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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无人来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互联网

只因目中无人读后感2000字。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只因目中无人读后感2000字》,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这本书的来源是朋友圈的一个好友,她每次看完书籍之后,都会把自己看完书的感受以文字的方式分享出来,一个是黑洞,还有一个发光体,这两个概念吸引了我,加上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点也非常吸引我:一切心理问题都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个点也是非常打动我的,于是就买了这本书。

1:黑洞or发光体?

在没有了解这个概念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发光体,可是了解之后,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际关系的黑洞,要说为什么会有黑洞,小时候,父母对于自己的肯定是非常少的,每一次自己做到了一个成绩之后,听到的都是一句话:你看谁谁家孩子,怎么怎么样?于是自己从小到大就一直生活在这样的比较当中,我的自我价值感是笔记偏低的。

也为了获得更多的肯定和赞美,自己就不得不去做好哪些事情从而达到这些标准,并且慢慢的自己也把这些标准带到了人际关系当中。

往往自己就会忽略掉入的感受,不仅忽略别人的感受,也会忽略自己的感受,并且在文章里面自己也找到了为什么一直没有留住人的核心原因:一个不在乎人感受到管理者,怎么可能留住人呢?

2: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个时候就想起在二阶段那个场面,因为饭钱,自己就恼火了,并且自己也说出来了:我没有错,凭什么要我道歉?其实道歉又能怎么样呢?只是在自己心里不愿意去承认自己比别人差,或者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不好的。

并且自己在生活中,会一直沿用这个模式,缺少去聆听别人感受的能力,一直把关注的焦点放在谁对谁错上面了,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甚至搬出过往很多的事情,来证明自己是对的,我承认自己弱,也不会掉一层皮?再说了,我承认错了,也是因为太在乎这个人,从而在心里,这个人比这个事情要重要。

其实之所以这样想去证明自己是对的,就是害怕被别人否定,从而一直用这样的模式生活,而自己却是不知道,直到今天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需要明白的地方。

3:对错背后是一颗脆弱的心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自己的家庭也是非常的贫穷,自己也是非常的玻璃心,尤其是不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经济囧片,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自己那点自尊心,读后感越是这样,越是敏感,别人对我的好意,在我眼里都可能被扭曲成一种侮辱,就像一个刺猬一样,拼命守护着自己的自尊心。在大学的时候,因为同一个宿舍大家都有电脑,而自己没有电脑,知道家里为了让自己上学已经负债了,还是想有一个电脑,于是就说了大学必须要有一个电脑,而这个对于父母来说已经是非常大的开支了,只是自己还是为了自己的自尊心,让父母给自己买了电脑。

其次就是在以前自己是不敢迈进比较高端的地方的,生怕他们瞧不起自己,你看她穿成这个样子,肯定买不起的,于是越这样,自己就越是放不开,于是自己就一直不敢迈进,最终把自己逼的放不开了。

回顾这段时间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的愧疚,还有那颗脆弱的心。一个内心贫乏的人,为了保护哪颗脆弱的心,通常会在外面筑起一堵又高又厚的围棋,把自己困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独自挣扎求存。这堵墙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把一切美好的挡在外面。

4:一个人穷没关系,可是穷太久了,一定是他的错

自己也是一直觉得家里穷,在很长一段时间会把这个怪罪父母,说是他们的原因,只是把这个埋怨他们了,自己就可以逃避痛苦了,你看我为什么会是今天这样子,都是我父母的错,从而自己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就像这个标题一样,其实这个都是自己的原因。

如果在以前自己是可以怪罪父母的,但是在接下来的生活,自己活成什么样子,就是自己的原因了,再说了,在过去父母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到自己了,而自己只看到了自己没有的,而没有看到自己已经获得的。

并且自己的思想里面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钱把我害惨了,我之前在内心深处觉得钱不是好的东西,虽然我意识上非常想赚钱,但是潜意识会阻碍自己去赚钱,因为潜意识会保护我的安全。

直到遇到了杨小米,她给我带来了一个非常大的改变,就是钱是一个好的东西,有了它我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所以现在我特别爱钱,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我要开始认真对待金钱。

5:限制性信念——无助

从开始上学,爸妈就不让我做任何事情,并且每次我只要给爸妈一说,我要做作业,其他所有的事情都不用做,同村的很多小伙伴要下地干活,而只有我自己是不用去做的,有的小伙伴学会了开拖拉机,而我就不用,村里的很多小伙伴就特别羡慕我,可是现在回头想想,你在之前享受的生活,现在都是要回报给你的。

并且每次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都是已经把问题解决好了,从来不让我自己去尝试,现在想想试一试也不会死的,只是自己缺乏了这个解决问题的能力,而现在自己就是需要去做,去尝试,给自己一个新的机会。

6:如何提升人生的纬度

书里面有三个点,说一心里的作者黄伟墙能够一直做好微博,公众号的秘诀:

第一个要考虑读者的纬度,公众号的读者是谁?这篇文章读者喜欢吗?我能为读者提供什么样的价值?读者读完之后,会转发吗?

第二个就是文章作者,我转发作者的文章作者会开心吗?我应该怎样转发才能让作者感受到尊重?

第三个维度就是自己,这篇文章的观点符合我的价值观吗?跟我的公众号定位匹配吗?

通过这个我就知道为什么黄伟强能够成为运营的高手在什么地方了,从第一身份,第二身份,第三身份,全方面的考虑,这个事情就可能会做的非常好,因为与这个事情有关的每一方都能受益。

当一个事能够让各方都受益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各方的支持,当一个人活的四面八方支持的时候,哪有不成功的道理?

成功人士都是多位的,因此自己还是需要提升维度去做事,一直处于一个非常小我的状态当中,不在固化自己的习惯思维,我需要从位置感知,时间线,理解层次三个方面随意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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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昨晚读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只读了一遍,现在还在晕晕的状态。

对于胆小的我来说,侦探推理的小说、惊悚小说一直不是我的菜。会读它也是因为前阵子沉迷《明星大侦探》无法自拔,然后在昨晚刷kindle商店的时候,发现这本书的情节很像明侦里面某一集的内容,估计那集的编剧就是参考的这本书,突然感兴趣就下载了看一下。

吐槽:

书很短,一口气就能读完。前面很大篇幅写了各个人物的出场。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地方身份地位职业牛马不相及,然而他们又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或直接或间接剥夺了他人的生命而法律没有办法制裁他们。看这部分的时候很崩溃,有10个人物,他们有各自的性格特点,各自的背景,各自的故事。而在介绍他们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像写说明书一样列出来。所以等他们集体登岛之后,我还是没搞清楚谁是谁。说实话,我到读完书也没有搞清楚全部人,只是能把几个人对上号了(绝对是因为人越死越少)。

登岛之前是人物介绍,登岛之后就是凶杀开始,故事发展也非常快,没几下人就死的差不多了。感觉就是叙述,并没有在细节上面做一些装饰,让读者参与进推理之中。一般读这种推理小说,最让人兴奋的应该是根据小说中出现的情节、线索、细节等能让读者进行推理,自己YY凶手是谁。而这本书凶杀发展太快了,且凶杀与凶杀之间,没有过多描述。(也许是我在读的时候没有动脑子吧,所以才觉得这本书不精彩。)我觉得最后虽然作者以凶手的口吻解开谜题,但是解得挺突兀的。不可否认这个凶手的设的杀人局非常高超,但是之前书里对这个谜底的指向线索太少了。没有在读解谜这部分的时候给人发出“原来那时候怎么怎么样是为了这样这样”“难怪那时候怎么怎么样”类似感叹的机会。总之一句话,细节不够多,看得不够爽。

看法:

十个人,都是由于法律有灰色地带所以免受制裁,除了法官。但是法官也由自己非常主观的道德只配杀了其他9个人再自杀。(我觉得记名字没啥意义哈,所以这里就用他们的特点指代这些角色。)

第一个死的人是有钱的公子哥,出场就说他喜欢拉风地开车驰骋。他背负的人命也是由于开车肇事致使两个小孩死亡。他没有任何悔过意识。而他的死亡是氰化物中毒,讽刺的是其他人刚开始猜测他是悔过自杀。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究竟用不用偿命?有悔过的用不用偿命?无悔过的用不用偿命?

第二个死亡的人是管家太太,药物致死。从管家太太对公子哥死亡这件事的反应看出,她不是彻头彻尾的坏人,做了亏心事之后,一直不能安稳度日。她应该不是那个为了遗赠而谋划杀害主人的人。协助谋杀,有可能是非自愿协助,且一直活在后悔之中,悔过态度好的人,即使杀人了,能不能赢得一次死缓变无期的减刑?

第三个死者,将军。将军的罪状是公报私仇,故意将妻子的情人送上前线致死。但是,即使那个人不是妻子的情人,也会是另一个人上前线。文中也说出情人阵亡之后,妻子不久也病故。他也可以远离战友,过着孤苦的日子。死亡对他来说倒是解脱。当人小三罪不至死,公报私仇确实有罪,也不由法官私人制裁。

第四个士兵,管家。管家可以说是杀主夺财的主谋了。

第五个死者,老贵女。她坚持自己的道德标准,赶走未婚先孕的侍女,使她逼想不开投河自尽了。在她的世界里,她做的都是对的,因此她毫无悔意。我个人认为老贵女没啥错。就像学生受不了老师几句批评跳楼自杀了,难道老师就是杀人犯?

第六个“死者”,法官大人。正确来说是第十个死者。“公正地”制裁了9个人之后,也知道这本质上就是凶杀,于是也顺便“制裁”了自己。对绝对公正的偏执送他走上这条路。

第七个死者,医生,溺亡。医生犯的罪是医疗事故,由于自己的疏忽(饮酒)而使病人死亡。有罪,但不是蓄意谋杀。法官大人要是在中国,估计管不过来了,莆田系医生一大串,假疫苗商人一堆,这杀人局不好设。

第八个死者,刑警,砸死。刑警的罪状是作伪证,而且从中获益(晋升)。

第九个死者,混混,枪杀。混混就是靠不正当的勾当赚钱。有的人就是舔着血过日子,但他们只是聘请他的人的工具。要追溯到为什么会有人去做这种刀尖上的工作,这说起来要背锅的人就太多太多了。

第十个死者,幼师,自尽。哪怕幼师的内心再坚强一点,心理素质再强一点,她也不会上吊自尽。她的罪状是引导小孩涉险导致小孩溺亡。而犯罪动机是为了爱人能继承遗产。她只是个傻姑娘,不能说她本性很坏,虽然我也承认她并不善良、没有爱心。她是个心智并不是很坚定成熟的人。为了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因为自己做的事情后悔终生,虽然她一直说服自己是没有罪的,但从她最后自尽的举动看,她一直也没有说服自己。可恶的人还有一个,她的前“爱人”,无论是否有心,他对幼师的犯罪行为确实有引导作用。如果他完全没有那种想法,幼师是根本不会意识到小孩死了她的“爱人”能继承巨大的财产。最后他还假惺惺地感叹说什么“她永远不会意识到他有多么爱那个小孩”。(当了贱人还要立牌坊)

论罪人光明正大逃避了法律制裁,我们应该自己制裁他们吗?恩,我觉得完善法律就好了。除了上帝和法律,没有谁能制裁谁。

后记:

昨晚看完书,关灯之后。我的怕鬼病犯了,看到墙上的挂书包的地方,就觉得是鬼,害怕得把头藏进被子里。明明知道是书包,还是害怕。这种病有得治吗?

只因爱玩游戏


EA创始人崔普霍金斯从小就爱玩电子游戏,玩游戏对他来说是每天的作业之一。一旦遇到好玩的游戏,小霍金斯就如痴如醉、无法自拔,即使老爸老妈在他旁边噼里啪啦地批评教育,他也不为所动。热衷于游戏的霍金斯学习并不刻苦,而若干年后,他却成为哈佛大学的一员。这一点不仅让父母感到满意和骄傲,也让那些和霍金斯一样喜欢玩游戏的同学羡慕。崔普在哈佛大学主修策略与博弈论,大学毕业以后,他前往斯坦福,读了三年MBA。漫长的学习生涯并没有使崔普降低对电脑的忠诚度,MBA毕业后,他打算走自己的路创业。

正像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奇迹也总是发生在那些有个性的人身上。是的,崔普是个相当有个性的人。比如说,1976年,他用自编的计算机软件预测自己7年后的1982年,崔普真的开始创业,并拥有了自己的公司。大多数青年人都有许多宏图伟愿,敢于创业更是让人佩服。不过崔普创业的原因在当时看来,实在有些不务正业。

崔普要圆一个梦,一个开发橄榄球游戏的梦,他想让他当初怎么玩也玩不够的游戏玩起来更过瘾。既然市场上没有让我感到更有趣的橄榄球游戏,那我就自己开发一款!这就是崔普创业的初衷。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一:无人生还读后感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一抽一取几个有代表一性一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一爱一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一式,怕是胎里带并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一抽一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一精一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一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篇二:无人生还读后感

看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虽然已经高三了,但我还是无法放下书,还是想看书,没办法,几次提醒自己要好好学,就是改不了,言归正传:从一开始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小说一开头竟然同时进行了八个人的心理描写,这是我从未见到的,我对阿加莎的文字掌控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在整个小说中都曾经多次进行过很多人的心理描写,这对作家的能力是一个极大地考验,八个不同经历的人必然是八种不同的心理,你要把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捉摸透,都不尽相同,事实证明阿加莎经受住了这样的考验,她的文章完全折服了我。

说实话我,我完全被这个最伟大的女一性一侦探小说家骗了,我从一开始认为欧文先生不在岛上,后来知道他在岛上,后来认为他是十人中的一个,到后来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是这十人中的一个,但看到结尾才明白自己错了,法官竟然就是欧文先生,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法官一开始确实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但是他的年龄和他在整个一团一队中所成为的领导者角色都让人感觉这么一个老先生是杀人凶手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说实话如果你要我说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也不认同,但我认为这确实是在所有牵强的解释中最好的解释。

孤岛杀人案这类的故事是最难以写的,因为你可能写着写着就发现自己无法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所以也很少有作家尝试这种写作方法,阿加莎克里斯蒂确是开了孤岛杀人案的先河。一个女人,能有如此大胆的想象,如此缜密的思维确实让我自愧不如。

这九个人所犯下的八件案子确实都是法律惩办不了的,但话说回来其中的有些人真的该死吗?当然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但他还是杀了他们,这其实还是说明他更享受杀人的过程,而这个人是不是该杀却并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但他提到他对每个人的被杀顺序都是经过一精一心的准备的,死在前头的会受到少一点的心理上的折磨,这个说法非常有趣,而且再一次证明了人类心理暗示的强大,最后一位女家庭教师正是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下自一杀的,

其实我是蛮想学心理学了,不过听说心理学不好就业埃真的是这样吗?

篇三:无人生还读后感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一性一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 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一陽一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一捅一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一性一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一精一致的美人,是那种摸一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一性一,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一靡一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一性一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一性一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一爱一电一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一性一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篇四:无人生还读后感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一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一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一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篇五:无人生还读后感

引子

在推理小说的世界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是我们所不应忽略的作品。这本书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广大读者,都公认是作者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就小说本身而言,其中首创的封闭山庄童谣杀人的杀人模一式,以及《无人生还》问世后,后世的许许多多的作家写的向《无人生还》的致敬或挑战之作,又或是戏谑之作,都无不从某种角度上证明了《无人生还》一作在推理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位。笔者有幸得空连原作在内,阅读了这一系列的6部作品,又早闻由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写的同名剧本《无人生还》即将首次在沪上演,现在记下读书心得,算是在公演前对作品进行一番温习,也算是向诸位推荐一下这个作品吧。

一、《无人生还》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犯罪小说作家,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统辖他们的女王

贵州版《无人生还》封底语

《无人生还》讲述的是一件离奇的案件:十个身份不同的人,因为收到署名信件而一起来到了黑人岛上的别墅。在封闭的小岛上,谋杀伴随着流传于黑人岛上的童谣发生了。十个人陆续按照童谣中所描写的那样,以不同的方式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没有外人,一切都合乎逻辑,那么真凶究竟是谁?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部伟大的推理杰作。第一次读这样类型的作品,带给你的是震撼和不可思议。诞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这部作品,一方面保持了阿婆所特有的女一性一细腻的笔法,另一方面,不得不让人惊叹她卓越的构思布局能力。阅读这样的小说,面对这样的杀人动机,我们能体会到阿婆所认同价值观,但更重要的是享受其中本格推理所带来的妙味。

一口气通读完这个作品,我心中惟有赞叹不绝,如果说要我其中挑出稍许不满的地方的话,我想如果阿婆的另一个作品《帷幕》能和《无人生还》结合的话,让波洛成为黑人岛的主人,主宰这整个杀人事件,或许更佳。因为,我想不出,一个以塑造大侦探波洛而闻名于世,有着世界侦探小说女王之称的作家,却以这样的一部没有侦探出现的作品,成为其一生的最高杰作,这是一种荣幸,又或是其他呢。但是,时至今日,我们无法否认的是,《无人生还》已经超过了其本身的文字所能代表的意义,成为了阿加莎-克里斯蒂,乃至推理小说的代名词。

二、《双曲线杀人》

本书是西村京太郎大展才华的登峰造极之作,是他的作品中评价最高的一部

林白版《杀人双曲线》封底语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第一个赞扬花美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赞扬花美的人是庸才,第三个赞扬花美的人是蠢才。或许这句话适用于大多数的场合,但是在推理世界里是行不通的。正如我前文所说,自从《无人生还》诞生以后,后世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仿作。一些推理小说大师通过和《无人生还》中所运用的相类似的模一式(童谣杀人或封闭山庄的杀人模一式),来向阿婆的这个作品发起了挑战。在这些仿作之中,出现了不少构思巧妙,甚至比阿婆更甚一筹的作品。西村京太郎的《杀人双曲线》就是其中之一。

读推理小说,作为读者,欣赏作者的文笔是次要的,主要的则是跟随着作者的文字和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和故事中的侦探或刑警进行一番智力竞赛,看谁先发现真相。也因此,一般的推理小说家是不会在小说开头公布出他所描写的凶犯所使用的诡计的。但《杀人双曲线》却是一个例外。

小说的开头,作者西村京太郎就告诉了我们他在这个作品中所运用的是双胞胎诡计。故事以孪生兄弟抢劫商店为开端,伴随着在日本东北部的封闭雪山旅馆连续杀人案件,而逐渐走向高一潮。两个看似不相关联的刑事案件,犹如平面几何中的双曲线没有交点,在阅读的很大一段时间内让我摸不着头脑。直到小说的高一潮部分,真相逐渐被揭开,我才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本以为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事件,却因为双胞胎的关系,在某一点上达到了交汇。发生在封闭雪山旅馆的案件虽然没有童谣杀人,但是以保龄球瓶的消失来代替死者的个数,从一些细节的描写不难发现,作者所仿照的是《无人生还》的模一式。虽然是模仿,却因为双胞胎诡计的运用,而使这部作品在诡计运用方面较之《无人生还》,可谓青出于蓝。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在《杀人双曲线》中,和《无人生还》不同的是,封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事件,凶手所采取的不被怀疑的方法又是一种独特模一式,看完全书,不得不让人钦佩作者的构思巧妙。

总之,在向《无人生还》的挑战之作中,我首推这部作品。如果说读这本书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在读完后发现,很大程度上,当年李幼斌、于小慧主演的国产刑侦剧《情有千千劫》,在主要的情节构思方面,有抄袭《杀人双曲线》的嫌疑,当然核心的双胞胎诡计除外。所幸的是,这更显示出《杀人双曲线》在向《无人生还》挑战作品中,占有令人瞩目的地位。

三、《童谣的死亡预言》

不愧是行人最高杰作,诡计、气氛、文字水准均在馆系列之上,不过建议还是先读馆系列,不然会有`黄山归来不看岳的感觉

网友GFinger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使得剧一团一一群人迷失了方向,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带有梦幻色彩的雾越邸别墅。在这幢神秘的别墅中,一群人发现了许多和自己名字巧合的事物,而伴随着北原白秋的童谣《雨》的节奏,童谣杀人在这幢封闭的暴风雪别墅中发生了

打算有意阅读绫辻行人的《童谣的死亡预言》,完全是几位网友推荐的结果。由于小说开篇及中段的连续杀人事件发生,参照的是《无人生还》中封闭环境下的童谣杀人模一式,也因此,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用着《无人生还》的模一式去推断着小说的结局。但当我看到小说结尾,我只有讶然。和《无人生还》以及《杀人双曲线》相比,这部作品的诡计设计又是别具一格。看着被赋予侦探使命的剧一团一负责人一槍一中秋清在《从网中逃逸》一章中,向众人逐一说明所谓的四起连续杀人事件真相以及凶手在封闭环境下逃避嫌疑的方法时,我只有惊叹。而当最后真相的完全揭露,我只有讶然。读完这部小说,无论是凶犯的作案的动机还是小说情节设置,它让我颠覆了我之前所认为的固有的《无人生还》的模一式。我甚至一度认为在《童谣的死亡预言》问世之后,运用在封闭环境下的杀人模一式作为推理小说中的情节构思已经达到了极限,后世或许已经很难有人超过此作。虽然我很期待这样的作品出现。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这部小说的一些细节方面,诸如日本人所特有的审美观、有关日本文学史的介绍,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兴致盎然。尤其我觉得小说的收尾,模仿的是《桃花源记》结尾的模一式,更让我称道。主人公我在事件发生过后的某一天,重新按照当年的路径,打算再次寻找当年的雾越邸别墅时,没有结果,失落的心情,更增添了雾越邸别墅的神秘色彩,同时也反映了当年发生在雾越邸别墅的一连串的杀人事件的神秘一性一,联想到事件中合乎逻辑,一切人为的罪行以及那脱离现实的神秘力量时隐时现,更让人觉得一切是不可思议。以致让我在读完此作后难以忘怀。

四、《雪地杀机》

《无人生还》读后感


这是一本悬疑小说,不看到最后等作者解密,无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策划者。因为书中刻意描写了每个人的心理活动,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无辜的,这也是作者高明的地方。整本书情节精彩,环环相扣,看书的时候,连自己的呼吸都是小心谨慎的。

整本书讲了十个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人因为他们的过失死掉,但是他们却躲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同一天,因为受到邀请然后怀着各自的目的去一个他们从来没去过的小岛。关于小岛的传闻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这十个人一来到岛上就被一个留声机宣布了他们曾经的犯下的罪行,然后按照某种计划,一个一个被暗杀掉,过程对于当事者来说当然充满了恐惧,猜疑和挣扎。但是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制裁,他们还都是一一死掉了。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疑惑当然是“到底谁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同时为那十个人中大部分人犯下的罪行或惋惜,或气愤。他们这帮人就因为心中的私欲,践踏他人的生命,还利用自己的缜密心思或者社会地位逃脱法律的制裁,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他们每个人(除了那个策划者,这也是最后作者解密的时候才知道的),每个人都死有余辜。等他们都死完了,真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看完整本书,心得有二,一是人真是不要做恶,除非运气一直都很好,否则难免遇到更厉害的狠角色,就会遭报应。二是,希望可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做一个聪明又内心强大的人,既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伸张正义,打压坏人。

《无人生还》读后感1000字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无人生还》中,十个互不相识的人来到士兵岛,本以为是命运女神的眷顾,却不想,所有人都命丧其中。在最后,每个人都被恐惧笼罩,慢慢返回了人类最初始的模样,只想要保护自己。

有时我会想,人真的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生物。他们的思想复杂得像个迷宫,不过也确实如此,人的大脑不就像个迷宫么。两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可以同处于同一个人身体里而不受排斥。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我们的法官先生。他那变态的癖好,喜欢杀死生命,难以置信,却又不无可能。同时,他的正义感告诉他:你不可以这么做。这两种神奇的情感若处在同一个人的体内,虽是水火不容,却又如此容易理解。当这两种特质同处一处时,一个特质总会压制另一个,当平衡出现失调,人就会变得不正常。让我们看看这位法官先生吧,他只是为了寻个乐子,便杀了九个人,甚至不惜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

然后是维拉小姐。我觉得,这位女士像一片恬静的湖水,平静无波,但却十分敏感,她把自己的秘密隐藏在她心湖的淤泥里,当别人触碰时,便会荡起一个巨大的涟漪。我在看书时,从不认为这位小姐是谋杀了那个可怜的,溺水身亡的孩子。她尽力了。尽管在最后,她稍微的做了一点戏,假装自己拼命往前游,可谁不会呢?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让这位小姐认为她没能把孩子救上来是一个巨大的过错。所以我觉得,维拉小姐其实是一个很可怜的人,她敏感的神经以及感性的情绪造成她最后的黑化,可她在救那个孩子时已经达到了她的极限,却造成别人的误解,最终导致法官先生,这一切的幕后操控者,写下了她悲剧的剧本。

合上此书,这两个人在我留下的印象最深。一个是留到最后的人,可还是上吊身亡;另一个则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在这十个人里,每一个人死去,大家的心理便阴暗一分,思想被恐惧左右。惶恐,紧张,陌生等等情绪包裹了他们。最后,我几乎看见,一群原始人在努力却徒劳地保护自己。每一个死亡,都让他们感到无力,似乎怎么努力也无法活下去。死神的利爪一个个把他们抓起来,无论怎么挣扎都是无用。我脑海里仿佛形成一幅图景:法官做好一幕剧,拿来许多个玩偶,操纵他们的情绪,再将它们一个一个杀死,细细品味玩偶们绝望的乐趣

《无人生还》大概是我看到过最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它环环相扣,当阿加莎克里斯蒂揭开最后一层面纱时,所有人都为这故事的真容所震惊,却又不得不十分佩服。

《无人生还》读后感_700字


《无人生还》读后感700字

全书10.1万字,耗时2.8小时,阅读时速3.6万字。

一部揭示人性的悬疑小说,于1939年出版,迄今已近80年,依然受市场追捧。

本书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英国推理小说女作家,一生创作了80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19部剧本,以及6部以玛丽·维斯特麦考特的笔名出版的小说。著作数量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在悬疑推理的基础上,本书阐述了以下两点。

第一,道德这层盔甲可以让你理直气壮的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幕后黑手的法官瓦格雷夫披着道德正义的外衣,买通评委会成员处死嫌疑犯,更是谋杀了小岛上9个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人。这么多年的法官经验,怎么会不知道法律准则是“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

小岛成员中,麦克阿瑟将军发现副将与妻子私通,将副将送去自己设计好的陷阱赴死;隆巴德抛弃伙伴,一个人拿走食物逃生;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都为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组织好了说服自己的一套说辞,披上了道德外衣,不受道德谴责,更逃避了法律制裁。

第二,只有偏执狂,固然能在一个领域成就王者段位,也易滑入罪恶深渊。

说的就是法官瓦格雷夫,在谋杀领域的追求,达到艺术家的水准。

“相信相信的力量”,由于瓦格雷夫对正义的执念,不择手段的追求。也正是因为偏执,滑入了罪恶且狭窄的深渊。设计出无人能解的谋杀悬案,并为自己的正义感洋洋得意。

最后,分享一段杀手兼法官瓦格雷夫的自述。

《无人生还》读后感_800字


《无人生还》读后感800字

还是给人意想不到的震撼,正如刚一开始猜测的那样结局圆满落幕。

说的很对,欧文就是其中一个人,然后他把这些触犯道德底线,而逃脱法律制裁的人一一按照那首民谣的安排按顺序死去,当然他最后也会因为某种突发事件或者这些谋杀案件得到应有的制裁……

一些人游走于道德的底线摆脱法律的制裁,老法官明知道法律对于人的约束力,感觉他更像是一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摆布别人人生,生死的艺术家,他设计别人的生死,然后通过自己的方式摆布别人的人生的方式并不可取,作品中有一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更多的让人感觉是一种有上苍、有因果去控制你的生死,而这个摆布别人的人是老法官(沃格雷夫)……

老法官心思缜密,设计的谋杀事件无不按照,那首歌谣进行,更为作品添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这里看到老法官不仅仅是一位法官,还是一位艺术家,还是一位设置别人人生的摆渡人……

文中涉及此次谋杀顺序不免看出还有可能涉及的假死来烘托气氛给人一种死后不是本次案件得实施人,而而为老法官的假死掉以轻心……

当然里面的医生作为帮凶最后也难逃死亡的噩梦的魔爪也不免可惜……

老法官的谋杀的设计方式不仅仅戏剧化还心思缜密,让侦探警局一头雾水如果不是此次生死的摆布人解释相信很难被世人理解。

阿加莎克里斯蒂还是老套路(还是一群人物还都与本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是在一起就餐,大部分的死亡案件都发生在餐桌,不难看出这是作者写作的套路,职业涉及广泛,不难看出军人,医生,教师,厨师,之类大众职业的涉及……)

但是此次情节比之前更为波澜,更为曲折离奇给给人意向不到的心酸震撼……

《无人生还》读后感_1200字


《无人生还》读后感1200字

表面上看:

马尔斯顿似乎只是偶然失手飘车撞死了两个小孩,但实则是明知故犯、不知悔改(不但不认为自己犯罪,反而将吊销一年驾照的责任推给死者,并在逃过法律惩罚后继续飙车)的社会危险分子;

罗杰斯夫妇似乎只是由于营救时间太短,无意造成主人的死亡,实则是凯觑主人遗产而有意拖延营救,最终成为害死主人的敲诈勒索者;

阿姆斯特朗似乎只是倒霉地撞上一个病入膏育的患者,最终没有成功施救,实则是酗酒失手、违背医德的玩忽职守者;

隆巴尔德出于自我保护,似乎别无选择,实则是贪生怕死,丧尽天良(带走剩下的全部食物,并理所当然认为非洲人死不足惜)的种族主义者和殖民者;

维拉似乎只是营救不力,最终没有救回西里尔,实则是为谋取私利(帮雨果争取遗产与其结婚)不择手段(诱使和放任西里尔淹死,并骗取孩子母亲的同情和信任)的卑鄙小人;

麦克阿瑟似乎只是安排失策,导致下属死于战场,实则是以权谋私(为了报复情敌)的滥用职权者;

布伦特为维护声誉,赶走了怀有身孕的女仆似乎合情合理,实则是以伦理道德标榜自身却毫无人性的假卫道士;

布洛尔似乎只是秉公办案,实则是名副其实(为了得到好处作假证害死兰道)的假君子;

莫里斯似乎只是逼于生存压力不得已而为之,实则是见利忘德(贩毒,诱惑少女吸毒,导致少女自杀)的无耻之徒。

这些罪恶之徒看似虚构之人物,其实不然。他们或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如传统腐朽礼制的捍卫者布伦特小姐就是上个世纪贵族社会虚假道德的产物;或是道德沦丧、自私自利的社会危险分子,为着金钱、私利、权欲,不惜破坏社会的正常运转。他们或以上压下,凌辱着地位卑微者,或以下欺上,算计着财富拥有者,又都侥幸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更深刻的是,在作品结尾处,作者借凶手的自述既揭开了案件的谜底,又塑造了具有双重性格的沃尔格雷夫形象。于是在凶手“我十几岁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的个性是个矛盾集合体“首先,我具有充满浪漫情调的幻想……除了浪漫的幻想,我还有其他与生俱来的性格特征。只要看见死亡或者亲手造成死亡,我肯定会像虐杀狂那样高兴……但是,我也同时具备与之矛盾的性格特征—强烈的正义感”的自述中,人们不难发现,这种看似戏剧化的凶手正是现实生活中强烈主张正义,却无法申张正义之人的极端代表。虽然最终他借谋杀实现绝对公平正义有待商榷,但是由他引发的“正义难以申张”问题却深入人心,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伦理与法律的融合统一。

总之,借人物塑造,阿加莎一方面揭示出人性贪婪、自私、罪恶的真实面貌,折射出受害者受冤、无处申诉的现实,完成了“文学反映生活”、“文学即人学”的文学使命;另一方面又表达着伦理与法律和谐发展的现实诉求,践行着“文学净化灵魂”的社会功用。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说,她的作品不仅是通俗的,又是严肃的,更是富于社会内涵的。

《无人生还》读后感500字


《无人生还》读后感500字:

文:堵润钰;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久负盛名。去年在南京先锋买了一本,迟迟没有开读。可以说《无人生还》是一本情节流畅无瑕疵的作品,然而却不像东野圭吾的作品,有吸引人一气呵成读完的魔力。

一个人走在夏天的校园里,觉得福尔摩斯应该是一个很无聊的人。一个人留意行人,看树木花草,听蝉鸣车马,那么至少证明,他没有听音乐,脑子也没有一个胡思乱想的小剧场。一个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如果他出于职业习惯,把观察当做第一要务,那么他可能满脑子都是泥巴,毒药和凶杀案吧。

昨天和G在食堂等面,G把小票折纸。他说看见了食堂阿姨前一次在折千纸鹤。我一度很讶异——我常觉得G比我迟钝得多,走在路上不见泰山也是他。他跑去拿面的时候给了千纸鹤,回来告诉我,阿姨跟他说,他少折了两步。

倘若一个人习惯了两三人同行,那么他的脑海里是话头,是氛围,是新出的剧,是新衣服是三餐是期末考。如果一人成行,那么,满脑子都是大自然,或者满脑子都是他自己。

我以前常常觉得,几个人共同生活,能说的大概都是无聊的话,或者是老生常谈。说还不如不说。说这样的话,还不如自己想。

是什么把无聊的人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呢?也许是巧合,也许爱情。

《无人生还》读后感_1500字


《无人生还》读后感1500字

《无人生还》----正义必将伸张, 恐惧吞噬邪恶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
2017-11-22 22:26 · 字数 1395 · 阅读 0 · 日记本
艺术家永远不会只满足于创造艺术。他渴望自己的艺术得到世人的青睐,这是人性使然。
忍着强烈的害怕,受好奇心的驱使,用两个小时看完了阿加莎最著名的小说之一《无人生还》,想必很多人已经通过电影《风声》知道了这部小说。据说它是销售量仅次于《圣经》的小说。可见人们是有多么强烈的好奇心,即使胆小如我也还是买来并看完了。
同时这部小说跟一幅世界名画特别像,描述也特别像,只是我一时想不起名字了,所画也是一所孤岛,跟小说很像,充满了象征意义。在《胆小别看画》这本解读世界名画的书中有所描述。名字我回头补上。
书中也有很多对《圣经》的引用,比如“外邦人陷在自己所掘的坑中。他们的脚,在自己暗设的网罗里缠住了。耶和华已将自己显明了,他已施行审判。恶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缠住了。恶人,就是忘记神的外邦人,都必归到阴间。”
处处是暗示,处处是铺垫,让人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以至于读到一半我赶忙翻到最后看了结果,实在是忍受不了这强烈的精神刺激,如同跟他们一起幽闭在这无人的荒岛上了,实在是太可怕了。
每个人都有罪,是不是作者是在说每个人都有拜托不了的原罪,正如该隐一样,也正如这做出了一系列完美谋杀举动的法官一样?(该隐(Cain)是《圣经》中的的杀亲者,为人类祖先亚当(Adam)及其妻子夏娃(Eve)所生的两个儿子之一,该隐为兄长。因为憎恶弟弟亚伯(Abel)的行为,而把亚伯杀害,后受上帝惩罚。名字意为“得到”。)我们得到了争议,但我们失去的又是什么呢?
法官所做的一切是道德的吗?人有权利夺取他人的生命吗?
与此同时我认为最最凄惨的却是维拉,在她以为杀死了所有人后,她“认清了自己的罪恶,出于敏感的神经,出于杀人之后的恐惧感,加上周围环境的催眠作用,这些力量加在一起”,她也奔赴了死亡。虽然是人为的安排。
“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这一系列的谋杀都是遵照这童谣来的,几乎分毫不差,令人发指。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为金钱为遗产置老人的生命于不顾,醉酒后在手术台误伤病人导致对方死亡,因为爱和虚荣而置别人于死地,枉顾他人生命任性妄为开车撞人最后自己也断送了性命......或多或少所有人都会犯错,并且背负着心灵的重负在生活着。只是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即使他自己忘记了自身的罪恶,上帝也没有忘记。
就像童谣里提到的小士兵越来越少,每个人都有有一种在劫难逃的宿命感。 这是小说震撼人心的地方。
比起被杀,猜忌和怀疑以及恐惧对人的身心摧残更大,它使人放松警惕,让人丧失理智。
即使在一场谋杀种人们为了生存依然要相互协作。
阿加莎的小说这是我读的第一部,我知道三毛特别爱她的作品,在荒凉的大西洋彼岸,我真佩服在深夜的大海边听着海风呼啸能读进书去的三毛夫妇。读完之后,对谋杀倒没有太多恐惧了,反而对人性和道德有了更多深思。
世界上真的有宿命这回事吗?也许是真有的吧。越来越觉得人心之不可测,也许只有真正有信仰的人才能战胜真正的恐惧吧。

《无人生还》读后感心得


这是一本悬疑小说,不看到最后等作者解密,无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策划者。因为书中刻意描写了每个人的心理活动,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无辜的,这也是作者高明的地方。整本书情节精彩,环环相扣,看书的时候,连自己的呼吸都是小心谨慎的。

整本书讲了十个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人因为他们的过失死掉,但是他们却躲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同一天,因为受到邀请然后怀着各自的目的去一个他们从来没去过的小岛。关于小岛的传闻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这十个人一来到岛上就被一个留声机宣布了他们曾经的犯下的罪行,然后按照某种计划,一个一个被暗杀掉,过程对于当事者来说当然充满了恐惧,猜疑和挣扎。但是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制裁,他们还都是一一死掉了。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疑惑当然是“到底谁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同时为那十个人中大部分人犯下的罪行或惋惜,或气愤。他们这帮人就因为心中的私欲,践踏他人的生命,还利用自己的缜密心思或者社会地位逃脱法律的制裁,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他们每个人(除了那个策划者,这也是最后作者解密的时候才知道的),每个人都死有余辜。等他们都死完了,真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看完整本书,心得有二,一是人真是不要做恶,除非运气一直都很好,否则难免遇到更厉害的狠角色,就会遭报应。二是,希望可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做一个聪明又内心强大的人,既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伸张正义,打压坏人。

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篇一: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放在我面前的是一本十分精彩的漫画书《无人岛探险记》。这本不是普通的漫画书,而是一本科学漫画书,每过一小段故事就会有一段科学道理插入其中。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列奥和他的朋友赛米还有爷爷不幸漂流到无人岛上,开始了艰难的生活。在绝地环境中,列奥一行人用自己丰富的科学知识、坚强的毅力和勇气,把自己从死亡的边缘上拉回来,最后,他们终于离开了无人岛。

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让我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我知道了,在绝地中,在没有砖头和水泥下盖房子的方法,知道了找饮水的方法,知道了取火的方法和怎样发出求救信号,知道了怎样做船,怎样面对凶猛的野兽如果我漂流到无人岛上,会不会因为没有食物而烦恼,会不会因为爸爸妈妈不在身边而哭泣?所以,我们要坚强起来,遇到困难时不放弃,用勇气和学过的科学知识去战胜困难!

这本书告诉我,每当列奥跌入险境,是科学和勇气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帮助他化险为夷,转败为胜。这正好说明了一个道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

【篇二: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书,其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看的,它的名字叫《无人岛探险记》。

书里主要讲的是列奥一家人漂泊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无人岛上,开始了艰难的生活。他们刚开始靠吃贝壳填饱肚子,后来,做了鱼竿,开始吃鱼充饥,最后,大家动手做了一个竹筏,终于离开了无人岛。

这本科学漫画书新颖而美丽,丰富的科学知识让人爱不释手。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假如你对面有一座很大的建筑物或是山,看上去它离你很近,那说明天气晴朗;如果看上去它离你很远,就是下雨的征兆;我还知道了老鼠是所有动物中繁殖能力最强的动物,它还能提前知道地震,火灾和船只沉没等危险征兆。另外,我还知道了许多预测天气的方法:①燕子低飞会下雨②鱼儿跳出水面会下雨③蚯蚓探头会下雨④青蛙唱歌会下雨。我还知道了SOS是求救信号;世界上除了昆虫,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就是贝壳了

这并不是一本普通的打打闹闹的漫画书,而是科学漫画书。到了节骨眼上,会突然打住,插上一段知识介绍,配上几幅彩色照片,告诉你是怎么回事,解开你心中的谜团。

所以,我看这本书的时候非常有兴趣,一口气读下来一点也不烦。

真希望我以后能拥有更多这样的书籍啊!

【篇三: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作文】

《无人岛探险记》这本书风趣搞笑,还可以学到很多知识。里面的主角是列奥、赛米和他们的爷爷。

这本书的封面就很惊险有趣。封面上,列奥正挑木头去盖房子,一条青蛇盘绕在木头上,正吐着鲜红的信子。他的宠物恐龙龙龙正在海里大声呼救,因为旁边有两条鲨鱼已经张开大嘴正扑向它。而赛米则坐在椰子树下,摸着脑袋上被椰子砸出的包,欲哭无泪。似乎是在采椰子的时候被椰子砸中了脑袋。爷爷正在钓鱼,一共钓了三条鱼。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一条小鱼的尾巴被一条大一点的鱼咬住了,而这条大鱼的尾巴又被一条更大的鱼咬住了,而爷爷的表情也十分夸张:眼睛睁得大大的,还有一粒巨大的汗珠挂在额头上。从封面上,我就知道这本书肯定很有趣。

书里主要讲了爷孙仨人去旅游,他们坐的船撞上了暗礁,流落到荒岛。谁知祸不单行,列奥又得了脱水症。他们想了很多取水的办法。其中有一种办法是制作过滤器。过滤器是这样做的,先找一个竹筒,在底下搞几个小洞,再在竹筒里依次放上木炭、细沙、小鹅卵石、大鹅卵石和树叶。把脏水倒进去就可以得到清水了。

他们想了很多办法在荒岛上生存。起先,他们在荒岛上吃扇贝以此来维持营养。后来,又做了钓鱼杆去钓鱼,他们还成功地用鱼儿预测了一场台风。再后来,他们又用自己设计并制作的狩猎陷阱捕了一些野兔来改善生活。最后,他们与另一对流落荒岛的人相遇了,两队人一起造了竹筏,还在竹筏两侧拴了木头,以防船被风浪吹翻、打翻。他们历尽千辛万苦,这才离开了无人岛。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为主人公们的胆识和那种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折服。他们用知识和行动战胜了凶险,摆脱了困境。这个故事无时不刻地告诉我:一定要不怕困难,不攻克困难绝对不能罢休。

【篇四: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无人岛探险记》是韩国著名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的一套科学漫画书《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中的一本。这是一套集漫画、故事、科学知识于一体的科普漫画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狂风暴雨、船只遇难,列奥一家漂泊到了荒无人烟的无人岛,开始了艰苦的生存冒险。绝地环境中,他们克服困难,终于在无人岛熬过了几十天,最后回到了家中。

列奥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他憨厚可爱,机灵聪明。虽然他每次都要被爷爷骂,每次都很倒霉,但他却非常惹人喜爱,很吸引读者的眼球。每次他都会闯下祸端,给他们家惹来麻烦。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列奥的搞笑事件吧。

列奥、爷爷、赛米去狩猎,他们布置好了陷阱,爷爷告诉列奥,陷阱挖的深度有动物身高的2倍就行了,挖好了要好好伪装一下陷阱口。

列奥自作聪明,想要用陷阱抓住大的动物,所以就挖得很深很深,没想到陷阱是挖好了,可自己先在陷阱里爬不上来了。哎,这个列奥怎么和灰太狼一样倒霉透顶了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比如:怎么区分有毒蛇和无毒蛇,如何在野外辨别方向等。这套书还有另外的很多本,比如《极地冰河历险记》、《撒哈拉沙漠求生记》等,每一本书都集知识与趣味性于一体,所以这是一套既有趣又蕴含了丰富的科学知识的漫画书。

【篇五: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许多书籍,其中,有一本科学漫画,叫做《无人岛探险记》,这本书与《我的第一本历史漫画书》是一系列的,因此,强烈推荐。

本书的主人公列奥,有一个脾气暴躁但却关心自己的聪慧爷爷,也有一个和自己有着天壤之别的天才妹妹,外带一只宠物龙龙。在这本书中,单纯无知的列奥和他的妹妹、爷爷、宠物龙龙一起踏上了在无人岛上的生活之旅。他们需要自己生火、捕猎、造居所以保持生命的延续。

冒险一词,是无数小朋友所向往的,却是大多数中国家长所担忧的,他们总是怕我们去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会吃不好、住不好,但如果到了真实的险境中,谁又会想到会有什么事发生呢?列奥就不同了,他会在和家人流落荒岛后,依旧能保持男生特有的顽皮和鲁莽,而在经历的这些荒岛险境之后却有了一些男子汉该有的务实与责任感。虽然现实中我们不是都能亲身经历这些险境,但是我们也会做绝处逢生的梦,家长们也不该将我们软禁在家中,不让我们和同学、老师一起跋山涉水、勇敢的探险。

在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当自己陷入险境时,只有科学与知识能将你带离险境,能帮助你化险为夷,所以这本漫画,或者是这系列漫画告诉你科学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

【篇六: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无人岛探险记》。现在,就让我来说说这本好看的书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五年级的列奥、塞米和70岁的爷爷,要去马罗岛收集昆虫标本。可乘的船触礁了,几个人漂流到了无人岛上。

在无人岛上,只有一身功夫却是个知识盲的列奥,误打误撞,闹出了很多笑话:挖补猎物的陷阱挖得太深了,自己反而被抓住;爷爷让他动动脑子,他就用头撞椰子,而塞米呢,她很聪明,听说五年级就学会了微积分、、蝴蝶效应至于爷爷嘛,懂得事很多,不过都是纸上谈兵,只会说不会做。

但就是这几个人,在无人岛上呆了七八个月,很惊人吧。更惊人的事还在后头呢,当记者问他们获救时是否如释重负,他们竟回答不,我觉得只要改造一下,那地方就是我们的天堂了。

看了它,我觉得只要团结,世上就不会有不可能这三个字。

我真羡慕列奥,他有个那么好的叔叔,能带他走世界,我们却只能陪家长逛超市。列奥能与野兽搏斗,我们却只能与小猫小狗玩耍。他能亲身体验,我们只能咬文嚼字

我觉得对于我们这些小孩,还是让我们多接近大自然比较好。

【篇七: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终于盼到放寒假了,我可以有很多时间读自己喜欢的书啦。跟妈妈到了新华书店,我迫不及待地挑选起自己喜爱的书,有《名人传》《昆虫记》《爱的教育》《无人岛探险记》《精灵鼠小弟》回到家,我就沉浸在书里,快乐读起来。

比较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无人岛历险记》。这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系列书籍里的第一册,里面的图画特别漂亮、逼真。有趣的故事情节让我时不时开怀大笑,翔实的生存常识,让我爱不释手。里面的呼救信和地面标志,让我第一次学到了新的知识,让我懂得了摆脱困难的方法。

主人公列奥本来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通过艰苦的探险,学会了很多科学知识,他在一个没有人的岛上捕食、造房子、做鱼钩钓鱼、判断天气、对外呼救他在爷爷的帮助下,走出困境,闯过难关。

我佩服列奥,他在荒无人烟的无人岛得以生存,并且通过探险,锻炼了野外生存的能力。佩服之余,我对科学知识也开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觉得是科学给了列奥力量,科学让列奥勇敢起来!

回味这本书,这不是一本普通搞怪的漫画书,而是科学漫画书。每次到了故事的困境关头,书里总会及时冒出一段知识介绍,配上几幅彩色照片,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有兴趣,恨不得马上一口气读完。

因为太喜欢了,我又让妈妈给我订购了这套系列里面的《原始丛林大冒险》、《昆虫历险记》、《太空历险记》。很快,我又要享受这套书的乐趣了。

【篇八: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无人岛探险记》是韩国著名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的一套科学漫画书《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中的一本。这是一套集漫画、故事、科学知识于一体的科普漫画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狂风暴雨、船只遇难,列奥一家漂泊到了荒无人烟的无人岛,开始了艰苦的生存冒险。绝地环境中,他们克服困难,终于在无人岛熬过了几十天,最后回到了家中。

列奥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他憨厚可爱,机灵聪明。虽然他每次都要被爷爷骂,每次都很倒霉,但他却非常惹人喜爱,很吸引读者的眼球。每次他都会闯下祸端,给他们家惹来麻烦。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列奥的搞笑事件吧。列奥、爷爷、赛米去狩猎。他们布置好了陷阱,爷爷告诉列奥,陷阱挖的深度有动物身高的2倍就行了,挖好了要好好伪装一下陷阱口。列奥自作聪明,想要用陷阱抓住大的动物,所以就挖得很深很深,没想到陷阱是挖好了,可自己先在陷阱里爬不上来了。哎,这个列奥怎么和灰太狼一样倒霉透顶了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比如:怎么区分有毒蛇和无毒蛇,如何在野外辨别方向等。这套书还有另外的很多本,比如《极地冰河历险记》、《撒哈拉沙漠求生记》等,每一本书都集知识与趣味性于一体。所以这是一套既有趣又蕴含了丰富的科学知识的漫画书。

无人生还读后感(3)篇


十个人登上孤岛…与世隔绝的环境…心怀鬼胎的各人

狼人杀就这么开始辽…

还是有童谣剧本的限定杀人顺序和方法…

一个个死人的时候气氛还是营造的很好的…

试图拉拢别人又不得不互相猜忌 一直萦绕的死亡恐慌…

虽然可能不够悬疑?至少明面上法官一直是试图掌控局面的那个人…

而且一直到最后法官的独白都没能解决很多悬而未解的问题…

纵然自白里写了自己如何杀人…但是除了交代把枪藏在哪儿了几乎没有细节…

                    … …

具体的操作没有 时间线也没有 但就神出鬼没谁都没撞见 一切都很顺利…

                … …

我必须承认,尽管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必须承认自己也被这种天性所驱使,我想让别人知道,在谋杀这门艺术领域,我实属天赋异禀……

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厚道地笑了…

可能因为缺乏实感。你可以设想法官是个精神病人 脑补了一出好戏 就这样

我知道故事是虚构的 但正因为虚构才更要让人觉得真实不是么?

一个自诩正义的制裁有罪之人的天才变态杀人狂 

却没有让人感受到精妙的罪犯的宿命感…

这让自白的结尾就显得很不够劲儿了

好多推理小说总会有那么一个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来审判着其他的坏蛋。他们化身正义,却手提屠刀,变相成为另一种杀手。想想那些法网之外的人替天行道,难道不是另外一种恐惧吗?就过程本身,十个小士兵,最先死去反而是最先解脱。所有人死亡的顺序,都是按照大家所犯的罪的轻重来安排,同样,他把自己也安排进去,他才是真正意义上是第十个死者,所以他同样明白自己所犯下的罪是最为沉重的。他用一场审判,甚至是一场一场的审判,彼此之间的审判,互相的猜测,不信任,恐惧,把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聚到一起,像是在完成一场特殊的仪式。他了解所有人的故事,知道所有的人的弱点,并且十分善于利用这些。随着故事推进,一个怀疑凶手出现,而紧接着他就会用死亡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凶手在文章的最后以一个艺术家的身份自居,我想如果杀人是合法的那么他确实做到了,这确实是一场完美的杀人游戏。如果没有全书最后的哪一章节,想必这会成为一桩永远无法解开的悬案。我也看了很多评论,看见大家说的一些bug1.法官红泥装死那个我觉得虽有点问题,但是依然有理可循,因为毕竟当时已经没有电了,法官为了能更好的掩饰过去提议的用蜡烛,最后死亡的时候身边才两根,大晚上狂风大作烛光摇曳,没有近身检查从而被瞒过是有可能的。另外就算被发现,他是可以改变后面计划的。2.所有犯罪过程并非事先百分百设计好,法官根据自己的设想和实际进展进行下一步行动,只不过他进行得比较顺利、或者说,也许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顺利,咱们最后看到的结果maybe是法官的方案B、C甚至是D!只是他把他的成功记录下来,而非有些人说的“怎么事情都按他想的发展”、“如果某某某没有按他所想的发展他就不能完成谋杀了”。事实是,如果没有按他所想发展,他会改用另一种方法完成计划的~当然,不可否认主角必须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机敏睿智,是个犯罪的艺术家!3.法官的信是在做完所有事情(除了自杀)以后记录的,而不是自己预先写下过程而按其实施的,所以说什么“如果被害者没怎么怎么样,就不能按照童谣完成谋杀”之类的话,从逻辑上就是错误的,理论上法官有自己大体的犯罪设计,但是绝没有预言某个人在某个时刻怎么样,只是在合适机会用童谣内的方式下手,靠着自己的超强大脑完成完美谋杀。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场十个“罪人”的“受罚”之旅…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总是有那么一截灰色地带去考验人性。 最后死去的不是凶手,但是凶手确实在最后死去。

沃格雷夫自小便充满正义感,长大后也如愿以偿从事了法官这一可以审判那些负罪者的职业。或许是由于命不久矣的原因吧,着迷的他竟然想要亲自来“审判”那些无法被法律追究责任的人,从而有了无人生还这样一个结局。就像许许多多的孤岛案件一样,作案者往往都是将所谓的理想放大为近乎扭曲的执念。

但回顾起来最令人回味的是最后的“心理实验”。就像布伦特说的那样

维拉作为十人里罪孽最为深重的那一个,所受到良心的审判也是最沉重的,尤其是在雨果发现之后。或许是为了所爱之人,又或许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管怎样,“杀人”之后会不断受到良心的谴责,而这种罪恶感会随着时间不断加强,最终在周围的人接连死亡之后,维拉也开始审视自己的罪行,选择了自杀。

在看到十角馆事件后的推荐才终于回想起来要看的书,算是孤岛事件的经典代表了吧,突然想再看一遍钟表馆了[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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