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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另起一行有感作文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秋行有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或许"秋行有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秋,悄然无声的。

和父母散步在林间,无声的,静静用心去感受、一交一流。

林间有雾气,如一层轻纱,轻柔飘渺,时远时近,雾是水珠,凝结在我的睫一毛一之上,远望去,白茫茫一片,这林子神秘隐晦的。

淡淡的雾笼在树上,树顶端一抹若有若无的红,莫不是这树在雾的抚一弄下害了羞?才羞红红了那树梢?真像个怕生的少女,仿佛怕我们发现了她的心事,轻轻摆一动着树上的叶,想将那抹红遮了去,,却使她更加美丽了。

雾和叶依偎在一起,也不知怎么,偶尔上下摆一动的厉害,还 撒下几滴晶莹剔透的泪珠。树身的叶有几分泛黄,像画家不小心打翻了调色盘,却使这黄绿一交一织在这一片叶上。或许这黄早就在叶中酝酿了好久吧,不然怎么会如此的黄?那黄现在叶上透出一点,试探着秋是否来到,然后就一层一层,泛着涟漪向整片叶渲染开来,不沧桑也不萧条,而是艺术色彩的。

不知是树林太过宁静而使我沉一沦其中,还 是这雾太神秘无踪,身边不知何时就变成了高大挺拔的杉树,杉树远看是红色的,近看是黄色的。在这杉树林中走了会。从不知道有如此一温一柔的秋风,带着雾的湿润,拥抱着我。雾气开始淡去,这秋风小心翼翼地吹着,只恐伤着了我们万物。

忽的,一片杉树叶飘到我手边,我有一瞬间的惊恐。如此轻柔的秋风,也能使万物凋零吗?秋天,注定要是衰败的吗?

轻柔、潮一湿的秋风吹来,我的双眼跟随着那片片落叶,只见他们在树上轻轻摆一动,就脱离了树枝,任着风笼着他们,在风中旋转着,跳跃着,像在与风跳着华尔兹,如此优雅美丽,自一由地飘舞,最终风轻轻松开它们,它们就像舞倦了的碟,顺着风的足迹,打了几个旋转,安稳地落到地上,再不做动弹。我伸手揽过一片叶,看着看着,我突然释然了,如此美丽的叶,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只是在风里,它们忽然就有了一股冲动,在摆一动中,忽的明白了自己是有翅的天使,于是他们跟随着风,选择相信自己,所以试着飞,然后,就真的飞了出去。

落叶,并不是衰败,而是秋的羽翼,我摩挲了一下手中的叶,嘴角微微扬起,将叶送回了风里,下次,一定要看到秋飞翔的模样,踏上秋的羽翼,一定是一温一暖柔软,有着清脆响声。我期待着,漫天秋叶的那一天。

自在人生,学会随缘

人生当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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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巴金的《秋》有感


最近接着阅读巴金老人的名著《激流三部曲》之三《秋》时,脑海里总是时不时冒出“天凉好个秋”这五个字。秋天本该是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硕果累累的季节。可是说心里话,在阅读过程中,我却总感觉心里很憋闷,有几次不得不放下书,走到外面透口气。读完后,有很多话是不吐不快。
高家大少爷觉新的窝囊、懦弱、作辑主义让人气不打一处来。他以为抱着“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这样的愚蠢念头,别人就会谅解他,感激他;他以为他的唯唯诺诺可以讨好身边所有人,可是他真的大错特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退缩,一次又一次的充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得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和感恩,相反换来的是别人的鄙视和愤懑。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别人又怎么能把你当回事呢?面对别人的故意刁难不是去反驳而是默默承受,时间长了,别人不自觉中就把你当成软的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堂堂高家大少爷,在整个公馆人的眼里也许连一个丫环都不如。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固然与那个陈旧的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有关,还有他遭遇的太多灾难共同造成他那个样子。可是同样一母所生,又在一个公馆里长大的其他兄弟姐妹为什么遇事态度和他截然相反呢?二弟高觉民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他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对未来充满希望,虽然有时过于偏激,但总比逆来顺受强百倍。三妹淑华敢说敢作,天不怕地不怕,按自己的想法活着,虽然也因此遭到不少人的为难,可也没见到她少一根毫毛。所以高新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罪魁祸首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做人没有个性和自己的原则。每次面对那些所谓的长辈们的羞辱选择忍气吞声,以为像鸵鸟那样遇到危险把头埋在沙子里面就可以躲过这一劫。结果呢?“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不是说善良不好,但是无原则的善良就是对坏人的姑奸养息,对恶势力的推波助澜。退一步也许会海阔天空,可是一味的退避就是自寻死路。人就是这样,你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必在沉默中灭亡。
那些陈旧制度和吃人礼教就真的那么可怕吗?那些道貌岸然的长辈就真的值得去尊敬吗?鲁迅笔下的“旧礼教吃人”真的在《秋》中出现了。丫环倩儿生病了,主人不是去请大夫来救治,而是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最后活活病死。倩儿死后连入土为安的待遇都没能得到,只落下一个被席包裹扔落荒外的下场。四小姐淑贞最为可怜,她善良、敏感而又懦弱可怜。每次她父母吵架,她都不可避免地充当她们的出气筒,无辜被辱骂和殴打。身边那么多人同情她,可是面对她孤独的求救,他们只是礼节性的安慰她,许下的诺言却一直没有人去兑现。指望那些兄弟姐妹们来搭救的希望破灭了,无奈之下,她选择了跳井来结束她年轻的生命。觉新有善良、觉民有信仰、淑华有胆量、琴有细心,但是都有什么用。他们都没有真正的伸手去拉他们的妹妹一把,我感觉他们是那么的冷漠。每个人都只关心他们自己的事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派头,让人作呕。
我在阅读时真的好恨那个人吃人的时代,也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倩儿、淑贞还有很多人的宝贵生命就这样被那可恶的旧礼教吞噬了。看起来,吃人礼教还真的满吓人的。难怪每次别人规劝觉新不要害怕,要起来反抗时,他总是念念叨叨: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我的处境有多可怕,想以此来搪塞和逃避。其实那些旧的制度和礼教并没有那么可怕,它们就像毛主席当年的豪言“一切反对派都是纸老虎,你一打它就倒”。可惜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下,觉新还没有那样的觉悟。他遭遇的苦难太多了,一次一次眼睁睁看见自己心爱的人被剥夺生命,而自己却无法救助她们。也许是对自己太失望了,他变的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哀莫过于心死”。他如僵尸般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悲观厌世。他带着有色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难怪在他眼里,秋天的天空是灰蒙蒙的,到处是秋风扫落叶般的萧瑟凄凉。可在有信仰和追求的觉民眼里秋天却是另番景象,而且他坚信:秋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看来环境一样,心境如果不同,那他所看的世界也必定迥然不同。
合上书本后,我脑海里总是拂不去对高觉新这个大少爷的厌恶和愤怒。他的唯唯诺诺和老好人面目不仅害苦了周围人,更重要的是害了他自己。他天真得自以为自己多吃点苦,多遭点罪,就可以换来别人的谅解和同情,就可以挽救那个已经摇摇欲坠的高家大梁。他以为别人会明白的良苦用心,他打碎牙齿吞在自己肚里,就可以换来所有人的满意。也许他到死都不不明白,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多么的可悲。你可以在某一时刻让所有得人满意,你也可以在所有时刻让某一些人满意,但是你永远不能在所有时刻让所有的人满意。你如果太在意别人,必然就会迷失自己。
幸好巴金老人在结尾让觉新也反抗了一回,顶天立地的当了一次男子汉。也总算让我们松了一口气,不然非得被这个高家大少爷憋死不可。原来人被逼到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反抗的,正验证了那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觉新的爆发警告了所有不把他当一回事的人们:不要欺人太甚,逼急了我也不是好惹的。觉新的反抗不仅让自己心情舒畅了一番,也让我们这些读者看到了他可爱的一面。在《秋》序言里,巴金告诉我们,本来他安排的结局是:高觉新自杀,高觉民被捕入狱,那样太悲剧了。所以他善意的修改成:觉新和翠环走到了一起,觉民和琴也有情人终成眷属,算是迎合了中国人的大团圆结局。《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命运,做人不能没有个性和原则,按自己的想法去活,外在的阻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最重要一点是,你只有先自救,别人才可能救你。就像《国际歌》里所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深秋降临了,瑟瑟的秋风让我发抖,马路上,公园里,商场里都有着一丝丝冬天降临的意思。人们把薄薄的秋装换成了毛衣,商店里的冷气换成了暖气,人们无不为冬天的降临做准备。虽然这几天很冷,但人们的御寒意识太强了,我有一次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孩子带着帽子,围着围巾,全身穿得快变成圆球了,而旁边的奶奶还不停地说:“今天天冷,来,多穿点。”只见小孩一脸不情愿。这个奶奶虽然爱子心急,但也要看天气呀;还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女的穿着裙子,连丝袜,上身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嘴唇都冻得发紫了,可还不觉得冷。这就是我舅舅常说的:“‘只要风度,不要温度’冻死你。”这几天天气不断转冷,同学们也要根据天气变化,添加,以免感冒。

读《秋夕》有感500字


我三岁多开始每天临睡前听妈妈读古诗,听到杜牧的《秋夕》“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很喜欢有萤火虫、星星的秋夜,于是也开始喜欢这首诗了。如今,我长大了些,学会了思考语言背后的东西,一再读这首《秋夕》,我终于看到女孩子在宫中寂寞冷清的秋夜并不是我小时候想象的萤火虫加星星那样美好。

古时候,只有男性才能上学接受教育,也只有男性才有工作和担任官职的机会;在家庭里,还是只有男性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古时候要求女孩子“无才便是德”,根本不允许女孩子上学,连接受教育的权利都没有,更别说在社会上工作担任官职。从社会到家里,女孩子都只能听男性的话,不能反抗,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出行的自由,从生活起居到婚姻大事,一律只有服从,她们的命运完全在男性的手里。在宫里生活的女孩比平常女孩子吃得好穿得好,却比平常女孩子的痛苦也更多一些:她们被关在皇宫里,失去了自由,甚至一不小心就会有杀头的危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等待,等到头发白了都还是只有独自寂寞看天上的牛郎星织女星。

而我们现在,和封建社会完全不同的是:女孩子从小就能接受好的教育,长大了可以去各地工作,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和自由。从我们的老师到我们的校长,再到国家的领导人,有很多都是女性,她们美丽而自信地工作、学习、生活,很多都成为了社会的楷模,即使是男性也要佩服她们。

懂得了诗句背后的含义之后,我依然喜欢这首《秋夕》,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珍惜现在的环境,珍惜我所拥有的学习机会,掌握我自己的命运,要让自己也成长为我的老师、校长那样美丽自信的女性。

读《山行》有感


读《山行》有感
——海葵班 华文杰 三年级
今天,老师带我们学了唐代诗人杜牧写的一首《山行》,古诗是这样写的: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首诗的意思是: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头小路蜿蜒伸向山顶,在白云漂浮的地方有几户人家,诗人突然停下车来,因为他要欣赏这美丽枫林的晚景,那火红的被霜打过的枫叶比二月的鲜花还要红。
在这一首诗中,我最喜欢这两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因为这两句不仅是写诗人喜爱枫林,晚景的句子,而且还说明诗人停车的原因:是因为看到这么漂亮的晚景不舍得离去,所以诗人就停了下来,下车去看枫林的景色。你知道这美丽的枫林到底有多美吗?哦,如果你不知道,就让我告诉你吧,是因为这些被霜打过的枫叶,简直鲜艳极了,它们像一团团火在我的身上燃烧。

老师评语:文章结构分明,思路清晰,特别是对诗句的理解很透彻哦!文中的修辞手法也应用得不错!
可是我们要注意避免文中有些内容重复哦!


读《森林报 秋》有感300字


《森林报》是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著作,是一部关于大自然四季变化的百科全书,它分春.夏.秋.冬四个部分来描写。

《森林报:秋》这本书讲到了森林中很多很多的大事件,如:农庄生活新闻、城市新闻与猎人打猎等故事,这本书还连续了《森林报.夏》未写完的林中大战和问答题。比如说,别离歌,写的就是椋鸟在夏天时,搭了一个窝,秋天了,它们要离开这了,非常伤心,因为它们在这个窝里度过了许多的美好时光,不愿意再走了,所以在窝外唱了最后的一首歌,而它们相信明年还会回来驻……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这本书很好。一是我们对大自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感受到在森林里一年四季动植物那五彩斑斓的生活,也感受到秋的森林多姿多彩。二是感受到大自然对我们的馈赠和它的美,鼓励我们努力深入地去探索大自然森林界中无穷奥秘。

读《程砚秋练步》有感


程砚秋年轻时,看到几个桥夫抬桥,脚步走得极为德健,他枕不知不觉地跟着走了几里路,大有感悟。回家后,按照自己的所得,认真地练起来,后来终于成为著名的艺术家。

由此,我觉得善于学习是十分重要的。

人非生而知之者,才学之高低,主要在后天学习与否。善于学习,便会出类捉苹。程砚秋同时代的人喜爱京剧的很多,肴到桥夫抬桥走路的人也很多,为什么唯独程砚秋会从中得到启发呢?主要的是是否善于学习。程砚秋欣赏桥夫的脚步,一般人不欣赏;程砚秋认为位得学习,一般人刘不质一顾;程砚秋从桥夫的脚步中悟到了许多,一般人视而不见;程砚秋成功了,一般人依旧是个京剧爱好者。由此可见,善学与不善学是大有差别的。

文学史上有许多例于:大诗人李白的七律诗雄伟俊逸,平凡处也多丽句,这是与他善于学习有关;六朝的她、钳给了他雄逸之神,战国的庄、孟给了他道劲之气,而民歌则给了他清秀之词,这枕难怪李白的诗雄冠盛唐了。学得多的人才能七步成章,传马千言。再如文牵高尔基,一边读书破万卷,一边却又崖心地做一个人民语言的偷听者,因此他的才华超出了当时的作者,成为前苏联丈学的莫基人。

善于学习在当前尤为重要。四个现代化雷要有校高文化水平的劳动者;加速建设的进程,必须要学得更多,懂得更多。有些人,学九牛之一毛而不前,他们怎么能够占有前人创透的丰畜知识呢?李白是人,程砚秋是人,我们也是人,李白善于学习,程砚秋善于学习,我们怎能不学习呢?

我从程砚秋练步中得到的体会是:全社会应树立起善学之风。

读《家》《春》《秋》有感1000字


读《家》《春》《秋》有感1000字

胡荼

高公馆是一个传统的官宦家族,《家》《春》《秋》以大时代背景,描述新青年对抗传统礼教。有时候感觉书就像一面镜子,拿起来看的时候,好像和现实生活没有太大的差异。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对抗一直存在,思想的碰撞和传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理想。现在80后、90后与60后、70后的生活观、职业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似乎每一次的对抗都会有觉新、觉民、觉慧的影子。

觉新代表新思想、旧的行动,他认同新思想也对新思想感兴趣,然而却驱从于老一辈的思想之下,依旧用符合老一辈的行为做事。或许他就像一把伞,撑起了那些判逆者,以至于不会在那些新思想还未成熟时就夭折。像觉新这一类人,往往极度受困于新旧的更替,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旧派用他来挡,新派指责他的拖泥带水,而自己往往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忍辱精神。对比今天的职场,似乎也有典型的特征80后的中层,似乎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对于90后的自由与任性,对于70后的严谨与职业道德;80后似乎也成为了这样的一个角色。或许当某天也可以像《秋》最后那样,分崩离析;脱离职场的束弱缚,却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业。

觉民代表着在旧力量下的抗争者,生活在大环境下,但是仍旧我行我素,为了新思想而坚持对抗。像他一样,心中无惧,不惧怕老一辈人的所谓家法,有自己的作为。虽然在高公馆里孕育成长,但是却是新思想下的新青年。对亲情、爱情、梦想都有自己的追求。或许就像90后在职业里,专注价值而不乎人情人言等等,似乎更加的洒脱。他们不在束缚于行政、加班等各种符加的条件及行为,不用在乎职场的微妙关系。或许专注于技能、工作时,不需要太在意别人的反馈,恰恰也因为这样,技能的成长似乎更快。当许多人还在谈职场竞争的时候,专注于能力提升的他们,早就有了她们新的选择,新的追求。

觉慧代表着完全反抗旧力量的一代人,这类人完完全全走出老一辈的圈子,他们独立成长于属于他们的世界。就像可以不用再考虑人情事故,不用受缚于上辈人所拥有的资源基础。新的追求,新的形式,新的向往,新的思想,一切都是新的。用自己青春的激情浇灌,成为新的一代人。如同现代的万众创新,莘莘向荣,当老一辈还在考虑威信、判断力的时候,新人早就快小步快跑的干掉了他们。

一部小说就如同一面镜子,看得自己胆颤心惊,似乎它己经权释了自己的命运一般。似乎自己也可以感受到觉新的压力,可以想象是自己还是不得己的陷入这种纠结。日复一日的绞心,或许像这样的大好人,从来不会有报复之心,可以安于所有不公平的对待。忽然发现觉新挺可悲的,他虽然无法选择像觉慧一样一走了之,但他却可以选择放弃所谓大家族的责任,守着自己一房的未来。

读《侠客行》有感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
《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 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 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傻帽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 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姐是不是考虑把你手机电话簿的名字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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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秋雨秋风秋煞人》有感


今夜,我无意间翻开了《冰心经典作品选》,白色的封皮使得温度降了一点。《秋雨秋风秋煞人》这篇文章吸引了我这个不爱细读的人。品过后,丝丝的感伤与惆怅产于心中,也似乎有些幸运,因为我懂得了很多。
一封遗忘的信使得冰心回到了那个秋天。我读出了冰心那丝丝的后悔与伤感,她把这种伤感变成动力。她的两个好友死了,一个人死了,一个心死了,惨也。文章上的两句话我感到很好,“希望愈大时,快乐也愈大;希望愈大时,要是遇见挫折的时候,苦痛也是愈大的。”的确,一件事情成功的希望愈大时,成功后便很高兴;一件事情成功的希望愈大时,失败了,那便是一件苦痛的事情了。冰心写的《春水》中有一篇似乎和这篇文章差不多,“花又在瓶里了,书又在手里了,但——是今年的秋雨之夜!”那年的秋雨之夜和今年的秋雨之夜是不同的,一个伤感,一个回忆。冰心说的好,过去与童年早已成了“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回想过去,伤感地流流泪就行了,高兴地笑笑就行了,不要特定的去记住某一件事、某一个人,因为它们已经成了泪水与笑容,飞出了我们的心扉。
人生的感悟是巨大的,在短短的一秒里感悟很多。感悟时间虽短,真谛却真诚,大部分所感悟的只是“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细读几遍,冰心的悔狠之意便浮现出来了。哭了,流下两三滴泪,罢了,却不知自己哭什么。


读《行棋无悔》有感


读《行棋无悔》有感

晨曦

周末了,准备好好休息下,在我的印象里好像已经有好多周末没有休息,今天我要美美的睡到自然醒。然后在把那本“格力女神”的书认认真真的看完,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一口气把大半本书看完,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这个女人真厉害。而我们所真正看到的却是所谓成功人的光环,看不到她们为了这个光环留下多少汗水,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甚至从骨子里热爱她所做的这份能真正给别人带来价

甚至为了这份事业,不惜放弃和最亲的人相处的每一个节假日。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没有十全十美,有得必有失。所有的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是有其规律所遵循!

其中让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五点:

其一、就是空调业一年有一半淡季,一半旺季。当所有同行业都在降价的时候,格力却一动不动,因为他永远不会忘记他做这份事业的初心。只有有了利润,才可以带给客户真正意义上有品质的空调。只有真正确保了利润,才能让员工生活更美好,甚至确保经销商、股东的利益,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真正的良性循环。

降价,最后消费者上当,企业不知不觉当了炮灰,在价格战中消失。大多数中国企业家,思维概念里,永远都是降价以低价占领市场的策略,最后,甚至都不知道如何被拍死在沙滩上。

其二、总是认为竞争就是要干死同行,其不知,同行越多,证明这个市场越大。与其永远把心思放在干掉同行身上,还不如多思考思考自己的产品,如何能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不断提升产品品质,给更多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上。

我们的对手是自己,昨天和今天,今天和未来,而且永远都是自己。以自己为对手的过程是无限的,因为任何一种状态的“我”都要被否定,被超过。

其三、就是客户就是“上帝”,企业就是创造和保住客户。那就得有防患于未然的“服务”,甚至在服务之前解决客户的所有难题,那就是产品的品质了。其中有一句话记忆深刻:“办企业最重要的动机就是为他人提供服务作为宗旨,为他人服务的机会永远存在,企业就会永远有利润,那么也就永远可以生存下来”。

众所周知,“格力”空调的品质被广大用户所公认,但是在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位一体的服务过程中,依然会有投诉,依然会有用户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我想也只有一心一意做好自己,初心不变,才可能获得品牌的持续发展。

其四、欲先成功,必先发疯,做营销一是靠人,二是体制,就像左右手,一个也不能少。但是营销真正的成功在于营销管理,而不仅仅只是提升销售人员的能力。在某一个领域中,越成功的人越会有强烈的反省意识,甚至为了让团队更快的壮大,私下不知拼命学习付出了多少,只为加快提升自己,不让下面的人超越。所以看待一个成功人士,我们不仅仅只看他表面有多风光,最主要的是看她能在一个企业成功中承担多大的责任。学习也是同样,不是仅仅学会一个表面,而是要学会真正的思路,这才是学习的真谛。

其五、就是她在阐述自己和创始人朱总的关系上,让我觉得这个女人能做成大事,一定是她有别更多人高上一筹的“格局”。她说:朱总成就了我,我成就了朱总,我们共同成就了格力。个人英雄主义永远抵不过团队的力量,但是一个人能否有更高一筹的格局让能人为我所用,这是值得每一个创业者所思考的。

虽然已经看完,手里还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回忆着每一个画面,细细的品味着字里行间不易。环境造英雄,每一个人的追求不同,可是真想下定决心做一件事,那么问题都不会是“问题”

了……

读《湘行散记》有感


沈从文于1934年因母病回故乡湘西,一路上他用充满温情的语言书写了那个年代故乡的山水、风情,于是便有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透着空明与澄澈的《湘行散记》。在他的书里,在我的眼里,一切的景、物、人、事无不使人的内心柔和、温暖、感动。

沈从文的老家凤凰位于沅水中游,他从小在这儿长大,十六岁起随军队辗转于川黔湘边境,因而一提笔,那朗然入目的山川景色便跃然纸上,全河是大石头,水却平平的,深不可测。石头上全是细草,绿得如翠玉,上面盖了雪。船正在这左右是石头的河中行走,实在让人感到妙不可言。吊脚楼尤其使人惊讶,高矗两岸,真是奇迹到这样地方,使人太感动了他的文笔胜于丹青,如水般流淌而过,一幅幅沅水两岸的秀美图景便被勾勒出来,勾起了我对湘西的向往。

然而,他的笔墨更多地却落在了那些质朴而可爱的人们身上。《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中,朋友是个爱玩字画也爱说野话的人,是个懂人情、有趣味的旅馆主人。沈从文离开时,天落着雪,那大雪茫茫的清晨,天刚刚白,他就这么从热被里钻出沿岸追了三里路赶来送行。一路复兴,一路复兴。那么嚷着,于是他同豹子一样,一纵又上了岸,船就开了。如此情义,令人动容之至,若是放到现在,怕也只是躺在床上随便发条一路顺风的短信而已吧。想起《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妇人在吊脚楼窗口向河下人锐声叫道:我等你十天,你有良心,你就来幽怨之至。而那水手呢,虽然或许正在急水滩头趴伏到石头上拉船,一定却记忆着吊脚楼妇人的一切,心中感觉十分温暖。在沈从文笔下,还有那些有了酒喝就兴高采烈、行船如飞的纯朴船夫,那些黑脸黑手脚的挖煤汉子,那些看到龙船比赛就高兴得大喊大叫的孩子,那些勇敢而又和气的青年军官,乃至于那些粗暴而又不乏豪爽的土匪,组成了沅水两岸特有的乡野人文景象。

有关他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的故事,读来似乎平常、却又那么撼人心魄。沈从文对这些世世代代生活在高山峻岭间的乡野人民怀着些许同情,看到麻阳人生意惨淡,便为地方经济感到担心。然而更多地,却是感动和尊敬的爱。我先前一时不还提到过这些人可怜的生、无所为的生吗?不,三三,我错了,他感动于他们那么庄严忠实的生,却在自然上各担负自己那分命运,为自己、为儿女而活下去,感动于不管怎么样活,却从不逃避为了活而应有的一切努力,于是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然与人不同了,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受难者了。这时节我软弱得很,因为我爱了世界,爱了人类。

沈从文年少即投身行伍,加入了辗转流动的土著部队,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然而他对生活还是如此热爱,山头夕阳极感动我,水底各色圆石也极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什么渣滓,透明烛照,对河水,对夕阳,对拉船人同船,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的爱着!愿我们也能像从文先生那样,带着对生命、对历史的感悟,对生活那么温暖地爱着。

读《首义精神耀千秋》有感


在风雨如晦的旧中国,以孙中山为首的辛亥革命仁人志士发出了振兴中华的呐喊,100年来,不论多么曲折,无论多少牺牲,振兴中华永远是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矢志不渝的追求。无数中华儿女前仆后继,勇往直前,不懈奋斗,一个强大统一、国泰民安、扬眉吐气、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当代青年是幸运的一代,也是责任重大的一代。到本世纪中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将在当代青少年的手中得以实现。当代青少年要勇敢地担当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刻苦学习,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开拓创新,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武昌城头的枪声渐渐远去,起义门前的硝烟也渐渐散去,历史的车轮走过100年。

逝去的只是岁月,永恒的是辛亥革命精神。辛亥志士永垂,辛亥精神不朽!

孙中山先生是当时中国的领袖和先驱,是20世纪中国站在时代前列的伟大人物,他发动并领导了推翻清王朝的武装斗争,为实现民主共和而奋斗,他接受了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建议,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实现国共第一次合作,掀起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高潮,他为争取国家统一,报病北上,在弥留之际还始终不忘和平、奋斗、救中国。他的革命精神和爱国情怀,永远是激励我们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他告诫说:统一是这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

我们现在的青少年要勇敢担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刻苦学习,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开拓创新。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让我们发扬辛亥革命精神,以新的风貌,新的作风,新的奋斗,努力开创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努力推动祖国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需要我们这一代青少年努力奋斗,把国家建设的更好。

笔下千秋—读张爱玲先生有感


听说张爱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打从我开始接触文学起,就听说过,但没亲见。世人总是为她开脱,说是因为她的悲。我也为张爱玲却是因为她天才的疏狂。张爱玲曾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子,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我别无生存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之梦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正如她所说,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却不肯原谅她。
前不久拜读了张爱玲的作品,总觉得她笔下有一种向诗人倾诉的味道。她的笔在高贵中透着凄凉。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承受霍达那在生命消殒时的厚重与坚锐,不愿意在路遥那岁月如诗青春似火的生活里感受人性与人格的下贱与卑微,不愿意在琼瑶那柔情似水的爱情中浪费青春年华,却愿意在张爱玲的社会里施舍同情与眼泪虽然那仅仅实际是奢华和残酷淘涤舔藏在甜蜜中的痛苦。我想这是张爱玲笔下的千秋。
张爱玲的小说里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就像是深埋在大西洋海平线下的夕阳,你可以想象,想象在夕阳的余晖中泰坦尼克迎风破浪的豪迈与雄伟,你也可以想象那被夕阳染红的天空是多么的凄美瑰丽。那片片的夹着夕阳余温和光辉的波浪在大西洋正中间为将逝的金黄色的爱情唱着最后的颂歌,你觉得它是多么的荒凉、多么的美啊。可是你只看到被镀红了的天空和镶了金边的大西洋,而那夕阳像火红的幽灵一样,你可以看得到它,却怎么也找它不出来。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多是一些姨太太,也就是常说的贵夫人。拿现在来说就是那些时髦的小资女人。她不是被压迫着,大多却在压迫的边缘,她被压迫威胁着,她在茫茫人海中颤抖,在无助中绝望,知道最后残存的一点奢望都被整个强大的社会的转盘揉碎!你可以闻到被揉碎的血腥味,你能感受到生命在被践踏着、在被蹂躏着,但是你无能为力。
张爱玲的秘密是朴素的。
像流苏这样一个嫁出去了但又离了婚的豪门女人,为了最后一点点的做人的尊严不得不沦为别人的情妇,直到社会对人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后才回到那属于贵夫人的生活。但是生命也回到了可怕的荒漠,光秃秃的,悲寂而荒凉。她被逼迫着、被驱赶着,同时她也在奋斗着。我们不知道是该愤慨还是该抨击,我们却知道我们该同情,同情那个20世纪30年代的女人。
再像曼桢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其实她要的只是平静的生活和安实的爱情,但是现实却并不那么慷慨。在爱情的大道上,她被那个残酷的社会玩弄、扭曲、蹂躏直到它破碎,但随着那个世道的破碎,她的爱情也在巨变中消逝!
还有,还有许许多多的女人。我常常想张爱玲笔下的男人在代表着什么,她怎么会这样呢?她笔下的男人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他的面目都是可憎的。她笔下的女人,无论是高贵的还是低贱的,她都是讨人怜悯的。难怪有人曾说全天底下所有的好男人都被张爱玲给打杀了!但是我想张爱玲的这种打杀经历岁月的沉淀后在某种意义上是她笔下的千秋。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世人为张爱玲的开脱还在继续着。因为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某个角落里,张爱玲笔下的女人依然还活着,依然在繁华的闹市中承受着生命之重,依然在等待着别人施舍同情和眼泪,等待着在生命的奢华中消逝。
笔下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蓦然间,我们静浴在茉莉香片的气息和生命的悲寂中向张爱玲致敬。

读《山行》有感300字


【第1篇】

今天,老师带我们学了唐代诗人杜牧写的一首《山行》,古诗是这样写的: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首诗的意思是: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头小路蜿蜒伸向山顶,在白云漂浮的地方有几户人家,诗人突然停下车来,因为他要欣赏这美丽枫林的晚景,那火红的被霜打过的枫叶比二月的鲜花还要红。

在这一首诗中,我最喜欢这两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因为这两句不仅是写诗人喜爱枫林,晚景的句子,而且还说明诗人停车的原因:是因为看到这么漂亮的晚景不舍得离去,所以诗人就停了下来,下车去看枫林的景色。你知道这美丽的枫林到底有多美吗?哦,如果你不知道,就让我告诉你吧,是因为这些被霜打过的枫叶,简直鲜艳极了,它们像一团团火在我的身上燃烧。

【第2篇】

这首诗的题目是《山行》,是唐朝诗人杜牧写的,全诗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在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头小路通上山顶,在白云漂浮的地方有几户人家住在那。诗人停下车观赏枫林的一片美景。只见枫叶比江南二月的花还要红。

停下车来欣赏枫林的景色,那火红的枫叶比江南二月的鲜花还要红。此时我脑海里出现这一片美景,不由自主地叹道:“真是一片美丽的景色。”

现在是冬季,我走在小路上,荒无人烟,只见天上下起了大雪,这时的景色,无法和当时诗人看到的枫叶红时之景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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