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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大学生《我与地坛》读后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也许"大学生《我与地坛》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我与地坛》读后感

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彼时是1989年的五月,北京老城的东北角安定门外路东,一切的生机勃勃似乎还为时不晚。我读史铁生,从那张老柏树宽容俯视着的年轻人开始。那是一张黑白照片,园子里的荒盛与芜杂可见一斑,他在树荫下的轮椅上,粗黑的眼镜框下露出淡淡神情。我闭上眼,地坛的野草应景而生,汹涌的阵势,连成火般蔓延的海勾连着五月北京的日光。暴涨成树下的温柔的一抹绿,悠然停止,雾一般的植物辛辣的香气像双温柔手,抚尽人间烦恼三千,抚平愚蠢又血气方刚的杂念。干净,一如他笔下澄澈。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很少被人记起的园子,被他发现,与其说发现,不如说遇见。他察觉着这其中的感觉有宿命的滋味。一如他的寂寞,很少被人记起,天生的敏锐和哲思。园子包容着他,令他似一个徘徊于夜游园的孩童,流连忘返。而荒芜中不见荒凉,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都市的浮华时常令人困惑,尤其是过完高三兵荒马乱的突然闲适。我在白日的车马奔流和夜晚的万家灯火中感到自身的轻浮,走在云端上,不学昌良,不计离殇。生活犹如一个巨大海绵,将我安适包裹。我不思考,不学无术,不知痛痒,危险的是,以为将会这样过我的人生。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

我读史铁生,就是在这样快乐而沮丧的假期。彼时我在同样充满植物辛香的农家小院,信手翻开那烟色朦胧的封页,并不自知字里行间的睿智,快乐,与沉重。而接触到他的字,就如同与他坦诚相见,我也变成了那个在地坛流连忘返的孩童,与1989年的世间打了个照面。怀着某种愉悦,某种期待,某种不羁的自由,阳光普照的1989年。陈村曾这样说过他"他完整地保存自己,依然快乐。通常并不抱怨,知道感恩。"我不禁想起海德格尔的名言"人在现实中总是痛苦的,他必须寻找自己的家园,当人们通过对时间、历史、自然和生命的思索明白了家之所在时,他便获得了自有,变成了‘诗性的存在’。"对我而言的美,残缺也是一部分,对我而言的快乐,也常常是微不足道的,而其中夏的鸣蝉,秋的灯火,冬的澄澈,春的恣意,恢宏如地毯的火烧云,微小甚至不值一提的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我乐在其中,并且乐此不疲。已然忘了是多少页的某段话令我出现了微妙变化,只是清楚地知道,并懂得,我定不负良辰美景。放下手中书卷时,我清晰地记得,这是一五年的夏夜,月光皎洁,水云光线浮转,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与感念,竟来自不经意的抬头,与一颗发现美与细节的心。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他有着深刻而睿智的哲思,他笔下是澄澈而干净的文字,他曾自嘲,自己的职业是生命,业余是写作。世界痛吻我,我报之于歌。无论何时,史铁生从不哗众取宠,平和的微笑便是回报世界的最好方式。

似从前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而这次更加意味深长。感受到不可阻挡的力量,个个动人心魄。这稳重的力量,和缓,柔,似水流般源远流长而富有能量。是少年难得可贵不肯服输的一次咬牙,是中年历经磨难坚韧敦厚的一次沉默,似横亘于千山万水的大地。我脑海中时常出现这样的场景,大地装上星辰般坠落的灯火,人们远远看去,灯火簇拥,万般明亮与热闹,而走进大地才发现,灯火散落的距离如此之宽,间隙的黑暗深不可挡,大地默默承受从不声张。如史铁生,吃痛后坚忍不做声的嘴角,对命运无声的言谢和坚强。

我心如蒲苇,随着无声的大美静静被风吹拂着,也随着刻骨的感悟无声坚强着。望我心依旧,坚忍而柔软,与世界种种一一过招,最终仍赞叹春花秋月。

读完我与地坛,才发现,一种环境是琼浆还是毒汁,并不在于环境本身,而在于你是否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一双善于倾听的耳,和一颗想要改变环境,而不轻易被环境改变的心。从机窗看下去,城市是一幅以流光和霓虹为墨彩的画,细细密密的灯盏点亮车流、人家与路面。鲜活,温暖,悄无声息。我在轰鸣里降落,我看到自己正一点一点坠进那漫无边际的万家灯火,化作其中一盏,微茫而坚强地发亮。

我上大学了,我将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屋檐,扎根并重生。18岁。心潮翻涌。带着鲁莽与勇气,用充满希望的目光俯瞰整个北京。我迅速来迅速走,带着更加清晰明确的自己。带着地坛给我的,深刻的启示。"我爱每天都干净漂亮,不爱不属于自己的奢侈,不怎么留恋无关紧要的男孩子,无法放弃学业和写作。所以,这里风景再美,看看就好。

我还在走,从一个屋檐到另一个屋檐。家当丢弃一些,拾起一些,背上我更精致的行囊,到往更好的地方。"我还记得18岁的自己,高三贴在桌子上的话,一段简易又难忘的箴言。

那个我18岁梦想成为的人。坚韧,化为一盏灯,默默地照亮世界的某个角落,保留善良的初心。把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才算尽兴。我用它们注视着我全新的目标和旅程。

CFA152张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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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大学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我们生在这个不平凡的年代,短短几十年,如果你战胜了挫折,你也将变得不平凡。就像史铁生先生一样,不被命运打败,方能成就不凡的自己。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适合大学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适合大学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一)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适合大学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二)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适合大学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三)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我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而读完了整篇文章,我更觉得那片荒芜的园地就是他的心灵的栖所,在作者双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中,在他迷茫或消沉的日子里,他便摇着轮椅来到地坛,在那里久坐。我便在脑海中浮想,想象着那个颓然的史铁生,他的轮椅停在一棵苍黑的古柏树下,秋风飒飒,伴着那个孤寂的黑色背影,整个场景似乎充满着世纪末的气息。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史铁生正经受着灵魂的煎熬,他思考着自己生存的意义。双腿就这样忽的一下没了,不但是身体,似乎连心灵也没勇气前行了。

无论是谁经历了这般挫折,短时间怕也难得想个明白,想个透彻。而那个人烟稀少的园子,则仿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宁静却还不至于荒凉衰败,身处于大自然中,凝听风声和鸟鸣,调理纷乱的思绪,简直再好不过。在那座地坛里,他就像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一样自在,尽管那是个公共场所,但我却觉得那更像是他的地盘,因为没有人能向他一样熟知地坛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株木,史铁生的轮椅车印日复一日的碾过同一条路径,他呆在那里,看着那些远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存在的古树上的树叶发芽,变得葱绿,泛黄,最终凋零,又重新发芽。日复一日的共处,让史铁生最终把自己的灵魂与这座地坛相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地坛,让史铁生真正认清了自己的灵魂。正因为此,只有在地坛,他才能释怀,才能毫无保留的敞开心胸,把那轻易不外露的真率留给了地坛。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适合大学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四)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流传最广远的的散文集作品,是他在地坛中所见所闻发出的人生感悟与思索。文章中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饱含了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思念,由于自己残酷的命运,地坛成了他思考人生的佳境,其用朴实的文字表现自己在地坛流连思索时所观察到的人生百态和对命运的感悟,其间洋溢着作者内心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

正当时青年的作者,因为双腿残疾而对生活自暴自弃,脾气变得异常奇怪,从而日渐消沉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为了逃避残酷的命运,他选择到地坛躲避,在他选择地坛的同时,地坛也在冥冥之中选择了他。作者通过与地坛的接触及所见的人生百态,在受到周围景物的陶冶后渐渐的思想得到质的变化,从而让他了悟到生命的真谛。

作者说“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在地坛中琢磨思索,似乎已经看透了生命的本质,让人明白了生死不是我们能选择和掌控的,生命中的残酷与伤痛都是不能选择的,而我们所能够做得只是珍惜利用生与死之间的时间。面对人生不可捉摸的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在地坛中得到启迪与感悟的同时,作者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思念,“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作者这句引人深思的话不由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尽管大字不识一个,也没有丰富的阅历,但是他们的思想很开明。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让自己的四个儿女走出那一分土九分石的大山,不要像他们一辈子待在那受苦。曾经同龄的人早就在小学或初中毕业就辍学回家,很庆幸自己能读到大学并顺利毕业,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与支持,就不会有今天的自己。

父爱母爱的伟大,他们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为了自己的孩子做了太多太多,而如今我又能为父亲母亲做些什么呢?现在的我,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踏踏实实的,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让父亲母亲放心、安心,不能再让他们为自己操碎那已经碎得不能再碎的心,我想这应该是对他们最好的感恩与回报。

读《我与地坛》,我的心灵在作者的文字的海洋里得到了洗涤和净化,从而对生活、生命、亲情有了新的认知与感悟。史铁生在思考自己的逆境同时还在顾忌母亲所受的痛,通过史铁生对人生的感悟,我自己对生命价值的理解与追求有了不一样的态度。

人的一生,不能只为自己活着,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好好把握,要去感恩、回报。人生的坎坷,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没有谁的一生是顺顺利利的。人生百态,乐趣十足,我们应该热爱生命,重视磨练,感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虽然无法反抗命运的造就,但也不能对生命不负责,对生命不重视。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 (通用3篇)


史铁生先生说: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虽然命运不公平,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改变命运。就像史铁生先生一样,不被命运打败,方能成就不凡的自己。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篇一)

读完那本《我与地坛》时,我想起文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深有感受。

一个失去双腿不能走动,只能手推轮椅,日日夜夜藏在地坛,观察地坛,能继续坚持生活下去,并且在妈妈鼓励下,让他重燃希望,写下了这本书,令人震撼的人。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还能坚持到底,体现在书中的那一个个的励志故事。我想,我们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读书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如张海迪、霍金;还有那些抗疫英雄、抗洪英雄,以及那些伟人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选择了与命运对抗,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艰难困苦。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和灿烂的人生。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比如我的暑假作文要求写6篇,我写了三篇后就搁笔不写了,妈妈在检查我作业时,发现我的作文没有完成,便问我:“你还有三篇作文怎么不写了?”我支支唔唔回答说:“我写不出来了,没有内容可以写的啊!”妈妈说:“那你也不能不写啊?这是暑假作业要求做的,你可以多阅读几本书写读后感,或者写随笔,人物、动物、植物,甚至日记等等都可以写的,只要你用心观察,多读多记就能写了么!你看看人家史铁生为什么写出那么好的文章,他的环境、身体条件都比你差,是因为他不怕艰难,坚持努力,才会成功。”妈妈还说:“我想信你,你只要努力,留下的三篇不但可以完成,而且能写的很好。”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鼓起心中的勇气,改掉自己的懒惰,坚持每天看书阅读,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寻找灵感,在我的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篇二)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篇三)

读过《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同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意志,他的坚持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有过失落,有过暴躁,可还是有充实人生。

作者思考着自己的人生,生死观,亲情一系列比较触动我们心灵的事情都显示在史铁生的笔下。

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失去双腿,面对迷茫的生活和自己现在如此不幸,看着在地坛公园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他们健全的双腿,再看看自己那陪伴自己一生的轮椅,心中愤怒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是啊,那对于一个心灵受伤的人来说是一种多么大的打击,可是,他并没有因为世界对他的不公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再想想我们的身体健健康康,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可还是有人经常对父亲发脾气,可是,现在想想,史铁生遭受的困难和打击,我想,我们连发脾气的资格都没有。好好珍惜现在那拥有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再来后悔。

史铁生的痛苦,在他的母亲身上是加倍的,但母亲一直理解儿子,尊重儿子,面对着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失去双腿的儿子,内心是如何的痛苦,为了孩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和"恐惧",其中的味道,可能只有天底下作为母亲的人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爱,无私的行动。可是,造化弄人,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多么希望母亲可以多夸她两句,用自己的成绩给母亲小小的安慰,这个机会都没有了,这位为他承受了那么多痛苦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

史铁生通过文字告诉我们人是不能追求绝对的公平的,永远的利益和无忧无虑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属于热和一个人的。没有无憾的人生才是真的人生。

人世间最真情,是无私,最不求回报的便是母爱,在史铁生的笔下,热情的赞扬着伟大的母爱。在我们生活中母亲也是如此,在点点滴滴中都有母亲的身影,我们的母亲也在为我们付出着她的一切,所以,多关心她一点,她也会累,也会有离开我们的一天,所以,趁着还没有完全失去孝顺妈妈的时间里,多关心她一点,我们不能太自私,只想这自己,从而忽略了身边的最爱。

时间过得很快,把握现在,给自己的妈妈一份真正属于她的爱,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不求回报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身边的人为我们做出了太多太多,我们也只能用感恩让他们得到快乐和安慰。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 (集锦4篇)


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有一句话:雪地和月光,安静得也似非凡。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归宿,在我们读者眼里,它也终将成为我们的归宿。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一】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二】

我想,凡是知道史铁生的人,也都知道那个破旧但安静的地坛。那是一个给史铁生疗伤的地方,虽然没能让他重新站立,但却让他的心灵飞翔。那夕阳的余辉,残败的房屋,生机盎然的野草,摇头晃脑的小蚂蚁,叶子上滚落的露珠,锻炼的老人,顽皮的孩童……渐渐地抚平了史铁生的狂躁,渐渐地催生了一篇篇耐人寻味的文字,进而渐渐地感染着每个喜欢史铁生的读者。

我们,是否也需要一个地坛?

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折翼的天使,不完美是必然的,经受一些苦难也是必然的。或许我们没有生理上的残疾,能说能笑能走能跳,可是又有谁能肯定自己没有心理上的疼痛?变速的生活节奏,像心律不齐的心脏,不能保证每根血管都有充足的营养。巨大的生活压力就业压力学习压力,让我们的呼吸也变得急促,是不是有的时候会变得狂躁?是不是有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丢失了点什么?是不是很想找一处安静的地方畅快的呼吸?

是的,我们需要一个这样的地方,尽情地放松心情,为心灵排污,也为心灵加些动力。在这方面,我们远远不如史铁生先生幸运,拥有一个安静的可以自由出入的大院子几乎是不可能。这个时候,就让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开辟出一间小屋,供自己休息吧。

这间小屋,必须有的是,一些安静的温暖的文字。诗书的作用不仅仅是黄金屋和颜如玉,它是一段带着晨露的台阶,一端连着黑夜一端系着光明,踏着它,可以迎接红彤彤的日出,那些明亮但不刺眼的亮光,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腹有诗书也不一定追求华美的气质,只为寻那一缕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吹走烦躁,塑造我平和如湖水的心灵。

这间小屋,最好栽培一些花草。他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当我看着亲手打理的花花草草,总是欣喜于它们带给我的力量。记得有一次从路上捡到一段10厘米左右的太阳花的茎,把它插在了疏松的土壤中,原以为它会奄奄一息,却没想到几天后它绽放出一朵玫红色的太阳花,那是生命的倔强,触动了我心灵最深处的那份坚强。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一次次我的这些小花小草们面临生活的绝境,可是他们又一次次给我展示生命的力量。都说养花怡情,我却从中吸取着生命的营养。

这间小屋,要有季节的变化时空的延伸。生机盎然的春日,要及时备一份春泥作为滋养;烈日炎炎的夏日,要随时撷取一缕清凉;硕果累累的秋天,要储存天高气爽的心境;白雪皑皑的冬日,要随时吸收温暖的阳光。

在这间小屋里,我们要时刻反省。要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怀有一份感恩与感动。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平,上帝总是在关一扇门的时候打开一扇窗,就像他收回了史铁生先生的一双腿,却让他以纸为船以笔为桨,在文学的浩瀚中尽情冲浪。

是否你还带着伤?不要怕,愈合了就不会再痛。让我们手握一把阳光,在上帝说不的时候也能拥有温暖整个世界的力量。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三】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四】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读《大学生与战士》有感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做好事不留名的无名英雄,他们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人。这就是我读《大学生与战士》后的感受。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觉得这个战士非常伟大。在一列飞驰的火车上,两个目空一切的女大学生用英语奚落一个认真读书的小战士,小战士虽然听懂了她们的谈话,可他还是默不作声地坐在椅子上读书。过了一会儿,大学生们睡着了,小战士却帮她们修好了收音机。他是一个多么无私的人啊!

我想到这里,内心感到一阵愧疚,我为什么与他差距这么大,平时只要我受一点委屈,稍有一点不顺心的事就生气,而这个小战士面对别人的奚落,不屑一顾,以德报怨。这才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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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一】

不知道怎么的,读《存在与虚无》就成为了我一个久未实现的夙愿。因为这书实在难找,书店不卖,网上不刊,我都差点想邮购了(好象三联有个版本)。还好,就像海德格尔说的一样,事物总是呈现在因缘之中,既然我有此意向,这事物就会有与我照面之时。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因缘之点竟然会集在一个旧书店里,一看到此书,立马买下,价钱很便宜,不到一半,而且是全新的,这不禁让我感叹:谁跟它怎么没缘呀!

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以上是从编者序里抄出来的话,因为我还未完成这书的阅读,所以为了要在这里先来个总括性的描述,我不得不借用别人的话,其实,是在借用别人的理解,而且正因为是借用,我才发现,如果到最后要我来写这个总括的话,我可能是不会这样写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在乱写,而是因为写得还不够精彩。

如今这80页的阅读,只是我对本书导言部分的把握,对导言三遍下来的反刍充分地带领我进入了萨特《虚》书的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萨特明显的现象学思维的境界,此时,萨特传记中对他第一次接触现象学事件的描述正历历在目,的确,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2024的思维的游戏,当一种能够把弄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竟能存在时,风华正貌的萨特渴望赴德求学的心情也就活生生地被揭示到我的面前了。

现象学不是一门普遍意义上的学问,不如说它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现象学当年之所以能有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也是合理的,我们难道不是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来关照一样事物的吗?如果说先入为主的是一些不大碍事的东西也就罢了,可是,一旦牵扯到关键性的问题,我们的先入为主就是致命性的,扼杀的不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理解与关照,还有我们的整个意义世界的基础。所以现象学要指涉存在问题,所以现象学要走向事情本身,全都是因为我们以事物不是的样子来使事物是这样。海德格尔说我们遗忘了存在,这足以导致一切存在者的基础陷于荒谬与崩溃。

西方哲学从柏拉图伊始就正式迈入二元论的圈圈,虽然作为其第子的亚里斯多德似乎对此兆头有所领悟,在他的《物理学》中企图一探存在究竟,但依我们后世看来,其不过为一回光返照罢了。到了笛卡儿,他的我思也只是一种努力,有一线现象学的曙光似乎射进了他那间破陋的小屋,但恰好没射入他的眼中,而是射入了他的火炉中(据说笛卡儿就是在这火炉旁感叹人生如梦的)。他想用我思来统一精神,而把物质留给了广延,并且还有一个自因的上帝,所以,他不是对柏拉图哲学的反省,而不如说他走得更远,走到了三元论去了。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二】

萨特开篇就说现象的观念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他必须要站在一个新的视野之上来建构新的哲学,别忘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了叔本华、尼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

现象的观念里是说,得以摆脱古典二元论的是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示着存在物的'现象',这些现象显示的就是存在物的本身,这里没有像古典二元思维把世界划分为现象-本体、对象-本质、主体-客体那样的格局了。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萨特在这里用普鲁斯特来打比方是比较有趣的,他说,人们说普鲁斯特的天才或说普鲁斯特是天才并不是说普鲁斯特本人有一种被称作天才的特性,它不是普鲁斯特本人的一种特性,不能像说普鲁斯特长着一对好眼睛那样去理解普鲁斯特的天才,普鲁斯特的天才是在他本人作为人在一系列作品中的显露总和。因为说不管《追忆似水年华》其体系有多庞大,其内容有多丰富,其含义有多深刻,它实际上都是以普鲁斯特这个人(作为它的作者)为背景映衬着的,在《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渐次地一页一页呈现在读者意识中的时候,读者总是暗含着对普鲁斯特本人的某种理解,实际上是普鲁斯特作为一个天才的形象被渐次的展露在读者面前的。再比如说爱因斯坦,我们对相对论的理解是始终暗含着一种对爱因斯坦作为一个天才的被展现的。到不是说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他才有相对论的,而显然地是,正因为相对论,爱因斯坦才被展现为一个天才。

之后,萨特还更深入地分析了现象的问题。但我想,对我们这些初涉当代哲学的人来说,深奥的东西并不是很适合在这里讨论,过多的往实际上不明其意的深奥中纠缠,往往会落于文字2024概念的圈套。还不如回到先前的第一个问题中:为什么当代思想汲汲于想要扬弃那个古典的二元论?这个问题的探讨可能对我们来说还比较实际,因为这是一个哲学的入门问题,它在一方面连接的是古典的和现代的西方哲学。

因此,首先在我看来,二元论是一种分裂,它把世界分裂为单个的现象与本质,把人和世界的关系分裂为人与物,把人与人的关系分裂为自我和他人。这样,不可否认的是有一种对峙的紧张状态被安排进了这个人与物之间,有一个对抗的急迫力量被镶嵌进了这个人与人之间,前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生态环境的如今状态,后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环境的如今状态。如果一种对象意识(把事物孤立地对象化起来的思维方式)成为统治我们人的思维认识的绝对局面的话,将来的世界将走向何方?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三】

《存在与虚无》,法国的让保罗萨特著。其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对存在的探索(导言);虚无的起源;自为的存在;我和他人;拥有、作为和存在。它是一部关于存在主义代表作,在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2024的思维的游戏。他的哲学主要思想来源,从传统来讲,一个是胡塞尔的现象学,一个是笛卡尔的理性哲学。而更多的是他自己对生活的体验,特别是关于自由和偶然性的思想,也关涉到他同女人的关系、爱情、性欲、肉体、他把这一切都揉和在一起,以一种哲学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部著作的确具有独特价值,它是自黑格尔以来新的精神现象学。萨特终于找到了解决自己根本难题的哲学,那不是任何一种现成的哲学思想,而是他自己经过十年探索得出来的。他能够把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很生活化的呈现。

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做为存在体存在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因此,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但是人总不能忍受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性,这种情境造成人的不安全感受,所以,人要努力寻找使自己由自为的存在变为自在的存在,变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可动摇的坚实性。然而这可能吗?萨特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人的存在的极端不稳定性和偶然性是他命中注定,是悻论。

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

从本质上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并非缘于某种规定或天定的意义,事物的发生本身就是它存在的原因;因此万物具有自由的天性,具有按照自我意愿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事物的存在不是一个停滞的状态,而总是处于一种不断进取的过程,这种运动不是一时之态而是存在的常态,一旦进取停止,存在也就陷入了虚无。由此出发,萨特所倡导的价值观和生存主张就非常自然了:强调自由选择并以此创造生存的意义,在行动之前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强调对未来的永不停止的设计、谋划和开拓,因为进取一旦停滞,生存的意义将同时断裂。所谓存在的即合理的,就是在这里与真正的存在主义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对立,因为后者要求你不要把停滞的东西视为存在的合理状态。

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是积极的,十分富有哲理性的思想。其实萨特留给我们的远不止这些,剩下的些许其他惟有等我们自己去发现,去感悟也许你会因此发现另一处风景。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四】

让-保罗萨特(法国人),1905-1980。与大多数一流的知识分子一样,萨特也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他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独生子女的典型。在他的自传《词语》一书中,他把自己描写成了一个早熟的天才,成名的欲望是他奋斗的重大动力。他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人。对于萨特的学术地位、文学成就、人格与操守,历来有着褒贬不一的各种声音。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生前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受着无数大学生的顶礼膜拜,直到现在,人们还在谈论他,关于他的著作,关于他的为人,关于他和那些女人们的恩恩怨怨。可见,无论他是思想家,还是小丑,一点无可置疑:他激起了人们的兴趣。

萨特的《存在与虚无》的成功是不言而喻的。当然,它最终为人瞩目,还是要到1945年战争结束之后。那是存在主义的时代:战争之后的气氛使人们不得不怀着一种悲怆的心情关注个人与历史的关系,实质上还是知识界如何面对现实的问题。与其说《存在与虚无》以哲学著作的身份吸引了广大读者,毋宁说是这本书所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色彩,或者干脆可以说是由于他的作者在书中所散发的本人的独特魅力,即由于萨特哲学家与作家的双重身份造成的结果。到了五十年代,存在主义在法国思想界发展成为最具影响的思潮,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思想领域,超出了法国国界。而这部《存在与虚无》也就被视为法国存在主义运动的奠基之作,萨特本人也确定了自己在这个运动中的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

萨特给予我们的是什么?在阅读他的一些非常艰涩的哲学著作和体现他思想的文学作品时,我常常在想这个问题。作为一个思想家(或许应该称之为哲学家、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但我认为他最本质的是一个思想者),他已不再时髦,除了供专门的学术研究外,他以及他的思想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到底还能发生什么样的作用?

《存在与虚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虚无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为自身的存在;第三部分论述为他人;第四部分论述有、做和存在。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做为存在体存在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因此,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但是人总不能忍受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性,这种情境造成人的不安全感受,所以,人要努力寻找使自己由自为的存在变为自在的存在,变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可动摇的坚实性。然而这可能吗?萨特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人的存在的极端不稳定性和偶然性是他命中注定,是悻论。

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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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一】

俄国作家列托尔斯泰有三部影响世界的名作,其中一部便是《战争与和平》,它被誉为一部史诗般的巨作。托尔斯泰在最后对历史、民族的总结中,提出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是一门关于各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生活学问。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作品主题战争与和平的精华之处。

是什么使得这本书魅力四射?从1805年抵抗拿破仑侵略的俄奥联军到1812年俄国反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从1805年彼得堡安逸的宫廷生活到1812年莫斯科居民的大逃亡,作者通过对真实的人物如亚历山大一世、拿破仑、库图佐夫和虚构的四大家族罗斯托夫、博尔孔斯基、别祖霍夫和瓦西里等的故事的描写,再现了俄国历史上这段波澜壮阔的岁月,讴歌了俄罗斯民族为保家卫国而战斗的伟大精神。

从故事一开始,战争与和平这两条线索就和谐地交替进行着,到1812年,这两条主线就明显地交融在一起了:彼得堡的宫廷正在举办沙龙宴会时,莫斯科的居民正从将要被炸毁的城市逃出..作品有着许多类似这样的场景描写,在让人影响深刻的同时,也不断地催人思考。当战争平息下来几年之后,我们仍然能从和平这根线条中隐隐看到残留的战争的影子。

战争的场面经过精工描写变得活生生起来,战士们在战场上的奔跑厮杀,简直让我喘不过气来。贵族伯爵皮埃尔别祖霍夫看到早晨的雾气笼罩着灌木丛,忍不住赞叹这般美景,和平时期司空见惯的景色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竟然是那么难得!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们才能深刻体会到和平的珍贵,战争期间,人们开始真正懂得珍惜一切事物:亲人、粮食、风景战争使得和平时代的一切梦幻主义者变成了现实主义者。

我发现在作品中,不管是俄军战士们用生命换取的一场场胜利,执着地捍卫自己的国土;还是法军突破俄军的一道道防线,直逼莫斯科的军事行动。交战双方都是打着效忠皇帝、振兴民族的旗号的。在那时的俄国,亚历山大所到之处民众一片欢呼,在小说中,当尼古拉和别佳罗斯托夫见到沙皇时激动万分,觉得自己就算战死沙场也是值得的了。而在法国,大革命推翻了路易十六的统治之后不久,拿破仑又称帝了,法军也是打着皇帝和民族的旗号到处征讨的。实际上,历史书上对拿破仑战争的评价也是正面居多,在我眼中,战争的性质由此变得相当复杂。

托尔斯泰把历史的进程比作推动人类进步的神秘力量,这个力量不能用好与不好来评定,而且这股神秘力量往往会使一个民族驶入暗无天日的黑洞,在这股神秘力量面前,你会看不清方向,你会无法招架,希特勒时期的德国即使如此。这股神秘力量还会淘汰落后的制度,欧洲文艺复兴、中国辛亥革命、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这些进程并非都是以战争的方式来解决的,但其进程都堪称惊心动魄。

既然托尔斯泰是以抽象的形式描写战争与和平这两个宏大的主题,那么我也学着抽象地思考:在战争时期,和平是抽象化了的;在和平时期,战争也会被抽象化。

历史却往往都不是这样。

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二】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2024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 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三】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四】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中讲的是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

这个时代,俄国还在沙皇主政的社会,虽然整个国家并没有太大的自然灾害,但是拿破仑的入侵使得这块美丽得土地到处布满战火。

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这本书全书内容浩大,前后花了托尔斯泰七八年的时间才完成的。故事仅出场人物就有五百多个,而且个个人物性格鲜明;而从血战、国王会议、贵族生日、葬礼、舞会、狩猎到农民生活等种种场面的描写,则几乎把十九世纪初俄国的政治、社会事件包罗其中。

这本书拿破仑的战争是全书的中心。但是托尔斯泰想写的并不是战争本身,而是战争给灾民带来的苦难。

虽然在书里有拿破仑、亚历山大等许多历史人物,但他们并不是主人公;那些年轻人如娜塔纱、尼古拉、安德烈等人才是主角。

这些年轻人都还很年轻但他们为祖国挺身而出,在十几年的战争中慢慢成长,成为知识丰富的大人这是书中最令我最感动的。

从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例如写作时要给人物鲜明的个性和生命把人物写活。还有写作要,突章中心。最重要的是如果国难当前,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挺身而出。

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五】

如果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认识。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学习欲望。

大学生《战争与和平》读后感【六】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战争的固有属性。政治往往要比战争理智精明的多。而战争本身往往是充满偶然性的,暴力的。其中人的感情是关键的因素。

在现实中消灭敌人的军队和意志力往往要考虑自己的消耗,要考虑自身是否会被敌人消灭,还有当敌人的防御强于进攻时产生的间歇,这样战争也不会向极端发展。综上考虑由于自身的顾虑和客观的情况可能会使战争进程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好像使我们以前的分析失去了意义。实事也说明在很多的情况下真正的战争(即是两方的真实的撕打)并没有发生。应该认为战争中进行的军事行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真正的战争进行的所有的准备,包括军事动员,物资运输,军队的调整集结。二是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撕打。可以知道在两方的力量相差悬殊时,当一方认识到对方的军事力量远远超出自己的力量时,就自动的放弃抵抗。这也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战争进程已经开始了。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与战争的目的即使敌人无力反抗矛盾。因为当一方不为消来敌人做准备或决心不进行决占而对方抱有积极的目的时刻消灭对手时,这一方在战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因为他在战争中在没有判定出对方不进行决战的情况下做出了消极的不决战的决心,这样在战争中他必然处于慌乱并且不能集中力量,最大限度使用力量。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可悲的。

所以使敌人无力反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摧垮敌人的意志力这个战争目的虽然不是每次战争都要达到的目的,但是它自战争一开始就存在于所有的军事行动中,只是由于政治目的或其它原因缓和或是遏制了。

大学生《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常雪 陕西师范大学马列理论读书社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以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作者介绍

简·奥斯汀(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丁没有上过正规学校,在父母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丁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说到读书心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使得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 《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与大多数恋爱小说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她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和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他的傲慢正因如此,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伊丽莎白也正是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才使她轻信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比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而没有男孩,因而此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资产的庇护下得以生存。因此,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简直是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换来的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注定了那一时代的婚姻结构,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还有更多更多。这本书就是给了你一个这样的空间,让你去思考,去感悟。

常雪,系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马列理论读书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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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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