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宝莲灯读书笔记读后感 > 地图 > 宝莲灯读书笔记读后感

宝莲灯读书笔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重现上甘岭战役:血雨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重现上甘岭战役:血雨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重现上甘岭战役:血雨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让历史告诉未来

——评《朝鲜战争全景纪实4:血雨》

 

让历史告诉未来,首要的一点,是这本书记载的历史要有绝对的意义——或有巨大的可借鉴性,或有不可忽视性。《血雨》无疑是这样的一本书,“血”代表一段流血的史实;“雨”更代表那段史实的极端残酷性。

《血雨》一书真实生动地再现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结束第五次战役后,“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和美第八集团军司令范弗里特不甘失败,调集了六万精锐部队,发动了残酷的“金化攻势”。在仅有4平方公里的战区内,敌我双方共投入十万余人。战斗程度之激烈,在朝鲜战史和世界战史上均属罕见。双方死伤近四万人,战区内几乎无一具完整的尸体。我志愿军付出巨大代价,最终赢得了朝鲜战争中最惨烈的一战,即著名的“上甘岭战役”。作者叶雨蒙通过大量的研究采访,精心调度抗美援朝战争浩如烟海的史料,钩沉发微,条分缕析,最大限度地还原战役前后的本真,饱含深情却不着意煽情,以翔实的史料、独特的视角、宏观的把握和谨严的判断,回望60多年前那段风霜血雨、回肠荡气的战役,在缅怀英烈丰功伟绩的同时,给人以强烈的震撼、启迪与警示。整部作品没有什么花巧的叙事技巧,直叙大量详实的细节信息,如实呈现战斗决断刹那间作战双方的犹豫和害怕,读罢不由让人大为震撼和连连感慨。

让历史告诉未来,重在不能忘记。后来的人们之所以要重写历史,不仅是为了求知,而且也是因为一种深刻的理智和情感的需要:我们要知道我们和前人的联系何在,我们要在前人的事迹中认识我们自己。1952年10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单方面中止朝鲜停战谈判,从14日开始发动“金化攻势”,先后使用11个步兵团又两个营、300多门火炮、170多辆坦克、3000多架次飞机,对上甘岭地区发动连续猛攻,企图攻下上甘岭,进而夺取五圣山,以改善他们在金化地区的防御态势。战斗历时43天,“联合国军”先后投入6万多兵力,向3.7平方公里的上甘岭阵地发射炮弹190余万发,投掷炸弹5000余枚,山头被削低2米,创造了世界战争史上火力密度的最高纪录。奉命防守上甘岭的志愿军第十二、十五军各一部官兵发扬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克服缺粮、缺水、缺弹药的严重困难,击退敌人650多次冲击,歼敌25000余人,创造了现代战争史上坚守防御作战的奇迹。这些都战争史上不可磨灭、值得永远铭记的一笔。有一句话常说: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而任何一个读了《血雨》的读者,都会感到:过去,绝不能忘记;那些勇士们,绝不能忘记;那场战役中所熔铸的不畏强暴、压倒一切敌人的英雄主义气概,绝不能忘记!

让历史告诉未来,贵在启示后人。一是这本书让人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战争,那可不是游戏,不是诸葛亮神机妙算。双方在迷雾中摸索,无数偶然的因素、对对方意图和处境的猜测,推动着双方走向意料之外的方向,一场规模有限的战斗,在双方计划之外,最终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惨烈战役。在上甘岭,我们面对着强大的敌人,他们既不软弱,也不愚蠢,《血雨》不是一面之词,它也有以美军档案、韩国军队将领的回忆录为据,充分展示了敌方的态势和隐情。这是两个民族、两支军队的较量,双方旗鼓相当,而我们胜利了。二是深刻领略什么是意志之战。这本书充满意志的力量,压倒一切敌人,而绝不被敌人所屈服,志愿军那种攻击、行动和取胜的强大意志,在上甘岭表现得如此坚决和彻底。如“令美国官兵震惊和不可思议的是,中国军人仍能在坑道中坚持,并一次次冒着弹雨火海冲出来夺回山头,以至于他们都认为这是给士兵服用了迷幻药或兴奋剂所致。”这种英雄主义精神,感染和鼓舞了新中国几代人,这些如岩石般屹立在上甘岭的中国军人,让我们始终我们满怀敬意地仰视着他们。三是清醒地思考未来的“上甘岭”。透过本书10章的记录描写,基本总结了上甘岭战役取得胜利的四点主要原因,分别是:坑道、炮火、合力和意志。如今的信息化战争已不同于昔日的机械化战争,我们在吸收传统战争经验的基础上,还有很多功课要做。透过这场历史的硝烟,不妨认真反思一下,假如明天有一场“上甘岭战役”,我们怎么打赢?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附录收集整理了《韩国战争史》有关史料(摘录)、韩国军队参战者证言(摘录)、西方通信社对此战的报道(节录)等三部分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展示了对手关于战争的部分细节,有对话、有描述、有当时的想法记录等,进一步增强了历史的直观性,与书的主体部分相互映衬,有助于读者对那场战争作出更为准确的把握。

著书意在立说,撰文旨在化人。当一本书,如此确凿雄辩地展现一段伟大的历史、展现中国人的英雄业绩时,作者就完成了他的根本职责——保存我们的记忆,让不朽者的英名在时间中流传,让历史告诉未来。

重现上甘岭战役:血雨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这本书展现的不是电影里的一条大河,不是讲座中的只言片语,而是用纪实性写法,将上甘岭战役这个绞肉机是如何吞噬掉三万多条生命的血泪史描述的淋漓尽致。

和平年代的我们不懂战争的残酷,黄继光的事迹有时居然被当做笑谈。试问看过这本书的人又如何会这样做!更别提这场战役的幸存者,谈起来又将如何的老泪纵横。某种角度上看,黄继光是幸运的,至少历史记住了他的名字,至少他成为了烈士,家人可以享受一定的补偿。更多的人死在战场却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姓名,最英勇的连队顽强抗敌直至全部牺牲结果却因没有人鉴证而被埋没。更多的人没有尸骨,没有名字,将自己的青春葬送在上甘岭那片小小的土地。可悲,可叹。

附录中有一段,南朝鲜一名军官说,这一小片土地得与不得对整个战争不会有太大影响,他不会人自己的士兵眼看着去送死。差点留下泪来。军人的使命是服从,他们不会去考虑夺取这个高地的必要性,哪怕上级的命令多么不符合实际也要按时进攻,甚至为此牺牲性命。看到一零六团的战斗我不禁在反思,如果在战役初期就有人看到高地争夺的规律并灵活考虑方法,是不是底下的战士们就可以少些无谓牺牲?而真正做到聪明打仗的团长却要去做检讨没有按要求来,我们的体制是否该进行些许反思?

选中这本书就是想看看朝鲜战争的残酷,对比之下更加珍惜眼下的幸福生活。人生确定会有波折,但没有一样可以比得上生命的消逝。除了生老病死,人生再无大事。

重现上甘岭战役:血雨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难以想象当时在上甘岭浴血奋战的志愿军将士经历了怎样的人间炼狱,没有他们的浴血奋战,也没有我们今天的太平盛世。

       如果单从军事上来说,上甘岭坑道工事不完备,基本无险可守!上去的基本都不会四肢健全的活着回来;这些部队的年轻人很多人在上前线的时候,也许生命注定只有一天到两个星期了,退路基本没有,连自伤自己都会被枪毙!怎样的选择生命的最后两个星期。。。是成为后人敬仰的大英雄像邱少云、黄继光一样、还是默默无闻的牺牲在阵地上、还是死在自己人手里。。。就是注定只有短暂的生命,也要活的轰轰烈烈,也要活的有意义!哪怕绝大多数人会付出生命而只是默默无闻。还会有一些烈士至今还无法魂归故里。

        就是这些人,让世界得以尊重我们中华民族!

就是这些人,让世界知道了我们中国人的血性!志愿军英烈们永垂不朽!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血脚印》读书笔记600字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恐怖来自于内心,此系列书,将极大地挑战你的想象力与心理承受力。震撼!激动!期待!欲罢不能!灵异鬼怪穿插缠的爱情,而爱情在恐怖气氛的渲染下,竟是如此柔软与令人心颤。深夜里,在战栗中体验情感的真实与残酷。鬼魅的梦魇,无望的偷窥,离奇的死亡,城市苍老的身体中流淌着一股暗黑的血液。每场相遇都是一场劫难,每段爱恋都等待涅槃重生。胆小的人,可不要在夜晚拿起《血脚印》,你会因鬼魅的梦魇而无法入眼即使是白天,身边也要有人做伴才行。恐怖小说最大的特点在于第一眼吸引你,让你欲罢不能,《血脚印》就轻易做到了。其实,每个恐怖故事都逃不出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险恶的人心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

我轻轻抚摸他缠满纱布的头和手臂,心如刀割,生怕自己稍一失控,就会放声痛哭。多可怕!我险些永远失去我的张结,若是他真的离开我,我又如何能好好活下去?青果劫他一次次进入我的身体,快感降临的时刻我在心中狠狠地说,何安我恨你!我用世上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我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一切灾难。命里的注定,任我们有多大的能量也抗衡不过。

菠幕骤降,洛巧儿回到四号楼时天已经黑透了,她在出版社改了一涎的稿子,早已经忘记了那些有关走廊的忠告,当她的最后一只脚踏上楼梯时,她的眼前前一片漆黑她逡巡着在黑暗中摸索,脚下就是四号楼的走廊,她忽然想起了邻居的话:天黑以后最好不要经过这个走廊。

《忧伤的雨》读书笔记


《忧伤的雨》读书笔记

大自然是一个神奇的世界,这世界中的一切都似乎与人的心有了印证。无论是地理,生物还是其后,都与人的心境息息相关。

简单的说,就是大自然可以影响人。但这影响是双面的,一面好一面坏,好的会使人乐观,坏的会使人悲观。

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在悲伤、失魂落魄的时候,宗璞在于地理,肯定不会高兴起来。自然的气候会影响一个人,尤其是在受到挫折时更为突出和明显。相信每一个人都经历过挫折,也曾在雨天黯然忧伤。我也有这样的经历。

中学的学习压力逐渐加大,我也逐渐看重自己在班里的位置和成绩,所以说考试对我来说就像在社会上混下去的本钱。一旦考试实力,我总是垂丧着脸走出学校,慢慢走回家。

要是赶上下大雨,我耽误心情就更不用说了,固然是非常沉重的。这时候,我不再漫步走回家,而是不打伞不戴帽子,冒着大雨热。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能发写出自己内心的愁苦和怨恨。每次在自恨过后,都是起一阵鸡皮疙瘩,然后险些被风吹倒,热泪就盈满了眼眶。

文中作者写道:于是忧伤世间的象征,使我看到了每一位雨中行人,心里都有着不为人知的隐秘和辛酸。的确,北上挫折肯定不好受,都是艰难且辛酸的。

总而言之,于是一种悲伤,阴冷气氛的象征。我们在面对困难是不能自卑也不能为自己不如什么,只要我们努力了,忧伤的雨也会对你笑,快乐的日子也就要来临,雨泪都清明起来。

小英雄雨来读书笔记


【第1篇】

打开语文书,读到《小英雄雨来》那篇课文时,我的内心汹涌澎湃,如惊涛骇浪一般。那篇课文久久地荡漾在我的脑海里。

它生动地讲了在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一位名叫雨来的儿童为了掩护交通员李大叔,机智地与日本鬼子作斗争的事。

随着课文的发展,我时而紧张时而开心。令我感动的一幕出现了:就在这时,雨来在敌人的哄骗利诱之下还是不肯屈服。鬼子很生气,把雨来野蛮地打了一顿,雨来受了伤后竟然咬着牙说:"没看见!"要是我,我肯定吓得哇哇大哭了。

读到这里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甚至十分惭愧。不禁心想起来:我们这么美好的生活环境是用他们的鲜血换来的啊!我们这么懒散,怎么能报效祖国呢?

就在一天晚上,刚从同学家出来。天很黑,仿佛被黑漆刷了又刷。月亮昏昏欲睡,路灯的光芒十分昏暗。我独自一人回家,看看路旁种的树张牙舞爪的样子令人毛骨悚然。往前越走越黑,突然一个黑影冲了出来,把我吓了个半死,差一点就要哭了。我的心里好像有了一群兔子蹦来蹦去,随后拔腿就跑,赶紧回到了同学家给妈妈打电话让她接我回去。要是是雨来,他肯定不会害怕这些。我想想都羞愧。

他的机智,他的冷静,他的勇敢为我铺出新的一条道路。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一定要敢于面对挫折,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第2篇】

虽然没有和小英雄雨来见过面,但是在管桦老爷爷的笔下,我认识了一个年仅12岁的小英雄,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我相信雨来就是祖国的骄傲,也是最了不起的骄傲。

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雨来是个普通的乡村男孩,他喜欢玩水,喜欢游泳,顽皮淘气,爱搞怪是雨来的个性。生活中雨来与普通孩子一样,爱玩耍、好奇心强。可面对鬼子时,他却坚强勇敢,无论凶恶的鬼子怎样诱惑,怎样折磨,他都守口如瓶,因为“我是中国人,我爱自己的祖国”这句话一直在他心中盘旋。如今,小英雄雨来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雨来”这个名字已经家喻户晓。

当我还没有认识小英雄雨来时,我以为我们青少年只需要好好学习,其他事情与我们无关,“热爱祖国”也是大人们该做的事情。然而,当我读完小英雄雨来感人肺腑的故事后,才深深地明白:有志不在年高,他的行为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热爱祖国的看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记住小英雄雨来,让他成为我们的榜样。我们要一起热爱祖国,成为祖国的骄傲,成为新时代的“小英雄雨来”!

【第3篇】

今天,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被雨来的故事所深深打动了。雨来是一个机灵鬼,从小爱游泳,聪明活泼,逗人喜爱的孩子。雨来妈妈因要到区上去开秘密联络会,到河边 去唤正在玩耍的雨来回家。雨来听到妈妈叫他后,顽皮地跟母亲开起了玩笑,一个猛子潜入水下,待母亲失望地走后,才从水中突然冒出,哈哈傻笑……但雨来从小就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懂得民族大义。一本用土纸油印的课本,他宝贝似的珍藏着,虽然雨来14岁时才到三钻儿家的豆腐房那黑暗的小屋上夜校,却能认真、刻苦学习;我呢,在这种和平的时代里,本应发奋读书,可我却与雨来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一次,当雨来独自在家时,鬼子来“扫荡”了。邻家的李大叔跑到雨来家找地方藏身,并一再告诫雨来不要告诉别人。待李大叔藏好后,雨来拼命往后院逃,但为时已晚,欲来被鬼子抓住,鬼子将他抓住用糖和金戒指诱惑他,可他宁死不屈,被鬼子打的鼻青脸肿也不说处李大叔藏在哪。气得鬼子暴跳如雷,要枪毙他。可雨来却趁鬼子不注意时,一头扎进河里逃了出来。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在家或外面不能软弱,更不能娇气,应该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也要在学校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在家里做一个让妈妈放心好的孩子的好孩子!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600字


在一个平凡的盘羊群里有一只不平凡的羊,他就是血顶儿,在他出生时母亲被狼咬死,妈妈的一口血喷在了他的额头上,他看到了狼的残忍和丑陋,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当时的他就决定为母亲报仇,伴随着这种意志,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同时又是那么勇敢,那么别出心裁,他的羊道不同一般,他不是逆来顺受,懦弱无力,只会咩咩叫的小绵羊,他是一只勇气非凡,敢于和狼单挑的年轻大公羊。他不走寻常路,励志把羊角磨尖,去为母亲猴戏报一箭之仇。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

普通羊的羊道是做一只正常的羊,过正常的生活,看见狼朝自己扑来,就闭上双眼,听天由命。血顶儿的羊道是杀掉那只母狼,让羊群过上安宁的日子。他把羊角磨尖,勇敢的与侵犯者狼厮杀。他甚至还把母狼弄成了重伤,追着她四处逃窜;三只小狼崽,惨死在他的角下确实,他很勇敢,这种勇气难能可贵,但同时,他也很愚蠢。

一意孤行的他,不顾头羊花鼎的反对,去杀小狼,其它羊看见他如此英勇,都照着他的样子把角磨尖,在发情期大开杀戒,杀了许多大公羊。后来,母狼知道她的孩子被羊杀了,悲愤欲绝,把近一半的盘羊杀了,以解心头之恨,血顶儿这时才明白自己闯了天大的祸这使盘羊几乎濒临绝种!

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这句话一语点破了血顶儿的结局,羊群在他最需要帮助时离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送入了母狼的狼口。

虽然血顶儿开辟了羊类历史上的伟大壮举,成为不向狼低头的勇敢者的代表。虽然血顶儿的精神是伟大的,它的经历是传奇的。但他还是一只疯羊,因为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不可以被打破的,可羊就不懂这个道理,偏要去打破,他难道不是一只疯羊吗?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你认为呢?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800字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其中一部作品。

书中描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在诞生之际,在它的幼稚期还没过的时候,就遭遇了一只母黑狼的袭击,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免遭母黑狼的毒手就舍命扑救而牺牲了自己,母羊在最后将一口血浆喷到它的头上来提醒它的逃跑,小羊羔因此而得名血顶儿。

血顶儿为了给它妈妈报仇不像别的小羊一样在草地上懒洋洋的消磨时光,而是在草地上不停的奔跑、跳跃,练习格斗技能,它甚至还包自己两只嫩羊角插入石缝,改变盘羊角的生长习惯,把它改变成直至的,象两把利剑。

又一次羊群路过一个狼窝,当时母狼不在,血顶儿就趁机踏死一只,用羊角刺死了两只狼崽,这是母狼出现了,真是杀死血顶儿妈妈的母黑狼,血顶儿冲上去哉母狼的屁股上捅了两个血窟窿,把母狼斗成了重伤。

后来母狼修养好身体后,奥古斯盘羊群就遭受到了母狼连珠般得报复,头羊绕花鼎便决定带领羊群离开血顶儿,当羊群迁到螺丝湾,可没想到母黑狼还是害怕血顶儿得羊角,放弃血顶儿,追杀盘羊群,羊群从60多只减少到了30多只,于是绕花鼎明白只有血顶儿在,母黑狼才会有所顾忌,不敢如此放肆的袭击羊群,于是他们又回到大霸岙。为了能引诱母黑狼来袭击自己,血顶儿冒险进入大血藤的灌木丛中,这种藤长满了鱼刺状得倒刺,这些刺有毒,刺破皮肤后会疼痛红肿发炎而溃烂,可血顶儿并不害怕,冲进了灌木丛中,假装自己已被藤缠住而动惮不得,单但勇敢的血顶儿确算计错误,它没想到大血藤的韧性是如此的好,自己在大黑狼扑咬到自己之前还来不及拔出羊角,自己终被黑狼咬住了羊脖而受伤了,于是它只能黏着黑狼走向悬崖而打算同归于尽,但母黑狼确还不想死,于是母黑狼只好放开血顶儿,可它却进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血顶儿占据了唯一进出的通道,这是盘羊群回来了,守在受伤严重的血顶儿身边,给它送吃喝,还放哨,血顶儿在羊群的看护下安心的睡着了。可是绕花鼎为了整个羊群的利益,还是决定放弃血顶儿,指挥羊群撤离了。天亮了,血顶儿还是没醒来,但母黑狼却醒了,当它发现羊群已抛弃血顶儿离开的时候,便乘机咬死了血顶儿。

勇敢的血顶儿最后还是被母黑狼咬死了,大自然的规律也没有因为一只勇敢的羊而改变,狼吃羊的规律还是会一直延续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_叙事读书笔记3000字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玉兰和何小勇的态度有了转变。许三观开始让许玉兰做男人活儿,故意为难许玉兰,在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以后也不管不问,要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赔给方铁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许三观有点过分,毕竟许玉兰是被何小勇强迫的,而且已经过去九年了,一乐喊了许三观九年的爹,人都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说变就变呢?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许三观,把自己当成许三观去体会他当时的那种心情,许三观就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喜会怒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

在最后何小勇不认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许三观不忍心自己的家被方铁匠搬空,那是他们结婚将近十年的全部家当啊。不得已,只能去卖血。

似乎作者是有意的安排,让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因为在后面的***时期,许玉兰被人诬陷成妓女,只因为曾经被迫跟何小勇上过床。作者在写***时期的时候也写很多滑稽的故事,在那个时期,法律被视为一纸空文一样被践踏,只要一张大字报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那是一个报仇的好时期。虽然作者没有去写***给了人们怎样的苦难,但是通过许玉兰被批斗,在广场、在学校、在工厂,甚至在家里,足以表现当时人们的一种惊恐的状态,因为没有证据靠着墙上的大字报就可以随便抓人,小说里这样写:

没过两天,一群戴着红袖章的人来到许三观家,把许玉兰带走了,他们要在城里最大的广场上开一个万人批斗大会,他们已经找到了地主,找到了富农,找到了右派,找到了反革命,找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什么样的人都找到了,就是差一个妓女,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废了三天的时间,现在离批斗大会召开只有半个小时了,他们终于找到了,他们说:许玉兰,快跟着我们走,救急如救火。

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

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因为没有人去诬陷许三观,而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对许玉兰倍加关怀,还自我批评。这说明了许三观内心最许玉兰的深刻的爱。俗话说: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自保已不足,还可以反省,对许玉兰的照顾无微不至,原谅她与何小勇的事。虽然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若我们置身其中,能否感到一种人间最真切的温情和最真切的疼爱呢?

在***之前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时期,许三观无不体现了一个丈夫对妻子,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比如许三观带着老婆孩子去各个大食堂吃饭,然后总结哪家食堂肉多饭多。之后遇上了自然灾害,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炼钢了,生活拮据,为了让孩子们吃顿好的,许三观又去卖血。在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的时候,一乐只能拿着五毛钱去买烤地瓜吃,一乐想着自己被许三观忽视,赌气离家出走。许三观开始没有什么反映,在许玉兰焦急的寻找一乐时,许三观也很悠闲躺着。这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大的孩子了,何必是因为一碗面条破坏原本安定的家庭呢。但是作者总是这样,就在我恨许三观做得太绝了的时候,安排许三观去着急去寻找一乐。看到了一乐,让一乐其在自己背上,带着一乐去吃面条。我想:人性总还是善良的,总是有感情的,人与人之间,总还是温暖的,哪怕真的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感情早已跨越了那个界限。

过了很多年,一乐二乐先后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去农村,许三观卖血给他们钱,这时的一乐已经把许三观打动了,一乐只认许三观做亲爹,一乐只认对自己好的许三观是亲爹,而许三观感动了,他把一乐当成自己亲生儿子。许三观以前卖血赚的钱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是这次许三观是为了一乐二乐去卖血。把卖血的钱分给了去农村的一乐二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卖血请客,冒着生命危险陪二乐的队长喝酒。这就是一个父亲。

在得知一乐的肺炎之后,许三观也是最着急的一个,到处卖血赚钱,但是,一个人卖完一次血一定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再卖,许三观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要能筹够钱给一乐治病,自己的身体坏了又有什么关系。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了上海的大医院,许三观则沿途到处卖血,我这次出来,在林浦卖了一次;隔了三天,我到百里又去卖了一次;隔了四天,我在松林再去卖血时,我就晕到了,医生说我是休克了,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医生给我输了七百毫升的血,再加上抢救我的钱,我两次的血都白卖了,到头来我是买血了。在松林,我差点死掉我连着卖血是没有办法,我儿子在上海的医院里,病得很重,我要筹足了钱给他送去,要是没钱,医生会不给我儿子打针吃药。我想,对许三观来说,现在没有了对一乐的任何偏见。在当时的背景下,没有亲子鉴定,只是因为大家都说一乐长得像何小勇,于是就认定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没有别的证据,许三观也认着这个道理,恐怕到自己年迈,也会觉得一乐真的不是自己生的,但是许三观在一乐出事之后没有再计较这个,在他的眼里,一乐究竟是谁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跟一乐有父子情,而且是真情,这就够了。此时的许三观是柔情的,是一个柔情着的伟大的父亲。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可以度过面临困难,只有在紧急的时候才去卖血。而卖一次血就可以赚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来说可能抵得上半年的收入了。许三观对钱对生活是淡定的,是高尚的。对家人是有爱的,有感情的。

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选择了一个动乱的年代,动乱之中,真情未泯灭。在我看来,这是作者给我们奉上的一顿真情大餐。

余华的作品无疑是经典的。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静下心来感受一种真情,是多么的享受,这种真情在我们的社会又是多么的珍贵。

《小英雄雨来》读书笔记_小学读书笔记400字


最近我看了《小英雄雨来》,《小英雄雨来》这本书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在冀东还乡河边上的芦花村,小英雄雨来和他的小伙伴们用他们的聪明、机智,勇敢地与日本强盗作斗争,在日本强盗的刺刀威逼下视死如归,最后又机智地逃出死亡的魔掌的故事,也因为这些,所以人们称赞雨来是抗日小英雄。

小雨来非常聪明,他把鬼子引到了地雷阵,又借着掉进河里的名义逃了出来(鬼子不知道雨来会游泳)。雨来也很勇敢,他勇敢地保护八路军的交通员,在日本鬼子的枪口下视死如归、毫不畏惧

这本书中的有一句话我将永远铭记于心,那就是每一代中国人都有共同的梦想,在那个狼烟滚滚,烽火连天的时代,无数中国少年,无数中国人,为保卫家园、实现梦想,贡献自己的青春、热血,甚至生命,他们是,名副其实的时代英雄!

小英雄雨来所在的年代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条件非常艰苦,生活也好,学习也好,但是他自信、乐观、勇敢,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如今我们的生活条件非常优越,所以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时光,学好本领,做一个坚强、自信的新时代少年,将来为社会、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雨的心曲读书笔记400字


六月的雨夹杂着一种朦朦胧胧的情感。当她来临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就会沉醉于此,不知为何?我喜爱雨,我不会用伞去抗拒她。而是愿意和她嬉戏。这时,妈妈总是把我叫道屋里,没办法,我只有爬在窗户欣赏雨。

你听,雨刚刚来,踏着轻盈的步伐,天空中留下一条条她细细的足迹。一会儿的功夫,就听见屋檐下开始流下雨滴,滴嗒滴嗒,那是多么动听的乐曲,噢:原来雨还会唱歌啊!

你看,雨缠缠绵绵随风倾斜,绵绵情意蕴藏在其中,此时,你是否会想起白娘子与许仙在西湖堤上的邂逅。一场绵绵细雨造就了他们惊天动地的爱情,雨是爱的使者,此时的雨是不是在为白娘子和许仙的悲惨结局而哭泣呢?

一会儿,雨下大了,她是在帮助人们浇灌庄稼呢!人们无不感谢她,但她从未有过索取,只是倾尽全力为人们服务。雨,你多么善良啊!

我爱雨,我想只有我才能和她交融在一起,去体味她的心声。没有人知道,其实雨也有生命,她会让我感受到淡淡的幸福,那是没有人能给予我的感觉。每当雨停后,我总会感到一丝失落。不过我会等待,等待雨给我的幸福。

雨的心曲读书笔记400字

你知道吗?我是大海的叹息,是天空的泪水,是田野的欢笑我总是用自己的生命敲击世界的声音,谱出我们雨族的乐章,你听到了吗?也许,你并没有去留意,并且将我抗拒、讨厌我的到来。

因为我从小在白云妈妈的百般呵护中长大,所以有些任性。有时候,我会叫兄弟姐妹们一起冲下人家,给你们带点惩罚。泛滥成灾、冲毁桥梁、田野。

但,我也是善良的!

干旱少雨的时候,我是人们热切期盼的天使,等待我的华丽降临,希望我能如期而至。但,我也很想帮忙,可是你们却制造烟雾,把白云妈妈那白白的泡泡裙的颜色,变成了无法辨别的奇怪颜色。使白云妈妈不给我们给你们带来欢笑,说是要给点颜色、让你们瞧瞧。

我不希望你是那么抗拒、厌恶我的到来。能静下心来,闭上双眼,听我纤细足音,听我的呼吸可以不那么急切的抗拒我吗?可以让我抚摸你吗?可以让我感受这种奇妙的温暖吗?

我是快乐而沉静的雨。我从天空中飘落,伴随着我快乐的足音,花草荡漾出陶醉的笑意,我和自然清晰的空气,将温暖的胸脯轻轻的贴近土地,在泥土中消融。我来了,我来了就不再回去了。我用灵动的声音,奇异的形体和清透的心灵向你诉说,不知道你是否读懂了我雨的心曲?

可以告诉我吗?

雨的心曲读书笔记400字

雨是天空的眼泪,淋着它就像淋着忧伤。但我爱淋着它,我觉得,淋着它可以淋掉忧伤。

细雨丝稀稀疏疏的从天际划落,带着一丝丝清爽的凉意,让人忍不住想要被它环抱。让那柔软的雨丝飘在脸上,飘在身上,飘在掌心。是那样的柔柔的,轻轻的。

我爱雨!

爱独自一人漫步雨中,亲近着冰冰的泪珠,让每一寸肌肤都感受到雨,让雨使自己清醒。

我爱雨!

爱在自己失落的时候置身于雨中。望着那一丝丝透明雨线划过天际,降落在自己身上,感受着被雨环抱的舒适,让我从失落中慢慢走出。

我爱雨!

爱在烦恼忧愁时走近它。感受着衣襟一点儿一点儿被它浸湿。感觉自己被它包裹着慢慢地、慢慢地消融,幻化为那雨丝,洒脱的在天际飘飞。让所有的烦恼与忧愁随着自己幻化为那透明的雨丝飘散。

我爱雨!

爱在痛苦是奔跑在雨中。任凭泪水涌出,和着那凉凉的雨水,一起从面颊滑落。让雨水去冲淡、去稀释那苦涩的泪。

我爱雨!

爱它那透明的身影,爱它那微微的凉意,爱它那柔柔的感觉,爱它给我的心灵的慰藉!

雨的心曲读书笔记400字

淅沥的雨丝,像那六弦琴,它叮叮咚咚,是多么动听。题记窗外正下着小雨,淅淅沥沥;我在屋内弹琴,叮叮咚咚,真是配合默契。趴到阳台上,看着那雨丝绵延落下,我不仅有个冲动想去靠近它。

听听它的声音,像一张张古琴,用最轻的音量敲打着整个城市。单调的节奏,却让人有一种朦胧的亲切感,很是舒服。

看看,那雨丝,如丝线般环绕着大地,远远地看它,却有时稠时密,呈现一种雨意迷离的情调,空蒙而迷幻。

嗅嗅,它的气味,清清爽爽,带着一丝薄荷的清香,仔细去感觉,会发现这清爽的香味后面,还伴随着一股雨后特有的土腥,让人难以忘怀。去吧,去用心感受雨吧!把一切雨具放下,站在正中央,接受雨的洗礼吧!让雨冲走你的一切不愉快与烦恼,让雨把快乐与开心洒满全身!

有人说,雨是天使的眼泪,天使一旦忧伤落泪,雨水在划过天使眼眶的瞬间便带走她的悲伤,落入人间,因此雨是悲的主题曲。

可我认为,雨是天使开心的眼泪,她因为看见人们的幸福生活而一直笑,直到笑出眼泪,把快乐藏在眼泪中洒向人间,因此雨是快乐的协奏曲。

不信吗?那就看看窗外吧!花儿因为雨更红了,草因为雨更绿了,树因为雨更加挺拔了。这,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窗外又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我伸出手,让它在指尖滑过,心情豁然开朗,真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雨的心曲读书笔记400字

泪水总有流干的一天,于是睁着迷惘的双眼向她所钟爱的雨声寻求答案,可她再也听不到,只能想象了。滴答滴答的调子总让人感觉雨是娇弱无力的。但女孩以前听着雨声时始终认为是雨给大地带来了春的气息,夏的狂奔,秋的收获,冬的遐想,她觉得正是雨创造了人间的一切,它的伟大就在于它不向世人承认它的软弱,女孩似乎看到每一滴雨珠中都孕育着一个生命,那是不断的崛起,那是不断的奋发。女孩在雨声中得到了启示,于是她开始正视自己的缺陷,她不再怨天尤人,而是用饱满的热情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己那颗曾经孤独的心。微笑已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依托。她不再感觉无助,因为她能用心听到窗外淅沥的雨声给自己带来勇气和力量。她也要像雨那般向世人证明自己不再软弱,自己将和所有的人一样,都是生活的强者!

雨的心曲读书笔记400字

淅淅沥沥是雨的声音,临窗而坐的女孩倾听着这首从天而降的旋律。也许是有感于雨的纯净,女孩不禁伸出双手接住一颗颗冰凉的雨滴,让它们浸湿自己冰冷的手,不觉女孩的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透过迷蒙的雨帘,女孩好像看到自己曾那般自在的在泥泞的小路上狂奔,溅起的泥水弄脏了她的脸和衣服,而她一点也不在意。那时她快乐的就像小天使一样。也许这就是命运,正值花季的她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她的听说能力,再也听不到雨的心声,再不能诉说雨的快乐。一时间,烦恼、痛苦、抱怨主宰了她的生活,她不敢面对无声的世界,泪水为她的生活增添了酸涩。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童年读书笔记3篇,喜欢的过来一起分享吧。

童年读书笔记一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权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都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童年读书笔记二

我读了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了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童年读书笔记三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经历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对体会爱的一种最朴实的表现。孝心无价,唯在心灵深处才能感触。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君,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五千年一脉相承,无论中国的体制怎样的变幻,中国人民历经了多少的磨难,孝道,依然是中华民族的结晶,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间时,注定我们将来要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无法体会母亲在一天天衰老,从黑发到白发,从紧俏的皮肤到渐渐变得粗糙的脸,岁月将这份见证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脸上。

有人说: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我们将不再需要父母,甚至会认为他们很烦。有时候看看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你很难再想起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盼望着子女能早点回家,可是他们的子女却不知在哪里彻夜狂欢,古人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被忽略了,扬名后世彰显父母也被遗忘了,只有个人主义的安逸和享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和对生活的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总是看着这个有着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宽敞的纵横马路的城市发呆,总是在发问自己: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有人说,等我有钱了,我要大把大把的钱塞给爸爸妈妈,让老人家坐在钱堆儿上随便花;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带着爸爸妈妈,游完国内,游国外,让爸爸妈妈在有生之年潇洒个痛快!

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等你把钱挣到手的时候,爸爸妈妈的牙还能咬得动那些好吃的吗?等你有时间了,想带着爸爸妈妈去周游世界,他们还能上得去飞机吗?

父母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呢?他们吃不了多少,也穿不了什么,他所缺的应该是与子女们其乐融融的相处!他们所缺的是在他们难于动身时的一个代步,在他口渴时的一杯清茶,在他寂寞时候的陪伴,在他生病时的一次次问候,儿女在外再忙,也能抽出时间每周按时和父母聚在一起……这些都是老人内心所渴望的!

父亲节的时候你给爸买条鱼,工作再忙,你也要亲自给送去,爸会乐得嘴都合不上的;母亲节的时候,你给妈买一双袜子,亲自给妈穿上,她眼睛里也会含着泪的……

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家的,咱就每天,或者最少三天给爸妈去个电话,问问好,拉拉家常。父母不求别的,就希望年老时子女能惦记着……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枝叶繁盛的树木,扎根于厚实的土地;流水汤汤的江河,溯源于雪岭山脉的蕴藏;乌鸦孝亲反哺,羔羊感恩跪乳,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于亲恩,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从上代而来,从己而出的血缘关系中,将人性的真爱与善美发挥到极致,推及宗族、群我,传承了代代的伦理之爱,稳固了人类生活的秩序。

世事沧桑,岁月无情,而人有情,你的关爱会抚平父母额头上的皱纹的。然而最美不过夕阳红,呵护这份美吧!用心去碰撞出音符,奏出世间最温馨、最美好的敬老乐章吧!让歌声在广袤的天地间永远回荡!

《孝经》读书笔记

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它充分强调了孝的重要性。尊敬兄长、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经》是儒家思想在孝上的一部经典著作,它集中体现了古代先贤们对孝的解读及重视。

孔子曾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乃一切道德的根本,若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这个人在其他方面的品德也好不到哪里去。论语中有那么一段话,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官长,这种人很少;不喜欢冒犯官长,却喜欢造反作乱,这种人从未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做人的正确原则就会形成。孝悌这个东西,大概就是仁道的根本吧。从中可见孝在一个人的德行品质的培养中所起的基本作用。

若一个人连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何谈其它的美德,整个社会更会处于一个混乱的境况。那么何为孝呢?《孝经》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便是孔子对孝的一种理解。母亲怀胎十月,并辛勤劳动抚养我们成人,我们该懂得感恩,而爱惜自己的身体是我们回报父母恩情最基本的方面。在学校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亲对我们的期望,长大后更要好好工作,承担起家庭重任,这便是一个人从出生至死去所需担负的家庭责任吧。在中国传统认识中,让父母住好吃好便是对父母的孝顺了。久而久之,整个社会逐渐形成那么一种风气,即把子女给父母物质上的满足与是否孝顺搭上勾。

有些人认为只要多给父母些养老费就是孝顺了,他们往往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拼命挣钱而很少有时间回家看看爸妈。虽然我并不否认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但我也认为不能只片面的强调经济上的满足。父母含辛茹苦地抚育我们,但他们并不要求我们回报多少,有时候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坐下好好地陪他们说说话。而习惯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他们往往会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心,只知道定时地寄钱给父母而不记得打打电话问候一下,这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多多地与父母交流交流,陪父母走走看看,其实父母亲会更欣慰。联欢晚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出了天下多少父母的心愿啊。自有记忆以来我便讨厌参加丧礼,并不是说那里的气氛有多沉闷悲伤,只是觉得整个仪式过于虚假。人活着时不懂得如何善待之,等亲人走了才在那里哭哭啼啼未免可笑。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传统丧礼该被取消,而是子女应该分清何为重何为轻。丧礼上人们大声敬酒、熙熙攘攘,活像是在办喜酒,纵然在守灵时的哭唱也显得那样勉强突兀。我不知道这种形式对活着的人来说有多少意义,但亲人已去再怎么做样也于事无补了。

当一家人在其父母死后大办其丧礼时,人们总说些啊,某某人多孝顺…之类的话,我不禁纳罕难道这个社会对于孝顺的定义竟降低到这种程度了吗?丧礼毕竟是做给活人看的,所以但凡亲人在世时对他们好才是真正的孝。那么做到何种程度上才能叫好呢?这其实是个挺难回答的色难,,问题,每个人的心中自有一套标准。子夏曾问到何为孝,孔子回答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后孝乎?这里是个反问句,即有事情时做子弟的年轻人效劳,有酒食,让给父老享用,做到这些方面就算孝了吗?其实在父母面前保持敬爱和悦的容色最难。

蓦然回想,这句话真的非常正确。平常我们都在学校里,只是逢年过节才回家,但即便是这样,在家里的短暂时间里我们也往往因受不了父母亲的唠叨关切而耐烦不已,有时还会顶几句,更有甚者便会甩脸子给父母看。我们的一句无心之说可能会令父母难过很久,所以在我们对父母的唠叨露出不耐之情时想想父母的心情吧,毕竟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

《孝经》读书笔记

据说,比尔·盖茨在接受时曾说过,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孝顺。这句话出自于一个美国的首富,这不能不让我们感慨和深思。

孝为何也?我没有去考证《说文解字》上的权威解释。但是,汉字的结构组成有会意字。按照我个人望字生义的理解,孝字是老与子的结合。孝字的上半部为老字的半边,下半部为子字,两者结合即为孝。从意形上看,又恰好解释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上而下看为老子抱儿子,由下而上看乃儿子背老子。由是观之,我们不得不惊叹先贤的聪慧与睿智。在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智慧宝库中,《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经典。这部伦理学著作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特别是在西汉以孝治天下之后。

在唐朝,它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它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纲常宗法等级和道德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孝经》集中阐释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孝的要求和方法做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如对父母的生老病死的过程,提出了孝的标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孝经》把孝推崇到极高的地位,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第七)。因此,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第九)孝成为人的。

道德之本(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在《孝经》中的伦理思想中甚至把忠与孝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与扩大,把孝的社会作用神秘化和绝对化。尽管如此,《孝经》所推崇的孝顺不失为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基石。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孝顺尊老的传统被世代延袭,并积累了许多的典型,如供儿童蒙学的经典《二十四孝》的图文故事,就是家喻户晓的教科范本。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孝文化的糟粕自然要被舍弃,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和精髓仍然被继承下来。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伟人领袖,那些孝敬尊老的故事是永远让人感动的。我们的家庭并不是很和谐,并且我其实一直在心里就对爸爸怀着一直恨意。是他让我们长期以来处于痛苦中。他是妈妈痛苦的来源,而我看到妈妈的艰辛,心里就有被刺痛的感觉。但是后来渐渐懂得:爸爸其实也承受了很多,在那样一个农村,培养我这样一个大学生,是一种神圣的荣誉。

今年看到大一的新生,突然又回想起当年爸送我来学校的情景。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出远门,送我来到学校之后,竟然让他在那样的仓促中离开了学校。那时,正值08年秋,我的18岁生日就是在火车上度过的。爸爸在北京火车站买了两瓶呦呦奶茶。在爸爸的要求下,我打开了,但没舍得喝。心想,或许在他离开后,我可以对着它看爸爸是影子。但是没想到,在那样的高温天气下,奶茶很快就坏了。我啜了一小口,无奈之下,只好把奶茶放进了垃圾桶。那天来到长春是一个晚上,有风,披上了外套(是妈妈廉价买给自己的那件,但是因为太小而转手到我手中)。那天晚上,直到十点多爸爸才离开学校,他要出去找住的地方。不知他那天是几点睡的。但是那样贪睡的他,是怎样熬过来的,我不知道。第二天,他很早就过来找我,要我去吃早饭。其实,在坐完几天车以后,根本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他还是坚持。因为没有拿到学校的饭卡,只好出去吃。一边走,他还一边给我介绍附近的情况,要我注意安全。但是最后看来,他在昨晚那样漆黑的夜晚并没有探索到很多东西。

因为最后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吃早饭的地方。吃得很简单,好像好像也不贵。但是想到他带着我一路探寻的经过,心中就有一种酸楚。忘了是哪天,他陪着我去体检,但是主要时间是在排队。还记得期间我们去火车站买了票,坐的是25路公交车。从动植物园到火车站,差不多绕了大半个长春。那天还遇上半路堵车,来回花了3个小时左右,但是还是很愉快的。安顿好了以后,爸爸带着我去了对面的动植物园。门票费20。当时并不知道可以免费进去。估计当时爸爸是一直在前,领着我。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但是爸爸拍下了一段长颈鹿的录像,存在我的手机里。只是被我稀里糊涂地删掉了。再也找不到了。应该是同一天的中午,爸爸带我到二楼的那家餐厅去吃了饭,要来几个带辣椒的菜。还叮嘱我时常去吃,不要太节俭。也是那次,第一次喝道了花生露,以后再也没沾过。走的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柳树底下的长木凳上,来往的车打着灯,照到了我脸上,爸爸看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于是他也开始流泪。

估计那是第一次亲眼看到爸爸因为我而落泪。篮球场上,学弟学妹们还在训练着。面对已经开始的大学生活,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们,只剩下的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还有很多待完成的事。为了充实自己,为了给自己的前途铺路,也为了有机会弥补两年前的遗憾。

《简爱》读书笔记3篇


《简爱》读书笔记(一)

《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简爱》读书笔记(二)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虐待,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简爱》读书笔记(三)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 = 摄氏温度乘以 1.8 加上 3.2, 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 . 听了的妈妈的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 坚持 不懈,才有 成功 的希望!

名著读书笔记3篇


名著读书笔记3篇

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迷信记忆。名著读书笔记,欢迎参考。

名著读书笔记1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名著读书笔记2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名著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冰冷与黑暗并存的宇宙深处,九具庞大的龙尸拉着一口青铜古棺材,恒古长存......。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彼岸?作者辰东赋予每个角色生命,让人过目难忘。

我为天帝,当镇杀世间一切敌的叶凡叶天帝;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自成空的无始大帝;不为成仙,只为在这红尘中等你回来的狠人大帝;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从混沌中来,回混沌中去,万古青天一株莲的青帝;镜来,随吾一战,吾虚空一生,不弱于人的虚空大帝;一口神王血,铺就圣体路,古族出世,人族无圣,白衣染血,傲然独立,震慑太古万族的神王姜太虚;黑暗动乱时谁敢与我一战的盖九幽;承包了小说笑点的黑皇、段德与神娃小胖子;叶凡的四大弟子叶瞳、小松、花花与杨熙;惹人泛泪的囡囡;与叶凡并肩作战的圣皇子、姬子、庞博、东方野……人物群星璀璨,在遮天中放射自己的光辉。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二刷《遮天》。辰东的行文走笔算是一般甚至可以说拙劣,但从《神墓》至今,故事架构一直很大气,也一直在结合古中国的神秘历史感,很能营造那种让人恨不能早生五千年的氛围,这是我至今还看辰东的原因。整本书颇为臃肿,是玄幻小说的通病,漏洞不少,但玄幻氛围足够浓厚,故事性也足够强。

仿佛又看见少年时代的自己,坐在墙上看着无数个黄昏的晚霞,在无数个晴朗的夜空,于屋顶仰望星空。在无垠的宇宙与浩瀚的历史面前,人类真是渺小无比,很多事情也显得微不足道了。这是“高山仰止”的收获,珍惜该珍惜的人和事,不必计较太多。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二刷结束,这本曾经陪伴我度过两年时光的小说,见证了我大学的那段青葱岁月。而今,又陪我度过了一段阴郁晦暗的低谷期。貌似一个女生追这种书总让人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可是确实很喜欢书中的那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兄弟情,那种不屈的侠肝义胆。一路走来,陪着辰东笔下那些仿佛有了灵魂有了生命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抗争一起求索,诸多感怀,不能尽书。不得不承认,《遮天》中真的有太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有太多太多让人牢牢记住的故事。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在这本书中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完整的故事,不为成仙,只为红尘中等你归来的狠人大帝,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的无始大帝,万古青天一株莲的青帝,白衣绝世的一代神王姜太虚和高呼谁敢与我一站的盖世神王盖九幽,还有老疯子,人魔,华云飞等等一个又一个惊世绝艳的人物,让我哭,让我笑,让我热血沸腾,又有无尽感动.......n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重现上甘岭战役:血雨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宝莲灯读书笔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