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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互联网

《红高粱》读后感600字2024。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红高粱》读后感600字2024”,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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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300字2024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可以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起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直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优秀读后感800字2024


《红高粱》优秀读后感800字2024一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

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优秀读后感800字2024二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600字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读后感600字


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红高粱读后感600字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篇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不仅反映了中华民族的苦难,更是展示了中国人民豪放、顽强拼搏、爱国的品质,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粗野的一面。这部作品虽然表现了中国人的苦难,但它并没有玩味、拒绝这种苦难,而是着意表现我们的人民战胜这种苦难的精神,呼唤美好的新生活。

看这部作品,有一种痛快、心里扑腾腾的感觉。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许多本质的东西很容易被商品浪潮荡涤掉,《红高粱。所反映的民族性、所体现的民族气概如一股真气支撑着我们。当国难当头,连土匪也纷纷出来捍卫祖国的尊严。今天,国际风云变幻,中国领土的完整,时刻受到挑战。

而《红高粱》最主要反应的不是爱国,而是一种人生的态度、一种生活观。《红高粱》电影的导演张艺谋曾说过:中国人活的太累了,忧虑太多了。我想做学问的目的,应该是叫人越活越精神,让生命状态热起来、活起来,敢恨敢爱,敢生敢死。我之所以把《红高粱》表现的轰轰烈烈、张张扬扬,就是要表现一种痛苦淋漓的人生态度,表达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的道理。不管事态怎样变化,日子总是要过的,一种良好的生活态度会帮助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会支撑着他的一生,这,甚至会影响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红色在中国代表喜庆、美满,也代表革命、激进。迎亲的场面既豪气冲天又壮阔凄美,荡气回肠!

篇二:红高粱读后感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可以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起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直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2024 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书读后感600字2024


【第1篇】

依照老师的要求,妈妈带我到图书馆,为我挑选了《闪闪的红星》红色经典图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开始快速阅读了。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感受颇深。其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这首歌相信大家都听过吧。《闪闪的红星》是红色大作家——李心田爷爷的一部作品,也是有名的少年红色经典文学作品。现在应该知道这首歌的由来了吧。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红军战士的孩子潘冬子,在红军北上抗日的艰苦环境中,不屈不挠与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故事以一九三七年红军长征作故事背景。江西柳溪村内,一名天真活泼的小孩潘冬子,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但成长到十岁后,便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己穿着军装,戴着上面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伤心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后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潘冬子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在失败及挫折中成长,变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最后,他凭着机智勇敢和镇定的信念终于打败了汉奸胡汉三。在山上开满映山红的时候,红军长征回来,冬子也和爸爸团聚了,爸爸并亲手将那闪闪的红星安在他的帽子上。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我们中国共产党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面对危险时,都要镇定,用自己的智慧来彻底解决困难。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第2篇】

革命是一项神圣的工作,无论是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还是勤勤恳恳的为人民做事。但是,不叫的狗是最可怕的,没有硝烟的战斗更是令人惊心动魄:谈笑间,一个异样的动作,一个不自然的表情,甚至一个眼神,都有可能牺牲。而杨子荣正是执行这种异常危险工作的人。

杨子荣是东北联队的侦查英雄。1946年,他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带领下来到东北消灭盘踞多年的土匪。杨子荣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化装成土匪,打进匪窝!就这样,他孤身一人来到了威虎山。山上,面对老奸巨猾的座山雕设下的一个又一个陷阱以及凶恶的八大金刚的盘问,他不慌不忙,以自己过人的智慧和勇敢通过了考验和一个又一个危险,并及时送出了情报,全歼了土匪。

合上书,那鲜红的“林海雪原”在白雪的映衬下,更加的红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一群战士,在深山老林里奋斗,他们,不但为了自己的理想,更为了共产主义的事业。他们不怕死,因为他们的脉搏早已和这郁郁葱葱的树林联结在一起,他们的心永远跳动在这白雪皑皑之中。可怕的穿山风吹不走他们,密集集的枪林弹雨吓不走他们,只因他们有了自己的理想: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他们对理想不懈的追求,甚至甘愿付出生命。是啊,理想是我们人生的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心灵便会空虚,浑浑噩噩的挨日子。然而有了理想,该如何呢?应该不懈的追求,执着的追求,冲破层层阻碍,到达心中的高度。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虽败犹荣,他的精神是永存的,任何人都无法从精神上击败他。成功便是理想的实现,每个人的成功都不同,每个人的理想也不同。

我们好比海中的迷失者,理想便是彼岸的灯塔。若无理想,中国何来几千文化;若无理想,中国就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站的挺直。因为理想,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因为理想,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圆了人类的飞天梦。

其实,理想很简单。每个人并不需要都立下豪言壮语,只要每人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行了。只是,树立一个理想不难,花一段时间追求也不难;难的是花尽毕生尽力追求自己心中的高度,只要努力,纵然没实现理想,但至少能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代。

在生活的海上,理想之舟使我们纵横遨游,但是,如果不到达彼岸,舟又有何用?因此,让我们驾着理想之舟,鼓荡起理想之帆,破巨浪,乘长风,最终到达理想的彼岸吧!

【第3篇】

今天,我再读了《刘胡兰》这本红色经典书,感动之处已是泪流满面,看完了书,还沉浸在刘胡兰的故事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凝神听课的时候;当此刻平安祥和的气息围拢于我们的全身之时,你们是否还记得,60多年前的今天,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在这些优秀的中华儿女中,有一名共产党员,她的名字叫刘胡兰。

此时此刻,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刘胡兰英勇就义时的情景。刘胡兰英勇地躺在敌人的铡刀下,她是那样的安详,仿佛正躺在一片松软的草地上,享受着美好的生活。可是,就是这个乌云低垂的冬日,敌人包围了云周西村。由于叛徒的告密,刘胡兰和其他六位革命同志被捕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开始了,六位同志倒在了敌人的铡刀下。敌人想从刘胡兰的口中得到党的秘密,就指着烈士的遗体威逼刘胡兰投降。敌人没想到的是,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小小年纪的刘胡兰宁死不屈,面对这场血腥屠杀,她斩钉截铁地说:“怕死就不当共产党!”“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一句句荡气回肠的话震撼着全场,敌人害怕了,敌人退却了。刘胡兰昂首挺胸,走向铡刀,她是那样的从容。曾经她就是这样一路由稚嫩走来,走向成熟,站在了鲜艳的党旗下。临刑前的她,眼里有一抹光芒,一抹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必将最终胜利的光芒!

我真想给刘胡兰敬个少先队礼,来表达我心中的敬仰!15岁,生命才刚刚开始;15岁,多么美好的青春年华。刘胡兰牺牲了,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就义。毛主席给她亲笔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的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宁死不屈的革命气节,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刘胡兰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奋发向上!我牢牢记着当年带上红领巾时铿锵有力的誓言:“时刻准备着,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年少的心展翅欲飞;年少的我风华正茂。我热爱学习,追求上进,我时刻以胡锦涛总书记“四好少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我要接过英雄的接力棒,勇于接受挑战和承担责任,从小学好本领,长大报效祖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

《红舞鞋》读后感600字2024


有个叫有卡莲的小女孩,从小家里很穷,没有鞋子穿。她穿的第一双布鞋是村里的鞋匠用做鞋剩下的红布给她做的一双红布鞋。可是她第一次穿上的时候却是参加妈妈的葬礼。虽然穿着这么一双红鞋参加妈妈的葬礼不合适,可是她真的没有其他鞋子穿了。就在参加妈妈的葬礼的时候,她被一个好心的老太太收留了,可怜的小姑娘以为是因为自己穿了一双红鞋子的原因,但是老奶奶不喜欢红舞鞋。老奶奶对小姑娘很好,给她新衣服,新鞋子还送她去读书。小姑娘慢慢长大了,可以接受坚信礼了,老奶奶要给她买一双新鞋子,她们在鞋店的时候看中了一双漂亮的红舞鞋,非常漂亮,就像卡莲一次看到公主的时候,公主的脚上就穿了这么一双漂亮的红舞鞋。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公主梦,卡莲也有,虽然穿红舞鞋参加坚信礼不合适,可是小女孩还是买下了这双红舞鞋。珈伦穿着这双红舞鞋参加了坚信礼,这双鞋子太漂亮了,所以珈伦一直想着这双红舞鞋。她穿着它参加圣餐会,甚至老奶奶生病的时候,她还是穿着红舞鞋参加舞会去了,把老奶奶一个人丢在家里。

也许是为了惩罚她对老奶奶的不关心、对神灵不尊重,小女孩穿上红舞鞋后就一直不停的跳着舞,怎么也停不下来,她跳过田野、森林、教堂,一直不停的跳着,跳着,甚至没能参加老奶奶的葬礼。

人生的道路上像红舞鞋这样的诱惑、欲望随处可见,要面对它而能够做到心不为所乱,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故事里的红舞鞋,爱跳舞的女孩们都想穿上它,因为它能够让人跳得更加的轻盈迷人。小女孩爱慕虚荣的心理让她穿上舞鞋。

小女孩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失去了自己双脚,她深深忏悔,最后获得了宽恕。

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双红舞鞋,那就是我们的欲望,它们就像那双有魔力的、美丽的、令人不能停息的红舞鞋,令我们身心疲惫,令我们无止境地奔波,而我们渴望的安宁已离我们很远很远。

所以要懂得珍惜,感恩,不要被欲望的红舞鞋带着永不停歇。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600字2024


寒假我读了《西顿动物小说》,其中《红脖子松鸡》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故事通过松鸡一家的悲惨命运,反映了人们肆意杀害野生动物,残忍利用猎狗做帮凶上演一起起危害动物的惨剧。

文中的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天生与世无争,因为稀有,长大后便被猎人们盯住,猎人设下一个个陷井,都被红脖子松鸡化险为夷,但最终,红脖子松鸡还是敌不过狡猾的猎人老克迪,在帮凶猎狗的帮助下,红脖子松鸡最终葬送在老克迪的陷井中。

为了一已私欲,人类对动物们做了多少残忍的事情啊!试想一下,假如有一天,我们人类被充满仇恨的动物反击,想必一定会损失惨重吧。其实,动物的内心世界也是富有情感的,只是由于我们人类不懂动物们的语言,无法和它们沟通才忽略了这一事实。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着一切人类拥有的感情,它们竭尽全力的生活着、奋斗着直到走完自己的一生。动物们在失去至亲、至爱,仅剩一人时,眼里一定尽是泪水,饱含着无限的怨意、哀伤与愤恨。月光下,那一只只孤独的身影,映到草上、花上、树上、地上,无时无刻都透露着可怜的气息……

请停止对动物们的杀戮吧,想想它们憨态可拘、温文尔雅、温顺可爱的样子给我们带来多少欢乐,危急时刻动物们还会牺牲自己去保护主人,难道我们不应该和动物们和平相处吗?

大自然的原始状态越来越遭到破坏,野生动物越来越稀少。但可喜的是,动物生存危机的问题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关注,澳大利亚兴建悉尼奥林匹克公园时,曾因保护一群濒临绝种的青蛙,而让工程暂停了数星期,花费上百万元修改工程设计;我国在修建青藏公路时,为保证藏羚羊顺利迁移,每天在羊群迁移的时间停止施工,并在藏羚羊经过的地区专门修建了“动物地下通道”……

《西顿动物小说》让我们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把这颗蓝色的星球变成所有生灵热爱的家园。

读《红舞鞋》有感600字2024


《红舞鞋》——精致的封皮缓缓翻开,映入眼帘的一个关于成长和蜕变,关于真实和善良,关于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生李莎莎。她的成绩灰不溜秋,长相呢,丢到人堆里找也找不出来。她为了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漂亮大方,成绩优异的张茜一起进入市里最好的新苑初中,拼命努力,终于踏进了那所初中的大门。甚至还在偶然的机遇下加入了学校的舞蹈队,更是拥有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虽然有欣赏她的夏老师,还有很“够哥们儿”的耿乐乐,但是在这所中学里,李莎莎的功课始终不是很好,而纷纷而来的也有误解、背叛、伤害,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套路:主角总是被欺负得很惨,然后最后所有欺负过她的人都知道了自己的错,主角宽宏大量地原谅他们……但是这个故事写出了不一样的感觉。作者吴洲星本身就还在读大学,所以更能以青涩的笔调,营造出贴近读者,特别是小龄读者的心的氛围环境,塑造出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主角。李莎莎,一个从未学过舞蹈,却能够被舞蹈老师所赏识的女孩,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耐心,穿上了一双流光溢彩的“红舞鞋”,舞出了最绚烂的青春之歌。作者的文笔优美,环境描写温暖顺畅,而在叙事方面也衔接自然:李莎莎一开始进入新苑初中时,被排挤,被孤立,自己也一度自卑,而她最好的朋友张茜竟也在这时背叛了长达将近十年的友谊。但她始终默默坚持自己,如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外界的影响,从未改变她真诚并且真实的品质性格。当常常贬低她的徐青青落寞哭泣时,她安慰徐青青;当内向女孩郝月月不敢用真实自己面对旁人时,是她开导郝月月;当张茜有困难时,李莎莎不计前嫌帮忙,最终换来了张茜的回心转意。她同时还更加发奋,从前糟糕的成绩也逐步上升。

我是从没有学过跳舞的,自然了解不了小说里的技巧方面,不过我可以把李莎莎的感受套在弹钢琴上:我从幼儿园小班就开始学钢琴,如今已有七年多了。在电子琴转钢琴的一段时间里,因为手指虽长但细,所以在我眼中,钢琴琴键就等于“按不动”、“没声音”。不过,我勤加练习高抬指,听从老师的“往下打”嘱咐。而再加上我的汗水和努力,在“暗无天日”的练习中,我也终于能够驾驭钢琴,在那届青少年宫“山音杯”时获银奖。最近的一届,也因为老师觉得我“进步挺大”获得了金奖。在我学钢琴的历程中,酸甜苦辣正如李莎莎,而明年暑假就要考十级了,真不知道,我是否也能像书的末尾李莎莎去参加比赛时收获一路的真挚祝福?

回到封面,我细细回味着这本书的一切,不由觉得意犹未尽。当梦想照亮现实,奇迹发芽开花,蜕变亦不是问题。突然,我发现一个细节:封面上正在跳舞的白衣女孩身后是亦真亦幻的夕阳,似乎还是踩在水面上的呢——她脚下的倒影,正是一只高挑优雅的白天鹅。光滑的脖颈,洁白的羽毛……

我不禁感慨万千。丑小鸭和白天鹅,就是一条青春的河流而已。你跨过了, 那就是成长。

红高粱观后感600字


【第1篇】

大概在一个月前,看了电一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今天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一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所以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大小说被改成电一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抱歉。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也许会因此不是敏一感词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 会成为这段时间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知道诺贝尔和平奖会不会因此也不再敏一感呢。如果继续敏一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一操一作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一习一惯于挑一毛一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一毛一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一影中的一些巧还 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一性一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一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一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 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 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第2篇】

电一影《红高粱》是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是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本片曾获得多项大奖,同时也捧红了不少演员。一直想好好地看一下这片子。

以为从没有看过《红高粱》,但当我再次听到那狂放的将近吼出来的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时,我才依稀记起,第一次看《红高粱》是在小学的时候。当时什么都不懂得,只记得有一大片的高粱犹如一波又一波的海一浪一随风起伏,一碗又一碗的红酒洒向空中,洒出了上世纪中国三四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与野一性一。

《红高粱》所描述的并一个不完整的故事,如果一定要把它凑成一个故事的话,那也是一个很乏味的故事。《红高粱》主要是通过颠轿、野合、祭酒和埋雷炸日本鬼子等故事情节来向观众展现出一种敢一爱一敢恨,敢生敢死,没有太多理一性一羁绊的原始生命力。

看完《红高粱》后,影片里最后那个画面在脑海中还 是挥之不去,那是在这部片子里我最喜欢的地方。那机槍招来的爆炸和爆炸所招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姜文所饰的“我的爷爷”站在日全食之景里,那已不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我的爷爷”,而是一个超现实的,有点神化的人物。那是展现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代里的英雄的追求。《红高粱》正是以这种超现实的、超自然的神话赢得大家的喜欢,让人们压抑在内心已久的人本有的野一性一得到了释放。

在影片里,无处不表现出了那种张扬狂放的原始生命力。比如开头那段有趣的,很吸引观众的颠轿。一群汉子一裸一露真上身一边高歌一边颠轿,而轿里的是一个弱小女子,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不管是出嫁或迎亲的,都没有陪嫁人也没有迎亲人,在中国,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还 有,“我爷爷”的一泡尿竟然酿成了好酒十八里红。等等,似乎都是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恰恰是这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把人们那种原始的生命力展现了出来,古朴与野一性一,张扬与狂放。

成功的艺术不必居于生活的真实一性一,它只要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就好。在拍摄《红高粱》那个年代里,人们对现实的生活缺少的就是那种张扬狂放的个一性一,而《红高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第3篇】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一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一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一性一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一爱一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一情燃一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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