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700字 > 地图 >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700字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700字

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互联网

[推荐]《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汇集七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一)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二)

得益于中国反盗版的不利,我已经看过数不清的电影了。虽然我肯花时间去看的电影都是有一定好评的电影,但是,按照我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还是可以再把它们分为三类:少数电影我看了之后仍然留在电脑上,过后还会再欣赏几遍;大多数电影虽然也很优秀,但都不值得我重看;还有少一部分是被宣传给骗了,看上几眼觉得没意思,我就开始往后拖进度条,如果全片都没什么亮点,可能几分钟就浏览完全片了。

除此之外,偶尔会有那么几部影片是我对他们充满期望,不论它们多滥,我都耐着性子看完的。这样的影片都是国产影片。国产片中能跟我电脑上充斥的美国大片一较高下的实在是少得可怜,我是多期望能在国产片找出点亮点来啊。

《太阳照常升起》就是这样一部影片。前天晚上,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它看完。之后心情极其郁闷,这一个小时干点什么不好,浪费在它上面真是太不值了。今天想想,还是写一篇观后感,缅怀一下我的失望,这样我那一个多小时就不算全浪费了。

两个多月前,我和同事拼车上下班。每天早晚两次,我都坐在锦江出租,司机斜后方那个位置。路上无聊,我就盯着前座的小电视看广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太阳照常升起》的预告片在里面反复的播出。预告片拍的相当不错,有秀美的南部山村、尽情歌舞的人们、奔驰的列车驶过、一块燃着的红布随风飘去于是我对这部影片也产生了好感和期待。

谁知看了全片后发现,整个影片值得一看的地方,我原来都已经在预告片中看过了。

该怎么评价这位导演的,也许是江郎才尽了吧。我至今还记得同为姜文导演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那里面少年们的痛苦和欢乐、冲动与压抑,都激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来回看了好几遍;后来的《鬼子来了》就只值得我看一遍了;《寻枪》是拖着进度条看完的。

《太阳照常升起》,看得出,比前几部拍的都要精致,不论是演员还是景点得选取,都是从前不能比的。恐怕这部影片的投资不在前几部一个数量级。但影片最重要的东西却缺失了,简单地说,影片既没娱乐性,也没思想性,最终成了一个精心制作的垃圾。艺术这东西要高于生活,但却不能脱离生活。有些艺术工作者,搞不出什么有新意的东西,只是一味的把自己每一部作品向着自己认为是艺术的方向再推进一步。最终却是完全脱离现实生活,也失去了观众的支持。

就以《太阳照常升起》中几个主要人物为例,妈妈是疯子、儿子是傻子、小梁人格分裂、林大夫花痴、老唐夫妇是堕落放荡的一对。这些人的故事如何可以引起普通正常观众们的共鸣呢?这就注定了影片不会有好的票房。

而乏味的故事情节不会因为颠倒一下顺序就变得充实,肤浅的思想也不会因为故弄玄虚就得到提升。这部影片注定也不会赢得多少叫好,就更不要提国际奖项了。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三)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平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四)

冰山以下是温和海水,海明威教我们以爱

海明威应该是一个外表冷峻但内心细腻的男人,而温柔是一种比肌肉更有力且庄重的力量。

我以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关于如何去爱。当然这是“迷茫的一代”代表作,而故事也的确充满了一种模模糊糊的眩晕感,像是一个深夜刚从酒吧跑出来摇摇晃晃的酣醉的家伙。这个家伙讲了些关于在巴黎的琐碎生活和一次西班牙狂欢节的故事。

事实上海明威一直都在讲同一个事情,如果生活就像笼罩在迷雾里的森林,那么是爱在指引我们前行。从故事的开始一直到结尾,我们都可以看到杰克对布蕾特的爱,这是一种温柔且厚重的爱。这种爱不是科恩的占有,不是迈克尔的轻浮,也不是罗梅罗的欲望,而是一种更为深沉的爱,一种充满了包容和责任的爱。它既让杰克放手,也让杰克包容,也让杰克照顾,但从来没有让杰克埋怨,就算是苦恼也只会大醉一场。所以布蕾特也十分清楚杰克是最可以信任的人。不过这种爱太优雅且无私了,要无私到忘记爱对方,我可能做不到。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一度感到十分迷茫,因为故事的情节和节奏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很难撑起读者的兴趣和耐心,但是用心去感受杰克的情绪后,觉得还是相当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都没有足够幸运和我们爱的人在一起,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这个人呢?我想海明威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答案。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五)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六)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七)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优选范文)


这本书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在看这部作品之前,我只看过《老人与海》这本经典读物,他的语言风格给人的感觉就是简洁,他以最简单的词汇表达复杂的内容和情感,能用一句话描写,绝对不用两句话来概括。小说以1924年至1925年这一历史时段和巴黎为背景展开,内容围绕了一群在感情或爱情上遭受过严重创伤或在战争中落下严重心理或生理机能障碍的男女青年放浪形骸的生活以及他们的情感纠葛展开。

相信读后感大全网能够帮助到找不到优质读后感的您,找到优质的读后感模板。m.dhb100.com

这一代人被称为“迷惘的一代”,《太阳照常升起》这部小说着力表现了“迷惘的一代”在失落和绝望中放浪形骸,向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寻求刺激和慰藉的生活状态。而作者也因为这部书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什么是迷惘的一代,主要是一战到二战期间出现的美国一类作家的总称,海明威也在散文里提到过,其意为战后的士兵,他们迷惘、彷徨,价值观不适合战后的世界。有点类似于战争综合症!

巴恩斯在一战中颈椎受伤,失去了性能力,既幸运又不幸的与在巴黎任记者的英国女士阿施利相爱。如果巴恩斯没有失去性生活的话,应该是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这不符合海明威的剧情设定,这本就是讲述“迷惘的一代”的故事。阿施利夫人追求享受,没办法,巴恩斯只能借酒消愁。之后两人和朋友一起去西班牙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然后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我无法想象巴恩斯的心理承受了多少伤害,无法给心爱的人幸福,就应该成全,看似合理又透着古怪,他撮合她和别的男人约会、成为别人的情人,这得是多痛苦。这种精神伤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海明威塑造的这个英雄,感觉不是他的风格,但细细思来,又符合他的一贯手法。巴恩斯不是英雄,但经历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精神创伤,依旧没有被打垮。他是一个被命运打败的人,但是他败而不垮。这是本涉及多主题的小说,首当其冲的是战争的生理与心理,其次是“迷惘的一代”的描写。这是海明威的成名作,这本作品不以情节取胜,而在于着力表现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所发生的变化,展示了这代人的心理历程。人生目标已死,他们在毫无节制的酗酒和纵乐中品尝内心的绝望。最后如海明威自己所说的冰山,无论如何它都是悲伤的,太阳会照常升起,江河会流入大海。

希望您阅读完读后感大全网的读后感后,能够收藏。www.dhb100.com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读后感受通用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读后感受通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读后感受【篇1】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读后感受【篇2】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读后感受【篇3】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读后感受【篇4】

状态不好的时候码字看起来是蛮难的工作,妈妈房间电视在播放音乐,厨房里烧着水,妈妈询问着小孩考试情况,小孩在问怎么打印试卷,门口p叔带着狗回来了。思绪一乱再乱,卡了又卡,似乎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么聊聊这周看的书吧。先是读完了《海明威最后的访谈》,必须承认我选择它的理由是因为它主够薄而且看起来很有趣。也确实很有趣,访谈录里海明威是一位声明显赫、热爱钓鱼、深受民众喜爱、对写作事业异常严谨、对同行异常刻薄同时金句频出的大作家。卡尔维诺说,“我仍然属于和克罗齐一样的人,认为一个作者,只有作品有价值,因此我不提供传记资料。我会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东西。但我从来不会告诉你真实。”而海明威恰好相反,他的个人风格过分强烈了,谈吐间无时不在围绕自我圆点在进行,以至于在阅读他的作品时我忍不住把主角往他本人身上去套。

这周选择阅读的书是《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是海明威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据称是海明威文学风格之集大成者。初听书名按中国人喜欢的逻辑我忍不住预设这是一本苦情之后的励志书,结果恰恰相反。这本书里海明威用简洁而又细致的经典笔法,描述了战后欧洲人“迷惘的一代”隐藏在寻欢作乐生活图景中的迷茫和分裂,也因此他成为了“迷惘的一代”代言人。阅读时,我细心找寻着海明威著名的冰山原则写作方法的痕迹,即“每露出一部分,就有八分之七是在水面下的”;以及塑造代替描述的技法~他使用了大量简短的对话来推进故事的情节,关于人物描述则非常简洁。因此阅读过程显得并没有像那么阅读《米德尔马契》时那么酣畅淋漓。最为影响阅读体验的一点在于翻译的质量并不高。越是简洁的语言翻译难度越高,特别是为有特定语境的词语组合要找到完美的替代,这项工作对于翻译者来说是很大的挑战。而语境没有办法体现的情况下,大量简短的对话会变得枯燥乏味,进而有读者称之为鸡零狗碎。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这本书在外网评价如此之高,而国内却很多读者却认为很枯燥的原因。至少我阅读的这个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布面精装版,并不令人满意。从这一点来看,海明威的书选择阅读英文版是明智的选择。

书中全书男女不停地在泡酒吧、下馆子、泡咖啡馆、酗酒、劈腿、被劈腿,在巴黎在圣塞巴斯蒂安在潘普洛纳在每个地方。所有人都爱着阿什利夫人,主角巴恩斯-二战中受伤失去性功能的美国青年,科恩~普林斯顿boyish风格的作家,迈克~阿什利夫人的未婚夫一位放荡不羁喜欢酗酒的破产者,罗梅里~19岁的英俊斗牛士,而阿什利夫人则在他们中间游荡。巴恩斯贡献闺蜜式爱情一直见证着她的一段段情缘,科恩努力在阿什利夫人身上寻找爱情的身影,迈克是吃喝玩乐最好的陪伴者,罗梅罗年轻英俊又深情,可是阿什利到底在寻找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She was looking into my eyes with that way she had of looking that made you wonder whether she really saw out of her own eyes. They would look on and on after every one else's eyes in the world would have stopped looking. She looked as though there were nothing on earth she would not look at like that, and really she was afraid of so many things.”这段关于阿什利夫人的描述也正是她自身生活状态的最好写照。在西班牙潘普洛纳共同度过的狂欢节是全书中我认为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读到关于斗牛的书籍,而且我认为斗牛情节的出现或许是一种隐喻~迷惘的一代在战争中迷失了价值方向,放纵于感官追求之中寻找生活的意义,而感官刺激最为激烈的活动就是斗牛。对于斗牛活动不同的态度也划分了科恩和其他人,最终被厌弃的科恩终于哭哭啼啼离开了阿什利夫人。阿什利夫人迷恋上了罗梅罗,却又在得到罗梅罗的爱情之后,因对自己的厌弃而主动离开他。而巴恩斯也最终明白,不管他完整与否,阿什利夫人的爱情都不会属于他,也不会属于任何人。

卡尔维诺《《为什么读经典》中有一篇关于海明威作品的分析,留待读完《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后阅读吧。

网友推荐:《西厢记》读后感汇集七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网友推荐:《西厢记》读后感汇集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厢记》读后感(篇一)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西厢记》读后感(篇二)

看完剧《西厢记》,很震撼,也很欣赏,因为之前有兴趣听老师讲这个有价值的剧,特别想进一步了解,对它的剧情有个大概的了解。

整部剧的情节跌宕起伏,曲折跌宕,却极其丰富生动。王实甫一丝不苟地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使女主人公盈盈的性格脱颖而出。同时也表现了中国古代女性的羞耻和矜持,充满了女性的另一种美。

全剧共分四个高潮,崔与张的爱情是贯穿全剧始终的情节发展线索。第二种矛盾是指以崔、张、洪为代表的进步势力与以老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根本矛盾,以及崔、张、洪之间的误解矛盾。这两种矛盾构成了两种不同的戏剧冲突,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从而使情节生动曲折。三个人物是指崔、张和洪,他们处于整个戏剧结构的中心。全剧围绕这三个人物展开,通过情节发展展现他们的性格,通过人物展开冲突。《西厢记》戏剧节的发展有六个高潮,分别是“庙警”“爱婚”“爱简”“抄红”“爱婚”。全剧既有统一的线索,又有六大转折,使得剧情曲折,感染力强。

在剧中的四个角色中,张生一方面执着地追求爱情,另一方面又对盈盈的心存疑虑。盈盈,她想

克服了长期封建礼教对他的影响,她不得不避开老太太的耳目,不得不表现出自己的尊严和矜持,所以充满了体贴和尴尬,这些客观因素都困扰着她。在这个过程中,每个角色的心理和性格特征都特别鲜明。

这种语言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如张生的钢琴谚语:

有漂亮的人看到了也不会忘记

一天不见你真是疯了

凤凰飞来飞去,到处寻找燃烧

这个美丽的女人很无助,她渴望抱怨自己的悲伤

你什么时候去见徐希安慰我

我愿意言行一致,携手共进

我不得不飞着死去

它表达了张生对盈盈的迷恋和真诚,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张生和盈盈的短帖同样惊艳:

张生:相思恨加,慢慢得七叶树

快乐又在春天,心在动

这种情况是高不可攀的,而方必须在他遇到的时候服务这个方向

不要对华明消极,流花影

盈盈:等到月亮西翼下迎风门半开

是玉男吹墙而动

它生动地描绘了崔和张的深厚感情,但也包含着这种压抑和无奈

崔章对爱情的追求和对自由的渴望是通过简单的帖子传递来表达的

对张生“愚蠢中见愚蠢,愚蠢中见真理”形象的描述,

盈盈不仅外表漂亮,而且感情炽热深厚

在这里,“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符合人们的美好愿望!

顾言道:“父母之命,媒人之言”,“门是对的。”

虽然张生的剑落了,他的名声却失败了,他是一个谦虚的学者,他对爱情的追求大胆而勇敢。

而且帅气,充满才华和勇气。

最后,整部剧都是快乐的

张生英雄的名字和盈盈的名字一样。

自古以来,歌颂爱情的诗歌、小说和歌剧比比皆是,有欢乐也有悲伤,尽管大多数都是完美的

结局,但谁能看到它过程中的波澜和波折,包括其中的艰辛和坎坷?也许,只有真相

只有认真经历过,才能体会到酸甜苦辣,爱与恨,相聚与分离,换取来之不易的幸福团圆!

《西厢记》读后感(篇三)

“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似垂柳晚风前。”——《西厢记》

《西厢记》的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诗人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在时代长河总流传甚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将其改编成说唱和戏剧。《西厢记》全名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也是一部优美动人的戏剧,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不朽名著。

剧本讲述的是张生与崔莺莺这一对情人冲破困阻终成眷属的故事。全剧共五本二十折。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曲折,缠绵悱恻,跌宕起伏,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如同身临其境。

看见这些运用极其娴熟的传统技法的文字,我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一种潺潺的崇拜感。再看见这些刻画的细腻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好像再现了这个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

“爱骑一匹白战马,如彪虎。

使一柄大刀,冠绝今古。

扶社稷,清寰宇,宰天下,安邦国。

为主存忠,愿削平祸乱,开疆展土。”

——《西厢记》

在听完这一段简短小诗语的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想把文学家元稹的那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改为“不是文中偏爱汝,此诗消去更无诗”啊!

总之,人不能永远沉困在那暗无天日的等待当中,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物品或事件,去追求自己的那段缠绵的爱情,应该向《西厢记》当中记述的一样——与自己的另一半一起冲破困阻,追求自己的幸福。

《西厢记》读后感(篇四)

《西厢记》描写的是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其间红娘是关键人物,无论郑桓、张生在想获得崔莺莺时都突显了红娘的作用,我想,红娘在今天应该是媒人或是引荐人形象吧,而一个人的生命中遇到一个助自己事业有成的推荐者、指引者是很重要的。

《西厢记》中描写的爱情也收到了崔母的阻拦。即运用门第不相配加以阻挠。在我看来,当今社会,不愿将自己女儿嫁与穷酸小子也存在,父母在乎豪门,在乎家庭条件,他们是怕女儿吃苦,但忘了女儿是否开心幸福,与其嫁给有钱人得辛酸孤独,倒不如嫁个重情重义的穷酸小子得幸福快乐。我想:现在穷,只要上劲,努力,将来肯定什么都会有的,所以,我想,有情人还是眷属的好。今天读完《西厢记》突然有感于身边的大学情侣们,有些人甜言蜜语,有些人相互迁就,有些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但这浮云烟花,多少能长久,曾记得有一个女生,因为家长不同意她谈恋爱,而她又不愿放弃那个真心爱着她的男孩,在亲情与爱情之间。她选择了跳楼来解决这一矛盾,转念之间成了植物人,痛心之余,我们不禁疑问:她成为植物人,谁之过?所以我觉得,父母与孩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能否保持冷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培养强劲的.心理承受能力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我觉得,大学生情侣们应更像《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要郎才佳人。

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更多些责任!

《西厢记》读后感(篇五)

因为我自认为我做不到。张生也是学富五车,终没有辜负莺莺的一番心意,还是让人十分欣慰的。而老夫人一味的食言和追求门当户对,确实有点势力眼,瞧不起贫穷人家的样子,但这样做的本因还是想要自己的女儿幸福,但终忘了儿女的幸福只有自己可以把握住而不是金钱,、地位,及其家人可以左右的。

都道“儿女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母亲不疼儿女还有谁疼”“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这话也是有利的,血缘亲情至上,做母亲的都希望作为子女的可以幸福、健康一辈子,找到一个好归宿,这些本是出于好意,但母亲也应该考虑一下作为子女的感受,尽管在封建社会婚姻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想要子女幸福,是否可以把“有情人终成眷属”考虑一下呢?而不是担当拆散有情人的木棍。在科技发达迅速、生活富裕的现代,为什么父母总是承当“木棍”的角色呢?即使作为过来人,有经验,但总不能因为这样就乱拉线吧?

总要给一个正当的理由,让彼此信服吧?“悲欢聚散一杯酒,南北东西万里程”正是“好事多磨难”才有了今日的别离,短暂的分离可以换来长久的相守,又有何不好呢?若张生考中状元,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换回老夫人的称赞和同意,所有人的祝福和快乐,若张生另娶他妻,莺莺便就此死心,认清其为人,还有机会寻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别离虽悲伤,却是检验人心最好的方法,痛苦一点,确实可以看清对方,并无坏处,若为真心,则“小别胜新婚”,又可收到老人的祝福,可谓“一箭双雕”。莺莺生活在封建时期,再怎么追求幸福,也会害羞和含蓄,才使得到离时说不出告诫张生的话,最后才在张生的询问下缓缓吐露,莺莺的大胆与细心,看出莺莺对张生的爱意与关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直未佳话,所有人都向往。但未经历风雨,又怎能有美丽的彩虹?正是如此,莺莺和张生凭着爱和对爱的执着换回了长相厮守,他们是幸福的。希望我们以后也如此幸福!

《西厢记》读后感(篇六)

看完戏剧《西厢记》后,颇具震撼与欣赏,因为之前只是在听老师讲这部极具价值的杂剧,就饶有兴趣,尤其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它,于此对其剧情有了大概认识。

整个戏曲的情节跌宕起伏、曲折波澜,却表现得极丰富、生动,王实甫细致地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表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使女主角莺莺的性格显得十分突出,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古代女子的含羞与矜持,充满了女性的另一种美。

在整场戏剧中,分为4个高潮,一线贯串是指整部作品自始至终都是以崔、张二人的爱情作为情节发展的线索。二类矛盾是指以崔、张、红为代表的进步力量和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根本性矛盾,以及崔、张、红之间的误会性矛盾。这两类矛盾构成了两种不同的戏曲冲突,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从而使剧情生动曲折。三个人物是指处于全剧结构中心的崔、张、红三个主要人物。整部戏就是以这三个人物为中心,通过情节发展来展示性格,又通过性格来展开冲突。《西厢记》全剧情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六次高潮,即“寺警”、“赖婚”、“闹简”、“赖简”、“拷红”和“争婚”。全剧既有统一的线索,又有六大转折,因而使剧情波澜曲折,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戏剧中刻画的四个人物中,张生,一方面执着追求爱情,一方面对莺莺的心思捉摸不定。莺莺,她既要克服封建礼教长期对他的影响,更要躲开老夫人的耳目,又不得不表现小姐的尊严与矜持,所以充满了顾及与尴尬,这种种的客观因素困扰着她。而在其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心理与性格特征尤其生动。

《西厢记》读后感(篇七)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此书故事曲折,情趣动人,细腻的描写,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用实际行动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纯洁的爱情,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呢!

太阳照样升起读后感


太阳照样升起读后感(一)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皮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太阳照样升起读后感(二)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2020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平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阅读推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汇集七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阅读推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一】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书中牧羊人这个角色也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每个人都有梦想,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但是有多少人能一直坚持追寻自己的梦想,并成功找到梦想中的宝藏呢?只有那些不轻言放弃,始终坚持不懈、不畏艰险的人才能找到自己梦想中的宝藏。阳光总在风雨,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每个人都有梦想,有些人认为不可能实现,不切实际,梦想离自己有多么遥远,因此自暴自弃,不朝着梦想所努力,奋斗,放弃梦想,一生都碌碌无为,都在起点徘徊,不向着终点进发,到生命将至,想到当初而后悔不已。书中每一个人物都代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某种人,每一个转折也代表我们现实所要遇到的困境。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了一位西班牙男孩循着梦的暗示一路探索财宝的故事。男孩本是一个平平凡凡的牧羊少年,经一位老者指点迷津,从此开始积攒足够的钱,并开始探险寻宝之路,途中曾一贫如洗,但他从未放弃,坚信希望是同他随行的,一路上所遇的种种困难都阻挡不了他前进的步伐,经过他的坚持不懈,最终找到了财富。

牧羊少年不愿顺从父亲的安排,宁愿做一个到处流浪的牧羊人,看遍自己所没看过的世界不断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

牧羊少年已经拥有了很多羊,也有了剪羊毛的手艺,他完全可以一直做个快乐自由的牧羊人,过着简单而平静的生活,可最终他放弃了已拥有的羊群和熟悉的生活环境,长途跋涉到了陌生的城市、世界。人生不是一帆风顺,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少年刚开始怀揣着金钱追寻梦想,钱就被人骗走了,身无分文,当他想放弃的时候,他仍相信希望之神会眷顾他的。之后发生的一切使他更加迷茫。水晶商店老板告诉他,金字塔远在千里之外,以他目前的情况远远不够到达那里,而金字塔也不过就是一堆沙土建筑,甚至可以在自己的后院搭建一座金字塔。看到梦想离自己如此遥远,牧羊少年还是选择继续寻宝。

牧羊少年为了去找寻宝藏,不惜一切代价,在去找寻宝藏的路上,荆棘丛生,,一个个困难接踵而来,但他并没有沮丧、自暴自弃,通过自己的坚持,不懈努力,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也是大同小异。因为人的选择,导致世界上有成功之人,失败之人。选择灰心绝望的就永远失败,任其自生自灭;相反,选择努力,坚持不懈的才能品尝到成功的果实。想要成功其实不难,成功来源于心中坚定的意志,毅力,即使有些人觉得渺小,但只要坚持,它们便会在你心中产生巨大的力量和美丽的光芒,开启你心中的宝藏,照亮通往成功的道路。

书中水晶店老板一成不变的经营方法,面对未知时的退缩和安于现状的性格其实就像生活中大多数的人,不善于改变也不敢去改变,怕因改变而失败,而是安逸,幸福的一切,让梦想永远只是处在睡眠状态。让水晶店改变固有的经营模式意味着面临不可知的风险,同时也可能有着更大的机遇。生活如此,生命也如此,改变总是伴随着痛苦,风险和机遇也总是相伴相随。在水晶店少年拥有了人生第二笔财富,他可以买更多的羊,也可以有足够的费用回家,甚至可以做生意。本来的他可以从此衣食无忧,生活将会愈来愈好。但是梦想和希望让他义无反顾的继续追寻梦想中的宝藏。我们的生命中有很多驿站,当通过艰辛努力而取得一丝丝成功后,我们往往容易满足,安于现状,停止不前,不知前方还有更多的挑战和机遇等着我们,为了一片绿叶就放弃整个森林得人永远不能取得成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一切都需要自己的努力争取,想要收获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畏惧,害怕失败,是奔向成功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很多人不是倒在追求梦想的途中,而是倒在了起点!

我们要像牧羊少年一样,做一个追随自己内心而生活的人,坚定自己的信念,相信希望,迎难而上,这样生命才更加,充实,人生才更有意义,更加精彩。如果不行动起来,永远得不到自己想拥有的。机遇每个人都有,取决于谁能把握机遇,并因此付诸行动,这样希望之花就会向你开启,心中的梦想就不易破灭。

我们总是认为自己的人生像是被别人规划好的,总是按照一成不变的轨迹运行,遇事按部就班,不曾有想过新的突破。循规蹈矩,固步自封只会让人生无趣,要学会改变固定的模式,要善于把固定改成不定,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梦想,让梦想之花永远沉睡在人的心灵深处,要敢于去迎接新的挑战,“有志者,事竟成”就是给那些成功之人的赞许和对还碌碌无为的人的希望,鼓励。

我们现在正值青春年华,让我们把握这像花一样的绚烂时光,努力生活,充满梦想和希望,不停留在原地,不断超越,不断向前冲,这样成功就会像我们迈进一大步。让我们学习书中的牧羊少年,无论在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拥有希望,不放弃,不虚度我们的一生,让我们活的充实愉悦,不留下不必要的遗憾。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二】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是我在今年寒假购得的,当我拿起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当我真心在追逐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我被这句话深深吸引住了,并怀着好奇的心情快速地读完了这一本书。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的是一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接连两次做了同一个梦,梦见埃及金字塔附近藏有一批敌可富国,令人向往的宝藏。于是,为了得到这些财富,他决定放弃牧羊生活,卖掉羊群,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向南,跨海来到非洲,穿越死亡之海撒哈拉大沙漠期间奇遇不断,最后在一位炼金术士的指引下,他终于找到了宝藏,此时的他已经真正的懂得了生命的意义,懂得了世界之魂,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牧羊人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人的目标不能因困难就放弃,要努力去实现,了解自己的心,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每人一定会有他们自己的天命,只是有没有去完成罢了,所以我想,最快乐的事是完成自己该做的事,努力达到自己的理想,像圣地亚哥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三】

本书是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1988年的作品,以68种语言的版本创造的新的吉尼斯记录,畅销全球。书不厚,就两百多页,一口气读完一本书的感觉非常的好,不会有看了后面忘了前面的情况,故事的情节也非常有连贯性。

一名叫做圣地亚哥的少年,父母希望他能当上神父,成为农家人的骄傲,他在神学院里学习拉丁文、西班牙文、和神学。但是他的梦想是走出村庄,了解世界。于是他鼓起勇气告诉父亲:他不想当神父,他要云游世界。父亲祝福了他,并给了他三个金币让他去买一群羊,去做一个自由的牧羊人,云游四方。

在牧羊的生活中,通过细心照料羊群,他和羊变得非常熟悉,可以和羊同时睡眠同时醒来,甚至有种语言相通的感觉,有时还会读书给羊听,把自己孤独和快乐都讲给羊听。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小孩抓着他的手带他去了埃及金字塔,说那儿有一处隐秘的宝藏。

于是围绕寻找宝藏之旅,圣地亚哥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先是所有的钱财被骗,身无分文只能帮人干活,才得到一顿饭,后来在水晶店当伙计帮老板卖水晶杯,他的好办法让水晶店老伴赚了很多钱,自己也赚了很多钱,这钱足可以让他回去好好生活。

他在犹豫回去还是继续去寻找梦想宝藏的时候,遇到了撒冷之王,告诉他什么是天命——天命就是你一直希望去做的事情。这句话提醒了他。无论你是谁,不论你在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这是本书的一个主旨,只要敢于梦想,培养自己的精神和毅力,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圣地亚哥在穿越沙漠,经历了人生的种种起伏,在寻梦的路上,当他遇到了财富、地位、爱情的时候,他想过要放弃梦想,享受安逸。但内心的召唤让他还是选择离开去追梦,他变得一无所有,遇上战争,甚至遭遇死亡的危险下,也最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宝藏。因为他的内心拥有强大的信念,遇上任何苦难险阻总是会化险为夷。最后经历了这一系列的遭遇,他的心边变得宽广,他的思想得到升华。梦想归来,他所向往的一切都一一回来,宝藏就在自己的身边。

书中很多经典的句子,值得品味。

1、恰恰是梦想实现的可能性,才使生活变得有趣。

2、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在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

3、一旦作出决定,实际上便坠入了一股巨大的洪流之中,这洪流会把人带到一个你作决定时从来没有想到的地方去。

4、一个人越是接近梦想,天命就越成为他生存下去的真正理由。

5、如果所有人都能把铅块变成金子,那么金子很快就会一文不值了,只有那些坚持不懈的人,只有那些不断钻研的人才能够获得元精。

6、对于寻求宇宙语言的人,勇气是最重要的素质。沙漠对所有的人都是一个考验:考验你迈出的每一步,杀死心猿意马的`人。

7、如果你碰到的是用纯净物质制成的东西,它将永远不会腐朽,而你总有一天会回来。如果你碰到的仅仅是像行星爆炸那样一闪即逝的东西,那么返回的时候你将两手空空。不过你毕竟还是见到了爆炸时的光芒,仅凭这一点也值了。

8、如果你对自己的心非常了解,它就永远打击不到你,因为你了解它的梦想和愿望,并知道怎样应对。谁也不能逃避自己的心,所以最好倾听心在说什么。只有这样,你才永远不会遭受意外的打击。

一本充满能量的书,意志力是排除万难的灵丹妙药。当一个人勇敢追寻梦想,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时候,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在店里看我用自己的钱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的主人公呢?那就是住在西班牙的`一名男孩,他名叫圣地亚哥。他是一个被天命环绕的人,也是一个被——一个十分精通并利用元精密码的神秘的炼金术士。选为了徒弟。而且,把他送到了那十分奇特的地方——金字塔。

一次,那个牧羊少年和那个——炼金术士来到了一个地方,可是,那个地方,有庞大的军队,在他们被抓来的时候,一个敌方的队长和敌方人员开会。就在他们离死神不远的时候!用男孩的钱来让他们多活了几天,不过男孩把自己变成了一股十分强大的风让自己和J。——炼金术士逃过了一节。

天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不能逃避!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五】

朋友,你是否觉得梦想离你很远?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是否遇到许多艰难困苦?在朝着梦想奔跑时是否已经忘记了初心?在不如意时,你的心是否变得冷漠了?对于我来说,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但书中这位牧羊少年,他诚实、善良、聪颖。在我的心中,他就如一束阳光,不断温暖着我,鼓励我前行。

这段奇幻之旅大概是这样的:牧羊少年从小喜欢旅行,他两次梦见金字塔附近有宝藏,在撒冷王的鼓励下,他放弃了羊群,踏上了寻宝之路。一路上,他经历了重重磨难。在困难中披荆斩棘,在失意时坚定信念,在被嘲笑时勇敢追梦。最终,他穿越了茫茫的大沙漠,见证了雄伟、壮丽的金字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仔细品味,我想牧羊少年的旅程对我们而言可能不仅仅是一段奇幻之旅,更像是每一位懵懂的青少年逐步成长的道路,也像我们的学习生活之路。

牧羊少年的这段旅程,启发着我追寻梦想,需要勇气、执着、坚定的信念与强大的内心。是啊,这世上哪里有一帆风顺的旅程?哪有不经历风雨就出现的彩虹?而当我们经历磨难时,更要坚定每一个脚步,勇敢地走下去。正如八百米的长袍,我想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一定是一个令人畏惧的挑战,我也一样。当自己的脚步变得十分沉重,喘不上气时,看着自己逐渐被超越,你是否想过放弃呢?我想过,但心中的信念不允许我停下脚步。跑道虽长,但只要坚持,终点永远在眼前。所以,朋友,在你快要坚持不下去时,试试想想这位少年吧!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下一秒就要成功了呢?

可能梦想的道路要比八百米的跑道长得多,需要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在路上,也许你会遇见很多人。正如在书中的一个情节:牧羊少年在寻求宝藏的路上,被小偷弄得身无分文。在悲惨的遭遇中,他热心地帮助一位卖水晶杯的老板。为他打工,帮他出谋划策,让原本冷清的生意重新红火起来。我不禁在心中咒骂小偷的卑鄙无耻,但同时我的心也被牧羊少年的善心所打动。他没有一味地抱怨生活,还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人。我不禁感到惭愧,回想我的初中经历,学习上太多的竞争也时常蒙蔽了我的双眼,让我的心逐渐变得冷漠,让我的生活变得黯淡无光。所以,我想在今后的学习之路上,不管自身的情况如何。只要他人需要帮助,我都应该伸出援手。在成长的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冰冷的人,一些冰冷的心,但这并不是人心变得冷漠的理由。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怀揣着一颗炽热的心去温暖世界。我很喜欢这样的一句话:“为人点灯,明在我前。”所以,在追梦的路上,多关心关心身边的人。也许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会让原本黑暗的路变得温暖而又明亮。

朋友,愿你在成长的道路上勇敢拼搏,坚持到底;愿你在困难中能够突破重围;愿你在大雾茫茫时找到前进的方向;愿你永远怀着炽热的心温暖所走过的每一寸土地。

朋友,让我们把牧羊少年铭刻在心中,朝着梦想奔跑吧!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六】

保罗柯艾略是继马尔克斯之后拉丁美洲最杰出的作家,《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也是他的代表作。

说实话,自己是不喜欢甚至厌恶鸡汤类书籍的,而这本书就是一碗浓浓的鸡汤,更有甚者,书里面涉及了很多宿命论的观点,在看书的过程中,对很多观点其实不那么赞成。

不过,偶尔喝喝鸡汤,似乎能在窘迫的困境中找到一丝丝安慰,对遥远的未来充满些许期待。

“在实现一个梦想之前,世界之魂永远都会对寻梦者途中所学到的一切进行检验。这种做法并无恶意,仅仅是为了不让我们远离梦想,并让我们获得寻梦过程中学到的经验教训。这是大多数人可能会放弃寻梦的一个时刻。用沙漠的语言,我们称之为‘渴死在椰枣树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刻’。”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磕磕绊绊,事事不会尽如人意,但这都是为了检验我们对自己的梦想是否忠诚。记得马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晚上很残酷,明天晚上会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人人都想看到金字塔,但很多人死在了距离金字塔不远的沙漠里。

书里说:“因为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真理: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确实,当我们真的很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我们内心会为了得到这种东西而不断驱使着自己去努力,去争取,去得到。如果真的渴望,无论如何,一定会得到。有人会说我拼了命努力争取还是没有得到是为什么?这不应该问别人,应该问下自己,真的努力了吗?还是看起来努力而已?

从小到大,班上不缺乏认真努力学习的同学,他们总是起早贪黑,好像每时每刻都在学习,但成绩总是不太理想。高中问过班上一个认真学习但成绩倒数的女孩儿是怎么学习的?她回答我说:“我每天早上背文综,我就是看几遍,觉得自己记住了就看其他的去了,但考试我发现自己完全不会答。”我反问:“那为什么不把它记下来呢?”她说到:“因为我记不住啊”反而让我哑口无言。

大学有一个同学,每天去图书馆学习,期末考试的时候更是“住”到了图书馆里。平时上课认真听讲,各科笔记应有尽有,复习时间花得比我们多的多,但每次成绩下来总是年级倒数。成绩出来后,就会在我们面前说:“我这学期又没有好好学习,才考这么差。”我们已然习惯,没有谁比她更努力,在我们面前装得自己不够努力,我们无言以对。后来我知道了她的复习方法,我终于明白她的成绩是注定的。期末考试科目除了其他公共课。专业课有六门,复习时间为两周,可以说绰绰有余。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我们,除了语言学科目难懂靠理解以外,其他文学科目全部靠背。她是怎样复习的呢?今天早上看一点儿古代文学,终于看点外国文学,晚上再看点古代汉语。在图书馆复习的时候,手机时刻放在身边,一有消息就拿起手机放下书回复消息去了。两周结束,一遍都没有复习完。说实话,汉语言文学专业仅仅复习一遍是完全不够的,因为背得实在太多,难免会有一些内容忘记,就需要记第二遍加深印象。但往往她总是一遍都复习不完,临近考试,就会开始埋怨老师虽然划了重点,但内容还是很多、复习时间太短、图书馆不够安静种种理由为自己的复习方法找各种借口。

所以啊,很多时候,在别人看来你已经很努力了,可结果总是出乎他们的意料。这时候你要自己想想,究竟是自己能力不足还是自己只是看起来很努力?“别再假装努力了,结果是不会陪你演戏的。”谨以此话送给看起来很努力的人们。

但其实有这样一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人:梦想实现之后呢?是啊,在梦想未能实现之前,我们千方百计想要实现梦想,可一旦梦想实现之后,很多人反而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记得著名主持人何炅何老师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何老师有一个朋友,他为了能去见自己的偶像,每天拼命挣钱,时隔好几年,终于有能力去见自己的偶像了,他兴奋不已。在偶像的演唱会上,他跟着尖叫,跟着合唱。当演唱会结束,他回到家,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在自己的梦想实现之前自己拼命工作只为了能见偶像一眼,见到偶像梦想实现之后,在还没有对下一个梦想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时,这段时间是最难熬的,最迷茫的,最不知所措的。

书中的水晶店老板也如此。“因为麦加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希望,使我能够忍受平庸的岁月,忍受橱柜里那些不会说话的水晶,忍受那间糟糕透顶的餐厅里的午饭和晚饭。我害怕实现我的梦想,实现之后,我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很多人实现梦想以后比实现梦想之前更迷茫。或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我们迟迟不想去实现的梦想,这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动力。

愿每一个认真努力找对方向的人都能见到地平线上的椰枣树;愿每一个勇敢往梦想路上朝圣的人都能见到心中的金字塔;愿每一个实现梦想以后的人比实现梦想之前更坚定,更无所畏惧。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七】

寒假里和孩子一起读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一位西班牙男孩圣地亚哥按照着梦里的暗示,一路探索财宝,在很多人的帮助下追求梦想的故事。在追求梦的旅途中,他放弃了羊群,放弃了心爱的法蒂玛,放弃了权利和财富,可他却不后悔,因为他相信在追求梦想的时一定会有某种力量在帮助他,鼓励他。最后他发现,财宝竟然就在自己出发的地方。当他发现财宝的那一刻,也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那时的喜悦与激动我想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其实,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就像牧羊少年一样,怀揣着梦想,然后上路。但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困难、挫折和诱惑。渐渐地,很多人的梦想发生了改变。等到人生快结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与梦相差甚远,就像山顶上那个水晶店老板一样,默默地守着自己的一份小天地,在平凡、平淡、平庸的生活中度过一生。

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夜色之浓,莫过于黎明前的黑暗。”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与困难,当你陷入困境时,不要害怕。也许这就是离成功最近的时候了,再努力一步吧,成功正在向你招手。

“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命运主宰了我们的生命。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这是撒冷之王对牧羊少年说的,他同时也告诉我们,人生的发展永远可以自己掌握。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天空中有星星,生活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

还有这句“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和力助你实现愿望。”

不要以为梦想只是小孩子专利,只是太多人忽略了它。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那是你的天命。

《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二】

有很多部经典的小说是拍成过电影和电视剧的。《飘》也是如此,电影版的《乱世佳人》里同样绿眼睛的费雯丽曾倾倒过无数的人。而我没有看过电影,我看的《飘》是母亲传给我的。发黄的纸页,遥远的年代—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这悠远的、给人带来无限遐思的作品。

很多人都不喜欢郝思嘉这个人,认为她太“作“了。不错,郝思嘉的确是一个“作”的典范,但在她的身上依然体现着女性特有的,也是颇为独到的魅力。

16岁的她倾心于贵族少爷希礼并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爱意,并有过一个很冲动的想法—私奔。这时的郝思嘉还是一个小孩子,有着妓好的面貌和身材,也许还有着爱尔兰血统中的热情、固执。她其实也不明白,她对希礼的爱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爱他骑马时的英俊,还是爱他灰色的眼睛、金色的脱须,抑或是她所不了解的他的长篇大论呢?显然她自己并不明白。只知道她喜欢他.要和他结婚,这里面也带有些好胜的昧道。然而就是这种少女时代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一些盲目的“爱”影响到郝思嘉的一生。也正是这种从小就根深蒂固着的争强好胜、倔强、执著以及她独有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影响着她的人生。

美国的南北战争可以说是郝思嘉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她从一个无优无虑的、任性的孩子一下却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之后又成了寡妇,做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这些角色在短短的一年里变换,而战争的阴影却又日益扩大。这个时候,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而作者在这一方面的描写特别成功。一方面,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郝思嘉依然有着无法掩饰的天真和向往自由的感情;另一方面,她常常为要陷人丧服一生而烦恼。还有那个啼哭着的婴儿,她为之而困惑。她也只是一个孩子,又怎能做一个母亲。然而,战争,这一残酷而漫长的考验真正挖掘出了郝思嘉身上深藏的东西。

无论是在炮火连天中照顾待产的媚兰—希礼的妻子,还是在危机四伏里只身赶车回故乡还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小孩以及她自己的儿子。正是在这种种艰难的环境下,在挣扎于死亡线上的斗争里,我才看到了郝思嘉的敢、坚毅,也看到了她不同于一般女人的韧劲。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战争初期,郝思嘉可以选择丢下媚兰回到母亲身边,也可以选择留下,忠于对希礼的誓言在笼罩着死亡的城市中照顾媚兰,她选择了留下;逃亡的时候.她可以选择丢下奄奄一息的媚兰,但她选择带她一起走;在生与死的斗争里,她可以选择逃避,容易地死去,但她选择了面对,艰难地生活。所以,面对这种种选择,郝思嘉勇敢地选择要走的路,她选得很辛苦,但她走得很顽强。但如果作者只是偏重于她这一方面的描写,那么一定是很苍白的。郝思嘉是一个女人,她有她的温情,她也恐惧,她也害怕,她也想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然而远赴战场的希札,未战已逝的查理,半路弃她而去投奔战事的瑞德,都无法给这个女子一点支持,一点照料。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郝思嘉也很无助,她也想扑到母亲的怀抱里,抓住母亲的衣裙,觉得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怪和恐惧。然而她也听说母亲有病了,恐怕已经死在床上了。所以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母亲,还有许多人要她照顾,所以她只能紧紧抓住心中对家乡的无限思念和热爱。顶住一切恐惧从死亡里挣扎向光明。

《飘》读后感【篇三】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四】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飘》读后感【篇五】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这一本小说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读后感【篇六】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飘》读后感【篇七】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愛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象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愛,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漂亮,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漂亮,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漂亮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愛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愛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愛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推荐]《飘》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推荐]《飘》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六)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读后感(篇七)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2024读后感推荐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读后感推荐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1】

我在暑假期间读了一本书《巴黎圣母院》,我被他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了,我终于认识到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外表长相只是一个躯壳,只有真正的内在美才是最美的!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闻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一群性格鲜明、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从他们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情感纠纷和悲惨的命运中向人们展示了15世纪的巴黎生活。

其中男主角敲钟人卡西莫多是个长相怪异、独眼、驼背、还坡脚的丑人,但是他内心却非常的善良。这形象深深的刻在我的心上,使我懂得了美的真正含义。这是一种经过重重磨难而发出来得美,这是一种凝结善良与勇敢的美。这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

女主角艾斯梅拉达是一个吉普赛少女,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卡西莫多与艾斯梅拉达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还有克洛德外表非常漂亮,表面上也是一个好人,实际上蛇蝎心肠,内心非常丑陋,居然采用自私、损人利己、道德低下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他和卡西莫多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布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

卡西莫多虽然外表十分丑陋,但本性善良,一开始听信副主教的唆使劫持爱思美拉达,但后来被爱唤醒,把他的养父副主教推了下去,救爱思美拉达,并与她静静地死去。当时的社会,注定这个聋子,只会受到讥讽与嘲笑,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命运与爱思美拉达一样悲惨,一样化为尘埃。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黑暗,铸造了悲剧。悲,悲封建专制的残暴,悲人性的泯灭,悲命运的不公!悲世俗的无奈,悲死亡的降临。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我们要珍惜。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巴黎圣母院给我最深的教育就是,何谓美丑,何谓真正的美。外表美只是一种花哨的东西,唯有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才是我们要提倡的美,才是我们要追求的美。

读了《巴黎圣母院》,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美与丑,我励志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本书绝不是一本简单的旅游指南,而是以一种愉快而又富有挑战性的方式展示瑞士文化中鲜为人知的珍奇宝藏,相信它的出版会赢得高度赞誉。李丹女士通过瑞士壮美的景观带领读者体验一次绝妙的旅行。她的关注点并不仅仅是瑞士巧克力、葡萄酒和美景,而是瑞士文化的核心,让读者有机会深入窥探瑞士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无论是爱蒙塔尔的传统奶酪生产,铁力士山独特的冰雪活动,还是首次品尝典型的瑞士烈酒——苦艾酒,都证明作者是真正的瑞士鉴赏家,一如她对瑞士最真实最纯粹的描写。

到瑞士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三联生活周刊上曾有过这样的一篇专访,被访问的是一名修表的工匠。他住在瑞士雪山的小木屋里,专门制作和维修一些他这辈子都买不起的手表。很多年了,多少信誓旦旦的学徒来到这里,说要和他学习制作手表的手艺,可终究还是耐不住寂寞的一个个走掉了。 老工匠自己戴的表,叫做simple。很简单的样式,他说这是唯一一块他可以买的......

到瑞士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拿到了新书《到瑞士》,作者灯不鲁姑,是一本旅游书。 灯不鲁姑,是一个汉族女子,自从去过内蒙古,她自认心灵故乡在草原,因此取了这么一个蒙古名字,后来又在新浪上用这个名字开了一个博客。她的博客主要写她在欧洲各地旅行的所见所闻所感,最近将瑞士游记集结出版。 她笔下的瑞士,是我心目中的桃花源。 旅游的书现在也......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3】

内容简介: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一个夏天,在鄂中的一个小县城里,一位年届不惑的文化局长(即作者)遇见了他生命中挚爱的女孩,两人倾心相爱。为了生命中迟来的女神,文化局长一封辞职信,放弃名利虚妄,离开72岁的老母,别下年仅13岁的儿子,抛弃15年的发妻,毅然决然地与心爱的她私奔十余载……这是一个真实的私奔事件,这是一段深沉的情感炼狱,究竟是什么令他如此疯狂?史上最最高调的私奔正在进行时……本书是池莉著名小说《来来往往》中主人公原型首次现身。作者鼓足勇气,以一颗坦然而诚实的心,不避讳、不粉饰、不矫情,公开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公奔”故事,真诚剖析了自己。这是特殊时代一个特殊人物的纯粹写实,是研究当下转型期社会婚姻、家庭、伦理的一个典型样本。字字滴血,句句流泪。

私奔日记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作者用良知、用血、用泪、用少有的坦荡和勇气写成了他的《私奔日记》,也为我们创作了一篇美文、奇文,让我们欣赏它的真和美。不难想象,这篇日记定会打动文坛内外一切真诚的人,作者那颗追求完美、蒙受屈辱、承受着苦难的心,也定会因为取得更多世人的理解而获得些许慰藉。

私奔日记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一本令人深思的书。当作者因抛妻弃子,逃离家庭而被人们指责谩骂时,突然心底会生出一丝柔软,不是对作者本人,而是对他和雅丹之间的爱情。爱情本无罪,却为何让这对男女披上了罪衣,在生活的道路上步履艰难地挣扎。我不禁想问,爱情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竟惹得人为之痴狂至此。台湾女作家张晓风在《一个女人的爱情观》里说:“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当李福寿不再是文化局长、不再能呼风唤雨、一切都不再的时候,他和雅丹仍能走在一起,互相扶持就是一件太难的事了。从这一点说,他们也应该得到应有的肯定。可这时,再想起被他抛弃的妻子,无辜遭弃的儿子,无法善终的母亲……都成了他们那份自私的爱的牺牲品,这样的爱又是否太过沉重。在万万人之中,不早一步或晚一步,去邂逅那个与我们相知相爱的人,是一件太难的事。往往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爱情固然可贵,但生活在社会中,人更多的要担负的是责任。也许我们有一千个理由去选择所爱,却有一万个理由要履行职责。这时,我们也只能够说声“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4】

内容简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巴黎”,那是奢华梦想之所在,在我们的青春岁月里泛着耀眼光芒。女留学生吴涯、于蔷薇、路菁菁怀着各自的寄愿在这座城市里漂泊奔走。她们最后能否真的成为光鲜亮丽的“巴黎女郎”,还是带着破碎的梦想又奔赴他乡?幸好我在这座叫“巴黎”的城市,曾经遇见爱情、遇见你……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下午被封面击中,于是决定从16本书里先看这本,结果就是在教室里捧着书坐了一下午,两个半小时把书扫完。 扫完,是因为作者的文笔确实平淡,一些无关紧要的形容词被我一段段的跳过,只是一路摸索作者心理反复的变化和揣测之后的剧情,喜欢一次次把自己带入书里德情绪,跟着笑跟着难受。 书里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的巴黎,美丽外表......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都看完了。我全部都看出来了,这是你的故事,你曾经很费心地爱过一个人,也许现在想起来心里仍旧有一点点儿遗憾。还有就是音猪的影子,太熟悉了。其实我也是私奔了,去上海见老丁,并得到一个圆满结局,没有经历什么波折和坎坷。是非常顺利非常成功的私奔。但是……一场成功的私奔和遗憾的私奔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呢?从结果来说,我总感觉区别......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5】

内容简介:在意大利拉奎拉,我恋爱了,我们只相爱了七天。在尼泊尔的森林,黑熊就在眼前,我们七个人拿出所有的“武器”,但只有一根树枝而已!在法国,男人是最宽容公道的,他可以原谅红杏出墙的女人,他允许“州官放火,也允许百姓点灯。”在印度,举办婚礼是女方自己的事,热闹的气氛过后是如葬礼般的痛苦别离……年锦华时,我经常写情书,像古埃及的写信佬,像日本的“恋文横丁”,写尽人世间的一切暧昧柔情,又或风光埋葬一段段腐朽情感。现在我游历世界各国,依旧像写情书般写尽世界的百般模样与风情,携带着世间的各般情愫一个人开始私奔。

一个人私奔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我一直觉的没有目的,没有归期的旅行才是最率性的旅行。 跟着自己的心走,美名曰:一个人私奔。 就这样一直走。跟着自己的心走,走遍千山万水,或许才是旅行的意义。 perfect 现在的私奔应该是种明媚细碎的幸福向往,逃离尘世的繁杂,为生活为生命为自己为灵魂寻找一个干净的天涯,演绎一场安静而多彩的人生。 让灵魂私奔......

一个人私奔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2011年,我实现了人生三十年来路程最长的一次自驾旅行,从北京出发经青海至敦煌,由河西走廊返回。自东向西横跨六省,全程6700公里。这样一趟包含了年少时诸多梦想的旅程进行得却非常冷静,四平八稳。回想起来是有很多精彩的内容,但若论主观上的过瘾程度,反倒不如大学时逃课从哈尔滨到大连的一次简单旅程来得酣畅淋漓。这样的对比......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6】

“小兔兔,我们该怎么办,现在环境越来越差,怎么才能生活下去?”唉,嫦娥姐姐又苦着脸问我,我又不是万能的神,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办。

见我半天没理她,嫦娥姐姐也安静的坐在一旁,看着电视上报道某地方发现一小块的绿洲,进行了一次空前绝后的拍卖,拍卖价竟达高到500亿。嫦娥姐姐在惊叹那人有钱之余,还不忘感慨一番:“现在有一块绿洲可谓是幸福,想当初人们在草坪上玩耍时,又有谁曾想会是现在的局面呢?”

地球上再也没有了鸟,没有了鱼,没有了一切动物,我也是嫦娥姐姐和后羿哥哥拼命保下来的,所以他们不准我出门,整天都呆在房子里,实在无聊。

又是“新”的一天,嫦娥姐姐和后羿哥哥都出去了,趁着这个机会,我偷偷溜了出去。一出门,我开始后悔我的决定了。

外面是垃圾满天飞,一切事物都是灰色的。没有欢声笑语,没有鸟语花香,有的只是灰色的行人,灰色的废气和一幅不堪入目的画面,真想快点逃离这个世界,可是我没这个能力。

一回到家,我就一病不起,可也找不出病因,嫦娥姐姐和后羿哥哥急了,世界早已没了宠物医院,一天一天时间过去了,我一天比一天虚弱。

后羿哥哥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把我和嫦娥姐姐送走,可送到哪去,又难住了后羿哥哥,他还在思考着……

嫦娥姐姐找到了我,问我该怎么办。我跑到房间里,拿到仙丹给了嫦娥姐姐。嫦娥姐姐表情极为痛苦,几乎是哭着说:“这,行吗?我轻轻的点了点头。“真的只有这样了吗,没有办法了?”我依然点头。

就在那天,嫦娥姐姐服下了仙丹,带着我,到了月球,对于后羿哥哥来说我们就是私奔到了月球,直到我们到了月球,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其实嫦娥姐姐给他留了一颗仙丹,只是不知到哪去了……

于是就有了嫦娥奔月的故事……

而后羿哥哥却因环境被破坏倒在了车旁,地球上的人们也一一倒下了,地球成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星球,从一代昌盛衰败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地。怪谁,只能怪人自己,好东西在时不知珍惜,东西没了只知去浪费还残存的不再生资源。嫦娥姐姐天天以泪洗面,我想,如果有来生,结局会……

《私奔到巴黎》读后感【篇7】

《巴黎的鳞爪》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

徐志摩当然是这其中传奇而又独树一帜的人物。他的诗歌,他的情感生活,他的异国情怀,他的对于独立人格的追求,都让一辈辈人着迷着。读过他的诗,但并不能足够理解,今次看这一本散文集,又是一样的.朦胧,也许是太年轻,但徐志摩正是年轻时创作的这一切,那我该如何解释自己的愚蠢和混沌呢?我不知道,只有继续努力下去一途了。

徐志摩生前只出版过三本散文集,分别是《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其内容散而杂,有抒情,有哲理,有议论(毕竟他在剑桥学的是政治经济学),有回忆,有文艺评论。拿这一册《巴黎的鳞爪》来说,《巴黎的鳞爪》和《我所知道的康桥》显然是带有抒情和回忆性质的文章,而像《拜伦》,《罗曼罗兰》,《济慈的》等又是明显的诗歌文艺批评,《吸烟和文化》是议论的文章,《天目山中笔记》则又带有很强哲理的思考了。

但不论徐志摩写的是何种题材的散文,都可以从中看出他那作为诗人的华美笔触,以及他那饱满的情感,和他深邃的思索。每篇文章的写作,几乎都能同时体现这些特质,因为他的散文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正像他的诗歌,他的做人一般。

遗憾我的读后感也就止于此了,那就说一点体外的话。书前附有徐志摩的一段话,那是写给他正热恋的陆小曼的。他把陆小曼比作猫,这我们也都知道理由;当然他也夸奖这“猫”的出色的批评能力,为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建议。

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读后感推荐]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汇集七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推荐]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汇集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一】

每个人都羡慕于宋濂的名号,名垂千古的他不知被多少人所赞叹。但是又有几人能明白那光环背后的艰辛呢?他曾经背着书箱,拖着耐磨的草鞋,在呼啸的寒风中求学的记忆,为了读书,只得向别人借书来抄,在手指冻得僵硬的冬天,只为那油墨之香而不肯放松抄写。又为了能做到信守承诺而跑步去还书,就为能让别人以后仍借书给自己的时光,又有谁会来关注呢?为了能弄懂书里的知识,宁愿听老师的训斥仍“立侍左右”,“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但他并不放弃,等老师高兴了,“则又请焉”的精神又会有谁能体会呢?宋濂先生之所以写这篇序,就是为了告诫后人学习要靠自己努力却不取决于客观条件这一道理啊!

对比起宋濂先生的读书环境,吃穿不愁的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每天踏着朝阳去上学,嘴里咬着新鲜面包,中午揉揉有些肿胀的手后可以去品尝美味的午饭,傍晚踩着夕阳回家,桌上摆着早已做好的晚餐。晚上写作业如果有问题,旁边放着一摞工具书自然会帮你,学习累了,柔软的被子已向你张开了怀抱……

学习对于我们已毫无“辛苦”可言,对比起每天饥一顿饱一顿的宋先生来说,我们如今的学习环境不是他幼时所能享受到的,但他却艰辛求学,勤奋,最后成为了“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他十年来所克服的种种困难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可如今有些同学却天天抱怨这抱怨那,殊不知真正的困难还在后面,有些同学天天沉溺于电子产品所开创出的虚拟世界不可自拔,殊不知现实早已把他抛弃,有些同学以为努力了,殊不知别人早把他甩在了后面……古人的告诫早已被抛弃到了脑后,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前方残酷的现实。

拥有如此幸福生活的我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新时代的命运由我们掌控,那么,我们要从现在做起,脚踏实地,努力刻苦地去学习吧。切莫把大好年华丢弃了华丽却虚幻的梦境里。只有靠自己力量才能真正获得成功。

学习《选东阳马生序》,我受益颇深!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二】

读完《送东阳马生序》后,我觉得,宋濂也是一块金子。而这块金子,是因为它经历了无穷的磨难还有还有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才得以焕发出永远夺目的光芒。

宋濂从小就特别爱好学习、读书,但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如愿以偿。勤奋好学的他不得不借书抄书,就算天气再恶劣,也不会有一丝松懈,也要把书及时归 还。因为他的守信,许多人都把书借给他,他也因此得以广泛遍读群书。长大后,宋濂的求学经历更是艰难,他听从前辈的批评,认真地吸取知识,最后收获了很多 学问。他曾因为求学路途漫长、天气寒冷而倒下,但他好学、坚定不移的心却热情着、跳动着。他从来不顾自己的生活,他觉得能读书就是最快乐的。

宋濂能够有现在的成就,正是因为他的勤奋好学和坚持不懈,正是因为他对学习的认真态度和对老师的恭敬.......这一切都成为他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宋濂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都学有所成了,当今我们的学习环境及条件都非常优良,是不是更应该刻苦学习、珍惜学习环境呢?即使我们做不到宋 濂那样大的成就,但我们应该使自己在提升一个层次、让自己的学习态度再端正一些、使自己的读书热情更高涨。其实,客观的条件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主观 上的努力。

宋濂的成功也离不开他的言必行的优秀品质。他不管天气有多恶劣,都不放弃抄书,也不把书晚些归回。所以,他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人们都愿意把书借给他,这正是他用实际行动换来的行必果。

勤励奋勉是我从宋濂身上看到的刻苦;勤学好问是我从宋濂身上学到的态度;言必行,行必果是我从宋濂身上得到的忠告。

我会用这些收获,换取一个更加爱学习、更加会学习的自己。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三】

六百余年前的明朝,一个家中贫寒,为了读书求学奔走百里,却执着勤奋的人凭借自己的努力,被世人皆知,他,就是宋濂。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却在考试、学习上遇到失败、挫折的时候,总是寻找客观理由,宋濂有句话我非常赞同“其业有不精者,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古代书生的信条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为了“金榜题名天下知”,为了前程,只有“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了,寒窗苦读十年,再去考取功名。虽然现在已不像古代,但古人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现在,很多人都缺乏执着——对生活的执着。缺乏勤奋——对求学的勤奋。很多时候,我们茫然、厌倦、冷漠……初三已经来临,感受着压力,同时我们也要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找回心中那份执着与勤奋,为了自己,奋力一搏。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四】

我从刚踏进小学的大门到现在,已经认识了很多古诗文,但因为我的语文水平不太好,所以我不会去背,但这首"送东阳马生序"让我懂得了很多,虽然这首诗内容很多,可是,让我感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讲诚信,讲信用,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做到最后,不轻易放弃".

宋溓—明初诗女三大家乡之一,他家境贫寒却依旧嗜学,天大寒却弗之怠,从不逾约,踏深数尺雪,皮肤皲裂而不知,民主集中上有足乐者而不幕同舍生……

回忆过去,再想想现在,我们生活在衣食住行样样现代化的社会,在家里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在学校里,还有老师教我们做人……国家和社会也处处为我们青少年的学习创造条件,可是我们呢?我们曾几时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外面的世界;听着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却想着明天要怎样躲避考试;父母处处为我们着想,我们却从未学习理解他们……

我感动于家贫却依旧嗜学的宋溓,就像人们感动于那天黑了都不肯回家的孩子一样,辗转大百多年,当今的社会条件与大学士宋溓那时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是,当今社会又有哪个杰出的人才能够与宋溓相提并论呢?这也许就是环境变化的原因吧!艰苦的环境会使人懒惰,我曾经看过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

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出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澳大利亚的父母秉着再富不要"富"孩子的原则,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着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我想,出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能够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宝剑峰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若寒来,在如今这样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我更希望学校、家庭及至整个社会多给青少年提供一些锻炼的机会,磨炼我们勤奋好学、不怕吃若的意志,使我们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五】

这周我们学了《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对我的触动很大。

宋濂从小就家境贫寒,没有钱来买书,只有借书来抄录,他在“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的情况下抄了一本又一本的书。难道他不怕冷吗?他很冷,但他为了读书从未因为寒冷而放弃过。“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多么恶劣的环境,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条件不知道比那时的条件好多少倍,不仅有很多书籍可以免费阅读,而且还有温暖的教室。可是,这一切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不知道书籍的珍贵,不知道我们现在的环境是多么的来之不易,还不努力学习。

宋濂向先生请教问题时毕恭毕敬,遇到先生呵责时,他的态度更加恭敬,不敢说一句话来辩解,等到先生高兴了,才请教问题。当时的老师很少,宋濂要到百里之外去请教问题。而我们呢?老师就在面前也不去问问题,和宋濂向比,我羞愧之极。宋濂对老师的尊敬,我们现在的学生有多少能够做到,我们不但不听老师的教诲,而且还与老师顶嘴,经常惹老师生气,我们的态度与宋濂相差很大。

宋濂在读书时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但他从未羡慕过别人,他这种知足者常乐的精神是很可贵的。而我们呢?我们似乎失去了目标,只知道天天与同学攀比,“今天我买了某某牌的衣服。”“今天我买了某某牌的鞋。”我们只知道与同学比这个比那个,似乎忘了我们来学校是为了读书的,而不是攀比。宋濂他与同舍的学生的生活条件差距很大,可以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但他却并没有应此而失去了目标、方向,而我们却泡在蜜罐里不知道了自己的目标,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学习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宋濂学习,虽然我们不能像宋濂那样在冬日的大雪里抄书,但我认为他那种读书的专心、对老师的尊敬以及不怕吃苦的精神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希望我们大家都能有个好的学习态度。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六】

《送东阳马生序》写了作者宋濂青少年时代求学的千种辛苦万般困苦,并拿之后太学中的条件与之作比,以告诫劝勉“马生”刻苦读书;文章都让人强烈地感到,我们必须珍惜优越的条件,好好学习,然而给予我最大震撼的东西并不是这一点--是宋濂的执著。

因为执著,宋濂能够在“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地情景下抄录了一本一本的书来读;能够“趋百里外从乡先达执经叩问”;能够遇其叱咄而色愈恭、不敢出一言以复但也正是因为这份执著,宋濂成为文学大家。

执著的力量就在于此!它足以使一切不可能成为可能,使奇迹的产生成为必然!纵观人类历史的长河,从《资本论》到《相对论》,从《蒙娜丽莎》到《命运交响曲》,从杂交水稻到克隆羊“多利”,哪一项震撼惊寰宇的发明,哪一项惊骇世俗的创造,哪一种功在千秋的贡献背后不曾凝聚着伟人们执著的追求以及为其付出的辛勤与代价。谁能说他们的成功只是因为幸运之神的垂青,只是一种偶然--也许,由谁来创造奇迹确实是一种偶然,但,创造奇迹的人必须拥有着执著的性格,这绝对是必然!

此刻,生活在我周围的很多同学,包括我自我,就很缺乏执著--对知识,对友情,对生活的执著。很多时候,我们茫然、厌倦、冷漠花般的岁月蒙上了一层灰色。但愿,但愿大家都能重整心境,寻回心中那份失落的执著!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篇七】

作者作此文讲述了自己年少求学的艰辛与不易,但由于自己的勤奋与刻苦,不以求学求教无耻,勤学好问,终于获得许多益处。所以,作者想通过自己刻苦求学的经历来鼓励这位马生君能够坚持自己认真的学习态度。不以华裳美服,作者写到: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读书。家里贫穷,没有办法买书来读,常常向藏书的人家去借,借来就亲书抄写,计算着日期按时送还。天很冷时,砚池里的水结成坚硬的冰,手指冻得不能弯曲和伸直,也不因此停止。抄写完了,赶快送还借书,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家多愿意把书借给我,我于是能够阅读很多书。

到了成年以后,更加仰慕古代圣贤的学说,又担心没有才学渊博的老师和名人相交往请教,曾经跑到百里以外向同乡有名望的前辈拿着书请教。前辈道德、声望高,高人弟子挤满了他的屋子,他从来没有把语言放委婉些,把脸色放温和些。我恭敬地站在他旁边。提出疑难,询问道理,弯着身子侧着耳朵请教。有时遇到他人斥责人,我的表情更加恭顺,礼节更加周到,一句话不敢回答;等到他高兴了,就又请教。所以我虽很笨,终于获得多教益。,锦衣玉食为追求,保持好的学习态度,不贪图享受。

现在这些学生在大学里学习,政府天天供给膳食,父母年年送来冬服夏装,这就没有挨冻挨饿的忧虑啦;坐在高大宽敞的房屋之下读着《诗》《书》,这就没有东奔西走的劳累啦;有事业、博士做他们的老师,没有问而不告诉,求知而得不到的啦;一切应有的书都集中在这里,这就不必象我那样亲手抄写,向别人借来然后才能看到啦。要是他们学业还不精通,德行还有不具备的,那就不是他的智力低下,而是他的思想不象我那样专注罢了,难道是别人的过失吗?

马生君在大学学习已经两年了,同辈的人称赞他贤能。去官之后进京朝见皇帝,他以同乡晚辈的身份拜见我。写了一篇长信做见面礼,言辞很流畅通达。同论的文相比,语言委婉、神色和悦。自称小时候学习用功、刻苦。是可以称得上爱好学习的人。他将要回家乡探视他的双亲,我特意告诉了他求学的艰难。这个是译文,下面我就说说中心意义。作者作此文讲述了自己年少求学的艰辛与不易,但由于自己的勤奋与刻苦,不以求学求教无耻,勤学好问,终于获得许多益处。所以,作者想通过自己刻苦求学的经历来鼓励这位马生君能够坚持自己认真的学习态度。不以华裳美服,锦衣玉食为追求,保持好的学习态度,不贪图享受,才会有作为,又有发展的。读过之后很有感触,一定要尊敬老师,因为是青出于蓝;在没有全面的出于蓝时,是不可能胜过兰的。

阅读推荐:《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汇集七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阅读推荐:《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汇集七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一】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二】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展现了一个宏大的历史场景——拿破仑与莫斯科战役。但他不仅描写了战争,而且把相当的笔墨放在了对普通人日常生活变迁的描述上,多了几分温情,同时加剧了悲剧色彩。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不能深入骨髓得了解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伤害。我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不过我宁愿我一直停在这个阶段。但从电影展现的几个并不血腥的镜头中,我深刻体会到战争的恐怖,原来不流血也可以令人战栗不已。

拿破仑波拿巴的野心太大了,已经占领欧洲的他,想让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也臣服与他。于是盲目出兵莫斯科,20万的士兵,同样的野心勃勃,一路上所向披靡,这更膨胀了拿破仑的野心。在俄国阵营中,老将库图尔克顶着所有压力,下令撤离莫斯科,留给法国人一座空城。拿破仑的确占领了它,但他没有打败俄国人。随后,严寒饥饿像魔鬼一样附在了法国士兵身上,蚕食着它们的士气。拿破仑只好撤兵回国,但在过河时,他遭到了俄军的反击,无数年轻士兵,魂断在这离家2000英里的皑皑雪地上。

撤军的过程不是几个词可以形容的,艰辛?悲苦?还是惨壮!在雪地上没有任何遮掩,寒风渗入骨髓,路上不是泥泞不堪就是积雪深厚,每走一步都是一个胜利。早上能醒来就是上帝的恩赐了,跟不上队伍的就地枪决,而他的衣服马上就会被别人拿走。茫茫的雪地里,人变得无比卑微。

我看到这一场景内心很痛。我不愿意相信历史上发生过这么残酷的事情,而且这只是电影,真实的历史肯定比电影残酷万倍。人是最美好的事物同时也是最丑恶的,因为人的野心,可以将数万同胞的生命视如草芥。在司令部,军官们把战争当做一场游戏,因为他们不在最前线,他们最后才受到伤害,或许还不会呢!

拿破仑眼看着他的军队被围困,被消灭,眼睛里闪出了泪光,他是在为同胞的死难过?还是为自己霸业不成而伤心?在国旗燃烧跃动的火焰中,他的法兰西帝国,他最引以为傲的骑兵,即将灰飞烟灭。只因一份无法满足的野心。多少悲怆,多少悔恨!只能有历史回答。

战争,给妇女和老人小孩的伤害同样巨大。女主角娜塔莎悲伤地在士兵出征前的检阅上说:“又有成千上万的士兵到战场上送死了!”出战前,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可以活着回来,一次告别,也许就是永别了,让我想起了杜甫的“爷娘弟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同样令人心痛欲绝。国难当头,总会有有志青年希望为国出力,亲赴前线。娜塔莎的弟弟就是如此。没有任何经验,结果一上战场就被敌人射杀了。空有一腔报国热情,不仅丢了性命,更给家人带来了无可愈合的创伤,这不值得啊!当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伤心。

最后,战争结束后,人们回到莫斯科,由于法国人的践踏,已成一片废墟。但是在这一片废墟之上,仍有绿色的生命,生命不会因战争而枯萎!和平的一刻,是不用担心没有明天,是和亲人团聚在一起,是面对困难险祖仍不失勇气和信心。

只要热爱生活,希望就会延续,这也许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三】

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四】

《战争与和平》#看到停不下来,中午没去走路,终于看完了,只想说托尔斯泰太伟大,每一个人物都是立体的。

我的视角很不同,最喜欢那十五六岁的少年军官彼嘉,他热情真挚,为了去前线,跟大人们磨,遇到战俘还想着给他吃东西,温柔地照顾他,彼嘉死了,杰尼索夫耳边回荡着彼嘉的一句话:“我吃惯甜东西。非常出色的葡萄干,你们全拿去吧!”

我也喜欢库图佐夫,历史上真实的独眼将军,托尔斯泰说“他的目标只有三方面:第一,竭尽全力打击法国人,第二,把他们打败,第三,把他们赶出俄国,尽可能减轻人民和军队的苦难。(最终,人民爱戴他,皇帝讨厌他)

娜塔莎和安德烈公爵的爱情悲剧让人动容,但托尔斯泰又是温柔的,最终又有了皮埃尔,而皮埃尔对自己的怀疑,也因为妻子娜塔莎得到了好的映证,在妻子身上只反映他身上真正善的一面,他们彼此得到了救赎。

尼古拉和玛丽雅这一对完全不同的人走在一起,一样得到了幸福。

一个个丰富的人物,恢宏的战争场面,让我欲罢不能。草婴先生的译文真好,读起来很流畅。

今晚开始看《生存与命运》,据说是现代版《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五】

20xx年末看完了这部百万余字的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书中包罗万象,涉及的内容太多,包括历史、宗教、哲学、军事、社会经济、政治、外交各个方面,一时也说不完,所以仅就自己感受比较深刻的历史和生命意义的探讨两个方面来说一下自己看完这部书后的感想。

先说历史,书中主要写了俄国在十九世纪初的那一段历史,与拿破仑的两次战争是主要内容。作者在书中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对历史是由伟人创造这种历史观进行了批判,作者认为,伟人只是历史的奴隶罢了,真正的历史,是由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创造的。如果把每一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比作微分,那么历史就是对所有这些微分做积分,反映了人们的集体意志和行为。其实从古至今,人类从来都没有真正掌握过历史发展的规律,不然人类历史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战争和灾难了。

再说对生命意义的探讨,书中有两位主人公,皮埃尔和安德烈。皮埃尔是俄国第一富豪的私生子,因为富豪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死后就把所有的财产和爵位传给了皮埃尔。皮埃尔得到了巨额财富,马上就成了待嫁小姐们垂涎的对象,最终皮埃尔被美色和虚荣蒙蔽了双眼,娶了自己内心并不爱的俄国第一美女海伦做妻子。可以想到,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个性不合的俩人越走越远。海伦本就是社交界的宠儿,嫁给皮埃尔后在社交界的地位越来越高,很受欢迎。皮埃尔因为不幸的婚姻感到痛苦,用奢靡放荡的生活来麻痹自己。后来他加入了共济会,企图用宗教来拯救自己的灵魂。他用他的巨额财产开展慈善事业,解放农奴,建立学校,但是这些对他内心的安慰并不多。直到第二次对拿破仑的战争,莫斯科沦陷,皮埃尔被法军俘虏,那段做俘虏的日子使皮埃尔改变很多,因为没有无休止的社交活动,皮埃尔有更多的时间对自己之前的生活进行反思。他觉得以前自己之所以不幸福,正是因为得到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就在于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过剩只会带来不幸。后来拿破仑战争失败,皮埃尔获救,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洗礼,完全换了一个人。对待别人不在像以前那样刻薄,而是充满爱意;对待事情也不像以前那样摸不着头脑,而有了自己的主见。

安德烈生来就是俄国大贵族,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也很有能力,是一个有为青年。他在第一次对拿破仑的战争中受了重伤,被俘,大家都以为他殉国了,但是他却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回到了俄国。回国后自己的妻子在生产后死亡,这使得安德烈心灰意冷,对自己的生活没了希望。在一次舞会中,安德烈公爵和娜塔莎的重逢,又燃起了他心中的爱情之火,他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对自己之前的生活态度感到可笑。俩人约定以一年为期限,如果心中都还爱恋着对方,就结婚。但是娜塔莎年少无知,受了纨绔子弟阿纳托利的拐骗,断绝了与安德烈的婚约,事后后悔不已。安德烈得知消息后,内心痛苦,在第二次对拿破仑战争中中弹,命在旦夕。莫斯科大火后,娜塔莎一家准备搬迁,接待的伤兵中居然有安德烈公爵,于是娜塔莎带着心中的愧疚,一路照顾安德烈。安德烈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能在死前接受自己心爱女人的照料,感到很欣慰。他并没有表现出对生命的留恋和对死亡的恐惧,因为他在中弹的时候,就悟到了生命的真谛——爱人。人活着,就应该用心去爱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在死前内心充满了宁静,把死亡看做自己的归宿。安德烈的一生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朝闻道,夕死可矣。人要是真的活明白了,死也就不算什么了。

以上就是看这部书的主要感想。其实看这本书一共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书真的很长,越往后看,觉得自己的收获越多,越能体会到那种阅读带来的愉悦,也就是加深自己对世界和内心认知的愉悦,收获的愉悦。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六】

读《战争与和平》,我最大的感受是震撼。但此作品的深意,我并未完全读懂。

初读《战争与和平》,唯一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托尔斯泰-把故事安排在战争与和平间穿梭,和谐的宴谈与混乱的战争场面交替呈现,整个故事却仍井然有序,分毫不乱。托尔斯泰对高难度大场面的描绘似乎把握自如,无论是宴会,舞会,或是战争,描写都极其细致入微。每每一读,总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他善用精简的语言将人物的性格心理充分表现。他的作品中,字里行间始终透出质朴之气却又与众不同,从而造就了他作品的独特。

再次细读《和平与战争》,渐渐地,我发现其涉及的哲学、政治、经济,军事和宗教等各方面,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也是托尔斯泰的思想结晶所在。托尔斯泰一生始终在思索和探寻,环境的变迁使托尔斯泰的思想和信仰不断发生着变化。在和平美好的环境中,他追求善和美;在面对残酷的战争时,他的思想又一次经历着洗礼,他曾把美好的情感屈从于战争的现实。然而,始终不变的是,即使面对战争,他的内心仍在关心那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关于精神与永恒的问题,他多次借以作品中皮埃尔和安德烈的大脑来探索,借以他们的谈论来商讨。然而他们的谈论往往是没有结果的,托尔斯泰没有告诉我们最终结果,似乎是更希望我们通过自己的思索来得出答案。

作为思想家,托尔斯泰也矛盾与彷徨过,他的思想的逐渐成熟,也像《战争与和平》的小女孩,经历过几场所谓爱情后成了一位不修边幅却更成熟沉稳的母亲;随和善良、无贵族架子的皮埃尔,有私生子变成继承人,由不敢爱变成婚后幸福的丈夫,也更有责任和担当;安德烈冷峻聪明,但欠缺宽容,在经历爱情失败后,他在战争中死去,在死前,他也得到彻底的醒悟。

其实,思想的产生与提升,是需要磨练的。托尔斯泰身为贵族,却蔑视贵族的腐朽享乐,一生都在追求真理。他的思想觉悟使他意识到世界的不公,他希望能帮助农民等下层阶级,却得不到农民的信任,也得不到世人的理解,连家人也同他产生了隔阂。托尔斯泰不如意的经历,似乎是成就他不平凡的思想的关键,也成就了他的多部文学巨着。

于我而言,《战争与和平》是更胜于文学的思想结晶,托尔斯泰则是更胜于作家的思想英雄!

《战争与和平》(俄) 托尔斯泰读后感【篇七】

今日,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述了1805年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能够掠夺国土,又能够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完美,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

【优文推荐】金银岛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文推荐】金银岛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金银岛读后感(篇一)

《金银岛》是一部世界名著,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我被寻宝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同时吸引我的还有主人公吉姆。

我特别喜欢寻宝的故事,冒险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很多的事情,还有那份“宝藏”期待。《金银岛》的故事里,吉姆得到了一个藏宝图,这个藏宝图是有关海盗藏在金银岛上的宝藏的线索图。你要知道,这个宝藏的主人可是大名鼎鼎的海盗头子弗林特,肯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于是大家组建了一直寻宝团前往金银岛。在路上,他们遇到了真正的海盗,他们混进了船队。但是这群贪婪的海盗想再找到宝藏后杀了所有人,辛亏他们的计划被吉姆听到了。最后他们凭借着努力,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吉姆的机智,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自己。我没有吉姆那么机智、勇敢和顽强,有时候我连晚上打个雷都要害怕,这也让我非常惭愧。我要向学习吉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想办法,因为我坚信没有解决不了的办法。这就是我读《金银岛》的收获。

金银岛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做《金银岛》的书,我被书里面离奇、惊险、浪漫的海上冒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书中介绍了小主人公吉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他又结识了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医生李甫,他们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船,踏上了寻宝的征途。不想被海盗发现了,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却装扮成了水手,也随船去了金银岛。寻宝者们与海盗展开了智慧和力量的殊死搏斗。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寻宝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宝藏,平安返航!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吉姆。他不仅聪明、善良、勇敢,而且善于运用智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不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里做小皇帝,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风雨雨。我们要像小吉姆那样遇事沉着冷静,不慌张,成为未来的栋梁,做新世纪的小主人!

金银岛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金银岛》的书,非常有趣。本书从少年吉姆自述的角度,把一个危机四伏、惊险刺激的海岛寻宝故冒险故事场景展现在大家面前。

吉姆在寻宝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他没有被困难吓到,而是积极勇敢地面对,想办法和各种困难做斗争。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努力做到敢于向困难做斗争,积极面对、勇于承担责任。

他每次的单独行动都让人为他提心吊胆,然而,他总能化险为夷并有重大发现。这是因为他怀有一颗好奇之心,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代人所需要的。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要对世界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是的,他是我们的榜样,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好奇心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以前我最怕写作文了。本书中的精彩段落、语句我反复阅读,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如:他高大、强壮、魁梧,有着栗色的皮肤,黏糊糊的辫子耷拉在脏兮兮的蓝外套肩部,粗糙的手上满是疤痕,指甲也泛着乌靑而且残缺不全,眼颊上横着一道铅灰色的刀疤。

通过这些细节描写,生动形象的刻画了一位衣着邋遢、饱经磨难、令人生畏的“凶汉”形象。

又如:先透过门帘窥探一番,一旦发现有船员在里面,他就会变得像只耗子似的一声不吭。这里将老船长比喻成耗子,生动形象地体现了他行动诡秘、怪异的特点。

看了这个故事,我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心灵得到了升华。

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正义、勇敢、善良。

金银岛读后感(篇四)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金银岛读后感(篇五)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地歌唱。我喜欢在我的房间里看著名的外国儿童书籍《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海上一个小荒岛上的奇怪而浪漫的冒险故事。吉姆,这本书的小英雄,偶然得到了一张在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著名的乡绅特里劳尼先生买了一艘著名的船,叫做伊斯帕尼奥拉号。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一位名叫李普西的医生带着小吉姆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小荒岛寻找宝藏。由西尔弗率领的一群寻找宝藏的海盗,都装扮成水手,跟着船来到一个小荒岛。在海盗船长弗林特埋藏在金银岛的70万英镑的宝藏周围,寻宝者和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

金银岛读后感(篇六)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读后感(篇七)

暑假来了,我读了很多书。其中,《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

《金银岛》讲述了一些人去金银岛挖宝藏,但他们被海盗骗了,并与他们战斗至死。

读完这本有趣又令人激动的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真理。首先,当我们面临困难时,我们必须面对它们,并冷静地处理它们。第二,“一点点疏忽可能会酿成大祸”,在处理别人对自己的错误时不要太冲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

男孩和女孩们,面对困难要勇敢和冷静。不管困难有多大,都是可以克服的。

我最近读了一本著名的冒险故事书,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在故事的结尾,杰夫没有提到他回家后得到了多少财宝。相反,他发誓不再寻找宝藏。他经常被关于大海和金币的噩梦所困扰。金币让杰夫做噩梦,而不是丰富的梦。追求物质满足最终是徒劳的。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更好的生活。如果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有些野心家不会为名利做任何事。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一部著名作品。它也是世界闻名的杰作。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名叫吉姆的男孩,他偶尔从一个海盗那里得到一张拥有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图,这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一艘三桅船去探索这个荒岛。却发现一群海盗混在船上,他们在独腿银的策划下,试图夺取三桅船,独自攫取财富。吉姆偶然得到了这个消息。他与特里劳尼先生合作,勇敢地、机智地与海盗战斗,最终打败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精】《丑小鸭》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丑小鸭》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丑小鸭》读后感【篇一】

书,像一碗嫩滑的豆腐花,吃一口,香甜可口;书,像一杯清香的绿茶,闻一闻,清新怡人。书,让我迷恋,我曾三品《丑小鸭》,体会这书的味道。

在儿时的凉席上,听妈妈绘声绘色地为我讲述那只可怜的丑小鸭,是我的第一品读的.经历。年幼的我又怎么会细细品尝?但,随着妈妈娓娓动听的话语,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丑小鸭受尽欺凌、朝不保夕的情景,不禁感到意思悲伤;但听到丑小鸭苦尽甘来变天鹅时,我心灵深处便充满喜悦之意……呀!好甜的感觉,好甜的书!

到三年级,我从课本中进一步亲近了久违的《丑小鸭》,我们跟着老师的脚步,体会每个句子的妙处。《丑小鸭》的每一个句子都是那么令人回味,拟人、比喻、反问、排比,哪一种修辞手法不值得我们去学习?老师还带领我们踏上幻想之旅,幻想丑小鸭变天鹅后是怎样做的……呀!好美的感觉,好美的书!

如今的我再一次捧起安徒生着的《丑小鸭》,忽感受益良多,感悟到人生的道理,怎能不佩服安徒生那奇妙之笔?读完这书,我忽然觉得,原来丑小鸭也是经过艰苦的磨练方可变身高贵的天鹅!丑小鸭受到的挫折就是我们求学生涯必经的考验;丑小鸭变为天鹅的时刻就是我们成功的一刹那!我们都是天生的白天鹅,只要接受完风雨的洗礼,就能绽放光彩!呀!好香的感觉,好香的书!

呀!书,永远是知识的宝库,温故而知新,你看,我三品《丑小鸭》,不是越品越有味吗?书,永远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让人越尝越带劲!

《丑小鸭》读后感【篇二】

丑小鸭变成美丽而高贵的白天鹅,是它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它艰苦奋斗的回报,是它永不言败精神换来的。让我们不要被困难与挫折打到,心存信念成功的彼岸就在你眼前。

如果你做不了大树,就做小草,虽不像大树那样苍劲伟岸,却温柔嫩绿可爱,又为世界增添了几分生机。

如果做不了,高傲艳丽的鸡冠花,就做生命力旺盛的喇叭花,虽不像鸡冠花那样高傲惹眼,却也给人坚强不屈的启示。为世界增添了几分坚毅。如果做不了举世闻名的艺术家,那就做欣赏艺术的平凡的人,虽不像艺术家那样赫赫有名,众所周知,也是自得其乐,为艺术家增添了些许欣赏着。

不要认为自己处处不如人,其实自己也有优点,不要认为别人什么都好,其实每个人都有缺点的。不要认为自己是丑小鸭,却永远不会变成白天鹅!

我们要有丑小鸭永不言败的精神,要有它永不言弃的精神,只要心存信念,就一定会成功的!

《丑小鸭》读后感【篇三】

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丑小鸭的故事。

一只又丑又笨的小鸭子,从破壳而出的那一刻开始,就被所有的动物冷嘲热讽和欺凌侮辱,而且一天比一天糟。人人都在驱赶他,连他的兄弟姐妹也待他不好,他们老是说:“哎,你这个丑八怪,猫儿哪天把你给叼走就好了!"鸭妈妈也希望自己从来也没有这个孩子!可怜的丑小鸭只好离家出走,一路上他被狗追,被农夫打,被母鸡和小猫嘲笑……但是丑小鸭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靠着自己不懈努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阳光下,完美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丑小鸭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不要为自己的出生而痛苦,不要被周围的环境而改变梦想,坚持向梦想奔跑,总有一天就能实现!我又不由想到自己小时候学的围棋。刚开始学时觉得简单有趣,时间一长发现越来越复杂,学起来非常吃力,便失去了信心,没能坚持学下去。现在想想非常后悔!以后的学习中,如果遇到困难再也不能半途而废。

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像丑小鸭一样,实现自己的天鹅梦!

《丑小鸭》读后感【篇四】

我想大家一定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它一生下来,大家都很厌倦它。因为它长得很丑,身体也很笨拙,其它动物都不愿与它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正是因为大家对它的不理睬,激励它想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要像天鹅一样惹人喜爱。它没有因自己的笨拙与丑陋而打消这个念头。

在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以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从逆境中走出来。每一次,它都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擦肩而过。经过它无数次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其他动物也都从以前的讨厌变为喜爱了。

丑小鸭变成天鹅,是凭借着自身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取得成功的。看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做什么事,都不要畏惧眼前的种种困难,同时也不要怕你自己笨。也许你和别人是天壤之别,但只要用心去做事,你一定会成功的,会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想起丑小鸭的故事,我都会重新振作起来,把困难克服掉,像丑小鸭“飞”起来。丑小鸭的事例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每当困难向我袭来时,我都没像缩头乌龟一样,而是勇于和困难战斗。同时,也给了我自信。让我对以后的生活、学习充满了自信和希望。要想成就大梦想,必须像丑小鸭一样,迈出一小步,成就一大步。

相信自己,我能行!我也能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丑小鸭》读后感【篇五】

在今天,我们学完了一篇著名文学家的丑小鸭这课,这篇课文以丑小鸭的流浪足迹为线索。

小鸭先是出生在一个养殖场,由于姊妹都排挤它,它无奈只好逃走,它来到沼泽地,差点被猎人打死,它又来到了农家小屋,他在农家小屋被其它动物嘲笑,它又走了,它来到了灌木林,看到了美丽的天鹅,于是它心中有了一点梦想——想成为天鹅。在晚上它被冻昏在湖面的冰上,一个种田的农人把它救回家,它在农人家了也差点被打死,后来它来到了花园里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这篇课文我被丑小鸭深深的启示了,我受到的启示是,只要不懈追求;努力进取,即使身处逆境,终究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学完了这篇课文,我要向丑小鸭学习,学习它坚持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向丑小鸭一样不畏艰险的勇往直前。

学完了这篇课文让我的理想更加坚定,我一定会向我的理想努力奋斗。

《丑小鸭》读后感【篇六】

《丑小鸭》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一枚天鹅蛋在鸭窠里被母鸭孵出后,因为长相与众不同而被大家当成丑小鸭。因此,自从蛋壳里爬出后来便到处被挨打,被排挤,被讥笑,不仅在鸭群中是这样,在鸡群中也是这样。大家都要赶走这个可怜的丑小鸭;鸭儿们啄他,小鸡们打他,连喂鸡的女佣人也用脚踢他。于是他只好连夜飞过篱笆逃走了。他来到野鸭群被要求不能同野鸭结婚。在沼泽地里,他碰到两个调皮的公雁,公雁叫他和他们一起做一个候鸟,在另外一块沼泽地里有几只可爱的小姐他可以碰碰运气。正在他们交谈之间突然听到"啪啪"两声枪声,两只公雁落到芦苇里死了。原来他们俩被猎人打死了。他只好再次逃离沼泽地来到一个农家小屋,因为他不能象母鸡一样下蛋,也不能象小猫一样拱起背发出咪咪的叫声和迸出火花而被要求不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丑小鸭还是认为自己可以有不同的想法。他想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当他看到美丽的天鹅展翅从寒冷的地带飞向不结冰的湖面时,丑小鸭不禁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可以有不同的想法,他才会选择飞向天鹅。他认为他被天鹅杀死,也要比被鸭子咬,被鸡群啄,被看管鸡场的那个女佣人踢和在冬天里受苦好得多。他来到天鹅群。最后,他被大家看出是一只最美丽的天鹅而不是一只丑小鸭。他感到太幸福了,但他一点也不骄傲,因为他有一颗好的永远也不会骄傲的心。

亲爱的小朋友,当我叙述完这篇童话故事时,你的心里想到了什么。

我想我们大家在人与人相处,待人接物,处理事情时应该保持这样一个心态:我们应该容许身边的事物与众不同,不能因为他与众不同就去讥笑他,排挤他,甚至迫害他,因为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尊严和价值。当我们身处困境时我们也决不要灰心和气馁,我们要学会坚强,因为前进的道路是不会一帆风顺的。是鹰就能高高飞翔,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丑小鸭》读后感【篇七】

多么坚强的小鸭子呀!丑小鸭处处受到排挤、讥笑和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服的奋斗,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而高贵的白天鹅。

读完这个故事,我被丑小鸭的执著所感动。丑小鸭受到了这么大的折磨,但它仍然有自信心始终没有放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残奥会里的那些人,在他们背后有多少辛酸的故事,流下了多少辛勤的泪水啊!正是这些运动员,他们没有自暴自弃,每天坚持训练,敢于向难以克服的困难做出挑战,面对困难,才取得卓越的成绩。他们赢得了一块又一块金牌,既为国家争光,又为自己闯出一条人生之路。有句俗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试想如果他们早就失去信心产,自暴自弃,还会得到这一块又一块金牌,还会为祖国争得荣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历经磨难的人才会更加地美丽。虽然我们现在还很不起眼,但只要我们能够不断努力,冲破困难,以后一定会变得强大而又美丽。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要敢于面对,不轻易放弃,勇于挑战困难,就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七)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读书有感」罪与罚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书有感」罪与罚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用32个小时读完。划线笔记无数。

伟大的作品,其之所以为伟大,在于它穿越了所属的时代与空间,对后世依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冷静理性的现实主义与百转千回的心理表达的交辉中尽显陀翁的机智、善意与慈悲,充满了对世人宗教式的关怀。

请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部关于犯罪心理学的作品,它是一位满腔抱负的优秀青年为梦想所受的苦。

所幸他所有的困苦、彷徨、迷茫、罪愆与惩罚都没有白受,他最终完成了蜕变,找到了方向,“他甚至不知道,他不可能无偿地得到新的生活,必须为它付出昂贵的代价,将来必须用丰功伟绩来回报它……”

陀翁说,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苦难。

他是站在现实主义文学塔尖的人。

罪与罚读后感(篇六)

读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至今仍时时感受到其震撼与感动,男主角拉斯科纳夫聪明的头脑,独特的思维让我十分惊异,他构建的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这给我固守公正法律与所谓坚持平等的思想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

他一直想把自己的构想付诸于实践,他想要成为拿破仑,但是贫困穷苦的生活给他带来了更多的痛苦与绝望,他在现实的压迫下杀过刻薄的老夫人,夺取其钱财,但是在他以为自己在做着正确有益的事情的时候,他没有想到他还被迫杀害一个善良无辜的老太太。当时他内心的挣扎与悔恨几乎将他湮灭。因为他不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残忍独裁者,他内心的博爱可以带给所有人他所能想到的最多的温暖与光明,如果拉斯科纳夫没有一颗坚强的心,那么命运会带来更多的困苦与坎坷,你越是踌躇不前,它越是会增添阻挡你前进的阻碍。或许说拉斯科纳夫唯一的不幸便是他在一个平凡的环境里长了一幅不甘平庸的头脑与思想,他因为人民的困苦而焦虑忧愁,他想要改变这一切黑暗可怕的现实,所以有了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但是当一切朝着他不能控制的方向发展时,他才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如此平凡的人,没有超人的力量,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力,他没有像拿破仑一样轻松地跨过一些自以为小的坎坷,继续着理想之路。他被现实牵制在原地,他杀死的不是恶毒的老夫人,而是他自己。他对这个社会感到绝望孤独,他开始自我封闭,想要摆脱这所谓的正直的世界,“他好像用剪刀把他与一切人一切事物都剪断了”然而现实是只要他还生存在这里,就不可能绝对地脱离人群,就像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有人让你寒冷疼痛躲避一切,也有人让你温暖开心敞开心扉,索尼娅是他透彻清醒的诱因,真正解救他的是他自己忏悔,他突然明白自己一直坚持的美好的理想的信念并不像他想象之中那么美好,那些信念所开的鲜艳的花朵下面是虚伪与不甘的愤懑在做养分,而不是美好的未来的憧憬,他慢慢揭开一直伏在他眼前的面纱,清晰认真地看待这个世界,他在悔恨与眼泪中获得新生,他看到了一直围绕着他自己的信仰与真情,他从反抗坎坷压抑的命运变为慢慢心平气和的接受,但是这名誉却没有像他想象那般阴暗寒冷,因为他懂得了现实的命运是教会你学会感受爱和信仰,他开始终于正视自己的坎坷与挫折,微笑安然地向前走去。

给我感受最深,最让我觉得可怕的是这本书露骨尖锐的语言揭开了我们这个世界一切人类想要掩盖的肮脏腐烂血肉的皮肤,我开始思考着面对血淋淋的现实。“猎珍贵的野兽……开采金矿……这都是冒险。但是他们倒有办法,找到了一个丰富的矿井!他们可以取之不尽!他们已经得到了好处!他们都习惯了。他们开头哭泣,后来就习惯了。人是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在这句话里我看到了曾经人类的贪婪和利益与生命的挣扎,当习惯了哭泣绝望之后,慢慢就会开始忘记疼痛享受那些血与泪滋养的果实。这句话是作者是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内心的独白,拉斯科纳夫的一生也是作者的写照,他在善于恶中挣扎,不满现实,自大又卑微,向往着圣洁的灵魂却也在忍受着污秽,贫乏困苦却一直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最终终于看的清命运的本质,在信仰与爱里重生。

我们都会经历苦难,不同的是我们的选择,是忍辱负重浴火重生,还是执迷不悔化为灰烬,希望信仰与爱如期而至救赎我们!

罪与罚读后感(篇七)

书本中描写叻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

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

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读书有感」冰项链读后感汇集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有感」冰项链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冰项链读后感(篇一)

不止一次听到人们说起莫泊桑的名作《项链》,终于找来细致地看了一遍,不禁被作者细腻、恰当、入木三分的场景描写以及人物的心理描写所折服。这些天,那条灿烂的项链仍不时在我的脑际闪烁,并诱动了我的各种感触……

上帝和她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给不安于现状、爱慕虚荣的她如此严厉的一个惩罚,让她那白皙的双手变得粗糙,让她那光滑的脸蛋变得满布皱纹,给了她一身挥之不去的沧桑。可以说,她这辈子的青春基本上都搭在了这条项链上。

有一刻,我这么想:如果玛蒂尔德发现不见了项链,便如实地告诉她的朋友,一起商量该怎么赔偿,那结局就完全不同,她也就可以避免那十年的艰苦,甚至她或许真的就过上了自己梦想中的生活。

但那毕竟是知道结局后才会有的一种追悔,人生从来都是现场直播的,弯路往往比捷径更宽阔,更引人注目。

然后,我又这么想:抛开事情本身的错失,忘却命运捉弄的成份,如果那一夜真如玛蒂尔德所说的那么美好,那么难忘,那么激动人心的话,为此付出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辛劳,那又如何?

得与失,确实很难用时间或者份量去衡量,不是吗?

或许,项链的丢失对她来说,更是一种幸运。正是项链的遗失,让玛蒂尔德重新回到踏实的生活,让她面对现实。十年不是一段短时间,十年的辛劳,体现了她的真诚、勇敢和坚强性格,以及对美好理想的追求。也可以这么说,是这次遗失拯救了她,让她从一个可能沉沦的准贵妇变回为一个朴素而真实的劳苦大众。此时的她,虚荣却不失美丽,低微却不失尊严。

还有:如果玛蒂尔德没有跟她的朋友再说起那件事,她的那十年辛劳就变得合理,她的后半生就变得平伏,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就少了很多惊异、痛惜、感叹、触动……

冰项链读后感(篇二)

《项链》是法国19世纪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以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的线索带领读者走进女主人公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他的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虽然地位低下却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为了出席一个舞会,玛蒂尔德把丈夫积攒下来的钱拿去买了漂亮的衣裙,并向朋友伏来士洁夫人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晚会上她出尽风头,但却乐极生悲,不小心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但她却不敢告诉好友,只好四处借钱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赔偿。

为了偿还购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夫妇俩含辛茹苦地劳作了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了一个粗壮耐劳的民间妇女,路遇伏来士洁夫人时,老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项链丢失的事和十年来的经历,伏来士洁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莫泊桑借此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结果虽是玛蒂尔德因为自己的虚荣心而自食其果,但她坚强的灵魂却令我震撼不已。

丢失项链之后,玛蒂尔德在沉重的打击面前,没有沉沦在悲伤中,而是迅速地回到了现实,毅然地做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要偿还这笔可怕的债务。”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是改变了她的性格和精神。艰辛的生活把她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地面。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盼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每一个脚印,虽然过程可能并不那么一帆风顺,但总有到达彼岸的一天。

冰项链读后感(篇三)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

但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冰项链读后感(篇四)

书,宛如一杯茶,在我心神不宁时,喝上一口,能使我慢慢平静下来。茶的香味沁人心脾,带着大气蓝色繁杂花纹的白色,瓷杯里淡绿色的茶水,一叶一心的茶叶,如此相衬下,它们是多么的静谧,而书对我来说也正是如此。

在我读过的名著里,我最喜爱法国作家莫泊桑所写的《羊脂球》中的一篇《项链》。这篇短篇小说的人物并不复杂,故事情节却跌宕起伏,令人看完过,为主人公的遭遇唏嘘不已。漂亮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出身虽然平凡,却正因有着漂亮的容貌、高雅的气质、迷人的风范,一向梦想着能够过上上流社会贵妇人的生活。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她只能和一位平凡的小职员结婚,生活虽也算安乐,可与她的梦想却相差甚远。当有了能够和上层社会高官名流接触的机遇,她是千方百计准备一切行头,花钱做昂贵的晚礼服,向朋友借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参加了令她出尽风头的宴会。眼看她的命运就会从此改变,一跃而为上等人,老天却再次玩弄了她,慌乱中遗失了那挂“钻石项链”,三万六千法郎的巨额赔偿,使得夫妻二人心力憔悴,历经十年艰辛生活,偿还了巨额债务,原以为苦尽甘来,却要理解更为荒谬的事实,那挂耗尽她十年青春赔偿的所谓“钻石项链”但是是一挂只值五百法郎的假项链。看到那里,我除了为玛蒂尔德起起伏伏的人生际遇悲叹不已,更加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就应知足常乐。

这样想,不代表我就会没有追求,不代表我就会停滞不前,不代表我就会不知进取。人们常说,舍得舍得,要有舍才会有得。当我们历尽千辛万苦追求的原来但是是镜中月,水中花,只为了一时的享受,却要失去原本拥有的,究竟值不值得呢?答案不言而喻。以前看过人们为“知足常乐”和“知足未必常乐”争论不休,其实这也只但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已,角度不一样,事情不一样,观点也自然会有所改变。

看了玛蒂尔德的人生遭遇,我想我对自己的人生会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规划,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知足常乐”。

冰项链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这篇文章,觉得青铜真是个心灵手巧的男孩。

青铜为了能让葵花在报幕时,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便用房顶上的冰棱做了一串耀眼的冰项链。做冰项链时,青铜仔仔细细挑选着每一颗冰,为了能让线穿过小冰块,青铜用嘴小心的对住冰块中间,吹了一块又一块,吹得青铜腮帮子都疼了起来,吹完后用一根线穿过小孔,一串美丽的冰项链终于做好了。

青铜这个想法真是独出心裁!

冰项链读后感(篇六)

“每一本好书,都是黑暗中的亮光,这一道道亮光,将给我们这一叶叶暗空下的扁舟引航,直至寻找到风平浪静且又万家灯火的港湾。”这是曹文轩先生对好书的评价,正因如此,我选择了曹文轩小说集《冰项链》。

曹文轩是儿童文学作家,但他写的作品的读者并不是确定为儿童。停滞在读者的童年的书不一定是好书,曹文轩的书是能跟随每个读者一路前行的。

每个孩子都希望得到宠爱与关注,都希望有与之作乐的玩伴儿,都希望有人能聆听自己。在《第五只轮子》中,被人贩子偷来的小孩磨子在长大后不受欢迎,一件件事打击着磨子脆弱的小心灵。在一次难得被邀请的“瞎子抓贼”的游戏中被骗,磨子从此就像与世隔绝、没有感情的人,而滚车轮成了他唯一的娱乐。有一次在去表演的途中他的校长和老师的车轮坏了,磨子看到了就去推出同一型号的轮子,却没有给他们。而磨子最后的妥协是因为校长说:“还要排一出小戏,也让你演一个角色。”校长知道磨子喜欢演戏,这段话道明了所有。

磨子是在“演戏”,表演对小伙伴玩游戏不感兴趣,表演对推轮子以外的事不以为然,但那都是假的。磨子希望能与小伙伴一起游戏、和谐相处,于是后面磨子相信校长的话,朦朦胧胧地望着远去的车子。也正是有了知心的人,磨子才会把委屈表达出来。

每个孩子都希望被爱以及爱己所爱,都希望有耀眼的一刻,都希望有能力护己所爱。

《老槐树》和《冰项链》是《青铜葵花》的片章,哑巴青铜行为不同于常人小孩,因为他表达感情的方式。虽然青铜家很穷,但也抵不住全家对孤儿葵花的喜爱,特别是作为哥哥的青铜。他为了葵花独自坐在河中的木桩与家人反抗,他为了葵花坚定而混杂地用手势“说”:“我以后一定更努力干活,我以后不发脾气,我以后少吃东西,我想把她带回家,我想她做我的妹妹。”这段“话”是青铜从小到大“说”的最长的一段话,只为了仅有一面之缘的妹妹。

葵花和青铜仿佛是注定的一家人。当初在老槐树下的选择,虽然葵花因青铜家的转身有过伤心、失望,但那真挚的感情是属于青铜家的。葵花在成为孤儿后的不幸却在老槐树下遇上她的幸运。

曹文轩是个性情中人,他把激情融入文字。读他的小说,似乎感觉大块大块的色彩从天而降,或为绵绵细雨,落在嫩绿的叶片上,使无数树叶一起快乐地颤动;或为暴雨,倾盆而下。

冰项链读后感(篇七)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非常,青铜葵花冰项链读后感非常感动。

其中一个最让我感动的是冰的项链,这一章我正在读书时,就会情不自禁哭了起来。

主要对新的一年冰条项链,文艺宣传队每年所有小学大麦显示,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向日葵是主要的宣传队,不仅表演节目,还应当公布。没有一个冰,不幸的是向日葵项链,原本说好有人借她用,但是那人突然回来,青铜知道,她决定用冰做一条项链,把他的几十个,闯入了三或四英寸,然后采取芦苇管吹呀,吹在他所有的“钻石”,然后用一条红线“钻石”成立,成为了一位卓越的冰项链,向日葵感激铜牌。

记得有一次,我的兄弟和我出去玩。我打在世界上是紫水晶球的玩具,但他没赶上,落在半途中,这是哥哥给我的东西,是我最喜欢的玩具。弟弟看。我将会哭泣,冲向半途中,水晶球玩具回来。我看见一辆大卡车要过来,我吓得大喊大叫,赶紧交用眼睛看,不敢看现实。可没想到的是,当我打开我的眼睛时候,兄弟之前送到我的玩具,我激动的哭,紧紧地围在哥哥,哥哥安慰我说:“没关系,就可以了。”

我发现,事实上,我们双方爱自己的人,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眼睛去发现,我们将珍惜每一秒。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推荐]《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汇集七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7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