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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敬畏生命有感

发布时间:2022-01-30 来源:互联网

《敬畏生命》的读后有感示例 【荐】。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相关情节,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在读了这个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敬畏生命》的读后有感示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敬畏生命》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飘散入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是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吹动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状的敬畏。我几乎是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但造物者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敬畏生命》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今天,我读了《敬畏生命》这篇文章,我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这篇文章使我深刻明白了,我们只有对生命拥有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他的无限生机,我们人类也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在这个星球上,拥有生命神性光辉的也不仅仅只有人类,包括其他一切生物也是如此,比如勤劳的.蚂蚁,自由自在的小鸟,高原精灵藏羚羊和海上救生员鲸等,甚至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及参天的古树,都无不丰富地蕴涵着生命世界的底蕴。在浩瀚的生物海洋里,有益于人类的生物我们姑且不论,即使是一只害虫,它虽然在人们的厌恶、唾弃和捕杀中生存,但它无意中也为自己的天敌(益虫)提供了食物,从而能保证益虫更好的生存,维系着整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确实,我们应该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这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延续地球的生物链遭到破坏,人类就像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记得去年的夏天,我走在放学的路上,忽然看到有一个小男孩捉住一只蝴蝶后肆意摧残,蝴蝶在惊恐、怯懦和无奈中瑟瑟发抖,小男孩玩儿够了,就任意撕毁那衬托蝴蝶美丽的地方——翅膀,我急忙上前制止他,可还是晚了一步,他已经把蝴蝶重重的扔在地上,我拣起来一看,被玩弄的奄奄一息的蝴蝶在我手中挣扎了几下,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这只蝴蝶往日那舒展着美丽翅膀自由自在飞翔的一幕,而那一刻,一切将成为一个美丽的回忆……这件事使我至今不能忘却,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约束着我。

有一首歌中所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人类只有敬畏生命,崇尚科学,热爱大自然,都怀着一颗慈爱的心,那么我们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才将会变的更和谐,人们的生活才会更幸福。就让我们共同呼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共同托起美好的明天吧!

《敬畏生命》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今日在闲暇之余我在网上读了的散文《敬畏生命》,感触颇深。

作家张晓风在她的散文集《常常,我想起那山》的“自序”里写到:“我是一切的人,一切的人是我,不管身在海峡的哪一边。我写一切的事,一切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吐露我的声音,而我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你的声音啊!──”亲切圆融,以小见大,情系万物,在俗常中发现人生的真谛,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的整体风格,它在《敬畏生命》中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生命”是一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志士执著地探询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而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张晓风的散文素来具有诗的典重凝练,而又不失美文的浓郁的品味和洒脱,在平易秀美的文字中浸透着深邃的哲理和高洁的人生境界,在行云流水的抒情中蕴蓄着作者独特而成熟的人生感悟。《敬畏生命》这篇散文是精品中的精品。

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再自然、普通不过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

行文中,作者以平等或者说尊敬的情感赞美着那些看似弱小的自然界的生命,在感叹和赞颂之余,她又联想到人类自身,“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敬畏生命》的读后有感示例(篇四)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壮举描述,歌颂生命的伟力,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洪爷爷。

洪爷爷是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我和洪爷爷一起去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捉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呢?”他毫不在意的说:“我那生命开玩笑管你什么事。”洪爷爷说:“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后很惭愧。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深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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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大自然:读《敬畏生命》的体会 【荐】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尊敬大自然:读《敬畏生命》的体会》,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尊敬大自然:读《敬畏生命》的体会(篇一)

文章写的是作者在印第安那州的一次小小的经历所引起的联想。一个夏日的午后,作者在湖边看书时,偶然发现湖边的树正在飘散着大团大团的、棉花似的白色纤维。沉浸在书本中的作者以为这只是一时被风吹散开来的,并未在意。可是,渐渐地,这漫天漫地、无止无休地飘送着的、云朵般的种子,完全转移了作者的注意力。它们自顾自地壮观地飘散着,本是来看书的人,却静静地坐在湖畔,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那整个的“长得不能再长”的夏日午后与整个的晚上。

是的,我们许多人都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纤维播送的”。在我们所习见的植物中,比如柳树,便是以这样的方式传播种子的。那么,在杨柳吐絮的时节,那如雪的杨花,曾在你的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呢?也许是杨万里那样的“杨花可是多情思,飞入船中落酒中”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或者是像黛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一样的伤感?亦或是烟惹风迎的热燠燠的烦扰?要不就是四处飞附的轻薄缭乱?有时,那铺天搅地的茫茫漫漫,是否又会不期然地使你觉得摇摇无主?——当然,它也可能在你心中引起美好的遐想,比如像韩愈的“为将纤质凌清镜,湿却无穷不得归”;但是杨花,这漫天飞舞的云絮样的种子,在我们民族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思维定势中,总不是积极的。

然而,作者在那铺天盖地的飘洒中,却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们看到的,不论是感时伤春,还是烦惹缭乱,其实都是触物而发的自己的心情;作者看到的,却是那种子本身,是——生命。如果你没有一颗体物之心,你看到的,总是你自己;而作者面对这样的壮观,却由衷地觉得自己“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举目可见的芸芸众生,俯仰之间的草木鸟兽,不都是生命吗?——不,作者指的不是具体的客观存在,而是生命本身的生命力,是生命之为生命的那令人惊心动魄的执著。

于是,“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地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然而这却是造物者在不经意之中所成就的,属于生命本身的轰轰烈烈的美。作者心底被碰撞的,其实就是她面对伟岸的造物者时,所具有的由衷的感恩之心。

这种感觉你似曾相识吗?它曾在你有点粗心的生活中一掠而过吗?这种倾心的感动你已经久违了吗?——作者以其特有的体贴之心,提炼并强化了每个人都会有的对生命的最美好的感情。你还要伤春悲秋吗?想一想已经拥有的吧:红枫青荇、春絮秋萤,再柔弱的东西也是一种顽强的生命啊!

这是一篇纯粹的感受性的散文,语不多赘,尽意而止,非常简洁。然而,它却不仅仅是散文而已。这短短的几百字,每个字都是在作者心里蔚然成阴的那棵树的鲜活的种子,它们在不计成本、不问收获地默默飘洒。此后,如果你也有一刻会为没膝的丰草,或是蜻蜓的薄翼而蓦地感动莫名,那就是向你的心飘洒的那些种子中,有一颗已经悄悄地成长,并且教会你,怎样敬畏生命了。

尊敬大自然:读《敬畏生命》的体会(篇二)

今日在闲暇之余我在网上读了的散文《敬畏生命》,感触颇深。

作家张晓风在她的散文集《常常,我想起那山》的“自序”里写到:“我是一切的人,一切的人是我,不管身在海峡的哪一边。我写一切的事,一切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吐露我的声音,而我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你的声音啊!──”亲切圆融,以小见大,情系万物,在俗常中发现人生的真谛,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的整体风格,它在《敬畏生命》中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生命”是一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志士执著地探询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而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张晓风的散文素来具有诗的典重凝练,而又不失美文的浓郁的品味和洒脱,在平易秀美的文字中浸透着深邃的哲理和高洁的人生境界,在行云流水的抒情中蕴蓄着作者独特而成熟的人生感悟。《敬畏生命》这篇散文是精品中的精品。

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再自然、普通不过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

行文中,作者以平等或者说尊敬的情感赞美着那些看似弱小的自然界的生命,在感叹和赞颂之余,她又联想到人类自身,“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尊敬大自然:读《敬畏生命》的体会(篇三)

生命是什么呢?在没有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认为生命只是一种在地球上的生态吧?或是人类健康地存活?还是另有其意呢?读完文章之后,我终于从“生命”这两个字上理解了它中心的含义。这篇文章就是——《敬畏生命》。

它大致讲述了:作者张全民在高中时候,想了一个残酷的法子去面对偷吃的老鼠。趁老鼠出洞的时候作者拿了烫开水浇它,两个月后才知道它是一只怀了小老鼠的母老鼠,心存自责。在以后,作者又从老羚羊,母骆驼,马上要被煎熟的鳝鱼、在猎人陷井中死去的小狼等事例中,明白了不只是人性才拥有生命的光辉。

从这些事例的各种做法中,我十分震撼。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心中确实有打死老鼠的一万种理由。可是在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虽然老鼠当的确实不是太好的角色,更是有了繁殖任务的母老鼠!人类也应善待它。

我在百度上也看到过一则对生命威胁的视频,一个年仅七岁的男孩拿着辣酱,均匀地涂在蜗牛的触角上,加水去残害蜗牛,如果这残忍之心一点点扩大开来,他会做出更可怕的事。

是啊!对生命的善待、尊敬就是敬畏生命,每一条生命都是美好的。如果人类把世界上的动物植物杀害殆尽时,人类也就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而以,发生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会降在我们身上。那么,就让我们有一颗真诚、纯洁、善良的心去对待生命吧!

《三体》的读后有感示例


就像一些读者所说:《三体》这本书实在是太深奥,令人琢磨不透、发掘不尽。想要这个世界变得五彩斑斓,不光要通过努力,还得要思考。你读完《三体》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三体》的读后有感示例》,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三体》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在陆陆续续地看了很久之后,终于把《三体》读完了,所以就蹭热乎赶紧写了篇读后感来纪念一下。

早在遥远(bushi)的初中年代就对这本书有所听闻,一直也想。但都是想想而已,第一次真正捧起这本书读,是在高三吧,某次考完试后为了放松自己,借了班里书柜里的这本书,那天有阳光,有燥热,在只有我的教室里,我读着这本书,享受着高三甚至高中都为数不多的惬意时光。听上去很美好,遗憾的是,其实第一次和它的相遇并不美好,它的开头描述了一些文革时期的事情,文字美丽却诡异,直接导致了我从心理到生理的不适,读完几章,匆匆放下,不断反胃,泪流满面,甚至一度让同学以为我生病了,说起来挺好笑的,哈哈。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不美好的遇见却让我上了头,以后的每次考试,我都会享受一至两个小时和它的“约会”。但是终归是学业繁忙,最后还是高考完才读完了第一部。

好了,回忆到此结束。接下来说一些正经不正经的读后感吧。很神奇地,我对它的三部曲的看法都保持着“乏味—上头—震撼”的一个模式,尤其是第二部。但它的魅力就在于主要熬过了最开始的枯燥,后续真的会让人不愿意放下书。在我看来《三体》探讨了很多很多,除却公认的核心科幻之外,更核心的是对人性的剖析,我不止惊讶于作者的知识广度,想象力丰富度,还有他对人性认知的深度(主要是,和我对人性的理解契合了)。三部曲,说相关也相关,说不相关也不想关,因为每一部都围绕了不同的主角书写,但是讲的又是同一件事的不同发展阶段。《三体》能让这么对人喜欢真的不无道理。让我说别的方面,鉴于知识储备不够,就不献丑了。我还是说说里面的爱情吧,其实我觉得这里面除了第二部里的爱情还算美满,其他的爱情都挺让人唏嘘的。特别是第三部,看得我心肌梗塞,先是一往情深,一味付出。后来又是差之几步,失之千万年,让我难受得不行,实在是受不了这种阴差阳错的错过。具体的就不剧透了,另,写到这,回顾一下好像也不算是篇读后感,更像是自己的一些感想,其实是想写些什么高大上有内涵的书评的,无奈知识匮乏,能力有限,献丑了哈。总之呢,还是非常推荐大家去读这本书的。

《三体》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开学了,好久没有更新公众号了,感觉平时工作精力还是有限,以后就每周更新一次公众号了,但是力争出点有质量的原创。

看完三体一直想写点东西,始终未果因为想好好梳理下内容和情感,毕竟觉得这是一部精彩之作,书中有经典,也有缺憾,总结一下也好跟别人吹牛逼不是么。不多赘言,上干货,也许有部分剧透,期待惊喜的朋友可以选择看完之后再看本文。

《三体》讲了什么内容?简而言之,就是人们在地球之外的太空,发现一个拥有以三星运动为基础的“三体”宇宙,以此引发出的宇宙生存法则的发现过程。

外星智慧生物这一话题是科幻小说重要话题,人类对宇宙的未知可以让作者有很大的发挥空间。三体之所以精彩是因为严谨的体系设计,以及对物理、数学、计算机等理工前沿知识详尽生动的描述,自认为对我辈这种理工背景的人很有吸引力。

就从人物、情节、情怀和缺憾几方面谈谈感受吧。

《三体》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对于一个中学生而言,读懂三体这样的硬科幻却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书中大量的假设都无法读懂。可是,这并不能阻止我对这个故事的喜爱。这部书中最大的亮点便是“黑暗森林”这个理论,他对“费米悖论”做出了最好的解释。所谓的费米悖论其实非常好理解,即宇宙按照目前的推测已经存在了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其中大概在一百亿年左右,目前的宇宙形态便已经稳定了下来,就是说,宇宙中最早的文明可能在五十亿年前便出现了。而银河系中有大约1000到4000多亿的恒星。这没有理由让我们认为生命是地球的专有物。生命可能早已产生,可是随即问题又来了。

既然生命以当是普遍存在的,可是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接受到来自地外文明的无线电信号或是与那些外星生命经行直接的接触呢?这部书给出的解释是“黑暗森林”理论:虽然生命应当是普遍存在的,可是每个文明都要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做考虑,贸然试图与其他文明进行交流是很不理智的。因为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认为自己是善意或恶意的,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判断自己对她是善意或恶意的。而且,在文明的发展史上有一种所谓的技术爆炸,纵观我们的历史,从远古走来,我们文明的发展是越来越快的。这说明对于一个文明来说,其他文明都是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的。

所以书中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被发现,即被消灭!当然,如果单单只是有这些空洞的理论,这部书当然不能称为是巨著。书中的人物个个都有血有肉,尤其是对于主角的塑造更是非常成功。主角罗辑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科学家,可是一次谈话,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改变了两个星系的命运,甚至整个宇宙的最终命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地球人不知道“黑暗森林”法则,于是渴望与其他文明接触。此时的地球文明就如同是在黑暗森林中的一个孩子,点起了篝火,大声叫喊着“我在这!”其结果当然是引起了隐藏在附近的“猎人”的注意,他们悄悄接近了地球,将枪口对准了那个天真的孩子。三体人就是这个“猎人”。三体人位于距离地球最近的行星系——半人马座α,由于半人马座α是一个三合星系统,三体世界有着恒纪元与乱纪元之分。恒纪元时,太阳有规律地运转。而乱纪元完全相反,乱纪元时,太阳极不稳定,这时会有极度的寒冷与炎热出现。

三体文明因此遭受了两百多次打击,但文明之火一直没有熄灭。这次收到地球的信号之后,三体舰队开始扑向地球。由于半人马座α与地球有四光年的距离,三体人舰队的速度只能达到光速的十分之一,这意味着三体人需要四百年的时间才能到地球,他们害怕那时地球的技术爆炸使地球人比他们更加强大。于是排出了超能质子到地球上,由于质子非常小,所以可以以无限接近光速,所以质子很快到达了地球。到达之后,质子使地球上的基础物理研究无法进行,锁死了地球的科技。与此同时,质子还可以监视地球上的一切人类活动。这时地球人也得到了三体人的讯号,地球人彻底绝望了。就在这时,面壁计划出现了,四个拥有特权的面壁者应运而生,主角罗辑便在这四人之中。他们可以进行一切活动,而且不必要对任何人解释,以此避免被质子监控。三个面壁人都失败了,而罗辑却偏安一隅,他没有去进行面壁计划,而是去用面壁者的权力为自己寻乐。最终在联合国了压力下,罗辑只好开始认真地开始进行他的面壁计划。最终他从那次不寻常的谈话中明白了“黑暗森林”法则,他对五十光年外的一颗行星做了一个实验:对宇宙广播这个星系的空间坐标。由于这个实验最少要一百年才能看到实验结果,于是罗辑进入了冬眠,预计一百年之后将他唤醒。

可是一百年后,物是人非,地球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准。在地球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国际体系——太阳系舰队。此时的地球已经有了上个千座舰队,这使人类对胜利有了信心。而罗辑实验的那颗恒星系没有任何变化这使得联合国对罗辑产生了怀疑,最终取消了面壁计划。罗辑做回了一个普通人,可这也不过仅仅是一个转折点。几个月后,三体人的先头部队进入了太阳系—— 一个非常小的无人飞船。就是这个直径不到一米的飞行器,在短短一天内摧毁了地球在太阳系内所有的战舰,地球人又陷入了恐慌之中。就在这时,罗辑所实验的那颗恒星系终于发生了变化——被一个未知文明彻底摧毁了。于是面壁计划再次启动。不过这时一切都完了,三体人控制了太阳的微波辐射,如果不借助太阳,那么地球所发出的信号是不会被高级文明所接收到的。但是民众对这些一无所知,他们认为罗辑是上帝的代言人。面壁计划再次次动,罗辑在太阳系内大量地放置核弹,与此同时,民众开始不信任罗辑了,认为罗辑这样做简直是疯了。就这样,罗辑在一片谩骂声中结束了他的工作。最后,他沦落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他来到了一个墓地,企图在这里结束他的生命。同时,他布置核弹的秘密也终于揭晓。

他企图用核弹爆炸所产生的微波辐射向宇宙广播三体世界的坐标,只要他死去,这个计划会立刻齐动。文尾罗辑利用同归于尽的手段胁迫三体文明放弃了入侵。这部科幻小说不仅仅是一部科幻小说,在科幻的背后,他还隐藏着许多现实问题,这部小说在许多方面都反映了人性的贪婪与脆弱。比如说在得知三体人将要入侵时,虽然要四百年的时间才能到达地球,与那个世代的人几乎完全没有关系,可是人类却发生了动乱。有人提出了逃亡计划,准备逃出太阳系,可是由于当时的技术原因,不能将所有人都带走。这就出现了人选的问题,最终也是由于这个问题,逃亡计划不了了之。我认为三体其实不单单只是一部科幻小说,这部小说是建立在已有的科学基础上的。可以想象,几百年或者数千年之后,三体就会像海底两万里那样,成为“过时”的科幻小说。

《三体》的读后有感示例(篇四)

《三体》作为亚洲第一部获得世界科幻文学界最高奖项“雨果奖”的科幻著作,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作品中,地球人类的天文、社会、历史及哲学等方方面面都有涉及到。一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科幻文学作品长期占据着世界科幻文坛,以此作为基础产生的美国好莱坞科幻大片更是叱咤全球,深得我国年轻一代人的喜爱。

《三体》作为中国科幻作家所写的一部科幻巨作,不可否认,作品中有着一定的中国元素。作者以一种特殊的手法,展现了当年文革的恐怖,使得读者明了当年人性的扭曲。《三体》三部曲中,无论是叶文洁明知三体星人对地球文明构成威胁,仍坚持发送地球坐标,军人章北海在知道地球人与三体星人实力相差悬殊、注定无法战胜的前提下,仍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还是云天明临死前送了程心一颗星星,程心却把他的大脑打入三体人内部刺探情报,那种人类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被深刻地写了出来。《三体》将那些平凡的人置于改变世界的舞台中央,营造出对未知、对宇宙的敬畏,形成一种“科幻唯美”。当中的“黑暗森林法则”,“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不仅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对人性进行深入探讨,而且也是对宇宙规律的思考。

比起人性、宇宙规律的思考,《三体》中提及的“射手假说”“农场主假说”的震撼显然来得更加直接。两个假说都在说明一个道理:那些所谓的科学观测做出的推测或许仅仅是相对正常的,并不一定是真理。两个假说即便对当代科学研究、观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诱发人们对所谓真理的思考,并且也对现有的“真理”进行批判。与此同时,还对小说中的高等文明对低等文明的入侵进行了一定的铺垫。对于文明之间的善意与恶意,《三体》是这样分析的:“文明间的善意和恶意。善和恶这类字眼放到科学中是不严谨的,所以需要对它们的含义加以限制:善意就是指不主动攻击和消灭其他文明,恶意则相反。这是最低的善意了吧。”诚然,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而言,放眼《三体》三部曲,作品当中的许多理论也极具理性思维,理性批判的文字可以说总在关键时候出现,进行一定的阐述。

而主人公叶哲泰所说的那句“在中国,任何超脱飞扬的思想都会砰然坠地的,现实的引力太沉重了”,不得不引发读者对现实的深思。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那些为了满足肉体欲望,类似于当“房奴”、“车奴”、“卡奴”的人绝不在少数,人们在追求物欲的过程中便已耗尽了灵魂的所有,怎么可能会去思考一些“哲学的终极问题”、与当下生活无关的事?《三体》总会让人有一种残酷冷漠的感觉,而《三体》的结局的那段对话:“太阳快落下去了,你们的孩子居然不害怕? ”“当然不害怕,她知道太阳明天还会再升起来的。”不得不说,作者采用这般童话式的结尾,瞬间让整部作品显得不那么残忍冷酷,但这绝不影响:作者仍是一个冷漠的宇宙观察者与道德评判者。

当翻完《三体》最后那一页时,仰望星空,无论是谁,都会从心底生出一种宇宙之大而凡人渺小之感,也难免会对整个人类世界文明进行反思,尽管明天的太阳还会再升起来。

《在人间》的读后有感示例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阅读高尔基写的《在人间》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写好一篇《在人间》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的读后有感示例”,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在人间》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在人间》是继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讲述了阿列克谢离开令他痛苦的家庭,在社会上打工的故事。在社会中,他明白了什么?又同情了什么?一切从书中揭晓。

阿列克谢在一家名叫:“时尚鞋店”的店里工作时,见到店员一见到女顾客,就满面笑容,内心充满邪念,非常恭敬的令人厌恶的举动而恶心。人人平等,为什么一见到女的就图谋不诡呢?还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店长对离开的女顾客乱骂,这让阿列克谢内心非常震惊。不止一次,人们轻视着女性。我不禁想:“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要看不起部分人,女的也是人啊!既然是人就要和谐相处,美好的大千世界由我们一起共享,“相煎何太急”。男人们如此行为,真的是让我厌恶至及。

在书中,人们喜欢看不公平的事。对较弱的一方往往以冷朝热讽相对,还有良心吗!在别人有难时,我们应该去帮助,而不是各种形式的打击,一个个说要美好的生活,要国泰民安。可是哪个人为之行动。“说到不如做到”,“言出必行。”想要美好的家园,不靠众人的努力,怎么不会难以实行呢。

《在人间》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个邪恶之人,一件件不公平之事,以及——一个黑暗的世界。引起了我的怒诉,让我的心智到了更高的层次。

《在人间》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在小说,作者不只是再现了形形色色的小市民和他们的生活习俗、道德观念和精神境界,而且塑造了一系列体现劳动人民智慧才能的人物形象,广泛深刻地再现了广大下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思想情结,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阿瘳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在人间》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和外祖母去一起摘野果来度日,他还在船上做一个洗碗工,如此艰苦的环境,却并没有磨灭他学习的欲望。

阿廖沙历尽坎坷,却仍然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书籍是神奇的物品,他令人在穷苦的时候,依然有着坚定的理想。即便身处漏风寒屋,也不能被环境屈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正如书中所说“命运不能阻止我们快乐!即使它把我们折磨,我们活着,将只图欢乐。”

下层社会严峻的生活考验不仅未使阿廖沙放弃理想,反而让他构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尝遍了人间冷暖的他,怀着上大学的希望,去了碦山。尽管未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阿廖沙却并不是在希望之后的绝望,而是仍旧努力学习。

尽管在生活中,我并不会过上像阿廖沙那样的穷苦日子。但是,阿廖沙的精神对于我也是同样很是重要。

到了初中,学习生活一下子变的艰苦了起来。每天晚上总是要学到九点半,作业也是多了不少。每次在自习课上赶作业的时候,总是不由得觉得很是郁闷。看着眼前一本一本的书,也不由得哀怨学习的艰苦。

正因如此,我才是更应该去学习阿廖沙的精神,不为环境而屈服。

在学校,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为一场暴风雨,我们学校突然停电。大家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都无心学习。

不过,我们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是十分的淡定,拿出手机照亮了黑板,仍然照旧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的讲课声中,同学们也平静了下来,开始继续上课。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不为环境而屈服的精神么。

不为环境而屈服,我相信,我会努力去做

读《敬畏生命》有感


敬畏生命 尊重生命

——读《敬畏生命》有感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著名学者王一方的医学人文专著《敬畏生命》,作者结合大量的现实问题和医患关系等阐释了一针见血的反思与批判,利用医学人文精神在病患与医生的理解的鸿沟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王一方认为"只有敬畏生命,才能真正地体会作为医生的使命。"当过医生的王一方曾陪过一位中年女工程师走向死亡,那种在生的饥渴和挣扎中显现的生命的庄严感,整个过程持久震撼着他的心灵。他说,其实每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到殡仪馆骨灰陈列室里看看,那些冰冷的骨灰盒与盒盖上笑容可掬的照片上的残酷映照,会让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诞生和死亡,理解自己在生死之间工作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多,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注,医生永远不能忘了,除了要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外,更应该需要有菩萨一样仁慈的心胸,关怀和爱护病人,让他们感到更幸福、更自在。医疗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血液工作更是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是一名平凡的血站护士,虽然没有工作在临床第一线,但我们却也行走在用鲜血铸就的道路上,奔跑在采供血战线的最前方,用自己的双臂撑起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量。在我们工作的平凡的岗位上,其实我认为"敬畏生命"最好的注解和诠释,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多年来,在采血车上和发血室的工作经历,也让我更懂得生命的可贵。每每感受到献血者的拳拳爱心;接到医院检验科的关于重病患者需要血、血小板用来抢救生命的电话;每每看到家属们满含希望、近乎乞求的眼神……我知道,作为一名血站的医务人员,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我们的工作,对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论是献血者、还是医院、病人高度的负责。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仔细地考虑:我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无意中的伤害?我的言语是否会伤害到献血者?我应该如何去减少这些伤害或者把这些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的行为举止、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献血员负责、对病人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让自己拥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放弃希望,争分夺秒,备足血源,抢救病人的生命。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在各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面前挺生而出。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更需要我们医务人员用爱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献血员、对待医院、对待每一位需要输血的病人,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件件实事做好,做到责任面前无小事,少一些计较、抱怨,多一些积极、责任。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经历辛酸时,想到躺在医院饱受折磨的病患、无私奉献的献血员,我们更应该微笑勇敢面对,没有害怕,没有退缩,没有逃避。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作为血站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是何等的幸运和自豪。今后,我会把采供血事业作为终生职业,把无私奉献作为毕生追求,用勤劳的双手成就属于自己的这个"救死扶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梦想。

作者: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刘月兰

《人间失格》的读后有感示例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人间失格》的读后有感示例”,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人间失格》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人间失格》全书都弥漫着一股颓丧、自暴自弃的气息,甚至是厌世的,读至一半,我开始疑惑它的悲观基调为何会在书榜中常年居于高位。

以第一人称描写的主人公,有孤僻性格。从童年开始,“我”的内心思考问题就十分消极而深刻,深刻是往消极中不断延伸,已至于“我”害怕和惶恐去跟别人交流什么,但是找到了另一种表达方式——搞笑。用极尽搞笑的方式去面对任何事情,伪装自己的悲观内心。一旦出现看穿他的人,又会陷入十分的惶恐。

主人公的性格并非社恐,生于富裕有威望的家庭,是家中比较小的儿子,父亲在家庭中是颇具威严和地位(在外当官),对父亲有一定的害怕,但父亲对他并没有很严厉。抱着主人公的性格何为从小开始就如此悲观消极的疑问一直读完。之后的人生,也是一步步越走越坏,在高中时代就参加地下运动,结识狐朋狗友,吃喝嫖赌,然后以一次和有夫之妇的跳海殉情被救为界限,正式被家中断绝关系,从此更是自暴自弃,穷困、欺骗、睡女人、酗酒,到后来毒瘾成性,被关进精神病院最后被家中大哥接回乡下养病。

主人公认为他人生的错误在于父亲和比目鱼。父亲并没有露面处理,担保人是讨好父亲的门客比目鱼。他无处可去,学业已荒废,暂时住在比目鱼家中。为何要将大部分原因怪罪在比目鱼身上,是因为怪比目鱼没有很明确的传达主人公家中的意思:如果还想继续学业,那么家中会帮助他、赞助他学费回到学校。比目鱼出于心机的“好心”,告诉主人公自己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办,他会给予帮助。自此传达的错误信号,让主人公不想给他添麻烦,或者供养他从而厌烦他,从此人生道路偏离。

这是书中“我”的观点,可以看出,“我”没有一点积极心态,把人生偏差过错轻易归咎他人,(假使“我”得知真相,但参考“我”的习性、性格,人生也不一定会回到正途)并且“理所应当”地越过越混,一直似乎都是在寻欢作乐又穷困潦倒的边缘亦梦亦醒,又异常孤独。

书的最后附着上了作者太宰治的生平轨迹,太宰治本身命运曲折,书中很多主人公的经历和都与他类似,最明显的是主人公和作者都多次尝试自杀,自杀的方式几乎相同,可以说本书也是他自身的一些自述。

对于作者的自杀原因,我们无从而知,从译者的推测中可以窥中一二,他是这样一个内心拥有至高无上的`温柔的人,对待女人即使如此,因而无法拒绝情人的自杀提议。折射至《人间失格》中出场的女性也颇多,占据大幅,各自抚慰、陪伴过主人公一段时间。

这本书的价值,可能要研究过日本历史和文学发展史,才能更深刻体会。了解生平后发现太宰治是日本一个重要而多产的作家,主导着当时二战后“无赖派”文学。本书是我读过他的第一部作品。有机会去研读日本史后,在读作者一些其他作品应该会更好。

所以,理解浅显的我,怕不好下笔,也拖延和中间搁置了这篇读后感。

《人间失格》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人间失格》是躺在书架里好久的一本书,翻了几页,深感压抑,便再没有读起。直到前几天学弟说他在读,又恰好成立读书小组,便又和这书重逢。

坦白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是在看叶藏的故事,而更像在回顾和剖析过去的我。这一过程是痛苦而艰难的,却也是刺激而痛快的。以至于在读的过程中,我一直都在问自己:我们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过去?假若你也曾有过一段晦涩孤寂的时光的话。

对于有的人来说,相比活着,死亡真的不可怕。

读《人间失格》,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作者的挣扎与痛苦。然而却丝毫不觉得同情,因为“同情”总是给他人,而《人间失格》里的种。种阴暗,总有一款适合你。就像张国荣先生在《异度空间》中所饰演的心理医生,以为看到的是“他人即地狱”,殊不知,自己才是地狱。

我们每个人苟活于世,除了见诸于朋友圈的种。种正能量,总还有更多的阴暗情绪缠绕着我们。有时候你隐隐的感觉到了它,却又难以具体描摹,甚至不敢面对,便放它匆匆溜走,如果你不幸并非生性乐观之人,那么诸多颓丧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在你内心肆虐。后来那些游离的阴暗情绪在深夜流出你的脑海,幻化成一本《人间失格》。

我很遗憾,叶藏没有和这个世界和解。叶藏最后感慨他失去作人的资格,是他在做出了那么多努力之后发现,他终究还是无法做一个正常人,他的灵魂依然无法得到救赎。更可悲的是,这些并非是别人的过错,而是他自己。是他的灵魂出了问题,难以修补。这无疑是最绝望的事情。就好像一个完美主义者看到自己忽然残缺的身体,难以挽回的那种悲恸。他再也没有勇气,也找不到办法去融入人间了。

《人间失格》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故事是由三张照片引起的,上面留下的是“大庭叶藏”幼年,青年,壮年的人生痕迹。自然,也暗藏着作者的前半生。

他出生在日本东北部的一个世家中,从小胆小,怯懦,对世间的一切都十分不解,天真的外表下本该是欢笑与游戏,可他自己却自行戴上了耍宝搞笑的面具,透过外表下窥探心灵,却发现他只是为了讨好这个将要摧毁他的世界。

他在家之时,做的几乎为违心之举。过年时,家父要为孩子们采购礼物,便让孩子们写下自己的心愿单。他并无所求,准确的说是没有自己的思想,于是父亲对着他问想不想要舞狮,他莫不作答。可是当别人都睡去时,又偷偷往心愿单上写下“舞狮”二字。他的灵魂无欲无求,写下那二字只是为讨父亲欢心。他具备了那个年纪不该拥有的“欺诈”的人格。

而后,便开启了枯燥的校园生活,还是一样的耍宝,一样的.逗乐众人,一样的讨好这个世界。这是出现了一个“竹一”看透了他这所谓的“意外的搞笑”。使他感到大事不妙,便想着避开他。可也许是上天开了个玩笑,使他们越相互避又相互靠近。对他来说“竹一”是“知己”亦或是“天敌”。“竹一”的预言也几次改变他的人生。

“女生一定很容易迷恋上你”。“竹一”的预言断定了我生活的走向,“殉情”,“自我放逐”,“酗酒”,“自杀”,“药物麻痹”,无一种堕落不是由女生而起,当然其中最多的还是他自己对于生的无知,对死的无望,对世间的迷茫。人格一点点的支离破碎,以酒精及药物来麻痹痛苦现实中的人生。他所丧失的是人的“天性”“本能”,一天天苟活于世,人格早已失去,他所透支的,只不过是残缺的生命。

最后,他被“亲人”送往一个没有女人的地方(他自己所要求的)——精神病院。

《人间失格》的读后有感示例(篇四)

从小像个小丑一样舍去自己、用怪诞的行为与言语向他人献媚一般地搞笑、在他们的笑声中綦切地找到自己的价值一样,重复着无意义行为的叶藏。

十分自卑,同时又十分自大;他自卑到以为自己一旦揭开丑角的面具就会被这世界抛弃,却又自大到对那随时可能抛弃自己的世界嗤之以鼻。

一个人从充满希望到绝望再到捡回希望最后回归绝望的一生。

叶藏的悲剧来源于他过于感性敏感的性格和那个讨厌的时代,即便在世界的恶意与身为异类的压力交织出的悲剧中,叶藏也努力地尝试过融入这个世界,他的的确确想过好好地活着。

我们在某种时段都当过叶藏。

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呀,可以看透,但是不要亲身经历,不要对人有太多期待,就算深处地狱,也要自己走出一条道。至于手中的牌,自己去争取。

不要丧失自我,时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成为别人的附庸,也不要对人有期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这个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有感示例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您也许正在阅读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也为欧亨利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欧亨利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麦琪的礼物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有感示例”,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印象中,上高中的那会我便读过《麦琪的礼物》。前几日再次拜读《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又重温了一遍这个故事。三千字左右的一篇文章,短小精湛,朴实无华,读完之后却让我的心口暖烘烘的。

故事情节十分简单,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给对方买圣诞礼物的故事,让人在感叹主人公捉襟见肘的贫穷生活时又为他们的真爱深深感动,感情本身不就如此简单吗?无论贫穷抑或富贵,互相都将对方视为最重要的人,相亲相爱,相依相伴。

这篇文章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他将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在最后一刻才肯揭开谜底。阅读它时,我时而心中一颤,时而又心生欢喜,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文字像被施了魔法一般,变得诙谐有趣、生机勃勃,出人意料的结尾又使人豁然开朗,有一种“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感。

虽然“欧亨利式结尾”也被人们所诟病,但是,我对其表示理解,就像《阿甘正传》里所言,“生命就像一颗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笔下的人物是鲜活的,心理情境也不断的变化,故事结局也就大大不同了。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使人眼前一亮,从而散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

只有饱尝过人情冷暖的人才最懂善良的可贵。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来自于渺小的人们。他们有的是流浪者,有的是绑匪,甚至有的是盗贼……但是在他们身上,总是闪烁着人性的光芒,也因此感受到了欧亨利宽广的胸怀,善良的本质。

书的最后,欧亨利可爱极了,“跳”出来说,“我给大家讲了一个平凡的日常故事,记录的是两个蜗居在小公寓里的傻孩子,特别不聪明地为彼此牺牲掉了家里最宝贵的财富。可是,我要对今天的聪明人最后说一句话,在所有赠送礼物的人之中,这两位是最为智慧的,无论在何处,他们都是最为智慧的。他们俩就是麦琪。”是呀,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就算换来的礼物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但他们收获了更宝贵的东西,那便是爱。让人感动的,不是多贵的礼物,而是始终互相为对方着想的心意。

《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读麦琪的礼物有感》,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麦琪”两字文中已然注释,其意指圣贤,而通读全文,可以发现本书的译作水平明显不如课文时期,但是大体思路,故事梗概却是清晰的。德拉和吉姆的爱情真挚而感人,虽然德拉失去了秀发,换来了无用的表链,而吉姆贱卖了祖传金表只为了无用的梳子,看似上天的戏弄,却带有深深的情谊,没了秀发,梳子也无所使用,没了金表,表链也只能装饰着,毫无用处。以前读到此处时,总在想:为何德拉不先与吉姆商量,或者吉姆为何不先与德拉暗示。记得上课那会,同学们交流时,有人说,吉姆的梳子德拉还是可以再用,只是德拉的表链,吉姆再也不能使用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都得不偿失,只是,这一切哪里只是物质金钱呢?

欧亨利在结尾处写到“他们都是圣贤”,文中翻译此处为“圣贤”确有不妥,标题的“麦琪的礼物”即是指的圣贤,有文章译本翻译为“他们都是麦琪”。从这个角度看,作者是赞同他们的行为并高度评价,爱的无价,真诚而毫无保留,结尾段提到“三圣贤”即指“三圣贤朝拜”,通过圣贤的例子,暗指他们的礼物是最真挚,最珍贵,最明智的。

因此,事物的得失和好坏,往往不在于得到的多寡,不在于暂时的得失,收获至真至纯的爱情,却是弥足珍贵的。有太多的东西珍贵到无法用物质形容,有太多的遗憾总是在无意中铸造,当我们还在醉心利益纠纷,还在烦忧于生活琐事,不妨去看看,去想想,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若是最珍贵的东西,我等当用生命去呵护,无论时间,无论地点,无论何种情况。

用心待人,人必用心待你,感情也是如此,珍惜你最珍惜的人

《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感人的文章。它讲述了圣诞节前夕,一对住在公寓里的贫穷夫妇德拉和吉姆的故事,德拉想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丈夫吉姆,送他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分,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然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为自豪的金表,为德拉买了她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玳瑁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乍一看,这个故事里,两个人在圣诞前夜都收到了各自无用的礼物,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送给对方的礼物已经不再适合对方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的得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犯了这样一个秀丽的错误,才有了这样一个感人的结局。

第一遍读完这篇文章,我笑这对夫妇的傻,觉得看了一篇冷笑话,是二个愚人在圣诞节前犯下的愚蠢的错误;但是第二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因为我懂得了真爱,感受到了无悔的真爱。在这么凄凉、窘迫的生活中,这对天使般的夫妇却有着天使般的爱,宁愿为自己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关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温情和友爱,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会变得如此得贴近。

一场大雨后,狭窄的街道上,因为坑坑洼洼而积成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辆小汽车与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同一个水坑处停下了,几乎是“头顶头”的“车祸”。司机把头伸出窗外,不解地问那老者:“老伯,我特地把车开在水坑里,把身旁干的路面留给您,您为什么不走,偏偏要骑在水坑中呢”那位老者却抱着歉意地一笑:“我是想把干的路面留给你,免得你走在水里,溅起污水,弄脏别人的身呢。”好一对差点酿成交通事故好心人,好一对始终为他人着想的好心人!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正如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每个人都愿意把内心深处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的关心和爱献出来,这就是博爱。南京人的“博爱”精神,其实正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关心和呵护!

愿天下感人的错误常犯,感人的爱常在!

《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有感示例【篇四】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一篇短篇小说,这个小说的内容许多人应该并不陌生。其小说的内容就由我为大家讲讲。

圣诞节前夕,一个贫穷家里的家庭主妇正在发愁攒了几个月的钱也买不起任何一件礼物来送给她的丈夫。她们家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便是她一头长长的、美丽的就连示巴女王看到也会自叹不如的头发和她丈夫家祖传三代的一块金表,虽然是用一条旧皮带做的表带,但就算是所罗门王看到也会吹鼻子瞪眼。

她来到头发用品店店,“你要我买的头发么?”“我买,先让我看看你的头发,二十块钱。”“赶快把钱给我。”就这样她仅以二十块钱就卖掉了她的头发,可二十块钱远远不值她的头发,但她却连价都没讲过,而她是很穷的,原本应像每一个“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一样跟人讲价而她没有,因为她不想再耽误一分一秒给她丈夫买礼物的时间。我想:她一定认为她的头发与他丈夫的礼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丈夫回来后,他站在门口,他看着她的头发,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原来丈夫买的礼物是一套全套的梳子。我想这种表情就是失望与诧异的混合表情。她含着眼泪带着微笑对丈夫说:“没关系,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她突然想起来他给丈夫买的礼物,她拿出来,可他一看,他便告诉她,梳子是用手表买的。

麦琪,是指她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他们都是有智慧的而他们却卖掉了家中最重要的东西,换来了两件已经没用的东西,看起来他们好像很傻,但在我看来他们是最聪明的。们买的都是对方最想要的东西,是表带么?不是。是梳子么?不是。他们互相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幸福、温暖和爱。他们用梳子和表带表达了对对方深深的爱,你难道感受不到这份幸福么?在这寒冷的圣诞夜里,当你知道还有一个人在关心你并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东西来买一份给你的礼物,难道你敢就不到这份温暖么?

他们,不正像那三位麦琪么?

 

《变形记》的读后有感示例 【分享】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对于网络推荐阅读变形记,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变形记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形记》的读后有感示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变形记》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这两个星期,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这本书很像一部童话,离奇的故事会令你无法想象,超出了你所能想象的思维空间。

格雷高尔,是一个收入不算太高的公司职员,维持着自己可怜的家庭。他是“举足轻重”的,这个家只能靠着他一天一天地挨!他爸爸生前欠下的债务,如一座大山,成天压在他的肩膀上。他似乎很倔强,他不服输,他似乎总对自己说:“会过去的。”他有一个十七岁的妹妹,他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

可这个有着坚韧精神的年轻人,倒霉的事情总是降临到他的头上。当一天早上,他从不安的睡梦总醒来,竟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就因为这样,他丢掉了公司的饭碗。

人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是让鬼魂给带走了!没人愿意看见他,也没人注意他。当有一天,好心的妹妹,终于发现了这只“别样”的虫子之时,她大为惊叹!她偷偷地给他送来吃的,至少还能陪陪“它”。格雷高尔快要崩溃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见到这只恶心人的虫子就会昏厥过去。家里的生活、金钱更是坐吃山空,只剩下五年前格雷高尔父亲的公司倒闭时抢出来的那点可怜的钱了。厨工和女佣也先后被辞退了,格雷高尔彻底成为了人类无意或有意的驱逐的对象,谁会喜欢一只虫子呢?格雷高尔的生活就像简直就是灾难!他已经没有了信念!天啊,一只虫子是多么可怜!尤其当某些人还在自呼不平的时候。

格雷高尔不能自由地行动,他不能走得太远。他的爸爸妈妈会用苹果砸他,还会用拖鞋拍他。他的内心只剩下绝望笼罩着了。终于,可怜的格雷高尔——一只超智慧的虫子,在某一天的凌晨,再也无法坚持了下去,一命呜呼。

哎,可怜的格雷高尔,起初是一个相当受别人欢迎的人,工作努力,人缘关系也好,天天勤勉地为公司跑腿。但这么一个积极的小伙子却不可思议地变成了一只可怜的虫子,谁都不能想象,他的内心究竟承受了多少的痛苦。“它”与人类的世界所隔绝,被自己的父母所驱逐,被所有的人所厌恶。从一个年轻、富有活力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无用的、受人鄙视的虫子,这之间的落差也太大了吧。他的生命是如此得悲惨啊。

这是一个离奇的故事,我想,卡夫卡想告诉我们——就算是肮脏、丑陋、恶心的虫子,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

《变形记》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刚开始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感到很奇怪,好端端的一个人从一大早上起来,居然变成了一只恶心的甲壳虫。在主人公醒来之后,一家人看到他,绝望至极,在我们看来,难道还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吗?

在格里高尔醒来之后,他所担心的并不是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是想急着赶去上班,他居然没想到当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只虫子,大家还会不会接受他,可见,他是多么的善良。当经理逃走之后,家人便把他关到了一个房间里,隔离开来。刚开始的几个月,妹妹每天都送东西给格里高尔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是格里高尔又感觉到了温暖,事情也好像得到了缓解。

可是,家里的经济能力也只能维持一段时间,所以格里高尔的父亲、母亲、妹妹都出去找了份工作。心理上的负担逼疯了他,他每天也只能活在回忆中的痛苦之中,他想克制,却克制不了,理智也已经失控。他多么想回到过去啊,可是,他又对过去的生活充满了恐惧,甚至,他有点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格里高尔就是卡夫卡生活中的真实写照,他不仅仅是在写小说,他更是在在写自己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是耐人寻味的,主人公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样,或者,比原来还要好,在妹妹的跳跃中,已经忘记了格里高尔这个人,或许,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以前的生活都只不过是幻想。

《变形记》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暑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弹不得。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哥里高尔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感到了一阵阵的温暖。哥里高尔也很了解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配合着。全书开始时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片面,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比如他的生活习性越来越像大甲虫,开始喜欢吃一些腐烂的事物——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这本书给了我太多启发。使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人性的险恶,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会是一生的,希望自己能够多读些这样的好书。

《变形记》的读后有感示例(篇四)

我读过不少的书,其中浪喜欢的,是一篇肴拟荒磨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遮,时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改交。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店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悄员格里高尔一觉妞来,发现自己丈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也叮得不敢入睡,怕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S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女,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问中,父毋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时心,他痛苦、无助、迷惑、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份界。在一个灿烂的早展,当一丝阳光透入他的房间,照在他干搜的外亮上时,他死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若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我每次清完,都会呆望肴阳光,看灰尘飞舜。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这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我无声呼喊……是的,生活负担重已成为砚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沉重的故事。

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理的20世纪中,善良似乎已成了一裸无人理眯的狗尾草,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父亲的一句责写扰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人的笔下,我终于重拾了善良—这一种甘日情怀,在格里高尔痛苦的时候,他得到了妹妹的同情;而后来,又在失去了这种善良的同情的时候,他死去了。但是,如果人们给予他善良的同情,知果他一直得到家人和其他人善良的同情和关怀,或许他又会成为他,,,一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更多地找到善良的人和善良的事,但是,连过字里行间,我们看见的,足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称赞,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早晨死去,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早展而灿烂。—但甲虫死了。

记下吧,记下这样一个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咬双而搔动的世界中忙碌的时侯,想一想那一只死去的甲虫吧,去养育一株善良的构尾苹吧。

真的,感谢卡夫卡,感谢他为善良作证。

人们啊,我们祈求善良!

《活着》的读后有感示例 (推荐3篇)


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好好活着。人生本就不易,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事了,我们应该要珍惜现在有的,而不是抱怨那些失去的。不知道你在阅读完《活着》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活着》的读后有感示例”,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活着》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

长达十年的文革来了,凤霞的婚姻亦默契地娓娓到来。阴霾十年的前几年,因为凤霞所带来的幸福让这个被阴暗笼罩的家庭又重焕几丝生机。但是,好时光总是翩若惊鸿,苦根的出生残忍地呼唤凤霞去用尽自己的生命献祭,久违的幸福亦随凤霞的死而戛然而止。福贵再一次怀抱自己的亲身骨肉,用自己的苍白之发葬送了献身母爱的他的凤霞。悲雨淅沥地随风而下,无穷,无尽。

三个月后,伴他一生的家珍呢喃遗语、带着病痛安静地闭上了眼睛。“来生,我还做你的女人。”家珍温柔的话语充斥他双耳,双眼因泪水的汇聚而模糊不清,他将家珍送入尘壤的怀抱。落叶,终需归根。

三年后的一次意外事故,二喜被两块水泥板压得血肉模糊,顷刻间便遗留下苦根并跟随凤霞的缓缓步伐而逝去。自己的三位至亲都死在同一所医院,福贵苦笑,他恨这间医院,也许这就是命运无常吧,而他薄弱的力量撼动不了丝毫关于命运的无常。

余华的《活着》,几乎是用了一下午时间,一口气读完。好的文学作品如同有魔力般,让读者不忍放下。读完的第一感受是富贵的一生太悲惨了,似乎所有的不幸都集中到他身上。

在书中你能看见兴盛、看见衰败、看见颓唐、看见生活怎样折磨一个人,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但正如作者所言,这个故事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生活对富贵而言,真的是一条路,没有枝杈,就这么走下去,风来了,就吹风,雨来了,就淋雨。受不住了,就倒下,倒下了就再站起来,继续蹒跚前行。他对苦难的承受力以及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对生活,乃至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人生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活着需要韧性,活着才是一件幸福的事。

《活着》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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