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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读书之《一个人的西部》读后感3000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中外经典名著。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书之《一个人的西部》读后感3000字”,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读书之《一个人的西部》读后感3000字:

答应过朋友要分享自己的一些感受。于是,此为开篇。没有明白的时候,总是觉得全世界都在与自己作对,凡事总有掣肘。每一次突破都是最内心的一种清理。每一个阻拦我的人,其实都是自己的影子。最后拦住我成为自己的,其实还是自己。当体会到每一个我爱我恨的人都如同自己的影子一样、都如同自己的镜子一样时,就离心如明镜,更进一步。

不要否定别人。发现别人的好,说出来。也请避免提太多的建议。人都很聪明,不需要我的建议来彰显自己。做好自己的事,继续鼓励别人去发现更好的可能。

成就我的,不是别人的祈愿,而是自己的行为。曾经看似迷乱嗔痴的过往,可能是走向得证之道的必经之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意义。不必按照别人的教导活成别人的样子。这就是常说的,用智商高来度人,其实就是一种智慧上的强盗。

往事不可变,来日犹可追。记忆是不牢靠的。但吸取其中的营养,不压迫别人。有时候我的活,是一种别人记忆里的活。所以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活成别人记忆里的风景。或许可以留传后世。

高中时,许多如我的人。也在做同样的事(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付出了很多努力,因为天资或者蒙昧也没达到很高的高度。其实现在想来,再后来的生命里,坚持下来,是有改变人生的机会的。只是后来被太多诱惑改变了,随波逐流,追逐生活里太多的新奇事物,最后也迷失了。

自己并没有找到被世界迎合的理由。主要是没有发现过这样的理由吧。更多的是俯首在世界面前和独立在世界外为其服务。因此对于被世界迎合的这种感受,并不很明白。

作家能代入许多人物,品味每种人生。也许拙劣的作家是粗暴的把每个人大致分开。高明的作家能给每个人赋予灵魂。但这并不代表作家个人的境界。这艺术化的过程里,不可避免的注入了作者本人的习气。以至于每读完一个人的书。都会感觉在他的习气里洗了个澡。也许是很独特的味道,却始终不够尽兴,于是还想读些别人的,更多人的。来沾染更多人的精神,最终吸纳成独有的自己。

多几种不同的看待事物的角度。人会变得更成熟,的确如此,佛是种眼光,道是种眼光、儒、法、科学、信之信、不信之信也是种眼光。

有时候行为不是为了结果,而是一种态度。的确如此,比如追一个姑娘,买了礼物,鲜花,钻戒。嫁不嫁你是一回事,买不买又是另一回事。行为是自己的,结果是姻缘铸就。随他。挺好。

有时候会听说一些神奇的事情。似乎并不在科学的范畴之内。也许真的有吧?看到那神奇东西的人,对信仰的印证又加强了。不信的,写下来,满书都是疑问。字外,多是自己又踩实的信念。

能平等看待其他教派,不抬高和贬低任何一方,是很宝贵的品质。认定有一种至高存在是很糟糕的。境界,是没有终点的。只是在一个个体有限的存在时间里能达到的高度有限。未来人会站在今人的肩膀上走的更远。因此个体努力达到更高,对整体是有意义的。读书笔记每个人都是过客,拘泥于一些形象是很浪费生命的。当然,为了节约生命,让自己好看还是好的。说的形象也不是妆容,服饰。而是说人前的伪装或者人设。不需要人设,做自己,然后做更好的自己。

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忠君爱国,大的意义小的意义都是意义,不同层次的意义破灭,都可能导致轻生。轻生多是活着没意思了。每个个体认知有限,活头也不同。

很多艺术家有超人的才华。这种才华,有太多是荆棘鸟之歌。从这种痛苦里得到解脱,是活者的遗憾,死者的幸运。作者宣扬的是死者的幸运,能够福泽更多人。就像庸人反衬了才子,众生度化了佛。总有一些反面让人懂得正面的可贵。当然更多的是不上不下。大凡到了极致,总是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嘅其叹矣。

身体是本钱,智慧在生者时的保养,是需要肉体支撑的。

辛苦健康,幸福病患,也许应该研究一些希腊。那时的人是智慧与健康并存的。

能否让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大心。正在犹豫,自以为的好,是否是他人需要的好。

小盼头是活着的劲儿,没有了盼头和想法,活着就颓了。艺术家那些凑合的活法,不明白。不知道那种生活里的盼头是什么?为什么能那么随意的用时间。我懂得,计划赶不上变化,但很多人的浪费时间,并不是无常影响。而是自己懒,活的随意。即使告诉一个女人不用化妆,对方也多半不会听的。对一个男人,不要玩游戏和戒烟也一样。除非他们真的明白。

在修行路上不断尝试,是一个必经的过程。现在以为,在未来看来才知道好与不好,但眼下必然是做的不够好的。

这个世上神奇的确存在。这种神秘和神奇,不能求证。除非归因于偶然,或者相信有“超能力”,或者“神异”。

生命每延长一天,都是一种赐予。或者说梦中能醒来就是到了一个新的世界。昨日姻缘如前世因果,今日的事又是新生。用这种思考方式生活,看事物,做事,眼光会有不同。

距离上的远,对于证得的人是一种在一起。因为本来就在同一种意识形态中,类似于“同志”。对于未有共同信仰和境界不同者,距离代表了六识不畅,有隔膜,也就远了。其实都对,在于每个人的认知不同。

那些形体上的美,自然是好的。小哥哥小姐姐也是代表美的一种,只是这美与浪漫无关了。对浪漫的理解与需求不同。造成了满足方式不同。

追求变成固执和执着,求而不得陷入囚笼和失落。梦想由可实现变成可能性,看不到希望。在困境里需要一种支撑--灵魂的支撑。常见一种看法:“你不懂”。似乎读了点书,就比别人知道更多,更高级。这种高级的感觉,诞生不了自信。反而是认清了自己的弱点,会很自信。但是还不够,也许应该也认清自己的优点。对于钱壮怂人胆是真是假就不确定了。

许多生命里的坎坷与折磨。在另一种眼光看来,真的会不一样。这也很神奇。大约是不断

每个人都会长大,会老,会死。过程里会产生每个年龄的人会有的感觉。这种变化会影响一些行为,但可以选择不影响心理,或者准确的说,不对心灵产生坏的影响,而是一直滋养她。

跳出不适合自己的局限,去最适合自己的地方,始终奔向自己的目标。不停地向更高的智慧靠近。剖析洗净和提升自己。

隐瞒和欺骗自己是得不到正果的。即使想对每一个人都是真心,还是应该破除对可能性的执着,专一做自己的爱或者秀什么。

妻子儿女也是人生旅行的一个伴侣。每个人都在各行各路。为自己和别人留一个好,胜过留一个坏。做自己,并且越来越作好就可以。

如果权力,金钱,可以用到死亡,那么与心灵的信仰一样,不是幻觉呀。假如没有来生,没有死后,每个人都至死万事休,生前个人的心灵,意志,权利,金钱。都能有一些遗事的影响啊。又回到了那个问题,万物到了极致,都能遗世百年。恶也好善也好,金钱,名利,也都如此。千百年前的圣人、恶人、巨贪、一些发明者、诗词作者、传说人物都遗留至今,并将继续遗留下去。在我看来,令今古震荡,撼动未来的人,都遗存了啊

很感恩生命里没有这样的人:会在别人努力的时候嘲笑。这就是北京这座城市,或者说所有大城市的魅力,没有人会嘲笑你的努力。那些活得更悠闲却能过的很好的人,才是不能理解和感到压力的缘由。应当见一些这样的人,去明白他们的生活和经历。

男女之间,做守护者或者探索者都因人而异,修行的任何状态下都可以。

做一个珍惜时间,独立的人。

做了自己该做的事,顺从期间和其后的结果。不去控制他人,还是把控制理解为影响?嗯,该影响。有时为了做事需要强制那又该如何。是否该强制?暂时以为该

写公众号也是这样,想用的经历来证明一条路,走通了,就有更多的人可以一样走。

也许时代变化了还会再变回去。古人的农耕城读,国盛国灭,也有治乱之间的祥和。归结起来,民心思定,环境有支持,那种和谐安宁,还会回来的。活成一个古人并不好到哪里,当然也坏不到哪里。只是这种延长的意义在哪里呢?最终落点求一个安宁而已。

有的人的智慧能直指人心,难以想象他们经历了何等经历才有那种能力。那些神奇,很向往。

有罪大恶极,也有光耀千古,的确都能千古留名。但终归是要选择一个做。本能的善?本能的恶?

读到这里,作者从西部的沙漠里,走到了我的眼前,走到了现实世界里。这给我很大的信心和力量。这种从书里走过来的经验,从书的第一页走到书尾。从作者的从前,只是那么一步就跨到了伸手可及的时下。这种冲击感,新鲜又活泼,很好!

以上为读书时的全部读书笔记。

感谢所有在这数月中出现的人.感谢所有的经历.感谢那些被用过的金钱和物质.感谢载我浮沉的情绪和情感.惟愿能不负诸人诸事诸物,终得解脱.

以上。作者:燚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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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000字


阅读《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000字:

小说讲的是哈罗德徒步去看望20多年未曾见面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故事,在步行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他们给予哈罗德温暖、帮助和感动。同时,他不断回忆起他的过去。他想起母亲、妻子、儿子、奎妮,还有那些本来想做,应当能做而最后没做的事情。这是哈罗德第一次靠信仰去完成一件事情。在路途中,他渐渐能够坦诚地面对自己、自己的过去。

故事开始时,哈罗德已经是一位60多岁退休的老人。退休半年来,他就一直坐在椅子上等待日出日落,似乎生命快到尽头了。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宁静,身患癌症的朋友奎妮寄来信件表达了对哈罗德的思念。奎妮的来信,像一把钥匙开启了哈罗德多年前尘封的记忆。哈罗德给奎妮回信,后便外出寄信。没有任何信仰的他,却突发奇想步行去看奎妮。自此,便开始了他87天,627里的路程。

在旅途中,哈罗德的回忆不断浮现,围绕着母亲琼、父亲、纳比尔、奎妮、莫琳、戴维,其中最重要的是妻子、儿子、朋友三个关系进行展开。

哈罗德与莫琳

哈罗德有个不幸的童年,父亲是退伍军人,父亲对哈罗德来到这世上很是冷漠,喝醉酒后会打骂他和母亲。母亲琼在他六七岁时离家出走,带走了对哈罗德最后的爱。自此,父亲与不同的阿姨上床,对他更是漠不关心。在他16岁的时候被父亲赶出门,让其自生自灭。因为童年得不到关爱,他始终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他寡言少语、自卑,希望自己是透明,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哈罗德与妻子莫琳是在一次舞会上相识的,并一见钟情。哈罗德夸张的舞步一下子吸引了莫琳,她被哈罗德深深吸引住。他们很快相爱、结婚,尽管莫琳的母亲并不满意哈罗德。

莫琳知道丈夫不幸的童年,婚后她想给丈夫更多的爱。她学做各种料理,在花园里种花瓜蔬菜。结婚后他们有了儿子,戴维。莫琳天生知道怎样扮演一个母亲的角色,她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戴维身上。

两人夫妻关系发生变化是因为20年前儿子的自杀。莫琳对儿子的死一直无法释怀,她心理不断埋怨丈夫。妻子回忆起戴维小时候溺水时,责怪丈夫没有第一时间去救他,而是停下来解鞋带。自此,莫琳搬到客厅居住,两人形同陌人。

在得知哈罗德步行去看奎妮后,莫琳一开始是反对的,她生气、嫉妒,生活节奏变得紊乱。然而,在哈罗德不在家的时间里,莫琳也开始正视自己的过去,她才发现她依然爱着哈罗德,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自己漠视了。后来,她甚至在哈罗德快放弃的时候,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哈罗德与戴维

戴维聪明,大学被剑桥录取,这也是哈罗德夫妇最引以为傲的。哈罗德很爱戴维,在戴维小时,哈罗德却总显得手足无措,甚至不敢去抱他。

妻子莫琳加重这种关系的失衡,她尽心照顾、呵护着戴维,更显得哈罗德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莫琳与戴维是同一阵营的,他们不懂哈罗德的笑话,也不关心哈罗德所说的内容。在家,哈罗德的存在感近乎透明。

戴维聪明,也孤傲。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回了家,便整天呆在房间里。生活的不如意,让戴维抽起了大麻,他变得消瘦无力。在戴维虚弱地倒在一堆呕吐物中后,哈罗德将他抱起,帮他擦洗身子,依然什么话也没说。最后,戴维选择在花园工具棚里的一个铁钩上吊自杀。

这让哈罗德夫妇痛心不已,莫琳一直不肯承认戴维的离去,悲伤不已。莫琳悲痛跟戴维道别,而哈罗德一直在门外守着,不敢告别。当他听到莫琳哀鸣的时候,趴在旁边的垃圾桶吐了出来。莫琳出来的时候眼神冷漠,随后戴上墨镜,哈罗德明白,他们之间有些东西不一样了。莫琳开始埋怨丈夫,对丈夫冷言冷语。哈罗德很爱莫琳,但莫琳的疏远令他渐渐变得麻木,生活单一无味。

哈罗德与奎妮·轩尼斯

哈罗德一辈子都在酿酒厂工作直到退休,但相识好友几乎没有。20多年前,奎妮是厂里的新女员工,却不符合酒厂女销售的形象,老板纳比尔对其也并不满意。在一次下班后,哈罗德发现躲在柜子里哭泣的奎妮,他给予了奎妮简单的安慰。这是两人的第一次交集。

此后,因为工作关系,两人常会乘坐同一辆车。哈罗德会讲妻子、儿子的故事,一旁的奎妮会细心听讲。奎妮算是哈罗德在酿酒厂里真正的朋友,但莫琳和戴维并不喜欢奎妮。

哈罗德因戴维的去世,怒砸了纳比尔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他做好了一切最坏的打算,甚至于被纳比尔暴打。这时候,奎妮站了出来帮哈罗德顶了黑锅,也因此被纳比尔辞退了。自此,奎妮便不辞而别。多年后回想起来,哈罗德一直指责自己连声再见也不曾跟奎妮说过,什么也没做过。

奇迹般地,身患癌症的奎妮真的撑到哈罗德的到来,尽管那时候肿瘤已经占据了她半边脸,她已经说不出话,人瘦小得可怕。哈罗德见到这样的奎妮,震惊不已,他止不住颤抖。后来,妻子莫琳也来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见到丈夫。两人也终于打破了20多年来的心结,互相依偎地走在海边。

春天绿叶分割线

奎妮的来信像一根导火索一样,解开了一个接一个哈罗德不愿想也不敢正视的回忆。哈罗德身材高大,但内心却相当脆弱、敏感。他不敢爱,也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他后悔、自责曾经的自己错过了表达自己的机会。

在最先开始的步行中,他是不大敢向陌生人解释自己的行为,怕被嘲笑,他想尽可能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慢慢地,路上的风雨变幻,草木鸟兽,都给予了他能量,他开始直视自己,有了一步步下去的勇气。后来,他走得随心所欲,累了就休息,休息好了就继续前行,日夜兼程。他开始露营野外,接受陌生人的帮助。经过重重历险与心理挣扎,最后到达终点贝里克。

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哈罗德这个人物特点,一辈子活得小心翼翼,生怕行差踏错。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不敢表达,只会用沉默代替行动。虽然他后来有尝试拉近与戴维的关系,但父子的关系还是渐行渐远。对于奎妮帮他背了黑锅,他依然不知自己应该作何反应。但步行中所遇到的陌生人,所发生的事,让哈罗德开始慢慢变化,他看到了自己之前未曾了解到的一面,这也是他不曾意料到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哈罗德?我们因为自卑、孤僻,不敢去爱,也不敢表达。当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下意识地选择逃避,尝试去无视它。但问题并不会因为你的压制,它便会自动消失,它会在某个时刻重新出现,让人不得不去面对它。但当自己敢于去面对解决的时候,也看到了自己新的一面。

人要不断正视自己,且行且不断反省自己!别吝啬自己的爱,爱就勇敢表达出来。有些人错过了、离开了,就永远也见不到了,那便是一辈子的遗憾!作者:闲愚

读书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读书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作者:王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

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

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

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

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

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

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

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

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

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

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赏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作者: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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