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水浒传大破连读后感 > 地图 > 水浒传大破连读后感

水浒传大破连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兄弟连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兄弟连读后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兄弟连读后感(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德国和意大利先后发动侵略战争,战火烧到中国、东南亚、欧洲和太平洋等地区,给这些地区的国家造成空前的浩劫,损失难以估计,留下惨痛的教训,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我就看过一本书叫【兄弟连】,作者是美国作家安布罗斯。

它主要讲的就是1942年在美国乔治亚州,一群来自四面八方、南辕北辙的年轻人,自愿受训成为美军最新的一个一团一----空降部队,在索柏中尉严厉的领导下,他们从一介毫无经验的平民百姓,变成了美军最一精一英的特种部队E连。

1944年6月6日是盟军进攻法国的首日,数千名空降部队的士兵乘坐飞机横越英吉利海峡前往法国。在强烈的炮火攻击下,他们跳伞进入了法国,所有士兵都没有降落到预定地点,而且在跳伞的过程中,有人失去了武器或补给品,最后这次的任务圆满成功,为滩头的登陆行动扫除了炮火威胁。但是负责担任指挥的温斯特中尉,却失去了他的第一名弟兄。盟军正式进攻二天后,E连受命攻下一个名叫卡瑞登的小镇,这次战役相当成功,不过却丧失了数名兄弟,他们在诺曼底半岛待了36天,经过数次激烈的战役之后,E连返回英国。但是好日子并未持续多久,他们再度受命出征。由于死伤人数惨重,于是一批受训刚出炉的跳伞新兵加入了E连,正好赶上了一项名为市场花园作战(Market-Garden)的军事行动,大批士兵跳伞进入当时被德军占领的荷兰,在艾因胡文一地,他们并没有碰上什么阻力,但是来自邻近小镇的一支顶尖德国部队,却让E连与一群英国的坦克部队节节撤退,伤亡重大。盟军原本打算经由荷兰进攻德国,在圣诞节之前结束战争的计划,也因此失败。E连在周末前往法国巴黎时,却传来轴心国在亚耳丁森林一带展开猛烈攻击同盟国防线的消息,于是E连火速赶去坚守防线,但是他们的设备贫乏,不但要抵抗严寒的气候,还有一场艰苦的壕沟战在等待着他们。E连在比利时的巴斯东市阻碍德军之后,一精一疲力尽的他们,必须从敌军手中攻下一个临近的小镇佛伊。一场激烈的炮轰,造成多名弟兄袍泽的死伤,再加上指挥官迪克中尉的无能,让温特斯也束手无策。最后,E连虽攻下了佛伊镇,但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E连最后终于进入德国,而且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并没有遇到很大的阻碍,经过这么长久的战斗后,他们终于有机会松一口气了。温德国南方巴伐利亚省的贝希特斯加登镇,原本是纳粹德军最高首领们的大本营,E连进入此地,一举歼灭了希特勒的山顶堡垒。此时,E连面临了太平洋战区迫切布署的情况,所有的士兵们开始比较自己的得分,看看谁最有资格光荣返乡。此时,日军终于投降,结束了二次世界大战。

其实这只是一部讲述普通士兵的书,可是只要你把自己置身其中,每天要打退敌人的几十次攻击,一直生活在敌人随时会攻击的一精一神紧张的生活中每天身边的战友队友牺牲时;当你眼看着战友冲锋你却无法对他进行有效的支援时;你就会在心中升起一种愤怒,甚至担心,恐惧,因为这不仅仅是对战争的愤怒,也是对自己不能解救世界解救同伴而愤怒。其中温特斯说过一句话:我们不干涉他们,他们也尊重我们。其实温特斯在讲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是十分想回家了,他希望大家和平对待互相尊重,他想退役回家,这几乎说出了所有士兵人们的心声,大家都不希望有战争,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想有战争,只是迫于无奈必须听从命令。

我不仅仅只想让你们去看他的内容,非常表面的看待战争,而是想让所有人明白现在大家都为了纪念战争60周年而放假欢庆,然而我们在欢庆的同时人们除了享受幸福生活之外有没有想到这个美好的时刻是用什么换来的呢!因为更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并为之付出千百万生命的人类,无论是敌人还是我们,他们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在我们高呼和平万岁,和平无价的同时依然经历继二战之后的各国的冷战,伴随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后的一槍一炮和炸弹爆炸声依然不绝于耳!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并且正视这段历史,让我们永远记住这段历史。

兄弟连读后感(二)

寒假中,我看了一本战争题材的书【兄弟连】。它主要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一个功勋卓着的轻步兵连及其指战员的个一性一和在战争中的所作所为。

这本书的主角,是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轻步兵连101空降师506一团一E连。E连由140人组成,其中,有严厉而公正、吹一毛一求疵的上尉索贝尔,有大文豪中士韦伯斯特,有报仇心切的中士瓜奈若,还有足智多谋的中尉斯皮尔斯,等等。他们从1942年走到一起,1945年解散,虽然只有3年,但他们建立起根深蒂固的友谊。战争前,经过艰苦的训练,E连的每一个战士都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但在战场上,总是因为被打中屁一股而受伤。二战血腥的战场上,他们一齐冲上去,战争结束时,却与48名兄弟永别。坚强和艰苦的训练,使他们经历了战火的考验,活了下来,他们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一个兵!。

做为一个一乳一臭未干、初出茅庐的小学生,我们要像E连的战士一样,做事要坚强、有毅力,永不放弃!我要努力向明天出发,努力爬上人生的山顶!掉下来,没关系,继续往上爬,光明就在前面,总有一天我会成功!

努力向前冲吧!

兄弟连读后感(三)

我觉得【兄弟连】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真实,从武器到历史,完全是真实。特别是武器对人的伤害,让我觉得是真的在看战争。伙伴在面前死去却无能为力,欢庆胜利却被对方狙击手射杀,集中营中不堪品读,战争结束后却意外死亡一切都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中。这种战争的残酷,让我看到了人一性一的本能。

作者的写作方法很独特,并没有主要拍了哪一个英雄,而是从一队普通士兵的角度,诠释了一场战争,以前像兰博那种个人英雄主义的片子看得多了,总觉得要是有个十个八个兰博就能赢一场战争,但是,【兄弟连】真实的反映了一场战争,一场真实的战争,让人觉得,在战争中,一个人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无助,任何一颗流弹,都能让你生命在不经意间结束。战争不是一个人就能打赢的,靠的是大家的合作,互助(这就是为什么战友一般都是生死之交,比亲兄弟还亲,因为他们一起经历过死亡,你同意我这么说吗?最经典的,我觉得还要数最后,那个德国军官的一段简短的讲话被笔者用文字完整记录了下来,他的话说出了每个士兵的心声,而且,适用于任何一个士兵,不论是德国人,还是美国人,其实他们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在和自己的战友并肩战斗。这一段话由一个战败的高级军官口中说出,让人有很大的感慨,我想,这段话是肯定要说的,只是,它由谁的口中说出,是一个亮点,它在最后,还给人一个感触,一个震撼,让人读完了,还荡气回肠

【兄弟连】是我目前看的战争和人一性一反映最完美的一本小说,既不缺少战争场面的描写,也很好的反映了二战中大兵与大兵之间的关系,在战争中,谁也不知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明天还看得到看不到彼此。而这种人一性一是即平凡而又真实。

忘却这篇读后感的主题,还有一段话我要说。在最后一篇通讯稿中,迈克兰尼写道:在我回顾E连的风雨历程时,孙子问我:爷爷,战争中你是英雄吗?我很欣赏自己的回答:不,但我是在英雄连里战斗。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读中国兄弟连有感作文f(读后感范文)


本文《读中国兄弟连有感作文650字602f》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平时我喜欢看战争剧情的电影或电视剧,而且特别喜欢看抗日战争类的题裁。因为从中可以找回国人那段惨烈历史,可以唤醒心中强烈的爱国情怀,可以激励自己拼搏向前的步伐。我曾经看过中国兄弟连这一部剧,剧中最吸引我的是中国抗日英雄那救国的发奋激情和荡气回肠的英雄气概。中国兄弟连讲述了日本鬼子入侵我国时,水火不容的“国共”两支七零八落的队伍,为背负着各自的职责和使命,利益和荣誉,精神和信仰在深山老林,相互角斗。厮杀过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之间应该共同仇恨的对象是外侵的日本帝国主义,应该维护的是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尊严。虽然剧中这两支不同党派的队伍平时打得你死我活,后来却相互称兄道弟,联手组建一个兄弟连,来抵抗日本鬼子,打了无数场战斗,牺牲了不少战士。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儿女。当祖国面临危难的关头时,身为祖国儿女的他们必须要重新团结起来,齐心协力抵抗外来侵略。在影片中,我看到兄弟连被日军重重包围的深山中,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日军展开了惨烈的殊死搏斗,牺牲了无数的战士。也许,有人会说,死了那么多人,干脆别打了。其实不光是有些人,即使在片中,也有人这样劝过两位队长,可是两个队长却异口同声地说:“不!”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说过:“这是为保卫祖国而战,死也值!”这句话一直在我耳畔回荡,这不仅包含了队长坚定的信念,更包含着所有人对祖国的爱!为了祖国,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他们牺牲了自己,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表达自己对祖国的情感,这就是爱国!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主人,如果有人危害我们的祖国,请抛开你的胆小与怯弱,为了我们的祖国,与敌人抗战到底,就像中国兄弟连中曲虎说的那样:“国家是需要大家不怕艰苦,努力付出才能保住的,就算为祖国战死了,我们也是毫无怨言!”这句话多么有力,又多么激动人心!

读中国兄弟连有感作文650字602f


平时我喜欢看战争剧情的电影或电视剧,而且特别喜欢看抗日战争类的题裁。因为从中可以找回国人那段惨烈历史,可以唤醒心中强烈的爱国情怀,可以激励自己拼搏向前的步伐。
我曾经看过中国兄弟连这一部剧,剧中最吸引我的是中国抗日英雄那救国的发奋激情和荡气回肠的英雄气概。
中国兄弟连讲述了日本鬼子入侵我国时,水火不容的国共两支七零八落的队伍,为背负着各自的职责和使命,利益和荣誉,精神和信仰在深山老林,相互角斗。厮杀过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之间应该共同仇恨的对象是外侵的日本帝国主义,应该维护的是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尊严。虽然剧中这两支不同党派的队伍平时打得你死我活,后来却相互称兄道弟,联手组建一个兄弟连,来抵抗日本鬼子,打了无数场战斗,牺牲了不少战士。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儿女。当祖国面临危难的关头时,身为祖国儿女的他们必须要重新团结起来,齐心协力抵抗外来侵略。
在影片中,我看到兄弟连被日军重重包围的深山中,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日军展开了惨烈的殊死搏斗,牺牲了无数的战士。也许,有人会说,死了那么多人,干脆别打了。其实不光是有些人,即使在片中,也有人这样劝过两位队长,可是两个队长却异口同声地说:不!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说过:这是为保卫祖国而战,死也值!这句话一直在我耳畔回荡,这不仅包含了队长坚定的信念,更包含着所有人对祖国的爱!为了祖国,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他们牺牲了自己,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表达自己对祖国的情感,这就是爱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主人,如果有人危害我们的祖国,请抛开你的胆小与怯弱,为了我们的祖国,与敌人抗战到底,就像中国兄弟连中曲虎说的那样:国家是需要大家不怕艰苦,努力付出才能保住的,就算为祖国战死了,我们也是毫无怨言!这句话多么有力,又多么激动人心!

《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兄弟读后感


【篇一:兄弟读后感】

余华的《兄弟》前一段炒的火热,我看完之后没有失望,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希望过。说实话我不喜欢余华,以前读《活着》,就是一次没有快感的阅读。我不敢说《活着》不好,这部小说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得了那么多的大奖。我想,肯定有它的原因的。只是,他没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所以,我不喜欢。阅读感受是一种很个人化的体验,与阅读者的人生阅历,生活体验,文化背景,甚至年龄有着极大的关系。譬如琼瑶的爱情故事,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显得太幼稚,但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却能够满足他们对爱情的甜美幻想。还有韩寒,他那种装模作样的深刻尽管很浅薄,但他对中国教育的仇恨让那些同样对中国教育仇恨的人很解气,所以,赢得一些年轻人的喝彩就很正常。

但对余华的《兄弟》,我觉得这是一部很糟糕的小说。李敬泽先生曾说它太简单了那是给余华面子的批评,这部小说不是简单的问题,而是浅薄粗陋的问题。《兄弟》的语言臃肿粗陋,情节设计简单无聊,人物形象脸谱化没有血肉。老实说,读这部小说的过程简直就是自我折磨的过程。

《兄弟》的开头足足用了两万字围绕着女人的屁股来写,这个开头很失败,失败的不是他写了什么,失败的是他什么写的不好。有评论家就说它极低下的,粗俗、无聊至极的,即使将之当作色情小说都不够格。它没美感、不提供诱惑,连色情的人看了都引不起色情念头。的确如此!文字就好像一面镜子,能折射出作者的品位、兴趣和心态。以前我读托尔斯泰的文字,总能感受到他文字后面有一股静谧之气,这种感觉来自他优裕的贵族生活,当然也来自他高品位的精神追求。在他的作品里,我很少能看到名利的影子。而当代中国许多作家的作品里,我常常看到的都是一些围着名利的写作。以前我想,是不是中国的稿费太低,作家太穷,所以,中国出不了托尔斯泰!其实,中国的作家里也有很有钱的,可在他们的作品里,还是有许多外在于文学的东西。我想,这只能从他们的精神境界和心理上找原因了。

一位著名文学理论家曾经说过,作品首先是道德的力量,其次是作品里显示出的见识,学问和感情的东西,最后才是作者的才华。

余华的《兄弟》里有道德的力量吗?没有,连不道德的力量都没有!有人说余华有恶癖,这是余华的兴奋点。的确,其中有一段写主人公被红卫兵打死的场面,余华极尽渲染,不惜笔墨。但写的不好,没有一点力量,《恶之花》写恶最起码还写出花来了呢。男主人公被红卫兵打,简直比江青时代文学作品里的英雄还要英雄,怎么打都不死,好不容易快死了,还要矫情地对汽车站售票员说一句买一张去上海的车票!小说的力量来自细节,来自细节的真实,来自典型环境下典型人物的细节的真实!

优秀的小说家就有这样一种本事,可以把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写的很逼真。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能力,把握和还原真实的能力。而余华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在我看来《兄弟》里的人物心理描写是肤浅的,人物形象的塑造是脸谱化没有血肉的。

我在网上看到一些余华对一些批评的回应,他说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伴随着批评声,只有自己的下一步作品出来,对这部作品的批评声才会消失。可是,我觉得余华在面对批评时比他在写小说时显得智慧。面对批评时的余华机智而且幽默,而写小说中的余华呢,却显得笨拙而可笑。

在我对余华的阅读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发表在《读书》上的那组随笔,读后我心中曾充满敬意,因为阅读后我有了共鸣和阅读的快感,所以我相信余华是很有才华的。但有才华未必就能写好小说,尤其是现实风格的长篇小说,有才华可以写好散文,写好随笔,甚至可以写好短中篇小说,但未必能写好长篇小说。长篇小说需要懂得生活,懂得人,没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是写不好的长篇小说的。

余华的《兄弟》是他沉寂七年后的出山之作,但余华复出之后踏入的是他不擅长的领域:写实风格的长篇小说。余华的才华足以支持他去写散文和随笔,去写先锋的中短篇小说,但不足以支持他去60万字长篇小说。

余华写《兄弟》时的语言臃肿粗杂,一点也没有他散文随笔或者回应批评时的智慧和灵性。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多少内容的故事,硬要写60万字,语言能不臃肿吗?余华自己以前推崇的密集和强度,但在《兄弟》中却截然相反,完全背离了他自己的创作理念,是为什么呢?我有一个不太自信的揣度,稿费是按字数计算的,一个编辑有了一个策划,让沉寂七年的余华再度出山,会是一个很好的炒作点,于是编辑开出了丰厚的条件,余华心动了,开始了一次他的没有充分准备的写作。是金钱让余华发疯了吗!我不知道!

《兄弟》作为一次商业策划,出版社和余华都是成功的;作为一次文学创作,余华是失败的:这是一次疯狂的自杀式写作,毁掉的是余华自己的文学名声!

【篇二:兄弟读后感】

说起来惭愧,两个一起长大的兄弟都早看过了余华的小说《兄弟》,我今天才看完。这几天只要有空就翻开这本书,终于这个故事在我阅读下留在了大脑中。说起来更惭愧,这部小说竟然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本阅读的小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别人屁股掉进了厕所死了,从此他的妻子李兰没脸再抬头见人,李光头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出生了。母子两个过着很阴暗的生活,这时出现了一个宋凡平,这个男人用强大的爱让李兰从此又抬起了头。宋凡平也有个孩子交宋刚,之后宋凡平和李兰结婚了,带着两个孩子。李兰常常头痛,后来去上海治病,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来了,宋凡平出身于地主家庭,因此因为阶级斗争而被欺负,李兰去了上海,宋凡平被关在了仓库,两个孩子很小就开始了艰苦的生活,两人相依为命。

不久李兰要从上海回来时,宋凡平从仓库中逃出来要去接妻子,结果到车站没见到妻子就被人打死了,书中写宋凡平的死写的惨不忍睹,让人看的心惊胆颤。随后李兰也死了,丢下了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慢慢长大,学会生活,长大后因为一个叫林红的女人两人产生了矛盾,李光头爱林红,宋刚也爱,可是这个女人爱的是宋刚。宋刚和林红后来结婚了,李光头做起了生意。从此两个相依为命的兄弟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李光头的生意越做越大,宋刚却是一个吃尽了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人。他们两个兄弟虽然因为一个女人不再相依为命了,但是从前的感情两在两个人的心中一直都没有消失。

后来宋刚丢下了林红去外地挣钱,折磨坏了自己的身体,李光头这时已是一个风流,有钱的名人。最终,林红和李光头纠缠在了一起。宋刚后来自杀了,李光头和林红都伤心欲绝,兄弟的感情是真的,夫妻的感情也是真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这本小说从一个精神狂热,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到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两个兄弟,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看完后那种深入骨髓的颤傈令我久久不能释怀。

【篇三:兄弟读后感作文】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篇四:兄弟读后感】

整体感觉《兄弟》写的是文革到今四十年的变化。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这句话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

兄弟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影子兄弟》读后感


这是一本讲述一对孪生兄弟在城里读书,打工的艰辛历程的故事。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事实在确实如此,两位主任公马明和马亮,两人学习成绩都很好,但就是家里太贫穷了,后来他们两也一同考取了重点高中,但因为学费太贵,所以他们俩就想出了一个计划,叫做影子行动。看完这本书,我很有感触,由于自己出生于上海这个大城市,所以读书理所当然也就在这里啦,而那些外来名工子弟,跟着父母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子,吃饭这一个个全是大问题。但他们依然坚持,而那些同学努力、认真的读书。因为,他们知道一个真理,那就是唯有读书才能改变贫穷以及其他不好的一切生活!我觉得我们这些本地户口的学生要向他们学习,家境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可仅有一点,呢可不就是自身的不努力,不认真学习呗!我们要改变自己错误的学习习惯,以良好的学习面貌和精神去学习,用优秀的学习成绩来报答我们的父母。

本书中的马明、马亮也因为知道父母的不易,他们俩刻苦读书,由于两个人的性格不同,也还几次他们差点露出了马脚。为了远大的目标,他们俩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合力打造出一个优秀的好学生形象,结局也超出了他们自己的想象。学校知道了此事,但并没有处罚他们,而是帮助他们:免住宿费,学费快乐,自由是这部校园小说的基调,不论是艰苦的劳动还是紧张的学习,他们都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快乐其实无处不在。当你遇到困难,险阻的时候,应乐观的去面对,这样的话,你也会找到这份快乐的!去看看这本书吧,你能从中收获不少哟!

莱特兄弟读后感


莱特兄弟读后感(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最感触的就是名人传记:《莱特兄弟》。

这个传记讲述了,一对兄弟在草原里看到了一群翩翩飞舞的鸟儿。他们想,如果我们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该多好啊!就这样他们俩努力的学习,终于在1900年他们发明了一号机。

童年时,他们在原野里问爸爸:爸爸,为什么天空中的鸟儿能自由飞翔而你却不可以飞呢?孩子,也许我以前可以飞,而且飞得很高,飞得比别人快。但是,我现在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的原因失去飞行的能力。现在只能靠你们了!我不会再陪着你们了。

之所以莱特兄弟这么付出;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梦想。

人生的路程要自己走,不要依靠着他人。童年的梦想是无穷的。是的,别人做到的事我也能同样做到,没有我做不到的只有我想不到的。当大自然剥夺了人类四肢爬行的能力时,又给了他一根拐杖,这就是理想。在自己走向绝望时,在(向)前一步也许就会成功。人生只要有梦想和自信,只有自己做就会变得更加完美。

莱特兄弟读后感(二)

读了《莱特兄弟传》,我觉得莱特兄弟从小就是两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他们想:为什么蝴蝶会飞、鹰会飞、鸽子会飞,可我们就不会飞呢?他们对飞翔无限向往,有了飞的梦想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们参考前人设计的图表、研究笔记,一次又一次制造滑翔机并试飞。尽管试验试飞多次失败并且在此过程中遇到很大来自外界的压力但他们从未想过放弃。一次奥威尔载人飞行出了事故,(.org)同机人当场死亡,奥威尔摔断了大腿,伤愈后他又一次飞向蓝天。兄弟俩一直合作的很好这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因素。

正是莱特兄弟的不懈努力,最终使人类能够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使人类终于征服了天空,他们为人类安上了飞翔的翅膀。

莱特兄弟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青少年科普书籍──《莱特兄弟》。大家知道,莱特兄弟中哥哥是威尔伯,弟弟则是奥维尔。本书详细地描写了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起因、过程与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兴趣改变人生,一个良好的兴趣经过努力奋斗最终会得到成果。

书中讲述了莱特兄弟为什么会有发明飞机的勇敢想法呢?因为莱特兄弟的祖先都是勇敢的冒险者,顽强的拼搏者。因此莱特兄弟得到祖先遗传,也具有机智勇敢的拼搏精神。莱特兄弟家有五个孩子,第三个叫威尔伯,第四个叫奥维尔,威尔伯和奥维尔与兄弟姐妹不同。其他孩子只知道读书,莱特兄弟却在课余时间做小制作,常有造飞机的梦想。虽然他们造飞机的梦想得到家庭的支持,但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们只能以卖旧货维持生计,来成就他们制造飞机的梦想。终于有一天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制造完成了,但得不到世人的认可,只能是废铁一堆。之后,在兄弟俩的再三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向世界证明了动力飞机的存在。在1912年,威尔伯逝世,36年后奥维尔也离世。航空界的两颗巨星殒落了,但他们的精神与智慧不断的激励着更多的科学家。

莱特兄弟造飞机的起因是因为对动力飞机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制造过程中努力坚持。如果没有兴趣,就不会坚持,也不会努力,所以兴趣能改变人生。

生活中,兴趣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一旦有了兴趣,自己就要坚持,努力去做。

《牧犬兄弟》读后感


《牧犬兄弟》本书讲述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按传说中的驯獒法驯出一条可以独占群狼的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被正常驯养的灰灰的兄弟黑头却成为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牧犬兄弟》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牧犬兄弟》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白娃(即白丑)回到了牧场,白娃却被凶残的黑狗咬死,黑?为它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了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在一起的生活。小主人林达带领黑头进山寻找灰灰,遭到狼群的围攻。生死关头,灰灰赶来了……

一本很好很好的儿童读物,适合推荐给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看。此书故事情节非常生动、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内容也很具体,能让孩子们学习牧犬兄弟不怕困难的精神。真不愧是牧铃的书,不愧为继《艰难的归程》和《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有关牧犬的书。

我很爱看这本书,因为我本来就很喜欢牧犬这回更喜欢了,通过描写动物,了解人的世界,将黑头,白娃(即白丑)生动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了解了牧犬心里的心声,和牧犬的抉择,使人一但看上就爱不释手,所以,这本书值得一看哦,作者,你写的真好,加油!

【篇二:《牧犬兄弟》读后感】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篇三:《牧犬兄弟》读后感】

读了牧铃的《牧犬三部曲》,我更加喜欢狗了。比如说主人公之一黑头吧,它对牧场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它和白娃之间动人的故事让我热泪盈眶。更了不起的是,黑头对人类的友好和宽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兄弟情仇读后感


兄弟情仇读后感(一)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品,作者叫牧铃,首先来了解一下作者,他少年时跟随父母再向东牧场生活了3年,由此结下了挥之不去的牧场情节。以后作为知青,他又在湘东上山下乡11进山伐木烧炭,与山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面对进城工作的机会,他放弃了城市,重新回到乡镇,当了一名供销社营业员。在那里,他可以经常接触山民,倾听有关大山与动物的种种传奇故事。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2020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如果你是那个猎人,你会怎样选择?


兄弟情仇读后感(二)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灰灰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带着冷漠与忧伤,苍凉,像狼。又有谁能理解它深埋在心底深深的痛与许多个没有答案的疑问?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兄弟情仇读后感(三)

提起动物小说大王,大家都会联想到沈石溪,其实还有一个你不太熟悉的动物小说大王叫牧铃。暑假里我看了牧铃写的动物小说《牧犬三部曲》,在《兄弟情仇》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小主人林达训练牧犬灰灰的一段情节。小主人林达为了把藏獒灰灰训练成很厉害的牧犬,把灰灰送到一个离家很远的古陷阱里,开始他还不时给灰灰送点儿东西吃,渐渐地为了提高灰灰的独立生活能力,他什么也不给灰灰吃,慢慢地,灰灰学会自救和捕食猎物,变得十分勇猛,后来就连可口的熟食也不吃了,只吃一些自己捕获的的生肉,对任何东西都保持高度地警惕性,就连风吹草动它也充满警觉。最后竟连自己的主人也被它咬了一下。

我对这一段感兴趣的原因是,这段儿写林达训练藏獒灰灰的时候写的很详细,很真实,作者观察的很认真,让人读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所以我特别喜欢。我的第二个感觉是想养一只小狗,自己也来训练它,让它成为我的小伙伴。

狼兄弟读后感


狼兄弟读后感(一)

《狼兄弟》是《远古黑暗传说》系列的第一部,讲述了托拉克在森林和森林外的冒险经历,以及他设法打败灵魂吞噬者的故事。它将带你回到那几千年前古老黑暗的森林里,那是一个充满了大自然的神秘力量和恐怖元素的世界,狼和野牛生活其间,树精灵和隐身人在四处游荡。在那里,对朋友的信任可难意味着致命的危险手臂上的伤口火辣辣的,每一次呼吸,被撞伤的肋骨都钻心地疼,但他不敢停下来。森林里到处都是幽灵的眼睛。

白桦树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在悄悄地说着什么。他默默地请求它们不要告诉那只熊他来过这里。托拉克形单影孤他受了伤,内心极度恐惧,正在逃亡。而托拉克,却无论如何都必须不断前进。他惟一的伙伴是一只失去亲人的狼崽子。而在森林里,生存的惟一指望就是利用打猎技巧猎取食物。云杉树在小声交谈着来了一个可怕的魔鬼,正在毁灭一切。红柳树月即将来临,托拉克即将面对敌人,他逃不掉也无法智取,敌人在悄无息中偷偷向他逼近。《狼兄弟》讲述了托拉克在森林和森林外的冒险经历,以及他设法打败灵魂吞噬者的故事。


狼兄弟读后感(二)

轻轻抚摸着冰凉的封面,我闭上眼。像是星空中最亮的一颗星那般,一丝夜晚树林特有的清冷气味缓缓催开我的眼真的,比起那冷漠没有丝毫生气的房间,我更宁愿相信面前的这片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树林才是真实的。面前的这幅景象震颤着我的心灵。

空中的月那样的纯,不掺一丝杂质,那如水如银的月光挂在树梢上,将那树冠也染成了亮晶晶的一片闪光,就如同一块巨大的浅绿琉璃,折射在草地上的细碎光点,也像极了一束束流星。一声贯彻心扉的粗犷豪叫拨动着我的心弦,一匹半大的灰狼,他的眼睛如同两粒幽绿的鬼火,在黑暗中炯炯有神,那流光溢彩的鼻头傲然指向空中的玉盘般的月,向着这生机一片,毫无羁绊的唱出一串生机之曲;一点点飞舞的光,或绿,或蓝,自由的穿梭在幽深中,交织,缠绵,带出一片璀璨一片虫啼;周围的树是那样古老那样原生原态,他们伸展着的肢体不带一点病态的黄,他们挥舞着满树莎莎的叶呢喃着:这里是圣洁的,是纯净的,是没有一丝丝污染的

书中精灵般的森林小狼,就这样生动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在一片勃勃生机中,狂妄的,高傲的,以他那放荡不羁的灵魂高声嗥叫着。与其说我是被这本书中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不如说我是为其中的梦幻般的景色所着迷。

或许过了很久,亦或者仅仅只有几秒钟,窗外那细小的虫啼死是绝望叹息般的声音将我不情不愿地拉回现实,手下的封面依旧冰冷如故,我,没有勇气去翻开。或许以前的人类是没有如此发达的科技,但他们懂得怎样去珍惜大自然,怎样去运用大自然,这便足够了。回想起那壮阔震撼人心的原始密林,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现在,怕是连那蓝得透彻的天,那被野花酿的芬芳的空气也很少再见了吧?仅仅几个世纪而已,地球已经满目仓夷了啊。那么罪魁祸首又该是谁呢?

犹记曾经,那秦淮河的水是清澈冰凉泌人心脾的,虽不是一望及底,却也是清波滚滚;两岸的青青柳条发出宛若银铃般的笑声,在空中舞出一条条迷人的弧线,荡漾着一片翠绿,一眼望去俨然一派生机,那时候的自然还是自由的。而现在的秦淮早已失去了它的风采,那水泛着股股浑黄,虽不及恶臭无比,却也是一片污浊;两岸的柳条早已失去她们柔韧的腰肢,只是终日懒惰的,忧郁的荡着,一片憔悴枯黄。那一刻,我仿佛听见地球与哭无泪的叹息。

我深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士站在秦淮边吸烟,或许是出于心烦,他狠狠地吐出一口浑浊的灰烟,一把将那半根扔入河水,甚至是连火星都没有掐灭的,任凭它在河中搅出一片黑黄。我看见那烟在空中划过一道颇具讽刺的弧线,缓缓坠入河中,我的心也跟着在沉沦;我看见,一滴范黑的水像一滴眼泪般溅出,却来不及留下便永远凝结了,我的心,也仿佛流出了血泪。一时间,那些所谓的人竟变得如此讽刺。这,便是人性吗?这,便是我们一直给予崇高赞扬的人行吗?

下午的温暖阳光潇潇洒洒的照亮我的心,我慢慢抬头,对这着展现在我眼前的蓝天,我有了一丝迟疑。这天像是宝石般透彻,又仿佛绸缎般光泽,清纯明亮,蓝的宛若海洋之心;这云也是懒懒的飘着,透出一股自由自在悠然自得,那样的不可思议,又那样,充满生机。柔软的暖光映出那一碧如洗的蓝天。心,一阵恍惚,眼眶,竟有了温暖的潮湿。

有多久没见到这蓝的透彻,久违了的天?大自然是不屈的,她刚烈的灵魂又那样温顺,她在以她的宽容包裹着人类,她从未想过反抗,只是一直在默默的延伸,展示着属于她的生机!仿佛是给我的心撒如一把柴草,希望之火熊熊燃烧!是啊!还不晚!现在悬崖勒马还不晚!就像是恍悟一般,这天在我心中绽出层层耀眼辉煌灿烂的盛大烟火!

似是终于放下了担子,我自信满满又充满敬畏的翻开《狼兄弟》,这充满灵动生机之绿的书,这勃勃绿色的森林,这蓝得透彻的天仿佛在对我们发出召唤:奋斗吧!为了家园,为了自然,为了我们人类自己而奋斗吧!终有一天,我们能以女王般傲然的姿态驰骋在那曾经只属于梦境的生机之林!我相信着,大自然,也相信着!


狼兄弟读后感(三)

《狼兄弟》是我众多书籍中较出色的一本,它是由英国作家米歇尔佩沃着的。是关于一只可爱的狼和一个12岁的男孩,他们一起历尽艰辛,最终消灭了被魔鬼所附身的熊。《狼兄弟》讲述了友谊、生存与背叛的精彩小说,它带你会到了几千年前古老黑暗的森林里,那是一个充满了大自然的神秘力量和恐怖元素的世界,狼和野牛生活其间,树精灵和隐身人在四处游荡。在那里,对朋友的信任可能意味着致命的危险。

让我印象深刻的语句有很多,例如:如果他冒着激怒冰河的危险去寻找仁的话他可能会失去性命,纳努克就会和他埋在一起,整个森林将面临被毁灭的命运。如果他不这么做,仁可能会死。托拉克蹲下来。狼注视着他,它琥珀色的眼睛里有种不同于狼崽儿的东西。灯心草的光在托拉克的手中晃动着。但他不能丢下她,她是他的朋友。但他是否可以应该-冒着失去整个森林的危险去救她?这一段描写了主人公犹豫不决的样子,是朋友重要,还是整片森林重要?托拉克十分难受,仁是他的好朋友,他不能看着她就这样死去,最终,他决定冒个险,去救他的同伴。也许他在想,如果唯一陪他经历恐惧的人就这样消失,他也决不会战胜黑暗的。

文章的最终结尾让我伤心,和托拉克亲如兄弟般的狼终于走了,它回归到狼群中,托拉克最后告别的喊声让我为他们感到难过:总会有一天我们还将在一起。我们将一起在森林里打猎。在一起我保证,我的好兄弟,狼。既然他们好的如同亲兄弟却为何还要分开呢?

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也会像我一样,被他们的友谊,他们对朋友的忠心而感动的。

《兄弟》(读后感参考)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喜欢《兄弟连读后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水浒传大破连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