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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龙族有感

发布时间:2019-11-08 来源:互联网

读张喜龙老师《乡关情思》有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张喜龙老师《乡关情思》有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读张喜龙老师《乡关情思》有感

文/焦娅妮

国庆假期,张喜龙老师赠送我四本书,其中就有他刚出版的新书《乡关情思》。我和张老师的言谈中,他是那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似曾相识已久的亲人、交谈甚欢;送走张老师后,我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反复拜读他的作品,激动之余想拿起拙笔写点自己的浅简感受。

提起我和张老师的相识还是在潼关文艺(文学群),那是我去年进群不久,偶尔在群里读到张老师写的《张大夫》、《为母亲尽孝》、《感谢父亲》等散文,我被他朴实无华、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的文章所吸引,我真诚地在他文下留言,点赞;从此,张老师也时常关注我的拙作,因为我初学写作总想得到前辈老师的教诲与指点,每次我发表的文章都能得到张老师的留言鼓励与真诚指导、时常也慷慨赞赏支持,我有几篇文章都是经过他的悉心教导,才得以慢慢成长进步!虽然未曾谋面,但是早已把他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张老师文如其人,每篇文章都写得细腻认真、朴实无华,且满满的正能量。他对文字情有独钟,多年来笔耕不辍,有多篇消息通讯、调研文章、言论评论、散文诗歌在报刊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发表,部分作品获奖并被有关书藉收录。张老师不亏为共产党党员,他所写的有感而发版块中的多篇文章都是心系群众献言献策,为民谋福利的好文章,体现了张老师强烈的时代感和使命感,有不少还有一定的参政建言之效。

张老师散文集书名先为乡关,因而他把对生养他的家乡临潼零口的眷恋,对第二故乡潼关的热爱之情在作品里展现的淋漓尽致,亲切感人。如《少年时期的暑假生活》,割草喂牛羊、逮蝎子、拾蝉蜕、晒槐米等搞创收,体会到苦到钱来的滋味;《压饸饹》一文中,张老师把乡亲们抬炭、挑水、烧水和青石、和面、揉面团、压饸饹等一系列动作写得详细有序,把屋内外男女配合的那种热闹祥和的气氛写得生动形象,如身临其境;《零河口桥的夏夜》一文,张老师把新修零河桥热闹的夏夜美景赏心悦目地呈现在读者眼前。如:穿行在热闹非凡的零河桥上,向东南望,夜幕下渭南城五彩斑斓的灯光渲染了天空;向南看,不远处的郑西、大西高速铁路桥上,一列又一列全亮着灯的东去西往的列车几秒钟便消失在视野里;顺着河堤西眺,河堤两边一盏盏排列整齐的太阳能路灯一直向省城方向延伸;向北远观,渭河对岸灯光点点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家乡的热爱和赞美之情,令人心驰神往,有想到此一游的冲动。

张老师对第二故乡潼关的热爱之情从这些作品中也显而易见。如《潼关的十里画廊》,让人真切感受峰峦如聚,波涛汹涌的壮观;《潼关赏日落》,赏黄河日出日落,听《岳渎阁放歌》,《品读红楼观》里的忠臣义士;聆听马趵泉汩汩,吃一碗潼关模糊,品尝名闻遐迩的黄河鲶鱼汤;观赏潼关老腔、古战船、踩高跷、背芯子表演;品尝一下潼关的特色美食肉夹馍、鸭片汤、正宗的老潼关酱菜。这些作品都表现了张老师对故乡潼关的热爱和赞美之情,充满了自豪感。

真实是散文的生命,张老师的这些作品着墨于情思上。如《我的农民父亲》、《为母亲尽孝》、《婆的故事》、《妹妹》、《寇老师,你好吗》等亲情类散文朴实、清新,至真至情。如《我的农民父亲》:土地承包到户后,父亲珍爱每一寸土地。他把自家的责任田和农业社时分的自留地全都种上了庄稼,一年秋麦两料,从不让地歇。那一年,他又承包了河东那片坟地。那是一片无人愿意要的坡地,机械无法操作,从种到收几乎全靠人力。每到麦收时节,父亲就独自一人去收麦。把一位惜地如命,任劳任怨、勤劳善良的农民父亲形象跃然纸上,让人心生敬佩;如《婆的故事》:婆在旧社会没上过一天学,但他肚子里却有无穷无尽的民间文化。我小时候,她常常给我讲一些民间传说,教一些好听好记的民谣,说一些曲让我猜。她讲给我的民间故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弃恶扬善的根;她教的顺口溜,实际上是在不知不觉中把文学的种子撒在了我幼小的心田;她让我猜的一些民间谜语,如:铜瓢摞铜瓢,里边卧个大黑猫;一个树五股上边卧个白虎;一个老鸡领了一群小鸡,黑来从我们门前过,白天不见一个等开启了我的智力,激发了我的想象力。字里行间充满了浓浓的亲情和趣味,读后让人感动不已。《妹妹》一文,半生艰辛、远嫁他乡的养妹不远千里,回娘家照顾父母,给父亲做寿,在四川热情款待养兄;《为母亲尽孝》,勤劳朴实的农民父亲,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懂得感恩的作者夫妇,给久卧病床的母亲擦洗身体,洗头洗脚,剪发剪指甲,做饭洗衣服虽然都是生活的琐碎事,但是媳妇能如此做实属不易,读文让人热泪盈眶,感人肺腑!连小学二、三年级时启蒙他的寇老师也让作者记忆犹新不能忘记,可见,张老师真是重情重义之人。他把亲情、友情、师生情和同事情都在作品里留下弥足珍贵的痕迹。

最后的版块附庸风雅中收集了张老师有感而发的现代诗歌,读来清新脱俗,朗朗上口,都是富有真情,可读性、艺术性很强的作品。张老师的作品至情至性,充满了浓浓的乡情,亲情、师生情、友情和同事情,以情贯穿全书,扣人心弦,感人至深,让人不忍释卷。

拜读张老师的《乡关情思》后,使我不自觉地走入他文章意境,感同身受。引发思绪陶醉其中,作品在带给我艺术享受的同时,也净化着我的心灵。愿张老师身强笔健,为新时代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感谢文字,让我认识了张喜龙老师;感谢张老师馈赠的《乡关情思》,让我更坚定了文化自信,相信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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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关何处》有感600字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这是诗人崔颢在登临黄鹤楼时的所思所想。也许如今的现代人对于家乡那种“月是故乡明”的偏爱之情已逐渐消失。还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家乡到底身处何方?脑海中是否还有故乡山水之影呢?于他人,或许你的故乡并不是最美,但于己,故乡理应成为最闪耀的那颗星。别让自己在冥冥之中丢失了最初的起点。

你好!童年时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你还认识我吗?还记得那时,我们一起在夕阳下奔跑着、追逐着,爽朗纯真的笑声充斥在耳畔。一起玩过的跳房子,写“王”字,躲猫猫……被小伙伴推到了那“呜呜呜……”的哭声,身边的你站着一脸的委屈,为了哄我,还塞给我几颗你最爱的糖果。那时候的世界,是糖果色的,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隔夜仇,没有心事,整天嘻嘻哈哈,小小的心灵像泉水一般清澈见底,没有沾染一丝污浊。然而如今,或多或少地也长大了不少,也明点事理了。但仔细想想,我们口中的事理到底是指什么?我不禁哑然失笑,事理似乎是踱步于追名逐利,是在融入世俗社会,假惺惺的赔笑,赤裸裸的人性完全暴露出来。若真是这样,那我想还不如回到原点,像历史上的隐士一样,把自己安定在一个祥和,安静闲适的“世外桃源”中,不过这现实吗?

妈妈总是惦记着住在老家的外公外婆,这点从她三天两头往那边打长途电话便可知晓。妈妈是知孝的。她也渴望回到故乡,回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土地,外公外婆还健在,所以她还能找到自己的最初,不至于沦落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凄凉境地。如今在外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每逢春节佳节都会回家,他们深知那时他们的家,是他们的原点。无论身处何方,总是会心系家乡。

不过身边也有不少例子,让人觉得悲哀。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国外,当问起他的中文名,顿时语塞。他们一味的追求国外生活,却忘了自己骨子里还流着中国人的血!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家乡细洁的泥土,家乡清澈的湖水,家乡热流的炭火,曾经铸过无数美丽载体,天天送到那些或是开朗或是苦涩的嘴边”无论在外的你,收到了多大的挫折,无论你是被人污蔑,甚至被伤害的“体无完肤”,你的故乡永远是你最好的疗伤地,因为在那儿,有熟悉的山、熟悉的水、一草一木也会向你展开它温暖的怀抱,那里是每个游子最终的归宿,同样那里也是游子们迈开步伐的起始点。

如今,苍老的故乡仍然在在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孩子”能回来看看。

读《乡关何处》有感:离殇


离 殇

——读《乡关何处》有感

八(6)班 武文骢

日暮里尽染了离殇,江如旧,人空瘦。

——题记

送离、告别、感伤,这是离殇。

夜未央,灯初上,雨打得落花伶仃,曾经的岁月,都成了泛黄的胶卷,生命轻轻的在觥筹交错间,已成为彼此离殇的悲凉。

“不用述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离殇从来都是用酒、泪、血书写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苏轼这么用酒祭奠与杨公的离殇。

多少年后的野夫,在村居阒寂似旷古墓园的怒夜里,他开始写作,就着风和雨、酒和泪写他心目中凄凉的离殇:“她艰难的一跃轰然划破默默的秋江,那惨烈的涟漪却至今荡漾在我的心头”,这失踪了十年的“不知暴尸在哪片月光下的母亲”,一直是他最痛楚的回忆;“一个被组织彻底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饮恨长眠”,在大伯已然成灰十八年之后,他依然被这一些故事压迫得艰于呼吸;二伯服刑二十九年后,“老得忘了自己的罪名,已失去了土地,也没有房子,放羊维持风烛残年直至死去……”夜为他降下了雨,点亮了一夜孤灯。

作者用心中渗透的血心力交瘁地叙下故乡·故人一生一世的离殇……

【坟灯·情殇】

薄暮里,曲折的小路,掩映着坟头的小灯,在渐暗的天色中摇曳,次第点燃小城里的隔岸烟火,小小的烛焰,仿佛那伶仃的魂,无力度过异乡长夜……

作者为他的外婆点亮了坟灯,照亮异乡的漫漫长夜。他的外婆,这个缺恃无故的少女,因祖辈的童年之谊,被托付给了这个负心汉。外祖父是个士兵,担任过蒋公的侍卫官,一身荣誉加于己身。他在外参军,她不离不弃;他锦衣玉食,她拾棉纺纱;他寡情薄意,她一笑而过。

十八年的坚贞相守,只盼河清海晏后的团圆幸福。可惜啊,东风不与周郎便,最后倚门守靠留下的,只有一纸休书,但她不怨不弃。

与母亲的刚烈如山相比,外婆仿佛温婉如水。在外祖父被击毙后,早已被休的外婆却迎着他的棺材,一脚一步地迈进了鄂西深山,将一切的爱恨情仇都付之流水。隐约觉得她与卓文君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无力的女人,都在期盼着早归。她隔了一整片的苍茫,思念跨过神州寸土记挂着他,卓文君呢?有人说她用一点一点的心意,织成一缕一缕的红线,牵扯着他的回眸一笑。她们的梦,她们的诉说都是一般的,他们扯不断的痴情,是一般的。

但她们不是同样的人。

外婆选择了隐忍,倚门守候待郎归。为了这个红头纱外的人穷尽了一生,她为了他而含辛茹苦,她为了他不舍坚贞。

卓文君呢?被一曲《凤求凰》私定了终身,患难与共。她却不是水雾中的女子,他背信弃义,寡凉无情,喜新厌旧,她写一首《白头吟》“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禅诗有云:“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聪慧的她,又怎是风尘女子所能比拟?

她们终究还不是相同的人。

在这段婚姻的围城里,卓文君是圆满的、幸福的,外婆是殇情的,她在终身的守候里没有等到外公的回心转意,她太温婉了,不懂得也不会写诗述衷肠。但外婆比起卓文君的心思缜密、机警聪慧,则多了一份大度与宽容,她注定能参悟生死,在一个生死的高度俯瞰众生,在与外公的离殇中获得内心的豁达与平静。

【坟灯·天命】

古话说:“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时,同时也为你开了一扇窗”,饱受情感折磨和世事沧桑的外婆,总算是在汪营雨纷纷的青石小街上,得到了她摇摇欲坠的幸福。

没电的小镇中,木楼上的小油灯摇曳着唐诗宋词般的慰藉,作者的古典文艺---据他来说,完全来自外婆如歌如泣的早期教育。民间的戏曲话本,仿佛折射出她的悲欢离合。

我们是不请自来的异乡人,但是外婆的善良让我们很快融入了这个社会,并赢得周遭人的尊重。她的善良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品质,天生具有佛性。她是一个没有仇恨的人,她不记恨负心的男人,也不记恨架上机枪的“造反派”。她不求人,却从来不回绝向她寻求帮助的人。

小的时候,作者曾不止一次拉着乞丐往家里跑,当然,作者家也不是有钱的,而外婆总能想办法满足他的乐善好施,呵护着他的自尊,外婆的善换来了整个家庭的美满,无论是“我”的结核穿孔,还是对于父母的“批斗”,都随着外婆而逐渐好转。

只是可惜了,好人无好命,我去临县开会,外婆坚持着要为我送行。在反复读到这一段时,总能隐隐预感死神突如其来的脚步,拿捏不准什么时候挥起索命的链锁。

外婆还是没熬过这个关口,在十五天后的早上,她就慢慢地,慢慢地,静静地睡了过去。

每次看到这里,总不由得想起我与外公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次,我们从千里之外的温州回到故乡宜宾,当时,外公家住在5楼,我和妈妈本想一起将笨重的行李抬上去的,外公却执意要自己一人提。看着外公提着沉重的箱子,少说也有十五公斤吧,慢慢喘息着,一步一步往楼上挪。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被风打残的树叶,寂寞中浮出一丝凄凉以及一丝不祥。

那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新,外公花白的头发是地上的雪一般,茂茂密密的。但仍有几根不肯服老的,仍似黑色的身躯挺拔着,竟没有一丝杂质。沧桑的脸庞如叶脉般,密密麻麻的皱纹似运河一般深浅不一,如同七十年来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人生经历。依然纤瘦的胳膊,用力提着沉重的行李箱,也不知是靠多大的毅力完成的……没想到,那次一别竟是永别,再次见到外公时已阴阳相隔……

每个墓碑都有一个故事,悲伤的作者为她至亲的外婆书写了碑文,然后用很牢固的水泥修成了一所佳城。四十九天的夜近黄昏,四十九夜的殇别,作者始终按照土家族的风俗,在外婆坟前点上一盏悠悠地小灯,然后跪在外婆的坟前烧纸鸣鞭,以此来寄托内心的悔恨与哀思吧,对于一个来不及报答的人,最后都是用守灵的方式来圆满的。

我的思绪又飞回去年,听闻外公去世的消息,我们连夜赶回老家,来到外公的灵堂里,灰色的地板有些杂乱,素净的灵牌上方,悬挂着几个具有吊唁意义的大字。清一色的绿,清一色的红,绿色是幽幽的,红是淡淡的,有一种不张扬的哀思。案几后面,颜色暗淡了,烧纸钱用的大火盆积满了厚厚的纸灰,火苗跳动着,越发显得狰狞。空灵的灵柩凄凄凉凉,单调的花卉,有点叫人可怕,似乎使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阴阳相隔时的悲伤,无奈,彷徨,后悔又挽留。外公那黑白色的照片被装订在墙上,惨白的笑容,似乎时间静止在这一刻,寂寞在扩散,逐渐感染了每一个人。

已经一天一夜了,灵堂里各路的亲戚都在以守灵的方式悼念着外公,几乎彻夜未眠,真的不知道是因为睡眠不足还是哭肿了的双眼,一副憔悴相。去年的我还难以理解大家为什么都不肯睡,读到这里,内心才明白:人总是这样去爱一个人,总认为自己还有足够的机会去报答养育之恩,但当厄运骤然降临之时,才发现一切为时已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即使你在这个过程中已不可挽回结局,但一个最亲爱的人在你怀里呼出最后一口气时,你还是难以接受,人的弱小不堪一击,有谁能躲过无常的勾魂幡呢?

照亮异乡长夜的坟灯哟!

【畸人·桀骜】

畸人,“畸于人而侔于天”,在人世间孤独无匹的他们,却与天道完美契合。

刘镇西老刘,就是这样一个畸人。圆睁着双眼像怒目金刚,拒绝策杖旁若无人地横行于闹市通衢。

初见老刘时,我确实被作者放荡不羁的文笔所震慑了。作者写他初遇老刘时,他近乎无理地夺走了作者手中的《中国古典十大悲剧》,在与他谈论《牡丹亭》后,这个孤僻的人,竟紧紧握住我们的双手,强拉着我们进了一个歪斜的小车门,眼见老妻不在,乃取斧头一柄,口中念念有词:幸有嘉宾至,何妨破门入?一斧头劈开大门,杯茶订交,成了头颅相许的朋友。初次看来,不免疯癫,谈笑之间就忽而杯茶定交,劈开家门。

真是妩媚。

每看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想起竹林七贤,他们在竹林里杯酒定交,放荡形骸,抒写一个又一个的传奇。老刘实在是一个生活在古代的人,阮籍一样用青白眼看人,青少白多的眼珠,好像是对这个社会的蔑视与不满,在这个不同于竹林的鄂西山中,他的桀骜,屡屡在一番慷慨陈词中将他送入桎梏,像嵇康在桀骜看世中,逝在了广陵散的曲调中。

文中作者对他的一段描写:约略四十多岁,皮肤黝黑,额上皱纹深刻如横写的川字。绝对看的出的一种悲苦。早在1958年,他因同情右派乱说“反动言论”被劳教三年。1976年打倒“四人帮”,他被叫去谈这件事的看法,老刘总是一生耿介磊落,带了一床薄被,在衙门里侃侃而谈,自然获得刑八年。

出狱后,他在搪瓷碗盆上烧字养活妻女。一个单位在烧过后就不会再烧,这种手工艺者自是到处流浪。老刘的箱子与众不同,青灯夜雨的日子里,屈子的《楚辞》一直伴随着他艰辛的自我放逐。他的生活就是这样越走越远的,倦游,归来,小坐,倦游。

社会分为俗人和畸人,俗人则是维护现实,在风里像麦子一样点头哈腰,俯仰随人,排挤异类。畸人则是不随和于世俗,在他人奇怪甚至鄙夷的眼光下抬头傲然活着,活出自己的色彩,存留着魏晋风骨。在《世说新语》中:北边的阮家很富,南边的阮家很穷,北阮晒绸缎,南阮晒大鼻禈。北阮于是嘲笑南阮,北阮乃是俗人,南阮则是畸人。俗人嘲讽畸人,畸人只能隐于市井,林中纵情度日。

老刘的一生几乎没有摆脱过贫困,底层人民的一切苦难他都尝尽,但他从未自怨自艾,艰难却又艰苦地活着,始终面对一切厄运。

就像苏东坡一样,他用笔叙述着一生流放的经历那样: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总是以为他做好了准备,其实不然,他一次次站起,一次次被打得更痛更狠,他却一直笑个不停。

真是乐观。

而今,他每天长歌穿过闹市,在世人眼中像个疯子一样自得其乐……

这是这个世界与畸人的离殇,社会在不断发展,高楼林立、科技在不断更新,但这样的世界却容不下畸人,畸人在时代的变迁中愈发少了,周围都是嘲讽的俗人。纵有千里马,却再无伯乐;纵有伯牙,却无子期;纵有夷吾,却再无叔牙。世上还有多少畸人在叙着离殇?

【畸人·咏歌别】

与畸人的每一次离殇,都充满凄风苦雨:

第一次,武大毕业作者去海南,老刘像初见一般硬拉着我去他家作别,像头犟牛一般,为了回报我对他的恩,他拮据,自己不吃为我饯行。一曲二胡,一间陋室,一首缠绵回环的长歌,我们就这样涕泗地低泣。

真是酸涩。

第二次,作者出牢后两手空空,老刘生意不顺,被迫改行做肥猪增大剂,两人布衣一场,还得各奔东西,恰值我要轻身远行,便带了外婆的遗骨一同去。拾骨迁坟这些事,又找了老刘,毕竟十年岁月一场,老刘瞎着老眼,在那里一点一点刨土,轻轻背着骨殖,再次挥泪而别。

第三次,老刘的孩子分别工作成家,每月寄些钱回来,攒够了几千元,总算买了一个破房子,第二年就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了。这对苦难夫妻,总算熬到了尽头。这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好人在一生劳累过多,唯一的奖赏就是晚年平安无事。只是啊,命运与他们,实在太过薄幸了。

次年,老刘鼓盆而歌,送走了他失足摔逝的荆妻。而他的日子愈发不能自理了,骤临老境的他,也无奈地搬进了福利院。时年我在大理,其女儿在西双版纳,他就决定暮年游滇。与我在夜雨寒窗下检点往事,二人再次泪满青衿。

咀嚼着作者与老刘的三次别离,充斥着诗酒与二胡的凄凉悲苦,文人之间的心心相惜,每一别似乎都是生离死别,忧伤得仿佛挽歌,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这样的挽歌?

我不仅想起了刘禹锡与柳宗元的离别,二人同时被贬官,刘禹锡在好友“以播易柳”的鼎力相助下,改授连州。二人遂结伴南行,一路上遍游诸景,诗酒相依。从江陵下长江,入洞庭,逆湘江,至衡阳,二人即将分道扬镳,故彼此依依不舍,几度诗酒唱和。

“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歧路忽西东。皇恩若许归田去,岁晚当为邻舍翁”柳宗元在这首《重别梦得》中深情回忆二十年来两人的默契与亲密无间,对未来携手相伴田间充满几多期许。“歧路”两字无比辛酸地写出两人虽然不舍却不得不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难以相见的事实,憧憬中夹杂着几许凄凉。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相伴田间,互为邻舍的期望将再也无法实现。

古代文人为我们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离殇,他们是高适与董大“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豁达;是孟浩然与朱大离别时“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赠送宝剑的深情;还是王实甫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凄凉……这种挚友之情,在离别的衬托下,有如夜空中的明月,又如黑暗中的烛光,千百年来照亮了那些颠沛流离的文人们的一片天空。

朋友即将远别,一曲二胡,一杯酒,此情此景的凄苦枯索景象,不禁为之黯然垂泪。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野夫用崔颢的长叹作为书的题目。崔颢郁郁不得志,终生落拓,对故乡有种渴求,仿佛这就是极乐世界,任何人归家都可以补足一些失去的东西,一些得不到的东西。

但野夫永远没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的世界从一出生就笼罩着离殇的悲情。他曾经有妻有女,家庭美满。他干过四年刑警,做过六年牢;干过摆书摊的正事,也干过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恶事。一切灯红酒绿散去之后,却只有一个破碎的,辛酸的故乡——父亲逝世了,母亲尊严完满的投进了东流的大江,故友如波,那个不拘泥与世俗的奇人,也被暴涨的洪流吞噬……故乡变了,不再是那个靠山的小城,从前的日色已成过往,夕阳西下日渐黄昏,小城的宁静被喧嚣取代,铜臭溅满了夕阳能照到的地方,畸人渐行渐远,俗人坐拥江山。或许只有山上的点点古墓,还在唠叨着昨日的风华。这样的故乡,野夫还抱着同样的感情想要投身于怀抱吗?真是玩笑。

我想作者取名《乡关何处》,并不是真的想回到故乡,多半是一种祭奠,一种缅怀。记叙下故乡的前世今生,用酒来祭奠刚烈者,用剑来祭奠仗义者,用诗来祭奠多情者。我很佩服李白的这一点,用酒,用剑,用诗来祭奠那失落的故乡。作者用文来祭奠故乡,他并不想怎么去转变那极难逆转的事实,求个心安吧,正如苏轼曾言“吾心安处便是吾乡。”叙完了,心安了,从此以后即使旅居他乡,也不再为故乡悲伤。于是野夫成为了那个在离别的痛苦中得到滋养的人,在与故乡·故人一次次的离殇中日渐心安,并昂首走向未来,用自己的笔在激情驱使下完成一篇又一篇震撼着人们心灵的佳作。他给自己取的笔名,出自唐代诗人刘叉的《偶书》:“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用以表明自己希望通过写作来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从而寻找到内心的安定与满足。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世界都存在着离殇,生老病死,远走他乡,悲欢离合一次次在心灵里告别,又一次次重生,让每一个人都在轮回中昂首走向未来,这就是离殇的态度。

离殇是心痛而又洒脱的,心痛在于这是一道对于故乡的故人、故事的一种告别;洒脱则是挥泪斩过去,仗剑走天涯,这就是离殇的心境。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吾心安处,便是吾乡。

还能回到原点吗?——读《乡关何处》有感


还能回到原点吗?——读《乡关何处》有感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这是诗人崔颢在登临黄鹤楼时的所思所想。也许如今的现代人对于家乡那种“月是故乡明”的偏爱之情已逐渐消失。还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家乡到底身处何方?脑海中是否还有故乡山水之影呢?于他人,或许你的故乡并不是最美,但于己,故乡理应成为最闪耀的那颗星。别让自己在冥冥之中丢失了最初的起点。

你好!童年时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你还认识我吗?还记得那时,我们一起在夕阳下奔跑着、追逐着,爽朗纯真的笑声充斥在耳畔。一起玩过的跳房子,写“王”字,躲猫猫……被小伙伴推到了那“呜呜呜……”的哭声,身边的你站着一脸的委屈,为了哄我,还塞给我几颗你最爱的糖果。那时候的世界,是糖果色的,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隔夜仇,没有心事,整天嘻嘻哈哈,小小的心灵像泉水一般清澈见底,没有沾染一丝污浊。然而如今,或多或少地也长大了不少,也明点事理了。但仔细想想,我们口中的事理到底是指什么?我不禁哑然失笑,事理似乎是踱步于追名逐利,是在融入世俗社会,假惺惺的赔笑,赤裸裸的人性完全暴露出来。若真是这样,那我想还不如回到原点,像历史上的隐士一样,把自己安定在一个祥和,安静闲适的“世外桃源”中,不过这现实吗?

妈妈总是惦记着住在老家的外公外婆,这点从她三天两头往那边打长途电话便可知晓。妈妈是知孝的。她也渴望回到故乡,回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土地,外公外婆还健在,所以她还能找到自己的最初,不至于沦落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凄凉境地。如今在外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每逢春节佳节都会回家,他们深知那时他们的家,是他们的原点。无论身处何方,总是会心系家乡。

不过身边也有不少例子,让人觉得悲哀。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国外,当问起他的中文名,顿时语塞。他们一味的追求国外生活,却忘了自己骨子里还流着中国人的血!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家乡细洁的泥土,家乡清澈的湖水,家乡热流的炭火,曾经铸过无数美丽载体,天天送到那些或是开朗或是苦涩的嘴边”无论在外的你,收到了多大的挫折,无论你是被人污蔑,甚至被伤害的“体无完肤”,你的故乡永远是你最好的疗伤地,因为在那儿,有熟悉的山、熟悉的水、一草一木也会向你展开它温暖的怀抱,那里是每个游子最终的归宿,同样那里也是游子们迈开步伐的起始点。

如今,苍老的故乡仍然在在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孩子”能回来看看。


读《龙族》有感


读《龙族》有感

李可阳

这是一个绝对浩翰缥缈的世界。

无论多少次打开这个世界,我总会忘记了呼吸。

这个世界,名为龙族。

《龙族》讲的是龙与少年的故事,每一本,都有万千滋味自在其中。主人公路明非与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屠龙,也一直在成长,这也是《龙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我一直很敬佩作者江南,他在书中表达的情感已经数不胜数,能控制一个如此庞大的故事,真的是非常厉害。友情、爱情、亲情、责任都在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说那名为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是个衰小孩,衰了至少18年,在进入卡塞学院之前,他什么也没拥有,每天坐在寂寞的天台上,静静地看着城市葳蕤的灯光。似乎也没人在乎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隐隐作痛。这么说来我也是个衰小孩,很懦弱很看不起自己,却无能为力。我或许没有路明非那么衰,但我很喜欢和他一样发呆,思考着许多漫无边际又透露着悲伤的事,总是不承认自己的孤独。

但在《龙族》里,路明非真的变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勇敢,不顾一切的勇敢。他命令自己不要死,身后是欲望的刀枪。我想在那一刻他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走投无路的凶狠。于是他长大了。

成长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明非在每个故事里,都付出了四分之一的生命,为了保护他真正在乎的人,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但不得不说前面几次都是小魔鬼路呜泽的功劳,而这次,路明非真正地挺身而出,拥有了那种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处淬炼出来的勇敢。

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有狮子般的眼神,很怂的样子只是为了掩盖这种锋芒。说得真好。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任何动物入侵它的领地的,一旦触及领地的界线,狮子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人的喉咙,路明非的领地是他在乎的朋友。

除了路明非,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有绘梨衣和源稚生。

绘梨衣是我的怨念之一。她是一只小怪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但她很爱路明非,总是觉得世界很温柔。

但最后她死了,从一开始她的结局已经注定。世界很残酷,路明非并不爱她,就算后来路明非舍弃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杀了杀死绘梨衣的白王,一切早已无法挽回。

但我仍然记得她和路明非相处的七天,一场充满温情、阳光的盛大逃亡。

源稚生是正义的朋友,也是孤独的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他或许是这本书里最负责任的人了,他身为大家长的责任让他在最后一刻慷慨赴死,与弟弟相拥长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

这是走投无路的正义呐。

话说回来,《龙族》里有太多的走投无路,但正是这些走投无路,激发了人物们被逼到尽头的勇敢。

他们无路可退,才会去反抗命运。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有勇气去反抗,只需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地脱变成和被固定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样子。

《龙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还有爱情。《龙族》里的爱情很复杂,但决不是言情小说的庸俗。到最后,只剩下感动。

我还特别喜欢《龙族》里的景物描写。很温柔很细腻,美得让人落下泪来。抛开综迷复杂的情节,景色永远都是最让人动容的。就像路明非和绘梨衣最后的旅行和分别,大片大片的夕阳和倒影似乎从书页里涌了出来。

还有他们开着车迎着阳光盛大逃亡的那一段。我想起江南曾写过他驾车从圣路易斯到美国的最南端西岬,跨越了十五个纬度。那一刻江南和朋友们像电光一样,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废弃的车,但他不怕,因为他正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名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他们成功地突出雪地,朋友打电话问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骄傲地说他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想想看真是美好。

因为世界永不足够。

江南说《龙族》表达的,就是这种对世界与未来的渴望。

龙与少年愈行愈远。

我真的很爱《龙族》。我多么希望我能成为那个少年,推开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属于龙的国度。

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读《乡关何处》有感600字2024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这是诗人崔颢在登临黄鹤楼时的所思所想。也许如今的现代人对于家乡那种“月是故乡明”的偏爱之情已逐渐消失。还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家乡到底身处何方?脑海中是否还有故乡山水之影呢?于他人,或许你的故乡并不是最美,但于己,故乡理应成为最闪耀的那颗星。别让自己在冥冥之中丢失了最初的起点。

你好!童年时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你还认识我吗?还记得那时,我们一起在夕阳下奔跑着、追逐着,爽朗纯真的笑声充斥在耳畔。一起玩过的跳房子,写“王”字,躲猫猫……被小伙伴推到了那“呜呜呜……”的哭声,身边的你站着一脸的委屈,为了哄我,还塞给我几颗你最爱的糖果。那时候的世界,是糖果色的,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隔夜仇,没有心事,整天嘻嘻哈哈,小小的心灵像泉水一般清澈见底,没有沾染一丝污浊。然而如今,或多或少地也长大了不少,也明点事理了。但仔细想想,我们口中的事理到底是指什么?我不禁哑然失笑,事理似乎是踱步于追名逐利,是在融入世俗社会,假惺惺的赔笑,赤裸裸的人性完全暴露出来。若真是这样,那我想还不如回到原点,像历史上的隐士一样,把自己安定在一个祥和,安静闲适的“世外桃源”中,不过这现实吗?

妈妈总是惦记着住在老家的外公外婆,这点从她三天两头往那边打长途电话便可知晓。妈妈是知孝的。她也渴望回到故乡,回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土地,外公外婆还健在,所以她还能找到自己的最初,不至于沦落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凄凉境地。如今在外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每逢春节佳节都会回家,他们深知那时他们的家,是他们的原点。无论身处何方,总是会心系家乡。

不过身边也有不少例子,让人觉得悲哀。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国外,当问起他的中文名,顿时语塞。他们一味的追求国外生活,却忘了自己骨子里还流着中国人的血!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家乡细洁的泥土,家乡清澈的湖水,家乡热流的炭火,曾经铸过无数美丽载体,天天送到那些或是开朗或是苦涩的嘴边”无论在外的你,收到了多大的挫折,无论你是被人污蔑,甚至被伤害的“体无完肤”,你的故乡永远是你最好的疗伤地,因为在那儿,有熟悉的山、熟悉的水、一草一木也会向你展开它温暖的怀抱,那里是每个游子最终的归宿,同样那里也是游子们迈开步伐的起始点。

如今,苍老的故乡仍然在在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孩子”能回来看看。

《乡关何处》(精选)


野夫是个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没有江河般的波浪翻滚,有的是脉脉的清流,带你走回到故乡的路,顺着时间,逆流而上。

有人说时间是最残忍的,它会把回忆像剥洋葱一样带着血丝剥到你的面前。读野夫的故事,会有那个时代的风扑面而来。

他说幽人苏家桥,总让我联想到竹林七贤。他们所追求的,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和自由。说阮籍猖狂,不拘礼,是他厌弃世俗的晦暗。他作《东平赋》、《亢父赋》,借风土之污秽,言社会之黑暗。苏家桥虽曾做得老师,学问也高,那行为方式却极不相称。真悲真喜,敢怒敢言,却也有真性情。这位苏老师好酒,酒后的行为更为任诞。不过也不及阮咸与群猪共享大盆饮酒,那情景略想一想就令人忍俊不禁。苏家桥还有魏晋裸袒之癖好,未服用五石散,仅饮酒就燥热不可耐。这样一人,或许只适合生活在那个风度时代,享受自己真正的自由。

自由其实并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比如不想做官,不想当值。

野夫的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奇人”,不,我们应该称他做“神人”。在这个英雄气概几乎荡然无存的末世,出现这样的侠骨风气之人是精彩之至的。他就是王琪博,兄弟眼中的“王七婆”。

听名字,并不觉得这是个出彩的人物,却掩盖不了他一生的光华。酷爱带刀,瘦削高挑,骨子里透出的狠劲儿。我想不到任何一个人能与他相比。人到中年仕途失利,转而写诗作画,却仍能弄得出名堂来。野夫说过写诗时他是琪博,玩儿刀时他是七婆。这个奇男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在三十年里游走于诗与刀之间,不怕失败,不怕衰亡。他身上有烈性,烈得像俄罗斯的伏特加,又经得起沉淀与存放。越久,越烈,越洌。少年时,他拔刀护母;上学时,成为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年过三旬,生意场上失利,仍能从头来过。王琪博是生来就懂得拼杀的人,他相信,世上没有什么能拦住他的。哪怕是油尽灯枯时,也依旧身手矫健,和兄弟们重返张扬的青葱岁月。

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生活的人,不由得让人敬畏三分。

无论如何,都要生活下去,没有永远都输的战斗,这是王琪博能告诉我的。

“窗外是行进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穷的人们。我在生活,我还将生活下去。”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有人愁。所谓故人,在故乡。

读《驯龙记》有感


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一部电影叫《驯龙记》,很巧合,我暑期阅读的这本书也叫《驯龙记》。电影《驯龙记》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与龙的故事,那里面人与龙和谐共处的场景令人十分羡慕。而书本《驯龙记》则更加离奇,竟是一对父子孵化“恐龙”的故事。尽管是虚幻的故事,却映射着现实的光芒。

故事中,儿子孔龙和爸爸孔大龙尽管有着不同的性格,却有着同样的喜好:研究一切关于恐龙的事物——恐龙生活的年代,恐龙的种类,恐龙的食性,甚至各种恐龙居住的地方。他们对恐龙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与兴趣,总是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见见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恐龙,这样的梦想似乎太遥不可及。但孔大龙父子有他们的办法。他们将从各种途径搜集来的恐龙化石粉末及各种中药放在水中,再将一个个鸟蛋、乌龟蛋等放进去。因为他们相信,恐龙是鸟类爬行类的祖先。最后竟真的以这种看似不可能的方法孵出了恐龙,只不过“恐龙”很小。

读完全书,最吸引我的不是他如何如何孵出了恐龙,也不是他有多么的热爱恐龙,而是他们父子对于创新与兴趣的诠释。

他们是一对普通的父子,爸爸是名会计,儿子只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他们对于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并不只有不停地了解而已,而是自己发掘有关恐龙孵化的秘密。也许他们折腾了许久的“孵化恐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名人效益或利益,最终仅仅是成为了动物园中的三只新宠。他们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于恐龙的探索欲和未知的事,但他们的创新确实给他们带去了自身的满足感。

回望我们,又有几人敢如此大胆地进行所谓“孵化恐龙”的行动。对于有兴趣、好奇的事物,我们所做到的也不过是查找前人的总结,却不想想自己又有什么独到的见解。新事物的诞生永远都有两个条件:一是兴趣,很多人都已做到。二是创新,以自身思考融入兴趣,以自身的行动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事物。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

可惜的是,我们往往在童年时期充满着这样的创新,却在年复一年的吸收知识的过程中悄然磨灭了,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已习惯于接受,习惯于原有的经验,习惯于前人的失败而再惧怕我们自己的思考了吗?我们不应如此,我们所要做的,是创造更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事物。

读《变色龙》有感


【篇一:多面人】

最近,我读了《变色龙》这篇小说。这部小说很好地展现出了俄国沙皇的黑暗统治下军官的无耻,让我感触颇深。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喜欢作威作福的人。他在赫留金等普通市民面前趾高气扬,俨然是一位长官。说话的口气更是十分傲慢,他那一喝一问中也透露着他的跋扈与不可一世。我觉得契诃夫真是把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写活了,我也体会到了奥楚蔑洛夫那耀武扬威之卑鄙。再看看他的四句喝问,把狗咬人这一普通事当做案件,不难发现他小题大做,总趁机耍威风的性格。他让我从心底里讨厌他,他在这里就是一个咄咄逼人,骄傲于世的军官。

同时奥楚蔑洛夫也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他在听说好像是席加浩夫将军家的狗后,马上变得惴惴不安,却若无其事地否定自己的话。接着极力维护狗没咬人的事,而刚才的判断被扔在了一旁。他在长官的面前畏首畏尾、阿谀奉承,一点儿也不敢反抗。面对上级的狗,他自然也十分尊敬。一旦狗是上级的,身价倍增。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实在是太恶劣了。而这种行为又延续到了今天,下级对领导是出手大方不在乎钱,就是为了讨领导的欢心。这种行为必须改变。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多面人,他的行为让我感到恶心随着狗的主人之变化,赫留金在他口中从受害者变成敲诈者,又敲诈者变成受害人,之后又成了猪崽子。奥楚蔑洛夫的变来变去、反复无常让我十分厌恶一个人竟然会这么无耻!一会儿是貌似公正的法官,一会儿又成了上级的庇护者,一会儿为受害人辩护,一会儿又为上级开脱。他不是一个公正的人,就是一颗墙头草哪边风一大,便向另边倒。谁势力大,他就向着谁,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蛀虫,必须铲除!

读了《变色龙》这部小说使我警醒,它告诉我一个人不要变化无常,不然必会招人厌恶。

【篇二:变中不变形】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

他变形了。

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

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篇三:读《变色龙》有感作文】

变色龙是一种动物,它可以从根据周围的环境来改变自己自身的颜色,保护自己,这篇小说也是这个意思,小说的内容最为丰富,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成为小说表现的对象。这是一篇特别具有讽刺性的文章,而且也特别受欢迎,爸爸曾告诉我你上学的时候就有这篇文章,可见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这篇小说讲的是什么呢?讲的是首饰匠赫留金在路上被狗咬了一口,警官奥楚蔑洛夫来解决这件狗咬人事件,经过六次办案五次变色,解决了这个案子,第一次定为狗主人的全责,要狗主人交赔偿费,而第二次周围的人说这只狗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这时奥楚蔑洛夫改变了断定的案子,说赫留金想借此事赚取一些赔偿费,有人说这是狗杂种,将军家的狗全是打猎狗,巡警说也有可能是将军家的狗,又有一跟人说是野狗傻杀了吧最后确认是将军家哥哥的狗,奥楚蔑洛夫将将军哥哥的狗大嘉赞扬表扬狗伶俐,而骂赫留金早晚收拾他。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只要将我们的本职做好,就可以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不能活在虚伪的世界里,如果我们太虚伪的话,我们将一个朋友都没有,也不会信任任何人,我们必须做回朴实的自己,将成为一个特别的开始。当时社会欺下趋炎附势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外强中干,装腔作势的人很多,宪兵的横行使人民的财产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做好最朴实。但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文风朴素却能一语击中要害的写作技巧,避免用华丽的词藻堆砌出一篇空洞的文章。

【篇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初读《变形计》,就觉得迷茫,但在第二次读的时候,便相应有了一些感悟。

不得不说,我并不喜欢这部小说,甚至达到了厌恶的程度。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作文《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尤其写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

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对于这篇小说,我并不感兴趣,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想把它写出来,也许这其中的道理,我并未完全明白,但我相信,随着我的成长,我会懂得更多。

【篇五:读《变色龙》有感】

人生在世不能虚伪的度过一生。因为那只是没有脑子的行尸走肉在盲目的寻找方向。

题记

在生活中人的虚伪似乎成了势力的代名词。如果你会讨好他人你就会被大人物重用,反之你只会做不会说,就会让人误解你对领导不尊重。这种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例如:在一个大公司,有的人为了自己有一个好的职位,从而调查领导的喜好,投其所好为他办许多他喜欢的事情,而大部分的领导也会欣然接受,自然而然他就会受到重用,可是这样的社会风气不正是我们嗤之以鼻的吗?但为什么这种事情从古至今不断上演呢?

在《变色龙》这本书中,主人公奥楚蔑洛夫的变不正是这种虚伪的代表吗?大人物的狗比人还高贵,贫民连狗都不如,这种人与当今社会趋炎附势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人生在世要有骨气才可以生存下去,一个人连做人的骨气都失去,还谈什么成功、还谈什么名利。为了社会的进步,每一个人都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去危害他人,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国家不是由一个人组成,而是由千千万万个人组成。在这个大家庭中,大家都为别人考虑,都想着别人的利益,才能在这个大家庭中受到尊重、爱戴,而不是做一个虚伪、自私的行尸走肉。

你就是你自己,不一样的自己。

我认为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就是对贿赂、献殷勤、拍马屁这些行为不懈同流合污,做好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当今社会这样的现象时时处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有正确的判断力,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但自己不支持,而且还要影响身边的人去抵制。

人的尊严就需要自己去维护,做一个虚伪的人,尊严就会被踩在脚下,做一个用尊严的人你的精神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拥有尊严。做一个有骨气、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为了成功而不断奋斗!

【篇六:读《变色龙》有感】

19世纪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短篇小说《变色龙》集中反映了处于沙皇亚历三大三世的黑暗统治之下的俄国社会的丑恶现实。

故事的开端在早晨,在市场的广场上发生了狗咬人的案子。警官奥楚蔑洛夫听闻后急忙赶来处理案子。第一次他不知道狗的主人,便决定严惩这只狗;第二次他从人群中听到是席加洛夫将军的狗,便又开始为狗开脱;第三次他因巡警的一番话又觉得不是将军家的狗,就贬低这只狗;第四次觉得是将军家的狗,又不断地称赞这只狗,当将军的厨师说这不是他家的狗,奥楚蔑洛夫又决定将狗弄死;但当厨师又说是将军哥哥的狗时,他又开始不断地大加称赞,并且说这是一条伶俐的狗。

六次断案,五次变色,小说通过对看风使舵、趋炎附势、谄上欺下的警官奥楚蔑洛夫这个沙皇忠实走狗的刻画,揭露了沙皇专制统治的黑暗腐败,也揭示了小市民阶层麻木、庸俗、愚昧的社会弊病。

本文从语言和细节处开始描写,刻画细致入微。从披上大衣再到脱下大衣,形象地表现了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当面对的是一些普通百姓时,他变得专横跋扈、作威作福;当面对达官贵人或有关的人甚至是狗时,语言中又处处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

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而在现在,有些政府官员就像是变色龙一样,看见比自己职位低的人就处处压榨,而看见比自己职位高的人就开始百般献媚,甚至不惜花钱去送礼,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风气,必须改变。

变色龙,变的是人物的性格,不变的是真正的本性。作文

【篇七:读《变色龙》有感】

奥楚蔑洛夫华丽的大衣,却修饰不了污浊的灵魂。

心灵之窗早已蒙上了厚厚的尘埃,皮囊下跳动的心随着权势的腐蚀,慢慢地失去了活力,只是机械般终日复始的重复一个旋律,早已萎缩的心却因为眼前的功利才涌现出一股活力。

当听说那狗身位显赫时,奥楚蔑洛夫脸上涌现的媚笑将眉毛挤成了山,一道道都诠释着虚伪,那积堆成的肉勾勒出的一条条深沟,也被肮脏的思想沾满,弯腰形成的佝偻状,极其不雅的姿态,丑陋不堪。

当听说那狗身位显赫时,奥楚蔑洛夫脸上涌现的威严,眼角闪烁着得意,严重充斥着欲望,盈满了眼眶,溢在地上淌成一片,处处弥漫着铜臭味,令人呕吐。口中扬出得粗鲁,狂傲塑造了一个嚣张跋扈的形象,在人民心中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却不知,耸起的眉毛好似破工厂上冉冉升起的黑烟,洁白的牙齿也镀上了一抹铜光,和铜钱一样的颜色,肆意的挥手似的倾洒庸俗的粉尘,落在人间,从此,这方净土不再美好,只有残余的泥土香在无力的诉说苦衷。

我早晚要收拾你。余音围绕在耳畔,化作片片残损的瓦砾,溅了一地的悲哀。

奥楚蔑洛夫,看似潇洒的背影却让人悲哀,在他的眼里,只有无边无际的欲望。亲情,友情,爱情,却不达眼底,在他身边,只有笑僵的眼角和无边无际的点头哈腰,陪伴他的只有永远也捂不热的铜钱,泛着黯然的光泽。

这种人,可悲,可耻,可恨,可怜。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人性的光辉,他们是旧时代的产物,他们是沙皇统治社会的缩影,他们是落后封建的牺牲品。

现实,让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早晨对着太阳,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漫步在某个林间小道,任凭清风抚摸耳畔,让风儿带走你的忧愁,留下丝丝清凉;遇到熟人,毫不吝啬的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你会发现,他的眉梢多了几分喜悦;遇到不知所措的人,毫不犹豫的走上前去,对着他说:你好!需要帮助吗?那将会给别人送去了一场及时雨,也为自己心田洒下了一片雨露,让叫爱心的种子发芽

带着爱上路,让自己可以快乐真实的活在世界上,发挥我们的价值,让蓝天,白云,青草,大海来见证这轮生命的活力。下次的轮回中,我还要那么自在的活着

【篇八:读《变色龙》有感】

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艺术代表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些人。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这篇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然而,与此同时,远在东方的中国,同样是在黑暗政府统治下,为何却没有一篇独具一格别出新意的文章?确实,中国的文章往往十分优雅,或是豪迈,或是清秀,然却从来没见过跳出边边框框的文章。唐诗自是固定的格式,必须得多么整齐,宋词却又出来了词牌名,虽然不是长方形了,却还是按照固定的格式来写,读起来固然朗朗上口,却经常不得其意,读好几遍也不明白它的意思,必须要结合当时的背景,和诗人的经历,才能读出来。如此一来,种种诗诗词也只有文人墨客能够看懂了。到了清朝,终于有了一些短篇文章,可注重的依旧还是作者的文采,总是在意字词用的恰当与否,殊不知有时候一个精彩的情节,比一字一句更加重要,更能突出这种种情怀。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类文章都是充满了儒家学术,着重于文墨的深厚功底,追逐与用最恰当的字词来表达心境,能看懂的,也就只有那些文学书生,充分表现了儒家礼不下庶人。故此,具有容易理解,情节精彩的短篇小说始终没有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而《变色龙》也只有西方作家能写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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