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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小说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长篇小说牛虻读后感范文500字。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长篇小说牛虻读后感范文500字,欢迎大家阅读! 

长篇小说牛虻读后感范文500字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

今天,我又把《牛虻》读了一遍。以前,我读第一遍时,简直就是囫囵吞枣,今天这一遍总算读出了个子丑寅卯。

牛虻,原名叫亚瑟。十九岁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富家公子。后来,他母亲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明白了自己原来是一个私生子,他的亲生父亲就是神学院的院长蒙太尼里,一个他牛虻自己在他面前忏悔的人。牛虻热爱生活,一心为国家作斗争,想把奥地利人从意大利赶出去,所以他参加了一个当时比较隐秘的组织,积极参加革命。当蒙太尼里离开了他,换了一位新的神父挺他忏悔时,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的感情,他深爱着琼玛,所以把喜爱琼玛的波拉当成了自己的情敌。谁知这位神父是个奸细,把他忏悔的语言报告给了当时的反动派。就这样,不仅牛虻被捕了,连他的同伴波拉也未能幸免。

牛虻在监狱里不屈不挠,勇敢地同反动派做斗争,但是反动派还是设计陷害他,说他是个叛变的人。当他出狱以后,被大家误会,就制造了跳河自杀的假象,跟轮船偷渡出国了。

十三年以后,牛虻有回到了意大利。这时,他已经改名范里斯.列瓦雷士,他的身体已经严重的伤残了,脸上带着刀疤,腿瘸了。他善于写讽刺教会的文章,所以大家都叫他牛虻。回到意大利的牛虻,仍然同宗教做斗争。虽然他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现在的红衣主教大人,但是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与反动教会做斗争。可是,在一次偷运的过程中被捕了,牺牲于反动派的枪下。

蒙太尼里,一个虚伪透顶的主教,宁可牺牲自己的儿子,也不离开根本不存在的上帝。真是一个可怜和可悲的人,最后死于自杀。

《牛虻》的作者是爱尔兰作家伏尼契。这时她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多少年来,无数的人读过这本书,我想他们都曾深深地被牛虻的坚强、勇敢和不屈不挠所感动,都从牛虻的身上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吧!当然,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也不知不觉让人感受到牛虻所处的环境的险恶,那种感觉就像处在零下20度的冰天雪地中,不时还刮来呼呼的北风;又像站在波涛汹涌的大海边,即使不靠近小舟也是浑身战栗。

当然,毋庸置疑,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给孩子们阅读的书籍。我读完后,会引领本班的孩子来仔细阅读的。

《牛虻》读后感作文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牛虻读后感作文1200字

首先需要再次提醒一下自己,这个虻字正确的读音是mēng,而不是mang,孩子纠正过一次,刚刚打字就又拼错了,牛虻meng,牛虻meng,切记、切记!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读后感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读后感范文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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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500字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

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精】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作者写的《红日》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红日》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篇一】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 书籍或是观看红色 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

 

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篇二】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支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作义,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篇三】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篇四】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长篇小说《红日》读后感范文【篇五】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灵甫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XXX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通过对小说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曾经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现在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美好的,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现在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同,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怎么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共产党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现在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希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白鹿原》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一直未敢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如此的作品总是让我内心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迷局里,困惑不已。是否是因为一个人的缘由,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试着解嘲下自己,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然后把自己的一点点感想写下来,也算作自己的点点纪念。

正如前几日在微博中所言,读了《白鹿原》后,对于难料的世事,叵测的人心会有不一样的认知。我无法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我所知晓的过往,于是陷入困顿中。

是我们太过于卑贱,还是这方土地太过于骄横?我们残杀同胞时没有丝毫的不忍,而驾驭这方土地的人都被奉之于神灵。亦或者,我们自千百年来都灌输着等级的观念。我们习惯了仰视高阶层者,献上阿谀;俯视低阶层者,给予怜悯。俯仰之间,便有人苦心积虑逃脱自己的阶层攀向更高的阶层。而在这攀爬的过程中,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我困惑于此。比之战争中残酷血腥,我更忌惮于人内心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总是不解,人的内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能如此。

千百年来,有多少鹿被假指成了马,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党同伐异。非己若者,其心必异,必杀之。在党伐中,又有多少人依附于某个派系,渴望搭上穿越阶层的直通车。有人跟对了,功成名就;有人跟错了,其结果可想而知。哎,中国这个内耗无比强大的民族!生气!

可怜了那些鹿,莫名的背上了杀人的罪名。很佩服胡适写出《容忍与自由》。

于是,我常常感恩,感恩生活于这个年代,生活于这个至少屁民可以选择不参与政治争斗,还可以靠双手自食其力的年代。假若在那些动荡的年代,我是否也会被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游街被示众,然后从这世上抹去,亦或者与自己至亲至近的人划清界限,还要亲自动手义正视听。从前,听到很多人移民,我都是不耻的。如今,却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方式,只要他自己觉得这样舒适,而又没有妨碍别人,

写了许多,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无力的吐槽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我相信生活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