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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学》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06 来源:互联网

《劝学》读后感(汇总11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劝学》读后感”。

最近是否在寻找一些作品读后感范文?阅读作品后很多人受益匪浅,也懂得了生活的道理。现在就让我们写走心的读后感吧。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劝学》读后感,带给大家。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劝学》读后感 篇1

每个人来到这世上,便只带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你的啼哭。除此外,我们每个人便都是一样的了。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荀子曰:“人之初,性本恶。”我们无法去评论这几千年前的圣贤孰是孰非,可是我们了解自己内心的想法,我认为可能我的心里更偏向于“人本恶”的,至少这样我可以告诉自己社会没有那么不堪。人性本恶,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这正是学习的原因。

“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既然各种客观条件在提高自己的道路上为我们敞开了大门,那我们该如何去做呢?

在我们迷茫时,《去哪学》给了我们答案,首先是心态,从心中真正了解学习的意义,接受学习,享受学习,这不是负担,而是提高自己,改变“性本恶”的工具,专心学习。

其次是积累,世上无一座山不是土石堆积成的。一砖一瓦,一土一石均是铸就台阶的原料。一本一本书读下去,便“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再者是坚持,无坚持便更无积累。世上先贤均将坚持看作是极重要的。若红军没有坚持,那么如今这政治局面将会如何?若八年抗日没有坚持,那么如今这泱泱中国岂非沦为小小日本的蚕食之物。坚持边能成功,是再简单而又再难不过的了。

劝学,劝学,劝而知学,别让自己一直“恶”下去。

《劝学》读后感 篇2

学习的意义何在?

“学习学习再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和世界上其他以聪慧著称的民族一样,中华民族也是勤于学习善于思索的。像荀子的《劝学》这样勉励人们不停地学习的文章有良多。然而对于大多数平凡的人来说,学习的意义何在呢?

学者们老是收留易走理想主义的路子。他们怀着夸姣的愿望,诚挚甚至带点无邪地向人民大众发出号召:学习吧!并且专中断地把“学习”和“书本”划等号。但他们并不了解,或者说并不完全了解劳苦民众的糊口。他们有凌晨3点从暖和的被窝里起来赶到批发市场进货的经历吗?有面对一大堆傲嗽待哺的儿女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辛酸吗?有走到半山腰被土匪洗劫一空,坐在石头上痛哭流涕的体验吗?没有。假如真正地感触感染到了民众的那种艰难困整理的糊口,或许我们就明白:要求他们勤于学习是不现实的民众起早贪黑地劳作,挣一点血汗钱,养家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于这样艰难的糊口,虽然坚韧顽强,却也有些麻痹。你给他几个钱币,他会喜极而泣对你感恩戴德,你若是说:“学习吧!知识就是气力,它会带给你财富和地位。”他可能就会不屑地掉头走开甚至嗤之以鼻,他们也“学习”,学的是能带来物质利益的一些工作的经验技巧,这与“正人”所提倡的学习差远了。

“学习不止”对青年学生的意义天然重大,毋须多言。不外拿来作为一种鞭策所有人的座右铭,又让人觉得勉为其难了。

《劝学》读后感 篇3

《劝学》是战国大思想家荀子的上乘之作,这部诞生于2000多年前的巨著,经过历史岁月的无数次冲刷,今天它仍然彰显着文学璀璨的光芒。

提到劝学,我总会想起那“三更灯火五更鸣,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勤勉,那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谆谆教诲,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悲切感慨……而荀子的那一句更是顿时令我的心灵为之震撼,一次次读着“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之时,我觉得它就如崎岖书山之道上的明灯,从历史照亮到了今天,更照透了每一个人心中那最迷惘的一处!学习最重要的便是这坚持不懈的毅力!

学习是知识的积累,正如荀子所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缺乏毅力的人,又怎可以将这漫长知识的锁链,一环一环地连紧在一起?有的人亦无恒心,即使易于朽木之事,没有坚持的毅力,心中即使有再大的决心,他也不会成功,如此学之,为之惜也;有的人不能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无数光阴在抉择与消磨中逝去,而学习仍旧是空如白纸一张,如此学之,为悲之也;也还有人急于求成,不见读书之效,立将精力投于它处,如此反复,最终也只会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如此学之,为之惘也。

而我们更应将学习坚持下去,如所谓“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人生如以脚步作锤,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这正如将金石一次次的锤打磨练,而走的每一步都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回首着每一块仍残留着足迹的人生基石,心中便会涌上一股坚持,是毅力与恒心涌起的生命的力量,抬起巨锤般的脚步,踏向人生最辉煌的顶峰,锤打出了生命中最璀璨的金石!

遥望古今,在历史的长河中,又有多少英雄豪杰、文人名士,用坚持谱写了辉煌的一章,靠不懈驾驭了长河中最高的浪峰。西汉时的司马迁,身残志坚,忍辱负重,在狱中几度寻死但都有坚持了下来,他将悲愤化作手中饱沾墨汁的笔,握紧双拳,在精神的坚持下完成了漫长的笔耕,一卷卷暗淡的竹简,用沧桑诉说着顽强的坚持与不懈的毅力。在今天,坚持仍是学习之根本,已年逾半百的谈迁,在不懈中度过了漫漫11载,不朽的巨著《国榷》也在锲而不舍的辛勤下诞生……

对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毅力一样是学习的根源。从儿时的加减到如今的几何,从呀呀学语直到现今的妙语连珠……其中的过程,哪一个不都是坚持的脚步,一步步才踏到现在的吗?缺乏恒心,学习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盲目而没有动力。

奔腾长江水,正是靠一阵阵浪花的坚持到了大海;漫漫登山路,只有以跬步的不懈积累,才能直达顶峰,正是这坚持不懈的毅力,才支撑起了学习的脊梁!

《劝学》读后感 篇4

自古以来,华夏大地有多少经典实例讲述各方面的事情。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了解最多的就是讲述爱国人的事情,今天我知道了一个新的经典事例——《孙权劝学》。

孙权,是一个非常擅于劝学的人。而吕蒙,则是一个掌管大事,却没有一点文化知识的人。一天,孙权找到吕蒙,说他掌管大事却没有谋略和才干,应该去学习,了解一下历史。吕蒙却以军中事务繁多为理由,退辞掉了。

又一天,孙权又找到吕蒙说:“你说你的事务很多,难道能比我的事务还多吗?我还不是常常读书,自己认为这样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我又不是只让你读书,哪里想让你成为博士官呢!”吕梦听孙权的自身讲述后,认为孙权说的非常有道理,于是开始了学习。

到了鲁肃到寻阳的时候,素素是一个机智聪明、有谋略、有才干的人,他与这个从前没知识、没文化的人谈了起来,却从吕蒙的言语中发现,吕蒙的知识文化不再是从前的吴下阿蒙了,进步非常之大,所以开始用新的眼光看待吕蒙了。吕蒙非常感慨地说:“长兄认清事物的真实太晚了!”鲁肃开始尊敬吕蒙,去拜访了吕蒙的母亲并与吕蒙结为朋友后才走了。

这个经典的劝学事例告诉了我们“开卷益”的道理,并启发我们不要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是要以开放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人。

《劝学》读后感 篇5

人为什么要学习,有人说是为了生存。学习可以让我们增长见识,增加心智。学习可以让我们不断进步。于是我读了《劝学》。

《劝学》的作者是战国时期的荀子,荀子说青色是从蓝色中取出来的,但是青色比蓝色更青。冰是由水变化而成的,却比水要寒冷。木头因为用绳子标记以后才可以变直,做车轮的木头要经过很多工序,即使让它在太阳下暴晒,也不能恢复。

所以木头因为用绳子标记才可以做成直的,金属经过磨刀石的打磨才能锋利。有才华的人经常反省自己,才有聪明的头脑,不会犯错。荀子接着说,如果不登上高山,就不知道天有多高,如果不看深渊,就不知道地有多厚。我经常胡思乱想,不如片刻的学习。我也曾经踮起脚望向远方,不如登高看得多。登上高山愿望,并不是手臂加长了,而远处的人看了,也能看得清楚。那些用马车的人,并不是他们跑得快,但是却可以行千里之路。那些用船的人,并不是非常善于游泳,但是却可以横穿江湖。君子并非天生就非比寻常,只是他们善于利用事物来帮助自己。

荀子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学习是用心一点点而成的。学习需要一点点钻研,慢慢去积累。

读完《劝学》我感觉荀子的学问真的太高深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人把学习看得如此清楚,今天我们好多人都沉溺于游戏,这确实是不应该啊。学习能让我们在这变化的世界中更好的生存,可以让我们应对各种困难,学习的好处太多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学习,中国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学习一定不能停止。

《劝学》读后感 篇6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劝勉、鼓励学习。这篇写于二千多年前的佳作,至今读起来仍令人回味无穷,给人以启迪。

一提到“学”这个字,就不禁令人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激人奋进的千古名句,以及“囊萤照读”、“画灰练字”、“头悬梁”、“椎刺股”等动人典故。古之圣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之众人乎?

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正如荀子所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学习的确需要这种坚持不渝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能落到实处。有的人浅尝辄止,还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有的人一暴十寒,就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光阴搭进去,知识未获得,岂不冤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过分沉湎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收获却是芝麻,岂不悲哉!“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努马十驾,功在不舍。”要想到达胜利的彼岸,贵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习,一知半解就是自已为事,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心态的人是很难成大器的。德国化学家比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已年过半百的谈迁在27年心血化为乌有后,没有一蹶不振,反而以超人的毅力重振旗鼓,历尽艰辛11载,完成了巨著《国榷》。粗实的铁棒能被磨成纤小的绣花针,靠的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气概;涓涓细流能穿透刚硬的石块,凭的是一种有折不挠的精神。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习和积累中渡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结果,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世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皆碑的人物。这些都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前者或如不能一跃十步的骐骥或如六跪二螯的螃蟹;后者则似十驾的驽马,似一心一意的蚯蚓。究其原因,如是而已。

《劝学》读后感 篇7

在群山环抱之中,隐藏着一座小小的村庄。在这个小村里,住着一群淳朴漂亮的姑娘们。而有了一天,改变了她们的生活。两根纤细、闪亮的铁轨盘旋着跨过群山,钻过隧道,蜿蜒到了小村之中。

香雪就是那群姑娘之中最为害羞的一员。但每每当那列冒着白色蒸汽的钢铁巨龙缓缓来到小村之中,姑娘们就会草草地扒几口晚饭,然后冲到梳妆台前,仔细地梳妆打扮起来,而香雪总是第一个走出家门。

不过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其他姑娘们感兴趣的是乘客的首饰和漂亮的乘务员,而香雪,她注意的是乘客的文具用品,她关心的是北京的大学怎么样招生。尤其是那个带磁铁的泡沫塑料铅笔盒,让她为了换取那个铅笔盒不惜坐火车来到下一个站点,花费了一筐鸡蛋。她因此而与众不同,因为她的身上有着清纯脱俗、积极向上的光彩。

香雪是小山村唯一的初中生。她因贫穷而被公社中学的同学所歧视,同学们处处贬低她、嘲讽她。而这种歧视而萌生了香雪走出贫穷的决心。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要去摆脱这种贫穷。这时的香雪,清纯中又透出了无与伦比的刚毅。

香雪,她也是一个不愿占别人便宜、不愿欠别人人情的人。在不小心登上开动的火车之后,她找到了那个铅笔盒的拥有者,想要用鸡蛋交换铅笔盒。尽管女学生告诉香雪要把铅笔盒送给她,并且说自己没法把鸡蛋带回去吃,但香雪仍旧执着地把鸡蛋塞到了女学生的座位底下,然后飞快地奔下了车。

而在到达下一个站点西山口时,旅客们都劝她在西山口住一晚上在回台儿沟。热情的“北京话”也让香雪去找他爱人的亲戚借宿一晚。但她拒绝了他们的好意,顶着黑夜一路回到了台儿沟。

也许香雪并不是一个胆子大的人,她走着夜路回到台儿沟可能需要极大的勇气,但是香雪对山外面文明的向往,促使她克服困难。而香雪对改变山村封闭落后、摆脱贫穷的迫切心情,和她的自爱自尊,让她能够有了走出大山的勇气和毅力。她拥有了对外面世界的幻想,也拥有了她对自己和台儿沟未来的幻想。她不再拘泥于这个小山沟里的村庄,而是将会走出大山,去到繁华的都市。

香雪青春的纯真和质朴,让人们感受到生命的美好。希望香雪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劝学》读后感 篇8

读了《劝学》这篇古文,让我深有感触。

《劝学》开头就说: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就是说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让我们明白了:学习一定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第二段又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是说靛青是从蓝草里提取的,可是比蓝草的颜色更深;冰是水凝结而成的,却比水还要寒冷。就是告诉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超过我们的老师。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是说我曾经整天思索,却不如片刻学到的知识多。让我们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观念,不要只是盲目的思考。

第四段又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是说骏马一跨跃,也不足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就在于不停地走。是让我们学习要锲而不舍,努力,永远不放弃。

读了《劝学》,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报效祖国!

《劝学》读后感 篇9

在今天,我在古诗积累本上学了一首文言文《劝学》,在这首诗中我真正体会到了学习的真谛,体会到了从前没有过的学习乐趣和收获。

在《劝学》中我知道了学习不可以停止,人广泛的学习而且每天对照检查自己,就智慧明达,行动不会犯错误了。整日思索,不如学习片刻收获更大。一些人的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只是善于借助于外物罢了。积累善行,形成良好的品德,就会得到更高的智慧,具备圣人的思想境界。所以不积累每一小步,就不能远达千里;不汇积细流,就不可能形成江海。人的成功在于永不停止,永不放弃。有些人很专一,看定了一件事一定要完成。有些人总是不务正业,没有任何东西,这就是因为他(她)浮躁的缘故。

《劝学》让我体会到要不断的学习,一个题不会,要永不放弃,直到把这个题弄会为止。

有很多同学读完《劝学》后都不断感叹这首文言文。我觉得同学们在学完这首文言文之后那种“大懒虫”要抓紧赶上那些好同学去,而好同学呢,则要更加努力的学习。俗话说“学无止境”嘛。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劝学》读后感 篇10

《孙权劝学》这篇文章讲的是吴王孙权劝其大将吕蒙学习的故事。起初,吴王孙权对大将吕蒙说道:“你现在当权掌事,不可以不学习啊!”吕蒙用军营中事务繁多为理由加以推托。孙权说:“我难道是想要你成为精通儒家书籍、传授经学的学官吗?你应当粗略地阅读,了解历史罢了。你说你军务繁忙,能比的上我吗?我常常读书,并感到自己获得了很大的收益。”于是吕蒙开始学习。等到鲁肃来到寻阳的时候,与吕蒙讨论事情,鲁肃听到吕蒙的见解后非常惊奇地说:“你如今的才干谋略,已不再是过去吴州的阿蒙了!”吕蒙说:“对于有抱负的人,分别了数日后,就应当擦亮眼睛重新看待他的才能,老兄你为什么看到事物的变化这么晚呢!”于是鲁肃拜见吕蒙的母亲,与吕蒙结为好友,然后告别而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从中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我认识到人不学习是不行的。大家都知道人生下来就在学习生存的本领。从学吃奶开始。我又想起小鹰学飞的故事,当小鹰羽翼丰满的时候,老鹰就会叼上小鹰狠心地从悬崖上摔下去,因为老鹰知道,搏击万里长空,必须从一点一滴的学飞开始。当前,我们面临的是飞速发展的知识爆炸时代,几天不学习就落伍,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才干,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不被淘汰,也才能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更能担起振兴家国的大任。

其次,我认识到只要肯学,就能挤出时间,就会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当孙权劝吕蒙学习时,吕蒙说自己军务繁忙,没有时间学习。吕蒙作为吴国的大将军,忙是肯定的。可贵的是他最终听从了孙权的劝说,开始挤时间学习,并开卷有益增强才干使鲁肃听了吕蒙的谈吐,大为惊讶,认为吕蒙已经不是昔日的吕蒙了,真是士别三日,令人刮目相看。

那么,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快节奏的环境中,也会有吕蒙同样的理由,甚至比他的理由还充分,我们一定要记住“坚持”养成学习的好习惯。

虽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句子,不怎么提倡,但是“知识就是财富,知识就是力量”的道理是千古不变的。

一位巴格达商人走在山路上,突然,有个陌生的声音对他说:“捡几块石头吧,明天,你会既高兴又懊悔。”商人于是捡了几块石头,继续赶路。天亮了,他掏出石头,它们全变成了宝石!商人无比高兴,可是,过一会儿,他又很懊悔,捡得太少了。我们的学习难道不也是这样吗?今天学的东西,看起来是那样的平平淡淡,甚至枯燥无味,但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原来他们是那样的弥足珍贵。我感到学习是一个比恒心比毅力的过程。有这样一句话“时间就向海面里的水,要是挤总还是有的”。这就需要我们学会克制和放弃,克制不良生活习惯,放弃娱乐和享乐。时间对我们每个人都是每天24小时,但是,生命的历程和在这段历程中是否辉煌,决定于我们自己。

在人生的航海线上,大浪淘沙,不进则退。知识的积累,阅历的丰富,人格的提升,文化素养品位的升华都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从孙权的劝学到吕蒙的苦学我们不难明白,选择学习就是选择了进步,选择学习就是选择了人生的财富!

《劝学》读后感 篇11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这个学字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啊。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伟人能成就一番大事业,就是因为他们学。当然世界上的人几乎99%都有学,但为什么有些人一生平平庸庸,而有的却出类拔萃呢?问题就出在这里。文中写到: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几句话里概括了许多。为什么许多人不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学的东西不够,下的工夫也不够。这就是锲而舍之啊!有的人为什么能够出类拔萃?那是因为他们锲而不舍!

世界上有许多非常聪明但却没有成功的人,按道理说聪明的人应该成功才对呀!是因为他们找不着方法,因为他们锲而舍之呀!但是许多智商平庸的人却非常地成功,因为他们认准了目标,总结了方法,锲而不舍啊!不断努力。这就是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一驾,功在不舍的意思所在!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人类的祖先创造了知识,然后一代传一代。人们不断地创造知识,知识不断地淘汰、不断地创新。人们不断地学习先人的知识,并总结出新的知识,才创造了今天高度文明的21世纪社会。这一切都是因为学啊!学习等于继承了先人们的智慧,继承了先人们经过不懈努力创造出的精华。上帝给了人们生存的头脑,但人们创造的成就却跌破了上帝的眼镜。人类只有学才能进步。只有学才能拓展我们的视野,也只有学才能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学,才能创造出自己优越的物质生活。

学习不是一两天的事情,而是要靠长久的努力,一点一滴积累而成的。不积畦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毛泽东的博学多才难道是在脑子上做个手术,把一个知识晶片移植进去而得来的吗?

闻名世界的爱因斯坦或居里夫人他们所创造辉煌成就,难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呆在房间里什么书籍都不阅读自己创造出来的?不可能!他们是经过长年累月一点一滴地积累了渊博的知识,然后在这渊博的知识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啊!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我有比蚯蚓优越得多的条件,再加上我的恒心,加上我的一心一意,加上我的锲而不舍。我相信我能上纵天堂,下横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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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故事读后感(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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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1】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在适应了沙漠单调生活之后提笔写下的,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日常与见闻。文字说不上多么的深刻,倒是其中的许多故事读来幽默又发人深省。

三毛与丈夫荷西的感情故事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故事了,这个生性自由我行我素的女人,凭借《国家地理》里一篇关于撒哈拉沙漠的介绍感应到的前世乡愁,便下定决心搬去沙漠定居。而当时还并未成为她丈夫的荷西,不笑话她也不阻止她,只是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去到沙漠里的磷矿公司工作,好让三毛来到沙漠时能更好地照顾她。也是这一刻,三毛下定决心要跟这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他们在沙漠里准备结婚需要的文件,耗费了长达三个月的时间,到真正结婚的那一天,这两个随性的人,一个穿着深蓝色的衬衫,一个穿着细麻布的长衣服,甚至更是随手在厨房里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间,徒步走到了镇上的法院举行了结婚仪式。

刚来到沙漠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克服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困难,将“一穷二白”又租金昂贵的房间慢慢地布置了起来。用装棺木的箱子做成了桌子、将捡回来的轮胎化作坐垫、随手也去拾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把这个简陋的房子装扮成了沙漠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甚至还吸引了外国记者前来参观。这么古灵精怪的人,又怎么能让人不喜欢呢?

书里描写了很多三毛的撒哈拉威邻居和朋友,大多数连自己的岁数都搞不清楚,有着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与习俗,固守着自己的宗教与信仰,排除一切的“异端”,一些落后至极的地方甚至从未见过“镜子”这种在不用说在当今社会早已人人皆知的事物。

书中很多的故事都出乎了我的意料,十岁就被安排出嫁的娃娃新娘姑卡、即使被骗也固执寻求着妻子的沙仑、对撒哈拉威人充满仇恨的沙巴军曹、因为种族歧视世代只能沦为奴隶但却知恩图报的哑奴,还有在骆驼屠宰场被残暴杀掉的沙伊达与鲁阿。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与他们的故事,让撒哈拉的生活变得生动了起来。

同样地,在这之余,也让人感慨文明的进步,在极度落后的社会是多么关键又重要的事情。但也是在这个极度落后的沙漠中,无论物质生活有多么的缺乏,也仍然不会缺少“爱”这个人类的本能。也是这些生命中温情的存在,让这本该凄凉的大漠变得温和又美丽了起来。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2】

原本以为是个爱情故事,看到最后才知道这是个历险故事。

三毛、林徽因、张爱玲这三个人贯穿了我的高中作文,即使一知半解也要强行引用,凭良心说,某些文字真的是天花乱坠,甚是对我胃口。像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经典之作,朗诵文本也常常引用,而三毛的我愿意做一棵树,站成永恒的诗句更是广泛出现在各大鸡汤文里。摸着良心说,我当初是真不明白为什么媒体人会说三毛是个勇敢的女性。为我自身的浅薄感到羞耻,当初写的华丽辞藻般的东西也在嗤笑着我的懵懂无知。

三毛来到撒哈拉,真不是那种温婉如玉,举案齐眉般的生活。身处动荡区,却丝毫不影响三毛对于内心美好生活的向往,内心永远躁动,事情永远是当时发生就结束了,根本不会影响到后期三毛对生活的追求。荷西和三毛两个人的相处状态可能是夫妻最好的形态之一,我懂你,我也喜欢这样。

并不是宛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我想你一次,就落下一颗沙,最后形成的撒哈拉,不是的,没有那么凄美。也没有那么和谐。三毛的邻居个个都是贪婪尖酸之人,不停的叫嚣着你伤害我的骄傲了,种族的歧视,奴隶还有政局的动荡,都让三毛的这篇撒哈拉的故事活生生变成了历险记,主角就是英勇无畏,敢于挑战的三毛女士和她的责任丈夫荷西,一路上历经磨难,奋勇向前,虽然没有成为解放全民族的大英雄,但实现了撒哈拉沙漠求生,摸清了风土人情,接触到了最底层的人民群众,为文学史创下了一片新天地。当然也存在很多良善之辈和钟志之士,在三毛在撒哈拉的这段时间提供了各种帮助和善意,可能在历史上留不下姓名,但是在三毛的故事书里,我们能知道的更多。相比之下,这样的生命感悟洗涤出的文字,我反倒更能领会。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3】

对三毛的故事其实了解的不多,以往没有认真看完过一本她的书。我了解的只有三毛和荷西夫妻情深,三毛因为荷西的意外离开而变得抑郁。

读《撒哈拉的故事》文中感情表达细腻,读完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荷西真的很爱三毛,荷西成就了三毛,三毛因为荷西变得更好,彼此是对方最好的时光。难怪三毛会因为荷西的意外离世一度陷入了低迷的感慨。

特别佩服三毛在沙漠中的勇敢和果敢,做事冷静大方,面对沙漠中的各种贪婪的人和事,不是暴跳如雷依然能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实乃佩服。也更加深了我想去沙漠走一走看一看的想法,没有体验过的风景永远都是最美的。

读到文章后面的书信,突然觉得很矛盾。三毛并不像前文中描绘的,在沙漠的生活很艰苦但更多的是快乐,也没有感受到前文描绘的三毛对沙漠的那种吸引力。结尾真实情感流露出来更多的是对沙漠生活感到寂寞和煎熬,另外从信中来看三毛对荷西的爱也并没有那么深,一直在自我安慰自己没有选错人,我猜想可能还是存在某些遗憾的。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4】

信任,既然选择了相信,就应该毫无条件的。三毛和荷西之间没有轰轰烈烈,却也是轰轰烈烈的。沙漠枯燥的生活,没有互相的相知相爱,没有发现美好的眼光,没有高的精神追求和好的环境适应能力,那该是多么的不幸。而,三毛是幸运的,她有荷西;荷西也是幸运的,他有三毛。乐观的处事态度,以德报怨的高贵品质,待人友善,没有斤斤计较和勾心斗角,倒是有一些小孩子的脾性:撒撒娇,耍耍赖。城市的生活固然美好方便,但也到处人心浮躁。现在的我,二十有四,大都市(西安)中渺小的一个奋斗者,虽向往小桥流水人家的生活,但生活所迫,还有心性也没有达到耐得住长久的寂寞。脑海种曾经想过,爸妈的东西,以后就要老家的几个窑洞,别的不是特别在意,或许是我家孩子太多了,会有作为长子的牺牲,其实我也不清楚,感情这东西界限真的是难以明确分割的。本书,全文皆是普通和平凡的语言,没有富丽堂皇的文字,没有标新立异的体裁,亦没有哗众取宠之意,皆是生活的点点滴滴,很美,平凡的东西是最美的,也是最珍贵的。以前写东西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常常会会写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文体,后来慢慢觉得,文字,抒发情感的一种,不必拘泥于文体,古文也罢,诗词也罢,白话也罢,趋于内心所想,写东西便会随心所欲一些,即使文体有些四不像,但却是内心最真实的写照。这种文体,就暂时叫\非文\,属于我自己的最好的文体。每一件事的亲力亲为才会有意义,收拾家是一种乐趣,洗洗衣服做做饭也是乐趣,动手修修东西亦是乐趣,无关乎事物本身,心性罢了。有时候,会去走走路,想想事情,看看花花草草,看看风土人情,也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会很舒服,看到小虫子挪动,会用手机拍下来,会跺脚吓吓它们,也会用树枝挡去它们的去路,观察它们的反应。想想,有趣的事情蛮多的,自己有一个小本有时也会记录一些东西,希望碰到一个可以欣赏和分享的伯乐,谈谈心,聊聊趣事,会少一些遗憾。伯乐可遇不可求,不久的将来会遇到,说不定已经有了,但是自己没有发现罢了。总之,缘分未到,何必强求,顺其自然,平常心等待,总会有到来的一天。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5】

三毛说,对于大多数撒哈拉地区沙漠,她感应到学生一种自己前世的乡愁。说着便去了。

然后是我们看到的撒哈拉的故事。 风沙,热浪,潇洒,最迷人的叹息;没有迷茫,没有醉酒,在无尽的黄沙中,仍然穿着一条明亮的裙子。 风定是凉凉的,但通过这条裙子,没有理由生出很多柔情。 抬起来,散开,鼓成涓涓细流,将这片贫瘠的土地保护得更加残酷。

我未曾想这所谓社会残酷;我应想到这残酷,却无法完全意识到其如何痛烈。异乡的画卷在我眼前展开了。三毛自己究竟我们为什么他们要去研究沙漠?十岁的女孩子来说就要通过嫁人了,迎娶之时其必须不断挣扎、哭叫,所谓中国婚礼只不过是用暴力方式夺取贞操;黑人仍被作为一个奴隶,世代生活卑微但是不得进行翻身,在“高贵精神的人”眼里与一只没有人形耕牛无异;还有就是美丽的沙伊达,终于委顿在狼藉的沙土中了:她的求死大概扫了好些不是施暴者和看戏人的兴。成百上千的骆驼将死的悲鸣隆隆震响在这热而白的天空了。

“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的怀抱里,”豪尔赫说。

三毛是独一无二的。 为许多追求自由的灵魂的愿望而生! 呼吁是普遍的,但不是在枷锁中,最终的长期斗争可能是自己无法相信的狭隘。 三毛的平安从来不平淡,她追求精彩。 正因为如此,她永远不会用游人的心情去爱黄昏中的红日:把温暖的爱给这片土地,把这片土地上的所有——都给人不安和快乐,为“生活“。

然后,在她的怀里了沙漠。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的生活方式并不十分窘迫,却也一定少不了一个无奈和受苦人民受难。撒哈拉威邻居的不礼貌和无理取闹,部落文化观念的陈旧思想落后——算是一些小事,一一包容我们下了。入夜了还要自己开车去沙漠找化石,结果进行两人最后险些丧命;对此的答复是“当然要再去的”“明天就是下午时间就去”。对于社会生活,是这样可以令人感到吃惊的热诚的姿态!枯燥的单调的日复一日的沙漠里,一粒都是外来的种子落入了——粗糙的风也盖不熄这活力,有什么在不可为了抵挡地生长。那安立在不修边幅的一切中的精致旅游小屋,是三毛的家。

也是三毛独特的个性让你坠入爱河。勇敢,宽容,还有笔直的山脊。很难想象她这辈子交了多少朋友。在这里,和难以生存的撒哈拉人,和卑微的奴隶,还有被排斥的谢达。三毛是一朵旋转的花,她在这里逗留了一会儿,随之而来的是芬芳。注入对无知的宽容; 注入对痛苦的关怀; 注入对麻木的愤怒。她带来的这片土地,不仅不是枯萎的生命,也不是枯萎的人性和价值!只有这样一个美丽而坚强的灵魂,才能面对那些残忍而无力改变的人: 遮住他们的脸,哭泣,不转身,只是逃避。在沙漠里,真善恶丑,总是关切地注视着,那是三毛的眼睛。

她来去如风。留下最后一册《撒哈拉的故事》,赠予一些沙漠进行一个企业拥抱,一朵需要明亮而柔和的花。花儿在扭曲的热浪中轻盈地立着,自此,芳华便是永不存在衰减。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6】

《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二篇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记录了三毛在撒哈拉的所见所闻。

这本书文字朴素,没有刻意的咬文嚼字。看这本书,不用去做笔记,穷尽心思去解读每一句话。尽管把心交出来,平淡阅读完,有笑有泪。每个故事都会潜移默化地打动着认真阅读她文字的人。

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三毛活的洒脱不羁,追寻着自由单纯。当她无意间翻地理杂志,看到撒哈拉沙漠的介绍时,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土地。于是一个真正的自由的灵魂便去到了那里,去到了撒哈拉。

撒哈拉沙漠,那个漫天黄沙,草木难以生长的地方,三毛在那里呆了好几年。在那里,她凭借着带去的药品和医书,医治生病的沙漠人,成为大家万分信赖的神医。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三毛在沙漠里,在那群撒哈拉为人里,考取全世界通用驾证,可谓精彩纷呈,引得高栏上的在押犯人也喝彩不断。为了结婚,荷西陪着三毛花几个月不厌其烦地弄齐相关材料,并在撒哈拉为人的热情与友好中成婚。在沙漠的枯燥中,三毛在枯燥的沙漠中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然而沙漠毕竟是残酷的。为了收藏三毛喜爱的一种石头,荷西与她驾车前往化石地,途中不幸陷入沼泽。在夜的漫长与凄冷中,在面对恶人的欺凌时,在生与死的考验下,三毛表露了她的勇敢、不屈与智慧,用自己悍不畏死的勇气与机智的头脑甩脱了恶人,救出了丈夫荷西。

在撒哈拉,这个独立,勇敢,自信,自由的女性给我们展示了生活的哲学。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随风而起,随风而落,而沙漠,则收容了他们,也收容了三毛那一颗,云游四方的,自由的心。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7】

很小就听身边人提起过三毛的一些事迹,但却从未提起兴趣阅读过她的书籍。直到最近,因时常梦到学生时代的美好时光,脑海也总是想起一位好友曾总跟我提起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于是打算好好拜读一番。但看到很多读者都有提到,如果不了解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恐怕无法对它有更深的体会。于是,便先开启了《撒哈拉的故事》之旅…

这本书,带着我走向了神秘的沙漠,不仅让我了解了你与荷西美好而不失真实的爱情模样,更让我第一次犹如管中窥豹一般,看到了一点点沙漠里的人情事态。也才知道,你的梦,原来在那块贫瘠的土地上。

荷西不是一个浪漫而有钱的阔少,撒哈拉不是一个美丽怡人的景区——与世隔绝,白天酷热,夜晚寒冷,不是我们所幻想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般的诗意,而是一个残酷、落后、肮脏、寂寞、苍凉、贫乏得犹如天地洪荒般的原始社会。没有水,撒哈拉威人身上用布包裹着,散发着浓浓的体臭;没有知识,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几岁;没有文明,以为相机就是收人灵魂的不祥之物;没有平等与自由,沙漠上的黑人,只要被捉来绑上1个月,就世世代代成了奴隶;更没有天理,善良而美丽的沙伊达最后一丝不挂惨死的情形,完全犹如鲁迅先生笔下那个封建礼教“吃人”的社会一般,令人可怕得窒息……

然而,你依旧怀着一颗热情的心,在这里与荷西安定了下来。

你将原本破烂不堪的小屋布置成了全镇最温馨美丽的家,犹如沙漠中的一片世外桃源;在面对邻居们总是来随便拿走自己私人物品时,也能做到不烦不躁,从无气急败坏;在面对所有人都觉得黑人就是低人N等的“哈鲁佛”脏人奴隶时,你却愿意承受被众人鄙视的压力,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用相机记录下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被误解是收走了她们的灵魂时,为了不给她们留下心灵的创伤,你没有过多的解释和嘲笑,而是将胶卷曝光在了阳光下,那一刻,她们的笑容也如阳光般灿烂……

你说:“这里有什么吸引我?天高地阔,烈日风暴,孤寂的生活,有悲伤,有欢喜,连这些撒哈拉威人,我对他们一样有爱有恨,混淆不清。哎,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是啊,撒哈拉就是这样一个让你又爱又恨、装满回忆,如果再选择一次,依旧会义无反顾投身于此的地方。

因为我知道,在撒哈拉那个一切都无比原始落后,仿佛被造物主遗忘的地方,人们依旧有一颗追寻美好的内心,以及作为一个人最纯粹的情感和本能——爱。

所以,撒哈拉值得被人向往和留恋;撒哈拉的故事,也值得更多人品读。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8】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还记得当年齐豫那朦胧忧郁而又似叹惋般的歌声唱红海峡两岸的《橄榄树》吗?其实,这首歌是用三毛曾写过的诗歌来填的词。三毛,原名,陈懋平,这个一生有着传奇经历的女子,借自己游走世界许多国家的真实经历为素材写成许多书,这些书曾风行于那个年代,影响了许多年轻人。

当三毛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完有关撒哈拉沙漠纪实后,不由然的产生了一种魂牵梦萦的乡愁之情,她觉得,撒哈拉沙漠仿佛就是她前世的故居。三毛抑制不住来自内心深处的向往之情,便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孤身前往撒哈拉沙漠。《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以三毛与荷西的生活为线索,撒哈拉沙漠为背景写成的。

在这本书中,三毛将自己的感情泼洒在文字上,毫无保留的向人们展示这里非常真实的一面。我们不光会看到茫茫无际的撒哈拉沙漠,漫天的黄沙,暴晒大地的烈日,更有浓浓的异域风情和当地民族的对于我们来说奇特的生活方式。

沙漠本是个物资稀缺的地方,加以严酷的气候环境,交通的不便,使得西属撒哈拉地区的沙哈拉威人文明程度普遍较低,思维方式更是古板呆滞,因而闹出来许多啼笑皆非的事。就如《悬壶济世》,这章中,善良的三毛虽身在异国,而且花费的钱财绝大多数靠的是荷西在磷矿所赚的,但她还是愿意帮助别人。三毛帮领居治病,给他们从没见过的灵药,并且每次都是成功的帮上了忙。日子长了,邻居习惯了三毛的帮助,当她发现家里的红药水不见了,正去找时却发现,沙哈拉威妇女正满脸涂着红药水,手舞足蹈着,见此状,三毛也就没多在乎,而是在心里偷乐着。可在《芳邻》这章,我们也见到沙哈拉威人自私的一面,他们经常借三毛家里的东西,而且给了他们也是不换的,邻居会荒谬到让三毛说出除了我的牙刷和丈夫外,还有你们什么不感兴趣的话,而对方却接上你的牙刷是什么样子的?弄的三毛苦笑不的。

在沙漠本应该会过上十分枯燥而又寂寞的生活,却被他的邻居弄的五光十色,再也不知寂寞的滋味了。可单是如此吗?不,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了。她为的是荷西。

《橄榄树》里是这样唱到,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三毛来沙漠,没看到歌词中生机昂然的景象,但也能在临近黄昏时,看到落日将沙漠染成血红色的凄壮的盛景,感受异域民族风情独特的味道。可是,她更强调,为了心中的橄榄树。三毛的半生漂流到过许多国家,可她总觉得心无处可依,人无处可留。当她遇到荷西后,她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处了。三毛与荷西结婚是为了兑现当年初次与荷西在西班牙见面所下的承诺。《结婚记》则是对荷西与三毛结婚的实录,繁忙而又快乐。

荷西的痴情与三毛的真情,让爱情在沙漠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如一泓清泉一般,虽涌涌不断,但也十分可贵,他们因此珍惜着对方。在《荒山之夜》一章中,荷西与三毛去远离城镇的地方找他们都十分喜好的化石。但天色已晚,荷西为了探路,下车,指挥三毛开车,因没注意身后的沼泽,陷进去了。我远远的看着他,却无法替他出力,急得全身神经都要断了,这好似在一场噩梦里。正当三毛快要急疯了时,远处开来了一辆车。可她没想到这些人是沙漠里的地痞,非礼她。荷西不顾自己,让三毛快跑。三毛趁地痞注意力转移时逃跑。经历了生死逃离又赶紧返回救荷西。之后,两人都幸运的活下来了。这是真爱,将对方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来爱,无论在何时何地两人都心系着对方,也无论在多大灾难面前,都不愿放开对方的手独自逃走。

三毛在撒哈拉的生活确实很艰苦,但他有荷西的陪伴,她从原来的一只爱流浪的花蝴蝶,变成一个守家操劳的温柔贤惠的妻子。荷西在磷矿辛苦的工作,三毛把持家里的杂物。当然,西属撒哈拉这个不安定的地方也注定给了三毛不寻常的经历。她经历了当地的政变,人民由原来的安乐变得警惕、焦躁,也见证了巴西里与沙伊达坚贞不渝的爱情。

三毛与荷西相处了六年,荷西在一次潜水中身亡,三毛悲痛欲绝,几次想要自杀,可被父母,朋友百般劝说制止。但在她48岁时,也许迫于精神的压力,她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三毛遇见荷西了,找到了这棵树,但造化不由人,荷西走了,这棵树也被连根拔起,带到了天国去。一段情,系着许多人,结束时,带走了各自的灵魂,留下的只是空空的躯壳。流浪远方,归处究竟有多远;寻寻觅觅,真爱究竟在何方?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9】

三毛诚然是令人敬佩的。

一个女子是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下定让自己“流浪”撒哈拉沙漠的决心。她不像个20世纪的女性,她的思想倒像如今我们说的自由。她的文字不像鲁迅这种名家的生涩深沉,仅如她生活的时代一样平凡朴素又不失灵气。在已经黄昏了的灯光下,她的文字将我带到了遥远的撒哈拉沙漠和她甜甜的家。

广阔的沙漠,是自由,也是禁锢。

灰尘,沙粒,在三毛的眼里,便成了诗情画意的想念。刚开始没有刷白灰,地面凹凸不平,没有家具的,简陋,甚至破败的房屋,在三毛的艺术和双手的改造下,竟成了沙漠最美的房子。最记忆深刻的是她和河西自己动手做了家具,事后知道是棺材木,她竟然更加高兴,她的放诞不羁和爽直也可见一斑了。而她积极乐观的心态,让我们觉得她去的竟不像是沙漠了。文化的差异,资源的匮乏没有影响到她,按她的话说,是将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中国大饭店搬到了撒哈拉。

三毛是个博爱的人。虽然她的邻居对她并不怎么好,经常索要东西,但她都一如既往地帮助他们。她的热血还是她当起了医生,开起了学堂。放眼如今二十一世纪,恐怕像她这样善良无私的人很难找到,也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三毛是个奇女子,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人生,她大胆追寻自己想要的,而大多数人不敢做的事,而她的洒脱与随性,最后却给我们留下了遗憾。她或许只是为了化作尘土,和这沙粒,飘得更远,活的更自由。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10】

自从读了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就一直对沙漠充满了好奇和期待。这次终于有机会和妈妈去了大西北游玩。大西北不仅有辽阔的祁连大草原、美丽的青藏高原、有聚宝盆之称的柴达木盆地,还有连绵不断的戈壁和荒漠。这次,我们有幸走进鸣沙山沙漠。

来到鸣沙山沙漠景区入口,远远望去,浩瀚的沙漠像一片黄色的海洋,一头头骆驼,在大漠中慢慢移动的身影,像一叶叶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望着人们踩着专为游客准备的嵌在沙漠里的木梯一步步向沙漠顶峰攀登着,好像一条条五颜六色的丝带在舞动。

走到沙漠脚下,我和妈妈戴好防沙眼镜、穿好防沙鞋,也顺着人流一步步向沙漠顶峰爬去。当脚踩在软绵绵的沙子上,有点一脚深、一脚浅的感觉,好像快要跌倒了似的,心里不免一阵慌张。但是,攀着攀着,发现只要顺着前人的脚印一步步踩上去,就不觉得那么困难了。

等到我们爬到半山腰的时候,转过身来发现左前方不远处有一汪碧绿的泉水,形状像一湾新月似的。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月牙泉。大自然真是太神奇了!

快要登上顶峰的时候,一轮红彤彤的太阳正小心翼翼地向月牙泉边高高堆起的沙漠背后躲去呢。此情此景不禁让我想起了唐代诗人写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观景象。

撒哈拉故事读后感【篇11】

很久以前,小伙伴就给我推荐过三毛的书,只是断断续续一直没能认真看完过一本,更没想过拿起的第一本三毛的书会让我如此感动。

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我了解不多,只言片语中我看到了两个默契的人。三毛最初和荷西结婚,主要是因为荷西在得知她的梦想是撒哈拉沙漠时,义无反顾地去非洲找了工作,租好房子等三毛,“也许你的想法太过浪漫,不够现实,但是我愿意陪你去,等你待得够久想换地方的时候,我再辞去工作陪你走”,三毛甚至说结婚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决定稍微安定下来,最初的时候,爱情是不够的吧,但是长久的相处下来,我们看到的是两个人灵魂和生活的高度契合。三毛想去看沙漠的景色,荷西就把车给她让她四处去转;荷西给三毛的结婚礼物是骆驼头骨;三毛拿回包棺材的木材,荷西笑着告诉她真相并认真拿它们做了家具,毫不介意;担心三毛在路上碰到坏人,不让她随便载陌生人,却在三毛因为载陌生人把车弄脏的时候帮忙收拾;在荷西不小心深陷泥潭的时候,心里顾及的是三毛的安全,三毛也不曾轻易放弃他。两个人在沙漠,荷西为了三毛需要的浪漫和两个人的生活,拼命加班赚钱,三毛不断改造家的样子,做各种花样的菜式,也自己费劲搬水守护搬来的木材,两个人彼此调侃,却乐在其中,彼此理解与包容着。初次为人夫为人妻,两个人都做得很好。

整本书下来,我看到的三毛可爱而又坚强。

她做各种菜请小伙伴来家里吃饭,就大言不惭说是沙漠里的饭店,还打算就中国的菜肴出书大卖,她骗荷西说“粉丝”是雨;她不通医术,却成为别人口中的“神医”,各种送药膏,弄得荷西心惊胆战;对她来说,结婚只是两个人的事,没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插了把香菜就走去结婚了,结婚带来的各种福利倒是意料之外的惊喜,至于换国籍也只是为了方便而已;她看到十岁就成为新娘的小孩免不了气愤,看到人们以在婚礼初夜以粗暴的手段夺去一个女孩的童贞更是不能接受;她没有驾照就开车四处溜达,结果在考场碰到警察,正预备开车离开时发现躲在一旁准备抓正着的警察时马上跳下车,等着荷西来开回车,会在过不了笔试考试的时候求考官,最后拿到了一些奇怪而简单的考题。

三毛的文字俏皮而生动,字里行间满是一个小孩对世界的好奇心,她对世界保持着兴趣,乐于去探索,而在探索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可爱善良的人。在这片原始落后、环境恶劣的沙漠上,三毛用她的乐观与聪慧感染着每一个与之相处的人,她的生活在贫瘠的沙漠中开出花来。

活泼的三毛如十五六岁的少女,可爱开朗,然而后半段却让人看到了一个坚强的三毛,让人注意到她的生活里不是只有笑声,虽然她很好,虽然她努力让生活很美好,但是她也会痛恨一些生活。

撒哈拉威人在那个夜晚血腥屠杀了沙漠军团的那个营,让沙巴军曹从此背负着难以承受的痛苦,还要接受身边人的指指点点,最后他还是为了几个撒哈拉威人的小孩牺牲了;哑奴能干善良,却因为肤色只能被迫为奴,被迫越来越瞧不起自己,全家过着惨淡的生活,那个被三毛叫进家却拘谨着不敢进门的场景是真的很让人心疼了,可惜三毛也找不到办法来救他们,撒哈拉威人明明日子也很苦,他们身上常年散发恶臭,却也为非作歹欺负别人,他们无心接受教育,无心开化;最后沙伊达惨死的情景更是给了三毛无限大的冲击,如果之前邻居偷拿东西从不回报这事还能接受,最后面对这群无知、排外、自私的人,三毛内心应该是有怨恨、指责的,这片辽阔、壮美的土地上生活了一群丑陋的人,原来精致的服饰、新奇的风俗已经拯救不了此刻的沉重。

三毛是个潇洒的人,这样她才能在精致华美的生活和简陋贫苦的生活中切换自如,才能深深热爱沙漠这块土地,她率直,她平等、友善对待每一个人,她也因此看到了别人眼里不曾见过的美好;她敏感,她认真,所以她给自己取名叫三毛,“因为觉得自己的文字只值三毛钱”,“也很喜欢《三毛流浪记》”,她喜欢旅行喜欢流浪,也许这么说来,她对沙漠一见钟情也是情有可原了。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乐观与坦然,那是我长久以来一直在追求的,也喜欢她的坚强与聪慧,她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能坚持内心的想法去做别人无法理解接受的事,但是我不喜欢她的敏感与柔弱,那样的她太让人心疼,她固执地付出最后让自己受伤太重。

善良的读后感(汇总11篇)


每个人读完作品后,都会有自己的感受。我们可以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书中优质的内容记录下来,下面的“善良的读后感”相关内容主题,是由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的,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

善良的读后感 篇1

“我比谁都相信努力奋斗的意义,甚至懂得焦虑和失望的意义。我不会伤感,不为昔日的烦恼流泪。生活的艰难,让我彻底接触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也学会了不要对他人产生过高的期望,这样一来,无论是朋友对我不忠,还是有些闲言碎语,我都会一笑置之,并且继续与他们保持交往。除此之外,我还学会了幽默,因为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当一个女人遇到烦恼时,不仅不焦虑,反而能自我排解,那么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不幸可以伤害她了。

对于人生的种种困苦,我从不觉得遗憾,因为透过那些困苦,我彻底了解了生活的每一面——这一点就值得我付出一切代价。

要积极向上地面对这个世界,绝不将就这个世界对你的吝啬。与感伤相比,我们更需要积极奋斗。唯有这样,才能过好自己的生活。无论是你的生活、工作、学习,还是内心出了问题,都要相信自己能够面对,这样,所有事情才会变得井然有序。

在那些困苦的环境中,人更能学会宝贵的人生哲学,这是那些生活在舒适环境中的人所学不到的。一个经历了极度不幸的人,面对服务生服侍不周或是厨师做坏了一道菜的小事时,都会毫不在意。

不将就的人,不会怨天尤人,他们比谁都清楚,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既然如此,不妨迎接挑战,努力奋斗。他们会珍惜当下的每一天,因为命运再悲惨,他们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扭转不利局面。

深谙世故却不世故,才是成熟的善良。

能被动接受现实,也能主动坚守个人原则。静得下心,低得下头。

善良的读后感 篇2

此书对一些人来说还是值得一看,文字通俗易懂。很多书籍文章都阐述在工作生活中如何待人待几等,虽然此书也是讲述一些类似观点方式,但是是从我们自身出发来看待这个问题。先道明了,生活工作中从一味的接受帮助他人的处事方式到合理的拒绝带来的好处,此观点从我自身在工作中的体会感觉特别深刻。之后从生活中两人之间为什么你以为的付出得不到想要的回报和他以为的接受为什么没有满足期望的角度阐明了关于道德绑架试的爱,觉得这是本书中特别精彩的一部分,也是读完此书明白感觉收获最多的一部分。剩下的大部分归结起来就是,勇敢的做自己,不在乎昨天明天,以实际的可以落实的计划和行动来过好今天。认真的做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也只有相信自己才会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也更加能够过得开心活得美好。书中还有一观点,善良有时候就等于单纯,因为单纯所以容易受伤,只有将自己的善良用到该用之处,保留自己的底线,这样才能少受伤害,过得更开心快乐,人际关系的处理也更加能够游刃有余。

善良的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最后的善良》,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触很大。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亡命徙,抢银行的时候抢劫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不顺利,两个女人质在拼命的抵抗的过程中其中一名把劫匪惹怒了劫匪就把她给杀了。然后就带另一个人质逃走了。在逃亡的过程中,劫匪和人质聊起了天。两个人互相说了自己的情况。因为劫匪的情况和人质的情况差不多。所以,劫匪让人质给家人打电话,劫匪听了人质和人质家人的对话,竟然被感动的哭了,而且还把人质放走了,之后就饮弹自尽了。一个穷途末路的劫匪,居然会被一个自己劫持的人质所感动,这听起来很让人难以接受,但是仔细想一想其实并不奇怪,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劫匪从女孩的身上看见了自己妹妹的影子,也激发了心底的善良。

世界上不会有哪个人以做坏事为乐趣,每个人心里都有善良,只是他把邪恶放大了而已。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良,那个电话,唤醒了劫匪心中唯一的善良,而那仅有的一点善良,挽救了一条人命。

那个电话体现出了人们的互相关爱,而这一点爱唤醒了劫匪心中的善良,所以,爱是多能的。

善良的读后感 篇4

而我就是在这段路里,狠狠地打击和迷惑。曾经最单纯的想法就是:我能想的帮你想到,我能做的帮你做到,我能为你们争取的尽最大的努力帮你们争取,只要真心真意的掏出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就可以同样得到别人的真心相对。而经历最后,发现还是有人觉得你的付出对于她们来说是理所应当,对你没有感激,或许背后还有议论。

刚开始,听到这样的话,心里真的是难免很痛,但心胸也就是在这一年被所有不如意,不理解和委屈所撑大的。即便我现在不能完全放下,但我不会因过去而影响我现在的生活。我过去的善良,可以对于你们来说,有点傻有点好欺负,但至少在我出社会之前让我看清楚自己的善良,还确定锋芒。

经历可能让我痛过,苦过,累过,但是我还是会选择善良,但是我的善良会先学会保护自己。我还是喜欢善良美好的世界,因为善良的人,懂得生活的幸福,成长的快乐。[太阳][太阳]

我得到的,是有点侥幸,但也是我应得的;我失去的,是有点可惜,但我不后悔,因为那也是我选择的结果。可以善良,但也要有点锋芒。

善良的读后感 篇5

“人之初,性本善。”所谓的善良,就是我们来到这个世上,老天爷赐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工具吧。

可是,就是这最初的做人资本,也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困惑、质疑,甚至让我们有点畏惧,这资本是否是正确的。

与人交往相处,我们都是带着一颗火热且善良的心去面对一切,可是却有时事与愿违,并不是你的善良都会得到认可回报,也许还会给自己带来困惑,难道这样对待别人就是错误的吗?不是的,你没有做错,也不要拒绝自己去做个善良的人,只是不要将你的善良使错了方向。懂得感恩的人,我们无条件的予以帮助,因为让你心甘;不懂感恩甚至对你的善良感到不耻还要加以嘲讽甚至理所当然的时候,你要守护好你的善良的底线,不要让你那善良的心受到伤害。

我们也一定要相信善良和正义总是受到大多数人的垂暮和青睐,有时我们还真达不到所谓的善良和正义:看到路边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我们真的很难走过去帮助他一把,就像文中说的“看到雨中没有遮伞的残疾人一步一挪的躲避雨淋,即使我们手中有伞也不会迈出一步去帮他遮挡一下,就是因为旁边的朋友和你说了:‘不用去了,一会就过去了,’你就忘记了那善良的初衷,而久久在心中内疚。”以后告诫自己,他们才是需要你拿出你的善心去助他一臂之力的人。书中开头作者写的一位朋友拿着车票上气不接下气地追上开动的火车,看到坐在自己座位上的老大爷,他没有去争座而是选择了善良,他的善良之举感动了读者,我们应该多学习像他这样的人,把善良给应该给予的对象。

“我们总善于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因为我们根本伤害不了那些不爱我们的人。”这是我们值得反思的地方,不要再让爱我们的人受伤害了:不要对着最痛爱我们的父母高声说话,不要动不动就批评我们的孩子,指责那些在我们身边的亲朋好友,而要对他们多亲近、多理解、多些关爱吧!

慕言歌老师就像一位心理师一样道出了我们那内心里隐约隐藏着的自以为的善良。有时候,自以为的付出却总会受到质疑、伤害而得不到理想的回报呢,在对待家人对待他人时,我们可能觉得自己付出的足够好了,而却没有得到回应,甚至质疑厌恶呢?,也许是因为我们的言行过于自我,我们的善良也过于自我认知,当自己的过多付出得不到认可和回报时,我们不妨回头审视自己,自己是否过于“越俎代庖,”也不要委屈自己,牺牲自己求得安稳,不如提高自己对自己的认同,提高自信活出快乐的自己,更不要自以为是的的就该别人对你的付出加以回报。我要对爱我的人深沉的爱,也要心甘情愿的爱,我要对我的付出报以自豪的认可,活出自信的自己,勿求他人回报于我不是更好吗。

即使环境让你看不到光明和希望,你也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不欺人,不自欺,相信自己,只有坚持才会让时间检验我们没有抛弃善良的自己,也没有被世界抛弃,因为,唯善良才是你立世之本。

愿天下所有不懂和懂得的人,成长不止,善良依旧。

善良的读后感 篇6

木有看完。

善良是很珍贵的,但善良要是没有长出牙齿来,那就是软弱。

我们都知道善良是一种美德,对人要和睦,处事要豁达。可是现在这个社会,越是善良,越是会变成被欺压的对象。

当一个人饥寒交迫的时候,你给他一碗米,就是解决了他的大问题,他会感激不尽。但是,你如果不断地施舍,他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

人性都有贪婪的一面,时间久了,你的一碗米不够,二碗不够,三碗四碗还是堵不住他的口,尽心竭力也是杯水车薪。

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你若好到毫无保留,对方就敢坏到肆无忌惮。

心肠太软,容易被当软柿子捏;心眼太好,容易被当缺心眼看;最初的善意帮助,会变成最后的恶意后果。

当他的所求得不到满足,反咬一口时,你也最容易成为无辜的受伤者。

没有棱角的善良,不仅不能向世界传达你的善意,反而输送了你的怯意;有原则的善良,让真正的朋友寒心,让不值得的人永远不懂得“不可侵犯”四个大字。

“你这么好,一定会帮我的。”

“你这么好,一定不会拒绝我吧。”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听到这样的话。一些人出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绝。

面子真的那么重要吗?

做一个有棱角有锋芒的善良人吧,懂得用智慧惩恶扬善,在好人那里还是好人,在坏人那里露出自己的锋芒和烈性。

有棱角的善良才是真善良,没有锋芒、没有棱角的人,很难在这个粗鄙的世界走得更远。

愿我们的善良,都带点锋芒。

善良的读后感 篇7

《善良的死神》读后感400字:

善良的死神这本书,是我上个月让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当今最为出名的网络作家——唐家三少。

故事大致讲了一个在天金帝国的尼诺小城的小偷遇到了一位魔法师,他把小偷培育成一位小魔法师,之后大陆上到处奔波的经过。以及后来,和他的未婚妻——玄月集结大军去消灭魔界派来的黑恶势力——暗圣教并阻止他们打开魔界入口的事迹。

我最为佩服的这篇文章的主人公——阿呆了。即使他有天下至邪的冥王剑也不会称霸一方,大开杀界的。这表明了阿呆就算有着至邪之物,但是他的心也永远是一颗善良之心啊!

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善良并不在于他的表面,而在于这个人有没有普通人没有的善良之心呀!

在这个故事中阿呆表现出了舍己为人的精神。就比如说阿呆为了得到他梦寐以求的妻子,以及神圣教廷的小公主,以他的一人之力抵抗三名红衣祭祀的最强攻击,但是最后他还是胜了,不过,他也因此耗尽了功力,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的人生一辈子不要只为自己着想,还要考虑别人的感受。

善良的读后感 篇8

今天,老师给我们读了一篇文章,是《善良的种子会开花》。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年迈的老婆婆通过报社去找失踪七年的弱智女儿,虽然找到了,但是弄错了,可她却毅然收养这个女儿的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很感动。这位老婆婆平凡但却伟大,她年事已高,还没有人照顾她,但她却收养一个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智障女儿。因此,这个家庭也充满爱,我觉得不幸的玉兰能走进一个这么有爱心的家庭,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小小的心被这个爱的家庭融化了。

其实,我们也生活在爱的家庭中,就拿这次汶川地震说吧。这次罕见的天灾,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面对空前的灾难,十三亿中国人众志成城,心连心,手拉手,纷纷解囊相助。有捐钱捐物的,更有无偿献血的人。人们主动排成长龙,争抢着献血。所以去年寒冷的冬天,四川人民却感觉格外温暖。

这次爱心救助中,我也贡献了自己的微薄力量,捐了50元钱,我感到很自豪。写到这,我的耳畔不由自主地响起了熟悉的旋律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我希望更多爱的种子生根发芽!

善良的读后感 篇9

人总要被社会污染的,不再会纯粹了,人生路漫漫,坎坷何其多,且行且珍惜。

很久之后,才真正明白了这句话背后的意思。然后一个人傻笑很久。对于一句话或者一件事情,经常是反射弧长到后脚跟。

越长大,经历的事情越多;会越来越脆弱敏感。有人说,付出是需要回报的。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认同的。我不太确定,你是否接受我的付出;所以我需要你给我某种暗示(一个微笑,一句感谢……),让我知道你是接受的,是认同的,那么我因此可能会开心的像个250的大傻子;善本身来说,是一件美好存粹的的事情。只是在不同的人和人之间,碰撞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质,然后带上了别样的色彩。

久处身边的人,可能在你输出某句话的时候,我就会想象得到,你应该是什么的表情,然后进行情节带入。但面对很多年未曾相见的老友,你发现你会慢慢失去想象和读心这个能力。其实老友未变,你也未变;只是时间太久,距离太远。是熟悉的,是陌生的。是近的,亦是远的。当参与感被想象替代的时候,善言,善行也就滋生出了别样的味道。

善的开始与结束,都是互相的。我予你的善,是你所求的,也是我乐于的;你予我的,是因我予,依旧的自由自己。

善良的读后感 篇10

最近遇到一些人和事让我觉得特别不快,我想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晚上没事总结了一下,看看我是否需要反省,于是我就看了这本书《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2》。

如果我们刘一锅那些过度善良的人的生活的话,会在他们的成长历史里,发现他们有过大量的背伤害时无人帮助,甚至被落井下石的经历。一个女孩被学校的流氓欺负了,回到家里被暴打了一顿,原因是家人觉得她丢人。另一个孩子做家务时受了伤,家人让他跪在地上,认为他很可能故意偷懒;一个人刚得了重病,发现伴侣出轨准备离婚这和那些无法停止被点击的狗一样,在过去某段经历里,完全没有摆脱伤害的可能。而比狗狗更可怜的是,他们要面对的加害者往往在年龄、体格、道德制高点等很多方面,都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摧残和威胁,使他们陷入一种既无法求助,也无法自行救赎的境地里。其实,心理崩溃主要是因为自我期望与实际行为的严重冲突。当一个人彻底放弃自己,自我期望彻底消失,妥协、自残就不过是驾轻就熟的一个解脱过程,韦德是从此灵魂不用在无爱的、暴力和强权的“无间道”里无尽的煎熬。

一个人如果绝望透顶,那么,让他努力去改变环境,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改变或者逃脱的机会近在咫尺、也会熟视无睹、因为对他们来说,被欺凌古人很痛苦,但与反抗或逃脱可能导致更剧烈的痛苦相比,两害相权取其轻,他们宁愿忍受当下的痛苦,忍受相对不那么暴烈的痛苦。因此,指望处于绝望状态的人突然“开悟”,主动尝试些什么,无异于天方夜谭。

读完这一段,我深有体会,在生活中,我算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有时候我帮助别人的时候,反而没有得到别人感激,别人会觉得我另有所图。一个对自己和环境都处于彻底失控状态的人,都有严重的心理疾病,他们胆小、怯懦、自闭、不愿意劳动、不愿意面对这个世界、却不得不面对世界强加的诸多不公和欺凌。

读完《你的善良必须有点光芒2》我明白并不是每个找我倾诉的人都值得我用心对待。我会学会适当的“不解风情”。如果是一些无聊的话题,都要时刻满足对方的话,那我一定会活得很累。我要敢于说出自己的要求,该拒绝就拒绝,因为当我们越妥协,就越不会有退路。

善良的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篇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善良的人,他从小是一个很笨的小孩,不管做什么事,他都要发费很长的时间,虽然这样,他却有着极好的魔法天赋,所以被一位魔法师看中了,这位魔法师是一个黑暗炼金术士,他带走主人公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一件作品,这件作品需要一个人的灵魂才能成功。

但是,在和主人公一起生活的几年中,炼金术士的心被主人公的善良所打动,炼金术士为了然自己狠下心来做实验,便离开了几个月,但在这几月里,炼金术士的心理总是被主人公所占据,等到炼金术士回来的时候,主人公已经被一位武术高手带走了,炼金术士到这时候才知道主人公对他的重要,并下决心为主人公做一件东西。

十几年后,主人公成为了大陆上屈指可数的武术高手,当主人公回来找这位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炼金术士时,炼金术士已经不在了,因为,炼金术士用自己的灵魂来完成的那件作品,并给主人公留了一份信,信里的内容主要简述了炼金术士为什么要带走主人公,和随着时间的迁移,自己的变化……

在看完这小说后,它给我的感觉就是:人只要有这一颗善良的心,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困难,都不会对你有这任何的阻扰,虽然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会遇到危险,但也会因你的善良而化险为夷。所以,然我们做一个善良的人吧。

大王书读后感(汇总11篇)


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大王书读后感,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作品,心中总是会有莫名的感触。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什么是作品呢?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大王书读后感【篇1】

我意味深长的把《大王书》合上,感叹道:”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大王书讲的是茫和熄之间的事情,是正义和邪恶之间的事情。熄原来是一个屠夫,后来来到了地狱,最后从地狱逃了出来。而茫是一个放牛娃,后来有了大王书,最后成了王。茫要战胜熄,不能让熄的坏阴谋得逞,而熄却把茫当成要抢取王位的人了,就这样,就发生了血战。

在大王书的正面,有这样一幅画:一个坏王子一个好王子,我觉得好王子是茫,坏王子是熄。在书的后面还有一幅画:有一个王宫,王宫是淡黄色的,好像是太阳照得,也好像本来就这样。王宫前有一群羊,这群羊无忧无虑的啃吃着草好,像是茫原来的羊,一个个毛色是那么白,而茫就站在羊身边,茫身边是柯。可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的人,而那些羊也是未卜先知的羊,是有神奇功能的羊。要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给人的感觉是十分神秘的而且有些身份不明的,他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攻破了金山,我想瑶是在报恩吧!因为茫曾经救过她一次,她的生命是茫给的。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要坚持,就像故事中的茫一样,他有好几次都不想当王了,但是柯把他劝回来了。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做好一件事!

大王书读后感【篇2】

《大王书》是一本十分富有吸引力的书!

他曲折的故事,感人的场景,动人的画面都吸引着读者。故事大体内容写了一个从地狱出逃的人——熄在众巫师的帮助下,用邪恶的手段坐上了这个城市王的宝座。

熄残暴,弄的民不聊生,人们怨声四起却又敢怒不敢言。他为了坐享太平,剥夺了反对他的人的声音、光明语言和灵魂。他将收集来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封锁在了4个口袋里,将它们藏在了4座大山里,每一座山都有一条法力无边、穷凶极恶的狗来把守。他为了使自己的皇位更加稳定,烧毁了所有使人类文明进步的书籍,对藏匿文字者给予了最为严厉的处罚。但在烧书过程中,却有一本书逃了出来,它就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大王书改变了一个放羊娃——茫的命运,使他成为了一个王,正义的王。在助手——柯的帮助下,他们的军队越来越强大。与此同时,在这个战火不断、血光冲天的军营里却有一个茉莉般纯洁的女孩——瑶。茫爱瑶,但是为了天下,他又牺牲了瑶。

瑶愿意为茫去付出她的一切,甚至生命。这是可歌可泣的爱,这也是无私的爱,这更是伟大的爱!瑶的牺牲有了价值,她夺回了人类的光明。

从《大王书》里,我学到了许多——无私的大爱,正义的心情和知识的可贵。

大王书读后感【篇3】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书籍《大王书》。

这本书我早就听同学们说过,听看过的同学说,这本书写的很好,既生动又具体,是读者身临其境。我禁不住这迷人的诱惑,便去书店买了一本,拿回家欣赏。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装进四个魔袋。熄将四只魔袋放置与王宫边缘的四座大山的顶峰。这四座山,分别名为:金、银、铜、铁。金山由黄狗把守,银山由白狗把守,铜山由红狗把守,铁山由黑狗把守。熄害怕人类智慧而美丽的文字迟早会让人们觉醒,所以,熄决定焚烧所有文字。

在焚书大会上,突然从书山中间飞出了一本书。它可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它飞到了放羊娃茫—的手中。

在刀光剑影的漫长黑夜里,茫带领着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了殊死的较量。虽然茫知道他的队伍靠数量根本打不过熄的军队,但是,是大王书给了他智慧,是将军柯给了他力量,是瑶给了他自信,是他的羊群让他有了爱心。他在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了一个帅气、自信、阳光、勇敢的王。

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篇。里面写的是茫要带领军队攻克金山。军队刚来时,大家充满了信心,暗下决心一定要让人们得到光明!可是,面对这黄狗的一场恶战过后,异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黄狗好象中了魔法似的,对着士兵一通乱咬。而且每一口都命中要害,一口就能让人毙命。茫的第一小队几乎全军覆没!整个金山成了一个血的海洋。

茫和柯都惊呆了!他们想不到一只小小的狗就能杀死一只突击小队!这一件事让茫费劲心思。无意中,茫打开了大王书。他看到了一个人。她有三个影子。她的身材很迷人,让茫很痴迷。茫在想:”难道只要找到一个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就可以了?“他就派人四处寻找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后来,在一片空地上站着瑶。突然,茫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现象。瑶站在地上,在夕阳的照耀下,茫发现瑶竟然有三个修长的影子,和大王书上一样迷人。茫快哭了,他想不到瑶竟然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柯也看到了。他也十分惊讶。后来经过柯的调节,经过了茫的同意,让瑶去对付黄狗。后来,瑶在黄狗面前翩翩起舞。终于抢到了袋子。而她也被黄狗咬死了……

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义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场面,令我读后受益非浅!

大王书读后感【篇4】

《大王书》是一部科幻小说,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书里充满了神奇,可以让人插上想像的翅膀,在幻想世界里遐想…..

《大王书》里主要讲的就是邪恶与正义之间的对抗。邪恶之王熄是从地狱逃到人间的,为了统治世界,他还从四面八方找来巫师协助他。熄十分地坏,他们先在都城的宾馆住下,然后派巫师每天轮流牵着一头吃了红药粉的驴绕城一周。最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全都死了。然后熄夺取王位,还下令将所有的书都给烧了。可是熄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万丈火焰中飞上了夜空。它就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它的新主人,一个普通的放羊娃――茫。从此,茫不在是一个放羊娃,他是象征着光明的王!于是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有时深感困惑和束缚,渴望回到放羊时自在无拘无束的生命状态,但却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大王书》是多么的奇妙的幻想世界阿!它还象征着光明,让读者走向光明,让读者插上想像的翅膀,任意遐想。从作者的描写中,我仿佛走进了这个奇幻世界,和茫一起放羊,一起对熄展开浩大的战争。从书中,我还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正义总会战胜邪恶的,也被小女孩关键时刻的舍身相助而感动。

《大王书》,不愧是《大王书》,不愧是“王者之书”!我幻想:有一天,一本书悄悄从夜空向我飞来,名字是《大王书》…...

大王书读后感【篇5】

《大王书》是一本科幻类的长篇小说,作者曹文轩发挥了无穷的想象力写出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是说一个从地狱里逃出了一个鬼魂,可是那个鬼魂逃出时他的脚被夹断了,他的名字叫熄。他找到了全世界的魔法师,向全世界散发出可怕的瘟疫……熄篡夺了王位后,他生灵涂炭,无所不为。可是,熄害怕那些美丽而智慧的文字有一天会让人类觉醒,于是他便把全世界的书聚集在一起烧掉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书在茫茫大火中飞了出来。它就是书中之书——大王书。

大王书落在放羊娃芒的手里,芒是一个沐浴着天地之灵气长大的孩子,他在危急时刻被难民拥护成王。

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与熄的百万大军和巫师团展开殊死搏斗。芒困顿时会想回到以前放羊时无拘无抒的生活,可是有一种力量让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

我觉得,芒的爱心与勇气让大王书选择了他。当看到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瑶陷入沼泽时,他不顾身后的百万大军将他救了出来;当失明的大狼闯进沼泽时,他不顾钻心般的疼痛去救他;当瑶被敌军抓走时,他不顾危险,孤身一人去救她……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大王书的选择是对的。芒,是一个真正的王!!!

大王书读后感【篇6】

《大王书》是一本长篇科幻小说,作者曹文轩用他那非凡的想象力,写出了一个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小说中有着千军万马攻城,追击以及迎战的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由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这样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斗争永无停歇。

主人公的名字叫茫,本来是一个放羊的少年,然而一本有灵性的大王书却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失去了自由,成为一个少年王。他不能再无拘无束的玩耍,他的使命是要消灭大魔王熄,让人们重新拥有灵魂,语言,嗅觉,和光明。

我觉得最神奇的地方是第一章"哭泣的火焰"中的这一句:"下雨了。"一个孩子叫了起来。但奇怪的是,只有火山顶上的地方有雨,其他地方却无一滴雨滴。一位老者,望着天空,叹道:"那是火焰在哭泣啊!"为什么火焰会哭?原来大魔王熄把书全部烧掉,不让世界上留下文字,火哭了,一定是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吧!从这里,我能感受到曹文轩神奇的想象力,真有意思。

《大王书》,一本让我非常喜爱的书。

大王书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老师让我们看了曹文轩的新着《大王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第三章“瑶”了。

“柯一直在看着,当他看到小女孩像窝里的一只小鸟,安静而乘巧地待在茫的怀里时,他仰望苍天,在心中深深地感叹道:“我已深知为什么不是让别人而是让茫持有大王书了!”看了这一点,我觉得,我也已经深知其中的原因—因为他心中有人民!当瑶落入了泥潭已经没救,并且茫军也危在旦夕的时候,茫依然尽一切的力量,去救一个小女孩。“只要有一丝希望,就不放弃”的这种可贵精神,实在很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且,茫还让他最心爱的羊去救瑶,可见他对人的关爱。所以正是需要一位这样的王,从而使大王书选择了茫。

还有一个令我感动的地方是,书中在叙述茫和瑶观看孩子们做游戏的时候,很突出地描写了孩子们的童真童趣,使场景很逼真地在我眼前浮现,让我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了对那些小孩子们的爱恋。同时,也让我联想到了地震中的四川小朋友们,他们中有些人也是因为灾难使得双目失明,他们的心灵会变得多么黑暗呀!在这里,我想对灾区的小朋友说:“不要怕,你们还有祖国,我们大家都是你们的亲人。让我们心连着心,一起重新建起我们新的家园吧!”

从书中我深深地感到,在灾难和挫折面前,我们一定要学会乐观向上,一定要学会笑对人生,一定要学会心存希望、百折不回。朋友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勇敢面对一切艰难困苦,让欢笑伴随我们一生!

大王书读后感【篇8】

我看完《大王书》,有了很大的启发,书中的熄是从地狱逃出来的,有一个坏心肠。他一心想称霸天下,茫是一个很好的王,也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放养娃,柯是一个执着的人,他的狗也很忠诚,瑶她很可怜,巫师团们应该帮助茫,这一篇书描绘了,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绎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血流成河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息。大王书是作者八年精心构思而成,作品幻想大胆奇特。书中把茫描写的生动,写法也很特别,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写法。我觉得瑶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帮了很多忙。

我们应该好好的读这本书,好好的体会书中的意思。

大王书——黄琉璃》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地狱与人间游走,显示出了这部幻想新作充满了神秘与魔彩。书中描述幻色了茫和熄这两位帝王,一位手持《大王书》,一位手持充满魔力的黑伞,一白一黑,一方正义一方邪恶,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自从我看完大王书之后,有很多的感触,书中的王是很好的`,我也幻想当一个王可以统治世界,把人民管好,不会做一个只想自己荣华富贵的王,我还想:我是王,弟弟是负责穷困人的食物和物品,让他们吃得饱,睡得香。而爸爸妈妈在家享受,我好好的伺候他们,还有就是把自己的亲人都呼吁起来,让他们为祖国献一份力,让他们呼吁其他人,为祖国献一份力,可以像书中的茫一样,要做,就做好王。

大王书读后感【篇9】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大王书》。它是讲一个少年茫从一个放羊娃成长为一个风姿飒爽的王的故事。

从地狱逃出来的熄把那些人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都统统剥夺走了,并把他们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放进了刚刚建筑的金银铜铁山里。他被巫师们推举成了王,但这个王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他担心那些美丽的文字会让人们觉醒,所以把全部的书都烧了。可是其中有一本书却腾空而起,它就是书中——大王书。大王书的新主人——茫,在柯的劝说下,带领着他的军队开始了毁灭熄王朝的计划……

虽然茫军在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艰难坎坷,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每到这时候大王书就像沙漠中的雨露一样及时地给茫提示,也许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在困境中不放弃,就会得到新的希望!

《大王书》的确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大王书“!

大王书读后感【篇10】

曹文轩用了八年之久写的《大王书》究竟独特在哪?

故事的主人公,分别是熄和茫,但是,他们不是一家人,这点从水火不相容这句老俗语就能看出来,而熄是邪恶派,茫是正义派。

熄,原本是一个屠夫,死后被调到了地狱,可因为他极其狡猾,通过计谋最后跑回人间。

或许,在他跑出地狱的一瞬间,人们的末日就来了。

熄首先将皇宫攻破,当上皇帝,随后又将民众的视觉、听觉、语言和灵魂收集起来,然后封印,以保证自己的王位足以安全。

再接着,他将能把人类的灵魂寄托——文字,通通销毁,企图让世界再无文字之说。

也许是命中注定熄不会统一天下,也可能因为这本书是书中之书,不管为什么,反正这本书就在人们瞩目之下飞走。

这本书,叫大王书。

它的失踪,为熄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另一边,茫,只是一个牧羊人,并且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对人类来说还属于懵懵懂懂的时期,可是,十四岁的茫,已被人们成王,他这个王,肩负着人类仅剩的最后一丝希望。

大王书读后感【篇11】

大王书里的人物芒,是主人公,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再夺走大国王位之后,他担心文字总有一天会让人们觉醒,为此熄呼唤风雨,又发动了一场浩劫……但是事与愿违,一本书中之书”大王书“可以制服熄的桀骜不驯的书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的少年芒得到了,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

在芒小时候芒的父亲把他送到他舅舅那里学放牧,等芒长大的时候舅舅把他送回家,回家没多久他的父母死了,他感到十分悲伤失去了双亲的他决定去找舅舅,回来时他的舅舅也死了,后来得知他们都是被熄的军队杀死的,他决定为他们报仇,一年后的一次放牧他意外他拣了一本书,从此他走上了王的台阶。

芒当上王之后他在与熄的作战中多次取得胜利,坷在一心一意的陪伴着他,芒带领他的军队一步步走到由黄狗看守的袋子,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王。在芒的顽强对抗熄的黄狗抵挡不住三影人败下阵来,袋子被打开。

芒在寻求、芒在寻找。这是前所未有的幻想世界,芒对王者的寻求。通过对大王书的阅读,让我明白了不能贪玩,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勇敢地去克服困难。我们应抱有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拿破仑传读后感(汇总11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拿破仑传读后感(汇总11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拿破仑传》,感触颇深。

拿破仑30岁成为法国第一执政,35岁加冕为皇帝。他是一位卓越有军事家,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更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拿破仑有如此的成就,与他年少时的苦难经历息息相关。拿破仑年少时,曾落魄他乡,被当地人讥讽为“矮小的科西嘉人”。处处受排挤,事事遭冷遇。可这一切拿破仑都以惊人的毅力和不屈的意志挺了过来。没有玩伴,他就与书为友;没有对手,他就一人苦练。正是这种苦难的经历,使拿破仑从小就有了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征服欲。他后来称霸欧洲大陆的雄心和野心可能正源于此。

开始,拿破仑利用他的军事才能,进行的是保家为国的正义之战,很快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为各民族夺回了他们的家园。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可一个法国满足不了拿破仑日益膨胀的野心,他又发动了掠夺性的非正义战争,最终导致兵败滑铁卢。

拿破仑说过一句话:“剑鞘属于法国,剑刃属于我自己。”欲望一定要有,不然人类就不会进步。只是欲望不能没有止境,否则就会像拿破仑一样——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拿破仑知难而上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这样一个个困难就会被我们克服。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2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家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3

拿破仑这个名字相信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关于拿破仑这个人可以说是有很多争议的。他一生中战功赫赫,在法国革命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之后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公然称帝。后来在滑铁卢遭遇惨败,最后被流放。

拿破仑的出生地在意大利半岛的西面,有一个形状如鸡蛋的海岛,名为科西嘉岛。该岛山峦起伏、丛林密布。岛上住着一个顽强好斗的民族。1768年5月15日,科西嘉岛被秘密卖给法国。从此法国军队占领了科西嘉岛。岛上军民一度进行了艰苦的反法斗争。

而拿破仑的父亲因为抵不过法国人的进攻,顺从了法国人的统治,加入了法国籍。拿破仑的名字是为了纪念1767年牺牲的叔叔,拿破仑的意思是“荒野雄狮”。在他的家族中一共有八个兄弟姐妹。老二拿破仑总是显得与众不同。他从小性格孤僻、沉默寡言。这也使他生性好斗,脾气暴躁。1779年10岁的拿破仑在法国学习法语,后来又去法国东部一所军事学校学习。

在军校的生活不快乐,他被同学嘲笑,在学校里他和同学打了几架。同学都知道他是不好惹的。在学校里他与人说话几乎总是没有好口气的样子。他既不让人接近也不讨人喜欢。他孤独一个人,没有一个知己,没有任何朋友。唯一的慰藉是工作和学习。

1784年,拿破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军校,他和四位同学被推荐进了巴黎军官学校。1785年他顺利通过了毕业考试,并被授予少尉军衔。在之后的时间里他不断阅读,贪婪的获取知识,1789年法国终于爆发了革命,他很快成为了法国革命思想的狂热信徒,他相信革命后一定会让科西嘉人民与他们共享平等和自由。

在后来的战争中拿破仑表现出他出色的军事能力,一次次在战争中获得了提升,最后成为法国最高领袖。尽管后来下场并不好,但是拿破仑这个名字必将永载史册。

读完《拿破仑传》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和别人交流,不要向拿破仑那样沉默寡言。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4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5

读了《拿破仑传》我认为拿破仑可以说是世界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軍人了,而法国之所以能有今天那麽大的成就,他可说是功不可沒的。因为是他带领法国走向繁榮,也替法国打下了大片的江山。

在拿破仑小的时候,他就展現了与一般孩子不同的个性,他一生当中经历了无数多个大大小小的战役,每一次他都能夠很理性的去应对,不会在匆忙中做了错误的决定,虽然有时候结果并不太理想,但是就如人们所说的胜败乃兵家常事吖!有时候我觉得在生活中处理事情时,就应该拿出像拿破仑这样的态度,无论遇到什麽事都要理性的去应对。拿破仑他还不止是一位伟大的军人噢,他还是一位治家,像有名的<拿破仑法典>就是他制定的。这本书也成为了日后法国。政治的根基。在那时法国横扫了整个欧洲,可以说是锐不可挡, 可惜最后败给了英国, 奧地利、普魯士、俄国等联军,在此时拿破仑也退出了他辉煌的政治的舞台

……

拿破仑在51随便离开了人世,告别了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 但是他卻有一句名言是众所周知的,就是:在我的字典里找不到“不”这个字。这是一句很经典的话,因此也被很多人拿来当作自己的座右铭。即使他已经离开了很久了,但是人们将会永远的记住他,他,是一个伟人。

人活着,要活的轰轰烈烈,活的有意义,像拿破仑这样的人生应该是很多人所向往的。虽然不可能做到像他一样,但也不能让自己的人生没有意义。

读了《拿破仑传》后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是我们之前根本就想像不到的,只有等到时机一到,它就自然的发生了,让你想挡也挡不住,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就得静静地等待时机,到时属于我们的就是我们的,不属于我们的想也得不到。

所以喽!凡事不要太过急切,就像拿破仑一样, 每个人都有可以表现的一天。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6

本着无所谓的心境,我随意翻开了这本书《拿破仑传》,但没想到的是到书的末尾,我的眼泪竟随着拿破仑的痛苦去世而落下了,不知不觉地原先我早已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脾气暴躁,身材矮小却有着卓越领导才能的皇帝!

很难想象一个战败退位的人在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后还能东山再起!然而拿破仑就是这样一个有魄力有强大号召力的人物。平静地签下《枫丹白露条约》,第一次退位后,拿破仑呆在了厄尔巴岛,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消沉时,他偏偏一反常道,耐心看似满足地在这个小地方做起了小小统治者,谁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正如他所说:“我生来就是为工作的,无所事事是对我最残酷的刑罚。”最终时机一旦到来,拿破仑带着他的军队席卷而来。那些士兵看到昔日的将军回来了,都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他的团队…读到这,我不禁深深地被拿破仑那与身俱来的王者气质震撼了,天之骄子毫不夸张啊!其实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明白直到此刻法国人民都一向认为拿破仑是民族英雄,崇拜他,但如果只是一个残暴不仁的君主即使他在欧洲战场上称王称霸,恐怕也不会受到人民的爱戴。而事实是他确实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民!他对士兵是关怀的,虽然他为了胜利不惜提前征兵导致民怨,更在之后的战斗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无可否认正是他非凡的军事才能以及在战斗中时刻站在第一线,不怕牺牲不怕流血与士兵互相鼓励的大无畏精神才使得他退位后再次回来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即使是最终临死时,拿破仑留下遗嘱:“我嘱咐我的儿子,千万不要忘记,他生为法兰西皇太子,决不能成为压迫欧洲人民的执政者手中的工具,也永远不要以任何方式对抗和损害法兰西。他应当牢记我的座有铭:一切为了法国人民。”不仅仅如此,他还把他的两亿法郎财产分成两半,一半留给从1792年到1815年间曾在他旗帜下战斗过的军官,另一半则捐给1814年和1815年遭受入侵的法国各省市。“这样的一个人你能说他不爱国,不爱人民吗。

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曾这样总结自我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终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他那进取进取的心态;还有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他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我明白拿破仑带给法国人民的不仅仅是胜利的辉煌,无尽的荣耀,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伤害了很多无辜的百姓,他虽然期望过带来和平但他的归来实际上带来的是刀和剑,法国人民再次陷入了战争的混乱和痛苦中,但比起这些人们明显更憎恨路易十八强制性地妄图回复波旁王朝。无论如何这两者都不是人们期望看到的。可是拿破仑的归来已触犯了条约,第七次反法同盟的盟约国又一次聚在了一齐,要把拿破仑逼向绝境,他们是恐惧的,因为这个被他们称为”科西嘉怪物“的拿破仑创造了太多得意外和奇迹。如果这真的是命的话,我想拿破仑也无话可说了,最终的结局我们都已经明白,但根据历史的描述这位叱咤风云的将军兼皇帝的失败只是因为一个愚蠢头脑发热的将领内伊!如果内伊听从拿破仑的命令,拿破仑怎会落得如斯下场,历史或许会改写,然而没有或许了……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岛上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不断歇斯底里地呐喊;”海岛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像被关在监狱里。我们应当大声疾呼,进行控诉。“可是没有人理会他,那是拿破仑啊,我的心很难受,为这个天才军事家而感到难过!我不明白我有这样的感受是对是错,但这一刻我只想遵从于我的心!我时不时地在想,如果内伊及时赶到了战场,如果滑铁卢一战拿破仑胜利了,那该是一番怎样样的景象啊,起码法国无须一个大腹便便的追求奢侈享乐的君主路易十八来掌控!又或许即使这一战胜利了将来的某此战役拿破仑会输得比这次更惨更彻底,因为我们明白拿破仑是个天生的战斗者,他不会甘于平静地生活,他与军队与士兵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在出战前那极富感情地演讲,台下是士兵们斗志昂扬的样貌…

拿破仑战败了,在圣赫勒拿岛孤独寂寞地死去了,但他在法国人民心中是永存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那战无不胜的军队曾给法国带来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在我心里,拿破仑也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7

人生来平等,但有人成功,有人却只能失败,为什么?靠的就是那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坚定的信念。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信赖自己,信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如此。

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有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 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自己,又是这些最好的实践者。不错,他的自信,他的想象力,还有一切一切,都成就了他的未来。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在付诸最大的努力,就会成为世界的强者,生命的强者。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 家 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

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 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 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

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8

这几天,我读了《拿破仑传》,感慨颇深。

拿破仑30岁成为法国第一执政,35岁加冕为天子。他是一位卓越有军事家,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更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拿破仑有如斯的成就,与他年少时的苦难经历息息相关。拿破仑年少时,曾落魄他乡,被当地人挖苦为“矮小的科西嘉人”。处处受架空,事事遭寒遇。可这一切拿破仑都以惊人的毅力和不屈的意志挺了过来。

没有玩伴,他就与书为友;没有对手,他就一人苦练。恰是这种苦难的经历,使拿破仑从小就有了一种强烈的据有欲和征服欲。他后来称霸欧洲大陆的雄心和野心可能正源于此。

开始,拿破仑利用他的军事才能,入行的是保家为国的正义之战,很快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为各民族夺归了他们的家园。

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可一个法国知足不了拿破仑日益膨胀的野心,他又发动了攫取性的非正义战役,终极导致兵败滑铁卢。

拿破仑说过一句话:“剑鞘属于法国,剑刃属于我自己。”欲看一定要有,不然人类就不会提高。

只是欲看不能没有止境,否则就会像拿破仑一样——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外拿破仑知难而上的精神仍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这样一个个难题就会被我们克服。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9

即使我身后什么也没留下,即使我的所有业绩全部毁灭,我的勤奋与荣誉,在我死后仍将鼓舞千秋万代的青年。拿破仑

在法国大革命的混乱年代,各股势力走马灯般在权力的舞台上表演,共和国与帝国交相更替,最后又一个个接连失败。但这其中也涌现出了许多传奇人物,拿破仑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拿破仑出生于科西嘉岛,带着岛上代代相传的勇气、不屈和意大利的浓重家族观念,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学校里忘我学习;战场上快速成长;土伦战役展露军事头角;平保皇叛乱成为政坛新星;征服意大利赢得极高声誉。远征埃及失利;雾月政变掌权。加冕称帝,颁布法典。多次打退反法同盟,乘胜扩大法国疆域。远征俄罗斯失利元气大伤,反法同盟趁虚而入被迫退位。不气馁重建百日王朝,失时机兵败滑铁卢。错投英流放孤岛,孤一生含恨驾崩。

从一个行伍出生的小兵到加冕称帝的帝王,这个传奇将领、帝王的一生充满的传奇舍彩,同时也展示了他的超强的个人能力:他的自信、他的勇气、他的出色的军事指挥能力和判断能力。

为解放科西嘉进行3次努力,3次失败,在同一件事上失败3次谁会对自己仍然充满信心呢第一次被反法联军赶下台,流放时的他仍然没有一点绝望,在岛上一刻不停地建设,并且能够有勇气面对失败,更有勇气东山再起。他屡试屡败,不屈不挠,踏着一连串的挫折走上了巅峰。

在军事上,拿破仑是戎马一生的战争之神这位常胜将军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着名的统帅亚历山大帝汉尼拔和恺撒大帝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还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其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

政治上,他严厉镇压反叛派王党分子,同时又许之以诺,采取镇压与安抚相结合的政策,对教育改革,整顿金融,创办法兰西银行和法兰西大学。拿破仑政治上最具影响力的是他制定了着名的《拿破仑法典》。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拿破仑的一生经历了少年时代的梦想,青年时代的筹划,壮年时代的统治,流放生涯的孤寂,成功的荣誉,以及失败的唾弃。一切他都经历了。虽然他在历史的长河中最终倒下了,但他对法国大革命,甚至是世界所作出的贡献却是不可磨灭的。

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这句流传最为广泛的名言永远激励后世的热血青年为人生而奋斗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10

拿破仑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位优秀的帝王。

今天,我阅读完的《拿破仑传》,让我们在书中回到过去,重现拿破仑大帝的那段传奇的历史!

1769年8月15日,在美丽的科西嘉岛诞生了一位伟大的英雄,爸爸和妈妈把希望之火传递给了他们的孩子,并给他取名拿破仑·波拿巴,意思是荒野雄狮。

1768年法国从热亚那购得此岛,当时科西嘉人有反抗情绪,自由解放的激情充满了这位英雄小时的胸膛。

在10岁的时候拿破仑就离开了母亲温暖的环抱,离开小伙伴们欢乐的脸庞,去布里埃纳军校学习。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些书满足了以后他在战场上、政治上所需的一切营养。

1784年,15岁的拿破仑以优异的成绩从布里埃纳军校毕业,到巴黎军校学习,2年后,他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考试,提前完成了学业,到拉费尔炮兵团报到,成为皇家炮兵上尉,开始了他一生的军事生涯。

1793年,拿破仑的第一战:围攻土伦开战了。冲啊!冲啊!凭借着拿破仑卓越的指挥才能,他们顺利攻下土伦,拿破仑也因此一战成名。

此后,他又打了很多战役,其中比较经典的战役有:马伦戈会战、特拉法尔加海战、耶拿——奥尔施泰特双重大战等。一次接一次的胜利让他的勇士斗志昂扬,拿破仑也凭借着卓越的战功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成为了法兰西帝国的皇帝。

虽然,拿破仑在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后也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并且最后被盟军击败,但是在雄狮死后,受到了全民的尊敬,这是为什么?因为他那不服输的气质鼓舞了大家!

这位英雄是法兰西永远的骄傲!

拿破仑传读后感 篇11

每当我读起这本艾米尔·路德维希写的《拿破仑传》时,就仿佛自己已置身于那个惊心动魄的年代,我聆听着历史长河的水浪击打岩石的声音,细听着雄鹰划过高空的呼啸、伫立万仞之巅的气魄。他的战争艺术,他的果敢坚毅,他的博学多识,他的传统守旧,他的风流多情,还有他由炮兵少尉荣升至法兰西帝国皇帝直至最后在囚禁地圣赫勒拿岛去世的传奇经历,激起我心中无限的浮想,难以描述。就像歌德所说的:“拿破仑的故事给我的印象,有如圣约翰的启示录。我们总觉得其中必有更多的,却又说不清是什么。”

拿破仑·波拿巴,1785年10月任炮兵少尉。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加入雅各宾俱乐部,成为参加革命活动的少数军官之一。1783年在土伦会战中立功,获准将衔。1795年因在镇压保王党叛乱时表现果断,晋升少将,并被任命为巴黎卫戍司令。1796年统兵到意大利作战,以出色的指挥,并依靠当地的反奥、反封建力量,打败皮埃蒙特和奥地利联军。1788年率军远征埃及。1799年10月返巴黎,发动雾月政变,推翻督政府,组成执政府,任第一执政。1820某某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称拿破仑一世皇帝。此后20某某年间,他指挥了一系列战争,但逐步丧失进步性,转化为侵略性,他不仅要对付欧洲反法联军的大敌,而且遭到被压迫各国人民的反抗。加上后期军事上的失误,遂由胜利走向挫折和失败。1820某某年被第六次反法联军打败,4月退位后被放逐至巴岛。1820某某年重返巴黎,恢复短期统治,史称“百日王朝”。同年6月滑铁卢会战失败后再次退位,1820某某年死于流放地圣赫勒拿岛。

其实书中最打动我的地方,并非是以上拿破仑的传奇经历,而是他头脑中闪烁的思想和智慧,和似乎已深入骨髓的坚毅性格和非凡气质。天才的性格和智慧的交汇处才守注的焦点。

在军事方面,拿破仑展示了他无与伦比的才能。他继承法国资产大革命初期的传统,废除雇佣兵制,代之以征兵制和志愿兵制,广泛地动员和征集农民当兵,建立了一支新型的能征善战的强大的资产阶级。拿破仑在战争指导上,善于集中兵力,敢于以少击多,力求以一两次总决战决定战争的结局;远距离机动迂回,乘敌不意,出奇制胜;采取以纵队和各兵种密切协同相结合的纵深战斗队形,不断加强的突击力;以积极进攻作战为主要的作战类型,审时度势,灵活用兵;对作战指挥有过许多创新,包括在世界上最早组建参谋部等。他的建军思想和作战原则,对资产阶级军事科学的形成和发展有深远影响,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在军事思想上存在保守主义(后期)和唯意志论,把军事学术看成是天才的产物和统帅灵感的表现。拿破仑晚年口述的战争回忆和有关军事学术的一些见解,被编为《拿破仑文选》。

于是有人认为拿破仑是只会打仗的匹夫,其实不然。像恺撒,腓特列大帝和拿破仑,都只是凭借战场上的胜利而执掌大权;他们的战役对后世的意义越来越小。如今,法萨卢斯战役、罗斯巴战役和奥斯特里茨战役,只在军事院校有其历史意义。上述三位将领要是除了军事指挥才能,别无他长,他们没热身就预赛的经历和马塞纳毫无区别。是政治天才,方使他们卓越超群。政治家才华的最高体现在于:他们影响了世人的命运。如果没有天才的智慧、坚毅的性格,他们真能成为政治家,乃至伟人?

作为伟大的军事家,拿破仑十分体恤他的士兵。他经常与军官们同住谷仓,与掷弹兵们同坐篝火旁。要想让士兵拥护你,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要时刻体察士兵的生活和精神状况,他深知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他的那句名言:“每个士兵的背包里都有一个指挥棒。”看来拿破仑不只停留在关心士兵和平易近人这一层面上,他十分尊重每一个士兵,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说到体恤士兵,我们不得不提到广大民众。作为大革命中的领袖式人物,拿破仑对人民的态度很复杂,一方面它十分关注民众对他的看法和拥护程度,民众中一次小小的骚动都能引起他的注意;另一方面他认为大多数民众是愚昧无知的,应由那些少数有才能的人来统治和管理国家。拿破仑极其在意民众,因为他们能推翻统治者(路易十八已被砍头),但他又鄙视瞧不起这些他认为愚昧的人。当然,对于这种想法拿破仑从不轻易表露,偶有一次对他的亲信提起时,令对方大吃一惊。在拿破仑之前只有贵族王室掌管国家,他们拥有封号、地位、财富,除了最重要的才能。而那些拥有才能和激情的热血青年虽然挣扎地向上爬,最终也只能像《红与黑》中的于连那样被残酷的现实所吞噬;在他之后,只要你骁勇善战经历无数战争的洗礼,就能成为元帅将军,只要你圆滑机智,博学多识,就能成为参议员和大臣——无论地位的高低。拿破仑本人出生在科西嘉一个没落贵族,无钱无势的他在巴黎上学时受到巴黎贵族的嘲笑,谁知他通过努力奋斗最终统治了这个曾嘲笑过他的帝国。在早期,拿破仑的象征着自由和平等,他将资产阶级大革命的自由思想传播到所到之处。

正是由于自身经历和历史背景的原因,在早期统治中拿破仑“唯贤是举”,这个清点衣服如清点士兵般精明的人在军中只擢升有功者,从未委任过任何窝囊废——即使某人系高官之子侄辈,只有有才华的人才能提升,这激起了无数热血青年的激情,他们纷纷追随拿破仑,因此,他的身边有许多有为青年,他霉成了新帝国的新动力。

“贤”,并非意味着忠诚。狡猾毒辣的塔列朗和富歇对拿破仑并不忠诚,但他依然把他们留在身边。为什么呢?虽然这两人对他构成一定威胁,但他们是了解主子的想法的(或许他们在某些方面是相同的)——聪明人的身边应是比他更聪明的人,傻子身边才是比他更傻的人。也许拿破仑是出于这种考虑。

理想在拿破仑的人生画卷中添加了无限色彩,在它的人生交响乐中添加了跳跃的音符。拿破仑曾在写给他父亲的信中说道:“我宁为鸡头,不为牛尾”,此时的他才十四五岁,但他心中已经点燃了要成就一番事业的雄心。当征战欧洲时,老同学布里昂恭维他, 这位总司令轻蔑地笑道:“你别恭维我了,布里昂!如果我今天死去,十个世纪后关于我的记载,在世界史上都不会占到半页的篇幅!”英名永远浮现在他眼前,新规划的幻景永远召唤他,他不知疲倦地驰骋于他伟大功业之路上。他追寻的不是流星的转瞬即逝,他要做黑夜星空中璀璨的明星永远闪耀,其光芒不仅要照耀现在,更要照耀到未来。

拿破仑在追逐理想的路途中感受人生的意义,虽然它只有短短40年,但他像太阳一样辉煌。

从一个科嘉西岛上的没落贵族,到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多么有传奇色彩的经历,是什么使他成功?是他的智慧和坚毅。要想成功就要努力拼搏,没人能帮你。迅猛的狂澜要自己掀起,万仞之巅要自己攀登,千里之行要自己去走,智慧和毅力是实现理想的关键,不要因为愚昧者的意识占上风而气馁,不要因为无资本无权力而放弃,凭智慧和毅力你能在星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能拥有世界。像拿破仑那样用实力开创未来,将愚昧者和金钱权力抛在身后。我们处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人才正竖家需要的,这给大学生创造了无限机遇。就像资产阶级大革命为拿破仑创造了环境。既然有机遇我们就要用实力去抓住他。

像拿破仑那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始终拥有远大的理想,只要理想之火不熄灭,前途就不会毫无希望。因为理想是船舵,指明前进的方向;它是船桨,提供前进的动力。不要吝啬那点时间,让我霉造自己的梦想,让思想驰骋在梦想的草原上,让思想翱翔在梦想的天空中,让思想游弋于梦想的海洋中。理想是鸟儿,她需要飞翔,别囚禁她。

像那拿破仑那样怀着充满激情的理想去奋斗,用自己的才能让你的人生更辉煌。如果我失去前进的动力,我会再次拿起这本书。

谈美的读后感(汇总11篇)


我们如何借鉴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尤其是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深深震撼着我,为了不忘记心中所想,我们通常决定写一篇作品的读后感,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谈美的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谈美的读后感【篇1】

什么是美?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但毫无意外地,我们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的确切答案。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美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每个人对于美都有不同的定义。在《谈美书简》中,朱光潜先生给了我们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不一定正确,但至少比毫无头绪要高明许多。

许多人都认为,看过去舒服的就是美的,也许更深一层,会说心灵美也是一种美。但所有的这些都比较浅显的,而深入研究,又是望尘莫及的事了。通常我们对于美、美感、美的规律、美的范畴等等这些问题感到很深奥,也研究甚少,关于这些问题,朱光潜先生在此书中都一并回复了,而且回复的很详尽,对于思想,文学,方法,理论等等也有详细的陈述。对于美,我们看到的都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成的表面的,而看完这本书,我对于美则有了全新的看法,这也是读此书的收获吧。

这本书是以信件的方式组成的,大多都是给读者的回信,因此也就比较浅显易懂。在“知识链接”一栏中,编者提到了许多有关学术方面的美的知识。这让我们也提前了解了一些有关美的知识。

虽然此书不是一本完整的美学著作,却也从一些很重要很关键的角度对美学的入门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很有帮助。

例如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一文中,作者比较具体、完整地讲解了在文学与戏剧作品中人物与环境的关系。他首先回顾了这一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而指出,典型人物是能够体现社会历史发展的某些规律并且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人物形象,而典型环境则是典型人物所处的能够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具体情景和背景。典型人物应生活在典型环境中,而不能与环境相脱节。在这里,共性是通过个性来表现的,是在特殊中显示一般。文学之所以能在偶然性中见出必然性,是与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理论分不开的。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在此也就不一一详谈了。

朱光潜先生信奉“三此主义”,即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担当起,不推委给旁人。“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该在此时做,不拖延到未来。“此地”(我的地位、我的环境)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委到想象中另一地位去做。”这是朱光潜先生不尚空谈,脚踏实地的治学精神的体现。这很值得我们青少年去学习。

谈美的读后感【篇2】

读完朱光潜的《谈美》,让我对美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画家提笔作画,一展丹青,他们用水墨雕砌的琼楼玉宇,是人们口中的艺术品;隐士不问名利,在绝境桃花源里,在后院梅花香中,淡泊宁静,致远,这本身就是极富美感的生活。不朽的人向阳而活,向死而生,他们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他的一生也是美好的。

我们谈美,谈雕像画卷的一笔一画,那每一分景象,又折射出作者的品性,而作者的作品集又展露了他们的一生。

美,是可以给予人精神支持的。若不是那五颜六色的召唤,穷困潦倒的凡高怎会毕其一生献于艺术?无论是斑斓胜于光影的星空,还是满面太阳的笑靥的向日葵,都是美的代名词。凡高为着它们,穷尽了一生的苦痛,依然无惧风雨。我相信美是灵魂的解药,在深陷泥潭时,它将披荆斩棘,为低处的泥沼种下花草。

疫情期间,很多的艺术家、歌唱家为白衣天使们献出自己的作品。奋战一线,生死间忙碌,他们得到的慰藉不再是一粥一宿,而是直击内心的美。这一种美用最精致的形态给予世间安宁幸福。

在向往高洁清廉之士时,我们其实是在向往一种真善美的世界。“决不为五斗米折腰”而晨起耕耘、带月而归的闲适,“明朝散发弄偏舟”的浪漫,“九万里风鹏正举”的一种无畏与大气磅礴。这一种对生活春暖花开始终抱有爱的真挚。我们推崇的风流风骨,是对生活的苛刻,也是对美的砥砺。全由一种“无所为而为”的心态,才能将臃冗的一生待尽,“慢慢走,欣赏啊!”

像用52HZ的歌唱的鲸鱼,一生的诉说只给懂它的人听,像高山流水遇知音,像所谓鲍叔牙管仲之交……人一生不过须臾之间,只为了“一骑红尘妃子笑”,好像也是值得的。这一种真心,比起所谓功名利禄,在某个不朽的人心中,要珍贵的多。

美,是对人生的选择。

在艺术、生命中,不吝惜时间一两分,由心而生的前程似锦,将自己托付于一切美;于深夜中创造星子,去辨析“无所为而为”的真实,感受慢处的凉意,传播处世的美好。

这一生,慢慢走,欣赏啊!

谈美的读后感【篇3】

第一次见到朱光潜先生的《谈美》是在大三一次写意花鸟课上,课间休息时看到老师的桌上放着这本书,当时由于好奇就翻了翻,谁知道这一翻不要紧,里面通俗易懂的词句很快吸引了我,老师何时站在我旁边的我都不知道。后来经过老师的介绍,我又仔仔细细的把这本书看了两遍。

朱光潜先生开篇就向我们讲了《什么叫做美》。此篇文章中先生就提出了: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这就说明美的产生是物的物理属性和人的人情心理活动对事物产生的一种态度,单独有自然物理属性而没有人的感性心理直觉美也无从产生。并且他还说“美是创造出来的,它是艺术的特质”;“模仿自然,觉不能产生最高的美,只有艺术里面有最高的美,因为艺术纯是心灵的表现。艺术与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于超脱自然的限制而表现心灵的自由”;“创造是表现情趣于意象,可以说是情趣的意象化;欣赏是因意象而见情趣,可以说是意象的情趣化。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觉到的‘恰好’的.快感”。从中我们看到以下几点:

第一,自然在经过人的心理感觉加工后产生了美感,不同的经验会产生不同的感觉。艺术创作应该有作者自己真实的情感流露,饱满的情绪才能做到有感而发,一挥而促。美的欣赏是自己心灵对自然的一种再加工、再创造。

第二,艺术的任物是在创造意象,个人情趣不同衍生出的结果就不同。作者在表现的同时也在传达其特有的情绪,引发观者的共鸣,作者的喜怒哀乐都会通过其作品隐隐或直接表露出来,或让人痛心或让人高兴等等。

第三,不同人的主观的审美经验再加上理想化即人情化,不同的人对美的理解也会不相同,就会出现“情人眼底出西施”的现象。因此,我们在认识美的时候,我们要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即美的出现是物的物理属性和人的理想化的结果。

朱光潜先生不仅仅只是在探讨纯粹的美,他还将美提升到人生的高层面。在文章最后结束的篇章中,他把人生的艺术化分析的及其透彻。现摘抄几条和大家共同欣赏:

离开人生便无所谓艺术,因为艺术是情趣的表现,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离开艺术也便无所谓人生,因为凡是创造和欣赏都是艺术的活动,无创造、无欣赏的人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在这种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造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与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艺术是情趣的互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的生活。

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读完此书就只想说声:“慢慢走,欣赏啊!”生活是可以艺术化的,需要我们有驾驭生活的本领,有情趣的去享受生活。在生活的道路中,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豁达乐观的心境,留意不经意的一个灵感,细细体味心境、宇宙、斗转星移,日月流转的变化,带一颗感激的心去珍惜生活,因为美处处都存在。

谈美的读后感【篇4】

读朱先生的《谈美》,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惊奇。在枯燥的理工科学习中偶尔体验一下文人墨客的情怀,感受诗词歌赋中的风花雪月,以第三视觉去看哲人的争辩,岂不妙哉?记得有一章中写艺术的移情于景,写到王昌龄的《长信怨》,写到“奉帚平明金殿开,暂将团扇共徘徊”,写班婕妤团扇之用意,写王昌龄又用团扇之意,读完这一章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初中语文老师费九牛二虎之力给你讲象征讲抽象,撑着脑袋听到头晕晕也没能明白什么是象征什么是抽象,读完这段文字,便有“原来是这个样子啊”的感叹!不求一本书能读懂美学,看透美的哲理,但希望能以这本书为起点,拓展自己的阅读范围和眼界,能够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书中所写美学的魅力,让生活变得不再仅仅是柴米油盐那么简单,即使是仅仅有柴米油盐也可以有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般的深度,应书中最后一章先生的提议,人生莫要大汗淋漓埋头向前,也当时不时停下来,慢慢走,欣赏路两边的风景!

谈美的读后感【篇5】

初读《谈美》,有一句话印象很深,“把自己所做的学问事业当作一件艺术品看待,只求满足理想和情趣,不斤斤于利害得失,才可以有一番真正的成就。”

当时趴在床上的我翻腾着坐起来,用笔歪歪扭扭地做上了标记。大概是因为这句话很好地解释了我很久以前的疑惑:为什么我不能做一名艺术生。

当然不是因为不够热爱。连续几个小时面对着炭笔、4K纸仍然能乐此不疲,一心只有眼前黑白灰的深深浅浅,手里捏着断了又断的炭铅就仿佛拥有了全世界。那时的投入只是为了情趣,就是今天我才从《谈美》里了解到的“无所为而为”。

但在面对是否要将爱好发展成职业的时候,我竟产生了担心害怕的心理。将画画发展成今后的职业,是否意味着给自己纯粹的爱好套上现实的枷锁。如果用金钱来衡量我的每一个作品,那画画岂不是成了我赖以生存的工具。每每想到将画画作为职业后会逐渐偏离最初的方向,每一次拿起笔都觉着沉重万分,没有了以往轻松快乐的心情。

现在算是有了答案——“未能免俗”。没有一份不计较于得失的心境如何能从事美学工作。毕竟——

“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业。”

在我对着这短短几句话发呆时,思绪又飘到了另一处。朋友在听完一次演讲后,告诉我她最大的收获是下定了决心:将自己最喜欢的专业保留成喜好,将第二喜欢的专业发展成工作。现在我才对这句话有了切实的领悟,我最喜欢的美术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初心,犹如一件惜世的艺术品在收藏家心中的地位,不希望它染尘,不希望它破损。

于我,我只希望今后每一次拿起画笔,仍保留着最初我所喜爱的模样,仍有手中握着一切的自信。我仍能抛除一切地用心面对作画这件事,仍能摒除一切地认真坚持欣赏美这种态度。

谈美的读后感【篇6】

一天的光阴转瞬即逝,而就在今天,我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时光。我读完了第13封信。然而通过这第13封信,我对美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这就是朱光潜先生在83岁那年写给青年的美学认识读物《谈美》。

《谈美》全书共有15个话题,也就是15封信。首先他先提出了“美感修养”的问题,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免俗”。这是对“利害圈”和物欲要有一些超越,有一些精神的寄托,有一些理想与情趣,其中艺术活动就可以起到这种超越利害关系的作用,在“无所为而为”中净化心灵,得到人格精神的提升。

提到“美感修养”的问题,我们都会问:如何培养美感呢?朱光潜通俗而又深入的进行了论述。他点明:审美的态度和审美的眼睛是要逐渐养成的。作者在谈到人对事物的不同态度,或者说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观察事物的立足点就不同,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心态的人的心理或视觉上都会有其独特的反应。一棵古松,木材商是商业的心态去看,看到的是古松的实用性;科学家是研究的心态去看,看到的是古松的科学性;而画家用欣赏的心态去看,他用审美的态度,尝到了美的味道。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只有画家不是从“用”的角度去看,而是如朱先生讲的:“无所为而为”的欣赏眼光去看的特点,说明人异于其他动物,除了生活需求外,还有更高尚的追求“美”。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光潜先生就明确的指出了美和生活的距离。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就如同美学上的“移情作用”,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到外物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感情。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想应该也有这个道理。美和实际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要看到事物本身的美,必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去看,而且要抛开实际生活中的物欲去看,才能真正的沉浸在艺术的美感当中。一些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因为太过熟识没有了距离和神秘感,从实际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美。有了距离,才会有向往,美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

天才也是靠勤奋得来的,没有不需要勤奋就获得能力的。下功夫才会思如泉涌,才会有灵感。朱光潜先生引用杜工部的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告诫我们要踏踏实实用足功夫,笔下才有神韵。心中才有灵感,灵感才可以映射出一个人的才能,但天才的背后却是下苦功服磨练心境、意志、技巧。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吧!

这第13封信,通俗易懂,使我对美学有了第一次有了清晰的认识。语言是那么亲切自然,知识在这种脉脉温情的态度中传达出来,其间没有美学中那种概念的堆砌,却使人们对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美丽的人生一定有美的人生态度,所以,我想每个人都应读一读这第13封信,深入浅出,引人入胜的语言,会让你喜欢上这第13封信,读完后,一身轻爽,净化了心灵,提升了精神世界。它会对你有所启示的。

谈美的读后感【篇7】

朱光潜(1897—1986),安徽铜城人,着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翻译家,我国现代美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

主要着作有《文艺心理学》、《悲剧心理学》、《西方美学史》、《给青年的二十封信》、《谈修养》、《谈美》、《诗论》、《谈文学》等。

其中只读过朱先生的《谈美》和《文艺心理学》,对于《谈美》其精辟、客观的分析和论证实为欣赏,称赞。以下罗列每一章节的精彩之处,略赋个人拙思主观之感,引以对朱先生之《谈美》的敬意。

一、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

作者在此段中谈及人对事物的不同态度,或者说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其观察事物的立足点就不同,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心态的人的心理或视觉上都会有其独特的反应。一棵古松,木材商是商业的心态去看,科学家是研究的心态去看,而画家用欣赏的心态去看,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只有画家不是从“用”的角度去看,而是如朱先生讲的:“无为而为”的欣赏眼光去看,欣赏的同时也赋予了其画家内心世界对古松的完美概念。美的东西需要人们用审美的眼光和欣赏的心态去看去想,如只讲实用,那么美是最不实用的经验。但如果说人类历史生生不息,而真正能触动你我心灵深处的唯有那些给予美好情感的艺术作品,无处不在深邃的夜空中如同指路的星星闪着光,指引人们的灵魂、净化人们的思想。

再次引用朱先生的话:“美是事物的最有价值的一面,美感的经验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一面”。

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先生在此明确的指出了艺术和生活的距离。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应该也是其中道理。艺术是主观的情趣、感觉,而又有些客观的控制和设计在其中,太过接近真实容易使人产生功利心,太过主观也不容易让人理解,毕竟艺术是给人们欣赏的。

不同艺术各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同京剧有唱、念、坐、打。相声有说、学、逗、唱。等其有规矩的表演方式,是经过人们多年在舞台上磨砺总结出的表演形式,而这些形式是经过人们运用艺术规律如夸张、变形等方式,拉开同实际生活的距离,而其内容又不脱离生活。

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因为太过熟识没有了距离感和神秘感,容易从实际生活中的利害关系出发看眼前的事物,而新鲜的、不了解的事物有距离感就容易产生美感,这也如同《围城》般的效果,我看你的好,你看我的好,无非是因为有距离,有神秘感而迸发出美感,使人向往。如此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三、“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宇宙的人情化

这个段落里朱先生引用《庄子。秋水》里的一个小故事说明了人的美感经验的道理,即:美感经验即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的往复回流。人的认知有时是伴随人的主观情趣来判断事物的。那么这种主观的情趣对事物进行判断就是“移情作用”,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等情绪映射到身边的事物中去。这种移情作用是同美感经验息息相关的。如同朱先生讲到在欣赏古松时,除却古松的外形引起的造型美感还有个人对古松的内心欣赏情趣也会使古松的美感里含有欣赏者的个人认知经验在里面,这也是人们看到某某事物时会说:我认为如何如何,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其实人们在对事物赋予个人的某种情趣的定义同时人们也在不经意中模仿着事物本身的一些属性。也就是说人的美感经验不是单独的由事物本身或人的主观情趣独立产生,因为事物的物理属性,因为人的移情作用,两种属性的结合造就了人的美感经验。这就是宇宙的人情化所在吧。

四、希腊女神的雕像和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美感与快感

其实美感和快感无时无刻都冲斥于我们的生活当中,但究其出发点就又产生了前面朱先生讲的不同态度的问题。美感不是实用主义,是不带有功利心态的心理活动,而快感是处于实际应用的目的。如同口渴了喝了水就会产生快感,要解手排泄了也会产生快感,但这些都不会有美感。雕像和英国姑娘一个是雕塑艺术品一个是活生生的人,如果单从实用角度出发那还是英国姑娘比雕塑似乎更有用。在这里朱先生告诉我们明确美感和快感的不同,对于美的欣赏要不带功利和实用的心态去看去理解。

五、“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感与联想

我姑且如此解释朱先生的这段文章。联想是偶然的、杂乱的、无序的,而美感的东西是一定的有序的,有结构的、抽离出来的,有形式相伴的和-谐状态的东西。美感经验可以使人产生对事物的联想,而单纯的联想不能算做美感经验。朱先生提到:美感是一种直觉。一瞬间的感受。而联想会带着思考,这种思考会把事物引到其他不相干的事物中去,无法直接单纯的欣赏一件事物本身,而会产生浮想联翩的心理活动,所以美感经验同联想是有不同含义的两种概念,不能混淆。

谈美的读后感【篇8】

长时间不曾读书,更不曾这么认真的读书。《文艺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学出版)又名《谈美》,是朱光潜先生一部谈美学的论著。朱光潜先生在美学界的造诣这里无需过多赘述,他是我国研究美学的始祖,一代美学大师。通读完后,首先的感觉是朱先生知识的渊博,旁征博引,学贯中西。在他的书中,古今中外的文献引用得极多,而且所引用的英法德等国关于美的论述都是他最早翻译过来的。其实粗读一篇,我真没有弄明白到底什么是美。虽然他通篇都在介绍什么是美,从心理学角度、从哲学角度、从自然科学角度去研究、论证美的本质意义。但是我读的还是一头雾水,因为朱先生的思想是那么的深邃;眼光是那么犀利;观点是那么独到。都说读书就是读者和作者心与心的交流,我只觉得朱先生穿着一身长马褂,在某个黄昏的清风中,向我娓娓道来,像一切得道智者一样,他持才并不傲物,从容淡泊,虚怀若谷。对我而言,朱先生只能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来形容了。

到底什么是美? 为什么美?朱光潜先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对于一个严谨的科学研究者或者说是理论研究者,简单草率地定义某种事物,总不免会把读者引入歧途甚至会怡笑大方。伟人如柏拉图也曾犯下把人定义成没有羽毛动物的错误,留下了千古笑柄。美不完全是事物的属性,不能科学定性地定义。譬如我们说水,这是可以严格定义的,凡是由2个氢原子和1个氧原子化合而成的物质就是水,这个不会因为不同人有不同看法而改变。然而我们很多人对美的定义其实都是成为美的条件,我们说脚长的女人比脚短的女人要美,对称的比散乱的要美,但这都是成为美的条件,但具备这些条件的不一定就是美。正如空气含有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是雨。因此有人问圣·奥古斯丁:“什么是时间?”,他回答:“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他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 美不能定义,又不是事物固有的属性,那就没有研究价值了吗?朱先生告诉我们,美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事物属性,当我们见到美的事物时,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那是美的。但是研究判别美,不仅要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见到的价值去研究。通俗一点讲,就是美不仅在物,而且在心,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世界上没有天生自在,俯首即拾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所以美学研究的理论,不仅要讲艺术,而且要讲心理。作者用了十七章的篇幅在讲美,我才疏学浅,读了多遍亦只是管中窥豹,不能全面真正理解作者所阐述的理论。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有一个疑问,自已认为美就是美,了解那么多有意义吗?

为什么要研究美? 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攀登过山,游玩过水,欣赏过画,背颂过诗文,当我们发现某处景色让我们心情愉悦时,我们会说,这里真美;当我们读到某处诗文让我们身临其近时,我们会说这首诗真美;当我们读到某篇文章让我们长期心灵的桎梏、精神的困顿豁然开朗的时候,我们会说这篇文章真美。我们在说美的时候,其实都只是一个随性的判断,靠得是自己粗疏的经验,至于为什么会觉得美,我们都没有意识进行仔细的考量。我们要欣赏、判断美,其实是不能离开理论支撑的。如果我们没有决定怎么才是美,就没有理由说这幅画比那幅画更美;如果我们没有明白艺术的本质,就没有理由说这件是艺术品,那件作品不是艺术品。只有当我们明白美的本质的时候,才能使欣赏和创造的过程得着更准确的力量(朱自清语)。对于读这本讲哲学,讲心理学的理论书籍,读起来非常费力。要来只是想了解一下,但是被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一以贯之的努力精神所感染,觉得不认真读完都是对不起作者所付出的努力和自己白白流失的青春。作者在整篇文章中,每论到一个观点,都列举了十几个思想流派的主流观点,然后自己不轻易的判断某种观点的对错,也不轻易接受某种观点。在以过自己认真思索、艰苦探索的之后,提出自己的见解。因此,他在《谈美》中说到写此书时“要先看几十部书才敢下笔写一章”。这让我想起,他在这本书附录《作者自传》中提到的一件事情,在作者年近花甲的时候,还努力去学习俄文,并且可以达到读写的程度。前些年,我在某本书上看到北大王选在60多岁的时候,再去学计算机程序语言,并成功开发出汉字排版软件,打破了国外对汉字排版领域多年的垄断,被誉为“当代毕昇”。在这里不是想说他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故事,而是觉得我现在还很年轻,悲观、懒惰的情绪时常在缠绕着我。

曾几何时?凛冽的寒风不停地敲打着窗外,而今,秋风再次扫过落叶!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于美,每个人都有不同定义。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在《谈美》一书中,朱先生带领我们走出“柳暗”进入“花明又一村”,给了我们一个“美”的答案。

成长的过程是一种顿悟的过程。林清玄说过:诗情与道情的转折是“悟”。这种悟,不是凭空冥思苦想,也不是死盯着书本的一句话想上一个中午,而是在生活得点滴中,发现某种永恒存在的道理,发现自己的人生轨迹。长大了,说得更多的是思维与涵养的增长。审美的能力也是如此,通过不断的“悟”来进行充电。

在美的普遍性中找到美的特殊性,便意为对美的一种创造。即美的艺术价值是在美的共性中找到个性的美。只有个性的作品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春秋战国时代的名家代表人公孙龙子有许多有趣的诡论,其中最为有名的要算是白马非马论了。相传有一天,公孙龙子骑着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于是孙龙子就开始他的论证——白马非马,最后说服了守城官,于是就骑着他的白马进城去了。他的论证大概是这样的:“马”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白马非马)。阐述了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关系。

《谈美》给了我们一个清晰的美的答案,既要与事务之间保持一种距离感,又要与这种距离有一种美的结合,处于能触摸,能感受到美的位置。美感属于一种直觉,不需要思考,不需要求证的内心的美的触碰。

悠悠然,勿把遗憾留脑后!“慢慢走,欣赏啊!”

谈美的读后感【篇9】

《谈美》读后感600字!

本以为《谈美》会是一本结构松散的散文集,却没想到朱光潜先生可以把这么抽象的概念用以类似一篇结构清晰、逻辑严谨的论文形式呈现出来,且语言通俗易懂,对初涉美学的读者来说十分友好,即便如此,却依然能感受到文字背后作者深厚的美学、文学、历史和哲学功底。

朱先生先是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对古松的态度引出了美感的特点,接着指出想要发现美,就必须要和实际的人生保持一定距离,毕竟太熟悉的事物是很难产生美的。之后又对美感与快感进行了区分: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接下来还对其他关于美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但其实全书最打动我的就是一句话,而这句话回答了困惑我很久的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需要艺术?朱先生的答案是:“艺术本来就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如果艺术的最高目的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我们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又何取乎之艺术呢?”

不完美是人生的常态,或许就是对不完美的遗憾和对完美的向往,让人类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总是会对美丽的事物发出赞叹。人不可能永生,但是一幅好画、一幅好字、一本好书却可能流传千百年。人类喜欢音乐书画、热爱创作,或许都是为了抚慰不安的灵魂,能在艺术中找到一份平静,来以此弥补现实生活中的缺憾的方法。“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所以,尽量不要把自己的人生活成无生趣的牢笼,不要去过度追求快感,慢点走,可能反而会更快活出属于自己的艺术人生。

谈美的读后感【篇10】

读完《谈美书简》总体感觉就是稀里糊涂,包含了各种不明白。留下鲜明印象的很少而且也模模糊糊的记不清楚,也许是这本书的内容本身就很乏味或者专业性很强,虽然作者也竭力写得明白清楚而不是趣味,最好能达到“深入浅出”的目的。但就我本身而言,一个从为看过听过“美学”,压根不知道有美学存在的人,突然读到一本美学大师谈美学的书,总觉得有些唐突,甚至是不知如何是好,难以应付。

可以做个比喻来形象的诠释我的'感觉。

看这本书,就像看T台秀一样。看着各种各样想尽办法创新的时装,却得不偿失的让人看到另类的搞怪,难以接受。但当你知道这是一位知名大师呕心沥血的作品,你就会按奈住自己的烦躁,耐心品位,试图找到一点可以看的过去的地方。但当你发现这样也是徒劳的时候,你又看到别人对这些设计赞不绝口,你便会心生疑惑,不得不从其他方面来寻找乐趣以作消遣。于是你便会将注意力转到主体的庞杂部分,比如你会欣赏模特的妆容、身材、造型,或者聆听秀场的音乐,或者研究T台的设计。总之,你会找到主体以外出彩的地方,以便使自己感到欣慰,没有白白的浪费时间,但却忽略了作品本身的内容。

读它,需要静心,在一大堆晦涩难懂的文字中,努力的想寻找到一点能读懂的,能理解作者观点的,但往往是努力与收获不成正比。

和服装设计师类似,作者也努力的想做到使文章通俗易懂,但却收效甚微。至少作为万千读者之一的我,确实是在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情况下就读完了,只留下一些模糊的对美学的认知。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作者。或许是内容涉及知识面太广,含盖内容太多,这就对我像我一样知识面狭窄的读者造成了很多的捆扰。这个问题,即使作者再怎样神通广大也解释不清楚。比如,书中常提到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我根本就没接触过,试问,我又怎能理解透彻呢?所以,我还是要多读书,多涉猎些不同领域的知识,也许这样,便可以理解此书的内容。(当然,这是后话)

正如看T台一样,如果我看不出精彩的的,无法理解晦涩难懂的内容,我就会从其他细节方面来寻找这本书的精彩,好鼓励我继续读下去。作者朱光潜先生,是一位民族责任感很强的人,他对社会学风很是忧虑,也不断鼓励年轻人去打破禁区,为文坛带来清风。他也确实是个“老实人”经常自我反省,不断思考,不断改正,不断进步。他这种务实的科研精神,是他的思想精华,也是这本书的精华。而且,作者在这本书中一直流露出的是谦虚,谨慎的态度。他的文字也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并没有拘人与千里之外的意外,这也是朱光潜先生与其他一些咬文嚼字,拿理论拘人与外,让人心生畏惧的学者的最大不同,这才是真正有学识的表现。“唯有品质好的人才能写出好书才能写出好书”,所以,从这点上来说这本书也有它的可贵之处。

对于这本书,我没有读懂,所以,也不敢枉加评论。只希望以此来记录下读它的心情,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谈美的读后感【篇11】

有幸拜读了朱光潜老先生的《谈美》,发现读文章可真是万分也急不来,读朱光潜的《谈美》更是格外需要细嚼慢咽,细细品读一番。

就如同第一章中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的确一切事物都有几种看法,一个人可以说这个事物是美的,这只是你的个人想法,你不可能阻止另一个人的想法,他的不同想法认为这个事物是丑的,以年龄层次上的差别看待一棵古松结果差别不大,若是从从事古松有关行业的人来说,比如木商,比如植物学家与画家之间,那看法就会是有所不同,以三位行业中人不同的心性看待古松,当然会不同,三人的反应态度不同,分别是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它的形象随观者的性格和情趣而变化,都是各人的性格和情趣的返照。

所以每个人欣赏品读美的品位方向是不相同的,我非常赞同朱光潜老先生在文中的一句话,是壶酒可以贮茶,何必又求它形式,花样,颜色都要好看呢?吃饱了饭就可以睡觉,何必又呕心血去做诗,画画,奏乐呢?人亦是如此,作为仅仅旁观者而言,你又怎能要求世界之诺大中还存在着完美的一个人啊。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这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看倒影,看过去,看旁人的境遇,看稀奇的景物,都如此站在陆地上远看海雾,不受实际的切身的利害牵绊,能安闲自在地玩味目前美妙的景致。人啊,活在世上,可不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么。可笑就在明明早知道此道理,却依旧沉着于自己的世界,无法自拔,亦无法知道原来自己就是那个前些天还嘲笑着当局者的你自己啊。

这就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就如同一件本来惹人嫌恶的事情,如果你把它推远一点看,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艺术是与实际人生有距离的,所以艺术与写实主义不相符。

我们需要深刻了解清楚这点,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艺术是至高无上的美的象征。

这仅仅是前两章的阅读之感,读完之后使我佩服朱光潜先生,其实,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学习心理学,这《谈美》别名叫《文艺心理》,所以每每阅读《谈美》我就与之产生共鸣。看完后,我也更坚定了对学习心理学的目标,并且明白人生在世最为重要的事就是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一双善于观察美德眼睛啊!

谈美,谈美,到底何为美,何为艺术?

汗血野马读后感(汇总11篇)


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推荐汗血野马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最近刚读完作品,他的文笔力遒劲雄健,酣畅淋漓。注意读后感不能写成流水账。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1

读完这本沈石溪的《汗血野马》,我的心被这匹汗血野马深深地震撼了。

书中的主人公汗血野马,在我眼中是一匹坚强、为了自由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的伟大生灵。当他被关进黑暗的磨房,艰难地拉磨时,他从未想过屈服人类,而是怀着永远不屈的精神发泄似地拉磨;当他被迫载着人类奔跑,他从未想过停下来喘口气;当他面对千丈的大断崖,他长啸一声,奔向那一轮自由的火红的富有生机的太阳……太阳、人、马,一同坠入地平线。唯一不毁的是汗血野马他那颗坚强不屈、渴望自由的心。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眼前不禁又浮现起了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小老虎雷雷的故事。

雷雷是一只可爱的小老虎,每天和妈妈依偎在一起。可是,他们快乐的日子十分短暂。一天早晨,饲养员们拿着短棍,把小老虎和他的妈妈强行分开了,小老虎被送去和游客拍照,妈妈则被关在笼子里久久地哀嚎。为了防止伤到人类,小老虎的牙被拔掉了,这样他连肉也吃不了了。过了几个星期,虎妈妈怀恨而亡。饲养员看小老虎挣钱不多,便又把他卖到了一家马戏团。在那里,他吃不好、睡不好,每天早晨都要挨一顿棍棒,强迫他屈服于人类。最终,小老虎雷雷在演出中因为劳累过度和遍体鳞伤,他终于被折磨死去了。据目击者称,雷雷死去时,眼眶里流出了泪水,混在了伤口留出的血水中……我想,他在临死前一定是在怀念妈妈的样子,还是还没等他想完,他就死在了无情的皮鞭之下。

小老虎雷雷和汗血野马一样,都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可是他们的遭遇却让人叹息。地球是我们和动物们共同的家,既然是朋友我们就应该友好相处。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有些动物虽然被驯服,可是他们那坚强不屈的心是永远不会像人类低头的!当人类的思维被利益和贪欲主导的时候,动物是悲哀的,但更是人类本性的悲哀!沈石溪曾说过,对待动物的态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一个标准,也反应了人们的一种心态。现在国外一些国家都已经通过了《动物福利法》,比如欧盟规定,必须给0—4个月大的小猪提供两种以上的玩具等等,这些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的规定,恰恰说明一些国家对待动物越来越人性化了。我希望我的身边能看到这些对待野生动物的进步。

你也许有一丝疑惑,为什么文中所有的“它”变成了“他”?我的回答是: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汗血野马,小老虎雷雷,他们是多么富有灵气的小生命啊!那些被金钱诱惑而对野生动物不择手段的杀戮是多么令人痛心啊!让我们都来保护野生动物,请让那些不和谐的音符消失,让我们共奏一曲歌颂生命的歌吧!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2

读《汗血野马》有感

草原上,马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坐骑,而那匹马,便是人们心目中的天马,那匹马正是——汗血野马。而有一个蒙古汉子,世代与汗血野马家族结了仇怨。他要捉住天马。这位蒙古汉子正是——君玛德力。终于,一场草原追逐战开始了,君玛德力为了家族的理想,不惜与汗血野马同归于尽。而君玛德力的儿子汗血野马的儿子又迎着大草原的风沙成长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蒙古汉子的壮志豪情和汗血野马的不畏艰险。君玛德力为了完成家族的大业,为了理想,坚持不懈地奋斗,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但他的子子孙孙一直会前赴后继,直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平凡的人,他们为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地印刻在我们的脑海中。我家楼下原是一家空置的小门面,最近,小门面前突然多了一些手拎故障电器的人,进店一看,店里是一个腿有残疾的大哥哥,对这个店主,我并不陌生,他是妈妈同事的儿子,二十九岁,我们都喊他“小张”,小张哥哥是在一次两年前的车祸中失去了一条腿,以前他还陪我打过乒乓球,技术超棒,可是现在,他再也不能陪我打球了,听妈妈说,小张哥哥刚残疾时非常绝望,脾气也变得暴怒无常,后来,他开始想,与其这样暴怒无常,还不如找点儿事干,养活自己。他开始定下了成为电器维修师的梦想,于是,他每天对着电脑、书籍学习技术,并在叔叔的电器行里当帮工,技术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便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修理店。虽然刚刚起步,但小张叔叔仍干得很实力。他终于能够自食其力,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敬佩他,这种为梦想拼搏的精神在我的脑海中深深印刻……

不管日常生活,还是国家民族都需要为梦想不懈奋斗的精神,奥运会上那一个个为了祖国,为了民族奋勇拼搏的运动健儿,他们在运动场上的身姿,不就是这种追梦精神的写照吗?张海迪阿姨、桑兰姐姐,还有史铁生叔叔,他们身残志不残,用自己后天的努力弥补先天的不足,他们用人生谱写了一首生命的赞歌。

如果说梦想在遥远的地方,那通向梦的道路就在我们脚下,我们要像唐僧师徒西天取经那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能来到梦想的彼岸。所以,我们一定为梦想而努力奋斗,人生因奋斗而精彩,只要你不懈地努力,你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的。举一个关于周恩来总理的故事吧。周恩来少年时就是一个抱负远大,爱国心切的人。有一次,他们学校的老师问了孩子们一个问题,你们是为什么而读书的?孩子们的回答五花八门,有为吃饭而读书的,有为当官而读书的,甚至还有为爸爸而读书的……这时,老师发现了一直坐在座位上思考的周恩来,老师提问了他,周恩来站起来,铿锵有力的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老师听了,连续称赞,真是个有志气的孩子啊!后来,周恩来卧薪尝胆,奋发图强,向着理想努力前进,终于成为了新中国的第一位总理。

举这个例子,就是想告诉大家,只要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前行,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

这本书也带给了我无限的激励。我现在是合肥一六八中学的一名学生了,我知道这里藏龙卧虎,高手如云,但我们所有人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我可能冲不到最前列,但我可以保持在人最多最拥挤的大队伍中,在初三最后猛冲,努力考上我理想中的高中。

爱拼才会赢,有梦就有希望,阅读《汗血野马》我收货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我知道,有一匹汗血野马始终奔驰在我心中的草原上……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3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很好看的书——《汗血野马》。

这本书讲了一个又一个有关动物的故事,有为了自己的妻子、孩子而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豹子布哈依;有从小在狗屋里长大而被狗同化的小羊标记;有为了救主人而不惜一切代价的猎犬兰基等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双麂战狼》。

在《双麂战狼》中,母麂为了救回对自己万分爱护的主人的孩子,竟然不顾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跛着一条腿去与狼作斗争!而它的丈夫为了救母麂,倒在了狼的嘴下。爱是多么伟大呀!我想如果我是那只母麂,我会不会拼死去救主人的孩子呢?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真是一头勇敢而又神奇的麂。而母麂的丈夫对妻子的爱也充分地表现出来,它与狼那激烈的战斗让人痛心。最终,孩子获救了。这是用母麂与公麂的鲜血与生命换来的呀!想到这儿,我就有些心痛。是什么力量让这两只麂那样奋不顾身、舍生忘死呢?我想应该是感恩和爱给予了它们力量吧。我们也要向它们学习,做个懂得回报的人。而故事中的狼真坏,把小孩子都叼走了!别的猛兽可不吃人,可狼就不一样!怪不得人们这般厌恶狼,说它是邪恶的象征。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大家也来看看吧,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哦!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4

无私的爱--读《汗血野马》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汗血野马》这个故事,我被汗血马的勇敢和对亲人的爱打动了。

书中说了汗血马与君玛德力之间的故事,君玛德力的爷爷用一根马杆抓住了汗血马的祖父,并烙下了烙印。而汗血马的祖父绝食有三天,力竭而死。君玛德力的父亲用这根马杆捉住了汗血马的父亲,它一蹦三尺高,肺裂而死。

汗血马失去了父亲和祖父,它自己孤独又顽强地在树林里成长。可是,君玛德力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要捉住这只汗血马。每次汗血马都机敏地逃跑了。后来,君玛德力有了孩子,汗血马有了一匹小白马做妻子,也有了孩子。有一天,君玛德力打倒了小白马,汗血马不愿放弃和自己相处多时的小白马,不顾一切地折返回去救它。结果,它中了圈套——被捉住了。君玛德力捉住了汗血马后不断地折磨它。后来他的妻子不忍心看到它的可怜样,便放了汗血马。汗血马为了不让别人伤害它躲在树林里的孩子,也为了不受被烙上烙印的耻辱,它背着君玛德力跳下了山崖,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此刻,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汉血马为了保护孩子,把猎人引到别处,最终跳下了山崖。我们的爸爸妈妈对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记得有一次,我摔倒了,头破了。爸爸连忙带我去医院,还缝了好几针。因为是头破了,所以没有打麻药,我疼得哇哇大哭,爸爸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看到爸爸那慈爱的目光,疼痛好像立刻就减轻了许多。

我们要珍惜他人给我们的爱。我们也要保护动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能伤害它们,应该给它们自由生存的空间。因为它们一样拥有无私的爱!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5

我放下那本已经看了不下十遍的《汗血野马》。眼前浮现出汗血野马那不被屈服而与仇人一同跳崖的场景。

在古代文学着作中,汗血野马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般来说,马的极速是每天150公里左右,最多也不过200多公里。汗血宝马的最快速度记录为,84天跑完4300公里。经测算,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1000米仅需要1分07秒。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汗血野马家族与君玛德力家族结下深深的仇恨,和汗血野马为了自由而坚强不息的精神。野马信奉的信条是:不自由,毋宁死。像一个烙印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由是宝贵的。现如今,鸟儿关在鸟笼里,骏马锁在马厩里,鱼儿养在鱼缸里……难道它们不需要自由吗?相比之下,君马德力很残忍,他的妻子努尔古丽却很善良,她背叛了自己的丈夫,放走了正在忍受磨难的汗血野马,不管是真善良,还是出于良心的发现,努尔古丽的选择是对的。

其实,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之间的差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人和动物之间是完全可以和谐相处的,有的时候,我们甚至比不上那些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人需要自由,动物也需要自由,想对那些执迷不悟、只想要自己发财致富的人们说:“放下贪婪和欲望,给动物们一个自由的生活,一个安稳的家……”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6

还动物一个自由的家园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主编的《汗血野马》。本书说了八个小故事。其中《汗血野马》这个故事使我感悟很深。

《汗血野马》讲的是一匹野马擅长奔跑,在它生活的区域里没有一个人擒住过它,也正因为如此,有许多人都想把它捉住,然后在同族面前炫耀自己有多么了不起。最终有一个人通过祖先的套马杆将它擒住,它不愿意受到如此侮辱,带着这个人跳下了悬崖。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受到了人类的自私。他们为了利益,不惜去伤害生活在同一地球的其它生命:或者杀害它们获得珍贵的皮、毛及美味的肉;或者去驯服它们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或者以动物为实验品,来寻找救治人类的方法。

茫茫无际的大草原,本应该是动物们最温暖的家,蓝天与绿草辉映着,本该有羚羊在奔跑,骏马在飞驰……可是那些可恶的狩猎者,听说羚羊的角有很珍贵的药用价值,他们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不惜触犯法律去猎杀那些羚羊。于是茫茫草原上到处可见被猎杀后又被割了角的羚羊尸体,他们甚至连怀孕的母羚羊和年幼的小羚羊也不放过。

我们再看那些生活在草原上的野马。它们在这自由的天地间行走着、奔驰着、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它们有着雄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豪迈而犷野。可是我们的人类却偏想去捕捉它们,然后把它们关在狭小的空间里,给它们的嘴上带上衔铁,蹄上钉上铁钉,身上披上鞍鞯,让它们去驮货或拉车。还有一些虚荣的主人为了摆阔绰,壮观瞻,他们给已驯顺的马戴上黄金链条,把它们的鬃毛编成小辫,再在它们的身上盖着丝绸和锦毡……这简直是对马的侮辱。

生活中像这类泯灭动物天性的事还有多少呢?只要你留心观察,恐怕随处可见。

我还在另一本书上看到一家药物研究所为了研制解毒的药物,他们拿一只雄红面猴做实验。他们先给这只猴子注射毒品海洛因,然后又给它注射解毒药物,这样翻来翻去两三次后,雄红面猴失去了理智,每当管理员来到它身边时,它便会将手伸出铁笼,哀哀叫啸,让这些管理员把手中的针往它静脉里打,每次打完它都会开心的活蹦乱跳,过了一阵子雄红面猴就不吃不喝了,最终奄奄一息,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这个实验从人的角度来说,似乎无可厚非,想知药性如何,拿人做实验这太不人道了;可是从动物的角度来讲就显得太残忍了,毕竟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呀!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善意的对待它们,给它们一个安安静静、实实在在的家,给他们一片自由生活的空间,让它们能够活得更快乐,更有尊严!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7

野性与温情——读《汗血野马》有感

当我埋在一摞摞厚厚的书堆里时,一本书吸引了我的眼球。书的封面上有一匹马,一匹野马,一匹奔跑着的汗血野马。不知不觉中,我轻轻翻开了这本书,一瞬间我被深深吸引了,我情不自禁地用心去阅读它,品味它。

半晌,我合上书本,脑海里不停地回放着汗血野马那华丽的飞奔的身影。在作者的笔下,汗血野马仿佛富有了人性的特征,拥有了细腻的情感,让人不由得感受到来自于动物的温情。

这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生命,它不习惯被束缚,不愿意被囚禁。它不喜欢有人骑在它的背上,它喜欢无拘无束地自由驰骋。它的内心有如一团热火,燃烧,燃烧。它的心永远向往着自由,它不愿被人烙上象征着屈辱的印记。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迈开那豪放的脚步,扑向那绚烂的红日,向世界表明它内心野性的燃烧。它就是汗血野马!正如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所说的:死并非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另一种形式永存。这匹野马就是这样的一个生命,学会用死亡去延续自己的生命。在生死关头将生命献给了自然,用红霞点亮了生命的余晖。

我在被震撼的同时又不禁为这样一个生命而叹惋。它的高贵与不屈,野性与温情的形象在我心中屹立起一座丰碑。闭上眼睛,汗血野马那健壮的身姿、丰满的肌肉,如血一般的皮肤,如丝絮一般的毛发,无一不牵动着我的魂魄。我突然想问,到底是你的什么吸引了我,想了许久,才坚定的说——野性与温情。

其实,并不是所有老虎都勇敢善斗,也并不是所有的马都豪发英姿。因为它们都缺少了一种品行,那就是野性。记得曾看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富翁在临死前吩咐他的管家说:“我死以后,你让那些想得到我财产的人回答一个问题。若是答对了我的全部家产将归他所有。记住这个问题:成功的真正秘诀是什么?”富翁死后,有许多人都给出了答案,但没有一个人的答案是富翁想要的。终于,一个小女孩道出了答案。没错,答案就是野性!在富翁看来,一个人首先要拥有一颗野心,去追求你想要的。而野性则会使你上进,去为了你的野心而奋斗。所以说,野性使你成功,使你熠熠生辉,使你出类拔萃。“汗血野马”,你是否注意到其中的一个字——“野”。是的,你想,如果它不是野马,而是驯服的家马,又是否会如此使人着迷?

但尽有野性是远远不够的。汗血野马所拥有的,还有温情。面对妻子与孩子,汗血野马是温柔的。像人类一样,汗血野马也会有情,也有爱。甚至比人与人之间的爱更伟大,更无私。

野性,追求,或者说雄心和追求,这是汗血野马所给予我的。在人生道路上,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敢,无畏,而更是冲破了束缚的野性与温情!

简评:小作者领悟了作品的精髓,表达出独特的观点,有见地。全文在积极昂扬的感情基调中,抒写了自己的人生追求。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8

明亮的灯光下,我合上了这本《汗血野马》,但主人公为自由而坚强不屈的精神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汗血野马是一匹追求自由的马。书中的汗血野马非常孤独,它顽强地长大后,再次出现在草地上。它本想放弃对人类的仇恨,却因为妻子被君玛德力抓走了,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像它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不被烙上屈辱的印记,它背着君玛德力,一同跳下了悬崖。

当我读到“但那块黑布蒙不上它那颗永远不屈的心。它拉呀拉呀,就是不停下来,它怕一旦停下脚步,那强烈的反叛意识也会萎缩。”时,我的心被震撼了。虽然它正被自己的仇人关押、抽打着······但是,它心中那股永远不屈的力量、热血沸腾的心却从未消失;它坚定的意念陪伴着它,从未消失。它从来没有放弃过自由,为自由生,为自由努力,毫不畏惧路上的困难。再看看我们,平时离胜利不远了,却没有汗血野马坚毅的心,总是抱怨这,抱怨那,没有追求的目标。我们真该向汗血野马学习。

文中还提到了君玛德力对汗血野马家族的残忍折磨,我感到十分痛惜,虽然它们只是动物,但它们也是有血肉,有心灵的!我们人类如此去折磨动物,真是不应该呀!在生死抉择中,动物们表现出来的慈爱、勇敢也令我们自愧不如。但在生活中,活熊取掌、割鱼翅······各种不堪入目的行为展现在眼前,这时,我真想说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为自由生,为自由死,肯为自由而坚强不屈,它就是汗血野马,也是我们的榜样。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9

在琳琅满目的书中,我对这本书一见钟情,这本书用它独有的魄力紧紧地吸引着我,让我必读不可。这本书就是由沈石溪主编的《汗血野马》。

《汗血野马》这本书是由八篇中外动物小说组成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周仲铮写的《母熊的故事》。

主人公母熊生了一只双目失明的小熊,为了给小熊治病母熊去了一个很远的森林找一种红红的,圆圆的浆果,结果不幸落入猎人的陷阱,送去城市。被关在铁笼里,她一直喃喃自语:“必须是红红的!必须是圆圆的!一天,一个孩子扔给她一个又红又圆的浆果她围着浆果又唱又跳,直到心脏麻痹而死。

读了这篇故事,我不禁想起了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早晨,妈妈起早为我准备早餐,叮嘱我上学路上小心,等我走后,她又急忙赶去上班。

到了晚上,妈妈一回到家就开始烧饭。吃完饭后她又开始拖地洗衣,我想上去帮忙时,妈妈让我去写作业······

回忆妈妈的我的照顾,我更加坚定母亲,是世界上最无私的人,母亲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妈妈,您在这个家辛劳了十几年,没有一句怨言,您永远是我心中最体贴的母亲!

《汗血野马》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也让我遨游了奇异的动物世界,我将铭记这次奇妙的旅行!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10

你知道有种宝马叫什么马吗?它叫汗血宝马,听说它流出的汗是红色的呢。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也叫《汗血野马》,这本书是一本描写各种动物的小说。

《汗血野马》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看的故事,如“情豹布哈依”、“汗血野马”、“双麂战狼”……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双麂战狼”这个故事。因为我看了之后非常感动。从前有一头母麂误来到一个小女孩家,她爸爸拿起一个大木棍横扫过去,把母麂的左腿给打断了,小女孩说服了爸爸没有杀掉它,而是把它饲养起来。一个月后,小女孩的妈妈生下了一个小男孩,而房子旁又来了一只公麂,后来母麂的肚子里也有了小宝宝,大家都很开心。可是一天,一头饥饿的狼趁人们不注意,叼走了小女孩的弟弟。妈妈看见了大声呼喊,爸爸听见了赶紧拿起猎枪追了上去,可是他们哪能追上狼呀。谁知公麂和母麂追了上去,挡住狼的去路要救小弟弟,饥饿的狼恼了,放下小弟弟向母麂扑了过去,张开了血盆大口,公麂为了救母麂跟狼踢打,最后被凶狠的狼咬死了,这时人们赶上来,救下了小弟弟和母麂,打跑了狼。从此那个小弟弟起名叫念麂。我看完故事后很感动,你们一定也是吧!

我觉得这两头麂非常的了不起,明明知道自己是吃草的动物,也知道是最怕狼的,却为了曾经帮助它的主人,去和自己害怕的敌人决斗,真令人佩服。

小伙伴们,希望你们能和我一起看这本书,让我们进入一个神奇的动物世界,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汗血野马读后感 篇11

很久以前,人与马就建立了十分密切的关系。从一开始为马肉,马皮而养马,到后来的骑马打仗,人与马的感情越来越深厚,越来越密不可分。在《汗血野马》一书中,卡多斯大草原中最优秀的牧人君玛德力家族为了征服一匹野马,每一代人竭尽全力,可最终都是落个人马两空的结果。汗血野马与君玛德力家族的后代每一天都在进行着血与智慧,勇气与体力的斗争。如今,这个重任落在了君玛德力的肩上,君玛德力想一洗血的耻辱,每天都想方设法捕捉汗血野马。终于捉住了它,却被自己心地善良的妻子放走。当他终于赶上它,骑在它身上的那一刻,却与这匹珍贵的汗血野马一起跳进了万丈悬崖……

读罢此书,我对“自由”产生了一个新的定义。自由,不仅仅是生命对新天地的渴望,更是一代传一代的桀骜不驯的本质,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更是生命的意义所在!也许,君玛德力家族与汗血野马的恩怨永远不会结束,也许君玛德力家族有人幡然悔悟,放弃征服。但是,我相信,汗血野马永远不会驯服。因为,它们把自由看的比生命更重要,因为,自由是它们永远的信仰!“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一代代汗血野马的呐喊!这是它们的心声!何为野马?就是永远也不会被驯服的马!就是永远不会低头的马!

古往今来,生命对自由的向往生生不息,对自由的追求亦永远不会泯灭!“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几百年前,人类已经对自由产生了强烈的呐喊,何况一直生活在野外的动物呢?小时候喜欢去动物园看动物,看笨熊憨态可掬,看猴子攀援跳跃……长大后,却失去了小时的兴致。看那些被束缚在狭小空间的动物们:一群丹顶鹤,漂亮的色泽,动人的身姿,却挤在一个小小的岛上,转身就会碰到同伴;熊猫抱着一推竹子啃食;石头上的非洲狮以最舒服姿态呼呼大睡;梅花鹿无聊地在草地上漫步;河马静静地泡在水里;野性的狼眼中流露着可怜;拥有攀爬之技的长臂猿,只有在小小的空间玩耍……

当自由与活力被剥夺的时,生命的意义还剩多少?从这点看,人类是多么残忍。

动物属于大自然,动物有权享受自由,而不应当被奴役,被烙上征服的印记!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兽笼,放出老虎;打开锁链,放出猴子。放了它们,让它们回归大自然,让原本自由的生命回归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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