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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30 来源:互联网

受戒读后感模板11篇。

我给大家推荐一篇优秀的《受戒读后感》文章。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作者写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 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发现和分析文章中的问题和深层含义。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受戒读后感 篇1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受戒读后感 篇2

一开始我是看不下去汪曾祺的小说的,真是太平淡太平淡了,他写小说好像从来不在乎主旨,没有什么“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或者“人定胜天”的老套说教,他只是执着地书写水乡这边的人和事、水乡那边的人和事,主角就会在你溜了号时突然出现,然后不经意间,人就死掉了。

人死掉了,稀松平常,汪曾祺不停笔,他只是继续写,于是在这片水乡生活的人虽然命运迥异,但都平静地迎来死亡。

你有时候会猛地觉得这不是在读小说,而是以上帝视角旁观了一场长达数十年的小镇兴衰史。

后来我很能读得下去了,渐渐琢磨出汪曾祺克制之下的欢喜与悲哀。

——他是欢喜的,他笔下的乡俗太可爱了,这里的人把“当和尚”当做一份职业,于是宗教信仰变成了一件唯物主义的事情,像种田打渔一样坦荡平常。与其说信仰佛祖,不如说是寄托美丽祈愿,然后就能很放心地努力生活;他笔下还有纵横天下、四处云游的杂耍汉子,打着坑蒙的擦边球这里待十天那里待半个月,可是他在此处难过美人关,为了一个有夫之妇留了下来,从此传奇人物变成了普通百姓,过去神话再与他无关,他和心爱的人平淡一生。

汪曾祺的小说啊,善恶标准是顺应天意的,没有如今的很多条条框框,只是顺应着淳朴的本能、澎湃的义气,自然而为。所以你能找到不道德的地方,心里可能想着:让不道德的人获得好下场,这是说不通的吧?可是你又立即说服自己:正是因为这一份原始到不精确的善恶,才使得水乡的人们是那么的鲜活有生机。

人性就像蒙尘的宝石,不是十全十美,它注定有灰尘遮面,可是它也是宝石啊。

——他也是悲哀的,那些克制的、隐忍的死亡,时运不济的颓唐,还是留下了淡淡的情绪,像平淡中突然伸出一把刀,突然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衡东剜向心间,故事还是那个温吞的故事,你的立场却不再是旁观者了。个体的生命无声息地消逝,但整体的生命仍流转不朽。

汪曾祺像是一面镜子,他不创作,他只是把家乡里看到的人和事、听说的人和事搬到纸上来,于是他们永生了——逝去的人借他的笔留下些许痕迹,在长长的人类文明中,被更多的人阅读见证。

可是你又清楚地知道:小说一定是虚构的。那么在故事里哪里是虚构的呢?你分不清,真亦假来假亦真,所以大淖是假的吗?所以这些人遭遇的命运是真的吗?

故事里人能得到好结局吗?好像恳求作者给予他们一个好的结局不行的,因为是年生,是命运让他们悲惨。自然而然,又笃定地经受悲欢。

读到最后,我不再执着于跌宕起伏的剧情,也不执着于把目光注视在主角身上,因为我发现汪曾祺的小说主角都出场得很晚,此处人情风光总要先细细描绘一番,主角才不疾不徐地现身——仿佛他不是主角,因为主角都是在惊天动地间闪现的,作文如孙悟空。他们不是,他们是从故土中孕育出来的,再异禀也是故土的一部分。

就当是读一首歌吧,就当是知晓了一个人的一生,就当是了解了一片土地。风起时,芦穗飘荡,水鸟扑鲁鲁鲁飞远了。

受戒读后感 篇3

爱情,总会让人不知不觉地去想些什么,抑或去做些美梦,去编织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去编织自己的青春,去编织自己的明天。

《受戒》用抒情的笔调描写了一个小和尚明子与小姑娘英子的恋爱故事,作家有意识地将那种晶莹剔透充满着纯情的爱情领入了诗的境界。在那个民风淳朴的岁月中,在那个属于自己的青春的花季中,在那个谁都会做着纯洁美丽的梦的春天中,我们都在追逐自己的梦,追逐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他们那淳朴的笑容,天真的语言,美丽的灵魂都会令人向往,令人陶醉。

这种让人难以割舍,难以忘怀的情怀将我们带入了一个纯真的世外桃源: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在荸荠庵里的僧侣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羁绊,他们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而对于庵赵庄其他居民的生活,小说则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何为桃花源?人与自然充分混溶,没有任何禁忌。这就是汪老心中的桃花源,一个出现在梦里的人间天堂。在这里,性爱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这是一个美梦,美的不只是庵赵庄的风景和人们超脱尘世的生活,还有小明子和小英子青涩的爱情。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短短五句文字,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明海醉了,汪老醉了。这是被一种美,一种超乎尘世的和谐搞乱了内心。明海打破了禁忌,挣脱了世俗的牵绊,这是一次动人心弦的超越,在一个和尚,一个出家人心里萌生了爱情,一串脚印拨动了十七岁少年的那根心弦。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欲望,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对于爱情,她比明子更直白,更直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美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他们的爱情就像流水,清澈澄明;像一首诗,简洁明快;像一首歌,流畅自然。我向往这样的爱情。或许梦才刚刚开始,那我愿意让这梦一直续下去,没有中止,愿意一直都能在梦中,不要醒来。

受戒读后感 篇4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读后感 篇5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受戒读后感 篇6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受戒读后感 篇7

找来《受戒》这本小说集,挑战心无旁骛3小时读完。

汪老散文很出名,第一次系统读他的小说集。我读的过程中顺着感觉不时写下一些词语,它们包括朴实、真诚、冲淡、声音感(生活)、亲近感、风俗、地方话(语境),此外还顺手写下“纪录片旁白”,意思是读来有种纪录片旁白的感觉。

这本小说集几乎都是取材于生活,或者说几乎是在记录生活。有些看似客观陈述,无甚评价,但也会有一些一笔带过的隐形评价。如《大淖记事》中简单一句“街里的人说这里“风气不好”。到底是哪里的风气更好一些呢?难说。”

最令我惊喜和感动的是汪老的语言风格,好几处我忍不住写下“妙!!!”或者“妙绝!”《大淖记事》里对巧云和十一子的描写,我读到的时候心里一酥,怎么会有这么恬淡又沁脾的文字。

如: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如十一子被保安队一通毒打只剩下一丝悠悠的气时,要按着土方子要喝尿碱汤救命,奈何十一子牙关咬得紧,巧云唤他。

此处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读到这里时几乎立刻落泪的感动和惊喜,为着干净的感情,为这纯粹的语言。

再如《受戒》里的小英子与明海,小英子真是一个活泼、天真、善良的女孩子,璞玉一般。

受戒读后感 篇8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读后感 篇9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受戒读后感 篇10

《受戒》的发表,引起了人们的普遍的惊奇于喟叹。那时的文学创作还没有从“伤痕”中脱离出来,《受戒》使人耳目一新。人们惊异地发现汪曾祺小说的另类风格和别样情趣。《受戒》所展示的散文化的艺术风格,完全与众不同 ,让人们恍悟“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受戒》是汪曾祺主要代表作品之一。它不仅承接、丰富了废名、沈从文这一支中断已久的中国抒情小说的。传统,而且,“从纯粹文学的意义上来看,新时期文学所迸发出来的汹涌澎湃、铺天盖地的文学大潮,新时期文学所生发出的持续不断地语言反省,都源自那四十年前的一个梦,都源自那一次文学的“受戒”。《受戒》的产生,是作者这样一个八十年代的中国人的各种感情的一个总和。作者写《受戒》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通过《受戒》作者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够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得、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作者写了人性的解放。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解放。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作者写这些,跟三种全会思想解放有关系。多年来,我们深受思想束缚之苦。

受戒读后感 篇11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平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平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习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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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读后感400字:受戒读后感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受戒读后感


篇一:受戒 读后感

荒诞的人性

————《受戒》读后感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 “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

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篇二:《受戒》读后感

予你一世淡梦

曾幻想这样一个地方,无忧无虑,无忧无扰。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观天际云卷云舒。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汪曾祺笔下的赵庵庄似乎披了一层这样神秘的面纱。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

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而在这样的天地中,小和尚明子和农家女小英子相遇了。芦苇的清香轻衬的那块忘俗的天地,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以及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让人心甘情愿地深入深陷于那个出世的幻境,多捱一刻也好。 不似一字雕琢,不含一点轻佻,那淡淡的情愫,伴着月光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人的心里。

《受戒》是乡土自然清新得不容许一粒灰尘的呼吸,它把一直在其中自自在在行走、生活、哭哭笑笑、说故事的淳朴人们的美揭发出来,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它激起的更多的是对那种迥然不同的美的遥不可及的遗憾,深沉到伤及人的自信。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那些被称为冲动和错误,或是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所以猛然间停住脚面对一片梦般叫你心有戚戚的美的影射时,才发现有种天赋很早就被遗弃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那么一块天地,我们又当如何?因为遗憾,所以美好。与其在沉默中破碎,不如一开始就保持一点距离,保留一份美好。不论讽刺,抑或失落,予一世淡淡年华,留与记忆,蓦然回首,

发现曾有一人,站在记忆的迷彩下,笑靥如花。

篇三:受戒----读后感

《受戒》----读后感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

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

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

“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

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

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

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

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

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

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

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

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

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受戒》读后感


《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受戒读后感通用12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受戒读后感通用12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受戒读后感 篇1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受戒读后感 篇2

小说整本共分三辑,前两辑主要描写江南水乡的人事,后一辑是对《聊斋志异》中12篇故事进行的改编。提到汪曾祺,总会记得“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的评价,他小说整体上呈现出的语言晓畅、结构精致、思想深刻皆是印证。

汪曾祺是语言大师,他小说中的语言是文言和白话的完美结合。在阅读中是能领略到明清小品文的语言趣味的,并且这种趣味并不会让我们产生年代的隔阂,细看去都是朴实晓畅的文字,读起来又很动人。来看《大淖记事》中的一段:“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汪曾祺小说中有很多三四字的短句,反复连用,或者长短句交错,有一种轻快的节奏感在其中。我们可以随意拿出一段来欣赏:“走过一颗老葡萄架下,小吕想坐一坐。一坐下,就想躺下。躺下来,看着头顶浓密的,鲜嫩清新的,半透明的绿叶。绿叶轻轻摇晃,变软,溶成一片,好像把小吕也溶到里面了。他眼皮一麻搭,不知不觉,睡着了。”

很多人评价汪曾祺的小说是散文化的,即情节比较弱,其实不若说是结构上的精致,追求一种含而不漏、点到即止的美感。他的小说往往在前面大部分描写水乡风景、民间风俗,似乎其中的故事只是顺嘴一提,絮语之后云淡风轻的几句就是结尾了,然而这几句就偏偏成了点睛之笔。如《陈小手》、《异秉》。

这并不代表汪曾祺的小说里没有思想深度,他只是将锋芒藏在了语言文字之后。《复仇》中内向性的自我探寻,《辜家豆腐店的女儿》、《云致秋行状》、《黄油烙饼》、《陈小手》等文中的讽刺批判,《瑞云》、《双灯》中对爱情的思考,《黄英》中的潇洒快意随处可见。

和现代诸多新奇炫目的小说相比,汪曾祺的作品无疑是田园牧歌式的。然而这些清粥小菜才是最见厨师的功力,也最养生有味。作者:肉肉爱吃肉

受戒读后感 篇3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读后感 篇4

汪曾祺通过描述自己的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像桃花源一样的地方。那里拥有原汁原味的风土人情。县城里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街上卖绒花的,卖丝线的,吹糖人的,热闹极了,小英子家的院子里牛屋、碓棚、猪圈、鸡窠,还有个关鸭子的栅栏,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自给自足的人们和美丽的风景构成了我们向往的世界。

他以讲故事的方式将发生在这个世界中的事件一一展示在我们眼前,没有很强的逻辑性也没有很强的叙述性,有的只是蕴含在其中的朴素的人性人情。书名为《受戒》,但是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都没有受到束缚。小明子通过舅舅走关系成为和尚理所应当,和尚将来攒够了钱还俗娶亲可以,和尚在庙里打牌也可以,和尚把妻子带到庙里住也在情理之中,等等这些事情让我们感受到一个可以自由自在生活,不收拘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人都可以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过活。

书中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谱出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两个单纯的小孩子之间的恋情让我们看到了存在于我们想象中的纯真的爱情。

作者在文中营造了一种轻松活泼、让人赏心悦目的情感基调,这与他幽默清丽的语言风格和笔下的单纯的人物是分不开的。他用优美又带着点不以为然的笔调来叙述这些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给一直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污浊的`心头吹来一阵清风,让人感受从头到脚的舒服。而他笔下的人物也是这样的轻松活泼:大师父、二师父、三师父靠着各自的本事攒钱,小明子和小英子相互照顾,活灵活现的人和没有心计的人让我们心驰神往。

文章从第一句话开始慢慢抽丝剥茧,让我们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在这个背景中,形形色色的人们进行着他们的故事。在我们惊异于那些有悖常理的事情时越过道德的误区开始反思这个浮躁喧嚣的尘世里是否还存在这样的美好世界?作者通过简简单单的文字暗示我们没有尔虞我诈、没有追名逐利、没有市侩的世界需要我们去保护。

在反思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要珍惜还没有被世俗所磨灭的,还拥有至纯至美的生活。珍惜自由的人性,珍惜还为被带上面具的真实的表情,珍惜世间的最后一块净土。

受戒读后感 篇5

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汪曾祺的作品多反映了自己曾经生活的地区,那乡、那人、那事。作为汪曾祺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之一,《受戒》讲述了受戒和尚明海和普通农村少女英子的朦胧而纯真的爱情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至美、至善、至纯的庵赵庄。

小说开篇点题: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通过描述这个村庄的奇特,如住得散,非叫庄;明明住的是和尚,却叫庵;庵虽小,但整个村庄以此为名,叫庵赵庄;此中种种奇特、反常的环境描写,就为下文重笔写和尚的不守常规、明海明快个性打下了不反常之伏笔。

这里不叫“出家”,叫“当和尚”,在常人看来,和尚是超脱于世、看破红尘、没有七情六欲的,但一个“当”字,就体现了在这里,和尚是一种职业,与宗教信仰和人生超然追求,没有必然关系:只要有职业操守,生活相关的事宜就不用“管”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所以,和尚有老婆也是正常现象,公开杀猪吃肉也无可厚非,会唱情歌还算加分项,而明海有七情六欲更是理所当然。

在这群和尚中,明海显然是最有立体形象感的。他天真活泼,阳光活力,甚至连他的声音,隔着文字都能感受到那种爽朗透亮。这个人物形象充满灵与肉的人性美,跟苦大仇深(如法海)、心如止水(如各主持)等和尚形象是截然相反的,在他身上,能感受生命的张力与年轻的激情。

作品通过一件件小事,来突出明海与传统意义的和尚与众不同。比如绣花事件,通过英子、大娘之口,以及描述:她把花掐来,明海就照着画,把一个懂生活、会观察、擅绘画的明子形象跃于纸上。

明子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作为和尚,却有常人有的情欲,从他与小英子之间朦胧、纯真的爱情就能看出来。明子与小英子的情感,是通过一次次对话升华的。初识是在去当和尚的路上,两人略显陌生的对话,有点“一见倾心”。玩铜蜻蜓时的对话,是情感的朦胧,因为从此之后,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而烧戒疤前路途的对话、烧完戒疤的对话,是你情我浓的情感升华,所以,接明子回家路上,小英子要嫁给明子的话,一点也不突兀,反而水到渠成,自然而美好。

看起来反常的事情,在庵赵庄却显得这么自然、美好,这与当地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的纯美无不相关的:最自然的,才是最美的。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简单几句,一个生活富足、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农家小院形象跃居纸上。而有这样一户农家的整个乡村景象,也可从中豹窥一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人性都是至善至美的:小英子活泼纯真,大英子知足常乐、赵大娘质朴善良、赵大伯勤劳能干……特别是小英子,口直心快,心地善良,淳朴浪漫,文中通过重点描述对话,将她略带“小泼辣”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她与明子的情感中,她没有矫揉造作,而是主动大方,特别是“扌歪”荸荠那段描写,“故意踩明子的脚”的细节,把一个情犊初开少女对爱情的热烈和农村少女纯真、大胆的性格展露无疑。而明子看小英子脚印的心理描写,展示了一个懵懂少年情丝波动的过程。

《受戒》在营造一个至善至美至纯的庵赵庄时,还通过语言美的形式,来营造一种明快氛围,给人以顺畅、欢快的阅读体验。比如,在对民俗、民风的细节描写时,特别注重俗语和口语化,劁猪的、“扌歪”荸荠,就带有浓重的地域色彩。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散文化、诗歌化的行文,不仅加强了节奏明快感,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如诗如歌如梦般的“理想乌托邦”:这是一个异域的,童真的、充满人性美的、不被常见的“边城”,汪曾祺思想境界中的净土——庵赵庄。

受戒读后感 篇6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读后感 篇7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同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我的家乡》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这本书是汪曾祺的作品,里面有非常多的故事,异秉、受戒、寂寞和温暖、花园、夏天。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该向他学习学习,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后来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实在有太多的好文章了,我都说不出来了,看了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启发。

受戒读后感 篇8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受戒读后感 篇9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读后感 篇10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篇11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篇12

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题记

我喜欢把想象寄托在文字当中。

生活是一张纸,我是一支笔,浪漫笔尖可以在纸上尽情挥洒,去怎么也逃不出纸的天涯。但是有一种文字,却飞越了生活的海洋,也带动着我,让长久以来埋藏在心里的想象长出了一双会飞翔的翅膀,它的上面画满了五彩的图案,很美,很美。

《受戒》,是这样一个故事。

很简单,和平和,但却不卑不亢,没有生离死别,但就这么平静地丢入了我的心里。

文字是平静的,但故事是不平静的。它把一切的离经叛道,写作平常,把一切不可能写作可能。像是早晨的天空舒展开的那一抹清爽的蓝,令人畅快无拘。在这里,和尚无需清修,吃酒吃肉,娶妻生子。这是一份职业,与其他职业一样,过着饮食男女的日子。

明子,英子,很单纯的两个名字。小和尚明子不被和尚身份所束,英子有着小姑娘的浪漫天真。两个人在一起,在彼此最纯真的年华共赏最美的景致。

真好。

这里的自由与包容,给在时代中挣扎着的我们以安慰。仓央嘉措曾说:“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但在这个故事中却实现了。人们再也不活在别人的世界,再也不受世俗观念所困而最终成为殉葬者。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一切都会改变,愿我们不再挣扎。

受戒读后感通用5篇


作品里精彩的文字打动了无数读者,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样才能打造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整理的受戒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受戒读后感【篇1】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仅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x。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并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86.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并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x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可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受戒经典作品读后感

受戒读后感【篇2】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受戒读后感【篇3】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篇4】

汪曾祺通过描述自己的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像桃花源一样的地方。那里拥有原汁原味的风土人情。县城里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街上卖绒花的,卖丝线的,吹糖人的,热闹极了,小英子家的院子里牛屋、碓棚、猪圈、鸡窠,还有个关鸭子的栅栏,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自给自足的人们和美丽的风景构成了我们向往的世界。

他以讲故事的方式将发生在这个世界中的事件一一展示在我们眼前,没有很强的逻辑性也没有很强的叙述性,有的只是蕴含在其中的朴素的人性人情。书名为《受戒》,但是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都没有受到束缚。小明子通过舅舅走关系成为和尚理所应当,和尚将来攒够了钱还俗娶亲可以,和尚在庙里打牌也可以,和尚把妻子带到庙里住也在情理之中,等等这些事情让我们感受到一个可以自由自在生活,不收拘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人都可以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过活。

书中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谱出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两个单纯的小孩子之间的恋情让我们看到了存在于我们想象中的纯真的爱情。

作者在文中营造了一种轻松活泼、让人赏心悦目的情感基调,这与他幽默清丽的语言风格和笔下的单纯的人物是分不开的。他用优美又带着点不以为然的笔调来叙述这些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给一直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污浊的`心头吹来一阵清风,让人感受从头到脚的舒服。而他笔下的人物也是这样的轻松活泼:大师父、二师父、三师父靠着各自的本事攒钱,小明子和小英子相互照顾,活灵活现的人和没有心计的人让我们心驰神往。

文章从第一句话开始慢慢抽丝剥茧,让我们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在这个背景中,形形色色的人们进行着他们的故事。在我们惊异于那些有悖常理的事情时越过道德的误区开始反思这个浮躁喧嚣的尘世里是否还存在这样的美好世界?作者通过简简单单的文字暗示我们没有尔虞我诈、没有追名逐利、没有市侩的世界需要我们去保护。

在反思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要珍惜还没有被世俗所磨灭的,还拥有至纯至美的生活。珍惜自由的人性,珍惜还为被带上面具的真实的表情,珍惜世间的最后一块净土。

受戒读后感【篇5】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藏獒读后感模板11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藏獒读后感模板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藏獒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中的《藏獒渡魂》。

读了这篇短文,我感受颇深,这篇短文主要讲了,沈石溪长期在野外工作,觉得自己一个人单独工作不安全,于是,就买了一只未渡魂成功的藏獒,并给它取名为曼晃,没渡魂成功的藏獒十分凶暴,沈石溪也有点害怕。有一天,沈石溪带着曼晃出去观察动物,碰到一只刚刚完成分娩的红崖羊。主人公突然发现一只雪豹正对红崖羊和它的孩子虎视眈眈,曼晃也发现了羊母子,也想吃它们。于是它和雪豹撕咬起来。不一会儿曼晃雪豹打进了悬崖边上。曼晃的上半身还在上面。雪豹向曼晃走去。这时雪豹的身后出现了一道红光一下子顶了一尺多远,还有三尺雪豹就会和红山羊一起掉下悬崖。在这个节骨眼上,红山羊又一下子把雪豹顶出了好远,正好冲进里悬崖里。红山羊和雪豹同归于尽了。曼晃从悬崖边上慢慢的爬了上来,它走到红山羊的窝旁。作者以为曼晃会折磨这只还在窝中的小红崖羊,而他仔细一看,曼晃向母亲一样的照顾着小红山羊。红崖羊这种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让这条藏獒震撼不已,终于洗心革面,成了一只渡魂成功的藏獒。

一只未渡魂成功的藏獒居然被这种母爱打动了,前文还说到,曼晃用自己的慈爱虐待死了一只无辜的小野猪,沈石溪在最后写到:是那只勇敢的红岸羊,用它缠绵而又坚强的母爱,重新塑造了曼晃的灵魂。我明白了,母红岸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和天敌雪豹厮打,不过,红岸羊虽然死了,但是,它塑造的英勇的母爱情怀,让人敬佩,自己的生命不重要,下一代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这就是这只母红岸羊的品质。

藏獒读后感【篇2】

彭老师要我们读《藏獒》这本书,我一听,来劲了,看书可是我喜欢做的事情。下课后,我兴冲冲地跑去书店买书,回家后,我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先看了看封面,《藏獒》是杨志军着,后面的编者手记写的是对藏獒的评价,藏獒勇猛,有责任感,可以帮人牧羊、看牛、防止外人入侵,最显特殊的是一群领地狗,由獒王虎头雪獒带领,战无不胜,堪称金刚藏獒,坚不得人们这么喜爱藏獒,草原上,人们爱狗爱到了人狗平等、视狗为兄妹的地步了。为什么呢?再爱狗也不会到这种地步吧,我想,书里面会告诉我们这些吧,我一头扎进了书海里。

书上讲的是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带着他们的爱犬狮头金獒冈日森格,跟着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由于上阿妈草原和西结古草原上的人们互有不共戴天之仇,他们受到了领地狗的攻击,冈日森格受了重伤,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也被西结古草原的孩子打败,七个上阿妈孩子面临被砍手的命运。看到这里,我一惊,没有手怎么活呀?那漂亮的冈日森格呢?会不会被咬死?后来看到父亲救了他们,我才松了口气。书中最后写冈日森格终于打败了獒王,证明了自己是一只真正的雪山狮王。

读完后,我仿佛看到了藏獒凶狠的一面,还有藏獒温柔的一面,它对外人,外狗凶狠,对主人却很温柔,服服帖帖,对主人的命令绝对服从。我不禁也想要一只小藏獒,藏獒跟人一样,有爱有感情,有的情感甚至比人还多,有些人还不如藏獒呢!

我心中不禁赞叹:藏獒真好呀!性格豪爽、刚直。做了错事会认错,开心会表达出来,生气了不理人(除主人外)。怪不得一只藏獒这么贵,可惜,城里的藏獒已经不是真正的藏獒了,它们连公汽都怕啊!

啊!藏獒,你的性格,所有人都会记得!

藏獒读后感【篇3】

自从读过沈石溪的作品之后,他就成了我的偶像。他的作品总是那样精彩绝伦,扣人心弦。每次欣赏他的作品,我都会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在哪里,只觉得自己身处故事之中,融入故事之中。

在他的作品中,《藏獒渡魂》是最精彩的几篇之一。来自青藏高原的猛犬------藏獒虽然英勇无畏,忠心耿耿,但必须经历一次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渡魂",只有成功渡魂之后才算是真正的藏獒。所谓"渡魂"就是在藏獒幼犬出生满四十九天时将他们与羊羔圈养在一起,用羊天真无邪的本性去驱赶幼犬身上那浓浓的杀气。如果幼犬能和羊羔和睦相处,那么这只幼犬就成功"渡魂",升级为藏獒。可是一些幼犬在"渡魂"时会像患了狂犬病一样不停地咆哮,狠毒的目光死死地盯着羊羔甚至还会杀死羊羔,这些渡魂失败的幼犬被称为"野魂犬".这些野魂犬长大后,不但会攻击家畜,有时还会攻击它的主人。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意外获得一条名为"曼晃"的野魂犬如何历经"渡魂",成功升级为一只叱咤风云,价值连城的藏獒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两点感想。

第一点感想是母爱的伟大。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是免费的,阳光,空气和母爱".文章中的红崖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缠绵而坚强的母爱,重新塑造了曼晃,帮助它成功渡魂。曾经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个发生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感人故事。救援人员在废墟中发现了一位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母亲,她整个身体被压的变形了。可是当救援人员继续搜索时,在她的身体下面躺著她的孩子,大概有3,4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著,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安静的睡著。随行的医生过来解开被子准备做些检查,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医生下意识的看了下手机屏幕,发现屏幕上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著,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我不由得想起从小到大妈妈对我的爱,妈妈不但在生活中细心照顾我,而且教我做人的道理,在学习上对我严格要求,培养我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有一首歌叫做《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妈的爱,我们都是幸福的孩子。

第二点感想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很久以前,藏獒渡魂的成功率是很高的,藏民用"选强不选弱,选大不选小,选小不选雌"的筛选方法,提高藏獒渡魂的成功率。但是随着藏獒名气越来越大,世界上掀起了一股"藏獒热",人们热衷于购买藏獒成为他们的"保镖""牧羊人"和"猎人".藏民们被贪婪的心蒙蔽,即便是未经筛选的幼犬也被卖掉,导致渡魂成功率大幅度缩水。成功渡魂的藏獒可以保护人类,而未经渡魂的藏獒则可能会攻击人类。如果人类不保护大自然反而一味贪婪无度地索取,最终将受到大自然的加倍报复。

沈石溪是我的偶像,他的作品不但教会我许多动物的知识而且引发我的思考,感悟人生。

藏獒读后感【篇4】

读沈石溪著“藏獒渡魂”有感

“是那只坚强的母红崖羊,重新塑造了曼晃的灵魂。”

在藏族,藏獒都要渡魂。所谓渡魂就是将藏獒和一只羊羔关在一个笼子里,关上七七四十九天,如果和羊羔和睦共处,那么就算渡魂成功,渡魂成功的藏獒身价极高。相反,也有一部分藏獒渡魂失败,然而,渡魂失败的藏獒比一条菜狗也贵不了多少。渡魂成功和渡魂失败的藏獒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因为藏獒天性凶猛,所以渡魂失败也很正常。

作者买了一只渡魂失败的藏獒,渡魂失败的藏獒杀气腾腾,就连主人也照样咬。不愧是狗中极品,全身漆黑,毛色就像涂了一层油漆一样有光泽,它叫曼晃,是一只雌藏獒,正处于一生中最有活力的阶段。一次,作者带着曼晃去野外考察,遇到了两只饿狼,要知道,饿狼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作者不禁打了个寒颤。曼晃单身与两只饿狼周旋,真是狗中豪杰。曼晃赢了,它保住了它的性命,也保住了我的性命。真棒!但毕竟是渡魂未成功的藏獒,有时也会透露出残忍的一面。曼晃竟然把一只小乳猪当做玩具玩。它捕捉了一只小乳猪,把小乳猪放在自己身边,小乳猪逃跑一次,曼晃就咬一次。最后,小乳猪成了一只“小血猪”。残忍目睹,作者便去呵诉曼晃,叫它把小乳猪放了,曼晃非但不听,还朝作者大吼一声,吓得作者一身冷汗。

这件事给作者印象太深了,作者便觉得把一只渡魂失败的藏獒太使人提心吊胆了,便觉定下个星期把曼晃送到动物园去。就在要把曼晃送到动物园去的前一天,发生了一件令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曼晃的命运。作者照常带着曼晃去野外考察,走着走着,发现一只母红崖羊正和一只雪豹在搏斗。原来,母红崖羊是为了保护小红崖羊,这是一只刚分娩不久的母红崖羊。曼晃便去参加战斗,作者并无阻拦,随它去吧!藏獒对战雪豹,藏獒不利,通常两只藏獒对战一只雪豹还差不多,雪豹很灵敏。曼晃被雪豹逼到吊在悬崖上。雪豹咬住母红崖羊的脊背,母红崖羊不停的跳,最后和雪豹同归于尽。

作者想曼晃一定会吧小红崖羊给吃了。但作者想错了,曼晃像母亲一样温柔的舔小红崖羊。母红崖羊爱子的举动,唤发了曼晃内心深处的温柔。母红崖羊多么伟大啊!毕竟曼晃是雌藏獒,它可以体会到母红崖羊爱子的行为。母红崖羊不顾自己自身安危,竭力去保护小红崖羊的行为,值得我们去歌颂,去赞颂!

藏獒读后感【篇5】

读这本书,我不问作者出处,不谈主旨情感,就是很简单的来看这本书。我不会像文人墨客一样做笔记,摘抄句子。我要的只是阅读中的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读的如痴如醉。我写的是这本书的读后感,我不写复杂的句子解析,词语的妙不妙。我喜欢的就是这本书仅此而已。

爱狗吗?现在有很多人爱狗,养的都是宠物狗,它们温顺而可爱,我也很喜欢,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狗,它们有着最原始的狂野,有着所有狗狗的忠诚,甚至更胜一筹,它们就是藏獒。是世界上最大的狗。吼如狮,形如虎,行如豹。基本上一半的大型犬都是由纯种的藏獒演变而来。现在纯种的藏獒已经不多见了。多数都在西藏。

这个故事就是在这里发生的。在那个地方,藏民将它们视为一家人,藏獒也一直用生命守护着它们的主人。那里有一群狗,称为领地狗。由獒王带领守护羊群,领地和人。它们一直和狼群做斗争。直到有一天,父亲来到了这个草原,一切都不平静了,故事就是由父亲带起来的。

父亲的一生都献了藏獒。这本书泪点真的很多,也有很多让人无奈的地方,看到这里,都想进到书里,帮他们一把。藏獒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有一个片段,大雪封山,有好多藏民被困,也有无数的羊死亡。还爆发了狼灾。在一个帐篷了,四个人,两条獒已经饿得奄奄一息。母獒果日是一条哺乳期的藏獒,她用自己的乳汁哺育着六条生命,自己一点东西也没有吃。

藏獒可以把自己的脂肪,营养转化成乳汁,她坚持了三天三夜,终于等来了救援。在这几天了,藏民们把她的乳汁都吸干了,她还是坚持的喂,最后流出来都都变成了血水。最后六条生命都活了,但是她却死了。藏民们抱着她哭,我也哭了。

这就是狗啊,这就是藏獒。它们只坚持自己想守护的,只为了自己的信念所付出。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在情感上作者并没有用太多的语言直接描述,他只是单纯的在讲一个故事而已,但字里行间流露的都是眼泪。有时候人类都不能这样这样,但是它们可以。我自幼便喜欢狗,我明白当自己的伙伴死去时的痛苦。狗狗是我们的伙伴,可能狗狗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片段,但是对于它们来说,你却是它们的全部。

《藏獒》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好多。我的感觉就是读完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种震撼心灵的美感。这本书虽不是什么名著,但仍是一部经典之作。好书并不是因为是谁写了条,或者只要他的作者有名,写的书才是好书。好书对于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就像是你喜欢吃苹果,他喜欢吃葡萄一样。好书就是可以触动你的心灵,引起你的共鸣。就好像是这本书,成功的打动了我。

所谓獒,吼如狮,形如虎,行如豹。忠于人也。

藏獒读后感【篇6】

星期六下午,太阳下山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去光明水库玩。

到了以后我看见了很多很多的菜,妈妈也看见了,就去摘菜,爸爸就带我去垂钓园看钓鱼。

还没到那里,就看见了一只藏獒和一只很小的狗,藏獒一看见我,就径直向我跑来,因为我经常来看他,所以他和我格外亲热,我摸摸他的头,他对我摇摇尾巴,表示友好的意思。

这条藏獒是黄色的,两只耳朵是向下塌着的,虽然不是怎么可爱,但是看着就让人感到倍感亲切。

我牵着他的绳子,带他去河边玩,他倒是通人性,一牵绳就跟我走,小狗也跟来了。

到了水旁边,我把绳子放掉了,看它到底想去哪,结果他朝水边走过去,我开始还担心他会淹死呢,谁知,他竟悠闲自在的游起泳来。

就是在这里我发现了他的第一个特点温顺,其实也不能说是温顺了,我觉得他很胆小,藏獒游累了,想上岸休息一会儿,调皮的小狗对他汪汪的叫,他就不敢上岸,被吓到水里去了,之后他好几次想上岸都被吓到了水里去了,最后还是我把小狗轰走他才能成功的回到陆地。

藏獒只吃肉,饭他都不吃,我喂他吃过饭我知道,他把所有的肉都吃掉了,饭把全部剩下来了,他好像还没吃饱,我又把装满饭的盆子递给他,他还是不吃,我又端了一盆肉给他,他才把吃完了。

藏獒犬很贵,我把他的绳子套在了树上,就走了,让他好好地休息一会儿。

藏獒读后感【篇7】

假期里,我看了《藏獒渡魂》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获奖作品。藏獒渡魂主要讲了助手强巴给我牵来一条渡魂失败的野魂犬。(藏獒渡魂是藏族的一种习俗,传说藏獒是天上一位战神因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的杀气,必须在其出生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还在吃奶的羊羔同栏圈养,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的时段,让这个时期的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用温婉的羊性冲淡藏獒身上那太过血腥的兽性。渡魂成功的藏獒是狗中的极品,渡魂失败的藏獒,脾气暴躁,不仅会伤害家畜,甚至还会伤及拳养它的主人。)野魂犬很便宜,区区几十元就能买到,所以我买了一条,给我当助手。

这只藏獒叫曼晃,果然是狗中极品,它帮助我完成了许多我很难办到的任务,也保护了我,但它毕竟是渡魂失败的狗藏獒,有些野蛮的行为也会让我受不了,比如有一次,它捉到一只小野猪,它残忍地把小野猪的耳朵、尾巴、猪鼻、屁股、猪脚都咬烂了,甚至还把小野猪的肚子也咬出个洞,漏出一大坨猪肠子,最后被曼晃折磨致死。这件事让我很受不了,我决定把曼晃送到动物园,让它一辈子关在铁笼子里。

可就在曼晃要走的前一天,一件事改变了曼晃的命运。这天,我带曼晃上山工作,突然看到一只母红崖羊,后面跟着一只小红崖羊,它们对面有一只雪豹。可想而知,雪豹想吃它们母子。红崖羊附近就是悬崖,它为了救孩子,和雪豹同归于尽,一起掉下了悬崖。这件事让曼晃深受感染,使它渡了魂,成为一只勇敢地保护主人,但很听话的狗。

这篇故事让人深受感动,由此可见,母爱的力量有多大,能让曼晃变成一条好狗。我相信,是那只勇敢的母红崖羊,用它缠绵而又坚强的母爱,重新造就了曼晃的灵魂。母爱真伟大啊!

藏獒读后感【篇8】

《豺王》是沈石溪作者的动物小说之一,这本书里面写了好几个动物故事,我最喜欢的是——《藏獒渡魂》。

《藏獒渡魂》讲的是一条几次渡魂失败的藏獒曼晃的故事。藏獒是青藏高原特有的大型猛犬,只身敢于狼群周璇,是世界闻名的优秀猎狗。所谓的藏獒渡魂就是:七七四十九天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在这个时段让它和一个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冶炼性情,减弱杀气,用温婉的羊性冲淡藏獒身上那太过血腥的兽性。

这狗浑身漆黑,嘴吻、耳廓、尾尖和四爪呈金黄色,皮毛油光闪亮,就像涂了一层采釉;满口尖利的犬牙,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脖颈祖:隆,胸脯厚硕,腿部凸起一块块腱子肉;高大威猛,足有小牛犊这般大,真不愧是世界闻名的犬中极品。它就是本文的曼晃。这条叫曼晃的雌狗赶走了小偷,勇敢地与狼搏斗,保障了“我”的安全。

那天“我”看见曼晃用它的本性玩弄和凌辱着小野猪,进行凌迟式的血腥游戏,无谓地延长猎物死亡的痛苦。曼晃这样做只能说明它是一条心理变态的蛇蝎心肠,蔑视生命,作文喜欢享受血腥的屠杀所带来的刺激和快感。在”我“决定把曼晃送回的那一天,一件意料不到的事发生了,改变了曼晃的命运。“我”在路上意外地遇到了一头与雪豹搏斗的母红崖羊。红岩羊那种母亲的职责与不怕死的精神,重新塑造了曼晃的灵魂,使它成为一条既温顺又勇敢的牧羊犬。

在本篇文章中,有许许多多鲜明的动物形象,比如,勇敢强悍的曼晃、坚强缠绵的母岩羊,贪婪成性的雪豹。

我喜欢曼晃的英俊威武,勇敢善战的一面,讨厌它的野蛮、凶残。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狗忠实为主、骁勇善战的品质,在别人困难时给予帮助。最重要的是要有爱心,有正义感,有责任心。

藏獒读后感【篇9】

前两天看完《摇滚藏獒》,耳机里一直单曲循环着郑钧的《热爱》。这不仅是一部拍给小孩看的动画片,也同样是给那些曾经坚持过、以及正在坚持梦想的年轻人看的。

影片讲述了一只小藏獒不愿继承父业呆在羊村看门,而要去大城市追寻音乐梦。很多人说故事本身就是郑钧真实生活的写照。而我想,或许每一个接受过中国传统教育的家庭都会面临这样一个困惑:究竟是让孩子走出去,还是把他们留在身边?大多数保守的父母都会在小孩成年前动用身边所有的资源,力求给他们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如果没有像样,至少也应该是稳定的。即使达不到稳定,最起码也应该得离家近。他们的想法很简单,让小孩在自己眼睛能看见的地方,那就是安全的。

我想起很早前看过一篇王琛的特写《最后的文学青年》,里面讲到作家阿乙年轻时在家乡当警察,他发誓要离开这里,去城市,去省会,去沿海,去直辖市,去首都,最后去纽约。

后来他在家人的反对声中毅然决然地钻进火车,离开了家乡。他去省会,去直辖市,最后定居在北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他也实现了去纽约的梦想。

和阿乙走出去不同的是,他身边的同事因为早已成家而没有出走的勇气,虽然同样笔耕不辍,但最终也只能是抑郁地死在鼻咽癌下。

影片中的小波弟就像是年轻时候的阿乙,当他手拿收音机大声喊出“我决定,要成为一名音乐家”时,他的父亲立马说:你成不了音乐家,波弟!

小波弟同样没有因为身边的阻挠而就此停止追梦的脚步,他带着满腔热血,不顾一切地走出了羊村。但谁都知道追梦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来到大城市,一面被狼群围堵,一面又惨遭摇滚天王安格士的拒绝。这其中虽有灰心和丧气,但波弟一直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周遭带给他的一切不美好。

薛之谦曾在一档音乐节目中讲过这样一段话:我的梦想,也曾经被别人握在手中,狠狠地捏碎过。小时候我发现这个世界不公平,长大后我发现这个世界就是不公平的。但不公平是好事,因为它会让你变得更加努力。

很多人说他连上十几档综艺,是不是已经用力过猛,迟早会让观众审美疲劳啊。但请换一个角度想:如果他没有走到你跟前,你会有机会看见他吗?

无疑,薛之谦也是现实版的波弟。但和影片不同的是,现实的道路往往比剧情更加曲折和迂回。

当波弟最终以音乐的力量保卫了羊村的和平时,我在黑暗中偷偷掉泪。就像郑钧在《热爱》里唱的:一直走,到欢声驱散愁容,到心中郁郁葱葱,你会以自己为荣,没有虚度这一生。

你不能否认,即使追梦少年背后没有光,他也一直会朝着光亮那方奔跑着前行。

几天前朋友圈中火了一篇《4小时逃离北上广》的文章,身边朋友笑说:我们都还没去呢,你们就急着逃走!走吧,少一个算一个。还有人说,以前人们想着走进更大的城市,大部分来源于信息不对称,现在是互联网的时代了,做什么还非得走出去啊。

事实上逃离只是一个动词,而真正潜伏在其背后的是:你究竟足够热爱它吗?

而大多时候我们选择一座栖息的城市,就跟选择一个携手一生的爱人是同一道理。因为有某些足够重要的东西吸引着人们停留驻足,甚至为之疯狂和热爱。即使在别人眼中这看上去非理性且超常规,但没人知道究竟隐藏在你心底的是什么。

前段时间恰逢毕业季,我问身边一位刚毕业的朋友:回老家吗?

他说:不回了,最近准备租房。

我说:大城市租房挺贵的。他说:没事,先找一份能负担得起房费的工作,就能在这座城市赖下去了。

很奇怪吧,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闭口不谈梦想和追求了。因为谈一万次,也抵不过赖这一次,所以能赖的时候,就尽力赖着吧。

而我们之所以想要赖在角落,也只是希望有一天,能拥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走出来,让你们看见。毕竟没人想一直做缩头乌龟,藏在壳里永远不出来。

藏獒读后感【篇10】

在我拿到《藏獒渡魂》这本书之前我对藏獒的认知仅仅是一种生活在青藏高原,高大威武的大型猛犬。在我拿到这本书之后,我就改变了我对藏獒的看法。

曼晃的故事

本文主要讲了一直叫做曼晃的藏獒与“我”的故事。曼晃的外表是浑身漆黑,嘴吻,耳廊,尾尖和四爪呈金黄色,皮毛油光闪亮。。。。。。它察言观色,让我看到了它的聪明;它气喘吁吁,还去撵骆驼,让我看到它的忠心;它翻山越岭,让我看到它的耐力;它毫不畏惧,与大灰狼作斗争,让我看到它的强壮与护主,但是它向淘金女吼叫,又让我看到了它的凶神恶煞;它对小野猪的”慈爱“又让我感到它的残忍与嗜血成性,正因为如此”我“想送曼晃去动物园。

伟大的母爱

但是有一件事改变了曼晃的命运,那就是一只母红崖羊在分娩时,遭遇了一只雪豹,但是母崖羊没有选择弃羊崽而去,她想保护她的羊崽,在曼晃与雪豹战斗是,突然,母崖羊撞到雪豹身上,母崖羊与雪豹一起被撞倒崖下,同归于尽了。忽然,曼晃钻进了草丛里,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话;“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钻进草丛,发现小羊羔还活着,原来是母崖羊的牺牲感动了曼晃。使曼晃知道了爱是什么,她便一直保护着小羊羔,把它当成自己的宝贝一样。

我的母爱

读完了文章,我便想到,连动物都有如此的母爱,那么人类就更不用说了,我与母亲的故事:母亲每日都辛苦劳累,为了我们的家庭,她四处奔波,每天晚上,我睡着了,她还在忙碌着,外婆生病了,母亲宁愿熬夜也要照顾外婆,你看,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读完这篇文章,这本书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母爱是迷航的灯塔,使人不再迷失反向;母爱是冬日的阳光,温暖赤子的心田;母爱是春天的细雨,滋润着干渴的土地;母爱是尽职的卫士,保护幼时的儿女。又让我感到:母爱是伟大的,它能曼晃渡了魂;它使脆弱的母崖羊与雪豹作斗争;它也使勇敢和缠绵使一切更美好;它可以使世界改变。

藏獒读后感【篇11】

我经常在书上看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个谚语,以为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但是自从我看到了《藏獒渡魂》这篇文章,才知道那是不一定的。

藏獒是世界闻名的猎狗,两只联手可打倒一只成年雪豹。所谓藏獒渡魂是指把满七七四十九天的藏獒放进羊圈里杀掉杀气。渡魂成功的藏獒称为家魂犬,这样的藏獒性情温和;而渡魂失败的称野魂犬,野魂犬兽性发作的时候,连人都会咬死。

《藏獒渡魂》讲述了一位动物学家买一只渡魂未成功的藏獒,取名为曼晃。这只藏獒不仅让动物学家得到了珍稀的野骆驼金丝猴的照片,而且英勇的和两只饿狼战斗,并救了动物学家一命。虽然它很聪明、勇敢,但是也很残忍和野蛮。有一次,曼晃捕捉到一只小野猪,把小野猪不停地折磨,直到小野猪死去;还有一次,一位淘金女找动物学家借水喝,曼晃大声地狂叫,吓坏了淘金女。这一切使动物学家感觉它像是一只魔鬼,不得不准备把曼晃送去动物园里。但是最后动物学家改变了主意,因为从一只勇敢的母崖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儿,和雪豹同归于尽的事情中,母崖羊的母爱不仅仅使藏獒放弃了残杀母崖羊的幼儿的念头,而且恳求动物学家收养母崖羊的幼儿。从此,这只藏獒变得温和了许多,终于成为了一只成功渡魂的藏獒。

读到这里,我心想:我现在也有许多缺点,不过只要努力一定可以战胜自己,连一只狗的性格都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当然是可以彻底改变的。

读后感方法(模板11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方法(模板11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后感方法【篇1】

参加工作后,读书的时间不多,读的书也少了。前些日子,读了一本好书—《方法总比问题多》。这是一本一流人才工作方法的专著,作者是享誉海内外的方法学家、国际职业培训师吴甘霖先生。该书从方法与问题的关系、如何克服无法面对问题的心理障碍、如何拥有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如何把问题变成机会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这本书,读来如沐春风,如品甘饴,让人感受良多,受益匪浅。

一、方法与问题是推动人生前进的动力。

从古至今,方法与问题总是一道共生的辩题。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诠释,有的人夸大其辞,怨天尤人,有的人乐观向上,积极应对。人生注定要同困难、同问题打交道,或是困难吞没懦夫,或是强者解决问题。方法总比问题多是对方法与问题的关系的最好诠释,它是一种面对困难时,积极应对、奋发向上、永不言败的心态;是一种不屈不挠、蔑视困难并勇于挑战困难的精神。有了这种心态和精神,就会努力工作,并因掌握了方法而创造非凡的业绩,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信。不仅如此,还会从此不怕困难,将所遇到的困难变成进一步成长的机会。

人生总会面临许多问题,上学、找工作、交友、家庭与事业等,每时每刻,这些或大或小的问题,总会困扰我们,只不过面对他们,有人怨天尤人,有人积极应对。一个人如果不想虚度此生,活得充实有意义,面对困难时,就需要勇气和理智,主动想办法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会不断征服困难,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尝试,不断更新,我们会体会到很多东西,学习到更多经验,观察精彩的世界,感受人生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真真切切地体验到这种精神。

作为一位法官,我们更需要这种精神:直面问题,寻找方法,在自己的工作生涯中,把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穷尽一切可能地做好,做到极致,做到完美。许多人会因此取得成功,也有人默默无名,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当离开工作岗位的时候,他们都可以说自己无愧于自己的工作,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

二、多找方法,少找借口,是每一位法官应有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一流的人找方法,末流的人找借口。找借口的人是单位里最不受欢迎的人,找方法的人,是单位里最受欢迎的人。找借口的人,是不会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的,哪怕有现成的办法摆在他面前,他也难以接受。在现实中,员工其实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具有敬业精神并能找方法的员工。他们拥有智慧并乐于奉献智慧,毫无疑问,这类员工是最好的;二是敬业但缺乏方法的员工,他们能奉献汗水,这种员工单位需要,但不会有太大的发展;三是既不去找方法又不敬业的员工,他们什么也奉献不了,最终的结局只能是离开。

作为法官,我们应力争做第一种人,主动找方法解决问题。我们的审判事业需要的正是这种不找借口找方法的法官,只有具有这种精神的法官,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多年来,问题总是我们躲避责任和努力的第一借口,什么经验不足,积淀不够,办法不多等问题成为我们最好的“挡箭牌、护身符”很少考虑自己是否想尽办法、竭尽全力。现在想来,工作之所以少有成绩,工作中“问题多,事情难办”,我们没有尽最大努力也是关键因素之一,这要求我们在最短的时间从找借口向找方法转变。

三、方法是推动审判工作的源泉

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总是问题和困难相伴,也正是在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中,磨练出法官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但在工作中,也常听到“实在没办法”“一点办法也没有”的声音。一句“没办法”,我们似乎为自己找到了不做的理由,但也是一句“没办法”,阻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真的没办法吗?还是我们没有好好动脑筋想办法?想办法才会有办法,只有找方法才会有方法。

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找方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回避,找理由为失败辩解,找借口回避和找理由为失败辩解只会加倍失败,只有找方法才会有成功,成功永远属于会找方法的人。审判工作需要具有敬业精神的人,但只具有崇高的理想和敬业精神是不够的,还应格外重视方法,如何更好地工作,如何为维护神圣的法律做出更多的贡献,这就客观要求每位法官都应做一个凡事讲方法的忙人,只有这样的忙,才会有效率、有价值。

四、只要善于找方法,问题也能变机会。

吴甘霖先生在书中用了大量的篇幅讲述“怎样找方法”,一共讲了十四种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开拓我们的思维,指导我们如何去找到方法解决问题。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卡内基把困难变成功,把危机变机会的经历:作为美国一家钢铁公司老板的卡内基,在美国全国性大罢工越来越多,所有的钢铁企业都遭受冲击的时候,却利用这个机会,采取有力措施,不仅使自己从罢工问题中解脱出来,而且趁机兼并了很多公司,其钢铁在全国市场上的占有率从1/7一跃而为1/3。

这个成功事例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可能是个逆境,但同时也是机会。一个人内在的潜能,在逆境中才会得到最大的激发,罗曼.罗兰说得好:“只有历经无数困难的磨练,才能走向成功的顶峰,只有经过炼狱才能打通走向天堂的道路”。事实上,社会中的每一行都有它的艰难困苦,都会遇到烦琐复杂的问题,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也是在无数困难问题的解决中推进的。

《方法总比问题多》所倡导的理念,为我们解决问题找到了一个有力的支点,“只要精神不滑坡,方法总比问题多”,只要有了这样的信心和勇气,用我们的智慧去寻找方法,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审判工作中干出成绩,打出一片天地。

读《方法总比问题多》,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我们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要怕困难怕问题,要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我向同事们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启示,做一个直面困难、不屈不挠、永不言败、开拓进取的人,为自己的人生,为共和国的审判事业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读后感方法【篇2】

通过阅读《办法总比问题多》一书,感触很深,我认为最优秀的人是最重视讲究方法的人,始终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理性的对待问题,把内部不和谐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虽然我们在工作中,每项工作任务都有它的困难,都会遇到烦琐复杂的问题。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正视存在的困难,不逃避,不抱怨,不懈怠,知难而进,多思考解决的方法,带着深厚的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任何困难都能克服。

面对问题,要“找办法努力奋斗”,寻找办法解决问题,要用积极的心态来应对所处的困境,因为办法总是有的,应该始终保持平常心态,不以缺点、挫折而自弃,不以成绩、成功而自豪,以扎实的作风、平和的心态尽职尽责地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

在《方法总比问题多》一书中,阐述了方法与问题的关系,我认为它是一种面对困难时,积极应对、奋发向上、永不言败的心态;是一种不屈不挠、蔑视困难并勇于挑战困难的精神。有了这种心态和精神,就会努力工作,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还会不断征服困难,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尝试,不断更新,会到很多东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尽一切可能地做好,才能无愧于神圣的公安事业。

联系实际工作中,我感到同样应遵循自己的感悟,把此感悟作为今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行动准则,面对困难和问题不退缩,这是衡量一个人责任心的问题,只有把解决问题和困难当作自己一项应尽的责任,把责任强加于自己,才能为自己解决问题和困难提供动力。树立解决问题和困难的信心,光有动力还是不够的,还要有解决问题和困难的信心,如果面对困难总是愁眉苦脸、忧心忡忡,成天只感到压力和负重而没有解决问题和困难的乐观心态,那只能被困难和问题压垮身心。

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服务工作,总是问题和困难相伴,也正是在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实现让人民满意的目标。不能因为没办法”而阻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遇到困难和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找办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回避,找理由为失败辩解,找借口回避和找理由为失败辩解只会加倍失败,只有找办法才会有成功。因为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可能是个逆境,但同时也是机会,只要有了信心和勇气,去寻找方法,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也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结合自己的实际岗位工作,总结解决问题的途径,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为办事群众服务。

读后感方法【篇3】

最近重新开始读书计划,碰到一个小问题。

那就是看过一本书之后,很容易转头就忘了。其实对于书上的内容,根本就不会记得很多。

很多人都说应该做读书笔记,但是一直找不到实用的方法。

刚好看到有作者推荐她的方法,我觉得说也许可以去尝试一下。

毕竟多尝试一下别人所用过的方法,然后去总结,发现最适合自己的,渐渐就会形成自己的读书笔记的体系。

这次看到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一个是要先找出书上的金句。一本书,不管有多烂,它里面肯定有一些让你会觉得拍手称快的很惊艳的句子。

如果你能够把这些句子背诵或者烂熟于心的话,平时与他人交流的时候,或者说自己要写作的时候能写下来的话,那么它就已经被你吸收内化成你自己的知识了。

第二个是要学会去复写所看到的这本书的目录,就是大纲。如果你能够默写出目录的话,那你基本上就能够了解到作者的逻辑思维架构,这个是很棒的训练自己逻辑能力思维的方式。

第三是要学会做思维导图,在这个过程中是归纳总结,然后融入自己的思考。

第四点是反思,就是想想说我通过看这本书,我学到了什么,这本书上有很哪些点是我原本都不知道的,这本书对我的帮助有哪些?

当你能够用这四点很认真的去看一本书并做笔记的话,基本上你就能够真正的从这本书学到自己所要用的东西。

学到就去用,所以我希望说自己能够从这些方法中的实践中能够更好的理解书中的内容。

读后感方法【篇4】

麦肯锡——世界上最成功的战略咨询公司,在国际商界麦肯锡这个牌子享有 盛誉。

《麦肯锡方法》这本书分为五个部分。在前三部分主要是作者对麦肯锡人如何看待和解决商业问题的方法进行了解释。在第四部分作者提供了在面对在麦肯锡公司生活的种种重压时学到的一些经验教训。最后在第五部分作者简要评价了在这个公司所得到的一些经验教训并和大家一起分享关于麦肯锡的一些珍贵记忆。

通过此书,我受益匪浅。由麦肯锡的公司经营理念及员工待人处事我认识到了自己许多的不足与以前一些错误的人生价值观。曾经自以为正确的方法却可能让自己走了更多错误的路。

作为一个公司或是企业,为何麦肯锡可以如此成功,在国际享有威望。通过此书我了解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一切从事实出发,敢于面对事实。在麦肯锡公司,解决问题是从事实入手的。麦肯锡公司给员工注入的观念:事实是友善的,不要害怕面对事实。可是往往很多人不愿意面对事实,只是一味的逃避事实。或许他们以为只要不去看。那些令人讨厌的事实就会烟消云散,但事实是不会的。躲避事实所开的是一剂失败的药方,终有一天事实会水落石出。你必须不怕事实,要捕捉事实,利用事实。今后我们工作,生活亦是如此。敢于面对事实,接受事实。而不是害怕事实。 二、 问题不会永远是问题。要善于思考和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首先是将问题分析清楚。麦肯锡公司不会直接将客户所陈述的问题拿来去解决。因为很多时候客户对自己的诊断并不完全正确,很可能是错误的,他们带来的问题表达的极不清楚。搞清楚交给你的问题是不是真正的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更深入的挖掘。面对难以解决的问题,不要机械的重复相同的方式,可以试着重新定义一下问题本身或是改正自己的方法。 面对问题,我们“甭想把整个海洋煮沸”——别试图分析所有的事情,要有所选择找出你做事情的优先顺序。先摘好摘的果子——有时候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机会会让你轻易获胜,抓住这些机会。一个垒一个垒地打——你不可能把一切事情都干了,所以也不要去试,只做你应该做的事而且尽量把它做好,连续地打一垒打要比试着打本垒打强得多。要关注大画面——如果你同时盯着许多要求就很容易失去目标。要找出你的优先顺序,你一天能干的事情就那么多。 三、 诚实,正直。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诚实。麦肯锡公司要求员工对自己的客户,对自己的团队成员同时也对自己诚实。诚实包括当自己找不到线索的时候要承认,只管说“我不知道”。承认要比欺瞒的代价小。往往我们不能勇敢的承认自己的不足与缺陷,面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肯低头,甚至不懂装懂,导致问题更加严重。有些时候,面子并不是最重要的。不要觉得不知道是件可耻的事情,爱因斯坦也会有不知道的时候。

积极、勇敢的面对事实,接受事实。敢于挑战,敢于创新。以及拥有诚实、正直的心态,我相信,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做的更好。

读后感方法【篇5】

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方法总比问题多》一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个智者,时刻提醒着我们: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从古至今,方法与问题总是一道共生的辩题。方法总比问题多是对方法与问题的关系的最好诠释,它是一种面对困难时,积极应对、奋发向上、永不言败的心态;是一种不屈不挠、蔑视困难并勇于挑战困难的精神。有了这种心态和精神,就会努力工作,并因掌握了方法而创造非凡的业绩,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信。不仅如此,还会从此不怕困难,将所遇到的困难变成进一步成长的机会。人生总会面临许多问题,上学、找工作、交友、家庭与事业等,每时每刻,这些或大或小的问题,总会困扰我们,只不过面对他们,有人怨天尤人,有人积极应对。一个人如果不想虚度此生,活得充实有意义,面对困难时,就需要勇气和理智,主动想办法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会不断征服困难,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尝试,不断更新。我们会体会到很多东西,学习到更多经验,观察精彩的世界,感受人生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真真切切地体验到这种精神。

作为教师,更需要这种精神:直面问题,寻找方法,在自己的工作生涯中,把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努力去做好。读书是为了学以致用,“方法总比问题多”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不应该只是作为教育别人的口号,更应该学为己用。自己“对号入座”,更有利于用心感悟、剖析自我。

反思教育行为,激发教育灵感,引发崭新思维,生发教育智慧,提高教育水平”。我们教育学生应爱好读书,首先自己要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谦虚谨慎,好学好问,吸取营养,丰富自我;倡导多读书、多思考、多研究、多写教育随笔,记录成长,关注进步;读自己最钟爱的书,全身心地“品味”。有人曾说过:“教育不是牺牲,而是享受;教育不是重复,而是创造;教育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生活的本身。教师的一生不一定要干成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它应当如百合,展开是一朵花,凝集成一枚果;它应当如星辰,远望像一盏灯,近看是一团火。”我们陪伴着“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一起成长,和生机勃勃的孩子们朝夕相处,成就每一个学生,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当老师的都知道,在每个班里,都有所谓听话的孩子和淘气的孩子。那些听话的孩子,不用我们多说,只要你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就心领神会,能认真地按照你的要求去做;而那些淘气的孩子呢,课上课下都调皮捣蛋,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来吸引学生,他顶多专心两分钟而已,这些孩子不是被父母打麻木了,就是连父母都不怕了,又怎么会在乎老师的威严呢?这需要教育的艺术,注重方式方法,办法总比问题多。

现在的孩子被家长宠坏了,任性、不讲礼貌、自私不顾及他人、缺乏爱心与同情心,不懂的感恩。看到这样一种局面,不免有点让人感到有些心寒。我想只有先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播洒爱的种子,用真爱去感染他们,因他们被爱而学会爱别人才是关键。爱,像火种,能点燃孩子心灵的希望;爱,像雨露,滋润着久旱的禾苗。而让孩子在得到爱的过程中,学会珍惜这份爱,用自己的健康成长来回报爱他的人。作为教师要把爱的种子洒向班级的每个角落,让每一个孩子都对生活和未来充满信心。当教师的爱流入孩子心田时,他们就会把师爱化为对知识和集体活动的热爱,是封闭的心扉在集体生活的温暖中逐步开启。学生渴望教师的爱就像禾苗需要雨露阳光一样,学生只有感受到教师的善良和真诚爱心才乐于听从老师的教诲。对于学生的爱是多方面:谁都愿意得到他人的关注和重视。

总之,我觉得多找方法,少找借口,是我应有的工作态度。教师是服务孩子,服务社会,服务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接班人,要用无微不至的爱心去温暖每一个孩子的心灵,方法总比问题多是一种信念和追求!是一种思考问题的角度和视野!是一种波澜不惊、处事不乱的综合能力和素养!我们只有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才能不畏困难,才能不松垮懈怠!才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高标准的完成每项工作。

读后感方法【篇6】

一、推荐书名:《小学生阅读大全》《读报的方法》

二、精彩词语:

报纸粗读细读一扫而过节省浏览标题了解

理解运用捕捉要点样貌概貌眼帘扩大

领域增加内容版面

三、精彩句段:

跳读,就是跳跃式的阅读,既由这一版跳到另一版,由这一栏目跳到另一栏目,由这一标题跳到另一标题,一般都是用眼睛一扫而过,直到需要读全文或读某个部分时才停下来。

粗读,就是浏览式的阅读,即对一篇文章,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甚至也不是一句句地读。虽然是通读全文,但只是了解大意,发现要点。这种阅读的目的是知道一篇文章的大意,但要以理解为前提,不能光图快。

速读,就是快速地阅读,以词或句子为单位,一眼扫过去,可捕捉一句或几句,也可以以行或段为单位,一眼扫到更多的内容。这种阅读的目的是为了扩大阅读领域增加了解面。

四、独特感悟:

原来读报纸有这么多的读法,平时大家都没注意到,这几种方法能节省时间,一扫而光,但是大家如果要读一篇重要的文章,我就建议大家细读,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这些方法不光能用在读报上,甚至读书、看小说都能用上,不仔细琢磨,只要读懂了就行。但是,这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说读书不能读全,有时可能还会漏掉一些关键字,如果漏掉了关键字,意思就不一样了。大家也能用小手指指着读,但是这种方法太耗时间,应该让自己适应一下快速阅读,了解大意。

读后感方法【篇7】

书名:爷爷必定有方法

故事内容:

约瑟仍是小娃娃的时分,爷爷为他做一件毯子,即便旧了、破了,约瑟也舍不得丢,他信任爷爷总是有方法把旧的东西变成新的东西。这条毯子就在爷爷的巧手下,逐渐变成了外套、背心、领带、手帕和钮扣。最终钮扣弄丢了,再也没方法做成新东西了。约瑟却从这个过程中,学到了由旧变新的道理,他写出了一个故事,使得现已消失的东西又有了新的含义。

除此之外,作者使用每一页的下方,画了一个老鼠家庭的故事。捡了爷爷为约瑟缝毯子开端,取舍下来的碎布,就成了老鼠家庭增加衣服、毯子、窗布…。的资料。因而,约瑟具有的布料尽管愈来愈少,老鼠家庭具有的布料却愈来愈多,直到最终,连约瑟的钮扣都进了老鼠的家,成了椅垫,一只小老鼠正坐在椅垫上,念故事给小老鼠们听。

读后心得:

这真是一个美好故事,爷爷像一个魔术师相同,总是能把旧的东西变成新的,真是构思十足。教师告知咱们:“构思便是惹是生非,有中生新。”他要咱们群策群力的考虑日子中有哪些东西老旧了还能够再使用。有人说:可乐瓶能够制造笔筒、玩具。有的人说:废纸还能够拿来做劳动、废物袋……。咱们众说纷纭的说个没完。经咱们火热的评论后学到了由旧变新的隐秘。这个故事让我感到约瑟家日子很俭朴但很充足,更看到一个亲情融合的幸福家庭。

看完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我的奶奶也和故事中的爷爷相同很有构思。她会将家里变得很洁净,还会种出许多养分的蔬菜,更会帮将快要死掉的果树看病。奶奶还使用到邻近公园漫步运动的时分,帮助捡废物,让居民有个洁净的公园休闲。在我的心中奶奶是一个女超人,我要学习奶奶做个有构思的人,天天高兴又安闲。

读后感方法【篇8】

我时常在想,为什么课堂上教师讲得越多,学生变得越糊涂呢?看了《课堂方法》之后,我的思路越来越清晰了,究竟上课该用谁的思路上课呢?这很简单,“那就是你讲话或者上课想让谁搞懂,就用谁的思路”。

我回想自己过去走过的路,经常沉醉于自己,而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和真实的想法。为什么有的课听完之后,还意犹未尽,而有的课却乏味枯燥呢?课堂密码究竟在哪里,《课堂方法》让我明白了,上课并不是你讲得越多,学生学得越明白,关键在于教师的讲课思路与学生的听课思路是否“对路”。

是啊,课堂的有效性不是教师的一言堂,不是教师的独脚戏,只有教师的教学进度与学生的学习接受度步调一致,课堂效率才算真正达成,只有将课堂的内容真正进驻学生的心灵,烙进学生的脑海,学生自如地说:老师,这个我会了;学生的谈吐,那样地自然,学生答题,是那样的胸有成竹,乃至于,多年以后,有一个学生在国外旅游时,记起给我这位语文老师寄来一张明星片:老师,你是负责的人。这才是真正的不打折扣的课堂效率。至于这一堂课有多少学生站起来发言,我用了几次多媒体课件,我是怎样设计这些问题的,我是怎样解读这篇课文的。我自己在课堂上有多少次感动等等,这些都是多么细枝末节的东西。现在,我该惭愧,我总是放不下太多的“我”,而忘了那么多的“你们”——我的学生,“你们”的学习接受程度是我的课堂效率的计时器。

改变,从现在开始!

读后感方法【篇9】

读了梁素娟的《方法总比问题多》,受益非浅。

从方法与“问题”的关系;如何克服无法面对问题的心理障碍;如何拥有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如何把问题变成机会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如果拥有这四个方面的认知和体会,你就会有一种全新的工作态度,带着自动自发的精神去努力工作,而且你还会因为掌握方法而创造非凡的业绩,并因此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信,不仅如此,你将从此不怕困难,而且还会将所遭遇的问题,变成你进一步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在工作中员工其实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具有敬业精神并能找方法的员工。他们拥有智慧并乐于奉献智慧,这份智慧必然会给企业创造财富,毫无疑问,这类员工是最好的。

二是敬业但缺乏方法的员工。他们能够也只能奉献汗水,这种员工单位需要,但他们自身不会有太大的发展。

三是既不去找方法又不敬业的员工,他们什么也奉献不了,所以最终的结局只能离开,假如想获得最大程度的发展,毫无疑问,应该力争做第一种员工。

主动找方法才能脱颖而出,主动找方法解决问题的人,总是社会的稀有资源。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只要有这样的人出现,他们就能像明星一样闪耀,哪怕他没有刻意去追求机会,机会也会主动找上门来,假如你通过找方法做了一件乃至几件让人佩服的事,就能很快脱颖而出,并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在我们这个时代,多的是“忙人”,他们每天在急急忙忙地上班,急急忙忙地说话,急急忙忙地做事,可到月底一盘算,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做成几件像样的事情,他们往往一个“忙”字作为自己努力的漂亮外衣,却没有想到,这种忙,只能是“穷忙”,没有给自己和单位带效益,做一个凡事讲方法的“忙人”吧,这样的忙,才会有效率,有价值,做一个凡事讲结果和功劳的人吧!这样,我们才会赢得最快速度的发展,并得到最大认可和回报。

李奇运

20xx-10-22

读后感方法【篇10】

近日,我读了《方法总比问题多》一书。这本书的理念对当前中国职场中的不少人而言,有直接的针对性,在任何单位,每个人时刻都会遇到问题,一个人是否自觉发现问题、能否积极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决定了在单位能否很好的发展,在书中提出了不找借口找方法,方法总比问题多的理念,以找方法的形式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彻底解决问题,并进一步强调最优秀的员工,应该是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在此基础上,他一步步教你怎样克服对于问题的恐惧,在遇到问题时怎样运用一些思维技巧,不仅从心理上藐视问题,以方法克敌制胜,而且还能最终将问题和挑战转变为机遇。强调这样的理念,就是要让大家明白外在条件有限,内在智慧无穷、先讲条件举步维艰,先讲智慧前途无量,开发出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潜能意识,成为有价值的人。成功和胜利,永远属于会找方法的人!这本书中的理念,可以应用在许多领域,同样对我们日常的路政管理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长期以来困惑我在工作中很容易犯下的一些错误,使我对过去的职业生涯得到了总结性的归纳,从而找到了以前的不足和迷茫,也告诫了我在工作中要不断学习的重要性。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高手,才能提升自己,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这本书对我目前的工作带来的帮助,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让我及时的摆正了自己的心态。

当问题被方法解决以后,成功的喜悦就随之而来,刚加入路政工作的时候,现实和梦想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有很多的不理解和误区,但通过领导和同事的教导和帮助,加强了对自身思想的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对大队文化的认知度,最终让我对大队有了全新的认识。大队是一个优秀的团队,从大队领导到基层队员,每个人都非常敬业,凝聚力和向心力都很强。

通过对《方法总比问题多》的学习,认识到解决问题就是创造财富,解决问题就是提升效率,解决问题就能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人才。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能被困难吓倒,遇到问题时,先别说难,先问自己是否竭尽全力。我们之所以说事情难,往往是我们没有尽到最大努力。面对问题和困难的时候,我们永远不要先说难,而要问一问自己:我是否已经进了最大的力量?如果将心灵的焦点对准“难”,头脑就会加速运转,找出千万个理由,证明真的很“难”,人就很容易屈服。因为,畏惧使人无法真正冷静地应对问题,甚至导致行动的瘫痪。竭尽全力,就是不给自己任何偷懒和敷衍的借口,让自己经受生活最大的考验。竭尽全力,就是要你把意识的焦点对准如何解决问题,减轻解决问题的焦灼感,轻装上阵,集中心智,去创造生命的奇迹。在解决问题时一定要抱着最积极的态度,以最佳的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不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习惯,并且掌握这些好的方法和总结工作的经验,避免同样的错误发生。

读后感方法【篇11】

本人在阅读吴甘霖老师的《方法总比问题多》丛书后,书中的思想,知识,思维结构方式深深的影响着我,滋润着我,让我收益颇丰。我从该书中体会到一种中心思想,那就是告诫大家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面对同样的事件,不同的思想,不同类型的人,对事情的处理观念是不尽相同的,对工作往往以主观的想法去面对该事情,没有从事情的主观,客观,环境等因素去考虑问题,处理事情盲目,没有头绪,导致自身思维的欠缺,事情处理的不尽人意。该书从对待事物的态度来改变人的思维,从而完善个人的思想,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服务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在实际生活中,每个人的发展道路都是艰难,坎坷的,都会遇到一系列烦琐复杂的问题,只不过在面对问题的态度上有些人放纵自己,满腹牢骚,又有些人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来应对所处的困境,使其自己和所在的组织得以平衡发展,作为一名工商管理干部,无论在工作,生活中,我觉得重要的是要有一份责任,只有责任心,才能用心,才会专心去应对各种事情进展,要以一颗热爱之心对待集体,以奉献的胸怀接纳工作,当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消极被动,才能够主动去想方法,找办法,去解决问题,从中吸取经验不断丰富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更新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一个优秀的人,一个杰出的人,不会害怕和躲避问题。相反,他不仅能够解决问题,而且能够把一个个危机变为机会。"方法总比问题多",最高境界的方法,不只是把握问题解决的方法,而是把问题,危机转化为机会的方法!每个障碍都是激发坚定决心的力量,伤心也好,愤怒也好,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好的做法是自强自立想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的实力,再多的问题都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多,是《方法总比问题多》给我们的启示。该书除了教我们如何用各种办法去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明白一个起码的道理:世上没有办不成的事,只有不会办事的人。一个会办事的人,可以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轻松自如地驾驭人生局面,凡事逢凶化吉,把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关键是看你用什么方法,用什么技巧,用什么手段。在多数情况之下,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又是大多数人为躲避责任,回避努力的第一借口。但是,要成为一个一流的员工,就应该奉行这样的理念:不找借口找方法,方法总比问题多。这是一个充满自信的理念,也是一个更具建设性,创造性的理念。他不仅强化了员工不找借口的重要性,更是帮助人们面对问题时如何去找方法,如何找到有效的方法,并把问题变为机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常常为自己犯下的过失寻找各种借口,工作上和同事没沟通好,会埋怨同事不够配合,领导交办的任务没完成,会说尽力了但事情受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法完成。当养成一种习惯,会刻意找借口来回避没完成任务原因,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不能及时解决,从小的方面制约了自身的发展,从大的方面制约了单位的发展,因为单位是靠人的力量来推动的。拥有一种解决任何问题的精神是多么重要,人不怕遇到问题困难,当你解决一个问题,战胜一个困难,这种经历会成为你的财富,变成你成功的资本。要打造成为不找借口找办法的一流员工,首先要树立"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的工作理念,倡导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树立积极向上和主动的工作态度,知难而上,勇于挑战的竞争精神,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推进本单位科学管理,提高效益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各项的工作新局面。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一)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二)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一)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二)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2020: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2020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2020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三)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正义读后感(模板11篇)


阅读这些人物的传记,在尊敬之余,更多的则是发自内心的共鸣感,作品的写法令我记忆深刻。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对作品内容进行一番评析。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编辑的正义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正义读后感 篇1

这部电影的背景色调极其黑暗,观看的过程中就能感受到那种压抑窒息就像身处地狱无处可逃的感觉,但是这种黑暗与主人公亨利所呆的地牢却是无法相比拟的。想象如果是自己被关在这样不见天日的地方,每天只吃些发霉发臭的食物,还无来由的就会给打一顿,直觉我的精神已经崩溃了。

当关了一段时间亨利被暂时放出地牢,可怜的他以为自己终于逃离地狱但是却被告知只有三十分钟的时候我不禁眼睛一阵酸楚,这短短的三十分钟的阳光被显得格外的明媚,这是三年多来他能拥有的唯一的光明,仅有的一点希望。相比之下我感觉我拥有的太多太多了,相比亨利我们简直已经是拥有了全部幸福的一切。正是这无尽的残忍让亨利到最后宁愿选择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而获死刑也不愿减轻罪名继续呆在阿尔卡特拉斯监狱过那种生活。监狱已经变得比死亡还可怕。

美国的司法制度是黑暗的,监狱里面一直是一种弱肉强食以及阶级制度显着的状态,监狱长就是监狱里面唯一的上帝。原本监狱是作为一个误入歧途的人改过自新的地方,而事实却是进入监狱的犯人不但得不到反思的机会,拥有的仅仅是肉体及精神上的残害,以至于一出监狱又是无穷无尽的犯罪,或者说造就了亨利的谋杀罪,这是电影里面的律师对抗监狱制度的最大的证据。或许美国的监狱以及司法制度的黑暗是如此大胆的摆出来给批判给改进的,所以如今的阿尔卡特拉斯小岛成了美国的观光胜地。但是对于从来不敢把监狱的黑暗摆出来的中国又能清明到哪里呢。

正义的人也是存在的,代表就是片中的律师,他并没有按期望的以及哥哥和上级的压力下随随便便就把这个案子结了,而是极力维护监狱制度的公正,很是值得人敬佩。他为了挽救亨利而与他做了朋友一起聊天打牌,或许刚开始仅仅是为了赢这官司而接近了解,但是后来也真真切切地把亨利当成朋友。

从这些法律的阴暗面以及正义面,不禁也让我扩展到我们的人道主义社会,也正是充斥着这样那样的一些黑暗,对于那些历史,以及现在经历的各色新闻,我永远都是抱着观摩的态度,又有谁分辨的出来作者们到底又是不是另类的监狱长呢?

正义读后感 篇2

一个深刻的理论来自一个简洁有力的假设,同时得到支持的论证又很好的成为指导现实的原则,在自由主义的长河中罗尔斯无疑是这方面的典范。

通过原初状态的限制和无知之幕的假设方法,去论证说明一个无论在什么社会下人们都会一致同意的基本性正义原则。很明显,罗尔斯的论证有存疑之处,但不妨碍他提出了一个所有不完善的正义之中最值得选择的那个正义原则。

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是以词典式次序排列的。第一条原则优于第二条原则,第二条原则中的机会的平等原则要优于差别原则。

我们可以看出来罗尔斯提出的正义论是把动机、过程、结果三者以词典式次序缝合起来的契约论式的正义原则。

很明显,两个正义原则要优于功利主义和至善论。功利主义的原则会导致为了最大利益而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

而至善论在于它无法提出一个所有都可以接受的善观念。无疑两个正义原则很好地克服了这些缺点,并且对于现实的指导有了至关重要的调节性作用。

这就是说无论我们现实中采取什么样政策与制度,在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看来:无论什么样的政策与制度,首先要保证平等的自由,其次过程的实施要保证机会的平等。如果在这两条原则过后还有不平等,那么我们要运用差别原则,保证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这是罗尔斯在《正义论》第一章理论部分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二章讨论正义原则怎样应用于制度等相关论证。第三者的主要目的是联系人类的道德情感和目标去讨论正义原则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问题。

综合来看,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原则给自由主义带来致命性的改变,而且还能比其他的自由主义原则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当然也有对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的批评,但是在我个人来看当我们通本读完《正义论》这本书,很明显我们无法用三言两语驳倒罗尔斯,我们至少得再写一本书去反驳罗尔斯的论证,但是我们可能依然无法真正驳倒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在关于正义的讨论中,无疑罗尔斯为公平的正义原则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正义读后感 篇3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读后感 篇4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公然出兵干涉,并将战火烧到了中国鸭绿江边.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赴朝鲜战场,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10月25日,抗美援朝战争正式爆发.

三年的抗美援朝战争,中朝两国人民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毙伤俘敌军109万多人,其中美军39万多人,击落击伤敌机12200多架.抗美援朝战争是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帝国主义的一次直接的军事较量.它揭穿了美帝国主义不可战胜的神话,维护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利益,巩固和增强了新中国的独立、安全和国防力量,显示和提高了新中国的国威、军威和世界声望.

七十年前,为了祖国的安危,为了民族的尊严,我中华儿女就是唱着这首雄壮的战歌,毅然跨过鸭绿江,同以美帝国主义为首的侵略者进行了一场殊死较量!这是一场国力与军力的较量,更是一场民族意志的较量!我中华儿女用他们的血肉之躯和大无畏的英勇气概,迫使不可一世的美帝国主义终于低下了他那颗高傲的头颅,也让全世界都重新认识了站立起来的中国人民!终于为共和国今后的发展争取到了五十多年的和平环境.

今天,回首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需要看到,中国人民保护自己国土的决心从未动摇,抗美援朝战争的必要性和正义性是不容抹杀的……

抗美援朝向全世界第一次显示了新中国已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的重要力量而在朝鲜停战以后,中国人民志愿军又为了和平主动撤军,至今在朝鲜没有一兵一卒.历史是公正的.谁在真正维护世界和平,抗美援朝战争就是一个证明!

让我们永远记住英雄的志愿军战士吧,让我们用无限的思念永远怀念他们吧,并寄托我们的哀思!让我们向所有在这场战争中做过贡献的人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吧!

正义读后感 篇5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

正义读后感 篇6

正义,古往今来每一个人都所呼唤的,它永远是人类社会的必需品。只是,有时这正义似乎模糊了些。正义,谁都愿意念着它的名字。每个人的心里也都搁着从明哲的教训和风闻的意义中得到的正义。

但为什么我们并非常常见到正义的面,只常见它弯曲的影儿呢?因为许多人只是放在心里不取出来,用正义作幌子,或只让它存在于背后。威权,自私,亲疏,这些角色排在了正义之前,于是它几乎无出台机会。见不到正义的社会是怎样呢?一个平常人见了所谓名流权贵,必定做出一番“足恭”的样子,以表倾慕之诚,可事实上,他心中能有一百二十个不以为然,但也只得姑且放下,面对为富不仁,华服翩翩去有不法行为的人,背后虽对其指谪,网络、媒体上炒得热闹,但当面还只有恭敬,让他五分。

唇边时刻粘着正义,却假名行恶,社会也欣然接受这份罪恶。如果是在极亲近的人间,正义更只有淡如水的微痕了。正义是生命的真谤,是维持社会的关键所在。古往今来,无数人呼唤正义,歌颂正义,实践正义。我们要让浮于言表的虚伪和假象在正义下化为灰烬,让“自我”和“威权”在正义面前无地自容。

正义不是挂在嘴边的东西,要让它的面目被所有人从容的瞻仰,并给予人们与黑暗斗争和向光明奋进的力量。排创造一切,坚定信仰,让正义获得优先权。不要让满藏于我们心中的正义被遗忘、被毁灭,要如堆于柜中的白米那样每日吃净,如衣橱中的衣服那样轮流来穿,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正义读后感 篇7

正义的尺度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正义现在是一个在学界讨论很热烈的话题。全球化正在改变我们讨论正义的方式。不久前的社会民主主义全盛时期有关正义的争论足以推定,我应该称什么东西为“凯恩斯主义-威斯特伐利亚框架”(“Keynesian-Westphalianframe”)。由于典型地说是在现代领土国家内部上演的,所以,有关正义的争论被设定为涉及伙伴公民内部的关系,并被归入到国家公民内部争端的行列之中,思考着来自民族国家的纠正。对于正义诉求两个主要家族——一个是有关社会经济再分配的诉求,另一个是有关法律或文化承认的诉求——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这一点是真实的。当国际资本控制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Woods)体系推动符合凯恩斯理论的经济在国家层面上掌舵的时候,再分配诉求经常关注领土国家内部的经济不平等。由于诉诸于国家馅饼公平分享的国家公众舆论,一些提出要求者试图寻求国家经济内部的民族国家干预。在一个仍受到威斯特伐利亚政治假设(它鲜明地将“国内的”与“国际的”空间区别开来)统治的时代,对于承认的诉求一般也涉及内部的身份等级制。由于诉诸于力求终结国家层面上制度化蔑视的民族道德心,另一些提出要求者则强调国家政府宣布歧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并且竭力调节公民内部的差异。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凯恩斯主义-威斯特伐利亚框架均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不论事情是否涉及再分配、承认,乃至阶级差别(classdifferentials)或身份等级制(statushieiarchy),正义得到运用的单位是现代领土国家,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经常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饥饿和惨绝人寰的屠杀,偶尔地让公众舆论超越了国界。同时,一些世界主义者和反帝国主义者也努力传播支持全球主义者的观点。但是它们只是证明了规则的一些例外情况。由于归属到“国际的”领域之中,所以,它们被包含到一种质疑之中,这种质疑最初被引向了安全与人道主义援助事物上,从而与正义相对立。其结果不……

正义读后感 篇8

实战是检验战果的唯一途径和标准,在商海中摸爬滚打过的管理者不会有“和书本上的知识对不上的尴尬”。

为此,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就要以全局的眼光进行分析判断,制定发展的战略。做事情要站在最终的至高处向下望,这样才能够看得清。所以,具备以下几种能力显得至关重要:

1,具备高瞻远瞩的能力;

2,对于各种信息的分析综合能力;

3,在最恰当的时候做最恰当的事情,制定最适当的战略的能力;

4,抓住主要矛盾,关注次要矛盾,同时注意细节;

5,不断积累实战经验。

其中,高瞻远瞩能力考验的是管理者对业务长久思考的能力和全面布局的能力,我们不能只站在业务本身的高度做业务。

而对信息的分析综合能力,是管理者必备的收集、综合、分析信息的能力和意识。一个优秀的政治家或管理者,一定善于分析各种信息,在别人不注意的信息中分析出有用的东西来。

在最恰当的时候做最恰当的事情,制定最适当的战略,是要求管理者,像优秀的政治家一样,不鲁莽的作出决定和随便行动,任何一个决定和行动都是领导组织走向良好的发展途径。

还要能够抓住主要矛盾,关注次要矛盾,同时注意细节。在公司众多业务中,要善用“抓主要矛盾,不忽略次要矛盾”这一策略,很多事情就能够有效的梳理和快速的解决。

正义读后感 篇9

本书作为黄宗智教授在法律史领域的最新成果,是其过去十余年间,围绕“中国正义体系整体从哪里来、往哪里去”[P11]问题写就的论文的结集。若略微了解黄宗智教授的法史三部曲(即《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不难发现,本书的立论基础——所使用的经验证据,以及对经验证据的具体解释——在三部曲中大多有过展现。换言之,粗略来看,本书并非基于新问题对新史料的新论述,而是在三部曲基础上的“重新排列组合式”的延伸。在我看来,这种延伸体现在两个意义上,一是补全,二是重整。

首先,为何是补全?本书的第一章《中国法律的现代性》是黄宗智教授阐发法律现代性的经典之作,不仅曾刊于《清华法学》,也是三部曲中最后一部《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的第八章。该文提出一个有趣的核心见解,即现代性不在任何一方,而是在对现代性理念的追求中,多方的共存、拉锯、磨合的历史实际。这是对将现代性等同于单一的西方道路的有力反击,但也遗留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多元并存的实际作为一种对经验的概括,如何成为具有前瞻性、指引性的主张?正如文章指出,美国法律的现代性既不在于形式主义,也不在于现实主义,而在于二者的并存与互动,但悖谬的是,这种多元并存实际,恰恰来自于形式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各执一词。换言之,无论理论上采何种主张,现实总是会走向折中与多元,如此则“现代性=多元并存的实际”的立场,仅仅是对现实的总结,而不具有任何指导意义。更进一步,如果无法提出多元如何共存、拉锯、磨合的具体指引或方案,这一看法也将会沦为空洞的主张。

黄宗智教授给出的初步方案是“实用道德主义”,这一概念可以与韦伯的“实质理性”相关联,从而构建出一种有别于“形式理性”的可欲的法律类型。本书的第二章,正是以调解、离婚法、继承法、侵权法等个案为例,说明来自西方的以个人权利为预设的法律,如何与道德化的理念和实用性的考量相结合。在此基础上,黄宗智教授又举出若干反例,说明并非所有的“多元并存”都是合理的,而是否合理的最重要判准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准则[P53-54、59、66]。由于这一道德标准的存在,黄宗智教授版本的“法律现代性”可以摆脱纯粹描述的指责,从而获得一种有前瞻性的、有所取舍的指导意义。

不过,从“实用道德主义”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转向仍然不免突兀,即便认可儒家思想足以出任中华法系的道德内涵的代表,为何选取的是这一法则,而非其他儒家的理念,尚有待说明。在第三章中,黄宗智教授正面回应了这一疑问——怎样决定纳入哪些、排除哪些道德准则?他的做法是引用康德哲学的资源,认为“实践理性”是打通理性与实践的媒介,而“实践理性”的关键是绝对命令,这一命令恰恰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规则相吻合[P112-116]。由此,从康德哲学到儒家黄金规则,再到实用道德主义主义,最后指向具有前瞻性的“现代性”,可以看见一条相对清晰的论述线索。不过,或许是对康德一无所知,面对这一从哲学层面出发的方案,我总是心存疑虑而难以信服。另有一个疑问也盘旋心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何支撑一种中华法系的前瞻性主张?且不论以康德为哲学基础,即已证明这一法则的普世性,埃里克森在对美国夏斯塔县的研究也指出,“让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是当地社区的社会规范的重要法则,这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有何种差别?

当然,这种探讨可以继续持续下去,但在我看来,症结可能在于,纯粹的历史研究本身,很难扮演指导未来的角色,法史研究亦不例外;如果意图提出规范性/前瞻性的主张,必然走向价值层面上更为充分的考量,而不能限于经验事实层面的研究。因此如何评估黄宗智教授的“补全”工作,恐怕也远非我浅薄的学识所能胜任,我可以做的,仅仅是尝试描写出这一讨论与三部曲之间的延续性。

正义读后感 篇10

今天是四月份的最后一天,早上,我和爸爸约上妹妹一起到抗美援朝纪念馆参观。今天的天气非常好,我们沿着盘山路一边说笑一边走,很快就来到了山顶,展现在眼前的是在抗美援朝战场上使用过的飞机和高射炮。

我和妹妹登上了曾经打下无数敌人飞机的高射炮,感受了一下当炮手的心情,真是太激动了,想想要是当时我们在战场上也会像那些战士们一样的。下了高射炮,我们来到了室内展馆。那里摆放着许多在战场上用过的武器,还有志愿军叔叔们用过的各种物品。最让我难忘的是我看到的一幅画,画中讲诉了邱少云叔叔被敌人的火焰喷射器喷到了身上,他为了不让敌人发现其他的战友,竟然一动不动,直到牺牲。这是多么伟大啊!我们还看到了许许多多在抗美援朝战场上的英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我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学好科学知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像那些英勇的战士们学,以后为建设国家努力奋斗。

正义读后感 篇11

《木腿正义》读后感1500字:

刚开始欣赏该书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义”定名该书。幸运的是我在书中第一篇文章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这样说的:马丹在儿子出生后不久突然离家出走,但是八年来其妻子以及双亲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缠绕,临终前两位老人选择宽恕马丹并决定把全部家产继承给他,暂时拖由其叔叔皮埃尔照管。1556年夏一个自称马丹的人与他们相认。但不久这个新马丹因遗产问题与皮埃尔发生争执并把皮埃尔告上法院。皮埃尔因没得到田产而认定新马丹是骗子。最终皮埃尔找到了证据把新马丹告上法院,虽然新马丹沉着冷静,口才了得,但一个木腿人——真正的马丹闯进了法院,彻底破灭了假马丹的诈骗梦,假马丹最终受到应有制裁。这我才明白“木腿”原来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马丹,而“正义”正如书中所说即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矛盾。而读完这个故事,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邪恶可维持一时,不能够维持一世,邪恶终究会被正义所吞噬。

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这本书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欢的一个。这让我生发一个疑问:法律、法治要怎样尽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电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了架并骂村长“断子绝孙”,由于村长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听后大怒并踢了对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但他坚决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往上搞去讨她的“说法”。

后来秋菊难产,但是村长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决定邀请村长出席儿子的满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长就因被上级查到了秋菊男人的伤处而被政府抓走,秋菊无比难堪。诚然,法律有权对伤人事件进行制止并对伤人者进行制裁,但是我觉得法律并不能像机器那样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长之间已经达成和解,那为什么还要有村长被抓走这样的结局发生呢。

法也是要合理变通的,正如书中所说: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压制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民间法、传统规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况且中国法律是从西方引入,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过分呆板地强调法律呢?为什么不结合自身实际,而盲目把别人的客观实际所制造的产物运用到自身实际呢。读后感.我想,中国的法律及法治要尽可能做到完美,必须注重自身客观实际,懂得与自身的合理的传统规范相结合,避免法律成为呆板机器人。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要避免成为第二个秋菊,因为秋菊严格来说是一个“法盲”,这正是推进法治所忌讳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个人权利,保障她那所谓的“说法”,但是却没想到法律要制止违法事件。案例中村长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显然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秋菊有较强法律意识,就算其与村长已达成和解,她也不会觉得村长被抓走是一个令她难堪的结果。

愚以为,此书一个较大的亮点是增加了漫画,这有助于增加读者的兴趣,提升读者欣赏漫画的能力。通过欣赏漫画,读者可以加深对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另一方面,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使得故事讲述极为流畅严谨,在加深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更能提升读者的写作表达能力。

总之,我觉得此书最觉得关注的就是那个讲述秋菊的故事了。因为它对于现代法律、法治化进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而且,在法制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秋菊这个形象更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积极做法律的学习者。

读后感悲剧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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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悲剧 篇1

今天,设立在南极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纪念最早到达南极的两名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杰和英国人斯科特。

斯科特探险队五人虽已经筋疲力尽,却又满怀希望地全力以赴赶上南极点,可却发现已经有人登上南极点,仅迟到了一个月。

胜利旗帜旁插上英国国旗,然后踏上归途,结果却因疲惫,食物煤油不足,气候恶劣而一个个死去。

课文中的每个片段都深深感动着我的心灵。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斯科特历尽艰辛来到南极点后,等待他们的却是阿蒙森留下的信,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的业绩作证,而斯科特却答应这个要求。

试想,如果你是斯科特,你会心甘情愿在历尽艰难险阻后为另一个成功的人作证吗?在现实面前,他们——勇于承认“第二”,并带走了那封信,多么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多么高贵的君子风度!我想,这也是茨威格充满激情的为失败者斯科特写这悲壮的一幕的原因之一吧?

成功与失败,分很多种,有行动上的,也有精神品质上的,我觉得斯科特给了我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他是我心中伟大的英雄。

斯科特带给我的不只是勇于面对失败这一个启示,他执着追求,不畏牺牲的精神,尤其是坦荡赤诚的胸襟,也给我极大的精神鼓舞!

读后感悲剧 篇2

悲剧人偶不是悲剧的开始,只是见证了那些认为悲剧,富裕情感的人给它了一个名字——悲剧人偶。老夫人知道永岛是凶手,却为永岛编假的不在场证明,是为了让接连失去父亲母亲的佳织能有一个疼爱他的人。老夫人为永岛先造假的不在场时间证明之后,如果和佳织给出永岛不在场的时间证明无法衔接,那么永岛就直接被警察注意到了吧。但是,两个人的时间衔接的非常好。因为她们都知道永岛是凶手,甚至我觉得老夫人更加清楚,真正的大魔王是佳织,完美的不在场时间衔接证明是需要事先串通的,因为老夫人为永岛做的假证明要是少了佳织这一步的假证明,永岛的不在场证明无法成。能够这么一气呵成,也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恨死了永岛,宗彦,理惠子合谋杀害赖子。人偶师悟净最后对水穗说的真正大魔王的推理让她无法接受,或许是不愿意相信真正的大魔王是妹妹佳织,而自己的外婆也清楚。再完美的掩盖只能是掩盖,一旦开始,就要一层层地往上涂饰,在粉饰过程中也在伤害着更多的人。不得不说,青江死的真的很冤,所以佳织才会在最后那么伤心,因为她知道了,青江是真的喜欢她,而他却被她的复仇计划中意外地被她的棋子——永岛,杀了。

读后感悲剧 篇3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

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

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读后感悲剧 篇4

读完《伟大的悲剧》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探险家们的坚毅和那种团体主义的精神。他们诚信,爱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们在那严寒、路况险恶、粮食短缺、健康每况愈下的条件与艰苦环境下,能够勇往直前,已经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了,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

美国小说家狄更斯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够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峰。做什么事都要有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成功,比如像居里夫人为了研究出镭,她坚持不懈,最终梦想成真。

这几位探险家虽然没有回归故乡,但他们在离开世界前回忆了完美的往事和对祖国、亲人、朋友的思念,他们和其他伟人一样伟大;他们的身躯虽然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却变得无比伟大。

科学考察和探险,既是他们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他们对自我的挑战。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他们的足迹,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险阻,都遏止不住他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活力,阻挡不了他们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

贝多芬是世界著名的音乐家,他从小就显露出他的音乐才华,但他从1796年听力就渐渐衰落,直至182016年他的耳朵便无法医治了,但他不绝望,仍凭自我的毅力作出了英雄交响曲!他曾说过:只要有机会,我就要反抗命运!

请别忘了,毅力是成功道路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奠基石——有毅力者成,反是者败。

读后感悲剧 篇5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壮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地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废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人,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他们早已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表现出来了执着,勇敢的战士。

斯科特的南极探险是“伟大的悲剧”。失败之悲、做证之悲、死亡之悲、世人之悲。但是又是伟大的。勇于探索,冒险精神的伟大;诚信的绅士风度伟大,团结无私的集体主义精神伟;献身科学的精神伟大!

“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斯科特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后感悲剧 篇6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仅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可是竞争还是十分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可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我祖国的荣誉和自我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我,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读后感悲剧 篇7

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终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能够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仅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心境一向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我的同伴,而是自我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十分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应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期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仅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我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我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间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仅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我想一想,反省一下自我。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的悲剧”这个标题一点也可是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读后感悲剧 篇8

一场比赛结束,最受到关心的是第一名,即使是第二名也会受到些许冷落,所以在大多说人心中第一总是容光焕发,第二却灰头土脸。可虽然是这样,第二个到达南极点的斯科特一行却受到世界人民的尊重并给予他们最高的荣誉,美国极点上设立的考察站就叫做“阿蒙林—斯科特站”,这是为什么呢?只是因为他们壮烈的牺牲了吗?不,真正的原因是他们都具有崇高的精神赢得这些,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当斯科特他们带着失望的心情从南极点回返时,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可怕,令人毛骨悚然。负责科学研究的威尔逊博士,在离死只有寸步之遥时,他还在继续进行着自己的科学观察。他的雪橇上,除了一切必须的载重外,还拖着16公斤重的岩石样品,这让谁能不因他们的英雄气概,崇高精神而心生钦佩呢?

他们的身体埋在茫茫白雪中,但他们的探索精神已印在人们的心里,深得无法抹去。

所以荣誉在作出贡献后总会有的奖赏,而做出贡献的必然是那些有崇高精神,甘愿献出一切的人,这其实也是很多人不能成名获奖的最大原因。

要时刻记得,荣誉,是跟在贡献后的,而贡献必须有精神这一条件的。

读后感悲剧 篇9

冰雪覆盖的南极,吸引了一批批勇敢的探险家。1911年底,挪威的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到最后 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在途中的悲壮的覆没。

斯 科特一行比阿蒙森只玩了仅仅一个月,却成为了一个失败者。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一切努力成为了徒劳力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 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这一结果对于斯科特一行是最沉重的打击。况且他们还要为胜利者作证多么可悲,多么可歌可泣。

在回去的路上,队友们 ,使这一行人不断的分裂,最终只能在帐篷中等待死亡。

最感动人心的是斯科特的最后一篇日记。他把“我的妻子”坚决的改成了“我的遗孀”,表明他死的坚定。

是成功,或是失败,有时由不得自己选择,但一定会是自己的答案!

读后感悲剧 篇10

在《伟大的悲剧》一文中,斯科特一行人代表英国向南极发起了挑战,但由阿蒙森带领的挪威人早已与他们之前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人十分沮丧失望,一开始的满腔激情早已消逝。在返回的途中,天气十分的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所侵蚀,斯科特一行人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于这一片净土之上。

从文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人类所具有的伟大精神。奥茨的脚冻坏后大大影响了行进速度,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了大家的负担,于是,他为了集体,主动要求丢下自己,这从分体现了奥茨舍己为人,为他人着想的精神;队员们不放弃他,是对同伴的关爱、关心之情;威尔逊博士死前还不丢弃珍贵的岩石样本,继续自己的科学观察,是为科学献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用在他身上最好不过可惜上天不公,竟让这样一个个善良、友爱的人死去,这才是真正地悲剧!

虽然,这最后成了悲剧,可是,奥茨的精神,为人类,为队友的行为,造就了这个伟大的悲剧。

读后感悲剧 篇11

1911年,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点展开角逐。阿蒙森捷足先登,为历史翻开了璀璨的篇章,而失败者斯科特在返回时遇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长眠于茫茫雪原……

这个故事令我肃然起敬。难道失败者不值得被歌颂与敬仰?不!他们那诚实的绅士风度与坚毅执着的精神,赢得了无数人的敬佩。

他们令我感动,禁卫军奥次茨为了不拖累伙伴,在狂风怒号的暴风雪中坚毅地走向外面,走向死亡。剩下疲惫至极的三个人任何希望都破灭了,他们骄傲地在帐篷里等待死神的来临,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我感觉到的,是更多的悲壮。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和斯科特探索未知的壮举相比,我们所谓的恐惧简直微不足道。与他们满腔热血、不畏死亡的探索精神相比,我们难道不应该朝气蓬勃的生活学习吗?

斯科特一行人并不是失败者,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永不言弃的信念甚至胜出了阿蒙森。

受戒读后感汇集


你是否为写作品读后感而苦恼?大多数人读作品时,都会被其动人的细腻故事情节所感动。撰写读后感应基于个人理解和看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读后感大全编辑推荐的这篇“受戒读后感”文章内容深刻,值得深入思考。

受戒读后感 篇1

这几年间看的小说其实不少,但国内作家的小说不多。之所以国内的小说看得不多,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没什么味道。但这样一种“偏见”,在读过了汪曾祺的短篇小说集《受戒》之后有所改观,觉得不是国内作家的小说写得不好,是以前没读到好的,所以量变引起质变,认为国内小说都不怎么样了。至少,在仔细地读过了汪曾祺在《受戒》中的29个短篇小说之后,内心的感觉和读过欧·亨利或者马克·吐温的小说的差不多,就是一种很平静的氛围之下,那一种余音缭绕的情境,越品越觉得别有一番味道。

由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受戒》版本,收录了汪曾祺的29个短篇小说,分为了“受戒”“大淖记事”“聊斋新义”三辑。一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很快就觉得自己像是入了门、上了道,竟然欲罢不能,非得一口气读到最后一篇才肯停下来。以前似乎没怎么读过汪曾祺的小说,只是似乎曾经听别人说过其人其文;这次读到真文了,其人的形象仿好像也在品味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了起来——仿佛看到了汪曾祺先生就坐在他的书桌前奋笔疾书,偶然间会停了下来,有意无意地抬起头瞧了一眼正在读他的小说的你我他,似乎想要问一句:“怎么样啊,我的小说?”

《受戒》是汪曾祺其中一个短篇小说的名字。不知为什么这个集子采用了这篇的标题作为了全书的名字。或许正如他在目录之前所讲的那一句:“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悟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这个目标还真是讲得颇为诗意。自第一篇《受戒》起,循着《复仇》《异秉》《大淖记事》《黄油烙饼》《邂逅》等多篇广受赞誉的经典小说一路读过来,越来越觉得讲出了一位老作家的一种真心实意。他的小说,果真在忠实地实践着他对自己创作的小说的一种期望——“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在汪曾祺的笔下,情节好像是次要的,碎片化的叙述却能够在不经间间把整个人物给表现得那么恰到好处。有的时候,故事好像并没有讲完,好像猛然一下子就停住了;然后,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足够让人去稍微平静下来去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做有究竟好在哪里?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和尚明子和英子之间那一种纯真无邪的爱,卖果子的叶三对绘画发自内心的热爱,小人物王四海以自己不情愿的方式过一生的怅惘……普通人、普通事,展现出来的却是一个自然、舒展、欢乐的别样世界!

很显然,汪曾祺讲故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着急,一幅从容不迫的样子;即使是他改写的那十个聊斋故事,整体风格也是如此。偶然间,才猛地想了起来,他是师从沈从文的,文中既有沈从文的一些影子,但更多的则是他自己的,如他自己的个性一般,虽然恬淡无比,却自有一种耐人寻味之处。

这样的一个人,当然足够让人长久地记着;这样的一个人的文章,好读耐读当然就是一种理所应当。

受戒读后感 篇2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以往,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那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梦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那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那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欢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能够吃现成饭,二是能够攒钱。所以,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十分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仅嗓子好,并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资料的形式方面的要求,所以小明海念经又怎样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一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终,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并且要他立刻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立刻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梦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以往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日,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此刻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受戒读后感 篇3

《受戒》写得极富诗意,读时感觉就像饮一杯淡淡的清茶,使人惬意,使人心旷神怡,作者刻画的人物简单而又清纯,发生在人物身上的故事更使读者身临其境。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描写了朴实的故事,展现了人类心灵深处对最自然最本质的美的追求!

小说中明子为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去荸荠当和尚,认识了纯朴的英子一家人,他与英子的爱情故事发生的如此自然,如此富有诗意,给人一种健康纯美的享受,他们的爱情与芦花荡联系在一起,与浆联系在一起,与平淡的言谈联系在一起。在此,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浪漫场景,有的只是普通人朴实的真情流露。正如汪曾祺自己所说:我认为和尚也是一种人,他们的生活也是一种生活。凡作为人的七情六欲,他们皆不缺少,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正是作者这种温和的写法触动了我的心灵,当我读到善因寺方丈石桥有一个十九岁美貌如花的小老婆时,我并不惊讶,而且潜意识认为那是人类自然性的一种流露。

受戒读后感 篇4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 田园牧歌 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 表白爱情 ,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

受戒读后感 篇5

《受戒》是汪曾祺的一部短篇小说,于1980年发表于《北京文学》。描述了小和尚明海和农家女孩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懵懵懂懂的感情。

他歌颂了善良淳朴的人性,表达了对人生,对生活的无限热爱。

《受戒》里的文字并没有那么的华丽,它的文字和它给我们展现的资料一样朴实而平淡,像午后的一杯清茶让人心旷神怡。

让人感到惬意,也把人性最真的一面展此刻了我们的眼前。让我们在这个浮躁的生活里多了一丝宁静。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被他那清新文字,朴实的写作风格所吸引了,可是在细细探究之后发现,这篇文章包含了汪曾祺太多的感情在那里面。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的潮涌之际,可是在汪曾祺的笔下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杯具意识。

无论是对景物的描述还是对环境、任务的描述,都有给人一种灵动清逸的感觉。

在那个年代汪曾祺想要的就是这种最质朴的人性,没有任何被玷污的人,活出了一个自我的人。

对于身处此刻的我们来说更加应当好好去读一下这本书,去感受一下其中的恬静、质朴和此刻很少再会体会到的清新。

此刻的我们都过于浮躁、过于功利,人性的美似乎很少展此刻生活中更多的是人性“恶”的这一面展现出来。

受戒读后感 篇6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受戒读后感 篇7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读后感600字(3)篇


很喜欢的一本书。

写点闲言碎语。

1、他是作家里最会吃的,也是厨师里最会写的。

汪老,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豁达,纯朴,可爱,才趣兼备,一生不求锦衣玉食,时常流连于集市小贩,字里行间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会逃课,逃的还是朱自清的课,也会帮别人代笔写作业,结果因为写的太好一下就暴露,气笑了闻一多。

他还爱吃,没事时常逛地摊小贩,走一路吃一路,有时兴起,还跟老板聊天,或者悄悄遛到小厨房偷师学艺。他还会赖在路边摊吃白斩鸡,美其名曰——坐失良机(坐食凉鸡)。即使是失恋的时候,只要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也能立马忘记,吃喝兴起。

他身上最可贵的地方就在于,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的时候,他都能保持着那一份有趣,无论生活多么艰难,也心怀热诚。关于生命,正如他在《旅食与文化》题记里说的那样:“活着多好啊。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也就是让人们觉得:活着多好啊!”

除了《受戒》之外,这本小说里最喜欢的就是第一篇《复仇》了。

看的时候想起了另一个典故,宋·释普济《五灯会元·七佛·释迦牟尼佛》:“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

除了蜂蜜和尚之外,还有一个剑客,一个复仇的剑客。

很经典。

一篇那么短的小说,竟然可以雕琢的那么精致。蜂蜜和尚,复仇剑客,纯洁的背负,宁静的洒脱。一辈子只是为了寻找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人报仇,结果遇上了才发现,对方好像就是曾经报仇的自己。

什么是仇?什么是生?什么是我?放弃吧,和尚都流泪了,他知道这有多么不容易,没有现成的路可走,咱们还要从没有路的地方走过去,不过放心,走下去,那一面一定有光的。

3、本来是一篇《受戒》书评,但里面好像有不少敏感词。导致一直发不出来。于是只能删掉了。

随缘自在。

周末愉快

西北的四月春天才刚刚到,公园里的柳树在城墙边肆意摇摆,嫩芽一天一个样直到把嫩绿铺满;梨花开满树,杏花微雨,桃花正开;抬头就是被湛蓝洗净的天;锻炼的人们跳着舞、踢着毽、走着自己的路。

各种烟火气的浪漫与唯美,一幅田园水墨丹青山水画。

汪老的文章就是这样的画。

喜欢老鲁还有和老鲁一样的人们。因为战争一群人在外漂泊,谁也没把工作生活的云南当成自己的家乡,挑水、喝茶、买米、欠账,攒钱,都把日子实在的过着。家乡,这乡愁谁也没说过,可还是要问:老鲁啊,什么时候回去呢?

喜欢鸡炕的好的余老五,鸭圈的好的陆长庚。怎么炕鸡,怎么圈鸭,这手艺凭的是耐心,技艺。就高那么一点点,也就不得了了。平淡又生活的语言,烟火气借着闲淡的文字流淌出,汪老也是高人。

喜欢傻小子明子和爽朗的小英子;虽然过程曲折但结局终归圆满的巧云和十一子。爱的滋味纯净又单纯。

也喜欢高先生风骨,不讨好不谄媚,唯有技艺傍身。看似不合群,实得大自在。教书有想法,自得他人识!敬佩!

也喜欢看水的小吕和不怕鬼火的李小龙。成长是值得的!

没看懂的《复仇》读起来也是享受,浪漫的虚空,唯美的享受。

汪老的文章读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自然、唯美又烟火气。就好比白粥、咸菜吃的闲适又高级。嗯,就是这感觉!

汪先生师承沈从文先生,作品天真隽永,朦胧高雅,自在风流。

书里描写的多是民国年间,江南乡下,趣人琐事。

作品与《边城》颇有几分相似,两部作品呈现出来的淳朴似乎一脉相承于《诗经》。汪先生与沈先生缅怀和歌颂的是历经两千年礼法考验而未改的自然人性。

而汪先生的作品又沾染了几分类似冯骥才先生《俗世奇才》的江湖气。

相似而不相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论是《受戒》还是《大淖纪事》,汪先生呈现的从来都是江苏高邮地域文化。他开寻根文学之源头,所寻的是地域文化精髓,是人性本初之善。

语言朴实自然,如行云流水,营造清宁的境界,给予读者的,也是自然意趣。

因汪曾祺先生,京派小说后继有人。

最新《受戒》读后感(通用7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最新《受戒》读后感(通用7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受戒》读后感(篇1)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同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我的家乡》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这本书是汪曾祺的作品,里面有非常多的故事,异秉、受戒、寂寞和温暖、花园、夏天。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该向他学习学习,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后来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实在有太多的好文章了,我都说不出来了,看了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启发。

《受戒》读后感(篇2)

最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是名家大作汪曾祺的《受戒》。品读后许久,始终忘不掉,文中描述的那个场景。“英子跳进中舱,两只桨飞快的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这段叙述最令我记忆尤新,久久不能忘怀。我猜想,大概是这段文字虽朴实,但有华,精彩且令人回味。平平淡淡,朴朴素素却依旧写出了一种静谧安逸之美。美得令人忘却时间,美得令人心醉痴迷,美的令人向往一见。

全篇少见或几乎不见华丽的辞藻,但所表述的内容却深出了新高度,令人不由眼前一亮,感到新颖。似梦非梦,明明讲述的是人间世间日常琐碎之事,世俗之事。但我却在此中感受到了一种高雅的境界和清新,灵净的意境。仿佛已“不食人间烟火”,已“超脱于世俗”,使人不由惊叹作者淡雅,匀净的手笔。

阅完这篇小说,我有些向往作者描述的那个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凡事都可以轻松解决,任何事都非常纯粹,简单的那个纯洁世界。不受凡尘沾染,污浊,如一股清流注入了每个阅读者的心中。影响,感染着我们。且那种青涩,羞涩刚还是懵懂状态的情感,打动,触动了我。叩响了我的心弦,我不禁倾佩作者极高深的文学造诣,想要如他般用简洁,淳朴的文字感化每一个读者,感化每一个在思考的人。

纯纯的情感融化了我们的心,恬雅,清淡的文笔拉近了我们的心,纯真的美好洗涤了我们的心,以真心换真心,心心相印,纯真无敌,解脱束缚,抛开世俗,用内心的美好和灵澈去接受所有人。

《受戒》读后感(篇3)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篇4)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平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平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习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受戒》读后感(篇5)

以往,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那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梦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仅家乡菜做得可口,并且剪的花样貌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齐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齐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异常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樱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述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终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终最终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期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完美,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受戒》读后感(篇6)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解放。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受戒》读后感(篇7)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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