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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书的孩子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你也许需要"《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感谢您的参阅。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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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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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篇1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篇2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篇3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他那样爱护自己的书籍,想到自己平时那样对待书籍,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往后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像他那样做一个爱书惜书的人。不让我的书有丝毫的损伤,我想每个同学都应该向他学习。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篇4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篇5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篇6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读后感大全:《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爱书读后感 (250字)


《鲁迅爱书》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时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破散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

我和鲁迅来比起来可真差得远啦,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而且总有几本书的书页角被我不小心撕烂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买书的人。

三年级:飞翔

优秀读后感:鲁迅爱书读后感


《鲁迅爱书》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时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破散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

我和鲁迅来比起来可真差得远啦,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而且总有几本书的书页角被我不小心撕烂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买书的人。

把书当作一种财富——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


鲁迅一生清贫,却总是喜欢收藏书。他爱买书、看书、抄书,养成了爱书如宝的习惯。

我觉得鲁迅这么爱护书,是因为他把书当作一种财富。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让自己懂得的知识多,就要视书为宝,把书当作一种财富,像自己的钱一样保护它。这样一来,只要书没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读它,一直发现取之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自己买了新书后,我也会很爱护书。平时,我看完新买的书或旧书,都会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架;特别是自己喜爱的书,我还要用包书纸包好,放进书架最干净的一层,以免弄脏、弄破。正是这样,两年前我买的书到现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书当作财富,就一定会有许多收获。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通用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通用,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1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2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3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4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5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7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8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故事新编》读后感


《故事新编》读后感

若不是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故事新编》,我还真不知道以笔为刀枪与旧社会抗争的鲁迅一向行文严肃,竟然会有如此有趣的作品。

《奔月》的男主人公后羿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大英雄,他射日的史绩至今被人传诵,他和嫦娥的爱情故事也是人间最美丽的传说,我们总相信英雄会被人永远记住,后羿和嫦娥虽然是悲剧二人应该相互思念,至死不渝。然而在鲁迅先生的《奔月》中,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英雄,不一样的嫦娥奔月。我们看到,当九个太阳被射落后,英雄并没有想象中的风光,他得到的是没有人崇拜,没有人关心。他的天生神力,它的精妙的箭法都没了用武之地。此时的他早已不是什么人人敬仰的天神,它只是一个拥有大庄园,拥有表面上的风光,而实际上为油盐酱醋而烦恼的普通人。如果他的从前还有留给他什么,那就是回忆,还有人们对于射日英雄的潜意识中的崇拜。但那崇拜是对天神的,不是对他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天神的真正身份。我们的英雄不见了,因为我们不再需要这位英雄,那些他曾应以为傲的一切都没有了用处,有些甚至成了他现在生活的阻碍。他的箭是他寻求食物的工具而非英雄的象征,可是后来就连寻求食物的工具也变得勉强。他的弓太强,箭头太大,所以将麻雀射碎了;他的箭法太准,百发百中,以至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都被他打完了。我们的英雄迷茫了。

这样的后羿,让我想起了某些国家体育运动员。许多国家体育运动员都是红极一时的冠军,曾经他们不仅给自己带来的荣耀,也为国家增添了光芒,他们是普通民众口中的英雄。特别是体操运动员,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去进行体操训练,由于忙于训练,许多运动员都没有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所以他们的文化程度很低。十多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他们体育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但是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二十多岁已经算是老运动员而要选择退役了。由于我们国家对于运动员退役的保障还不是很完整,很多运动员退役后就等于失业了。有些运动员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录用他们,所以出现了前几年的曾经的世界冠军,如今沦落为行窃小偷的新闻事件。故事中的后羿,和这些运动员的经历,没啥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要时刻跟进时代的脚步,我们在一生中,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学习新技能,这样不仅是为自己谋得生存的技能,更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提升自己的灵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要老是沉沦于记忆,沉沦于过去的辉煌。即使你再拥有以前的金牌,即使你再拥有无敌的射箭技术,没有了比赛的场地,没有了漫天遍野的禽兽,你的金牌,你的箭术也就失去了光环或用武之地。

嫦娥偷吃了梳妆盒的仙丹奔了月,这形成了对后羿的背叛。上古神话里端庄美丽的倾城美人嫦娥,不复见她的孤傲清冷,而她自然也没有奔月后的幽怨与无奈,我们眼里看到的,在这故事中,嫦娥成了现实的市井小民,她不满足的现实生活,只是一个喜欢抱怨、很世俗、一点也不温柔体贴、贪图享受的普通女人。故事中,我们很明显地领会到,没有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最终还是抵不过面包。这则故事,不知道是鲁迅先生的个人想法,还是只是把这种社会现象以借喻的手法列举,让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究竟是爱情重要,还是面包重要,我想若这两者都能兼顾,那么幸福美满不在话下。

看完了这篇文章,其实我还不是很懂鲁迅先生为什么要编写这样的故事,是因为没素材可以写而发挥所谓的想象力吗?查了一些背景资料,才知道,先生还是以前那位先生,喜欢讲这话说那理。后羿被遗忘以后,或者说落寞之后,乃至遭到嫦娥的遗弃之后,他的复杂的精神状态。而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又与厦门时期的鲁迅的心境产生了某种应和。实际上作品中后羿与逢蒙的对话,还有嫦娥、使女的议论很多都直接呈现了鲁迅当时所受到的攻击。因而鲁迅正是以这种油滑表达了对于现实与落寞的嘲弄。

小小的一篇故事,在人生观能给到我些许的启发,使我进一步了解了鲁迅先生。

有关鲁迅的故事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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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1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2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5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6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7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8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1500字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近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这种文本形式的存在,使《故事新编》独具欣赏的价值。它将古人写活了,以至于作品的主人公能在古今两个时空中自由穿梭。如《奔月》中乌鸦炸酱面等流行词汇的插入,借羿之口说我去年就有四十五岁了反击现实中以诽谤先生为能事的高长虹的诬蔑,都是很好的例证。八篇中的《补天》、《奔月》等前期创作可能仅仅是这种创新写法的练笔,但到《铸剑》、《出关》、《非攻》、《起死》时,已是先生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自由自在的时候了。

另一方面,这种堪称古今杂糅的手法将中国传统中的圣人、英雄彻底人化,通俗地说,就是将伟人生活化。它已抛弃了对英雄作无尽讴歌的传统,转而揭露起高贵的人物被世俗牵绊的事实。在和传统逆向的思考中,描绘颇具视觉冲击力的画面,戏说衣冠楚楚者,一语道破作者所要表达的荒诞。比方说《奔月》中曾经的射日英雄对妻子百般听从,不顾劳累,只为满足时常无理取闹的嫦娥对于肉食的渴望。从一个英雄式后羿,到俱内的丈夫,最后在被视如己出的徒弟背叛,往日疼爱有加的妻子的离弃后,又重新消逝在琐屑的日常生活中。这种半传说半想象的刻意安排,在荒诞中对现实中的种种进行了有力的嘲讽和深刻的揭露,像是诉说着昔日的战士失去对手后的无可着落与逐渐没落的趋势。相信,骨子里仍藏着先生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是对于先生历时13年的最后的创作的最恰当的评价。虽然先生自己在《序言》中说到对《补天》后半段油滑的写作表示否定,但不得不指出作为试验性的创作,这种误区是很容易踏入的,因为对于丑角的插科打诨,度的把握实在重要的很,毕竟多一份则腻,少一份则无味。可惜在先生意识到时,上天却决绝地带走了一代文学巨豪,将这份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作为为了忘却先生的纪念。

其次,虽然知道先生极力否定中国传统文学,认为那是戕害心灵的玩意,但若是没有被先生视为污垢的传统文学,像《故事新编》这样优秀的作品应该也只是化于天地之无形了。所以当今国学的兴起,看来也是历史的必然。毕竟存在即合理,或糟粕,或精华,作为阅读者的我们,只需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是可以站稳脚跟的,不至于像鲁迅先生担心的那样被黑洞所吞噬,但这种能力的形成,可谓有待磨练,而像先生那样将其活用,更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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