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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王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00字。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00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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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一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中国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二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600字


【第1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第2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读《老鹿王哈克》有感


读《老鹿王哈克》有感

铜陵市东方红小学502班小记者:余寤菲

指导教师:李红梅

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动物小说,我被老鹿王精神深深感动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为老鹿王的勇敢、智慧、及忍辱负重而敬佩,为鹿群社会弱肉强食的无情而愤怒,同时也为老鹿王最后的轻敌牺牲而惋惜。

老鹿王是一只有智慧、勇气,又不缺乏耐心、责任的鹿,凭借着智慧、勇气,他当了八年鹿王,期间,他经历两次鹿王争夺,一次他用绝招挑瞎了博博的双眼,让其一脚踩空落下悬崖摔死。另一次是卓卓,算它命大,只成了独眼龙。他用智慧、勇气保留着鹿王的尊严,用责任来保护着鹿群的安全。同时他还是一只有耐心的鹿,在与老狼决斗时,他根本不是老狼对手,但他凭借着耐心,忍受着肌肉被撕扯的疼痛,寻找机会,等老狼腹部暴露在鹿角时,给老狼致命一击。

鹿先天懦弱,是什么让老鹿王战胜了懦弱和对狼的恐惧?我想,应该是理想!老鹿王的理想是为了群体生存而奉献自己的生命。是的,鹿王也是鹿,他也为自己理想一次次退缩过,但最终,还是理想战胜了虚荣。在面对杰米挑战时,他愤怒过,为自己着想过,但就在最后一刻,他想到老狼对自己鹿群无休止的侮辱,自己鹿群十天就会有一条无辜的生命丧命狼口,身为鹿王的他,有责任牺牲自己保全他热爱的鹿群子民,所以他毅然放弃了王位之争。但鹿毕竟是鹿,虽然做好了放弃王位的准备,但接下来的生活让他跌向万丈深渊。面对同类的冷眼,面对朋友的鄙视,尤其面对恩爱三年的艾莉背叛与无情,他又想再次放弃理想,他要重新挑战致杰米于死地,夺回王位,夺回曾经的辉煌,而且,他有这个实力。突然,他眼前又闪现安娜和鹿仔被老狼蹂躏的场面,老鹿王再次告诫自己,难道要为了虚荣的王位,为了轻佻的艾莉,让安娜的悲剧重演吗?不,不能放弃自己的理想!老鹿王又一次克服了懦弱。终于,他等来了老狼。因鹿天性对狼的恐惧,见到狼,他还是本能的逃跑了,凭他逃跑技巧及速度,他完全能逃脱狼口。可看到白唇母鹿和鹿崽被老狼逼到绝路时,他的爱心和理想再次燃烧了,他要为自己的理想而战。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他站在老狼的面前,与老狼进入了生死决战。

老鹿王的无私、勇敢,让我敬佩。但想到鹿的自私,我非常愤怒,没人在乎老鹿王的死,连被救的母鹿都觉得老鹿王是老糊涂了,来送死。想到动物世界的优胜劣汰的残酷,再想想人类世界的文明,内心很复杂。如果老鹿王最后一刻没有大意轻敌,就不会死,等他把老狼尸体拖入鹿群,这时艾莉会回到老鹿王身边吗?群狼会受老鹿王影响,变得勇敢吗?也许老鹿王哈克还会再封为王,这样故事就有一个完美结局了。但不是所有事情都有我们想要的结局,不管我怎样惋惜,老鹿王的精神还是值得大家学习的。

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自身利益,愿意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忍辱负重,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的威胁。想想今天我们和平是如何得来的?不也是一辈辈老共产党人为了集体和国家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换来的。同样,今天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平坦度过,总会遇到很多误解,或遇到人生低谷,我们要像老鹿王一样,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理想,无畏的、勇敢的前进!

老鹿王哈克(优质读后感)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50字


真正的英雄!——读《老鹿王哈克》有感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00字


在《老鹿王哈克》这个故事中,老鹿王牺牲自己换取种族的生存繁衍,这种无私奉献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鹿是一种善良的动物,天生就有对狼怯懦的本性,只要闻到一点狼的气味,就会吓得落花流水,但是哈克为了鹿群不再受到老狼的攻击和掠食,放弃了王位和荣耀,克服了天生对狼的惧怕和懦弱的本能,和老狼决一死战,经过艰难的战斗,最终为鹿群除掉了老狼,保住了种族的延续和发展,这是一种多么大无畏的精神啊!还有老马维尼舍己救马帮时的坚毅沉稳和从容不迫,黑球和红奶羊感人的“母子”情深,以及“罪马”白珊瑚的责任心和对主人娄阿甲忠诚,这些鲜活动物形象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让我更加喜爱看书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


【第1篇】

这个寒假,我反复认真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在同伴们的看不起、嘲笑、践踏之下,老鹿王哈克没有放弃,没有退却,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哈克却有着为整个鹿群考虑的长远计划——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

十五岁的鹿王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叼走了一只小鹿。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几天偷袭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叼走了十几只鹿。面对死亡的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无法摆脱老狼的袭击。虽然没有一只鹿来责怪老鹿王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因此,他下决心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决一死战,为鹿群除害。于是他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这时,一头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王位,哈克为了保存体力,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时候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处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被狼咬了多处伤口,鲜血直流,老狼身上只有两三处伤口,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整个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同时也精疲力尽。最后在恶战中,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哈克用生命换得鹿群的安宁。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哈克太伟大了,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然放弃个人利益,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死亡的威胁。由此让我想起电影《毛泽东》,为了解放全中国,不顾个人得失和安危,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才有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

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个人利益。

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第2篇】

翻开著名作家沈石溪的小说《老鹿王哈克》,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这个故事一开头就是与众不同的,文章使用了鲜有的第二人称———也就是“你”———并由此展开全部描写。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鹿王哈克,它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15个春秋,对于鹿来讲,15年就是生命的尽头了,它甚至预感到死亡的来临,但是它希望能在死之前为鹿群留下点永远值得纪念的东西。有一天,不知从哪儿来了一匹贪得无厌的老狼,它每隔十天就会来袭击一次鹿群,叼走一头鹿,已经有十几头的鹿葬送在狼腹中了。哈克愤慨极了,它恨不得将老狼撕碎,但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懦弱,见到狼便会吓得仓皇逃命,哈克也不例外。但看到鹿群的数量不断在减少,哈克感觉到自己有责任、有义务保护鹿群。就在哈克寻思如何对付老狼的时候,鹿群中一头身强力壮的鹿———杰米,居然公开向哈克挑战争夺鹿王之位。哈克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甘愿放弃了王位,在与老狼殊死决斗中与老狼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哈克最后的命运感到难过,我佩服哈克的勇敢、智慧、舍己为人的精神。它首先战胜了鹿天生的懦弱和对狼的恐惧心理,其次,为了群体着想而舍弃王位,想与老狼决一死战,为寻找与老狼决斗的时机所表现的极大的耐心更是让我赞叹不已。失去王位后的哈克被同伴们无情地嘲笑、冷落,连最心爱的妻子也投入了新鹿王的怀抱。哈克伤心而绝望,甚至想到了死亡,但哈克知道自己不是一般的鹿,它是与众不同的鹿王,它还有未完成的使命。哈克为鹿群消灭了一个实实在在恐怖的威胁,这种精神是最让我感动的。我们要学习哈克这种勇于担当、为他人着想而甘愿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品质!

虽然最后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焰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我想对哈克说:“哈克,你是我们心中真正的鹿王,你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佩服你!”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00字


【第1篇】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第2篇】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第3篇】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第4篇】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第5篇】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000字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推翻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性。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性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色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配,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色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50字


【第1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老鹿王哈克》。

《老鹿王哈克》讲述了一只名叫哈克的鹿王,想在自已死前为鹿群除掉一匹威胁到鹿群生存的狼,为保存实力放弃了王位,拼尽全力与恶狼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哈克是一只鹿,按照动物界弱肉强食的正常规律,鹿怎么可能与狼斗呢?哈克之所以敢与强过自已几倍的狼拼搏,是因为它有勇气,而勇气使得它在面临困境时变得无惧无畏,不逃避,不退缩。正是因为有了勇气,使得它置生死于度外,并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最终,它勇敢地战斗到最后,用生命换来了胜利。哈克的无私成就了它的辉煌,在王位的荣耀和种族生存之间,它选择了后者,它牺牲自已保护了整个鹿群的安全。

哈克的奉献是伟大的,与它相比,许多人在别人面临困难时袖手旁观。就在不久前,一位印度男子被车撞倒在地,围观的人没有一个帮助他求救,最终导致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他们不用说用生命帮助别人,就连最起码的“伸出援手”也做不到。

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听闻到一些舍已为人的英雄事迹,这些英雄将自已的生死置之度外,以他人的安危为重,热心帮助他人。如果大家都能凝成一股团结的力量,也许“哈克”们就不会孤军奋战,生命也会得到精彩的延续。

【第2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老鹿王哈克》,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度过了十五个春秋的老鹿王哈克,已经感到了死亡的到来,但是年迈的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他想到了前几个月出现的一匹老狼,它一直来骚扰鹿群,让这群鹿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哈克决定想一个方法来杀死老狼。

哈克把自己的八叉大角磨得几乎透明。但这时,杰米又和哈克来争夺王位,哈克本想给杰米致命一击,但考虑到了杀死老狼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于是就放弃了争夺。

终于有一天,哈克等到了这个机会,运用了自己的机会与八叉大角,成功的杀死了老狼,但是它也没有就此善罢甘休,最终与哈克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哈克那勇敢、不屈、忍辱负重的精神所震撼,面对死亡,哈克没有第一个想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王位、伴侣、甚至尊严,而是第一的想到了整体的利益。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学习哈克那种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精神:不用畏惧什么,朝着困难迎难而上,困难也自会迎刃而解。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00字


【第1篇】

动物世界,无奇不有。清明假期,我读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有一位老鹿王叫哈克,它已经很老了,临近死亡。可它总想为鹿群做最后一点贡献。

这些天,总有一只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老狼幽灵似的跟在鹿群后面,几乎每十天就要光临一次,顺手牵鹿。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杰米,一头已经成年的公鹿竟出格地想夺走哈克头上的皇冠。国家公务员哈克有一身格斗的绝招,但它为了不让鹿群消失得那么快,无奈地下了岗。最后,但老狼又准备吃鹿时,哈克用机智和多年来的经验和它同归于尽……

它们是动物,但却可以为了同类,为了种族的生命而放弃一切。不到十分愤怒的时候,它们是不会把怨气发泄到其它动物的身上。再回头想想人类,有人为了小私小利,而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哎,我们真应该向动物取取经啊!

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老鹿王哈克》。

【第2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第3篇】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第4篇】

《老鹿王哈克》这本书真有意思,我记忆犹新的部分是关于哈克和杰米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描述了哈克在被杰米挤下后受到了无比的冷落,决定和老狼决一死战,不幸的是最终却和老狼同归于尽。

在战斗的过程中,有一次,哈克不忍心刺破杰米的皮使杰米受伤,让老狼得胜。

可是最终, 亲爱的哈克啊,胜利冲昏了你的头脑,你根本没有想到老狼还没有死,让它用同样的“装死术”将你杀死,不过老狼也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这个故事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要认清真假,不要被胜利搞得昏头转向,反而导致失败。

【第5篇】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


【第1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第2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800字


生命的挑衅 王者的逝去

——读《老鹿王哈克》有感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书中讲述了老鹿王哈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殚精竭虑,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老鹿王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战胜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故事悲壮、慷慨、苍凉,悲剧就是这样,让美的东西毁灭!天道不公,人何以堪?

扼腕浩叹,掩卷沉思。早在两年前,我就深深地爱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关于他的藏书已有二十几本,但这本《老鹿王哈克》却被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经常思考,动物的世界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人类大肆笔墨去构思,去渲染,去感伤?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受到了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这些豺狼虎豹,这些牛马猪羊,这些狐熊象鹿,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是曾经我们眼中简单的动物,这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人,在你的面前倾吐他们各自内心柔软的情感,这都可以让你触摸到他们的心跳,读懂他们微妙的眼神,在书中,我们和这些似乎粗野的动物同呼吸,共命运。沈石溪哪里是在描写动物世界,分明是在描摹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分明是在揭开我们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点评:1、文字有质感,小作者的文字与同原著一样,充满美的色彩。小作者既写了原著文字的唯美,又写出老鹿王悲壮的美。美美相映,相得益彰。2、抓住小说的主要情节来读,老鹿王、公鹿、狼三者之间的斗争构成小说的主要矛盾,紧扣中心展开阅读。从行文中,可以感受到血脉偾张,感受到生命的律动。美好的情感,载沉载浮。读后感亦开阖有度,文笔洗练3、独特的视角,行文中,你与鹿王同喜同悲,用“他”称呼鹿王,亲近、自然、得体。这是一篇上乘之作。指导老师:金仁进)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00字


【第1篇】

我读过许多书,然而令我回味无穷的还是《老鹿王哈克》了。今天,我就把这本小说推荐给大家。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主要讲了在一片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鹿。可是有一天,一匹老狼出现了,每隔十天左右,就咬死一头小鹿或老鹿,搅得鹿群不得安宁。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哈克发起挑战,但哈克认为与老狼搏击更重要,于是故意逃走,结果遭到整个鹿群的排斥,最后它为了集体的利益,费尽最后的力气与奸诈狡猾的老狼同归于尽......

我很敬佩哈克可以克服鹿天生的软弱和对狼的恐惧,为了寻找与老狼决斗的时机所表现出的极大的耐心。狼是鹿的天敌,鹿天生对狼就有一种恐惧感。可哈克不是一般的鹿,它是非同凡响的鹿王!虽然哈克已经风烛残年,它也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但是为了自己一手建立的鹿群,它也是心甘情愿的,有这样一股力量鼓舞着哈克。它也想过退缩,但一想到已经死去的十几只鹿,它还是决定豁出去了。它鼓足勇气,和老狼决一死战,最终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消去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恐怖的威胁。这种精神是最让我感动的。我觉得,哈克身上表现出来的这种为他人着想,而放弃自身利益的这种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哈克的精神让我想到了大雁,排头的大雁总是用翅膀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个雁群的生命安危,阻挡敌害,它还会把老雁或病雁放在阻力最小的最后面,就是为他人着想。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体会其中的道理。

【第2篇】

今年寒假我看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它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这本书由5个故事组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花面母灵猫》这个故事了,它讲述了失去母爱的土娃发现了灵猫窝,在再三观察、实验下就回了一只被母灵猫抛弃的小灵猫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母灵猫抛弃小灵猫这件事深深地震撼了!

小灵猫之所以被丢弃,不是因为怕崽太多养不活,也不是因为天寒地冻难以找到糊口的食物,而是为了汰劣留良!太可怕了!父母竟会因为长得不好而在大冬天丢弃不管,任生命慢慢逝去。这对于小灵猫来说是不公的,对于我们来说是残忍的,而对于母灵猫来说却是平静的。如果母灵猫是人,我一定不会放过它。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它是在经历过种种巧合和母亲的九九八十一难中诞生的。可生命又是脆弱的,它只要被丢弃,就有可能失去。好在文中的土娃救了小灵猫。我也在文中悟出要珍惜生命。

读着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新闻中常常出现的父亲(母亲)因想生男孩而将刚出生的女孩抛弃,想到我就感到一阵心痛。有时生命真的十分无奈,就因为自己的性别,只能失去父(母)爱。与那些伟大的父(母)亲比起来,那些丢弃孩子的父母真的十分渺小,令人唾弃。想着想着,我顿时感到自己十分幸福,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而如果我看到这样一个被抛弃的生命,我一定会尽自己所能帮助他,让他重获幸福。

读了这个故事,我希望父母们能够爱自己的孩子,不再让那些生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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