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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读后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互联网

丛林之书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丛林之书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org)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2020,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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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1】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2】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3】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4】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

丛林之书读后感6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丛林之书读后感6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丛林之书读后感 篇1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 篇2

提起吉卜林所著的《丛林之书》,可能很多人都没什么印象。但说到迪士尼公司翻拍的电影《奇幻森林》,“狼孩莫格里”“棕熊巴鲁”“老虎希尔汗”“蟒蛇卡奥”等形象便会一一浮现在多数人的脑海里。

虽然电影更火,但是从角色塑造上来看,小说的手法要比电影高明不少。

先说电影。电影主要展现了一场正邪较量,莫格里、狼群、棕熊巴鲁、黑豹巴希拉等遵守丛林法则的角色为正方,反方则以老虎希尔汗为首漠视丛林法则。迪士尼在特效和选材方面可谓是顶级,茂密的丛林、奔流的河水甚至动物毛发这种细节都展现得很好,而且故事中穿插着让人或感动、或搞笑、或紧张、或激动的情节。不过,电影中的人物角色并没有特别立体。比如,可能是过于注重正邪大战,莫格里的成长线在电影中埋藏得比较深,但这正是原作所表达的一条重要主线,并且在原作中体现得比较清晰。

再看小说。《丛林之书》本身以莫格里的成长,借写丛林来描写人类社会。黑豹巴希拉是莫格里的人生导师,蟒蛇卡奥是莫格里身边的救命同伴,这两个重要角色在电影里表现平平甚至是没怎么露脸,尤其没有体现出巴希拉的智慧和卡奥的魅力。还有莫格里回到村庄又被人类赶回丛林这样重要的情节,可惜没有被安排在电影中。

正因为电影中情节跳脱、角色平平,所以尽管电影特效做得很棒,一些原著党还是对翻拍的电影有些失望,这也是这部电影中很可惜的一点。如果想体验莫格里在冒险中成长的故事线和更加丰满的角色形象,还是看小说会更好。

丛林之书读后感 篇3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 篇4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 篇5

看书的封面,就能看到本书的主角:莫里格,熊巴卢,黑豹巴希拉,老虎谢尔汗,还有大蟒蛇卡阿,猴子,大鸟,还有男主角莫里格的狼群。特别喜欢这样的丛林。

打开《丛林之书》第一章,一开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几个词语“丛林法律”“丛林密语”“种群密语”。有这样一句种群密语:我们是同一血统,你们和我。还有这样的话:狼群诸君。祝打猎顺利。听到这样的话语,总是让我特别的敬畏,给人以严阵以待的感觉。

残酷凶恶的老虎谢尔汗追捕他的猎物,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而这个小男孩被狼群的夫妻发现,他们想从谢尔汗的口中救下他。幸好有巴卢和巴希拉,小莫里格才能幸运的活下来。而巴卢也当了莫里格的法律老师。教授莫里格丛林法律和丛林密语。在教授中,莫里格懂得了很多事情:猴子最怕大蟒蛇。一条蟒蛇的攻击力就在于他头部的猛烈一击,靠的又是他全身的力量和重量。

猴子只会在一百对一的时候才会开战。猴子的记忆保持不了一天,而且他们渴望收到丛林兽民的关注,经常向其他动物头上扔见过和粪便,而其他动物并不去注意他们。狼群,鸟儿,蝙蝠和昆虫的谈话都是采用一个最低音阶,那是没收过训练的人类能听得到的最低音阶。在丛林所有的动物中,发怒的野象最肆无忌惮,具有毁灭性。

当莫里格被猴子们抓走时,他感到很刺激,忐忑,彷徨。好玩,无助,确认了卡巴说的对猴子的认知。猴子们捧着跑去给莫格里拿吃的,中途却又打了起来,拿果子又太麻烦,没有信念。因为莫里格的机警,他感受到了远处的蛇群,所以用舌语和他们取得了联系,最后在巴希拉和巴卢,尤其是大蟒蛇卡阿的帮助下,逃离了困境。

莫里格在策划要把村民赶走的过程,显示出他有很好的谋略。之前听了猎人布尔迪阿的故事,他没有嗤之以鼻,把那些故事都当做虚构的,所以才能够清楚的知道大象哈迪的故事。这样就可以联合哈蒂,请她帮忙,找来了森林里那么多的草食动物来帮忙,最后成功的将村民们赶走。

而当巴希拉听到莫里格这个计划的时候,他惊讶的说:你还是那个当大家都年轻的时候,我为之在狼群中说过话的,赤条条的小家伙吗?看到这里,我也忍不住默默地想,莫里格真的长大了,有勇有谋,又有爱心,坚持原则。因为尽管他非常讨厌那些伤害米苏阿的人,讨厌他们的谈话,他们的残酷和他们的胆怯,但是他把自己作为一名丛林兽民,无论给他什么,他都不会去要一个人的命。

莫格里长大了,可是他依旧很怀念最开始的那一声长长电弧焊“仔细瞧瞧,仔细看看,狼群诸君”。而最后,莫里格,也回到了人类,因为他的好兄弟阿克拉催促他回去,阿拉克说:“你是一个人,小兄弟。我的命是你给的,作文而今天你久了狼群,正和当初我救了你一样。所有的债现在都偿还了,到你自己的种群哪里去吧。“莫里格是那么的不舍,不愿离开这里。

看到这里,我想,因为有这样多的丛林法则,也因为兽群们严阵以待的去遵守,才有了动物们高贵的灵魂和高贵的行为,忠贞,坚持,不恃强凌弱。尽管不是所有的动物都能遵守,但是这本书却足以让我们看到兽群们也有自己的信念。

在这丛林里,有什么东西会因为太小了就不会被杀死吗?没有。这句话给了我很多的触动。是的,困难会因为你怕它而不成为困难吗?不会。所以我们要让自己强大,所以我们要让自己的孩子学习知识,学习本领,以拥有更多的能力去适应社会,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书很好看,值得再仔细翻阅,相信孩子们会有自己的感悟,期待和孩子一起探讨。

丛林之书读后感 篇6

在神秘幽暗的原始丛林中,每一天都会上演充斥着饥饿的追逐游戏,看似这一场饥饿游戏是由动物本能决定的,但是动物们依然受到丛林法则的制约,这是丛林自诞生之日起到现在的漫长岁月里流传下来的。

被西奥尼狼群收养的人类小孩莫格里,加入丛林的第一天就由棕熊巴洛传授丛林法则,比如丛林居民到自己的领地外面去狩猎,都必须大声地反复打招呼,得到回应后才可以开始。这招呼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请允许我在这儿狩猎,因为我很饿。”回应则是:“那好吧,但狩猎是为了食物,不是为了取乐。”

再比如在干旱少雨的年月,一旦宣布因水停战,在饮水的地方猎杀动物就是违法,要被处死,理由是饮水优先于进食。所以常常能看见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一同喝水的画面。莫格里的担保人黑豹巴赫拉则教会他捕猎,午夜前猎杀要安静:树林已经睡着,勿吵勿叫,以免吓跑吃庄稼的鹿,导致空手而归。

如果有幸抢到弱者的猎物,得意中不要吃得一点不剩,要记得留下一些。巨蟒卡奥救过他的性命,也教过莫格里不要相信嘴里发出“咝咝”声音,长着三角脑袋和毒牙的蛇类,过河的时候要事先提醒这些家伙,以免造成一些没必要的误会。狼王阿克拉是莫格里的保护者,也传授他狼群的规则,服从、团结、分享,并且与其他狼群的狼发生冲突时,要去远处单打独斗,以免其他狼加入后引发大战,狼群减损丁口。等等。

跟新奇的脑洞对吧?这是《丛林之书》里的故事,这本书被誉为写给成年人的清晨童话,他的作者是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凭借幼年在印度丛林生活的经历,和巧妙的构思以及巨大的脑洞把故事中的动物人格化,每一个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和性格,所以在这本书里丛林社会其实就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缩影,吉卜林在他的丛林生存故事中无数次地表达出想达到丛林和谐平衡的迫切愿望。

在利用所有动物都惧怕的红色花朵(也就是火)成为丛林的主人之后,莫格里除掉了破坏丛林规则的瘸子老虎谢利可汗,从自私贪婪的人类手里救下了他的人类父母,又利用人类的智慧带领猛兽们消灭了一群在丛林里进行无差别屠杀的豺狗。在与豺狗的最后一战中,狼王预言莫格里不久将会回归人类社会,人类就是人类,丛林虽然无拘无束,但他却从来不属于这里。

从人类中来最终又回到人类中去,莫格里最终向他“生而为人”的宿命妥协。丛林像是一个完美的乌托邦梦,梦境里的动物皆是自由民,丛林的一切都标榜着自由、美好、和谐、共荣。但美梦终须醒,莫格里,或者说是吉卜林,作文面对的将是不得不醒来的现实、不能推脱的责任和需要放手的过往。

很多朋友不了解《丛林之书》,其实人猿泰山这部风靡全球的作品灵感来源就是《丛林之书》,20xx年好莱坞制作的真人奇幻冒险电影《奇幻森林》也是根据《丛林之书》改编的,所以说《丛林之书》是丛林类小说真正的的开山鼻祖,温暖了孩子们的童年,温暖了大人们的世界,也在每个读过他的人心中,埋下了一颗亲近自然、探索自然的种子。

丛林之书读后感读书心得


阳光用她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拂过青青的杨柳婆娑倩影,只有一只猫垂头沉思…………这时我又翻开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

这本书讲了“狼孩”莫格里在婴儿时便误入丛林,被狼爸狼妈收养,成为狼族的一员,动物们的好朋友。他聪明勇敢正义。长大之后帮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蛮横霸道的老虎谢尔可汗处处相逼,莫格里用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为动物们出了一口恶气,让大家刮目相看。他还打退了入侵丛林的野狗群…………神秘丛林中万物奇妙又危机四伏,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一个聪慧勇猛的少年,一个叱诧山野的丛林之子。

但最终,她还是含泪离开这美好的丛林,依依不舍的向收养他的狼爸狼妈,教育他的黑豹老熊告别,回到了人类社会。书中英勇机智的莫格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自由民。令我感触最大的还是狼爸狼妈,老熊和黑豹对莫格里无微不至的爱,黑豹曾用生命的代价猎杀一只大水牛,帮助莫格里加入狼群,老熊也是九死一生才把他从疯猴子手里救出…………莫格里明明是他们中的异类可他们还是拼了命的在保护他,这种爱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大爱,那便是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情义。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爱的伟大,即使莫格里与老熊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但他们的心贴得很紧密,不是吗?这是我继《重返狼群》后第二次感受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没有任何隔膜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600字


【篇一: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篇二:丛林之书读后感

《丛林故事》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已经读好几遍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被狼群收养,并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巨蟒卡的帮助下长大成人,最后回到人类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共分8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毛格利的朋友和敌人,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讲的是婴儿毛格利和父母走散了,他被老虎希尔汗当成猎物追到了狼洞,被狼夫妇搭救,赶走了老虎。黑豹巴格西拉用一头牛的代价得到狼群的认可,狼夫妇收养了毛格利,毛格利就是小青蛙的意思,是狼妈妈给她起的名字,从此他就在丛林里过着自由快乐的狼孩生活。十几年以后他长大了,可狼首领阿凯拉老了,不能保护毛格利了,这时候老虎希尔汗又要来吃毛格利,毛格利用人类的火种救了狼首领和自己。

后面的几个故事讲了毛格利勇敢斗争的事,他和朋友一起最终除掉了老虎,回到了人类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住在儿童寄养所里,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20XX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一般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乐,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毛格利,喜欢这群狼!

【篇三:丛林之书读后感作文】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篇四:在丛林中徜徉】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400字


《丛林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1】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3】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名为《丛林之书》的书。

这本书讲得是: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在森林里受到老虎谢尔汗的追赶,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了狼群中的一员。

几年后,莫格里长成了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有很多动物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正直的狼群头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阿卡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动物们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莫格里具有人类的智慧,学会了用火,他从附近的村子里取来了被动物们称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把煽动叛乱的谢尔汗烧得焦头烂额,落荒而逃。后来,莫格里被一位村妇收养,但谢尔汗跟踪而来,要加害于他。因此,莫格里和狼兄弟定下计策,利用牛群设下埋伏,谢尔汗陷进牛群的包围之中,被牛蹄踩死。但莫格里也因冒犯了村里的巫师而被村民用石子驱赶出来,回到了丛林。

书中,莫格里和他的动物朋友们,之所以能够战胜种种困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能够非常团结,团结就是力量,这就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启发。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4】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精选5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也许下面的“丛林之书读后感精选5篇”正合你意!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丛林之书读后感【篇1】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篇2】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平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篇3】

看书的封面,就能看到本书的主角:莫里格,熊巴卢,黑豹巴希拉,老虎谢尔汗,还有大蟒蛇卡阿,猴子,大鸟,还有男主角莫里格的狼群。特别喜欢这样的丛林。

打开《丛林之书》第一章,一开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几个词语“丛林法律”“丛林密语”“种群密语”。有这样一句种群密语:我们是同一血统,你们和我。还有这样的话:狼群诸君。祝打猎顺利。听到这样的话语,总是让我特别的敬畏,给人以严阵以待的感觉。

残酷凶恶的老虎谢尔汗追捕他的猎物,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而这个小男孩被狼群的夫妻发现,他们想从谢尔汗的口中救下他。幸好有巴卢和巴希拉,小莫里格才能幸运的活下来。而巴卢也当了莫里格的法律老师。教授莫里格丛林法律和丛林密语。在教授中,莫里格懂得了很多事情:猴子最怕大蟒蛇。一条蟒蛇的攻击力就在于他头部的猛烈一击,靠的又是他全身的力量和重量。

猴子只会在一百对一的时候才会开战。猴子的记忆保持不了一天,而且他们渴望收到丛林兽民的关注,经常向其他动物头上扔见过和粪便,而其他动物并不去注意他们。狼群,鸟儿,蝙蝠和昆虫的谈话都是采用一个最低音阶,那是没收过训练的人类能听得到的最低音阶。在丛林所有的动物中,发怒的野象最肆无忌惮,具有毁灭性。

当莫里格被猴子们抓走时,他感到很刺激,忐忑,彷徨。好玩,无助,确认了卡巴说的对猴子的认知。猴子们捧着跑去给莫格里拿吃的,中途却又打了起来,拿果子又太麻烦,没有信念。因为莫里格的机警,他感受到了远处的蛇群,所以用舌语和他们取得了联系,最后在巴希拉和巴卢,尤其是大蟒蛇卡阿的帮助下,逃离了困境。

莫里格在策划要把村民赶走的过程,显示出他有很好的谋略。之前听了猎人布尔迪阿的故事,他没有嗤之以鼻,把那些故事都当做虚构的,所以才能够清楚的知道大象哈迪的故事。这样就可以联合哈蒂,请她帮忙,找来了森林里那么多的草食动物来帮忙,最后成功的将村民们赶走。

而当巴希拉听到莫里格这个计划的时候,他惊讶的说:你还是那个当大家都年轻的时候,我为之在狼群中说过话的,赤条条的小家伙吗?看到这里,我也忍不住默默地想,莫里格真的长大了,有勇有谋,又有爱心,坚持原则。因为尽管他非常讨厌那些伤害米苏阿的人,讨厌他们的谈话,他们的残酷和他们的胆怯,但是他把自己作为一名丛林兽民,无论给他什么,他都不会去要一个人的命。

莫格里长大了,可是他依旧很怀念最开始的那一声长长电弧焊“仔细瞧瞧,仔细看看,狼群诸君”。而最后,莫里格,也回到了人类,因为他的好兄弟阿克拉催促他回去,阿拉克说:“你是一个人,小兄弟。我的命是你给的,作文而今天你久了狼群,正和当初我救了你一样。所有的债现在都偿还了,到你自己的种群哪里去吧。“莫里格是那么的不舍,不愿离开这里。

看到这里,我想,因为有这样多的丛林法则,也因为兽群们严阵以待的去遵守,才有了动物们高贵的灵魂和高贵的行为,忠贞,坚持,不恃强凌弱。尽管不是所有的动物都能遵守,但是这本书却足以让我们看到兽群们也有自己的信念。

在这丛林里,有什么东西会因为太小了就不会被杀死吗?没有。这句话给了我很多的触动。是的,困难会因为你怕它而不成为困难吗?不会。所以我们要让自己强大,所以我们要让自己的孩子学习知识,学习本领,以拥有更多的能力去适应社会,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书很好看,值得再仔细翻阅,相信孩子们会有自己的感悟,期待和孩子一起探讨。

丛林之书读后感【篇4】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篇5】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400字2024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600字:《丛林之书》读后感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600字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600字2024 《丛林之书》读后感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600字2024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沙之书》读后感


读《沙之书》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我仍然在幻想,世界上没有无底洞,只是流沙并没有因为我的幻想而停下来,反而变得更加的稠密、干涩
终于,我感到窒息了,就在这一刹那,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要解脱了吗?此时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无所求,安稳得像个熟睡的婴儿,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本书,不,准确地说,是一本书的封皮,仅仅如此,一张书页都没有,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合上了那书皮,上面印着熟悉的两个字圣书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再读《沙之书》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失物之书读后感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失物之书》是另一种穿越,希望引起我们的重视。--《序言》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戴维,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自此,他便带着仇视的目光看着家中的一切。后妈,和这个家中新出生的宝宝乔治无疑成了戴维眼中夺取他原有的一切的扫把星.之后,他循着妈妈的声音踏入一个奇幻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二战期间,男孩戴维的妈妈得了重病,不久便离他而去。此时,父亲再婚所带来的惊愕和冲击,对继母新生儿弟弟的嫉妒与憎恶深深的幽怨在戴维的身边织就一个幻灵的世界,他听见了书在说话。从小就和妈妈一起阅读的童话、神话与民间传说,从黑夜里、从林地里召唤戴维,呼唤他进入一个充满残酷、血腥、征伐的险境。白雪公主、小红帽、骑士罗兰在那里,故事中的美好人物以匪夷所思的面貌出现,一切如同真实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险恶和重重难关。惟有不逃避、惟有肯原谅,惟有找到神奇国度里那本被遗忘的《失物之书》,戴维才能得到新生。

这个故事看似在写一个穿越故事,而事实上呢,穿越,这是现代文学里多么响亮的核心词汇!但是这里面有差别,大多数穿越小说,小人物一旦回到过去或来到未来,小宇宙多半可以爆发,要么一统天下,要么将敌人打个落花流水,要么拯救了一切,而主角本身更是不用说了,拥有一切又一切力量或职位。总之,与我们的戴维是不能比的。戴维,同样是故事中的主角,但所有这些南柯一梦的荣华富贵与他完全无缘,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艰难地活下去,寻找着妈妈,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在这条充满坎坷的路上,他会知道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认识不同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会开始真正的了解自己,面对自己。

现实生活在童话故事中投下自己的影子,无论多厉害的变形,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根源。最后,遭遇了那么多的主角,并没有像童话那样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我忘不了扭曲人对他的那些诅咒:你所在乎的那些人--爱人,孩子,会全部倒在路旁,你的爱也无法拯救他们。健康将舍弃你,你会变老,生病,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而戴维只能一直走下去,一直往前走,在乎的人倒在路旁了,也要一直往前走。直到生命的最后。

但他内心却温和平静。哪怕是一瞬间,在生命结束的瞬间找回了所有失去的,忽然之间这悲剧变成上天赋予的体验--悲伤,但却依然有力量。

沙之书读后感


沙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读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性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

《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昨天,学习了《沙之书》,我心中激荡起阵阵不安的涟漪。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这时,我想起季老也有一句话:真理不是愈辩愈明,而是愈辩愈糊涂。的却如此,以前人对世界的思考是如此简单--世界是神创造的。而现在,世界不仅是世界,还是思维、夸克、能量子、时间、空间令人头痛无比!学习难道真的是让世界更加复杂?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时间之书读后感


导语:重温人与天地万物感应共鸣的古典时光,解读中国人千百年来证实的存在与时间!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时间之书读后感,希望可以帮到您。

时间之书读后感【篇一】

我们有机器和制度却没有文明,

我们有复杂的感情却无处归依,

我们有很多的声音却没有真理。

穆旦《隐现》

这首诗是余世存先生在谈及自己文学态度时常常引用的,余世存的名字在中国文化界并不陌生,他是诗人、思想家、学者、自由作家,他做过中学教师、报社编辑、官员、志愿者,还曾任《战略与管理》执行主编,《科学时报》助理总编,在他丰富的过往中,人们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对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良知近乎偏执的坚守。这种倔强用余世存先生在《重建生活》一书的自序中的话就是:我更记得鲁迅曾坚定地说,我在生活,我存在着。然而,又有多少人关心生活和存在呢?我们几乎每天怀揣梦想,放弃了理性、良知、公正、人的自由和尊严,依赖于宏大叙事的许诺度日,我们理解终有一日,我们的所有和生活是尽善尽美的黄金世界,是欲望无限即时满足的人间天堂。一百年的努力使我们伤痛累累,一百年的沧海桑田使我们拥有一切,就是没有拥有过生活。余世存被称为当代中国最富有思想冲击力、最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知识分子气质的思想者之一,我们或许有很多愤青,但我们其实更需要鲁迅。

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正式通过决议,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还好,这一回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申遗成功了,没有被邻居莫名其妙地占为己有。鉴于以往我们的习惯,余世存先生的《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以下简称《时间之书》)从某种意义上反而应该被看作是一次为了忘却的纪念,因为毕竟圣诞节要来了,年底要拼命了,谁还记得,谁还在乎。

■ 君记否,谁人走笔刻光阴

《时间之书》并非是应景之作,这本书的缘由是余世存先生应《国家人文历史》杂志之约开了一个专栏,前后写了整整一年,里面是作者一年来结合《易经》等中古哲学著作的研究成果,更是一种深刻的思索。在如今几乎每个人都很清楚什么时候是圣诞节、什么时候是双十一,但很少有人能完整地说出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的情况下,人民网称这本书是第一部全面解读二十四节气的国民读本并不为过。因为《时间之书》的信息量非常大,涉及天文、地理、农学、生物学等方面,古典诗词、现代诗也引用非常多,如穆旦的诗、里尔克的诗等等,余世存先生表示:如果借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我的这本书就是讲节气与我们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书,节气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存在与时间;如果借用霍金的话来说,我的这本书是讲中国文化眼里的时间简史。

根据记载,我国在商周时代就已经知道太阳历的周期,《尚书》明确地指出太阳历是一年三百六十六天,由于我国古代是采用阴历记载年月的,而阴历和季节、气象没有严格固定的关系,用来掌握农时安排生产活动很不方便,所以我们的祖先就用测量日影长短和黄昏时北斗星的位置而定出节气来。大约在二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二至(冬至、夏至)、二分(春分、秋分)四个节气,《吕氏春秋》中已记载有八个节气,以后逐渐补充,到二千一百年前的秦、汉时代就完备起来,西汉刘安的《淮南子》一书就已经有了和现在同样的二十四节气了。

余世存先生在之前的《大时间:重新发现易经》中已经对中国古人的时间观进行了全面的思索,而这一次的《时间之书》更是一种进一步的研究和印证。《易经》中的时间有两类观察角度,一类是后人抽象出的义理时间,如人们感慨的豫之时义大矣哉、革之时大矣哉、随之时大矣哉之类的,古人把时间分成豫时、随时、革时这样多维度的时间类型,可惜我们现在一般只知道泰时、否时等少数时间类型和否极泰来一类的现象。另一类观察角度就是余世存先生在《大时间》中曾详细论证过的,古人用现代阳历系统来划分的时间,把一个太阳回归年划分成64段,结合这种划分,《易经》分布了各种卦象。而《时间之书》中进一步指出古人若将一个太阳周期分为春夏秋冬四象,一年就会有四象时空,如分成八卦八节,一年就有八种时空,太极生分得越细,每一时空的功能就越具体,意义越明确,在二十四维时间里,每一维时间都对其中的生命和人提出了要求,我们的祖先对于天时有着超出时代的敏锐感和理解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祖先确实曾经雕刻过时光。

■ 那一年,杏花烟雨,草长莺飞

余世存先生在《时间之书》中将物道这个概念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古人明白粗放与精细劳作之间的区别,明白农作物有收成多少之别,播种也并非简单地栽下,而分选种、育种和栽种等步骤,一切都必须合乎物道。余世存先生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物道的伟大意义,中国古代农民参与生成了对人类农业影响极为深远的水稻土,一亩小麦可以承载的人口是25人左右,一亩玉米可以承载的人口大概是50人,一亩水稻可以承载的人口则是200人左右。在农民这个职业上,中国古人做到了极致,英国农学家在19世纪初写的调查报告中认为,东方农民对土地的利用达到艺术级,一英亩土地可以养活比在英国多六倍的人口,从套种、燃料、食物利用、施肥循环、土壤保护,都非常了不起所有这些,与农民对时间的认知精细和潜意识里对物道的理解关系重大。

这种对物道的理解和深深尊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精耕规律,天时即是天道,天道即是物道,余世存在《时间之书》中对节气中的古代农业生产进行了全景展示,让人不由感慨古人已经将时间和生产定格到人与道相印相应乃至合一的状态。立春表示着万物复苏的春天开始了,广阔的大地将呈现出一片富有生机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也标明着一年农事活动的开始。立春以后的雨水和惊蛰表示降雨开始增多,开始雷呜,冬眠的昆虫开始苏醒。春分以后的清明和谷雨则表示气温转暖,草木萌动,春天朗景象清彻明朗,雨量渐增,适于谷物生长。立夏表示风和日丽的春天已逝,已进入夏季农事繁忙季节。立夏以后的小满和芒种表示农作物生长丰满旺盛。夏至以后的小暑和大暑则表示到了最热的季节,也是夏收夏种等农事活动繁忙紧张的季节。立秋表示炎暑已过,天高气爽的秋季开始。立秋以后是处暑和白露,表示暑热消退,露华渐浓,天气转凉。秋分以后的寒露和霜降则进一步表示寒霜将临,是大秋作物收获和越冬作物播种的紧张繁忙季节。立冬是冬季的开始,预示农事活动已进入一年之末尾,立冬以后的小雪和大雪,表示开始降雪,冬至以后的小寒和大寒则表示已进入一年中最寒的季节。

杏花烟雨,草长莺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古人虽没有享受过如今的发达科技,但他们的生活却也并非乏味,他们有着自己与物道合一的恬淡惬意生活。当年《舌尖上的中国》风靡全国,相信所有喜欢这部记录片的朋友在被无数美味震撼的同时,都能深深感受到一种带着浓浓历史厚重感的物道,而这种物道正是源自我们的二十四节气。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余世存先生在《时间之书》中引用一句话说:年轻人,你的职责是平整土地,而非焦虑时光。你做三四月的事,在八九月自有答案,感慨我们今天都知道刷存在感,却对时间的流逝并不敏感,人不分古典现代,都跟时间有深刻的联系。

■ 这里,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情怀

《山河之书》读后感


《山河之书》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自己的真实感受毫不保留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

举个例子,《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可以足不出户欣赏到祖国的大好河山,更能让我360无死角地了解这些闻名于世的建筑。

丛林历险读后感


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并产生了很多思考。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您是否也在疑问如何写读后感呢?编辑特意为你呈上“丛林历险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1

《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是一本科学漫话书,这本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有:列奥、叔叔、宝萝。列奥由于在荒岛的历险,经验略有长进。叔叔具有多种旅行经验,博学多才,能很快适应新环境。宝萝知识丰富是个慎重的战略家。亚马逊丛林的动物有王蜥、蝴蝶、美洲豹、树懒等。王蜥能在水上走,一方面是因为动作很敏捷,但决定性的原因是水的表面张力。

亚马逊丛林有许多神奇的树木:水树(好怀树)、盐树(扎尔达树)、面包树、口香糖树、香蕉树和维他命树等。所以亚马逊得到了“地球之肺”的美称,因为亚马逊雨林占地面积是全世界的30%,为世界提供20%的氧气,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宝库。它还有一个别名,叫“绿色地狱”,因为年年发生可怕的洪水,以及无数的毒虫袭击。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如:在航海中迷路了怎样辩别方向、什么是静电、遭毒蛇咬时的急救方法及常用的呼救信号、什么是浮力等。

我要像列奥一样丛林敢走,在面对困难和逆境的时候,有勇往直前的智慧、毅力和勇气。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2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丛林历险记》这一本书。

《丛林历险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狼孩毛葛利由母狼的乳汁喂大,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兽笼里生活过的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毛葛利遭受过猴子们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把他解救出来。他与丛林居民一起经受了百年不遇的干旱,听了动物界的“创世纪”亲身体验到“丛林法规”的威力。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的水牛大军,踩死丛林恶鬼——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所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群。直到十七岁的时候,一种莫名其妙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了人间。最后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护林员,并且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倚栏轩文学网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明白了人与动物是可以和平相处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美妙的。这让我想起当今社会,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让珍稀动物成了盘中餐,使许多珍稀动物都深受灭顶之灾,有些已经成为历史。所以我希望人们在吃各种野生动物时想想,正是我们的行为导致了血腥的滥捕滥杀,正是我们的行为使孕育了几十亿年的地球动植物资源逐步消失,也正是我们贪婪的行为地球灾难不断,我们的地球家园正在哭泣。所以我倡议:“保护动物爱护自然让我们从小做起”。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3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一天,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吉卜林。他创作了大量小说和诗集,被誉为帝国诗人。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婴儿被狼妈妈找到取名莫格利,并在棕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的照顾下健康成长,后来杀了老虎希尔汗,在森林中一直生活下去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莫格利,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在两岁时曾差点被希尔汗吃掉。在12岁时,他下山到房屋里拿到火,在狼群大会上将希尔汗赶走,又在16岁时杀死了希尔汗。他聪明,他在希尔汗刚吃完猎物,躺在大河谷中间无法动弹的时候,让老狼阿克拉带着一群水牛,自己带着另一群从大河谷两边飞驰而下,撞死了希尔汗,并把它的皮剥了下来,带到狼群大会上,兑现了几年前的承诺。他冷静,在他被猴子们抓住,在树枝间跳跃时,他不慌乱,运用鸟的语言,请苍鹰切尔将自己的行踪告诉巴卢和巴希拉。

仔细一想,莫格利其实有着和我们一样的人生,在两岁到12岁之间的十年,就如同我们自己十年的童年。他十七八岁来到村庄并杀死希尔汗,又被认为是巫师赶出村庄,不正和刚步入社会被生活摧残的那些人一样吗?不同的是,莫格利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以重新振作,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样呢?说到底,这本书的内容,莫格利的人生,不过是我们的生活的缩影罢了。

很多人都觉得希尔汗很坏,但从另一个角度想,它又做错了什么呢?它不过是把吃掉莫格利当做目标而不断努力罢了,他有什么错?难道老虎就一定坏吗?它为什么会吃人?它不过是没有食物,迫不得已才吃了一个人。而人们却把它当做吃人的怪物,把它们赶尽杀绝。到头来,它们却成为了人类指责的对象。

这本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还带有点讽刺。文中的猎人布尔迪欧在被莫格利吓到,而告诉所有人他是巫师时就是讽刺生活中的那些撒谎精。所有人被猎人迷惑,都在驱逐莫格利,这不就是像现实中那些盲目相信别人,不分青红皂白的群众一样吗?文中的基斯博,不就是现实中那些嫉妒别人的人吗?说到底,这本书就是从各种方面侧面进行讽刺,讽刺着人类的现状而已。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们也可以去读一下,相信你们也会有和我不同的认知。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狼孩毛葛利用他的智慧,勇敢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十七岁的时候奔向人间,最后成了一名出色的护林人,成了家,并有了孩子。而这一切,是通过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生花妙笔描绘出来的。以前的我遇到了一点小挫折就害怕总是流眼泪水,遇到难题也不动脑去思考,总是哇哇大叫。上课的时候还不专心。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要勇敢去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困难,都要靠智慧去化解。流眼泪,哇哇大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严格按照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世界也会对我们有所启迪:目前的世界,环境污染,森林滥伐,公害无穷,在这种情况下,毛葛利故事译本的出现无疑是一服绝好的清凉剂。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保卫地球而加油吧!!!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6

科学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各位读者们,你读过这本漫画书吗?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看一看,这一本书是培养孩子勇气与智慧的生存宝典。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毛手毛脚、单纯无知的小男孩——列奥,他分别来到四个非常艰苦的地方去历险——荒无人烟的小岛、美洲豹出没的热带雨林、寸草不生的大沙漠和冰天雪地的北极。我所说的就是美洲豹出没的热带雨林——《亚马逊丛林历险记》。如果列奥是单枪匹马去探险,肯定是有去无回,可是幸亏探险队伍李有丰富的聪明人,协助列奥一起度过难点,走出困境。哇塞!这套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爱不释手,就拿这本书来说吧!它不仅给我带来欢笑,而且让我学到了课本上没有的知识。比如:我知道亚马逊丛林位于南美大陆,是常年高温,更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我还懂得如何在如何在关键时刻发出求救信号,怎样制造打猎工具等等……但最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在丛林中的生活常识,假如我在森林中遇到了危险或意外,就能死里逃生啦!哈哈!

这套漫画书也告诉我们,每当列奥跌入险境,是科学帮助了他,給了他无穷无尽的力量,将他化险为夷,转败为胜。所以这四书也同样表达了一个道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愿广大读者记住这句话!

丛林历险读后感 篇7

如果你努力奋斗了但是没有成功,或者就像下面这则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悲惨的被耍了”的话,你会生气吗?

我的一个朋友去尼泊尔的丛林里探险,跟团去的。导游反反复复的训练我们根据他帽子的指令来逃生,他说,丛林里有许多野兽出没。

进了丛林,导游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把帽子抛得高高的,示意我们上树,几次下来,团友们都大汗淋漓、提心吊胆,但直到走出了丛林,也没见到野兽。

朋友回来跟我诉苦,说:“尼泊尔人真不厚道,根本没有野兽,就是没事那我们游客开心!”我摇头说:“如果这样子,那你们还会觉得旅途精彩吗?”

是呀,或许就是这样,如果旅途过于平坦顺利,我们便会觉得索然无味。除非不断的挑战自己、跨越障碍。正如流水,因为有了不平凡的波纹才有了美丽。至于结局如何?那倒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享受到了那份精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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