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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5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兄弟(第3版)》读后感_5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兄弟(第3版)》读后感_5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兄弟(第3版)》读后感500字

和同名作者《活着》一样,这本书依然带有时代的阵痛感。

历史的苦难让人心痛,但它并不能成为我们今天生活的依据,也不能结束我们今天困惑的条件。生活依然绚烂中带着惨白,或者人们只能在磨难的夹缝中寻求生存。

是生活本意如此还是人性中的缺憾?

这种始作俑者的根源在哪里?

作者一直试图说明白但也一直在孜孜探索。也许这是人类甚至是生命的枷锁。

看得出作者的迷茫和内心挣扎的痛苦,但这注定了是他痛苦而不得其解的因素,像一个心魔一样越陷越深--这是一个压抑的时代,谁也成不了谁的解药。

好在我们可以放下曾经的仇恨和遗憾,把更多的精力去关注现在和未来。寻求快乐是人的天性,无可厚非。

这种思想上给读者的思考是作者最大的优点,结尾安排李光头兄弟宋钢的死亡是文中的高潮,痛定思痛。

拙笔略表不足之处:通篇记叙文有点像流水账,幽默但不少感于作者自己的幽默,带有局限性。

另外能感觉到作者算是受地地道道中国文化影响的人。近现代世界,中国文化出现断层,外国文学有很多可取之处。集思广益走向世界文学将成为一条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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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第3版)》读后感_18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1800字

刚刚开始看以为不长结果是和白鹿原一样的长
这是我读的第三本余华的小说,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兄弟,可以说没有一部是好结局的,总得死人,这也是余华独特特色吧。余华的小说真的都是不好的结局,虽然很痛心但是悲剧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悲剧,太惨了感觉[流泪]
先讲讲父辈的吧
宋凡平,一个超级好的男人,顾得了家、负的了责任、有担当,永远充满阳光,活力,说到做到,壮硕的身材与完美的人品,对人也好,工作稳定(教师),感觉像是白马王子呀,也因为在李光头母亲李兰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到她的身边帮忙,相知相守娶了她,给她带来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把她的儿子当儿子(李光头)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别人欺负她就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女人。报喜不报忧,事情再大有老子顶着的感觉,回到家永远都是笑脸,不带脾气回家,包括她在上海,宋凡平遇到这么大的事,如此的批斗依然只字不提,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很气愤,但是还是为宋凡平点赞,这是多少个女人想要的呀。当李兰生病,立马联系上海的姐姐,送去上海治疗也因为遵守和她的约定,才会最后死的那么惨吧。
李兰:一个可怜的女人,在面对前夫给自己的屈辱低头多年,直到遇见了宋凡平,以为幸福来了,确实来了,但是却很短暂,短短一年时间,又没有了......身体不好被病魔缠上,后来李光头重蹈父亲的曲折看女人屁股,有带来了屈辱,李兰的一生是短暂的,是不幸的,幸福也是短暂的,一个典型的可怜农村妇女形象。
李光头吧:这个人,就像现在的痞子,油嘴滑舌,油腔滑调,是富于远见的,具有胆量,敢作敢当,注重兄弟情谊,不管是和宋钢还是十四个(两个瘸子,三个傻子、四个瞎子,五个聋子)坚持,敢做、这样的缘由才给李光头带来了叔叔农业的机遇。李光头做了那么多事,只有和林红睡了这一个是真的不对的,朋友妻不可欺,何况兄弟,但是李光头还是很好的,对宋钢,自己收废品看见一架好的外国手表,想也不想给好兄弟宋钢,和宋钢一起吃饭宋钢不吃他也不吃,自己的生意做起来了,第一想到自己好兄弟,想叫他来一起做。李光头虽然从小作为弟弟,却常以一种长者自居,对哥哥宋钢不客气,但是也正是因为认为他们兄弟好,才会这样做,李光头是刀子嘴豆腐心,嘴巴上说的很,心里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的好兄弟宋钢。
宋钢:一个诚实、朴实的男人,还真与宋凡平一样,有报喜不报忧的作为,他是懦弱的,做事畏畏缩缩,做事不会变通,所以,不适合当官员。最后把自己变的男不男,女不女的才辛苦赚了三万元,虽然不多却满是心血,和李光头对比起来真的很心酸,有时候觉得,宋钢作为一个丈夫,是那么体贴,会做饭、打扫、以老婆为天,是很好的,令人羡慕的,作为兄弟,也是很好的,为李光头做饭,做衣服,感觉他无所不能,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主见,只能对老婆听之任之,不然他和李光头交往就不和他交往,抛弃了那么多年的兄弟情,做什么事,都问下老婆林红,没有主见,没有胆识,注定无法成大器。但是宋钢的人格是很好的。宋钢作为长者,李光头的哥哥,从小谦让也成为习惯,最后老婆都让出去了,真是,有时候很想打他一巴掌,让他为自己而活,宋钢一生,前半生为了李光头,后半生为了林红,都没有为自己而活,可怜又可悲,最后以死亡收场。性格决定命运,宋钢的性格方面的问题,给他后来的赚钱之路有了阻碍,也为他的一生而累。
林红:书中描绘的美女子,是全刘镇的镇花,有一个另所有男人都想看的完美的屁股和外貌。作为女人这样林红是成功的,她成功的引起了他人的注意,给自己的生命增添光彩。作为妻子,她也不是失败的,是很好的,为宋钢做的事都是该做的事,做饭,给他受伤的腰按摩,给他洗衣,心疼他艰苦的工作而多给钱让他吃,在宋钢出去创业之前,一切都是好的,林红本身,性格也是一个不好的因素,因为她和李光头的渊源,从而导致他们兄弟反目,这一点不好,却也理解,李光头偷看了她的屁股,给她带来了奇耻大辱,让她无法忘怀,但是因为这样,也毁了宋钢和李光头的感情。最后自己成为了寡妇,一个自己没有想到的结局,又开了红灯区,自暴自弃。
可悲可怜。余华的作品中无不渗透着悲情主义,余华的语言朴实,善于抓住细节来描写、令人感同身受,就连宋钢最后两封信用语言的朴实表达出令人想哭的情感。这个就是余华作品的魅力吧。

《兄弟(第3版)》读后感_9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900字

虽然当初也是在朋友的推荐下看的这本书,在低俗朴实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感情,不由得牵动我的心肠。宋凡平的死,宋钢和李光头的分别,宋钢给李光头送来的大白兔奶糖……到林红介入他们之间和宋钢成婚……李光头的GDp和宋钢的卧轨自杀……一切的一起都是那么完美的,完美的令人哑然。

最后的结果,每个人看似得到但失去的更多,得不偿失。

宋钢死后,李光头说的那句,“我没有家了。”语气平缓,但我们从心底里感受到了他的绝望和那孩子一般的脆弱令人心疼。

记得宋钢给李光头的信最后是这样说的,

“信的最后一页,宋钢嘱咐李光头为了他们的兄弟之情,一定要给林红一个好好的安排。宋钢信里的最后一句话是:

“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

在最后发出的两封信件中,宋钢给了他们两份原谅,两份祝福,同样也抹杀了李光头和林红的人生希望,最终,一个空想 ,一个麻木物质。

李光头和宋钢这对兄弟,最开始的关系转折点是林红的出现。爱情都是自私的,所以宋钢离家出走,但他对李光头很好,出于当初对母亲的承诺但我更愿意相信他心中的愧疚更多。李光头在宋钢情窦初开时的拼命打压和那句“你死心了吧”,林红的眼泪让宋钢痛苦不已,李光头的“是兄弟也照宰”只是给宋钢一个理由,一个离开的理由。

爱情,兄弟,情欲,金钱,名利本书都有涉及,在细微处见真情。小李关刀和周不游的结局在这些事情发生后好歹也给了人一些安慰,拥有了值得拥有的人。即使一个漂泊无依,一个仍整天高谈阔论……

从故事全文来看,故事的确是一个悲剧。李光头最后富甲一方但却活在对兄弟宋钢的愧疚和思念之中,宋钢的死同样改变了林红的一生。

让我不禁想着,如果自始至终林红如果都没出现,多好。那这对兄弟会不会结局不同?不会的,就算没有林红他们也会这样,李光头看似粗糙实则重情重义,很倔强,宋钢看似老实,但却有一颗被压抑很久但很高傲的心。

不同的性格差异注定结果会不同

《兄弟(第3版)》读后感_11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1100字

《兄弟》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少有的喜欢像余华的文字,适应这种叙事的方式,于细无声处勾勒人物的情感。2019年元旦三天闭门不出,一口气读完。这是第二次读这本书,感受更加深刻,大学时读的是故事情节,在意的是人物的最终结局。而此刻更能理解其中的因果逻辑和人生道理。
宋钢是一个充满悲情的人物,他一生都在隐忍、谨慎、苦闷中渡过,从他童年母亲早逝,目睹父亲遭受非人折磨和横尸街头,跟着背负“老地主”罪名的爷爷苦难成长,越长大越明白父亲经受的痛苦,也就越害怕此后人生的种种变化。原本以为经历这些,他会更懂得亲情,更珍惜与李光头的兄弟之情,但读到他决断地和李光头划清界限时,不禁惊叹!他终于丢掉了一切,变得一无所有。他背负了太多的责任:李兰临终告诉他要照顾好李光头,不让他走歪路,有饭兄弟分着吃,他做到了,背着林红不断救济李光头,令人唏嘘;他深爱林红,却碍于李光头的死缠烂打和兄弟之情,只好将爱深埋于心,做了很多伤害自己和林红的事情,最后还是因为李光头的一句话顿悟,和林红走到了一起。宋钢在爱情里,没有一丝胆量,总是退缩,甚至卑微;和林红婚后的生活一尘不变的平淡,这种平淡掩埋着种种一触即发的危机,他优柔寡断,他习惯接受,并且毫无主见,他甚至根本不懂林红,以至于林红遇到厂长的骚扰也敢怒不敢言,从没有与他说过,读不到两人之间的信任,让人觉得林红对他的爱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感动和习惯,这种感动与习惯经不起第三者的刺激,例如而后的李光头;在下岗以后,宋钢为了他所爱的林红,不惜伤了腰伤了肺,背井离乡隆胸去卖保健品,用践踏自己的方式去卑微地爱着林红,他自以为是的爱着,当他鼓起勇气回到家里,却听到林红和李光头的事情,他没有任何表示,留下两封充满人性光辉和毫无责怪的信后悄然卧轨,从生到死都没有给别人带来一丝麻烦。也许在宋钢的世界里,他觉得爱就是付出,毫无保留的,对林红对李光头都是,他宁愿自己经受痛苦,也不愿他在乎的人受伤,也许是老好人,也许是真汉子。
李光头和他简直是两个极端,亦正亦邪,可爱可憎,李光头的童年也布满阴影,他父亲因为偷窥淹死在厕所里,母亲李兰忍辱负重,对他来说却没有任何影响,受尽侮辱、嘲讽、谩骂、欺负,却依然生机勃勃。步父亲后尘,却因偷窥成了网红;集资做服装闹的人财两空,却因为垃圾分类意外暴富;世事难料,他走的路似乎注定不平坦,却恰巧迎合了时代的变迁,逆流而上成为时代翘楚、人生赢家,可笑可叹。
一对兄弟,命运相似,结局大相径庭,这就是人生。

《兄弟(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1000字

初读余华是通过《活着》一书,他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人们对生活的无奈,对生的渴盼,在余华的笔下掷地有声,触动着人们的内心,所以我一路追随,一路奔跑。
同样《兄弟》一书,李兰(母亲)和宋凡平(父亲)的刻骨铭心之爱,李光头和宋钢的兄弟手足之情,两个家庭的四个人在爱中结为一家人。简单,纯粹,他们的关系就像是蔚蓝的天空,明亮干净,像是夜空中的皓月,清澈皎洁,像是远方的风,在灰暗的年代里依然温和清爽。
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宋凡平,这是一个信守承诺的男人,是一个用自己的正能量给孩子们带来欢乐,让他们在灰色年代里仍保持童心,快乐成长的父亲,他是天,用无线宽大的爱包围着一家人的顶梁柱。才华被打击还有力量,力量被打击还有高大身材,身体被击垮还有温柔言辞,言辞被击垮还有笑容。他至死都在维护跟李兰的约定,即使被红卫兵活活打死,他的目光仍然触碰着妻子归来的方向。
我哭了,我看到了宋凡平的追逐,听到了李兰的呐喊,感受到了李光头和宋钢的撕心裂肺的痛。心疼他,可惜他,文革动荡让太多有骨血的人丧命黄泉。说是统治者的权威也好,说是社会的退步也罢,总之逝去的人已化作一缕清风,一丝尘土,惟愿逝者安息。
李光头一个吊儿郎当满嘴粗话的臭小子,却一身正义,真诚实足,用自己的智慧缔造了刘镇的GDp,用自己的不懈努力营造了丰裕的经济生活。宋钢,一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写的一手好字,遗憾的是没能将读书写字继续延成下去,可他却收获了一生的挚爱。林红对他的死心塌地,他对林红的义无反顾,两情相悦,心心相印。生活虽清贫,但也过的安心舒适。
《兄弟》的前半部分,写尽了沧桑,道尽了苦楚,但是因为简单,纯粹,真诚,用心,而深得人心。有些东西、有些命运,或许我们改变不了,但仍要坚持初衷,因为那是心底最清亮的地方。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你可以信命,但请不要认命。
后半部分笔触太丰富,让我眼花缭乱的看到了这个日渐兴盛的时代,有人欢喜有人忧,的确,钱是个好东西。可是就是因为这个好东西,越来越多的人丢失了自己的信仰,迷失了方向。太复杂的世界我们掌控不住,太复杂的人生我们驾驭不了,任你怎样叱咤风云,你的心里终有一个软肋。
兄弟终究是兄弟,就是天翻地覆慨尔康了,就是生离死别了,这种关系仍然根深蒂固。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000字

感觉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余华用很平静的语言描述,我也用很平静的心情阅读。

关于孙光林和苏宇苏杭的描述是我最能感同身受的部分,“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 而是回到孤单之中, 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 有时 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 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 也不愿 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我觉得这是很多人都能够经历的一种心情吧,很简单很平凡的文字,却让人有一种悲伤的感觉。

后来余华写道:“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 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一种凄风苦雨的悲情氛围跃然纸上。整篇小说都充满着悲情的基调,其实不只是一个人的受难,而是一代人在无序成长中的集体受难。 譬如,年轻漂亮的冯玉青一步步地沦为暗娟;父亲孙广才因为弟弟救人而死,日复一日地等待着“英雄父亲”的称号,结果不但梦想没有实现,反而因治安事件而拘留;因为一句打倒老师的标语,孙光林便被老师诬陷和诱供而遭受禁闭;因为青春期性本能的骚乱和冒险,苏宇被处以劳教;由于妻子的多病而导致了王立强的婚外情,结果却被人们无情地跟踪和捉奸,最后不得不选择自杀;因为母亲的死亡,再婚后的父亲便无情地将年幼的国庆抛弃于世;在母亲冯玉青被劳教之后,,无家可归的鲁鲁只好在监狱外流浪;音乐老师因为与学生曹丽发生关系,从此毁灭了自己的一生;在没有生理教育的年代,孙光林、 郑一亮、 苏杭等同学整天因为手淫而惶惶不可终日……所有这些受难式的事件,都表明了在那种特殊的历史境域中,人道关怀的空前缺乏,社会伦理与道德尊严的严重丧失, 致使人们将不可避免地沦为一种悲剧性的存在。否则,只能像孙广才那样变成一个地地道道 的乡村无赖。爱的严重缺席,伦理体系的空前衰落。 道德管束的彻底破产,都使得从南门到孙荡的中国乡村社会, 充满了某种无序的疯癫状态,人们常常以最为原始的行为行走在现实的角角落落,伤害与被伤害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具活力的成分。

这部小说里虽然没有多少悲伤的语言,但它确确实实是部悲剧。鲁迅说悲剧的宗旨是将美好的事物撕碎给别人看, 而余华的悲剧却是将本身就撕碎的 美好再次撕碎让你咀嚼感受,压抑,沉郁。

我突然想起昨晚和人聊天,觉得我过去的人生也像悲剧,无力把握,无法把握,又必须把握。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9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900字

健哥说,这是余华老师写的最好的一本书。读的过程感慨万千,结束时刻一片空白。叙述者仍然以我这样一个孩童的视角第一人称叙述,因为被冷落被忽视,又似乎以与己无关的冷眼旁观地看待那样一个复杂的年代。健哥说,音乐创作也像是叙述,感情藏而不露,懂得控制,跟余华的书异曲同工。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环境下,即使纯真的孩童眼里,人性的丑恶与纷繁暴露无遗。书中描述了各样的人物,栩栩如生,彰显社会百态。爷爷的圆滑精明,父亲的虚伪丑陋,母亲的无奈隐忍,哥哥的冷漠孤苦一切都是必然,时势造人物,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家庭,必然出畸形的产物。我和哥哥的不同在于,我先是被动然后主动地与这样的家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逃离原生家庭早就根深蒂固了,哥哥不同,他长大后就成了另一个父亲,无法摆脱。故事里的女人形象都是中国传统女性悲剧的象征,没有抗争,只有隐忍,母亲临死的喊叫只是抗议拿走财物,对于男人的背叛家庭却没有反抗意识;冯玉清扰乱了婚礼,但还是屈服于现实;李秀英有过呼喊,但也无力,最终只有在丈夫死后坚定地拒绝领回遗体。每个人都是矛盾统一体,小时候远远看到的幸福的苏家,近看也是千疮百孔,医生高大的形象本是完美无暇,在寡妇诱惑面前不堪一击,文中特地强调他本有机会也应该拒绝,苏宇即继承了父亲的矛盾,他终究敌不过心中的魔而被改造,苏杭更是赤裸裸滴称为校园一霸(小时候遭受小混混威胁恐吓的回忆涌上心头);幼时眼里那样美好的冯玉清长大后却也和所有人一样冷漠,无视亲情;那样美好的国庆,口袋里放着手绢的国庆,也会由于老师的介入背叛友情,就如同他父亲毫不犹豫滴放弃儿子那样决绝;王立强穿着军装的伟岸的形象,却也无法克制本能;李秀英虚弱的身体却给了主人公莫大的力量,相信他的诚实;全文似乎只有鲁鲁这个少年始终怀揣坚定的信念,不撒手,看妈妈,仍然给人以希望,但他的身世他的成长最终仍然走向淹没,正如国庆。全文是悲哀的,但我这个叙述者走出了南门,逃离了原生家庭,可喜可贺,即使印迹永远残留,记忆无法磨灭,记忆不按时间出牌,所以倒叙,插叙而来,在孙荡小城的记忆一定是珍藏的,最后叙述,在火光中戛然而止,意味悠长。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12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200字

《在细雨中呼喊》余华

本文特点在于分节叙述,情节跳脱。与余华先生的其他长篇不同,以孩子“孙光林”的眼睛为窗口,见证并叙述在南门的所见所闻,语气幼稚而又真实无比,别有一番滋味。

个人特别喜欢的文中比喻句↓

1.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已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地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2.他仰躺在潮湿的泥土上,双目关闭,一副舒适安详的神态。我注意到黑色的衣服上沾满了泥迹,斑斑驳驳就像田埂上那些灰暗的无名之花。我第一次看到了死去的人,看上去他像是睡着的。这是我六岁时的真实感受,原来死去就是睡着了。

3.我的父母就像是两只被扔进水里的鸡一样,狼狈不堪地挣扎着。两人挤在一起的耻辱情景使我心酸地低下了头。

4.他脚蹬父亲宽大的草鞋,在泥路上拍打出弥漫着的灰尘。弟弟尖细的屁股和瘦小的脑袋由父亲的大鞋负载着向前,孙光明走到刚搬走的苏家屋前,将篮子顶到了头上,于是我弟弟一贯调皮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直了

5.当那人失魂落魄地奔跑过来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喊叫像破碎的玻璃片一样纷纷扬扬。那时孙光平正用镰刀削地瓜吃,我看到哥哥将镰刀一扔,奔出屋外。孙光平边跑边呼喊父亲,父亲孙广才从菜地里跑了出来,父子俩急步奔向河边。我的母亲也在那条路上出现,她手里捏着的头巾在奔跑的路上上下舞动。我听到了母亲凄厉的哭声,母亲的哭声在那一刻让我感到,即便弟弟还活着也将重新死去。

6.我的母亲在油灯下坐了整整一夜。翌日清晨,全家都换上了补丁遍体的衣服,仿佛鱼的鳞片一样,我们像是四条可笑的鱼,迎着旭日游出了家门。

7.祖父晚年的形象就像一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以无声的状态期待着火的光临。

8.我和弟弟那时候目瞪口呆,就像两条饥肠辘辘的狗,看到一根骨头在空中飞去。

9.在我离开南门前的不到一年时间里,这个健壮的老人如同化装一样迅速变得面黄肌瘦了。他作为一个累赘的存在已经十分明显,于是他开始了两个儿子轮流供养的生活。

10.满脸通红的孙广才像个孩子那样不知疲惫地乱喊乱叫,他的喊叫如同狂风似的吹得我们弟兄三人身体抖动。

11.我养了两条蛔虫。”

我和祖父就像是两个不速之客,长久地寄生在孙广才的口粮里。

12.刚开始我和弟弟一样无知地认为,水牛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可是我看到了它的眼泪,当它四脚被绑住以后,我就看到了它的眼泪,掉落在水泥地上时,像雷阵雨的雨点。

13.她告诉我风是最坏的东西,它把尘土、病菌,以及难闻的气味吹来吹去,让人生病,让人死去。她把风说得那么可怕,使我在童年的印象中,风有着青面獠牙的模样,在黑夜里爬上我的窗户,把玻璃磨得沙沙乱响。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21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2100字

在细雨中呼喊,在回忆中重生

“回首往事或者怀念故乡,其实只是在现实里不知所措以后的故作镇静,即便有某种感情伴随着出现,也不过是装饰而已。”作者在这本书里和一个家庭再次相遇,和他们的所见所闻再次相遇,和他们的欢乐痛苦再次相遇。

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本书一共十八章,不是按照以往的时间顺序写成,是以作者对时间的感受,记忆中的时间顺序写成。所以表面看起来杂乱无章,章与章之间毫无关联,但其实章与章之间又有着某些微妙的关系。记忆如玻璃碎片被作者一块一块地捡起来,闪耀着作者暗淡的童年时光。

于是主人公孙光林获得权利,获得重新理解跟自己朝夕相处的家人命运的权利。整本书以孙光林的自述向我们展现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南门是主人公孙光林生活的第一个家,是孙光林一到六岁生活的地方。

父亲孙广才似乎觉得自己不够混账,所以一生致力于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无赖。即使我被哥哥用镰刀弄得满脸是血,他听信哥哥弟弟的谎话不分青红皂白就能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当我考上大学意识到我终于要从家里永久地滚蛋后,他显得十分高兴;太过于“生机勃勃”的他不满足于生活的平静,只要有能让他发怒的瞬间一定抓住不放让事态愈演愈烈;性欲旺盛的他在我还没读大学时就早已和斜对门的寡妇勾搭上了,并背上家里值钱的东西爬进寡妇的窗,爬上寡妇的床;年过六十的他看到哥哥的媳妇瞬间激起他早年的性欲,哥哥却为此坐牢;祖父过上不劳而食的生活之后,父亲就想方设法地让祖父吃不上饭,他已经相信父亲不久之后就会离世而去,喜形于色的孙广才毫不掩饰自己的愉快心情,他对自己是不是孝子根本就不在乎。“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随时都准备踢开他们。”

母亲柔弱,一生忍耐,在自己还没有死的时候,自己的丈夫就和斜对门的寡妇勾搭上了,但自己默默忍受着所有痛苦,只有在弥留之际才爆发出自己一生中唯一的愤怒。

哥哥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曾经在村里被视为英雄的哥哥以为读书能够改变自己平庸的生命,却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的一生注定出局,越发自卑;曾经用镰刀划伤我的脸拉拢弟弟陷害我,却独自给我交了高考报名费,并挑着被子送我去大学;少年时候喜欢的女孩早已被村里的无赖玷污,长大后的妻子却被自己的父亲玷污,自己却被送进大牢。

弟弟孙光明是家里最小的成员,却第一个走向死亡,最先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当他忙着在一群比自己小的小孩中树立威信时,就匆匆地把自己的生命断送在湍急的河流里。自己逞强认为自己能够救起溺水的小孩从而葬身河底,却被父亲认为是舍己救人的英雄,让父亲错认为自己是英雄的父亲,在村里耀武扬威了好久的美梦最终在尘土飞扬的小路上,不见任何政府官员却等来了警察而支离破碎。

苏家两兄弟陪我度过了中学时光。苏杭那时周围总簇拥着很多同学,而我来自农村,自卑和孤独让我走向苏杭,走向更加孤独的境地。苏杭大胆到令人吃惊:把一张女性阴部的彩色照片带到学校甚至给女同学看;在性欲的冲动下竟然想强暴一个老太太;以自己的粗俗公然对抗不堪一击的音乐老师;在众多女生面前用柳条抽打我让我遭受屈辱,自此我和苏杭分道扬镳半年以后和苏宇建立了亲密的友情。苏宇会送我回家直到南门的木桥,然后转过身去默默走远;他会在我为我的手淫而感到战栗时宽慰我让我不再厌恶自己;但他在性欲的冲动下对女性的渴望让他身败名裂为此去劳动教养一年;但是苏宇最终因为脑血管破裂死在自己的床上,无人知晓。

苏宇死后,年幼的鲁鲁和我的友情迅速成长。老是打架的鲁鲁虚构了一个所谓的哥哥,自己却是那样孤立无援。妈妈卖淫被送到劳改所,于是这个只有七岁的孩子被扔到福利院一个星期后毅然决然地要一个人去七桥找妈妈。“他悄悄将草席卷起来,绑上绳子斜背在身后,提着自己的书包和冯玉青回来时带来的大旅行包,向汽车站走去。走到劳改所后开始了风餐露宿的生活。他将草席铺在一棵樟树的下面,将旅行袋作为枕头,躺在那儿读自己的课本。只要一听到整齐的脚步声,他就立刻扔了课本撑起身体,睁大乌黑的眼睛。一群身穿黑衣的囚犯,扛着锄头排着队从不远处走过时,他欣喜的目光就能看到母亲望着自己的眼睛。”

六岁的我被送到孙荡,过于强壮的王立强和过于瘦弱的李秀英成了我的父母。虽然整日都让我把玻璃窗户擦得干干净净的奄奄一息的李秀英并不怎么管我,但当我被同学国庆和刘小青陷害被所有人诬陷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自始至终地相信我;虽然王立强在某个夜晚一手把我扔在地下摔得鼻青脸肿,但他会带我去吃最贵的面条。王立强最后用手榴弹炸死了自己,李秀英抛弃我远走他乡,但他俩让我感觉才是我的亲生父母。虽然让我干着沉重的体力活,但让我有一种亲切感。我被抛弃后,不得不回到南门。

从始至终我都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在南门生活的六年时间里:被父母抛弃,被哥哥弟弟抛弃,被村里的人抛弃,没有人愿意跟我玩;在中学读书时:被同学抛弃,被老师抛弃,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我;在孙荡生活时:被王立强抛弃,被李秀英抛弃,没有人愿意要我。

在细雨中呼喊,呼喊着人生。

好像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但我们都一腔孤勇地向前走着。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11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100字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余华作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中学时做了无数遍阅读理解的《活着》。我知道那是取自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结尾。我没有读过完整的《活着》,但是结尾给人一种十分空旷,极力想要明白些什么的感觉。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第一遍读小说,第二遍读文学。

2小时品牌素养(第3版) 读后感(3)篇


第一次生产力革命:泰勒“科学管理”

第二次生产力革命:德鲁克“管理”

劳斯·瑞夫斯,他发现的方法就是非常有名的USp理论,即独特销售主张理论。这个理论有三条原则:

•通过每则广告都向顾客提出同一个主张;

•这个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所不能或不曾提出的;

•这个主张必须有足够的促销力,能打动顾客。

品牌形象理论。这个理论也有三个原则:

•随着产品同质化的加强,消费者对品牌的理性选择减弱;

•人们同时追求功能及感性利益,广告应着重赋予品牌更多感性利益;

•任何一则广告,都是对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

巴菲特说投资的秘诀在于区分三种价值:

•一是市场价值,即通常所谓的市值;

•二是账面价值,也就是利润、净资产之类;

•三是内在价值。

企业危机爆发的形式往往以现金流、利润等管理上的现象为表现,但根本原因却是品牌战略的问题。

启用新品牌才是成长的模式,指望通过品牌延伸来实现成长壮大从中长期看行不通。

品牌命名是品牌战略中最最重要的决策

,好的名称才容易进入心智,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字就是生产力。

品牌经营应该围绕着在顾客心智中建立定位而展开,不再是围绕着满足顾客需求而展开

指出市场第二的品牌只有通过提出与领导品牌相反的主张才能赢得竞争,否则连市场第二的位置都难保住。

顾客只能接受简单而直接的诉求。

考虑到品类内已有竞争或者有相似品类存在,许多新品牌作为后来者,往往倾向于用更低的价格去争取顾客。这是一种制约品牌成长的陷阱

做大品类需求有一个重要的策略,即尽可能地运用公关宣传和软性传播,而其中一个重要的技巧是“隐退品牌推品类

•首先,区域心智资源会赋予品类底蕴与信任感,使其易于被人们所认知和接受;

•其次,区域心智资源赋予品牌更佳的品牌形象和产品品质感,有利于提升和壮大品类;

•第三,区域心智资源有利于吸引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合作和产业链水准,支持品类发展。

打造区域心智资源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获取政府支持,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提供一个品类蓬勃发展的环境,并具备足够的公信号召力,唤起大家的共同参与。第二个要点是为区域获取信任状。比较常见的信任状有两种形式。

第三个要点是将品类或代表性品牌打造为区域“名片”。“名片”有升级现象,可以为品牌注入不断腾飞的动力。

真正的战略,应以竞争性定位为核心,对运营活动进行取舍,建立独特的配称。

赢得顾客的关键,是为品牌在顾客心智中建立起独具优势的定位,使顾客产生相关需求时能够优先选择自己。

所以商业竞争的实质,是企业以品牌在外部市场展开争夺,作为组织的企业只是支持系统

定位虽然是要去发现显而易见的东西,但在发现之前,它们从来不是显而易见的。

冯德隆作为特劳特在华的唯一合伙人,被誉为最理解特劳特定位思想的中国人。这也是也看这本书的信心保障。对于定位原著,我认为是很糟糕的阅读体验,可能是翻译版本问题或者是美国本土环境等,囫囵吞枣看完以后,茫然无知。而这本书更好地阐述了品牌建设的各方面,也融会贯通了定位战略,强调了品牌建设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日本企业发展方式和美国企业发展方式的分析,我们一直追随的日本模式竟然只是利润微薄,以规模化和多元化分散了品牌竞争力的模式,这真的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另一个很有意思的是邓德隆他们培养了最出色的凉茶品牌王老吉最后竟然由于与加多宝的品牌之争而风光不再。同时又看到了长虹和tcl的品牌定位和企业发现问题,都是前版已经看出来了,而且也肯定了阿里是中国国际品牌最有力竞争者。书是第三版本,2011年,过去7年。正如09年第一版一样对品牌的分析是具有前瞻性和历史性的,所以定位理论是记得起考究和市场实践的。感谢冯德隆先生定位思想的传播。

《两小时品牌素养》 ——邓德隆

什么才是品牌:品牌是任人打扮的姑娘。意思就是:品牌从顾客从来,只有一款产品进入了大众的心智,让他在想要买一个品类的产品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产品,他在用户心中可是数一数二的位置,这就叫做品牌!

​如何成功去打造一款品牌?

1.让品牌成为品类的代表

2.为新品牌定位

3.采用单一的产品

4.不要依赖品牌形象和品牌文化塑造

5.不要排斥竞争

​那么如何去给品牌定位?

1.抢先占位 2.关联定位 3.为竞争对手重新定位

给品牌定好位后又有哪些系统整合?

​书中举了大量的案例一一论证了作者提出的观点,让你看了拍手叫好。原来商场真的去战场,一个战略的错误就是全盘皆输!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15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本写“我”童年的书,从我毫无察觉地被父母送走开始,从我回到南门那场细雨里的大火戛然而止。

我很佩服余华先生的逻辑思维,能讲童年时代的事以倒叙、插叙的方式讲述,让我我看起来有点吃力。初看可能杂乱无章,但是写了父亲的过去,祖父的过去,曾祖父的过去,也写了弟弟、父亲、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等人的死亡。人物的命运无疑都是不堪的、悲苦的、荒唐的、可悲的。第三者的叙述视角看似毫无波澜但却像一颗石子激起读者心里千层浪。

一、童年在孩子心里的阴影。一个年幼的孩子,历经冰冷的家庭,畸形的亲情,虚伪的友情以及老师养父等成人的威胁,能活下去,是内心深处生命对死的恐惧,苍凉 。可以明显感觉到“我”对亲情和友情的渴望,对家庭和睦的期盼,“我”把最真挚的期望寄托在一个个身上,可他们回馈“我”的,都是一次次伤害。否则也不会绝望地说出“除了生命本身,我再也找不出活下去的另外理由了。”这样让人痛心的话。

二、冰冷的原生家庭。家庭在无视我很久以后,对我存在的确认是发现我是个要命的累赘。急忙把我送给别人。父亲与村里寡妇勾搭,孙广才是掉进粪坑死的,余华先生笔下的很多人物死亡都是肮脏的,与粪坑联系的。比如《兄弟》里的李光头父亲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掉进去死了。在粪坑里死去,不仅仅显示人物的卑微命运,也包含了一丝讥讽。祖父上山摔到腰,父亲就开始让祖父坐小板凳。在温饱还没有解决的年代,粮食,就是命。一家人,人口多,劳动力才多。我和祖父的存在,像“蛔虫”严重威胁着家庭的粮食。两个“蛔虫”的存在,没有温情,没有快乐,家庭变成了勾心斗角的场所,人变成了饭的奴隶。父亲天天找机会骂祖父,祖父想死,“爹活一天你就穷一天啊!”但没死成。于是父亲由祖父要死的欣喜转变为暴怒,让我天天在院里敲木头让祖父以为在给他做棺材催着祖父死。在给祖父催死的敲打声中,我开始了对父亲和家庭的恨。原生家庭带给一个孩子的悲痛,让这么小的孩子还没学会爱就在心底种下了恨的种子。谁知这家庭的畸形是一代代流传的。曾祖父死后,遗体在四处漏风的茅屋里挨冻了两天两夜,然后又被我祖父在呼啸的北风里扛了三十来里路,祖父很穷,想去城里当铺把曾祖父遗体当了。无情,不孝,麻木,穷困在祖父身上表现得那么生动。

三、畸形的教育方式。老师以威逼的方式惩罚学生致使学生“承认错误”。有人说,教育就是连哄带骗。我不愿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孩子,也不愿在一些不必去计较的事上去恐吓孩子。好的教育,是快乐地学习,希望有更多好老师。

四、时代带给人的创伤。(1)哥哥说,当我们想成为城里人时,城里人却在想成为歌唱家。这就是眼界。哥哥应该是明白了没有什么所谓的公平,从出生开始,他们就落后于别人。接触了外面的世界,开始清醒地认识到人与人的差距,心底的悲凉与无可奈何让他失去了往日的骄傲,他不再是那个敢拿着镰刀与别人拼死拼活的人,他开始畏惧人生,这无情的现实让他的一腔热血凝结成冰。(2)我祖父满怀着造桥的雄心大志,却很不合时宜地走在那个热衷于破坏的时代里。到头来这班人马不得不丧失最初的纯洁,他们什么活都干,连洗刷僵尸和掘坟也不放过,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不至于抛尸在荒野。

一个书评说死亡不是结束了生命,而是走出 了时间。在余华先生的笔下,确实是这样,活着,一直在承受苦难,太多太苦,让人揪心地疼,死亡反而像是一种解脱。

在细雨中呼喊,也在细雨中“回家”,呼喊的是我对家庭的渴望与无望,是我对亲情的向往与迷惘,这是我对人性温情的呼喊,一个来自小孩对成人世界的呼喊。

《金融学基础(第2版)》读后感500字


金融学是一门比较新的学科,在我国各大学的经济类专业大都开设了相关客车。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学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金融学基础(第2版)》是经济学类学生的核心课程。全书主要包括货币与货币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信托和租赁业、保险、货币供求与均衡、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货币政策等内容。

本书以金融全球化以和WTO后中国的金融现状为背景,将国际金融和我国的金融结合一起。介绍了金融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讲解了近年金融行业出现的新理论、观点和以及现象等。在经济全球换的大环境下,中国的金融业受到西方经济的影响,同时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有具有自身的特点,本书着重讲解了不同环境下的金融现状,根绝中国的实际情况讲诉了很多现实的问题。这本书系统的讲解了金融学的各个分支情况,虽然看过了,但许多还是懵懵懂懂。我想很多人也跟我一样,在看完一本书过后,时间会让它遗忘,但如果能记住书中的某一句话,或者某一个观点,以及带给您的启示,或许这就是读书的价值。

在众多学科中,我对经济、金融十分感兴趣,看的课外书也大都是这一系列,我也希望以后的工作能与此有点牵连。同时,为自己以后的投资理财提供一些理论上的知识,这也是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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