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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0 来源:互联网

校长读书笔记感悟之随笔随想。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校长读书笔记感悟之随笔随想,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校长读书笔记感悟之随笔随想

在学习的过程中读到一些好的句段,受益颇深,现推荐给大家,愿共勉之。

1、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2、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

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者,亦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4、看别人不顺眼,是自己修养不够。人在愤怒的那一瞬间,智商为零,过一分钟恢复正常。人的优雅关键在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嘴伤害人是最愚蠢的行为。

5、好的沟通需要认真倾听,全心投入;好的沟通不指责;好的沟通不讲大道理;好的沟通要自我表达,学会将自己的故事和自己的感受与他人分享。

有这样一段话,它具有神奇的作用,能够避免争执,去掉不好的印象,创造出良好的氛围,并能让别人认真倾听。这段话就是:我非常理解你的这种感受,如果我是你的话,我肯定也会和你有一样的看法。经常从别人的角度看待事情。尝试着理解别人,从他的角度来看待事情,能给你带来和谐与成功,减少摩擦和困难。

6、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需平心暗想。

7、建议往往比命令管用。

8、诚于嘉许,宽于称道。

9、收敛自己,宽容别人。人在社会,时时需要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问题,以一种平静的态度看人生。人在世上,低调并不代表着不优秀,相反,它会带给你一些更加从容的态度。

这个世上,人与人相处,一定要学会得饶人处且饶人。要知道,人与人相识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们应当懂得珍惜,任何的伤害与错过,都不应该原谅。

始终相信,平和之人,纵是经历沧海桑田,也能安然无恙。锋芒之人,遭遇一点风声,也会百孔千疮。命运给了每个人同等的安排,而选择如何经营自己的生活,酿造自己的心性,则在于个人的修养。

恕我直言,一直不喜欢不宽厚的人。

何谓宽厚?宽厚与善良是相通的,是一种胸怀,也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础和核心。它主要包含下面三个内容:

第一要有宽容之德。人的内心要有包容性,你越是宽容他人,就越容易获得尊重。

第二要有厚道之品。厚道是以心换心,以情换情,是一种气度。厚道的人心底无私,襟怀坦荡,心灵清澈透亮。

第三要有善良之心。每个人都要学会与人为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永怀一颗善心,便足以让你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事实上,宽容别人才是一个人高尚的品德。一个能宽容或包容别人的人,才是真正拥有智慧与胆识的人。

真正懂得宽容的人,不是避开是非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尽管如流琐事,每一天都涛声依旧,他们依然可寂静安然地端坐磐石上,在纷呈世相中不会迷失荒径。

懂得收敛,做到这一点,就要学会包容和理解,学会怎样大气地与人相处,学会经常检讨和检点自己。懂得收敛,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大彻大悟。

10、读书三境界,是清代文学家王国维提出的读书理论。王国维在《人间词话》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第一境界是说:做学问成大事业者,首先要有执着的追求,登高望远,瞰察路径,明确目标与方向。

第二境界是说:比喻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是轻而易举,随便可得的,必须坚定不移,经过一番辛勤劳动,废寝忘食,孜孜以求,直至人瘦带宽也不后悔。

第三境界是说:做学问、成大事业者,要达到第三境界,必须有专注的精神,反复追寻、研究,下足功夫,自然会豁然贯通,有所发现,有所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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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日记:我在美国当校长》读书笔记500字


《校长日记:我在美国当校长》读书笔记500字

很惭愧,我是在去年培德学院开出家长的事儿最热的时候知道的钱志龙校长,当时还挺为他义愤填膺的。说实话,吃瓜群众的信息量根本不足以做出理性判断,打动我的是更早之前看过的他的演讲中的一句话,让我觉得,这样的人,至少是真心地在做教育。

那段话是这样的:“……我们是独立学校,独立二字的根本意义就在于,独立于社会正确或不正确的普世价值观和与之对应的测评体系,独立于政府英明或不英明的教育政策法规,独立于家长的合理或不合理的问题和诉求。独立学校能生存下来并有可持续的发展空间,最可贵的地方就在于我们敢于坚持我们认为是对的东西。”

《校长日记:我在美国当校长》里也提到了这段话,原来是引自一个获得终身成就奖的老校长的发言,这也确实是一个以做真正的教育为己任的资深教育者能说出的话,值得镌刻案头的那种。

回到这本书,内容很简单,讲得是作者在美国的一所三语学校做校长的经历,事无巨细的讲述了很多美国小学的日常,孩子,教师,家长,教学,制度,都是来自一线的经验,很多小的细节都很有趣,能感受到作者本人对这份工作投入的爱与热情。

亮点也是槽点的部分,是里面有很多很多的碎碎念,还有很多很多的“好为人师”,非常真实的细节和思考,夹带着大量的“人生道理”,有着非常鲜明的个人风格。

如果只是想随手一读,可以试试,但如果想要认真学习,干货量稍显不足。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_初中读书笔记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乌合之众》,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乌合之众》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篇一)

总体来说很不错,有一些偏见,但是对于群众的心理分析我觉得非常对,在群众中智商不起作用,集体的观点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更容易成为乌合之众。下面说一些看书的感想。

1“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也是我之前和人一直在讨论的问题所以说很多人在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会让你觉得他变了,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性格,只是原有的环境中没有让他这点性格凸显出来的因素。不是故人心易变,而且你未看透故人。

2“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我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与蔑视,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加的情感细腻感情丰富,但没有判断力与缺乏理性并不是女性的特点,可以说这些特点很多人都具有,但不该用妇女来举例。

3“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看到的。

4“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所以,不同时代的人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时代人的观点正是所处于这个时代的群体的观点,这些观点受他们所处环境的影响,受周围人的影响,受教育影响,归根究底是时代的影响,而时代的不同在于其所处于历史中的时间的不同。

5“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这一章其实反对的是填鸭式教育。我个人还是认为教育对人观点形成有很大意义,不只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自身读书所受教育。

6“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你也失败了啊,和我一样的人凭什么以前享有那么好的待遇,现在轮到我可以踩你了。群众就是这样的畸形的心态。

7“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群众想要的不是真相,而且一种自我满足。如网上某些网友,他们想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是获得自我认同的满足感。所以群众容易被利用,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自我宣泄,他们自认为正义实则在进行网络暴力。所以,有人打着各种反XX旗号不过是为了责骂某个人,当这件事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时他们便会为其找借口。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觉。真相是什么?若不满足自己的想象,他们则选择视而不见,所以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篇二)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篇三)

二零xx年秋,我去芬兰阿尔托大学交换学习,年底买好了机票飞马德里和罗马。没几天,巴黎发生了恐怖袭击,行程被迫取消。今年刚定好了去巴黎的行程,“黄马甲”事件又闹的沸沸扬扬。父母反复叮咛巴黎危险,国内的许多公众号恨不得把法国渲染成人间地狱。但巴黎的同学却跟我们说没事,圣诞节一切如常。不管哪种说法,皆是一面之词,若非亲眼所见,就不可偏听偏信。

网上疯传的视频里一拥而上的疯狂场面让我想到曾经听过的一段话:“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

后来一查,此言原来出自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干脆翻出来读读。巧的是,庞勒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法国在欧洲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法国先行,诸国效仿。法国人对于社会运动也常常表现的很激烈。从1789年到1870年,巴黎就发生了多次重要起义,还有后来1968年的“五月运动”。金融危机爆发的这些年来,国家经济下滑,百姓生活水平下降,政府又加重燃油税,民众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也难怪会采取一些极端行动。

对于这些事,我不够了解,也不便随意评论。只是就书论书,谈谈感触,或者说仅仅是述而不作。

庞勒写过很多社会心理学的书籍,只有这本《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在我看来,他的言语很激烈,甚至带着些许偏见。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极为精彩,很多观点鞭辟近里,入木三分。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体现出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的特征。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削弱,从而个性也被削弱。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群体是一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庞勒在谈群体的时候也谈民族。他说,遗传赋予了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凡是与这种性格不符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庞勒认为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

除了谈民族,他还讲教育,文中提到了法国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的一段话:“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的好,模仿的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唯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经验、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

庞勒认为当时法国的教育使得一个充分发展的人出现了,然而他也是一个精疲力尽的人。成家立业,落入生活的俗套,然而只要落入这种俗套,他就会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职业中,仅此而已。这样的状况,中国又何尝没有呢。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整个教育体制。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一书中就有说道:“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民众之于国家,有着不可忽略的力量。庞勒说:“我们就要进入一个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虽然这本书首版于1895年,距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但这样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我很欣赏这样有前瞻性且锋芒毕露的作家,敢于争锋相对,说出自己的观点,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众人都强调真实的时候,庞勒敢说:“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真理。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在大家都一边倒地宣扬人类“理性”的伟大之时,庞勒敢说:“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作出的一切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

在中国,最具有现实意义,最受欢迎的学说多半讲的都是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像《乌合之众》这种反集体主义的著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抛开政治立场不说,庞勒的很多观点至少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观内省。

很多时候,读一本书并不能懂一本书,可能要读一屋子书,才会突然明白曾经看过的某一本到底在说什么。当下所能收获的也许仅有只言片语,比如那句:“在这些我们能够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另有一些我们只能隐约看到的现象,而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现象……”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篇四)

《乌合之众···群体时代的大众心理》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95年。本书描写了群体心理、群体的观念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性,其中有意思的是分析了社会教育问题和群体领袖及其演讲。

一群具有什么样特性的人才能定义为群体,是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他们也许是有着相同的宗教信仰,或者属于某个阶层,亦或是有着共同的政治立场,什么样的一群人不是群体呢,一个广场上的人,一个国家的人,因为你没法用一个共同的心理特性去描述他们。

群体的特性是冲动的,可善良的也可以是邪恶的,他们对复杂的事情无法处理,哪怕他们是一群大学生,平时理性和富有知识,成为一个群体后,对复杂问题也是无法处理的,对群体的任务是越简单越好。

本书讨论的'教育问题,放到现在同样是问题,一百多年了仍未解决。社会生产发展提高了基础教育,但基础教育的目的和社会就业的不稳定,让年轻人群体的就业目标变成了公务岗位,又由于岗位的稀缺性,造成了大量的年轻人无法成为公务员,他们接受了公务员式的教育,却无法获得相应岗位。巨大的失落感,让年轻群体无所适从。前段时间看到消息,教育拨款倾向中职教育,好的中专学校录取分数接近本科,希望以后的孩子,能够从工科学校学到更专业技能,走出美好的未来。

本书讲解了如何成为一个领袖,群体领袖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群体领袖一定要有威望,他在群体的中演讲,凭借自己的威望就可以让群体安静,演讲稿也不需要有什么具体的数据和理论支撑,他的演讲只需要断言,并把断言不停的重复,将自己的情绪传染给群体。这样的观点就会深入人心,哪怕你回家后发现他讲的就是一坨狗屎,但是身在群体之中你一定会对此深信不疑。

这本书我刚读完了第一遍,全凭印象写的读后感,其中偏见和误读望指正。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感悟(篇五)

“被越多的人证明的事件,往往错误得最荒谬。”

“越多的人”一定是数量的集合,数量会改变质量,或者说数量会导致错误和谬论?这个命题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是这样表述的:群体的证词毫无意义,他们只会撒谎。在怀疑和数量之间画上等号,看出来是古斯塔夫·勒庞对于群体研究的勇气,但是同样传递着一种并不严格的论述逻辑,甚至是和他之前所提出的“数量就是真理”的命题相悖,或者说,在他看来,真正的“数量”是赋予了一种“正义的错觉”,所以群体是靠不住的。

靠不住的群体会相信什么?“群体相信一切不可能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逻辑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情理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存在的事情,唯独不相信现实生活的日常逻辑。”也就是说,群体是在正常逻辑和认知之外的,非理性的存在直接导致群体充满了神话特性,或者说所谓的谎言不停地被杜撰出来,从现实进行否定,从而否定时间内部的那些事实,甚至会杜撰历史,“历史变成了纯粹的想象”,在这个意义上,群体倒是在进行着颠覆,这种颠覆一方面是制造自己的神话,一方面又解构以前固定着的历史和神话,比华和新约的上帝,作为神化的形象受到质疑,而最后的落脚点是历史到底有多少是可信的?“历史才会最大程度地背离它的本源,呈现出光怪陆离的面貌。”这不仅是群体在质疑,同时也是古斯塔夫·勒庞自己的声音。

用古斯塔夫·勒庞的质疑开始群体的旅程,其实我完全是在检索作为心理学的群体研究在个体阅读中会带来多少惊喜。作为一部“心理学的经典名著”,《乌合之众》这个名字一开始进入我的阅读范围,就是这个标题所传达的可能歧义,或者说,我相信古斯塔夫·勒庞的研究是理性的,是客观的,对于群体的特征、心理、社会基础、表现形式等方面的论述一定是通过各种研究得出的,也就是说在充满浓浓学术氛围中横亘着一个叫“乌合之众”的定义,多少有些可疑,直接说,“乌合之众”所传递的贬义实在无法和我观念中也已形成的理性客观研究的“群体”搭上界,所以我会很小心地询问:我是乌合之众吗》或者说,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吗?

当然,这种感受完全是浅层次的,也完全是在阅读之前形成的浅显感受。当进入古斯塔夫·勒庞的文本世界,其实我越来越发现了一种可怕的脱节,个体的阅读必须带着个体的特性和理性,甚至是某种思考的智力活动,是完全没有群体影响下的个体行为。而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却是一个不展示个性的群体,身体或者经历体验在阅读中几乎等于零,这就会造成我的理解对于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群体来说,仅仅是一个理论可能。

个体之死。正是古斯塔夫·勒庞群体理论最关键的一个内容,“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做群体。”而在群体形成之后,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群体中的个人完全不同于独立的个人”。也就是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后,个体特征完全隐藏起来,这种隐藏也并不是个体的有意为之,而是群体特有的潜意识消灭了个体的差异,“表现出差别的异质化被同质化吞没了,最终是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改变个体的不光是个性,还有智力,在群体中,个体的只有很普通的品质、智慧和最基本的智能,甚至只具有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的洪流所淹没。”不仅缺少个性和智力,甚至成为愚蠢的代名词,而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进一步得削弱个体,是个体的存在成为群体的一种庇护,也就是说,群体掩盖了个体的错误,而成为道德的避难所,所有的约束和羁绊都不存在,个体“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以致泯灭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这种没有谴责和审判的群体中,个体成为“无名氏”,无名氏就是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承担责任。“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这个简单逻辑使个体在群体中变得越来越危险,他们相互传染,相互暗示,直到个体完全被群体性催眠,也就是“他沦为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这种群体带来的迷信力量支配着个体的一切,个人变成了玩偶,成为“文明阶梯上的倒退”,在近乎“癫狂”中上演着闹剧和惨剧,虽然在旁观者和历史的维度来看,个体是身不由己,但是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个性泯灭和智力下降,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会完全变成群体奴役者,而这种奴役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心甘情愿,加上人格的脆弱,“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便会成为偏执,而群体也成为“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群体是一个对文明一无所知却充满了破坏欲望的野蛮人。”

乌合之众完全是迷信的结果,是被催眠的奴性,而在历史进程中,乌合之众扮演了可怕的角色,“整部十字军东征史,毫无疑问是历史上最严重的集体狂想。”是的,在历史上,群体给了一个无法接受的观念,,那就是:“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除了法国大革命之外,宗教改革、圣巴托罗缪的大屠杀、法国的宗教战争、西班牙的宗教法庭,都是受宗教感情激励的群众所为。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凡是怀有这种感情的人,必然会用火和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所谓的偏执,其实建立的是另一种信仰制度,而这种制度和宗教不一样,但是有着那种癫狂的性质,近乎疯狂地毁灭对立着的任何力量。

从个性和智力的泯灭,到群体对个体犯罪的庇护,直到最后群体奴役个体使其成为迷信的力量,个体完全变成了没有思想、没有主见、没有行动的个体,而在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群体间,必然会有一种信仰,会有一种秩序,会有强权,这就是领袖的诞生,可以说,领袖一定是在群体的个体出现癫狂中才会出现,拿破仑说:“群体永远都在渴望强权。”这种强权就是英雄,就是领袖。“有群体的地方,就有领袖。”那么,如何成为领袖?古斯塔夫·勒庞说:“只有最极端的人,才能成为领袖。”而这种极端的标准就是“最容易兴奋的、半癫狂者、神经有毛病的以及一切处于疯子边缘的人”,可以说,这样的领袖也是缺乏理性,或者说,这也正是群体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到来只为个体寻找统治的借口?“领袖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权威,是因为群体的奴性心态。”也就是说,在群体是甘愿被统治,甘愿被强权,而他们这样做的唯一意义,就在于为自己寻找出路,“就是让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成为“乌合之众”完全是为了给如何成为领袖建立方法论,他在描述领袖的动员手段和如何建立领袖的名望上,提供了很多的方法论,先天的名望+个人的名望所组成的荣誉世界里,领袖也就有了资本,而在另外的论述中,古斯塔夫·勒庞也大量谈及了作为群体之一种的陪审团、选民、议会等,同时谈到了如何掌控陪审团、如何建设普选制度,如何在议会中建立名望,如此等等,看得出在群体研究中,古斯塔夫·勒庞更重要的是在思考群体行为的同时,为意欲有所作为的人们寻找一种捷径。所以通篇来看,在论述关于群体的特征、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等内容之外,很少论及个体如何会成为群体的一员,又如何甘愿变成群体领袖和强权的奴役,其实没有哪个个体加入群体,是为了去受奴役,为了把自己个体消灭掉,也就是,古斯塔夫·勒庞谈到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无意识的欲念构成了没一个种族的先天秉性”,但并没有抛开这个心理学上的概念,而从社会学、历史学等诸角度来剖析个体之于群体的属性。

其实,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分析中,很容易看出某种极端化的论点,比如“群体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劳动。”“群体不具备任何道德。”“妇女和儿童是群体谎言最有力的坚持者,他们的话往往不可轻信。”如此等等,甚至会拿自己的民族来开刀,对于法国大革命历程中的民族特性进行了批判,尤其是拿破仑作为强权代表,完全是古斯塔夫·勒庞所否定和批判的,“由于法兰西民族性格特征,使得它的民众绝不可能忍受任何刺激,只要对他们稍加拨弄,他们就会因此而陷入极端。”甚至还谈到了中国:“它死气沉沉的固有习俗,使得整个国家没有任何改进能力。”

除了极端的批判,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理论中也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对于群体中的个体和领袖的作用时,一方面指出个体的奴性使得他们迷信于领袖,一方面又指出,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极大的盲目性,把历史上的惨案罪因归于群体中的个体,也就是所说的“群众”:“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同时指出,“即使是握有最绝对权力的最专制的君主,充其量只是加快或延缓其显灵的时间。“也就是说,群众决定着历史的惨案的发生,而所谓的君主、领袖却不能阻止这种盲目的力量。另外,在群体道德方面,古斯塔夫·勒庞一方面说,“群体的力量却让人们摆脱了约束和羁绊没有什么理由再约束自己,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也就是说个体犯错误,只要在群体之下就不会受到道德谴责,是庇护这那些罪责,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群体对于个人,存在着绝对的道德净化作用。”也就是说,群体一方面放任个体的道德败坏,一方面又净化道德。同时,在古斯塔夫·勒庞的论述中,并没有明显区分群体和民族、群体和种族之间的不同点和共同点,而是糅合在一起,有时候群体就成为民族的代名词,有时候又超越民族成为种族一种。所以,在最后《结束章:民族存亡的关头》中,完全抛开了群体理论,而重新唤醒了民族的忧患意识。在论述民族的出现过程中,他描绘了从民族的出现-种族摆脱野蛮-新文明的诞生-创造性工作-开始破坏的过程的“历史发展规律”,从而提出,“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也就是理想和才华消失之后,民族又变成了群体一种,生命循环过程就是使民族重新成为“乌合之众”。

“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又回到了一个理论的原点,里面有着他无法摆脱的悲观主义,“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我甚至觉得,在他身上其实就是对所谓群体的先天恐惧,对组成的那些消灭个性,泯灭智力,削弱智慧的群体的鄙视,甚至是一种革命性的”人民群众”的否定:“‘人民群众’是靠不住的,除非你想获得一个最愚蠢的结果而相信他们。”也就是说,群体带来的革命完全是盲目而极端的,完全是情绪化和低智商的表现,是野蛮人而已,而“创立偶像,塑造英雄”取代人民群众的“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似乎是古斯塔夫·勒庞真正要做的。从这个意义上,古斯塔夫·勒庞的政治意义才是目的,也就是通过对”乌合之众”的批判来构建他的“民族理想国”。想起《总统是靠不住的》那段话:“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似乎这就是对古斯塔夫·勒庞“民族理想国”的一个反喻。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800字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读《培根随笔》有感。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1000字


《培根随笔》就像一本字典,当你有什么烦事和闹心事时,就可以向它请教,它不仅会帮你解忧,还会教你走正确的方向,以摆脱困难的纠缠。

这本书主要谈论了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各种生活琐事和一些政治问题,点出了这些事的特点和问题所在,并告诉了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事错误的;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如果人人都按照这书上面说的去做(除个别小错误以外),那么人间也就变成世外桃源了。

这本书适合各种人群阅读,而且都会受的启发。启发我的文章很多,因此我在这里只略举一二,以简略的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思想感情。

第一篇感《谈报复》

这篇文章说得对,用法律管不到的手段进行报复,还情有可原。如果用卑鄙狡猾的手段报复,则用原文的话说不得好死。但是在全文中,有这么一句话我不认同:如果一个人完全是出于生性凶恶而作恶,那又如何?充其量仅像荆棘刺玫,除了扎划钩擦,别无能耐。我认为这里的生性凶恶有一个标准,如果这个人泯灭人性,何止扎划钩擦!恐怕他什么事也做得出来!曾经就有这么一件事:有这么一家人的孩子被无冤无仇的人绑票了,然后帮费就跟孩子的父母要钱,孩子的父母也把钱悉数给了他们,按常理,他们该放人了吧?但是他们把孩子给杀了,杀了不说,还给煮了,煮了不说,还给切成了200多块儿,最后还给扔进下水道里了,这应该算生性凶恶了吧?但他们做的事何止扎划钩擦!

第二篇感《谈人的天性》

你的天性如果是好的,那么再好不过了。如果是坏的,则要用文中说的方法去做。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生活体验:如果想要把一个富有弹力的弯曲物快速弄直,则需往弯曲的另一个方向弯,并且要过直的标准。这个方法在改变天性方面也有大作用。假如一个人脾气暴躁,则应极力控制,并且还要露出微笑,即弯向直的另一边

文中还说不能太久的迫使自己做一件事,这样会福祸双收,即获取了坚持,也获得了一点错误,把错的东西也深深地印在脑海里。因此要间隔一段儿适当的时间。我玩儿滑板时就是这样。滑了一阵子之后,无意识的间隔几天,再滑时,就觉得水平增长了些许。但是如果间隔了一年多,就感觉自己的水平一落千丈。

不管戒什么,都要像文中说的一样,先扼制,再自然而然的减少,最后戒除。戒烟就要这样。原始时是几分钟抽一次,然后对于烟瘾要一忍再忍。几天后,抽烟的频率将大大减少。再过几个月,烟不就戒掉了?不过还有一点,也是文中提醒的,目标不能太高或太低。因为太高或太低的话,不仅不会改善,还会越来越糟。

培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光有那么多流传千世的佳句,还有如此精练实用的文章,把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事谈的淋漓尽致,指引我们走正确的方向,虽然也有的错误,也可能是社会不同而造成的但是又有谁能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犯错呢?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800字初中


《培根随笔》共分五十八小篇,每一篇皆写培根对此事物的看法,语言精练而道理深刻,字里行间透着培根智慧的光芒,读《培根随笔》,步入哲理殿堂,细思人情世故。 在这五十八篇议论中,引我深思的是《论嫉妒》。

《论嫉妒》一文中培根先写嫉妒带来的恶果,举例历史上的实事而让人更清晰地感受到恶果的严重,又写哪种人易招嫉妒,哪种人能避免嫉妒,给人们指出明路。 其实嫉妒这一情绪对所有人来说,应当不为陌生,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嫉妒他人的时候,尤其像遇到培根所写那些易于令人嫉妒的人生来就坐享富贵的人,出身微贱却升腾的人,或是我们生活中,同学间成绩尤其优异的人,等等。随之而来的,就是嫉妒这一情绪了。 然对于嫉妒的处理不同,所招致的结果也不同:有人淡化嫉妒,使之成为羡慕,从而变成促使自己前进的动力;有人久久不能释怀,嫉妒甚至加深为恨意,如此便可能如该隐一样做出不可挽回的恶事。

培根的《论嫉妒》正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人们不要嫉妒他人,也尽量避免遭人嫉恨。毕竟正如培根所写嫉妒这恶魔总是在暗地里,悄悄地毁掉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 同样让我深思的还有《论拖延》。

有人在无尽的等待中让机会一次次远去,亦有人因过于心急而与幸运参见而过,《轮拖延》一文正是写了培根对于把握时机的认识。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实非虚言,有了准备才能在事情之初抓住机会,这绝对是至高无上的智慧,但把握时机并不意味着莽撞,也不意味着一味图快。拖延需要有度,适当的等待,在时机最成熟时采取行动。而想要判断何时为时机成熟,就需要全面的准备与准确的判断力。

培根列举了多个例子支撑他的论点,文章短小但道理深刻。 只是在我看来,《培根随笔》仍有些些瑕疵。

不论是《论嫉妒》或是《轮拖延》,以及其他短文,他都以一种上层贵族的眼光论事(这当然也与他的身世有关),更多写的是上流社会的大人物在应对这些世俗之事时应当如何,而少了一些对大多数世人的启迪,即便我们仍能从中获取些人生哲理,仍让人觉得远了些许。

然不论如何,《培根随笔》仍是哲学智慧的体现,将培根的思想带入自己的体验,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_初中读书笔记700字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之口。作为16-17世纪一个兼顾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用他独特的视角,洞析哲学伦理处事之道。凝聚成了薄薄的一本《培根随笔》。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本,但却能从中品出多种味道。它是一本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不论翻到《培根随笔》的哪一页,我们总会很容易地发现有不胜枚举的名言警句。细细地品读它们,又感到眼前豁然开朗,心旷神怡;合上书本,更有余音绕梁,不绝于耳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从这一篇篇短小精悍的随笔中,我们能够汲取到一位伟大的哲人的思想精华。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时常想起培根的这句话,这是他对不同人的求知目的做出的总结。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个我诸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他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顺境容易暴露恶习,而逆境最能展示美德。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700字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等几十篇随笔,简短而又富有哲理,让我看了受益匪浅。

在这么多篇论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美,本身就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外貌美,心灵美,举止美,自然美,人造美这些都是人们常讨论的话题。虽然人们口口声声说不能只注重外貌美,还要看重心灵美,但大多数人往往看到别人的外貌就给人在自己心中下了定义。

所以说,外貌美还是很重要的。但外貌再美,行为举止不符场合,做出的动作让人瞠目结舌,一样会给人的第一印象带来不好的影响。比如,在一场庄重的结婚典礼上大声谈笑着把鞋袜脱掉,把脚放在椅子上,人们的眼光自然会流露出诧异甚至鄙视。外貌是天生的,难以改变,但行为美是后天培养的,我们可以训练自己,让自己的行为举止至少能符合场面。

优雅的行为美又是心灵美的一种体现。心灵是否美是判断一个人最重要的一点,也是人们最容易忽略的一点。若心灵不美,看到主动帮助自己的人不会虚心道谢,而是不耐烦地骂对方多管闲事;若心灵不美,就不会懂得别人的美;若心灵不美,人所折射出来的一切美都是扭曲的、虚假的。

至今为止,我见过最美的女子是我的表姐。她结合外貌美、心灵美、举止美以及智慧于一身。今年暑假,我看到她穿着刚从香港买回来的黑色小礼裙,显得高雅而亲切,慷慨大方,小巧可人,黑色的瀑布似的秀发柔顺地披在后背和两肩,笑起来两个大酒窝甜甜地咧开,眼镜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形。

我不像姐姐那样美,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改进。看了《培根随笔》后,我更加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缺点的严重。那颗属于我的美的宝石还有些黯淡,我会时常思考《论美》,让宝石在我心中闪闪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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