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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1500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围城》的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的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

夏天的河流浑浊涨满,像急匆匆地去追赶海潮。夏日的天空变幻莫测,让人捉摸不定,时而多云低矮,仿佛是催人行动的命令;时而阳光直射,毫不宽恕,像是威严的老人,怒视着世间万物;时而电闪雷鸣,大雨倾盆,以至东边日出西边雨,像个性格还不定型的孩子。捧起钱钟书得《围城》心情不经激动万分,心动的是爱情,兴奋的是语言,阳光撒在光亮的书面上,那里似乎也荡开一种令人心动的恍然,此刻耳边响起了邮船在海上航行时响起的轰鸣声

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海上漂流着,掀开了故事的帷幕。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一个在欧洲无所收获,生活散漫,却换了三所大学,换了好几个专业,父亲和老丈人都伸手向他要毕业证书,迫不得已之下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这么个子虚乌有大学的假博士学位。事件一件件发生了

作为一个男人或女人,对于异性的爱与渴望也许是统一的。钱钟书笔下的爱情虽然没有张爱玲式的浓情蜜意,但却体现了故事中的人物对待爱情的滑稽可笑之处,对于爱自己的人毫不兴趣,但对于不爱自己的人却心动不止,跃跃欲试,想去追到自己所想要的。正如人们所说的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越不会去珍惜,不怎么会去理会;越难得到的东西,人们越渴望去争取得到,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然而结果是否会尽如人意呢?好似人在桃园里被一颗又大又红的桃子诱惑住了,而嘴里的口水却是为桃枝尖上那颗垂涎欲滴。结果可想而知,桃枝尖上那颗终究因为太高而没能被你摘到,触手可及的那颗也在会在你不经意间被别人摘走。摘桃子的人蹲坐在地上,仰望着树枝上自己渴望的桃子的瞬间,五月的红色桃粉也将散漫一地,预告着青春的逝去,一站的结束。但细细去读原来的那一站结束之后,还有下一站,人生的列车始终是往前行的,不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为你暂停。

生无止息,人生的列车也照旧缓缓前行,一站的结束,必定有一些人下车,让另一些人上车,继续着别人的行程。钱钟书先生也把笔尖一拐,让另一班人生活于自己的笔下。但方鸿渐先生,终究还未下站,结束了一段自己未能进站的爱情,继续做车观察外面的四季变化寻找自己喜欢的风景线,期待着下一站的美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孙柔嘉推方鸿渐结婚,他们踏入了结婚礼堂,进入了婚姻的围墙之中,但是否幸福呢?

围墙总归是围墙,外面的人期待的要进去欣赏下里面的风景,里面的人却期待着城墙外面自由潇洒的空间。两人的婚姻给对方带来的只是痛苦,两人头上只是一片猜不透的阴影,让他们都在那黑暗中沉默了,不能两人彼此的面对着,曾经的曾经此时已经消散了。

《围城》里面的言语真让人兴奋,字里行间把每个人的性格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那诙谐的语言把动乱的时局穿针引线般的串联起来。整体文字也把当时那个年代美化了,它让我看不出战争年代里生活的罪恶与残酷,就像金蔌其外败蔌其中,犹如一颗诱人的金橘外表,里面确是腐烂的果泥。钱钟书的字里隐含着别具一格的特色,比如书上说鲍小姐穿的很露,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而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修正为局部的真理,此种比喻真是太绝妙了,真让人赞不绝口啊!让人心领神会。

回过神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想象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读罢《围城》想若我站在城墙上,也许我会不知是该向外跳,还是向里跳。也许一切会尘埃默定,回到了原来的平静,没有了世间那些繁杂的事务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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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的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读《狼图腾》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那会我正在上高三,正是高考复习最要紧的时候,拿到那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读了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每次老师在上面讲课,我就自己埋头看《狼图腾》,看完后对狼也有了一种新的认识,狼性精神对我当时影响还是蛮大的。可是那会没有过多在纸上来渲染这种情感。今天想到话题本色,我想倒正好可以把《狼图腾》派上用场,狼的本色才决定了狼在游牧民族心中的图腾地位。

我们知道,中国疆土最广的时候是在元朝,疆域一直延展到了地中海地带,那是中国征服世界的最长脚步,在世界扩大了中国的影响力。元朝的统治者是蒙古族人,是少有的统治了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他们善于马术和运动作战,就是在任何一个时期都是中原需要防范的一股重要军事力量,有着重大的威胁。蒙古族的图腾是狼,用《狼图腾》中老人的话讲,是狼教会了他们生存和作战。《狼图腾》中对狼的描写也是绘声绘色,很多场面展现出了狼为什么会成为这么一个骁勇民族的图腾,那就是坚持本色。

一个人怎么能够突出自我,表现得跟别人不一样,给别人展现出自我独特的性格优势,那就是要坚持住自我本色,而不是去为了迎合别人而做作,因为这种事现在已经有很多愚昧的人在做,我们再去重复就显得我们通俗化,就好比一张复印出来的纸,没有自己的本色,别人一拿一把,也就没了自我的价值存在。

《狼图特》的作者在小说里面是一个线索人物,也是全文的主人公,他用自己与狼相处的经历和亲历狼的事件,告诉了我们狼的本色是有血性、懂智慧。我们知道,狼是肉食性哺乳动物,但是它凶猛不及狮子老虎,速度不及猎豹,凭借什么与其他更凶狠的动物抗衡呢?它们凭的是一种团结精神和军人的血性,以及军人的服从力。狼是群居性动物,它们在猎取动物和防御进攻时都是群体作战,而且它们的进攻都是有组织性的,就像是发动一次战争,分工及其明细。在狼群中,以狼王为首,团体中一切狼的行动都必须要服从狼王的指挥,所以狼群是有纪律性的,而且一点都逊色于一个军队,所以狼往往是作战专家研究的对象。我们在《狼图腾》里面也可以看到这么两个描述。一个是狼群在遭遇攻击时,一旦有狼受伤,为了不连累狼群,受伤的狼会向反方向逃跑,牺牲自己而换得狼群的安全。还有就是对于狼群里的老弱病残,在与狼群安全相权衡时,狼王会杀掉部分老狼,为的是整个狼群的生存,也是保持整个狼群的战斗力,这是一种智慧。另一个是狼群在遭遇马群的围攻时,它们根本不会考虑投降,狼群会在狼王的组织下,寻找马群的攻击弱点,然后会分批地进行突围,它们会不惧战马马蹄的厉害,直窜马肚底下,撕破马的肚子,很多狼会被战马踩死,但后面的狼只会临危不惧,这就是狼的血性。这我又想到了作者养的狼,当时作者抱养了一只小狼,他希望把狼驯服的像狗一样,为了改变它的狼性,也是为了它的生存,他用狗来哺乳这只小狼,为了防止它攻击人群,作者把狼的犬牙拔了,这样的话狼就失去了捕杀能力,对于作者的这个举动,草原里的老人说狼是不可能被驯服的,他也不赞成这个举动,毕竟狼是这个民族的神。后面这只狼每次听到狼群的嗷叫,就会变得很暴躁,可是它没了犬牙,不可能再回归狼群,但它的狼性一直没有改变,后面它不肯进食,生病饿死了。狼为什么成为了这个民族的神,就是它们的本色是军人的血性,不可战胜,所以狼也被人所敬仰。

有时候我们为了生存在改变自己,为了迎合在委屈自己,但不管我们怎样,我们都不能丢失了自己的本色,一个人的本色就是一个人的核心价值 。

张爱玲的《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初涉《金锁记》时,并不喜欢曹七巧这个角色,她粗鄙小气,尖酸刻薄,然而待到最后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无声怅然地走了,心中蓦地涨的难受。一生悲剧,年华葬在金钱这件长满了虱子的华丽袍子之下,谁见得曹七巧的辛酸,徒留人性兀自挣扎,只余一个可恨可悲的疯妇。

七巧嫁入姜公馆,又当上了二房奶奶,这一切本是她所渴望的好事。长在市侩的七巧,对于金钱自然是追求的,但不至于疯狂。然而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七巧自卑多疑,小气刻薄,搞得婆媳不和,与其他几房闹心,连下人都对其指指点点。

待她终于有了一双弱儿女后,她也未因此获得婚姻的幸福。二房终日病在榻上,她又自以为是地爱上了小叔子季泽,偏偏流连花丛的季泽颇顾忌伦理,不沾家里人,到头来还是七巧一场无奈的单相思。婚姻与爱情双双落空,七巧不甘心,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现在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她不甘心,不甘心。老二和老太太的死,更是加剧了这种心理,放大了她对金钱的占有欲,开始耍泼,但是一直到这里,曹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并不过分,仍可以说是一个市侩小寡妇为了日后不被欺负而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搬出了姜公馆后,姜季泽找上门来。此时的七巧已是一个守寡富婆,她牺牲了青春和爱情得到的财富终于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因此,在这个时候她也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身心已被黄金枷锁禁锢的曹七巧机警地想到了自己生存的钱,这一转念使她暴怒起来,在试探中得知他的来觊觎着她的钱,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意识到爱情的虚假,大怒之下把季泽赶出了家门。七巧的精明虽然保住了自己用青春换来的金钱,却也同时无情地捏破了七巧对爱情最后的企盼和希望。七巧在瞬间的天翻地覆中,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爱情的无望,但却是自己将之明朗化,并将之毁灭,是自己将自己推到了这一步边缘。风吹过来,七巧猛然惊醒,她跌跌绊绊地爬到楼上,轻掀开窗帘,为的是再看一眼季泽那仓皇逃走的背影。风将窗帘吸了回去,也风干了她的泪,风干了她的那颗曾经爱过他的心爱情破灭,泪眼婆娑的在窗前凝望着绝望: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可以说,这时的七巧才真正地疯了,也许正如她所言,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这或许是她曹七巧心中的底线吧,人性的底线崩坏了,整个人也就疯狂了。

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一步步在金钱这件虚妄的华袍之下,人性一点点丧失,人格渐渐扭曲。她教育子女吸食鸦片,教儿女漠视爱情,干涉甚至破坏儿女即将到手的幸福。她自个儿不幸福,也不愿别人圆满,即便是自己的子女。曹七巧就此从一个被迫害者沦为迫害他人的非人。一切都是以金钱来衡量,她老对长白长安说:你们要晓得当心,谁不想要你的钱?

她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使得夫妻不和。至于女儿的婚事,若是家境推板一点的,七巧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若是那有财有势的,对方却又不十分热心,高不成,低不就,一年一年耽搁下来,待到长安真正有所倾心之时,曹七巧又好巧不巧地插上一脚,以儿女的幸福为自己陪葬。这种变态的心理,正是由于先前底线的崩坏,无限放大了她对金钱的欲望。

什么都靠不住,只有钱,只有钱,才最忠诚。这种唯钱心理下,即便是儿女,也是无所谓的,只是恶毒地用他们的幸福为自己陪葬。七巧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儿女守住立身之财,但是实际上七巧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所作所为不是为儿女在觅幸福,只是一次次地打破他们原本就不多的幸福泡沫。若是真以金钱来衡量,那么世上怕是没有真正的幸福了吧。因为金钱,才错过真正的幸福,已经说不清是该恨还是该叹了。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哪怕她自己能意识到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但黄金枷已经牢牢地禁锢了她的身心,使她沿着自虐和他虐的恶性轨迹无可阻挡地往下滑,一直滑到人性扭曲的最底层。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可靠的,只有沉默的黄金才是最忠实的。

也许七巧的过世并不是结局,一切还是在原来的轨道上继续,长百和长安已经深受七巧的影响,七巧的死对他们来说是解脱,但谁又能肯定他们不是下一个七巧呢?黄金枷锁,锁了几代人,伤了几颗心?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1200字(文章二)


《平凡的世界》的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并非所有的平凡都可以蜕变为不凡,也并非所有的不凡都可以被传颂

题记

笔尖流淌出题目,脑海中忽的回响起书页翻阅的沙沙声,荡漾出那个黄土高原上小山村里几家人的人生沉浮。在这本百万字著作里,每个字都注入了路遥先生的情感与血液,感叹自己的文墨底蕴的卑微,也害怕自己笨拙的文字误解了路遥先生的本意。

我一共读了三遍的《平凡的世界》。每一次都是接近痴狂状态地去感悟,就像是少平在阴暗潮湿的未建成的楼里,伴着扭动的烛焰畅游书海一样,那种身临其境更能感受到路遥先生所传递的情感。每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触,给予我不同成长阶段的心灵的洗涤和思维的升华,在无形中让我接受了它对生活的诠释,让我品味生活的感动,人生的无常,人情的冷暖。它冲击着我的思想,让我认识到: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生活,却隐含着某种不平凡。

很喜欢作者路遥先生,感觉他是就像是蹲着与读者聊天的老伯,伴随着那些文字仿佛大家一起与主人公经受精神上、物质上的磨难......他燃烧着生命融进自己的作品,作品也就被赋予了鲜活的生命力!在十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的众多普通平凡人的形象,成功的塑造了孙少平等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缠绕,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自然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正是因为这样,故事里的一百多个人物每一个都是栩栩如生,情节描述字字到位,毫无赘述。而在这些故事中,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记的就是少平少安两兄弟,普天下大多数人都能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两兄弟虽然同根而生,却经历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有人说少安的路是平凡的:辍学,种田,十三岁便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付出全部的气力去改善生存环境,而终究被生活的枷锁束缚。而谁能否认在他在行将就木的那一刻,不会因青梅竹马的润叶、善解人意的亡妻和憨厚淳朴的父母露出会心的微笑呢!这样可谓不平凡吧!有人说少平的路是也平凡的:上学,闯荡,历经人生百态而伤痕累累。倾尽全部的生命去提升思想维度,却屡屡遭受生活的不公。但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个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以及收获那份可以刻骨铭心一辈子的纯美爱情的男人!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样的经历也称得上是不平凡吧?

如此看来,平凡的世界亦暗含着不平凡的人生,其实路遥先生给我们解释过。他曾说:只有不丧失劳动者的感觉,才能把握社会历史的进程的主流,才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路遥先生是在告诫我们去执着的追求,无论是改善生存环境还是提升思想维度,认定了自己的目标后,哪怕只会有一点点的改变,那也是我们勇往直前最坚固的支撑点。少安少平两兄弟为创造出符合主流的艺术品所做的努力,提示我们燃烧生命去做不凡的事,而不是不凡的人,后者会暴露你的世俗浅薄,而前者将见证你的精彩一生,在平凡的世界里体验不平凡的人生,最后得到渴求的收获!

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无论种族、贫富的差别,人们总经历着磨难,人们都不甘平凡,但作为平凡人,那就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好吧,那就让我们拿出那份信念与追求,像往常一样,精神抖擞的跳上奔腾驰骋的生活的马车上,坐在驾辕的位置上,绷紧全身的肌肉和神经,驾!,吆喝着,呐喊着,继续向前走去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谜一样的人,扑朔迷离。简单三字张爱玲,当中粉红骇绿。正如她1944年出版的结集《传奇》一般,她整个人俨然是个孑立于世的传奇,以一种与生俱来不可名状的萎靡而傲气的气质,演绎着她随性、苍凉的天才笔法。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然而这场传奇却有着一场倾城的战与恋的过程,兵荒马乱贯穿着一个名叫白流苏的女人,所遭遇的像一场冗长的战争,惊心动魄;所遭遇的亦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情、婚姻与人生经历着各种嬗变。可是无论如何,加上倾城二字方休。

从诉说苍凉的胡琴开始,道出白流苏,一个离婚女儿,寄人篱下,受尽兄嫂冷嘲热讽。备受煎熬的白流苏饱尝着辛酸,在家中没有一个人真正关心她,包括母亲,她的人生苍凉的继续着,看不到今后的路。在这一战场之上,她要与太多的人搏斗,个中滋味说不出言说。回想张爱玲的童年,家庭生活的冷落和凄凉曾给予敏感的心灵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痕,过早积累对世界的敌意与恐怖,小说白流苏的遭遇也依稀透露自己的影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也许不经意间就擦肩而过,但是为了逃离娘家的嫌弃,寻觅一位有钱的支持下半生的男人,白流苏抓住了机会。徐太太的出现,一次见面,远赴香港,再归上海,又返香港。来来回回,范柳原一个世故而狡猾的男人开始若即若离的暧昧不清在流苏身边。矛盾的恋情等待着一场倾城的战争来解构这个无解。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是啊,范柳原在思想上没有传统的背景,只是容身于浪荡浮华的空彀里。对于他的描写,作者没有大量铺陈,几乎全是侧面描写,于是乎,他便成了看不清的人,究竟如何难以一言蔽之,这便是小说人物塑造的高超。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白流苏如是说,可见她也不看好这个男人,只是自私地勾勒着属于自己的蓝图。

当她发现那晚已不在是梦,躺在这个或许能依托人生的男人的怀里时,他第二天告诉她,他一礼拜后就要上英国去。而且要留她在这,安顿好要她等上一年半载。流苏独自尝尽空虚与寂寞,然而山雨欲来风满楼,一场战争正悄悄袭来。

一场倾城的浩劫的来临,也带来了一场倾城的恋情。说是绝望也并不完全,至少濒临死亡的流苏正经历生命的挣扎,这时候范柳原开着卡车把她带到了浅水湾。战争中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一场战争反而豁达了俩人的自私,为对方担心。因此,说战争成就了在地老天荒的困境中对人类家园的想象性回归也不为过。战争把范柳原的人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唤醒,流苏也有了看待婚姻的转变。也许没有香港的战乱,极其偶然地成全了白流苏,那么她最好的结局不过是成为范柳原长期而稳定的情妇。小说将更为悲剧,也要乏味而平淡的多,就是在白流苏的生命所经受战争的同时出现了这次真正的战争,才使得结局完满些。

想到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然而胡兰成没有能真正懂得,所以,他终不能慈悲。张爱玲也终于默默隐退、渐渐枯萎。胡兰成曾评《倾城之恋》时说范柳原:他和她好,但不打算和她结婚。这样的人往往是机智的,伶俐的,可是没有热情。他的机智与伶俐使他成为透明,放射着某种光辉,却更见得他生命之火已经熄灭了。结婚是需要虔诚,他没有这虔诚,他需要娼妓,也需要女友,而不要妻。其实说的是自己,只是更冠冕堂皇点罢了。

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怅惘。小说最后并没以皆大欢喜结束,它带给人想象的空间,今后的生活又当如何挥不去,拂还来。

小说在极其深刻的心理勾勒中,把人物潜意识深层心理的洞幽烛微发掘出来,细腻真实的环境营造,叙事上贯注一种苍凉的生命体验与人生启示。但是,对于,流苏没念过两句书的情节构置似乎有点不合情理,一个内心精神分析厚重的人,居然是一个文盲,多少有些背离现实性。一场倾城的战与恋宣告了一段在现代社会本质的章程,也让我们对张爱玲这个传奇般的人物有了皮毛的理解。且等日后再细品这一杰作,体悟深埋其内没被发现的种种罢。

鲁迅的《铸剑》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铸剑》是鲁迅先生在八一三惨案发生后写作的小说。文章主要通过前后两部分对主人公眉间尺为父报仇这一事件进行了完整具体的叙述。从中揭示了作者对于复仇这一具体事件的看法。以头相搏的复仇的悲剧,最后变成了一出认头的闹剧。本文力图通过复仇者与看客两个角度对复仇这一主旨作一些浅显的分析。

复仇者:在小说中,黑衣人、眉间尺代表了复仇者。小说一开头就为我们设计了眉间尺与老鼠搏斗的细节,竭力渲染了复仇者眉间尺不冷不热、优柔寡断的性格,就连他的母亲也发出了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这样无奈的叹息。而当母亲向他讲述了父亲为王铸剑的故事以及父亲的遗旨时,眉间尺就像一下子长大了一样,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作响。此时,复仇的思想已经深深占据了他的内心,渗入到他的灵魂中去了。于是,他坦然宣布:我已经改变了我的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而在复仇的过程中,当黑衣人向他索取剑和头时,他也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金鼎,他与国王的较量,更使他的复仇精神得到了升华。

与眉间尺相比,黑衣人的复仇精神却超乎眉间尺之上,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在这里,我觉得,黑衣人不仅是在向别人复仇,也是在向他自己复仇。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我认为,这种复仇方式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悲剧性和讽刺性。黑衣人的自杀就好比当今世界中伊斯兰教中一些狂热的宗教分子采取的自杀式爆 炸,在消灭被复仇者的同时,也白白地牺牲了自己。而如果是这样的结局的话,那么复仇还有什么意义呢?

而这种悲剧性,我认为,在眉间尺身上体现得更为浓厚。眉间尺可以说是一个根本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而父母却把这样的深仇大恨加在了一个还不成熟的孩子身上,这本身其实就是一种悲剧,也是对复仇精神的一种嘲弄。为了复仇,他所能做的只是先杀了自己,使自己首先成为自己的一种复仇工具,由复仇的主体异化为一种复仇工具。而让人悲哀的是,作为复仇工具的他,却连做工具的资格也没有。最后,只能再一次借助眉间尺的帮助。

此外,从看客的角度来说,在《铸剑》中,还有许多闲人,他们就是那些所谓的无聊的看客。从群众无赖少年到王宫贵臣、王妃、太监,这些人无不在眉间尺复仇的过程中扮演者看客的角色。他们的无知、愚昧、自私无不在文章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眉间尺初到王城时,看到拥挤的人群,他欲觉到将有巨变降临,而众人所等候的巨变,不是别的,却是王的出游。忽然,前面的人们都陆续跪倒了,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了奴性这个词。而对王公大臣、王妃等人物的描写中,上自王后,下至弄臣,骇得凝结着的神色也应声活动起来,似乎感到暗无天日的悲哀,皮肤上都一粒粒地起栗;然而又夹着秘密的欢喜,瞪了眼,像是等候什么似的。把他们平日谄媚逢迎的嘴脸描绘得淋漓尽致。在打捞国王头颅的过程中,王后、王妃过早的痛哭,进一步加强了文章的讽刺性。

文章最后,三王并葬的那一天,城里的人民,远处的人民,都奔来瞻仰国主的大出丧,道上挤满了男男女女,群众竟然把国王的大出丧变成了自己的寻找笑料和新鲜的狂欢节,或者说嘉年华,这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本神圣的复仇却成了看客眼里无聊的谈资和笑资,复仇的意义被完全消解和颠覆。正如文中的一句话,血痕也被舔静,真的是不留下一丝痕迹。

我想,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无疑是对这种复仇的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或者说是质疑。虽然在感情上,我想,他应该是倾向于复仇的,复仇者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其生命价值要明显高于苟活着。但即使如此,他还是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给了我们。我想,这也应该是他对八一三惨案这一事件的一个总结和反思,鲁迅先生不主张用牺牲自己这种方式去复仇。虽然心痛,但仍不免正视现实,绝望地反抗,我想,这应该也是他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吧!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文章二)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 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围城读后感400字文章


围城读后感400字(一)

又读《围城》,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相对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而言,孙柔嘉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

在《围城》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围城》,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而逝,他们依然以一种常态生存,战争对于他们仅是一种不和谐音,一种避重就轻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围城读后感400字(二)

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方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几年后,二十七岁的方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方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读后感400字(三)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种一窥其究的心里翻开了围城。它是一部极具讽刺性的长篇小说,也是一副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不如说是游学),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锋,把一个个人物形象展现的读者的面前。作者是站在一定的高度而俯视着这个社会,毫不掩饰的揭露出了人性的丑恶和生活的真实性。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和孙柔嘉的相识是个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那么婚姻就是随机的!不管用什么词来形容婚姻,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是进去的人却会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钥匙弄丢了,不用钥匙也可以进去,这时爱情早已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就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

不知道围城用意何在,但是它是一本智慧之书。未婚者把它当做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他当做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那么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有!

围城读后感400字(四)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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