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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互联网

2023《牛虻》读后感(汇集13篇)。

如何写一篇恰当的作品读后感呢?读完作家的著作后,必定会有许多有价值的感悟。在写好读后感时,关键是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期这篇“《牛虻》读后感”能够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相关事宜。

《牛虻》读后感(篇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之后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我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应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十分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我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终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此刻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可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此刻的和平时光。因为我明白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读后感(篇2)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虹,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的小说《牛虻》,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回顾牛蚯的一生,眼前仿佛有一条波涛汹涌的江流,它闯过浅滩与激流,浪花撞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投入大海。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我便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震惊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的扣人心弦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心爱的女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躯体在甘蔗园里卖苦力,甚至当一个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也始终没有放弃过追求。

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牛虻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撑着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学回家的学童一样走到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就是真正的勇士。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不能称之为人,没有信仰的人也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脊梁,崇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处于黎明前的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力量鼓舞人们直面人生,勇敢地承受生活中各种苦难的磨炼,也使人以更加豁达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力量。今天,生活在高速发展阶段的我们,面对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才能走在前端,引领时代。小说《牛虹》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

《牛蛇》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临阵脱逃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才是真正的勇士的气概。

《牛虻》读后感(篇3)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理解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我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经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终英勇就义。

小说十分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可是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样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必须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了《牛虻》,我们能够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篇4)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篇5)

这学期刘教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之后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所以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欢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之后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十分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以往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我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细心说出了自我的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厌恶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悲痛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终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终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终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那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我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悲痛,反倒还高兴,没有团体荣誉感。我真期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十分悲痛,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十分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境十分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可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十分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忙,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终还亲手处决了自我的亲生骨肉。我真期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完美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牛虻》读后感(篇6)

上周,我妈妈买了牛虻这本书给我看,本来我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可是,刚好老师叫我们要写牛虻的读后感,我只好看了起来,可是,当我看起来后,我就被这本牛虻深深的吸引了。

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

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

这就是牛虻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不仅内容精彩,里面的道理更是深深的吸引着我,在未来的道路上,如果我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想想牛虻这本书,这样,我就会有无穷的动力了。

《牛虻》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长篇小说——《牛虻》。当我第一眼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小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因为他们怕我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我的内心一阵酸楚。是啊,他是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

在悠悠五千年的历史中,他们脱颖而出,为上下五千年增光添彩。如: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台湾的郑成功;虎门销烟的林则徐……举不胜举。他们不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牛虻”吗。在烈火中燃烧半个小时的邱少云,为了战斗的胜利,没吱一声,没移动半步……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他们时刻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着。但愿我们中国有更多的“牛虻”,默默地为祖国、为人民服务。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中国的牛虻,为新世纪谱写动人的赞歌。

《牛虻》读后感(篇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xx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篇9)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1997年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感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之后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可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我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欢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读完后,我不禁感到很羞愧,与亚瑟,不!是与牛虻相比,自我对于祖国所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国为我们创造的优越的环境里,自我是否真的能做到时时刻刻想着自我的祖国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为什么?

古有屈原为自我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我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所以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当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我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我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我的祖国,将自我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2008年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可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礼貌。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牛虻》读后感(篇10)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齐。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所以亚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所以从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齐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厌恶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我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终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仅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终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仅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牛虻》读后感(篇11)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篇12)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欢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小时候牛虻和琼玛一齐学过的,这也是牛虻最终的笔迹,写完这首诗后牛虻被带到了刑场,在无数次的枪声后,他倒下了……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以往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较,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可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终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感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可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须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必须会后悔自我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梦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感情的绝唱!

《牛虻》读后感(篇13)

今天,我又把《牛虻》读了一遍。以前,我读第一遍时,简直就是囫囵吞枣,今天这一遍总算读出了个子丑寅卯。

牛虻,原名叫亚瑟。十九岁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富家公子。后来,他母亲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明白了自己原来是一个私生子,他的亲生父亲就是神学院的院长蒙太尼里,一个他牛虻自己在他面前忏悔的人。牛虻热爱生活,一心为国家作斗争,想把奥地利人从意大利赶出去,所以他参加了一个当时比较隐秘的组织,积极参加革命。当蒙太尼里离开了他,换了一位新的神父挺他忏悔时,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的感情,他深爱着琼玛,所以把喜爱琼玛的波拉当成了自己的情敌。谁知这位神父是个奸细,把他忏悔的语言报告给了当时的反动派。就这样,不仅牛虻被捕了,连他的同伴波拉也未能幸免。

牛虻在监狱里不屈不挠,勇敢地同反动派做斗争,但是反动派还是设计陷害他,说他是个叛变的人。当他出狱以后,被大家误会,就制造了跳河自杀的假象,跟轮船偷渡出国了。

十三年以后,牛虻有回到了意大利。这时,他已经改名范里斯、列瓦雷士,他的身体已经严重的伤残了,脸上带着刀疤,腿瘸了。他善于写讽刺教会的文章,所以大家都叫他牛虻。回到意大利的牛虻,仍然同宗教做斗争。虽然他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现在的红衣主教大人,但是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与反动教会做斗争。可是,在一次偷运枪支的过程中被捕了,牺牲于反动派的枪下。

蒙太尼里,一个虚伪透顶的主教,宁可牺牲自己的儿子,也不离开根本不存在的上帝。真是一个可怜和可悲的人,最后死于自杀。

《牛虻》的作者是爱尔兰作家伏尼契。这时她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多少年来,无数的人读过这本书,我想他们都曾深深地被牛虻的坚强、勇敢和不屈不挠所感动,都从牛虻的身上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吧!当然,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也不知不觉让人感受到牛虻所处的环境的险恶,那种感觉就像处在零下20度的冰天雪地中,不时还刮来呼呼的北风;又像站在波涛汹涌的大海边,即使不靠近小舟也是浑身战栗。

当然,毋庸置疑,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给孩子们阅读的书籍。我读完后,会引领本班的孩子来仔细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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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读后感汇集13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白鲸读后感汇集13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白鲸读后感 篇1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 篇2

轻轻合上《白鲸》,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不喜欢杯具,就像阅读的过程中,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有些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毁灭,不仅仅对于这抹香鲸之王,并且还有睿智又狂热于复仇的亚哈船长、善良冷静的斯达巴克、“裴廓德”号上终年风吹雨淋的捕鲸人……

有一段时间,媒体和论坛上铺天盖地充斥着对日本捕鲸船的谴责,可直到今日我才对这个行业有了模糊的了解。或者能够把它当作一部历史看,杰克·伦敦笔下记录了美国长达半个世纪的淘金热,麦尔维尔同样向我们展示了另一幅血腥的画面,只可是背景从茫茫荒原转移到了更大的一个世界——浩渺的海洋。

书中一向渲染的莫比·迪克与亚哈船长对决,是一个英雄的盛宴,而结局是早已注定的,我想到了离开南塔特时以利亚的神秘出现,“我”在远处看见的几个模糊的人影。费达拉被捕鲸索紧紧绑在莫比·迪克身上,作为亚哈地域之门的领港人,他很尽责,而“裴廓德”号的覆灭则让这个东方人的预言变成现实。

我不明白是否能够将这个故事理解成人与自然之争,亚哈是个英雄,可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英雄却意味着毁灭;莫比·迪克也是英雄,它无意于争斗,但却在捕鲸人为荣誉而战的圈子中纠缠不休,如果是普通的一头抹香鲸,也许它能够在海洋中颐养天年,“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错的是人,亚哈船长的第三次追击激怒了它,激怒了从来与世无争的自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不会留情面的。

国家地理上一期关于澳洲考拉的节目,因为考拉的过渡繁殖对澳洲的森林造成了灾难,有人在争论谁之过,人类的救助固然无可厚非,但千百年来繁衍生息的生物却在人类高度发展之际频临灭绝,而人类的工业现代史,仅有短短可是300年。于是,我们开始付出高昂的代价,对其迁移、节育,谁又能断言,这样违背常理的行为不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麦尔维尔在书中陈述了鲸类不会灭绝的理由时说到了南极和北极,可是在他谢世百年之后,人类把触角伸向了以往的禁区,抹香鲸也失去了最终的荫庇之地。当茫茫海面重归于平静时,我仿佛听到了鲨鱼频频撞击木板的声音,“我”伏在里面,而这是魁魁格的棺材,是人类为自我打造的归属地。远处,是那个白色的神话,莫比·迪克很安闲地浮在水面,喷水孔上插着亚哈船长的标枪,在夕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

白鲸读后感 篇3

我最近读了《白鲸》,书中的主人公玛莉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订了一份合同。狡猾而经验丰富的亚哈船长又一次踏上了大白鲸莫比·迪克的航程,他的一只脚曾经被它毁了。

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弃复仇,但船长没有放弃。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莫比被激怒了,他击沉了船,但只有玛莉活了下来。

来吧,我永远不会害怕。——这句话让我感触很深,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

虽然结局看起来很悲惨,船长认为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但这是队长自己给自己挖的一个洞,然后他跳了下去。如果不是他首先激起了莫比,莫比也不会反击。

事实上,自然界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像有些人在热带雨林捕捉蛇,蛇本就不会主动冒犯我们,但我们人类,杀死了一条条蛇,让它们厌恶甚至害怕我们人类,所以它们必须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反击人类,致使人类惧怕它们。

但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而已,时间一长蛇类就对人类充满敌意,出于本能的攻击人类,但作为进攻者的人类,却觉得自己是受害者的一方,对蛇就开始心安理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杀害,这种复仇的狩猎,带着仇恨,最终导致两败俱伤,人类是和自然界的生物生活在一起的。

所以,不要自找麻烦。《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最后让我明白了不管什么事都不惹麻烦的真谛:你不挑衅别人,别人就不会得罪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白鲸读后感 篇4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白鲸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白鲸读后感 篇5

美国人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混合着全世界各民族的血!

信仰和哲学是吹出的气,而事件则是铜管乐器。

勇敢是所有美德中最普遍最平庸的一种。

很多年以前,那时我的钱包瘪瘪的,陆地上看来没什么好混的了,干脆下海吧,去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占绝对面积的大海里逛逛吧!

大海是冷酷恶毒的,它有幽灵似的白浪滔滔的洋面,即使晴朗的天气,在它那一派蔚蓝的、柔和的底里,隐藏有一种邪恶的魔力。这就是大寿衣似的海洋。

亚哈船长对斯巴达克说:你这个只关心拆帐的人,给我好好听著,在这个世界上,人所看见的有根有据的东西,都不过是面具.在那些无根无据的事物里,倒是隐藏著真实。人总是不愿意打破这个面具,像囚犯走不出大墙一样。人的本性在这个束缚里是多麼痛苦啊!对我来说,这白鲸就是一堵墙,一堵紧紧逼著我的墙。它使我的生活全变了,我成了苦役犯,生活沉重不堪。这条腿使我天天看到一股凶暴的力量.在这凶暴的力量后面,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恶念支使著它,我最痛恨的,就是这种恶念。不管这白鲸是恶念自身,还是它仅仅执行这种恶念,我都要向它报仇.我这个人就是有这种意念,不管是谁侮辱了我,我都要向它报复。哪怕是太阳这样做,我也要报复它。

鲸:生灵中的最大者,它伸展在一片海洋中,它沉睡时犹如一座海岬,洄游是则如一片浮动的陆地;它从腮中吸进一座大海,吐气时又把大海喷出去。

《白鲸》出版后,麦尔维尔曾给霍桑写过一封信。他在信中称:我刚刚写了一本坏书,现在我感到自己像羔羊一样纯洁。

寓言杰作《白鲸记》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英国作家毛姆认为梅尔维尔的《白鲸记》是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地位更在马克吐温等人之上。梅尔维尔也被誉为美国的莎士比亚。

劳伦斯曾称《白鲸》为无人能及的海上史诗。

1846~1875年之间,约有900多万人离开欧洲,其中大部分到了美国。大批欧洲移民移居美国的后果,在1867~1883年短短的十几年间显现出来,这就是大约1300万印第安人惨遭屠杀(包括欧洲人带入的天花、霍乱等疾病给原住民造成的生态灾难),甚至连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几百万野牛也在新移民的枪口下灭绝。

1851年前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对海洋的征服,对海洋生物的围剿与同一时期惨杀美洲印第安人的行动相比,同等的血腥、同等的疯狂。

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xx8月1日1891年9月28日),美国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由于家境不好,做过农夫、职员、教师、水手、海军等职务,后来成为小说家。梅尔维尔的小说作品还有《皮埃尔》(1852)和《伊斯雷尔波特》(1855)。他的短篇小说和散文有《代笔者巴特贝》(1853)、《迷惘的岛屿》(1854)、《班尼托西兰诺》(1855)等,后来集成《广场故事》于1856年出版。185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骗子的化装表演》。他去世前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毕利伯德》(1924),在他死后30多年才出版。梅尔维尔晚年转而写诗。

白鲸读后感 篇6

《白鲸》主要叙述了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的经历。

船长亚哈航海经验丰富,性格固执,他计划向一只之前航中咬去他一条腿的巨鲸莫比·迪克复仇。“裴廓德号”的大副斯达巴克及其他船员却想着多捕些鲸鱼,多取些鲸油风光地回家乡,但疯狂的船长对莫比·迪克的仇恨已经使他失去了理智,他胁迫其他人一定要遵守命令。“裴廓德号”在寻找白鲸的途中遭遇了暴风雨、海啸等各种自然灾难,但却被英勇、团结的水手们一一克服了。船行驶了三年后,终于发现了白鲸,船长亚哈带着必胜的信心和白鲸开始了较量,最精彩的情节也从这里开始了。号称海上巨怪的莫比·迪克对捕鲸船根本不屑一顾,第一次较量就一口咬碎了子船,船员们纷纷落水,幸好“裴廓德号”及时挡住白鲸,这才躲过一劫。船长亚哈在经受了一连串的折磨后,仍然显得精神振奋,斗志昂扬,继续追踪着白鲸。白鲸出现了,船员们奋力朝白鲸投掷鱼叉,三支鱼叉深深地了白的鲸的身体,白鲸发怒了,它气愤地举起城墙似的尾巴,在大海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再次把船员们抛入海中,好在白鲸没有赶尽杀绝,船员们却已是伤痕累累,但是再一次的失败也丝毫没有动摇船长要杀死白鲸的决心。最后的决战开始了,船长亚哈用尽全身的力气使鱼叉准确无误地扎进白鲸的眼窝中,难忍的剧痛使莫比·迪克彻底发飙了,它用它那硕大的头颅撞沉了“裴廓德号”,船长亚哈还是不放弃,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把两支鱼叉又扎入了白鲸的身体,不料其中一支鱼叉上的绳箍正好套住了亚哈船长的脖子,船长就随着白鲸一起消使了,最后只有以实玛利抓到一块浮木活了下来。

大海平息了,“裴廓德号”消失了,亚哈船长和白鲸也消失了踪影,只有一些水手的尸体偶尔漂浮在海面上,这个故事就以这样悲惨的结局告终了。(到这里,作者终于将故事情节复述完毕了。下面应该是开始写自己的体会和想法……)我猜想以实玛利或许就是作者的化身,作者也有过传奇式的经历,才会把这则小说写得如此惊心动魄。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可以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写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可以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可以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一定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白鲸读后感 篇7

给大家介绍一本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书,书名叫做《白鲸传奇》。

书的主要内容:一只怀孕的母鲸、公鲸和老鲸在南极游玩,公鲸和老鲸相继被人类捕杀。母鲸逃脱后在长江生下善良的小白抹香鲸,与他周游世界。老母鲸晚年被巨型章鱼的嘴吞没。白鲸在三十年后为母报仇消灭了巨型章鱼。

我轻轻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是啊,人类的捕杀使抹香鲸的数量急剧减少,而巨型章鱼也让它们民不聊生。我们应当向大家呼吁:鲸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这个生活了五千多万年的奇迹即将绝种时,我们都该向他伸出援手。而那白鲸为母报仇的过程令人感动:鲸虽然没有人类聪明,可是它们并不是没有爱。那时,母鲸为了保护自己幼小的白鲸,不顾一切地冲向巨型章鱼,却被拖向深海。30年后,成年的大白鲸为了报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出巨型章鱼。战争打响了。正当鲸的头被章鱼扒得血迹斑斑时,急中生智的白鲸一头撞向长满海蛎的石头……我的心悬了起来。为什么当章鱼将危及它生命时,一股无形的力量不让他放弃?读完结尾,我知道只要有真情,奇迹就会发生,即使是动物之间。而我作为父母的孩子,可以怎么报达父母呢?帮爸爸洗衣服之类的都是我力所能及的小事。我们都应该孝敬父母,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小事。

这本书有好多优美的句子,读了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大有长进。

白鲸读后感 篇8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可以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一定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己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定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内容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可以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写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可以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可以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一定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能力。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可以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可以放弃自己的船;他为了白鲸,可以对自己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现在预言,我一定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己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只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白鲸读后感 篇9

很久以前在限免里买的一本书,那时并不知道这是本名著…纯粹是被名字吸引的,之前看过两部动画《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和《怪物之子》,里面的鲸鱼作为反派简直是BUG般的存在,所以对现实的原型也产生了兴趣(比较奇葩的理由…)差不多看完了才在中国日报双语新闻推出的名著排行中找到了它,被评为老外眼中“史上最难读懂的25本名著”第十名[嘿哈]难怪我说咋看的一脸懵逼觉得废话连篇,参考他人的书评后我又翻回去补读了一些章节,发现…….还是觉得废话好多,可能是我自己境界不够吧,说点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希望能给看到的人一些参考。

这本书按照类型来分析我认为很像叙事小说与百科全说的合体,如果还没读不用担心你会因为之前不了解鲸这类的专业知识而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因为整本小说有超过一半的章节都在向我们普及各种相关知识,什么鲸的身体构成啊,怎么捕捉啊,怎么炼油啊,怎么宰杀啊,航线的地理常识啊等等,所以要是能耐心把它读完,还是能增加不少知识的,但如果你想把它当小说的话,你就会觉得作者写得太拖沓,因为书的侧重点很出人意料,并未放在与白鲸莫比迪克的搏斗上,而是大篇幅描述出海后所遇到的人和事以及作者借此引发出的思考,这其中有关于宗教的,有关于自由的,有关于追求目标的,有关于不祥预兆的等等。

我个人最喜欢的是作者描述亚哈对白鲸莫比迪克的看法,莫比迪克是导致他残疾的主犯,其强大一度让他丧失出海捕鲸的勇气。因此他将莫比迪克比作档住他向往自由的高墙,使他无法安静审视出海捕鲸的人生意义,为了尊严和解开自己的心结必须与白鲸决一死战,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种打着高尚借口的弱智行为,其实就是你被打输了你不服气一定要逞能打赢这个不可战胜的对手,这份任性和所谓对自由的向往是导致船队内乎全军覆没的主因。

当然了,如果作为小说来看我真正感兴趣的无疑是白鲸和人的搏斗,这个部分在最后两百页,然而全篇有1500页以上,只有那么一点内容我是真正感兴趣的,读起来肯定有一种好不容易等到高潮又戛然而止的遗憾感。

我曾在一个科普视频中简单接触过捕鲸历史,事实是,人类大规模残杀白鲸的时间大概约有200年,而有载的它们主动袭击人类船只的事故,几乎为零。如此的庞然大物,如果真的憎恨人类主动袭击船只的话,不用说小说中的小木艇,就算是现代的铁甲舰想对付都得费一番脑筋。白鲸就像是造物主派来的考验人类的使者,而他们的生命就是考题,他们平静地面临了那么多年的大规模残杀,基本没有想过抱负,只是在静静地等待人类的悔悟。而正如小说中与莫比迪克搏斗的描述一般,只要它在深海张开巨口,就可以把在大海中孤独漂泊的人们,扯入无尽的海底深渊。从这点精神来看,白鲸对“恕”道的理解和践行,比我们当中的许多人更为深刻。

因为据专家介绍这是一本比较难懂的名著,所以建议大家每个章节都认真读完,虽然你可能会不太喜欢作者那一言不合就要发点人生感叹的叙述方式…

白鲸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白鲸》的书。我喜欢故事中惊险刺激的情节,这是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是美国著名的大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所写的,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以实玛利是“裴廓德号”的一名小杂工,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要复仇咬掉自己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裴廓德号”出发了,他们在海上搜寻它的足迹,可是,却一点收获也没有,可亚哈仍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着……虽然他们已经捕到了很多鲸,也有了很多鲸油,水手们都劝他不要再去捕捉莫比.迪克了,可是亚哈的心仍然没有动摇。终于有一天,白鲸出现了,水手们与它展开了较量,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奋战。亚哈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的眼睛,白鲸被激怒了,把“裴廓德号”撞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只有以实玛利幸存了下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对任何人都应该以诚相待,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心去伤害别人的生命,同时水手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也感动了我,跟他们相比,对待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不刻苦呢?

白鲸读后感 篇11

《白鲸》被誉为“捕鲸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将鲸的直接描写与捕鲸史、海上捕鲸、炼油等事无巨细地呈现出来,篇幅达到整部小说的一半左右,简直给人以繁冗之感。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一书中用了一整章来描写巴黎城。巴黎的老城,新城还有大学城,就像一个社会风俗画,或者说是关于古老巴黎的社科文献。老实讲,在《巴黎圣母院》这么一本浪漫崛奇,让你读之酣畅淋漓的小说中间插入这么一章社科文献,读者的感觉就好像是坐着过山车即将到达顶点,就要向下俯冲之际,管理人员对乘客说:“各位乘客,机械故障,请各位下车将过山车推上去,再爽不迟。”所以在李玉民的译本中,他将巴黎城的一章全部删去,这样整本小说一气呵成,奇谲瑰丽。

我的读书目的很简单,就是博尔赫斯说的,一个“趣味主义者”,读小说时不想受教育,不想思考巴黎老城的下水道。但雨果这样子写还是很有市场的,我们的外国文学老师提起这些就显得特别开心,看雨果给我们留下了多么详尽的他那个时代对于老巴黎的社科文献般的描述啊!得,我的感觉是,雨果为了写作《巴黎圣母院》在图书馆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他不想让这些读书笔记没于书桌,只要将之穿插在小说中,读者不得不读,那他的心血也就没有白费。(这自然是妄议,但这本来是我的读书随笔)。《巴黎圣母院》中仅此一章的题外话已引起我的反感,更何况《白鲸》里面篇幅近半,四处穿插的“捕鲸业百科全书”的不同词条呢?小说一开始便是一章引自《圣经》中不同章节里面有关鲸鱼的描述,以后在故事缓慢推进时,“捕鲸词条”不时出现,而且总是成几章几章得一块儿出来,就是这些阻止了我对《白鲸》的前两次阅读。其实除去这些和故事内容并无太大关联的章节,《白鲸》可以变成两本书,一本是《捕鲸业百科全书》,一本是中篇小说《白鲸》。

但事情并不简单如此,在我将要读完整本书时,我发现了这些“百科词条”的妙用,不消说里面很多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但就是那些与故事无关的章节也在默默地发挥作用。它们的确是在默默地发挥作用。如果单纯讲故事,那么这个长篇更像是个中篇,不多的人物(亚哈船长、大副、裼教徒、魁魁格、以实玛利和大鲸),简单的故事线索(捕杀白鲸)。问题是长篇变短篇之后故事进度加快,当然可以表现亚哈急不可耐的心情,但亚哈急不可耐之后(自然时间可能很久,但叙述时间可能只有十几页)就碰到了白鲸。故事进度条被拨得这么快,如作者所言:“在绝大多数人看来,任何事情只要做得冷静,便是有教养。”这里的“冷静”有从容,缓慢优雅的特点。

这样子急不可耐的叙述方式是作者拒绝的,所以作者便大量地加入鲸的百科全书的篇章做为缓冲,我们在阅读这些材料时耗费了时间,更可以深切地体会亚哈苦等无果焦急心情,也会认为找到白鲸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他们完全可能无功而返,而后来白鲸的出现就会显得像大腕一样派头十足,凶狠得实在不可一世。

白鲸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拯救大白鲸》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破坏环境会对大自然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大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因此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拯救大白鲸》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老鼠记者杰罗尼摩和柏蒂、本杰明、潘朵拉一起去鲸鱼湾度假,惊讶地发现鲸鱼湾的环境越来越糟,一只大白鲸还因为生存环境被严重污染而痛苦地被搁浅在海滩上……

大家齐心协力,终于使得大白鲸身体有所恢复。

经历这件事后,杰罗尼摩和他的朋友们决定号召大家投身到环保中去,共同拯救大自然。他们用净化设备净化海水,积极清理沙滩,拆除违法建造起来的水泥建筑……

功夫不负有心人,鲸鱼湾又变回了原来那个美丽的自然天堂。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意识到保护环境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因环境污染而危及生命的现象,比如我们的朋友白鳍豚,因为长江中下游的垃圾没有分类管理,随意堆放于河岸,船舶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垃圾等随意排入河里,白鳍豚数量急剧减少。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灭绝就是迟早的事,那么人类将永远失去白鳍豚这个可爱的朋友……

由此可见,环境污染对动物、人类的生存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怎样改变这种现状呢?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要承担起环保的责任,让我们先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不乱丢垃圾,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去购物时要随身携带购物袋,尽量不用塑料袋;出门多步行、骑自行车或者坐公交车;清洗物品时尽量少用洗涤剂……

如果每个人都能为环保做一点贡献,那么,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加美丽!

白鲸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看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是《嗨,我们和好吧》,另一本就是《拯救大白鲸》。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稀有动物的重要性。

这本书主要讲了杰罗尼摩、柏蒂、本杰明和潘朵拉一起到鲸鱼湾度假,却接二连三遇到臭事,还被“狗仔队”拍到丑态百出的照片。他们发现一头罕见的大白鲸搁浅在深夜的海滩上,他们打电话请来了动物拯救队,最后这头罕见的大白鲸被放回了大海。

我们要是见到了一些受伤的动物,不要直接用手摸,因为有些动物受伤之后也会变得很危险。

有一部电影里是说一只海豚被人类救了,因为尾巴被感染得太严重,所以把尾巴切了。人们想了几天几夜,终于把这只海豚的假尾巴做了出来。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护好身边的动物,不要让每种动物都慢慢的减少、最后灭绝。就从小区里面可以看见十几只的小野猫和一只流浪的母狗,这都是那些不珍惜动物的人造成的。我想他们要是见到了沙滩上那只被海浪拍上岸的大白鲸,可能第一时间就在想:“如果把他们卖了会有多少钱”。

最后,我还是希望大家爱护动物。

2023小白船读后感(通用13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2023小白船读后感(通用13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小白船读后感 篇1

大家都读过叶圣陶先生的书,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叶圣陶写的《小白船》给我的读后感。

今天,我又重温了《小白船》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叶圣陶先生写得非常优美,讲述的是,一条小溪上一切的东西都非常有趣可爱,红花绿叶在跳舞,鱼儿在水中奏乐,青蛙在唱歌,小溪的右岸还停着一条小白船。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小孩,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跨上了小白船,唱起了《鱼儿歌》。

正当他们玩得开心时,刮起了大风,他们一起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女孩有些害怕,哭了,男孩一直很乐观,安慰着女孩,小白船漂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旷野里,男孩想办法让小白船停下。他们相互鼓励着,走了几百步远,看到了一棵野柿子树,就坐在地上吃柿子,他们忘记了害怕。我想,此时,他们心里一定充满了快乐。

这时,一只小白兔跑到他们跟前伏着不动了,女孩特别喜欢小白兔,把小白兔抱在怀里,并把柿子喂给它吃。此时,跑过来一个长得高大,脸长得很可怕,但心很善良的一个男人,他很有爱心,通过测试,他了解到这两个孩子非常的纯洁和善良。他就乘着小白船把两个孩子送到了岸边。

多么勇敢、纯洁的两个孩子,他们热爱大自然,热爱一切美的东西,有一颗纯洁的心灵。还有可爱的小白兔,那个虽然长相可怕,但心很善良的男人,他有着多么高尚和美好的灵魂啊,这才是真正的美。同学们,我们可不能以貌取人啊。我认为,只有他们,才配乘这条小白船!因为小白船是纯洁善良和爱心的象征!

小白船读后感 篇2

小男孩和小女孩因为一场大风,随着所乘的小白船来到了一处旷野,四面没有人,也没有房屋······远远地有个人跑来了,身子特别高,脸长的很可怕。这个人声称可以送他们回家,但有个条件。他提出了什么条件?两个还能否安全回家呢?还是让我们自己来发现吧!

一条小溪是各种可爱的东西的家。小红花站在那儿,只顾微笑,有时还跳起好看的舞来。绿色的草上缀着露珠,好象仙人的衣服,耀的人眼花。水面上铺着情思的萍叶,矗起一朵朵黄色的萍花。水上鱼在唱歌。河岸上有条漂亮的小船,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坐上了这条小船,他们划着划着划到了可以玩的地方,他们欢快的玩了起来,小男孩和小女孩面带笑容,高高兴兴的玩了一会他们又高兴又快乐。等到小白船回到原来停泊的地方,小红花和绿叶早已停止了跳舞,萍叶盖着熟睡了的小鱼儿,只有青蛙还在不停的唱歌。

阅读心得:“鸟儿为什么要唱歌?”“他们要唱给爱他们的人听。”“花儿为什么香味?”“香就是善,花是善的标志。”“为什么你们乘的是小白船?”“因为我们纯洁,只有小白船才配让我们乘。”

小白船读后感 篇3

《小白船》读后感300字:

《小白船》讲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坐着一条小白船沿着小溪游玩的故事。叶圣陶爷爷用比喻的手法把小溪两边的小花、草上的露珠、水面上的青色萍叶写得活灵活现,小鱼儿跟青蛙极其的有趣,栩栩如生……读着读着好像自己就处在优美的环境当中。

小白船是白色的,连舵,桨,帆,都是白色的。胖子和老人都不适合乘坐,因为只有纯洁的童心才能配的上它,就像文中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非常的善良和纯洁。

小男孩和小女孩乘坐的小白船被大风刮迷了路,他们遇到了一个相貌可怕的人,那个人给小男孩和小女孩提出了三个问题,他们回答了三个问题——爱,善,纯洁,正好说明了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特点,他们用真诚和纯洁感动了那个人,最后那个人把小男孩和小女孩送回了家。

这个故事让我们记住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小白船读后感 篇4

《小白船》是叶圣陶爷爷写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小溪里。那个小溪很美很美,有小红花、绿草、浮萍、小鱼、青蛙······大家跳舞唱歌很开心。

小溪里停着一条可爱的小白船,这条船呀,胖子和老人不配坐,只有活泼美丽的小孩子才可以乘坐。

后来一个可爱的男孩和一个可爱的女孩坐了进去。他们唱歌,和小鱼玩。突然刮起大风了,小船像一条飞鱼,在小溪上一直向前飞,停也停不下来。女孩吓哭了,男孩安慰她。他们终于让小白船停下来了,上了岸,却是没有人旷野。

他们见到了一只小白兔,女孩陪小白兔玩得很开心。可是来了一个可怕的人,说小白兔是他的,把白兔夺走了。男孩想:既然遇到了人,就问问路吧!可是那个可怕的人非要他俩回答三个问题才行。他们回答的很好很可爱。那人就把他俩送回原来的地方。

等到小白船回到原来停泊的地方,小红花和绿叶已经停止了跳舞,萍叶盖着熟睡的小鱼儿,只有青蛙还在不停地唱歌。

故事写得很好看。我也想坐小白船到那里玩,想看小溪里的花、草、鱼、青蛙,想和男孩女孩、小兔一块玩。

小白船读后感 篇5

叶圣陶爷爷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也是现代儿童文学创作的先行者。记得两年前,我曾经在图书馆里借过一本他的《稻草人》,里面有一篇名叫《小白船》作品我非常喜欢。在今年的上海书展上,我有幸发现了一套叶圣陶儿童文学全集,二话没说就把它收入了囊中。

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又重读了一遍《小白船》,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坐着一条小白船,乘风破浪沿着小溪环游的故事。小溪边的主角小红花、绿萍叶、小人国里的睡莲、细得像针一样的小鱼儿、爱唱歌的小青蛙充满了童趣,在叶圣陶爷爷的笔下就好像是一个个性格不同的小朋友,活泼又可爱。小白船的形状像一条梭子,又狭又长,胖子和老人都不适合乘坐,唯独活泼美丽的小孩才能配得上它。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坐上了这条小白船,由着风儿带着他们一路向前,来到了一片柿子树林下,一个好心人被他们的善良、有爱和纯洁打动了,护送他们返航。

《小白船》文字优美、清新,天真浪漫,想象力丰富,运用了很多比喻和拟人的写作方法,读起来娓娓道来,非常引人入胜,有种身历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小女孩,坐进了那条小白船,顺着小溪飞过红树、飞过草屋、飞过田间……

小白船读后感 篇6

我读了小白船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许多。比如:童年的欢乐,春天的美丽以及美妙动听的歌声和温暖柔弱的春风。更重要的是,我感受到了帮助别人是多么有意的一件事呀!既然说到了帮助别人,我们就来说一下帮助别人的事吧。

有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玩。我们坐上公交车后,我一看,正好有个座位,我就以瞬雷天闪的速度冲向了座位。我们坐着车,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可是,没过多大会儿,车里就坐满了人。过了一会,上来了一位老爷爷,他长着白花花的胡子,哈着腰,拄着拐杖。他抓着栏杆,气喘吁吁的站在那里。旁边没有一个人让座。我看了,想:这位老爷爷看着很累,要不我把座位让给他吧。想完,我就起身让座让老爷爷坐在了那里。老爷爷和旁边的乘客们连连夸我懂事,懂得尊老爱幼,妈妈也夸我长大了,我也非常高兴。

下了车,我感觉窗外的空气格外的清新,天空特别的明朗。是呀,在生活中,我们就是应该多帮助需要我们帮助的人——不管是老人还是幼儿。都是我们帮助的对象。让我们多帮助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吧!

小白船读后感 篇7

在一条小溪的右岸停着一条小白船。船上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行驶中他们快乐地唱起了,正在这时,突然刮起了大风,他们掌舵失控被飘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他们迷路了。正在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长得很可怕的男人,那男人要求他们回答三个问题,回答对了就可以送他们回家。“第一个问题,鸟儿为什么要唱歌?”那个人问。“他们要唱给爱他们的人听。”女孩抢先回答。那个人点点头说:“算你答得不错。第二个问题:花儿为什么香?”男孩儿回答说:“香就是善,花是善的'标志。”那个人拍手说:“有意思。第三个问题是,为什么你们乘的是小白船?”女孩回答:“因为我们纯洁,只有小白船才配让我们乘。”那个人大笑起来,很满意他们的回答,就答应送他们回家了。

读了爷爷写的后,我觉得小男孩和小女孩是非常善良和纯洁的,就像他们乘的小白船一样,其实那个长得可怕的男人心地也是善良的,有时候我们判断一个人是不可以以貌取人的。

在这篇里,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爷爷把小溪两边的景色写得活灵活现,实在太生动了,连水里的鱼儿青蛙都写得极其有趣,看得我都想乘着小白船去那么美的地方走一走,玩一玩呢。爷爷的真是太好看了,我相信你们一定也会喜欢的!

小白船读后感 篇8

我很喜欢叶圣陶爷爷这位大作家,于是今天,我读了他写的一篇优美的童话《小白船》。

这篇童话有很多的比喻:把草上的露珠比作仙人的衣服,把小鱼儿比作绣花针。还有很多优美的句子:水上有轻微的声音,是鱼儿在奏乐,他们会用特别的方法,奏出奇妙的音乐来:泼刺泼刺好听极了。

小白船不配胖子乘,也不配老人乘,小白船只配给活泼可爱又美丽的小孩乘。我心想:这不是正适合我吗,我也很白呢!小白船上坐着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可他们被一场大风刮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小女孩很害怕,小男孩却很乐观并安慰着小女孩。他们走了几百步远,看到了一棵野柿子树,小男孩和小女孩吃着野柿子,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我想:此时,他们一定很开心。一只小兔子跑到了他们身前,小女孩把它抱在怀里,突然,一个脸长得可怕的男人看见自己的兔子在别人手上,就板着脸说他们偷了小兔。小男孩连忙辩解,这时那个男人才觉得误解了他们。后来,他们俩还向这个男人问回家的路。

那个男人说如果答对了他的三个问题就送他们回家。最后,他们俩答对了问题,那个男人送他俩回家了。这里面的三个问题很有趣,你想知道吗?那快去看看这篇童话吧!

这两个孩子纯洁、善良。那个男人虽然长得可怕,不过心很善良,我们可不要以貌取人啊!

小白船读后感 篇9

“小红花站在那,只顾微笑,有时还跳起好看的舞来。”“绿色的草上缀着露珠,好像仙人的衣服。”这些雅词和美句出自著名作家叶圣陶写的稻草人中的一篇优美的短文——小白船。

这篇文章开头描写了淡雅的田园风光与景色,描写的惟妙惟肖,令人感到十分活泼和轻快。接着写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坐上了一条小白船,男孩把着船桨,小船在小溪上缓缓地飘着,两个人有说有笑。不料天色一变,狂风大作,风把小船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两个孩子虽然害怕,却还是鼓起勇气下了船,到四周走走。在半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人,小男孩和小女孩请求他带他们回去。他说可以,不过,要他们回答他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鸟儿为什么要唱歌?”小女孩说,“因为它们要唱给爱它们的人听。”

第二个问题是“花为什么香?”小男孩说,“香是善,善是花儿的标志。”

第三个问题是“你们为什么要乘小白船?”小女孩说,“因为我们纯洁,只有小白船才能让我们乘。”

读了《小白船》后,我十分佩服他们的聪明和勇敢,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这种勇气和智慧,敢于挑战困难,只要你永不放弃定会有解决的方法。

小白船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得《小白船》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把花儿比作了人,把草比作了衣服,把鱼儿比作了绣花针,还写了鱼儿不时跃出水面,青蛙呱呱的叫,那场景真是让我陶醉。

故事的内容是,有一条白色的小帆船被一个小女孩和小男孩看见了,他们划着船欣赏这迷人的美景。不一会儿,挂起了大风小船就怀素的向前浮把他们带进了一座无人的小岛。在这个小岛上,他们捡果子吃,和小兔玩,他们快乐的忘了时间。后来有一个表面上很凶,心地却很善良的人说要送他们回家,但他们要回答三个问题才行,第一个问题是“鸟儿为什么要唱歌?”“他们要唱给爱他们的人听”女孩儿抢先回答。第二个问题是:“花儿为什么香/?”男孩儿回答说:“香就是善,花是善的标志。”第三个问题是:“为什么乘的是小白船?”女孩回答:“因为我们纯洁,只有小白船才配让我们乘。”那个人大笑起来,送他们回家了。

老师告诉我们,三个问题的答案——爱,善,纯洁,正好代表了孩子的美好品质。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心里要充满爱,因为这样,我们有困难别人才肯帮我们。他还告诉我们,要拥有爱,善,纯洁,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美好。

小白船读后感 篇11

早些年,妈妈买了本叶圣陶的《稻草人》,这本书着实精彩,使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都说爱读童话的孩子有灵气,大概那时的我就这样吧。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热衷童话,认为是幼稚的书,今日偶尔翻开,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好似是久别重逢的朋友。

叶老的童话是追求至善、至美、至诚的,而想做到这个,需要有一颗纯真的心,心不纯怎会执笔为天真的孩子写出好看的童话呢?霎时间有一个词出现在我的脑海纯真,正如这篇童话里的小男孩和小女孩。

小白船、小白船,它的舵、桨、帆,都是白色的,这么白、这么纯,胖子不配乘,黝黑的老人也不配乘。这正应了小女孩的一句话:因为我们纯洁,所以小白船才配我们乘。也只有善良的小天使,才配摇着桨,划着船儿去远方。如果是大人,肯定不会说这话,纯洁,让他们显得与众不同了。

留意一下这两个小天使,这两个孩子的心,是很澄澈的,是这一份纯净吸引了我。

当小白船顺着大风飘远时,小女孩哭了,小男孩有点儿慌了,但他还是拍着小胸脯安慰着女孩,说:不要哭了,好妹妹,一滴眼泪就像一滴甘露,你得爱惜呀!大风总有停止的时候。孩子嘛,不像大人那么思绪周全,他们总能想象得很美好,看见大人所看不见的。就像小男孩一样,他天真地以为风停了就好了,但风停了之后他们会到哪儿呢?还能不能安全回家?若是我,我一定会成为小大人的,但小孩子不会,他们的单纯、天真使他们尝到快乐,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学会了虚伪,明明不快乐,却要大声地说我很开心;明明想哭,却努力地掩饰自己的泪水;笑的时候,只能抿一抿嘴,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做一个淑女。我不再在街道店铺前的音响旁手足舞蹈,不再拉着爸爸的手让他给我变出一双充满魔力的翅膀,不再嚷着让妈妈摘一颗星星给我玩;我会为一种发型坚持己见,会为一件衣服和妈妈斗嘴,会为一支乐曲流出莫名的泪水,会为偶像的一抹笑容而精神失常

不知不觉中我们就长大了,何必顾虑那么多呢?

记得小时候,自己简直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我是我?鸟为什么会飞?为什么树叶是绿的?从前,会拉着朋友的手,孜孜不倦地在水中掏泥巴,偷几个纸杯,乘一点儿水,捏成小泥球,还傻傻地说等晒干了就可以吃了;见到闺密,会风风火火地冲过去抱住她,但现在,她会轻轻闪开:别丢人了!几乎每个成人,都会怀念曾经的时光,属于孩童的快乐;同时,每个小孩,都渴望去大人的世界探个究竟。时间最终让他们如愿以偿,但长大的代价是失去了纯真。我无法改变这种结局,但我会珍惜,并且会把握自己,不让自己遗失掉那份纯纯的美好。

做人,亦是如此啊。既要留住纯,还要留住真。纯呢,就是少一点世故圆滑,少一句无所谓的寒暄,少一份势利;真呢,于官员而言,就是真心实意服务人民;于老师而言,就是毫无保留为学生传授知识;于学生而言,就是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做到这些,也许,就是留住了纯真吧!

小白船读后感 篇12

《稻草人》中有32部小说,《小白船》是其中的一部,它讲述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小朋友在小白船上被狂风吹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而又因自信、乐观和热爱生活的态度回到了家。也许这正是某些人的人生经历,而被叶圣陶爷爷用童话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一条小溪是各种可爱的东西的家。小红花站在那儿,只顾微笑,有时还跳起好看的舞来。绿色的草上缀着露珠,好像仙人的衣服上的珍珠,照得人眼花。水面上铺着青色的萍叶,矗起一朵朵黄色的萍花,好像热带地方的睡莲可以说是小人国里的睡莲。

小鱼儿成群地来来往往,细得像绣花针,只有两颗大眼珠闪闪发光。青蛙老瞪着眼睛,不知守在那儿干什么,也许在等待他的好朋友。

这里描写的是小溪周围的静态美,这好像是看到了一幅模糊的油画,仿佛进入了仙境一般,也好像进入了一个童话的世界,因为那里什么都是美好的,没有忧郁的心情,也从不伤心。

水面上有极轻微的声音,是鱼儿在奏乐,他们会用他们的特别的方法,奏出奇妙的音乐来:泼刺泼刺好听极了。他们邀小红花跟他们一起跳舞;绿萍要炫耀自己的美丽的衣服,也跟了上来。小人国里的睡莲高兴得轻轻地抖动,青蛙看呆了,不知不觉随口唱起歌儿来。

真的很美,这更像是一小段录像,我读时都发呆了,!这段从上段的静态转变成了动态,有一种美的享受。而这一仙境也为后面狂风的到来埋下了伏笔,突出了从美好到可怕的骤变。

小白船读后感 篇13

寒假里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小白船》。那里面的小溪像真的一样,在我眼前流淌。小红花水灵灵的,露珠晶莹剔透,小鱼儿时不时的跃出水面,青蛙呱呱的叫,那情景让我陶醉在其中。

童话的内容是:有一条全身白色的小船,被两个小孩看见了,他们跳上船,一边划船一边欣赏景色,突然刮起了大风,小船就像一条白色的飞鱼一样,快速地向前飞,把他们带到了一个无人岛上。在岛上他们捡杮子吃,和小白兔玩耍,后来有个表面很凶的人把他们送了回来。

这篇童话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们回答的那三个问题:①“鸟儿为什么唱歌?”“他们要给爱他们的人听。”女孩抢先说。②“花儿为什么香?”男孩回答:“香是善,花是善的标志。”有意思。③“你们为什么乘的是小白船?”女孩回答说:“因为我们纯洁,只有小白船才配让我们乘。”妈妈说爱、善、纯洁就是我们应该具有的品质,我们要有一颗纯洁的心,心里充满爱和善,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才会有人愿意帮助我们。

这篇童话告诉我们只要拥有爱、善和纯洁,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2023《琐记》读后感(分享13篇)


以下的内容“《琐记》读后感”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为您准备的,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不少感悟。 每个人的个人经历和背景都会影响阅读和感受书籍的方式,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琐记》读后感 篇1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读后感 篇2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看看今天的我们,我觉得似曾相识,世界上对我们追好的是父母,但是,我们真的是这么觉得吗?最常见的就是,天冷了,妈妈叫你多穿些衣服,但为了好看,就是不愿意穿,最后生病了,当你苦着一张脸去向他寻求帮助时,他却升起的不理你,让你烧着,任凭你苦苦哀求就是不带你去医院,心软的父母,看着孩子这副样子,听着孩子的苦苦哀求,忍无可忍最后带着怒气送我们去医院。你会不会觉得父母很坏见死不救,不,他们表面上是在骂你,表面上是在生气,但心里已经急得不得了,他其实起你当初为什么不听话,不带你去,是为了让你记住这个教训,让你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我们都无久了父母的一番苦心。

然而对一些表面上对你好的人,却是爱戴有加,绝对信任,但当你遇到困难,或让你陷入困境时,他逃的最远,甚至让你陷入困境的元凶就是他。最后真正在你身边,并且千方百计地帮助你的人,竟然是你以前不理睬甚至是曾经恶语相向过的。

所以,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它。

《琐记》读后感 篇3

ideng_f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琐记》读后感 篇4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琐记》读后感 篇5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琐记》读后感 篇6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记》读后感 篇7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琐记》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的天气却是不错的,阳光明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适合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向先生致敬!

鲁迅先生的文章实在值得回味,反反复复的看才能大概了解其中滋味。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先生的文章的评论,说先生的文是只可浏览不能详读的,盖因先生实在是个忧国忧民的革命文人吧,这等的境界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今天看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册子中的第二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也是颇有些感触的。这篇文章,先生用深沉隽永的笔描写了一个在先生家做工的女性,长妈妈。

文章着重写了先生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先生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先生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开篇介绍长妈妈的时候,铺成直叙的写了长妈妈名字的由来,人物的性格,甚至对于长妈妈那个“大”字形的睡姿也反复提及。后面通过对于长妈妈的言语行为,也给了读者一个很直观的概念,其实所谓长妈妈也就是那个时代下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有一些陋习,但是也有敢于创新的可爱一面。

《琐记》读后感 篇9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读后感 篇10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为追求新知识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生活和学习,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冲破封建束缚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谁。体现了封建社会思想十分陈旧,而且对新思想不接受,排斥。

在鲁迅生活的年代,正好赶上百日维新,但很多老辈的人并不支持,国门洞开的原因之一正是文化闭塞,而鲁迅先生很有主见,提倡学习新的文化。我们现在有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好好学习新的文化和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琐记》读后感 篇11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读后感 篇12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琐记》读后感 篇13

曾经掠过生命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幽默的力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2023学法读后感汇集


下面是栏目小编为您准备的与您所需相关的资料《学法读后感》,在再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中,他的一些话语引人深思。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知道如何写一份作品读后感吗?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学法读后感(篇1)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学法读后感(篇2)

法律知识对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它是那么的深奥和难以理解。但是,《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让我对法律知识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和了解。书中通俗易懂的内容,幽默而又发人深省的漫画,给我们小学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律课”。

这本书中例举了关于我们中小学生发生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一打开书,书中的内容吸引了我的眼球,简单易懂的内容,配有生动形象的漫画和插图,使我看得津津有味。《诚实是金》中的顾亮沉迷网络,用各种方法去骗他妈妈,后来没钱上网,而去偷钱被抓,还把他妈妈气死了。《红绿灯》中王老师和和他的同学亲眼目睹了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这些都是多么惨痛的教训啊!还有好多的故事,个个都值得我去深思。我们应该用法律武器来制止悲剧的发生。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生命它就像那喷泉一样,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就像傍晚的晚霞一样,是那么的美好;它就像二月的鲜花一样,是那么的美丽却短暂。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同学们,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用法,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在社会的大家庭里健康成长吧!

学法读后感(篇3)

通过本次学习,我了解了英语五种现代教学法:合作学习法,探究法,问答法,模拟法和演示法,很多方法在我个人的小学英语教学中值得学习和借鉴,结合我个人的教学工作,在此我谈谈我的收获。

首先,合作学习法。小学的学习当中通常都会用到四人小组,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他们独立学习的能力还不是特别强,所以通常需要老师的帮助,有时候还需要同伴的帮助。虽然四人小组的方法,在小学非常常见。但是有些四人小组的活动其实实效不大,有些时候四人小组的真正作用也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目前,大多数老师更多地是使用四人小组来练习句型,对话,使得学生能够在与组员交流地过程中发现问题,并纠正问题。这种做法只是局限于课中的。通过这一次的学习,我觉得,这种四人小组合作的形式可以延伸到课后。然后孩子们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互相学习。让孩子以孩子的方式去教自己的同伴。比如说,在布置预习作业时,可以让小组进行预习。先让每个同学自己回家学习,然后再自己小组内汇报。把自己已经学会的知识拿出来与别人分享,同时也把自己在自学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拿出来请求同伴的帮助,这样,孩子们通过自己所得的信息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共享,通过教自己的组员又把自己所学知识巩固了一次。

第二,探究法。由于探究学习是一个灵活的过程,在英语课堂上,尤其是我们吧英语作为外语来教学的课堂进行探究学习比较难操作。探究学习要求教师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安排学习环境,在完成眼前任务中发挥每个人的潜力。在进行探究学习的课上,教师容许学生形成他们自己的看法,容许他们寻找各种方法去阐明他们所观察到的东西。教师可以为他们提供指导,给他们以帮助。在我个人教学中,语法教学可以考虑尝试一下探究法,让他们自己去课文中找出体现该语法知识的句子,并把句子放在一起发现和总结语法的规律,并能够应用,本人在今后的学习中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尝试应用该方法。

第三,问答法。这个方法在课堂中应用较多。通常小学生对事物的专注时间比较短,有时候会很容易走神,所以,除了要复习巩固之前所学过的句型对学生进行问答以外,我还会用这个方法来检测学生的学习专注度,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回课堂当中。学外语,不外乎要学生掌握听说读写四个技能,所以在小学英语教学中,在教课本课文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先让学生认真听一遍课文的录音,让他们通过听来熟悉单词,句型的发音。但由于小孩子没办法长时间专注,有些孩子在听的过程中就会忘记了自己听过什么,所以我通常还会用这个问答法来让孩子有目的地去听听力。

第四,模拟法。模拟对学习英语来说非常的有用。在课堂上,这个方法比较难操作,我通常会让孩子在课前预习的时候,认真听听录音的发音,并要求他们模仿录音的发音。

最后是演示法。演示法在小学英语教学当中非常常用也非常好用。曾经有一位从事早教行业的人说过,对小孩子的教育最后就是示范。在小学英语教学当中,有事老师多说话来铺设,还不如直接示范给学生看,所以演示法对小学英语教学是非常有用的。

学法读后感(篇4)

什么是双学法,在还没走上岗位之前我对这个概念全然不知。在走上岗位没多久,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让我认识到了什么叫做双学法。双学法就是老师带着学生学法,学生回家带着自己的父母学法,从而促进培养家长和学生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知晓自己行为选择和公众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

为什么西秀区会开展这样的活动呢,为什么我们要让学生学习法律呢?因为法律是人们自我保护的盔甲,也是人们对他人的侵犯进行反驳的有利武器。尤其对于学生这个弱势群体来说,更需要法律的保护。让学生从小生活在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环境中,他们的身心也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让学生多多阅读有关法律知识的报刊,书籍,电视栏目等等都会使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也可以增强学生的保护意识。

双学法是推动全区干部、群众、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有益活动。在生活中与家人探讨,在校园生活中与师生探讨与法律有关的知识,大力宣传法律意识,让人民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所以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应该学法、遵法、守法。只有家长、学生以及老师主动配合,自愿灌输,才有利于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模式。因此,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将更加和谐与美好。在那样的环境中,学生也能快乐的学习和成长。为了和谐的社会,我们加油吧!

学法读后感(篇5)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期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向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仅仅会受伤,受老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以上的例子,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告许我们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家长和学校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明白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应对周围的事物……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

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环境下,我渐渐地懂事了许多,时刻铭记老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

正确做到与法律同行,透过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忙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父亲的病读后感汇集13篇


我们带给您的“父亲的病读后感”不仅是一本好书,它会在我们的心灵深处引发强烈共鸣。每篇读后感都揭示了作品与当代社会和文化的紧密联系,希望各位读者踊跃参阅!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1】

我读《父亲的病》以后,我的内心如同被针扎了一般痛苦,鲁迅竟然也有糟遇过这样的事,要知道他可是著名的文学家。

这件事是名医陈莲河开始,人们一直以来都觉得陈莲河先生都十分的厉害,任何病一到他那儿都迎刃而解,但是这件事让人大跌眼镜。鲁迅父亲的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而是好几天,鲁迅家族请了好几个名医都无效。陈莲河先生得知,立马通知鲁迅一家去投原配蟋蟀一对,谁曾想鲁迅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问老年人、问读书人、问木匠都仅仅是摇摇头。在这时鲁迅近乎已经崩溃了。陈莲河先生伸出了援助之手拿出了一种丹,两元一盒,但是表面上十分便宜,但是一用就要200元,接着鲁迅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陈莲河先生又来了一句:这也许是前世的事。即使听起来十分有道理,但是要不是找原配的蟋蟀碍了事,也许鲁迅父亲的病情也许会好转,买了他那什么丹花了200元没一点儿用,还把事情推到前世去。虽然被称为名家,但是陈莲河先生看眼胜过生命和见钱眼开的心理令他永远承不了大气候。当鲁迅父亲病入膏肓了,鲁迅却在一边沉寂,衍夫人叫他大喊父亲,鲁迅终究还是喊了。

但是这因为这一喊令他的父亲不能安息。在之后的时间里,鲁迅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这不仅仅是陈莲河先生的错,而是那些吹捧陈莲河的人的错,简单的来说如同那些没有吹捧陈莲河,事情也就不可能发生成这样,陈莲河先生误诊、误命、误导等错误直接导致了鲁迅父亲的生命。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2】

黄河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在鲁迅那个年代的迷信是很重的。

就拿后面的十三至二十一段,这里就是人在死前面要招魂的迷信,现在有一个词叫作安乐死,就是说人要在最后几秒的时候安静地死去,而这样鲁迅和衍太太就有错了,衍太太让鲁迅叫,从而让他的父亲没能在宁静中死去。

而后就错的就是陈莲河这位名医了,如果用现在的一个词语在形容他的话,那就是奸商,从治疗诊金就能看出来了,从一元四角到大洋十元,这个跨度就特别大。而且,还可以看出他十分有心机,从四至九段就可以看出了,他明知道自己治不好这个病还要假装去治,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骗钱。

最后,就是错地最大的了,这个错的就是社会。这个社会很恐怖,一、迷信太重,二、人人都抱侥幸心里。有迷信不算太可怕,最可怕的就是侥幸心里,陈莲河就是抓住了人们的侥幸心里才将钱骗到手的。

我总结出了一点,像在这个年代的人,可以说是人人都有错。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3】

文章主要讲述了父亲生病后,鲁迅先生请来城中“最好”的医生为父亲治病,可治了没多久,这位医生便把事情推到了另一位“名医”身上。他们治病的方法同样新奇,治病的药引同样奇特,可是他们治病的的结果却同样失败。这不仅让先生对医生的情感从敬佩变为厌恶,也让先生的父亲经过几年的折腾后,还是离去了。读完文章后,我对医生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医生原本是救死扶伤的职业,可有些人就以医生为名,坑蒙拐骗。不仅治不了人,严重的,还让他人丢失了生命,就像文中的两位庸医一样。他们是没有职业道德的(或许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职业),也是没有思想道德的。他们不尊重生命,通过他人的生命获得财富,真算得上是“谋财害命”!之所以感触很深,是因为我的父亲最近也在生病,可我父亲受到的待遇与文章中,先生的父亲的遭遇完全不同。父亲的胃病已经是老毛病了,可那天痛得厉害就去了医院。医院立刻安排了床位,连夜把正在休假的专科医生联系来给父亲急诊。那位老中医老练地望、闻、问、切,不一会儿找到了原因,就下了医嘱。这这那那总共只用了半小时。当父亲躺到病床上时,脸上早已没了前些时候的痛苦,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日后医院的照顾更是十分周到,早晨七点半准时查房,中午可口的佳肴端到床前,深夜无论几时医生护士都能随叫随到。这样贴心的服务让我们感动不已。

晚上陪父亲散步时,突然想到,若先生的父亲处在我们这个时代,如果那时就有这样好的惠民政策,和这样健全的医疗体系,这样成熟的党,说不定老人家还能多享几十年的天伦之乐呢!新时期的我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着,不仅要把自己发展好,也要励志感谢社会,报效祖国,成为一名好公民,亲近社会,服务国家!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4】

在《父亲的病》里,面对最不忍回忆的往事,鲁迅却将此一字一字地刻了下来。鲁迅学医的时候,病理学成绩有八十三分,我们可以想象这份煎熬之深伤口深处是浓浓的爱,而他只能是自我疗伤。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鲁迅先生看似在回忆往事,其实是在感叹时间流逝得太快,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更加体现了时间的宝贵。

虽然口头上在说着时间宝贵,但我们实际上真的有珍惜时间吗?像我每次进入课堂时,总是抱有上次玩很久这次一定要认真学习的想法。但是,在课堂上,看着旁边的同学在玩耍,慢慢开始心不在焉,心中想着同学们玩的游戏。最终,也跟他们玩到一块去了,一堂课就这么荒废了。

在《坟》中,鲁迅写到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面的解剖我自己我们敬畏鲁迅先生的那份清醒,更愿意同担起他的那份煎熬。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5】

《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最佳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电影里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父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寰,留下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的呼唤。不禁叫人潸然泪下。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6】

他感受到,天使的一只手仿佛已经将自我的灵魂拉出了躯壳,却铁然听到孩子一声紧接一声的呼唤:“父亲!!!父亲!!!……”他又立刻坠落了下来,睁开眼看到孩子的眼睛,那其中包含着恐惧、不舍,还有深深的迷茫,下一刻,他带着深深的自责,离去了。

人的精神能够不朽,但躯体终将归于尘土,父母养育着我们,看着我们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通情达礼,步入社会,大多数成长上的困难,他们同我们一齐翻过,我们,是他们这一生中,最挂念的人。我们,也将会是他们离去时,解不开的那个结。

他们不愿让我们孤零零的留在人世,不愿我们在人海中飘荡却没有一个亲人,把我们自我留下,让我们自我去经历人间的是是非是非,他们心中,本身早已泛滥着不安与不舍,此时,我们就不要再用那呼喊,使他们更痛苦了。

我们不能挽留住逝去的生命,但我们能够让父母安心的离去。然后只要努力,我们肯定都能够有所成就,向父母证明,我们有潜力照顾好自我,不让父母再为我们操心,不时的看看他们,陪他们谈天说地。或许就是最大的孝顺。

在一切逝去的那一刻,抓住他的手,让他看到,我们已经成熟。我们的肩膀已经能够挑起重担。我们,已经能够在生活的风雨中,向前。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7】

朱文萱

今天我读《父亲的病》(节选)。

由于父亲的水肿逐日厉害,鲁迅四处寻医,他找到了陈莲河,陈莲河是个庸医。利用人们迷信的心里,到处骗钱。诊金一元四角,丹药两块钱一盒,特拔大洋十元而且总是在说完一些听起来很懂的话,然后最后说到钱:因为舌乃心之灵苗价钱也不贵,只要两块一盒从这么多方面可以看出他老奸巨滑,但不得不承认他很聪明。

文中的鲁迅当时只有十来岁,从特别的丸散和奇特的药引就可以看出,鲁迅其实已经知道陈莲河是庸医,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照着陈莲河的方去找药引,即使心里知道不会管用,但还存着一线希望,希望能治好父亲,从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看出鲁讯为救父亲历经千辛万苦。

其实这篇文章表面说的是父亲的病,其实是社会的病讽刺当时封建迷信社会,讽刺人们轻信迷信。希望能让人们清醒。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8】

《父亲的病》出自于《朝花夕拾》,这篇文章是作者对于当时封建社会那些所谓的“名医”的讽刺。

第一位医生可谓是一个糊弄人的“高手”,诊金贵,就连药引都奇怪的让人诧异,“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光这两样就能让人寻上好久,而个“名医”所谓的药引其实是没有用的,他开这个药引就是让那些不懂医术的人们觉得奇特和与众不同,自然也就相信了“名医”的高明,可是最后,却因相信这样的“名医”而耽误了病情。

鲁迅的父亲也得病了,可是他们找到的“名医”也是如此,“平地木”、“败鼓皮丸”这类奇葩的药引,听起来奇特,实际上却是毫无用处,父亲的病被这样的医生医治了两年,终于实在不行了,最后连喝药都从口角上回了出来。“我有时竟至于电光一闪似的想道‘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鲁迅面对躺在病床上痛苦喘息的父亲,那份心痛无法言表,对父亲的病痛却无能为力,甚至有了希望父亲快些结束痛苦的想法,而这种想法与当时的封建礼教是背道而驰的,鲁迅通过中西医思想的对比讽刺了封建社会的愚忠和愚孝。文章的结尾,在父亲弥留之时仍未逃过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时的礼教让父亲在痛苦中离世,也使鲁迅一直对父亲倍感愧疚,正如文中结尾所写”我现在还听到那时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让我心情沉重,让我感受到了当时那些庸医为了钱财而不惜别人的生命,虽然作者并没有直接骂他们,而在字里行间中蕴含着作者对于那些只在乎那些金钱的“名医”的讽刺,依旧让人回味。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9】

本来我是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来读这本书的,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在第一字时,便深深地爱上了它。

呵!多可爱的一本小书啊!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先生细致描述了他父亲重病时请来的两位名医。所谓是名医,也可是是打着名医的幌子罢了。他们顶着并不真实的桂冠,心安理得地用冰冷的嘴脸和一串串莫名其妙,根本无用的药方来诈骗普通百姓一个月甚至积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在病者家属的百般讨好下,他们却将病者推向死亡。

“不肯用灵丹点在舌头上,又想不出“冤”来,自然,单吃了一百多天的“败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肿,父亲最终躺在床上喘气了。“看,多好的借口!因为没有吃“神药”所以才治不好的。鲁迅用最平淡的语言叙述,在背后,却透着彻头彻尾的嘲讽。

多可笑的医生!他们根本不懂得如何治病,只是四处骗钱罢了。

在此文中,作者另一个刻画的人物,是洐太太。在父亲临终快咽气的时候,洐太太一向催促着我喊父亲,使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又痛苦了起来。

封建思想是害人的。这件事,使鲁迅至今仍然觉得那是他对父亲的最大错处。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10】

《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十分的贵,还有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光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光,延误最佳治病时光。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个性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终还是没有用。最终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终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此刻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可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电影里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期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终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能够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11】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12】

故事中,文中的我鲁迅,他的父亲得了一种名为水肿的病。鲁迅找了一名名医陈莲河,并花了大价钱让他来看病,而他的药引再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还十分难找,大家都没见过。不过鲁迅还是都找齐了,找齐后,陈莲河又让鲁迅买他的灵丹,竟要两块,这在鲁迅当年是一笔巨款。后来,陈莲河出的药都没有用了,鲁迅也不再跟陈莲河周旋了。鲁迅的父亲马上就要去世了,而衍太太却让他大叫父亲,鲁迅只好叫让父亲不得安祥离去。这件事使鲁迅一生十分后悔认为这是他最大的错误。

所以我认为社会都有一种心病。先说陈莲河吧。陈莲河医术并不高超,医德也十分差,他的药引十分稀有,明显是想要拖时间误诊,找到药引后却来不及救人,而他却得到了钱,而且他说话悬乎,装神弄鬼,弄虚作假,也很迷信,很容易误导他人骗到钱,所以在他眼中钱是胜过人命的。还有个人是错的,那就是衍太太,他太迷信了,不让鲁迅父亲安息。大家也因为迷信相信陈莲河。

所以,这是社会的病。

父亲的病读后感【篇13】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鲁迅这本散文集记叙了鲁迅从小时到长大的历程中的事。里面最让我记忆犹深的是《父亲的病》。

《父亲的病》记叙了当时庸医害人的事情。当时医生医术不高,却都自作聪明。在看到病人被自己治得快要离开人世了,才又交给别的医生看。

这篇文章举了几个例子,其中一例让我感到非常的愤慨。

一个“名医”出城看病,就要一百元钱,这可是一个大数目啊,但是,他却把病人看死了。就这样还索要了二百元钱才溜走。

这位名医就是为鲁迅父亲看病的人了。这里意指什么呢?想必大家也知道了,当然预示父亲的病因为这庸医而耽搁了。我心中不甚惋惜,也对庸医恨之入骨。而更令人生气的是那衍太太,在鲁迅父亲将要平静的离开人世时,唆使鲁迅去叫父亲,让鲁迅留下了终身遗憾。

当今的社会中庸医也不少见哪!我们身边处处都是。

某医院把病人医治死了,又怕别人怪罪,竟把病人抬进了厕所,谎称是病人自己掉进去的。可最后还是露出马脚:为什么病人身上会有管子呢?还有的医生明明自己没有多大的学问,还要去充当教授、博士,把自己吹的天花乱坠,又特意花钱请“托”儿。因此误了好多人的病。更有甚者,虽说是医术高超,但是贪心不足,看病除了诊费还要收红包。虽说是禁止收红包,可这种现象仍存在。唉!什么时候才会没有庸医呢?

《父亲的病》各了我很深刻的印象,鲁迅以大量反语透出了对庸医的憎恨以及对不怀好意的衍太太的愤怒。

愿天下庸医别再误人了!

2023电脑住宅读后感(汇集12篇)


阅读弥补着现代精神世界的匮乏,在快节奏生活中阅读作者的作品,您可以在都市生活中体会到作者的感想。 读完书后,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梳理我们的思考和情感。我们为您筛选整理了一篇非常不错的《电脑住宅读后感》文章,敬请参阅本文!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1

今天老师教我们一篇课文电脑住宅,这篇课文说的是电脑住宅的功能很多,电脑住宅有优点也有缺点也有,优点是电脑住宅的大门外有一根竖杆,上面安装着风向标。一这个风向标是气象条件感知器,它和室内电脑相连,将室外的温度、湿度,风力、风向等数据输入电脑。电脑根据上述气象条件,控制着室内的的空调,为住宅主人提供一个既节省能源、又舒适的居住条件。缺点是在室内的的一百多台电脑,如果整个楼房只要一台电脑控制那该多好埃

我想将来会有比电脑住宿更好的住宿。

正因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才有了这一栋栋神奇的电脑住宅,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人人都能住进这具有奇妙功能的电脑住宅。

20世纪以来,电子计算机的发明给人类发展和自身教育带来了彻底性的变革,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电子媒体纷至沓来,人们接受的更多是集文字、图像、声音和动态画面的多媒体信息,传统的教育技术概念迅速被现代教育技术取代,现代教育技术给个人、学校、社会带来了更多的选择。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2

最近我看了一篇科普文章名叫电脑住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栋大楼里有一百多台电脑,这一栋大楼里的温度、湿度、风向。还有防止“陌生人”闯入的程序。厨房里有各种各样的菜谱,它可以教你做日菜、韩菜……浴室里就更舒适,更温暖了,你可以用手机、电话来预约洗澡。如果,你想一回到家就洗一个热水澡你就可以打电话预约。现如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变化。读了这篇文章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这时,我想起了交通。我们的国家交通很不好,经常出交通事故。我想:如果,未来的马路都是电脑控制的,公路全是单行道。在单行道上事故嘴容易发生了。不过你可以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开着车。这是,你肯定会问:“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吗?”当然不会啦。因为,那里有成千上万的立交桥,这是你们肯定又问:“这么多的立交桥不会看的眼花缭乱吗?”当然不会了!如果你在开车,此时,展现在眼前的只有一条路。我猜现在你们一定又会说:“老人和小孩不会开车,应该怎么办?”你们千万不用,着急,现在连人行道都受电脑控制,人行道就跟电梯一样可以上去下来,来去自如了!这些,电脑会在晚上12点休息,早上6点又开始工作从这是开始,我暗下决心,学习科学,让我为建设祖国出一份力,让我的梦想早日实现。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3

一、导入:

上篇课文使我们感受到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今天我们去一栋高科技的住宅做客,那儿的设施会令你们大开眼界。板书课题并齐读课题。

二、学习目标:

1比鲜6个生字。2蹦读课文,能想象出课文描写的场景和事物。

3焙屯学就感兴趣的课文内容展开讨论、交流,感受现代科学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舒适和便捷。

三、学习提示:

1、自己读一遍课文,把生字和新词语画下来,把生字词语多读几遍,并把带有生字词语的句子多读几遍。

2、把生字词语写几遍,并记住,小组内听写。

3、把课文多读几遍,特别是把自己读不好的地方多读一下,能够把课文读得正确、流利。

4、仔细读课文,看知道课文写了件什么事?

5、认真读课文,想:课文中介绍了电脑住宅中的哪些设施?那里的电脑有什么功能?是怎样式作的?

四、小组交流。

1、在括号里填上合适的量词。

2、在括号里填上合适的词语。

3、按课文内容填空。

课文按( )的顺序,先总体介绍( ),再具体从( )、

( )、( )、( )、( )、( )等几方面介绍电脑住宅中智能系统的使用和功能,最后介绍这些电脑各负其责,相互合作,为主人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4、用下面的词语组成几句意思不同的话。

5、判断下列句子是否完整,完整的加上标点,不完整的补充完整再加上标点。

6、阅读回答。

电子计算机,人们又叫它“电脑”。它不仅能贮存各种数据,进行复杂的运算,还能模拟人的大脑进行思维活动,如指挥宇宙飞船,操纵机器人下海探险。

a电子计算机又叫( )。

b电脑的功能在什么?

c你利用电脑做过些什么?你还知道利用电脑能干什么?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4

今天,我整理四年级上册的是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四年级上册语文书上的第30课《电脑住宅》。它的主要内容是电脑的神奇和它给人们带来的快捷、方便、安全和舒适,是我们体会到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给人们带的便利,唤起我们对美好未来盼望和科学技术的探索与追求。科技发达有好处也有坏处。我先讲好处吧!

好处就是为人类服务,方便人类,比如:定时帮花草树木浇水、帮人类做菜或教人类做菜、为人类导航……许多好处。而坏处呢,就是科技太过发达也未必是好的,,因为如果人们总是依赖科技产品干活自己却不用干活,这样一直下去不知道几年人们就会非常懒惰,一懒惰就会不喜欢干活,如果一直不干活就会导致小脑退化。

所以,在科技发达的同时,人们也要去干活,不然就会像我说的那样:后脑退化。最后,我想大家呼吁:别太依赖科技产品干活,自己也要干活。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5

1.学习课文,了解电脑住宅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感受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2.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

3.发挥想象力,设计一栋你心目中的电脑住宅。

1. 《呼风唤雨的世纪》这篇课文让我们感受到了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节课我们要去参观一栋由电脑控制、指挥的住宅,它与我们普通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

1、请你自读课文,读准课文的字音。课文怎么介绍电脑住宅的?

2、检查生字的读音。

3、课文怎么介绍电脑住宅的?引导学生知道这篇课文的写作顺序:空间转换(可回忆已学的课文《蟋蟀的住宅》的顺序)

4、分自然段指名朗读检查。用一句话谈谈你的感受:你觉得电脑住宅怎样?用句话或一个词概括。

(三)默读理解。

默读课文思考下面的问题:

1、课文介绍了电脑住宅中的哪些设施?那些设施有什么功能?是又怎样工作的?边读边想,用笔在相应的段落留下你思考的痕迹。

▲过度激趣:刚才你们都到了电脑住宅里参观了,哪个地方的设施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指名汇报,指导朗读。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6

前些天老师教了我们一篇课文《电脑住宅》,这篇课文说的是电脑住宅的功能很多,电脑住宅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电脑住宅的大门外有一根竖杆,上面安装着风向标。这个风向标是气象条件感知器,它和室内电脑相连,将室外的温度、湿度、风力、风向等数据输入电脑。电脑根据上述气象条件,控制着室内的湿温度。为住宅评价提供一个既节省能源、又舒适的居住条件。缺点是在室内的一百多台电脑,如果整个楼房只要一台电脑控制多好啊。

我想将来会有比电脑住宅更好的住宅。

正因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才有了这一栋栋的电脑住宅,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人人都将储这具有奇妙功能的电脑住宅。

20世纪以来,电子计算机的发明给人类发展和自身教育带来了彻底性的变革,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电子媒体纷至沓来,人们接受的更多是集文字、图像、声音和动态画面为一体的多媒体信息,传统的教育技术概念迅速被现代教育技术所代替。现代教育技术将给个人、学校、社会带来了更多的选择。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7

科技越来越发达了,要是我来设计房子,我一定会安装一百多台电脑,一切都由电脑指挥。

安全防范是十分重要的。我觉得你的电脑住宅应该在大门外设置一个面部识别,根本不需要密码。这样,外人就不会进入住宅,也可以在设计一个语言识别,你只要嘴巴说:快点把门打开。门就会自动打开。当然,外人说了同样的话门不会开,因为这个设备只有主人的声音才能将门打开。

接着进入住宅,你进了门,在你附近的灯就会全部开启。为什么电脑知道你回来了呢?因为你回来时就会发出声响,所以电脑知道你回来了。小主人回来时,电脑就会用声音的设置提醒她要做作业。要是大人回来了,他肯定很疲倦,电脑就会播放出你喜欢的音乐,让你心情舒畅。

走进厨房,你就会看到一款自动制造食物的机器。这个机器十分的方便,因为你只要说你想吃什么,它就会马上给你做,不需要你费一点儿劲。在煮饭过程中,你怎么打发时间呢?别担心,电脑会为你开启电视,并按你最近播放的影片来看,还准确地记录你上一次看到哪一集。

洗手间也有极大的变化。到了洗手间,灯就会自动打开,进入洗手间后,门又会自动关闭,你上完了厕所,只听哗啦哗啦的声音,电脑已经为你冲好了厕所,你洗完手后,灯也会自动关闭,门就会自动打开,你出去了,它才会关闭。

卧室也来凑凑热闹了。在夏天时,床上就会让你感到凉爽、舒适;而在冬天,被窝里就像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温暖。在你休息时,你的手机会自动调成静音,灯也会自动关闭,而且电脑还会设置一个小闹钟,准时叫你起床。

这就是我设计的电脑住宅,所有的电脑设置隐蔽、各负其责、相互合作。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要设计一个高科技的电脑住宅。

大门的外面有一个旗杆,虽然我设计的这个住宅叫做电脑住宅,所以大部分的人一定会认为外面的这根旗杆是一个高科技的东西,但是如果这样想就错了,因为这个只是一个摆设品。

大门口有声控系统,如果是主人的话你就要说“我是住宅的主人”,如果是客人那你就得说“我是客人”如果里面没有住人在家,而主人在外面要进去的时候说完话以后,里面的电脑就会根据主人的声音来让主人进门,如果是客人的话你就要经过红外线扫描才行,如果住宅里的电脑上没有你的资料,那你就不能进去。除非主人说同意入内后客人才能进去。

这个房子的玻璃上有细小的丝线,如果小偷有刀子把线给割开了警报就会响起,还会有防护系统启动,就是这个住宅的守卫战斗型的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为主人工作。

进入大厅就会有一个高科技椅子,跑过来客人或主人只要坐上去,就直接控制椅子就行了,电脑住宅里面有100台这样的椅子可以使用,平时这些椅子都会存放在一个屋子里面。

厨房和我是在同一个房间里面,你可以指挥做饭的机器人给你做丰盛饭菜,机器人的芯片里存有10000的饭菜的花样。你吃饭的时候不用下床去吃,如果你的饭扣在了床上那床也会立刻干的。

电脑住宅还有很多的高科技。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9

今天,我们与老师共同学习了一篇科技发展的课文——《电脑住宅》。这篇课文主要记述了:某城市中心的一座实验性的电脑住宅,住宅里面的电脑为主人提供舒适的家居环境。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科学技术太发达了,都有这么厉害的住宅,我也想发明一个小玩意。嗯,那就发明防盗开关吧!防盗开关是可以让主人更轻松地捕捉到小偷。若你夜间听见家里有什么异常的动静,你可以按一下防盗开关,地上就自动喷上“溜溜剂”,地面会像溜冰场一样滑,小偷就会滑倒。主人就可以轻松的捕捉到小偷了。我长大了一定要发明出来这防盗开关,让所有人的财物不受损失。让小偷穷光光去吧!现在已经有的电脑住宅,和将要被发明出来的防盗开关,一定会为我们的家居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让我们一起付出,好好学习,为将来过上美好生活而努力吧!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10

1)会认6个生字和“数据、轻松、悦耳、仓库、储存、示范、烹调、烹饪、预约、综合、判断、提供、防盗”等词语。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学习按一定顺序说明事物的方法,能用自己的话复述课文内容。

3)与同伴就感兴趣的内容进行讨论、交流,体会电脑的神奇,感受现代科学技术给人们生活带来的舒适和便捷。

出示图片,谈话导入。结合图片介绍电脑住宅的由来和第一座电脑住宅产生的背景。

1)自读课文,认读生字、词语。

2)出示词语卡片,检查并巩固认读字和新词:数据、轻松、悦耳、仓库、储存、示范、烹调、烹饪、预约、综合、判断、提供、防盗。

3)指名分段读课文,评出最佳读书员。

1)引导学生根据阅读提示独立阅读课文,思考课文介绍了电脑住宅的哪些设施?那里的电脑有什么样的功能?它们又是怎样工作的?

2)在自读的基础上,填写表格,理清课文的结构。

1)根据课文的描述,画出电脑住宅的示意图。

2)结合示意图,在小组里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向同伴介绍电脑住宅中最感兴趣的地方。同伴之间相互交流,要做到语言准确,条理清楚。

3)组织学生以“电脑住宅小主人”的身份向“参观的游客”介绍电脑住宅的设置、功能和它神奇的地方。可以个人完成,也可以小组合作完成。

以“如果我是个建筑设计师,我想这样的设计电脑住宅”为题,启发学生展开想像,并进行讨论交流。

阅读《美国的第一幢电子住宅》和《中国智能化住宅的发展》等相关文章,唤起学生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和对科学的探索与追求。

小结:同学们,今天,我们一同走进了电脑住宅,不但领略到了它的神奇,还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舒适和便捷,让我们努力学习本领,在科技迅猛发展的21世纪,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那份“神奇”。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11

2、默读课文,能在读中想象出课文描写的场景和事物。

3、和同学就感兴趣的课文内容展开讨论、交流,感受现代科学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舒适和便捷。

4、了解作者按一定顺序说明事物的方法。

二、学习重难点:

一边读一边想象电脑的神奇和它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方便。

师:住宅是什么意思?一般的住宅里应该有哪些设施部位?

生(预设):住宅就是房子,一般的住宅应有大门、会客厅、厨房、卧室、浴室。

那么,人类将来的住宅会如何呢?你知道吗?

今天就让我们认识一座电脑住宅。

2、引入新课,补充课题《电脑住宅》。

师:电脑住宅会是怎么样的房子呢? 由电脑指挥的住宅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呢?我们今天就一起来走进这座电脑住宅。

二、初读感知,认识生字。

1、你想了解这座电脑住宅吗?请你自己读课文,读准课文的字音。

三、师生齐读,想象电脑的“神奇”。

师:谁先来带领大家认识一下这个住宅,指名一学生读。

理解科学名词“风向标”、“气象资料”;理解“家居环境”。

师:一小组读,看看谁读得认真,可以顺利进入住宅的大门。

理解科学名词“下达指令”“摄像机”“密码”等词。

指导朗读“如果……即便……也……”“只有……才”的句子。

女生来带领,来给我们音乐般的享受。

理解专业术语“集装箱”,理解词语“分门别类”。

4、读第五自然段,走进厨房。

师:男生来读,这样的厨房男生也可以成为一个高手。

理解“烹调”“烹饪”“烹炒”的异同点。根据“烹”的字型,来理解字义;区别三个词。

5、读第六、七自然段,进入卧室和浴室。

学生自由读,自由说,当一回电脑住宅主人,来介绍卧室和浴室的特点。

出示课文最后一段,生齐读。

7、结合说明顺序。

师:课文就是从“大门—会客厅—厨房—卧室—浴室”这样一部分一部分说清楚的,我们也可以运用在平时的作文当中。

1、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同走进了电脑住宅,不但领略到它的神奇,还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舒适与便捷,让我们努力学习本领,在科技迅猛的21世纪创造出你的神奇。

这么神奇的电脑住宅原来在日本,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位非常了不起的设计师——坂村健。(幻灯出示坂村健相关资料)

2、我们也来当回设计师:

假如我们的学校也都是由电脑控制的,会是怎么样的?……想一想,看谁的设计能给我们带来最舒适、最方便的享受。让学生自由说。(布置作业:根据自己的设计,仿写一段话。)

电脑住宅读后感 篇12

1、认识6个生字。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

2、学习课文,了解电脑住宅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感受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3、发挥想象力,设计一栋你心目中的电脑住宅。

理解课文介绍的电脑带给人类的便利。在理解的基础上想像,自我设计电脑住宅。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电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它给我们的学习、工作以及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便捷。这节课,我们去参观一栋由电脑控制、指挥的住宅,它与我们普通的住宅有什么不同?

1、自由读课文:

遇到生字拼读一下括号里的注音,读不通顺的地方反复多读几遍,把课文读通顺、流利。

2、检查读书情况,指名分自然段朗读。

3、再读课文,思考:

电脑住宅与普通住宅有什么不同?用一句话谈谈你的感受。

1、默读课文,看看电脑住宅有哪些奇妙的功能?边读边想,用笔在相应的段落留下你思考的痕迹。

2、学习小组交流、讨论。

3、集体交流:

⑴ 根据室外的气象资料进行调节,为主人提供舒适的家居环境。

⑵ 大门具有保安功能,防止不明人物进入住宅。

⑶ 通过电脑,可以调运屋内自己需要的物品。

⑷ 厨房有一套教人做菜的电脑装置。

⑸ 主人休息时,电脑给人们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

⑹ 浴室里,可通过电脑“预约”洗澡的时间。

4、小组合作研究,根据课文的描述,画出电脑住宅的示意图,注明各部分的神奇之处。

5、是啊,正因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才有了这一栋栋神奇的电脑住宅,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人人都能住进这具有奇妙功能的电脑住宅。

如果由你来设计一栋电脑住宅,你打算怎样设计?想一想,写下来,在全班交流时一起来评一评,谁设计的是我们心目中的最佳住宅。

今天,我们一同走进了电脑住宅,不但领略到了它的神奇,还真真切切地感受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得舒适和便捷,让我们努力学习本领,在科技迅猛发展地21世纪,创造出自己的那份“神奇”。

2024推荐:狮子和牛虻读后感汇集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推荐:狮子和牛虻读后感汇集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狮子和牛虻读后感(篇一)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狮子和牛虻读后感(篇二)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

令人感动又令人愤怒,令人沉思又令人躁动。很难用一个精确的词语去形容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只觉得看这本书真的很纠结,有时候我多想跳进书里,将真相澄清

亚瑟,一个眼里总是流露出纯真的爱的孩子,对神父的崇拜之情总是言于溢表,他说,如果没有神父,我宁可死去。而神父也同样爱着这个匿名的孩子,这是他的秘密

这样单纯的孩子,这样令人羡慕的情感却在政治面前变得狼狈不堪。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并热忱于革命事业,却被教父卡迪出卖入狱,之后被心爱的詹玛误解,更为讽刺的是,他发现自己最爱的神父蒙太尼里主教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一切,让他觉得全世界都是谎言。他拿起手中的锤子向墙上的十字架锤得支离破碎,自己的宗教信仰彻底瓦解

看透一切的谎言,亚瑟开始密谋逃亡计划,他伪造自己已死去的现场,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地狱般的流浪生活。十三年的流亡,让亚瑟尝尽了人间的世态炎凉,原来最可怕的地狱还不只是被欺骗,而是为了生存一次次被践踏尊严,成为生活的傀儡,扮尽洋相,也因此落下重疾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死去,待他归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只冷漠但并不无情,粗鲁但并不野蛮的牛氓。最初很难理解为什么牛虻一定要用那样恶毒的话语去刺伤他最爱的人,我甚至要开始讨厌上这个可恶的牛虻了。但是他是善良的牛虻,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了他向生活发起挑战,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去为了他冒险。

这本书,真是悲剧,剧里的每个人都是令人心疼的,琦达和马丁尼的爱却不得、詹玛的忏悔的白发、为了革命事业而牺牲,为了爱而挣扎却又疯狂的亚瑟,以及神父在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都让人好心疼。亚瑟与神父,我觉得没有对与错,我无法接受别人的评论说神父是虚伪的,难道爱,就一定要妥协吗,神父他只是想用自己不流血的革命去改变世界,这终究是因为他的善良,也许他不明白政治的水有多深,不明白革命的血必须撒向汪洋、撒向大地、喷射至天空才能推翻一种旧的制度。但是这能说他是愚善吗,他要忍受着比亚瑟忍受着的更痛苦的精神折磨,他要在亲情与信仰里抉择,在双输的抉择里定夺。

牛虻在逆境里奋起挣扎,让柔弱褪去,换上一身的铠甲终究是让人万分钦佩的,一个真正的勇士,像一棵旷野的树,忍受着孤独,经历了狂风骤雨,最终才成为了苍天大树

狮子和牛虻读后感(篇三)

读《牛虻》

在我看过的名著中,大部分是出自男性的手笔,却怎也料想不到革命色彩如此厚重的《牛虻》居然出自一个爱尔兰的女作家。我并没有轻视女性的意思,只是觉得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格局和眼界足够大,她是广大妇女中的杰出代表,值得学习!甚至后续影响力颇大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犹不及《牛虻》一书中牵扯上的情感震撼,当然这仅是个人观点,我甚而会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视作《牛虻》的衍生物,因为“牛虻”这一形象对男主人公保尔的发展起到了促进性的作用。之所以把两部作品放一起比较,不仅仅是因为其有共通的革命特点,更旨在指出女性在写作上也是可以留下浓重一笔的,为之骄傲。

比起成为“牛虻”后的颠沛流离,刚成年的亚瑟博尔顿算是幸运的,虽然失去了母亲的关爱,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可至少那时候的蒙泰尼里一直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可以十分信赖并说知心话的唯一引导人。可偏偏如此神圣的神父竟然欺骗了他,更沉重的打击竟然还是他的亲生父亲,这叫一向未经历风波的亚瑟何以承受?他能想到的是他们一起学习、一起郊游、一起探索未知的无限美好过往,可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开篇那温馨的一幕多具有讽刺意味。最最坚信的人竟然背叛了他,甚至一直带着欺骗关怀着自己,可知道真相后,他亚瑟还能够相信谁,如何再对他人去建立最基本的信任呢?

命运有时是残酷的,在你已经不堪一击时,甚至还不忘了再给你重重一击,仿佛要将你置之死地而后生。就在亚瑟被告知自己的身世之前,他还曾被自己爱慕的女人琼玛误以为背叛了组织,甚至给了他狠狠的一记耳光,连带着也打走了亚瑟对爱情的向往。除此之外,还有新任神甫对自己忏悔内容的出卖,这一桩桩事情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根绳索将它们拧到了一起,直接给亚瑟以最激烈的暴击。我想,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是要崩溃的,所幸亚瑟没有选择真正的死亡,而是捏造了“假死”的场景,给自己制定了一个重新生活的开端。这一切对刚成年不久的亚瑟是需要莫大勇气的,很钦佩他当时的“破釜沉舟”,只不过未知生活的艰辛万苦,他当时又何曾料想得到一星半点,但纵使他知道以后的道路会如此坎坷,想必他依然会坚持这样的抉择。毕竟对于一个心地高善的男孩,这是唯一的出路。

牛虻,一种吸嗜血液的危害蝇虫,在此作为男主人公的名字,却充满着不屈和复仇的意味,甚至引申有苏格拉底的智慧化身。不得不再次佩服我们的女作家伏尼契,作品的命名都如此深刻,尤爱那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亚瑟变身牛虻后,是鲜少有快乐时刻的,在南美洲的流浪生活只是进一步加深了他的不幸,尤其作为小丑表演的一幕,是何其惨不忍睹,可他能做的只是咬牙坚持,这也铸就了他后来在任何事态上的从容和坚忍。只是经历的所有他已再无处可诉,唯有自己默默的承受,因为他内心早已认定:没有谁能够理解牛虻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从孩子的立场去看待牛虻,他是很可怜的,从小缺失母爱不说,还是自己曾引以为豪的神父的私生子。估计也正是这父子关系的确认,让他彻底对教会失去了本该有的笃信,包括最后跟蒙泰尼里相认时,他们终也恪守着各自的信仰不愿屈服。到底是宗教欺骗了大众,还是牛虻的革命精神太过极端,其实哪个也说不上来,因为蒙泰尼里除去私生子这一事,仍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关爱的人,只可惜他在宗教上的一派温婉手法见效甚少罢了。而牛虻,他更讲究的是事情的转机,他维持的正是人活下去要独立的思想,他采取的行动更立竿见影,也更充满暴动,这便是他们俩父子的矛盾纠葛所在。最后双双丧命的结果,也算是对这一对父子情深最好的释怀,不然他们何以心无所虑去面对彼此呢?悲是悲伤了点,但更烘托了无形的信仰对一个人生活的影响之大。

在情感上的牛虻,终也是不幸的,唯一心爱的女人却给不了他美好的爱情,亲情和爱情上的缺失,都让他失去了对爱的信任。十三年后的归来,当牛虻再次面对仍深爱着的琼玛时,他却隐瞒起了自己的身份,他不愿直面这段感情的安放,宁可“冷酷”的熟若无睹。有情人的缘分,真的会因为一时的过错而终了,于琼玛是悔不该当初的轻率,于牛虻更是一份藏在心口的难言之隐。文中还有一位美丽的吉普赛女郎的存在,她算是对牛虻的情感看的比较透彻的一个,她敢于直接说出牛虻不愿揭露的秘密,可她却永远也得不到牛虻的心。她爱他,却终也感化不了牛虻心口冻结的寒冰,唯有选择离开。一个曾被所有人都遗弃的牛虻,他要重新学会去爱,又何曾容易呢?

小说里的政治见解也是很鲜明的,只不过我对历史的了解程度太多疏浅了,终也不敢轻易做议论,唯有从情感方面多点感悟。牛虻最后的死是悲壮的,或许该是上天都看不过他再历经更多磨难了,让他在越狱途中旧伤复发,但牛虻自始至终也没放弃对生的希望,另一方面他赴死的从容也是超淡定的,就好似他早已听天由命:生便再有一番作为,死亦无所畏惧。牛虻早已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这既是对他父亲一种爱恨纠葛的复仇,更是坚定了他青少年期投入组织的义无反顾。在他最暗淡的时光里,之所以能苟延残喘的活下来,还是因为心有所念的,估计他在临死的关头,也预测到了蒙泰尼里神父的离世。

在我看来,牛虻的性格是有缺陷的,他的精神状态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而这一切错的本源还得追溯到一段不受世人认可的情爱关系,私生子的名声是对牛虻最大的侮辱。看着牛虻从小到大的所有故事,不免觉得心生痛感,如果他跟我一样,有父母疼爱并陪伴着长大,一切都是最真实的生活,那他的命运何以至此啊!可惜每时每刻仍有一批批的私生子诞生,至于他们有没有牛虻这股革命的奋斗精神,就很难裁定了,毕竟“牛虻”是少数存在的,绝大部分的人都仍是自私自利的化身,在周槽环境的带动下,破罐子破摔的不计其数。我只希望,每一对准备为人父母的夫妻,都能对自己爱的结晶高度负责,生命是能影响生命的!

附录文中精彩的句子,以供学习:

1、要知道,培养孩子是一种严肃的事业,让他们一开始就受到良好的影响,对他们是很重要的。

2、一个人的职业越神圣,他的生活就越纯洁,他也就越适合做父亲。

3、发誓管什么用呢?对人们产生约束力的并非誓言。倘使你对一件事情有了体会,它就会约束你;倘使你没有这种体会,就不会有约束力。

4、需要的不是忍耐,而是让人们奋起保卫自己。

5、她需要的不是仇恨,而是爱。

6、没有充足的理由,对任何事情都决不加以禁止。

7、黑暗像一种无边无际的东西,既无开始也无末端,生命对他来说似乎已经停止。

8、昨天是这样,明天还是这样,可是他却死了——彻底死了。

9、不管到了哪个地方,生活似乎都是一个样子,丑陋、肮脏,满是害虫,可耻的秘密和阴暗的角落。不过,生活毕竟是生活,他必须很好地面对它。

10、可据我所知,最厉害的武器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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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误的根源在于:一个人不该对另一个人操持生死大权。人与人之间不应当存在这一一种错误的关系。

12、腐朽的权力使许多人走向堕落。

13、没有了争吵,生活会让人无法忍受。唇枪舌剑的争吵是生活的乐趣,比看杂耍要有趣。

14、不过,你不要以为我久久难忘的是事情本身。其实,我忘不了的是我曾丧失了自控力。

15、我真正怕的是内心的黑暗,那里没有哭泣声或咬牙的胜意,只有沉寂

16、请你诚实地告诉我,你是否意识到自己用尽心血所干的工作,是比你差的人也能够胜任的呢?

17、真正的病源是所谓的心理宗教倾向。那是一种病态的欲望——树立一种偶像顶礼膜拜,跪下来充着某样东西叩头。

18、一个男人如果在世上孤身一人,感到需要一个女人的陪伴,倘使他可以找到一个能吸引住他的女人,而这女人也不讨厌他,那么,他有权怀着感激和友好的心情接受那女人甘愿提供给他的快乐,同时无须缔结更亲密的关系。

19、一个人要是承担一种责任,他就得全力以赴地顶住;倘若他被压垮,那他只好认命。

20、空,一切皆空;这也化成了一堆泡影。

狮子和牛虻读后感(篇四)

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旁“陪读"。开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长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遭到父母打骂,这样的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日子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么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平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吧。

狮子和牛虻读后感(篇五)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2023小战马读后感(合集13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2023小战马读后感(合集13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小战马读后感 篇1

《小战马》的作者是西顿,他很喜欢动物,这本书就是写了好几种动物。小战马就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曾经和狗打过交道,每次狗来抓它的时候它总是会想出好办法,它会溜进木篱笆上的一个小洞里,把那只小狗给甩掉。要是看见很活跃的小狗,它也有很好的办法,它从一个岸陡水急,二十英尺宽的灌溉渠越过去,那只狗跳不过去也就把那只狗给甩掉了,真是聪明过人啊!

巫利是一只黄狗的名字,这一只黄狗它以前很听主人的话,可到了后来它却咬了收留它的主人,巫利出生在草原放养人家里,巫利到了两岁时已经完全长大了,就要接受看管羊群的系统训练,经过了长期的训练,巫利已经完全成了真正的牧羊犬了。

巫利一开始就去放羊,后来因为一只羊没有了和管羊的人分开了,巫利天天都在找那个主人,最后被一个人给收留了,可巫利却咬了那个人的女儿,最后被那个人给打死了。

这两个故事就是讲了动物很聪明,只要对动物好一点小心一点就可以和动物好好相处。

小战马读后感 篇2

《小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的主人 公有一只长耳大野兔、一只黄狗、还有一只松鸡

在这本书里有三只不同狗的故事,与所有的同类一样,它们免不了和狼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虽然是狗的故事,却总会看见狼的影子:忠心耿耿的宾果对群狼狠下杀手,在危难之际解救了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它与母狼交往,它甚至玩忽职守,听任母狼胡作非为。那只母狼被杀后,它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与刽子手奥立佛结下深仇大恨。尽管它中过一次毒,它还是改不了狼的本性,喜欢吃死马,喜欢过狼的,终于再次误食毒饵,死在了主人家的门槛上

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它们与人类有许多共通之处:它们也有,如猞猁妈妈本能的母,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的溺爱,它们爱好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那匹无法无天的墨黑栆红驹宁愿在寒天动地里立在风雪中,也不要温暖舒适、有现成草料的马厩,它就是匹野马,为自由而生!它们笃信忠义,也有情有义,狗儿的忠诚自不消说,小熊约尼和坏猴吉妮在病重时对于诺拉和饲养员的那份依恋与痴娇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感动。但动物毕竟不是人,所以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忽冷忽热,关键时刻抛下爱子约尼似乎也理所当然,而且从此淡忘;红毛领谨慎聪明,却想不到走为上计,偏偏要与猎人对抗到底,最终中了圈套,悲惨丧命。

读了《小战马》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爱。

小战马读后感 篇3

“小战马”非马,是一只长耳朵野兔的名字,它四肢发达,头脑机灵,有胆量,有勇气,逗弄猎狗也不在话下。

镇上的一次野兔大围剿,把小战马送上了“生死场”,只有出众的野兔才能返回大自然的怀抱。处处都是嚎叫的赛场,这个坐满了观众的训练场,如同修罗场般残忍、险恶。

尽管命运如此曲折,小战马却毫不退缩,越来越勇,每次都把猎犬大将全部甩在了后头,获得了在场观众的嘉奖以及肯定。预赛结束,噩梦只走到了一半,50只长耳朵野兔被狗追杀而死亡。第一次决赛,小战马凯旋而归,战胜了两只小有名气的狗,获得了满堂喝彩,一下子出名了。发令员米克看到了小战马的杰出表现,越发越喜欢上了它,现在的小战马,已经成了米克的骄傲。

眼看小战马可以回归自然了,修罗场的噩梦也要结束了,但比赛管理员又给加赛。刚打败两个老手,现在又来面对两只精力旺盛的对手,是兔子还是人,都会被累死啊。满心不甘,却只能面对。

赛中一只狗咬到了它的尾巴,它拼尽全力挣扎,才得以生还。就这样,兔子在前面,狗在后面,狗跑到了前面,兔子左闪右闪又超越了狗,比赛处于僵局。没办法,裁判员只好选择了第四种方法结束——枪伤兔。枪口顶在脑门上,小战马依然不屈不饶。

当米克冲进赛场,发现小战马面朝它——枪误伤了狗。米克让小战马重回家园。后来很多围剿野兔的活动中,人们不止一次看见了小战马,但谁都没有抓到它。

小战马的坚贞不屈,把我深深的震撼到了。面对决赛,小战马丝毫不乱了手脚,干脆利落的凯旋而归。面对强敌,小战马不甘示弱,三三两两搞定。面对死亡,小战马走着自己的路线,绷着生命弦在赛场上奔跑。面对命运,小战马勇敢的挺立着,哪怕这是比死亡更冷的结局。

面对一切,不管结果如何,也总比缩在后面,一声不吭的好。小战马,做到了某些人都做不到的一切。它用生命拼出来的自由,是值得的。

小战马读后感 篇4

生命 坚韧 尊严——读《小战马》有感

一个宁静的夜晚,月色如水般洒在地板上,似盖上一层轻纱,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阅读着世界动物小说经典名作《小战马》。

《小战马》的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西顿天性亲近自然,热爱动物,读着他的书,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跃动。

西顿用细腻深刻的笔调,立体地呈现出一个充满灵性和朴实情感的动物王国,让我了解到动物们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和对生存的强烈渴望。我读后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长耳野兔小战马与敌人斗智斗勇;灰熊卡普孤独流浪,最后静静死去;银狐托米机智地躲过追杀,生活安定……一只只动物的生命轨迹,爱恨情仇,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合上书,我陷入沉思……

世界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动物们是纯真善良的,他们值得被尊重。在生机活力的动物世界,那条坚韧不拔的生命——灰熊卡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卡普还小的时候,母亲就被猎人追杀,他从此孤独流浪,但它凭借着坚强毅力,一次又一次躲过了困难,它从不服输,我觉得它就是人类的榜样!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有爱,也有家人,它们身上也有许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学习。读完这本意义非凡的动物小说,我真正地理解到:学会尊重每一个生命,并让动物和人类和谐相处,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闭上眼,动物们跃动的身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九峰小学:傅馨晨)

小战马读后感 篇5

小战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母爱,就像封面写的那样:“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从这二句话来说,已经把书从头到尾概括了,里面写了破耳朵的来源、名字及莫利妈妈教给破耳朵的各种本领,比如说野蔷薇,写出了为什么长刺,为什么可以成为它们的朋友,文中说的很清淅。而且,能够抓住笔下的动物个性,把这个动物的性格或内心情感表现出来以感染和打动读者。

同样,它们居住的地方,往往是有敌之处,常常有动物追赶它们。但是,凭着莫利妈妈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它们总是可以逃脱。莫利妈妈又是那样的严格,犯一点小错误都不放过破耳朵,这也是为它好,当我看到莫利妈妈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时,我哭了。

我想,住在城市里,虽然有美丽的房子,但是身边处处有危险,过红绿灯时,可能车会撞上我,吸了污染的空气,我可能会得病……许多危险在靠近我们,总有一天,爸爸妈妈会消失,我们要学好生存的本领,保护自己。

最后,我想对所有的母亲说:“人都有去世的那一刻,但是,她还活在有些人的心中……”

小战马读后感 篇6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名叫《小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写叙述了一匹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乔伊的第一个主人叫艾伯特,他对乔伊格外喜欢。战争开始了,乔伊被卖到部队变成了战马,它交了一个好朋友——托普桑,是一匹最威风,大的战马。战争中,乔伊的表现令人惊叹不已,可它的第二个主人尼科尔斯上尉牺牲了,在后来的战争中,托普桑也不幸的身亡了,乔伊非常悲痛。艾伯特为了找到自己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了。乔伊为了寻找食物辛运地与艾伯特重逢。可它腿部受了重伤,得了破伤风。在艾伯特的请求下,马丁少校治愈了乔伊。战争结束了,马丁少校却要把经历过洗礼的战马卖掉。曾细心照顾过乔伊的艾米丽的爷爷高价买下了乔伊,低价卖给了艾伯特,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照顾好它。艾伯特和乔伊过上了幸福美满和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是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产生感情的。

小战马读后感 篇7

在这寒冷的假期里,我不仅读了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还读了加拿大作家西顿的《小战马》,西顿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写了这本书。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兔的外号。小战马在全城算是很有名的,没有人、动物不知道它。它跑得非常快,城里的动物没有跑得过它的,只有一只顽固而又很伶俐的黑狗抓住了它。后来,长耳兔繁殖得越来越多了,人们就过度地捕杀,死掉的尸体处理掉,活的送到跑狗场,用来训练猎狗。可是小战马却一次次地逃脱了猎狗疯狂的追逐,它每一次逃脱,耳朵上就多一颗小星星。最后,小战马的耳朵上有了十三颗小星星,被成功放生了,重新过上了自己的生活。

很多人听到小战马这个名字,都会以为是写一匹战马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其实,这是写一只小兔子的历史。小战马虽说是一只长耳兔,但是它为了自己的自由、生命,有像人一般的顽强不屈的精神。小战马好几次都差点被抓了,但是它不屈服,坚强地往前跑。它的这种精神并没有白费,小战马又重新回到了森林。

在我们的生活在,有些人为了一些芝麻大点的小事就大哭大闹,那岂不是连长耳兔都不如吗?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坚持,这样我们就会成为一个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的人。

小战马读后感 篇8

我在读英国作家迈克·莫波格的小说《小战马》时,可以愈发肯定人和动物之间的确存在着一条看不见的纽带,这是一份持久的约定,哪怕这份纯真的约定受到践踏与威胁,但现实的希望将会真实存在。

小马驹乔伊从小就有着赛马一样强健的肌肉,对奔跑有着独到的天赋。天真善良的小主人艾伯特一直对乔伊细心饲养和调教,但是对艾伯特爸爸来说他更需要的是一匹会犁地的马,在面对爸爸举起的枪口,艾伯特非常勇敢地保护了自己心爱的马驹乔伊,而乔伊也收起了作为赛马的骄傲,低头套上犁车,它的低头是对命运表达的一种积极态度,是为了能与艾伯特永远在一起的约定。

随后爆发的战争,无情地掠夺了人和动物的一切,包括生命和人与动物原本都最向往的自由,在战场炮火的轰鸣中已经是一种奢望。乔伊在战场上发了疯般冲向铁丝网,直至一圈圈锐利的铁丝扎入身体,这是在发泄它对命运的无奈而作出最后愤怒的抗争,是它对追求自由与和平最淋漓尽致的展现,更是从一匹马的角度对这场残酷战争最有力的控诉。

战争结束之后,失去了孙女艾米丽的爷爷用一百英镑拍卖下了乔伊,只因为乔伊是艾米丽生前最喜欢的朋友,这是一位失去一切的爷爷对孙女约定过的承诺;最后爷爷把乔伊送还给了艾伯特,让艾伯特重新握住了乔伊的缰绳,是为了深爱着乔伊的艾伯特童年时许下的承诺。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仿佛感到一直有股挣扎与包容交织的骤雨在洗涤我的灵魂,那条在战火中人与马之间紧紧维系的细细缰绳,似乎在告诉我们,当陷入命运的低谷时,我们会失去最珍惜、最心爱的东西,但世间的美好总会闪烁出她本来的光芒,永远不要放弃对光明的寻找,只要坚持心中的希望与信念,记住曾经承诺过的那一份约定,就会让我们懂得珍惜身边许许多多的寻常幸福!

小战马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西顿动物故事《小战马》。

小战马是一只头脑聪明,跑得飞快的长耳野兔,它长有黑灰色和白色的保护色,每次它都能战胜追赶它的狗。因为它很出色,所以被人抓到了赛狗场,很快它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管理员米克帮小战马在赛场经理那里争取到了连赢十三场比赛就放它自由的承诺。可当小战马真的赢了十三场比赛时,赛场经理却反悔了。最后在米克的帮助下,小战马终于回到了大草原,从新获得了自由。

我非常喜欢小战马,因为它聪明伶俐,懂得总结经验、记住教训,生存能力很强,还很向往自由。我还喜欢管理员米克,就是有了他的帮助,小战马才能从新获得自由。我不喜欢赛场经理,因为他言而无信、唯利是图。

我从小战马身上学到了很多,比如:要总结经验、记住教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希望,要努力生活下去。

人类要爱护大自然,尊重动物,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小战马读后感 篇10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小战马》的书,它是西顿动物小说集中的一本,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是加拿大人。

没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小战马是一匹马,读了才知道,它原来是一只长耳野兔,它之所以叫小战马,是因为它不但跑得快,而且非常聪明勇敢,就像在战场上飞奔的小战马一样。

很久以前,小战马和它的同伴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原野上,因为有很多天敌的到来,它们的数量一天天的变少。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畜,打死了很多长耳野兔的天敌。这帮助了长耳野兔的繁殖和生存,长耳野兔的数量又迅速攀升了。没过几年,长耳野兔的数量太多了,人们反过来开始捕杀长耳野兔啦!它们有的被当场打死了,有的被赶进了铁丝栅栏里,小战马不幸也被困在了栅栏里,人类把它们送到赛狗的竞技场,用来被狗追捕、撕咬。但因为小战马跑的特别快,每次都逃离了危险。最后,一位好心人救了小战马,把它放回了大自然,它又回到了家人的身边,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长耳野兔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动物一样,如小鸟、蛇、大象它们有的人们做成吃的,有的被做成用的,有的被做成工艺品,还有的和小战马一样,被用来表演节目,供人们观看。野生动物们被很多没有良心的人随意的杀害了,动物们离我们越来越远,好多动物都灭亡了,我们再也看不见它们的踪影。

其实,我觉得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亲人、孩子和父母,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动物们还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环境,我们不应该去干扰它们的生活,更不应该去捕杀它们。我们应该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才对。

小战马读后感 篇11

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第三小学六(1)班李云帆

西顿是加拿大著名动物作家。他写的《小战马》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让我深深地懂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他以质朴流畅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至善至美的动物故事。如,红脖子松鸡一家为逃避猎人卡迪的穷追不舍,东躲西藏,历经艰险,最后还是惨死在猎人的枪口下;长耳野兔小战马,与敌人斗智斗勇,最终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狐狸妈妈维克森,为了使最后一个亲人——被抓的小迪普获得永远的安乐,亲手毒死了它,并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人类不应该猎杀动物,更不应该将鲜活的生命端上餐桌。当你手持猎枪,残忍地扣动扳机时,你有没有看一看动物无辜的眼神呢?那绝望、凄惨的眼神仿佛在追问我们:“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们要如此残忍地对我?”

前些时候新闻上说,津巴布韦国家公园在一个月内发现被盗猎捕杀的大象数量已经超过了90只,且数量还在继续上升。我听了心如刀割,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残忍地杀害了啊!为了自己的无尽贪欲,人类大肆伤害大象,难道这不是一种丑恶的行为吗?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年加工约60吨象牙,这等于要捕杀四万五千头大象,仅20xx年一年的时间里就有数十万头非洲象惨死在盗猎者的枪弹屠刀之下。古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愿意你的牙齿被生生拔下来做成饰品供人欣赏吗?赶快停止对象牙的追求吧!

蓝鲸、江豚、大熊猫、穿山甲、白天鹅……是多么可爱的大自然的生灵啊!然而,它们大都绝望地惨死在人类的屠刀下,然后被切成血淋淋的肉块。无数曾经自由自在的动物们,因为人类不可遏止的贪欲,逐渐走向灭绝。人类啊,自诩为世界的主宰,地球的统治者,难道不能还动物们一片自由的乐土吗?

也许,你只想得到漂亮的皮毛,也许你只是为了满足对美味的享受。你可曾想过,动物因为你的这些欲望将付出生命的代价?你又可曾体会过它们失去亲人的悲伤与绝望?

地球上有六十亿人,但比人类更多的是动物。倘若没有千姿百态的动物,人类终究是孤单的,整个地球的生态平衡也会遭到严重的破坏。

那些端起猎枪正准备射杀的人们,请放下你们的武器,还动物们一个安全、自由的天地。千万别让人类成为地球上最冷酷最孤单的种群!

(指导老师:王淑萍)

点评:

小作者因阅读《小战马》而引发深思,他揭露了人类因为一己贪欲而肆意杀害动物的罪行,大声呼吁人们爱护动物,保护地球。这正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主题!读后感》

小战马读后感 篇12

《小战马》这本书一共讲了五个故事,现在只说破耳兔一家。

兔妈妈——莫利的心肝出生没几天就变成了破耳兔,那么,小小破耳经历了哪些冒险呢?听我慢慢道来吧!

莫利是个出色的母亲,她很疼爱破耳兔,并且把自己一生积累的经验和智慧都严格地教给了它。

聪明的破耳记住了母亲告诉它的话:野蔷薇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莫利不愧是个出色的母亲!瞧!在莫利与天敌——狗顽强拼搏时,小小破耳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但是莫利让它蹲着别动,所以破耳受惩,莫利用它的后腿使劲一踢,把它踢得四脚朝天,看来,它的家教还是非常严格的。

哎,小小破耳也并不是太听话啊!

对,小小破耳不但不太听话,还很顽皮啦,不信,你瞧!

破耳和另一只公兔子激烈地打了起来,虽然这只公兔头脑不太灵活,但是它的身体实在高大,因此,破耳被打得遍体鳞伤,落花流水,就连毛都被拔了,对于破耳来说,真是一次惨痛的经历呀!也是一次厉害的教训呀!真是个严惩!

我真喜欢破耳!

小战马读后感 篇13

在我的脑海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本书是《小战马》。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兔子名字叫作小战马它聪明伶俐。镇子上的狗儿们每次见到它都会想尽一办法想将它吃掉。可是每次小战马总是能用自己聪明的智慧将这些问题化险为夷。一次镇上的狗儿们全部都聚在了一起,商量对策欲将小战马一网打尽。可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得逞,又被小战马轻松躲过。由此小战马一战成名,许多人在金钱的诱惑下都想将小战马活捉,用于参加比赛。终于,一天小战马和它可爱的妻子散步时,被一大群人围堵给捉住了。人们为了赚钱,给小战马按上了电击项圈。小战马不得不,不停的奔跑用生命奔跑。它失去了自由,奔跑也不再有意义。最后它选择了死去去一个自由的国度,那里没有捕杀,没有利益,它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奔跑。小战马奔跑吧!为了自己!

你们想想,小战马只是一只平凡的小兔子,却还是没能逃脱被人类残害的结局。这本书留个我们的是一个警示,人类无止境的对自然的掠夺和对动物们的残害必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人类只有自己吃下自己种下的所有苦果,怪谁呢?为了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为了更好的生活,人类把罪恶的黑手,一次次的伸向了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它们是无辜,为什么我们要把肮脏的金钱交易强加再它们身上呢?难道,做这些良心不会不安,不会受到谴责?在当今现代生活中,人类是世界的主宰,而动物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些不起眼的附加品,他们想怎么伤害它们就怎么伤害它们。因为它们既不会叫疼,又不会喊冤。现在尽管这种思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但虐待小动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而你知道么,人类的祖先就是从这些毫不起眼的小动物变来的。因此我们原本和这些小动物们是一家,那我们又何必自相残杀呢!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们为什么要伤害它呢?

虽然我们听不懂动物的语言,看不见它们忧伤的眼神,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想,就一定会明白的。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保护动物吧!

2023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模板13篇)


非常高兴能够为您提供“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相关的资讯。在我们的生活中,阅读可以算是最为实在、且不可或缺的一种消遣方式。当我们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或许就会对一些事情有着全新的看法和理解。而通过写下读后感,我们还能够开启探寻生命和人生的思考之路。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敬请参考!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1)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结束了高中,步入期期盼盼的大学之后,还会有那种套着黑白的校服,笑容偶尔明媚偶尔苍凉,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定义为是奢侈的时光,看见夜空的烟火也会放出几声尖叫的光景吗?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春别》中青淮拉着自己兴奋讲述小兴安岭,与面前摊开的空白数学卷子的对照;看着青淮寄来的小兴安岭的明信片时向往又悲凉遗憾的心情;假期与她在新疆,头顶的漫天星光,清凉如水的夏夜,坦荡如砥的大地,一路的颠簸;在玲溪小镇温暖得午后看折子戏。青淮早已有父母安排好了去国外,而自己唯一的出路只能等待高考的到来。此后,做不完的试卷,发红的眼睛,上学路上的法国梧桐与青淮寄来的贴满墙的明信片便是强烈的对比。高考结束后,循着明信片上青淮的脚步再踏上那些旅途,却发现自己找不出可以寄明信片的人。

即使踏上同样的土地,该有的日子过去了,该有的心情也不会升起。失却了那份心情,旅途也只剩下回忆。只感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走,故事中主人公放不开的不能放开的有太多,十几年的努力,母亲的期望还有未来,即使想要像青淮那样,喜欢青淮那样,也只能是想想,也不能喜欢太多。

这是无奈。

看到作者写: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有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想到虽有无奈,却也不能懊恼于自己的人生,这是生活着的最好的支撑。

也如卓越的曲和,小说中的叶迪,康乔,隔壁等待戒指断裂的女孩,不知道城堡在梦中,爱也在梦中的女生,练了两年圆体英文字只为给他写封信,却最终知道他只喜欢男生的女孩。

青春的土壤中只有记忆是潮湿的,在我们失却那时的心情的同时我们没有失却记忆,好好保存,保存那些字正腔圆,可以无畏的时光,即使我们不能像作者那样序写曾经相似的岁月。

往后的日子里得把美好的,肆无忌惮的,奢侈的,澎湃的,单纯的青春和梦想灌入自己的身体,加入发酵粉,让它膨胀成足够让自己不觉得空虚的生命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2)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那不过是一些自欺欺人的话,自己依然是一群平凡的人中最平凡的一个。读着一所二流的一本院校,吃着最普通的饭菜,穿着廉价的衣服,从来不化妆,从来不敢逃课,从来不敢顶撞老师,从来不敢不好好学习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3)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乍觉得可能是一篇告诫我们抓住自己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的文章,后来细细品味,才发现作者在追忆她的青春,有人说:我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啊,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她讲述了青淮的终年漂泊不定,叶迪的坎坷路和她在年轻时所遭受的不幸,康乔对爱的执着,亦俊虽然做了让叶迪难过的事,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我不好评断一个人的好坏,他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虽然他并不想伤害每个人,但是他却无形之中伤害了他们,这是他的选择。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现在的我们正值青年时期,我们也应该不要让自己走向自己青春的坟墓,路是我们自己选的,没人能帮我们抉择我们的未来,我们要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实现自己的希望,我们自己所受的苦,犹如自己喝水,冷暖自如。生活有的人觉得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但是其中也不乏淡淡的幽香,含有丝丝暖意。

我青样的年华,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活着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阅读,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智商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败在循规蹈矩的生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时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4)

深夜读完了七堇年的力作《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觉得这真是一位有才华的女作家,呵呵,文字功底真厉害,把青春心眼里的那些小东西描绘的淋漓尽致,看完后,感触良多,下面是她为此书写的序...

序言。

回首那些错把倾诉冲动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生,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

那是一种盲目的、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头万绪的杂念,喝自己冲的咖啡,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世界的悲伤与灾难都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人间既非天堂又非地狱,末日尚远,我们惟能维护着自己的天地,埋头做着功课做着世间的荣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总有他人去担当文字成为内心的形而上的依靠。

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而今仿佛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已经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写字,因为心里有了羞赧和踌躇,对纷繁复杂的眼之所见有了惧怕。不知道我应该怎样写,写这无法书写的自我,怎样诉说,诉说这无法诉说的世界。

回过头去看看那些浸透在白纸黑字上的生动的悲喜,切肤地感觉到,在那样一个唯唯诺诺的苟且年纪,伤情似乎是装点生命的勋章,好像只有凭借那些,幻觉般的,被我们脆弱的主观承受力无限夸大的非难,我们才得以拥有热泪盈眶的青春。

尽管,生命中的温暖一直都与我们遥遥在望,而我们只不过是拒绝路过。

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二十岁的时候,读到这样的句子。写这话的人又说,世界之大,我却不知其折或远。

在我脚踏的这片狭小天地,经历的,不过是寻常的青春,看到的,不过是平凡的世界。在过去心高气傲的年头上,因不懂得该如何聪明地活着,所以总觉得连生命都是身外之物,好像这个世界说不要就不要了。

前些日子在英文泛读课上看了一篇美国作家写的散文,他说:杰斐逊总统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很多人把这句话误读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

读到这里,我为这样一个美国式的小聪明笑了起来。这篇散文不过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真理,即幸福本身就是虚妄,它只存在于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在所谓的终点你是看不到幸福的,因为它不存在。

我因此想起了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岁,因为一些小事踌躇满志,连走路的步伐都快了起来,仿佛急于直面人生;但是当鞋里掺进了一颗硌脚的石子儿,便又会呼天抢地,倒戈弃甲,觉得世不容我。但是终于--在其后的其后--我渐渐承认,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着汁甜水蜜的肉瓤,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深处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因知道若干年之后的人世,再也不会有人惦记我们的存在,因此这段饱满的生命,是我们以生之为人而骄傲的唯一见证。

这些年的时间,为着实现这样饱满的人生,断断续续地做着一些代价高昂的遥远的梦,断断续续地写些不叫文字的文字,断断续续地被生活的遗憾所打岔,跌入低谷,并且拒绝任何搭救,自己慢慢摸索着爬起来继续走。这青春,与世间任何一段青春无异--年月里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这样野花般自生自灭地燃烧在茫茫命途上,装点了路人的梦。

故人对我说,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说这话的少年,早都成了记忆深处的那些花儿,走上了更远、更美的路。只是这样的话,我一直都唯唯诺诺地记得。我也是这样感激涕零地知晓,我何其所幸--如果不是因了你们,我何以能这样平安成长,渐渐变成一个健全的人呢。

记录这旅途的大部分文字,从高一到高三毕业,用了整个成长的时间来完成它。

印象深刻的,永远是书写它们的时候--某个十六岁的晴朗的秋天下午,某个心绪不平的高三的晚自习,某个毕业之后的夏天的深夜--而经过了这一切,我常常不解的是,为何我们而今常常惭愧当年的种种矫情,但却又暗地里明白,当初身临其境的时候,我们的体会的确是真实而切肤的。于是这只能归结为这样一个冷静的解释,那是因为我们长大了。那是因为,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在我们心底的,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成为了永远的回声。

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未曾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的出生年代,成为了一个字正腔圆的集体烙印,被用作追捧和诟病的代名词,无论我们有着多么迥然不同的生存姿态。但是我仍然相信这些千姿百态的理想和悲哀,功名和败落的后面,有着本质上相同的,对世界和生命的勇敢诘问。这正是我们为何要紧紧抓住语言的权利去表达内心的最初的动机。无论是写作者还是阅读者,这都是光荣的事情。至少,我们有很多的孩子,愿意去思考和表达,即使无论这思考和表达的方式与内容怎样。我始终相信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

所以。

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业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它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总会在失望之后给予我们拯救。

我想,因了这生命的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之所以将本文集的名字命名为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因为这个名字对于我而言的重大意义。我非常怀念它。

这是一句暗号。我们那些彼时笑容灿烂,而今四散天涯的孩子们,永远都会记得它。借这样一个温暖的名字,我只愿如此诚恳地,表达我对所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的祝福,就像我一直被祝福的那样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5)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是谁说过,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成长,到二十岁这一段是情感的成长。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

《花朵之蓝》里是一首美丽的骊歌,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让七堇年感慨:“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她在那个夜晚与最好的朋友十禾拥抱,那一刹那让她觉得回到初见,怀里拥着的仍是那个桀骜的如矢车菊般主杆欣长的女孩,却不得不立即转身再见;她背着硕大的旅行包和母亲道别,恍惚中遇见母亲的苍老,让她狼狈逃遁;她在火车启动前望着来送行的朋友的身影,却又在火车启动时低下头来不让他们看到脸,只是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的离殇。然而她又在陌生的城市里邂逅了多年不见的熟悉面孔。我读到这里时忍不住翻开了我的同学录,在那里面尽是玩世不恭的言语显示出他们对这场离别丝毫不在乎的态度,但我却认为那是他们执意用快乐祭奠悲伤,为流逝的往昔与未知的来日作一个美好的注脚,那是一种希冀。张晓娴说:“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我已尝过那支骊歌,所以我知道如今的相逢是一种缘份,我会珍惜。

《春别》里有一幕场景让我迷恋:“金黄色的阳光被教室的窗棂切割成规则的形状,撒落在贴满了标准答案和高考信息的白色墙壁上。知了的叫声被热风吹得一浪高过一浪,白衬衣在风扇的吹动下随翻动的试卷和书页一起不安分地鼓动着。”那是我们的校园中最美的风景。七堇年在这美丽的风景中奋斗着,而她的朋友青淮正流连在祖国的打好河山中,寄来一封又一封的明信片,却不写下只言片语,惟有最后一张写着:我不回来了。青淮的父母送她去国外留学,而七堇年只能留在教室,用抛头颅洒热血的方式过完高三。然而她已释然,她说:“青春的意义决不在于这炼狱般的高三,却一定需要这炼狱般的高三来锻造并借此加以最深刻的阐释。如同一把最锋利的剑,唯有最滚烫的炉温和最惨烈的淬火才能铸就。”这句话竟成了我的又一股动力,我因此想到未来的路,也许不仅仅是高三,还有更多的炼狱等着我们,但我们一定可以走过,除非我们被死神带走,那些苦痛其实不经意间就充实了我们的青春、我们的人生。后来七堇年循着明信片上的地址走过青淮曾走过的风景,却蓦然/> -->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所以我决定照这本书中说的去做:“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6)

每个周一下午的思修课看着老师在讲台上挥汗如雨的不断分离上嘴唇和下嘴唇,诺大的教室,倒数第三排的位子,我看不清她的脸和表情,甚至听不清她说的话。暗自庆幸有了这样的时间可以读书,虽然高中时买下的书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份阅读的激情和对文字的狂热。一本并不厚的小说,从去年的九月份,到今年的六月份,足足九个月的时间,我才啃完。《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个命题是否正确我不知道,但是它确确实实给了我深深地震动。很久没有写东西的时候加上这么多的标点了,不加标点是读了安东尼后的后遗症,而这本书却不是安东尼那样温柔的一步步走入,它直接将我拉入曾经的回忆中,尽管刺痛无比,却仍是细细品味了曾经每一个如标点般繁琐而又毫发毕现的瞬间。我有跟随七堇年一同回味了一下我那和众人大抵相似却又有独到的刻骨铭心的青春。以一份我们大抵相似的心境去羡慕了一番,憧憬了一番,计划了一番,悲怆了一番,壮烈了一番,残酷了一番。

两年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而且永不复回。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面对着电影结束之后升起的黑色字幕,心里陡然一空,不知所措,在过去那些浅薄无知的伤春悲秋之中,我写不下归期。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这些,青春中,似曾相识。

然而,在这几天,也许不仅仅是这几天,和我心境最为相符的大概是:

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的寂灭。

你曾经站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地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致。但那终究只是一帧无形的幻象,当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亦不会因此干涸止息,而这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于寂灭的预言。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

是啊,的确只是幻象,只是我一人一厢情愿的幻想。我不能责怪,不能愤怒,甚至不能哭泣,因为这一切都是因果的报应,也是我咎由自取。曾经的伤害总会被加倍回报到自己的身上。我一成不变的践行者这个定理,古老的法则。是伤心了么?好像没有。是难过了么?好像有点。

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是思绪还是什么,是在不服气,还是受了伤。所有的情感似乎都不能表达。我的语言能力似乎退化了。还在固执的用言语解释沉默?不,不是沉默,却发不出声音。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我似乎掌控不了自己的思路了。但是却又异常清醒理智。我清楚自己的感情,我明白我所处的境遇,可我却不明白自己在纠结什么。

每一次看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总有一种失落,就像是一场离别。我和七堇年一样,也和很多人一样,害怕离别,却又不得不面对离别。从1999年至今,让我说离别,我不舍。但是,怎么可能不离别,我们谁也不是谁的谁。更不是什么小说中美好的红颜蓝颜。我想,我大概是小清新看多了,才会把一切想的那么美好。现实往往会击碎一切不堪一击的美梦。我不想做浮云,却还是被风带走。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来面对你的,是好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我慌乱的镇定着。

不可能不在乎,十二三年的时光,你我一生又有几个呢。丢弃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暑假里一起吃饭,玩乐。军训时突兀而又温馨的电话。在这一年里,我们说了很多以前从未说过的话,也终于不再是见面连招呼也不敢打的陌路人,可不知怎么的就突然停了下来,好像是一根被拉了好长好久的橡皮筋,噗的一声,断裂了。弹到了我的手上,一道红红的痕迹,有点疼。不知道你呢。也许,本来就应该是寂静的没有交集与关联的。也许,这一年,只是个插曲。那么,我不会再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娱自乐。我也不会再把玩笑当做认真。最常用的手机里删除了你的电话号码,把你移出我特别好友的分组,改掉用我给你起的外号设置的联系人名字,用一切表面的工作把你当做是一个普通同学,一个没有发生那么多故事的普通同学。可我知道,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表现罢了。你说太过熟悉而没有话说了。太过熟悉,这四个字也许就是我想要的答案吧。

我不知道我这份莫名其妙的心情可以持续多久,也许接下来几天的学习、玩乐、吃吃喝喝、打打闹闹会让我忘了这个不愉快,也许我会倔强的说一句狠话以为就不会失落了,也许我在一个课间的间隙中也会因想到这个而郁郁,也许会有很多也许。

头一次诉说结束仍旧郁郁,头一次屡试不爽的方法出了差错,可是,我还是清楚自己的感觉,可是,为什么会因你而这么特别

你驻进我的青春,又匆匆离去,我用青春封印了记忆,可最后还是不敌时光如剑,割裂一切。

也许,这就是我的报,我对你的伤害,你,如数奉还。

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可以述说。我必须承受。

也必须说,再见。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7)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生命等等告诫我们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在我们很小的时候都能倒背如流了,可是谁又能体会到它的真谛呢?

直到我读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篇文章,才知道珍惜时间有多重要。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把许多时间耗费在了被窝里,等到醒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许多美好的时光都已经过去了。所以,作者从醒悟的那一刻起,开始抓紧时间,争取每一分每一秒。

曾经的我,只要是周末不上课,每天早上9点醒,醒了之后还要在床上躺好久,享受温暖而又舒适的被窝,可是多少青春荒废在此了呢?是啊,把时间浪费在被窝里,简直就是虚度光阴,时间就像海绵,挤一挤总会有的,拿在被窝里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用的事情呢?看看课外书,可以增长知识;复习功课,争取获得好成绩,哪怕是站在窗台上眺望远方,放松眼睛,也比在被窝里值得许多。

人们对于珍惜时间的人,是赞叹;对浪费时间的,是瞧不起。

正如书中说的,无数个晨曦微露的清晨,爱学习的同学已在凛冽的风里站成一道惊叹的风景。他们拿书的手比躲在被窝里的更有力更有劲,他们迎风的脸比盖在被窝下的更黝黑更健康,他们跳动的心比葬在被窝下的更激昂更活跃

许多人,总是抱怨没时间,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借口。多少时间是不该浪费的?除了在被窝里,说闲话、打游戏、抱怨、哭《论语》中也有这样一篇文章: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与何诛?还有一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告诉我们了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只是我们通常视而不见,最后就是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可是,时间不等人,待我们醒悟的时候,却发现很多都已经来不及了,开始后悔、抱怨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说道: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

通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想到了许多文章、格言,也想起了曾经自己虚度光阴的日子,我也经常感叹回忆的美妙,可是,我们不要让以后的回忆,成为无声的哭泣。

朋友们,时间不等人,快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8)

人们常说,青春是短暂的,犹如石子落水,在激起浪花的那一刻也便寂灭了。而被窝是温暖的,是梦的故乡,是一片小小的幸福天堂。但是,或许,人们并不知道——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青春一个以鲜嫩与活力作注解的名词,它总是充满欢乐,天真,冒险,激情,但与此同时它也充满了软弱,无助,彷徨,懵懂,欲望……

青春——我们经历着太多太多,我们能把握的,还有那些我们茫然看着它逝去的……

在青涩的年岁里,我们或多或少都曾受过一些我们难以承受却不得不承受的伤痛,也许那样的遭遇让一颗幼小的心灵从此烙刻上深深的伤痛,成为青春书页里一道道灰色的风景。

在灯华初放的傍晚,也许我们也曾在阳台上或窗户边观看火红的夕阳;有过一个很好很好影响一生的挚友;在某个瞬间为某个人怦然心动;在任性的时候甚至自以为是的离家出走过……

那些岁月里不论是我们能把握,抑或是我们不能把握的,都曾经行走过我们的生命,重要的是它们书写了属于每一个人独特的青春年华。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9)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是谁说过,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成长,到二十岁这一段是情感的成长。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

《花朵之蓝》里是一首美丽的骊歌,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让七堇年感慨:“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她在那个夜晚与最好的朋友十禾拥抱,那一刹那让她觉得回到初见,怀里拥着的仍是那个桀骜的如矢车菊般主杆欣长的女孩,却不得不立即转身再见;她背着硕大的旅行包和母亲道别,恍惚中遇见母亲的苍老,让她狼狈逃遁;她在火车启动前望着来送行的朋友的身影,却又在火车启动时低下头来不让他们看到脸,只是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的离殇。然而她又在陌生的城市里邂逅了多年不见的熟悉面孔。我读到这里时忍不住翻开了我的同学录,在那里面尽是玩世不恭的言语显示出他们对这场离别丝毫不在乎的态度,但我却认为那是他们执意用快乐祭奠悲伤,为流逝的往昔与未知的来日作一个美好的注脚,那是一种希冀。张晓娴说:“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我已尝过那支骊歌,所以我知道如今的相逢是一种缘份,我会珍惜。

《春别》里有一幕场景让我迷恋:“金黄色的阳光被教室的窗棂切割成规则的形状,撒落在贴满了标准答案和高考信息的白色墙壁上。知了的叫声被热风吹得一浪高过一浪,白衬衣在风扇的吹动下随翻动的试卷和书页一起不安分地鼓动着。”那是我们的校园中最美的风景。七堇年在这美丽的风景中奋斗着,而她的朋友青淮正流连在祖国的打好河山中,寄来一封又一封的明信片,却不写下只言片语,惟有最后一张写着:我不回来了。青淮的父母送她去国外留学,而七堇年只能留在教室,用抛头颅洒热血的方式过完高三。然而她已释然,她说:“青春的意义决不在于这炼狱般的高三,却一定需要这炼狱般的高三来锻造并借此加以最深刻的阐释。如同一把最锋利的剑,唯有最滚烫的炉温和最惨烈的淬火才能铸就。”这句话竟成了我的又一股动力,我因此想到未来的路,也许不仅仅是高三,还有更多的炼狱等着我们,但我们一定可以走过,除非我们被死神带走,那些苦痛其实不经意间就充实了我们的青春、我们的人生。后来七堇年循着明信片上的地址走过青淮曾走过的风景,却蓦然发现,自己找不到可以寄出明信片的那个人,即使有,那人也如候鸟般没有地址。这像不像是命运的戏弄呢?但若是我,我一定会在犹豫时寄给家,寄给我的父母,他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青春里他们的身影最美丽。

这里面还有许多青春里或美丽或残酷或灿烂或疼痛的故事,收到一个七号桌球的礼物,花了七百多个夜晚写一封圆体字的信给一个男孩却得知他喜欢男生,不知城堡在梦中爱也在梦中的女孩等到了戒指断裂的那一天,还有伊加、曲和、康乔、叶笛……这段青春是饱满的,我们的也将如此。

“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所以我决定照这本书中说的去做:“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10)

文字太轻,回忆太重,请珍惜或怀恋,我们呼啸而过的青春。

——题记

只是一本文集,却勾起了我无尽的回忆……

回首那些耀武扬威的无知年华,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首写下无处倾诉的话。

那是一种盲目的、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世界的悲伤与灾难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人间既非天堂又非地狱,末日尚远,我们唯能维护着自己的天地,埋头做着功课做着世间的荣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总有人去担当……

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而今仿佛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因为心里有了羞赧和踌躇,对纷繁复杂的眼之所见有了惧怕。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应该怎么说来适应这个越来越浮躁的时代……

回过头去看看那些渐渐发黄的悲伤或快乐,切肤的感受到我们渐渐失去的青春。还有什么呢?尽管,生命中的温暖一直都与我们遥遥在望,而我们只不过是拒绝路过。

“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的丰盛”,那时读到这样的句子总信心满满,觉得自己的人生一定可以照着自己梦想的那样发展……写这话的人又说:“世界之大,我却不知其折或远。”

在我脚踏的这片狭小天地,经历的,不过是寻常的青春,看到的,不过是平凡的世界。在过去心高气傲的年头上,因不懂得该如何聪明的活着,所以总觉得连生命都是身外之物,好像连这个世界也是说不要就可以不要了的。那些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岁,因为一些小事踌躇满志,连走路的步伐都快了起来,仿佛急于直面人生;但是当鞋里掺进了一颗硌脚的石子儿,便又会呼天抢地,倒戈弃甲,觉得世不容我。但因为知道,若千年之后的人生,再也不会有人惦念我们的存在,因此一段饱满的生命,是我们以生之为人而骄傲的唯一见证。为着实现这样饱满的人生,断断续续的做着一些代价高昂的遥远的梦,断断续续的被生活的遗憾所打岔。这青春,与时间任何一段青春无异——年岁里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这样野花般自生自灭地燃烧在茫茫命途上,装点了路人的梦。

如今我们长大了,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在我们心底的,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成为了永恒的回声。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未曾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的出生年代,成为了被追捧和诟病的代名词。弱智,自私,非主流,颓废,自我……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它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总是在失望之后给予我们拯救。我想,因了这生命的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不要给自己的青春留下任何的遗憾,因为只有在年轻时灿烂燃烧过,年老后才会变成恬静有气质不计较的老太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11)

我们的青春在岁月里渐渐地流失了,曾经无法名状的感觉以及埋在心底的东西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慢慢的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七堇年的散文小说集,它记载着青春的点点滴滴。“为了忘却的纪念,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是自序中的题记。我们也曾经历过痛苦的高三,也曾梦想着去远方流浪。我无可救药的喜欢上这本书,喜欢它的随性,喜欢那些柔软的文字,喜欢那种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心中。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惊蛰,第二部分是清明。这都是成长中的不同阶段,记录着人、事、物的变化,记录着作者的情感。惊蛰里,七堇年的同桌十禾,十禾一直渴望逃离,逃离高三的战场,后来,十禾逃离了,去了北京,可是结局已经注定,无路可退。惊蛰里,那个可爱的青淮,她喜欢在一个又一个地方停留,即使在沉默的高三,青淮也没停留奔走的脚步,七堇年经常收到青淮寄给她的明信片,最后青淮还是没回来,她去了国外。就这样十禾和青淮都消失在那段记忆中。七堇年在某个年段也像青淮一样踏上了远行的路程。在清明里,却是另一番成长。

其实,我多么渴望去远行,去用一种特别的方式祭奠我的青春,可是,我没有远行,我和七堇年一样趴在课桌上埋进书本中,每天写着试卷,用睡眠换取成绩,不知不觉之中高考就这样结束了,呵!结束了,堆积的情感瞬间爆发,所有的压抑都没有了。我多么渴望无拘束的去远行,背着背包去我心中的那方天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以为自己会安定一些,可是,我越来也渴望远行,渴望能够让心去放逐。我在计划着,计划着远行的脚步,计划着我在未知名的地方放逐我的青春,放逐我无法用语言记载的情怀,那是怎样的一种独特,是怎样的一种悲壮。有那么一天,我也会行走,行走在新疆的土地上,行走在西藏湛蓝的天空下。不论路途多远,我心中已经开启了一个角落。

你觉得孤单吗?你觉得心中有一股无法企及的梦想吗?我不是青淮,我也不是十禾,我无法向她们一样去游荡,去逃离,我只是怀着自己的心捂热,然后鼓足所有的勇气,行走。我们都在长大,一些情愫只能放在心中,在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大学已经开始了,可是,又在无法预料的情况下半年的时光又溜走了,而我还没有抬起脚步去远行。大学是什么?我们的青春又是什么,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越来越伤感了,总是象十禾一样想逃离这个城市,逃离所有。《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藏这多少青春的话语,藏着多少无奈。多次翻阅这本书,心中总是想去远方奔跑。

多少人在我的周围来了又去,多少人在生命中消失了,我,我们,怀念的那些人呢,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世界生活,是潇洒也好,是无奈也好,人还在吗?那些记忆只能放在柔软的地方自己独自温习。多么渴望自己也能收到远方的明信片,有个人在路途中记得自己,那是多么令人喜悦啊!

很喜欢这一句“为了忘却的纪念,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为了忘却的纪念,我们何曾忘记,何曾忘记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痕迹的人?怎么能忘记那些共度的时光,正如七堇年忘不了十禾和青淮一样,我,我们,都忘不了那些日子。即使,我们都离开了,可是记忆也会在某个时刻打开,或者是微笑,或着是苦涩的眼泪,莫名的心酸。可是这些人就这样淡出了生命,淡出了我们的生活,而我,我们,则在行走着,无法停留下脚步等着他们追赶上来,最终,我们形同陌路,踏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如同两条不交集的平行线,按着各自的人生,生活着。如果,哪一天,突然相见,会不会像以前一样手拉手谈起我们曾经的梦想?亦或只是彼此笑笑然后擦肩而过,像陌生人一样无关紧要?错过了曾经的岁月,再也接不起生命的片段。

有没有被枯燥的生活磨去所有的斗志,有没有试着在重新拾起失去的力量?记得《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里的这句话“我总能够忍住疲惫的眼睛失控般滴出的泪水,不让它掉出眼眶,因为如果眼泪滴落了,那么我的忍耐就将被惊醒”,可是,我的眼泪总是莫名的掉下来,所以我不够忍耐,不是我不坚强,只是有时候用眼泪洗刷一下眼睛,让我的眼睛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个世界,可以看见内心肆意疯长的孤独与苦涩。眼泪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掉下来,我并非矫情的人,只是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喜欢哭了,或许,这也是一种释放吧!用眼泪洗刷所有的不开心,可是,眼泪终究是眼泪,解决不了事情,所以,学着去忍耐,学着去成熟。

决定回归安静,可是骨子里却不是一个人耐得住寂寞的人,所以年少的我,可以肆意的挥霍青春,不知不觉中生命已经走了好远,可是了启程,却不知道归期在哪里,只知道沿着荆棘的路不停的往前走,仿佛不到尽头绝不回头。没有归期,没有限制,只是不停地走啊走,最终还是有些人,有些最心爱的东西丢在了荆棘的路途中,我无法带他们一起启程,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归期是什么时候。

我在寻找,寻找和我一起远行的人。

如果,哪一天,我不小心把你们遗失,对不起,请提醒我,你们还在。

即使,远行的路很艰难,我也要去行走。我不是在逃离,而是在寻找归属。

路途遥不可及,我们一步一步的走向要去的地方。

总会有一天,我的世界会温暖起来,心不会再孤独。

或许,我真的应该去远方流浪,去寻找一个未知名的小镇,用雨水把我的世界洗濯一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12)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在不断不断重温的高三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

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那个篮球打得最好的帅气的他,那个文字写得很好总在校刊上看到文章的她。那个总是调皮被老师批评的他,那个考试发挥失常哭鼻子的她,那个对她说加油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他,每一个他和她,我们都要告别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篇13)

上个星期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立即就被这书名震撼了,于是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购到了这本书,并且在三天之内品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七堇年的这本书,应该是在述说着她的青春吧!青春的文字总是容易引起共鸣,那些美丽青春的文字总在拨动着内心阴暗角落处的心弦。

刚开始以为这是把阐述青春在被窝里葬送的故事,可是读完了才真正了解了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青春。青春是生命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七堇年如是说。青春的我们容易幻想,容易冲动,青春的我们很单纯,很傻,甚至幼稚,可是青春让我们成长。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经历了快乐,痛苦,离别,伤愁,孤独,寂寞,我们在一步步接受青春的洗礼。曾经的人事都一去不复返,当年的美好如今只在记忆里存留,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曾经最亲密人,最熟悉的事都远在天涯,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顾城说,人生很短,人世很长,而青春是人生最美丽的乐曲,无论怎样,青春的记忆总是无法抹去的,只是有时在庸俗忙碌的生活中我们忘记了青春,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了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我们都在追求着快乐,却常常忽略了生命中那曾经狂放不羁的青春,那个十八岁的美丽天空。

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中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地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于左邻右舍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

曾经那无处安放的青春。

2023黄香温席读后感汇集7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2023黄香温席读后感汇集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1

相信大家都看过三字经吧,这就是《三字经》中“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黄香小时候,家中生活很艰苦。在他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黄香非常悲伤。他本就非常孝敬父母,在母亲生病期间,小黄香一直不离左右!守护在妈妈的病床前,母亲去世后,他对父亲更加关心、照顾,尽量让父亲少操心。

冬夜里,天气特别寒冷,他读完书便悄悄走进父亲的房里,给他铺好被,然后脱了衣服,钻进父亲的被窝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窝之后,才招呼父亲睡下。

夏天,黄香家低矮的房子显得格外闷热,而且蚊蝇很多。到了晚上,大家都在院里乘凉,黄香为了让父亲休息好,晚饭后,总是拿着扇子,把蚊蝇扇跑,还要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使劳累了一天的父亲早些入睡。黄香用自己的孝敬之心,暖了父亲的心。黄香温席的故事,就这样传开了。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很感动!感动是因为他的孝心,他那么孝顺父母。如今,能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现在好多的人,在外面打工后赚了很多钱,然后就翻脸不认人了,甚至把自己的亲人赶回去,说什么不认识之类的话!

可黄香那么小,他就懂得尊敬长辈,关心、照顾长辈。这种精神是很多人都没有的!我希望大家都要向黄香学习,长辈对你的好,要加倍报答他们,这样他们就会很安心,对你也会很信任!

我看了这个故事以后,我会更加关心父母,孝顺父母,我要向黄香学习!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2

中外美德故事,《黄香温席》必定在榜上前列。黄香是我国古代美德的典范,为后人敬仰。我校便有“黄九龄,能温席”的介绍牌,黄香在看到父亲辛苦劳作后,晚上睡不好后,便在夏天晚上用扇子将席子扇凉,冬天则在父亲归来前自己用体温将被窝捂暖,让父亲睡上好觉。于是,“黄香温席”的事便流传开来。

如今,让夏天变凉,冬天变暖十分容易,不需要像黄香那样用原始的方法了,可大家想过没有,既然不用像黄香那样,但为什么黄香还被当做模范呢?因为黄香他代表的是一种“尊老爱老”的美德,这种美德是永远会被尊敬的。然而,我们现代人连古人都不如,美德只是口头上的一种虚假的口号,现在尊老爱老的年轻人已经绝迹,难得的小朋友会帮助老人,也基本上是学校,家长逼迫,为了有面子,在他人面前宣扬。学校则是假情假意,社会号召,便声势浩大地宣传一翻。

唉,现在社会上有多少空巢老人希望子女多陪陪他们啊,而子女却为了金钱地位势力这些身外之物常年在外,而亲情则是金钱买不到的啊。只有在老人逝去的时候才痛哭流涕,有时连这些都是假的。难听点说,有些人甚至巴不得父母早死,以拿到一笔遗产。父母死后,他们甚至会舒一口气,“老家伙,总算死了。”禽兽尚且懂回报,这些人难道不懂羞耻吗,禽兽不如啊。一些人则不去工作,游手好闲,在家沉溺于电子科技。让父母累死累活工作,养他们,稍不顺心便破口大骂成了社会败类,垃圾,啃老族。真不明白,他们怎么会好意思理所当然地向父母要钱的。这种人活该被饿死。公交车上,不让座的现象比比皆是。年纪大的老人反而要向年纪小的人让座,有些老人还得向年轻人哀求。

什么社会,什么世道?你们有为自己老去的那一天考虑过吗?将来,自己也遇到年轻时的事,你们是否会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事情。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3

《国学经典》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书中《黄香温席》这个故事最令人感动。

这个故事讲述了黄香小时候生活艰辛。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他对父亲更加关心。冬夜里,天气很冷,为了让疲倦的父亲好好休息,黄香利用体温帮爸爸暖被窝。这件事传开了,街坊邻居无人不夸奖黄香。夏天到了,天气炎热,蚊蝇很多。大家都在院里乘凉,而黄香在屋里用扇子扇走蚊虫,使父亲睡好点。长大后,黄香被人们推举当地方官,在他的领导下,家乡的日子越来越好。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主人公黄香,如此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孝顺,真是难得。我喜欢故事里的一句话:黄香用自己孝顺的心,暖了父亲的心。我想对黄香说:您这么孝顺父母,又刻苦读书,怪不得人们会推举您当地方官。我要向您学习。

三字经里有这么一句话: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然。意思是黄香九岁时能给父亲温席。孝敬双亲是每个人应该做的。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美德,因而历来受到人们的称赞。上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下有黄香帮父温席。这些孝顺父母的人值得称赞。

黄香孝顺父母的故事流传至今,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要向黄香学习,学习他的孝顺父母,学习他的刻苦读书的精神。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榜样故事》的书,里面在许许多多感人的小故事,其中有个故事叫《黄香温席》,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它讲了一个名叫黄香的小孩,九岁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和爸爸相依为命,家里家外的大事小事全落在爸爸一个人肩上,看到爸爸很辛苦,小黄香非常心疼,就经常默默地帮爸爸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每天放学后,别的小伙伴们出去玩了,黄香却在家里做事。一天,黄香帮爸爸铺被子时发现被子好冷啊,聪明的黄香想到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被子,被子暖和了,黄香却冻得发抖,但是他却很高兴。以后冬天的时候黄香就为爸爸温席,夏天就为爸爸驱蚊扇扇子。黄香的孝行使他在做人、求学上都有所成就。

看完这个故事我很感动,黄香的孝行让我明白了,虽然我帮不了家里做多少事,但我应该好好学习,做自己能做的事,做好爸爸妈妈的小帮手。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5

有的人说,听父母的话就是孝顺;也有人说,好好赡养父母就是孝顺;还有人说,对父母好,给他们吃好、穿好、住好,有病给他们治疗就是孝顺可见每个人对孝顺的看法各不相同。今天我向大家分享一篇有关孝顺的故事《黄香温席》。

黄香,汉朝时期一苦位穷人家的孩子,他幼年丧母和父亲相依为命,他看到父亲如此辛劳,总想为他分担一些。炎炎夏日,他用扇子把席扇凉,再请父亲上床休息;冬天,他用自己的身体把父亲的被子变得温暖。人们都夸黄香是个孝顺的孩子,用天下无双,江夏黄香称赞她。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到无比的惭愧。以前我很任性,爱发脾气,使小性子,把爸爸、妈妈当成自己的保姆。从今往后,我要洗心革面,像黄香那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不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一天,我为妈妈做了一件微不足道却能温暖她内心的事帮妈妈洗脚。我准备好了温水,先用自己的小手试试,觉得温度合适,轻轻的把妈妈双脚浸入水中。当我触摸到她的脚底时,我怔住了,这是一双多么粗糙的脚啊!这双脚为了我,为了我们的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奔波,这一块块老茧,一道道疤痕是妈妈对我凝结的爱。看到这我情不自禁道:妈妈,我爱您妈妈先是一愣,然后很欣慰的回答:宝贝,我也爱你。平时老师告诉我们母爱是无私的,是细腻的,是温暖的,到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母爱的伟大。

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做人的根本,黄香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让我们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孝敬父母,关心他人。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黄香温席。在远古时代,一个名叫黄香的孩子。当她九岁,我的母亲不幸去世,她和父亲相依为命

黄翔房子很旧,低学校的`夏天,闷热的除了蚊子,黄香为了让父亲休息,黄香温席读后感每天晚上到他父亲的房间,与风扇风扇扇蚊子运行枕头和床风扇冷却到让我父亲去睡觉。

冬季寒冷人无法入睡,那么有没有取暖设备。香港小黄的父亲少受寒,每天晚饭后,去父亲在床上,脱下衣服睡觉吴温暖,然后告诉父亲睡觉。黄翔长大了,做地方官员为人民做了很多好

孝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决定是一个孝顺的孩子。

今天,阅读的黄香温席的故事感动了一个和弦。在远古时代,黄湘在冬季少让父亲忍受风寒感冒,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的床,让父亲睡。现在我们能做到这一点?

黄香温席读后感 篇7

黄香温席的故事

黄香小时候,家中生活很艰苦。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黄香非常悲伤。他本就非常孝敬父母,在母亲生病期间,小黄香一直不离左右,守护在妈妈的病床前,母亲去世后,他对父亲更加关心、照顾,尽量让父亲少操心。

冬夜里,天气特别寒冷。那时,农户家里又没有任何取暖的设备,确实很难入睡。

一天,黄香晚上读书时,感到特别冷,捧着书卷的手一会就冰凉冰凉的了。他想,这么冷的天气,父亲一定很冷,他老人家白天干了一天的活,晚上还不能好好地睡觉。

小黄香为让父亲少挨冷受冻,他读完书便悄悄走进父亲的房里,给他铺好被,然后脱了衣服,钻进父亲的被窝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窝之后,才招呼父亲睡下。

黄香用自己的孝敬之心,暖了父亲的心。

黄香温席的故事,就这样传开了,街坊邻居人人夸奖黄香。

9岁的小黄香就是这样孝敬父亲,人称温席的黄香,天下无双。他长大以后,人们说,能孝敬父母的人,也一定懂得爱百姓,爱自己的国家。

事实正是这样,黄香后来做了地方官,果然不负众望,为当地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他孝敬父母的故事,也千古流传。

黄香温席的故事点评

现今科技发达,物质生活富裕了,我们不需要再像黄香那样扇席暖床了,但他孝敬父母的品德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当夏天夜晚来临时,小朋友们是否想到早早地开冷风让房间凉爽,父母入睡再及时地关掉冷风,以免着凉;冬天时,是否想到开暖风让父母感到丝丝暖意。当然用电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行孝也不只是小朋友的责任,而是天下所有做子女应该做的。当父母上年纪时,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关爱,如果有时间,应该经常和父母在一起,让父母感到亲情的温暖。我们要以黄香为榜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孝敬父母。

读后感牛虻5篇


时隔多年再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依然会有新的见解。为了更好地展现我在书中收获的知识,我们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或许"读后感牛虻"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牛虻 篇1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读后感牛虻 篇2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读后感牛虻 篇3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后感牛虻 篇4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读后感牛虻 篇5

“今天来了一批重伤员。一个头部受重伤的红军战士被安置在病室角上。他叫保尔·安德烈叶维奇·柯察金。……他常常疼得失去知觉,但是从来没有哼过一声。他伤势好转后我问他原因,他说:‘您读一读《牛虻》就明白了。’”

——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2023万物简史读后感汇集


尚未找到合适的文章?为何不考虑一下“万物简史读后感”呢?相信这篇文章一定能给您提供所需的帮助。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接受作者的观点,而是应该思考自己的观点,看完一本书之后,心中波涛起伏。每个人对书籍都会有不同的看法,这也是阅读后读后感的真谛。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1)

卡文迪许本身就是一部书。他生于一个生活奢华的权贵家庭——祖父和外祖父分别是德文郡公爵和肯特公爵——是那个年代最有才华而又极其古怪的英国科学家。几位作家为他写过传记。用其中一位的话来说,他特别腼腆,"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他跟任何人接触都会感到局促不安,连他的管家都要以书信的方式跟他交流。

有一回,他打开房门,只见前门台阶上立着一位刚从维也纳来的奥地利仰慕者。那奥地利人非常激动,对他赞不绝口。一时之间,卡文迪许听着那个赞扬,仿佛挨了一记闷棍;接着,他再也无法忍受,顺着小路飞奔而去,出了大门,连前门也顾不得关上。几个小时以后,他才被劝说回家。

有时候,他也大胆涉足社交界——尤其热心于每周一次的由伟大的博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举办的科学界聚会——但班克斯总是对别的客人讲清楚,大家决不能靠近卡文迪许,甚至不能看他一眼。那些想要听取他的意见的人被建议晃悠到他的附近,仿佛不是有意的,然后"只当那里没有人那样说话"。如果他们的话算得上是在谈论科学,他们也许会得到一个含糊的回答,但更经常的情形是听到一声怒气冲冲的尖叫(他好像一直是尖声尖气的),转过身来发现真的没有人,只见卡文迪许飞也似的逃向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

卡文迪许钱又多,性格又孤僻,正好有条件把他在克拉彭的房子变成个大实验室,以便不受干扰地探索物理学的每个角落——电、热、引力、气体以及任何跟物质的性质有关的问题。18世纪末叶,是爱好科学的人们对基本物质——尤其是气体和电——的性质发生浓厚兴趣的时代,又是开始知道怎么对付它们的时代,但往往是热情有余,理智不足。在美国,本杰明·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这是很有名的。在法国,一位名叫皮拉特尔·罗齐耶的化学家含了一口氢喷在明火上,以测试氢的可燃性,其结果是证明了氢确实是易爆物质,眉毛也不一定是人的脸上一个永久的特征。卡文迪许也做了许多实验,他曾经逐步加大在自己身上的电击强度,仔细体会逐渐厉害的痛苦,直到只拿得住手里的羽毛管,但有时候再也留不住自己的知觉。

在卡文迪许漫长的一生中,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现——其中,他是分离氢的第一人,把氢和氧化合成水的第一人——但是,他所做的一切都脱离不了"古怪"两个字。他经常在出版的作品中提到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实验结果,这使他的科学家同行们老是很气恼。但是,尽管遮遮掩掩,他不光模仿牛顿,而且想要努力超过他。他对导电性能的实验超前了时代一个世纪,但不幸的是,直到那个世纪过去才被人发现。实际上,他的大部分成就直到19世纪末才为人所知。那个时候,剑桥大学物理学家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承担了编辑卡文迪许文献的任务。在此之前,发现虽然是他的,但功劳几乎总是别人的。

卡文迪许发现或预见到了能量守恒定律、欧姆定律、道尔顿的分压定律、里克特的反比定律、查理的气体定律以及电传导定律,但都没有告诉别人。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据科学史家J。G。克劳瑟说,他还预见了"开尔文和G。H。达尔文关于潮汐摩擦对减慢地球自转速度的作用的成果、拉摩尔关于局部大气变冷的作用的发现(发表于1915年)……皮克林关于冷冻混合物的成就以及罗斯布姆关于异质平衡的某些成果"。最后,他还留下线索,直接导致一组名叫惰性气体的元素的发现。其中有几种是极难获得的,最后一种直到1962年才被发现。不过,我们现在的兴趣是卡文迪许所做的最后一次著名的试验。1797年夏末,67岁高龄的他把注意力转向约翰·米歇尔显然只是出于科学上的敬意留给他的几箱子设备。

装配完毕以后,米歇尔的仪器看上去很像是一台18世纪的鹦鹉螺牌举重练习机。它由重物、砝码、摆锤、轴和扭转钢丝组成。仪器的核心是两个635千克重的铅球,悬在两个较小球体的两侧。装配这台设备的目的是要测量两个大球给小球造成的引力偏差。这将使首次测量一种难以捉摸的力——所谓的引力常数——成为可能,并由此推测地球的重量(严格来说是质量)。

引力使行星保持在轨道上,使物体砰然坠落,因此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强大的力,其实不然。它只是在整体意义上强大:一个巨大的物体,比如太阳,牵住另一个巨大的物体,比如地球。在基础的层面上,引力极小。每次你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或从地板上拾起一枚硬币,你毫不费劲就克服了整个行星施加的引力。卡文迪许想要做的,就是在极轻的层面上测量引力。

精密是个关键词。设备所在的屋子里,容不得半点儿干扰。因此,卡文迪许就待在旁边的一间屋里,用望远镜瞄准一个窥孔来进行观察。这项工作是极其费劲的,要做17次精密而又互不关联的测量,他总共花了将近一年时间才完成。卡文迪许终于计算完毕,宣布地球的重量略略超过1300000000000000000000000磅,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说就是6000000000000000000000吨(1吨约等于2205磅)。

今天科学家手里的仪器,其精确度之高,可以测定一个细菌的重量;其灵敏度之高,有人在25米以外打个呵欠都会干扰读数。但是,他们对卡文迪许1797年的测量结果没有重大改动。目前对地球重量的最准确估计数是59725亿亿吨,与卡文迪许的结果只相差1%左右。

有意思的是,这一切都只是证实了在卡文迪许110年之前牛顿的估计,而且没有迹象表明牛顿做过任何试验。

无论如何,到18世纪末,科学家们已经知道地球的确切形状和大小,以及地球到太阳和各个行星的距离。连足不出户的卡文迪许都已算出了它们的重量。于是,你或许会认为,确定地球的年龄会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毕竟,他们实际上已经掌握一切必要的资料。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人类要等到能够分裂原子、发明电视、尼龙和速溶咖啡以后,才算得出我们自己这颗行星的年龄。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2)

《万物简史》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比尔布莱森把19~21世纪的科学发展进程记录了下来,让人们明白科学家以前的猜想和创造,更加深入的把大自然的几番不同的模样描述了一遍。全书分为六部分:寥廓的宇宙、地球的大小、一个新时代的黎明、处境危险的行星、生命本身、通向我们的路。

正像《出版商周刊》说,阅读布莱森的作品,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他的故事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了解了爱因斯坦、牛顿、弗里茨兹威基等科学家。知道原子、铅、细菌的组成、形成部分。可以说是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有些内容让我非常地震惊,原来自己有那么多知识不知道。作为一个科学迷,必须精通各种科学奥秘,但这本书有些让我晕晕乎乎,有好多都是我看不懂的,我也没办法,只好囫囵吞枣,那些疯狂的科学家,为了荣誉而不择手段,甚至拿自己做实验,我也不敢相信牛顿也在内。毕竟这是全国著名的,特别是书背后的那些好评,让我有信心读下去,我想一生都看着这本书。买来时嫌它厚,没有图,但在看了它之后,我动心了,改变了主意,我要一辈子收藏。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能抛开所谓的科学体系的划分甚至抛开科学这个概念大一统的说事儿,它还讲了很多科学家的趣事儿,他更加激发了我热爱科学的热情,让我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兴趣更加浓厚。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放下手中厚重的书籍,却久久不能忘怀,是科学的神奇?还是对自身的探索?在这本被美国著名媒体纽约时报称为“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中,作者以一种区别于普通科普图书的通俗易懂和引人入胜方式让我们折服。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3)

我们从何而来?我们是靠什么组成的?生命是怎么形成的?……如果你想尽可能清楚地了解这些问题,就买一本《万物简史》回家看看吧(广告,无处不在)。

《万物简史》这本书,主要分成宇宙的形成、地球的大小、处境危险的行星、生命本身等几个模块。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宇宙的部分。这部分主要讲了宇宙是由一个大爆炸而形成的。大爆炸之前,宇宙是一个奇点(奇怪的点),外面没有空间。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宇宙扩张了很大。我们很幸运,这个宇宙的任意一个数据只要改变一点点,也许就是另一个样子。科学家们认为,也许存在许多个宇宙,一个宇宙有一套数据。生命选择了这个宇宙,因为这个宇宙适合生命。更匪夷所思的是,空间是弯曲的。就是说,你从宇宙中的任意一点出发,向一个方向直走,你会回到原点。我很难想象这是为什么,就像古人不知道为什么绕地球一圈会回到原点一样。科学实在是太奇妙了。

虽然有的人觉得这本书难读(这个人其实就是我老妈,她每次看不到2页,保证就睡着了),可是我读过后发现,这本书的文字通俗易懂。作者布莱恩本来就为了让大众了解科学,所以专业术语、复杂符号等用的很少。大多数复杂的地方只要细细咀嚼也能明白。当然,鉴于本人智商有限,在读关于原子什么的时还是头昏脑胀。还有,我认为此书相对比较客观并且理性。在写达尔文这样的大神级科学家时,错误的地方照样毫不留情地指出,甚至直接批评了四乙公司对铅危害的不重视。这样,读者不会被误导,可以在布莱德的帮助下正确对待科学,了解科学。同时,此书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大到宇宙,小到细菌,只要我有不明白之处,几乎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正确无误又容易理解的答案。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科普类书籍之一。如果各位小科学迷们遇到了令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就可以用《万物简史》来参考一下哦!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4)

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这也是我第一次认真地阅读一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

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

因为这本书的每一部分都引人三思,而且我目前也没有把它看完,所以,我就只写了书的第三部:一个新时代的黎明的读后感。

事实上,现在我已经看到了这本书的第五部,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

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

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你是因为电荷之间的排斥而与板凳保持很小的距离浮在板凳上。也许你看不懂,那么你可以去看看《万物简史》。

还比如说,人的指甲一生大约只长两米,当然这不是主要内容。

再比如说,不管空调还是冰箱还是什么其他的一些常用物品都在向空中散出一种叫含氯氟烃的物质,这种东西增加温室效应的本事,要比二氧化碳强上10000倍左右。

其实这些都不是感受,看了这本书后真正让我感受到的,总的来说可以总结成几点:

1、世界真奇妙。

2、人类为了追求永远也追求不完的真理做出了极大的付出,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3、穿插在文章大的支架中的,人类的无知、傲慢、狂妄、自私、贪婪,以及人类的善良、认真

但总的来说,我的感受就是:世界真奇妙。

中文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只用五个字,便可以代替我心中的无限震撼与感悟,所以我觉得我已不用再多说什么了。

最主要的是,这本书让我感到好好笑哇哈哈!真的是在趣味里学习了。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5)

暑假老师推荐了一本《万物简史》,让我回味无穷。

这是本带插图彩绘的科普书,作者比尔·布莱森运用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笔法,结合有关现代化科学的发现,带领我们从微乎其微的质子、电子、中子、原子、分子一直漫游到浩瀚无际的`太阳系、宇宙;带领我们沿着时光隧道漫游,让我们知道“世界是怎么从无到有”。

它大大的拓展了我的视野,使我感觉到宇宙,地球,生命和人类的种种伟大和神奇。使我这个不喜欢看科普书的人也被它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所吸引。

比如,门捷列夫“从北美洲的单人纸牌游戏中获得的灵感,按点排成纵行,纸牌按花色排成横行”,从这个故事中让我悟出了化学元素周期表的真谛。比如,一个人的DNA有多少个亿的密码字母?居然有32个亿的密码。再比如,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等等。总之从DNA到恐龙,从冥王星到三叶虫,从臭氧到地震,从天气到海洋,无所不包、无所不谈。再配上可爱的彩色插图,让我轻松看完了并懂得了很多知识,感到世界是如此的惊奇和美妙。

朋友们,你也想知道吗?那就看这本《万物简史》吧,它会带你到科学中遨游的。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6)

《万物简史》这样的书名,在西方有着非常古老的传统。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着作,都喜欢从“天地开辟”时谈起,一直谈到那时的当下,搞得象一部百科全书。如果仅仅从形式上与那些古代着作相比,本书也可以视为一部关于现代科学的通俗百科全书。

本来是介绍现代的科学知识,包括宇宙的结构、地球和其它行星的状况、核物理、相对论、生物、生命、进化、遗传等等。科学知识难免有抽象枯燥之处,但是作者在叙述中不时穿插着大量科学家、发明家的遗闻轶事,让你读起来能够兴味盎然。有什么办法呢?人们就是更愿意读遗闻轶事而不是读科学定律。

这本书谈不上精深,读过之后也就是可以对现代科学有个大概的了解,也不见得可以弄明白多少科学概念,但可以给你提供许多与科学有关的谈资,让你看起来象是对科学相当了解的样子。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读者吧。这样看来,本书将书名取作《万物简史》,其实实在有点夸大其词。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作者在叙述那些科学概念时,确实能够做到简洁明快,让人能够比较容易理解;有些比喻细究起来也许不甚准确,但确实有让人印象深刻的效果。比如谈到爱因斯坦著名的质能公式的意义时,作者说,一个中等身材的普通人,他的血肉之躯中蕴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要是你知道怎么释放它”的话。

书中那些科学家的遗闻轶事,有时相当夸张(当然也有价值),比如说著名的埃德温·哈勃“是个顽固不化的说谎大王”、“英俊到了不适当的程度”,而达尔文的父亲因为达尔文学习成绩平平愤怒责备他“什么都不挂在心上,你将丢你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脸”之类。以前我们国内的普及读物习惯于将科学家描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们道德高尚,作风正派,一心为人类的福祉而奉献。而读读这本《万物简史》,你就会深感“科学家也是人”这句话是多么实在了。

这就是《万物简史》,一本既是关于科学知识的有一点系统性的普及读物,同时又可以说是一本颇具人文关怀的现代科学史着作。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7)

进入校长室,我的眼球被这本书吸引去了,我在想,难道这本书是记载每个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死亡过程吗?我好奇,决定暑假期间抽空把这本书看好。

《万物简史》的作者是一个很有名的美国作家——肯﹒威尔伯,从整体上看,本书内容精炼而紧凑,分三大篇章,第一编《演化中的大精神》,第二编《演化中的大精神所达到的境界,第三编《平地》。题为“万物简史”十分宏大,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恰恰陈述了它所陈诺的内容,它有着宽广的历史跨度,从创世大爆炸直到枯竭的后现代的今天。沿着这条路,肯﹒威尔伯采用一种简单的、让人容易接受的对话体娓娓道来,试图弄清楚人类在物质、感情、智力、道德、灵性上经常被困忧的一些矛盾的形式。

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我认真地阅读这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又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你是因为电荷之间的排斥而与板凳保持很小的距离浮在板凳上。也许你看不懂,那么你可以去看看《万物简史》。还比如说,人的指甲一生大约只长两米,当然这不是主要内容。再比如说,不管空调还是冰箱还是什么其他的一些常用物品都在向空中散出一种叫含氯氟烃的物质,这种东西增加温室效应的本事,要比二氧化碳强上10000倍左右。其实这些都不是感受,看了这本书后真正让我感受到的,总的来说可以总结成几点:

1。作者的知识真渊博。

2。世界真奇妙。

3。人类为了追求永远也追求不完的真理做出了极大的付出,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4。穿插在文章大的支架中的,人类的无知、傲慢、狂妄、自私、贪婪,以及人类的善良、认真…让我想到了许多。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8)

最近,我读了有关万物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万物简史》,作者是比尔。布莱森(一位美国著名旅游文学家)。虽然呢,这本书我还没有读完,但是呢,它已经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寥阔的空宇、新时代的黎明、处境危险的行星、人类进化史……一个个标题都是那么的吸引人……

科学家们的奇闻异事: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卡尔。威尔海姆。舍勒习惯亲自“品尝”一下发现的化学元素,最后死于“汞中毒”;爱因斯坦在还是一个专利局三级审查员时,发表了几篇足以改变历史的论文,但是却没有一个物理学家去重视他,原因是因为他们不重视专利局职员发表的东西。于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就遭到后来在申请大学讲师、中学教员时的拒绝!

神奇的原子:原子非常非常非常的小,它是没有生命的,但,它又是组成世间万物的物质(包括人、动物、植物、石头、土、化学元素……)。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个时空中,所有的东西都是死的。

原子是不会消失的,只要它出现过,就不会消失。当你死亡之后,你身上的原子有趣组成另外的事物。可能是一棵草的、一块石头、一只猫、或是一个人的一部分……所以说,你的身上可能有一些莎士比亚的原子、爱因斯坦的原子,或是一只猫的原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个时空中,所有的东西都是长久的、不死的、永恒的……

太有趣了!太奇妙了!你还想知道更多的吗?那就去看这本书吧!记住——《万物简史》。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9)

“人是从地球上第一批动物演化而来的吗?一个人的DNA有多少个亿的密码字母?一个普通身材的成年人,躯体怎么可能包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带着一连串疑问,我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万物简史》。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门捷列夫发现化学元素的周期规律,是从北美洲的单人纸牌游戏中获得了灵感;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是为了研究声音和震动对它们的影响;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科学从未如此引人入胜,我们所居住的世界也从未如此充满惊奇和美妙。

《万物简史》大大的拓展了我的视野,它引领我去探索宇宙,地球,生命和人类的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进程。使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神奇,让我对人类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充满敬意。唤起了我对生命的崇敬之情。

“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是珍惜她的美好,并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10)

在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万物简史》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比尔·布莱森,他写道作品幽默风趣,而《万物简史》便是其中之一。

这是在我看来最能让人震撼到的一本科普书。

这本书写得通俗易懂,不像一般的科普图书带给人们晦涩、枯燥之感。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虽然这本书介绍的是现代的科学知识,包括宇宙的结构、地球和其它行星的状况、核物理、相对论、生物、生命、进化、遗传等等。而这些知识科学知识难免有抽象枯燥之处,但是作者在叙述中不时穿插着大量科学家、发明家的遗闻轶事,让你读起来能够兴味盎然,比如谈到爱因斯坦著名的质能公式的意义时,作者说,一个中等身材的普通人,他的血肉之躯中蕴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要是你知道怎么释放它”的话。

当作者在其中留下一个个问号,又在最后一个一个解答,你会发自内心的感慨:“原来如此!”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人类多么渺小,大自然又是多么的神奇。

《万物简史》让我发现了生命的神奇,宇宙的绚烂,世界的精彩,它让我了解了大千世界的无穷奥秘。万物简史大大拓展了我的事业,他引领我去探索宇宙、地球、生命和人类种种的伟大和神奇,他让我对人类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和大自然无限的神奇充满敬意!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11)

《万物简史》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奥秘,在这一段段令人咋舌的文字的背后,是无数个科学家们为追求自然真理的付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随着作者,一同在万物历史的长河中遨游着。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

在此之前,我也读过许多科普名著,但是它们都比不上这一本书,我认为《万物简史》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科普类旷世巨著。作者比尔·布莱森用幽默风趣的写作手法,写下了一段段精彩的文字,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不像是在枯燥乏味地浏览书中的故事,而像是在与作者对话,加入了“比尔·布莱森旅行团”跟着导游乘坐时光机,目睹了历史上伟大的一幕幕,进行了一次别样的穿越旅行。文章描写细腻,把每一位科学家的外貌,动作描写得格外细致,把每一个伟大的瞬间都用慢镜头的形式呈现在读者的眼前,让我读得流连忘返,最后使大家不禁发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想,这应该就是作者的初衷吧!

正如作者所说:“一个星球,一次试验。”世间万物大概都是造物者的杰作吧,读了这本书,我好像置身在历史的长河中,去领略这引人入胜的试验。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12)

这些天在看一本书——《万物简史》。拿起来厚厚的书,今天看完,他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那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那里去?”

这一千古命题做了精确的阐释。让我了解自己的存在是多么的万幸,准确的说是无数个万幸成就了今天存在的我们。我们坐在电脑旁,敲打键盘表达独特的自我的时候,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祖先,他们一步步的小心翼翼又谨慎的进化成就了现在相对高尚的我们。否则也许现在的我们是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又可直立又可潜水的两栖动物呢!也感谢地球为我们提供了危险又赖以存在和生存的空间!

在探索科学的道路上,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地质学家、化学家等等,为了了解和探索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曾经在课本上看到的那么简短的一句话,一个看似简单的公式。在百年前,是经过了那么漫长而艰苦的实验、讨论、证实才找到相对的真理!甚至是牺牲了生命换来的。同时对于科学家们遗憾的是自己的科学结论往往都是在老年或过世之后才被肯定。

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让我在惊讶了解了万物的存在和发展,同时也让我感觉存在的不易、幸运与责任!

《牛虻》读后感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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