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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之谜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互联网

[热门]天火之谜读后感合集3篇。

读后感大全网站为您推荐“天火之谜读后感”主题文章。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精选了这篇文章,相信您在阅读完毕后也能收获很多。读完一篇好文章,也能让我们的心情得到另一种满足。所以,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感悟写下来,与大家一起分享。接下来,让我们继续深入了解这篇文章的相关内容吧!

天火之谜读后感(篇1)

我读了《天火之谜》这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怎样揭开天之谜和发明避雷针的。

富兰林克通过观察,发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会发光,光的颜色相同,光的方向相似,都伴随着爆炸声,都能毙伤动物因为,他大胆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富兰克林的推测没有受到大家的认可。由于,他就想通过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1752年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林兰克在儿子的帮助下,把一只风筝放上高高的天空。风筝上拴着一根细麻铁丝,用来吸收空中的电,风筝线是麻绳做的,绳子下端结上一段丝带,在麻绳和丝带的接头处系着一把铜钥匙,富兰克林站在房子里攥着丝带。

当富兰克林观察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他大胆地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没有人相信他,还对他冷嘲热讽。面对人们的取笑,但是富兰克林的决心并没有因此动摇。 他决定用实验证明。 在做风筝实验时,富兰克林用手指靠近铜钥匙,啪的一声,骤然闪现一道蓝色的火花,他的手臂一阵发麻。 这两段话分别表现出了富兰克林的决心和勇敢,还写出了富兰克林是一个勇敢无畏敢于献身的人。但如果富兰克林没有决心,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心,被人家三言两语一说,心就动摇了。那怎么还可能有风筝实验呢? 后来,富兰克林还根据放电的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根据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想发明一个宇宙监控仪。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一定更加努力学习,夯实基础,为将来实现我的理想而做好准备。

天火之谜读后感(篇2)

当我们在学第十九课《天火之谜》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雷暴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他又通过放电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那么,避雷针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它又是怎样工作的呢?课文中没有介绍,我决定去查一查,一段时间后,我查到了一段与避雷针有关的资料,上面介绍说避雷针其实就是一根针,它通过针头吸引雷电,再通过与地下连接的导线把雷电引到地下,这样雷电轰鸣时高大的建筑物就安然无恙了。

我真佩服富兰克林,他太勇敢了,竟然不顾生命危险做了这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实验,要知道电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轻则把他电成残废,重则让他失去生命,我想富兰克林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这个实验,由此可见,他多么有献身精神啊,其实在科学的道路上时刻都需要具备这样的素质。

幸好,他的防护措施做得很周到,幸好他只是用手指慢慢靠近铜钥匙,幸好当时的雷电强度很弱,才使他逃过一劫,但是现在有几人能这么认真呢?谁对科学这么严谨呢?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能力是一届不如一届了,比如说体育方面前一届的学生跳长绳最少也能跳二百八十几个,而我们这一届最多只能跳二百五十几个,这是很大的差距啊!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从小培养好自己的能力,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天火之谜读后感(篇3)

富兰克林是一位民主主义者、科学家。他为何如此出名,其实是一件事情引起了世界争议。

在当代时候,地球每年都要发生几十亿雷暴,而它又能将树木,房子劈开两半。西方人把雷暴当成“上帝的怒火”,中国人称它为“雷神”,可见雷暴的影响力多大。

那时,大家都被笼罩在神明的恐惧中,可有一人,他不仅不相信,而且做出了怀疑,他就是富兰克林。

1752年7月的一天,富兰克林用风筝原理,向世人宣告了雷暴只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这个宣告震惊了世界,把那些对他冷嘲热讽的“学问”人,深深地打击到了,他也让世界知道不要相信迷信,谣言。在这里,我补一下富兰克林的简介: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物理学家,发明家,政治家,社会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他积极主动,废除奴隶制度,后来非常有名。读到这,大家都明白了富兰克林为何不受人们的谣言所迷惑,以科学的理论方法证实天火现象了吧!可见富兰克林,多么爱科学,多么的智慧!

读了这篇文章,我要向富兰克林学习,学习他的不被腐败无能打垮,不乱世风,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学习他的良好品质,为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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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之谜》读后感


富兰克林是一位民主主义者、科学家。他为何如此出名,其实是一件事情引起了世界争议。

在当代时候,地球每年都要发生几十亿雷暴,而它又能将树木,房子劈开两半。西方人把雷暴当成上帝的怒火,中国人称它为雷神,可见雷暴的影响力多大。

那时,大家都被笼罩在神明的恐惧中,可有一人,他不仅不相信,而且做出了怀疑,他就是富兰克林。

1752年7月的一天,富兰克林用风筝原理,向世人宣告了雷暴只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这个宣告震惊了世界,把那些对他冷嘲热讽的学问人,作文深深地打击到了,他也让世界知道不要相信迷信,谣言。在这里,我补一下富兰克林的简介: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物理学家,发明家,政治家,社会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他积极主动,废除奴隶制度,后来非常有名。读到这,大家都明白了富兰克林为何不受人们的谣言所迷惑,以科学的理论方法证实天火现象了吧!可见富兰克林,多么爱科学,多么的智慧!

读了这篇文章,我要向富兰克林学习,学习他的不被腐败无能打垮,不乱世风,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学习他的良好品质,为人民造福!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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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之谜》是苏教版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文第19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更多课文读后感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一

我读了《天火之谜》这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怎样揭开天之谜和发明避雷针的。

富兰林克通过观察,发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会发光,光的颜色相同,光的方向相似,都伴随着爆炸声,都能毙伤动物因为,他大胆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富兰克林的推测没有受到大家的认可。由于,他就想通过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1752年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林兰克在儿子的帮助下,把一只风筝放上高高的天空。风筝上拴着一根细麻铁丝,用来吸收空中的电,风筝线是麻绳做的,绳子下端结上一段丝带,在麻绳和丝带的接头处系着一把铜钥匙,富兰克林站在房子里攥着丝带。

当富兰克林观察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他大胆地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没有人相信他,还对他冷嘲热讽。面对人们的取笑,但是富兰克林的决心并没有因此动摇。他决定用实验证明。在做风筝实验时,富兰克林用手指靠近铜钥匙,啪的一声,骤然闪现一道蓝色的火花,他的手臂一阵发麻。这两段话分别表现出了富兰克林的决心和勇敢,还写出了富兰克林是一个勇敢无畏敢于献身的人。但如果富兰克林没有决心,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心,被人家三言两语一说,心就动摇了。那怎么还可能有风筝实验呢?后来,富兰克林还根据放电的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根据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想发明一个宇宙监控仪。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一定更加努力学习,夯实基础,为将来实现我的理想而做好准备。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二

地球上每年都要发生几十亿次雷暴。有的雷暴能将人击倒,将高大的树木劈成两半。这种现象被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解开了。

富兰林克通过观察,发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会发光,光的颜色相同,光的方向相似,都伴随着爆炸声,都能毙伤动物因为,他大胆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富兰克林的推测没有受到大家的认可。由于,他就想通过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1752年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林兰克在儿子的帮助下,把一只风筝放上高高的天空。风筝上拴着一根细麻铁丝,用来吸收空中的电,风筝线是麻绳做的,

绳子下端结上一段丝带,在麻绳和丝带的接头处系着一把铜钥匙,富兰克林站在房子里攥着丝带。他发现麻绳上的纤维竖了起来。这是麻绳带电的信号!富兰克林手指靠近铜钥匙,突然闪出一道蓝色的火花,手臂一阵发麻,由此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雷暴只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

富兰克林根据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

人类的发展其实就是人们的发现、认识、发明、创造、改进的过程,这是我的语文说过的话,我认为的确如此。所以,为了社会的进步,祖国的昌盛。我想当一名科学家,发明造福人类的产物!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三

当我们在学第十九课《天火之谜》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雷暴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他又通过放电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那么,避雷针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它又是怎样工作的呢?课文中没有介绍,我决定去查一查,一段时间后,我查到了一段与避雷针有关的资料,上面介绍说避雷针其实就是一根针,它通过针头吸引雷电,再通过与地下连接的导线把雷电引到地下,这样雷电轰鸣时高大的建筑物就安然无恙了。

我真佩服富兰克林,他太勇敢了,竟然不顾生命危险做了这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实验,要知道电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轻则把他电成残废,重则让他失去生命,我想富兰克林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这个实验,由此可见,他多么有献身精神啊,其实在科学的道路上时刻都需要具备这样的素质。

幸好,他的防护措施做得很周到,幸好他只是用手指慢慢靠近铜钥匙,幸好当时的雷电强度很弱,才使他逃过一劫,但是现在有几人能这么认真呢?谁对科学这么严谨呢?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能力是一届不如一届了,比如说体育方面前一届的学生跳长绳最少也能跳二百八十几个,而我们这一届最多只能跳二百五十几个,这是很大的差距啊!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从小培养好自己的能力,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古墓之谜读后感(3)篇


古墓之谜读后感 第(1)篇

凶手还真被我猜对了,越是刚开始没多大嫌疑的人,往往嫌疑越大。

波洛的提问:

当时波洛问道为什么要请护士要照顾莱德纳太太的时候,博士说为了太太的安全。“为啥是安全”?对于波洛的这个问题,博士哑口无言。

莱德纳博士的真实身份:

凶手是假莱德纳博士。他的真实身份是莱德纳夫人(即路易斯)的前夫,弗雷德里克•博斯纳,他之前被路易斯出卖过,被判了死刑,但最后逃走了,逃走之后,他冒充了一个死去的考古学家,也是如今的莱德纳博士。

本以为只是死掉一个人,莱德娜太太。但是凶手莱德纳博士在发现考古队其他队员发现了真相之后,博士杀掉了那个和他认识七年的约翰逊小姐,还把杀人凶器放置到约翰逊小姐床下,栽赃她。

后来失踪的神父,在一次莱瑟兰护士随意的对话中,就发现了漏洞,原来是个假的神父。其实他就是个切切底底的盗窃者,靠仿制赝品来买卖的人。

凶手的策划:

真正精彩的就是莱德纳策划的这起杀人案,预谋已久。1)、从整个团队因为换了假的领导者而出现的紧张气氛,让外人觉得这是莱德纳太太的原因。2)、莱德纳太太本人的那种无法抵挡的自身魅力,让别人嫉妒,而且莱德纳太太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权。3)、从雇佣莱瑟兰护士来确保莱德纳太太的安全,为谋杀时,从而可以进一步从专业的角度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4)、当杀掉路易斯之后,巧妙地把血多的那块地铁与脸盆下旁边的那块交换了,转移人的注意力,不会发现是因为窗户来实施行凶的。

不得不佩服阿加莎的推理,一环扣一环,妙!

古墓之谜读后感 第(2)篇

古墓的故事,并非发生在古墓。若非为了异国情调,增加故事本身的恐怖气氛顺便描绘波洛的生活轨迹,这个故事就不一定非得要发生在古墓,它可以是发生在一次熟人间的例会之后,或是一对新人刚搬入新社区之后等等。而这个故事它就发生在古墓,实际上他反过来印证了这个凶手的身份(因为他需要熟人的前后口供证明)如果因为喜欢盗墓笔记之类的书,而想看看这一本的话,就没有必要了。

这个故事是基于波洛对于人类行为学(为什么非要请护士)和排除法(电报探知神父真伪等)的推导,加之对众人心理侧写的把握(心理即动机)而得出来的结论。

毕竟这个故事是由事件旁观者以第一人称来写的,所以,前半段的故事让人摸不着头脑,而后半段,情节发展的有点太快了有点跟不上节奏,某以为,这就是很多朋友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

挺喜欢波洛系列的,喜欢波洛这个人很可爱。

古墓之谜读后感 第(3)篇

两个疑问,一,凶手冒名瑞典考古学家这件事实际操作不太现实,后者有单位有同事,有家庭有父母甚至有可能有妻子,怎么不露马脚。他可是不了解这个人啊,更不用说相貌,习惯,口音,气质,即使不考虑考古学专业门槛低而被阿婆无情地鄙视?二,谋杀手段不可控因素太多以致不应被采纳。窗户外有金属护栏,在死者探头出去一瞬间,有可能头部上方正好有护栏遮挡。或者,手磨砸下去后很可能碰到护栏,这样会发出很大的声音被人听到。或者,死者可能会产生溅血,护栏上,窗户外面,窗户上等都可能发生溅血,这样,凶手在之后设计的进门一两分钟的时间内是很难全部处理干净的。再或者,一击不会致命。所以鉴于这些不可控因素,作为精心策划的谋杀者,选择这样的谋杀手段可能性为零。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3篇


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优秀的作品应该怎么写?相信你应该喜欢我们整理的《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1

最近我正在阅读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主要分成五个部分:浩瀚宇宙,探索太空,奇谲太空,天外来客和神秘太阳。这五个部分各有个的特色,“浩瀚太空’’带领我们游历了宇宙诞生到现在,而探索太空领略蕴藏在太空每角落里不计其数的丰富资和无法估量巨大能量``````

在五个部分里对本人最有吸引力的就数“神秘太阳”了。因为在以前我总是认为金星是由金灿灿的黄金组成的,只要去了那里就可以瞬间暴富,木星就是一堆烂木头,水星就表面全部被水覆盖,而火星就单纯的一团熊熊烈火,可是我自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金星、水星、火星是由岩石组,而木星和土星却是由气体组的。还有从前我总是以为地球在太阳系是最大的行星,但《宇宙未解之谜》告诉我并非如此;木星的体积是地球的1316倍、土星的体积是地球的745倍、天王星是地球的4倍多!

在整本书中还有一个耀眼的亮点—探索太空。它让我知道了太空的资源原来那么丰富。就拿一颗小行星来说,在它直径不到2000米的身躯上竟蕴藏这约有1万吨黄金、10万吨的'珀、10亿吨的和100亿吨的铁!它还让我知道了“登天难”,我们都知道离我们最近的恒星是比邻星,它距我们足有4.3光年,也就是说光以每小时三十万公里的速度从地球飞到比邻星也要4.3年!多么令人吃惊的数字啊!所以“登天”实在太难了。

《宇宙未解之谜》——我的启蒙书,它以生动展现出宇宙那独特的魅力,使人仿佛身临其境。它有着对天文很多的知识,从而为我们浩如烟海的书籍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而且这本书不仅拓展了我们的知识面,还提高了我们的思考能了,比如说天外来客这一部分只要介绍了现代ufo事件和古代的ufo事件,在开展了一问一答的型式为否定一些不可成立的ufo事件,同时还留下少数事件让我们自己破解,而古代的ufo事件,却经过作者适当、合理推敲才得出来的,可是像作者推敲的事例,所以我便可以大胆的假设、猜想,难道这不就是提高了咱们的思想能了吗?

一天.我读了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

这本书中讲了“日心说”和“地心说”,它们一直被人们争论.1000年前,人们都相信“地心说”;400年前,人们逐渐接受和认可“日心说”;200年前,人们开始接受银河系;近100年前,人们开始用“相对论”去认知宇宙,近xx年中,人类探索这宇宙的目光已经达到了200亿光年之外......

书中还告诉了我们“光在真空中传播一秒钟的距离约有300000千米,一年约传播9460500000000千米呢!”

书中还说了从古代至今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人们从自身居住的附近地区到地球,到行星,到太阳,再到太阳系......宇宙正随着人们的认识而逐渐“变大”。

书中还说了月球是个“空心球”,月球正在远离地球;月球的质量是地球的1/8,半径是地球的1/4,引力是地球的1/6。如果你在地球能举起50千克,到月球上便能举起300千克。

浩瀚的宇宙隐藏着太多的秘密,但我们坚信:人类一定会破解一个又一个宇宙之谜!我们期待着那一天。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2

我们存在于宇宙中,宇宙是什么样子,恐怕我们谁也没有见过,宇宙有多大至今还是个谜,以何种形式存在的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也许从来就是没有得到过完整的答案。

《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配有富有冲击力的精美图片,用简洁凝练的文字,将罕见的天文景观展现在大家的眼前,为大家阐述这一景观。

通过阅读本书,让大家真正的上知天文,领略宇宙中的无穷奥秘。本书主要记录科学家探索到的宇宙奥秘和宇宙未解的奥秘,让我们对生存的宇宙有个初步的认识,知道宇宙中存在着很多星系,也存在着许多的暗物质,明白了地球只是银河系中的一颗小行星等。

通过读本书让我们懂得在成长的道 路上,我们最快乐的就是体验就是获取新的知识 ; 在探索的过程中,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前人的经验。

宇宙如此神奇,瞬间万变,我们要如何支了解和认识宇宙呢?科学家们一直就在对宇宙进行着探索,他们给我他产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同时也发现了宇宙中许多尚未解开的新谜团。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3

《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浩瀚宇宙,探索太空,奇诡太空,天外来客和神秘太阳。他们都有自己的特色,让我十分的收益。

探索太空,其中讲述的太空,有很多丰富的资源。一些小行星,那上面竟然蕴含着很多的资源。其中也说的一些关于宇宙的分布。一些星系之间的距离让我们感到十分的汗颜。比如和我们相近的恒星,它距离我们之间的距离有几光年,这个也就是说,就算我们能够用光速在宇宙中穿梭,到达那个地方也要几年的时间。这个也就是说我们想要在宇宙中探索其他的奥秘的话,我们还需要很高级的科技,这样我们才能尽情的遨游宇宙了。

最感兴趣的还是天外来客,那些幻想中的外星人都是很恐怖的,很吓人的。可是那书里面却让我不太害怕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下这些,就此略过罢了。

《宇宙未解之谜》我的启蒙书,它独特的展示出了那些曾经令我们幻想无穷的许多场景。

可以说,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感悟。而我也可以由此有很大的想法,可是尽管都是虚幻的。

看吧!一本知识读物给我们带来了多么大的益处,在这个讲究科学的时代,如果我们不多学习一些有关科学的知识的话,我们肯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渐渐的遗忘,我们只会一点一点的落后,选择一本好的科普类读物吧,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合集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推荐各位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故事一定会震撼到你,趁热打铁,趁着我们刚刚读完作品,我们可以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那么如何理清自己的写作思路,更好的记录一篇读后感呢?下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1】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畅游科学知识的海洋。这本书令我大开眼界,增长见识,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本书内容全面,上至天文地理,下至人文社会、动物植物,都有集中而全面的介绍与阐述。本书一共分为四大类别:地球秘境、神秘的自然现象、历史悬案以及人体未解之谜。讲的内容都非常吸引人,很有趣。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人体未解之谜。这个内容就是讲一些人类稀奇的事情,非常奇怪。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人体的奥秘,开拓了我的眼界,在开拓眼界的同时,也让我被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所震惊,令我的好奇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这是我看得第一本百科全书。以前我都认为百科全书都很无聊,很乏味。可是当我翻开《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的第一页之后,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吸引了。图文并茂。再深入一看,更有意思。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受益匪浅,学到很多知识,没有白看。我也推荐大家也来看看,绝对有价值!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看完后觉得太不可思议,看完以后我目瞪口呆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故事的题目是《照相不留影的人》。首先看到这个题目,我的好奇心就开始痒痒的了,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这个故事。内容就是说有一个人,不管在室内、室外、灯光下还是日光灯下照相,冲底片的时候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影像。并且与他人合影的照片上,别人的影像清清楚楚的,唯独在她站在的那个地方,竟然是一块黑迹。我看完以后鸡皮疙瘩出来了,心里的感觉非常复杂,又害怕,又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真是胆小和好奇心在做斗争。我越是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越想不出来。对于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因为拍摄的角度不一样?还是人的本身有问题?……种种猜疑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除了这些,其它想破脑袋还是一点思绪都没有。不由得感叹道:“这不愧为“世界未解之谜”啊!连科学家们都想不出的问题,我一个小孩那就更不可能了。”

这本书让我真正地体会到科学的神奇。一幅幅真实的照片,一个个让人看了就不由自主想要思考的故事,让我的求知欲越来越强烈,好奇心更加振奋。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寻找科学的奥秘,在求知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2】

很久以前我就想买一本《世界未解之谜》,上个春天终于如愿以偿带着好奇的心情走进了《世界未解之谜》 之门。

就像“魔鬼谷的尸体移动之谜”,有一个美丽的山谷,但牧民们宁可让牛马们饿死也不让他们进这个漂亮的谷。在当地,人们把这个谷叫作“魔鬼谷”。每到夏季,这里会显示一幅美丽安宁的图画,但刹那间,这里乌云翻波,电闪雷鸣,冰雹雪,齐下,立刻变成人间的地狱,科学家们经过长期观察,发现那是一个大磁场

,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解释不合理,所以“魔鬼谷”的成因还有待一步的破译。

还有一个是“尼斯湖水怪之谜”,尼斯湖那里气候寒冷,却终年不结冰,哪里流传着湖里面住着水怪的传言。考查对去考查的结果是湖里面却是有一种大型的未知水生物。

《世界未解之谜》不但能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还能让读者得到舒悦的精神体验。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3】

这本书虽然是上个星期买的,只看了一半,但是有很多知识我已经牢牢地掌握了。

这本书正好讲的都是我一直好奇的东西,恐龙是怎样灭绝的,它告诉我有好几种答案,其中第一种是因为在秋冬季节交接的那段时间天气中发生了变化恐龙们实在无法身存了所以死亡。第二种是因为天上的一颗小行星落在了地球表面,引起了大爆炸。还有以前在日本东南海令当地渔民畏惧的特大螃蟹长什么样,它告诉我它有30米宽,但它的八条腿又尖又长,伸展出来两抓之间长达3米,最长的有3。7米。熊一冬天不吃东西不饿吗?不饿,因为熊在别的季节不停地吃,营养在就储存在它的手掌上,它在冬天肚子饿的时候只需要舔舔手掌就不饿了……你们说这本书上的知识多不多?

在读这本书的期间我在也没有问过这种问题,现在我发现我们问的问题都是需要自己去探索的,如果你轻易的听信别人的话,不仅不一定正确,还会很快忘记。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4】

最近我在读一本叫做《世界未解之谜》的书。一开始读时,这本书的内容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尤其喜欢里面关于有没有外星人的这个话题产生的众多谜题。因为在很早以前科学家们就着手研究,讨论到底除了人类世界还有没有其他生物,可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我相信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会由我们这一代人去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逐步解开这个谜题。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小谜题,这些谜题虽然不及那些广泛散布全球的未解之谜,但还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去解决的。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

在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见路边有一个卖金鱼的小摊子。我哭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买两条金鱼。可妈妈就是不肯,说我现在还小,不懂得怎么照顾它们,等我长大一点再给我买。可我偏不干,最终妈妈还是同意了。我拿着那两条金鱼,高高兴兴地跑回了家。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把那两条金鱼放在一个盆子里。晚上我乘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偷偷溜出来,看看这两条可爱的金鱼。可这一看,把我的心脏都快吓出来了。两条金鱼竟然都睁着眼睛。起初,我还以为它们都死了,难道是饿死的吗?一想不对,因为我睡前刚刚喂过食物。难道是撑死的吗?仔细一想还是不对,因为我放的食物量刚刚好。左思右想还是想不出原因,我忍不住哭了起来。爸爸妈妈被我的哭声吵醒了,他们急忙跑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把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他们知道后却笑了起来,还边笑边摸着我的小脑袋。然后说了句令人惊奇的话:金鱼是睁着眼睛睡觉的,它们没死呢。我一听到这话,眼泪立马就止住了。可还是不知道金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爸爸妈妈把原因告诉了我。我才知道金鱼不像人一样,它是没有眼皮的,所以它只能睁着眼睛睡觉。我一听这话,高兴地笑了起来。

其实我高兴,不只是因为金鱼没有死,还因为这件事令我了解了一点小知识。我真不知道世界上究竟还有多少未解之谜,所以我又捧起了《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

[热门]《棋王》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需要先“读”后“感”,才能有深刻的感悟。当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之后,好的一篇读后感就是在此基础上有感而发的,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棋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棋王》读后感(篇1)

那是一个到处是红布标语的年代。“插队”“知青”“标语”“语录”等等,几乎成了那个年代的象征,是那个年代的典型标志。

《棋王》讲的是一个关于“吃”和“下棋”的故事。主人公王一生,他对吃的要求很实在,从他吃相的几个细节描写便可看出。他棋艺高超,小有名气。在极其艰苦的岁月里,它都时刻想着下棋,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已经升华为一种信仰。在倪斌用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机会时,他拒绝了;在在艺压群雄,胜利在望,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道,道家的“无为”;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他用生命保护,像性命一样存着的母亲留给他的无字棋;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信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一种,人要有,才叫活着的信仰。

“吃”和“下棋”始终贯穿其中。中华民族凭借着极其简陋的“吃”和“下棋”,亦即物质和精神的最低层次需求度过了许多动乱的年代,这便是中华民族的韧性。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才可能在漫而长的路上走的更远,更远。

《棋王》读后感(篇2)

《棋王》主人公王一生的命运十分坎坷,无论怎样颠沛流离衣食无着,始终不曾放弃心中的信念,酷爱下棋视棋如命,他的母亲去世前,用拾来的牙刷把一点点磨制出来的,白色圆润,近乎透明的棋子,放在棋王的包里,也许,那一刻就象棋王哭着说出来的那样:妈,儿今天,妈 ,出身卑微的妓女母亲,对象棋已近痴迷的儿子,王一生对人谈起自己的母亲曾经不堪的经历,始终没有回避母亲低贱的过去,却始终是对母亲的理解和深爱。

知青们去参加了象棋比赛,王一生去晚了,脚卵便将自己家传的象棋送于了领导,于是,王一生被作为照顾对象批准参赛了,但他拒绝了,他认为那是对自己毕生最爱的背叛,是对信仰的亵渎,他没有参赛,在最后,他在比赛决出冠军后向他们发出挑战,并且是1人对10人,这比赛已经超脱了棋盘,那是一种个人的信仰与精神的支撑,它同时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实的对抗,使他赢的了比赛,最后,冠军的老头出来求和,棋王用最后的力气答应了 夜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王一生已经睡死。我却还似乎耳边人声嚷动,眼前火把通明,山民们铁了脸,肩着柴禾林中走,咿咿呀呀地唱。我笑起来,想:不做俗人,哪儿会知道这般乐趣?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真人生在里面,识到了,即是幸,即是福。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倦意渐渐上来,就拥了幕布,沉沉睡去。

看完后,棋王走后的一句话还在我脑中回荡,妈,儿今天,妈,眼睛已经湿润了,一个畸形的时代,一个充满信仰与力量的灵魂,不,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对将来充满期待的人与哪个时代所发生的故事,我又想起了周总理的那句话,中国不会这样下去的,什么是旧?什么又是新?旧的不一定都是糟粕,新的并不一定都是精华。没有旧哪来的新,简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在造反派否定一切的行为中被撕得粉碎,真是无知和愚昧的悲哀,也是我们民族的不幸。

《棋王》读后感(篇3)

上新东方时遇到个老师叫王令,专讲语法。老王讲的洋文我没记住什么,倒是他对中外文学的一句评论令我始终不忘――“但凡伟大的作品都是平凡的语言中蕴藏着深刻……”。当时王老师在讲英语写作,说一些同学专门喜欢在作文里使用一些晦涩难懂的古英语,然后联想起了文学,就有了如上评论。

喜欢这句,喜欢可以达到这句话境界的作品。真正的大师不会以高深的生字和难懂的句子完成自己的工作。真正伟大的作品也从不以字数多少为标准。《棋王》通篇字数不足3万,可说它是传世之作也毫不为过。作者阿城仅凭此三万文字的处女作便成了一代大师。所以说大师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先说这本小说的风格。人说阿老先生的文字风格堪称鲁迅转世,把《棋王》从头看起,其中大部分内容都让我感觉此种评论模棱两可,不是很贴切。然看到全文倒数第二句“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时,我顿拍电脑而起――此人莫是鲁迅先生灵魂附体?

再说《棋王》里的写人――少有工笔勾描,少有细腻雕琢,也没有长篇累牍的对话,多是三言两语把书中人物托出,外貌,性格跃然纸上,似是素描高手的画作,只几条粗线,便可将所画之人交代个棱角分明。

再说《棋王》里写场面。看过此书的人当然都不忘棋王与各路高手对决的压轴段落。在我看来,《棋王》中那段小小棋盘上的运筹帷幄,冷静对决,其精彩与气势并不亚于《三国》赤壁一战中千军万马,英雄逐鹿的浩大场面。

文字的魅力便是将波澜壮阔的场面,横扫千军的气势,催人泪下的情感置于静如止水的纸背之下,只等你翻看到此,腾地跃然而出,竟能令你如临其境,平静外表下的内心也一番惊涛汹涌。

再说《棋王》里的煽情。不是乱煽,也不是经常煽,人一煽就绝对的煽在了点儿上。煽出了肯定能使读者产生共鸣的感情。煽情的字数也不多,一个小自然段----足够。

最后说本书中心思想。各个文学官网上都用阿城自己的话给《棋王》在说什么做过定义:“普遍认为很苦的知青生活,在生活水准低下的贫民阶层看来,也许是物质上升了一级呢!另外就是普通人的‘英雄’行为常常是历史的缩影。那些普通人在一种被迫的情况下,焕发出一定的光彩。之后,普通人又复归为普通人,并且常常被自己有过的行为所惊吓,因此,从个人来说,常常是从零开始,复归为零,而历史由此便进一步。” 俺完全同意哈,我在看这段官评之前就认为《棋王》的主旨便是写出我类大时代下“健康向上”的“和谐”小人物的存在及存在的意义。尤其在看完最后惊心动魄的棋王只身独战九名高手一段后,一句潜藏记忆深处的国外广告词顿又浮出脑海――“You can be hero, just one day….”。字面直接翻译是: 你能当英雄,哪怕就一天。我把它翻译成: 你也能过一天英雄瘾……

《棋王》读后感(篇4)

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啊,在写下这篇读后感之前,我在思索,该如何来阐述。

其实,自己过得真的很浮躁,也不怎么喜欢阅读的,但却因为老师的推荐,有幸读得当代作家阿城写的这部短篇小说《棋王》,从而收获了很多精神上的硕果。

贫瘠的生活,并不贫瘠的精神,是为棋之道,更是为人之道。小说中的主人公王一生是个痴迷于下棋的穷苦孩子,痴迷的程度可以让人称他一声“棋呆子”。他寻找能与自己下棋的对手,并苦苦哀求捡破烂的老人传授他棋艺,只因他与老人下棋被连杀三天只赢了一盘。这也许读起来很普通,似乎很寻常,任何人痴迷于一件事也都差不多是此情景,可是看到后面,才懂得这部短篇小说的价值。

王一生对于吃并不挑剔,这从他吃东西时的情景可以看出,吃得认真且精细。这也足以看出他对于物质生活并没有多大追求,只是唯独痴迷棋道。他赶了百公里路来看望朋友,便遇到祖上几代精通下棋的倪斌,部队里的人称他“脚卵”。他和王一生不同,王一生出生贫寒,而他则是出生于有文化底蕴的家庭,为人文质彬彬,父亲也颇有一定社会地位,只是因为政策原因被暂时分配到这儿,不久就能回到城市去。他拿出了祖传的棋与王一生下了起来,对峙了几局,王一生赢了。这大概有点像现在的贫困生与优等生,拥有的教育资源不同,但王一生却能赢了脚卵,有点不可思议的感动。

后面,王一生还是没能参加到象棋比赛,失去了调去城市的机会,而脚卵却因为用字画贿赂书记,调去城市便没有问题,同时他为了王一生能参加比赛,将自己祖传的一副棋送给了书记。但是王一生是不屑的,他觉得参不参加比赛无所谓,祖上传的棋怎么能随便送人呢?他母亲用捡来的牙刷给他磨的棋,他都一直保管得好好的。所以便不愿参加比赛,觉得这是要被戳脊梁骨的。这种淡泊的为人之道,也正如他的棋道啊。

后来,他与赢得比赛的前九人下盲棋,那种下棋时的入定状态,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进不去任何事物。毫无疑问,他赢了,却在赢后想起母亲的话,终于明白了母亲说的,“做人,还是要有点追求,有点东西”。当文中出现这些文字时,我也恍然大悟,原来小说主要写的不是下棋之道,而是人生之道,亦如王一生最后懂得的道理。

下棋对他来说很重要,但他不会因为比赛而让脚卵把祖传的棋送出去,这有违他的为人之道,输赢对他来说也很重要,因为他喜欢下棋,喜欢遇到厉害的对手向他讨教,因为棋已经成了他的信仰,他人生的追求了。包括前面对于他吃饭的描写,他是淡泊的,只求温饱。他的这些行为,融入了儒家的有为与道家的不为,大概是用不为的心去做有为的事吧,他的心是澄静淡泊,有为的事,也只是下棋而已。只是他不知道,棋道已经融入了他的血里,渐渐化为了他的为人之道。

这本书的意义也许有很多,阿城精湛的语言描写,对于王一生在下棋时所呈现的状态描写,都值得摸索和回味,但是对于自己而已,最大的感受就是如何做人吧,或者说,怎么活才是一个人样,是一个真正的人。这本书对我的价值在于,让我的精神受到了震撼和感动。我不是王一生,也没有受过那些苦难,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里,可我的精神远不如他,他知足,淡泊名利,有着自己最朴素的追求,即使生活对他并不是很有善意。

王一生的为人处世足以震撼每个人,在这个浮躁的世界,当你不断追求物质时,也只剩下物质了。一部好作品,给人的精神力量是无形的,这就是我从《棋王》里收获的感动,它让我明白,做人,要有点精神追求,人活着不能没有精神,而这点精神,会让你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无论多么渺小卑微的人物,都是有自己活着的意义的。

这是我个人浅陋的读后感,相信每个人读完这本书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是《棋王》带来的感动是相同的。

《棋王》读后感(篇5)

“棋王”一篇的开始,是一群知青坐火车去插队,文中主角在火车上相识了王一生这个“棋呆子”,在火车上,他们谈了许多,谈到了吃,谈到了棋,谈到了杰克伦敦和巴尔扎克,谈到了教王一生下棋的捡烂纸的老头等等。下火车后,两人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农场。过了几个月,王一生走了近百里路来到主角的分场来探望主角,在这里结识了家庭条件不错下棋也不错的“脚卵”(倪斌),也谈到了王一生的母亲临死之前用牙刷把子磨的一副无字棋。后来,因得到脚卵的介绍,王一生与参加棋赛的前三名及其他6人一起下盲棋,并赢了这场大战。

王一生生活上除了对吃极为虔诚,对其他一切都看得云淡风轻。他觉得何以解忧,唯有下棋。王一生把棋盘棋道存于心中,加上捡破烂的老头在棋道上衍生出来的传统文化对他的熏陶,使王一生的意志与坚忍被相对的凸显出来,使他觉得人生无所畏惧。王一生对棋道很是尊重,一点不自负,很愿意到处找人切磋对决。遇到主角这样半桶水的对手,遇到脚卵这样名家之后,他都会视对方为棋手慎重对待。但王一生又极为骄傲,不但表现在他与九名棋手一同对决时完全不怯场,更表现在当脚卵用自己祖传的古董乌木棋来换取王一生的参赛资格,被他坦荡荡地拒绝了。

读完《棋王》,阿城对王一生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棋艺精湛、孝顺、包容、坚强、刻苦、努力。通过王一生,我领悟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有包容他人弱点的平和心态;二是只有你为了一个人去努力,才会觉得这才是对她最好的回报。三是明白了人在追求物质之外,自我精神的提升更是必要的。

《棋王》读后感(篇6)

从未接触过这一段历史,但却知道,那是个疯狂的年代,人的生理被挤压到极限,活在那个时代,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智慧啊。

王一生他的命运十分坎坷,不论怎样颠沛流离衣食无着,始终不曾放弃心中的信念,酷爱下棋视棋如命,他的母亲去世前,用拾来的牙刷把一点点磨制出来的,白色圆润,近乎透明的棋子,放在棋王的包里,也许,那一刻就象棋王哭着说出来的那样:“妈,儿今天,妈……”,出身卑微的妓女母亲,对象棋已近痴迷的儿子,王一生对人谈起自己的母亲曾经不堪的经历,始终没有回避母亲低贱的过去,却始终是对母亲的理解和深爱。

知青们去参加了象棋比赛,王一生去晚了,脚卵便将自己家传的象棋送于了“领导”,于是,王一生被作为照顾对象批准参赛了,但他拒绝了,他认为那是对自己毕生最爱的背叛,是对信仰的亵渎,他没有参赛,在最后,他在比赛决出冠军后向他们发出挑战,并且是1人对10人,这比赛已经超脱了棋盘,那是一种个人的信仰与精神的支撑,它同时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实的对抗,使他赢的了比赛,最后,冠军的老头出来求和,棋王用最后的力气答应了……而後,棋王看到棋子,峥峥男儿竟失声痛哭:“妈,儿今天……”这是积蓄多年的内心集中爆发,象火山一样喷涌而出。是对母亲在天之灵的告慰,是对母亲心底的思念,一切都证明了终于实现了对母亲的承诺。寸寸柔肠令人感动。

“岁月可以灰暗,青春可以贫乏,甚至我们的生命可以干枯,但唯有精神的哪一点点小小的追求,却是身为人最大的财富和骄傲”。

“不做俗人,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人生在里面,识到是幸,即是福”。

“一日不吃飯,棋路都亂”。

这是我最喜欢的三段话。在那饥寒、动荡的岁月里,不逃避,不抱怨,忍受孤独寂寞,始终保持一份激情,执著。这是令心灵震撼的感动,这是高尚的灵魂。在今天物质丰富、衣食无忧的年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积极、不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解释自己碌碌无为的每一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这样浮躁地生活着。要积极、要努力、要执著在平凡中找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棋王》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这是一个讲述了痴与吃的故事。

痴是什么?是痴迷,是贪婪,是永不满足。吃又是什么?是满足,是为了需要,是质朴。这两种特质就这样矛盾又和睦地存在于王一生身上。

王一生鄙视多余的贪婪欲望,他推崇吃而鄙视馋,却忘记了他对于象棋的痴迷同样是一种对于生物来说多余的欲望。生物只有两种本质欲望,那就是生存与繁衍,象棋自然不在此列。因此王一生也是贪婪的。王一生为何会对象棋如此痴迷?一是象棋的确有趣,王一生确实喜欢,二就是由于王一生的贪婪。他贪婪什么?贪婪象棋带给他的荣耀与快乐,在象棋中他领略过最极致的快乐,因此他对象棋如痴如醉。这很好理解,用古人的话来说这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在象棋中指挥兵卒车马,围困敌将于弹指之间,他就像大将般指点江山无人能敌,这种成就感又有谁会厌烦呢?独孤求败精于剑道,登峰造极只求一败而不得,内心必然十分孤独。可他依然没有放下过手中的剑,而是带着它隐居了起来,想必也只是由于他从剑道中领略过至高处的风景,便再也无法割舍了吧。

但除了象棋之外,王一生真可谓是一个毫不贪婪的人。比方说吃。我们没看到作者用一笔一墨描写过王一生在正餐以外的任何进食,再结合王一生的言行,我们可以相信王一生的进食只是为了支持正常的生理活动。从这种程度上来说,王一生又是极易满足的。王一生的这种易满足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那是由于他曾经十分深刻地缺乏过食物。王一生生于建国以前,长于一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因此在他的心里最大的愿望必然是吃饱,所害怕的必然是浪费食物所提供的宝贵能量。有一句话这样说,失去过后才知道珍惜。王一生对于食物,就是有这样一份珍惜之情。其实不光是王一生,文中的每个人都经历过饥饿,作者本人恐怕也是经历过那样难以想象的饥饿的折磨的,因而文章中才会出现那么多对于食物和吃的描写。

贪婪与满足,克制与放纵,这些截然相反的品质融洽地出现在同一人的身上,这就说明了人性的复杂性,也是人性的魅力所在,对于将它淋漓尽致展现的本作来说,这大概也是《棋王》这本小说的魅力之所在吧。

[热门]书虫读后感中文合集八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书虫读后感中文合集八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一)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二)

今年暑假,我花了几天时间看了《象人》。刚开始只是因为书名新奇翻了几页,看了之后我真的被这本书给迷住了,书里面悲惨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所以读完《象人》后我就写了这篇《象人》读书笔记。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的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三)

At first sight Elephant Man when, one is his accustomed to black and white color preference, two to director David Lynch ( David Lynch ) name, the Elephant Man, David Lynch 1980 s debut, let me cry.

He is not like people, not animal, man is man. This is the theme of the movie, is also the he-ro-in-e Merrick into despair when the angle between the last call, but seek not to save. Like the film slowly open the Prelude: a photo of a beautiful woman, the next desperate guy s mother, a group of noisy elephant. With the background of noisy sound of a horn, a womans body was trampled trampling elephants. The woman, a mother, the tropical rainforest in absurd experience, the origin of the story with this montage to abstract over. Then the long two hours. A monochrome picture. With people have a natural physiological aversion wheeze, deformation of the body, ugly skin, big head, only can distinguish the clear eye and a left hand or true colours, ugly face beauty under the holy heart, night prayer nervous lambs, slaughtered lambs. That is the man.

Man is innocent, he is like a child tremble with fear in ones boots, he is afraid of people to his whip, for he laughed at, he is afraid of outside the window suddenly appeared in the faces of the people who harbour evil designs, he is afraid of even a sudden closing of the door, he is afraid to talk. He took his mothers photo, with an angelic face woman, and then he was sad to say: if my mother is, she never wanted to see me, she ... ... Be ashamed of me, I, I let her down ... ... Even if someone posturing as close to him, he would be overwhelmed by an unexpected favour, happy like a child, he would say: is it true, is it true? He dare not believe, he thought his life would really like an animal, in a dark and damp low layer through, with failing health, asthma and heavy sound. He hopes to the church, from he only wanted to be an ordinary person s desire, but that the church is the place not far away, so close, he could not see, he can only in the heart of draw the outline of its, use their imagination to create his ideal, one for ordinary people. Ideal.

I think this is David Lynch invented by freak to deride the world of black humor, a Notre Dame de Paris and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reconstruction, with cruel body face to praise the holineof heart. When I started to search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mans time, I searched the Joseph Merrick story. Elephant Man is based on the Joseph Merrick real undergoes a change from. This is shocked and sad fact. One hundred years ago, people had existed really. In fact, reality than the film appear to be cruel, Merrick after death, the body has been reserved for Royal London hospital, doing the experiment, he has become a rare pathology medical community for 100 years problem. The film with malformation of dwarfs rescue and the doctor last conscience to show the good side, but still unable to save the mans death. Joseph Merrick had personally used cardboard for a church, and fragile.

Joseph Merrick said: if not, perhaps I can please you, please the world ... ... If I can ... ... If you can use a persons soul to measure his worth ... ... At the end of the film is to go back to the beginning of abstraction and illusory, because in reality we cannot obtain the answer. Said a voice, that is he dead mother, she said: nothing will die.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四)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着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五)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或许有着听起来奇怪的名字,看起来奇异的服饰,交往起来感觉古怪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有着美好的情感、美丽的憧憬和对真、善、美的向往;同样他们也有一颗真诚而火热的心。而我们,是否会因为他们某些外表因素而疏远了他们?自以为是的理解让我们没有在意这些默默无闻、可爱的人儿。“自命清高”和不平等的观念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损坏了我们原本天真的想法。

你是一个着怪衣服的奇怪的孩子,但你的本质却是那么善良可爱。

当你执着真诚地想与一个人交朋友时,然而他漠然置之的态度,冷冷的话语,犹如寒冰覆盖了温暖的火塘;当你忍受着别人对你的非议而面不改色时,心里却波涛汹涌,有一种孤独的苦涩;当你向别人眉飞色舞地讲述你美好的愿望,讲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孩子的天真和童趣在你的脸上荡漾;人们却不屑地轻描淡写了几句,仿佛不以为然。人们都对你望风远遁,仿佛你是不吉利的乌鸦、狰狞的恶魔和脏兮兮的乞丐。你很委屈,你并没做错什么呀!有人说:你是个古怪的人。

让我们挖掘奇怪的人们心灵深处的纯洁和善良吧!去接纳和尊重那些心灵美的人们吧!你会感受到昔日外表看起来古怪的他们,那如春日般温暖的情感,色彩四溢的奇幻梦想。你会学会怎样坚忍,在人们的排挤和奚落中生活。你还会学会更多,足以让你受益终生!其实“清高”是告诉我们不要亲近那些外表华丽内心丑恶的人,要亲近心灵美的人儿。

当你用友爱、尊重打开了古怪人们的心扉,请接纳他们吧!透过虚假的物质外表和谣言,你会看到一个伟大的精神形象。你会为自己原先的无知而羞愧,会为自己奚落他们的形象而后悔。

这是《一百条裙子》给我的启示。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六)

最近,我学了一篇海伦。凯勒的《再塑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主人公的求学意识令我感慨万分。谁都知道海伦生活在一个无声无光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却以自己惊人的意志创造了奇迹。

同样,英国的物理学家霍金一直与病魔斗争,可以说,没有霍金就没有对黑暗的研究。生命是一个神圣的名词,同时也是脆弱的,古今中外许许多多英雄豪杰与命运做抗争。因此作为一名身体有缺陷的人都可以面对生活,难道现在的我们就不可以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吗?

假如生命只有三天,我不会静静等待死亡的到来。第一天,我会和好朋友到大海边,举行一个同学聚会或者是去逛街。第二天我会把我从小到大的故事写成一本书。或许我不一定能写完它,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一生不会像一张白纸漂来漂去,至少我的思想,我的一切不会因为死亡而结束。第三天,我会把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浏览一遍,接着等待死亡的到来。

也许,我的一生并不精彩,也许我的一生没有海伦,张海迪那样的出名,但是我知道生命的精彩与否并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意义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意义才是关键。

我相信,每个人看了《再塑生命》都会有所感触。我们追求长寿,追求生存,但每个人的寿命并不相同,也许你会成为白岁寿星,也许你只有三天生命,对于这些,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使生命有意义。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七)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八)

令人开心的暑假终于来临了,美好的时光不能浪费!

我近几天读了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重要性,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特别好看,讲了三个女孩儿参加读书王大赛的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方法,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于是老师走了之后她就一直跟在元美老师后面走。可是她突然找不到家了就哭了起来,元美老师被她的毅力和真诚感动了。元美老师让三个女孩第二天去她家。这一切不小心被民俊发现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四个人一起去元美老师家。经过一天天的学习和辅导,终于到了竞赛当天,答对50题就胜利。到了第49题时只有民俊队和宝蓝队了。第50题要选一个代表去答题,民俊队选的是民俊,宝蓝队选的是媛静。媛静一时没有想到答案,最后民俊队就这样胜利了。不过大家却都很开心,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

后来,看书成了媛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我也很受触动,希望我可以选择热爱读书,享受阅读中带来的快乐。

[热门]野犬女皇读后感合集7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野犬女皇读后感合集7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1)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过许多本精彩的动物小说,但我最喜欢其中一本讲述姐妹亲情的《野犬女皇》。

白虎岙的当家野犬红桃心要按招赘入婿的野狗习俗,把公野狗赛豹尾驱赶出群,但赛豹尾的忠诚让红桃心居心不忍,就破例让赛豹尾留在白虎岙。这一破例,使得红桃心的同胞妹妹白桃花也诞下了狗崽。野狗社会是不允许当家犬除外的母狗生崽的,否则就要把触犯禁生的母狗驱咬出群。可白桃花与红桃心感情深厚,自小一同长大,红桃心不想破坏姐妹情谊,就把全部罪过都赖在赛豹尾身上,找个借口吧赛豹尾咬死了。

严酷的生存条件让红桃心和白桃花的两窝幼崽忍饥挨饿,姐妹倆的感情也因此出现了裂痕。红桃心不想伤妹妹的心,就努力扭转局面,主动和白桃花和好,帮助妹妹喂养幼崽、看护幼崽。不久,姐妹俩又和好如初。冬天降临了。开始白虎岙的野狗们天天交好运,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不但猎物变少了,野狗们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接二连三地被其它食肉猛兽抢走。白桃花和红桃心又开始互相攻击,互不信任。红桃心为了集体着想,决定咬死白桃花“非法”生下的幼崽,跟妹妹一刀两断。

不料,白虎岙来了个带着猎狗的猎人,猎狗发现了白桃花的幼崽,为保护幼崽,白桃花把危险置之度外,引诱猎狗。猎狗可不是好惹的,就在危急关头,红桃心看到了妹妹要被咬死了,马上去帮助妹妹。最终,白桃花为救姐姐被猎人的抢打中。红桃心知道妹妹放心不下幼崽,就把自己的幼崽和白桃花的幼崽编到一起,用心养鱼,白桃花这才放心地离开“人世”。

野狗之间的姐妹情真是令人感动至深啊!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著名诗人杜甫也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爱看书,书籍是我的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

我家陈列的书籍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有《海底两万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柳林风声》、《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其中还有我喜欢的动物小说《野犬女皇》。

《野犬女皇》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野犬首领“红桃心”和族民“白桃花”为了自己的后代反目成仇,但最后又冰释前嫌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了解了野犬的生活习性和行为习惯,同时更让我感动的是野犬之间难舍难分的姐妹情。从中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那一份美好的亲情与友情。当然,动物与动物之间也可以建立深厚的友情。我还知道了姐妹之间的那一份亲情是永远也割不断,它们最终会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当白桃花被大黄狗堵在洞里时,红桃心急中生智咬跑了大黄狗;而红桃心快被猎人打死时,白桃花扑到猎人头上咬了一口,把红桃心救了出来。这是多么真挚的姐妹亲情啊!

我是一个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不过,我会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这本书写得多好呀!沈石溪不愧是写动物小说的大王。他的书写得真精彩啊!有时会让我哈哈大笑,有时会令我啧啧称奇,有时会令我回味无穷。我太喜欢他的书了!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3)

《野犬女皇》是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它的作者是我最为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因为这本书生动的封面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所以,我决定好好的读一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对姐妹,姐姐是这个野狗群的首领,叫红桃心,妹妹是地位仅次于她的白桃心。

故事梗概:红桃心和白桃心原本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姐妹,但是,因为红桃心和白桃心同时生下了两窝小野狗,给狗群大大增加了负担,通常,如果有一窝小野狗威胁了首领的小野狗生长,按常理说,应该除掉,可妹妹白桃心坚决不同意,因此,展开了一场家庭分裂。这时,狗群分成了两组,一组以白桃心为核心,一组以红桃心为核心,他们有时共同捕猎,有时互相厮杀。在狗群中,有一只最为年老的野狗,名叫绿祖母。冬天的一次,野狗盯上了一条硕大的肥鱼,却被一条熊强行抢走了。绿祖母不忍心看着大家一起挨饿,像一颗离开枪管的子弹,迅速冲了出去,把熊压到了水里,他们在冰冷的河里翻滚着,终于,绿祖母和熊同归于尽了,狗群饱餐了一顿。姐姐红桃心悲痛万分,决定和妹妹白桃心和好。故事的最后,首领红桃心为了引开猎人,被狠狠追逐着,白桃心替姐姐挡了一枪,顺势咬住了猎人,猎人只要狼狈而逃。红桃心从此不仅照顾自己的儿女,也精心照料着妹妹的儿女,让他们一起健康成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干什么事情都不要退缩,要大度的原谅别人,帮助别人,不要总是喜欢记仇,天天心胸狭窄,充满嫉妒,乐观的面对每一件事,和平的解决矛盾!

这本书太精彩了!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犬女皇》,其中有一个故事—绿祖母湟槃,让我非常感动。

那天,晴空万里,阳光和煦,红桃心带领族群出来觅食,转了好几圈,突然发现了一只体形庞大的黑熊.绿祖母为了不让黑熊吃掉整个族群的食物,潜入水底与黑熊厮杀,忍受着黑熊的攻击,遍体鳞伤.这时的绿祖母是万分痛苦的,但绿祖母死后的灵魂,看到红桃心和白桃红两姐妹庄严的发誓和好时,又是幸福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有感慨万千。它让我想起爸爸曾经给我讲过,泰国普吉岛海啸发生当天,当巨浪直扑普吉岛的时候,一头在海滩供游客拍照的大象成了人们的救命英雄。因为大象主人在千钧一发之际,把许多小孩都抱到象背上,于是大象背着他们逃离危险的海滩,最终成功脱险。它告诉我们,世界上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谁也抵挡不了的力量,那就是爱。其实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有思想,还有伟大爱。

同学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5)

在这个快乐而又漫长的暑假里,我品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里面又讲了那些动物的故事呢?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群野犬,它们大本营在白虎岙,所以称其为白虎岙野犬,在白虎岙野犬里有一只当家犬,这只当家犬叫红桃心,也就是首领。在日曲卡雪山一带所有喜马拉雅野大群中只有发情期时雌性首领,挑选一只公狗允许它到种群短暂生活一段时间。而到白虎岙野犬中的公狗叫赛豹尾,它有一条又粗又长,绒毛细密,华丽如豹尾的尾巴,所以它叫赛豹尾。红桃心已经喜结珠胎,但是因它舍不得赛豹尾离去。就强行把赛豹尾留下了,可是红桃心发现自己的妹妹白桃花却喜欢上了赛豹尾。所以红桃心趁着一次捕措,把赛豹尾这个伪君子推下了山崖,赛豹尾被皑皑白雪埋在山下。

红桃心虽然斩了草除了根,不久后,白桃花便立下八只狗崽,四雌四雄。白虎岙野犬群一共八只成年野犬,根本养活不了十五只幼犬。所以红桃心与白桃花因为食物问题反目成仇。老野犬绿祖母不想它们姐妹反目成仇与分裂,就自己和一只黑熊同归于尽。这样绿祖既结决了食物问题,又让姐妹俩和睦相处。

但好景不长,这一天,一个身穿羊皮袄头戴狐皮帽肩挎枪械的猎人,牵着一条威猛的大黄狗来到了白虎岙野犬群大本营,必将会把红桃心与白桃花的两窝幼犬致与死地。红桃心和妹妹白桃花把猎人与猎狗引开,就在红桃心被猎人追的危机关头,白桃花冲上来咬碎了猎人的耳朵。虽然红桃心与白桃花都滚下了山崖,但白桃花却奄奄一息。这一举动,证明了白桃花心中有它这个姐姐啊!

看完这本书我被俩姐妹深深的手足之情打动了,其实不仅姐妹之间要互帮互助,和平共处,兄弟之间也要这样。让我们学会关怀,谦让、帮助、大方。让快乐、幸福充满我们的生活!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6)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是让我回味无穷,而这《野犬女皇》则是我最喜欢的其中一本。它让我悟出许多珍贵的道理,让我获益匪浅。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一片美丽的土地上,生活着一个野犬群——白虎岙野犬群。因为有一只公狗被野犬群首领红桃心爱上了,但没想到那公狗是个贪色的家伙,又和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在树后幽会。被红桃心发现后,公狗被赶了出去,红桃心与白桃花从此以后就水火不容,但不久后都生下了那个公狗的后代。本该是首领才独有生育权,因此在红桃心眼里,白桃花虽是亲生妹妹,却犯下了滔天大罪,它生下的是孽种,本就不该在世上。在今后的一段日子里,它们两个都互相看不顺眼,都想迫害对方的孩子,让自已的孩子得到更好更多的照顾。但在某一天,野狗群遇到了猎人和猎狗,妹妹白桃花在姐姐危险时撞开了猎人,两人都成功逃跑。随后,白桃花又遇不幸,这时红桃心让白桃花的孩子当陪葬,算是对白桃花的惩罚,然后就离开了。

沈石溪通过《野犬女皇》把奇丽美妙的大自然呈现在我眼前,让我了解到动物们的习性和生存技巧,而这本书又写出了动物之间微妙的对立立场。其中,写野犬暗中斗劲的场面让人觉得情节跌宕、扣人心弦。书中作者传递出对生命哲学的独到见解和对生存法则的严肃思考,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值得我们深思。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7)

看到《野犬女皇》这本书,我立刻被它的书名所吸引。野犬是怎样变成女皇的?我带着好奇和期待的心情,轻轻地翻开了这本书。

我觉得这本书的书名不仅新颖,而且内容也非常独特,感人。因为这是讲两条雌性野犬爱恨情仇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一条叫“红桃心”是姐姐,一条叫“白桃花”是妹妹。它们本来是一对非常要好的姐妹,但是由于出现了公犬赛豹尾而使它们反目成仇。姐姐用各种方法想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无济于事,仍然成为“仇人”。最后在一次捕猎过程中它们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姐姐死在猎人手里。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与人之间那份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了的。虽然书里所写的两条姐妹野犬为争一条公犬连姐妹都成了敌人,但是真正遇到危险在生死关头还是体现出了亲情的伟大。书中写到妹妹“白桃花”虽然处于冰天雪地的环境,照样舍弃自己的生命救姐姐“红桃心”。这种连自己生命都可以不顾的亲情谁不敬佩。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要珍惜身边每一个人,每一份感情,不能由于外人的挑肆或者外在的因素就影响彼此之间深厚的友谊或感情。

由于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小时候,那个时候我和我表弟都超爱玩玩具,其中奥特曼是我们的最爱。我们同时相中了奥特曼赛尔,在分配谁能多玩一会的时候发生了口角,之后还大打出手。其实作为哥哥的我应该让着弟弟,因为我比他大。相比“白桃花”和“红桃心”的姐妹情深,我感到惭愧,我真是个不称职的哥哥。我少了“白桃花”的无私,少了“红桃心”的谦让,动物尚具如此,更何况我呢?我以后要谦让表弟,要做一个称职的哥哥。

我们要珍惜所有的亲情和友情,在我们生命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感情。

[热门]守株待兔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门]守株待兔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一篇《守株待兔》的成语故事,这个故事看过以后太有意思了。

这个成语故事讲得是:古时候有个种田人。一天,他在田里干活,忽然看见一只野兔从树林里仓皇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桩上,折断了脖子,死了。种田人急忙跑过去,没花一点儿力气,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乐滋滋地走回家去,心里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哇!

从此,他丢下锄头,整天坐在树桩旁边等着,看有没有野兔再跑来撞死在树桩上。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可他田里已经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很多,这个种田人实在是太傻太笨了。怎么可能天天有这种好事呢?那有天上掉陷饼的好事呢?如果每天要是都有这样的好事,人们都不去干活了,都坐在那里等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情,人必须要通过劳动,付出,才能长久的生存下去,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用劳动来获得成功,这才算真本事。我们千万不要像这个农夫一样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关于《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精选3篇


栏目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斯蒂芬金曾经说过,书籍是一种独特的便携魔法,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这本书的印象。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1

《恐怖的食人植物》告诉我们世界上大部分植物是光和作用和吸取泥土里的养分生存的,而尚有一些植物倒是靠吸取人类和动物的养分而生存的。有一次,一个士兵到小河里舀水,一不警惕被河里的藻狸缠住,怎么也挣脱不了,别人不敢动他,只好砍失他的双手。谁知藻狸却将那双手里的养分吸取得干洁净净,只剩下白白的手骨。尚有一个公园里有一棵大树,树高约三-四米,外边围着坚固的篱笆,阁下竖着一个牌子,下面明白地写着:游人不得擅自进入。另一块牌子上写着这棵树恐怖的食人过程。

《圣玛丽亚号失而重现之谜》讲述的是圣玛丽亚号轮船从某个中央出发到英国伦敦去,但是这一去就没有了音讯,面临茫茫大海人们无从探求。谁知有一天,埃及女王号轮船前往另一个城市的时间途经误事出事所在,却发现了失踪六年之久的圣玛丽亚号。它再一次成为轰动全球的核心。

以上就是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中央。你们认为有趣吗?它清明白楚地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神奇而恐怖的精彩故事。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常事变,也有许很多多寄托如今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迷团。

读了这本书,我晓得了虽然现代科技已经很兴旺,已经解开了很多谜团,但是,世界上尚有很多谜团还未揭开。不外,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随着现代科学的不停发展,我们一定会揭开这些未解的谜团。我们是故国的未来,我们一定要学好本事,长大当科学家,揭开这些未解之谜。红岩读后感1000字

我认为在以后的生存中应该努力探究和发现,尽力解开谜团,发现地球妈妈不为人知的一面。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面纱,看到它的真面目。

在寒假里,我读了“世界未解之谜”系列丛书之《地理自然之谜》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晓得了虽然现代科技已经很兴旺,已经解开了很多谜团,但是,世界上尚有很多谜团还未揭开。不外,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随着现代科学的不停发展,我们一定会揭开这些未解的谜团。我们是故国的未来,我们一定要学好本事,长大当科学家,揭开这些未解之谜。

这一本书一共介绍了六大谜团:秘密地区的独特现象、秘密莫测的岛屿、大自然的秘密“居民”、与古文明紧密相连的遗迹、巨石带给人类的迷惑、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地理现象。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2

今年的暑假里,我在新华书店,怀着无比好奇心情,正在看一本十分神秘的图书,我猜大家都看见过这本书,书的名子叫《世界未解之谜》,接下来让我来带你来走进这本。

人类在地球上繁殖生息了几百万年,人类的起源究竟在哪里,充满了神秘力量的金子塔其中的超自然的现象到底作何解释?恐怖的百慕大三角是无数飞机与船只的梦魇,他的魔力究竟何在?令人神往的黄金城和黄金湖,是否真的就是印加宝藏的埋藏地?出现在世界各地的UFO事件真真假假,它真的是外星人存在的证据吗?轰动一时的尼斯湖水怪到的是人物闹剧还是却有实物,我读完以后,就开始对这本书里面的谜团开始了无数的遐想……

读了这本书更加激发了我对知识的渴望。只有掌握更高领域的知识,才能让科技探究我们未知领域的真相,给世人展示开阔的.眼界。我要好好勤奋学习,让自己用知识武装自身,做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我相信自己一定能看到更多的谜团烟消云散,水落石出!

伽利略说过: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探究那些未被认识的事物,所以只要不放弃,一定会解开这些迷团。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3

读《世界未解之谜》有感

今年暑假,我看了《世界未解之谜》。这书的内容令人惊奇、有趣、、恐怖。我读的爱不释手。

最令我惊讶的是美国有个人,1985年出生的时后就吃了个监视器,五岁时又吃了个电风扇。十岁时就吃了个冰箱,和洗衣机。后来他看到什么电器就吃什么。有一天他把一架飞机零件拆下来吃掉,看到这里,我觉得非常惊讶这个人真是特殊的人,这么多电器吃进去他的胃怎么消化的了呢?我长大一定要解开这个谜。

还有“UFO”治病之谜也很有趣。发生在法国的1975年的一个晚上,三更半夜突然飞来一架“UFO”发出了绿光。这时一群快要死的人恢复了健康,可以再活一百年。手断、脚断、瞎眼的病人照到了绿光,一下子就全恢复了。这时多么神奇的治病方法。我长大后一定能发明更神奇的治病方法。

[热门]读后感奇迹1000字合集7篇


读后感大全特别编辑了“读后感奇迹”,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当我们在作者写的作品中,积累了相当多的心得体会时。领悟到书中的道理,我们应把它记录下来。

读后感奇迹 篇1

小的时候,我们也相信奇迹。是什么让我们不再相信了呢?

我叫航一,是一名普通而又不普通的小学生,嗯,我马上就要上中学了,也不能算是小学生了吧。我有一个烦恼,也是我不普通的所在,自从上个暑假过完,我就没有爸爸了。哦不应该这么说,是我再也不能跟搞地下乐队的爸爸和弟弟小龙住在一起了。我和妈妈住在鹿儿岛,和外公外婆一起,还有随时会喷发的活火山樱岛,每天它都要喷出好多火山灰,把我的房间我的一切的一切包括我的心情都弄得灰乎乎的,烦都要烦死了。不过我和小龙商量好了,我看着妈妈,他看着爸爸,由我们俩一起,重新让这个家庭合并起来。我们每周通一次话,通报一下双方的进展,为一家四口努力着。

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小佐,他爸爸很喜欢赌博,他很喜欢我们的小幸老师,一个叫小真,他想成为一个职业棒球手。新干线即将开通,小佐偷偷告诉我们一个天大的“秘密”——在樱号和燕号两辆列车交错而过的一刹那,就会发生奇迹。我们对此深信不疑。我激动的和小龙说了这个秘密,并决定在那一天一同去许愿火山爆发一家四口重新在一起、一同见识这个伟大的奇迹。但是,我很生气,小龙现在生活的特别愉快,他好像想让现在异地分居的生活继续下去,还兴高采烈的跟我说他种的菜怎么样了。我很生气。气他没心没肺、一家分离还能若无其事,气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对我言听计从的好弟弟。不过他向我道歉了,我原谅他。

终于到了那一天,我在外公的配合之下成功地逃离了学校,踏上了寻找奇迹的列车,和小佐小真一起,见到了小龙。但小龙居然带了人!他带着自己的小伙伴一行四人出现在我的我眼前时,见到弟弟的喜悦一下子被嫉妒、气恼还有不知道是什么的心情打破了。但当务之急是寻找一个看见奇迹的地方,就且不顾这些阿猫阿狗的吧。我们奔跑着寻找合适的方位,一转眼却发现小龙的一个跑的很慢的朋友不见了,哎,就知道会这样,拖油瓶!没办法,我们返回寻找。不好!他和巡警在一起。怎么办?暴露了要怎么办?偷跑出来的小孩最怕的就是没有达成目的却被拆穿。关键时刻,小龙带来的唯一的女生急中生智,说来找外公,瞎指了一条路,啊,还好她……嗯,算是机智吧,她叫惠美,愿望是当一名女演员,嗯,还算有潜质吧。误打误撞,在巡警的盯视下,这一家善良的老爷爷老奶奶配合我们,承认了我们的“身份”。呼,好险。我们向他们为说明了来意,他们居然说要送我们去看奇迹!真是善良可爱的老人啊。第二天一早,我们来到轨道旁,等待着奇迹的发生,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最后,我只会出来乱七八糟我的一串拟声词“哇啊啊啊啊啊”。嗯,我没有许原来“火山喷发一家四口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愿望只是因为我要拯救这个世界。后来我知道,那一瞬间,弟弟也没有许出约定的愿望,他希望爸爸的乐队可以大卖。姑且就原谅他了吧。

奇迹其实早已经发生了呢,在我们决定要冒险决定去见证奇迹的时候,奇迹已经发生了。我们的生活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会越来越好,接受已经发生的一切,无论是美好或不美好。

读后感奇迹 篇2

关于《奇迹男孩》有感

在微读书城逛逛时,限时免费里有奇迹男孩,免费讲书,而且主播是寒霜。

我最喜欢的就打开来听听。听完觉得挺好,剧情也比较老套,当时最大的感受就是:生活中偶尔还是需要这些励志,积极的充满爱的故事。

听完书不久,也就是腊月27,逛淘票票时,发现了这部电影,立即买了票,四排五座。

眼镜还没换,电影院的屏幕又小,很悲剧的我看不清楚字幕,对英文还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就看演员的演技了。

唯一庆幸的就是对剧情还算了解,从电影院回来我就去微读找这本书,加书架。我要开始翻阅这本书了。用了将近6个小时的时间看,记录了一百多条笔记。

奥吉本人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震撼。可能是励志的鸡汤喝多了,所以我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刚硬了。习惯了。

给我带来震撼的是奥吉的姐姐,朋友。

奥吉就像是我们自己身上,或者我们身边的,那些异于常人,与众不同的一些人或缺陷,别人如何对待我们的异于常人,我们又是如何对待别人的与众不同。

维娅并没有因为家人全部的目光在弟弟身上就堕落。虽然她在生活中遭遇很多难题,内心有时也很痛苦,也会有抱怨,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自己的弟弟。甚至觉得自己遭遇的和弟弟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多么善解人意的姐姐啊。开学第一天,姐姐在弟弟耳边低语:有些人注定生来与众不同,你就是其中一个。

杰克以前在商场就见过奥吉,当时因为震惊,弟弟尖叫,而被保姆带着走开了。后来校长打电话让他在开学之前带新同学熟悉学校,当他听到校长说这个学生比较特殊时,立即就想到了奥吉。一开始他不想同意,后来回想很乖的弟弟都因而震惊尖叫,混蛋的小孩总会有的,那么奥吉这样的男孩在学校就毫无立锥之地了。

萨默尔让我想到有趣的灵魂总会相互吸引。一个人的价值,不是外表能够决定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本书以不同的角度描写,值得推荐,收藏。

读后感奇迹 篇3

天堂是什么?一间小屋,四面是书。书的世界是奇妙的,阅读下载一本好书,书中的每句话、每个词、每个字,甚至于每个标点都会令你觉得厚重。每每阅读下载之后,发现自己的心灵就像秋天雨后的池塘,逐渐丰盈。

初拿到《第五十六号教室的奇迹》,为可以欣赏雷夫.埃斯奎斯的教育艺术人生而感到兴奋。雷夫.埃斯奎斯结合他的教育生活,一点一滴地向我们介绍第五十六号教室,语言朴实无华,却令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独特的教育魅力和教育智慧,引领着我走向前方。

李希贵曾说过,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的前提。在第五十六号教室,这是一个充满着信任的地方,孩子们对彼此互相信任,孩子们与老师之间互相信任,人与人之间关系良好,我想这也是这间教室的一个魅力所在。雷夫.埃斯奎斯说,作为老师应该随时为孩子们挺起可靠的肩膀,这是建立信任的最佳方式。我们不需要对孩子们长篇大论地谈我们多么负责任,而是要让他们自己把信任放在我们肩上。是啊,身教重于言传,这是最简单的真理。

从事教育以来,对于“信任”两个字的诠释还做得不够,在班级里孩子们之间会互相猜忌,彼此之间信任感指数不是特别高,这也是我今后应该努力做好的一个工作。教师是孩子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内心世界的外在表现。我以为,作为老师的我在平时应说到做到,对于任何的事,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我想,久而久之,在教师的熏陶影响下,孩子们一定会成为另一个你,一个说到做好、充满信任的学生。

如果每个孩子是一个个小小天使,那么读书就是他们的双翼,让他们飞得更高,看得更远。雷夫.埃斯奎斯是一个注重孩子阅读下载的老师,他善于指导学生阅读下载,善于利用图书馆调动学生阅读下载的积极性,所以在第五十六号教室里,令我们感受到书香浓浓,芳香迷人。

曹文轩说: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不将书丢掉,一切就都不会丢掉。我想,阅读下载不一定会让我们的孩子变得更加富有,却可以让他们变得更加有智慧;阅读下载不一定能延长孩子们生命的长度,但一定能改变生命的宽度,增加生命的厚度,提高生命的高度。读后感在我看来,阅读下载就是一种优雅的姿态,它可以让我们的孩子变得更加优雅。受了雷夫.埃斯奎斯的影响,我在班级里为孩子们推荐好的阅读下载读物,举行读书交流会等,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尝到阅读下载的甜头,在书中自由徜徉,走出窄小的空间,奔向更为广阔的领域!

尊重是一种习惯。只有平等地交流,才会产生真正的教育。在第五十六号教室里,一个学生这样告诉记者,他问了一个老师一个问题,结果老师火冒三丈地对他说:“我不是已经讲过了,你根本没在听!”可是他认为他有,只是听不懂而已,而他认为雷夫老师会讲解500遍,直到他听懂为止。我想,漫步于教育旅途,想要欣赏到别样的风光,我们不仅需要耐心,还应该尊重每一个学生,俯下身段与他们心与心地交流。否则,简单残暴的教育只会让学生离我们越来越远。

继续翻阅着《第五十六号教室的奇迹》,心变得平静,头脑变得理智,胸怀变得开阔,这就是读书带给我的一种境界。它让我发现前方,并引领我走向前方……

读后感奇迹 篇4

奇迹的缔造者读书笔记

二十八年,非常的长,可以让人从青年变到中年。而他,鲁滨逊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滨逊在航行中遇到大风,翻了船,而除了他之外无人生还。他还流落到一个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二十八年后,逃出了这个荒岛,这个人就是故事《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

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可见他是何等勇敢。初到孤岛上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看着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出路,眼前只有死亡!”但是慢慢地他又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沉浸在悲伤中。他开始安排自己的生活,建了房子,做了桌子,捕了羊。。。。。。就这样,他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小王国。

在读完之后,我低头想了想,如果我流落到了那个荒岛上,我又能活下来吗?再说,在岛上孤零零的一个人,没人说话,那有多么孤单呀?但是,鲁滨逊却非常乐观,这一点应该是他有别人没有的性格吧!从这本书中我也懂得了,当遇到困难、挫折时,只要有勇气和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做出超乎想象的奇迹来!

读后感奇迹 篇5

新学期我又回到了阔别10年的荣成市第二十中学,感觉变化很大:校园变美了,同事们变的更亲切了,学生的数量变得极少,但是教学中却存在着更多的困惑。此时正好去实验中学聆听赵院长的讲座,如一缕春风打开了我的心扉,坚信读书才能让自己不断的成长,于是我读完了《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此书不仅是精神的馈赠,更是心灵的震撼!

56号教室的孩子大多是来自社会下层的移民家庭,他们的家庭环境贫寒,生活较廉价但是正是这些注定平凡的学生却在全国测试中高居榜首,他们长大后纷纷就读于超一流大学,并且取得了不凡的成就,缔造了本该平凡的他们的不凡的人生。

56号教室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20多年来,56号教室六点半就敞开了门,学生每天早到校一小时,晚上延迟放学的时间,学生没有丝毫的埋怨;即使寒暑假也阻挡不了他们来教室的脚步;即使毕业了,也不忘每周回到这间教室。

56号教室的口号是好孩子,行事要努力!。成功无捷径是教室里每个孩子的信念;他提倡没有害怕的教育和彼此的信任;他强调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品;使他们明白有效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从雷夫老师的身上我感悟到爱是一种坚持。雷夫老师说,一个教师不在于他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教了多少年书。这句朴实无华的话深深的震撼了我:教书和用心教书,在这里竟有了云泥之别;只有把教书作为一项事业来做,才能坚持爱这个职业、爱这个岗位、爱讲台下的学生,才能用心,这就是雷夫老师的爱。

同时雷夫老师还告诉我们爱是一种信任。教师爱学生,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相信每个孩子。雷夫就是这么做的。在56号教室里没有害怕,是爱和信任驱散了它。所以,该放手时放手吧,不要让孩子真的住进我们的眼睛里,也许这些令我们放不下心的孩子会急于我们很大的惊喜!学生在乎什么?现在的学生也许他们不在乎考试的成绩,不在乎老师的苦口婆心,更不在乎老师的处罚。他们最在乎的是不公平。书中告诉我们:老师可以严格,但不公平的老师会被学生看不起。学生欢迎视同仁的老师,只有公平,公正,学生才会打心底里尊重老师、信赖老师。所以雷夫老师更高明之处在于他的公正,只要他心里装着学生,其实每个孩子在他心里都是一样的,所以雷夫老师以身作则,讲公平,讲道理,做孩子可靠的肩膀。

看到了雷夫老师的伟大之处,深刻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来到了荣成二十中,感觉学生和市直学生有着较大的差距;学生都来自农村,父母都是农民,知识面很窄,智力水平不够,学习习惯差,听讲不认真,缺少思考力,家长对学生的督促不及时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没有深入了解学生,和家长沟通不深入,总是站在教师的角度看学生,导致平时抱怨多一些,缺少积极的工作态度。雷夫老师的做法让我改变了很多:面对学生的实情只有改变自己,重新设计适合学生特点的的的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才能唤起学生对学习地理的兴趣,同时给予学生公平、信任和欣赏,才能使学生爱上地理并能学好地理。

我班级中的一位男生,看人的眼神总是不削一顾,感觉傲慢无理,和他交流,他也不说话,总是拿眼睛瞪着你,给人极不舒服的感觉。有一次他小测没有改错,课堂上我没有批评他,课后我就和他在走廊上交流了一下:尽管他不说话,但是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是红的充满了泪水,我感觉我们的谈话已经收到了效果,于是我马上说:老师知道你内心的想法,明白你是个懂的自尊的好孩子,以后我们要和同学多交流,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把自己该完成的任务早早完成,同学和老师都会认可你、赏识你。那天之后,他上课认真了,不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学习积极性高了,小测成绩大有进步,与人交流的眼神变得有朝气,有灵性,相信他会越来越好,这件事说明了学生的内心深处是渴望得到老师的爱,信任和欣赏。只要老师有耐心、有胸怀,有眼光、相信你都会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挖掘他们的潜能。

还有一位男生很聪明但是很有个性,经常我行我素,总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走,经常不分场合大发脾气,说脏话,小测也不交卷。十一休假时,他主动加了我的微信,我就和他的家长聊了一下,感觉家长还是非常支持孩子的学习,主动问了我孩子的在校学习状况,还问我孩子需要补习那些知识,说实话,我很是感激,也有些内疚,之前对孩子和家长真的不了解,想法有些偏激,从那以后我们的交流多了,孩子在我和家长的鼓励下,课堂上表现积极了,尤其是月考之后,他对地理学科感兴趣了,记忆知识多了,课堂小测不光交了卷子,成绩大有进步,我和他家长说;孩子今天小测进步很大,回家夸夸他,给他自信和勇气,家长也是非常感动。在自习课上他第一个就背下我布置的任务,我及时的表扬了他,能看出他心里美滋滋的,为了激励他的学习积极性,此时我继续说:你背的这么熟,能不能默写下来,而且不写错字?他非常肯定的说:能!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尽管写出来的知识还是有错字,但是比以前已经进步很多了,只要我坚持,不断地引领,相信他会越变越好,

假期里我抽时间和每位家长都加了微信,便于及时和家长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发展。

在教学方法上自己也做了一些改进:如长江和黄河的知识学完了,但是学生极易把他们混在一起,于是我就让他们试着找出两条河流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我给大家开了个头,接下来是他们自己找,有10个左右的同学参入进来找异同,有的是和家长一起找的,列举了很多条,超出了我的预想,最后我修改了一下,给大家展出比较合理的答案,同时我为他们和家长大大的点赞,相信这样的活动有益于帮助他们真正区别两条河流,也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以后会坚持。

读后感奇迹 篇6

刚翻开这本书看了下概况,我就感到无比的震撼,这个故事的主人公——10岁的奥古斯特:没下巴,没外耳,眼睛长在头部上下的中间。只需稍加想象一下,那画面就会把你吓一大跳。但在诧异之余,我不禁同情起奥古斯特,因为他依然要上学,我想他上学时一定会遇到很多人的嘲笑和讥讽,他一定要面对很多生活的磨难,一定过得不愉快。上天开了如此大的玩笑,给了他如此糟糕的命运——天生脸部畸形,先后经历了27次手术,他才能和正常孩子一样呼吸,看得见东西,不用靠助听器听见声音,而这些,对我们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更多的是因为奥古斯特不寻常的外表,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要遭受四面八方人员的异样目光和嘲笑,在学校也成为同学们讨论的焦点,他的外貌甚至吓哭了小孩子……。我们不用想也知道,面对这些,奥古斯特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和勇气,但他还真做到了,并且赢得了很多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东西。

后来,我想:这世界上还有多少这样可怜的人啊!如果他们的家庭条件不足以支撑反复多次高昂的医疗和其他费用时,这些人就不能戴助听器,更不能让家人给予自己更多关爱,那简直是生不如死。可他们面对这么多的难题,为什么还有活下去的勇气呢?这个大大的问号,一直困惑着我,引起我的深深思考。

继续读下去,我终于在书中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家人的关怀和朋友的陪伴在鼓励着奥古斯特,并帮助他战胜了自卑和绝望。奥古斯特凭借巨大的勇气和顽强的毅力创造了生命的奇迹,重写了人生的乐章。同时,他身上的善良、聪明也感染和激励了许多身边人,他最终收获了友谊、尊重、自信和爱。我不由地钦佩起奥古斯特以及和他有类似遭遇的人,他们坚持自己“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都要坚强、勇敢地活下去,活出自己的精彩”的人生信条,让自己的人生虽处逆境,仍然开出绚丽的花朵,夺目璀璨。

最后,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非常感动。奥古斯特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荣获了毕彻中学的特殊奖项时,他没有去记恨那些曾经嘲笑和讥讽他的人,他把那些不愉快统统抛到了脑后,他的坚强和勇敢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肯定,他是全校同学们的骄傲,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奇迹男孩。

读完这本书,我完全被打动了,好几天一直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通过这个故事,我学会了更加珍惜身边的朋友,更加尊重理解他人,以宽容友好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也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上天对你有多么不公平,身体出现残缺,或者你自身处于多么艰难的困境,都不要悲观和放弃,不要停下努力和前进的脚步,相信付出努力之后一定会创造奇迹,收获生命的精彩。这个世界一定是美好的!

读后感奇迹 篇7

逛书店的时候偶然看见一本书,天蓝色的封面。这本书就是《奇迹男孩》,以前看过电影(但情节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也听说过原著,这次既然看到了,就买回去看吧。

这本书从6个孩子的视角,讲述了天生脸部畸形的男孩奥吉身边的故事。本文对情节不作赘述,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看看。除了对特殊群体在社会中生存困难的理解,我们还可以从其他的角度剖析这本书。

在《奇迹男孩》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两个角色是维娅和杰克。

维娅是典型的懂事的孩子。

她很让家人省心,从不添麻烦,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父母为了照顾弟弟,已经很忙碌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不去抱怨,不去因为鸡毛蒜皮小事去打扰爸妈。就算是自己最痛苦、最难受的时候,跟奥吉所经历的相比,实在不值一提。也不记得弟弟出生之前是什么样子的了,只知道那时候,自己还是所有人的宝贝。而现在,奥吉是太阳系的中心,自己是绕着它转的行星。因为奥吉的存在,维娅并不十分认同自己在家中的重要性,认为自己不配得到更多。在生活中,也存在很多这样的人。牺牲了很多,认为自己索取就是太过自私,太过贪心。

第二章有一段对话。外婆告诉维娅,她爱维娅胜过一切。我很爱很爱奥吉,但他已经有很多天使在照看。我想让你知道,你就是我的全部。在外婆去世后,这件事就成了永远的秘密。

作者帕拉西奥把自己的经历写进了杰克的故事,只不过把妈妈的身份换成了保姆。这个小男孩后来成为了奥吉的同桌兼好友,也是他每天上学的动力以及让他躲开各种异样眼神与议论的保护伞。他与奥吉的情感,是由出于责任到真正友情的一个过程。

杰克虽然知道朱利安是个混蛋,但是他有时却会想去他们混在一起。万圣节那天,杰克跟朱利安说,如果我长成他那个样子我想我会自杀。原来,杰克与奥吉做朋友并非出于真正的友谊,而是校长安排的。这句话伤害了奥吉,使他拒绝上学。

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断交后,杰克逐渐发现,朱利安这种人不值得交朋友。所以后来当朱利安在他面前说奥吉的坏话时,杰克照着他的脸来了一拳,虽然他因此被停学,但也因此和奥吉恢复了朋友关系。这一段描写对他的人物刻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校长让他说出打人的原因,但是他并不想牵连朱利安,就没有说。他并不想因为自己殃及他人,即便那是他最讨厌的人。

新学期开学后,朱利安展开了他的报复。他把火力集中在了杰克身上,因为相对于奥吉,杰克是更弱势的存在。如果老师抓到有人欺负奥吉,那么他会有大麻烦。杰克忍受着同学的欺凌,但也只是忍着,装作不在乎,其实内心很难过。

杰克是个普通人,他原本可以不参与对奥吉的帮助,对他避而远之,但是他选择了保护奥吉。帕拉西奥描写了杰克从袖手旁观到出手相助的过程,完完整整地展现了他作为一个普通人所看见的一切。杰克很勇敢,但是他也有缺点。当他无意中伤害了奥吉后,他勇于去承认错误,去承担他人的冷眼相对。这一点,让我佩服。

这本书值得剖析的地方很多。六个孩子,六个不同的视角,六个不完美的人生,从不同的角度描述同一个故事,使这个故事更加立体、更加丰满,也更加真实。人物与情节环环相扣,息息相关,不禁让人感叹作者控制笔墨的智慧。

《奇迹男孩》这本书的主题是爱,是坚强,这也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

[热门]《暮光之城》读后感合集六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暮光之城》读后感合集六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一】

想必“暮光之城”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它已经不再简简单单是一部青春幻想小说了。而是对青春时光的回想。作为一位家庭主妇,梅尔有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大胆的幻想,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创新的态度,创造了继“哈利·波特”之后,美国全年最畅销的小说。其实这仅仅是一部小说,但也让我痴迷于女学生贝拉的奇幻生活经历。

当然,我更是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其实这部作品主要希望书迷们能够对生活有所憧憬。让自己的生活中充满想象。让我们主宰自己的生活,因为梅尔相信我们的生活应该就是想象中的那样。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我想这些就是她在“暮光之城”反复强调的中心和主题。要大胆的去想象,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局限。

除了梅尔那大胆的的想象给‘暮光’迷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外。我喜欢这个系列的书还有另一个原因。在文学界如果可以和j·k罗琳相提并论的话。恐怕只有斯蒂芬妮·梅尔了。她给人们留下的写作风格就是大胆的幻想、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不同的看法。在暮光之城系列丛书中她借吸血鬼的形象为了表达她对生活那种探险的精神和不去畏惧所有艰难险阻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她就是这样,喜欢用那些听起来就让人惧怕的东西来创造自己浪漫的故事,使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的另一面。

就拿《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来说。不管是什么,吸血鬼的外表、声音……都是用来杀缪的。但在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却给我们留下了善良、善解人意、具有同情心、团结、舍己为人……等等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她影响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世界观。所以,才深受各个年龄段人的喜爱。

但是,斯蒂芬妮·梅尔并不就此停笔,她还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面对一些人的反对,她仍继续努力创造出属于所有人的幻想世界。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书,它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整个梦幻世界的向往之心;打开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保留住所有的回忆……

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我都不肯看《暮光之城》,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魔戒》和《哈利波特》。我是说书,不是电影。我不是个对电影有审美洁癖的人,我的满足阈限很低,大片我都觉得好看。但对书就不一样了,我对文字更敏感,看见人家写的字,我就能像看见那个人一样。有时人性恶作祟,还会不怀好意地看穿那个人文字背后的矫饰。大部分文字都有矫饰的本能,我的也不例外。就像女人出门前的打扮,裸妆也是妆,再冲淡再平实的文字,也是从繁华绚烂中修炼出来的。

偶然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我对电影的满足域之低,有时让我不好意思说喜欢些什么,因为我几乎没有彻底地不喜欢过某个电影。《暮光之城》无疑可以被归入“好看”的那类,有俊男美女,有又酷又炫的画面,还有禁忌之爱。我很喜欢这片子的调子,带点时尚和年轻劲儿,浪漫得一塌糊涂。因为等不及第二部,只好去找书来读。

结果这个叫做斯蒂芬妮·梅尔的女人让我大吃一惊。我鸡贼地下了电子版,放在mp4小小的屏幕上,不眠不休地看了两个小时,愤然发现那个版本不全,中间丢了一大半,我心心念念的无心看别的,终于找到了完整版,让我惊喜的是,这个版本竟然还不是错误百出的接力版,而是另外一个不知道什么版本。翻译者带着极大的热情膜拜着梅尔,不时跳出来在原文后写些碎碎念的评论。我看着看着,也跟着膜拜起这个女人来。

我一直以为,梅尔跟罗琳一样,是家庭主妇出身,暮光之城和《哈利波特》一样,是魔幻题材的通俗小说。《哈利波特》和《魔戒》当年看不下去,虽然故事很好,但语言上却没有让我心动的地方。这往往是通俗小说的软肋,情节在作品中的比重太大,作者忙于编织故事,读者也急于知道结局。就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总是一路快进,到主人公神功初成,可以报仇雪恨的时候,遇到大段无谓的描写与配角出场,甚至有些不耐烦。这样的`书就如同方便面,无聊的时候可以消遣,但却无法品尝味道,它们跟耐读沾不上边。这时候的文字,只是讲故事的载体,如盛汤的碗,本身没有营养。

但好的作家却能在文字之中注入灵力,遣词造句之中,都是功力。一句话,就能顶过千言万语,某个凡人绞尽脑汁形容不出的事物,人家信手就是传神的描述。女作家的灵气还更明显,因为她们更细腻,更敏感,也更絮叨。奥斯汀、伍尔夫、铁伊和这个梅尔莫不如此。对于一部畅销小说而言,《暮光之城》的细节描写是有着纯文学作品的水准的。我看着看着就很奇怪,因为这部畅销书的调子既不像罗琳,也不像丹·布朗,也不像西德尼·谢尔顿,反而有三分像约瑟芬·铁伊,七分像亦舒。而铁伊可是20世纪上半叶的人物,接受的是正统的英国文学教育,又是理科出身,智力超群,所以才能写出那么灵气逼人的推理小说。这个梅尔又是什么来头。

忍不住百度,恍然大悟,自己的直觉果然没有错,梅尔大学时主修的就是英国文学,真正的科班出身,那么一切就都不奇怪了。她的描写欲,对人物心理刻画的近乎强迫症似的细致,她遣词造句的讲究,一切都可以解释。虽然这部小说毫无疑问是畅销书的写法,然而,作为一个深谙文学谱系的畅销书作者,她更精明地知道如何在文字中拿捏分寸,她选择了自己写起来最流畅而读者也最容易接受的风格,随意、舒坦、毫不晦涩,有时甚至快言快语,然而通俗往往带来庸俗和浅薄,梅尔却是极少数能在在通俗中做到一针见血的人。她文字的效率极高,所以虽然细节泛滥,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冗余累赘,反而让你兴致盎然。这真是本事。

她花了很大力气写女主角贝拉,这是她最最钟爱的人物。在她身上,她不惜暴露自己。那种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气横秋,有些刻意为之的性格侧写(比如喜欢读书、喜欢古典音乐、不合群等等),都是作者的影子映射到人物之上的结果。她写她的心理,几乎到了与之合二为一的程度,让人几乎不能相信作者竟然是3个孩子的母亲。要么,她就是那种复制记忆型的作家,这种能力往往是天分,即对自己的感觉、感受,无论时光久远皆能回忆与追溯,纤毫毕现还丝丝入扣。要么,她就是那种观察型作家,生活中的原型、对某个青春期女孩儿的看透,和自己的主观判断交织在一起。她当然不是那种抒情性的作家,她把情节看得很重,但很明显,在这部作品里,她推移情节的节奏与手法都显得嫩了些,然而她天才型的人物刻画光芒四射,很好地掩盖了情节发展上的无章法。

虽说如此,然而她初试牛刀,暂时还不能游刃有余。除了贝拉,其他的人物就如同瓶装饮料,缺乏鲜榨的风味,虽然有很多添加剂的香甜,但还是廉价。比如对爱德华,她的笔力就明显不殆,大部分时候都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似乎除了那双变幻莫测的眼睛,和标志性的愤怒,梅尔也不知道到底要刻画些什么。也许对于她来说,贝拉是个活生生的存在,是个人,而爱德华不过是张明星海报。

小说之中写人最难。汪曾祺曾经向沈从文请教如何写小说,沈的回复是:要贴着人物写。看似简单,却极难做到。作者与人物合一,其实是活活变出一个分身,在自我之外,活出另外一副样子。要做到这一点,一要聪明,二要有耐心。通俗小说家里,大部分都足够聪明,有耐心如梅尔的,还不是主流。所以我说,《暮光之城》还是挺好看的。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二】

《暮光之城》很受欢迎,许多人把这看做爱情故事,然而对于我,自从看过《孙悟空是个好员工》之后,渐渐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切,包括吸血鬼。

首先,在我看来,世界上并没有吸血鬼,这只是小说作者的杜撰,以便能使情节更引人入胜。就像世上并没有所谓外星人,没有菩萨没有阎王爷一样。然而我们的文学也好,传说也罢,之所以有外星人,菩萨,阎王爷等形象,都是因为在人类生活中有类似的角色,类似的形象,类似的情节。

吸血鬼不再嗜血,并和人类坠入情网,多么美好啊!既英俊善良,又健康长寿,既能力超强,又不主动招惹麻烦,这不正是每个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期望,每个男人对自己的幻想,每个女孩对意中人的期待吗?

完美并不是能够凭空得到的,也需要付出,要赢得贝拉的芳心,抱得美人归,还得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天性中邪恶的一面。正如故事中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吸人血的冲动,不再吸人血,才能够与贝拉相爱而不伤害她。如果你是一个吸毒者,你要克制自己的毒瘾,把毒瘾戒掉,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正常人交往,不然就会人人躲避你,家人受你牵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如果你是一个学生,你要克制自己玩游戏看电视连续剧或者追星的冲动,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才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上大学后还得不断努力学习,然后读硕读博或者出国深造,不然你就会经常考不及格,甚至连学位证书都拿不到;如果你是一个企业家,你就要牺牲掉很多陪伴自己家人的时间,或陪客户吃喝玩乐,或处理公司事务到深夜,或为资金紧张,人员变动而操劳;如果你想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你就得能抵制各种金贿雅贿,抵制枕边风的吹拂,扛得住上级的高压,小人的毁谤,禁得起群众的监督,组织的考评。

如果爱德华没有能学会克制自己的冲动,那故事的发展会是怎样的呢?如果他吸了贝拉的血,故事就是查理联合比利和雅各布猎杀爱德华一家了。即使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不伤害贝拉,但不能完全克制自己,故事就会象一首流行歌《冲动的惩罚》所唱的那样:就把你忘记吧,应该把你忘了,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三】

看了第一本后,再也忍不住从不同的平台去寻找它,我为里面的爱情着迷,为里面的情节所打动,它使我在不知不觉中沦陷,倍受感染,若果我是故事中的女主角,我也会这么做,不计后果,轰轰烈烈爱一回。

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若即若离的情感纠葛,有一波三折的冒险历程,有瑰丽奇异的超凡想象,有惟妙惟肖的场景描写,有惊心动魄的阅读快感,也有直击心灵的温情慰藉。梅尔笔下灰姑娘般的传奇如同日初时还未落月亮,既清晰又朦胧。

如果你也看,请不要将这个故事仅仅当成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经历,如若你在个人感情的途中触动到类似感觉的话,他更是一段为你所谱写的纯净爱情乐章的暮光传奇!

总之它很值得一看!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四】

很早之前就知道这个故事,一个女子做的一个奇异的梦,写成故事,出了书,取得了成功。这便是《暮光之城》。

今天突然非常想看,便从《暮光1》开始看。片子没有让我失望,女主美丽,男主英俊,阴翳的森林,凄凉的海滩,还有就是他们的爱。

吸血鬼会爱上人类,会不会像极了狼爱上羊?

强忍着想要吃掉猎物的欲望,不想去伤害对方。

最让我感动的一段话是爱德华的表白:“我再也没有离开你的力气了。”听过之后潸然泪下。

我们可以多爱一个人呢?可以为了一个人忍受难以抑制的欲望吗?可以面临极大的危险去保护一个人吗?可以为了让她好而让她离开自己吗?可以为了要永远跟他在一起而变成怪物吗?

片子里充满着浓浓的爱,为了家人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家人可以更同类为敌,为了爱人可以控制欲望,为了爱人可以放弃自己。

故事总是故事,有个英俊的吸血鬼男朋友SOCOOL,跟吸血鬼家族打棒球SOHIGH,ENDING是浪漫的舞会WONDERFUL。阴沉的坏境渲染着这个故事如此凄美。

看完这个片子我不禁在想,经过漫长的岁月我们总会丧失爱的能力。觉得与爱人之间由爱情转换为亲情是很平常的事情。那我们可不可以爱一辈子呢?让这感情永不消逝,一直持续到我们生命的终止。我想我会不会非常幸运,不要失去爱的能力呢?

哇哦,重新来过一次吧。婚姻的第365天,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五】

暮光之城的读后感1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暮光之城的读后感2

这可能是个老套的故事,人类和吸血鬼,狼人尚且还是伏笔,但依旧可以让我动心。

贝拉,一个内向的女孩子。爱德华,神秘的存在。

库伦家族进入大家视线的时候,我尚有些失望,可能是受吸血鬼骑士的蛊惑,总觉得还可以更俊美高贵些,但之后证实我错了,他们就是高贵的存在,不是血统,而是彼此那种亲密的感情。

贝拉和爱德华的初次相处还真是尴尬,他一副嫌恶的表情很是刺痛贝拉小小的自尊心。后来这被爱德华解释是因为无法拒绝她的味道,最甜美的血的诱惑。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篇漫画,讲一个闻香师,可以闻到所有人身上独有的味道,然后配以合适的熏香为她们带来好运,但只有一个女孩子,他完全闻不出她的味道,但就是这一点,在这个女孩子被人绑架时使他救了她,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人与他注定的另一半,两者的味道会完全中和,因此就是鼻子最灵敏的闻香师也闻不出来。所以那时,贝拉和爱德华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起,纠缠着直至生死边缘。

我喜欢爱德华试图掩盖自己内心的表情,他努力寻找着合适的言语:“ifeelveryprotectiveofyou.”用一种固执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柔弱的人类。很简单,但是让人心动。那么困惑,他试探着表达:“idonthavethestrengthtostayayouanymore.”他冰冷的手,确是最温暖的一颗心,只是他不知该把它如何裸露在这个不够友好的世界。

贝拉发现爱德华的秘密的进程似乎有些过快,连爱上他都是那么迅速,难道是为了显示他身上承担的最漫长的时光。当贝拉念出他的身份,他像个悲伤而焦躁的野兽,吓唬她,称自己为monster,显示自己的力量,只是想要避免未来可能的伤害。贝拉的一句“itrustyou”像清晨的柔光照亮那蜷缩在阴影中的畏惧的他。被主动的接近,被关怀,被融化。

阳光不会直射的草地,碎花丛生,她和他躺在彼此的世界中,没有戒备,没有阻隔。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六】

《暮光之城》读后感600字心得感想范文: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的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读后感.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热门]森林读后感受合集


有很多上班族并不知道,如何合理规范地书写一篇文档,在动笔前我们可以搜寻一些相关的范文。范文将写作的视界有效拓展,高质量的范文通常都是怎样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为你精心整理的“森林读后感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森林读后感受 篇1

前两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森林报》的课外书,一见到它我就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将它看完了。

这本书是分四个季节来写的。它的内容丰富,让我仿佛来到了动植物的天堂。蝾螈是什么?怎样分辨蘑菇是否有毒?钓鱼有什么技巧?在这本书里,这些答案都被一一揭晓。还有就是每一个季节都会有一次无线电通报。通过它,我可以了解到各个季节在不同地方的变化。

森林记者会将森林中的事情讲述给我们听;林中大战:小云杉,白桦,白杨,这里树之间的地盘争夺战;各种动物的生活习性;猎人们如何狩猎……

如果出现了我不认识的动植物,在下面的批注中我能找到相关资料。

当小动物如松鸡,麻雀,兔子等出现在书上时,我仿佛和它们正在做游戏;当猎人把它们捕捉时,我为它们伤心;当它们互相比拼时,我为它们加油……在这里我看到了生命的新陈代谢,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同学们心动不如行动,如果你想知道更多,那就快来跟我一起看这本书吧!

森林读后感受 篇2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苏联作家维.比安基写的《森林报春》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春季里大森林中多姿多彩的动物故事。在热闹的大森林里,每天会发生不同的故事。春天到了,动物们从睡梦中醒来,麋鹿在打群架,候鸟大搬家,秧鸡大徒步走过整个欧洲的令人发笑的旅行, 在报纸上看不到的东西这上面全都有。这本书使我知道了森林里的新闻并不比城市里少,森林里也在进行着工作,也有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里也有英雄和强盗,飞禽走兽也有喜怒哀乐。

读了《森林报春》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动物们的生活习性,知道了松鼠如何储藏食物留给自己过冬吃,学会了如何分辨鸟的脚印。还让我知道了大自然的许多奥妙与神奇。读了《森林报》使我更加热爱大自然,更加了解大自然,也更想去探究大自然的无穷奥秘。

春天到了,所有鸟儿都飞回了故乡。白嘴鸦也不例外。

白嘴鸦在南方度过了寒冷的冬天。现在,他们急匆匆地赶回了北方——这里是它们的故乡。一路上,它们屡屡遭遇暴虐的风雪,一批又一批的白嘴鸦衰竭的倒在途中。其中最强壮的先飞了过来。此刻它们正在休息。它们大摇大摆的在道路上踱着步子,用坚实的嘴巴刨用泥土,它们成功来到了北方,天空中密布的黑压压的乌云消散了,蓝天如洗,云朵成堆。

强者后来到了终点,而为什么有些白嘴鸦没来到终点呢?难道是因为它们没能力?不,而是它们没有信心坚持到最后,心里一定在担忧这么远的路,我可以吗?能渡过难关吗?想要成功就要对自己有信心。只有对自己有信心了才有可能成功。

森林读后感受 篇3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学校推荐的课外书,题目是《森林报春》。这本书图文并茂,色彩丰富,非常吸引我的眼球,我看得津津有味。

《森林报春》有冬眠苏醒月,候鸟归乡月和唱歌跳舞月三个篇章组成。主要讲了春天里的植物和动物。植物生机勃勃,动物活泼可爱。其中我最喜欢一个小故事,里面讲了死田鼠跳进水塘游泳,青蛙看见有东西在游,像游泳冠军一样跳了下去。长得好像一只家鼠,不过比家鼠的尾巴短多了,原来是只水老鼠。青蛙游过去吃水老鼠,水老鼠勇敢博斗最终被青蛙吃掉了。我喜欢青蛙动作敏捷,活泼可爱的样子。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荠菜,野菊和遏蓝菜等。它们在寒冬中挺立,它们的花盛开,等到头上的.雪化尽,它们就苏醒了。我喜欢它们坚强,有毅力,勇敢的品质。在学习上,我要学习它们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品质,学习中遇到难题、困境,我要向它们学习,不怕困难,勇敢攀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阅读的人不寂寞,同学们让我们一起阅读,共同进步吧。

森林读后感受 篇4

在这个寒假里,我有幸读到了《森林报》这本书。读了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之外还让我体会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奥秘。

森林报被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部分,讲解了四个季节中在森林里动物们生活习性的故事,森林里的灾难故事,和植物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等。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书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猎人狩猎与动物们的故事,书中有一次一个猎人来到茂密的云杉林中发现了一窝小琴鸡,但还没来得及举枪瞄准,那群小琴鸡就飞到浓密的云杉树枝上了。这些小琴鸡看来除了妈妈表示安全的叫声响起后,才会飞下来了,那个聪明的猎人便用口袋中的笛子来吹出它们妈妈的叫声。结果好几只小琴鸡竟然真的飞出来了,它们都被骗了,猎人举起猎枪,几枪打去,它们纷纷死在了猎人的枪下。我感叹不已,不仅仅觉得猎人聪明,还为那些小琴鸡的愚昧无知而感到惋惜,它们就这么被猎人给骗了。

还有一个故事,讲述了一头逞凶作恶的熊常常趁夜黑风高的傍晚来到附近村庄,吃村庄里的牲畜,后来有一个猎人决定去消灭这头逞凶作恶的熊,。他就把一头死牛放在一块空旷的地方,又在边上搭了帐篷,过了两天熊来了,但是熊并没有走过去,只是在附近走了两圈,又过了一个礼拜,一天晚上那头熊趁着夜黑风高的傍晚,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牛前嗅了嗅,也许是因为他饿了,熊狼吞虎咽的大口吃起肉,猎人悄悄地探出头,举起猎枪,瞄准它的脑袋,只听“砰”的一声,熊就已经命丧黄泉了,这头逞凶作恶的熊终于恶有恶报,死了。

这本书写出了狐狸的狡猾,写出了松鼠的活泼,写出了鸭子的憨厚,写出了狼的凶猛,更写出了猎人的残忍,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还让我明白了我们人类要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这本书是大自然写给我们人类的一封求和信,要我们人类保护动物、植物,和大自然和谐相处。

森林读后感受 篇5

黑暗森林——三体读后感心得体会:

三体文明远超地球文明。然而,再强大的文明,也有他的弱点,比如三体人不会说谎(这是对人类好大的讽刺),他们的思维在交流时直接显示出来,对方一览无余。因三体派出的智子锁死了地球科研的发展,人类在寻找突破,于是针对三体世界不会说谎的缺点,实行了“面壁计划”,在世界挑选了四个面壁人,他们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可以不用向任何人汇报,同时他们还可以调动上地球上的一切资源。罗辑,男一号出场,一个社会学家,在科技政治军事各方面都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竟然也是面壁计划中的一人,所有人都不屑。

面壁者都在为面壁计划这个伟大的战略奔波筹划,有一位计划通过攻击人类舰队使其量子化,用量子来对抗三体,在他的战略被破壁人识破后,开枪自杀。

有一位计划通过爆炸水星毁灭太阳系来对抗三体,这种鱼死网破的战略在被三体破壁人曝光后,因为自己的人民无法接受,被他们用石头砸死。

有一位计划通过思想钢印控制人类思想,后被撤销面壁人身份,最后下落不明……

而罗辑,和其他三个面壁人比起来,除了一无是处外,还游手好闲,他利用面壁人的特权找到一处世外桃源,并动用特权找到了他的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庄颜,他们过着的避世的生活。罗辑的行为怎么看也还是不像是一个合格的面壁人(可能就像武侠小说里面一样,越是离经叛道异于常人或疯癫或落魄的就越有可能是江湖高人),他为什么会成为面壁人?这个让世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找到了答案。原来他是三体人唯一下令要杀死的人类。他一定有特别的地方,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特殊在哪里,罗辑的破壁人是他自己。他在这个循环中冥思苦想,不断思索其中缘由。他想起来,他见过叶文洁。罗辑与三体组织领袖叶文洁有过一次对话,关于宇宙社会学,叶文洁说了两条核心理论:

一、文明的第一要务是生存。

二、文明不断扩张和强大,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前沿科技被智子锁死,发展很慢。面壁人罗辑根据猜疑链和技术爆炸的提示,研究出了他的方案——向宇宙中发射了一个星球的坐标。因为这个星星的咒语,他又成了一个笑话。

罗辑开始了冬眠,在两个世纪后被唤醒。地球已经变成另一番模样了,新兴人类住到了地下,全部智能化,无法想象的智能化,他们已经是古代人了。这时的地球太空舰队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三体派往地球的舰队即将到达,一场大战,箭在弦上。集人类最前沿力量的太空舰队国际,2000多艘太空舰,400多万太空战将,实力空前,严阵以待,与三体舰队一决高下。然而,三体舰队并未出现,只派了一个探测器,就像一滴眼泪。但水滴不像眼泪那样脆弱,相反,它的强度比太阳系最坚固的物质还要高百倍,地球上的所有物质在它面前都像纸片般脆弱,它可以像子弹穿透奶酪那样穿过地球,表面不受丝毫损伤。当人类第一个摸到“水滴”的教授丁仪发现水滴的秘密大叫“快跑”的时候,“水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秒杀人类的太空舰队,从“水滴”开始攻击到结束后往太阳的方向飞去,仅用了十几分钟,代表着人类最高实力水准的太空舰队国际完败。到这里,地球舰队几乎全军覆没。

文明有时也是幸运的。一个叫章北海的古代人,是太空舰队成立的第一批太空人,也是彻底的“失败主义”思想者,他利用坚定的“胜利主义”思想伪装,成功地成为了太空舰队“自然选择”号的执行人,在大战之前控制了这艘太空舰逃离,舰队国际派出四艘去追章北海。他们幸存下来了,但是太空舰队已经毁灭了,回不去了。太空舰上的能量只有五分之一,无法到达补给星球,也不能飞往下一个可能适合地球文明生存的星球。能源之争就是你死我活,“蓝色空间”号赢了,集中了其他四艘的能源,承载着地球文明的种子,驶向外太空,成为太空流浪者。另外,还有两艘战舰提前逃离,得以幸存。大家都明白,地球舰队已经毁灭,要延长太空生存时间就只能抢夺对方的能源,“青铜器”号赢得了能源。

人类的地球太空舰队,仅存两艘,孤舟般,游荡在黑暗的太空中。

地球和三体的太空大战,人类完败。当一个世界面临将被毁灭的时候,人们总是祈求出现一个救世主,拯救苍生。罗辑,成为了地球人的救世主。还记得星星的咒语吗?就是被罗辑施了咒语的那颗星星,被摧毁了。因为罗辑暴露了那个星星的坐标,毁灭之手出于谁?无人知晓。罗辑从和叶文洁的对话中,悟出了黑暗森林法则,它就是: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树的路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着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罗辑从最初的混世,到成为面壁人隐世,再到给星星发送咒语,时代让他身肩重任,一个孤胆英雄的形象慢慢长成。当地球舰队国际毁灭,罗辑对于星星的咒语的成功,他瞬间成为世人跪拜的救世主。在雪地工程中,人们看到他并不能真正地拯救地球,又失望至极。认为他不应该在人们绝望之时给了大家希望,又让大家的希望破灭。罗辑成了人们最讨厌最厌恶的人,人们把他撵走,不让他住在这里,也没有人愿意载他,只要认出来,就赶下车。罗辑,扛了一把铁锹,走到叶文洁墓旁,给自己挖坟墓……看到这里,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英雄暮年无力挽狂澜的凄惨。

最后时刻,罗辑与三体进行了谈判,因为他在太阳系布局了信号发射器,只要他的生命停止,地球掌握的三体的坐标也会暴露,三体和地球都会面临被宇宙猎人毁灭的危险。罗辑掌握着三体和地球的命运,与三体形成了抗衡之势,威胁暂时解除,迎来暂时的和平,也可看作是最后的挣扎。

第二部文末,罗辑一家三口团圆了(或许爱人和孩子是这个冷酷的世界对罗辑的一丝丝补偿和温暖),太阳落山了,三体人问:太阳落下了,孩子不会害怕吗?

罗辑说:不会的,因为她知道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来。

森林读后感受 篇6

大自然是一个奇妙的世界,只有熟悉大自然的人,才会热爱大自然。苏联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动物学家维塔里.比安基就是这样的人。从小,他就跟随父亲下山打猎,跟家人到郊外、乡村或海边游玩。在那里,他学会了观察大自然,积累和记录自己对大自然的全部印象:根据飞行的模式识别鸟,根据脚印的深浅识别野兽,根据颜色的变化识别花草……这不仅开阔了他的视野,更使他深深的爱上了大自然。于是,他决心用自己的笔将这幅神奇、美丽的画卷描绘出来,这促使他创作了世界儿童文学名著《森林报》。

《森林报》是维塔里.比安基最杰出的代表作,深受世界各地少年儿童的喜爱。这部作品不但内容有趣,编写方式也极其新颖:作者采用报刊的形式,以春、夏、秋、冬12个月为顺序,用轻快的笔调真实生动的叙述了发生森林里的故事。作品表现出作者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之情,蕴涵着诗情画意和童心童趣。无论是人物,还是动物和植物,在作者的笔下,都被赋予了感情和智慧,如博爱的兔子、暴躁的母熊、狡黠的狐狸、温柔的鹊鸰、凶残的猞猁……大自然中的种种生灵跃然纸上,共同组成了这部比故事更有趣的科普读物。

人们把这套书称为史无前列的“大自然颂”、“大自然百科全书”、“大自然历书”、儿童学习大自然的“游戏用书”、“创造发明的指导用书”。作者维塔里.比安吉也被读者称为“发现森林的第一人”、而维塔里.比安基则称自己是“森林哑语的翻译者”。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大森林,去聆听生命的吟唱吧!

森林读后感受 篇7

春天拿着它的钥匙悄悄的打开了春天的大门,森林里可热闹了,可是我却看不到这些情景。

《森林报》是维·比安基的著作,他用报刊的形式向我们展现了森林的种种神奇,让在城市里的我们能感受到春天的气息。

在这个森林里不停的上演着感人和令人恐惧的一幕。在森林里人们认为看起来温顺的动物一定是好动物,会吃掉这些动物的都是凶残恐怖的动物。可是这些动物都是无辜的,它们也不想这样,可是必须这样,要不然它们就都会死,它们表面很凶恶,但是它们心中却是无私的,它们会把最好的食物给自己的幼儿,自己吃剩下,它们会不顾生命危险保护自己的幼儿……

而那些看上去温顺的`动物却是如此恐怖。兔子会把自己刚生下的幼儿抛在草丛中,自己去喂别人的兔宝宝,让自己的幼儿自生自灭!

这里面不仅描写了动物,还写了很多关于植物的报刊。

树木在春天争夺着地盘,整个森林被树木包裹着,可是树再多有什么用呢?人类不停砍伐着树木,污染着环境,森林里的树一天比一天少,现在的森林很美,但我想让森林更美!

我们要少砍树,不要让污水进入清澈的河水,少让乌烟排放,多种树。多一份绿色就等于多一份新鲜,相信这个世界明天会变得更好!

《森林报》之春,我要谢谢你,让我在这没有森林的城市里遇见了春天,遇见了最美的绿色。

森林读后感受 篇8

森林报用轻快的笔调和报刊的形式,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1 2个月,有层次、有类别地报道森林中的新闻,森林中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中的英雄和强盗……

森林报中,既描写了万物复苏的春景,又记述了炎热的夏天趣事,还让秋的多彩冬的寒冷与忧伤呈现在了我们眼前。其中我特别欣赏“冷酷无情”、“淙淙”、“万籁俱静”、“肥肥硕硕”、“暗哑”、“黑黝黝”等优美、生动的词语,它们让残暴的风雪,寂静的早晨,叮叮咚咚的河水,丰收的果园,黑黑的皮毛全部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另外,极其平淡的描写也让我耳目一新。“从高大的云杉上,传来了迟飞的柳莺的温柔歌声,如怨如诉,声音是那样的轻巧而忧郁。”就是这么一个平平淡淡的句子,就把作者所想要表达的意思表现得淋漓尽致,还让我们回味无穷。

文中这样的句子还有很多,例如:“但是,在这秋天,太阳的爱抚是不可靠的。”除了作者优美的文笔之外,他还教会了我们多种观察的方法,如长时间耐心等待等。此外,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如何辨认小动物和叫我们接触其中从来不知道的生物。就像森林报春中的“神眼”称号竞赛,他让我们知道了白兔、灰兔;家鼠、野鼠;蛇蜥、黄颔蛇的区别与分辨的方法。在森林里拍来的第二个电报里,我认识了獾,他个儿有猪崽子那么大,浑身是毛,肚毛乌黑,灰白色的脑袋上有两条黑条纹。我又认识了熊琴鸡、蓝花积雪草(又名雪下紫罗兰)、勾嘴鹬、欧鸲和另外几种生物,他们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外表和生活方式。森林报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名师点评:作者用简洁明快的语言,向读者们介绍了森林报的'大致概况,并详细叙述了自己从森林报中感悟和收获。

文章段落层次分明,寓意深刻,道理抒发明了。“我们如何辨认小动物和叫我们接触其中从来不知道的生物”改为“我们如何辨认小动物和教我们接触以前从来不知道的生物.

森林读后感受 篇9

你一听《森林报》这个名字,一定是一份报纸吧!不,他不是报纸,而是一本书,是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

本书主要讲了:在森林里,春天来了,动物们都醒了,麋鹿打群架,候鸟大搬家,秧鸡大徒步走过整个非洲……在报纸上看不到的东西这本书上全有。作者用轻快的笔调写了大森林里所发生的有趣的故事。森林中愉快的节日与可悲的事件也引人入胜。我最喜欢森林大战,白杨与白桦得到更多的明媚的阳光而开始了致命的战斗……但结局(春季的结局)是可怜的小草失去的生命。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雨燕怎么筑巢,打鱼在什么情况打什么样的鱼,等等。让我仿佛走进了大自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还让我了解大自然的种种奥秘与神奇。我也可以学习作者维。比安基那样,把在家,在学校里,开心或悲伤的事都记录下来,长大以后就是一部经典,精彩的童年小说。

我读了《森林报。春》我受益匪浅,它让我进一步了解了小兔子、小刺猬、小猫、小狗,所以这些动物在我心里有重要的位置。

热门范文:《老子》读后感模板合集(4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范文:《老子》读后感模板合集(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子》读后感(篇一)

是谁在数千年的历史中悠悠地述说着亘古的智慧?是谁在漫漫的岁月轮回里传递着不变的真理?是谁只留下五千言却给人类带来了无限的哲思?是他,哲学的圣者,生活的智者——老子。他就如一颗璀璨而又古老的恒星,散发出神圣的光芒,透过数千年的时光,照耀在宇宙深处的每一个角落。

老子具有非同一般的智慧,那一双犀利的明眸洞穿了人世间的是是非非,渴望着宁静与恬适的生存方式,力图避开现实的纷纷扰扰,追求那一份纯真的心灵自由,这种超乎其然的生活态度,为后人指明了一条新路,令人神往,令人渴望。倚栏轩文学网

他的思想,他的哲学,总与‘道’息息相关。道是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通过一个‘道’字把自然创造的根源归于自然本身,从而否定了一切唯心论和宗教主义。在我看来,道的内涵就是一种客观规律,看不见,摸不着,而世间的每个细微之处都存在着道的本真。做人之道,为学之道,谋事之道,道道相关,处处都是智慧,都需要我们去发现和领悟。每个人都必须生活,做人为学谋事之道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颇为重要,道德有无,道德高低,决定着你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方式和成效。《老子》教我们的是修身之法,以来提高精神境界,让我们学会生活。每个人都渴望着自由与快乐,而烦恼无处不在,坎坷接踵而至,若要从中解脱,主动权在自己手上。“有勇气去改变能改变的,有肚量去接受不能改变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有这样,方可身心自由,才能有更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老子》读后感(篇二)

每每联系起现实的生活和社会,就越觉得他的思想之伟大。人们太多的有为让悲剧不停地上演。那黄土高原的沟壑纵横,那黄河、长江的水体污染;那海底大片的珊瑚礁死亡;那南极臭氧层空洞的不断扩张;全球气候的急剧变暖……这一切的一切摆在眼前时,想想我们的有为是否已经过了度?现在,我们学着马克思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我们喊着响亮的口号高举科学发展观的旗帜,我们呼吁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数千年前的老子早已悟到这真理,这也正说明了《老子》在当今社会乃至未来存在着巨大现实意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一书通过对道与自然的结合,阐明了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处处充满着辩证的思想,体现着最朴素的智慧。《老子》短短五千言,字字精炼,句句精髓,篇篇精华,渗透着一丝丝美妙的让人敬佩的大智。

我想用平静的心态,慢慢地品,读,看,听,思,悟,像老子一样,坦然地生活!

《老子》读后感(篇三)

《老子》一书分为道、德两篇,洋洋洒洒不过五千余字,但却字字珠玑,可以说是一字就涵盖了一个观念,一句就容纳了几多的妙义。而正是由于《老子》一书的“综罗百代,广博精微”,对其的解读也就“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几千年来研究老子的人如恒河沙数,流传下来的名家著作,足有百家之多,文字也有数百万之巨,各家各说杂陈,见解不一。黄老派引其义成“君人南面之术”,养生家解其义为安身长命之术,或为救世之书,或为求道之作,近代以来受西方思想影响,学者则多称其为论述哲理的哲学著作。各说杂陈,见解不一,让人读来有治丝益棼之感。我仅仅略读了两部不同版本的《老子》,便深深明白了这种说法,不禁更加为其的广博精微而叹服。宋儒郑樵说过:“学术超诣,本乎心识。”由于我学识浅陋,对《老子》还远远称不上学术上的研究,更没有像前面提到的各家那样有如何高深的见解,仅仅是一些个人浅薄的看法而已。《老子》通篇围绕“道”“人”两者展开。道为本,而人应穷极道体以用之,最终几于道。道“先天地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为天地万物之始之母,具无穷之用,是天地之根本,因此人应穷究天地万物本源及宇宙最高理则之“道”, 顺大道而行,做到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自然”。而人以道为宗极,由下自然而然的产生关于修身、养气、立身、处世、治政等的种种方法道理:“致虚极,守静笃”,“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为而不持,功成而不居,怀慈尚俭,处实去华,以之治天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达“无为而治”。这些方法道理对历史上的英雄豪杰的建功立业,乃至安身立命都有大用处,可见顺应大道,方可成就功业,所以人更应“惟道是从”,这也是合乎大道的。通读全篇后,我发现《老子》一书虽通篇不离“道”这一字,并将“道”抒发为亘古不灭,至高无上的根本之理,极尽语言来彰显“道”的伟大,但透过这些我更看到的是人的难能可贵,因为道虽为天地之根本,具无穷之用,是至高存在,但人却可以体悟道的伟大,顺应大道而行,将道的无穷之用灵活地掌握应用。所以我认为《老子》的核心在“人”而不在“道”。此外,老子在论证过程中大量运用辩证法,如以为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反者道之动”,并能由对立而转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有”“无”,互为因果,相生互变,始终循环往复,“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一正一反,使读者对事理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加体现老子思想的深邃。《道德经》这部被誉为“万经之王”的神奇宝典,对中国古老的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无论对中华民族的性格的铸成,还是对政治的统一与稳定,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的世界意义也日渐显著,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不遗余力地探求其中古代智慧的底蕴。据老子所说道是“惟恍惟惚”的,是“独立不改”的,是“天地之始”、“万物

之母”,但“道”之一途太过虚幻,太过飘渺,“道”也是难以在外在世界验证的,是难以掌握的。所以我对《老子》一书更看重的是其中的修身立命的道理,及对现实的指导意义,而不是那似真似幻,让人捉摸不透的“道”。以下就是我自书中节选的一些我看重的段落:“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开篇以“上善如水”为纲领,提出一个人要效仿水之到无上德行,做到如水般至柔之中却又至刚、至净、能容、能大的胸襟与气度。水善于滋养万物而又不与万物相争,宁愿自居下流,藏污纳垢而包容一切,可以用“水唯能下而成海”来形容。人要如水般善于自处,选择合适的位置;心胸如水般深沉静默而又包容一切;与人相处同水一样细腻真诚;说话如潮水般准而有信;立身处世如水般端正持平;做事精明能干发挥所长,像水般无所不往,无往不利;把握时机,及时而动如水般宜静宜动。与物不争,与世无争,便可永无过患而安然出顺。这段演绎出了如水之美般的人生哲理的文字被至今仍被无数人奉为人生至理,不断引用学习。它所描绘出的境界可以说达到了人生处世的艺术的地步。为人当如水般谦容无私,刚柔并济。“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澹兮其若海;泊兮若无止。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士”要在学问道德上都做到精微无瑕,玄妙非常,通晓四方,深邃无边,达到“絜净

精微”的境界。这种境界勉强形容就是:小心谨慎,如冬天过河般战战兢兢,便是古人所说的“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思;犹疑慎重,思虑周全,察晓四周的所有情况;待人处事恭恭敬敬,严肃慎独,犹如上门做客一样;相处时却又如冰雪涣释般,温暖亲切;如朴石般平实无奇,敦厚老实,却又内含宝玉;潇洒大度,豁达空灵,像深山的幽谷一样;浑浑沌沌,大智若愚。“沉静恬淡,似湛深的大海;飘逸无拘,像没有止境”。安静下来将浊物慢慢澄清,活动起来在安定中徐徐前行。要这样就要做到不满不盈,添一毫则嫌重,徐徐而生。本段前面先描述了“士”所具有的慎重、周全、威严、亲切、平实、豁灵、浑朴的境界;而后描述如何修得,要不暴不躁,不盈不满,悠然“徐生”。可以说这段文字生动的描绘出了道家所推崇的那种悠然洒脱的人生境界。这两段皆是《老子》中关于人生境界的描写,而这种凝静洒脱,悠然自得,徐徐而生的人生境界让我不由心向往之。虽离之还差之千里,我当如水般徐徐前行,望有朝一日可以接近这样“微妙玄通”的人生境界。

《老子》读后感(篇四)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意思是,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也就是说,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福就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老子说的这句名言,是很有道理的。

老子是中国,也是全世界最早具有辩证法思想的哲学家之一。关于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历来有争论。根据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给他写的一个简单的传记来看,他是春秋时著名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县)厉乡曲仁里人。“老子”是人们对他的称呼,“老”是年高德重的意思,“子”是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他的生卒年月不详。

老子做过周朝的“守藏室史”(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馆长或历史博物馆馆长),所以他谙于掌故,熟于礼制,不仅有丰富的历史知识,并有广泛的自然科学知识。

公元前5xx年,周王室发生争夺王位的内战,这年4月,周景王卒,大夫刘耿立王子猛为悼王。王子朝杀悼王自立。晋人攻王子朝,立王子匄为敬王。这次内战达5年之久,公元前5xx年,王子朝失败,席卷周室典籍,逃奔楚国;老子所掌握的图书亦被带走。于是,老子遂被罢免而归居。形势的变化,使老子的地位发生变化,使他的思想起了大转变,由守礼转向反礼。

老子由于身受奴隶主贵族当权者的迫-害,为了避免祸害,不得不“自隐无名”,流落四方,后来,他西行去秦国。经过函谷关(今河南灵宝县西南)时,关令尹喜知道老子将远走隐去,便请老子留言。于是老子写下了5000字的《老子》。相传老子出关时,骑着青牛飘然而去。

老子的思想主张,大都保存在《老子》一书中。《老子》共81章,分上下两篇,共5000多字。因为它所讲的是道与德的问题,后来人们又称它为《老子道德经》。现在我们所见到的《老子》一书,并不是老子的原著,因有战国时人增益的文字,但其中的主要思想却是属于老子的。

《老子》一书,文词简短,艰深难懂,因此后人作了许多注解。最通行的有西汉时道学家河上公(姓名不详)注,三国时魏国哲学家王弼注,还有清朝时魏源的《老子本义》,等等。下面我们就通过《老子》这本书,来了解老子的哲学和政治思想。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老子是我国第一个力图从自然本身来解释世界,而不求助于超自然的主宰——天帝的意志的哲学家。在老子之前,人们以为宇宙间的万物都有神在统治着,最高的神就是天,又称天帝。这种观念,到了社会大变革的春秋时期才开始了变化。老子就是较早的从哲学方面有意识地、明确地否认天帝的'思想家。他在《周易》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老子“道论”的中心思想是:“道即自然,自然即道”。他说,“道”是万物之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

老子认为,道产生了天地,德是道的性能,天地生养着万物,万物各成其形,各备其用。所以万物没有不尊道而贵德的。道的尊崇,德的贵重,不是有谁给它爵位,而是自然而然的。所以道产生天地,德畜养万物,长育万物,成熟万物,覆盖万物。他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盖之覆之。”(《第五十一章》)这样,老子遂把自然创造的根源归于自然本身,从而摧毁了一切超自然的主宰,一切宗教和唯心论的基矗因此,老子的天道自然观,在当时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它打-倒了宗教的天帝,否认了鬼神的威灵。当然,老子的“道论”刚从传统的宗教解放出来,还未能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他的自然决定论,使人完全听命于自然,轻视了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后来有的哲学家把它发展为定命论,为害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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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灵敏,写作则可以使人精确,提起作者,大家一定都读过其所写的作品吧。将这些思维的灵光随笔记录进读后感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下面的“《彼得潘》的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彼得潘》的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彼得·潘》。这本书曾被改编为音乐剧,电视节目以及两部有声电影,剧作于1904年12月27日在伦敦首演,以后的每年的圣诞节都会在各国演出。通过读了这一本书,让我懂得了“友情是最重要的”!

这是一个名叫温迪小女孩的冒险故事。温迪出生于一个不裕的家。温迪喜爱和弟弟约翰、迈克尔在一起玩游戏。一天晚上,彼得·潘飞到了温迪的窗前,把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带去了永无岛。最后,他们在永无岛上度过了大半个童年。

“彼得·潘”这个会飞的男孩已经成为西方世界家喻户晓的人物。通过读完这一本书,使我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彼得·潘“永远都不想长大”的思想真正的说出了许多孩子们的心声。彼得·潘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害怕上学,不想长大,天真无邪……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他们有的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有的在无忧无虑中度过难忘的童年……

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个美好的童年,在快乐中成长,在勤奋中努力学习,为将来做个有用之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童年时光中我们也要像彼得·潘那样注重友情,当朋友需要帮助时应该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当朋友难过时应该去主动分担忧愁。“友情是最重要的”!

《彼得潘》的读后感(篇2)

【小飞侠彼得·潘】讲了一个生动的故事,在我的记忆里,画上了完美的一笔;在一个夏夜里,彼得·潘到伦敦,趁达琳夫妇不在家,诱使她的小女儿文迪带着连个小弟弟跟他飞回梦幻岛。大家推举文迪做母亲,从此过上了童话般奇妙的生活。他们一起做了许多英勇的事,包括夺回被掠的海盗船。文中的彼得·潘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小男孩:一个长着满口珍珠般的乳牙,穿一身用树叶和树浆做的衣服。他是一个勇敢、自由、有能量的小男孩,但也是一个受了伤、无奈、孤单的小男孩。我喜欢他那天真活泼,勇敢而富于牺牲的精神。而文迪是一个又令我同情又令我羡慕的小女孩: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出生在压抑的环境中,被一个呆板固执的父亲扼杀了她童年的快乐和梦想。

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常常幻想,如果我能像书中的小飞侠一样,永远长不大,那样就可以不用工作,可以天天和同学们在一起,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想,如果我能像书中的小飞侠一样,有一双翅膀,早晨翱翔在蔚蓝的天空里,飞累了,就趴在温暖的太阳公公身上休息;夜晚穿梭在星辰之间,飞累了,躺在月亮姐姐的穿上睡觉。常幻想能飞到梦幻岛去,和那里的铁钩海盗虎克作战

但是幻想终归是幻想,除了那童话一般美妙的梦幻岛,除了作者笔下的奇思妙想,除了梦境中的幻想世界。在现实生活中,是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去发现!去创造!为我们的理想去奋斗!

《彼得潘》的读后感(篇3)

一个永远也不会长大,一生都在玩耍的小飞侠彼得潘给我的这个寒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彼得满嘴珍珠般的乳牙,穿一身树叶和树浆做的衣服因为他害怕长大,从小时起他就逃出了家中,长期住在一个虚无岛上,凡是孩子们梦境里的东西这里都有,住着全是被大人丢失的孩子们,而彼得则是这群孩子的领头。彼得非常天真,又有点幼稚正是他的这种性格,伤害了许多爱他的人,他不懂什么是爱,更可悲的说,他根本不懂怎么爱别人。

彼得潘机智勇敢,他所过的每一天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但每个故事几乎都有个反派角色,而这里的就是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他杀人不眨眼,甚至连自己的手下也不放过。

有趣的是这里的关系,海盗在找孩子们,印第安人来找海盗,野兽来找印第安人,所以他么出现了谁也找不到谁,嘻嘻。

一天一天过去了,但愿我们能像彼得一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过好每一天。

《彼得潘》的读后感(篇4)

这种天读了了《彼得潘》这本书。每每我翻开这本书的情况下,就仿佛走入了一个童话王国。里边的永无岛要我十分憧憬。因为有彼得潘和不想在那里长大的精灵,还有他们和从胡克开始的坏海盗战斗的小故事。及其她们和猛兽周璇的剧情都深深地的吸引住着我。

念完《彼得潘》,眼下闪过着一幅幅画,被丢失的孩子寻找彼得,海盜们寻找被丢失的孩子,印第安人出去寻找海盜,猛兽出去寻找印第安人,她们以一样的速率行動,因此出現了谁也寻找不上谁。

彼得她们乃至在和印第安人的战事中也会换来换去,一会儿她们变成印第安人,一会儿也是变成对手那一方。作战还没有完毕呢,也是忽然再变回来。这些真实的印第安人也感觉彼得的想法挺有创意,愿意变为这些孩子。不然这次仗还真无法打下来了。

彼得的生活,孩子的生活,便是一场开启全新的。有时候我可以把自己想象成彼得潘,想象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想象岁月会逆流而上,成为一个成长缓慢的孩子。

《彼得潘》这一姓名我能始终铭记于心间。因为它在我的脑子里是那麼的唯美意境,童真,要我有一种亲临其境的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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