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夜莺读后感 > 地图 > 夜莺读后感

夜莺读后感受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互联网

夜莺读后感受6篇。

是否在为范文而一筹莫展?日常工作跟生活里,我们遇到过文档的制作跟使用,常常在范文中获得写作思路。范文模板可以提升我们的套用能力,夜莺读后感受是编辑花时间整理的内容,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夜莺读后感受 篇1

这本书主要围绕着身处法国的薇安妮和伊莎贝尔两姐妹在二战时期的生活展开叙述,向我们呈现了姐妹俩的不同人生。

妹妹伊莎贝尔,从小便被众人嫌弃,甚至连她的父亲和姐姐都抛弃了她,但她从不自暴自弃,只是性格有点叛逆,当她遇到了和她一样想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改变国家命运的盖坦后,便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志向,虽然后来盖坦离开了她,她也敢于独自一人活跃在斗争的前线,比如在纳粹海报上画胜利符号,给占领区的家庭派发反抗传单,多次带领外国飞行员艰难穿越比利牛斯山。她在二战中活得光芒璀璨,可惜由于后来身份暴露,在纳粹集中营经受了非人的折磨,虽坚持到了抗战胜利,但不久后也离开了人世。

姐姐薇安妮,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一场战争变得支离破碎,丈夫充军被俘,她为了保护她的女儿索菲,做了许多不得已的选择,比如在盖世太保占领军的“保护”下忍辱偷生,在军官威胁下写了一份镇上所有的犹太人名单,但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作着斗争,比如为了保护妹妹伊莎贝尔而用铲子杀害了居住在她家的军官贝克,为了维护瑞秋的孩子而被迫屈身于军官冯李希特,为了保护那些犹太孩子而冒险制造假的身份证明并收养在修道院中。无论过得多么艰难,始终咬牙坚持着,直到抗战胜利,等到了她的丈夫,送走了那些犹太孩子,同时也等到了她的妹妹,背负着这些沉重的往事直到暮年。钦佩伊莎贝尔的机智勇敢,也赞叹薇安妮的隐忍坚强,为伊莎贝尔和盖坦那战争中的爱情落泪,也为薇安妮那些不得已的选择而伤悲。正如书中说的那样:勇于反抗、慷慨赴死是一种勇敢,忍辱负重、不屈不挠地活下去,何尝不是另一种勇敢?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知道,死去是多么容易,而要活下去却无比艰难!在这充满爱恨的故事里,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无常和战争的残酷,同时也感受到了女性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坚忍顽强的力量。读完后心情——时难以平静,久久不能忘怀。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无论如何,不管身处何方,如果你正在经历地狱,那就坚持下去。

夜莺读后感受 篇2

克里斯汀汉娜写的《夜莺》,我喜欢文中一句话:爱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而这一句话也暗示整本书的开端、整个故事的结局、两位少女的人生走向。

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的姐妹俩面临战争时做出的不同抉择以及不同的人生。妹妹伊莎贝尔是个叛逆的18岁少女。年轻气盛的她总是带着不计后果的热情去追寻生活的意义。她敢于把生死置之度外,勇敢反抗敌人和战争,像是飞蛾扑火般,即使生命短暂,也要去追寻光和热爱。这些了不起的事迹,只源于她对一位浪子的爱,彻底而忘我。

而姐姐薇安妮,原本拥有幸福的家庭却不得不把丈夫送上战场。她本不在乎战争输赢,不管法国是投降还是抗争,她只希望一家人平安度日。再艰难,只要能生存下去。可战争来了,战争会改变很多事情。两姐妹对于如何应对即将被占领的威胁产生了分歧,终因原则问题和性格的不同而分离。

战火下,每个人都与自己的灵魂赤裸相对,两姐妹在二战期间做了很多无法选择的选择。伊莎贝尔一直活跃在对敌斗争的前线,光芒璀璨;姐姐却不得不委身于占领军盖世太保忍辱偷生。

在看这本书时,作者细腻深刻的内心描写让我身临其境,为人物的处境而纠结,为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心灵创伤和悲痛而意难平。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女性有时柔弱到不堪一击,却也能坚韧至百折不挠。

妹妹的人生态度挺符合人们的人生阶段青年时期,总有拼不完的劲,有着为美好理想而奋斗的热血与激情。而姐姐就像是人们经历社会的毒打后,认清现实,虽承受巨大的压力却仍努力活着的姿态。有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出无法选择的选择,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心中有光,向阳而生。经典的《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故事,名字也叫《夜莺》。讲述的是一个夜莺的歌声让中国皇帝为之落泪,然而失去了自由的夜莺不能自由的歌唱,于是悄悄地离开了。当皇帝重病的时候,夜莺回来为皇帝歌唱的故事。善良的夜莺用动听的歌喉打动我们这些听故事的人,而这个世界仍然有很多像夜莺一般的女孩,在传递着爱和希望。艺术的体现形式千姿百态,文学、绘画、音乐、电影、雕刻甚至建筑都是艺术的表达形式,童话里自由唱歌的夜莺,小说中两姐妹独特的人生活法,都是艺术,我们观赏它们,并受之启发,冲动心灵,涤化污秽。真正的艺术应该能够使我们在痛苦之中得安慰,在成长之中得鼓励。读到《夜莺》,我方知女性的不同姿态,亦能绽放光芒。

《夜莺》让我明白,不管我们身处何方,如果你正在经历地狱,那就坚持走下去。

夜莺读后感受 篇3

故事讲得是:从前,中国有位皇帝,他的御花园深处住着一只会唱歌的夜莺。皇帝知道了,就派侍臣请夜莺到皇宫为他唱歌。皇帝让夜莺住在金笼子里,为他一个人唱歌。

一天,日本国皇帝送给中国皇帝一只镶着宝石的人造夜莺。它不仅能唱真夜莺唱的歌,尾巴还能上下摆动。皇帝很高兴,他不听真夜莺唱歌了,它就飞回花园去了。

一年后,人造夜莺的发条断了,它不能唱歌了。五年后,皇帝病了,他想听夜莺唱歌,但是人造夜莺什么也唱不出来。这时侯真夜莺飞回来了,来为皇帝唱歌。皇帝听了歌后病好了。他请求夜莺永远留下来为他唱歌。但是夜莺不愿意,说:我要为大家唱歌。最后夜莺飞回了遥远的树林。

我读完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要给它们自由。我一定要保护小动物,和它们做朋友,不把小动物关在家里。

夜莺读后感受 篇4

100多年前,安徒生爷爷的童话,从冰岛之国丹麦,漂洋过海传到了全世界,现在到处都流传着他动听的童话。我虽然从来没有听到过夜莺的歌声,却通过这个古老的东方故事,聆听到它委婉动听的歌声在森林中低回吟唱。

安徒生爷爷从未来过中国,可是他为何能够写出如此美妙的东方童话故事呢?故事一开头,他描述了自己想象中的神秘国度:世界上最华丽的宫殿,用细致的瓷砖雕砌,名贵的花朵上都系着银铃……,当我读到这儿的时候,脑海中浮现中出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古老的宫殿里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年老的皇帝,能说会道的大臣,勤劳的仆人,非常有趣。

皇帝喜欢上了夜莺的歌声,夜莺为他的老年生活带去了生气和快乐。皇帝想奖励给夜莺一双金拖鞋,可是善良的夜莺拒绝了,它说:“皇帝,您为我流下的眼泪才是最宝贵的礼物,我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可是不久,日本使节又送来了一只人造夜莺,人造夜莺立马吸引了大家的视线,因为它只要上了发条可以不停地唱,不停地唱,从不知道疲倦。夜莺伤心地离开了皇宫,回到森林去了。

皇帝不分昼夜地听着人工夜莺歌唱,直到有一天人工夜莺坏了,再也唱不出歌来。皇帝请来了钟表匠修理,才勉强一年可以唱一次,而这远远无法满足皇帝。渐渐地,皇帝很少出现在人们面前,他生病了。夜晚,死神降临在皇帝面前,声讨他这一生的是与非,皇帝明白自己即将死去。就在这时,夜莺又来到皇帝床头,用自己悦耳的歌声驱走了死神,皇帝的眼角再次流下了感动的眼泪。

故事中,夜莺代表着善良、淳朴的人们,他们从来不嫌贫爱富,用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别人服务,无私地帮助他人。妈妈告诉我,要向夜莺学习,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让贫瘠土壤盛开花朵,让灰暗的内心充满阳光。

夜莺读后感受 篇5

小夜莺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爱国的一个小男孩。

故事 是这样的:战斗刚刚结束,一群德国 兵进了村庄。过了一会儿,军官看见了小夜莺,问:“你知道往苏蒙塔斯村的路吗?”小夜莺回答:“当然了。”“如果你带路带得对我就把打火机送给你,没带对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队伍出发了,小夜莺在悠闲自在地玩,好像把军官忘了。过了一会儿,军官问:“你们这里有游击队吗?”小夜莺问:“是一种蘑菇吗?没有。”军官觉得什么都问不出来,就不再问了。在森林里有几个游击队听到了夜莺的声音。其中有一个游击队员数着夜莺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夜莺的声音停止了。“三十二个鬼子。”那个人说。接着传来了两声杜鹃叫。“两挺机关枪。”那个人又说。过了一会儿,德国兵来了。突然从草丛里传出了一声口哨,像是回应了小夜莺。小夜莺转身就跑了。接着德国兵被枪打伤。第二天小夜莺有在原来的地方回 头看,好像是在等谁似的。

我认为小夜莺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

夜莺读后感受 篇6

“‘小夜莺’好样的!”我轻轻地合上书本,不禁赞叹道。

读完了《夜莺的歌声》这篇课文,我不禁想到:

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火蔓延了全世界,到处都有战火,在苏联这片废墟上,印满了德国兵的脚印,他们在苏联的国土上横行霸道,可是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会败在一个小孩手里!

“小夜莺”在面对着强大的德国兵时,克服自己心中的恐惧,来全面诱敌上钩,巧妙地将敌人引进游击队的埋伏圈,将敌人一举歼灭。保卫了自己的家园。

我感觉到:小夜莺不仅冷静,而且非常爱国,当他看到自己的祖国、亲人遇险的时候,他会怎么想呢?他会想:我要为亲人报仇;他会想:我要冷静,不能鲁莽;他还会想:……如果是你呢?

因此我决定也要学习“小夜莺”这种精神,让“它”在和平年代发挥个大的作用,为我国不再受到外国入侵而奋斗!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优选」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汇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选」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汇集”,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1】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2】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3】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4】

最近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周可莹)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5】

最近,我读了与萧伯纳齐名的才子王尔德的作品《夜莺与玫瑰》故事中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另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贫穷的男青年为了能和爱人跳一支舞,想按照爱人的要求送她一支红玫瑰,可是这个男青年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十分的烦恼。这件事被他花园里的一只夜莺给知道了,于是夜莺便去求那花园里的玫瑰树,可玫瑰树只能产出白玫瑰,要想要红玫瑰,必须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于是它就让花枝的刺深深的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染了一天一夜,把白玫瑰染红了,可它自己却再没有睁开过眼睛。后来,男青年发现了这朵红玫瑰,于是他把这朵玫瑰送给了他的爱人,可她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没有与男青年跳舞。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而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白衣战士叶欣;救火英雄梁铁练;人民子弟兵黄晓文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榜样!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心灵,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所以我们应该励志做一个有用的人。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6】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00字: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暴徒,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7】

自古文人墨客喜欢描摹人内心朦胧的情愫,花前月下,清风浊酒引得青涩少女脸上绯红翩翩;轻罗红帐,花屏红烛,多数人便会想到那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日子;亦或是折梅采莲,抚琴传情这种看起来文雅高尚的举动,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是苍穹之中夹杂的一缕轻柔的白絮,是高山巅上汨汨留下的溪水,还是如三月春风抚过的青葱杨柳?反正是一种不可名状却令人痴迷的东西了。

裴多斐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我始终不懂,会有什么人愿为爱情付出生命呢?爱情难道就像罂粟,一点点侵蚀着人的神经和肢体?那些深陷爱情中的人,视网膜上的成像是不是都变得模糊?夜莺却说,被爱这种笼子困住的人是迷惘的却也是幸福的,它就如那忠贞强烈的人,用自己鼓动着的心脏和美妙歌喉来完成一朵妖娆绚烂的玫瑰——爱情。只是它太纯粹地向往了,以至于没有认清这如烟雾一般迷幻的爱情后不过是虚伪肮脏的垃圾。

青年的舞蹈没有完成,少女早就看上了富贵人家那成箱成堆的钻石金链,老树在为它恸哭,晨曦在为它悲悯,而还未彻底散去的夜幕在为它送葬,那朵沾着晶莹露水的玫瑰早被青年折下却在马车轮下香消玉损。太可笑,太可笑,用心中的鲜血浇灌的爱情却还不如冰冷的宝石,干净澄澈的感情被蒙上了一层不必要的阴霾。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喧嚣的尘世之中,权利、金钱、地位成了势利眼中的必需品,而且还得是能堆成山的那种。一个穷鬼就算是把自己的心脏无偿赠与了所爱之人,但也许还比不上一张薄薄的支票换得的爱意多。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掩盖住了最本质最深层的都是些灾难与痛苦,而人类丑恶的心理多半和铜臭味挂上了勾。

但是潘多拉盒子中最本质的还是希望,即使有爱上了权与财的人,也会有保持着一颗如夜莺一般美丽心灵的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就算是有着千般阻碍还是斩不断他们之间相连着的心意;牛郎织女,隔着银河每年都会按时见上一面;就算是哈姆莱特也还是忘不了奥菲利娅那朵美丽的紫罗兰。爱情是双向的给予与分担,那份沉重而美丽的情感则是有担当之人才敢接下的,没有真正责任意识的人,终将会把爱情与它物进行衡量,在精神与物质之间动摇。早早摘下的花朵必将是紧闭着的,还未成熟的果实必将是苦涩的,没有夜莺心灵一般有觉悟的鲜血更是浇灌不出娇艳玫瑰的。

那些理所当然谈着情话而毫无责任的人,不过是在玩弄这自己的情感,因为对于这些人,真正的爱情实在太遥远了,对于毫无觉悟之人,那种情感就像是遥远星空中唯一一颗闪烁的明星,可望而不可及,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成长到足够承担的时候,才有能力伸出手去触碰它,拥有它。

夜莺的歌曲依然在深邃的夜里回荡,娇嫩的花朵也在悄然绽放,只有秉持这一颗真诚的心,才能享受这种静谧的美丽吧。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8】

麻狗你好:

见字如人

我结束了一门口语考试,又去买了点生活用品(插座、鞋垫、直液式笔)。现在坐在自习室,听着一着译名叫《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的日语歌。你最近都没有主动找我聊过天应该过得挺好的吧,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不说话;想笑就笑,不想笑就不笑,怎么舒服就怎么过。希望你身边有想说话的人,也能隔着屏幕找到倾诉的对象。

哈我最近没有一本看完的书,所以就写不出像上次那么长的信了,但是我还是想寄信给你,这样一张普通的纸就变得有意义了,我寄出信的那一天跟你收到信的那一天也变得有意义了。

好了,‘我想你了’说完了,接下来我要说别人的故事了。

前两天看了一个童活故事《夜营与玫瑰》,我一开始以为这是跨物种的爱情,原来是一段为了成全爱情而发生的悲伤故事。一位男青年真挚地爱着一位漂亮姑娘,但因为找不到姑娘要的红玫瑰而失意困顿,一只小夜莺听到了他的哭泣,它不像其他动物一样嘲讽这位青年,反而暗下决心要为青年找到一朵红色玫瑰成就他与他心爱之人的感情。它本来只是想用动人嘹亮的歌声来交换一朵玫瑰花,但珍贵的东西怎么会轻易地被得到,它飞过草地中央、飞到日晷旁边都没有找到红玫瑰,它最终还是回到了青年的窗下。

那是一株被寒冷冻伤枝茎的红玫瑰,只有至诚心头血的滋养才能使那花朵重新开放,对于小夜莺来说,生命是珍贵的,它可以用有生之年坐在葱郁的树林仰望金色的太阳车、看月亮在宁静的天空驰骋、细嗅山楂草的香气、寻找隐满在山涧的风铃草……天地间尽是使它快乐的事物。但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夜莺却说:“爱情比生命更加可贵。”

它哼唱起歌来举起玫瑰花的花刺一寸一寸地刺入自己的心房,它的身体愈痛苦它的歌声就愈嘹亮,它的心血一点一点流入玫瑰花的花心。终于,那朵被寒冷冻伤的玫瑰再次盛放了。

与此同时,夜莺早就僵硬的身体永久地倒了下来。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青年拿到这朵玫瑰花时欣喜的表情;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把玩着珠宝的姑娘对玫瑰花轻视的眼神;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那朵它用生命灌既的玫瑰花被粗鲁地丢弃在泥洼里、又被飞驰的车径直碾过。

爱情在誓言里比生命珍贵,但放在生活里爱情却不是那个滋味。

夜莺献出了自己的心血倒在玫魂花畔,无人问律。

姑娘选择了珠宝,欣然接爱了权贵之子的邀请。

青年大失所望,坐在书桌上奋然翻开积满灰尘的厚重书本。

那代表着爱情美好的玫瑰花在车轮的碾压下娇弱得不堪一击。

月亮仍会在无数个夜空中驰骋,风铃草依旧会在山涧中摇曳,只是这世间少了一只歌唱这种种美好的小夜莺。

好了,这个小故事结束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随着这张纸一起落在你手心里,凝望着你脸上每个细微的表情,那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

20xx.12.21小雪

19:45写于自习室

孝经读后感受通用6篇


我们经常将自己想说的话转换成文档表达,学习一下范文是怎么写吧。范文的用词精彩,值得我们推敲研究,你看多的范围类型多吗?读后感大全收集并整理了“孝经读后感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孝经读后感受【篇1】

我国的孝文明源源不绝,自古以来,孝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底子价值观,关乎我国人的精神生活。孝指子女对爸爸妈妈应尽的责任,是传统美德。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体系地论说孝道。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长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孝顺爸爸妈妈,是不移至理的规律,是应该事必躬亲的。固然,儒家孝道也有年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搀杂封建性的糟粕,比方"父为子纲"、"爸爸妈妈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年之丧",均已过期,应毫不吝惜地扔掉或予以批评。

《孝经》在我国思维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位置,特别是西汉统治者宣传“以孝治全国”之后,在绵长的封建社会里,它成为人们涵养的必读书目之一。《孝经》,是古代的圣人孔子的学生曾子所著,它是儒家经典作品中专门谈“孝”的一部作品。《孝经》一共有十八章,每一章都是经典。第一章为开宗明义章,是全文的宗旨:“夫孝,德之本也,孝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爸爸妈妈,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爸爸妈妈,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总算立身。”短短33个字就总结了孝之始,孝之终。第二章至第六章别离为皇帝章、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和庶人章,规则了不同位置的人的孝道规范。第七章为三才章,强调了孝的位置和效果:“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六合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利全国,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第八章为孝治章,讲圣明的君王怎么故孝治全国。第九章为圣治章,讲圣人怎么用孝道教化大众。第十章为纪孝行章,讲孝子应怎么孝敬爸爸妈妈。第十一章为五刑章,讲不孝为诸罪之首。第十二章为广要道章,讲孝为什么是重要的道理。第十三章为广至德章,讲孝为什么是最高的德行。第十四章为广扬名章,讲孝道与扬名后世的联系。第十五章为谏诤章,讲爸爸妈妈有了差错孝子应该怎么办。第十六章为感应章,讲孝道与神明的联系,孝道到达极点就可以感应神明。第十七章为事君章,讲孝子与事君的联系,孝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第十八章为丧亲章,讲爸爸妈妈逝世孝子应该怎么办。《孝经》,短短十八章,却蕴含着深入的道理。孝道上至诸侯、皇帝,下到黎民大众无一不是要恪守孝道的。《孝经》,它不仅能教咱们学会孝,还有教咱们要效法六合,天然和万物!

孝经读后感受【篇2】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古人说的“孝、悌、忠、义、礼、义、廉、耻”这八德,孝排在第一位,可见“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孝”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必须做到的。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儒家对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躯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父母,要好好爱惜,不要随意毁伤,这是孝行的起点。这句话令我感动。还记得在我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玩喜洋洋(就是一元一次的那种摇摇车),一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我一直哭,妈妈问我是不是很疼啊。我说:“妈妈,胳膊刷坏了,让您担心,我才哭的呢。”妈妈搂着我直说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对啊!爸爸妈妈把我养大,费了多少心血啊,我们要是不孝顺父母的话,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给妈妈碗里夹肉,妈妈直说我长大了;平时,我也做家务,去买早餐让大人吃,晚上放学去买馒头。让爸爸妈妈多休息;我还早起晚睡,好好学习,不要因为贪玩耽误功课让父母担心。

《孝经》是孔老夫子留给我们的瑰宝,从《开宗名义章》起,共18章,讲了孝的功能、孝的本质、孝的内容,讲了从天子到庶人尽孝的标准,讲了以孝治天下的原理等等。

总之,孝是德行根本,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善事,才能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让孝道走遍中国,传遍世界。

孝经读后感受【篇3】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国学经典诵读《大学中庸孝经》,《孝经》的内容好象都比较难懂,爸爸妈妈又和我一起阅读了《二十四孝》,我觉得其中的故事都非常感人,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自古以来,孝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是一切爱的基础。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天地间的自然规律,是人类一切德行修养的基础,是思想教化的源泉。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给予我们一切,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总是那样的无微不至,劳而无怨。

百事孝为先,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孝道就是要尽心尽力的供养父母。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又怎么能去爱他人、爱国家呢?

现在我们中间的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些00后,经常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自己要向父母要点什么,想要怎么样玩耍,自己喜欢怎么样就要怎么样。与父母一起时,自己一定要选最好的,要玩自己最喜欢的;吃东西时一定要选自己最喜欢吃的。有时,父母指出我们的错误希望我们改正时,我们不仅不愿意承认,反而还会发脾气;有时甚至还会在对父母、长辈说话时很不礼貌。

所有这些表现,和《孝经》中的要求相对照,关键是孝顺二字没有做好,我们距离《孝经》中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读了《孝经》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吧!

孝经读后感受【篇4】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很喜欢《孝经》里的这句话。要知道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父母给予我们一切,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是我们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对我们是无微不至,劳而无怨。我们的每一根毛发都来自于父母,每一寸肌肤都来自于父母,我们要好好保护好自己,不要伤害到自己,这就是孝心的开始啊。

“仲尼居,曾子侍”,这六个字能看出孔子在上课,曾子就侍奉在老师身边,文字虽然简单,可是我已经能够想象出这样的画面,说明曾子是个尊敬老师的好学生。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大孝子,在《二十四孝》里我读过他的故事。书中记载着,曾子有一天上山砍柴,结果家里来了客人,他母亲一个人在家,不知道怎么接待,怎么办呢?因为过去没有电话,所以她就咬自己的手指。结果她这一咬,在山上砍柴的曾子心里就觉得痛,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就赶紧跑回家里。回到家里一看,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告诉他:“儿子,我不知道怎么找你,只好咬手指,我想十指连心,你一定能够感受到。”所以你看呀,曾子纯孝就有这样的感应。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他妈妈咬手指,在那么远的距离,他居然能够有这个感应。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曾子心地纯孝,心里没有其他的.妄念,

只有孝亲这个念头,念想到自己的父母,才有这样的感应。然而,现在父母经常叫我们别贪玩,好好学习,可我们时常就是玩疯了,唤不回来。这多有不该呀。

我也要做个尊师孝亲的好学生、好孩子,与老师、与父母有心灵的感应。认真体会《孝经》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因为它能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百善孝为先。《孝经》教会了我怎么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多多改善自己的行为,也希望大家多多去背背《孝经》,它能教会你们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

孝经读后感受【篇5】

据说《孝经》为孔子所作,它是中国儒家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书于秦汉时期,一直为中国历代社会所重视。《孝经》全书共18章,通过孔子与弟子曾(参)子之间的对话,精辟地阐述了儒家代表人对孝道的认识。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然之道,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并提出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据说唐玄宗李隆基曾为此书作注,自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

悉心读罢《孝经》,掩卷静思,尽管孔子对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不同阶层的人行孝做了详尽而不同的规定。笔者认为,孝是一个很普通的行为,孝是人类生命生存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孝乃帝王贵族、百姓人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经说上到一国之君,下到普通百姓,虽然身份地位不同,但是,各人奉养父母应尽的孝道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有人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异,而以各种理由不尽孝道,或者少尽孝道,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所以,《孝经·圣治章》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纵观当今社会,这种“不爱其亲而爱他人,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的悖德悖礼之人比比皆是。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人类社会一种大公无私的大爱,这种爱大多时候只是挂在嘴上的东西,说了几千年,总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但是,社会就是这样,总有忠心耿耿的忠烈之士,如:岳飞、文天祥、关天培、邓世昌、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民族英雄,他们时刻想着忠于国家,报孝人民。因此,宋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纵观当今之志士国人,能有多少人有如此之想法?忠君报国,此乃大爱,做不到尚且可以理解;孝敬父母,人间小爱,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孝敬父母本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什么太难做的,可是做得好的人寥寥无几。有人大发洪财,穷的只剩下钱了,可孝敬父母却分文不舍;有人高官厚禄,出进一大帮人拥着宠着,可孝敬父母却没有一点点功夫。唯独有偶的是中国的大贪官,贪财上亿元、上千万元者比比皆是,他们大多数将贪来钱财花在了二奶情妇身上,没有一个人给自己的父母买了豪宅和孝敬老人生活上。平时听那些人坐在主席台上高谈阔论,大讲特讲人间孝顺,二十四孝头头是道,子乎也者仁慈博爱,这就是中国社会道德的基本现状。道德滑坡,孝道冷淡的主要原因也就在于此。

笔者发现《孝经》的每一章结尾,总是要用《诗经》中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说明《孝经》与《诗经》有相通之处,它是从很平常的百姓生活中积累出来的最基本的最有人情味的东西。所以,《孝经》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并不陌生。对于孝道理解,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拔得太高,它无非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体现人间亲情,正所谓:细节成就伟大。这也许是“百善孝为先”依据。

笔者自不敢说孝顺,但最起码有自己的认识。比如说:在家炒菜时,多延长三四十秒钟,尽量把菜炒烂一些,好让老人能吃得下;每顿饭做熟了,第一碗饭必须先端给老人;每一周给老人洗个热水澡,洗洗脚、剪剪指甲、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每一天早上帮行动不便的老娘梳梳头(给老娘梳头的感觉真好,笔者又感受)。每天晚上帮老人关好窗户、拉好窗帘,早上又打开窗户、拉开窗帘;老人吃饭时系好围裙,饭后切忌要洗干净,晾干下顿吃饭时要用;老人感冒了要在第一时间赶紧给吃药;老人大多数都有便秘,要让他们吃得下,也要让他们能拉得出;老人尿裤子了,及时给换一件干净的;天气冷了,要及时给老人加上衣服;天气热了,要为老人换上单衣等等,这些基本的琐碎小事,就是孝道重要部分。另外,老人干了错事,我们也要批评他;老人执意要干不能干的危险事情,我们要及时加以制止;老人骂你不孝顺,你要乐于接受等等也应该算孝顺的一部分吧!

做儿女的,特别是经常在老人跟前的人,常常感觉老人有一个最明显的偏心,就是他们老是惦记着不在跟前的子女,好象他们个个都比在跟前人的孝顺。他们觉得不在自己跟前的儿女在外都不容易,也需要老人的关照。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天下父母心吧!

当今社会,在外创业,确实不易。但是,有些人总是因为工作忙为由,很少回家看望老人,动不动就是我给了多少多少钱。是的,孝敬老人确实需要钱,但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钱可以雇一个保姆,但买不来亲情;钱可以买来音乐,但买不来欢乐;钱可以雇人代为照顾老人,但买不来亲自孝敬父母那份真实感受。一个人当你在外感到困惑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在父母岁月沧桑的眼睛里,你可以得到智慧的启迪;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从那双皱巴巴的手上,你可以得来无穷的力量。孝顺可以使人懂得珍惜生命,孝顺会使人懂得怎样更好的面对生活,孝顺可以让你知道生命走到后来的艰难和不易啊!

孝经读后感受【篇6】

孝经:孝敬父母。孝是上帝安排的,一定要孝顺父母,一定要对父母好, 不要跟父母顶嘴,吵闹,。下面就来说说我是怎样,孝顺父母的吧!

某一星期的星期天,我和姥姥正在聊天,姥姥说要切黄瓜,姥姥的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那时候我正在写数学作业,就剩一道题就写完了,看见姥姥切黄瓜费劲的样子,我就连忙跑过去对姥姥说:“姥姥,我来帮你切吧”!我第一次切的时候切不好,对接的时候还是不好,但是我慢慢切慢慢切,我把黄瓜,切完了以后,姥姥夸我真棒!我微笑的点点头。

又继续在写书写数学,这时候妈妈刚回来,妈妈说数学作业写完了没呀?我说妈妈我还没有写完,我妈说,为啥没有写完,宝贝,因为我帮姥姥切黄瓜啦!姥姥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所以我就帮姥姥亲切黄瓜,所以就没有写完作业,妈妈听到我说这样的话,开心的笑了,我也微微一笑,姥姥给我给妈妈说,子航写的可快啦,马上就写完啦,妈妈又等我了两分钟,我把这道题写完啦。然后我就开始写语文作业语文作业,妈妈夸我,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姥姥也夸我可真乖,我说没事儿,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和姥姥还有妈妈都笑了,妈妈还给我竖起了大拇指,夸我真棒!

这就是孝,在以前孝是最重要的本领,孝顺父母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不,知道孝顺父母跟父母顶嘴,还会把爸爸妈妈给气哭了!这种人我最不喜欢最不喜欢跟他交朋友,妈妈夸我有教养,孝心,我要放第一。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集锦6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丛林故事》读后感受集锦6篇,带给大家。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1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3

《丛林故事》读后感600字:昙花一现,每个心事,每种牵挂,都在短暂的快乐之后,消逝无影。——题记

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习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

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

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后记

点评:这是小作者的一篇读后感,小作者的思维很活跃,从原作中准确地提炼出要点,勾勒出责任感莫格里的成长轨迹,并适当展现遭遇的困难,让莫格里的精神浮出水面。小作者由此自然地引出对作品的思考,这方面,小作者主要集中在对莫格里精神的探讨上,小作者清晰地梳理莫格里面对困难时的从容和不屈,结合作品中的一些人物的精神,引出对现实生活中自己的反省和思考,从“应该”和“不应该”两个方面阐发自己的观点,很不错!优爸想说,文章的题记和后记能有效归纳文章内容,提升文章的质量,但不能为了用而用,如本文的题记,很有文采,但和文章主要内容关系并不大,可以作为其他相关文章的题记来使用。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4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5

《丛林故事》这个书是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创作的。主要讲述了八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故事,向读者们展示了真实动人而又富于奇幻色彩的丛林世界。

这本书主要人物有:莫戈里、黑熊巴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我最喜欢莫戈里,他非常勇敢、坚强。在莫戈里还是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进了狼群,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并且在狼爸狼妈的照顾下和黑熊阿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和蟒蛇卡阿成为了朋友。还跟巴鲁、巴西拉学习怎样在森林里生存,怎么捕捉猎物。这些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 老虎谢尔汗。他们想尽办法,先让莫戈里去找人类的火种,然后再找到谢尔汗,把它的皮烫伤,谢尔汗愤愤不平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最终它回来了,是莫戈里的朋友 — 灰兄弟告诉他的,他又叫阿克拉和灰兄弟让公牛去把谢尔汗踩死。

莫戈里的勇敢和坚强,狼爸和狼妈的爱心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6

引言

如果动物们能理解衣冠禽兽是个骂人的词儿,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自己平反:‘动物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生存,这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吃的人类吃,我们不吃的人类还吃,凭什么要如此贬低我们?’

唉,动物们当然不会明白生存只是人类最初始的要求。人们说衣冠禽兽的时候,就暗含了引以为豪的社会法则。如果动物中有智者,肯定会发现社会法则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丛林法则。人类虽然有了思想和文明,但是依然没有摆脱丛林法则的底层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说,每个人都是‘衣冠禽兽’。

丛林法则,简单来解释就是对外竞争(弱肉强食),对内协作(等级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认识的东西。无视它等于自欺欺人,摆脱它也是不可能的。

本篇通过《列那狐的故事》看一看狡狐、凶狼、恶狗、倔驴、蠢熊、贪狮等动物上演的丛林大戏,一个不那么光辉、正面的主角向我们走来。

故事简介

开场部分,聪明、顾家的列那狐智斗大灰狼,偷鱼、耍鸟。即使被猫算计了一次,也依然讨人喜欢。

人们喜欢看到弱小战胜强大,智慧战胜暴力,于此津津乐道,以至于忘记了这并不是常态。

狐狸和狼的争斗只是个线索,当庞大的禽兽王国展现出来的时候,整部书的格调就沉重起来了。禽兽们在毛皮之下掩藏了人的灵魂,大义凛然的虚伪、滔滔不绝的诡辩,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都浮出了水面。

这时的列那狐就是个大反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去理解。这里只有人性,没有对错。

列那狐被鸡头领告上了狮王朝廷。大狮子两次派使者传唤列那狐受审,都被列那狐看中了弱点(贪吃)戏弄了一番。熊因为蜂蜜丢掉了半条命,猫被忽悠到了谷仓,差点被打死。

列那狐来到朝廷,舌战群兽,最终被判与强壮的狼决斗。没有悬念地输掉决斗后,按照规则上绞刑架绞死。

列那狐又想出了个鬼点子。他说自己拥有宝藏,是前人为推翻狮王统治准备的,要拿出来献给狮王狮后。

不想占便宜的人永远吃不了亏。大狮子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非常爽快地上当了。他放走了列那狐,却没有得来宝藏,大怒之下,发兵讨伐列那狐。

被堵在家里走投无路的列那狐选择了‘朝圣’,躲过了这一劫。为什么‘朝圣’能吓住狮王?因为狮王也有怕的东西,算是狐假‘圣’威吧!

列那狐并没有去朝圣,四处游逛,偶然发现了在树下睡觉的狮王。列那狐先偷偷地绑住了大狮子,在狩猎的人群赶来时又救了大狮子。

靠着精湛的演技和深不见底的套路,列那狐登上禽兽王国的顶层。

故事有点讽刺,细思之下,又有点残忍。不过,很少人有资格谈残忍,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了猪黑,没有看到自己黑。

丛林法则

丛林里的弱肉强食在《列那狐的故事》中表现地淋漓尽致。人类的祖先通过智慧解决了食物的问题,虽然摆脱了低等级的丛林厮杀,但却没有摆脱更高级的利益争夺。

眼红之后的人们表现出一股异常激烈的狂热,人们撕掉衣冠,展露祖先们的兽性。利益越大,兽性越强。历史就不用翻了,看看眼前的大国博弈就行了,别说什么良性竞争,还不是脱光膀子互殴呀!

脸面、教养只是一幅白手套,需要的时候戴上,不需要的时候就摘了。春秋无义战,拳头大的有理。能保证一块钱成本制作成的东西真的能代表一百元的价值,这才是现在争夺的焦点。从能量守恒的角度去理解价值肯定是不明智的,即使你相信守恒也白搭,这不是自然的。

竞争的结果就是弱肉强食,这非常好理解。分工协作其实就是等级制度的另一种动听的说法。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狮王狮后是上层,拥有绝对话语权。熊、狼等大型动物是支持狮王的中坚力量。其余猫、狗、鸡、狐狸都是下层。它们共同组建了等级森严的禽兽王国。

事实上,禽兽王国都是同一种族组建的,比如猴群、狼群,并不只是人类能想到抱团取暖。在生死存亡面前,先有人多力量大的事实,后有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在这些族群中,有一个格外健壮的王,其他稍微弱小的同族对他俯首称臣。这个王维持着族群的统一,也会带领大家共同抵御外敌或者争夺地盘。等到集体获得胜利的时候,由王来负责分配资源。

分工协作模型别看简单,非常好使。一个东西结构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容易修复。这条规则适用于多数的组织。

完美的模型是不存在的

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是战争史,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很大一部分也是战争史。无数的政权建立,无数的政权又毁灭,后人又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又建立新的政权。

老先生顾炎武算是个明白人,他看清了社会和政权的区别,把天下和社稷分开。他认为天下的兴亡是每个老百姓的责任,社稷的兴亡是王侯将相的义务。

制文字、服衣裳、用汤药、取能源这是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为社会文明推进负责。汉唐宋明是社稷责任,刘、李、赵、朱以及吃着朝堂那碗饭的人需要为社稷负责。

社会通过汇聚所有人民的智慧来提升人类总体的生活水平,改善人群的幸福感(需要注意并不是物质水平提高,幸福感随之增高)。如果所有人的价值观都统一,那么就会出现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乌托邦社会。

但事实不是这样,因为好多人都怀揣‘真理’,但是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坚持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偏见,于是冲突和分裂就开始了。

社会本身不具备保证秩序的能力,人们想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东西来换取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社会管理者出现的最原始的目的。社会管理者生来就是惩罚者、资源分配者,充当动物世界中王的角色。

这个东西必须存在,来阻止我们可能犯下的错误。自己不能保证管住自己,只能让别人来管。

社会管理者出生于社会,能力也取决于社会水平。不一样的气候、土壤当然会孕育不同的植物。

遗憾的是,整个人类都有个通病,总是不知不觉地开始陶醉在某种状态之中,然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结语

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争也造成了无止境的暴力。

人心齐,泰山移。和创造了秩序,也带来了束缚。

社会基础不仅仅包括这些最底层的基础,也包括人们发明出的‘衣冠’。人们发明了它,某种意义上说是需要它。很可惜,穿上了衣冠的禽兽也是禽兽。人类有能力,但是能力有限。

人类的组织形式会不会摆脱丛林法则?嗯,让我们都想想,如果人类从理性层次上战胜本能,可能吗?这是反自然的,在人类没有达到无所不能之前,最好保持谦卑。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6篇


聪明的人,在写作前会不由自主地看看范文,通过范文的指导,我们可以在文档中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大家了解的范文有哪些?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关于一个巨人和一个男孩的事从前有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有一群孩子在快乐的玩耍。突然有一天花园的主人,一个自私的巨人回来了,他看见了孩子们在花园里玩耍,就大发脾气,把孩子们赶走了。巨人还在花园的周围盖了一面墙,防止孩子们再来玩。可怜的孩子们只能在满是灰尘和石块的马路上游荡。这时,春天来了,但巨人的花园里却仍是寒冬,北风呼呼的刮着,吹的屋顶上的石板乱飞。有一天,绝人听到阵阵美妙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孩子们从墙上的小洞里爬了进来,这时春天又回来了花园,巨人也热情的欢迎他们,这时巨人惊奇的发现花园外站了一个男孩,巨人走过来,这个小男孩一点都不害怕。巨人问这个小男孩怎么了,小男孩说他也想去玩,巨人把男孩抱到了花园里。从此以后巨人和小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春天也一直待在了花园里,这里成了最美丽的花园!最后年老的巨人也在爱神的环抱之下安详的死去了,他的身上盖满了鲜花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感动,巨人对孩子们态度的改变是他的人生也改变了,一个孤独的寒冬变成了充满欢乐的春天,最后在爱的环抱下死去,他只是让小朋友们进来它的花园里玩耍就得到了那么多的爱。这篇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做人一定不能自私自利,这样会使自己的人生像寒冬一样冰冷凄凉,没有人关心。要多为别人着想,因为为别人付出一点,就会得到很多的回报,还要和大家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我们都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春天!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 篇2

寒假里,我阅读了奥斯卡王尔德写的童话《自私的巨人》。我们学过的巨人的花园也是出自这一篇文章,这一篇文章让我再一次懂得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的道理。

从前,一个巨人有一个漂亮的大花园,孩子们每次放了学都会跑到这里来玩。有一天,外出的巨人突然回来了,他厉声呵斥,孩子们吓坏了,纷纷逃窜,巨人在花园周围砌起围墙,竖起了一块闲人莫入,违者法办的告示牌。

不久,北风呼啸,隆冬来临,刺骨的寒风吹起雪花,巨人孤独的度过了漫长的严冬。春天终于来了,村子里开满了鲜花充满了鸟叫,但巨人的花园里仍然是冬天。一天早上,巨人看见,一道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花园里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孩子们在欢乐的玩耍,巨人又发脾气,孩子们看到巨人便纷纷逃窜。只有一个孩子在桃树底下,桃树的叶子也没有掉落。这件事让巨人突然明白了是孩子们带来了春天这个道理,是自私让春天远离了他。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像我们学过的给予是快乐的,保罗让小男孩坐了车,他们两个同样得到了快乐。像在地震灾害中,如果没有那些勤劳的志愿者,我真的想象不出来我们的祖国将会变成什么样。

让我们好好学习吧,长大后为祖国做出无私的奉献!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 篇3

《自私的巨人》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这是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它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已记不清看了多少遍。

《自私的巨人》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巨人刚开始十分自私,他不愿让小孩儿们去他美丽的花园中玩儿,还筑起了一堵围墙。但是,自私的巨人没想到,春天再也不到他的花园中来了,花儿也不再开放了。后来,孩子们把春天重新带回了巨人的花园中。这时,巨人明白了,于是,他拆除了围墙,每天都在花园中和孩子们一起玩耍。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 我明白了好的东西只有与别人一起分享,才能真正快乐。记得有一次,我带了一个玩具马到学校。下课了,我坐在座位上,拿出玩具马在桌子上玩了起来,玩着玩着,唉!以前那趣味哪去了?今天的玩具马怎么没了以往的风采?我玩的一点也不高兴。此时,我看到几个同学没事干,傻傻地坐在座位上,就招呼他们过来和我玩赛马。“哈哈,哈哈”,一阵阵笑声在我们的教室里响起来,飘出窗外,飘向校园。刚才的乏味劲儿一扫而光,我觉得赛马游戏是那么好玩、那么有趣!这都是因为与大家分享带来的快乐。

同学们,记得要与人分享快乐哦!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 篇4

前几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自私的巨人》。

从前,有一座美丽的花园,附近的孩子们都来这里玩。这座花园的主人是一个巨人,他已经出门很多年了。有一年秋天,巨人突然回来了,真不可思议,孩子们正高兴地玩呢。巨人一看这里到处是小孩,统统把他们赶了出去,又在自己的花园周围修了围墙,并且挂了一个牌子“禁止入内!”孩子们只好在街上勉勉强强地跑跑。漫长的冬天过去了,大地回春,可唯独巨人的花园里仍是大雪纷飞,巨人裹着毯子还瑟瑟发抖。一天早晨,巨人突然听见一声特别美妙又耳熟的声音,他走到窗前,看见孩子们从围墙的破损处钻进园子,一片春意盎然。可唯有一棵树上没有春天,那个孩子太小了,够不到树枝。巨人心软了,把孩子抱上树枝,整个花园恢复了春天。后来巨人和孩子过上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同学读,告诉大家“快乐要大家一起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巨人,他很高壮,他住在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里面长满了绿茸茸的草,美丽的鲜花,还有几棵桃树,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这么好的地方,吸引了很多孩子都想进来玩,可是,巨人却很自私,说这是他的地方,不让别人进。

有一次,自私的巨人外出,这时,孩子们才敢溜进去玩,这时这里像个快乐的大家庭!几年后,巨人回来了,他看见孩子们,马上吼道:“快出去,这是我的地盘!”孩子们都吓得四散而逃!

从此,这里的花不开了,鸟儿也不再唱歌了,春天来的时候,村子里到处都开满了小花,只有巨人的园子里什么也没有,唯有大雪和冰霜,它们倒是很开心,在院子里到处跑,就连夏天和秋天也不来了,它们都说巨人非常自私。

几年后,巨人后悔了,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春天不来这儿了。他马上把围墙推倒,真诚地邀请孩子们来这里玩,让自己的花园成为孩子们的游乐场!

没几天,树枝发芽了,小草长出来了,花儿开放了,鸟儿翩翩起舞,唱着歌儿,花园又变回原来的春光灿烂的模样!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自私的人总在抱怨朋友太少,过于孤独,那是因为他们的自私为自己关上了一扇通往友谊和快乐的大门,我们要用宽广的胸怀,无私地去接纳朋友和友情!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受 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短文:《自私的巨人》。《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从前有一个巨人有一个美丽的花园,可是巨人就是不准人们到花园里玩,一天巨人到一位怪物家串门,一去就是七年,在这七年有许多小朋友来到花园玩,花园边的多姿多彩,可巨人一回来花园里就只有冬天,最后巨人后悔了,把围墙推到,真诚地邀请小朋友来花园玩。没几天,花园又变成了原来灿烂的摸样。

这篇童话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自私的人为什么总是抱怨朋友太少过于孤单,那是因为他们的自私关上了一扇通往友谊快乐的大门。为什么自私的人会没有友谊没有朋友呢?那是因为自私的人只会为自己着想,不会为别人着想,有好吃的不会给朋友吃,有好玩的不给朋友玩,所以自私的人会缺少友谊缺少朋友,如果人不自私,愿意和朋友交往中学会分享,就像文章中的巨人一样推到阻拦友谊最大的障碍:自私,建立起坚固浓厚的友谊。

细米读后感受汇集6篇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在读过细米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是个不错的选择,你感觉对写细米读后感毫无头绪吗?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细米读后感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细米读后感受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细米》。

这本书是曹文轩所写。故事里的主人公-----细米,是一个非常喜欢雕塑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都为这个而感到苦恼。但他们却不知道,这个平凡的小男孩,却有关不平凡的雕塑天赋。当梅纹来到后,她一眼不看出了这个天赋,并支持他雕刻,还跟他一起去艺术馆求发展。

自从细米经过梅纹的教导之后,他雕得越来越好了。而细米的爸爸妈妈也都发现他进步了,都很开心,还把梅纹提升到了细米班的班主任和各个班的美术老师。当梅纹觉得细米刻得作品越来越多的时候,她就给细米办了一个展览会,邀请同学们来参观,同学们都看的流连忘返呢!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了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人”而细米正好就是这样!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你努力过吧,就会的得到回报。

细米读后感受 篇2

时间过的真快,一个寒假过去了,《细米》这本书也快读完了。第八篇内容主要讲的是梅文的身体好了许多,该抓班里的学习了,大家也很配合,生怕梅老师不在当这个班的班的班主任了。期末考试时,梅老师的班级一下子排到了第二名,细米一家人很是高兴。寒假里的梅文不是再小屋里搞雕刻,就是吃饭睡觉,寒假过去了,整个人都胖了不少。细米的妈妈让梅文回城里,梅文死活不肯,最后,细米去了舅舅家,梅文等了他七天,最后还是走了,留下了一块儿雕刻木头,和一箱刻刀,他知道,这两样东西是她爸爸留给她的。

书读完了,细米和梅文的感情、友谊却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的脑海当中!

细米读后感受 篇3

《细米》是一篇纯美小说,它出自于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手笔。

小说主要人物有:细米,一个天生爱脸红的男孩儿;一个苏州城里来的女知青梅纹;细米的父母及一只细米千辛万苦救回来的小狗“翘翘”。

故事发生在苏北的一个名叫稻香渡的村庄。细米的父亲是中学的校长,细米的母亲是帮学校老师烧饭的。细米爱好雕刻,但他从未学过。他跟据自己的爱好雕刻着。书桌上刻;墙上刻,后来到学校的木柱上刻。因为这,细米总是被父母打骂。直到那个从苏州城里来的女知青梅纹到了他家后才减少了细米父亲对细米的打骂。后来梅纹教细米学雕刻,送给他许多刻刀,因为梅纹的父亲是个雕刻家,被打成右派迫害死了。梅纹从父亲那里学会了雕刻,在梅纹的指导下,细米的雕刻慢慢的有了长进。

细米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尽管他雕刻总是会把桌子、凳子刻坏,父母因此很气他,经常狠狠地打他骂他,甚至用皮带抽他,可是细米一直不放弃,依然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

梅纹是个非常认真的人,有一次带细米去县城参加比赛,出了赛场,在街上看中了一块上等的木料,可是要想买下它就不能住店了。细米知道梅纹身子弱,就不肯买。梅纹惦记那块木料,就对细米说:“我去看看那木料,我不买。”可一会儿,梅纹就抱着那木料回来了;还有一回,他们得知木材厂有许多树根废弃没用,就借了板车去拖,吃了好多苦,皮肤都划破出血了。

细米的父母非常喜欢梅纹,对梅纹就像对己的孩子一样,细米的妈妈亲密地喊梅纹叫“纹纹”,带着她干各种家务活,带她一起去村里,去镇上。生病了精心照顾她。细米因为梅纹生病,盼望她快些好,还一个人带着翘翘去冰冻的河里网鱼,终于网到了传说中有神奇功效的“金锂鱼”,烧汤给他的纹纹姐喝,使她的身体慢慢康复。

读了这本书,我被那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感情而感动。当今社会,怎么可能不花钱学习木雕?这可是特长啊。现在学乐器、学奥数都得花钱。现在社会尽管比那时候生活条件好很多,可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却渐渐被冷漠取代。读了这本书,再一次感悟到了呼唤真情、爱心的宝贵。

细米读后感受 篇4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细米》之后,我深有感受,这是一部励志小说。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冕礼。

通过阅读《细米》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细米不禁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又对这个乡村少年,又产生一丝嫉妒。他能在乡村无忧无虑的生活,天天看到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和小狗翘翘一起玩耍。可我也想去看看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不想再看喧闹的城市了……

我羡慕细米他能生活在世外桃源,我羡慕细米他有一位因材施教的老师,我羡慕细米他还有忠心耿耿的小狗翘翘,我羡慕细米他……

我真希望我能去乡村看一看!

细米读后感受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细米读后感受 篇6

金蓝色的闪电胡乱地撕裂着天空,像利剑,像蛇,像鹰爪,像一个巨人暴怒时用大笔在天幕上乱抹。雷声闷响,岸上的树与水边的芦苇在剧烈地摇晃,然后倒下一片。这时,我正在家里看第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作品--当代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小说《细米》。我沉醉在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和主人公淳朴的生活里了,而外面的世界好像离我很远……

主人公细米在芦苇村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开学不久,细米听妈妈说:“我们村来了许多女知青,你去看看吧。”细米好奇地来到河边,却只看到黑压压一群人。船到后,细米意外地有了一个姐姐,叫梅纹。她的到来让细米增添了许多快乐。

细米是一个爱雕刻的孩子,他学习的桌子、椅子和墙壁上全刻着他自己的故事。有一天,细米在庙中玩耍,发现有四根雄伟的木柱子。于是他拿着刻刀情不自禁地在柱子上刻了起来,原本光滑的柱子被他弄得面目全非了。不知道怎的,这件事被他爸爸杜校长知道了,爸爸很生气,就把细米叫来问情况。看着爸爸乌云般的脸和像刀一样的眼光,细米知道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他非常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细米的顽皮,感受到了他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从这本书中,我也感受到了细米对爱好的执着和持之以恒;从这本书中,我更感受了曹文轩先生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生动的描绘:“鸟儿们悠闲地从天空飞过,挑剔地寻找晚上的栖息之处,芦苇村的落日总是这么美……”

妈妈说:“生活中处处都有语文”,从曹文轩的《细米》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以后,我也要仔细地观察生活,写优美、生动的好作文。

草房子读后感受通用6篇


各种工作都会涉及到文件的处理,范文与我们的关系变得非常的密切。范文的整体构思才是我们借鉴的重要目的,如何让自己的范文在众多人中亮点纷呈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草房子读后感受"这样的内容,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1

《草房子》这本书已经伴随着我将近一个月了,其中散发着的纯真的气息深深打动了我。桑桑与纸月之间纯洁的友谊,杜小康面对家庭变故的从容与优雅、细马对邱二妈的关切之情,无不让我印象深刻。《草房子》以桑桑的童年故事为主线,讲述了一个个打动人心的故事。书中的字里行间都散发着一种让人为之触动的美感。

掩卷而思,桑桑在自己生病时,还不放弃生活的希望,活下去的勇气,背上纸月送给他的书包坚持上学。这种精神,便是在困难面前毫不惧怕,不放弃希望,有着坚持走下去的勇气。

有许多人,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原地停留或是先后退。他们感到害怕,脚步慢慢向后移动,然后就放弃走下去的希望,失去了勇气。但是,想想霍金,你的这点痛,算什么!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却在21岁时患上了被誉为“世界五大绝症”之一的卢伽雷氏症(渐冻人症)。他无法说话,只能靠语音合成器来与他人对话。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他无法写字、看书,只能靠一种叫“翻书器”来完成这个在我们看来极为简单的翻书的动作。但是,他在这种境遇中依然能微笑着面对生活,依然能怀着“不放弃”的勇气继续完成他的学术梦想!

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便会想想桑桑和霍金。既然他们在如此艰难的境遇中都能坚持,我为什么不能呢?

坚持,永不放弃,像“药寮”中的桑桑一样。

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2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题记

烈日炎炎的夏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体会到了书中很多的情感。但最强烈的是感动。

我一读《草房子》,就仿佛和桑桑、秃鹤、阿恕、纸月他们一起成长,经历酸甜苦辣;仿佛和杜雍和父子一起度过那最艰难的日子;仿佛和细马一起逍遥无比的放羊……这些事带人进入那个场景,我在其中被那场景感动了。这场景让我感动,不是它动人,而是它的语句把我带进了那困苦而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中桑桑、细马、纸月、阿恕、秃鹤、杜小康、白雀都在成长。主人公桑桑非常天真、善良、快乐、勇敢。整天脑子都在胡思乱想,经常会做出奇怪的事。有一次,他趁爸爸妈妈不在,把碗柜拿出来,做了一个鸽笼。还有一次,他把妈妈的蚊帐剪下来,做成渔网,捞了一筐鱼虾。虽然当时吃了一顿饱餐,但妈妈为了给桑桑惩罚,便把桑桑的蚊帐给自己用,害得桑桑一晚上浑身叮满了包。最可笑的是,夏天他看见卖冰棍的人把冰棍放在棉被里,就把爸爸最厚的棉衣、棉裤和帽子穿上了,让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的人哈哈大笑。这也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糗事:小时候看见人都穿着鞋子,凳子的脚却光秃秃的,便给家里所有的凳子都穿上了鞋。穿着爸爸的衣服装大人。还拿着妈妈的鞋假装与妈妈打电话……让我不禁怀念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

书中好词佳句要不成片,要不断断续续几篇才有一个,那时的语句就很有意思。读着读着,那股一直在心里缠绕的情感又出来了。

《草房子》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少年,什么是成长,什么是美丽,什么是善良。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3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草房子》。这本书属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主要讲了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又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间毫无瑕疵的纯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光彩……这一切,都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让我最感动的是杜小康和秦大奶奶。

杜小康原本家境富裕,但因为洪涝灾害,让他上不起学,但他没有放弃读书,捡别人的书读,这种好学上进、手不释卷的精神让我感到羞愧。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生活条件优越,有时作业一多或太难,我就十分烦躁。我以后也要学习杜小康那种虽身处逆境,但仍百折不挠热爱学习的精神。

秦大奶奶本来住在油麻地小学准备盖房的这一块地,后来让出来盖小学了,她依旧住在那附近。一天,她为了捞小学菜地里坠入水中的南瓜,不慎掉入水中,再也没上来过。仅仅一个南瓜而已,为了学校的孩子们能够吃上香甜可口的南瓜粥,她虽不会游泳,仍然尝试着挽回学校的那一点点损失。秦大奶奶这种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有困难的人们,就有一天,我发现街上一对夫妇抱着一个女婴,身前一块布上说:女儿是先天性心脏病,他们动手术的钱不够,希望大家帮帮他们,每当这个时候秦奶奶的事迹总是在我眼前浮现,我毫不犹豫地把钱捐给了他们,希望每个经过的路人也能够献出一点点爱心,小女孩也许就有救治的希望,也祝愿人间温暖能够在此绽放。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4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尊严得坚守;纸月弱小的外表背后藏有坚韧的性格;杜小康从优越的家庭条件中徒然变成失学儿童后不甘地抗争;细马那顽强的品质是麻油地的新作风;秦大奶奶那坚决和让步的精神;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对病魔纠缠表现出来对生存或死亡的坦然……时,这本小说的每一行字、每一句话、每一章故事,已经深深地把我的灵魂给吸引住了。

就在我看到第二章,纸月时,我觉得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奶奶。纸月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而担心,每当板仓小学的男生们欺负她时,她并没有告诉奶奶,怕奶奶会生气,只是自己偷偷的默默地流泪。一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们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她从没露出的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纸月的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的她却是油麻地里最可爱、最天真的一个。

“真人、真实、真情”是这本小说给我最强烈的感受。同时在快速的阅读中,我还感受到了,作者另一个很大的妙处就是在环境描写、细节描写,把生活中平常而又存在的景象描写的传神、入画。如182页中的“雨根本没有停息的意思。天空低垂,仿佛最后一颗太阳已经永远地飘逝,从此,天地间将陷入绵延无穷的黑暗。雨大时,仿佛天河漏底,厚厚实实的雨幕,遮挡住了一切:树木、村庄……就只剩下了这厚不见底的雨幕。若是风起,这雨飘飘洒洒,犹如巨瀑。空气一天一天紧张起来。”

读完本小说,纸月、细马、杜小康这几个农村的孩子留给我的是永久的回忆,我为他们那小小的年纪就承担那么大的挫折、压力,替他们不平,也许这就是人生的命运,是你无法改变的命运,只有与他抗争,你才能生存下来,这几个孩子的经历能给现在的同龄人一个很大的榜样,值得学生们读一读,看看农村的孩子是怎样生活的,《草房子》是学生们成长过程中值得细细地品读的一本好小说。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5

“墙头摇曳出斑驳的花影,像极了桑桑吃的红菱。”“仿佛这一切从另一个维度而来,是另一个我迈动着轻快的脚步,在黄梅又青杏下,不言不语。”“泪眼蒙眬中天与地连成一片金色。是她,给了我光明——我的黑眼睛!”这些诗句节选自我的读书笔记——读《草房子》有感。

《草房子》作者曹文轩,小时候生活在江苏盐城一个很穷很穷的农村。他用儿童文学的触觉和清新典雅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物质匮乏下人性的光辉美好。和桑桑一起,我告别童年,永远地离开了那片朝夕相伴的草房子。然而,未曾告别的,是那些令人难忘的记忆。那首在月光下、在药寮里哼唱的歌,永远地印刻在我内心深处。

我曾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欢温暖文字的人,喜欢热烈奔放的文风。可是,当我看到《草房子》这样的文章,心脏还是不小心扑通了一声。清新淡雅如它,似初春刚抽芽般鲜润;平和冲淡如它,如秋空澄廓,情思飘逸而芬芳;静谧自然如它,如春雨融冰般鲜活。一切是那么纯净自然,不矫揉不造作,娓娓道来。干净纯粹的文字看似无心,却又饱含深意,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暖,虽不张扬,却润物细无声,带给我无穷思索。

草房子读后感受 篇6

金色的稻草房顶,在阳光下闪闪放光,有一些小孩子在放下面玩耍,到了上课时间,他们纷纷跑进了教室准备上课,在这群人中有聪明淘气的校长家的孩子桑桑,有长了一个光溜溜的脑袋的秃鹤,有文静的纸月,精打细算的细马……

《草房子》主要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校长儿子桑桑的六年的小学生活,桑桑在这六年时间里所经历的事情。在那里发生的.事情中间有许多感人的部分,也有许多有趣的部分,一件件事都是那么的高雅,有美感。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任务是桑桑,因为他是一个很淘气,但是很正直,勇敢,有想象力的一个孩子。桑桑喜欢幻想,他为了改善他养的鸽子的住处,就趁爸爸妈妈没在家,把家里的碗柜改造成了他想象中的高级鸽笼,并在傍晚挂在原来鸽舍的位置。结果他晚上挨了顿结结实实的打。可是他还不长心,仅仅过了十几天,他又被好奇心所驱动了。他看到渔人在河里打鱼,就决心要自己做一个渔网,他把他妈妈的蚊帐剪成一张网,去河里打鱼,中午妈妈发现有两三斤鱼虾,就问桑桑哪来的,结果桑桑的妹妹柳柳,给桑桑的妈妈说桑桑用蚊帐打的,妈妈在背地了骂了桑桑一顿,并把桑桑的蚊帐拿去,晚上桑桑被蚊帐叮的满是包。桑桑还很勇敢,纸月是桑桑的同学,最近纸月经常迟到,桑桑决心要去看看,他亲自去了三里之外的板仓的纸月家,正走到村口就看见纸月了,在纸月前方有三个三个男孩,他们都是板仓学校的坏学生,一定是那三个学生欺负纸月,才使纸月天天迟到。桑桑这次保护纸月把三个男孩中的一个叫刘一水的推入冰冷的河中,让刘一水得了重感冒,刘一水的妈妈找到桑乔,也就是桑桑的父亲,桑桑说明了原由,最好结果,如果在欺负纸月,学校和当地政府会对刘一水等采取严厉的处理。桑桑在1962年的八月离开了油麻地到了别的地方。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桑桑和他的同伴的无忧无虑,看到了生活的美好。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合集6篇


翻阅一本好书是繁忙工作中慢下来的美好,通过阅读鲁迅写的呐喊,对一件事产生了新的看法时,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寻思撰写专属自己的读后感。那么究竟如何写好呐喊的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呐喊读后感受范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 篇1

《呐喊》是鲁迅年至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鲁迅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文章中处处都有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为的就是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当时作者的心境是多么急切,多么急切地期望中国这条龙早日从梦中醒来,重整我中华雄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吧!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 篇2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xx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 篇3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 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述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爱《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取《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因此如此家喻户晓,是正因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因此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 篇5

提起“红色经典”,说实话,我不知道它有哪些代表作。想起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有人说《白毛女》也是?恍惚间想起了我唯一看过的《呐喊》,它应该也是一本红色经典书籍吧!

高中时学到《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部经典小说,至于它其中包含那些文章?记不清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来翻阅。

看到了《故乡》,《药》,《孔乙己》,曾经很熟悉的文章,再次阅读是我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感慨老先生文笔的犀利,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当时社会的情况和人物性格。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和无知。

先生写这个《呐喊》,是希望唤醒许许多多在小铁屋里沉睡的人们,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在,我们的祖国更需要我们团结起来,面对强权主义。

先生已经去了,呐喊的人还会有,但还有像先生喊得那么有力的人吗?

呐喊读后感受范文 篇6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

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大全6篇


读书可以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在阅读完资治通鉴后,相信很多人与作者产生了情感共鸣。读后感便能很好的把这些思考保存下来。您觉得写资治通鉴的读后感最应该注意什么?经过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资治通鉴读后感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 篇1

提起《资治通鉴》,你们知道它是什么吗?告诉你吧,它是一本历史故事书。由于我热爱历史,妈妈就在我过生日时送了我这本书。

它的封面有四个深红色的大字《资治通鉴》。除外就只剩下那“一片草地”和那几个栩栩如生的、正在翩翩起舞的古代陶制品了。书后还有大约五百字的简介,方便人们来了解它。

有人说:“外表美无用,需有实际效果才行。”我给大家说一说它的作用和主要内容吧!它主要讲了古代的故事和人物,如:《三家分晋》、《三顾茅庐》和《孔融让梨》等。整整一千四百多年中所发生的事情都被它讲了出来。如果你想查古代故事或人物,只需打开《资治通鉴》,答案就会立刻呈现在你的面前。

有一次:妈妈问我三国时期的“小霸王”是谁。我找了很多资料都没找到,最后还是在我的“宝贝”《资治通鉴》中找到了。从此我更爱《资治通鉴》这本书了。

《资治通鉴》真是我的好宝贝!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 篇2

学者必读的书在众多的历史书中,我最喜爱的是宋代司马光著的《资治通鉴》。这本书是我爷爷直接传给我的。它书页很皱,这是我爷爷经常翻看造成的。书里面的字,我已经看不清了,但书皮却很硬,让我经常认为它是铁皮做的。

翻开书的扉页,上面写着:学历史,必读此书也。赠睿睿下面落款是邵庆尧。送书时间是XX年8月28日,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我10岁生日那天送的。《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成就最高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共294卷,主要记载了上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迄五代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间1362年的历史。里面讲了许多闻名中外的历史故事,如:举案齐眉、官渡之战、闻鸡起舞等。与《史记》并列为中国史家之绝笔。我很喜欢清代王鸣盛用于赞美此书的名言: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也我想也是,既然这本书是世界上必不可少的,也是学者必须要读的,如果我们不读它,就不知道这段历史,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英勇无畏的荆轲等英雄人物的事迹就不能知晓,古人的爱国情怀和献身精神也就学不到了,这是多么遗憾的事啊!从这本书中,我还知道了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联: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有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用它作为座右铭,时刻激励我发愤学习。

《资治通鉴》真是一本好书,我要好好珍藏它,到时传给我的下一代。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 篇3

近来读《资治通鉴》,发现一则有趣的故事,说的是汉末建安17年,曹操征讨关中,留世子曹丕守邺城,并让谋士程昱辅佐,让国渊任居府长史,主管留守事宜。大部队西征后,河间——今河间市,以驴肉火烧闻名——田银、苏伯反叛。曹丕想亲征,程昱劝阻,说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没必要大动干戈,因此派将军贾信平叛。果然很快禽杀为首的田银、苏伯,余众一千多人投降。有人主张将这些人都杀了,以儆效尤,依据是:“公(曹操)有旧法围而后降者不赦。”程昱、国渊不同意,程昱说:“此乃扰攘之际,权时之宜。今天下略定,不可诛之;纵诛之,也应该先打报告。”于是向曹操请示,曹操果然不杀,而且很赞赏程昱的做法。程昱、国渊的仁心,活了一千多人的命。

等到国渊写报捷书的时候,斩首多少,与报告数完全相同。曹操很奇怪,因为旧例,都是夸大数目,以一为十,也就是说,斩首一个,书上写十个。曹操于是询问国渊这样做的原因。国渊说:“征讨境外敌寇时,多报斩首数量,夸大战绩,可以震慑民众,宣示武功。而河间在我们境域之内,百姓都是我们自己的属民,田银等人叛逆,虽然战胜他们是有功的,但我私下里感到耻辱。”曹操很高兴,提升国渊为魏郡太守。

这则故事,除了说明古人也知道战争内外有别,内战是耻辱的。其次,还解释了我多年一个疑问。即:“故事:破贼文书,以一为十;”

以前读史书,一直奇怪,比如长平之战,秦军白起坑杀赵兵四十万。秦末项羽坑杀秦军二十万。总想,这几十万人,杀的过来吗?如今看了这个故事,原来是以一为十。打个一折,杀四万人,人头滚滚,也是令人震惊的。

战国之前,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征战,还讲点仁义,统计战功时,按人的耳朵记功,叫做?。等到商鞅变法,惊世骇俗,用人头记功,杀一首级升一爵,从此彻底礼崩乐坏。人头难得,因此杀良民冒功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统计人头时,常发现有妇女、小孩的头,杀戮太重也不好,因此,以一为十的惯例就出现了,一直沿用至清朝。我是相信这个故事的。所以战胜者写的歼灭敌人的数量都是要打折扣的,打多打少,就看你的判断能力了。

即使今天,官方也是喜欢报喜不报忧的,反而是一些野史可信度较高。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 篇4

近周来,我阅读了一本名叫《资治通鉴》的书。

我最喜欢文中的朱买臣。因为他虽然家境贫寒,但时时不失读书之心。面对妻子的骂声,朱买臣不但没有放下书本,反而更坚定了读书的决心。果然,他的埋头苦读没被埋没,后来他成为了会稽的太守。

我最爱其中《李鹰不惧权贵》的故事。因为李鹰明知杀死张朔,他的哥哥张让便会上奏皇上。但为了还百姓一个清白,张让待审后把张朔斩了头。这事很快被皇上知道了,在皇上面前李鹰丝毫不惧。本想皇上会辞了他的职,没想到却重赏了他。其实皇上早就清楚事件的真相了。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唐朝的裴度。他一生历任要职,三度为相,既能在朝廷辅佐君主,又能带兵出征,而且任劳任怨。虽然屡次受到妄臣排挤,让受到朝廷的信任和重用。他与著名的诗人白居易、刘禹锡有深厚的友谊,和他们之间的诗酒风流也使这位“身貌不逾中人”的宰相更带了几分书卷气息。

读了这本书史书,使我受益匪浅。它不仅仅让我饱览了战国到五代十国的历史,还让我了解了古代政治政坛方面的一些真实的故事。它还记录着王朝是怎样从繁华到衰败的印痕。这个过程中有智慧,也有阴谋;有勇武,也有残忍;有人性的挣扎、固守,也有堕落。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 篇5

相信每个选《资治通鉴》这门课的初衷是对于历史有强烈的好奇心!历史的魅力不单单是因为它悠久,而主要在于它的智、理。《资治通鉴》,一本记载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书,司马光花了十年的时间编写成功。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我们并不能从区区的几堂课或是几段视频出看出它的真谛。我们从中需要学习的太多太多,只能慢慢的去“咀嚼”和“消化”。

这其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深有感触,行为过激的伍子胥鞭尸泄愤,一夜愁白头,最佩服的人物之一韩信,非常有名的战术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胯下之辱”韩信一生英勇善战,善于带兵,雄才伟略,能屈能伸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西楚霸王项羽,破釜沉舟,,以应巨鹿之战,可见其勇猛决心,终一战成名,这是何等的精神和气魄,这值得我们学习。但他太过自负,优柔寡断,鸿门宴没能击杀刘邦,铸成大败,他的乌江自刎,令我惋惜,暗叹连连。

总之历史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去深思,不单单只是看!应该学以致用,结合历史中的道理,深析兵家将者!用人之道,如何提升领导力,如何知人善任等等。

资治通鉴读后感受 篇6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告成。它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它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官修史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读罢此书,感受颇多。《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司马光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本书使用了一套“古怪”的计时术语作为全书的时间框架体系,如“阏逄摄提格之岁”之类。“阏逄”相当于汉语“甲”,“摄提格”相当于汉语“寅”。为什么不用汉语的天干地支,而偏偏要用一套多音节语言的干支体系呢?

后来查过资料我才了解其实,我国古文献明文记载这是天皇语言,即三皇时代的官方语言。明代著名学者万民英所著《三命通会》云:“天皇氏一姓十三人,继盘古氏以治,是曰?天灵?,淡泊无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其十干曰:于逢(又名“阏逄”——编者注)、旅蒙、柔兆、疆困、著雍、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阳;十二支曰:困敦、赤奋若、摄提格、单于、执徐、大荒落、敦洋、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

说到主要内容则可分为:

1、《周纪》,五卷。

2、《秦纪》,三卷:《周纪》与《秦纪》原为《通志》卷。

3、《汉纪》,六十卷。

4、《魏纪》,十卷。

5、《晋纪》,四十卷。

6、《宋纪》,十六卷。

7、《齐纪》,十卷。

8、《梁纪》,二十二卷。

9、《陈纪》,十卷。

10、《隋纪》,八卷。

11、《唐纪》,最多,凡八十一卷。

12、《后梁纪》,六卷。

13、《后唐纪》,八卷。

14、《后晋纪》,六卷。

15、《后汉纪》,四卷。

16、《后周纪》,五卷。

经过查阅资料与询问老师朋友我了解到《资治通鉴》本身的编纂,具有很多特点或优点。首先是它取材广博和编写精审,所记叙的历史是幅员超过万里,人口超过千万,时间长达一千多年,而全书不到三百卷,组织精密,条理清楚,详略得宜,言简事明,有深入浅出之妙,这是一般史书不能与之相比的。其次,司马光的治学态度非常严谨,所用史料都经过仔细选择,并将选用的过程和选定的理由,一一记载下来,编成“考异”,成为《通鉴》一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后世流传中,人们才把它分开了,这项治学方法,因此称为“考异法”。这都是在组织形式方面比较突出的优点。

至于考异法是什么呢,我还不是很了解。仍要请教老师实资治通鉴中很多故事是用来体现作者对迷信思想的不懈。

其迷信思想,在统治者可谓根深蒂固,司马光常常依据事实揭破其底细。如记武则天之事:“太后好祥瑞。有献白石赤文者,执政诘其异,对曰:以其赤心。(李)昭德怒曰:此石赤心,它石尽反耶!左右皆笑。”又:“太后习猫,使与鹦鹉共处,出示百官。传观未遍,猫饥,搏鹦鹉食之。太后甚惭。”(并见《唐纪》二一长寿元年)事虽细微,意义则甚为重大。又如镇压黄巢起义的高骈,据有扬州,为霸一方,而听信玩弄神仙之术的吕用之,终至于城破身死。《通鉴》详记其事,不掩饰,亦不夸大,读者自然留下深刻的印象(《唐纪》七○至七三)。此类记载不仅表明司马光的见解正确,同时也表明其文学手法高妙。关于几次大战役的描写,如昆阳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淮西之战等,都极简练而生动,称为古代叙述战争的典型之作。

当然由于当时的水平与局限我又读了许多后续内容其中指出了不少错误如《史记》错记了战国时期各国的年代,因而将齐宣王伐燕记为湣王之事,与《孟子》、《国策》诸书的记载均不合,现在根据《竹书纪年》已经纠正了这个错误。《竹书纪年》是魏国的史书,因与儒家经典记载多不一致,在宋代不受人重视,以致后来逐渐失传,现在看到的是辑录本。司马光虽然看到过原本的《竹书纪年》,而不知利用,于是硬将齐宣王的年代比《史记》拉后十年,避免了与《孟子》等书的矛盾,其实毫无根据,不能作为史实看待。又如著作《后汉书》的范哗,在朝臣争权中被杀,而诬加以叛逆的罪名,编造了很详细的情节,《宋书》全收于《范哗传》中,司马光未作分辨,也照样采用了(《宋纪》六),到清朝,王鸣盛才辨明了当时的史实(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一)。又如东晋时期世家大族当权,陶侃为一代名臣而出身于寒门,世家出身的当权者对他多加诬蔑,《晋书》不辨真伪都收录下来。《通鉴》已多予删汰,但亦有删汰不尽者,如云侃“以不豫顾命为恨”(《晋纪》一六)。陶侃为地方长官,与晋明帝也无特殊关系,自然无必要参豫顾命,清王懋竑为陶侃作了正确的辨白(参看《白田草堂存稿》卷四)。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小错而否定大的成果。

《资治通鉴》是一部分量比较大的书,同时也是值得通读的一部书。如何通读这样一部大书?

然而在我看来司马光的思想中也存在聚贤他的思想,是一套严密的等级制度,一套金字塔型的,在他希望这等级制度是不要变动的。这从臣光曰中可以看出。但事与愿违,犯上作乱的事情层出不穷。这从根本上冲击了儒家的体系,我不知怎么办,但儒者有办法。于是一个弥天大谎被创造出来,而一些正直的儒者也信以为真,一起为这个弥天大谎添枝加叶。 这个弥天大谎就是天命。

如果问我得到了什么?我会说是当时的一种君主制度与格局的思考大秦一统天下,在西周封建的基础上立国,当时面临着一组不可解的矛盾:以顺的方法沿袭古制,则不符合新时期社会解构的需求,革新,则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去突破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六国旧民,无论是贵族血统,还是无知愚忠,亦或地缘差异,人们不可能自然而然地立即适应一个全新的社会结构,只能强迫,强迫,就失人心。秦通过足令其丧尽民心的方式完成了由封建制到郡县制的革新,完成了社会进化的需求,实质是为后来的大汉朝做了嫁衣裳。魏收在评论宇文泰的建国时说:“陈涉首事不终,刘季因而创业;贺拔元功夙陨,太祖籍以开基。”这是就个人成就而言,这个道理放大到国家层面,则是汉兴由秦,秦把黑脸都唱了,汉的白脸才好唱。秦法,真有后代传言那么严酷吗?只不过是作为时代矛盾的牺牲品的一个借口,大概不是为大汉的真正大一统背了黑锅?

惠政,有个极其需要避免的要点,也是历来君主们疑神疑鬼得最多的一个方面,那就是下面的人像司马懿那样,把人心都从曹家收买到司马家了。如何避免?老实说,高高在上的位置,自然需要能力足备的人去担当,庸主奸臣,想要不颠覆,真心难。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两个重要的道理,第一是黑脸不好唱,应该优先选择白脸,没得选除外;第二个道理是不怪敌人太狡猾,只怪自己不明智,遗憾的是大概没有几个蠢皇帝会认为自己蠢吧,不独皇帝,可能包括生活中大部分的人,其中可能有我,也可能有你。

道义是个抽象的概念,不如量化成担当。当时若不是赵无恤主动担当,三晋的命运还真不好说,很可能会被智伯各个击破,因为后来的晋阳反击战获胜,偶然的因素不小。段规为韩康子建议的策略是等,等到有人受不了,到时候再看,任章则抛出“将欲取之,必姑与之”的观点,听上去有理,似乎后来的事实也可以反证他做得对,而实际上不然,因为三晋之所以能够反败为胜,一在于赵无恤担当了责任,而智伯自己又粗心大意。智伯若不大意,一味怂的韩、魏,最终一定逃不过如后来六国亡于秦的结局,而六国采取的就是他“将欲取之,必姑与之”的策略,不断用土地贿赂秦国,希望将战火引向他人,自己坐收渔利。只可惜再没有一个赵无恤出来担起责任,而秦又不肯失误。由此可知,道义其实是个必要的概念,没有赵无恤肯担道义,那两家主仆,再聪明,再狡猾,也只是小聪明,被灭的命。

综上所讲资治通鉴有利有弊。以我愚见,我们可以了解上面的一些故事典籍。扩充自我,但不能一味陷于其中。

社戏读后感受700字精选6篇


文档可以说是打开世界和我们人生的一扇窗口,网上有很多范文供我们学习和参考。范文能够指导我们的写作,在一篇范文如何布置全文的段落结构呢?下面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戏读后感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社戏读后感受(篇1)

今天看了鲁迅先生的《社戏》和王英崎的《看社戏》,感触满多的。

首先是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看社戏是从社戏的背后入手的,作者身为一个女性,更是母亲,从女性的视角写出了“飘乡戏班子”辛酸苦辣。

两篇文章有一个很明显的相同点,就是对老旦的看法。我不知道老旦这一行是干什么的,到百度上查了一段话,但还是不知道具体有什么用。老旦是扮演老年妇女的角色,老旦的表演特点,就是唱、念都用本嗓,用真嗓,但不能像老生那样平、直、刚劲,而应该像青衣那样婉转迂回。从文章看来,老旦大概是属于那种一上台就扎根的那种不紧不慢。应该是老年人拿手好戏。但两个作者都是持反对的态度。特别是在一群孩子的眼中,从他们的漫骂中可以知道他们对老旦的看法。和鲁迅一样,王也不喜欢看老旦在场上。

虽然都从社戏入手,但两篇文章的思想内容大步相同。鲁是作为一种对趣事的回忆,而王则是对幕后的同情。鲁没有这个机会走到幕后,而王却做了,所以他们的感慨是不一样的,我看过之后的想法也是不一样的。看完王的之后我很同情他们。他们的艰辛是我所从来没有想到的。我门这面也有一种“飘乡戏班子”他们就是在红白是的时候在那面唱,没有节奏,也没有情感有的只是声音,或者说是噪音。但却仍然有很多人去点歌,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台上与台下,演员与观众,我不知道在用什么去说他们了。

社戏读后感受(篇2)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夸姣的,是一段健忘的体会。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本文作者刻画了一群淳厚心爱的乡村孩儿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搭档聪慧活跃、胆大心小、殷勤和睦。“我”看不可戏,“他们都叹气并且表怜悯”;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如果;看戏时桂生热情地为“我”买豆乳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咱们的大很多”为由,倡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粹童心的杰出表现。

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须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哥般的密切体恤;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各人偷阿发财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考虑。

本文的风物刻画极具特征。作者选用工笔笔法,从色调、气息和音响等方面,描述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半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形交融,充斥水乡特征。色调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洁白”,渔火、灯火的“红”,航船的“白”;气息如豆麦和水草的“幽香”等;音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儿们的笑声,横笛的“委宛,婉转”,诸方面写得简约洁净,活泼逼真。作者还使用各类比方、拟人等伎俩,如体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衬托,“淡黑的升沉的连山,好像是积极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间接刻画船,“那航船,就像一条明白鱼背着一群孩儿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加强了风物刻画的作用。

社戏读后感受(篇3)

我们曾跟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起感受了他丰富多彩的儿童时代。现在鲁迅先生用儿时回忆凝结而成的又一篇杰作《社戏》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起再次领略它的精彩吧!

这是一篇小说,所说所写完全为想象,但它的中心却是鲁迅的儿时。那时,鲁迅先生的新奇、伙伴们的可爱,乡里乡亲之间的热情好客,都深深地烙印在鲁迅先生的脑海里。现在,又借一纸一笔,而全然又使我们如梦神游。文章中可爱的他乡亲对鲁迅称呼的那声“迅哥儿”,月下偷豆时的那份惊奇,看社戏时的那杯果汁,以及伙伴们说服大人们的那句话,都使我们现在的孩子激动不已。

当我们还全然沉浸在鲁迅先生童年的那份无拘无束,没有压力,没有苦闷,没有忧伤的童年时,我又猛然一回头,而看见的却是无止境的学习、无形的压力,以及无力的反抗……失去了快乐童年的我们,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是成功?是业绩?是品质?还是大量的金钱?有力的权力?以及很高的地位?可是就算我们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一颗美丽的童心。失去了双翅的鸟儿是永远无法飞上蓝天的,就算是装上了黄金的双翅,仍然无法飞上蓝天自由自在。我想这点足以让一个亿万富翁去羡慕一个快乐的乞丐了。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习。可是他长大后却登上了中国文坛的峰顶,写出了更加精彩的文章。

《社戏》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多。

社戏读后感受(篇4)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社戏读后感受(篇5)

读完鲁迅先生的《社戏》,心中流动着一股暖流。文中人们的质朴及他们的热情好客令我感动。那一张张纯朴的脸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中,许久都挥之不去。

这篇文章中虽然篇幅不长,但生动的写出了作者及伙伴看戏的过程。那一个个纯朴善良的村民、一颗颗质朴的心灵,都体现了世间真情。而现如今,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缺少这种真挚的情感,这常常使我们陷入一种无助、孤独中。在文中,作者因为愿望没有得到实现而有些不高兴,在被外祖母觉察后竟向作者表示歉意,说他们怠慢了,这在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都是极少见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当作者的伙伴们回来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时,注意到了作者不开心,就为他惋惜。这又使我感到这群少年对朋友无微不至的关心,即使自己高兴而朋友不高兴时,也能估计到他人的感受,为他们分担忧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只知道以自己为中心,让别人关心自己,而不知道关心他人。自己遇到了高兴的事,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只能导致大量的真情流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冷淡。就连现在多年的老邻居,你上楼,他下楼,整日连个招呼都不打,个个形同陌路,遇到事情的时候怎能互相帮忙,这样下去将是多么可怕呀!

人,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以后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互相依存的。人们组成一个集体,力量就会变得巨大。如果没有真情,再多的人也无法组成一个集体。让我们快去找回自己丢失的真情,让真情充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社戏读后感受(篇6)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集锦6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集锦6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篇1】

《史记故事》是由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一共由六卷组成,记载了15个朝代,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一直记载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公元前122年,记载了长达三、四千年的历史足迹。《史记故事》这本书可真是历史悠久啊!

《史记故事》井然有序地描绘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的故事,如:张仪列传、刺客列传、匈奴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让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古代人物。《史记故事》里不但有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且内容也非常全面。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繁荣的唐朝、残暴的秦始皇、热爱武术的汉武帝……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皇宫的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的快乐生活;秦始皇焚书的硝烟、汉武帝抗击匈奴的场面……《史记故事》这本书,使我在书海中更加快乐,更加自由地遨游。

除此之外,《史记故事》还获得了鲁迅先生的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来,《史记故事》真是一本人尽皆知、引人入胜的好书!

读了《史记故事》,我可真是受益匪浅啊!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故事,我了解了历史长河中的一些事物的来历,体验故事中人物们的悲欢离合,感受故事中那令人叹为观止的曲折情节……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才真正使我了解了历史的宝贵价值、历史的伟大!以后我有空了,一定会再一次细细品读的!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篇2】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史记故事》,它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在学过的许多成语故事中,比如”卧薪尝胆“、”田忌赛马“、”围魏救赵“、”破釜沉舟“、”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等等,在这本书里面都有,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为我打开了了解历史,增长知识的一扇大门。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卧薪尝胆“。越王勾践不忘亡国之痛,在受尽屈辱,经过那么多年的磨砺之后,终于使越国强盛起来,打败了吴国。正因为越王的艰苦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个故事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启示,任何成绩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艰苦努力,才可以取得。

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像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而我最佩服的人是爱国诗人屈原,他学识渊博,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离骚》。最后他因为国家颓败,报国无望投汨罗江而死。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屈原,每年在五月初五端午节这天包粽子投在河中,为了不让鱼虾吃他的身体。

《史记故事》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值得一看的好书。这本书不但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让我们从小就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而且告诉了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要持之以恒,才能完成我们的理想。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相信你读过之后,一定会和我一样有许多收获!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篇3】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一看到这句话,大家肯定会想到两个字——《史记》。没错,今年暑假,我就品读了这部辉煌的历史巨著。

《史记》这部书记叙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发生的史事,是我国的第一部记传体史书。它逐一记述了夏、商、周、秦的兴盛和衰败的原因,堪称一本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

《史记》的作者是西汉著名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在父亲的熏陶下,他20岁就开始游历全国,收集素材。在他47岁时,他因为替一位将军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腐刑。出狱后,司马迁忍辱负重,花了20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了《史记》,完成了他父亲的遗愿,也终于名垂于青史。

品读全书,我心中百感交集。我笑烽火戏诸侯的幽王,我憎骄奢淫逸的纣王,我赞爱国、执着的苏武,我颂敢于自荐的毛遂,我敬潜心钻研道德学问的老子……

在我心中,”英雄“这个字眼不谁都能配得上的,而在这本书中,我就找到了很多名副其实的大英雄,项羽就是其中之一。他在鸿门宴时放走了自己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刘邦,在告别了虞姬之后,他突围失败,被困在了东城,也损失了700余人,到了乌江,一位亭长让他渡船前去江东称个王,但是项羽婉言拒绝,并把他的乌骓马赠于亭长,然后,他让仅剩的二十多人拿着短刀,跟汉军打肉搏战,在杀了几百名汉军之后,拔剑在乌江自刎。

像这样让我受益匪浅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很多,看了之后,让我仿佛徜徉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细细品味着每一个历史故事。我仿佛看见了太史公在昏暗的光下,时而奋笔疾书,时而若有所思……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篇4】

最近我喜欢看历史书,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故事》,这本书里面记录了很多的历史故事,我很喜欢看。

这里面有两个故事我很喜欢,一个是破釜沉舟,讲的是项羽杀了宋义后,当上了将军,他要率全军渡河,去巨鹿救援赵军。等军队过河后,他下令把所有的船只沉入河底,将吃饭的锅碗全砸碎,来表示自己决一死战、誓不后退的决心。将士们看到没有了退路都勇往直前,最终打败秦军。自此各路诸侯纷纷归顺,项羽成了各路反秦起义军的首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不光要有想法,还有一定要下定决心行动起来,坚持往下做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还有一个是田忌赛马的故事,讲的是齐国大将田忌很爱赛马,于是齐威王要和他比赛赛马,他们现将自己的马分成相同的等级,相同等级的马和相同等级的比赛,可是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厉害,田忌每场都输了。后来孙膑知道了这件事,他就让田忌再去和齐威王赛马,比赛的时候孙膑让田忌用下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用上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用中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这样田忌就赢了两盘。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思考问题时如果一个方法不行,就要换一种方式思考。

听了我的介绍,你有兴趣吗,快来和我一起看看这本书吧。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篇5】

这几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得第一章——五帝的故事。

这章主要讲了五帝;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大禹的故事。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是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完善的文字符号系统,人们记述历史都是靠口头相传,炎帝和黄帝的神奇故事就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口头相传下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炎帝了。炎帝不但聪明伶俐,而且充满爱心,关心人们的生活,全心全意的帮助别人。部落里的人也关心他尊重他,并推选他为首领。

一天,炎帝看见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着什么,他过去一看,原来是些细小的植物种子。他拾起几颗种子放在嘴里咀嚼,味道甘甜可口。炎帝想:”既然小鸟能靠这种子活下去,人为什么不能用它来充饥呢?“于是,他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现在吃到的小米。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食物,又开始远涉高山大河,遍尝各种植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他发现许多植物中,有很多是可以食用的,有的甚至有治病的功能。他在尝百草中多次吃了有毒的植物,幸亏及时找到解药,才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这些草不能吃,提醒人们注意。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神农氏为了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不辞劳苦,并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永远受到后人的敬仰。

当然,其他四位也都是好皇帝:轩辕黄帝平息了战乱,统一了天下,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唐尧关心百姓疾苦,选贤任能,勤劳国事;虞舜仁义贤明,谦和有礼;大禹为治理水患,三过家门而不入……

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都为华夏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读了他们的故事,我为有这样的祖先而自豪,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

史记故事的读后感受【篇6】

一天夜里,被处以宫刑的司马迁高兴的举起一本书一蹦三尺高,喊道:“耶,这部划时代的历史著作完成啦!”

那以,司马迁所说“划时代的历史著作”是什么呢?它就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讲述了三皇五帝时期至汉武帝太始二年的历史。书中讲述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有敢于进谏的赵盾相国,有铁面无么的孙武大将,还有卧薪尝胆的越王色践……书里还讲了一些“出名”的人物,有性情残暴的商纣王,有荒淫无度的晋灵公,还有奉承拍马的奸臣屠岸贾……

《史记故事》不光为我国保存古代历史,还救了它的作者司马迁的性命呢!公元前99前,汉武帝派人攻打匈奴,其中的李陵因遭遇重兵包围投降匈奴,司马迁为李陵说了风句公道话就被打入大牢并处以宫刑。原本遭遇意外打击的司马迁想一死了之,但因为《史记故事》没有完成,所以司马迁要活下来并完成这本书。如此看来,《史记故事》可是立了大功呢!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自古以下,朝廷大臣有好有坏,好的有百里傒,蹇步,赵盾等等:坏的,有虢石父,屠岸贾,费无忌等等。自古以来,都是坏人多,但是,坏人也有他的功劳,如果没了坏人,那我们只会在帝王的统治下生存,而不像现在,人人平等!

[精品]哈姆莱特读后感受6篇


以下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经过有意识的训练,写文档并没有那么困难,我们经常会在网上搜索自己所需要的范文,希望参考文章能提供一些帮助和启发。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篇1)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矛、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篇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篇3)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崇高。

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所颠覆了。戏一开头,就展现了一个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来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莱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莱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机,在强敌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个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他绝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篇4)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篇5)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莱特读后感受(篇6)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读后感《夜莺读后感受6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夜莺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