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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九州写的《青春祭》读后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九州写的《青春祭》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读完《青春祭》,我不禁提起笔,想为青春找一个修饰词,可以用漂亮的压韵形容这一场浩大繁华。

脚踩着青春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不信任,这个世界对我们也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我们都是一群对虚无执着,对现实无谓的孩子。

那些年,我也是一个尖锐张扬,按自己的方式成长的孩子。排斥任何平衡木,孤绝地走在钢索上。我总把自己比喻为一个流浪儿,总幻想一个人光着脚在午夜里行走。曾经近乎信誓旦旦地憧憬着身处一个个陌生城市的身影。自己的步子在一座座城市流窜,默默地,不要声响。

我们只是一群孤独的孩子,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走失而改变,我们却因为自己的走失而把世界读懂。

我总是称呼我们为孩子。因为,我们的眼睛里有着鹰的影子,那么大,那么远

我在等待我们有一天也可以飞翔。其实这个天空很高很高。如果我们想飞,请求你们不要把我们多绑住一秒。我们会微笑眼泪不许掉。

游走在17岁的边缘,我遇见了一群孩子。我们提着书写的笔,撞到了一起。

九州哥哥说我们有一个家。家里有他,有我,有寒,有紫月。他们都叫我三月,很亲切很亲切。每次我都眯着眼睛边点头边回答:嗯,嗯。哥哥都不在身边,于是我总在细碎的日子里想他们,想他们给我寄的棒棒糖的颜色,我怕我会忘掉。哥哥说,以后我们会住在一起,他们都会照顾我。哥哥给我写信,字里行间都是我们的笑,我们的哭。也许这个青春,值得我们去祭奠。

今天,我提起笔。一直我都知道我们喜欢文字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它就像深埋浅藏的爱,就像那些生长在墙壁角落里的苔鲜一样,不屈不挠,顽强生长。从未想过有一天文字从生命中抽离是怎样一情景,也许是我拒绝这种假定拒绝这种结果,也许是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的存在。

我们都在书写。有时候我找不到提笔的理由。紫月说,我们会越写越苍白。也许,他是对的。寒一直都说他啥都不会,可我却总是看到他站在高处,他看我文字时的角度,是俯视。九州运用他手中的笔,绘画出了大大小小的梦。他让他的第六感做主,慢慢相信,梦在膨胀梦在变圆.在青春的最中间.他站出了一排排的希望。

哥哥问过我的梦想,我笑,我一定不会去当作家。我喜欢流浪。三毛说:只有没有流过浪的人,才会认为流浪是一种浪漫。也许是太年轻,也许是眼里有着太多的向往,也许是因为踏着青春的希望。所以,我要流浪。坐在窗前仰望浮云成了流浪的另一种姿态。此时,我还可以幻想。无边的狂想是硕大的翅膀,载着我飞向远方。我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一直都不是。

17岁的我们,敏感是专利。我们总会认为全世界都不要我们了,自己已被所有的人遗弃,于是拒绝所有的东西。到再长大了时,才发现其实我们是不知道这真的想要什么,所以就莫名其妙地放开了明明需要的东西,所以就莫名地感伤起来。其实有谁知道,我们只是想要多一点温暖,多一点笑声呢?

沿着以青春为圆心的海岸线,我在南下的风里写下: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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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飘零书》读后感1500字


看完《九州飘零书商博良》,不胜唏嘘。只觉得在九州坑里找到这么一本已完结很不容易。看到江南写出这种风格的也很不容易。看完之后觉得大病了一场,陷在里面出不去。

故事从一个写书的人开始,他在青楼里收集关于商博良的故事。一个年老色衰,但风韵犹存的妓女把这个故事婉婉道来。

故事的前半段一直在渲染云州密林的诡异,蛊术,巫民。以及走云荒的危险,九死一生。走云荒,就是毒蛇口里夺金珠。走了十几年的祁烈反反复复这样说着。这些走云荒的汉子还是义无反顾地走进去。马帮的彭黎,苏青,祁烈还有商博良,在密林里一路披荆斩棘,杀蛇,破蛊术,同生共死,似乎是情比金坚。

而故事的后半段却活生生撕破这份来之不易的情谊,把人性最恶的一面展示出来。说着生死患难,却终归是自相残杀,以死绝而终。

祁烈为了向大家介绍云州讲了很多故事。都笑称主人公是小伙计,仿佛和自己毫无关联。那些故事支离破碎,有时还自相矛盾。有些人信了,都死了。有些人看似信了,最后却杀了祁烈。无论怎么看,祁烈都是一个直爽,有毅力,有情有义的好汉子。终了,却发现,他隐瞒了太多的事。那些故事是假的,还是他亲身经历也无从可知。那十二个兄弟的死是他无心之过,还是他刻意设计也难以评判。权当他所说的话全是谎言,至少,有两处他的确发自肺腑地动了真情。一次在他到达鬼头镇,他深深眷恋地看了一眼。一次在他劝商博良离开鬼头镇。

蛊母说,离开的人,就不要回来。这话或许是说给祁烈听的。

他来过,又走了。所以带着一些人回来了。他没说实话,设计杀了些人,回来看了一眼,死在了这里,却也心甘。

至于彭黎,他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于贪婪。毒母说,外乡人把很多不该存在于云州的东西带进来了。她指的是贪婪。蛊母说,金钱,女人,土地,你们不就是为这个进来的吗?苏青说,我们不是,我相信彭黎。可最后彭黎杀了这个跟了他十几年的人,为了一个女人。

其实他们走云荒从来都不是拥有正义的理由。他们想赚钱,想要女人。把绸缎贩卖,带回很多蛊,然后回东陆高价卖出。他们贩卖兵器,金子甚至女人。彭黎太贪婪了,最后死在了女人的手里。

云州本该是一片净土,虽毒蛇毒蝎到处都是,但人与人之间本没有那么多爱恨。但来自东陆的人带来了太多的东西。贪婪,欲望,爱恨,金钱,权力。可全书中写的最狠辣的巫民们,却是人心最纯净的人。就像商博良最后说,你们不懂东陆人的心。

人心是最难懂的东西。而这些巫民不懂,他们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处理所遇见的一切。

商博良的人物塑造极其出彩。可乍看之下,怎么看都觉察不出什么性格。他总是淡淡微笑着,看什么都处变不惊,似乎内心冰冷得像一块石头。故事的最后借由说书人之口,却将他的人生勾勒了出来:

我说他其实早已死了,只不过是一具空空的躯壳,带着那只青玉色的瓶子飘零在九州之间,想要找一个地方埋葬那只瓶子,和他自己。

其实他只是一个人间流浪的无心人与多情客。为情所困太久,渐渐消磨掉了原本多情的心。他和别人讲当年项空月南下五百里直取云中拜访谢玄,又在谢玄门前掉马而去的故事。他说,项太傅在抵达目的地之前已经知道了自己想问的答案。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寻寻觅觅,天涯辗转,没能抵达他的云号山,却在半途明白了什么,最后死去,还带着他淡淡的微笑。

人生其实也是这样。弗吉尼亚伍尔芙说:人生的意义或许永远没有答案。商博良或许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或许没有。祁烈说,你这样的人,经历了人世间最好的事后,就应该找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把命送了。

商博良当时只是笑,没说话。或许他是赞同的吧。在人间流浪的人,又有哪里是最好的归宿呢?

这是一个讲述着极端的故事。极恶与极善,只一念之间。爱与恨,也只是一念之间。

只愿为少年_《九州海上牧云记》读后感800字


作为原著党,看了几集电视剧,爱恨交加吧。少年热血变成了家国权谋,少了几分浪漫,多了一些离殇。记得小说里的天启之战,穆如寒江一人一骑在天启城前吼着:他牧云的天下,只能由我穆如来终结,你们不配!

姬昀璁被牧云笙擒住说:若我不是前朝公主,你会为我作画吗?以血画墙上花,含笑悲凉。是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少年,他们其实不在乎权谋,但是在那乱世里,要生存,只有一战。记得小说里牧云笙逃出天启城带领几万难民走投无路,他拔出未明剑说:想活命,跟我走,赴死一博,也许活命,若任人宰割,必死无疑。后来,这些人就是所向无敌的锋甲军。乱世,活命而已。就像和叶,硕风和叶,小说里的硕风达与年长的瀚州人不想叛乱,是和叶带着年轻一代说:醒者生,醉者死,醒者为奴而生,醉者英勇赴死,不愿为奴者,随我来。硕风和叶,在冰原上爬行,寻找到能与穆如对抗的良马。

这一点,周一围确实表现的很精彩,嘴唇的干裂,动作的僵硬,哟黑的皮肤,不屑的语调,以及压制在心的梦想。我说电视剧少了点浪漫,没有了牧云笙逃出宫的那段,没有苹烟,那么就没有牧云笙对理想世界的独白。他心中的世界是他的画,有花香,有鸟鸣,有远山绿叶,有楼阁海市,是天启狂雪图,是美人画卷,重金难买一副画,却为了苹烟烧了也无妨。

不知道电视剧里还会不会出现路然轻和风畅婷,如果说盼兮是天下第一美人,是因为无人能绘出她的模样,就连小笙儿也不行,那么风畅婷就是实实在在能画出的世上最美之人,羽族的鹤雪翎,故事能接上羽传说和飘渺录,七年之后的辰月之变,这七年,是宿命难挡,但小笙儿说,我不管什么星命,我只要盼兮,我愿意,以我之冷血换你之自由,明知盼兮的宿命是让他成为毁灭九州的魔鬼,无妨,因为,我,爱你!那么,就让我看看,这命数究竟如何,火烧瀛鹿台,小笙儿,真的,你不适合做帝王。但,我感动了。少年啊,少年!梦!还有些什么,原著党只能说,我更爱书,爱原著的少年情怀,家国天下,权谋韬略,我不在乎,与爱的人共此一生就好。

就像虎啸龙吟里的刘禅,真的,我不想北伐,我只想与轻宵共此一生,奈何生在帝王家啊!世人皆知帝王好,却难料,帝王苦。

读《青春祭》的感悟


青春一个一个让人高兴的落泪的时代。

记逝去的青春。

逝别是一个美丽而虚无的词语。逝别的故人在岁月的蹉跎中渐渐收拢了温柔的面孔。沉静过去的岁月中成为一个美丽的邂逅。短暂的相聚有着六月雨那般的矫情。洒泪的拥抱是花在枝头上留下的最后柔情。红尘的沧桑在我们的额上轻抚逝别。留下一道道深深浅浅的鱼线。我们在着秋风萧瑟的凄静中走向了自己的路途。

不曾想过是否会将起遗忘在岁月的尽头却在路途撒谎能够丢失了记忆。天空衬托的白云在与风结伴,翩翩起舞,迷人的身姿,叩人心魂。回忆曾经体验过的人情冷暖,此刻也是烟消云散,不在留下点滴的痕迹。青春的脚印可曾在踏出玫瑰的姣美,只有向远方的孤雁许下内心的愿望。

侵进在人际中,茫茫人海中我却还是感到孤独。记忆总是伴随家追随着国王的人影。秒年个在着个陌生的面孔中寻找到一份熟悉。却不曾想过失去的东西早已经消失在了天际。我们似乎已经相隔了千山万水,而终还是将你渐渐的遗忘。时间这副良药将你深深的掩埋在海的深渊中。只留下一个淡淡浅浅薄薄的幻影。尔时看到与你相进的脸颊,却在也不知道他究竟与谁相符。。而苦苦冥思终也是一无所获。而那份深挚的感情却不是时间可以淡化的。还是像从前那样鲜明。如同烙印一样深深的印在人的内心深处。不管经历多少沧桑,躲闪风雨,那终是一个最深的印章。深!深!深!

天地没有融合,大海未曾枯竭。我们却这着天之涯,海之角。将彼此深深的埋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从此只有海水冲起的浪花,只有泡沫的身影。彼此不曾与对方留下什么海誓山盟。只因当时我们有用心来牵扯着对方。而人终究取法与时间去抗衡。绵羊似的倒在时间的怀抱中。

记忆泛起沧风,我在路口看到了你的身影。我却不知是否与你真正的相识相知过。迷茫中看到孤鸟冲向天空留下一支简单清纯的羽翅。我却一如往日的穿梭在人山人海中。我们也只是擦肩而过。从此不在有留恋的目光。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忽然追忆。是否真的心中真的有一个你的存在。看着穿息的人,我只是木然的站立着。也许我们真的没有相识过吧!

达观

记九州华夏

悲观者有悲观者的发语词

达观者有达观者的表达语

不论是乐欢也好悲观也罢

你终究只是一只孤独的鸟

想展翅飞向属于自己的天堂

却在途中遭遇了暴风的狂袭

不要皱眉

你是坚强的孩子

在城市浑浊的旅途中

不要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用它来照亮你的寸土

不要叹气

你是坚强的人

在农村平淡的岁月里

不要将自己的梦想遗忘

你还有一对健壮的肩膀

用它来扛起你的一方天空

你不就又可以继续展开自己的微笑了么?

达观者有达观者的动作

悲观折有悲观者的神态

不论你属于那一种状况下的人

你终是一个寂静的流浪者

没有固定的叫与可以依靠的墙

但你有乐观的心态

有饱满的激情

有充实的羽翅

有火热的赤心

别在和我说你是乐观主义者

你那只是一张轻薄的生活面具

少用来欺骗我

至少我不是痴儿

我可以看清面具下的你

落泪总说自己是最幸福的孩子

少说自己是一个达观的使者

你那只是在城市生活下演化的皮囊

别和我耍嘴皮子

如果有一天你再也看不清自己

请不要在黑暗中偷偷落泪

少扯一些虚假的话语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感觉到冷

请不要在说自己可以用双手捧热自己的心扉

读了九州的《青春祭》,写下了上面的洒碎的文字。看到自己内心在不知中渐渐的升华出一种莫名的感受。情感在淡淡的聚浓,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文字下自己表现的如此的软弱。九州的文字太过与犀利,在静静的情感中升腾了一股不可抵挡的气势,那是人内心的情感,是人本人的感悟。在这里挥笔撒下自己潦草的文字,不想去可以的修饰什么,只是简简单单的说出自己内心的话。只想来诠释自己的激化,想寻找内心的触感,得到满足。

九州的青春消失在了岁月的尽头,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将她丢弃在岁月的蹉跎中。将它忘记。青春是一个美丽的梦。太过于美丽反而叫我们不忍将它遗弃,丢失。以至我们总希望生活在这样的梦中,渐渐的忘记了现实中的残酷,生活的直白。青春在我们成熟的过程总渐渐的淡化,逐渐的消失,在缓缓的淹没。没有留下丝毫痕迹,没有留下点滴气味。走了。离了。远了。

《青春祭》,讲述了关于我们青春期间的各种遭遇的情况,从不同的方面讲述不同的故事,继续不同的遭遇,传送不同的结果。学业的奋斗,家庭的反叛,感情的羞涩,道路的选择,人生的挑战,生活的呈现。在不知不觉中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

无所畏惧的留恋——读《青春祭》有感


在写这篇文字之前,我有很长时间拒绝写文字了。不是因为太忙碌,也不是因为思维停滞。而是无从下手。

我们,一大群人,面对着轰然而去的所谓青葱茏岁月时,呆望着,惊愕着,挫败着,无力着,疼痛着。那是不想就此相别的遗憾,还是不可言明的怀念?

一直发生,一直回忆。这是人生的循环。这是一个劫。

也曾想着,不可控制地想着。我要去寻找,在我认真的宣泄时,在我热烈的无知时,它们究竟去了哪里?我尝试每一个角落找寻它们的身影。哪怕是残留,哪怕是痕迹,哪怕是斑驳,哪怕是虚妄。

有人说,当你身边的人都以各种理由离你而去之后,你会发现,世界什么都没少,仅是少了你自己。世界上的人,一个走了,可能会有两个三个来替补。少了的是你自己,心肝都被挖了去,而且永远不会走出来。

它们到底溜走了,是冯虚御风而去?是羽化登仙而飞?唯独留下了我们,失去了曾经的我们,在若大的世间,从此遗世而独立。

是这样的吗?是永远都不再找个机会回来看我们了吗?

不是这样子的,一定不是的,我觉得它们肯定在哪个地方,似我们看待过去那样看待着我们的未来。我们又何常不是为了它们而活?

妈妈也有说过,像文人那样说过,眼泪都是往下流的,当你倒着的时侯,眼泪就流不出来了。

而我要说,要是所有的岁月都倒回来的话,我就不流眼泪了。

在这种困惑中,有人告诉你,你可以再看看它们,你一定会高兴的不得了,温暖地不得了。就仿佛跑过去拥抱你久违的亲人那样,恨不得抱起来转几圈,再前后左右摸摸。仿佛真得一切就如从前。

那天,九州华夏给了我这样地惊喜。他说他写了一部散文式小说。我没有激动,也不沉静。是一种带着默契的期盼和祝福。谢谢你,九州。让我有机会和它们重逢。九州的小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写了。我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他在用心地把日子写进文字里去,我在用心地从文字里读出日子来。就这样,就可以活好久。

写一篇文字,尤其是一部漫长的小说,我深知它需要耗费多少心血,甚至是自我封闭的孤独和难以隐忍的不安。

现在,完成了。是欣喜的吧,是挥汗如雨的畅快吧。

于我,是欣慰,是扶助,是回顾,亦是感动。

当他邀我为这部小说写些什么的时侯,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本已准备为它写点什么了。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为我,为大家的年轻做辑告别呢?

小说里的人物就是生活了的,天生的明媚青春,理想,追求天生的思想让我们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冲击,他是充满感情的又是理性的,天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和真实,那又何尝不是曾经的我们。你可以在任何一个人的那里找到。是千千万万的每一个我和你。看它们,像看黑白照片般,退去了当初的色彩和陷入,却更加真实生动。像看一次盛大的日落,你会带着一些温热,进入接下来的黑夜,不远处的黎明,以后一天一天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回忆是幸福的。那么,就让我们再一次甘愿善待它们,再一次真诚看重它们。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读小说,请继续往下看吧,所有的年轻故事,你逝去的从前,都在里面,里面等你,等你相见!

《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 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 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 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 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 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读《祭父》有感


时光永远不会停下脚步。

上了高中一个月回一次家,回来时,总是伴着暖暖的夕阳,那时,他会迈着缓慢的脚步,带着从地里,山上沾着的两裤腿泥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和我一样额头上布满着细密的汗珠。记忆中,永远被定格的画面,模糊而又温暖。每一次回家,看到他的头发两鬓花白,心中总会生起异样的酸楚,淡淡的一句:我明天帮你染染头发,他总是微笑着答应,然后又开始忙活。

回家的时刻,没有哪一次是不欣喜的,精确地计算好日子,做好各种吃食,等待我的归来,也许是一份守望的幸福。时光中,那神情永不会改变。

爱,永远都是安静的。

偶然翻开他记事的本子,上面写着关于我的一切,没有给我看到,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随着我的日益长大我都会明白的。他的性格安静从不张扬,而我也像极作文了他,两个人不说一句,心中却明了。他从来不会去逼我做这做那,以至于被他宠溺惯了,爱我,变成了习惯。接受爱,也成了习惯。

印象中,父亲比母亲更好说话,对我更放松,却也无微不至,甚至会承担母亲的一半角色,这份爱,淡然如栀子花的清香会沁人心脾。

很久以后,他会先比现在更老,我会长大,但在他心中我永远是那个小孩,我走的时候,他说:多给我打几次电话,免得我想你。这是他的表达,我坚定地回答他:好!你回去吧!那个画面我是忘不掉的。常常看到一些文章,纪念着他们失去的亲人,何必呢?如果不想自己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那就从现在开始爱他们,不要说:最后,才知道如何爱你。

这一辈子,总是伴随着对他的仰慕,思念,也许到最后成了怀念。爱,却是永远联系着我们。

读《杨善州的故事》有感500字


杨善州,男,云南施甸人,1927年1月出生,1951年5月参加工作,195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施甸区、县主要领导,保山地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退休,2010年10月10日因病逝世。

杨善州爷爷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一心为民!是一位让人尊敬、值得学习的好党员!

说他艰苦朴素,一心为民这可不是造出来的,杨善州爷爷有“六件宝”分别是砍刀、蓑衣、竹叶帽、收音机、嫁接工具和常备药品。有一次,杨善州爷爷家里漏水了,女儿给杨善州爷爷写了一封信,说要钱修房子。两个月后,杨善州爷爷才回了信,里面只装了30元钱,因为钱不够修房子,所以一家人只能仍熬在老房子里。

杨善州爷爷是地委书记,他的工资并不低,他的钱哪里去了呢?原来,杨善州爷爷只要看到哪里生活太困难,就会立即掏出工资去买粮食、被子去接济;哪个生产队没有钱买种子,他也会掏钱帮着去买;林场职工生病住院,他掏钱给职工冶疗……这样,他的钱如何能存得起来呢?

杨善州爷爷退休后,把自己经营了22年的农场经营权交给了国家。杨善州爷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淡泊名利、不求公名,一直默默地为党和人民努力着、奋斗着,付出着……

杨善州爷爷的生活,朴实无华;杨善州爷爷的精神,却光芒四射,耳边仿佛又传来了书中写的那些顺口溜“施甸有个杨善洲,清正廉洁心不贪。盖了新房住不起,还说破窝能避寒。杨善洲,杨善洲,老牛拉车不回头,当官一场手空空,退休又钻山沟沟……”。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努力做一名懂文明、有爱心的好学生!

甲申再祭读后感


《甲申再祭》情绪饱满、一气呵成,它的结构也不错,所举事例表面上似乎散乱的珍珠,其实都服从他所想表达的主题与抒情。

刘亚洲将军武艺如何,是使青龙偃月刀,还是一杆红缨枪,能徒手打杀老虎,还是能一枪打杀兔子,这些我都不晓得。不过,我看了他大作《甲申再祭》,知道他是个才华横溢、妙笔生花的大作家。具有浓厚的爱国情操和忧患意识,思维极其活跃,甚至天马行空,叙述亦充满激情,闪光的警句到处都是,比如“要想生存,就是要把自己的真面目包起来。”通俗易懂的比喻也随处可见。“崇祯把房间打扫干净,李自成把床铺好,张献忠替人家宽衣解带,最后多尔衮兴冲冲地云雨巫山。”像这种天才式的比喻不是寻常的写手能写出来的,我不禁拍案叫绝。

《甲申再祭》情绪饱满、一气呵成,它的结构也不错,所举事例表面上似乎散乱的珍珠,其实都服从他所想表达的主题与抒情。文字夹叙夹议,在叙述历史的同时,也充分表达了见解。而且叙述心态非常潇洒、相对自由,没有言不由衷,王顾左右的毛病。他的心灵的确没有*的阴影,他的肉身也显然脱离了锦衣卫的掌控。

最让我钦佩的是,狂放的叙述中,他不经意说出*,就是明末清初四大天王之间的争斗,不过是一场春秋无义战。另外,将军不仅认识到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弊端,而且对中国的国民性有着入木三分的整体了解。他知道李自成的军队为何兵败如山倒,国民党的士兵为何争先恐后出卖长官。还有扬州百姓为何在暴力面前顽强地坚持不抵抗,以及扬州女子为何涂脂抹粉献身鞑子,年老色衰,仍偷生于白山黑水……如果说有啥不明白,他好像不明白八旗清兵为何愿意为几个菜肉包子而不珍惜生命。

作为体制中的刘将军,如果他是个安于现状的官僚,他满可以养尊处优,过着荣华富贵的日子。学习学习*理论,戴戴三只手表,掌握掌握停电时保鲜冰箱中食物的技术,一晃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了,到了退休年龄,解甲归田,托托鸟笼,泡泡茶馆,待上帝召唤,就安安稳稳躺进八宝山。他即使游手好闲,哪怕骄奢淫逸,凭他的出身及背景,不消几年就可以从中将升为大将,弄得不巧还是个元帅。而他这样的锋芒毕露,忧国忧民,驰骋于危险的楚河汉界,好像有点犯不着。当我以羡慕惋惜的口吻,以上述观点议论刘将军当出头椽子的成本时,一个研究哲学的朋友说,中将以及国家主席的女婿的名份,在常人眼里都是命运恩赐的,人们只会羡慕,而不会心底敬重。就像金日成的儿子,哪怕是个斗鸡眼,总有一天也会成为元首一样。功名利禄均是过眼烟云,只有满腹的珠玑和天才的大脑才是自己的。历史不会记载皇亲国戚和庸庸碌碌的中将,它只会记住凭自己的本事而有所成就的人。《甲申再祭》到处都是将军的个性印记,它是刘亚洲自我价值的体现,它充分表达了一个不甘寂寞的、具有英雄情结的将级军官的强国梦。

刘将军欣赏清兵不满足关外的幸福生活,而去侵犯邻居,证明他内心喜欢做强国梦,至少喜欢打仗。这个强国梦,或许是包括刘将军在内的大多数军官的职业病,好像非要打仗,才能证明他们存在的合理性。这也难怪,的确很长时间没打仗了,打了老山一仗,广场一仗,他们至今下岗待业,手里痒痒的,嘴里干渴得冒烟,就像李自成初上阵的战马。我所说的下岗待业,不是指没有薪饷,而是说有了生殖器,除了小便,老是不给它们机会似的。

强国梦,其实缺乏可行性、操作性,而且有点胡言乱语。有什么根据说:“二十一世纪,中国如果能够得到一个完整的百年和平来进行现代化建设,中国肯定将成为世界大的国家。”谁恩赐你百年和平,你有没有付保护费?难道人家一百年躺着不动,就是为了等着你赶上来。

要知道我国不仅武器落后,而且缺乏具有勇士气质的兵源。一个抵五个匈奴人的勇士,早已远去,汉将军李广的战士也成草原白骨。刘将军也晓得一个平时害怕衙役的奴隶是没法上阵打仗的。再说,谁上阵呢?保家卫国的口号有没有用,要不要麻烦石壕吏夜半再捉人?大家知道,近几年工农大众其实每天都在战斗,都在为下岗失业、还有住房的安危、孩子的教育费而操劳,空余时间,他们不是吃四角钱的袋装黄酒、打牌搓麻将,便是妒忌权贵富人的灯红酒绿,以及别墅和大量的存款。这些斤斤计较于蝇头小利的草根,只关心柴米油盐,早丧失了刘将军所具有的雄心壮志。能怪他们吗?他们毕竟是奴隶的子孙,满清一统,拖着长辫子的中国人的后裔,哪个不是奴隶的子孙!我看,这样的草根不符合刘将军的征兵条件。现在,他们的子弟,不是在寻找工作的路上,就是每月拿几百元钱,在某个南方外资工厂打工。生活艰难呵!

在我印象里,古代均是将军身先士卒拍马上阵,然后喽罗一哄而上。吴起甚至像庄稼人爱惜牲口那样,跟伤兵肉体亲密接触。现代的作战史好像都是工农子弟,端着步枪,直冲到敌人的壕沟前面。而那些将军老爷们则躲在防空洞里抽着雪茄红中华,打打电话,用红蓝铅笔在地图上划划涂涂,进行着遥控指挥。当然,他们晚上偶尔也要给睡着的战士盖盖被子。

世上所有的强国都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江*了解中国的实际国力,才内敛谦卑,对强国和颜悦色、敬烟倒茶。再者,放弃强国梦,满足于不受侵犯,中国其实十分安全。何况,我们有原子弹,还有核潜艇,何况,正如*所说的,我们没有让人眼红的资源,吸引人家来抢劫。十三亿人口是个包袱,谁夺这块地盘,都像湿手碰上了干面粉。养活对付这些人都难呵!事实上,现实生活中,我也没看见某个家徒四壁的穷人将自己的寒舍防守得犹如碉堡。一旦筑了碉堡,不明*者,会以为穷汉是个隐藏的亿万富翁,反而会遭到杀身之祸。

如果正视现实,其实我们非常脆弱,国内的阶级关系、利益分配没有理顺;金融千疮百孔,股民挣扎于破产的边缘;掌权的组织自拉自唱,如同孤家寡人,民主党派拿着干薪,都在袖手旁观;沿海建设得如此完美,长江大桥、东方明珠,也经不起人家的导弹,还有那长江三峡,做个轰炸攻击的姿态,我们就寝食难安了。

我国的防卫武器,除了原子弹、核潜艇,愚认为,还有庞大的人口。谁想跟我们过不去,就滥发护照,大量输送人口往境外,看看有哪个敌对国家和它的帮凶吃得消。十三亿只蝗虫黑压压的,遮天蔽日,每只吃一滴水、一粒粮,穿一寸衣,一双鞋,就不知道耗费地球多少资源。历史证明,中国就是凭蝗虫般的人口立于不败之地,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说到这儿,我想说出内心的担忧,现在文人还可以说几句话,至多监控、吃几年官司,一旦为了实现强国梦,说不定军人动粗,将多嘴多舌的文人装进麻袋,从飞机上扔进太平洋。

耿直智慧的王怡担心军人干政和军国主义的复活,自有他的道理。我也有以上的担忧,可是想到最后,我却不担忧了,觉得朱学渊的观点也有几分道理。所谓的强国梦,在中国并没有生长的土壤。战争总要有人买单,也要有人愿意打仗,而今国贫民穷,识几个字的草民也明白自己的命运:和平时期贡献税金,战争时期奉献鲜血,倒霉的,还要像老山前线的战士那样丧失两条腿儿、一条性命。想到这点,草民肯定跟统治者同床异梦,心怀二心。而那些生活优裕、被办公室消蚀了意志的公务员,恐怕绳捆索绑,也不愿意上战场(其实他们应该上战场,旱涝保丰收,拿这么多钱,不上战场也说不过去)。知识分子也知道:强国梦很难实现,秦朝元朝是个例子,苏联德国是个例子。估计他们思前想后,也不会投笔从戎,跟随将军去建功立业。

我认为,强国梦只是部份人的一厢情愿,这跟老百姓不搭界。强不强,反正一日三餐,晚上一张床。将军的豪言壮语,有可能只是恐吓远近的强国,就像我们赌友所说的:梭哈偷鸡。纸上谈兵式的强国梦,也许只是军队证明自己存在的营销策划。它没危害,只会让网络更热闹,电信部门赚钱更写意。当然,尽管对强国梦有异议,我仍喜欢听另类的声音,尤其是体制中另类的声音。因此喜欢刘亚洲,希望他的愿望能实现,只要我的家族,呵呵,不上战场。

灯祭读后感


篇一:《灯祭》读后感

作者怀念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父亲总是会给他坐一盏特别的灯。那是用玻璃做的罐头瓶,先用开水倒进瓶里,于是瓶底就掉下来了,灯罩边做好了,灯的底座是用圆形有花纹的木头,对准后钻两个眼,两个端头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做成了,再从底座中心钉入一个钉子,找一根红蜡烛固定在钉子上,这灯就算做好了,只等夜幕降临,点着灯,作者就觉得无限幸福啦。
每逢过年,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光明,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有盼头了。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书中写道,作者是生于1928年的正月十五一个落雪的黄昏,所以父亲为他取名“迎灯”。在他小时候每逢过年都要给他做一盏灯,如今父亲不在人世了,作者在过年时,为父亲买了一盏灯,把它送到了墓地,灯光在夜幕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这是作者对父亲的思念之情,也是对父亲的感恩之情,这些也都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朴素的对亲人的缅怀之情。我非常想念我的姥姥。


篇二:

众所周知,有时我们学完课文后都会看一些拓展资料,并写出感受。那么今天我也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首先说第一篇:《小桔灯》。这篇文章讲了一个小姑一娘一的家庭,爸一妈一都受尽了苦,一妈一一妈一得了被打得吐了血。但那小姑一娘一一点也不惊慌,自己镇定的去打电话。令我佩服。
第二篇:《白雪的墓园》讲了一个失去了爸爸的家庭,非常凄凉,非常痛苦。但是坚强的一妈一一妈一却很少当着孩子的面掉泪,但眼圈总是红的。经过那隆重的葬礼后,虽然一妈一一妈一并不知道她丈夫的墓地具体在哪,但当她走到她丈夫的墓地前时,她的心跳得比看见其他的墓地时不一样……
第三篇:《唐山,32年感恩情》,讲了一个黝一黑粗一壮的唐山汉子——宋志永,组织起来26人帮助同乡的人一起救援,感动人心。彻底见证了中国的一团一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道理。
第四篇:《母亲》这是一首小小的现代诗,告诉了我母亲有多么关心、疼一爱一自己的孩子,永远不会恨自己的孩子: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
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
你一爱一吃的那三鲜饺有人给你包。
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第五篇:《扣子》,讲了虽然眼睛花了,但依然疼一爱一自己儿子的一个母亲:他儿子一直在外地,好不容易找时间回到家来,母亲兴奋异常,在那短短的几天里,母亲一直十分关心儿子,眼睛花了,但儿子西服上的一个扣子掉了,她也能发现。并且在缝补过程中,还不希望孩子把西服脱一下来,怕儿子冷。
第六篇:《栀子花开思乡之情蔓延》,这篇文章讲了一个中国人在荷兰工作,突然见到了家乡的花——栀子花开在荷兰。这不仅让他开始了思乡……
第七篇:《月是故乡明》,作者在异地他乡,看着天空中皎洁的月亮和几个小苇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家乡。感慨道:“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
第八篇:《乡愁》也是一首小诗,感慨自己在外地时无法见到自己的母亲: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一陆在那头
第九篇:《《一爱一的教育》内容简介》,这主要就是讲了讲《一爱一的教育》的几个主人公:恩里、科卡垄代洛西、泼来可西、可莱谛、克洛西、斯带地、勿兰谛、华梯尼、诺瑟斯。
第十篇:《木屐》,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爸爸对儿子有多么关心:在儿子临走前,花了很多钱给儿子买了一双新雨靴……
第十篇:《田世国“反哺”事迹》讲的是田世国年迈的母亲隐患重病必须要换肾,所以儿子无偿献给了母亲。然而母亲却不知道那捐肾的人是自己亲生的儿子。
第十一篇:《斑羚飞渡》讲的是斑羚被一逼一到绝境时,用牺牲一半的方法飞跃悬崖,令人佩服。
第十二篇:《丰碑》讲的是红军原来有多么艰苦,但又十分坚毅。
第十三篇:《汶川地震中的老师们》讲了在汶川大地震中,老师舍己为人,把自己的翅膀摘下来,给学生飞翔。
第十四篇:《金色的鱼钩》讲的是炊事班班长给自己吃鱼骨头,给其他人吃鱼汤,舍己为人的故事。
第十五篇:《英雄罗盛教的故事》讲了罗盛教为了救一个掉进冰窟窿的孩子,却让自己先去世了。但看完《灯祭》的原文之后,我有了比看课文更深的感触,因为它比课文描写得更细致:
1.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滚一热的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赶紧用废棉花将灯罩擦得亮亮的,亮到能看清瓶中央飞旋的灰尘为止。灯的底座是圆形的,木制,有花纹,面积比灯罩要大上一圈,沿边缘对称地钻两个眼,将铁丝从一只眼穿过去,然后沿着底座的直径爬行,再扎入另一个眼中,“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一子朝上伸展,”两个端头一旦汇合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大功告成了。那时候从底座中心再钉透一根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待到夜幕降临时,轻轻捧起灯罩,“嚓”地点燃蜡烛,敛声屏气地落下灯罩,”你提着这盏灯就觉得无限风光了。
2.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一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带引号处为更深入处)
1.“眼镜蛇”这个词,能形象的了解到底该如何做工。
2.“虽灭悠燃”这个词,体现了父亲虽然去世了,但还如同活着。
《灯祭》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虽灭悠然”,我认为他传递了那种对父亲的思念:好像父亲还在,还要让他做灯,还要和他开玩笑……然而这一切也只能是想,再也没有了。所以,我决定在我还拥有爸爸一妈一一妈一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们感觉到由我这个儿子感到幸福,感到快乐,多考几个一百分。不能一浪一费了这唯一的报答机会呀!


篇三:《灯祭》读后感

主要内容:
作者怀念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总是会给他做一盏特别的灯。
那是用玻璃做的罐头瓶,先用开水倒进瓶里,于是瓶底就掉下来了,灯罩便做好了。
灯的底坐是用圆形有花纹的木头,对称的钻两个眼,将铁丝穿入两个眼中,两个端头扭结在一起,这便成了灯座,再从灯底座中心后面钉入两个钉子,找一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这灯就算做好了。只等夜幕降临,点着灯,作者就觉得无限幸福了。
每逢过年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光明,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有盼头。
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一精一美词汇:敛声屏气,安然无恙,称心如意,亮丽之极,灿烂夺目。
好句连连:1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到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里,这盏灯就是月亮了。
2那汪蜡油上斜着一束蓬勃芬芳的光的确是亮丽之极,其光芒虽然短促却总是灿烂夺目的。
3父亲送我一一乳一名:迎灯。没想到我多年后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年时父亲送我的那盏灯了。
心灵絮语:书中写到作者是生于二十八年的正月十五一个落雪的黄昏,所以父亲为他取名“迎灯”。
父亲在作者小时侯每逢过年都要给他做一盏灯,如今父亲不在人世了,作者再过年时为父亲买了一盏灯,把它送到了墓地,灯光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这是作者对父亲的思念之情,也是对父亲的感恩之情。这些也都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朴素的对亲人的缅怀之情。
我非常想念我的姥姥,也希望有天可以为姥姥做一盏灯。。。。。


篇四:听李长浩老师执教《灯祭》有感

一、引导学生学会质疑,大胆质疑。
引导学生学会质疑,大胆质疑。古人说“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意思是说,在读书的时候能提出疑问是大有好处的,有一分疑问,就会有一分长进。李老师在教学《灯祭》一课时,在让学生解释了题目,介绍了作者后,老师提出“请自一由读课文,看看你读懂了什么,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就记下来。”这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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