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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课堂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2-04-08 来源:互联网

[参考]一个人的日记观后感(110字)。

古语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一个人的日记观后感(11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个人的日记观后感(篇一)

听见弟弟的第一声哭啼时,我正好满十岁。因为弟弟的出现,原来属于我一个人的爱,却被弟弟抢走了一半甚至更多,我十分地讨厌弟弟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弟弟时,他正在妈妈的怀中吮吸着母乳,他红嘟嘟的脸蛋上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的苹果,我忍不住摸了他一下,他停止了吮吸,妈妈斥责我说:“你别乱动弟弟,你看,他连奶都不吃了。”,我委屈极了。更糟糕的是,因为他的到来,妈妈经常忘了帮我检查作业,害得我天天被罚抄错题;在明亮的灯光下,我再也看不见妈妈给我讲错题了;外公这只笑面虎更加得过分,每次看见弟弟,外公总是笑脸相迎,而对我却总是黑着脸……那时,我真的十分讨厌弟弟,讨厌他的出现。

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的,我喜欢上了他。每次妈妈背他出去玩,我总是跟在身边紧紧地拉住弟弟的小手,他总会冲着我笑,笑得我的心都融化了。晚上我写作业时,妈妈和弟弟陪着我,弟弟瞪着大大的眼睛,一脸疑惑的神情,用手指了指我写的字,咿咿呀呀好像在问我:这个字怎么读?我对着他笑,又继续写字,我感受到我又多了一位关心我的亲人了。

如今弟弟已经一岁多了,每天我放学回家,只要我叫一声“老宝”,弟弟总会高兴地一摇一晃,跌跌撞撞地向我扑来,用他的小嘴来亲我的脸颊,每每这时候,我就感觉到我是世界上最开心、最幸福的哥哥,因为我有一个和我相亲相爱的弟弟。

现在,我和弟弟经常会一起玩“打粑粑”游戏,让他骑在我的肩上做“挠痒痒”游戏,把他抱起来做“送礼物”游戏……我俩玩得多开心啊!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我已经离不开弟弟了。有时,妈妈会逗我说:“你还恨弟弟吗?”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是我的最爱,是无价之宝,我一点也不恨他!”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分明看见妈妈的眼角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弟弟,我会一生一世照顾好你的!

一个人的日记观后感【篇二】

我们班有个耳聋的人,他原本应该进残疾学校,但是却进了普通学校,但他的事却······

他来到育民,一共违反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他把学校的石桌打碎了,第二件是他把班级的电线踹烂了。也许你想问,这种人老师不会找家长吗,老师确实找过,但是,找过了之后,他却再犯,你说,找了有什么用。

你说他的成绩好不好?当然不好啦,这种经常犯事的学生,成绩能好吗?他数学这次考了10分,语文未知,英语23分,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他不给班级争光也就算了,还给班级丢脸。老师说:“一个人学习不好并不重要,但要的是他的好学,不搞破坏······”

我想对他说:“你能不能不要再这样下去了,自己的成绩不好不重要,请你别捣乱!”

一个人的日记观后感(篇三)

我有一个可爱的弟弟,他叫庞昊轩,小名叫轩轩。听,多么帅的名字。我的弟弟不但名字帅,而且长的也帅,弟弟的脸胖乎乎的,就像一个小圆球!弟弟的眼睛浓眉大眼,眼珠忽闪忽闪的,好像两颗水灵的黑宝石。那红彤彤的小脸蛋,就像一个个红苹果一样。只要弟弟的嘴巴微微一笑,脸上就会有一个小小的窝,那几颗小白牙也会露出来,就像一颗颗白色的宝石! 我记得有一次,弟弟想起了打鼓,他非要妈妈给他买,妈妈无奈之下,只好给弟弟买打鼓的。买了以后,弟弟每天带着小鼓溜达,引起了很多邻居注意。后来这个小鼓就成了我弟弟的宝贝,连睡觉都要抱在一起睡,一直爱不释手,连我们看一看,摸一摸都不行了。

弟弟哭的时候很搞笑,第一生哭,要过一分钟才哭得出来。脸上也有一个小小的窝。后来,声音越来越大,眼泪从两只眼里滚出来的泪水就像小泉一样!你看我的弟弟可不可爱!

一个人的日记观后感【篇四】

妈妈个子不高,胖胖的,我有时还叫她“胖猪”呢!她虽胖,却很聪明,每次遇到我不会的题目,她总是耐心的教我。

又一次放学回家,我和严如悦在屋里做作业,做完后,和她在一起玩电脑。过了好久。六点多了,我怕妈妈突然回家,就把电脑关了,生怕她知道,她若是知道了,那我可惨了。可是,我坐在楼下,10分钟、20分钟、30分钟、40分钟,不知过了多久,她就是不来,眼看快到八点钟了,还不来,这可是有史以来回来的最晚的一天!摩托车声音响起,妈妈终于回来了,我看见她满手灰尘,看见她的腰板瘦了一圈,看见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我好心疼啊!从那时起,我才发现,工作是那么的辛苦,亲情是那么的心酸。

我的妈妈,为了这整个家,为了我,从来没有说过这几个字:妈妈很累。她这么做,是为了不让我担心啊,我太敬佩他了,我敬佩她的吃苦耐劳,她的不求回报,她的为别人着想。许多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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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边陲的村庄,我总以为那应当是粗犷而寂寥的。

但刘亮程先生却构建了一片完全背离我想象的纯净天空。

那是一座怎样的村庄呢。

它的名字未曾被世人所知,它的呐喊消逝在无尽的苍穹,他仿佛迷失在一个真空的角落。

它是黄沙梁,人们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同家畜们,同树木与河流,释放生命伊始的哭叫和结束的嗫嚅,山坳里的一切都凝结在这生命,与之融合,镌刻于岁月的褶皱。

它是黄沙梁,没有细雨绵绵的怅惘,没有山歌飞扬的豪放,没有芳草萋萋的浪漫,只有一些年复一年在墙根田埂劳作的人们,一些专注于鸡毛蒜皮小事的农夫和村妇。

它是黄沙梁,渺小而又真实地存在着,养育了那样一群人,滋生了那样一种风情。

对于这祥和村庄的描绘,让人从内心平静。

大到村子里的居民牲畜,小到荒野中的花草虫豸,有形的砖土院落,无形的阳光空气,都让人不禁要停下来欣赏。

主人公是村中一名普通的农夫,他闲散而自由,可以扛着锨面朝黄土劳动一日,也可以踏着晨露悄然离去,到野外探寻生命的遗踪。

他同时更是个思考者,以异于旁人的独特视角,对天地万物发表着精妙的见解。

他由动物的性格中看到人性的侧影,也发掘着植物掩藏的不为人知的历史。

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茫远而又切实,让人在淡淡愁绪中体味深沉的冥想。

常常在品味那些波澜不惊的文字是感觉心潮澎湃。

一段平淡的关于牛羊的记述,能激起对于生命和自然美的无限感慨。

读到许多人默默走出院门,被别人以为去了田间,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不觉想到抛弃故乡,在异地的迷失与漂泊。往往这样简单的语言空白更加富于诗意,它洗去世俗杂尘,只留下一段段无拘束的联想。

那些匆匆过客未曾让道路记住他们任何一双足印,而淳朴的村人却终究会回到那让人深深眷恋的泥土中。这又怎能不使人开始思考生死呢。

这村庄向我展现了她的生机,也敞开了她温软的怀抱。

透过纸页,越过千山万水,我欣赏着她独特的,雅致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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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善良》读书笔记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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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这是14年的读书笔记,小说类的读书笔记,很难写。简单记录下。

我想,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从固有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中跳出来,也许能发现更多“当局者迷”的棋局陷阱,从而获得“旁观者清”的自由。

书中一句:“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值得我们思考!

1、内容简介: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2、读书笔记:

因为保罗科埃略的《朝圣》才被这题目吸引,我想又是一个自我发现,探寻人生意义的旅程。因为《朝圣》带给我很多的思考,特别是其中的几个“灵操”,有的时候也会想起,让我们在无聊乏味的日常生活中注意到那瞬时的美好,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一声:哦,人生,也挺美好!

哈罗德只是出门将写好的信投递到邮筒,却因为寻找下一个邮筒,而越走越远。经过一个加油站,女孩不经意的鼓励却让他下决心徒步去贝里克。因为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也坚持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读书笔记m.i1766就这样哈罗德两手空空口袋里一封写给奎妮的信,就这样开始纵跨英格兰的徒步行走。路上遇见很多人,有鼓励的有泼冷水的。几次想放弃,几次又重燃激情、信心坚持走下去。途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生不断地回顾思考,家中的妻子莫琳同样在哈罗德离开后独自一人对两个人所走过的一生进行回味反思。曾经相爱的俩人因为儿子戴维的自杀,各自的心结深藏心底,误会一天天加深,从此俩人成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最终在各自“独处”的思考中找回失去许久的二人世界,属于他们本该有的生活和幸福!

还有,我想说的可能都在我下面的“字句摘录”里。

3、字句摘录:

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加油站女孩: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客店旅人: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

如果他把这个计划说足够多次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渐渐变成能把这件事做成的人。

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

我们都有过去,都有遗憾,希望有些事情当时做了或者没做。

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

他想到自己的人生,表面上看似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实际上却藏着这么多的黑暗与磨难。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唯一的变化是我渐渐习惯了那种痛。就像在平地发现了一个大坑,一开始你总是忘记有个坑,不停地掉进去。过一段时间它还在那里,但你已经学会绕过它了。

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他看见人们作着形形色色的决定,有些决定既会伤害他们自己也会伤害那些爱他们的人,有些决定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还有一些决定会带来欢欣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的读书笔记


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阅读《一个人的村庄》是会时常走神儿的。不停的走,走到许多年前的安静湖畔。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字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是刘亮程赋予草顽强的秉性,还是草原本就有呢?那村庄呢?村庄赋予刘亮程什么?忍耐与敏感?瓷实的文字?还是无人处他的莞尔一笑?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字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字,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字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字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字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字。只是汉字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字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字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字,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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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优秀读书笔记


没有手机,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摘抄


1、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2、他怎么可能把一切说出来?这些话积累了一辈子,他可以试着寻找词汇,但它们听在她耳中的重量永远不可能和它们在他心中的重量对称。

3、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4、你每次都是这样,一有人做一些你没做过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5、哈罗德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他还以为在决定向贝里克进发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现在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多么天真。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6、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

7、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人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火焰在黑暗中传递光亮,欢声笑语飘进他耳中,却属于一群陌生人。

8、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9、你可以说任何东西,深知她会把你的话安全地存在脑海里某个位置,而且不会妄加评判,或者在以后提起来对付他。他想这就是友谊吧。他突然很后悔回避了这段友谊这么多年。

10、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父母的父母。 哈罗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

11、他走了十天,所有精力都用在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现在时却发现信念低到了脚下,之前强压着的担忧渐渐成了隐伏的事实。

12、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最为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13、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在孩子离开后,就更加摇摇欲坠了。

14、戴维拿自己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00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00字: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读书笔记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作者:小鸽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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