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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血的期中考试有感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互联网

观《血的期中考试》又名《死题》有感。

记忆中难忘的事,经常是观看一些经典的影响记忆,我们拥有独立的个体与思维,在观看过程中不断产生思绪的火花,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很多人都是在写观后感的过程获得成长。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观后感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观《血的期中考试》又名《死题》有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血的期中考试》又名《死题》观后感

它是一部恐怖片

《死题》

就像别的电影一样看起来很吓人

但结局却让人意想不到

在富人眼里:钱能解决一切的事

在穷人眼里:诚心能打动一切的事

在高等的教育社会里,有越来越多的人丢失了良知。

在《死题》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被金钱建筑起的学校。

在《死题》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穷人无法改变的命运。

在《死题》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那些因为亲人的离世而走向绝路的家人。

在这现实的世界谁又能说这只是电影,而不是社会的写照?

我们的生活被电影录制

电影倒映出我们的生活

那些私底下收了家长钱的老师们,你们在收钱的同时,能否想到也有穷人的孩子想让你真心的教导他们。

课堂上没明白的,在下课时你们会认真讲。

在私底下收钱的老师们,你们会给特别的学生讲课。

你们可曾想过那些没钱的家长们看着自己的子女~~~

那会是怎样的痛

在电影中:那位家长杀了不该杀的人。但是,学校不做出这么过分的事他怎么会以这么残忍的手段来报复那些人。

人的生命是多么的可贵

那位老师怎么可以因为那个女学生要去教育部告发他就杀人呢?

在这高贵的社会里。希望不要有越来越多的人丢失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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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鬼怪》有感:死途亦做生路


死途亦做生路

——观《鬼怪》有感

在没有被神听到得第九百三十九个年头里,鬼怪大叔遇见了他的新娘,他的心里阴云密布,门外则大雨已至,直到被恩倬召唤,直到在海岸边为她撑起伞。

金信九百年前是个将军,是众生拥戴的战神,最后却死在了他誓死效忠的君王手里。他从大漠狂沙、兵荒马乱的边境回来,等待他的是坟墓,也是插在他胸口九百年的剑。他的执念让他成了不生不死的鬼怪。故事由剑开始,也当由剑结束。鬼怪的剑只能由他的新娘拔出,之后他会归到灿烂的虚妄,所有人的记忆会被抹去,神说,这是所有人的安宁,也是他的慈悲。

但是金信遇到了恩倬,那个紫罗兰一般小巧的丫头,那个似花瓣一般轻曳的丫头,这个见证过无数生死,孤单生活了九百年的鬼怪大人中了爱情这道无可救药的法术,彻彻底底地沦陷了。从此他不只是高丽的战神,不只是善良人的指引者和罪人的惩罚者,他还是池恩倬的守护神。池恩倬也不只是那个十八年前就该死去的女孩,不只是被同学排挤的,能看到鬼的女孩,她还是鬼怪的新娘。

他是鬼怪,他能看到所有人的结局,能干预所有人的生死,他能为人们安排一场命中注定的邂逅,也能为他们躲开一场解不开的劫难。可他却安排不了自己与恩倬的相遇,没有她的召唤,任他可以穿越过去和未来,他就是见不到她。于是在相遇后不久的一段时间里,鬼怪一次次打开家里那扇可以去到任何地方的门,但是打开门后,眼前却不是她的身影。于是这个城市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暴雨。

而恩倬呢,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女孩,被地狱使者索命,被恶毒的姨母剥削,被同学陷害排挤,她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抱膝坐在海岸边,她在想什么呢?是在想她不久之后的高考?还是那个插着把古剑还要装成守护神的鬼?

恩倬吹灭蜡烛,于是鬼怪大叔又出现在她的面前,他们在那个初次相遇的海岸边,海潮冲刷着礁石,天空飘漫着小雨。恩倬问:“如果我是鬼怪新娘会怎样?”金信说:“你不是。就算是,我也不是鬼怪。”而他心里想得却是,还好她不是,或者,为什么她不是。鬼怪和他的新娘互相隐瞒着他们的身份,一个怕生,一个怕死。但是神说,这都是命运。

两人的命运是爱情,金信的命运是回归虚妄,而恩倬的命运是亲自送鬼怪大叔回归虚妄。这该死的神啊,或者说,这该死的爱情啊!鬼怪何尝不想死呢?在埋葬了和他一起离开高丽的孩子,及其孙子与其孙子、孙子……之后,他依然还是在小屋角落的椅子上,一坐数年,外面早已天翻地覆。但是鬼怪又何尝不想生呢?可以一直看着那个耀眼的女孩,不管天气是好,还是不好,还是刚刚好。

门铃摁响了,女孩的脸上还留着风尘仆仆的气息。她说,大叔,我是你的新娘,我可以看见你胸口有一把剑,我可以帮你拔剑。

忽作惊雷,大厦将倾。

鬼怪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尾,他一直想要陪恩倬到老,等她快死去的时候再拔剑,这样两个人就可以一起死。但是他猜不到,如果他不马上离开,恩倬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因为她存在的理由就是帮他拔剑,如果不立刻完成使命,她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池恩倬是鬼怪的生路,也是他的死途。

因为恩倬,鬼怪留恋他无限循环的生命,但是也可以因为她,鬼怪归于无。

黑色与白色,留恋与挣扎,点点滴滴,此中煎熬。

最后恩倬为鬼怪拔了剑,经鬼怪自己的手,斩断了奸臣的生命,也斩断了她唯一的光源,她啜泣着慌忙在纸上写下:“我是他的新娘,千万不能忘了他。”此时,鬼怪已化成雨,化成风,化成初雪……

他在虚妄中一步步前行,断垣残壁,轻雪纷扬。恩倬在她的记忆里无数次寻找那个“不能忘了”的男人,黄泉碧落,两处茫茫。但是就在那个恰好的日子里,她吹灭蜡烛,再次将守护神召唤到她面前,她的执念啊!便永远留下他自己离开了。

人类的迫切,没有打不开的门。恩倬坚信,吹灭蜡烛是她独特的唤醒光亮的方式,鬼怪坚信,他与她的约定让死途亦变为生路。

鬼怪再次陷入无限循环的生命,然后在一轮又一轮生命中,一次又一次遇见那个初恋的女孩。从天空到大地,心脏持续着令人眩晕的摆动,仿佛神的计划,仿佛神的失误。

作者:彭文玺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范文


相信不少网友都看过余华著作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书中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依靠卖血度过了家里遇到的一个又一个困难,()在他年老后,再次去卖血,却没有人要了,他也因此感到崩溃,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在《兄弟》,《活着》之后,这是我第三次读余华的书。

余华先生的小说总是不会让人失望,还是一如既往地精彩绝伦,一如既往地感人至深!

我不知道衡量好小说的标准是什么,我只知道余华的作品总是有一种魔力,让人一旦拿起,就再也放不下去,只恨不能一口气读完。

在书中,余华用平淡至极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他的作品总能带给人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和感动,那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洗礼,也是一种温暖真挚的人间大爱。每每读到动情处,总让人忍不住一阵阵鼻子发酸,甚至痛哭流涕。

我喜欢文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也喜欢她的老婆许玉兰,还有他们的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他们一个个地都那么鲜活生动,那么真实感人。当然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余华的神来之笔,是他赋予他们以生命,是他给了他们以情感,是他让他们走进我们的心中,进而让我们感到了深深的震撼,受到了灵魂的洗礼。

如果非让我说最喜欢的一个人,那当然是非许三观莫属了。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担当的汉子,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男人。

为了至亲至爱的家人,他不惜一次次地牺牲自己的健康,义无反顾去卖血。在他的眼中,亲人为大,家为大,而为了护他们周全,就算豁出他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爱,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千转百回。爱,又有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可以让人不管不顾,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在强有力的爱的驱动下,许三观一次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卖血,一次次克服了命运给他的考验。他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虽然生活不易,但好在他的付出都有了回报,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感恩,也换得了一家人的幸福安乐。

他的善良,他的真诚,他的厚道,无不让他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宛如春天里的暖阳,和煦而又温暖,在人们的心中熠熠闪光。

当然,人无完人,许三观也有自己的局限和不足,但瑕不掩玉,那些许的瑕疵反而让他更显得真实可亲。

千言万语都不足以道出这部作品的真正内涵和感人的力量。

如果有机会,希望更多的人也可以来看看这部作品。愿温暖我的也可以温暖你,愿感动我的也可以感动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从《许三观卖血记》看推销技巧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电影,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原著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利用卖血度过人生中的一个个困难以后,年老的时候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的故事。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得不说有许许多多的感悟,许许多多的思考。可不知为什么,对许三观与许玉兰父亲的谈判,说服他将许玉兰嫁给自己的那一段印象尤为深刻,这是他在销售自己,将自己推销给许玉兰的父亲,让其信任自己,从而将女儿嫁给他。而他最后也成功也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从中可看出许三观用了以下几个推销技巧。

我是丝厂的工人,()我比何小勇大两岁,比他早三年参加工作,我的钱肯定比他多,他想娶许玉兰还得筹几年钱,结婚的钱都准备好了,我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短短的一句话,通过与何小勇进行对比,立马突出了自己的优势与决心。在实际生活中要推销产品,打开市场亦是如此,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要熟悉自身的产品,通过对比找出自己的绝对优势,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给想要争取的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说完自己的优势后,许三观又趁热打铁的说: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得姓何,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许玉兰的父亲听完这几句话后,立即嘿嘿的笑了起来,要说最打动许玉兰父亲的还是许三观最后的这几句话,他极好的掌握了许玉兰父亲心中最想要的东西,道出了将女儿嫁给他,许玉兰的父亲将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成功的推销出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竞争对手,了解自身,知己知彼,放大自己的优势,并且还要掌握消费者的心理,投其所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销售出自己的产品。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很多网友都看过根据这部小说能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大家看完有什么感受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用几句话就轻松的娶到许玉兰。因为他抓住了老丈人没儿子的弱点,轻而易举就达到了自己的愿望。

许三观是爱一乐的。虽然他还是过不了别人的看法这一关,心里对于一乐刻意的疏远,但是一乐真的离家出走了,他又着急了。看到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条时候,觉得许三观真的有父亲的伟岸和温情。

许三观拿刀往自己脸上划了一下,对人们说,一乐是我的儿子。那一刻,觉得许三观,真爷们!他从心里认定一乐是自己的儿子。后来为了一乐沿途卖血,就可以看出他是真的爱这个儿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我和林芬芳只有一次,你们妈和何小勇也只有一次。我今天说这些,就是要让你们知道,其实我和你们妈一样,都犯过生活错误。你们不要恨她。

听到许三观跟儿子们说这些,真觉得他是条汉子。虽然他为了报复许玉兰而出轨林芬芳,但是在孩子们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在给老婆台阶下。这么坦荡的男人会让女人心安,也会给孩子安全感。许三观有些普通人的幸灾乐祸之心,但却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光明磊落之义。让过去的事情成为过去,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坎。从许三多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担当和勇气。

许三观后来在大街上哭了,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觉得自己老了,没用了。吃不了炒猪肝和黄酒了。儿子们也觉得他没有爷们样子了。

许玉兰挺身而出,对着儿子们她一一诉说了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背后的苦衷。她心里都清楚这个男人的苦。她这一辈子跟着许三观,被背叛,被骂过,但是也是这个男人在她受受批斗时不离不弃,偷偷的关爱。她看着眼前这个正在老去的男人,为了自己不能再卖血而哭的不能自己,心疼了。

夫妻之间,互相体谅,互相扶持,这也许才是婚姻的真谛。在婚姻深处,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困境里互相鼓励,你陪我吃苦,我陪你受累。你懂我的付出,我心疼你的心疼。

当第一次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首先联想到的是鲁迅写的《药》

同样是和人血有关,但是《药》里的华老栓坚信吃染人血的馒头可以治病,作者是在批判旧中国国民的愚昧无知和劣根性。所以我就想《许三观卖血记》说的是不是一个人生活堕落,挥霍无度,之后只能

靠卖血来维持他的生活,当然他最后会以一种相当悲惨的方式死去,然后借此告诫世人某某道理的故事。但是当我深入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这当然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却在字里行间仍能让人感受到满满的温情。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当然是因为

好奇和对钱的渴望,但是之后的数次卖血却是为了家庭,比如在在灾害期间卖血是为了能让全家人去吃一碗热腾腾面条;一乐打破别人的头,他去卖血赔人家药费;想着让二乐能

尽快的从乡下回来,卖血筹钱款待二乐的生产队长;一乐得了肝炎,要到上海治病,面对高额的药费,许三观在十几天之内卖了五六次血;这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许三观把他能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家人!书的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虽然此时的他并不缺钱,但是他还是想着先去卖血然后再去吃,却被告知年龄太大无法卖血,为此他还当街痛哭,读到此处,我的心也是一抖,有种想哭的冲动。是啊,他卖了几十年的血,因为卖血他有了家庭,因为卖血他让这个家庭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卖血在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对他来说,卖血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钱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执念,一种对家庭的执念。读完后,我的眼前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许三观在许玉兰的陪伴下,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虽然他老了,牙齿也不行了,但是他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和安详,或许他此时心里正在回味着自己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

这本书早就想看了,只是最近才真正的提上日程,看完之后真的想表示服气。小说没有很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太华丽的辞藻,甚至连一些煽情的句段都很少,但是血淋淋的呈现出一个人努力想要生活的很好地样子,人是渺小的,在自然面前,在时代转折面前,人就像一只蚂蚁,甚至是尘埃,但是人也从来不会屈服,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历史上的各种伟人,在潮流中怎样都能风生水起,毕竟作为历史的弄潮儿,主角光环加持,总会度过很多难关,相反是这一个个的普通人,没有天赋异禀,没有天赐机缘,有的只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各种困难,或者被克服,或者被命运踩在脚下,但是至少都想过挣扎。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电视剧也看过,感觉写的充满了生命的厚重感,感觉心口被压了一块石头,然而这一部小说,总算是为数不多的可以不那么压抑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和旧时代多数的农民一样,淳朴,愚昧,但是勇敢,遇到事情总是尽可能的解决,哪怕是历史的车轮从他身上压过,他也试图用自己的肩膀去顶一顶,人人都称赞大力士的力能扛鼎,但是螳臂当车为什么就是自不量力,为什么不可以是一种巨大的勇气,在生命的长河中,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是沧海一粟,但是我们大多数人,遇到问题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去解决,而不是后退,这不就是一种螳臂当车的勇气。

许三观遭遇了那么多不幸,可是在困难中,他还是不忘记自己的善良,他养着别人的儿子,他很想虐待他,但是他还是做到了自己该做的,进到了父亲的责任,每一个困难,他都靠卖血,总算,跌跌撞撞,熬过了苦日子,生活虽苦,但是他也会自娱自乐,不让苦占据他所有的心力,生活给了他一个完好的身体,但是生活也给他制造了种种障碍,让他牺牲自己的身体,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尽可能让自己不难么苍凉,以至于后来的他开始对这段日子有了更多的感情和怀念。就这样,日子终于平静,走上正轨。这可能就是融在骨血里的一种倔强和尊严,生活实苦,但只要不去设想太多后果,还是可以好好过下去,至于结果,留给老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在很久以前的那个贫穷的年代,有些人因为家里实在太穷而会选择卖血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许三观就是其中的一员。年轻时的许三观靠卖血解决了很多困难,但在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了。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他面前昏死过去。

从第六卖血:开启了卖血高潮,为了一乐和二乐能过得好一点而去卖血。

剩下五次他为了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看病,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给三壶茶水和盐水的乡民,送他去旅馆的几个年轻人,旅馆里卖猪的老头,和来顺,来喜两兄弟。来顺和来喜两兄弟就好像就是年轻时的许三观。这或许是一种传承,也是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对年轻人的劝导。在这期间,差点命丢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病的也好了,改革开放,日子也变好了。

第十二次买血,虽然没有成功。他一辈子都没自己卖过血。想为自己卖一次。当自己卖不了的那种失落,就像希望落空了,当家里遇到困难时,自己没有用了无助感,真的很难体会那种感觉。文章最后,许玉兰陪着他去吃了三盘炒猪肝,一壶加二两酒其实,最懂的人,一直在身边,一乐体会不到,二乐体会不到,三乐也体会不到。

他和许玉兰有爱情吗?一开始我觉得没有爱情,花了那八毛三后,短暂的时间就娶回家了,这种不是爱情啊。读到后面才觉得他们其实深深的爱着彼此,后来这种感情自然而然转化为深厚的亲情。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批斗诬陷为妓女时,包括三个儿子都嫌弃她。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愿意送饭,还偷偷送红烧肉。用白白的米饭盖着,瞒着三个儿子。看到这一幕,我泪目了。这便是最好的爱情啊,就算全世界都嫌弃你,我也用行动告诉你,我对你不离不弃。

爱是平淡的,也是深刻的。因爱开始,因为爱结束。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平凡夫妻之爱,父爱,母爱,养育之爱,邻里之爱,陌生人之间的爱。平凡的生活,大写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永远热爱生活,永远热泪盈眶。

生活编制成了故事,爱也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一句唠叨,一句问候,一份理解,一粥一饭之中。

许三观和许一乐的父子之情引人入胜,人是可以被真情打动的。最开始许三观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一乐。可是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在确认许玉兰和和小勇发生过关系之后,他就开始区别对待一乐,但这只是表面的。他心里还是很疼爱一乐的。只是他咽不下当乌龟那口气。在相处和各个情节中,许三观被一乐感动了,只认三观是亲爹,并比二乐,三乐孝顺。这也使我明白,亲不亲生不重要,对不对你好,孝不孝顺才重要。人间是有真情的,真情不会仅仅出现在小说中。

何小勇事件也好,后期卖的那几次血也罢。人要保持善良的心,凡事给自己留后路,才会好人有好报。

许三观,正如名字一样,我觉得三观很正,敢爱敢恨,与人友善,懂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小人物的人生是平凡的,也是最接地气的。余华用他的笔尖描述一幅史诗,他总是用朴实的行为和平凡的人物带给我们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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