烧,或得别的疾病。

霍一耘一枪打中了鹰的眼睛,成为大家最后的粮食。如果没有这只鹰,或许他们走不出草地的。唐牯子为了抢救国家粮食,而被大火吞噬。

沈得天把一粒青稞放到自己的胳肌窝里,长出了一个小芽芽,为大家带来了希望。

读完真本书后,让我体会到:其实我们现在过着高枕无忧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里,没有战火,没有死亡。这全是中国人民努力奋斗换来的。

红军长征时,如果只要“不小心”这三个字就会牺牲。那个时候多艰难呀!他们都有共同的信仰!

长大以后,我要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7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一本书《指间的太阳》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非常的遥远。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植物都有营养,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世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骆驼王子读后感

本文是沈石溪写的五只野骆驼的生活故事,野骆驼有一个习惯就是爱护弱小。可是就因为这个习惯让骆驼王子成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骆驼。有一次,骆驼王子已经到该独立的时候了,可是因为其他成年骆驼十分溺爱。把骆驼王子一次次要去独立的路阻拦,结果在一次和云豹打斗时骆驼王子十分不勇敢全家死了两只,因为伤心跑走一只,只有骆驼王子和一只雌骆驼。后来骆驼王子又十分不懂事,雌骆驼也离他而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独立否则会一事无成!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每次去书店,我几乎都会买一到二本他的书。也写了不少有关他的小说的读书笔记,这一次我看的是《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从珍贵的稀少的野骆驼,变成了集市上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的故事。这只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不但很软弱、很胆小,而且还非常的心胸狭隘。他害怕一只比他小得多的灰狼,怕只需要高抬贵蹄就可以杀死的雪豹;他不可以看到他的妈妈不宠爱他却宠爱别的小骆驼;他只晓得如何去接受关爱,却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别人;他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导致一个大家庭四分五裂。但是,是谁让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四匹经常给骆驼王子所谓的关爱的成年骆驼。要不是成年骆驼们像保镖一样,从小就围着骆驼王子;像训练有素的间谍一样的跟踪着骆驼王子;像行星一样的绕着太阳般的束缚着骆驼王子;要不是骆驼王子离群出走时,成年骆驼用自虐的方法留住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早就成为了一匹顶天立地的成年骆驼,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

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溺爱我们孩子的大人们说:请你们不要太溺爱我们,否则会适得其反的;会导致我们胆小、懦弱、心胸狭隘的。会使我们不能独立,成为一个真正有自己思想的人。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骆驼王子》,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作家——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野骆驼的出现、生活和毁灭的过程。读后,我深受教育。

这篇小说讲的是:作者在考察动物时遇到一小群野骆驼,它们后面跟有一对雪豹,当野骆驼最终被雪豹围住时,它们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原来中间有一只半大的骆驼。作者帮助它们赶走了雪豹,和骆驼交上了朋友。后来经过一系列反复斗争、生活、猜想后,在死亡的阴影里落下了帷幕。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所谓的“骆驼王子”其实就是一个“骆驼孩子”,因为它总溺没在父母的爱里,所以它胆小、懦弱,什么事都依赖父母,它不会生存,遇到其他猛兽时就像个孩子一样只知道又跳又蹦,寻求父母的保护。父母的溺爱使它放弃了一切想法和独立生存的大好机会,所以它是使这个族群毁灭的导火索。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们现在要尝试面对生活,不要过分依赖父母,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面对生活。否则就会像“骆驼王子”一样被生活淘汰。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的感悟爱,请您放手

它,是名副其实的王子,父母百般溺爱,家族小心呵护;它,不需吃苦,只管享受;不需动脑,只管服从;一只胆小懦弱的骆驼,一个自私狭隘的王子,一个能力低下的弱智儿。为了享受舒适,它放弃了自由。可悲,可叹,可怜……

以前,我也像骆驼王子那样被爸爸、妈妈、奶奶关爱着。然而,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转变教育观念,开始对我放手了。

爱,就请您放手!我们要做敢作敢为的“野骆驼”,而不要成为软弱无能,面对困难束手无策,退缩不前甚则逃避的“家骆驼”。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父母,把孩子含进嘴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对孩子的溺爱不亚于骆驼王子的父母。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可以满足。

我们要早一点学会自强自立,不做“骆驼王子”,让我们记住骆驼王子的教训,父母要学会对孩子放手,孩子要学会独自承担成长中的苦与乐。

亲爱的爸爸妈妈,爱我们,就请您放开您的手!

文/申琦阅读箴言: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骆驼王子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18年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今日读书心得:《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七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今日读书心得:《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但愿对您带来帮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本除了封面设计太丑,其它部分堪称完美的书(虽然翻译有一点小错误)。据说是村上春树很佩服的文字风格,不过我从林少华的翻译中完全看不出来,最近对他的怨气很大哈哈

之前看过一本同名的讲癌症的书,所以开始没想到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没想到写得这么烧脑,很多话没说出来,很多话被说得过于明白,我不擅长推理和记住人名,导致有些句子看三遍也没明白,是很耐人寻味的那种摸不着头脑。

对女主艾琳的描写堪称典范,寥寥几笔塑造出一个金发美梦。幸好男主马洛侦探的感情线并不清晰,完全没有传统而俗气,他一开始对追求正义的固执和最终反转之后的告别,感觉是一个硬气和柔软并存的形象。

(太困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实名安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二)

这个城市已经有38天没有下雨,也甚少阴天,温度最低到过14度,大部分中午在28度左右,简而言之,还没够格正式入秋。我开始喜欢关注天气,谈论天气了。早上拉开窗帘,看到的是蓝天和阳光的话,并没有因此开心起来,当然如果是暗淡的阴天或者雨天,心情应该会很糟糕。不糟糕的心情便是好心情。我喜欢关注天气,也不得不关注自己的心情。

去年开始尝试的创业已经告一段落,从本质上来说,已经失败了,完败!我个人从经济上可以看到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精神的打击是巨大的,自责、内疚、自我怀疑、失望、颓废、逃避、迷茫……未必不是件好事。生活再一次把真实的面目袒露在我眼前,嘲笑我之前的无知无畏、自以为是,我必须足够谦卑,足够努力,才有可能过上平常的生活。

我向往的从来都只是平常的生活。我所经过的都还不够格叫生活。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总会有许多需要适应的地方,比如上班的路线,使用的交通工具,办公室的楼层,每天接触到的人,上下班的时间,休息的时间,还包括从办公室窗口望出去的风景。时有热闹,常有孤独。

有些事情结束了,有些会开始。我再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为了丢失某一样心爱的东西嚎啕大哭,也不会为了即将到来的人或发生的事兴奋得彻夜难眠。我知道失去与得到只是某样事物的暂时状态,真相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曾经拥有,只是必然失去。

然而还是会有难过或悲伤。

“别多想,别做梦,别爱,别恨……”

做了很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没有活出一个别人眼里正确的人生,沮丧是有的,可那又如何?那点执念就是支撑我们好好活下去的的英雄梦想啊。

不再惧怕说再见了,无论如何每天都在死去一点点。

再见!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三)

现在很后悔没有认认真真一气呵成读完此书,而是排解空虚断断续续看到结尾。这本书就像一杯螺丝起子,刚喝第一口,在困惑这是什么味道;再喝一口,发现原来这味道还可以,并不让人讨厌;再来一口,便已深深爱上它了。

书中马洛和特里漫长的告别,却讲述了一段感情的漫长告别。第一次偶然的见面,两个人因为内心的真实惺惺相惜,以至于特里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并不太熟络的马洛,让马洛送他去机场,这也是第一次告别,悲伤、孤独而决绝。马洛坚守着内心的真理、善良,固执的对抗灰暗、不公,却得知特里自杀的消息,这算是第二次告别,这次告别美好、让人动容,因为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和自我的肯定。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的凶手心有忌惮,主动接触马洛,一份真相慢慢在人心和细节中暴露。马洛正义、天真、固执,只身寻找答案,为了心里那份真实,然而真相有一天坐在他对面,“死”掉的特里改头换面回来,来的有点迟。虽然迟,确是正式的告别,从前的特里莱诺克斯已是过去,那个彬彬有礼、纯粹的人已经死掉了,特里死掉了,活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社会的现实,是马洛固执、孤独、傻瓜?是这个社会太现实、太疯狂、太真实,是大家变了,马洛没变。一个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凡人敬马洛!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四)

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终于读完了…

习惯看本格推理,第一次看冷硬派,理论上说是侦探视角的写实化,但因为书中很多钱德勒以马洛第一人称描写的比喻和体会,让我觉得这书很文艺。

开头几章过于平静,最近生活有些忙乱,以至于我第一次觉得推理小说很难读进去。马洛与特里的友情在我看来发生的没有什么逻辑,偶尔相约喝两杯螺丝起子的朋友,怎么能让马洛帮助他跑路,还因为他被卷入接二连三的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的怪异事件,没有怨言,不求回报,追下去,揭开真相,只因为他相信“特里没有杀人”。第一次接触钱德勒作品,认识侦探马洛,不禁疑问,他到底在坚守什么?其实他没有朋友,即使有过也很短暂,他一直都在告别。

因为喜欢“Tosaygoodbyeistodiealittle”,太想看到这句话坚持读了下去。每个人物的出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不论描写是否着重,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心中或贪婪,冷酷,或颓废,沉沦,或寂寞,渴望…终于读进去之后,并不会等着推理的部分了,只想看到人物之间会产生怎么样的交集,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就像等着一部老电影慢慢放映。所以直到真相揭开,没有期待中的恍然大悟而是开始有些明白了马洛为什么坚守,为什么寻找。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人生总在不断面对离别,但是好像从来没有人好好教过我如何面对离别,所以我经常在离别很久之后才感受到它的意义。开始学着跟人,事,或者某种生活,某个习惯告别。每一次告别,都是死去一点点。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五)

“漫长的告别”,无数次猜测,没猜到中间,更没猜到结局。

喜欢西方文学,头疼地是记不住故事中的人名。小说讲述地是私人侦探马洛和他的朋友特里的故事。一个绝顶聪明地逃犯和一个貌似平凡的天才侦探。看完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地一个故事,大体意思是这样的。

一个半仙算命很厉害,能知过去未来。某天,来了一个客人,带来两个瓷瓶,让半仙算一下瓶子何时何地因何而破。半仙算完以后说天机不可泄露。此时过了很多年,客人在堂屋小憩,梁上老鼠不小心碰到了牌子掉下将一个瓷瓶打碎。此时破瓶中飘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瓷瓶毁于梁上鼠动。客人一算,竟然分毫不差。不禁佩服半年的能耐。但转念一想,你能算准这个瓶子,我看你是否可以算准另外一个。说完拿起石头将另外瓷瓶打碎。不出所料,又飘出一个字条,某年某月某日此瓶因彼瓶岁而碎。

特里所有掩饰真相地动作,都巧合地帮助了马洛最终揭示了真相。就像为了破解灾祸却导致了灾祸一样。说地有点拗口,难得地是作者构思如此巧妙,虽然过了大半个世纪,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依然挡不住像我一样的中国人对这本书的喜爱。

书中的人物对话,看似离经叛道,答非所问。看完结局才明白是字字珠玑,只是我们这些看惯了大白话的后学无术之辈鱼目混珠难以分辨而已。

不愧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巅峰之作,村上春树的枕边书。“人生必读硬书中的莫氏硬度接近10的好书。”

每一个小说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我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刚刚看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希望重看。远胜于去游行,对这个世界的探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六)

非常烧脑的一部书,并不在于情节,而是翻译让人有这烧脑

前期大量的铺垫,从脖子上的伤口,最新做的拉皮手术,再到黑帮老大,再到酒醉的作家

感受有三

一是,表面上看马洛像是一个忠诚的,为朋友讨说法(为了告别)的正直的私家侦探。他睿智,敏感,犀利,喜欢玩国际象棋游戏。而且他善于抓住细节人性,缜密的推理就像是象棋大师的棋谱一般

二是,隐含的boss是马洛的朋友

当过兵,负伤,结婚,与富家千金五婚,离开又复合。为了跳出怪圈采取了很多办法。当他得知现任妻子被杀之后的逃离,并伪装自杀。期间引发了一些列光怪陆离的谋杀事件。有嫉妒的仇杀(作家老婆),有献身性质,但同时也是灭口性质的谋杀(作家)。另外,这里面是否可以加上医生洛林情感纠结的药物谋杀,还有佣人坎迪的事件,这样作为副线

三是,钱德勒真是个写侦探类作品的天才,没到最后一刻谜底永远不会揭开,太精彩了。

侦探小说与演讲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要有问题抓手,让大家好奇,一直跟着走下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七)

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著述的《漫长的告别》,乍看之下以为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刑侦小说,细品之余方觉其不凡之处。作为推理类小说,它兼具细腻的环境、外貌和神态描写,惟妙惟肖,尤其是看似平实,实则栩栩如生的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恰到好处的运用,令本书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时不时会有一句生花的妙语令人拍案叫绝,或者一段淋漓尽致的描写令人掩卷沉思。

当然令人叫绝的还有本书精巧的构架布局能力。钱德勒把那么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完美地编织到诡异离奇的剧情中,前后呼应,游刃有余。总是在让读者觉得能琢磨到案情脉络的时候,来一个峰回路转。

喜欢私家侦探马洛这样一位侠骨柔情的铁血硬汉,他有浓浓的正义感,不随波逐流。愤世嫉俗的他却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他可以为了最初他认为惺惺相惜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执着无悔,也可以为了帮助酗酒的作家生死时速地飙车飞奔过去夜访。他为了追求真相,为了替他曾经欣赏的朋友洗清冤屈,可以得罪各方势力,不为金钱所动,不怕威胁利诱,只为了当初那一次邂逅,只为了心中这一个真相。

最新实用!悲惨世界读书心得七篇


“少年辛苦终事成,莫向光明惰寸功”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实用!悲惨世界读书心得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一)

《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之一,一听《悲惨世界》这个题目,就知道这个世界是非常凄凉的,不过,这个世界也有温暖的时候。

《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在官员坐在家故事一开始时,喝玩乐也能在一天中,光有钱有什么用啊,没住处有钱得到100多法郎,社会真是太腐败了。冉阿让四处奔波,他只有少得可怜的钱,却没住处还不是要被人家认为你很穷的啊,再说就算他找到住所,主人也不一定会招待他,因为每个人都会担心他会偷自己家的东西,没人敢收留他。但就在这时,麦里哀主教像神一样出现在他面前,他不仅用丰厚的食物来迎接冉阿让,还让他住了一晚上,世上确实还是有好人的啊。不过,在晚上,冉阿让又动起了偷东西的脑筋,麦里哀主教对他那么好,他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差点还杀害了麦里哀主教,贼还是贼啊,他还偷了麦里哀主教的一些很值钱就遭到了很不好的命运,所以让人感到这个世界确实很悲惨。主人公冉阿让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法官判了五年刑,由于他四次想逃,但都被抓住了,所以又加刑到十九年,以前的社会真是太不公平了,上级官员偷几块大面包都没事,而普通老百姓,偷一块小小的面包用来填饱肚子都要被判那么长时间的刑。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一共才得到100多法郎的报酬,他可一共做了十九年苦役的啊,一共才得到100多法郎,而上级里吃的东西,不过这还是由于嫉妒心而造成的,但麦里哀主教却说送给冉阿让了,想想如果是我们的话,我们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一个做了十九年苦役犯的人吗?肯定不会。冉阿让也因为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自己也从坏的道路中找到了一条通往光明未来的路,做起令人尊敬的市长来。

有一次,冉阿让在他办的工厂中出现了一位名叫芳玎的人,她的生活非常痛苦,非常悲惨,很穷,但她却想尽办法让她的女儿好过点,卖掉了自己的牙齿、头发和她自己,母爱真是太伟大了,为了自己的女儿过得好点,连自己都不要了。冉阿让听说了之后,赶着马车去德纳第夫妇那儿,用重金接回了珂赛特,用自己最后的积蓄,最后的力量,让珂赛特过上了好生活,自己却去世了,冉阿让现在确实有一颗助人为乐心啊!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原来坏人并非一直都是坏人,只要我们付出一点爱,再穷再在社会底层的人,也都会被我们的爱所感染,让世界越来越美好的。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二)

《悲惨世界》是伟大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述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重矛盾,赞扬人性的善良和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层阶级的丑陋现象。

在这个黑暗而不公正的社会里,有一个人,他总是反对恶势力——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爱、宽容和高尚的灵魂,唤起了人们的良知。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25岁时,他因打碎一块玻璃和偷了一条面包而被判19年劳役。然而,当他在长期的监禁之后终于获得了自由,他却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因为他是一个罪犯。但他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是一个伟大有爱的罪犯。每个人都有爱。但有些人只爱自己,爱他们所爱的人,爱他们所拥有的。冉阿让的爱给所有的人、穷人、可怜的人、可敬的人。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富的市长,但是他把大部分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以致于他出门时口袋里常常装满了钱,回来时却空空如也的。此外,他经常给饥饿的人面包,给寒冷的人衣服。到处探访穷人。对穷人来说,他是一把伞,是正义的化身。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看到自己女儿的愿望,他毫不犹豫地再次越狱(而这次越狱,对他来说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

虽然最终芳町还是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他始终坚持完成自己对芳町——一个毫无关系的死人的诺言。他终于救了珂赛特。他的一生都在照顾她,就好像她是他的女儿一样。

是什么让他如此关心这么毫无关系的人?因为他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可怜人、穷人都当作自己的孩子,用“父亲”的义务和责任照顾每一个“孩子”。这种爱是最高的,是普世的爱!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三)

《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浪漫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创作的一部鸿篇巨著。整部书描绘了法国人民在大革命期间的生活画卷,具有令人震撼的艺术感染力。

书中围绕珂赛特、冉阿让、芳玎、米里艾主教、马留斯等人的生活,讲述着一个悲伤、感人的饱含人间真情的故事。冉阿让为了维持姐姐的生活,偷走了面包,被关进了牢。一次越狱后,他在米里艾主教的破房中住了一晚。他偷走了主教的银盘子,被耀武扬威的官兵抓住,米里艾主教却说这是他送给冉阿让的礼物,还把家里珍贵的银烛台也送给冉阿让,把他的灵魂洗净。主教的教诲在冉阿让心中铭记,他做了许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当上了市长,化名马德兰市长。没有人知道他是冉阿让,一个也没有。

但在一张报纸上,马德兰市长看到,一位不相识的老人被判了无期徒刑,只因为他被人们误解成了冉阿让,可是马德兰市长才是冉阿让呀!于是马德兰市长自首,请求法官放了那老人。他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现在的生活少了以前的痛苦、卑微,少了人们的无情,但我们仍然铭记他们的故事:在我有困难时,我会想起他们;在我感动时,我也会想起他们;在我惊喜时,我依然会想起他们;在我激动时,我仍然会想起他们;在我感叹现在的幸福生活时,我还是会想起他们。他们的故事给了我启发,我会顺着他们的教导前进。

现在,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努力学习,奋发学习,为社会、祖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四)

受熊培云先生的影响,最近我开始阅读雨果的名篇《悲惨世界》。这是一部很长的书,虽然目前没有读完,但已经受益匪浅。为了使自己读书时有过的感动不至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最终烟消云散,那么就开始边读边写下一些读书的体会吧。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人问我是《悲惨世界》里的故事悲惨,还是《活着》里的故事悲惨?我只能说这是两种不同的悲惨,《活着》的悲惨发生在特定的年代,悲惨的原因很多是由于当时的国家政策造成;《悲惨世界》的悲惨则是一种在人类社会随时都会发生的悲惨,它也许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但你分明知道它也或多或少发生在你身边,因为它不仅仅是由社会制度所决定,而是由人性所造成。

冉阿让,小说中的一位主人公。他出身贫困,从小与家境困难的姐姐相依为命;他辛勤工作,却无法为自己的侄儿们带来起码的温饱;他为了侄儿们不挨饿而偷了一块面包,却因此被判了5年的苦役;他因为屡次越狱不成,最终坐了19年的监牢;他获得了“自由”,却躲不开社会歧视的目光,城市里的人没有人愿意给他工作,没有人愿意为他提供住宿。在这样一次次被社会抛弃,一次次被他人打击下他已经变得心如铁石,仇恨社会。从他的人生经历来看,仇恨社会的确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就在这条叫做冉阿让的丧家之犬走投无路的时候,城里的卞汝福主教,这位活在人间的天使,收留了这可怜的人。主教大人虽然享受着丰厚的薪酬,但由于常年把自己的大多数收入用来救助贫苦百姓,所以生活得十分朴素,以至于冉阿让错以为他只是一位普通的神父。主教收留了他,给他准备了晚餐,为他铺好了床褥,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给他温暖,然而冉阿让在午夜醒来之后,还是在作恶的惯性下偷窃了主教家唯一值钱的一套银餐具后逾墙逃走。

命运显然喜欢开玩笑,冉阿让虽然背负了近二十年窃贼的名声,但显然他并不擅长这一行,于是他很快便被警察发现,虽然他向警察撒谎身上所带的银餐具是主教送给他的礼物,但显然没有谁愿意相信他,于是他立刻被押解到了主教家中。天使般的主教大人没有责罚他,而是在第一时间承认了他的确将这些餐具送给了冉阿让,并温和的.埋怨他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忘记拿走他送给他的一对银烛台,并祝福他用这笔钱去做一个诚实的人。

就在这一刻,冉阿让多年构筑起来的精神防线开始崩塌,冰冷的心开始融化,尽管这并不容易,于是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下他还是依照惯性抢劫了一位孩子的钱币,但顿悟之后的他终于嚎啕大哭,他在旷野中呼喊着那位孩子的名字,希望把钱还给他,他跪在主教的家门前,忏悔自己的罪孽。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更名换姓,洗心革面,成为了另一位活在人间救苦救难的天使马德兰先生。

严酷的法律与惩罚将一位当初单纯的青年变成一个内心冰冷、充满仇恨的罪犯;主教的宽恕却将他由一个不断沉沦的恶徒重新改造成为一位人间的圣徒。细细的阅读这本小说,我并不觉得这样的转变有什么不可思议,也不认为这是出于作者的虚构与编撰,反而觉得这样的转变是十分自然的,阅读的同时感受到良心的震颤。这或许是因为雨果是在这部书里真正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吧。

冉阿让生活的在一个缺乏宽恕的社会中。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让诚实的劳动显得没有意义,每日辛勤劳动的体力劳动者却无法给家人带来最低的生活保障;仅仅因为微不足道的罪行而让人身陷苦役,却无人理会他的家庭如果缺了他将会陷入怎样的境地,法律以惩恶扬善之名活生生摧毁了他姐姐侄儿们生活;监狱的存在并不为了如何将有罪的人改造成为高尚的灵魂,而仅仅用恐怖与苦役来折磨囚犯的肉体,羞辱囚犯的自尊,让他们的内心变得更加阴暗;社会大众不愿意给于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即使是那些平时生活并不如意的人也觉得自己有资格鄙视所谓的“有罪的人”。每个人都会犯错,而这一切的恐吓、冷漠却将人不断推向更深的黑暗。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社会现实,主教大人的宽恕才会显得如此的震撼人心。

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恶;每个人都有利己的本能,每个人也都会产生利他的愿望。人人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理想社会是不符合人性的,因而也是不可能来到的;人人专门自私而不利人的社会则是恐怖冷漠的地狱,“他人即地狱”的地狱。雨果在书中借冉阿让之口说:“入狱之前,我是一个可怜的乡下人,智力很低,像个傻瓜;牢狱改造了我;原先愚蠢,后来变得凶恶了;原先是块劈柴,后来变成了焦木;严厉惩罚毁了我,后来宽厚和仁慈又救了我。”

惩罚将人推入地狱,而宽恕则将人带回天堂。雨果是一位伟大的人文主义的作家,他的作品里面无不充满着一种悲天悯人的关怀,他的思想如果说在我们东方有什么知音的话,我觉得最贴切的便是孔子“仁”的思想,“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做到这样一层,天堂便尽在我们的身边了。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五)

今日,我如饥似渴地读完雨果的《悲惨世界》,掩卷沉思: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如此之多的苦难,这些都是谁的责任?答案就在书中。

维克多·雨果,(1802—1885)出生于法国法国贝桑松,19世纪前期积极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他的作品有26卷诗歌、20卷小说、12卷剧本、21卷哲理论著,他的代表作就有《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主要写的是释罪犯冉阿让受到米里哀主教的影响,开始从善并领养了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珂赛特,最终将珂赛特嫁给了马里尤斯,一个人孤独地死去。

当我看到米里哀主教在冉阿让偷了他的银器还帮他说谎,仅仅为了使冉阿让成为好人时,异常地感动: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博爱啊!竟能为了他人牺牲自己的财物!米里哀主教说“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的诺言,您拿了这些银器是要去做一个诚实正直的人。”没错,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因为境遇而改变自己的为人,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

当我看到“马德兰”先生(其实就是冉阿让)为了救与自己为敌的福施勒旺,甚至不惜自己的身体,钻到车子下面,凭着一己之力,努力地抬起车子,感化了众人,将福施勒旺救了出来的时,有两种感想:首先是为冉阿让感到高兴,为他已经真正成为像米里哀主教这样的人高兴,他救的是与自己为敌的人,这说明他并不是造化;二是明白了只要心诚,就可以感化到大家。

当我看到珂赛特年仅八岁,不仅没有上学,反而要在孟菲梅为德纳第夫妇卖命,而德纳第夫妇不仅没有对珂赛特厚待,反而对她拳打脚踢,真是心狠手辣啊!在我们国家,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那等待德纳第夫妇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这也从一方面说明当时法国的混乱。

读完《悲惨世界》,我明白了人活在世上,只有做一个正直的人,只有多做好事才对得起自己作为一个人;同时也明白了只有一个国家繁荣昌盛了,坏人才能受到应有的惩治。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六)

我手捧着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津津有味地看着:失业工人冉阿让因为生活贫因,偷了一块面包,被抓住监狱,他因多次逃狱,延长刑期。出狱后,冉阿让受教主的感化立志从善,他对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对自己帮助过的人毫无所求,对犯了错误的人宽宏大量。终于他当上了事长。然而,历尽种.种曲折又被抓进监狱……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读不下去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冉阿让也不例外,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像米里哀教主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原谅他的过去呢?每个人都会犯错误,犯错误是人生必经之路,我们不应该将目光局限于犯错误的人身上,应该把目光放远一点,把心放宽一点。。

这时,我不禁联想到自己 .记得那次去小姨家,我看到了小姨家的电视机上摆放着两只闪着银光的水晶天鹅摆设,觉得非常有趣,便伸手从电视机上取下来。“嘭……”水晶摆设竟然让我打碎了,当时因为没人在家,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可是,这件事却被妈妈知道了,他拉着我,非要我和小姨道歉,妈妈把我拉到小姨跟前,要让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小姨:“我…我…,小姨,对不起!”我低着头,不敢望小姨。“怎么啦?”小姨摸了摸我的头问,这时,我已经落泪了,眼泪不由地流下来。小姨知道了这件事后,并没有骂我,还表扬了我勇于承认错误是个好孩子……我又再次落泪了,我被小姨的那颗宽容的心所感动了。

感动是什么?感动是心灵深处涌起并波动全身每一条神经的震颤,是心弦在真善美的弹拨下奏出的美妙音乐,是平静的情感之湖投进一粒石子泛起的阵阵涟漪,是心与心的感应,是绚丽多彩的人性之光。我不正是被冉阿让,米里哀教主、小姨这些人物所感动吗?

“在种.种艰辛和逆境中,他不断地完善自己,为贫穷和值得同情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人生”。

这就是《悲惨世界》的结尾,冉阿让和

这个悲惨而又黑暗的世界告别了。但是,本性并不坏的冉阿让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七)

《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而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却由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一个苦役犯的伟大!

博爱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町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诺言

最终他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对那么多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呢?因为他已经把这个世上所有贫苦、可怜的人都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以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感去照顾每一个子女。这种爱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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