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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互联网

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一】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执的臂弯,

你曾是少年。

在听好妹妹乐队的《你曾是少年》。

总觉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个名词,就如同我们的青春年华,有着任何人生阶段都无以伦比的美好。陈寻与方茴的遇见,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纯粹的年华。

果说相遇是偶然,相识是偶然中的偶然,那么相恋应该说是宿命,那相离呢?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故事这么难以释怀。看完以后,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别人的评论,每一个人都说很真实,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林嘉茉过,沈晓棠过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从文笔和勾勒方面来说,都很平淡,但是刻画的是那么的真实与细致。这也让我明白了,最打动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笔有多优美,故事情节有多曲折离奇,而是要真情实感,可以让读者把自己的经历往上套,那便是一种成功。

敏感,脆弱,忧郁的方茴,遇见优秀,扎眼,阳光的陈寻。陈寻被方茴身上别致的气质吸引,而方茴在最开始,是远远的在陈寻的世界之外的,她说,有那么一种人,身上会散发光芒,在这种光芒下面会感觉温暖而舒适,但距离太近的话,就会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陈寻,只会让方茴觉得自己更黑暗。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所以乔燃错过方茴,陈寻得到方茴,而方茴最后失去陈寻

陈寻与方茴在一起了,从他在黑板上偷偷写下方茴喜欢陈寻开始的筹谋,从电话那头传来是开始。方茴是逃不掉陈寻的追逐的,因为那个少年,是那么的美好。

方茴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比起耀眼的陈寻,其实她更可能会喜欢安静的乔燃,但是陈寻长驱直入她的心,并占据的满满的,她就不能再贪心了。所以在高中毕业宴会上,乔燃要出国了,她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乔燃,因为她怕这个拥抱会玷污了他与陈寻之间爱情。方茴在得知乔燃已经在国外之后,对乔燃深感愧疚,最终在空气中拥抱了他。那个时候的她,以极度虔诚的态度深爱着陈寻。

然而,流年辗转,只因年少。

我们终究输给的不是任何,而是时光。

大学后,安静,敏感的方茴终究失去了陈寻。高中局限的生活模式,再明耀的陈寻,也被掩盖于书堆中,所以陈寻与方茴始终可以在同一个世界里平行前进。但是到了大学以后,一切都变了,陈寻身上扎眼的光芒,注定了他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他平凡不了的。而方茴呢,依旧沉溺于两个人的世界,细心灌溉着他们的爱情。

想起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里的一句歌词: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前行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停

方茴的敏感、脆弱、哀愁无疑是让陈寻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似乎忘了,这也是陈寻一开始被方茴吸引的地方。

当初怎么赢得的他,最后也怎么的失去了他。

很多人说,方茴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但如果改变了,她就不是方茴了,就不是当初陈寻喜欢的那个样子了啊。她的懦弱,胆怯,猜疑使陈寻慢慢地走向了沈晓棠。

方茴对陈寻说过:如果那天我们分开了,你也不会后悔曾经和我好过,这就够了。

但是她做不到说的那么洒脱正如阿桑唱的那样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

陈寻爱上了另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笑靥如花,明媚动人,她拥有开朗的性格,爽朗的笑容,使得陈寻一步步的沦陷。她带给陈寻的快乐是方茴从未带给过的,他们有一样的兴趣爱好,所以聊起喜欢的摇滚乐时,陈寻眼里满是倾慕;她开心时不加掩饰的笑,比起方茴安静地低眉浅笑,似乎更打动他。拿吴婷婷的话来说,沈晓棠应该没有那一个男生不喜欢吧.

方茴就像是一首安静忧伤的曲子,陈寻静静的听了三年,但是他是一个摇滚迷啊!

他们分手了。一句以是开始的爱恋,在365天后,也以一句是结束。陈寻曾信誓旦旦的对着方茴说,《匆匆那年》是为你写的,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然而,流年辗转后,陈寻已经忘记了那个誓言,也忘记了婆娑月光下,回望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只为你浮生的一笑误我的匆匆那年。

方茴说,他曾经那么那么的爱过她,她那么的默默无闻,可是陈寻依旧喜欢她;每天给她打电话;送她毛绒河马和写着他名字的石头;为了跟她考上同一个大学,物理最后的13分大题,硬生生的没有做。

陈寻曾经也以那么真挚的方式爱过方茴,那个时候的他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心实意的,他也真的觉得可以跟方茴永永远远的走下去。

太美的承认因为太年青。

一切都在那个炎热的盛夏后改变了。

沈晓棠问陈寻,有多喜欢她,他说,喜欢得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众叛亲离。但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做了那样选择。

他对方茴说,你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但是方茴不想要当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她想当一辈子被他爱着,一辈子都陪在他身边的人!

方茴自虐般的爱着,分手后,她每天站在楼顶窗口望着那俩人出双入对,看那熟悉又陌生的笑容绽放在别人面前,那宠溺的笑容曾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她的啊!

在得知沈晓棠与陈寻同居以后,方茴一个人在他们住的租房下待了一个晚上,看到灯灭的时候,她对陈寻所有的爱也随之熄灭了吧。

她绝然的离去,瘦削的背影预示的是一个让他们再也回不去的悲剧的上演。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只是因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陈寻可以跟沈晓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么她就凛然的被排除在陈寻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问他:如果我们曾经做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如果我们现在再做,是不是来不及了?这一刻,方茴终于知道这个人是不再爱自己了,他们已经彻彻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堕胎的那天,阳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钻心的疼痛,使得眼泪模糊她的视线,在短暂的眩晕中她说她好像看见了F中的那棵树,树下几个少年笑闹着环绕在一起,其中一个笑着走向她说:先别走啊,一会我骑车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说,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陈寻答,除了孩子我们什么都有了。

那是陈寻最后一次见到方茴。

2002年非典来临,每个人惊恐不已,闻风丧胆。然而当非典的势头终于被控制住的时候,方茴离开了,绝然而去了。她曾静悄悄的出现在他们四个人的生命里,一起走过一段最美的时光,最后却干净决绝的离开了,她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感伤的机会,把所以的美好与疼痛,都带到了陈寻不知道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电影里的片尾曲曾是他们最快乐时光的见证。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头痛哭说再见后,却是再也不见。

后来,陈寻说,以前曾经天天呆在一块的同学,做同一道题,走同一段路,遇见同一个场景,但是后来大家就只剩下听说了,听说他怎么怎么样了,她又怎么怎么样了。然而方茴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看到这里,猛然地想起了刘若英的《听说》,哀伤的旋律,惆怅的歌词,刘若英完美地吟唱了爱情与光阴的无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这东西也许会凭空而来,却不会凭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许就会困死在心底里,永世不得平静。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爱情里,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但是方茴不曾后悔,即使重来一遍,她说她也是做出那样的选择。近10年过去了,她一直活在回忆里,我总觉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伤害,而是她不愿意,她愿意带着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与痛一直走下去。

记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时候看到过一句话走不出来就走不出来吧,因为我就喜欢那样。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谁也不能怪,因为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我们就是会心疼方茴,那个傻傻地认真地爱着的女孩。

走出那个故事,似乎我们不再只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爱情里,谁对谁错,似乎真的不那么重要了。所以最后方茴和陈寻能不能够继续在一起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了。能遇见那个让你的青春闪闪发光的人,就已经是一个奇迹降临在你的身上了。起码对于我来说,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胜收。

爱过一个人和与她过一辈子,是两回事。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说,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爱的人。但你最爱的那个人肯定是一个,不管经历多少个匆匆那年,依旧在你回忆里,闪闪发光的人。

不悔当初,不枉此生。

音乐调转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岁的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曾相爱

我曾拥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F中的操场跑步,她对张楠说,真希望就那么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过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过的,对不对?

心酸过后,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个匆匆那年里,遇见那个陪你看细水长流的人。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二】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三】

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写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曾经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面对爱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现在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爱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一定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一定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一定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弃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曾经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直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可以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后来,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择了这样的爱。而面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知道曾经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终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曾经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小心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终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终于结束,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四】

最近又重新看了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我又在想曾经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方茴不和乔然在一起呢?如果方茴和乔然在一起了会不会结局就不一样了呢?如果我是方茴会那样执着于陈寻吗?我不知道方茴有多痛彻心扉,不知道如何可以痛到这么麻木。在叙述过去那些快乐时,没有一滴的泪水,在现实面前,总是回忆最心碎。而且总是快乐,总是回不来挥不去的快乐最心碎。

他们是如何深刻到,在伤痛没有过去,还在流血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地说出他们在一起的过去,她想起来的时候,想到青春这样一点一点像流沙消失,想到快乐的他们将来的分道扬镳。

或许这是九夜茴的一个缺憾,或许她比我更加了解她塑造的角色。或许打从心底里我就是一个脆弱的人,我宁愿不去经历那些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快乐。因为害怕伤害。

我不知道方茴想的是什么,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个少年在我和一个男生相恋的环境下,说出了不管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希望忘记的人,是你这样的话。我会热泪盈眶,这样默默的送出一朵丁香花,我希望你快乐,我也希望你能得到幸福,或许那个送给你幸福的人不是我。

乔燃要出国的时候,他希望方茴拥抱他一下的时候。流水线条的剧情还是捉摸不透,在看之前我觉得,如果一个愿意把一朵丁香花的香气沐浴在自己身上的人,无法让自己爱上他,却连一个拥抱都无法给予。不公平,尽管方茴从来没有答应过许诺过要回抱他吧。

可是乔燃就像是慢慢融入黑夜的人,在一片伤感的乐章中离场。而且是,我们不断不断的远离才会让他无可奈何地离开自己的世界。

可是方茴流着眼泪她跑开了,乔燃在那片空地里,又是孤单一人。

后来,很久之后,方茴她对陈寻说:我觉得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乔燃,他走之前想要一个拥抱,可是我都没有给他,因为我不想玷污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可是如果她早知道她和陈寻的结局会不会当初就不那样傻,那样执着了呢?终究是她舍不得陈寻,那样的喜欢过、那样的深爱过,直到最后她却只能选择原谅。我个人来讲比较喜欢乔然,至少这个温文儒玉的男子不会给方茴带去那么大的伤害,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这就是贴近我们而演绎他们的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五】

开始,是丹丹姐推荐我看的~是一部记录属于另一些人的青春成长小说。廖丹说她哭了,我还笑她没出息。。。。可是我看完,连哭都没有冲动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廖丹说,咱们的青春也能写一部小说,我还接茬说要是咱们能演就好了。。。。但看完结局,我觉得还是不了,经历过的伤痛,根本没有办法再重拾!我看这部小说也是因为丹丹姐说我特适合里面的一个角色,林嘉茉~女二号,人长得漂亮,开朗。当时就是好奇这么一仙女怎么就沦为了女二号。。。。。然后我就在刚刚把这个故事看完了。

他们的高中也是我们的高中,他们是80后,咱们是90后。看完才发现,我,没有方茴过,但却林嘉茉过:没有赵烨过,也没有乔然过,但却陈寻过。。。。看着小说,刚刚还是笑着,马上又会一点都笑不出来。“当电梯门关闭的那一刻,我知道咱们都回不去了”——致咱们高考前的青春!就是这句,让我呆呆地看这屏幕楞了多时。也没有缘由,就是觉得这故事太过真实,总觉得有太多人能让我对号入座。之所以写这一篇毫无结构的文章,是因为舍不得他们的青春,放不下我们的故事!

现在想想,周遭的一切都是通过你们才联系起来的。小妍妍人缘最好,她的朋友虽说跟我也是朋友,但也不足以让我理直气壮地当她面说,那个某某某是我的朋友。孙丹,异性缘最好的那个!我就是不能像她那样跟别人相处,我也尝试过,但是很笨拙,感觉跟人之间还是很生疏。丹丹姐,虽然不是广交朋友,但是总是让人莫名的想仰视她,打心眼的把她放在更高的位置。我呢,也就只能跟你三个联系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自己有时怪像方茴的,我很慢热,真正能走进我的世界,和我做知心朋友的没几个。。。说得自负一点,就是门槛高着来~哈哈!有那么几个同学聚会喊我去,我都拒绝了!其实想去又不想去,去是因为我只跟你玩得好,不去也是因为只跟你玩的好!

匆匆那年,没感觉自己的的高中有着小说中的满满的青绿色,倒是多了份压抑。从初中报道就对自己说过:“从新开始”!到转学,再到上高中再到转进文科班,我貌似一直都有说:“重新开始”!不过现在,该对准大学生的我说:“重新开始”!

看完小说,才真真觉得约定不可靠,誓言太廉价,最后只剩下忘不掉也放不下,什么狗屁青春,最后不也都淡然了!最让人记忆犹新的只有那篇《一朵丁香花》。

你们也看看这部小说吧,心情很沉重地说,哭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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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读后感]动物庄园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搜读后感]动物庄园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一】

这是我花了7天时间,带大家共读的一本书,印象深刻,意义非凡!

拿破仑:这个响当当的名字就预示着它的不同凡响,同时别忘了它是庄园唯一一头种猪。斯诺鲍:名字译为雪球,预示它开始很渺小,但会越滚越大!可是很不幸,在越滚越大的同时它也越滚越远了!

斯奎拉:名字译为尖叫者,说明它的作用发挥在嘴上,哈哈。尖叫可以划破天空压倒一切声音!没错!动物庄园的是非黑白也全通过它口落定!

还有老麦哲:它是先知,不世出的圣人。它的思想早已超越时代!但它不是领袖,理想构建需要后者落地推行。正如程朱理学宋起元兴成为官学影响深远主要倚仗于统治者而非朱熹本人。

马漂亮莫丽:它是贪婪虚荣的典型代表,它对民主平等没有什么兴趣。只要生活的体面光鲜(绶带→虚荣),处处尝到甜头不费劲(糖→物欲),它甘愿为奴(被摸鼻子)!

羊咩咩、狗吠吠:羊咩咩是无知大众,典型的统治阶级的“复读机”“扬声器”;狗吠吠是被牢牢掌握的武装力量护卫队,得军权者得天下,哈哈。它们是巩固拿破仑统治的工具。

还有马有力布克瑟、马冷静克莱弗、驴不语本杰明、乌鸦摩西、鸡飞飞、猫懒懒等,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本杰明,它永远冷眼旁观洞明一切!

我相信拿破仑与斯诺鲍曾经是并肩的战友、最知彼此的同伴,在老麦哲畅想理想世界的时候,它们有着共同目标,并共同努力赶走了人类,解放所有动物!克服困难恢复生活生产,再次抵御人类的反击!胜利果实是它们共同捍卫的!尽管它们的侧重点并不同,拿破仑抓宏观方向,注重培养年轻一代。而斯诺鲍落实民主方针的实事,制定戒律和旗帜、成立各种动物委员会、集体学习、设计解放生产力的风车等……

我并不觉得拿破仑恶劣无耻,斯诺鲍委屈可怜。这就是必然发生的1/2可能的结果。因为权力非常可怕具有魔力,只能独揽不容分享!一旦碰触面目全非!它会改变一切!

记得朱祁镇朱祁钰本是好兄弟,朱祁钰非常尊重哥哥,朱祁镇也喜欢弟弟,常叫他到宫里小坐,把酒言欢,甚好!可是朱祁钰坐上了那个位置,皇权加身,号令天下!他被魔化了,荣耀感满足感爆棚!他再不是那个好弟弟了,獠牙呲出,我囚禁你,你推翻我,夺门收场!

拿破仑的成功在于牢牢掌握了武装力量,而斯诺鲍所谓推行民主但并未完全站在大众动物立场,特权思想在它身上仍存在。毕竟牛奶和苹果的归属它也有份!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二】

迄今为止,人类已经统治了这个世界长达世界几千年之久。没有智慧的动物们只能屈服于人类的统治之下。本应该是这样,然而,有一天……

大猪梅杰是这场动物革命的“思想奠基人”。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了一个由动物们自由支配的世界。醒来后,德高望重的他向庄园里的动物们做了一次演讲。他介绍了梦中那个动物们自己的世界。

在那里,没有吝啬的主人,动物们不会饿肚子,不存在卖命地工作没有半点回报。动物们自给自足,老了以后可以颐养天年。因此所有动物都要团结起来,一起为新生活奋斗。

虽然只是一场短暂的演讲,但是他想要说的话已经很好的传达给了动物们。庄园里一些有智慧的动物们开始思考他的话,没有智慧的动物们也把理论铭记在了心中。

终于,这一天,机会来了。动物们赶走了人类,占领了庄园。他们建立了动物庄园,并且制定了一套法律——“七诫”在拿破仑和雪球这两头猪的带领下,他们开始了自给自足的劳动。

一开始,一切都如大猪梅杰的梦一样,动物们团结一心,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没有哪只动物察觉到了平静水面下的波澜。然而,有一次,拿破仑与雪球在是否建造风车上起了冲突,拿破仑用自己的“军队”——,九只训练有素的狗,赶走了雪球。从此拿破仑开始了他的**。大小事务的决定全由他负责,动物们稍有不满,拿破仑就动用武力使他们屈服。他俨然成为了一位皇帝,一位暴君。

动物庄园有拿破仑支配后,猪群的地位也提升了,他们基本不劳作,但食物却享用的。他们还住在人类的屋子里,成为了“王公贵族”,庄园宣扬的平等的观念也早已灰飞烟灭。拿破仑整天肆意妄为,但同时也惧怕动物们联合起来*自己。于是,他悄悄修改了七诫,彻底地篡改了动物们的记忆。

我觉得庄园里的动物们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大半辈子都在卖命地为人类劳作,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庄园,庄园却落在了**者手上,到最后甚至连记忆都被篡改,到死都没有好好地享受过自由。这个庄园会存在多久呢?我不禁为动物们的命运和状元的未来堪忧。

究竟是动物们*拿破仑的统治,还是拿破仑的所作所为使庄园走向灭亡,亦或是人类重新控制了动物庄园?一切都不得而知。命运掌握在动物们自己手里。庄园究竟何去何从,取决于他们自己的选择。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三】

读动物庄园,大部分讨论的是庄园内动物的个性和表现,但是我却对书里的人类特别感兴趣。

首先,第一个出场的,就是庄园的主人——琼斯先生。他整天喝的醉醺醺的,让你感觉他不思上进,也不关心自己的农庄,似乎农庄就是从父辈手里无奈继承下来的生活保障,丢不掉又办不好,浑浑噩噩混日子。以至于农庄里的动物已经在密谋起义了,他还浑然不觉,依旧喝的酩酊大醉。及时动物们的异动已经惊扰到了他,他也依旧不警醒。仰仗他手里的绝对优势工具——枪,向吵闹的动物们随意的开了一枪,这一枪不算警告,而更像被打扰清梦后的起床气。

一如既往地麻痹大意,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在一次毫无预谋的冲突中,动物们临时的发怒,就轻而易举的将琼斯夫妇赶出了农庄,琼斯甚至没有采取任何自卫或者反抗的动作,就仓皇的逃离了,逃的时候还是醉醺醺的,甚至丢下了自己的老婆。因此古今中外,失败者逃跑的姿势都惊人的相似,刘备如此琼斯亦如此。却丢下我们这群错愕的读者,我经常在想,琼斯占尽了农庄的资源,天时地利人和。手下有伙计,手里有枪,有栅栏,有围墙,有枷锁,有饲料。为什么说倒了顷刻之间就倒了?是伙计少了吗?并没有;是枪收起来不用了吗?也不是;栅栏不够密?钻不出来呀;围墙不够高?蹦不过啊;枷锁没了?牛鼻子上,马脖子上分明在;饲料不够了?仓库里满满的。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哦~原来动物们有了自己的组织,有了自己的会议,有了自己的制度,最重要的是猪给动物们绘制了一幅没有人类后美好生活的蓝图。不在于能否实现,而在于给了大家希望。而这个希望能在动物中发酵是因为动物永远是动物,而人永远是人,动物没有途径变成人。它们的绝望而已。

其次,其他的庄园主其实在琼斯先生遭灾后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可是同作为人类,他们表面同情,背地里实际盘算的是能不能从琼斯的不幸中捞到一些好处。

危难时刻,动物们能团结一致,而人却各怀鬼胎。这便是为什么动物庄园能诞生在强邻环伺的恶劣环境中。对于曼纳庄园的遭遇,其他庄园主的侥幸心理大于恐惧心理。面对巨大的威胁,措施乏力,只是谣言和看衰。而现实给他们了一记响亮耳光。兵法有云“外强敌无退路则内牢固,放松一角,乌合散,则不攻自破”可是愚蠢的庄园主们发现危害波及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不是想方设法瓦解它,而是群起而攻之。进攻前轻敌动员不足,进攻时无组织且傲慢,结果不知己不知彼百战百败,强的一方反而被弱的一方打的狼狈不堪,中国历史这种战例挺多的,也不奇怪。动物们在战斗前就借鉴了凯撒大帝历次重大战役,谦虚如此,何患不胜啊。人类对动物的伤害,不但没有摧毁它们,反而使它们抱的更紧了。

最后人类妥协了,不但不攻击动物庄园了,还跟动物庄园做起生意来,树立了一个非常坏的典型,人类的这种不思进取,短视的行为,不但让动物庄园有了喘息之机,甚至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发展壮大的机会,最后人类必将自食其果。这让其他庄园的动物知道了,人类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虚弱无力,只要在斗争中战胜他们,不但不会受到报复,反而会赢得他们的妥协。就如我们的伟人说的,西方列强都是纸老虎,非常的精辟,也抓住了它的本质。

我们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动物庄园模式会得到蔓延,人类将失去一个又一个庄园。最后不知道人类有没有机会从动物们那边得到谈判的机会,苟延残喘。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四】

这仅仅是一篇牢骚满腹的文章,智慧的你可以置之不理。

第一次接触《动物庄园》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的自己还是一个不谐世事的小丫头,对里面的深意并不理解,却读得津津有味。某年的寒假,又一次拜读此书,感慨良多。

我依稀记的小学时,挂在班级墙面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xxx的大大的画像。我很早就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对他们的事迹并不甚清楚,只知道他们是“伟人”。

小时候,我从来不问为什么。

陈丹青说“我们的政治考试是反政治的,没有人尊敬这个学科“

60年前,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出版了《动物庄园》,讽刺苏联的社会主义。如今,苏联已经解体近20年,然而《动物庄园》讽刺的对象却悄悄地转移了。

人们津津乐道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遗憾于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然而我在阅读《动物庄园》的时候,几次竟不得不合上书本不忍再看下去。因为我不仅看到了苏联也看到了我们自己。

新闻里每天都有gdp增长,粮食增产,物价稳定的新闻。然而没有人询问为什么中国仍然有许多人吃不饱饭,无法接受教育,看不起病,住不起房。

我们感动于善良的山村教师勤勉的奉献却从不去质问政府为何不增加教育的投资;我们感动于无私的农家妇女无偿赡养邻居的父母,却从不关注我们的养老保障;我们感动于勇敢的汶川教师,却很少问津教学楼的质量……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学生和她的法国邻居争论今日的中国。那个法国人说,我可以站在路上大骂萨科奇是混蛋,你能吗?她竟一时语塞只好开玩笑似的说,我也可以站在路上大骂萨科奇是混蛋。

当我们不仅仅旁观历史,而是把自己当做历史的一部分,就会发现我们和书中的人物同样卑微。

少年的君特。格拉斯为了希特勒和帝国的荣耀加入了少年禁卫军和成千上万的人高喊“领袖万岁”,甚至二战结束后,当他被告知纳粹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的时候还固执的说那是反纳粹的恶毒宣传。他在《剥洋葱》中回忆道自己从来不曾怀疑过领袖,因为广播报纸以及身边所有的人从来没有怀疑过。

今天的小孩子仍然在重复我们曾经重复的道路。他们也许不知道马恩列斯毛,但是胸前的红领巾依旧鲜艳,依旧高声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依旧循规蹈矩的背诵历史政治而从不去质疑……

学问,学问。就是要学要问,要问就要有怀疑的精神,要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否则不仅我们的生活可以被控制,我们的思想同样也会被控制。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五】

很短的一本书,不到一个小时就看完了,十分荒诞的一个故事,但是…

反乌托邦(Dystopia)(又译作“反靠乌托邦”、“敌托邦”或废托邦),又作anti-utopia或cacotopia、kakotopia,根据后两者的音译,又可译作坎坷邦。与乌托邦相对,指充满丑恶与不幸之地。

这种社会表面上充满和平,但内在却充斥着无法控制的各种弊病,如阶级矛盾、资源紧缺、犯罪、迫害等,刻画出一个令人绝望的未来。某些作品描述的反乌托邦社会中,物质文明泛滥并高于精神文明,精神依赖极受控于物质,人类的精神在高度发达的技术社会并没有真正的自由。

这本书出名应该是因为它是反乌托邦的代表作吧,看完之后大概知道反乌托邦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我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某个地方看到,某位上个世纪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学者,放下这本书之后,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荒谬至极,没想到后来他就经历了那件事情,也是一种讽刺。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也是越看越觉得荒谬,但是越看越细思极恐,甚至看到一半就猜到结局,书中的很多事情,比如说

真的不是写实小说吗…后来发现这本书是成书于1943-1944年,甚至连“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这句话都不能在这里适用。

《动物庄园》的故事脉络被评论家分析为与苏联的历史乃至整个二十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惊人的相似,在很多共产党正在或者曾经执政的国家都能看到动物庄园的类似影子。作者在书中借由对动物庄园的发展变化,对共产主义运动未来命运的预言也被1991年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后来的历史所印证。但《动物庄园》的意义远远不止于对历史的预言,这部寓言体小说以文学的语言指出了:由于掌握分配权的集团的根本利益在于维系自身的统治地位,无论形式上有着什么様的诉求,其最终结果都会与其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诉求背道而驰。

这是百度百科上对于动物庄园的描述,然而作为一个中国人,自然而然的都会想到另一件事情。如果不是真的发生了,谁会相信真的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呢。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反乌托邦的小说描写的内容很多都预测了未来会发生的事件,比如说《1984》,比如说现在的社会文化发展与《美丽新世界》,所以我们到底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里,不由得对这些作家的预测佩服得五体投地。

回到《动物庄园》这本书,不太理解为什么是以猪为主角,可能是为了增加故事的荒谬吧,还有拿破仑的这个名字也就是故意而为之,在上世纪四十年代…能写出这个作品真的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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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匆匆那年(篇1)

最近又重新看了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我又在想曾经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方茴不和乔然在一起呢?如果方茴和乔然在一起了会不会结局就不一样了呢?如果我是方茴会那样执着于陈寻吗?我不知道方茴有多痛彻心扉,不知道如何可以痛到这么麻木。在叙述过去那些快乐时,没有一滴的泪水,在现实面前,总是回忆最心碎。而且总是快乐,总是回不来挥不去的快乐最心碎。

他们是如何深刻到,在伤痛没有过去,还在流血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地说出他们在一起的过去,她想起来的时候,想到青春这样一点一点像流沙消失,想到快乐的他们将来的分道扬镳。

或许这是九夜茴的一个缺憾,或许她比我更加了解她塑造的角色。或许打从心底里我就是一个脆弱的人,我宁愿不去经历那些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快乐。因为害怕伤害。

我不知道方茴想的是什么,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个少年在我和一个男生相恋的环境下,说出了不管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希望忘记的人,是你这样的话。我会热泪盈眶,这样默默的送出一朵丁香花,我希望你快乐,我也希望你能得到幸福,或许那个送给你幸福的人不是我。

乔燃要出国的时候,他希望方茴拥抱他一下的时候。流水线条的剧情还是捉摸不透,在看之前我觉得,如果一个愿意把一朵丁香花的香气沐浴在自己身上的人,无法让自己爱上他,却连一个拥抱都无法给予。不公平,尽管方茴从来没有答应过许诺过要回抱他吧。

可是乔燃就像是慢慢融入黑夜的人,在一片伤感的乐章中离场。而且是,我们不断不断的远离才会让他无可奈何地离开自己的世界。

可是方茴流着眼泪她跑开了,乔燃在那片空地里,又是孤单一人。

后来,很久之后,方茴她对陈寻说:我觉得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乔燃,他走之前想要一个拥抱,可是我都没有给他,因为我不想玷污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可是如果她早知道她和陈寻的结局会不会当初就不那样傻,那样执着了呢?终究是她舍不得陈寻,那样的喜欢过、那样的深爱过,直到最后她却只能选择原谅。我个人来讲比较喜欢乔然,至少这个温文儒玉的男子不会给方茴带去那么大的伤害,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这就是贴近我们而演绎他们的匆匆那年。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2)

开始,是丹丹姐推荐我看的~是一部记录属于另一些人的青春成长小说。廖丹说她哭了,我还笑她没出息。。。。可是我看完,连哭都没有冲动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廖丹说,咱们的青春也能写一部小说,我还接茬说要是咱们能演就好了。。。。但看完结局,我觉得还是不了,经历过的伤痛,根本没有办法再重拾!我看这部小说也是因为丹丹姐说我特适合里面的一个角色,林嘉茉~女二号,人长得漂亮,开朗。当时就是好奇这么一仙女怎么就沦为了女二号。。。。。然后我就在刚刚把这个故事看完了。

他们的高中也是我们的高中,他们是80后,咱们是90后。看完才发现,我,没有方茴过,但却林嘉茉过:没有赵烨过,也没有乔然过,但却陈寻过。。。。看着小说,刚刚还是笑着,马上又会一点都笑不出来。“当电梯门关闭的那一刻,我知道咱们都回不去了”——致咱们高考前的青春!就是这句,让我呆呆地看这屏幕楞了多时。也没有缘由,就是觉得这故事太过真实,总觉得有太多人能让我对号入座。之所以写这一篇毫无结构的文章,是因为舍不得他们的青春,放不下我们的故事!

现在想想,周遭的一切都是通过你们才联系起来的。小妍妍人缘最好,她的朋友虽说跟我也是朋友,但也不足以让我理直气壮地当她面说,那个某某某是我的朋友。孙丹,异性缘最好的那个!我就是不能像她那样跟别人相处,我也尝试过,但是很笨拙,感觉跟人之间还是很生疏。丹丹姐,虽然不是广交朋友,但是总是让人莫名的想仰视她,打心眼的把她放在更高的位置。我呢,也就只能跟你三个联系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自己有时怪像方茴的,我很慢热,真正能走进我的世界,和我做知心朋友的没几个。。。说得自负一点,就是门槛高着来~哈哈!有那么几个同学聚会喊我去,我都拒绝了!其实想去又不想去,去是因为我只跟你玩得好,不去也是因为只跟你玩的好!

匆匆那年,没感觉自己的的高中有着小说中的满满的青绿色,倒是多了份压抑。从初中报道就对自己说过:“从新开始”!到转学,再到上高中再到转进文科班,我貌似一直都有说:“重新开始”!不过现在,该对准大学生的我说:“重新开始”!

看完小说,才真真觉得约定不可靠,誓言太廉价,最后只剩下忘不掉也放不下,什么狗屁青春,最后不也都淡然了!最让人记忆犹新的只有那篇《一朵丁香花》。

你们也看看这部小说吧,心情很沉重地说,哭不出来了。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3)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执的臂弯,

你曾是少年。

在听好妹妹乐队的《你曾是少年》。

总觉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个名词,就如同我们的青春年华,有着任何人生阶段都无以伦比的美好。陈寻与方茴的遇见,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纯粹的年华。

果说相遇是偶然,相识是偶然中的偶然,那么相恋应该说是宿命,那相离呢?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故事这么难以释怀。看完以后,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别人的评论,每一个人都说很真实,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林嘉茉过,沈晓棠过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从文笔和勾勒方面来说,都很平淡,但是刻画的是那么的真实与细致。这也让我明白了,最打动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笔有多优美,故事情节有多曲折离奇,而是要真情实感,可以让读者把自己的经历往上套,那便是一种成功。

敏感,脆弱,忧郁的方茴,遇见优秀,扎眼,阳光的陈寻。陈寻被方茴身上别致的气质吸引,而方茴在最开始,是远远的在陈寻的世界之外的,她说,有那么一种人,身上会散发光芒,在这种光芒下面会感觉温暖而舒适,但距离太近的话,就会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陈寻,只会让方茴觉得自己更黑暗。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所以乔燃错过方茴,陈寻得到方茴,而方茴最后失去陈寻

陈寻与方茴在一起了,从他在黑板上偷偷写下方茴喜欢陈寻开始的筹谋,从电话那头传来是开始。方茴是逃不掉陈寻的追逐的,因为那个少年,是那么的美好。

方茴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比起耀眼的陈寻,其实她更可能会喜欢安静的乔燃,但是陈寻长驱直入她的心,并占据的满满的,她就不能再贪心了。所以在高中毕业宴会上,乔燃要出国了,她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乔燃,因为她怕这个拥抱会玷污了他与陈寻之间爱情。方茴在得知乔燃已经在国外之后,对乔燃深感愧疚,最终在空气中拥抱了他。那个时候的她,以极度虔诚的态度深爱着陈寻。

然而,流年辗转,只因年少。

我们终究输给的不是任何,而是时光。

大学后,安静,敏感的方茴终究失去了陈寻。高中局限的生活模式,再明耀的陈寻,也被掩盖于书堆中,所以陈寻与方茴始终可以在同一个世界里平行前进。但是到了大学以后,一切都变了,陈寻身上扎眼的光芒,注定了他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他平凡不了的。而方茴呢,依旧沉溺于两个人的世界,细心灌溉着他们的爱情。

想起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里的一句歌词: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前行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停

方茴的敏感、脆弱、哀愁无疑是让陈寻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似乎忘了,这也是陈寻一开始被方茴吸引的地方。

当初怎么赢得的他,最后也怎么的失去了他。

很多人说,方茴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但如果改变了,她就不是方茴了,就不是当初陈寻喜欢的那个样子了啊。她的懦弱,胆怯,猜疑使陈寻慢慢地走向了沈晓棠。

方茴对陈寻说过:如果那天我们分开了,你也不会后悔曾经和我好过,这就够了。

但是她做不到说的那么洒脱正如阿桑唱的那样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

陈寻爱上了另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笑靥如花,明媚动人,她拥有开朗的性格,爽朗的笑容,使得陈寻一步步的沦陷。她带给陈寻的快乐是方茴从未带给过的,他们有一样的兴趣爱好,所以聊起喜欢的摇滚乐时,陈寻眼里满是倾慕;她开心时不加掩饰的笑,比起方茴安静地低眉浅笑,似乎更打动他。拿吴婷婷的话来说,沈晓棠应该没有那一个男生不喜欢吧.

方茴就像是一首安静忧伤的曲子,陈寻静静的听了三年,但是他是一个摇滚迷啊!

他们分手了。一句以是开始的爱恋,在365天后,也以一句是结束。陈寻曾信誓旦旦的对着方茴说,《匆匆那年》是为你写的,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然而,流年辗转后,陈寻已经忘记了那个誓言,也忘记了婆娑月光下,回望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只为你浮生的一笑误我的匆匆那年。

方茴说,他曾经那么那么的爱过她,她那么的默默无闻,可是陈寻依旧喜欢她;每天给她打电话;送她毛绒河马和写着他名字的石头;为了跟她考上同一个大学,物理最后的13分大题,硬生生的没有做。

陈寻曾经也以那么真挚的方式爱过方茴,那个时候的他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心实意的,他也真的觉得可以跟方茴永永远远的走下去。

太美的承认因为太年青。

一切都在那个炎热的盛夏后改变了。

沈晓棠问陈寻,有多喜欢她,他说,喜欢得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众叛亲离。但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做了那样选择。

他对方茴说,你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但是方茴不想要当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她想当一辈子被他爱着,一辈子都陪在他身边的人!

方茴自虐般的爱着,分手后,她每天站在楼顶窗口望着那俩人出双入对,看那熟悉又陌生的笑容绽放在别人面前,那宠溺的笑容曾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她的啊!

在得知沈晓棠与陈寻同居以后,方茴一个人在他们住的租房下待了一个晚上,看到灯灭的时候,她对陈寻所有的爱也随之熄灭了吧。

她绝然的离去,瘦削的背影预示的是一个让他们再也回不去的悲剧的上演。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只是因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陈寻可以跟沈晓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么她就凛然的被排除在陈寻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问他:如果我们曾经做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如果我们现在再做,是不是来不及了?这一刻,方茴终于知道这个人是不再爱自己了,他们已经彻彻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堕胎的那天,阳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钻心的疼痛,使得眼泪模糊她的视线,在短暂的眩晕中她说她好像看见了F中的那棵树,树下几个少年笑闹着环绕在一起,其中一个笑着走向她说:先别走啊,一会我骑车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说,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陈寻答,除了孩子我们什么都有了。

那是陈寻最后一次见到方茴。

2002年非典来临,每个人惊恐不已,闻风丧胆。然而当非典的势头终于被控制住的时候,方茴离开了,绝然而去了。她曾静悄悄的出现在他们四个人的生命里,一起走过一段最美的时光,最后却干净决绝的离开了,她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感伤的机会,把所以的美好与疼痛,都带到了陈寻不知道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电影里的片尾曲曾是他们最快乐时光的见证。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头痛哭说再见后,却是再也不见。

后来,陈寻说,以前曾经天天呆在一块的同学,做同一道题,走同一段路,遇见同一个场景,但是后来大家就只剩下听说了,听说他怎么怎么样了,她又怎么怎么样了。然而方茴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看到这里,猛然地想起了刘若英的《听说》,哀伤的旋律,惆怅的歌词,刘若英完美地吟唱了爱情与光阴的无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这东西也许会凭空而来,却不会凭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许就会困死在心底里,永世不得平静。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爱情里,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但是方茴不曾后悔,即使重来一遍,她说她也是做出那样的选择。近10年过去了,她一直活在回忆里,我总觉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伤害,而是她不愿意,她愿意带着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与痛一直走下去。

记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时候看到过一句话走不出来就走不出来吧,因为我就喜欢那样。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谁也不能怪,因为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我们就是会心疼方茴,那个傻傻地认真地爱着的女孩。

走出那个故事,似乎我们不再只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爱情里,谁对谁错,似乎真的不那么重要了。所以最后方茴和陈寻能不能够继续在一起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了。能遇见那个让你的青春闪闪发光的人,就已经是一个奇迹降临在你的身上了。起码对于我来说,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胜收。

爱过一个人和与她过一辈子,是两回事。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说,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爱的人。但你最爱的那个人肯定是一个,不管经历多少个匆匆那年,依旧在你回忆里,闪闪发光的人。

不悔当初,不枉此生。

音乐调转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岁的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曾相爱

我曾拥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F中的操场跑步,她对张楠说,真希望就那么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过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过的,对不对?

心酸过后,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个匆匆那年里,遇见那个陪你看细水长流的人。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4)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5)

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述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以前的你、我、他。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应对感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此刻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感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必须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必须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下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以前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明白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向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能够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之后,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取了这样的爱。而应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齐,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能够这么一向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向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必须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必须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此刻。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明白以前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最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像他们一样,我也以前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留意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以前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最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以前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最后结束,以前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当已经不在一齐的时间超过了以前在一齐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6)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我也不太清楚青春到底持续到哪年,但我知道我的青春已经留下了一些故事,一些带着美丽遗憾的故事。我的这些故事很琐碎,也很平淡,但曾经那些故事也让我逝去的那部分青春经历了点什么,那里有我不会忘记的一些人一些事,每当回忆或许酸涩或许微笑。故事留在了岁月中,记忆却把它们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一个人没事的时候,记忆就会放映这些故事,但是无论曾经是伤心的还是高兴的,我都选择微笑以对,过去的事情,无论是美丽的还是痛苦的,都已经经历了,除了微笑没有更合适的了吧。慢慢的变得淡然,也许这就是长大吧。

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也许,匆匆那年的人和景都已经找不到原来的样子了,但记忆里的一幕幕依然清晰如初,每句话,每个景,甚至每个眼神都一样可以记起。匆匆岁月里,成长就是一个故事,甚至每一年每一天都是一个小故事。或许很多的故事我们不曾在意,所以也就不曾记忆。但总有那么几个故事,刻苦铭心,想忘也不想忘。

那些事想忘却忘不了,是因为曾经无所顾忌的把自己全部都放进去了,无论是对一起长大的玩伴,还是对青涩的爱情,或是对年少的梦想。天真简单的小心灵还不知道会有伤害和困难,还不知道有些事情并不是努力了就会有回报,以为每件事情都会很完美,像自己想象的一样完美。也许仅仅是小坎坷或是小打击都会让当时的我们痛不欲生,因为梦太美,还来不及接受现实的样子。但是也许我们必须经历那个做梦、梦碎的过程才会慢慢长大吧。青春岁月的笑和泪都是我们的财富,无论发生的那年是高兴还是悲伤,但是对于今天我们都想明白了一些事,经历了这些事成熟的不仅仅是面容还有我们的心智。匆匆那年的故事里,有些人曾经方茴过,曾经陈寻过,或是曾经赵烨、嘉茉、乔燃过。我没找到自己具体的人物,但是在那些人身上我看到了曾经或多或少的一些影子。我想每个人的匆匆那年的故事里都曾经像他们一样过。

很喜欢作者留在后记里面的一句话:我们(80后)没有激情燃烧,也没有血色浪漫,但我们有匆匆那年。《匆匆那年》的故事结束了,但是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经历了年少的或是疯狂或是天真的故事,我们都不再是当初无所事事的懵懂孩子,我们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成为中流砥柱的一代,我们长大了也注定能肩负起历史和未来。亲身经历的时代和青春,在过去或未来无比美丽的年华中一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鲜艳。为曾经的美好笑过,也为曾经的别离和遗憾哭过,一直怀念着,因为把他们都搁在了心里,对于青春释然与否我还不知道。因为我觉得我正在经历着这美丽的年华。也许有一天这些都成了那些似水流年的故事,我微笑着回忆,微笑着面对,让匆匆而逝的时光在那一刻静止,那么我的匆匆那年的故事结束了,也和我们这代人一起走过了被人宠溺也被人声讨的青春,那个时候我应该已经长大了,也会有所谓的曾经,也有了匆匆那年的故事可讲。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7)

花了三天时间,于今天中午北京太阳很明媚的时候终于将《匆匆那年》看完。今天中午我终于也收到远方新疆亲爱的的来信,那是我等了很久很久的一封信,在我绝望以为中国邮政将它丢了的时候,却在学校收发室的最上面看见自己的名字,看见熟悉的字迹,我懵了,随即就颤抖着打开信、笑了远方的亲爱的你感觉到了吗?我很开心你说你陪了我一个高四,不确定还可以陪多久,亲爱的,你会陪我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匆匆那年、那年匆匆。文中的陈寻,文中的方茴,文中的嘉茉,文中的赵烨,文中的乔燃。不知道为什么,我最心疼乔燃。他对方茴的默默付出,他对陈寻的退让,他自己的难过。他对五个人友情的那份拼命维护。整个故事结束、陈寻得到过,也失去过。嘉茉得到过,最后也算是幸福的。赵烨那么活跃,他也疼,他也放不下,但是乔燃,他一直在付出一直在等待,却一直没有得到过丝毫

陈寻说:对方茴,我不会时常想念,却刻在心里,放不下、忘不掉。

方茴说:我求你回来,我求你回到我身边,你回来好吗?

嘉茉说:我喜欢你是我的事,跟你无关

赵烨说:可能过了今晚,我就再也不会继续喜欢你了

乔燃说:在永远的黑夜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看完这五个人的故事,我想起了北爱,北爱里的峰子,北爱里的石头,北爱里的吴狄,北爱里代表了春夏秋冬的四个女孩。他们的故事不尽相同,可是他们在匆匆那年里留给青春的记忆都是一样的刻骨铭心。

我也想起了自己的那年。那一年、二中后操场里的运动会。那一年、三班教室门口的丁香花。那一年、第一栋教学楼前面花园的牡丹花。那一年、花园里粉色黄色的小花儿和开得满院灿烂的百合。那一年,二中门口马师饭馆的臊子面。那一年、陪在我身边的他们她们。那一年、属于我的刻骨铭心。

匆匆那年,那年匆匆。

二中校园的春天快来了吧,好想去看看,可是时光不再,留在时光里的那些人也不在,去了,会不会只是徒增伤感?我带着或多会少的悲伤离开它,现在在远方也满满的怀念它。在那里,埋葬着我最纯洁的微笑、最美好的年华。

心里满满的放着一个人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就是好的,会不会就因此失去了自己?就像《匆匆那年》里的五个主人公,他们的爱,他们的伤,他们最后的各奔天涯都让我深深明白岁月会侵蚀掉很多很多的友情和爱情。昨天的誓言,今天的形同陌路。昨天的海誓山盟,今天的互相伤害。书中说每个男孩说出永远的承诺的时候,纵使他后来做不到,也不要责怪他,因为每一个男孩在说誓言的时候,说出来那一刻,至少他是真诚的。只是太年轻的我们,都轻易的相信了天荒地老。不知道所谓的天荒地老,其实根本不存在天荒地老,天长地久,这些词都太美好,美好的也太假。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爱情,我原以为所谓的爱情太奢侈,太遥远,太费神。可是现在感觉,原来也许它真的要降临到你身上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和他们一样无法抗拒。受伤的时候把自己伤的那么彻底那么痛,伤过之后仍然说:要是时光倒流,我依然选择把爱重演一遍。也许,这才是爱情的真谛。

所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8)

还记得么?还记得我们曾经悄悄喜欢的那个人吗?那个让我们怦然心动,放在心里暖暖的哪个人。

看小说,《匆匆那年》里面说的很多事,自己也都有所感触。初中,高中,我们那暖暖青春。。。。。。

其实我更喜欢这个小说叫《葱葱那年》,那见证了我们郁郁葱葱的时代。

初中,那时的手机不普遍,我们之间所有能联系的就是写信。我们会买很多信纸,明星的,卡通的,小碎花的,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直到现在日记本里我还收藏着几张。

现在的我们,手机普遍了,各种型号,各式各样,iphone,小米,接踵而至,可我们之间的联系呢,淡了,像是那信纸上的香味,不仔细闻恐怕快闻不到了。

而我们那小小时代还记得么?我们那暖暖的青春,浅浅的喜欢~~~

多么怀念啊!

我们为着某个男生某个女生悄然心动,暗流的情愫,羞红的脸颊,不经意的在人群中寻找那摸身影,现在想起来那纯纯的感情,还会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抽一下,又一下。

那时的我们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简单的想法。那时的我们不说爱,爱太沉重,让我们不堪承受。我们只说喜欢,就连喜欢也是那么偷偷摸摸,怕被人知道。如果不小心被好友猜到,你是不是喜欢XX?那是天塌下来的紧张。而那时的我们,成天对着试卷和考试的孩子们,当知道XX喜欢OO时,都会觉得那是件很大的事。所以那时的我们只会放在心里不被人发现的角落,趁别人不注意,拿出来陶醉一番,再收好。

不像现在的小孩子,老公老婆的叫着,有几个能到最后成为真的老公老婆。教室里就拥抱接吻,而有几个能一直拥抱着到老。想想那时的我们多么纯洁啊,跟纯净水似地。

现在的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我爱你”“你爱我么?”说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不信了,慢慢就演变成“我真的爱你”“你真的爱我么?”“你真的永远爱我么?”

那时的我们最受女生欢迎的男生就是学校篮球队的,那还记得么?那个在实验被学校女生称为少女杀手的ST。还有他们那个自称专门杀少女杀手的杀手的班主任。那时的我们犯着花痴,流着口水在操场边看球赛,不知道看的是球赛还是球队里的那些人。呵呵······

我们那时的青春,写出来,也会是一部小说,一个个故事,或温暖,或凄凉

真想再从我们的葱葱时代再上一遍,再去偷偷的喜欢着一个人,偷偷的,偷偷的

那时的你曾经喜欢过谁么?那后来的后来在一起了么?后来的后来你们还会记得彼此么?还联系么?后来的后来想起来心里的某个角落会不会暖暖的呢?抽一下,又一下

不管我喜欢过的你记不记得,我还记得,在那个时代我偷偷喜欢过的你,在我们情窦初开的时候,有你在

在这个多雨的季节,怀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突然好想念在学校的年代,回忆起来嘴角会不自觉的勾起,暖暖暖暖的

读后感匆匆那年(篇9)

阅读《匆匆那年》读后感800字:

我们可能曾经走过的日子是怎样在经历的。固执的方茴放开了他,却放不过自己,以伤害自己来掩盖内心的伤痛,她和一个声名狼藉的龌龊男上床,并不幸怀孕,堕胎,最后离开……在漫长的时间里疗伤,终于能够面对和回忆那些过往的岁月。老实说,看文案时以为是轻松文,毕竟那些少年时代的回忆是每个人生命中的珍宝。可是这样的文章内容真的有点虐,至少我认为,方茴太偏执,她和陈寻的缘分也太让人伤心,让人心疼。

方茴是什么时候认识了陈寻?高中一开始,那时候的喜欢还只是喜欢,甚至连喜欢都不敢,觉得那么羞耻,可是那时候的喜欢又是这么平淡而简单,电影胶片中或欢喜圆满或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在他们眼里都当不了真,他们总认为自己会经历与众不同的恋爱,以为这样无所事事的日子会一直继续下去。陈寻对方茴说过会永远对她好,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但是轻易说出永远的他们,那时候却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很久很久的以后,长大的他们终于发现,原来还是在岁月里落入俗套,原来自己,还是不够特别,仍然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和他们一样哭过笑过爱过恨过想念过忘记过,终于将那些“过”都过去,终于丢失了那年的自己,终于和那时每天都陪伴在身边的人各奔东西。

以前的时候我看过这样一句话并且深信,“你遇上一个人,你爱他多一点,那么,你始终会失去他。然后,你遇上另一个,他爱你多一点,那么你早晚会离开他。直到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你们彼此相爱。”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但却以为自己知道,现在的我看到这句话只觉得恍惚,似乎更相信“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那些生命中发生过的事情都无法避免,但是那些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全部一样,面目模糊,只是因为相遇的时间不同而与不同的事情和心情有关。甲和乙的不同,不在于他们的姓名身份性格,只在于时间,仅此而已。

匆匆那年过去了,想到这儿,那些因为小说留下的抑郁和难过也慢慢过去了,最后的最后,方茴和陈寻会不会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就像方茴说的,他们认识了十年,相爱了三年,彼此折磨了两年,了无音讯了五年,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和不在一起的时间一边长了,他也慢慢从她生命中的全部变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那些似水的年华已经过去了,那些分享的甜蜜已经散去了,那些曾经的伤口已经平复了,那么就这样过去吧,只要知道,现在对方都很好,见不见面,想不想念,也没有那么重要了。就像那颗情人节的德芙心语巧克力,“错了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忽然想起那句话“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记住它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喜欢庄子,也可能因为喜欢这句话的豪气,心里觉得喜欢,却不是特别理解,总认为,相忘于江湖只是“不如”,到底勉强了一些。现在才明白,那样的相忘或许只是给回忆另一种出口,不让那些曾经相濡以沫的日子在流逝的岁月中染上怨恨妒忌伤害等灰扑扑的颜色,那才是最好的结局。

《匆匆那年》(精选范文)


还记得么?还记得我们曾经悄悄喜欢的那个人吗?那个让我们怦然心动,放在心里暖暖的哪个人。

看小说,《匆匆那年》里面说的很多事,自己也都有所感触。初中,高中,我们那暖暖青春。。。。。。

其实我更喜欢这个小说叫《葱葱那年》,那见证了我们郁郁葱葱的时代。

初中,那时的手机不普遍,我们之间所有能联系的就是写信。我们会买很多信纸,明星的,卡通的,小碎花的,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直到现在日记本里我还收藏着几张。

现在的我们,手机普遍了,各种型号,各式各样,iphone,小米,接踵而至,可我们之间的联系呢,淡了,像是那信纸上的香味,不仔细闻恐怕快闻不到了。

而我们那小小时代还记得么?我们那暖暖的青春,浅浅的喜欢~~~

多么怀念啊!

我们为着某个男生某个女生悄然心动,暗流的情愫,羞红的脸颊,不经意的在人群中寻找那摸身影,现在想起来那纯纯的感情,还会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抽一下,又一下。

那时的我们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简单的想法。那时的我们不说爱,爱太沉重,让我们不堪承受。我们只说喜欢,就连喜欢也是那么偷偷摸摸,怕被人知道。如果不小心被好友猜到,你是不是喜欢xx?那是天塌下来的紧张。而那时的我们,成天对着试卷和考试的孩子们,当知道xx喜欢oo时,都会觉得那是件很大的事。所以那时的我们只会放在心里不被人发现的角落,趁别人不注意,拿出来陶醉一番,再收好。

不像现在的小孩子,老公老婆的叫着,有几个能到最后成为真的老公老婆。教室里就拥抱接吻,而有几个能一直拥抱着到老。想想那时的我们多么纯洁啊,跟纯净水似地。

现在的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我爱你”“你爱我么?”说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不信了,慢慢就演变成“我真的爱你”“你真的爱我么?”“你真的永远爱我么?”

那时的我们最受女生欢迎的男生就是学校篮球队的,那还记得么?那个在实验被学校女生称为少女杀手的ST。还有他们那个自称专门杀少女杀手的杀手的班主任。那时的我们犯着花痴,流着口水在操场边看球赛,不知道看的是球赛还是球队里的那些人。呵呵······

我们那时的青春,写出来,也会是一部小说,一个个故事,或温暖,或凄凉

真想再从我们的葱葱时代再上一遍,再去偷偷的喜欢着一个人,偷偷的,偷偷的

那时的你曾经喜欢过谁么?那后来的后来在一起了么?后来的后来你们还会记得彼此么?还联系么?后来的后来想起来心里的某个角落会不会暖暖的呢?抽一下,又一下

不管我喜欢过的你记不记得,我还记得,在那个时代我偷偷喜欢过的你,在我们情窦初开的时候,有你在

在这个多雨的季节,怀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突然好想念在学校的年代,回忆起来嘴角会不自觉的勾起,暖暖暖暖的

范文热搜:卖炭翁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范文热搜:卖炭翁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卖炭翁读后感(篇一)

老人抬头看天,虽已是初冬时节,天,却清澈透明,云,也是洁白柔软的样子。身形似乎愈发佝偻的老人。叹了口气,哎——转向漆黑的树林,用干廋的双手举起手中沉重的斧子,向树砍去,沙啦,沙啦,树也仿佛在和着他的哀怨叹气。

老人低头照看炉火,已是初冬时节了,他却只能穿着一身单衣,所以烧炭时是他极为难得的暖和的时间。火苗一跳一跳的,似明,似灭,扬着的烟尘在老人漆黑的脸上。老人盯着炉火暗自祈祷,明天天气转冷,哪怕自己只是身着单衣,若炭能买个好价格,不但可以添置一套暖衣,也许还能修葺一下这漏风的屋子呢?

等老人醒来时,他见到了窗棂上的久违的积雪,也感受到了刺人的冰冷。那白的冰冷,白的耀目,白的令人愉悦的雪啊!虽然等到那日轮移到头顶上,人、老牛与炭车好容易到了城外时,雪早已化为了积水与泥潭,但老人望着城口的冰凌,依然高兴着;虽然老人已头发斑白,饥肠辘辘,老牛也已困的迈不开腿,但老人还是愉悦的在南市门外歇了下来。过往匆匆的行人咒骂着天气的寒冷,却更叫老人想高兴的笑出声来,他仿佛已经摸到了那暖和的棉衣,住进了不漏风的房屋。

终于,老人支撑着起身,仿佛又拾回了一点力气,拉长了语调吆喝,牵着步履沉重的老牛。却不料忽然之间,街道尽头,传来的那一声趾高气扬的吁马声!顷刻,两匹身姿矫健,皮毛油光水滑的壮马出现了;接着才是那马背上的太监与太监的手下。老人呆了,那棉衣与房屋如同被马践踏的融于泥水里,再也找不着了。那二人衣衫齐整,身姿挺拔,却停在了瘦小的老人面前。老人颤抖地以惊恐的声音问那二人,却见还未开口,那太监便拿出了一卷文书,宣读了皇帝的命令。老人一阵眩晕,他看着天,依旧是清澈透明,白云朵朵,阳光明媚,却令人心生厌恶,地上也是一片泥污,周围更是刺骨的冰冷,仿佛连心也一起冻结了。老牛甩了甩尾巴,低声鸣叫了一声,似是不愿意去宫里;然而老人却明白他无法拒绝,于是牵上老牛,向北而去。临走时那小厮取出了半匹红纱一丈素绫系在牛头上,可是这么点布连半身衣裳都不够啊,但是,老人又怎能与他们这些不讲理的人讲理呢?

终究还是回去了,向南去,去南山。老人抬头看天,依旧是清澈透明,白云朵朵,洁白绵软。而周身的冰冷,也提醒着他天气依然未转暖。还是趁天尚寒冷回去烧柴吧,还能卖个好价格呢。老人这么想着,牵上牛,踏着泥水,回去了。

卖炭翁读后感(篇二)

我不记得是从几岁开始接触书的,只知道最早的记忆就是戴着眼镜的妈妈,右手拿着一本五颜六色的图画书,左手搂着我,给我一页一页地讲着童话故事。从此,美人鱼、白雪公主成了我最惦记的朋友,蓝精灵、阿童木成了我心中的榜样。渐渐的,我对这些童话故事耳熟能详了,

前几天妈妈教我学了《卖炭翁》这首诗,学了这首诗以后,对我的启示非常大。这首诗写了一个卖炭老翁烧炭时的情景,他穿的很单薄,但是他怕炭价太低,为了多挣一些钱,买身上的衣服和吃的食物,宁愿天气再冷一些。

从这首诗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老百姓生活的贫穷与艰辛,挣一点钱也要付出代价。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他们幸福得多,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一份贡献。

卖炭翁读后感(篇三)

雪是不是何时开始下的。

如此之大,仿佛一群洁白的蝴蝶无声无息的从苍茫的云层中铺天盖地而来,如柳絮,如鹅毛,飘飘然,纷纷然,偏偏栖落,一霎那,山南树林已是苍白一片。

“咔嚓——”砍下一小截木头,用早已冻肿的手颤抖着抓起,扔到身后破烂的背篓里。老翁稍稍喘息,大雪已然落满整个山谷。抬头仰望天空,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背篓,便佝偻着身子,顺着曲折蜿蜒的小路回到了自己的茅屋。

看着茅屋中将要熄灭的火焰,刚伸手想要加一小块碳,迟疑了一下,伸出去的焦黑的手指缩了缩,摇了摇头,就和着衣服躺下了。抬头从茅屋的隙缝中仰望着天空。心里盼望着:让这雪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打了个战栗,自言自语的说“天会更冷一些吧。明天的炭价格就会更好一点。”他裹了裹身边的稻草,想着身上更保暖一点的衣服,一顿热气腾腾的饭。嘴角一勾,在欣喜的微笑中入眠。

风掠过茅屋的破洞,几片雪花落在老翁的鼻尖上,化了。

也许只有在梦中,所有的晦暗留给过往,从此,凛冬散尽,星河鹭起,亘古长眠。

清晨,远边刚翻起鱼肚白。老翁抖擞抖擞身上的积雪,就“呼哧呼哧”的将碳搬上牛车。拍了拍身旁的老牛,一深脚,一浅脚蹒跚爬上牛车。吆喝一声,匆匆上了路。雪仍旧扬扬洒洒的下着。掩盖了牛车辗过去留下的深深车痕。

太阳高挂之时,老翁终于来到了集市。牛早已经直喘粗气,口中吐着白沫,老翁也肚中咕咕碌碌,走路跌跌撞撞。老翁顾不得泥泞,席地而坐。就在南门外稍事休息。

“叮叮——叮叮——”两个锦衣华服的人,骑着高头骏马驰来。哦,那是宫内的采办太监和太监的手下。太监庄重的端着文书,嘴里念念有词宣到“承天逢运,皇帝昭指,奉旨采办,碳送皇家内府——”老人看了看积了高高的一车炭,又看了看那两个趾高气昂的太监,焦黑的脸上有一丝无奈,又有一些不甘。只好调转车头,吆喝着牛朝着北边皇宫拉去。一车碳,上千斤。那些人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朝牛头上一挂就,就充当炭钱了。

老翁心里如刀绞,却无可奈何。

太阳仍然高挂,冷冷的光芒洒向这人间。大雪已经停了,积雪无声,唯有那半匹红纱一丈绫无声的在寒风中飞舞着。孤单的老人,空空的牛车,一路迤逦北行。南门坊边只留下一点点黑色的碳印,细心的街坊也许会看出,卖炭老翁曾经来过。

卖炭翁读后感(篇四)

卖炭翁

呼啸的北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身上,居然会落魄到这种地步!我自言自语的说着。不过,看到火炉中的炭烧得还不错,我的内心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如果把这些炭全卖出去,或许可以渡过今年的冬天。

大雪纷飞的路上,我和拖车的牛走在一起,正准备前往市集。这时,天都还没亮,走着走着,我开始幻想了起来:我住在一栋豪华的房子里,身上穿着昂贵的衣物,并且有许多美味的食物。然而,碰!的一声,我的富贵梦突然结束,原来是我不小心跌了一跤,现在又回到现实了。但是,我还抱着最后的那一丝希望昨天烧好的炭,能够卖个好价钱。

一到了市集,我就坐在地上睡个觉,忽然,我听到有人骑马向这里来的声音。我猛然张开眼睛,并朝声音的来源一望,果然有两个人正骑着马。能骑马的`人,一定是位大人物。我在心里这样想着,精神为之一振,不过再定睛一看,我的心情突然从天堂跌到了地狱,那两个人,竟然是平常无恶不做、欺压百姓的白望!当他们来到我身边时,其中一人对我说:嗯,你马上把你的这车炭运到皇宫去,我要定了!我说:大人,那钱呢?他说:哼!我看我给你一些布,就值这些炭了。话一说完,他们把一匹红纱丢在地上就走了。

我抬头看着苍天,两行眼泪从我的眼睛中流出,空洞的双眼把我的心情显现出来。送完炭之后,我牵着我的老牛,落寞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卖炭翁读后感(篇五)

在长安城南,秦岭上有座山叫终南山,山上住着一位卖炭的老翁,终日在山中烧炭。

他满面尘灰,两鬓苍苍,十指和炭一样黑。他佝偻着身子,瘦得如一棵枯树。唉!这么多年的伐木、烧炭、卖炭,真是难为他了。

一阵冷风呼啸而过,老人蜷缩了一身子,哈着气吹了吹龟裂的双手。他抬头看了看天,喃喃自语道“哦,要下雪了……下雪好啊,下雪好……”他仿佛在和那相依为命的老牛说着话,又仿佛是对自己说。

更定时分,天空中果真飘起了雪花,且越下越大。

老人和牛躺在柴草上,听着窗外窸窸窣窣雪声,脸上浮起一丝温暖的满足。“牛儿,等天亮我们去城里卖了炭,我们就买一些过年的东西。还有,也要给你买点上好的草料。”老牛似乎听懂了老人的话,朝他“哞”了一声。

老人不敢睡得太沉。天蒙蒙亮,他便吆喝牛儿出门了。

此时,他是开心的,他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明亮。河流、板桥、原野、山峦都是那么洁白。他想,这一年忙到头,苍天还是有眼的。他一路盘算着,一路都在说:“牛儿,再快些,再快些,就要到哩!”

虽然这老牛很卖力,但这泥路实在是难走得要命。一尺厚的积雪,加上天冷冰冻,原本一个时辰的路程,老人足足走了两个多时辰。

当他终于到达南城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一早起来,没有来得及喝一滴水,没有来得及进一粒米的老人此时已累坏了。“牛儿,我们稍微歇一会儿吧”说罢,他便倚着路旁的一棵枯槐就地歇息。

“快起来,快起来”老人正在做着他的美梦。梦中,两个打扮华丽的家童正拿着白晃晃的银子,买他的炭。

可他仔细一看,完了!是皇宫内的两位太监。老翁连忙招呼着牛儿掉头离开。

“站住!老头!给爷停下!”太监大喊道,“车里是什么?”

“大人,就是一些不大好的炭。”老翁颤颤巍巍地说。

“炭?刚巧,皇上有旨,你把炭留下吧。”

“这……这……”老人急得都快要哭了,身旁的老牛默默地看着老人。

“废什么话?赶紧的!”容不得老人多说一个字,这两个太监已掉转车头,顺手在牛上挂了半匹红纱和一丈绫。

“大人,使不得啊!”

“皇上的命令也敢反抗?滚回去!”说完便骑着马儿翩翩离去。

老翁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就些命根子抹了抹眼泪,弯下腰从地上捡了几块炭渣小心翼翼地收好。

天,又开始下雪了,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从山脚遥望半山腰,他们的房子似乎淹没在了大雪中,不见了踪影。

范文热搜: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模板五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热搜: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模板五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篇一】

统编教材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选编了吴伯箫的一篇散文《灯笼》,今天读来倍感亲切,读它就像见到了一个老朋友,文中的语句一次次触发了我的情思,一些尘封的往事也次第涌上我的心头:

第一段,读到“玩火黑夜溺炕”时,我仿佛也听到了母亲“玩火尿床”的恐吓,看到了她板着的严肃的面孔,火确实是孩子的禁忌——水火无情嘛!但如文中所言“除夕玩滴滴金,放焰火是少有例外的事”,瞧,男孩放鞭炮,远远蹲着,左手捂着耳朵,右胳膊尽量伸直,将点燃的火棍尽力向二踢脚(鞭炮的一种)探去,一见点着,飞也似的跑开了;女孩子胆小只能玩滴滴金,点燃后拿在手里转圈圈,前后甩动着,举着滴滴金在空中写字玩……偶有溅到别人身上时,耳边便传来了一声大叫、随之是一阵嘻笑。多么美好的童年往事啊!

第二段作者“如沸的繁星”使我想起在空旷的田野里,仰望漆黑的天幕上缀着繁星的情景,起初各个星座上的星星还看得清,时间一久,星星就都闪烁起来,转动起来,沸腾起来,有了“星河欲转千帆舞”的景象了。文段中由灯笼想起的一切声响真的就在我的耳畔回响;麦收后到邻村看戏时的情景顿时闪现在我的眼前,简陋的戏台,嘈杂的人群,举着物品招徕顾客的小商小贩,嚼着零食,吹着琉璃乐器的小孩,女人们嗑着瓜子聊天,男人们蹲在地上抽着旱烟,趴在戏台口的村中闲汉,和小主人躲在角落里看演员化妆的小狗……《打金枝》、《狸猫换太子》、《穆桂英挂帅》这些熟悉的剧目跑入了我的脑海。多么真实的生活写照啊!

第三段挑灯笼迎祖父回家路上,听祖父讲故事的入迷的叙述,使我想起小时候节假日挎着篮子割草的情景,几个伙伴相跟着割草,你讲一个故事,我说一个笑话,讲述者绘声绘色,倾听者津津有味,尤其是听武打电影时,大家会忘了割草,席地而坐听讲述者唾沬飞溅的讲述,那哪里是去割草,分明是借割草的借口,聚在一起自发地开一场场故事会呢。“醉翁之意不在酒”说的就应该是我们的这段快乐的生活吧?

第五段中写到母亲,“为自己特别预备的那支小的纱灯”使我想起了父亲给我们特制的白色的小巧的挑水铁桶,想起他给弟弟做的小铁环,掰的小铁钩,想起了妈妈缝制的小沙包,想起了我给女儿买的小书包,给她买的粉红色小雨伞……被关爱与关爱的一件件小物件突然就都晃动在了我的面前。藏在细节里的爱说的就是这些琐碎却又平凡的小事吧。

第六段,“村头挂灯笼照亮孤行客”的文字令我想起了如今挂在家乡公路上一盏盏太阳能电灯,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一束束灯光给夜行者带去了多少安全,多少方便啊!

第七段,“跟龙灯在人海里跑半夜”的情景说的也是我们啊!毎年正月十四晚上,城里的红火闹起来了,鼓楼底大街上人挤得水泄不通,树上坐满了调皮的孩子,楼房里探出了一颗颗脑袋,那时的我真恨不得长一双翅膀,飞向树梢,飞到楼上,飞到空中呢。看,旱船、大头、彩车、秧歌、锣鼓队表演到哪里,喜好者们便涌到了哪里,几个小时的追随不到半夜才怪呢!正月十五体育场放烟花的节目终于在观众们的翘首期盼中开始了,听—嘭,咚,烟花四起,升腾在空中的烟花,就如绽放在人们心中的花朵一样,那么精美,那么绚烂,那么夺目,这儿一朵,那儿一簇,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

第十段宫灯的联想,再次触发了我对宫中女人的同情,想她们被圈在宫墙内,漫漫长夜孤灯作伴,白天百无聊赖逗鸟取乐,秋千上的“甄环”,冷宫里的“年妃”……

第十一段的爱国将领更是令我浮想联翩——秋风飒飒,马鸣萧萧,战鼓紧擂中,白起、卫青、霍去病、岳飞、穆桂英、李云龙、十大元帅……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从眼前掠过,个个潇洒,英武、而又豪气十足!

“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我从最后一段中听出了作者这样的心声;“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我从最后一句中看到了这样的信心;“报效祖国,我的职责”我从最后一句中听到了这样的誓言……

读《灯笼》一文,就像读朋友一样,这么真实,这么亲切,《灯笼》如同他的巜记一辆纺车》一样,让我再一次体会到文章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是艺术作品的道理。

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篇二】

《灯笼》回忆了“我”关于灯笼的一些记忆,从文化层面及个人情感层面表达了灯笼对于“我”乃至对于民族的重要意义,表达了“我”对时局的担忧和对未来的期望,希望有更大的力量,有更具凝聚力的精神,团结抗战,打败敌人,保卫好自己的家园。 作者在回忆童年生活的篇章里,流露着爱国主义的情感。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是一个民族的一种神圣美好的心理情感,蕴藏于每个公民的感情世界之中。 这种情感集中表现为:对养育自己成长的祖国山河、文化、历史的热爱;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及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和为祖国的独立富强而英勇献身的精神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爱国的人。 扩展资料 《灯笼》是吴伯箫写作的一篇散文,出自其作品《吴伯箫散文集》,并入选部编版(人教新版)语文八年级下册教材第4课。 写作背景: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侵略者在精心安排下,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九一八”的炮火不仅震碎了壮丽的祖国河山,也击破无数文士的美好幻想,这其中就包括吴伯箫。然而,国民党政府竟然采取“不抵抗”政策,这让他十分愤懑,忧心如焚,怒火中烧,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于是,他在从事教育工作的同时,坚持业余写作,舒解一腔积郁。他在这一时期的散文,常常回荡着爱国主义的激越旋律。即使在回忆童年生活的篇章里,这一旋律也时常跳跃而出。《灯笼》正是这个时期回忆主题的文章。

本文回忆了“我”关于灯笼的一些记忆,从文化层面及个人情感层面表达了灯笼对于“我”乃至对于民族的重要意义,表达了“我”对时局的担忧和对未来的期望,希望有更大的力量,有更具凝聚力的精神,团结抗战,打败敌人,保卫好自己的家园

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篇三】

《灯笼》的作者吴伯箫在回忆童年生活的篇章里,流露着爱国主义的情感。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是一个民族的一种神圣美好的心理情感,蕴藏于每个公民的感情世界之中。

这种情感集中表现 为:对养育自己成长的祖国山河、文化、历史的热爱;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及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和为祖国的独立富强而英勇献身的精神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爱国的人。

作者围绕灯笼,从不同方面叙述了灯笼的重要意义,如有文化上的:在纱灯上描红,爱的是那份雅致;对宫灯的想象,体验的是深长的历史况味。有情感上的:挑着灯笼,接回祖父,长幼情笃;上下灯学,悉心照顾,母子情深;跟着龙灯跑了半夜,伴着小灯笼入梦,绽放着飞扬的青春……小小灯笼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内涵, 寄寓着作者赤诚的情感。

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篇四】

灯笼这篇课文,以灯笼为线索贯穿全文。表达了作者很多方面的情感。

      文章开头写“虽不像扑灯蛾,爱光明而至焚身,小孩子喜欢火,喜欢亮光,却仿佛是天性。”将“飞蛾扑火”与小孩子对火的喜爱进行类比,强调了小孩子对火、亮喜欢之强烈。使内容生动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对灯笼的情感作了铺垫。

      中间写了几件与灯笼有关的亲情故事。作者的祖父给他讲述进京赶考的掌故,那在院子里亮着的灯笼让作者记忆犹新。“不是夜饭吃完,灯笼还在院子里亮着吗?那种熙熙然的静穆,是一辈子思慕着的”这两句话让我印象很深。“还亮着吗”“一辈子思慕着的”这里借着灯笼表达了亲情。或许也是下文所说的“远离乡井 在外孤单挣扎”让作者十分珍视那段时光。体现了作者对亲人对当时的一切都有很深的情感。还有母亲留着的消夜食品和那小纱灯,都体现了母子情深。“母亲的头发也全白了”感慨时间的流逝,更珍视这份母爱。

      后面写“乡俗还愿,唱戏,挂神袍,挂红灯”这些都是家乡的习俗。也是这些红灯让孤行客感受到温暖的吧。这段表达了对家乡的深情。

      最后几段则表达了作者的家国情怀。开始回忆了历史,那些灯火通明场景,象征着作者所向往的和平盛世。“我愿灯下的马前卒”这句话也体现了作者的报国之志!“唉,壮,于今灯笼又不够了。应该数火把,数探灯海,数燎原的一把烈火!”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但也充满希望!希望国家和平团结真正实现和平盛世的愿景!

      灯笼贯穿全文,表达了作者的亲情,乡情,家国情!

灯笼吴伯箫读后感初二【篇五】

过去读此文,只粗略浏览,今再读,细细品味,随说是八十多年前的一篇短文,仍感受多多,受益匪浅。

第一体会到的就是此文真正阐释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全文12段,每段都与火、灯、灯笼相联系,所记事古今皆有,时间跨度大,看似琐碎,实则条理清晰,每段都在为中心服务。时而三国,时而唐朝,时而现实,时而戏剧;有历史的盛世,有历史的悲剧,有英雄的赞歌,有儿时的嬉戏,有慈母的关怀,有对宫灯的遐想,有对家道衰败的感慨。在1600来字的文中,能涵盖这么多内容也实是不易!

其次,是文章语言精练。像“如沸的繁星”,真正抓住了星星的特点,别致新颖。“心还像素丝样纯洁”,把无形赋有形,把无色赋有色,使人可感知。还有写夜行人提着灯笼走路时,人影晃荡,形体庞大,没有体验,没有观察,绝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母亲给留着的消夜食品便都是在亲手接过了灯笼去后递给自己的”。这一句包含着多么深厚的母爱,又把多少动作写进去。

第三,是充满激情的斗志,塞外点兵,吹角连营,挑灯看剑,霍去病、李广、裴度、李愬、蒙恬等征战沙场的将军是自己所向往的榜样,自己也要像他们那样,做一名革命军中的马前卒。

文章是好,但对于八年级学生来说,确实有难度,不下番功夫精心研读,理解会很难。

《匆匆那年》读后感范文


《匆匆那年》吧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哦,下面整理出来比较优秀的关于《匆匆那年》读后感范文,喜欢阅读的你,供欣赏。

看完《匆匆那年》,却换来了久久不能平复的心情。合上书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也松了一口气。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写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曾经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面对爱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现在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爱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一定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一定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一定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弃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曾经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直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可以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后来,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择了这样的爱。而面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知道曾经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终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曾经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小心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终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终于结束,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无论青春怎样度过,我们可以在青春过去时可以说出不悔。那么青春无论如何度过都会是一份美好的回忆。

范文热搜:母鸡读后感模板集合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范文热搜:母鸡读后感模板集合”,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母鸡读后感 篇1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一向讨厌母鸡,但母鸡有了小雏鸡后为雏鸡做了很多事,让作者不再讨厌母鸡了。文中的母鸡那种负责的精神令人敬佩。

而平时的我,却没有想到自己应有责任感。记得有一次,我考试的成绩十分不理想,错题特别多,老师让我们改在卷子后面,然后自己再出一道类似的题。可我错的太多了,心想:把题抄上改完后就行了吧!老师看我改了这么多,应该可以“蒙混过关”了吧!不然,可改到什么时候呀!想着,我便只改了题,出了没几道题,就玩去了。

第二天,老师说:“少题的同学有:‘XXX、陶梦诗’……”我顿时傻了眼,心想:看来还是逃不过这一关,混水摸鱼也不行呀!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改了题。今日想来还后悔万分。我是多么不负责任呀!我竟然没有按老师改题的要求做,欺骗了老师,也欺骗了自己,辜负了父母的希望。而母鸡是多么负责任呀!与母鸡相比,我自愧不如。

我学习母鸡负责的精神,再也不自欺欺人了。《母鸡》唤起了我的责任心,敞开了我心灵的大门,我感谢《母鸡》。

母鸡读后感 篇2

我喜欢老舍先生的作品。因为他非常重视儿童的健康成长。无论是散文集还是小说集,都是我们很好的精神食粮。无论是写动物、植物,或者是写风景,都能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可见他是多么的观察入微。《母鸡》这一篇就是如此:

文章以母鸡为主人公,以母鸡的感情变化为线索,通过描写母鸡前后具体细微的动作变化,歌颂了母鸡母爱的伟大和奉献精神。

文章前半部分描写的母鸡懦弱、务实:它会没有理由的有时从前院咯咯叫到后院,有时是'细声细气的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颤颤微微的,顺着墙根或沿着田埂,那么扯长了声如怨如诉;它会永远不反抗公鸡,却会欺负那些忠厚的鸭子。可后半部分却写了它的勇敢,慈爱:每当一个鸟儿飞过或是什么东西响,它会立刻警戒,歪着头听,挺着身子准备作战;看看前后,咕咕的警告鸡雏马上集合;一有好吃的就会叫儿女们吃。结果鸡雏的肚子都圆圆下垂,它却消瘦了许多;有大鸡来抢食,它一定出击,连大公鸡也怕它三分;它教鸡雏啄食、掘地,用土洗澡。还会半蹲着让鸡雏们挤在它的翅下,胸下,得一点温暖,或爬到它的背上啄它的头或别的地方,它却一声不吭。

它负责、慈爱、勇敢、辛苦。正因为这样一个伟大的鸡母亲形象,让老舍先生也从讨厌转化到了尊敬母鸡。是啊!它伟大,因为它是母亲。一个母亲必定是个英雄。我也喜欢这个伟大的鸡母亲!

母鸡读后感 篇3

读了我的语文书第九课《母鸡》我深受启发。

这篇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很讨厌这只母鸡,因为这只母鸡总是乱叫,尤其是下蛋的时候,它不停的狂叫,非常的吵。后来作者对母鸡改变了想法。因为作者看到了孵出小鸡后的母鸡。它非常的负责因为有什么响声他都要仔细地听,然后预备作战。而且它勇敢,因为有别的大鸡抢食时,它冒着危险,把他们赶出老远。它辛苦,因为每天晚上它都不停的惨叫。它也很慈爱,因为当它发现事物时,就让它的儿女吃,它自己消受了,而小鸡们便吃的饱饱的。这就是作者不敢讨厌母鸡的原因。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母爱很伟大,母亲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可怜天下父母心,真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母鸡读后感 篇4

读了《母鸡》这篇课文,我也读懂了天下的母亲。

母鸡你真伟大,你为了你的儿女一天天消瘦了。当你的儿女一个个挺着像汤圆似的肚子时,而你的肚子却空空如也。你天天教你的儿女啄食,掘地,用土洗澡,忙前忙后。以前的你胆小如鼠,如今你为了保护你的儿女变得如此勇猛。

你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从小到大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们。

当我还是婴儿,母亲日夜守侯在我的身旁,我一吭声妈妈就要开始忙着照顾我们的吃喝拉撒。现在我们长大了,上学了,您又为了我的学习忙里忙外。当我上学时,妈妈要忙着去上班,当我们放学,您又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忙活着起全家人的晚餐来。你总是有干不完的家务,做不完的工作。炎热的夏季,你为了让我们吃上可口的饭菜,一头钻进了厨房,那可口的饭菜是您真正用满身的汗水换来的;寒冷的冬日,您为了让我穿上干净整洁的衣服,你那柔弱的手伸进了刺骨的河水里,可是你总是毫无怨言。

妈妈,我好想对您说:“您辛苦了!”

这,是一篇描写一只作了母亲的母鸡的文章。

老舍本是讨厌母鸡的。他讨厌母鸡的叫声,讨厌母鸡的动作。可后来,老舍遇到了一只特别的母鸡——一只作了母亲的母鸡后,却改变了看法。

那是一位孵出了一群小雏鸡的母亲。不论在哪里,她都用自己的身躯保护着鸡雏们;只要有一点怪声出现,她就咕咕紧叫,让鸡雏们集合到她身边来;不论遇到哪一点可吃的东西,她都先啄一啄再放下,让给小鸡们。这样,每一只雏鸡都健康快乐地长大起来,可她却瘦了一大圈。啊,一位伟大的鸡母亲,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孩子。

鸡如此,人何尝不是如此?

老舍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辛苦了一生,临死前吃的还是粗粮;史铁生的母亲在弥留之际心里装的还是自己那个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汶川地震中的母亲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救下了自己那还是婴儿的孩子……这样的事数不胜数。

母亲,一位伟大的人,一位生养我们的人,一位拥有世界最崇高的爱心的人。

一次,我感冒发烧很严重,在诊所输液。妈妈忙里忙外地干了半天,我要干什么她都是有求必应,等到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时,她才歇下来,喝了两口水,又得忙着回家洗我的脏衣服。

老舍的《母鸡》又一次让我体会到了这全世界唯一不求回报的爱——母爱!

母鸡读后感 篇5

我在图书馆中借到了这样一本书——《走出院子的母鸡》。它在我的心中过目不忘。

这只母鸡叫叶芽故事的一开始就讲道,一只在母鸡在养鸡场过厌,被女主人误认为是一只废鸡,就走出了养鸡场。这只母鸡叫做叶芽,一直想进入热闹的院子,却不能进去。所以,它只好流浪。在过程中,叶芽认识了一只绿头鸭,也看到了黄鼠狼,而且找到了一颗鸭蛋孵了起来,它却浑然不知。鸭子被孵出来之后,小鸭子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虽然叶芽知道了,可是它也不告诉小鸭。小鸭长大后,成了绿头鸭,叶芽把它叫做绿头小子。绿头小子慢慢地学会了飞翔,就离开了叶芽。这时候,黄鼠狼就把叶芽吃掉了。

我看完之后,感到非常同情叶芽。就算不是它的孩子,叶芽也要把孩子带大,真是无私。我还非常地厌恶黄鼠狼。不仅经常狡猾地溜进院子吃里面的鸡,而且在被叶芽抓住它的孩子时,黄鼠狼又是如此的儒弱,真是以大欺小,又是胆小儒弱。

与此同时,我还觉得只要我们的心像叶芽一样勇敢,我们一定就会成为“栋梁之材”。当然,也应该有礼仪,因为孔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勇而无礼则乱”,意思就是勇敢却没有礼仪就会闯祸。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来书真是个好老师啊!

母鸡读后感 篇6

在预习四年级上册课文的时候,《母鸡》这篇课文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有很多感想。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我一向很讨厌的母鸡,因为母鸡下蛋的时候,差不多发了狂,恨不能让全世界都知道它的那一点成绩。可是后来,我看到了母鸡保护小鸡雏的场景,就改变了心思,再也不敢讨厌母鸡了。

当我读到发现一点儿可吃的东西,它咕咕地紧叫,啄一啄那个东西,马上便放下,让它的儿女吃。结果每一只鸡雏的肚子都圆圆地下垂,像刚装了一两个汤圆似的,它自己却消瘦了许多。这不就表现了母鸡为了鸡雏负责、慈爱、勇敢、辛苦的精神吗?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想到了妈妈。那一次,妈妈生病了。晚上,外面下着狂风暴雨,我想起来老师说明天要带剪刀,可剪刀还没有买,我赶紧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二话不说,赶紧去买。妈妈回来的时候,全身都被淋湿了,还在不停地咳嗽,手里紧紧抱着那把剪刀。这把剪刀就像冬天里的一杯暖茶,温暖了我的心田。

母鸡读后感 篇7

今天我阅读了20号《母鸡新娘》。书里描写了一个年轻的冈次人叫卡拉,他非常喜欢旅行。他答应妈妈自己会尽快结婚,但他要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即使妈妈不喜欢她。于是,他就离开家去寻找,可是没有一个女孩是他喜欢的。最后,他终于在一座房子外看见一位喜欢的姑娘,可是他敲了一下窗户后,姑娘一下就不见了。

然后他发现那位姑娘竟然是一只黑母鸡变的,于是他就买下了那只黑母鸡并带回了家。最后,他才知道那只黑母鸡是一位公主,受了诅咒后变成了母鸡。只有当她还是黑母鸡的时候和她结婚,才可以破解诅咒。后来卡拉不顾母亲的反对和别人的嘲笑和母鸡结了婚,母鸡终于变回了美丽的公主,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看不起别人,要尊重每一个人。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要勇敢的做下去,坚持下去才会成功。

范文热搜:恶之花读后感模板汇总(9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热搜:恶之花读后感模板汇总(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恶之花读后感1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恶之花读后感2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恶之花读后感3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恶之花读后感4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恶之花读后感5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恶之花读后感6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恶之花读后感7

狐狸爸爸真了不起,它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和力量挖开了一条通道,挽救了所有的动物。而那三个人也太可怕了,竟然想要把狐狸爸爸杀死,幸亏狐狸爸爸反应快,虽然失去了一条尾巴,但是保住了性命,没让坏人得逞。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到,人有的时候只拥有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只有同时拥有了力量和智慧,才是最强大的的。

恶之花读后感8

读了《扫烟囱的孩子》之后,我大有启发。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一连扫了好几家烟囱,挣了许多钱后,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从衣袋的破洞里漏掉了。如果没挣到钱他的师傅会狠狠地打他,因此,他很难过。过路人知道情况后,连忙拿出自己的钱,给这个小男孩。

读了本文,我被过路人的善良、真诚的爱心深深感动了。其实让世界充满爱,我们也可以做到。

恶之花读后感9

《恶之花》读后感800字!

读诗集就仿佛在散步,漫不经心的走着,突然发现一处惊艳,随后继续漫不经心。读波德莱尔的诗集像什么呢?赤脚走在无尽的深渊,被满地的荆棘刺破皮肤,流出紫色的血。

阴沉沉的天气,特别适合读波德莱尔的诗集,或者,特别不适合读。诗句中的阴郁糜烂,被天气放大无数倍,深深钳紧血肉,绞到体无完肤。屏幕上崩裂的语言,仿佛是蛇喷出的毒液,所过之处全是恶臭,却又无法停止。既痛苦又引人上瘾,自虐倾向的人会很爱吧,因为目之所及,都是灵魂上狰狞的伤口。

诗人是很奇怪的东西,“他们个个把墓室当作画室,怀着一颗纯朴的心赞美死亡。”诗人也很顽皮“我想真想呆在庞然的女郎身旁,仿佛女王脚下一只淫逸的猫。”诗人珍爱的是“无动于衷的残忍野兽,直至那种冷淡,你因此而更美。”

爱人不是天堂,而是地狱。我爱你,但我“不是冥河,不能把你抱拥九次。”爱人的眼“时而温柔,时而恍惚,时而凶残,反射着天空的麻木以及暗淡。”对爱人的表达爱意“我要做双漂亮鞋,用我的尊严,缎子的,供你那神圣的脚欺凌,它把你的脚抱在柔软的怀中。”

相依相伴说的不是蝶恋花金玉缘,说的是“腐烂的尸体和蛆虫”。吻是“月亮般冰凉的”,温情是“沿着沟壑爬行的蛇”,天空是“一口大锅的黑色盖子,煮着数不清的人类望不到边。”

以前我一直反感将人物化,读过这些诗篇里对于美的描写,我又想,要欣赏美,便只能站在主体角度对对方进行物化。肉体就不是物体了吗?欣赏的过程便是物化的过程,逃不掉的。美就是”天神般健壮,令人爱慕的苗条,生来就是要端坐豪华的床第,足供闲暇的主角或君王逍遥。”不可被亵玩的美,在诗人眼里大概无味。

我爱看诗人描写美,描写那种肉欲的靡靡的美。不一定是积极向上才是美啊,美本来就是令人执迷令人丑陋令人扭曲令人堕落的东西。

“人,怀抱着希望永远不知疲倦,为了能休息疯子般奔走不停。”

我不想哭,我怕我一哭,便是满眼赤红。

[热搜读后感]匆匆读后感通用(5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搜读后感]匆匆读后感通用(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匆匆读后感【篇一】

时间是什么?时间就是生命。鲁迅曾说过“浪费时间等于是慢性自杀。”

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就讲述了他对时间的流逝感到不满,因为八千八多日子已经从他手中溜去。

在读了《匆匆》一文后,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时间的感慨,对时间流逝之快感到悲伤,作者觉得自己赤裸裸来到这个世界,不能也赤裸裸地回去。

时间流逝的速度是你我不可想像的,在写作业时,时间从笔尖溜去;在看电话视时,时间从遥控器跨过……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虚度光阴,趁现在好好努力。在生活中,有些人总是虚度光阴。到了后来才知道努力,可已经晚了。

在这假期中,因病情原因只能在家里,我有时也会浪费时间,但是我决定在这之后要把浪费的时间补回来。

有一次,我在写作业这个时候窗外传来了一阵阵笑声,我了忍住了一会儿,可这嘻闹声越来越大,我忍不住看了一下。没想是我的同学,我们一起玩了很久,回到家后才发现我的作业没写完。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趁现在好好努力吧!

匆匆读后感【篇二】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 ,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匆匆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匆匆》这篇课文。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对时间匆匆的感悟,一日一日过去;自己无一成就感到伤心、难过;激励我们珍惜时间、时间一去不复返;要好好学习、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自己已经浪费掉了两千多个日子了。在这两千多天中,我做了些什么;只是吃喝玩乐,虚度自己的光阴。自己正在毁灭自己的人生,时间的老人要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我过去的时间也将离开,他们无法回来,一去不复返。我失去了它们,浪费了自己;我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自己的时间。为自己、国家做一些有用的事!

匆匆读后感【篇四】

我以前我们一直认为学习时间到了很多,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读过《匆匆》。

“燕子去了,他们会回来,柳树,还有再绿,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且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由于该名男子的读朱自清“匆匆”,我也不敢这样想。是的,不管是什么,会有不同的变化。虽然我们每天都要吃饭,睡觉,但不是今天,昨天觊觎今晚,没有做噩梦昨晚,所有的日子都没有彩排的机会。

一次一个长假,我心想:时间到了很多,没太在意学生作业,总是可以抱着“来日方长”的心理,还剩十六天、十天、五天、两天!我开始慌张起来,背着我们正在进行讲课的课外班同学老师自己偷偷写作业,以“这是因为下学期的内容”做借口来补作业,实在太不光彩了。如果当时不拖沓,哪会有今天?如果没有当时的玩乐活动时间就是用来学习做作业,哪会有今天?如果把他们那些被虚度的光阴也是用来通过看书,哪会有今天?

但现在坦白太晚了。 时间不会等你,不能浪费这些宝贵的财富。 不要说什么忙,时间被挤出,没有人的成功和卓越是天生的,他们成功了,因为他们会合理地利用时间。

虽然时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你可以在短时间内创造辉煌和奇迹,时间和行动肩并肩走在一起。

匆匆读后感【篇五】

《匆匆》中,朱老先生感叹如游丝般的时间,度过了多少岁月,到头来却连一个模糊的背影都渐渐消逝。什么都可以有新的开始,“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为什么,独有时间,既像被人偷走般神秘,又像自己逃走般迷茫。本来紧握着的时间,但从刚生下来开始一点点指缝中流去,手中握的东西都渐渐空虚了,时间去得是那么悄无声息,连自己都不曾察觉。时间与时间交替着,换来了一个个日出,一个个日落,这之间,太阳从这儿走到那儿。指尖流走的水,嘴角滑过的米饭,凝然的双眼,睡觉时,醒来时,伴随着叹息送走了一天。逃去如飞的日子,从没留着些什么,“贫穷”的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又“贫穷”地回去。

其实,擦肩而过的时间,我们也曾见到过。闹钟上,时针、分针和秒针,它们走过的每一步,那就是时间的身影;当辽阔的天空睁开眼,看那一朵朵云慢慢地变换,那无尽头的瞬间就是时间的身影……时间的逝去,对我们稚气未除的孩子来说,是长大。对马上要面对工作的青年来说,是对人生的挑战。而对父母来说,却是一根根白色的头发。每个人都觉得千金难买一寸金。然而,却有多少人把时间拿来抱怨,是抱怨时间的匆匆?还是抱怨时间的珍贵?既然时间都是要离我们而去,与其让它流进浪费的臭水沟,不如让它灿烂地消失。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主导着自己的时间,有些人活得精彩,有些人却活得那么地糟糕。相信大家都看过一条新闻:一个男子因相信20xx的谣言而浪费自己的积蓄行乐不上班。虽然,20xx令人胆颤,谣言毕竟是谣言,一点点的理智就可以分辨出来。即使是真的,又何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时间不是玩的工具,它是绝无仅有的,在那里等待预言的实现,让时间从恐慌中逝去,不觉得可惜吗?寒假对我们小孩子是快乐的,然而,快乐中却不能掺杂纵容。或许,你从未想过那躺在桌子上的寒假作业,直到快结束才草草了事,这样的时间很没意义,为那作业花多点时间是值得的,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既玩的开心又不用想作业的问题,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时间,自己可以感受得到,也曾见到。只是自己不懂得珍惜罢了。擦肩而过,与时间曾有相识一面。

[热搜读后感]寒夜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搜读后感]寒夜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寒夜读后感【篇一】

她感到夜的寒气,她的确需要点温暖,这是巴金《寒夜》里最后的句子,紧扣了书名的含义,完整而饱满,之前压抑的多少矛盾都在一念之间倾泻而出,说不清是淋漓的痛苦,还是更加无所适从的悲凉,我心底仿佛有声音在抽泣,故事虽然平淡,却让人有荡气回肠的感觉。珍惜,它让我更加懂得珍惜和平年代的意义,珍惜所拥有的爱的意义,和作为一个人的价值。应该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正是处于动荡摇曳中,主人公是一对大学教育系毕业的夫妇,汪文宣和曾树生。抗战爆发后,他们逃难到重庆,丈夫在一家半官半商的图书文具公司当校对,妻子在银行当花瓶。

汪文宣的母亲为了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赶来操持家务,但汪母与曾树生婆媳关系不和,汪文宣夹在中间两头受气,且又患上肺病,城市中繁华与战乱、奢侈与落破、正义与邪恶极端并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空有满腹学识和爱憎分明的认知,却迫于权力者的不公和冷酷压制,战争所带来的经济拮据与美好理想激烈冲撞矛盾的生存状态,而不得不选择逆来顺受,他和他的妻子曾经都以为无论世事如何演变,开始的爱都能够坚贞到永远,可当世事真的变了,时代与命运的纠结却让他们彼此沉默不堪重负,妻子渴求稳定幸福的生活,愉悦的年轻时光,可这恰恰是他这个小校稿员给不了的,所以在历经反复抉择的最后一夜,妻子准备收拾行李投奔另一个男人,漆黑的走廊里正好撞上他回家,忧伤的沉默在两人之间像夜一样流动,可是汪文宣再没有爆发,他内心凄凉之至已经绝望,对他所处的时代和命运无从选择,只好选择放弃理想,也放弃一切关乎对错的判断,最终以死来告慰自己。

作者的笔触极为细腻,对人物内心的刻画真挚而深切,尤其是那种进退取舍,欲说还休的挣扎状态,让人身临其境,感慨万千。我们今天的生活因和平而美好,因美好而宝贵,健康的身体,幸福的时光,是人类不变的想往,但是如果在悲剧的时代历练我们命运的时候才想要坚强起来去留住爱的情感,那是沉痛的,不如现在就赋予它足够的耐心,给我们的爱寒夜中稀疏的光芒。

寒夜读后感【篇二】

如果说《激流三部曲》反映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左右的中国社会状况,人们对此还能够理解,那么我们却可以说,《寒夜》这部长篇小说中文宣的行为却使人们无法理解。因为这个时候清朝已被推翻了三十多年,即已经进入到了民国三十三年。如果说《激流三部曲》中的觉新、枚少爷等人是在家庭的压力下,无法同外界接触,或者是不得不接受旧的思想,或者说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旧的思想,而成为旧思想、旧文化的受害者和牺牲品,那么,文宣这样的人受过了新的教育还仍然摆脱不了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就使人们感到似乎不可理解。同样,巴金也是把人们向这个方面引导,说到底,就是有着一种反传统的思想。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我们还要认识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的偏见。而社会的偏见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旧思想、旧文化所造成的。文宣的母亲正是社会偏见的典型人物,如对树生的行为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不仅破坏了家庭,而且还摧残着文宣的生命,直至文宣最后咽气。实际上文宣的死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被社会偏见这把软刀子杀害的。

当我们读了这部长篇小说之后,使我们看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早已不是清朝那样的社会了。但是要从思想上摆脱封建主义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容易。文宣的母亲就是一个旧思想的典型代表人物。文宣虽然受到了思想的影响,而且所受的教育也是新的教育,但旧思想的偏见又像一根无形的绳索束缚着他,使他难以从旧思想中解脱出来,不仅他的事业不能成功,而且还成为了社会偏见的牺牲品。

巴金的这部长篇小说同《激流三部曲》相比,虽然没有那么使人激动,如在读《激流三部曲》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因为书中的一些情节,而产生喜、怒、哀、乐等,而《寒夜》中的故事情节似乎使我们感到很平淡。但是,从很大程度上讲,却比《激流三部曲》更有着代表性。因为使我们看到了旧的思想、旧的文化并不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立即就消失的,而是将存在很长一段时间。

寒夜读后感【篇三】

初读《寒夜》,我觉得文宣实在太软弱,老好人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个褒义词。首先在工作上,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他拖着病体在办公室里那么卑微地做着小职员的工作,对于所有的不公平待遇却从来不敢说一个不字,最初伟大的理想也任它在心底蒙了尘埃。而在家庭中,面对妻子树生和母亲之间的矛盾,他既不能扮演好丈夫的角色,也不能尽好儿子的职责。然而后来,当小说渐渐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开始想,如果我是文宣的话,我又会怎么做呢,或者说,我能怎么做呢?

诚然,文宣性格中的软弱无法忽视。然而,在那个知识分子不受重视的时代,他无力改变自己地位低下的境况。为了不失去工作,他不得不像一头任人抽打的病牛一样小心翼翼地努力工作,尽管换来的只是少的可怜的薪水。而在家庭中,母亲和树生并不是二选一的单选题,两个人他都不能失去,这并非是贪心。所以他夹在两个人中间,默默承受着两个他最爱的人赋予他的痛苦。

他爱他的母亲,所有的爱只需母亲两个字便足以解释;他同样深爱他的而妻子,而这种爱,并不同于对母亲的爱。所以想到自己残破的躯体以及树生在这个穷困的家庭中所受的委屈,他宁愿放手给她自由,让她离开自己去过更好的生活。而在他即将离开人世的日子里,他依然坚持给树生寄信,跟她说自己身体很好,不用担心,哪怕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树生不能回来陪他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光,他也依然执着。

树生是一位比较典型的新女性,她受过好的教育,有知识有思想有追求。对于生活,她依然抱有一丝美好的憧憬。

然而在那个穷困的家庭里,她却过得并不幸福,儿子的冷漠,丈夫的懦弱,最使她受不了的是婆婆的刁难。所以她问自己这种生活究竟给了我什么呢?我得到什么满足么?回答是没有!不论是精神上,物质上,我没有得到一点满足。继续问自己那么我牺牲了我的理想,换到什么代价呢?那么以后呢?以后,还能有什么希望么?没有答案。

她的婆婆,同时也是文宣的母亲,她不愿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儿子的爱,文宣越是爱树生,她便越是恨树生。对于树生,她从未真正地把她当做一家人来看待。而那个阴暗而没有温情的家,对于树生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牢笼。所以树生在犹豫再三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她在给文宣的信中说:可是我只能怜悯你,我不能再爱你。你从前并不是这种软弱的人!我还年轻,我的生命力还很旺盛。我不能跟着你们过刻板似的单调日子,我不能在那种单调的吵架,寂寞的忍受中消磨我的生命。我爱动,我爱闹,我需要过热情的生活。我不能在你那古庙是的家中枯死。其实树生是一位勇敢的女性,我觉得她这么做并没有错。与其在那个家中饱受煎熬,三个人都难过,倒不如干脆离开,树生本就不是那种肯为家庭放弃自由的女性。

胜利是他们胜利,不是我们胜利。我们没有发过国难财,却倒了胜利霉。日日夜夜盼望着战争结束,可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时,生活在底层的大众人民却发现他们没有享受到战争胜利带来的任何实惠。树生回来了,可是一切都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我想,倘若文宣和树生不是生活在那个知识分子饱受冷眼的时代,他们故事的结局就会完全不同了吧。然而,飘渺的生命,看不到远方的人群,未来,谁又能知道究竟是什么模样?

寒夜读后感【篇四】

一部《寒夜》,好似一面镜子,映照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也是巴老的亲身经历和他对当时真实社会的深切体验,这部作品给我们读者展示了一个真实的社会写照。

“寒夜”这一让人战栗的标题给读者的第一反应便是寒冷,有点衣不裹体的感觉。果不其然,作品从寒夜中开始又从寒夜中结束,唯一不同的是,作品一开始伴着警报声,但结束时却没有,可以说,结束的这一情景是当时的国人盼星星一般盼来的——日本投降了!

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后半部分则夹着作者沉痛的心情,夹杂着一种巴老特有的忧国忧民之感。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整部小说明暗两线同时进行。明线则以曾树生和汪文宣的感情变化为主。暗线则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如“民国某某年洗件衣服要上千元”,物价上涨,经济动荡,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预示着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在汪母眼里,树生只不过是儿子的一个“姘头”。但老人对自己的孙儿倍加疼爱,这两者矛盾吗?我认为在情感上这并不矛盾,但在正常人的理智上是矛盾的。这也说明了,在母亲的思想里封建思想占据主导位置,在她大脑海里,没有坐大轿进门的并非真正的儿媳。大家试想一下,在这样一个家庭背景下,树生的精神世界何等孤独!就这点看来,树生这一形象应该引起我们读者的同情。

树生,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个十三岁男孩的的母亲,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银行小职员,就这几点使她与婆婆格格不入。她厌倦了那种平淡无奇的生活,试图振翅高飞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经常痛苦的和自己的思想搏斗着,可以说,他思想的搏斗是从她和陈主任在晚上的郊外散步时开始的,从这里我们看出了女子身上柔弱的一面。但是,不管怎样,在进行了多次的思想斗争后,我们看出,她还是深爱着汪文宣的,“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这个家庭,我们可以看出她的离开是为生活所迫,沉重的医药费,儿子的学费,这沉重的担子都砸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但从她后来回到这里时的情景,她的心仍然没变,他始终被懊悔和愧疚交织着。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汪文宣的命运是极其悲惨的,在那种社会背景下,他这样的“老好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但在他身上的闪光点是令人钦佩的,在好丈夫与好儿子之间他艰难的选择着,但我认为,他始终很出色,在工作上他是一个“老好人”,好像在那个时代的中国,容不得他这种“老好人”,这也为他悲惨的结局埋下了一个伏笔。在工作上,他可谓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但又不能得到领导的赏识,在家里又他左右为难。病魔又缠绕着他,悲剧贯穿了他的一生。

作者有意将汪文宣的生命拖到革命胜利,这也蕴含着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这是国民的精神,他始终与病魔抗争着,中国军民也与日本侵略者做着殊死的搏斗,中国胜利了,可慰的是,他最终也看到了这一伟大的胜利。正如他本人所言,“我死也瞑目了”。这也给作品的主题思想增添了些许慰藉。

诚如作者后记而言:“我只写了一个渺小的读书人的生与死。但是我并无撒谎,我亲眼看见那些血痰,它们至今还深深印在我的脑际,它们逼着我拿起笔替那些吐尽了血痰死去的人和那些还没有吐尽血痰的人讲话。而且在这中间,我还失去了一个好友和一个哥哥,他们都是吐尽血痰后寂寞地死去的;在这中间,“胜利”给我们带来希望,又把希望逐渐给我们拿走。”

唯一的原因是:那些被不合理的制度摧毁,被拖死的人断气时已经没有力气呼叫“黎明”了。

“窗外冷风呼呼地吹着,没有关紧的门不时发出咿呀的声音,我那两只躲在皮鞋里的脚已经快冻僵了。一年前,两年前都不曾有这样的“寒夜”,我还活着,我没有患肺病死去,也没有冻死,这是我的幸运”。

寒夜读后感【篇五】

小说中的人物皆无望。我曾经读到,有人讲这是另一个“双面胶”的故事。诚然,小说中的大部分的情节是关于汪母与树生之间的婆媳关系。汪母看不惯媳妇,媳妇也无法讨汪母的欢心,文宣则夹在二人之间,试图两头讨好,却屡屡失败。只是小说开篇不久,文宣就已经怨愤的叫道:“我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呵!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各人只顾自己。谁都不肯让步!”莫说汪母爱自己的儿子,汪母根本不曾了解文宣究竟需要什么;她从来不曾看到过,文宣爱着树生,文宣的大部分快乐来自于树生的陪伴。莫说汪母爱树生,当她用恶毒的言语骂树生的时候,她看到的只是她自己。爱,是成全;汪母根本不会。

而文宣呢。文宣怨愤地叫道“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他自己又曾真正的关心过他人。文宣有一条好心肠,毋庸置疑。可是他几乎是个废物。真抱歉,讲出这么重的字眼。在小说记录文宣经历的这段期间,他可曾真正的帮助过一个人?他可曾有勇气试图解决母亲与树生之间的不合?他可曾真正的为了改善家庭的环境而做出些什么?他可曾真正努力为母亲,为妻子,为儿子真正带来过快乐和喜悦?他所有的行为几乎可以概括为:忍耐和哀求。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文宣,通等着别人成全他自个儿。

至于树生,小说的结尾中说道“她为了自己的幸福,却帮忙毁了别一个人的……”不晓得,小说的意思是什么。树生,留下来,只会让那一个不知爱,一个等着别人成全自个儿的人来拖垮自己,然后三人一同在生活中毁灭。只是对于小宣,树生的不负责任,将让小宣成为第二个文宣。

文宣去给钟老上坟的时候,他望着献给钟老的花圈,“他揉眼睛,用力擦眼睛。怎么花圈上写着他的名字:文宣!他定了定神。他看错了,那里明明是‘又安'两个字……”花圈上面是文宣,是唐柏青,是钟老,是很多很多被毁灭的人的未来。也许巴金先生在为他的三个得肺病去世的哥哥送行的时候,也如文宣一样,将花圈上的名字曾经看错。

小说《匆匆那年》读后感范文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

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

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xxx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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