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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读后感中文600字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互联网

[热门]书虫读后感中文合集八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书虫读后感中文合集八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一)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二)

今年暑假,我花了几天时间看了《象人》。刚开始只是因为书名新奇翻了几页,看了之后我真的被这本书给迷住了,书里面悲惨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所以读完《象人》后我就写了这篇《象人》读书笔记。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的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三)

At first sight Elephant Man when, one is his accustomed to black and white color preference, two to director David Lynch ( David Lynch ) name, the Elephant Man, David Lynch 1980 s debut, let me cry.

He is not like people, not animal, man is man. This is the theme of the movie, is also the he-ro-in-e Merrick into despair when the angle between the last call, but seek not to save. Like the film slowly open the Prelude: a photo of a beautiful woman, the next desperate guy s mother, a group of noisy elephant. With the background of noisy sound of a horn, a womans body was trampled trampling elephants. The woman, a mother, the tropical rainforest in absurd experience, the origin of the story with this montage to abstract over. Then the long two hours. A monochrome picture. With people have a natural physiological aversion wheeze, deformation of the body, ugly skin, big head, only can distinguish the clear eye and a left hand or true colours, ugly face beauty under the holy heart, night prayer nervous lambs, slaughtered lambs. That is the man.

Man is innocent, he is like a child tremble with fear in ones boots, he is afraid of people to his whip, for he laughed at, he is afraid of outside the window suddenly appeared in the faces of the people who harbour evil designs, he is afraid of even a sudden closing of the door, he is afraid to talk. He took his mothers photo, with an angelic face woman, and then he was sad to say: if my mother is, she never wanted to see me, she ... ... Be ashamed of me, I, I let her down ... ... Even if someone posturing as close to him, he would be overwhelmed by an unexpected favour, happy like a child, he would say: is it true, is it true? He dare not believe, he thought his life would really like an animal, in a dark and damp low layer through, with failing health, asthma and heavy sound. He hopes to the church, from he only wanted to be an ordinary person s desire, but that the church is the place not far away, so close, he could not see, he can only in the heart of draw the outline of its, use their imagination to create his ideal, one for ordinary people. Ideal.

I think this is David Lynch invented by freak to deride the world of black humor, a Notre Dame de Paris and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reconstruction, with cruel body face to praise the holineof heart. When I started to search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mans time, I searched the Joseph Merrick story. Elephant Man is based on the Joseph Merrick real undergoes a change from. This is shocked and sad fact. One hundred years ago, people had existed really. In fact, reality than the film appear to be cruel, Merrick after death, the body has been reserved for Royal London hospital, doing the experiment, he has become a rare pathology medical community for 100 years problem. The film with malformation of dwarfs rescue and the doctor last conscience to show the good side, but still unable to save the mans death. Joseph Merrick had personally used cardboard for a church, and fragile.

Joseph Merrick said: if not, perhaps I can please you, please the world ... ... If I can ... ... If you can use a persons soul to measure his worth ... ... At the end of the film is to go back to the beginning of abstraction and illusory, because in reality we cannot obtain the answer. Said a voice, that is he dead mother, she said: nothing will die.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四)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着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五)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或许有着听起来奇怪的名字,看起来奇异的服饰,交往起来感觉古怪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有着美好的情感、美丽的憧憬和对真、善、美的向往;同样他们也有一颗真诚而火热的心。而我们,是否会因为他们某些外表因素而疏远了他们?自以为是的理解让我们没有在意这些默默无闻、可爱的人儿。“自命清高”和不平等的观念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损坏了我们原本天真的想法。

你是一个着怪衣服的奇怪的孩子,但你的本质却是那么善良可爱。

当你执着真诚地想与一个人交朋友时,然而他漠然置之的态度,冷冷的话语,犹如寒冰覆盖了温暖的火塘;当你忍受着别人对你的非议而面不改色时,心里却波涛汹涌,有一种孤独的苦涩;当你向别人眉飞色舞地讲述你美好的愿望,讲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孩子的天真和童趣在你的脸上荡漾;人们却不屑地轻描淡写了几句,仿佛不以为然。人们都对你望风远遁,仿佛你是不吉利的乌鸦、狰狞的恶魔和脏兮兮的乞丐。你很委屈,你并没做错什么呀!有人说:你是个古怪的人。

让我们挖掘奇怪的人们心灵深处的纯洁和善良吧!去接纳和尊重那些心灵美的人们吧!你会感受到昔日外表看起来古怪的他们,那如春日般温暖的情感,色彩四溢的奇幻梦想。你会学会怎样坚忍,在人们的排挤和奚落中生活。你还会学会更多,足以让你受益终生!其实“清高”是告诉我们不要亲近那些外表华丽内心丑恶的人,要亲近心灵美的人儿。

当你用友爱、尊重打开了古怪人们的心扉,请接纳他们吧!透过虚假的物质外表和谣言,你会看到一个伟大的精神形象。你会为自己原先的无知而羞愧,会为自己奚落他们的形象而后悔。

这是《一百条裙子》给我的启示。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六)

最近,我学了一篇海伦。凯勒的《再塑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主人公的求学意识令我感慨万分。谁都知道海伦生活在一个无声无光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却以自己惊人的意志创造了奇迹。

同样,英国的物理学家霍金一直与病魔斗争,可以说,没有霍金就没有对黑暗的研究。生命是一个神圣的名词,同时也是脆弱的,古今中外许许多多英雄豪杰与命运做抗争。因此作为一名身体有缺陷的人都可以面对生活,难道现在的我们就不可以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吗?

假如生命只有三天,我不会静静等待死亡的到来。第一天,我会和好朋友到大海边,举行一个同学聚会或者是去逛街。第二天我会把我从小到大的故事写成一本书。或许我不一定能写完它,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一生不会像一张白纸漂来漂去,至少我的思想,我的一切不会因为死亡而结束。第三天,我会把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浏览一遍,接着等待死亡的到来。

也许,我的一生并不精彩,也许我的一生没有海伦,张海迪那样的出名,但是我知道生命的精彩与否并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意义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意义才是关键。

我相信,每个人看了《再塑生命》都会有所感触。我们追求长寿,追求生存,但每个人的寿命并不相同,也许你会成为白岁寿星,也许你只有三天生命,对于这些,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使生命有意义。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七)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八)

令人开心的暑假终于来临了,美好的时光不能浪费!

我近几天读了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重要性,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特别好看,讲了三个女孩儿参加读书王大赛的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方法,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于是老师走了之后她就一直跟在元美老师后面走。可是她突然找不到家了就哭了起来,元美老师被她的毅力和真诚感动了。元美老师让三个女孩第二天去她家。这一切不小心被民俊发现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四个人一起去元美老师家。经过一天天的学习和辅导,终于到了竞赛当天,答对50题就胜利。到了第49题时只有民俊队和宝蓝队了。第50题要选一个代表去答题,民俊队选的是民俊,宝蓝队选的是媛静。媛静一时没有想到答案,最后民俊队就这样胜利了。不过大家却都很开心,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

后来,看书成了媛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我也很受触动,希望我可以选择热爱读书,享受阅读中带来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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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收藏: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范文汇集八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感收藏: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范文汇集八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一】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

小说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内容。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同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二】

The story on Sense and Sensibility happened in the late eighteenth century, telling us that two sisters of Dashwood's pursued their love and marriage. The elder sister Elinor is full of sense and could deal with everything with calm thinking. However, his younger sister Marianne always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world with an excess of sensibility. They had a little sister who was too young to completely understand the passion and the pursuit of love of her two sisters. Their mother Mrs, Dashwood regarded everything as sentimentality who is very much like her daughter Marianne. Mrs. Dash wood married Mr, Dashwood after his first wife passed away. His ex-wife left a son called John Dashwood. After many years, Mr. Dashwood died of the acute disease and he left his estates and most of the money to his son. Mrs. Dashwood and her daughters didn't inherit anything. Although his son promised to take good care of his step mother and younger sisters, he didn't keep his word because of the selfness of his wife.

Sense and Sensibility build a series of diverse characters, however, for me, the most and powerful figure is Elinor. Elinor, the elder daughter of the Dashwoods, was a rational and emotional girl.At the very start, Elinor showed more sense and intelligence than her mother and younger sister. She worked carefully and considerately. She was always polite and graceful no matter who she faced. Moreover, she could permanently keep calm and sensible when she talked with others no matter the topic they talked about. It seemed that she could do anything discreetly. In addition, Elinor is also a beautiful kind girl who was clever at discovering merit of other people. For Mrs. Jennings, Elinor always mentioned her warmth, generosity and justice, although the behavior of Mrs. Jennings showed that she was a silly woman. In order that Mrs. Jennings could enjoy herself at home in London but not receive the ridicule and indifference from Marianne, and that Marianne didn't hurt herself by overdoing anything, she accepted the invitation and headed for London with her younger sister. I think, all of these showed that she is a sane person but not showed that she lacked sensibility. By contrast, Elinor was full of emotion like her younger sister, however, she was better at controlling this kind of emotion. She lost her heart to Edward and never changed her mind no matter what happened to him. She didn't abandon Edward,regardless of the fact that he wasn't good at conversation and his behavior was prim. She loved himthanks to his integrity and tolerance. Her feeling of Edward was faithful and changeless, which proved that Elinor was rational as well as emotional. She owed a clear and lucid mind to control some unnecessary emotional impulse. Sense and kindness are the proper charm of Elinor.

After reading this novel, I think, we should have unhealthy emotion but that doesn't mean emotional reasoning.As a person, if we owed the proper emotion and personality, and at the same time we can control it with reason and sense, we could get the true happiness.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三】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四】

常看见关于《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是姐妹篇的语句,《傲慢与偏见》早就看过了,《理智与情感》却一直也没开始读,如今终于把《理智与情感》也读完了。说实话《理智与情感》的内容还是挺现实的,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外文翻译总有些语法或者理解方面的误差,有点美中不足。《理智与情感》相对于《傲慢与偏见》还是稍微逊色一点,结尾让我有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突然埃登霍就求婚成功了,莫名其妙地梅莉爱就接受了上校,故事发展的具体情节太过简略,没有交代清楚事情是如何发展的,结尾显得太过于仓促。

大多数的描写都说女主角艾利洛和梅莉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我却并不十分认同,反而觉得两人性格有些相似之处,两人都是性情中人,不同的是姐姐艾利洛更懂得收敛自己的感情,言行不露动机,喜怒不形于色,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姐姐更理智。

艾利洛遇到埃登霍后不久,梅莉爱就认识了维罗宾,同样都是自己喜欢的人,两人的表达方式却不太一样。艾利洛没有强烈地流露出自己对埃登霍的喜爱,也没有主动地去争取爱情,梅莉爱却更加积极主动,对维罗宾的感情也几乎人尽皆知。后来维罗宾另娶她人,埃登霍早与另一个女人订婚,两姐妹得知此事的表现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梅莉爱痛不欲生,悲伤溢于言表,艾利洛也因此而心痛不已。艾利洛却是自己独自承受,尽管心里悲痛不已,但不想让关心自己的人伤心难过。不管心里有多大的起伏波动,艾利洛都尽量不表现出来,心里的事是自己的事,没必要让别人与自己一起承受,可以说是非常理智。当然,两个人都是性情中人,而艾利洛也非圣贤,理智归理智,但她也做不到将情感完全抛到九霄云外,也有控制不住的时候,比如仆人误以为埃登霍已经结婚之后,埃登霍第一次登门拜访谈话的过程中,艾利洛就控制不住躲回房间。

喜怒哀乐如果不能自由表达,这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我也常像梅莉爱一样,爱恨情仇,喜爱厌恶,开心难过全都写在脸上,但是我却更希望自己能像艾利洛一样,情感与理智兼有,该理智的时候还是得理智。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无论是喜爱还是讨厌,开心还是难过,如果表现得太过明显,都无裨益。有时候我们必须学会喜怒不形于色,不显山露水,避免让人一览无余,也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创伤。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五】

看完这本小说,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并不是故事的主体,而是埃莉诺和玛丽安两个人截然不同的待事之道。

埃莉诺是个沉稳的人,她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深思熟虑。她的自控能力很强,就算情感再过强烈,她也会将其抑制住,冷静分析。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19岁的少女,是在怎样的环境中,才能养成这般隐忍的能力的。她很爱自己的家庭:她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就算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爱德华已经有了结婚对象之后,她仍能为了不让家人伤心而将自己“伪装”起来,事实上,这还不是我最为欣赏她的一点,我最佩服的,是当露茜——那个和爱德华有了婚约的女人接近她,并将这些事情告诉她的时候,她能够克服住自己的悲伤和愤怒,去“开导”露茜,尽管她一早就知道露茜是为了来给她个“下马威”的。

玛丽安和埃莉诺的性格截然相反,她勇于表达自己,说一不二,说爱就爱,可是却无法说不爱就不爱。在威洛比离开她之后,她便萎靡不振,尽管身边有一直默默陪着她的埃莉诺、给她温暖的妈妈,“关心”她的邻居……可她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她沉浸在自己被抛弃的世界里,认为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和体会她这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她在与威洛比的情感中无法自拔,甚至几乎断送自己的性命……虽然她的行为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过于感性,但这是一种真性情的表现,太过于把自己的悲伤隐藏起来,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在达什伍德家这两姐妹的身上,总能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些生活的影子。

我们也是两姐妹,和埃莉诺、玛丽安一样,我和妹妹也是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

常被冠以安静标签的姐姐和活泼标签的妹妹:我不喜欢“冲动而为之”的事情,妹妹却不喜欢在细节上下功夫(当然,这种细节指的是一些很琐杂的事情);我不喜欢外出交际,妹妹却不喜欢宅家静思……

在埃莉诺安慰玛丽安的一段描写里,也好像读出了自己的心声——

“是的。可我爱的不仅仅是他。其他人的舒适对我是非常珍贵的。”

玛丽安会一头栽进爱情的小船中,埃莉诺却不会,她对很好地衡量了自己的爱情和亲情。

很多次,总会有人跟我谈起这么一个问题:如果让为爱情、亲情和友情排序,你会怎么选择?

毫无疑问,我总会斩钉截铁地说出我的第一顺位:亲情。

我的家人对于我来说是无可替代的,他们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一个充满爱的港湾,那是我永远的骄傲。

实际上我在“爱情”和“友情”中摇摆不定很久,我不知道爱情和友情,如何权衡?

后来有一次,在和妹妹聊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我说:我还是把友情放在第二顺位好了,毕竟在我看来——最好的爱情,走到最后是会变成亲情的,那种才能称为真爱;而好的友情,也会是一辈子的,人的一生也难得能遇见几个值得深交的知心之人。

“可爱情是绝对不等于亲情的,变成亲情的恋爱就已经变了质了。”当然,对于爱情至上的妹妹来讲,这样的解释也是有她自己的道理的。

“当然是爱情优于友情了,有些朋友关系说断就断了,但爱情,你的另一半,是会陪你一辈子的。”一位认识很久的好友如是说。

后来,我想了很久,我觉得,虽然他们一直不赞同我所说的或许友情可以摆在第二顺位,但是,我还是觉得,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彼此了解、彼此认可的基础上,也就是在友谊之上,所以,不论是把爱情放在友情前面还是放在友情后面,其实它都涵盖了友情,所以说爱情涉及面更广,但又不能将其与友情混为一谈。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六】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出版作品《理智与情感》,这部小说的发表无疑为以后现实主义的重新崛起和发扬光大奠定了基础。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埃丽诺与玛丽安两姐妹曲折复杂的婚事风波,并通过“理智与情感”的幽默对比,提出了道德与行为的规范问题。小说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对理智与情感、道德与规范的讨论对于今天依然有指导意义。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讨论,一方面通过两姐妹性格的对比表现出来。姐姐埃丽诺代表理智,她选择对象不是看中家庭地位和财产,而是从人品出发。上了虽不漂亮却人品出众面,这种对比还通过德华与布兰等上校的行为表现出来。德华虽然由于年轻时不够冷静而与庸俗的露西订婚,并一直感到痛悔,但他能够从理智出发,从道义出发,坚持这场错误的婚姻。这就是他的道德观,即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也是符合现实的道德观。

布兰登上校对玛丽安心生爱慕却一直得不到对方的好感,还看到自己最了解的花花公子威洛比和玛丽安在一起,但是他并没有冲动地向玛丽安揭发为罗毕,而是默默地接受,默默地等待,暗中安排一切,直至玛丽安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他这样做是很理智的,因此他最终赢得了玛丽安。

尽管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对比的描写有时过于夸张,但这种描写能够带给读者深刻的启迪,那就是:我们要理智地对待情感。其实不仅是情感,我们还可以把它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去。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不公平、不顺心的事,有时还会很恼火。这时候我们如果想玛丽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宣泄,那么不仅不会得到同情,还会更加不利于烦恼的消除。而如果我们像埃丽诺那样理智地克制自己,冷静地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即使这样不会使事情变得很好,最起码不会使事情变得更糟。

在对待友情、上下级关系、宿舍关系、商业合作关系等各种复杂多变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多想想怎样理智地处理这些关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选择理智,我们会变得更加成熟。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七】

在爱情面前,理智与情感很难各司其职。在那个女人只被当作男人附属品的年代,一段婚姻便是一个女人一生所能期盼的最大赌局。这不但关系她自己的生活状态,更甚她整个家族。艾莉诺,面对心爱的人感情泛滥,最终还是理智至上。玛丽安娜,直到被爱情伤透才拾起早就被丢弃的理智。所幸,幸福都降临在她们身上。

生活不会总一帆风顺。在这本小说中,多的`是喜悦过后的绝望。

那个滂沱大雨的午后,骑着白马出现的男子满足了玛丽安娜对于自己另一半的所有幻想,他有着英俊的外表,能背出自己最爱的诗句,愿意带着自己流连于大千世界。然而,所有美好戛然而止。出现在生命中的男子给了自己无限的遐想,然后坐着马车离开,徒留自己一人抱着期望过活。他收拾行囊走向远方,没有一丝留念。玛丽安娜还不懂世事无常,在她心里相爱的人必然在一起,情感至上,无关其他。此后重逢之时,男子对自己置若罔闻,再多的书信也唤不回他对于金钱和名利的渴望,只留自己一人独自心碎,被迫认清现实的残酷。

那个静谧温暖的午后,温文尔雅的男子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也虏获了艾莉诺的芳心。然而现实却将两人分隔两地,即便是许下的约定也来不及实现,埋藏在心底的秘密也来不及诉说。关于他的一切只能从别人口中听说,然而这个“别人”却正是男子年少时私定终生的女孩。世界有时大到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心爱的人,有时却小到心爱的人就在旁边却无法言语。所有的苦难和折磨都只能交给自己来承受,艾莉诺最终还是屈服于理智,献上自己的祝福,默默地继续过着男人未出现以前的生活。

故事到这里,仿佛一切都失去了生机。此前出现的一切幸福事物,都只是为了后来的残破景象做铺垫。然而,就如狭缝中的种子终于开出来明艳的花朵,她们的生活也终于再次被和煦的阳光所笼罩。

毫无生色的玛丽安娜在被迫认清现实后终于成长了。幸好是布兰登上校,只有他才能毫不气馁地一直陪伴在玛丽安娜身边,等到她看清到底谁才是她生命中注定的那个男子。我想,能遇到布兰登上校已经花光了玛丽安娜这辈子的所有运气。如此一来,不论前面遭受了什么也都显得无足轻重了。或许还要感谢前面那位没有担当的男子让玛丽安娜彻底看清了人性,从而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内心再无波澜的艾莉诺穿着素色的裙子,终于等来了被自己小心安放在内心深处的男子。早以为他已另娶,没想到却是一场乌龙。那一刻,埋藏许久的情感犹如决堤之水,再也顾不上理智了。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因为相爱之人必将重逢。

理智不足情感有余,抑或是情感不足理智有余,有遗憾才会满足于当下。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篇八】

理智,一块人们区别于其他性命的广告牌。

情感,这则广告牌上唯一不掺假的信息。

自从人成为了人,就毫不羞涩地给自我脸上贴了一张“思想”的标签,以示高级,孰不知思想并不是一种健康的活动。进化的艰难让人类原始情感的火苗忽而掩天蔽日,忽而奄奄一息;生存的无奈则使众多源于人性劣根的顾虑,思量与心机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理智。

理智与情感,千万年来,交锋在千万颗新的舞台上演绎出种种阴请圆缺的悲喜剧,至今不曾谢幕。

理智与情感的交锋不仅仅是在沙翁笔下人物的心中进行,同时也在创作者之间展开。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斗,它不但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性的健全,同时也给污浊的工业礼貌时代留下了无数靓丽的花边。情感本身就是不理智的,它就像是人举刀的左手和持剑的右手,它们的交锋是一种无法回避的悲哀,这就叫无奈,一种自我对自我的扼杀。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资料。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一样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咱们无法回到那个女士用快速扇扇子表示独身,张开扇子表示爱的维多利亚时代。爱,就要说出口——虽然我做不到这一点。

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明白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钟爱与不钟爱”这样简单。就像此刻的我钟爱听SigurRos乐队一样,与此刻年轻的摇滚乐队相比,他们歌可能不够劲。但他们的音乐依然动听,最重要的是他们勾起了我以前珍藏到快遗忘的一份完美回忆……

世界上的爱有两种,一种使咱们笑,一种使咱们疼。两者都能撕裂咱们的心。爱是生活中惟一完美的东西,但却往往正因咱们对它提出过分要求而被破坏。若人们要求对方做什么来证明他们之间的爱就表示不信任对方,没有信任的爱就靠不住。——真爱是不会成为怨恨的。对此我深信不疑!我说过,自我对感情没有特殊的情结,正因我还没有那样的阅历。

就像我看到的,成年人的感情是游戏,我不知道连人生都没有度过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应对感情有没有脱离游戏的性质,或许等到有一天我成为情感的当事人时才能真正体会到感情这种“文化”。

每个人对于情感的明白纯属一种一厢情愿,你我都可保留自我的观点。毕竟,理智是有限的问题,而情感却是永恒的问题。

[热门]《昆虫记》读后感汇集八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热门]《昆虫记》读后感汇集八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

蝉、蜘蛛、螳螂、甲虫、蚂蚁、屎壳郎、蜜蜂、萤火虫…….关于它们的故事,一个个都妙趣横生,幽默至极。法布尔把它们描述得栩栩如生。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神奇、美丽、生动的昆虫世界。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蝉怎样脱壳,屎壳郎如何滚粪球,小蜘蛛如何从卵袋里出来,蜜蜂怎么造房子……..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布尔工作的认真与执着。他观察昆虫非常细致,从他们的日常生活到狩猎与死亡的整个过程,一点一滴,不怕辛苦,不惧困难!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昆虫记》是讲“昆虫故事的楷模”。《昆虫记》这本书语言生动,充满情趣。全文把昆虫全部拟人化,每一种昆虫似乎都有像人一样的情感和思想。

我们应该仔细而耐心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尊重与热爱身边的那些哪怕最渺小的生命,学习他好学、钻研、自强不息、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

遇到问题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因为科学知识容不得半点虚假,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科学知识,长大后才能更好的为祖国服务,做祖国的栋梁。

《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又是暑假读书时……

潘老师笑眯眯地走上讲台,拿着书目单,在黑板上写着:《昆虫记》《寂静的春天》《唐山大地震》……

看到《昆虫记》,我的心情就不好了!小学,老师推荐我看过,里头都是那些另我讨厌的小昆虫,有狼蛛、黄蜂、松毛虫……

妈妈劝我说:“这本书多看几遍,对你初中科学有好处的。”

我反驳道:“早着呢!”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怀着求知的心态去阅读着……

这是昆虫的王国。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歌唱得蝈蝈……

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螳螂在饥饿时会吃自己的同伴;螳螂的眼睛在白天时是透明的,在晚上就变成不透明的;小条纹蝴蝶是利用嗅觉来找到异性的;大孔雀蝶求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喜欢爬在树上、趴在地上观察昆虫,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我,东爬西爬的,好不开心!可现在因繁重的学业而早就淡忘了这种快乐,而这本书又让我重温往日的快乐!

当我被《昆虫记》所吸引时,我似乎就在那个伊甸园中,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的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为下一次实验做准备。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读书,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不过“多读书,读好书,每次读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得出最值的结论。

《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我有许多书:《小公主》,《城南旧事》,《漂亮女孩夏林果》……但这些书我觉得很一般,只有《昆虫记》才是我真正的乐园。

《昆虫记》,我的乐园。一翻开它,里面的小昆虫争先恐后地往我面前挤,生怕我看不见它们似的。

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那美丽的孔雀蛾。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脖子上面有一个白色的小领结。孔雀蛾的翅膀上还有一圈灰白色的花边,多么漂亮啊!孔雀蛾虽然非常美丽,人见人爱,但它的生命却是那么的短暂。它只有两三天的生命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它会拼命的找异性。有些孔雀蛾还没有找到就死去了。所以,美丽的孔雀蛾总是很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每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一只只孔雀蛾好似从书中飞了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对我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魅力。这难道不会让我快乐吗?

其次进入我眼帘的是狼蛛。虽然它很凶残,但我对它还是有着好感。狼蛛长有两颗毒牙,里面含有剧毒,被它咬到的人会马上失去知觉。如果是麻雀,老鼠这些小动物被它咬到就会死去。狼蛛虽然凶残,可它却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狼蛛妈妈在产卵之前会用吐出来的丝织成一个网,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织好后,狼蛛妈妈会用最好的丝做成一个小碗,产完卵之后就做一个盖子把小碗盖住,这样就好似一个小球。狼蛛妈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这个小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狼蛛妈妈都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小宝宝。狼蛛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爱真是无处不在。这不就像我的妈妈爱我一样吗?我的妈妈一天到晚对我呵护备至,嘘寒问暖,把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这不就是爱吗?

《昆虫记》里面让我快乐的故事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你从我读《昆虫记》的故事里感受到了快乐,那么请别再犹豫,快来和我一起在昆虫的世界里遨游吧!《昆虫记》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法布尔的主要著作。也叫做《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和《昆虫世界》。这本书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是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界的史诗”。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以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他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他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10卷大部头的书。没错,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法布尔(1823年12月22日~1915年10月11日),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在撰写《昆虫记》时,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生动有趣的写出了昆虫的生活习性,饮食习惯以及它们的形态特征。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进行机械的论文式写作,而是进行有情感交流的散文化写作,这就使《昆虫记》既有了自然科学上的价值,又有了文学上的价值。这两种价值的共存使法布尔的作品有了最广泛的读者群,同时也使这部作品又了流芳百世的可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关于蝉的这一片文章了。首先,作者先介绍了蝉的歌声,蝉不论你怎么折磨它都无法使它停止歌唱。随后介绍了蝉所居住的地方以及它的形态,还有蜕皮的过程,在蜕皮的过程中,是很痛苦的,甚至如果有的蝉没有蜕皮成功,那么它们就会死去。最后,作者介绍了蝉的繁殖。它们一只蝉一次就可以产三四百个卵。

法布尔凭借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把我们一次次导向昆虫世界的。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仔细认真地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事情。

《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有一本书,它真实地记录了活泼可爱的小昆虫生活。

有一本书,它浩浩十卷,凝结了作者一生的心血。

有一本书,它是人间的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宝藏。

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撰写的《昆虫记》。《昆虫记》介绍了非常丰富和细致入微的昆虫世界。昆虫怎样捕捉猎物,怎样生卵,怎样筑窝以及生长过程也都包含在内,让我不得不感慨自然界的神奇与瑰丽。同时作者还将昆虫世界与自己的人生相融合,用社会的眼光来看待昆虫世界,甚至每只小虫子。

闭上眼,凶残的螳螂、可怕的朗格多克蝎、为爱而生的大孔雀蝶等各具特色的小虫子便一个个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夏天里的蝉。

蝉,是一种热爱生活的`昆虫。你知道吗?蝉在昏暗的地下要生活四年,尽管它在地下生活的时间很长,然而,在阳光中放声高歌的欢愉生活却只有五星期。之前我曾因为蝉的喧闹“统治”而大发牢骚,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们要学会理解它们、接纳它们、甚至喜欢它们。尽量不要讨厌它们,四年掘土的努力,它才得以拥抱阳光,才得以长出能与鸟儿相媲美的透明翅膀,才得以脱下灰尘扑扑带着泥点的“苦工”衣服,穿上嫩绿的鲜亮衣服。所以,让我们静下来聆听这对蝉来说来之不易的《生命欢颂曲》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六】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匆匆忙忙地跑进书店,高兴地买到了我盼望已久的《昆虫记》。我拿着它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地打开,立刻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仿佛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萤的捕食过程、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我不禁叹服他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

合上《昆虫记》,细细“咀嚼”。我明白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我体会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小小的昆虫蕴含着大学问。我要向法布尔学习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了解万物的奇妙!将来当个科学家!

《昆虫记》读后感【篇八】

著名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是一部科学巨作,作者把毕生研究昆虫的结果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将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小虫的生活习性写得趣味无限,读完之后,我不禁想要大抒感慨。

其实,最令我佩服的不是那些可爱的小虫子,而是创造这本奇迹的法布尔。1823年出生于法国南部的法布尔,时年十九岁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1849年,法布尔被任命为科西嘉岛阿雅克肖的物理教师,他被那里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物种所吸引,点燃了他研究动植物的激情。他一面努力教书,一面利用课余时间作动植物的研究。

看到这里,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法布尔肯定是个天才。其实,出入学堂的法布尔并不比我们普通学生强多少,他学习26个字母的时间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多几倍。他没有天生聪敏的头脑,但他有格外强烈的求知欲望。还在读小学的.法布尔在那时就已显现出了对大自然的喜爱——小法布尔经常跑到乡间野外,回来时蜗牛、贝壳、蘑菇或其他植物、虫子。

10岁的法布尔随家人移居到罗德茨市,家境贫寒的他为了交学费,不得不外出打工谋生,致使中学时代无法正常读书。勤学好问的他抓紧一切时间自学,努力不在班里落下来。

法布尔他还曾经说过:“如果遇到难题,不要轻易去求人家帮助,首先自己应该坚韧地研究下去,战胜困难。如果随便求助人家,自己没有钻研精神,那么,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你仍旧没有解决的能力……”正是这样的思想,带着他走向了巨大的成功。我应当学习他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多加思考,而不是一遇到问题就向旁人求助。

我们将永远记得科学巨著《昆虫记》,我们也将不会忘记创造这部奇迹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书虫读后感


书虫读后感范文一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着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范文二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或许有着听起来奇怪的名字,看起来奇异的服饰,交往起来感觉古怪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有着美好的情感、美丽的憧憬和对真、善、美的向往;同样他们也有一颗真诚而火热的心。而我们,是否会因为他们某些外表因素而疏远了他们?自以为是的理解让我们没有在意这些默默无闻、可爱的人儿。自命清高和不平等的观念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损坏了我们原本天真的想法。

你是一个着怪衣服的奇怪的孩子,但你的本质却是那么善良可爱。

当你执着真诚地想与一个人交朋友时,然而他漠然置之的态度,冷冷的话语,犹如寒冰覆盖了温暖的火塘;当你忍受着别人对你的非议而面不改色时,心里却波涛汹涌,有一种孤独的苦涩;当你向别人眉飞色舞地讲述你美好的愿望,讲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孩子的天真和童趣在你的脸上荡漾;人们却不屑地轻描淡写了几句,仿佛不以为然。人们都对你望风远遁,仿佛你是不吉利的乌鸦、狰狞的恶魔和脏兮兮的乞丐。你很委屈,你并没做错什么呀!有人说:你是个古怪的人。

让我们挖掘奇怪的人们心灵深处的纯洁和善良吧!去接纳和尊重那些心灵美的人们吧!你会感受到昔日外表看起来古怪的他们,那如春日般温暖的情感,色彩四溢的奇幻梦想。你会学会怎样坚忍,在人们的排挤和奚落中生活。你还会学会更多,足以让你受益终生!其实清高是告诉我们不要亲近那些外表华丽内心丑恶的人,要亲近心灵美的人儿。

当你用友爱、尊重打开了古怪人们的心扉,请接纳他们吧!透过虚假的物质外表和谣言,你会看到一个伟大的精神形象。你会为自己原先的无知而羞愧,会为自己奚落他们的形象而后悔。

这是《一百条裙子》给我的启示。

中文读后感


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投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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