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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互联网

最新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大全专题“《生死疲劳》读后感”推荐内容。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1)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透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最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人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上分类,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最后执着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农民五十年来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作者呈现的是一个社会进程,和在这个社会进程中人的价值选取和性格命运,以及凌驾于它们对选取本身的思考和对命运本身的思考。小说中,顽固的不愿加入人民公社的蓝脸和热切的卫人民公社的洪泰岳都是极端人物,他们的个性也是极端的,虽然他们一齐对峙了五十年,但当他们共同依靠与膜拜的土地,要被子孙们出卖时,他们都愤怒了。小说正是透过诸如此类对峙与愤怒,来呈现历史、反思历史,用恍惚于虚构与真实的方式来实现宏大叙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人生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否则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状况。这就是轮回。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思考的。

佛家语: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少欲无为对活着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所谓的身心自在也就无从说起了。事实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其欲望是伴随着其生命之力起伏消长的,所以生死疲劳与贪欲同在。这部厚重的小说所体现的生死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和动物都在不断地经历生死疲劳,似乎是永无宁日的。而短暂寄寓于天地间的微不足道的人与物,则只能去体验不可重复的生死疲劳的过程。

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回归为零。这样的生死死生,疲劳往复,也许是另一种生命的原生力量吧。无欲无为,期望我们能慢慢学会。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2)

当听说这部小说用轮回来见证历史,我就想读一读。我觉得有创意。

这是一个荒诞而现实的社会,也许是这样,也许不是这样,从头到尾都是。西门家族从西门闹始,最终也由西门闹结,大头儿蓝千岁就是西门闹本人。而蓝脸蓝解放蓝开放祖孙三一脉相承,最终也归结为蓝千岁,那个西门闹转世的大头儿。从迎春去世搭上西门金龙与洪泰岳同归于尽起,到蓝解放不停地到县城背骨灰盒葬到那一亩三分地里,这个轮回已经到了尾声,正如莫言所说:从土地里来到土地里去。西门闹经过几世轮回,也终于化尽了怨恨,修成了正果,不再在畜牲道里轮回,几世的经历和智慧都汇集在大头儿的大头里,当他五岁时,他犹如开始朗读一部长篇小说,向蓝解放道来: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说起……

我似乎从这部小说里看到了《废都》和《兄弟》的影子。现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看到了《废都》的影子,虽然小说后面提到了那个庄蝴蝶(之蝶?)。余华的《兄弟》也是在写这几十年的变化,后半部分的社会也犹如《生死疲劳》里面狗精神部分的社会般喧闹,更加喧闹。应该是浮躁。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西门金龙和庞抗美们似乎充斥着这个社会,很多堂而皇之的工程只是他们私欲膨胀的结果。就像是那个县城,便面上中西建筑结合,实际上一场大雨就能将各种问题暴露。

想来想去,大概《疲劳》里只有三个人活的明白:蓝脸和他的儿孙,也许是半边蓝脸的缘故?这个蓝脸也许象征着什么?从全中国的单干户,到为了爱情抛家舍业,远离故乡的解放,再到他那个也是为爱情而执著的开放。这也许是宿命。人间百态,难免沉浮,有自己的信仰,有时候疲劳,但是却很真实。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那个得了很多奥斯卡奖的《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一样,只有两个人是真实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些在别人眼里很重要的东西只是他们的或者他的一个办法而已。也许正是由于那些人把这个结果看的重要,反而得不到,而他只是把它当作另一种追求的方法反而却取到了别人想要的结果。

也如洪泰岳,信仰坚定的中共党员,毛主席的好战士,也许你指责他不懂变通,指责他不与时俱进,到最后还不和谐,但是他自己很明白,他是蓝脸的对立面,都是有信仰的人。昨天见bbs上有人将法学院一位老教师的字画贴出来,字是好字,内容却如洪泰岳坚信的一样。他们也许是对的,正如在那个年代,蓝脸最后被证明是对的。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3)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4)

看莫言的书一直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的莫言的新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曾经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保持了人的思维,并通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后来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写,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己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5)

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

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6)

我读过很多的小说,其中《生死疲劳》是我印象最深的小说,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一世为人……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这块土地正是作者自己的家乡,小说通过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各个人物因为性格和命运带来着不同的变化。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本书的里的每个主人公都没有这很传奇的经历,就像你自己小时候认识的故乡人,操着一口浓厚的乡音,他们没有励志的人生,甚至有些“龌龊”和“匪夷所思”。但这就是活生生的人生,有苦有乐,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其实终归是生也疲劳,死也疲劳,生也劳心,死也劳心的轮回折磨。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7)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关于《生死疲劳》读后感(篇8)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人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上分类,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着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农民五十年来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作者呈现的是一个社会进程,和在这个社会进程中人的价值选择和性格命运,以及凌驾于它们对选择本身的思考和对命运本身的思考。小说中,顽固的不愿加入人民公社的蓝脸和热切的扞卫人民公社的洪泰岳都是极端人物,他们的个性也是极端的,虽然他们一起对峙了五十年,但当他们共同依赖与膜拜的土地,要被子孙们出卖时,他们都愤怒了。小说正是通过诸如此类对峙与愤怒,来呈现历史、反思历史,用恍惚于虚构与真实的方式来实现宏大叙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人生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否则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情况。这就是轮回。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思考的。

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回归为零。这样的生死死生,疲劳往复,也许是另一种生命的原生力量吧。无欲无为,希望我们能慢慢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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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


《生死疲劳》这本书是莫言酝酿了34年用43天的时间书写了50万字的长篇小说,而我利用了每天晚上休息前的20分钟左右的时间足足看了一个多月,有时看2分钟就犯困了,哎!也算是囫囵吞枣式的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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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走进魔幻时代或者说玄幻的感觉,开头就是主人公之一的西门庆大闹阴间地府,拒喝孟婆汤,六世轮回,依次转世为驴-牛-猪-狗-猴-大头残疾婴儿。通过动物视角来反映1950年至2000年新中国50年来的农村土地与农村发展的变迁历程以及蓝脸黄瞳庞家3家三代人(确切来说应该是四代人)的世间荣辱、得势落魄、生活百态、恩怨情仇的故事。莫言用魔幻的手法展示了现实社会农村土地这一沉重话题,经过大集体大包干,单干,大跃进,“文革”及改革开放的近50年的风风雨雨生生死死恩恩怨怨!从书中人物的姓名就基本可以知道发生的时代背景如蓝解放、蓝开放、黄合作、黄互助、庞抗美,改革等。

生死疲劳,生也疲劳死也疲劳,作为地主之一的西门闹,活着疲劳死了依然疲惫不堪。投胎转世为驴,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前世今生,西门闹看着自己的老婆,孩子的生活境遇,愤怒,怨恨油然而生,操心这个牵挂那个,简直就是身心疲惫忘记了自己已为驴的身世。最后竟落个因自然灾害吃不上饭被大家分着吃了的下场!直到转世为猴,再也没有恩怨没有痛苦没有牵挂只是供人类表演的玩耍而已!人或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生活在世,事物的发展必定有一定的规律,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等的确如此。

我们作为生命的个体,任何事情任何时候要拿得起放得下,要经得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更要经得起任何事物的诱惑。书中从五十年代的贫困,甚至温饱问题到改革开放,人们过上了幸福生活。农村农民不管是穷是富都离不开农村土地的展开开发农民生活的幸福向往。思忖良久,无非是贫困了的想富有,富有了的想享受享乐甚至到寻求更刺激的生活。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老百姓俗话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不管是圣人先贤还是穷苦老百姓都非常明白这个道理。从古到今贫困意味着落后、贫困意味着挨打、贫困意味着低人一等。只有富有了才会更好的享受生活享受人生。为什么大家都厌恶贫穷追求富有呢?因为贫穷不能满足人的欲望,不管是生理的还是心里的,不管是食欲还是性欲,不管是爱美之心还是虚荣之心,不管是车子还是房子,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不管是内啡肽还是多巴胺等等。确确实实好多东西需要钱来解决,需要钱来实现,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莫言曾经说过一句话:“人生有四然:来是偶然,去是必然,尽其当然,顺其自然”。从书中可以领略出,关于人生莫言很“坦然”。佛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带着倔强或带着贫困或带着富有或带着恩怨情仇或带着私欲或带着牵挂等等都要回归土地!

一切来自土地的终将回归土地!

《生死疲劳》,不愧是六世的轮回,洋洋洒洒近四十万字。莫言说他这小说是纯手写还只用了四十三天,真羡慕这些能出口成篇的作家,连贯着的句子好像是自己跳出来的一样,开着语音输入一张口就是精妙绝伦的一个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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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被冤杀的地史主西门闹经历了六道轮回,先后变成驴、牛、猪、狗、猴,最终又转世为一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述说着自己每一世的离奇经历。小说通过六道轮回的想象跨越生与死,悲悯着历史变迁之中无常的命运,也歌颂着生存于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们世代相继、生生不息的执着生命力。

特别羡慕作家们的一个特权,就是能让自己活在自己的小说里,莫言真是把这个特权用的绝妙。小说中,莫言这个鬼点子多爱捣乱、遭人嫌弃又喜好读书能说会写的冒失鬼,在那个光怪陆离、过去的现实与魔幻交织的西门屯小世界里,任性又坚韧的活着,也推动着整个故事一步步的发展。

也是在这部小说中,彻底的爱上了莫言的白月光,在他之前的作品中,也读到过关于月夜月亮月光的描写,那个可以把北方院子照亮的月光,那个可以像生牛乳一样倾泻在瓦片上好像能淌下来的月光,那个能让地面上、树梢上像落了秋霜的月光,我真的在老家的晚上见到过,整个院子都明晃晃的,自己去院子里上厕所不用开灯都不会害怕。

官场与爱情,道德与人性,如老电影般“放映”着的文字中,不用细品,都能在当今现实的生活中找到可类比的活生生的例子,所以说莫言的小说就好比是鲁迅的作品,是于不同时代的中国社会的一个无声的映照,站在不同物种不同生命的角度,讽刺可以讽刺的,讲述能够讲述的,真实又自然,曲谱一样流畅的细节描写中,有时如梦如幻,美的动人,有时又粗话连篇,梗点满满,让人忍俊不禁笑出声。

总看到评论说莫言的文字就是一场感官盛宴,真的一点没错。气味如丝,可以看到颜色;触觉如锈,可以闻出味道,这不是典型的“通感”,但是却比“通感”更巧妙,更让人感受真切,所以我怀疑像这些作家,他们的感官都是异于常人的,所以对待普普通通的事物,也会特别的有感触。

回到小说本身,用阎王的话来说几世的轮回,是让西门闹不断淡化仇恨,忘记痛苦。不禁想到了开篇伊始的那句: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告诉世人活的无欲无求,才能活得轻松。但回看来发现,书中的大小人物,虽生死疲劳,但人人都在折腾。身为地主忠厚老实尽做好事却惨遭枪毙被人唾骂的西门闹,贪图富贵蝇营狗苟虚伪至极又活的清楚的蓝(西门)金龙,重情重义忠诚干净死倔到底的蓝脸,像西门屯的女性一样开的热烈活的硬气的大杏树,宁被亲儿打死也不肯站起来的老黄牛,庞抗美、蓝解放、庞春苗、蓝开放……就像红楼梦中,名字宣告着时代,也预示着生命,命运的安排之下,大小人物、牲口家畜都疲于奔命,折腾求生,富贵贫穷,轮回之中,逃不过时代的追捕,逃不出情爱的安排,跌跌撞撞、兜兜转转,到头来感慨一切安排,自有定数。

书中大篇幅的通过动物的视角来讲述对人类社会的所观所感,人性与兽性的对比,尤其引人深思。越接近结局节奏也越发紧凑,到猴的一世已经完全丧失了西门闹的记忆,所以全都由莫言来代述,他是小说中的莫言,又是真实生活中的莫言,他一直在强调,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也改不了,因为即便是在小说里,一旦人物活了起来,就有了自己的命运,这也是天注定,连作者都是没办法更改的。

最后,一身正气的小镇警官蓝开放得知自己与深爱着的庞凤凰是近亲绝望至极引弹而亡;

最后,蓝脸用一生坚守的几份薄地上,西门家蓝家众人及猪狗牛驴猴的坟墓堆起;

最后,庞凤凰在潮湿晦暗的地下室里诞下他与蓝开放的大头儿;

最后,五岁的大头儿说,故事还要从一九五〇年一月一日讲起。翻看开篇,这句也是整部小说的开始。

《生死疲劳》是有“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传说、历史与当下”之称,获得202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而本书故事也将让人深感此评语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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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从一场自1950年到2000年的漫长六世奇妙轮回之旅,拉开序幕。

高密东北乡有一个屯,屯名叫西门屯,屯里有个大地主,名叫西门闹,心善人勤却冤死,入了地府受酷刑,不明了啊,不明了。西门闹在世时,勤勤恳恳,一点儿也不闹,但在“斗地主”时期,被同乡人枪毙后,怨气冲天,天天在地府里闹,但也只闹了两年,就被阎王踢去畜生道,投胎成了西门驴。

西门驴回了人间,已是人是物非。土地改革政策让西门驴发现,自家土地不是自己的了,自家妻儿也不是自己的了,对此,他还可以理解,但愤愤不明的是为何自己一定要死?怀着复杂的心情,西门驴折腾了一辈子,追求自由,获得荣耀,身残遭弃,重回蓝家……最终在饥荒时,被村民分而食之。

二世为牛,温和良顺,却宁死不肯入人民公社,被身为积极分子的亲生儿子鞭打致死,凭最后一口气毅然死在家门前。闻者肃然。

三世为猪,住是猪中之豪,吃是猪中之最,尊是猪中之高。全村养猪让西门猪赶上了好时代。然而好事多磨,猪瘟袭来,西门屯损伤惨重,虽然西门猪逃过一劫,但还是逃不过死门,有点不同的是,他是自愿救人而亡。

改革开放,举家进城,西门猪投胎成狗小四,忠诚护主。一生守护,守护开放长大,最后老死在家乡。

西门闹还闹吗?不闹了,他转世为猴,短短几年,陪陪自己最后一个苦难的血脉。恩恩怨怨何时了?最后被精神崩溃的开放一枪打死。

2000年,西门闹转世为人,成为蓝千岁,一个故事从他口中传出,一段恩怨就此了结,一个新时代开始了。

《生死疲劳》是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国家为恢复经济,巩固政权,曲折发展,到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与2000年新旧千年交替的这段时间为背景。以西门屯这个农村的人和事为线索,从农村的角度,讲述新中国成立来三大改造之一的农村改造对农村的影响与变化,来表明那段时期中国的变化。以主人公西门闹的视角与心境的改变,来表达这一时期各种恩怨情仇在历史前进的齿轮下的变换。

人的聪慧在于追求与服从真理。在实践的检验下,证明改造、改革开放、走社会主义这条路对中国来说是正确的,虽然因为“冒进”导致了许多冤情与动荡,但结果是好的,看着现在的和平与繁荣,国家的独立与强大,这都是共产党领导下和人民的追随与努力下获得的成果,不只是当下人应当感到自豪,那些曾经为此流过血的人也感到欣慰——没有白流。

大智若愚,心有成算,不宣于口;小智若妇,心无成算,满口文章。国家的动荡许多是由于部分人对一些过错死揪不放,得理不饶人,崇洋媚外而产生的。曾经我也总是被什么文革啊,饥荒人性泯灭啊等等词汇,而对国家在这条无人帮助的路上探索的成果不屑一顾。而事实上,那时的我连文革是什么,饥荒是什么都不知道,却已经以偏概全,胡乱否定了。而今,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昧无知。醒悟的我不禁对现在社会上那些掩人耳目,讹言惑众的网络信息感到恐惧。据调查,现今网民更多的是小学初中生,正是一知半解的时候,但却率直莽撞,有些完美主义,最易被影响的年纪。如同当年的自己,现在又有多少人被误导呢?网络暴力,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思想误导罢了。就比如,现今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就备受别有用心的国家争议,面对我国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速度,有人害怕了,也确实有国人骄傲了,传言我们是要打着和平的旗号侵略别国,成为世界霸主。对此,我只想让大家扪心自问,中华几千年的历史,有没有哪怕一次侵略占领过别国的土地。中国发展到现在凭的是自己的血泪、抗争和拼搏。落后就会挨打,这是血淋淋的教训,我们明白落后的苦,落后的难,才不忘在自己发展的同时拉别国一把。千年来无休止的朝代更替与战乱,使我们更加渴望和平,也更加明白和平的意义,即使现在许多青年人身在福中不知福,但是望眼整个世界,中国在活跃的国际舞台上绝对是有话语权的。

回归小说内容,在走集体化道路时,蓝脸从始至终都坚持着单干,无论怎么“劝导”,也不改初心。这一行为似乎是造反派的作为。可是,相信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不是坏人。

确实,因为地主阶级、剥削制度的存在,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这个千年来形成的制度,共产党在短短几年时间就将其一举歼灭,此举不可谓不艰、不伟。在此过程中,可能有善良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但这比起以往的战争——只有用时间来遮掩痛苦要好得多。我们还有纠错与“摘帽”的环节。人无完人,我们的政策在探索、实施的过程中可能有偏差,我们的百姓可能有偏激,回顾历史,我们除了要有悲悯之心外,更要明辨是非,对国家这一伟大变革予以肯定,才可以使我们的国家大胆地继续往前走。

这篇40多万字的长文,章章精彩,但在结尾处却有些潦草。作者将整个故事分给三个人来讲述,以增加文章的趣味性与新鲜感,防止读者疲劳。但很明显,作者忘记了在此期间如何给自己增加趣味,他自己先疲乏了。虽然结局有些遗憾,但是在几个月的时间,用手写写出这篇长文,此精神与文章质量是十分让我佩服的。期待莫言先生更多的优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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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死疲劳读后感1000字汇总


同一个人不同时期对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感悟,翻看手里这本作品,心中泛起惊涛骇浪,写读后感时,一定要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如何防止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枯燥无味呢?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编辑的生死疲劳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1】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2】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莫言这部小说里有两句话,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一、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

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二、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

三、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对于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3】

读《生死疲劳》有感生死疲劳,生死疲劳,生和死都很疲劳。

依然是一部极具莫言特色的小说,徘徊于玄幻和现实之间,巧妙的语言把每个人的特点娓娓道来,沉重的历史事件在巧妙地描述风格和独特的描述角度,形象的展此刻人民面前,让人感到发笑,又让人不禁去反思那个历史的疯狂。

历史要学会辩证的看,舆论宣传的力量让人扫除迷信又树立了新的迷信。黄世仁周扒皮的地主形象深入人心,西门闹是个另类,他勤俭持家,宅心仁厚,乐善好施,也有着正常男人的爱好,逢灾遇难体恤乡亲,共度难关,但到了以身份决定命运的年代,他就是黄世仁,就是周扒皮,贪婪、自私、嫉妒的狭隘面在革命的助长下愈加的疯狂,以前理解施舍的弱势群体,全然忘记了西门闹:的善行,只听到了黄世仁的贪婪和周扒皮的残暴,然后西门闹就身首异处了。我们不禁对那段历史充满了不屑和鄙夷,似乎所有的地主土豪富绅都是冤死的西门闹。看看当下,黄世仁多还是西门闹多?大众就是那么容易被舆论所吸引。尤其是在社会差距加大的时候,在勤劳不必须致富,投机倒把,强买强卖反而高高在上的时候,一点煽风点火,群众中的极端分子就会成燎原之势。革命的熊熊烈火不会无缘无故燃起,当然也会无缘无故啊的烧伤无辜。最期望革命的是无牵无挂的数来宝、蹭吃蹭喝的乞丐、无所顾忌心理扭曲的光棍。大风扬起带起的风沙加剧了大风的危害。做一个好人难,做一个有名的好人难,做一个乱世中的好人难。

靠得住与靠不住,靠得住的人有白氏、迎春、蓝脸,靠不住的人有儿子、亲儿子、小三、你以前施舍的人。正房妻子白氏,明媒正娶,貌不惊人,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即使在丈夫遇难之后,也没有落井下石以求自保,忍受了各种身体和心理上的侮辱,让人为之动容。迎春,白氏之前的丫鬟转为妾,给前夫生了双胞胎,土改后默默地选取了跟前夫的长工蓝脸过日子,既不诋毁前夫,也不抱怨世道,默默地将前夫的子女带大,安稳的过日子,是一个好女人。同样是身为小妾的吴秋香在丈夫被打倒后,迅速反咬一口,血口喷人,活脱脱一个变色龙。金龙的表现让人难以忍受,作为儿子,本身出身问题就是一个知名的缺陷,因为蓝脸得到了身份上的解脱,最后他的疯狂狠狠的洒在了他的爹身上,大义灭亲,疯狂的年代,疯狂的人啊。蓝脸一个敢于跟时代、跟主流、跟政府对抗的人,一个被那个时代硬硬的整成精神错乱的人,一个让人佩服的人,一个纯朴坚守己见的人。动乱的年代,人都想苟活,活得方式不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能活下去,能活的风光、盛气凌人,注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是社会本身的问题,我们能够用道德来批判他们,却实在是无法阻挡他们求生、求虚荣的本能,社会环境导致的。白氏、迎春、蓝脸还是值得我们的尊重和怜悯,到好的时代他们配得上幸福、美满。像敢于向这个社会的不公对抗的人致敬,也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对社会提出他们的想法,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

莫言这小子喜欢自嘲,自嘲的让人觉得他的玄幻小说如此的真实,爱憎分明却又含而不说,留给我们想象的空间,历史就是这么残酷,我们又难逃历史的轮回。

这本书让我有了对历史的重新认识,有了历史中人性的错杂的重新认识,自信的应对人生,自信的去应对生活,历史就是由普普通通得一幕去上映。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4】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埃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5】

看懂题目了吗?你一定没有,因为这句话可是我们首创的。自从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班主任便时常要求我们要仰望巨星的高度,这不,买来了一本《生死疲劳》,让大家读得一头雾水。

莫言的《生死疲劳》中有很多内容需要被解读,但熊老师唯独挑了一首出自据说是虚构的《黑驴记》的打油诗,本来我看到这首小诗时就觉得它非常喜感,也没多在意,但经过熊老师一解读,就又觉得似乎真有一番韵味。

何不忘却生前事,做一头快乐的驴子度晨昏,这是诗中所提倡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的魂进入了一头驴的身体里,无论之前你有多尊贵或多卑贱,安安心心做好驴子才是正道,也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受到我们的推崇,那是因为我们班的人很适合这句话。我们班的大多数同学初中时在班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享受惯了从高处俯视的感觉,而现在在这里,莫名其妙地就不能排到前面了,自然便会产生十分焦虑的心理,而这种心理,对我们有害无益。

我们太习惯于当年的辉煌了,对是习惯,我认为我们对待学习有些松懈的一部分原因是我们习惯了优秀,而现在情况突然不受我们的控制了,这样的反差自然会让我们无所适从,我们已经投进了驴的肉体里,心理却还有一些嚣张的声音在叫喧,还抱有再过一会儿情况就会好起来了的幻想,甚至不屑于做出努力,这直接导致,我们过得人不像人,驴不像驴,卡在中间不尴不尬。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到这里,就要努力去适应这新环境,自己新的定位,把自己定位定得太高,心里压力就越大,就越难坦然地面对那些挑战,而现实与心里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这怎样都是不好的。

对我来说,我在初中的时候常是老大,也是以很靠前的成绩进来这个班的,本来很有优越感,但自从发现上了高中后大家都是从同一起跑线起跑的后,才意识到我们的过去都已经洗干净了,现在大家都是赤果果的,该怎么加衣服,加什么衣服,都得自己白手起家,重新做起了。

但是安也要适度,考了几次倒数,就觉得自己就那样了,便不再因知耻而后勇,那很不幸的,翻身的机会被你自己抹杀了。

我们现在的状况跟西门闹的毕竟还是不同的,他做驴的命运无法改变,但我们能够改变现状,驴只是一种心态,我们还是需要相信我们能够成人,我们需要这样的自信。

Keep clam and carry on,这的确是最好的激励。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6】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人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上分类,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着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农民五十年来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作者呈现的是一个社会进程,和在这个社会进程中人的价值选择和性格命运,以及凌驾于它们对选择本身的思考和对命运本身的思考。小说中,顽固的不愿加入人民公社的蓝脸和热切的扞卫人民公社的洪泰岳都是极端人物,他们的个性也是极端的,虽然他们一起对峙了五十年,但当他们共同依赖与膜拜的土地,要被子孙们出卖时,他们都愤怒了。小说正是通过诸如此类对峙与愤怒,来呈现历史、反思历史,用恍惚于虚构与真实的方式来实现宏大叙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人生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否则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情况。这就是轮回。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思考的。

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回归为零。这样的生死死生,疲劳往复,也许是另一种生命的原生力量吧。无欲无为,希望我们能慢慢学会。

生死疲劳读后感【篇7】

一轮皎月,几束月光,让莫言的文字在静静的夜里,走进了我的世界。此刻,我的灵魂,仿佛受到了生死的洗礼。

《生死疲劳》是莫言笔下幻觉现实主义的又一骄人之作。它冲破了宗教对文学的束缚,以大胆的思维讲述了西门屯的地主西门闹被枪毙后,几经转世成为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以“动物之眼”看农民与土地关系变迁的故事,讲述了中国乡村50年的历史。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西门闹,你还闹吗’”刚刚翻开《生死疲劳》这本书,里面西门闹对自己此刻状况细腻的描写和阎王爷极具诙谐幽默的话语,就深深的激起了我对这本书浓厚的阅读兴趣。同时也深深地启发了我: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必须拥有大量极具生动而细腻的描写。

当我秉着一颗对这部作品十分的尊敬之心将它彻底读完时,我发现了这是一本“讲述农民”的书。全书上下几乎都是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

书中就有这样的两个主人公。一位是蓝脸,另一位是洪泰岳。蓝脸因坚持单干而拒接加入合作社,因此遭到了社会上对自己的巨大冲击,虽然过程十分痛苦,路程十分艰辛,但历史与结局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而洪泰岳这个“忠”于国家的基层干部,伊始,紧随着错误的步伐,而光明时期却又顽固守旧,最终在抗争中死去。面对这两个似同非同的人物,作者深深地感慨“这是个性相似的两个人走了不同的方向,互为正负,合起来是一个人,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其实,作者这也是在告诉我们,无论处在了多么模糊而多变的环境中,都要学会擦亮自己的双眼,辩证世事的是非,清楚自己选择的错与对。只有这样,人生的追求才会有完美的结局,哪怕过程再艰辛,都是值得的!

“生死疲劳”不是对生的过程充满厌倦,更不是害怕死去,而是对灵魂的追寻与死后对求生的执着。莫言用《生死疲劳》告诉了我,只有不断执着的追寻,才有“生”的希望!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1000字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此时应该趁着对作品的印象最深,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如何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1)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2)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3)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____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5)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1000字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常常可以将他们写成一篇读后感,用来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借鉴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但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因此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但是正因错误的开始,因此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正因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

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因此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情绪,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爱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但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因此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联”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就应摒弃的部分。我们就应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于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本小说主人公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是却博学多才的杰出青年。于连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过上幸福生活。但是身处王政复辟时期,在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府上当家庭教师,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想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后来到了巴黎,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在此期间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当于连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时,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这下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全书最耀眼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斗争所表现出气概就是时下人们所需要的。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为追求上流社会改变自己生活所努力的一切过程。他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感到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

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于连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兴奋地跑来跑去,时刻想着之后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正如现在的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于连的反抗意识是好的,但是太过急于求成,运用各种手段与计谋虽然取得了短暂的胜利果实,但是当他的良好形象被人拆穿,所做的一切被人们知道时,他瞬间失去了一切,而且他采取了最错误的做法,断送了人生,虽然如此,却也在最后看破一切,摆脱了他人的标准与眼光,做回自己,也算是得到了幸福。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

据说男生必须要读《红与黑》,就像女生一定要读《简爱》一样。如果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简爱,自卑但无比自尊。那么恐怕每个男生心里都有一个于连,怀疑且极度骄傲。《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说祁同伟是于连式人物,这是于连的悲哀也是每一个出身贫寒的青年的悲哀。

当红色的理想遭遇黑色的现实,就是每一个于连做出选择的时刻。

于连-索黑尔,一个视拿破仑为偶像的英俊羸弱的少年,从小被哥哥和父亲鄙夷甚至打骂,但身处这样的原生家庭,他内心仍有国王般的骄傲。后来他怀着梦想走进市长的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绝不是一个理想国,也不是一个充满罗马式悲剧英雄的时代。对于于连,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得受人迫害,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他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在社会最底层沉沦,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后来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支柱。

但是于连并不像《漂亮朋友》里的杜瓦诺那样面目可憎,也不像类似文学作品里借助女人飞黄腾达的小白脸那样令人厌恶。可能作者司汤达出于对这个人物的偏袒和热爱,所以有意无意美化他吧。于连最后没有成功是因为他还是不够坏啊,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变得像周围的贵族一样冰冷无情。

哪怕在上流社会的染缸里浸淫很久,哪怕他后来也开始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但他心里还是有高尚和仁慈存在的,良知是他的软肋。小说里他曾对德-瑞纳市长夫人说“我出身卑微,但我并不卑鄙。”;他不止一次为穷人们落下眼泪;他同情囚犯们被剥夺歌唱权利;他不愿意欺骗朋友;他热爱彼拉神父。不管怎样他心里还保留着人的尊严,也正是这一点尊严使他在污垢里仍然是可爱的,在罪恶里依旧是值得同情的。这正是因为于连不够坏,所以他是注定要死的,他的自尊心和无与伦比的骄傲不允许他苟活。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那么,为了你的自负,你愿意像于连一样选择放弃王冠,走上断头台吗。

______To the happy few

(献给幸福的少数几个人)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Over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6)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7)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8)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关于简爱的最新读后感1000字系列


读后感,是一种要求边读边思考的写作。用心去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总能从中收获许多感动,读完书之后,不如尽快将阅读心得记录下来。那么怎样的一篇读后感才能称之为优秀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简爱的最新读后感 ”,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1)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文学著作。

我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很明白,但也读懂了不少。我对文中主人公的悲惨童年感到伤心,为她的坚强的意志力和有尊严的生活而感到振奋,为她美丽而又凄惨的爱情故事,感到不值。

书中的简爱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的经典代表,教会了我很多。我希望在被阳光照射到的每一片土地上,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人,就要有尊严的活着,不论贫穷或是富有,不论样貌美丽或是丑陋,不论身体是健康或是体弱多病,只要拥有美好纯洁的心灵及博大的胸怀,就能坚强独立的,有个性有尊严的活下去!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2)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3)

简·爱从小生活在舅妈家,没有父母的疼爱,只有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后被送入孤儿院。可简·爱并没有向生活屈服,而是坚强的面对,最后继承了叔父留下的一笔遗产,过上自己理想的生活。所以我们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成功。

比如说快到期末考试了,每位同学都在努力的复习,那位同学复习的越认真,最后拿到的成绩就会越好。在最后复习时,我背政治、历史时不太认真,在看课本时也是走马观花,至使到最后政治、历史的成绩给我拉了很多分,所以我这次总成绩也不太好。如果我在背时能认真一些,仔细一些,肯定能给我的总成绩加上很多分。我的对象就不同了,她比我努力很多,在快到期末时,她遇到不会的题总是能第一时间问同学或老师;在背书时她总是认认真真的,从不分心;每次都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上课也从不走神、分心;课下就开始做题。所以她狠狠地把我给打败了,我也输的心服口服。

在大街上的乞丐为什么要乞讨?他们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为什么要靠别人的施舍来存活?他们如果没什么收入可以去捡瓶子来卖钱,还可以当环卫工人来造福人们,还可以到小店里给别人当杂工。难道是因为怕累吗?可是要靠别人的脸色来生活岂不是更辛苦。

在生活中、学习中,我们都应该认真、努力,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成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人能不劳而获,更没有人能一步登天,我们还是应该脚踏实地,把自己应该做的做好,做的更出色。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4)

影片《简爱》剧情介绍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这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2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欧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契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罗契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契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火。

罗契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兰契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契斯特。其实罗契斯特也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婚礼前夜,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契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在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契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5)

镜头初开,恍惚间,我以为我在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米娅华西科沃斯卡满脸的惊恐,总让我联想到那个在仙境里面不知所措的爱丽丝。

影片伊始讲述的就是简爱仓忙掏出桑菲尔德庄园,她迷惘,她心伤,她绝望,她无助。可惜,这个情节是多余的,或者说,是失败的。这就要牵扯到影片的受众立场问题,就是说,这部影片到底是拍給看过名著的看的,还是拍給所有的不管有没有看过名著的人看的。如果是后者,那么电影开始的这段根本就没有必要,你想说明什么呢?又想表现什么呢?没有前面情节的铺垫,观众是不会理解简爱的痛苦的,更谈何让人身临其境呢?

另有他说,影片从此切入是倒叙的插入点。其实不尽然,电影看下来,我倒觉得倒叙的有点儿让人摸不着头脑,换句话说,倒叙相比较于顺叙,是看不出明显的优势的,反倒显得累赘。其实电影的时长还是不短的,两个小时,我觉得是可以涵括名著的基本内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电影完全是在赶场次,一个连续的故事情节,电影却拍的很突兀,这就是倒叙的弊端了。因为倒叙,所以要把情节拆开分裂,但是情节一旦分裂,前后就或多或少有逻辑上的衔接和转换,而这种衔接和转换,处理的好,费时,处理的不好,那么电影就缺胳膊少腿,

影片首先出现的男角儿是圣约翰,就此导演的心思就此昭然若揭了。按理,首先出现的可以是约翰,可以是里德舅妈,甚至可以是佣人贝西,可为什么偏偏是圣约翰呢?因为和简爱有密切联系的两个男角儿,一个是圣约翰,另一个就是罗切斯特。先抛块砖,才能引出玉。导演是希望能够着重的描写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缠绵爱情。简而言之,就是着重将简爱怎样谈恋爱的。

其实这又要牵扯到名著的主旨问题。《简爱》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讴歌简爱的独立精神,反抗精神,自尊和自爱的精神,而这些精神有不小的部分是渗透在简爱的幼年时期的,简单来说,简爱在舅妈家的那一段生活时期,其实是对塑造简爱的人物性格有不小的比重的。所以,如果对名著本身不熟悉的人,再加上影片情节的倾斜,观众是不会深谙名著本身所要传达的境界的。所以从把名著拍成电影的角度上来说,这个《简爱》的翻拍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

从桥段上来说,说到翻拍名著,其实引人眼球的还有影片与书本身情节的出入。《简爱》书中历来为人所称赞的情节,就是简爱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里知晓罗切斯特将和英格拉姆订婚的消息转而向罗切斯特提出重新找工作最后表达的爱意的那一段,其实这一段也是主要表露简爱对爱情的态度的重要部分。书上对这一段的叙述,其实是很有镜头感的,时间应该设置在暮色四合的傍晚或者晚上,有树枝投下的阴翳,有风雨欲来时的树叶声响,而影片却设置在下午,绽开的阳光,平旷的视野根本就埋没了两个人互诉爱意的缠绵。不得不说,导演错失了一个本该成为经典却惨遭平淡的表白片段。还有就是影片结尾那段,其实看过书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一段,都会被这一段感动。按照书上描写,其实这段可以拍的更好,黑压压的树林,可以挤出水的天空,孤零零的院子,瘸了的男人,还有屋子里昏暗的光芒,这些镜头这些元素可以造出一个催人泪下的相遇氛围可惜,电影时长却不得不割舍,所以一年的分别只换来几分钟的相遇,说实话,我很失望。

不过,换个角度,电影在拍摄画面上倒是很有的称赞,一望无际的田野,矗立着的庄园,青色的天空,还有那好似油画中的人儿。景色的空旷跃然跳出屏幕,把观众带往那个古老的庄园,大气的镜头也确实为影片增加了厚重的历史感。

最后,小小的聊一下米娅华西科沃斯卡。

其实,简爱由她来演不是不无道理的,米娅华西科沃斯卡是具备简爱这个角色的形和神的,她像一个从油画中走出来的人,她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时间感,就是把她放在现在的时代,她更像过去的人,放在过去,她又更具有过去的人所没有的精气神。但是从《简爱》电影中也可以看出,她其实还需要更多的机会来磨练演技,像简爱这种充满个性和精神的女性,对于米娅华西科沃斯卡过于乖戾和成熟了。所以,认真地米娅华西科沃斯卡,加油吧。

其实,我是一个十足的懒人,而写影评着实是个费脑筋的工程。但是,在开学前一天我把肚子里的这些想法都写出来,缘于我对这本书的热爱。除了《飘》,《简爱》是我看过的书中遍书最多的,我前前后后看了5遍。而且每次看完的感觉都不一样,简爱其实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去慢慢了解的一个人,包括现在所谓的书评其实都把简爱这个人给局限了,什么独立精神啊,什么自尊自爱啊,这些都仅仅是简爱身上的一部分,当你一遍又一遍的去了解她,探索她,你甚至可以从她得一个话,或者一个描写中窥探她不为我们所知的性格。这就是名著价值的所在。我相信也坚信,《简爱》的翻拍还将继续(或许导演是我也说不定哦。)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6)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 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7)

简爱,这个经历丰富曲折,思想活跃独特,具有很多美好品质的小女人,给我以极大的震撼.

里德太太——简的舅妈,在简幼时___收留她,但态度极恶劣苛刻,纵容她的宝贝儿子欺负,___简,而自己也随意打骂她.不可否认,至少她使简不至于流落甚至饿死街头,至少她把简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使她受到了还算不错的教育(尽管她不是出于这么高尚的目的,而学校的条件相当艰苦),但她对简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因此而抵消的.然而当她重病在床随时可能离世时提出想见简,简却尽不犹豫的请了假赶了一百多英里路往见她,并给予她远超过她两个女儿所给予的关心,甚至在盖茨黑德陪伴她走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程.

简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是多么热烈而深沉,然而当她得知她的主人有个还活着的妻子时,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尽管她是那样的不舍,痛苦与尽看.之后,她曾落魄到乞食甚至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在她漂泊异乡的一年中,她时刻思念着她的主人,但从没想过回往找他或后悔离开他.而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经过于一场大火而又瞎又残时,她却又同样毅然决然的回到他身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爱他,守护他.

还记得在海伦(简在洛伍德学校的好朋友)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友谊的气力促使简冒着被传染被发现被处罚的危险溜进病房,与好友做最后的离别并相拥进睡;在舅妈往世后,简陪伴两个童年时轻视她的表姐直至她们各奔东西;刚刚得知自己得到了一笔巨额遗产就立即决定与三个还没来得及相认的亲人分享……

简深深牵动着我的心.当读到她在洛伍德学校贫乏艰苦的环境中面对着种种困难时,我心疼她;当读到她终极通过努力赢得了老师同学的尊敬与喜爱时,我为她感到快乐;当读到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身无分文却没人愿意像她伸出援手时,我替她感到担忧;当她终于与罗切斯特先生走到一起得到幸福时,我由衷的为她感到兴奋.当简的讲述中最常出现的几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

简的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坚韧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我读过此书后最大的收获.她身上体现出的那些高贵而美好的品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呢我思考着简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人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天生的慈悲心,也许是她读过的书,所受的教育对她的影响,也许是由于在洛伍德学校经历的磨练,也许是由于一些好人对她的关爱……不过,她是不可复制唯一无二的.

尽管如此,我仍想像简那样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做事坚持不懈而有耐心,有思想有原则.固然深知不易,但我会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

起初,出于种种原因读了这本书;如今,不悔……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克的作品,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争取自由和平的妇女形象,下面给大家带来《简爱》观后感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简爱的最新读后感(篇8)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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