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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杂文集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拜读《鲁迅杂文集》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000字。

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中外经典书籍。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拜读《鲁迅杂文集》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000字》,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近日来,寻得些闲暇时间,便找来这本《鲁迅杂文集》拜读。鲁迅先生的文字,倘若不是净选些到课本上,费心删去了若干“过于直白”的章节,要段拆成了句,句拆成了词,词又拆成了字,再来一一抠字眼的,硬做些应试的理解出来,倒也确实有趣的很。

要说先生的言语有些偏激,先前读惯了课本上被“净化”后的文字,再来看这一本如实整合的杂文集,倒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若要放到他作下这许多文章的年代,似乎也是不为过了。

不过,对着眼前这本杂文集,我却实是不愿以太沉重的心情去读的。鲁迅先生说过,若是“养病”,不如看点不劳精神的书,不然也不成其“养病”之意了。这点我是极赞成的。杂文集,便要有着看杂文的心态。领略作者字里行间的幽默,与这平日里许许多多的感悟,也算是尽了阅读该书的本意了。

几天下来,书也算是读了个大概。内容多为千字左右的小短文,精炼而不失趣味,不着急着要一鼓作气读完,也舍不得哪日中途放下,所以出行时是一直放在包里的,有些空闲便拿出来读一读。还勾画下了若干段落章节,因这确实是说得妙极,于我这位21世纪不怎么上进的新青年来说,竟还找的出许多共鸣。读时会心一笑,几日后脑海里还印象深刻。

也不知先生若在世,会不会介意我将这原属于他的文字搬到自己的刊文上,只为多几个读者和点赞。不过,我也确实是喜爱这些语句,所以还是摘录一些于此,与诸位分享。

....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单细胞动物,也遵循着这教训,那便是永远不敢分裂繁殖,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类了。

....但要做解放子女的父母,也应具备一种能力。便是自己虽然已经带着过去的色彩,却不失独立的本领和精神,有广博的趣味,高尚的娱乐。

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所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但特别未必定是好,何以应该保存?

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然而据我看来,还不如将这“粹”割去了,同别人一样的好。

....

“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

然而不以酒饭为重的老实人,却是的确也有的,要不然,中国自然还要坏。有些会议,从午后二时起,讨论问题,研究章程,此问彼难,风起云涌,一直到七八点,大家就无端觉得有些焦躁不安,脾气愈大了,议论愈纠纷了,章程愈渺茫了,虽说我们到讨论完毕后才散罢,但终于一轰而散,无结果。这就是轻视了吃饭的报应,六七点钟时分的焦躁不安,就是肚子对于本身和别人的警告,而大家误信了吃饭与讲公理无关的妖言,毫不瞅睬,所以肚子就使你演说也没精采,宣言也—草稿都没有。

有人说我是“放冷箭者”。

我对于“放冷箭”的解释,颇有些和他们一流不同,是说有人受伤,而不知这箭从什么地方射出。所谓“流言”者,庶几近之。但是我,却明明站在这里。

只是我,有时虽射而不说明靶子是谁,这是因为初无“与众共弃”之心,只要该靶子独自知道,知道有了洞,再不要面皮鼓得急绷绷,我的事就完了。

....大人物也时常这样。他要得人们的恭维赞叹时,必须死掉,活着沉默,或者不在面前。

总而言之,第一要难于质证。

......

有一流人之所谓伟大与渺小,是指他可给自己利用的效果的大小而言。

但此后对于中国一部分人们的相貌,我也逐渐感到一种不适,就是每当他们看见不常见的事件或华丽的额女人,听到有些醉心的说话的时候,下巴总要慢慢挂下,将嘴张了开来。这实在不太雅观;仿佛精神上缺少着一样什么机件。据研究人体的学者们说,一头附着在上颚骨上,那一头附着在下颚骨上的“咬筋”,力量是非常之大的。我们幼小时候想吃核桃,必须放在门缝里将它的壳夹碎。但在成人,只要牙齿好,那咬筋一收缩,便能咬碎一个核桃。有着这么大的力量的筋,有时竟不能收住一个并不沉重的自己的下巴,虽然正在看的出神的时候,倒也情有可原,但我总以为究竟不是十分体面的事。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但(***)偶尔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惊异,或表感服。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那父亲回答道:“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则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膀,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起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

....这真无异于“吐半口血”,大可享生病之福了。因为既不必写遗嘱,又没有大痛苦,然而可以不看正经书,不管柴米帐,玩他几天,名称又好听,叫作“养病”。

陶渊明先生是我们中国赫赫有名的大隐,一名“田园诗人”,自然,他并不办期刊,也赶不上吃“庚款”,然而他有奴子。汉晋时候的奴子,是不但伺候主人,并且给主人种地,营商的,正是生财器具。所以虽是渊明先生,也还略略有些生财之道在,要不然,他老人家不但没有酒喝,而且没有饭吃,早已在东篱旁边饿死了。

人感到寂寞时,会创作;一感到干净时,即无创作,他已经一无所爱。

创作总根于爱。

杨朱无书。

创作虽说抒写自己的心,但总愿意有人看。

创作是有社会性的。

但有时只要有一个人看便满足:好友,爱人。

作者: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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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奔月》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淮南子·览冥训》中关于嫦娥与后羿的描写:“羿请不死之药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无论是文言的《淮南子》还是白话的嫦娥奔月的传说,趣味性都不如鲁迅的《奔月》。干巴巴的神话传说在鲁迅笔下生发出无限的趣味。“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鸦肉的炸酱面的?我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竟嫁到这里来,整天的就吃乌鸦的炸酱面!”脍炙人口的鲁迅食谱,展示了嫦娥的小资情调以及后羿的酸楚无奈。

《奔月》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故事新编》。

《故事新编》以《补天》和《奔月》两篇开始,这两篇小说的互相补充,犹如《呐喊》、《彷徨》的互相补充,定下了全书的基调。两篇小说中,《奔月》的心境比较悲凉,技法也较为成熟。小说取材于上古神话,但现实背景却是大革命失败后的时代气氛。鲁迅曾说,《故事新编》里的全部作品,“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

阅读《故事新编》时,我总是被书中的浪漫气息所深深吸引。耳熟能详的神话、传说和史实,在鲁迅的笔下却具有了独特的面貌,这是由于反讽艺术手法的运用。《故事新编》是作家对“神话、传说以及历史”再创造的结果。作家笔下的神人、英雄、先贤、哲人都呈现出与历史文本不同的面目,这使得作品风格迥异于《呐喊》与《彷徨》,呈现出特有的“油滑”风貌。

《故事新编》最大的特点是荒诞、奇异色彩。而这种荒诞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时间结构的古今杂糅。比如在《奔月》中,本来处在遥远的洪荒时代的,不食人间烟火的英雄后羿及嫦娥,却被置于了充满现代气息的世俗世界里:住的是奴仆成群的大宅院,吃的是拌肉的炸酱面,闲暇之余还会下馆子、打麻将。小说的时间错综交融,呈现出非古非今、亦古亦今的特征。

另外,《故事新编》的总体风格是戏谑的、滑稽的。这种戏谑源自对象的错位。

《奔月》的主人公后羿,无疑正是这种分裂的角色。在中国的神话中,羿是射日的英雄,然而在鲁迅的小说中,他终日打猎却一无所获,因而在老婆面前是无用的丈夫的形象。这颠覆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形象。而且,在小说中体现出了强烈的滑稽。读书笔记同样,嫦娥,冰清玉洁的形象,在小说中也被丑化成了一个终日无所事事,爱慕虚荣,爱打麻将,因为食物单调而无法忍受,多少有些歇斯底里,不讲情理的世俗女子。琐碎的男子、势利的女子,这对“神仙伴侣”组成的家庭,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嫦娥对婚姻的不满,在小说中可以归结为“吃”—食欲的不满足。羿家的晚餐,总是“乌鸦炸酱面”。在传统文化的意义系统中,乌鸦是不详之鸟,而炸酱面则是中国北方通常的食物。“乌鸦炸酱面”既是他的家庭危机的信息符号,同时又是他们所处的世界匾乏、平庸性质的基本象征,对此,昔日的英雄丝毫无能为力。尽管羿很爱妻子,不辞辛苦、千方百计去寻觅野味,但每次来到一块新地方,以为“至少有一两匹狐狸兔子”,却总是失望。好不容易射到了一只麻雀向嫦娥讨好,却被嗤之以鼻:“一团糟,不是全都碎了么?肉在哪里?”

《奔月》体现了作家独特的对生活、生命的感受方式,是作家文化心理结构的一种反映。而从这里我们得到的是作家对于历史经验的悲剧性的重复感与循环感。鲁迅这种深刻的意识表现在《故事新编》中,就是对个体生存命运的痛苦思考,那种先觉者从黑暗中挣脱出来又掉进新的虚空之中的绝望之情。

可以说,整部《故事新编》就是关于“人”的生存境遇的思考与反思。鲁迅在小说中采用解构历史的方法,将这些抽象化和符号化了的英雄、圣贤化解为一个个平凡之人,成为滑稽、荒诞的对象,从而呈现出鲁迅荒诞和虚无的心态——一种“独战的悲哀”的悲凉之感,英雄末路的悲叹。这就是鲁迅在《故事新编》中所要表达的关于人生、历史的内心体验和中心感受。作者:水湄之西

《看见》读书笔记2000字及心得感悟


柴静《看见》读书笔记2000字及心得感悟

刚读《看见》,是完成任务的心态,一开始对柴静不熟,以为大主持人写的东西会很难懂,只是从老妈那儿得知她是“公知女神”、是冒死深入非典第一线采访的记者之一。慢吞吞地从序言开始,想着白纸黑字来一遍就已经是阅读了、然后回味一下就叫读后感了。

其间,老妈插话“我挺喜欢柴静的,她做的东西别具一格,属于新闻界的一股清流……”

慢慢地开始对《看见》所记录的前面几个事件印象深刻起来,读着读着我跟着每个事件的人与事,难受、感动、沉重……每个大事件都让我心里久久难以平静,我被震撼了。佩服柴静,能用这样强大的内心进行记录,以此自传性的叙述,对细节的描写和人物的心理刻画,生动地还原了这十年间的亲身经历、从初出茅庐、无工作经验到明白作为记者的意义,从看见到用心感受讲出所见所想的成长道路上的酸甜苦辣。突然很想跟着她的心路历程而成长,虽然和她的距离很大很大,但还是很希望。

柴静说:“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于是她试着尽可能诚实的写下这不断犯,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复的事实和因果——她只选择了留给她强烈生命影响的人。就因为她的积极寻找,尽力发掘,才让许多事情的真相以及那些默默奉献的人,一次次地真实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刚进台里,她按原来的花里胡哨的文艺路子走不来,便褪去了那一身洋洋洒洒,重新包装。起初,还令人为她着急,就像一位握着不稳方向盘的司机,回不到正轨上,陈虻的话“别当了主持人就不是人了”,让她明了做新闻也必须有常人之心,解常人之情,做出来的节目才会有人情味儿,才会与人产生共鸣。她妹妹说“你可以选择不当记者,但是你当了记者,就没有不去的权利”。让她更深刻地意识到,记者的身上担负了责任,比恐慌更可怕的是轻慢,记者需要一种刨根问底挖掘真相的精神,她感悟了,她也是这么做的。

在第二章中,她记录非典时期的一句话那个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很特别,耐人寻味。敬佩非典时在前线用生命相搏,坚守原地默默奉献的医生们。佩服柴静的勇气,在危难的时候不顾安危,奋勇当先。她说“我不明白能不能播,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个声音告诉我,务必明白”。

“女记者也能干好”,柴静用自己调查外贸诈骗公司官员洗钱等一系列经历证实,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刚性,善良的人一旦下定决心看真相,读书笔记就会在调查中不断深挖,绝不会退步。谈到了对吸毒,同性恋者被误判的“犯人”这些常被选择忽视的群体,这一些听起来很边缘,实际上跟我们的生活很贴近,他们跟普通人一样,努力地生存,他们不需要怜悯,只想得到平等的对待。

柴静认为,真实的力量才是重要的,采访不一定要刻意追求什么,如果在采访中过于渲染情绪,会给人矫揉造作之感。在灾难的报道中,柴静真正用心和采访对象接触,真实的用镜头记录下他们的生活,人性自然会从片子里流淌出来。有时候也要做一个甘居寻常的人,报道北京奥运,她走着和其他媒体相反的路子,她把目光投向了哪些不起眼甚至失败的运动员,她坚持着她自己关于新闻人的价值和信念。

通过柴静讲述着十年以来的成长和转变,我也学会逐渐认清自己身上的弱点,学会感受别人。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起那些不幸的人来,像是他们的梦一样。我要学会珍惜,学会用心看待事情,懂得实事求是,评论事情要客观,站在对方角度理解和宽容对方。作者:陈梓晖

活着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2000字


活着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2000字:

今天立冬了,气温也着实降了下来,一阵阵的冷风吹着,这感觉竟然还不错,所以我打算无论周六刮风下雨都要去西湖边转转,也算了了我对杭州的初心!

昨天晚上读完了余华的《活着》,其实感触并没有多么深,难过也没有那么浓厚,甚至于难过持续的时间都没有过夜......

书中的福贵让我想起了刘五十、沈四、张二、李玉。这些都是我们村里的人。从生下来到高中毕业,我都生活在那个村子里,前几年传闻要拆,可直到现在仍未有所行动,扬言要住到拆的那一天的我的爷爷奶奶,前几天也终于搬到了城里,那村子现在应该是一座空城了。

此刻,我的脑子里走马灯似的不断闪现着过去和现在村子的模样,一个热闹一个孤清,嘿嘿,想想那个时候我是真讨厌那个地方呀!地主少爷逛窑子赌博输了家产,爹娘去世,女儿变哑,儿子死了,女儿结婚,女儿死了,老婆死了,女婿死了,孙子死了,最后和一头老黄牛相伴度日.....这是《活着》讲的故事。

刘五十年纪轻轻没有本事,娶了老婆游手好闲,不是打麻将就是出去浪,抽个空还要当着村里人的面狠揍老婆一顿,后来老婆死了,留下三个儿子没人管,一个两个三个先是做了梁上君子,后来又成了瘾君子,监狱进进出出只当是家常便饭。

后来刘五十怎么样了呢?因为吸毒身体瘦弱的不成样子,中风后坐着村里给发的轮椅,拿着国家发的补助,经常摇摇晃晃的在小卖铺外面喊着“木烟,木烟,厚大三“(买烟,买烟,红塔山)........

沈四算是村里进城早的那一批人,是个包工头,那个时候赶时髦在外面找了个小三,老不着家,两个儿子扔给老婆,地里的活也扔给老婆,老婆知道他在外风流,吵过,闹过!

“有个啥用么,就可怜了我的娃呀”。

后来沈四和老婆离婚了,老二跟了妈走,老大死了,怎么死的,抽大烟抽多了死了(吸毒),个头跟我一般高,干干瘦瘦的,小的时候我们还一起跳过皮筋(那个时候村里所有的孩子都会一起跳皮筋,无论男的女的,玩的可开心了)......

张二可是个老实人,真真是苦了一辈子!工地上干完活,回家还得紧着地里的活干,话是真的少,就这么唯唯诺诺的一个人,娶的老婆那叫一个漂亮,年轻时候绝对堪比关之琳,现在虽然50多岁了但美人的影子多多少少还能看的出来。

沈二年轻时老婆跟村里一个有钱的人勾勾搭搭,他忍着去挣钱;大儿子不听话吸毒偷电缆,进了监狱被判了10年,儿媳妇跑了,留个孙子不到一岁,

现在他都五十多岁了,苦了大半辈子了,这大儿子又快出来了。

李玉跟我家好像还有点亲戚关系,跟我爷爷是一个辈分的,李玉有个儿子特别爱喝酒,大家都骂他”酒傻子“,酒傻子因为喝酒和老婆离了婚,那个脑子有点迟钝的儿子留给了酒傻子,酒傻子又把儿子留给了他老子李玉,酒傻子的儿子比我高一年级,其实他也不算什么迟钝,顶多就是神经大条罢了,大概没有学坏也是这个原因吧,听说后来好像去学了门手艺,好在能养活自己。

去年听我爷爷说那酒傻子死了,怎么死的?酒喝多了,死在家里几天了才被人发现,之后就埋了,想来那酒傻子也才四十多吧,李玉也是白发人送了黑发人,唯一的儿子,能怎么办呢?

见过太多太多了,呵呵,自己家的我都不知如何下手。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过这些人是怎么活着的,甚至就那样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想象自己就是他们,然后以他们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究竟要怎么活着,为什么而活着,得出答案了吗?也有也没有。

他们都受尽了折磨,有的自作孽,有的被迫接受,能怎么办呢?

刘五十作死成那个样子,还他妈领着国家的补助一天一包红塔山的抽。沈四老婆离了,儿子死了,小情人也不理他了,仍然一天天的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去城里蹦迪。还没养成年的孙子,即将出狱的儿子,张二要怎么办呢,半截身体要入黄土了,还能怎么活呢。

李玉本来就不大看得上那个酒傻子儿子,可儿子就那样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死了,午夜梦回的时候,李玉会梦到他那个酒傻子儿子红着脸眯懵着眼笑嘻嘻的叫他一声“爹”么?

所以《活着》对我有何意义呢?小的时候看改编的电视剧,因为福贵的悲惨遭遇我难过的哭过鼻子,可现在再读这本书,我竟然有点麻木,我竟然有点麻木,福贵这样的人太多了,这世间太多悲惨了,无论是人为的,还是天降的,能怎么办呢,在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活着,也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不活着的时候,能怎么办呢,不如就先这样吧,就麻木一点,就麻木一点的暂且这样活着!

反正周六我是一定要去西湖边的,要去吃碗混沌,嘻嘻!作者:随风

《莎士比亚》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2000字


《莎士比亚》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2000字:

在这本书里,莎士比亚不是一个文学符号,他是一个我们身边可以接触到的凡夫俗子。我们可以认识一个鲜活的莎士比亚,他是那个特定时代里一个戏剧作者的普遍状态,让我们知道“莎翁”对“莎剧”是有所有权的,这个概念贯穿整本书。

首先,书中特别指出,莎剧是演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在我们看到的文字之前,他们早就在很多剧场里经受过千锤百炼,并且明显带有集体创作和演员的临场发挥。我们看到的莎士比亚文学涉猎的范围非常广泛,已经超越了莎士比亚这个人物的阶层,所以后世的人会认为不是莎士比亚这样的地位的人能写出来的。但在他的年代,他的剧本都是不折不扣的创作,是真正的大众艺术。

就如同红楼梦有红学,莎士比亚文集也有莎学,莎学最热门的话题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到底都是不是他写的,这也是本书要揭晓的答案。倒莎派的观点是,莎士比亚是一个草根,他不可能写出宫廷里的生活,并且都那么的详尽,他们还给莎士比亚配上一些代笔的人,出名的比如有伊丽莎白女王。以下介绍本书内容。

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1564年,他的父亲是个手工作坊的老板。生意好了之后,父亲就积极往政治生活发展,但也正因为如此,家里的经济又出现了问题。直到莎士比亚自己走红了,家里的经济才开始好转。莎士比亚虽然是普通人家的小孩(不是贵族),但也读过一些拉丁语写的书,这也让他能在拉丁文的著作里获取灵感。莎士比亚的炒房也是出了名的,他会购买凶宅当做粮食仓库,能从中间大赚一笔,他还喜欢一些风险低的投资,再加上剧场收入,他也是名利双收的大乡绅了。在书里面,莎士比亚还经常吵架,催债,维权打官司,虽然没有文案记录,但是从他的作品里可以看出他也具备了市井人物的狡黠。

莎士比亚的情感话题一直也是后世人的喜爱,特别还专门为他拍摄了一部《莎温情史》,但作者在书中给了我们一个更真实的莎士比亚,他在17岁的时候很可能脚踏两只船,表面上与女孩A结婚,实际又暗恋着女孩B。正牌的太太叫做安妮·海瑟薇,与好莱坞大明星同名,年纪也大了莎士比亚8岁。虽然夫妻在生活上过得不错,一起操持家务,一同理财,但是情感明显是有问题的,因为能找到大量莎士比亚写给别的女人的情书。最后莎士比亚遗嘱里只留给这个太太一张床。但是作者又给了翻案的结论,他认为遗嘱归遗嘱,根据法律这位太太一分钱也不会少,这份遗嘱属于莎士比亚典型的贫嘴。

要理解莎士比亚的作品,不能以现在的思维去想当然的认为当时的剧院和现在一样是正规的入场,收门票,安静的坐下再看戏的。当时基本都是公演,舞台上的表演也是真刀真枪的,可能一个不走心就演变成的真人格斗,当然场下也不会劝架而是起哄或者嘲笑。观众也不是社会地位高的人,基本都带着啤酒,吃着花生米,还有可能直接和台上演员飙戏。当时的统治者也非常担心这样的戏剧会对国家凝聚力产生不好的影响,这点我们现代中国人比较容易理解,相当于所有的剧本都没有过审核。但是莎士比亚是聪明人,他还是比较克制的。莎士比亚为剧团写剧本,剧本是属于剧团的,再加上演员有适当的砍戏,事实上真正的原稿已经大打折扣了。之后由于莎士比亚出名,枪手又发现了商机,会一边看戏,一边抄下内容发表。所以市场上混杂着各种版本的同一部剧本。最终莎士比亚和他的团队也忍无可忍,以他自己的名义正式出版了一些剧本,当然这个时候又专门给这些剧本加了一些高雅的内容。最后给我们现在人看到的莎士比亚选集,会给人一种受到高等教育,无所不知的莎士比亚形象。

莎士比亚还有一个贡献,就是给英语文学带来的活力。他就是英语最重要的推广人和奠基人。在他那个年代,英语没有被大家广泛认可,当时主流都使用拉丁语,所以世界上的人也觉得学英语没必要,直到莎士比亚的出现。我们现在用的英语里,公认有1500~2000个是莎士比亚创造的,这些词语通过文学传播,快速的到达了世界各地。

再来说说为啥莎士比亚有了这样的地位,在16世纪肯定不会只有莎士比亚一个剧作家,可当时剧作家总是有着高学历,也不愿意来到群众中,更愿意服务上层。他们的文学很容易被底层人民抛弃,就好比新闻联播的内容不可能在老百姓之间转发500次的,能高速分享的一定是八卦新闻。

最后作者讲到了莎士比亚笔下的灵魂人物,他没有选择知名度最高的哈姆雷特,他选择了在几部作品中都出现的福斯塔夫,他是一个不容易评价的人,他作为一个没有美德的弄臣,为何在文学上表现的那么可爱。作者就认为,他身上堕落的人性,无赖又机智的性格掺杂在一起,和当时文艺复兴倡导的思想解放恰好一脉相承。

总结,莎士比亚的身份是能接触到当时的经典拉丁文学的,他的戏剧一开始是演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他给英语在现代世界做出来很大的贡献。以下是我瞎扯,如果看官感到不适,不接受职责。我认为莎士比亚在当时可能就是郭德纲先生,从市民中走出来,加上台上的随机应变,慢慢的给一部剧本完善,他也是这个时代,这门表演艺术上最杰出的代表,可以想象,400年后的人再来看今天的郭德纲肯定也会给他包装的我们现代人都看不懂。作者:托马斯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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