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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读后感15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读后感1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

毕淑敏

喜欢毕淑敏的文章,她的文字极具有感染力和穿透力,文字轻松、随意、温煦却直抵人心。

《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这本书节选的内容出自毕淑敏笔下的生命日记,前半部分是作者十一年的阿里戌边经历,后半部分是作者复员以后边工作边写作的日常生活。这是一本充满温度和生命感悟,又兼具生活琐碎的好书。

我们常说:一位作家的成长、阅读和创作史,就是她的生命史。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是一生中不可磨灭的印迹,但留给毕淑敏的是刻痕。

阿里11年支边经历,无论是烧不开的水,暖不热的被窝,常年吃不到的青菜,咆哮的狮泉河瞬间凝固的浪花,还是艰苦的工作环境,令人生畏的高原反应,倾注于作者笔间全无畏惧和抱怨,而是一种来之安之的随性。她们用西凤酒换男兵们的香蕉罐头,吃得不亦乐乎;她们误打误撞去找拍X光片的胡技师拍照片,傻得不亦乐乎;她们饥饿时就精神会餐,偷炊事班长的羊腿做孜然羊肉串;她们为了买条漂亮的藏族花围裙,费尽心思;她们为了偷懒到狮泉河洗被罩,险些被汹涌的河水卷走

为什么毕淑敏如此年轻,便有了平静之态?

大概正是源于她在花季的年龄开始严峻郑重的思考死亡。

正如她说的:不是因为好奇,而是死亡与我摩肩接踵,举案齐眉。在《眼睛是一座彩虹桥》中她亲历天葬,在《昆仑之眠》中她感受可怕的高原反应,她看到过太多的死亡,在书中写到:在那里,死亡是一种必然,活着倒是幸运的机遇。所以,在君临一切的生死忧虑面前,我已经悟出死亡的真谛,与它无所不在的黑翘相比,个人所有的遭遇都可淡然。

正是年少西藏从军的经历造就了毕淑敏辽阔的眼界和胸怀。

在辽阔的地方,毕淑敏安放自己的青春。她把最美的青春献给了西藏高原阿里,十一年,见证了死亡,经历了天寒地冻,成了她生命里的珍珠。

人到中年,35岁的毕淑敏放弃安稳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开始写作。她认为写作是别人爱莫能助的事情,写作的过程是孤独而艰苦的,或许这一篇写得很好,下一篇却可能写得相当糟糕。她将这种自制力,延伸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她说:在我的有生之年,凡是我自己能做到的事情,都不会假以他人,不但是一种自律,而且是对别人的尊重。如果凭自己的努力,已无法完成这一工作,我就会放弃。我并不认为不达目的的决不罢休是一种非常良好的生活状态,它过于夸大人的主观作用,太注重最后的结局了。在一切时候,我们只能顺从规律,顺从自然。

这么多年,毕淑敏真正实践了鲁迅先生传授的写作技巧之一:一直写下去,不要回头。在这条路上,她越走越远,带给越来越多的人力量。面向前方,她坚定地走下去,不再计较成功或是失败,只是一味的挺进。毕淑敏对生活点滴的感触,对衰老死亡的体悟,必然源自于她有一颗阔大的心。

没有辽阔的心胸、思绪、视野,难以有平和、温婉的心境,难以有平和、淡然的文字。

如果有人问:世界很辽阔,你会怎样抉择?

我的回答是:依照自己的梦想,活出自己的样子,便是最好。

毕淑敏告诉我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果你没有一项足以让你生命得到滋润的业余爱好,那么,在长期枯燥的工作中,你的精神就会被磨损以致枯竭。

读书,做自己喜欢的事。辽阔的世界终将让我们释然一切的不快,不怨毒,不攀比,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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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读后感1500字


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读后感1500字

说来惭愧,由于行政事务的繁忙,读完戎敏老师的《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居然用了两个月。记得学校下发这本书时,还是穿着夏装的时候,正逢夏末秋初,而读完此书,身上已裹上厚厚的冬装,已是寒冷的冬季了。读完此书,让我看到了一位平凡却又不凡的戎敏老师,感受颇深,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我们常说:父母是什么样的,孩子就是什么样的。前阶段著名特级教师于永正去世了,教育人都在怀念这位老人,偶然读到他的一篇文章《我的小学老师》,他写道: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就是教师素质的教育,即教师有什么样的素质,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戎敏老师的《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一文中也写道:身教重于言传。谨言慎行,这是老师的操守。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被几十个尚在懵懂的孩子关注着,模仿着。有些老师教育孩子在家完成回家作业后要养成每天整理书包、作业的好习惯,自己在讲堂上放置的东西却是乱七八糟,下课后从不收拾。作业本在前面的桌子上堆得横七竖八,放学了也不知道要整理。如果你每次下课都有意识的整理干净讲台,每次批好作业都把作业本叠得整整齐齐放置在柜子上,这样的身教肯定比言传效果要好。“最好的教育莫过于感染,最好的管理莫过于示范。”身教永远比言传更重要。你的人生,才是学生最好的榜样。

戎敏老师在书中多次写道“教育”的内涵,教育是什么?下面这几段话非常精彩,给我的感受尤其深刻。

王晓春教授的教育格言:教育,主要不是靠嘴,是靠情境,靠行动。我们有些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只是一味的空洞说教,不善于创造情境,借助行动,没有触及学生的内心,没有直达学生的心灵深处,教育就是无效的。

教育是反复的艺术。对待孩子,尤其是那些成长环境特殊、令老师头疼不已的孩子,我们尤其需要耐心,以及比耐心再耐心一些。

教育是一首歌,成长是主题,真诚是词,信赖是曲,尊重与呵护就是主旋律。我们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尊重、信赖与呵护。

教育,是一种陪伴。任何人都不该奢望自己可以改变他人,因为改变是发自内心的,只能由他自己触发。教育同样如此,我们不是要去改变孩子的人生,而是要陪伴着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育是什么?学生,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老师,在育人中生慧,聆听花开的声音。

教育原就是一种慢的艺术,需要拥有水滴石穿的耐性,需要留足等待的空间,需要具有舒缓的节奏。教育,是生命潜移默化的过程。

戎敏老师说,她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我想说,我在美丽的莲花学校教书。莲花学校自2003年9月成立之时,我就来到了这里,所以对我而言有着特殊的感情,我在这里成长、成熟,在这里挥洒汗水,为事业奋斗。建校初,只有北面一幢教学楼投入使用,每天上班都要钻过脚手架进入教学区域,那时的家长和学生都甚是淳朴,换做今日,微信朋友圈、寒山闻钟曝光一番,势必引起轩然大波。在教学方面,我基本上都在中高年级任教,教完六年级,总是下来接一个最差的班级,从头带起,看到班级的数学成绩慢慢提高,成就感也会滋生蔓延。教学质量的提升给我增添了自信,虽然课堂展示一向不是我的强项,但是由于教科研方面自己也下了一番功夫,也有一定的积累,所以从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再到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也是颇为顺畅。行政工作方面,从教导处副主任、教导主任,再到校办主任,这一路都在历练,我相信厚积薄发,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我每天早上7:00到校,晚上7:00回到家,始终保持这样的工作节奏,无怨无悔。在2017年的9月,经过园区教育党委的任命,我提拔为小学部副校长,对我来说,能留在莲花学校,真的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每次巡视校园,对莲花学校每一个角落都有着深深的感情,对每一个莲花人都有着浓浓的亲切感。接下来,我还要在这里和同事们一起奋斗多年,为了学校的发展努力努力再努力。我最美的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莲花学校,我愿把四十多岁、五十多岁最成熟的光阴也奉献在美丽的莲花校园!

作者:苏州工业园区莲花学校吴月芳

我喜欢你作文1500字_初三小说


就算我忘了我喜欢你,可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在我面前笑着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总觉得我的生活少了些什么东西,可又不知道到底少了什么,只能一天天那么过着,但心底的疑惑从未消退过。

这天我下班回家,刚到小区门口就看到一个好看的年轻男人靠在门那里。他长得真好看,我觉得他很眼熟,似乎在哪儿加过,就出神的盯了他好久。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突然回了头,我连忙转头,匆匆走进去。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我轻轻对他说了句对不起,然后马上跑回了家。

就在我快要忘记那个人的时候他又出现在了小区门口。难不成,他想讹我?就因为我看了他几眼?不对不对,也许,人家有事呢。我故作镇定的走过去,还冲他“友好”扭曲的笑了一下,然后匆匆回家。后来每一天,每当我下班回家时他都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快速朝他走过去质问道“你为什么老截在这儿?”他笑着看着我,缓缓说“我只是,来这儿靠一下。”“那你,那你为什么每天都来这儿,额,靠着。”“风景不错。”我看了看这座破败的小区。好吧,这是个神经病。我善良的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兄弟,有病得治,不能拖着。”他又笑了,不同于往日温和的微笑,这回他笑出了声,还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这个人,怪好看的。我定了定神,赶紧往回跑,跑到一半回头大声对那个人说“喂!你早点回去吧,今天会下雨的。”我好像看到他眼睛闪了闪,有什么晶莹的东西掉在了地上,他对我挥了挥手,我就又转身回家了。

后来几天他都没有来过。突然出现,突然消失,奇奇怪怪的漂亮男人。

他有一个月没出现了。当我发现我竟然在计算他消失的时间时我有些惊讶,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只是个陌生人而已。可我越努力想忘掉他他的笑容就越发放肆的出现在我生活里,开始只是在梦里,回来就算清醒着也好像能看见他。难道,我被神经病传染了?

就在我觉得应该去挂个神经科看看时他又出现了,还是在哪个地方,只不过这次他手里多了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像是一本书。我看着他,恍如隔世,竟然傻傻的问他“你是天使吗,或者是什么妖精,为什么你离开了,我这么想你,我明明都不认识你。”他又笑了,和阳光融在了一起,温暖又明亮。“我不是天使,也不是妖精,我是来找你的人。”他顿了顿,把手轻轻放在我的肩膀,低头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啊。”我,我喜欢他?我看着他,悄悄的说“好像,好像是有一点。”他把手里拿的东西给我,示意我翻开,那是一本相册,里面只有两个人,他和,我?我诧异的看着他,我并不记得我认识他,还和他拍了这么多照片。他轻轻抱住我,温柔的说“没事,就算你又忘了,我也可以让你重新记起你喜欢我。”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翻到相册最后一页时我的手有些颤抖,那是一张结婚照。

她天生患有一种疾病,每隔三年就会失去全部记忆,开始一种自己想象中的真实生活,没办法根治,也不能阻止。他们刚刚结婚,开始她很担忧,每天都会和他说“你要多和我说我们的事情,我怕忘记你。”他总是轻轻抱住她说“没关系,你怎么忘都行,我一定会让你重新想起喜欢我。”“好,那就那我们的初见当密语吧。”“嗯。”他们的初见和初次确定关系,那次她偷偷看他时被他发现了,他笑着看着眼前这个红了脸的小姑娘,声音清凉的说“每次我都一回头就能看到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他说,不管你怎么忘记我,怎么忘记过去,我也会用尽所有办法来到你身边,一直陪着你。

岁月,疾病,现实,不管是什么可怕的东西都不要害怕,你要相信,有一天你喜欢的人会笑着出现在你眼前,轻轻的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是的,我很喜欢你”生活还是很美好的,不是吗 (^_^)

《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读后感

你注意过吗?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原来还静静地展开着这么多美妙的事物!

读着张晓风的《我喜欢》,我能感受到她所喜欢的事物,这些美好的事物经她之笔,让我也喜欢上了它们。

冬天的阳光,温暖却带着一丝凉意。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读着这些文字,即使不在冬天,我们也能感受到冬日的宁静淡远,令人心旷神怡,心驰神往!

春风拂过,所到之处皆为绿。万物复苏,树儿长出芽,绿油油一片,露水落下,芽儿青翠欲流;草莓如红宝石,如此粉嫩,竟令人不忍摘下。

秋风掠过,田间卷起朵朵金色浪花。秋匆匆走过,带来农家的欢乐。

梦在不经意间来到,在你入眠之时,它带来几多欢喜几多愁。它带来早已逝去的尊长,让他朝你微笑;它带来难忘的往事,让你在梦中过着童年;它带来长辈的淳淳教诲,让你在社会中得到经验,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梦也在不经意间溜走,想抓也抓不到。

花在风中生长,也在风中凋零。菊有坚韧不拔的个性,在风中越开越鲜艳。风儿吹打着花儿,看着它弯曲的枝干,别为它担心,它们在风雨中受苦,是为了更好地生长;折断的花儿,也别为它太动情,就是这么残酷,只有坚韧才能生存,软弱的生命,只能在风中转瞬即逝。

在夜晚看书,风儿吹拂着脸颊,看着一本优美、恬静的书,更能感受到美而凄凉的意境。在书中,历史兴亡浮现眼前,对过去的唐宋元明清,兴亡衰败,仿佛近在咫尺,又好似遥不可及,宫廷纷争,其实历经数百年,又好似只在一瞬间。

在张晓风的笔下,有这么多可爱美妙的事物,值得她去喜欢。在这气象万千的世界上,我也在寻觅更多我的喜欢。

我喜欢


王梓琪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歌声,那柔和的晚风和知了打出一声声夏天的节拍,我喜欢宁静的夏,我喜欢那声声歌唱。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淡淡的香味,那百花争艳斗出的清甜,我喜欢那春天的弦,弹起一声声季节的色彩。
我喜欢秋风,那一阵阵风带动着丰硕的果实,生出嫩芽,探望新世界;我喜欢秋天的夜,和着那漫天星星,让月亮不在孤独;我喜欢秋天的雨,一点一滴,都带动着秋天的气息,跳着秋天最绚丽的舞步。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那柔和的光,那一缕缕光带着冬天的清风,在风中漫步;我喜欢冬天的梅花,那有着无比奇特,无比动人的孤独,在冬天展现了唯有的风采,有句话说得好,“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喜欢梅花绽放出出冬天的独有的傲骨和姿态。
我喜欢梦,喜欢梦中起伏的钢琴曲,那一个个个音符带动梦走向辽阔的世界。我梦见我在花丛中展开翅膀,飞向蓝天,我喜欢梦中的自己,让另一个自己说说心声,传播远扬,我还喜欢梦中的世界,在梦中,我用双手拥抱大地。
我喜欢解放军,在那个革命抗战时期,他们用自己的身躯换来和平,他们用热血,染红了国旗,可以说,这是无比高贵的,无比崇高的,我还喜欢他们的精神,那团结有爱,勇往直前的精神揪动着心,那一串英烈的名字我将铭记于心:毛泽东、刘胡兰、雷锋…这些抗战英雄时刻警惕着我们,我也喜欢他们誓死为国的精神,他们付出的心血数不胜数,他们的脚步踏着祖国无比光荣的胜利,他们爱国,我将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一路前行。
我喜欢世界,我喜欢每个角落,每个民族都有不一样的风采,“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只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喜欢......
老师点评
叙述娓娓道来,有详有略,文章很精彩!如果再有深度一些,引用一些历史人物的典故,引用一两句名言或诗句,会更上一个层次!——庄老师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3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300字

很早以前就把这本书买了放在书架,一直没去看,听朋友说是太甜的狗粮,容易毒死单身狗,所以一直没有去看,心心念着等着有了女朋友,可以跟女朋友一起看……
像之前看的《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这本,我就不喜欢,说不上为什么,看着蛮尴尬。这本《我不喜欢我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虽然类似,但是不知为何,我确是很喜欢,除了很甜之外,还会让我回忆起很多的事情,并且对乔一说的关于爱情友情生活上的话有一些共鸣。我会有想赶快读完又不舍的不忍心读完的感觉。
关于回忆
乔一说了一些关于青春校园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看了总会想起自己的校园青春,想起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当年上学班里有喜欢的人的时候,心总是细的,总想着能有什么机会可以跟喜欢的人去接触,每当排座位的时候和喜欢的人离得近了会开心的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亮的,有什么活动可以跟喜欢的人一组那心里感觉干什么都愿意,偶尔跟喜欢的人传纸条说说话可以开心好几天。那些年是那么单纯,那么简单而又美好,觉得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有了全世界。读这本书想起了曾经喜欢过的人,还有和喜欢过的人发生过的这样那样的故事,乔一说成长遗憾的部分在于,我们总在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是的,我丝毫不怀疑在我无知的年纪遇到过最好的人,毫无疑问,我也在不自知的年纪错过了最好的人。既然是成长难以避免的遗憾,那就祝福曾经遇到过的最好的人能遇到她们生命中最好的人并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关于爱情
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想看过这书的都会羡慕,虽然说现实生活远没有这么简单,好男人好女人也不是到处都有,能凑到一起那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他们的爱情中学到一些东西。第一点,她说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两人能相处的好,少摩擦,少废话,相处省事首先要充分了解对方,有一个人能理解你做过的别人不理解的事,那么这个人就懂你,就值得去珍惜,爱情需要懂你的人去给你。第二点是林夕说的一个观点是说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这是书里说的喜欢一个人要自己去争取,其实关于富士山这个观点我倒是想到是别的。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是因为富士山的美而喜欢,你不能妄想改变它,你不能妄想搬走独占它,也就是说喜欢一个人要给对方一定的空间,要让对方做自己,虽然有点扯偏,但是我还是觉得两个人相处做自己非常重要。最后一个是这么一句话,如果喜欢是渴望将好的一起分享,那么爱就是愿意把坏的一同承担。当然了,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就是共同面对困难,共同享受快乐,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以上,是读这本书关于爱情的三点感想。
总在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容易发一些骚,总是想当年如果怎样该多好,还是林夕说得好,可惜没如果,只剩下结果。罢了,还是多读书,多学习,珍惜现在,不问过往。
最后,祝福所有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4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400字

很久很久没有开启这样的读本了,年少时疯狂迷恋过言情小说,后来每每回想总会觉得肠子好像又青了真的浪费太多好年华,悔不当初。所以现在恨极了那类书,只要相关一概不读,心灵鸡汤也概不翻阅。这本书是个意外,某人好像很喜欢,就买来送他,后来他又要我看,好吧好吧,满足他的愿望,毕竟书名我是喜欢的,抱着试试的心态,却打开了新天地

虽然吃了大把狗粮,不过觉得味道不错,也真心祝福乔一以及像乔一一般的人儿。除了爱情,我也许还闻到了些其他的味道。

◆ 第1章 null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曾经行走在小说里的场景突然浮现在眼前,16岁桌旁眼角余光中的他,26岁枕边侧目晨光中的他,还是那个他,这是万千少男少女都有过的梦境吧。你的那个他或她还在吗?好难对吧,我也觉得

◆ 第4章 眼前人是心上人

很多人都说成长残酷,恰恰相反,我觉得成长是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远有希望,永远不怕输,那么多的绚烂风景,只有长大才能摸得到。

小时候特别盼望长大,总觉得大人的世界满是新奇,于我皆是诱惑,那时天真烂漫,一切都是纯粹的,洁白的。渐渐长大,青春期明白了长大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会面对承担责任、艰难抉择、生离死别,每一件都异常辛苦,变得不想长大。而现在我会觉得成长既残酷又温柔,在梦幻世界里亲手戳破一个个彩色泡泡,经历天真的一次次破灭,在残酷中飞速成长;在鲜血淋漓的现实中用无邪之心筑起爱的城堡,在温柔中缓缓蜕变。目前的我,爱极了这般成长的自己,却也怕时光荏苒,父母的衰老也在加速,恨不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我很赞同林夕的观点,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

也许我们会感慨,怎么别人就那么多人追,而我竟无人问津,其实不然,无论颜值高低性格好坏优秀与否,面对爱情其实我们都一样拥有同样的机会,只是有的人先天或后天存着些许优势,但这也并不影响结果,只要你愿意也许就会不一样,连此生挚爱都没勇气迈出一步,今后的路该怎么挥洒勇气。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味付出,另一个人一直索求享受,这样畸形的关系是不能持久的,再勇敢一点,也许他就是Mr. Right 你的枕边人

我从来不想要什么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懂?

说到心坎里,你懂的多好的情话

◆ 第7章 三件小事

最后一抹余辉留在地面,梧桐树在两侧被风吹得沙沙响,一切都平常,一切都很好,可是那个瞬间,我突然体会到了什么叫“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

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就如同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一般。有些感受只能自己默默治疗,什么也解不了那毒

◆ 第11章 盔甲与软肋

爱让人突然有了盔甲,也突然有了软肋。

因为爱变得异常坚强,强大到陌生,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突然学会许多以前从来都不会的技能;也因为爱,一个字一句话就脆弱不堪,那个最爱的人成了致命伤。

◆ 第18章 在这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看一下永远

爱让我们褪去身上的青涩的棱角,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最温柔最炙热的爱拥抱彼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善变,可是说真的,眼前这个人,他让我相信永远。

的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世间不常有,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誓言不长存,但我们总该相信自己是值得被爱的,我们总会遇到那个值得我们守护一生的人

祝愿每一个相信爱情之人,找到枕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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