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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读后感中文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这个十一,花了六天的时间读完了《远离尘嚣》,倒也是过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假期。每天除了做饭、看电视,就是看书,也乐得清闲。

也许是事先看过故事梗概的原因,跟读《苔丝》时候的感觉不同,总体来说,情节让我有点失望,表达读起来好像也不舒畅。也许是久未读书,倒也生疏了。

故事徐徐展开,每一个阶段的起和合却都在意料之中,细节的打磨也没找到让人拍案叫好的快感。很难找到书评中提到的哈代作品的两个永恒主题:无常的命运和对感情的生命一般的诉求。而对前者的刻画始终融合在对后者的描绘之中。后者便也成了我梳理的主线。

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一段静水深流的爱恋,一段炽热却瞬间熄灭的感情,一段缘起于游戏却走向毁灭的孽缘,概括了小说中的感情线。

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是一个羊倌,隐忍寡言。因在乡间目睹女人淘气的一个后仰马背而爱上她,却以不般配被女人拒绝。数年后,在无数个黑夜慨叹相思的男主角因为破产而出门打工,居然在扑救一场大火时,走到已然继承叔叔产业的女主角身边。这应当是作者设计的第一个命运的玩笑。剩下的十几年,男人压抑着自己的爱意,目睹着女人被同镇的富一代追求,被放荡的兵一代玩弄,再也没有表达过自己对女人的爱慕。他所做的,就是在暴雨到来前的深夜,为没有加盖的麦垛扯拉着防水布,在女人玩弄感情时警告她,在女人被玩弄时保护她,心甘情愿地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兄长。他是小说中唯一从一而终、从未偏离过自己的男人。他也是最终赢得女主角的男人。

这个被三个男人疯狂爱恋、或曾爱恋过的女人有着女王般的气质。她有一大笔产业,不被任何人倾倒,当然,这都发生在她遇见第一任丈夫之前。心境高的她受不了村里那个唯一一个没有将眼神聚焦于她的男人,给他写了封情人节贺卡,从此将他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男人真的爱上她了,但是她却迟迟未接受求婚。某一个夜晚,她却醉倒在一个素昧平生的士兵的甜言蜜语中。他们结婚了,深深地伤害了两个深爱着他的男人的心。当她丈夫令人不齿的过去被揭发时,她选择了封闭自己。村里人说卑鄙的男人被海水淹死了。在她准备接受村里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丈夫出现了。这是作者设计的第二个让我觉得确实惊奇的地方。这里到了整个故事的高潮。求婚的男人开枪打死了已婚的男人,也将自己送到了终身的牢笼。女人、男人都被命运捉弄了。爱情,在命运面前如此一名不值。

然而,最终女主角和男主角走到了一起。我读到的不是哈代的宿命论,却似乎体味到了一丝希望。

因为小说,也开始思考爱情的问题。听信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我却发现好像外面的轰鸣声太大了,很难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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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尘嚣英语读后感


远离尘嚣英语读后感

Let me just start by saying that I had been put off reading Thomas Hardye by Dickens. Ha一ving really struggled the first paragraph e as romantic fiction. But I think this is too simplistic a title and and maybe slightly off-putting to some. Hardye steps into Greek Tragedy es aware that they are not in fact walking the hills and dales of fictional Wessex but are at the pen nib of a writ

中文读后感


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投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2000字中文读后感


2000字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2000字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的每个细节有机地联系,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使单位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

.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

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象人读后感中文


导语:《象人》讲述了一个象人向命运对抗的故事,乐观向上的象人却屡招命运的嘲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象人读后感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象人读后感中文(一)

初看《象人》的时候,一是自己惯来对黑白色的偏爱,二是冲着导演大卫·林奇(David Lynch)的名字,这次的《象人》,大卫·林奇1980年的处女作,让我哭了,象人读后感。

象人不是象,象人不是动物,象人是人。这是影片的主题,也是主人公Merrick被-逼进绝望的夹角时最后的呼喊,却寻求不到解救。就像影片缓慢拉开的序幕:一个相框中的美丽女人,一个接下来绝望的可人儿的母亲,一群喧嚣的大象。伴随着背景聒噪的喇叭声,一个女人的身体被象群踩过,践踏。这个女人,一位母亲,这热带雨林中荒诞的经历,故事的起源就用这样的蒙太奇给抽象带过。然后是冗长的两个小时。黑白画面。伴随让人产生自然的生理嫌恶的哮喘声,变形的身体,丑陋的皮肤,硕大的头部,唯一能分辨出的清澈的左眼和一只还是本来面目的左手,丑陋面貌下的美丽圣洁的心灵,夜夜祷告神经的羔羊,被屠杀的羔羊。那就是象人。

象人是无辜的,他像个孩子一样胆战心惊,他害怕人们对他的鞭打,对他嘲笑,他害怕窗户外突然出现的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脸,他害怕哪怕只是一个突然的关门声,他害怕的不敢说话。他随身带着他母亲的照片,一位有着天使般面容的女人,然后他又伤心的说:如果我的母亲还在,她一定不会想见我,她……会以我为耻,我,我让她蒙羞了……哪怕那些人只是作态般的接近他,他却受宠若惊,开心的像个孩子,他会说:那是真的吗,真的是这样的吗?他不敢相信,他以为他一生会真的像一个动物般的在阴暗潮湿的低层度过,伴随着衰弱的身体,和沉重的哮喘声。他对窗外教堂的希望,来自于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渴望,可是那教堂就是窗外不远的地方,那么近,他看不见,他只能在心里画出它的轮廓,运用自己的想象来打造他的理想,一个对于普通人而言不值一提的理想。

我以为这只是大卫·林奇编造出来的借畸形人来嘲讽这个世界的黑色幽默,一部《巴黎圣母院》的延续和再造,用残酷的躯体面容来歌颂内心的圣洁。当我开始搜寻更多关于象人的资料的时候,我搜寻到了Joseph Merrick的故事。《象人》就是根据Joseph Merrick的真实经历改变而成。这是让人震惊并且让人伤心的一个事实。一百多年前,象人曾经真实存在过。事实上,现实远比影片所表现的要残酷,Merrick在死后,其身体一直被伦敦皇家医院保留,用做实验,他罕见的病理成为困扰医学界100多年的难题。而影片中用畸形小矮人的救助和医生最后的良心发现来表明美好的一面,只是依旧无法挽救象人的死亡。Joseph Merrick曾亲手用纸板做了一座教堂,华美易碎。

Joseph Merrick说:“如果不是这样,或许我能更好的取悦你,取悦这个世界…….如果我能……如果你能用一个人的灵魂来衡量他的价值……影片最后是重回开头的抽象和虚幻,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并不能得到解答。一个声音说,那是象人死去的母亲,她说:nothing will die。

象人读后感中文(二)

特维拉医生在展览会上,发现了一个严重畸形的人,马戏班的老板拜斯用他长得象大象的特点来招揽生意。特维拉找到拜斯,给了他些钱,借用象人来作为医学研究。

在医学界的研讨会上,特维拉把象人展示给了同行的医生们观看。然后,又把象人送还给了拜斯。一天,跟象人一起的一个小孩跑来找特维拉,请求他救助象人。原来,拜斯经常虐待象人,并凶残的打他。

特维拉强行把生病的象人,从拜斯那里带到好友卡尔的医院里的隔离病房。为了让卡尔能留下象人,特维拉教象人过正常人的生活,并教他背诵《圣经》里的句子给卡尔听。卡尔听了象人鹦鹉学舌般的诗句后,走到门外,告诉特维拉他不能留下象人。这时,房间里传出来象人虔诚而熟练的背诵《圣经》里的语句的声音,卡尔听了大受感动,答应特维拉他去说服董事会,让象人留下来。

特维拉带象人回家做客,妻子安妮没有被象人畸形的外表吓着,热情的接待了他,象人第一次感觉到了做人的尊严,他泪流满面的观看了特维拉一家的照片,并拿出了他漂亮母亲的照片给安妮看。

回到医院里,象人请求特维拉医治好他那硕大的脑袋,他想象常人一样平躺着睡觉。一位著名的舞台演员肯德夫人,被象人的事情感动,到象人的房间里看望了他,还送给象人她自己的照片,并亲吻了象人。自肯德夫人以后,很多名流都赶时髦一样来看望象人,送给他礼物,象人也陶醉其中。

在医院的董事会上,几个董事坚决不同意把象人留下来,局面僵持不下时,威尔士公主及时到来,她带来了女王感谢医院帮助象人的信件,大家最后全体举手通过了让象人留下来提议。 象人兴奋的在房间里玩弄女王送给他的化装盒时,医院里烧锅炉的人带着一伙人到象人的房间里观看他,并拿出镜子让象人看自己的长相。象人看了镜子中自己的相貌后,恐惧的尖叫起来。这伙人离开不久,拜斯到医院里带走了象人。

不久,象人在另一个地方出现在马戏班里,拜斯更加凶残的虐待象人。马戏班里的其他人,乘晚上拜斯睡觉时,悄悄的放走了关在铁笼里快要死去的象人。象人把全身蒙在一块大布下,只露出一只没有变形的眼睛,经过艰辛的旅途后,到达了特维拉所在的城市。象人下了火车不久,就被几个小孩发现并追打他。象人被人们围在角落里扯下面具后,悲愤的喊出了“我也是人”。

在警察的帮助下,象人回到特维拉那里。一天晚上,威尔士公主陪同象人到剧院看戏,在肯德夫人的带领下,人们纷纷站起向象人致敬。

当晚,象人回到医院做完窗外大教堂的模型后,拿下床上用来靠着睡觉的大枕头,平静的象正常人一样平躺着永远的睡去了。为什么刚开始人们逃避他,之后又接近他呢?看了这本书,我便明白了。就是这位医生----特里弗斯。特里弗斯一位这个象人有病,就带了他到医院检查。但没有查出什么怪病。医院里有很多善良的医生和护士,包括那里的院长,他们都同意象人住在医院。但是医院没有多少钱能给他住在那里。院长就给《泰晤士报》写了一封求助信。读者们都很仁慈,给了医院很多钱,足够让梅里克在医院住一辈子。之后有很多人来拜访他,甚至英国女王也每一天来看望他……

这些善良、仁慈的人给了梅里克一个重生的机会。能让梅里克有一个和朋友交谈的机会。读书的空间和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他的人生将在这快乐、短暂的时刻结束。

世界上有这么多友善的人,我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名。

命运就是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经不是跨入时的你了。

在小说中,作者以其独特的逻辑语言,摧毁了梦与真实、现实与超现实、此世与彼世之间难以攀越的高墙,填平了横亘人世与异界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简爱读后感中文


简爱读后感中文(一)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这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面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最后,简爱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她并没有因此放弃,终于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简爱读后感中文(二)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org)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读后感中文(三)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雾都孤儿中文读后感


雾都孤儿中文读后感(一)

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特想看一下《雾都孤儿》这本书,只是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读了,感觉确实不错。这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狄更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对自然的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就是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作者在写《雾都孤儿》时,当时并不时兴写这种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奥利弗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

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

《雾都孤儿》是跟《茶花女》一起借的,刚看《雾都孤儿》的开头时,可怜的奥利弗的遭遇让我纠结的以为这又是一个悲剧的故事,看到后面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一部小说都是悲剧的收场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出身的低下,让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奥利弗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他的本性是好的,所以到最后奥利弗也没有变成真正的坏人。当然开心的结局也不只是奥利弗一个人的努力,善良的布朗罗,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正因为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还有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的南希,他们都是奥利弗幸福的推手。

《雾都孤儿》让我看到了坚持的力量,也让我看到了善良的力量,奥利弗、布朗罗、南希,他们都是我们生活中的榜样,我们都要在平凡中活出自己的伟大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着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着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org)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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