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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名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互联网

《飘》名著读后感通用10篇。

读后感大全现在向你推荐《飘》名著读后感,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记录我在书中汲取到的知识,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飘》名著读后感(篇1)

随风飘逝

Gone with the Wind——中国读者熟悉的小说《飘》。译者将此书名字译为“飘”,显得简洁、含蓄、文雅,但乍一看去多少有点让人不知所云,让人感觉有点儿飘,还不如将其直译为“随风而逝”或“随风飘逝”来的直接干脆。

那么,《飘》里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主人公斯佳丽被战争破坏的美好家园塔拉庄园,是她敬爱有加的母亲埃伦,是她那位暴躁、豪爽而又精明的父亲杰拉尔德,是斯佳丽美好的青春时光,是南北战争前南方庄园主安逸舒适的贵族生活,是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南方将士的生命,或许还有深爱着斯佳丽的主人公瑞特对斯佳丽的爱。总之,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随风逝去的都是些美好的东西。

那“风”又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小说的大背景,即持续四年的美国南北战争。南北战争最终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资产阶级胜利为结尾,我们的教科书是认为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是正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或许此书作者不这么认为。她通过《飘》所要表达的理念或许是包含着反南北战争意味的,至少是反战争的。在作者笔下,战前的南方种植园一片祥和、温馨、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场面,战争把斯佳丽所在的塔拉庄园和其他庄园毁坏殆尽,把亚特兰大这座南方城市摧毁,战后北方提包客极力压制南方上层白人,黑人得势猖狂、肆无忌惮,种种场景都不取人意。北方人发动战争的旗号是解放黑人,但在斯佳丽笔下,南方的黑人无需北方解放,文中根本未见南方种植园主有虐待黑人的情节,相反塔拉庄园中埃伦的女仆黑妈妈、杰拉尔德的贴身黑奴波克、波克的黑人妻子迪尔西、庄园的黑人工头大个子山姆都深受种植园主人的喜爱。在这些庄园里,白人和黑人虽有主仆之分,却相处得很融洽。正如书中人物所写的那样,北方人解放了黑奴,但他们却并不喜欢黑人。北方白人妇女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一说影响,认为南方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斯佳丽和小说却告诉他们,事实并非如此!斯佳丽或者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厌恶死了这些无知的北方白人妇女。因此,应该说《飘》承载着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对南北战争的批判,起码是对战争的批判,玛格丽特恰巧也出生在南方城市亚特兰大,这绝非偶然。对于南北战争双方的正当性问题,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即同意教科书中认为北方资产阶级利益代表历史发展潮流的看法,因为北方对黑奴的解放是制度意义上的,而非道德意义上的。战后的北方人虽然讨厌黑人,但他们把黑人当做人来对待,即“我不喜欢你,但我承认你和我从本质上是平等的人”,南方人虽然不乏有对黑人特别好的,但他们把黑人当做奴仆和私人财产来看。北方和南方的这两种理念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前者从历史和长远来看更符合人性,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南北战争中北方胜利的结果是不仅解放了黑奴,维护了统一,还是新的生产方式对落后生产方式的胜利,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讨论完此书宏观上的理念问题,再说说书中人物。第一主人公斯佳丽是个优点、缺点都很突出,一个让人既讨厌又有些喜欢的人物,她虚荣、自私、任性、冷漠、浅薄,但又强悍、自信、乐观;她固执、愚蠢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却直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深爱且也爱着她的是浪子瑞特;她想做一个自己母亲埃伦那样宽容、善良、大方的上层贵妇人,结果现实却把她变成了个苛刻、自私、庸俗的拜金女。不论怎样,她顽强的生命力让人叹服,小说的最后,所有人物,包括瑞特,都要随风而逝了,但斯佳丽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和乐观。她自信她能够重新得到瑞特,她乐观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瑞特是个不受世俗道德观念羁绊的浪子。他对战争胜负、人情世故明察秋毫,他做事老道,说话一针见血,对斯佳丽、玫兰尼、阿希礼、黑妈妈等人的了解都非常独到、深刻。他对斯佳丽说他们两人是一类人,是自私的现实主义者,但瑞特其实并不是。他深爱着斯佳丽,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刻现身,他还先后救了玫兰尼、阿希礼等等一堆人,他对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玫兰尼和忠诚的黑妈妈非常敬重,对狭隘的偏见者不屑一顾。他是斯佳丽的爱慕者、引导者、支持者,可惜斯佳丽的虚荣、任性和自私最终把他的爱消耗殆尽,女儿美蓝及玫兰尼的死使他沉浸在悲伤之中不能自拔。

玫兰尼或许是作者塑造的一个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理想形象,但却不十分吸引人并使人信服。她宽容、善良、大度、理智、坚强、聪明,即使是这样几近完美的女性,在战争和苦难面前依然无能为力,不得不时时求助于斯佳丽,最终因流产而死去。

阿希礼是斯佳丽臆想中的爱人,在斯佳丽眼中,阿希礼高贵优雅从容,是天生的贵族。但这样的贵族明知战争不能取胜,却迫于声誉的压力加入战争,战后又不能自食其力,整日沉浸在以前的安逸生活之中,成了斯佳丽和玫兰尼的累赘。阿希礼这个人物像极了旧中国的传统文人,满怀愁绪却一无所长。但这样的一个阿希礼却让斯佳丽盲目地爱着,直到最后才认清他的本来面目。

此书中的其他人物,如优雅高贵的埃伦,忠诚的黑妈妈,拥有火爆脾气而又十分精明的杰拉尔德,胆小而又蠢得让人忍俊不禁的普莉西,性格都十分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最后结合此书人物性格和命运不得不发两点感想。一是斯佳丽何以一直觉得阿希礼非常完美,以至于她一直固执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她也是爱阿希礼的让人无法理解。或许正如最后斯佳丽彻悟时所想的那样,像斯佳丽这么虚荣任性的人,就是因为她始终得不到阿希礼,她才如此执迷不悟地对他念念不忘,阿希礼就像她以前想得到的那副蓝晶耳环,越是得不到越是心存幻想。她之所以想得到阿希礼,源于她的虚荣任性,虚荣任性又导致她的愚蠢和执迷。同时,瑞特那么爱她,她竟然一直没有发现,这又是源于她的自私。她根本不去想,也懒得想别人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她把瑞特为她做的一切当成是理所当然,当成是交易了。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她最后所彻悟的那样:“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第二个感想有些世故和悲观,但书中事实好像就是如此。书中那些美好的人物,像为了救助别人染病而死的埃伦,像深深怀念妻子埃伦而痴呆并最终死掉的杰拉尔德,像为了坚持想再要个孩子流产而死的玫兰尼,像因女儿美蓝的死亡陷入悲伤不能自拔的瑞特,最终都随风逝去了,这些人不正是感情和美德的代表吗?为什么都没有好的结局?而我们那位主人公斯佳丽呢?她几乎无美德和感情而言,她从本质上说是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利己主义者、现实主义者,她对自己的女儿儿子都很不在乎,她要的只是钱,只是虚荣,但她却强悍地挺到了最后。不知作者是有意为之,还是结果恰巧如此?不管是哪种情形,这种结局带给读者的思考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有情者不能始终,无情者反能常久。或许,玛格丽特·米切尔推崇赞赏的正是这种强悍的生命力吧,据说,她的经历和斯佳丽的非常相像。

这就是《飘》,这就是随风而逝,关于那些美好的东西消逝的一本书。

《飘》名著读后感(篇2)

一个从小生活在美国种植园的女孩,浅浅的淡绿色的眸子,透着一丝狡黠。骨子里融合着野性与优良血统。她幸福美丽,身边不乏艳羡者。

南北战争打响,战火蔓延,烧掉了无数美丽的种植园,打破了许多美好和睦家庭的幸福。女孩的父亲在战争中失去了他的财富,妻子的离世更是让他精神失常。此时的女孩她已失去了她爱的人,而那人早已为人夫。女孩没有沮丧,没有太多的泪,没有太多的言语,也没有像她爸爸一样精神失常。她离开了自己的家园,来到亚特兰大默默舔着自己的伤口。战争中,她回家了。面对凌乱的家,心中一个永恒的信念支持着她。不要太去留恋过去的奢华,太沉浸于自己的世界。

在烈阳下,她带领家人采摘棉花;在冷寂中,她举起枪对着那个偷盗者;在杂乱中,她抬着她倔强的脸对着敌人……

战后,她忍受着猛涨的物价与北方佬的占领家乡。在一片荒寂中,她用一个女人细嫩的肩膀,挑起了一个男人也无法承受的重担,建立起自己的事业。虽然她的行为被那些恪守妇道的长者贬为不顾贞操,不像个女人,但她的自力更生无论何时都为人称道。之后的她,更遭受了很多打击,譬如她最亲密的战友的去世,真正爱她的人的离开。这些让她很痛心,但她没有因此而颓废,也没有如此不堪一击。一个信念在支持她。

这个她是谁?郝思嘉。

这个信念是什么?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昨天的一切将成为过去,迎接我们的又是美好的一天。面对东方那美丽的初升的朝阳,我想谁都没有理由不去幻想美好未来,编织梦想。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不要将昨天的泪留给未来。微笑,微笑!

哦,一个奇迹般的女孩。

《飘》名著读后感(篇3)

“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瑞特的

《飘》名著读后感(篇4)

任何一场以正义为名的战争,无非是人类为满足私欲,牟利,争夺,大发战争财的手段,摧毁容易,战争中所有的文明,道德,规则都顷刻间被摧毁,战争把人性逼到了原始的角落里,弱肉强食。生存,如何生存下去,如何保证生命的延续?战后的重建充满艰辛,斯嘉丽自始至终的勇敢坚强,她的敢爱敢恨,一部分是源自她与生俱来的爱尔兰血统,更大部分的原因,是生活所迫,是战争、贫困、饥饿、苦难,使她不得不现实。

从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到战火摧毁了家园,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直到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一路上她丢掉了亲情,友情,爱情和信仰,一生都不懂得爱也不懂得被爱,直到最后失去只剩下她自己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她的一生近乎势利自私,冷漠无情,贪慕虚荣、金钱至的个性非常鲜明、不仅是她,书中每一个人物刻画饱满又充满矛盾。每一个都是鲜活的人。

《飘》名著读后感(篇5)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是会慢慢消磨没了的。用了快一个假期的时候,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斯佳丽真的是个奇女子,从战争前的一个娇小姐,到战争开始和后面重建的整个过程里,坏境的改变,生活的压力,迫使她迅速成长为一个有勇气有谋略有担当的当家人。对于爱情,斯佳丽不是“不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的想象和认知里,阿希礼是爱她的,懂她的人,而瑞特“不是”!这才是重点,瑞特自以为懂她,也许他真的懂她,瑞特给了她无限的包容和宠爱,唯独没给斯佳丽最最需要的东西“安全感”!斯佳丽爱钱如命,任何人任何事她都可以不在乎,但是在她的认知里,她却可以为了“她以为爱她,懂她”的阿希礼承受一切,包括她最最恐惧的贫穷与饥饿!如果你没用她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去爱她,就别站在爱情的至高点低下高贵的头颅指责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斯佳丽特别讨厌,特别现实!但她有善良纯真的本性,她可以为了爱人不顾一切,是瑞特一次一次的讥笑嘲讽,一次一次决绝的抛弃让她绝望的!没有谁的感情比谁的更高尚,斯佳丽情感认知,我是认可她的,她虽然“笨”,她虽然逃避,但是她对真正的感情特别纯粹,对埃伦,对吉拉尔德,对塔拉庄园,对黑妈妈,对“爱她的”阿希礼都是纯粹的,甚至对她嫉妒的玫兰妮都是纯粹的,如果瑞特不总是带着玩味的态度挑逗她,真实的表达他的感情,斯佳丽也会把瑞特宠上天的!所有的悲剧都不是一个人造成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愿她回到她所用生命保护的那片土地能够幸福。[爱心]

《飘》名著读后感(篇6)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她所爱的人上战场,她的家园荒废。她失去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名著读后感(篇7)

终于把这部爱情巨著读完了。但是斯嘉丽的身影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这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感人至深的悲壮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四位主人公都刻画的惟妙惟肖,深入人心。斯嘉丽勇敢坚强、敢爱敢恨,活泼可爱,却又自私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瑞特玩世不恭、放荡不羁,却始终爱着斯嘉丽,对斯嘉丽不离不弃。阿希礼是一位优雅的绅士,善良勇敢,却又多愁善感,仿佛是为旧时代而感伤的诗人。媚兰妮身材娇小,却有这圣母一般的菩萨心肠,她一直都在爱着保护着斯嘉丽,直至生命的尽头。斯嘉丽用尽一生都在爱阿希礼,最后却发现自己的爱都是幻想,她并不了解阿希礼,她爱的人是瑞特。可是瑞特的爱已经被她消磨殆尽。正如她所说的,如果她能够了解阿希礼,她不会爱上他,如果她能够了解瑞特,也不会失去他。

然而这部书还有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关于斯嘉丽,虽然她爱慕虚荣,自私,贪得无厌,但是我依然爱她。斯嘉丽是多么勇敢,生活的艰难痛苦、战争与别离都无法摧残她。她爱她的庄园和家人胜过她的生命,为了保护她的庄园她不惜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为了保护他的家人,她开枪打死了一个美国士兵。母亲去世后,她幼小的肩膀上吃进了不少苦头,人也变得更加成熟。她不怕城里人对她的议论,把工厂经营的有声有色。斯嘉丽的勇敢坚强真的令人钦佩。女儿美蓝死后,瑞特已经被彻底摧垮,而梅兰尼的离世也让阿希礼一蹶不振。而斯嘉丽却没有垮台,她的坚强程度胜过这两个男人。同时,斯嘉丽又信守承诺,从最初答应阿希礼照顾梅兰尼,到答应梅兰尼照顾阿希礼和小博。当北方军官扫荡庄园时,她又镇定的要求军队把丈夫的军刀留下来,并赢得了中士的尊敬。我爱斯嘉丽身上的这些美德,并表示由衷的敬佩。

关于梅兰尼,她虽身材娇小,体弱多病。却有着圣母一般的慈悲心肠,通情达理,真诚待人,勇敢公正。她就像斯嘉丽的剑和盾一样保护着斯嘉丽。当人们对斯嘉丽议论纷纷时,是她为斯嘉丽解围,批评那些忘恩负义,无事生非。梅兰尼是多么善良体贴,全县的人都喜欢她,是她的朋友。她与斯嘉丽不同,她仁慈个善,待人平等,就像斯嘉丽的母亲一样。我对梅兰尼也是很敬佩,敬佩她那圣母般纯洁的心灵。

关于瑞特,他放荡不羁,处事圆滑,不屑于他人的评价。他与阿希礼都看到了南北战争是一场必输的战争,他敢于向那些满腹报国热血的南方人说出真话,并通过穿越战火线投机赚钱。他周济被人们讨厌的妓女,并用秒计拯救了亚特兰大的3k党员。瑞特始终对斯嘉丽不离不弃,保护着她直至对她爱情的耗尽。我也很喜欢瑞特,也为他和斯嘉丽的爱情悲剧感到惋惜。也为他痛失爱女而伤心。

关于阿希礼,这个斯嘉丽用尽一生去爱护的男人,他少年时俊朗阳光的气质深深吸引了斯嘉丽,然而阿希礼与她终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仿佛是一位忧郁的诗人,一心怀念童年生活的那片净土,南方的投降使他萎靡不振,他一直都在为逝去的时代而感伤。然而我们能说他不勇敢吗?他明知是一场必输的战役,也选择了参战。即使在俘虏营里也不背叛自己的国家,他还与弗兰克参加了3k党,身负重伤。在雇佣囚犯上,他因坚持雇佣自由黑奴而与斯嘉丽发生争执。正如瑞特所说,他是一位身正的绅士,只不够是难以适应当下的时代。

关于战争,虽然书中曾描写了南方的士兵、南方的乡亲父老对自己的家园是多么忠诚,对他们伟大的事业的热衷。无论是活泼勇敢的小伙子,还是年过七旬的老人,都以参战为荣,然而战争的结果却使这些人妻离子散,阴阳两隔。这场战争必定是以北方的胜利而告终的。北方有先进的舰队与武器,南方只有棉花,落后的装备。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已经阻碍了北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将这种之约因素铲除已是大势可趋。虽然南方的种植园文明历史悠久,但它终将被资本主义推翻,尽管这种方式残忍至极,这种野蛮的逐利主义终将取代南方人固有的道德操守。这也是向来遵循传统道义的阿希礼无法适应这种变化的原因。

关于黑奴,我也把这本书与《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对比,曾经我也一心希望黑人奴隶能获得自由。但是当看到黑人侮辱白人女人时,也感到愤恨,看到塔拉庄园那忘恩负义的监工时也感到厌恶。当然我也爱斯嘉丽善良尽职尽责的黑妈妈和管家波克。最终我还是想到人皆平等,无论肤色与种族都行受到同样的教育,享有同等权利和法律效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经历了什么,都要向斯嘉丽一样,勇敢的站起来,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

《飘》名著读后感(篇8)

时隔二十多年再次阅读这本乱世佳人 感触却大不一样 十几岁时看热闹一样迫不及待地看结果 最后失望的大哭一场 恨斯嘉丽醒悟的太晚 怨瑞特说放就放的决绝……

现在重读时已然了解最后的结局 却在过程中品咂的津津有味 世界名著的魅力真是光芒四射

并不完美甚至说人格充满缺陷的女主 真实的活灵活现 她原本只为衣裙不够夺目而不满 不能获取所有喜欢的人的爱情而叹气 但在严苛的生活和惨烈的战争磨难中 坚强倔强不屈不挠已慢慢改变了她 面对困难大多数人都选择顺从或者回避 但斯嘉丽没有 她与命运抗争拼劲了全力 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足够的高度来正视自己的内心 一直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的阿希里早已悄悄退出了她的心 她却一无所知 当醒悟过来之后一切又都太迟了

结局悲伤而又留有希望 所有的将来都交给读者----如果你像斯嘉丽一样勇敢拼搏努力追求 那么巴特勒船长怎么会不回心转意?如果你像阿希里一样懦弱逃避 那只有守着遗憾和悔恨默默思念度日……

斯嘉丽还不到三十岁 她的人生一定会像她敬爱的祖母一样充满色彩。

《飘》名著读后感(篇9)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名著读后感(篇10)

有人说,小说都是虚构的,但能把虚构的故事讲的这么好:每个人物栩栩如生、丰富饱满,也是值得献上崇高敬意的。其实我们总能在生活中或多或少的遇到小说里故事的影子,到底是小说故事来自于生活呢?还是生活里的我们在模仿小说里的故事呢?说不清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芸芸众生不正都在无时无刻的演绎或编排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呢!

“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飘》以这句话结束了故事。故事结束了,但却没有给人一种结局暗然的感觉,而更多的是带给人一份新的企盼,对呀,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一切皆有可能!

斯佳丽,并不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比如轻浮,利用美貌博取男人的青眛;缺乏知识,也缺乏对事物的冷静分析和判断;喜欢幻想,盲目的追求得不到的东西;自私自利,为了达到目的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从哈妮身边抢走未婚夫查尔斯,又从亲妹妹苏艾伦身边抢弗兰克);不择手段,为了钱财不顾与一切有利可图的人交往;冷酷无情,为了利益,看到囚犯被残暴剥削无动于衷;。。。作者从未故意去掩藏她的缺点,这样反而让人觉得人物的真实,常人不都是这样的么,太完美了那只是神。尽管如此多的缺点,但并没有淹没斯佳丽身上发出的光芒。她坚强勇敢有魄力,在战火中照顾玫兰妮并带她逃出困境;肩负着守护塔拉庄园并照顾十几个人的生活的重担;敢于面对现实,不甘心被命运摆布;突破传统,建起木材厂,做起生意。。。最遗憾的是面对爱情-----斯佳丽后知后觉,守着一份虚幻的爱恋从而错过了真爱,可谁又不是懵懵懂懂反反复复才学会了爱呢?虽然在她醒悟的一刻,瑞特没有给她弥补的机会,但她已经懂得了爱,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具有希望的呢?正如最后斯佳丽说的:等明天回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到时候我就能承受了,我一定会重新得到瑞特!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的美好,也会遭遇很多的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这些正是我们从斯佳丽身上该学到的东西!

玫兰妮,很多地方与斯佳丽形成对比,比如教育孩子,面对友情,身为情人,玫兰妮的行为可以成为斯佳丽接下来努力成为的典范。她是一个集女人许多好品质于一身的女人,温柔善良、宽厚待人、懂得体恤别人照顾别人。生活的困境,没有打消她对生活的热情;勇于接受和承担困难,就算在危急时刻,也能沉稳冷静、临危不乱;还不断鼓励身边的人对生活抱有期望!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对玫兰妮生命最后一段的描写:小小的身躯躺在床上,平平的像个小女生,房间里朴实简陋。。。看似弱小的身体里却蕴藏着无穷大的力量,看似贫瘠的生活却总让人感觉到她的富有,当笑看人世、玩世不恭的瑞特反复的喃喃自语:她是个伟大的女人,她是个伟大的女人,所有对玫兰妮的赞誉也就显得苍白了!怀有善良、怜悯之心,是一个人最珍贵的财富!

瑞特,一个查尔斯顿贵族的家庭叛逆者,高大英俊、风流倜傥、浪荡不羁,又头脑机警冷静、清醒的认识到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挣了不少的钱财,看似浪荡又痴情执着,用书上的话说:他只要耍点儿花招,妇女们就无力招架;是大家公认的无赖,却又在战争爆发时,不惜冒着牺牲生命的危险,挺身而出救了很多人的命;讥笑他人的同时也嘲讽自己,真真假假让人看不清,使人对他又爱又恨。但从他与斯佳丽的感情上,还是让人看到了他无坚不摧的表象下那份爱却不敢大胆爱的脆弱,恰似一只刺猬,其实他比谁都害怕受到伤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时而坚强的像超人,时而又脆弱的像个孩子!

阿希礼,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文弱书生,适合过着和平年代的那种田园牧歌的生活,但却不幸遇上了战争爆发,尽管勇敢的参军了,并有所成就,却终究无法面对生实,始终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令人压抑却也让人同情!

与一本好书的相遇,除了与之相伴时少了分孤独,还会敲醒你与内心的对话,让你及时的纠正正在犯的错误,以便得到一个弥补的机会。爱,是会被渐渐的消磨殆尽的,别拥有爱时,有恃无恐,珍惜并响应,爱才能继续才能前行!这里的爱,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友爱,孩子的爱,家人的爱。。。

《飘》完结!捧起书,它必会让你发现更丰富多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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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名著读后感(通用10篇)


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围城》名著读后感,作品无疑是一本值得我们学习的好书。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1

《围城》这本书名声极大,书中的许多句子亦成为经典。仔细看来书中故事虽然没有其他小说惊心动魄,但其中满含的隐喻和观点却耐人寻味。下面我想从四个方面来说说这本小说。

一、景色描写

小说一开头就是一串景色描写,太阳仍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描写细致却不随意,用词精当,诸如此类。然而,作者的景色描写目的并不在此,下文中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家,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给上文的热增加了一层喻意,同时交代了时间,更具有一种淡淡讽刺意味。大家说是兵戈之家的原因不是热,而是民国二十六年。这是事后诸葛亮的智慧。再往下看,方鸿渐回国后,生计有忧,此时窗外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抖。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他由此而领会到生命的美善,回国的快乐也不足为奇了。

在小说的其它部分,景色描写也有其妙用。如在一行人出发向就职地的过程中,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对暴雨的描写饶有趣味,五人之行的整体状况便也可想而知,毋需多言了。

二、 心理联想

这大概是全文最有趣的看点了。生活本是沉闷无聊的,然而给作者借人物之口发表的评论一交杂,就显得活泼而有生趣了。随意一翻,作者的机智穿插在行间,如赵辛楣对方鸿渐的态度,眼里仍没有方鸿渐。但又提防着他,恰像慰问害传染病者的人对细菌的态度。写到方翁的日记时,作者注解自己的话亦有一番趣味:这些记载从各个方面,各种事实来证明方翁的高人一等,他现在的一言一行,同时就想日记里,言行录里如何记法,记载并不完全凿空,譬如水泡碰了总剩下一水滴水,不论是文武商官,全流露这种病态。多么妙的注解,一水滴水代表那少得可怜的事实依据,而吹出来的大水泡正好充当了谎言的角色。在三闾大学时,方鸿渐无意中泄露给陆子潇自己大学文凭的秘密,心中不快,想:可是这种不快意是透风的,见得天日的,不比买文凭的事像谋杀灭迹的尸首,对自己都要遮掩的一丝不露老实人吃的亏,骗子被揭破的耻辱,这两种相反的痛苦,自己居然一箭双雕地兼备了。这些话虽然是气头上的心里话,但仔细想想却颇有趣味,诸如谋杀灭迹的尸首和一箭双雕地兼备了用语顽皮,或褒词贬用,表现人物无奈愤怒而又诙谐的一面,这些心理联想,种种皆是,十分强大的。

三、比喻和拟人

这点倒可以简单谈谈,因为作者无时无处不在用到这两种手法为小说添色。月亮可以是一只挤着的近视眼睛。而眼泪在脸上则像清明时节的梦雨,浸肿了地面,添了些泥。作者的顽皮劲儿可远不止此,他将苍蝇,蚊子,臭虫比作小饭店里的岁寒三友,并说在深秋它们没有显出后凋劲节,可见作者在生活中也是幽默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的。对于王美玉的笑容,他笔下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将全无联系的二者用一个相同的形容词联结在一起,饶有趣味。闻到烤山薯香味就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着的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将汽车夫修车过程居然想像成:汽车夫只好下车。向车头疏通了好一会儿,在路旁拾了一块烂泥,请它享用。而将车形容成;这是辆病车。正害疟疾,走的时候,门窗无不发抖。可爱可笑,总算给他们的旅途增了一丝情趣。

四、人物语言

人物语言是小说中人物思想直接交流的工具,自然也逃不过作者的精心塑造,导师制讨论会上,部视学讲话作者只选取了一句:平均每半分钟一句,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没有评论,却无可替代地讽刺了讲话者崇洋媚外,毫无方法主张的形象。在吃饭的问题上,高松年提出的所谓导师制遭大家群起而攻之,他想模仿西方餐前祝福,搜索枯肠却找不到合适句子。经济系主任自语道;干脆大家像我儿子一样,念;吃饭前,不要跑,吃饭后,不要跳。朴实幽默,却令人捧腹不止。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极佳的小说。尽管故事情节并不离奇,人物也就在身边,可它的描述细致周到,其蕴含的感叹也深刻惊人,这也使这本小说不可不读了。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2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述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那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杯具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之后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感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所以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我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述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仅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期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我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我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我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期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期望自我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明白,社会上仅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明白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明白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我的公道一样。熟不明白,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3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三次,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我还是读初中,一开始是带着满满的兴趣,看了一点之后却觉得索然无味,读了一半就扔到了角落,当时就一个劲的觉着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是我们此刻说的渣男。第二次读的时候已经到了高中,记得是用手机看的,断断续续的看了半个多月,本以为过去多年,会有个一知半解,却还是懵懵懂懂,像是眼前有一团雾,怎样也拨不开,最终还是草草收场。直到大学毕业回家工作,收拾房间时又找到了这本书,重新拾起,一字一句的细细读去,那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最终慢慢真实起来,想起很多年前和一位很爱阅读的亲戚聊起这本书时,她就说:“等到我快三十岁再来看这本书时,真的是感触颇多。”的确,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及感情的坎坷之后,最终懂得了那些从未改变的文字背后的无奈。

《围城》围绕了方渐鸿从国外求学,回国之后周旋于苏小姐、唐小姐之间,从在银行谋生,再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上海,之后定在重庆,各种漂泊,职场的尔虞我诈,以及婚后生活的琐碎等等等,让他越来越不能忍受压抑,想逃出这座压抑的城,结果只是不断地冲出又不断地进入下一个“围城”。虽然我觉得方渐鸿会让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十几岁的我总觉得他是自找的,他给自我建造的第一座“城”,就是他的假学历,来蒙骗自我的家人,而后被登报颜面扫地,那里不禁会让人觉得活该,可是他错过了和唐小姐的姻缘又是让人唏嘘,记得钱钟书先生是这样描述的:渐鸿只期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这种看了就觉得痛的痛感,让人不得不一样情他,方渐鸿是感情上的可怜人,被鲍小姐欺骗,但亦是感情上的骗子,对苏小姐举棋不定,当然,最可怜的还是对唐小姐的爱而不得,我想爱而不得应当是感情最遗憾的事情。虽然我此刻还没结婚,可是苏唐二人的感情观就像此刻很多人的感情观一样,唐小姐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就像刚刚接触感情的许多人,对待感情的初衷以及少女情怀,而苏小姐,就像经历过太多。

在瘦了很多次伤之后为了极力挽回颜面而被迫选择,只是为了让之前的纷纷扰扰快点偃旗息鼓而做的无奈选择,说到底,还是苏小姐的矜持以及做作让她失去了最真挚的感情,从而将自我卷入自我给自我的围城中。。。。。

《围城》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也许就是那句“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感情这座城不顺,就想躲到工作这座城修养生息的人有太多太多,本以为在工作中会有所收获,但纷纷扰扰尔虞我诈,只是让方渐鸿身上的枷锁越来越重。就拿到现今来看,有几个人不抱怨自我的工作,嘴上不抱怨的,也会在心中的小本子记上一笔今日遇到的不顺,明明很想放弃,可是又因为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一次又一次的妥协。或是一边抱怨着工作一边还要努力地完成手上的工作,吃力未讨好。书中用极简的句子或是事情就道出了很多道理,有对感情的追求,有对追求到想要之后的不满足,以及选择放弃还是守护的矛盾,或是人性的弱点,或是生活的好与坏。在这本书里,我似乎也看见了我自我,那个在工作中曾一度迷失的自我,给自我套了一个又一个枷锁,将压力变成了抱怨。也让我明白,人生会有许许多多的遗憾,也会有许许多多的错过,我们在走出这一座城的时候另一只脚已经迈入了下一座城,可是这些牵绕人生的细枝末节虽然沉重颓废却无法作为阅历累积起来,所以也不能改变每一个平凡而无用的“方渐鸿”,也不能改变每一个时刻的我。当下,我们能做的是,包容每一个自我,看轻你所认为重要的才能看清你自我,才能放下那些矛盾和不满足。

我认为《围城》是一本经得起推敲的好书,暂时我对它的见解还是太少,我觉得未来我在翻开时必须会有更多感慨。期望我们有一天都能抛开这些深浅,做个简单欢乐的自我!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4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5

早闻钱老有才,暑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品读《围城》。今日读完,我对钱老的才学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围城》引发的思考很多,光是题目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对此,议论的人很多,我大多看了看,还是没找到合意的。在自己的空间里,得以发发自己的浅见,还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围城》描述的是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着日子,深知自己无才而无钱,无奈中回国慢慢寻事。在国内转了一圈方知自己的地位像失事的飞机,层层往下降。留洋博士的虚名也逐渐被揭开面纱。之后事事不顺,工作不起眼,生活落魄。而方鸿渐在这一下坠的过程中未尝没有期望,只是在自己的期望中又一次下坠。钱老自己在文中说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亦是如此。《围城》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因为“围城”也是没有结局的。

我是这样理解《围城》这部书的:《围城》里写的都是些虚无的故事,而这些虚无的故事又是现实的。这不得不佩服钱老精辟的学问。我以为这本书所启发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希望与失望迭然而至的过程。法国的成语对“围城”这个词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便是: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很微妙的一种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着期望。好比在做学生时,总羡慕成年人能不受管束;读书时,总希望打仗(这样就可以不用读了);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的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最伤害身体等等,总希望能够变成其他的职业;而其他职业的人(譬如我的父母)又总觉得当老师的轻松而没有压力,工作稳定福利又好……总而言之,就是从事一种职业的人总认为其他的职业比自己的职业轻松而薪水高,一类人总认为另外的一类人有比自己更多的权利,生活得比自己更好,所以,总羡慕别人的职业。然而真正到自己尝试去做时,才知道并非如此。

“围城”也是这个道理,城外的人总认为城内好,反之,城内的人又认为城外好。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对其他人充满企盼。没结婚的人期盼结婚,而结婚后又希望单身。由此一来,便结了离,离了结。结之前向往结之后,离之前向往离之后,没有结局。并且不光是婚姻,我以为人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这个道理,都是这个规律。

早就听说过,拥有理想是非常美妙的事情,人要拥有目标,生活才会有意义之类的话。但是,当真正的目标实现以后又是否像自己所期盼的那样美好呢?“围城”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又发现不如自己所期望的,便是“出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的追求与追求到之后对于成功的厌烦和不满意两者的不断矛盾,不断反复,不断转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满意与失望,开心与厌恶,执著与动摇等等,这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生活。换句话说,“围城”的思想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

读完《围城》,我想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人生的困境中,我们所追求所企盼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辛苦地去追求一些虚假的东西未免太不值得?而其实恰恰相反。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不断的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会经历喜怒哀乐,追求得越多,所经历的就越多,这正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莫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规划一生,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一个人在发展中所经历的会不同,并且自己制定的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所期盼的相同。从这个角度讲,悲观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还是不得不再佩服钱老一次。或许此书还有更深的含义或寓意,但鄙人不才,仅能浅读至此。《围城》真是本好书,希望读过此文的朋友有机会定要看看。读了《围城》,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与希望——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虚无。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6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终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终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终一道门后,最终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终,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教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教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述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教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十分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期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7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8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大作,“围城”一词是书中的一个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得不说,这句话极具讽刺意味。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自我。苏文纨是书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本人很有才华从国外的一流学校拿到文凭,在回国的游轮中与男主角方鸿渐相识,当时的方鸿渐和游轮上的鲍小姐有着暧昧关系可是,苏文纨还是渐渐地爱上了方鸿渐。我想,我很难理解当时方鸿渐的心境,一个在好大学拿到文凭的女高材生喜欢上自我,而自我呢,是一个每一天要伸手向家里要钱,在国外混了几年,连文凭都是假造的。自我并没有一点点的真才实学。他为此感到很恐慌可是也避免不了有一丝窃喜。即恐慌苏文纨发现自我的文凭是假造的,也窃喜苏文纨这样的才女喜欢上自我。于是,方鸿渐天性中的胆怯占了上风,使他一次次错过机会,经过苏文纨,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方鸿渐心里想着唐晓芙可是,唐晓芙结婚了,新郎并不是他。反而,由于方鸿渐的胆怯与懦弱,言不由衷,方鸿渐渐渐陷入步步为营的孙柔嘉的“围城”中。可是,结婚后他们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日日争吵,家无宁日。

方鸿渐的生活和事业以及婚姻都深陷与“围城”中,他的婚姻是孙柔嘉的步步为营和他的胆怯懦弱造成的,婚后的生活可谓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他急欲挣脱,可是却不能挣脱。这比较与他婚前的状态,不正好切合苏文纨的这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吗。而方鸿渐的事业,他的假的文凭虽然让他有了工作,可是假造的文凭,让他每一天都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害怕被别人发现,会被他人嘲笑,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虚伪,明争暗斗的世界,他感到极大地压力。而在离开这个使他感到压抑的地方后,新的生活并不能使他感到舒心,反而使他感到无所适从,他只能逆来顺受的理解朋友的施舍。以至于,他的生活也是出于“围城”之中。

读了《围城》,我发现,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表面一套,背地里又是另外一套,你完全不明白她的真面目,也不从得知她的真目的。她做每一件事都有她的目的。就像《围城》中的孙柔嘉一般,她得到了自我想要的,以另一种面目。她将自我的真面目隐藏起来,以一种小女人的面目去得到自我的目的。这不免让人心寒。因为她太会演戏了,生活中不乏演员之流。可是,孙柔嘉却将戏演到了自我和他人的生命中。能够想象,如果我发现自我亲密的人,有着无数张脸,在你和别人的面前,演着一场一场的戏。这很恐怖。

而方鸿渐这个人物告诉我,一个人千万不能造假,一个谎言需要千万个谎言来弥补。这句话不可谓不精辟。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所以伪造了一份文凭。可是,他日日担心他的假的文凭会被别人发现,由此他会被别人嘲笑,会身败名裂。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文凭是假的,他说了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在做每一个决定前都要研究会不会被他人发现文凭是假造的。以至于,影响到了他的婚姻,生活以及命运,事业。这不可谓不可悲可叹。

《围城》给了我很大的思考,它让我想起我小时候说谎的经历,让我想起我过去的好朋友,我这十几年来为之努力的梦想以及我的未来。我不可说我的收获是不大的,读这本书时,我曾大喜大悲,因为从书中的主角,我想到了我自我,我联系到了我的生活,我以往做过的错事,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回忆。这无一不使我感到一种疲惫。书中的主人公们,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很多事。也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书中的人物其实是现实社会中人的缩影,不愿意从基层做起,眼高手低,期望世界围绕着自我转,不肯踏踏实实做事,浮躁,一味的急功近利,追求高工资高回报。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能做长远的研究。只图当下的欢乐。更有许多人,靠着父母或者,自我不努力工作,只做啃老族,生活的庸庸碌碌。没有上进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想了很多。我会过好自我的每一天的。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9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这都可以诱发爱情?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就是这样,才让我觉得害怕。一直以来都对朋友的那句“男生对初恋都是永远没办法忘记的,过了初恋后,他们都不会那么用心的爱了”心存疑惑。有那么点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看着方鸿渐的感情纠葛,真让我出一身冷汗,因为知道他的历史,知道他心里面的那个并不是孙柔嘉,才更让我害怕,男生,都可以伪装的这么好么?

那孙柔嘉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是应该为嫁到了她想嫁的那个人而高兴还是该伤心她不是他的最爱?

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远远的看着,因为我一直觉得我不会这么势力,这么小心眼,就算是婚后,也不会容许自己变成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可是也怕,也许有天自己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那种人还自我陶醉呢……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期待中。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10

第一次接触《围城》,还是读书的时候,听很多同学推荐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妈妈,你喜欢唐晓芙吗?我觉得唐晓芙是这本书里最完美的一个人物。”女儿对着我津津乐道。为了和女儿有共同的话题,寒假,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名著飘读后感5篇


当我们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会有许多的感悟,许许多多的感受从脑海中不断的涌现,这时候我们就写一篇读后感吧。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重点注意什么吗?以下为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名著飘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名著飘读后感(篇1)

几年前看了《飘》,一年后才看的美国电影巜乱世佳人》。我个人觉得,还是纸质的更能打动人心,给人深刻的思考,能让人很安静地融入另一个世界。电影转换太快,精彩瞬间一闪而过,让人来不及深沉。但我觉得电影有电影的好,它能让你看到书上描不出的社会特色现象,女主很美,将斯嘉丽演到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为飘,可读起来并没有轻飘飘然的感觉,我的内心是波澜起伏,波涛汹涌的!

我觉得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看起来坏坏的,却清醒冷静认真的男人,他虽然会很久很深地爱一个人,但也会在那个人爱上他时失去了耐心,他就是一直在为斯嘉丽付出而什么都不计较的巴特勒。在爱情上,他看上去是个很玩世不恭的人。 可是他很专一,能对斯嘉丽是非常宠爱的。实际上,他也是个绅士。他具有很强大的人格魅力。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既聪明又大胆,能屈能伸,在那种社会,他是个叛逆者,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坚持,即使别人不理解他,他任然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在南方即将溃败的关头又毅然从军,吃了很多苦并差点死掉。当北佬对这些正直的南方人残酷镇压的时候,他挺身而出,用尽一切办法机智地营救他们。

最后,他走了。他的热情被斯嘉丽全部耗光了。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最后走得十分干脆。我对他的离开是理解的,但又有些感到遗憾。毕竟他陪了斯嘉丽那么久,而她最后也爱上了他。所以我觉得结局挺不美满的,为男主和女主都感到可惜。我真想说,相爱!相杀!

这个故事里有艾希礼,在南方的社会制度中是绅士的,因为环境优越,他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中他是优越的,带有一些绅士气息的。但艾希礼沉浸在自己过去的辉煌中,这不敢做,那不敢做。虚荣,懦弱,反正我不太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应该出生在那个时代的一个绅士罢了。

这本书的女主是斯嘉丽,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为了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的一句承诺,斯佳丽替玫兰妮接生,并找到瑞特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她不喜欢兰妮,却一直照顾这个情敌。

我觉得她配得上所有的财富,要是她能对爱她的人好点,遗憾就没那么多了。我也觉得她有时挺自私的,人无完人,看完书,我也理解她的作为,这跟她的三观及当社会风俗有关。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斯嘉丽的爱情观,在美国那个动荡年代她一生嫁三人。在我们中国从古有君当磐石,妾当薄苇,薄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爱情遭反对时,无法在一起,他们会选择自挂东南枝,双双绚情。然而斯嘉丽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离的。她不顾一切地追求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真应了那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话。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过了身边最真实的幸福。所以我觉得我们有时真的要明辨是非,知足常乐,发现身边的感动。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我们不讲爱情,只讲这几年的友情也是一样的。书本和电影终归属于别人的,我们需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名著飘读后感(篇2)

orroorroorroorro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 块。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战争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名著飘读后感(篇3)

随风飘逝

Gone with the Wind——中国读者熟悉的小说《飘》。译者将此书名字译为“飘”,显得简洁、含蓄、文雅,但乍一看去多少有点让人不知所云,让人感觉有点儿飘,还不如将其直译为“随风而逝”或“随风飘逝”来的直接干脆。

那么,《飘》里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主人公斯佳丽被战争破坏的美好家园塔拉庄园,是她敬爱有加的母亲埃伦,是她那位暴躁、豪爽而又精明的父亲杰拉尔德,是斯佳丽美好的青春时光,是南北战争前南方庄园主安逸舒适的贵族生活,是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南方将士的生命,或许还有深爱着斯佳丽的主人公瑞特对斯佳丽的爱。总之,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随风逝去的都是些美好的东西。

那“风”又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小说的大背景,即持续四年的美国南北战争。南北战争最终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资产阶级胜利为结尾,我们的教科书是认为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是正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或许此书作者不这么认为。她通过《飘》所要表达的理念或许是包含着反南北战争意味的,至少是反战争的。在作者笔下,战前的南方种植园一片祥和、温馨、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场面,战争把斯佳丽所在的塔拉庄园和其他庄园毁坏殆尽,把亚特兰大这座南方城市摧毁,战后北方提包客极力压制南方上层白人,黑人得势猖狂、肆无忌惮,种种场景都不取人意。北方人发动战争的旗号是解放黑人,但在斯佳丽笔下,南方的黑人无需北方解放,文中根本未见南方种植园主有虐待黑人的情节,相反塔拉庄园中埃伦的女仆黑妈妈、杰拉尔德的贴身黑奴波克、波克的黑人妻子迪尔西、庄园的黑人工头大个子山姆都深受种植园主人的喜爱。在这些庄园里,白人和黑人虽有主仆之分,却相处得很融洽。正如书中人物所写的那样,北方人解放了黑奴,但他们却并不喜欢黑人。北方白人妇女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一说影响,认为南方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斯佳丽和小说却告诉他们,事实并非如此!斯佳丽或者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厌恶死了这些无知的北方白人妇女。因此,应该说《飘》承载着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对南北战争的批判,起码是对战争的批判,玛格丽特恰巧也出生在南方城市亚特兰大,这绝非偶然。对于南北战争双方的正当性问题,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即同意教科书中认为北方资产阶级利益代表历史发展潮流的看法,因为北方对黑奴的解放是制度意义上的,而非道德意义上的。战后的北方人虽然讨厌黑人,但他们把黑人当做人来对待,即“我不喜欢你,但我承认你和我从本质上是平等的人”,南方人虽然不乏有对黑人特别好的,但他们把黑人当做奴仆和私人财产来看。北方和南方的这两种理念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前者从历史和长远来看更符合人性,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南北战争中北方胜利的结果是不仅解放了黑奴,维护了统一,还是新的生产方式对落后生产方式的胜利,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讨论完此书宏观上的理念问题,再说说书中人物。第一主人公斯佳丽是个优点、缺点都很突出,一个让人既讨厌又有些喜欢的人物,她虚荣、自私、任性、冷漠、浅薄,但又强悍、自信、乐观;她固执、愚蠢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却直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深爱且也爱着她的是浪子瑞特;她想做一个自己母亲埃伦那样宽容、善良、大方的上层贵妇人,结果现实却把她变成了个苛刻、自私、庸俗的拜金女。不论怎样,她顽强的生命力让人叹服,小说的最后,所有人物,包括瑞特,都要随风而逝了,但斯佳丽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和乐观。她自信她能够重新得到瑞特,她乐观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瑞特是个不受世俗道德观念羁绊的浪子。他对战争胜负、人情世故明察秋毫,他做事老道,说话一针见血,对斯佳丽、玫兰尼、阿希礼、黑妈妈等人的了解都非常独到、深刻。他对斯佳丽说他们两人是一类人,是自私的现实主义者,但瑞特其实并不是。他深爱着斯佳丽,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刻现身,他还先后救了玫兰尼、阿希礼等等一堆人,他对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玫兰尼和忠诚的黑妈妈非常敬重,对狭隘的偏见者不屑一顾。他是斯佳丽的爱慕者、引导者、支持者,可惜斯佳丽的虚荣、任性和自私最终把他的爱消耗殆尽,女儿美蓝及玫兰尼的死使他沉浸在悲伤之中不能自拔。

玫兰尼或许是作者塑造的一个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理想形象,但却不十分吸引人并使人信服。她宽容、善良、大度、理智、坚强、聪明,即使是这样几近完美的女性,在战争和苦难面前依然无能为力,不得不时时求助于斯佳丽,最终因流产而死去。

阿希礼是斯佳丽臆想中的爱人,在斯佳丽眼中,阿希礼高贵优雅从容,是天生的贵族。但这样的贵族明知战争不能取胜,却迫于声誉的压力加入战争,战后又不能自食其力,整日沉浸在以前的安逸生活之中,成了斯佳丽和玫兰尼的累赘。阿希礼这个人物像极了旧中国的传统文人,满怀愁绪却一无所长。但这样的一个阿希礼却让斯佳丽盲目地爱着,直到最后才认清他的本来面目。

此书中的其他人物,如优雅高贵的埃伦,忠诚的黑妈妈,拥有火爆脾气而又十分精明的杰拉尔德,胆小而又蠢得让人忍俊不禁的普莉西,性格都十分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最后结合此书人物性格和命运不得不发两点感想。一是斯佳丽何以一直觉得阿希礼非常完美,以至于她一直固执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她也是爱阿希礼的让人无法理解。或许正如最后斯佳丽彻悟时所想的那样,像斯佳丽这么虚荣任性的人,就是因为她始终得不到阿希礼,她才如此执迷不悟地对他念念不忘,阿希礼就像她以前想得到的那副蓝晶耳环,越是得不到越是心存幻想。她之所以想得到阿希礼,源于她的虚荣任性,虚荣任性又导致她的愚蠢和执迷。同时,瑞特那么爱她,她竟然一直没有发现,这又是源于她的自私。她根本不去想,也懒得想别人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她把瑞特为她做的一切当成是理所当然,当成是交易了。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她最后所彻悟的那样:“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第二个感想有些世故和悲观,但书中事实好像就是如此。书中那些美好的人物,像为了救助别人染病而死的埃伦,像深深怀念妻子埃伦而痴呆并最终死掉的杰拉尔德,像为了坚持想再要个孩子流产而死的玫兰尼,像因女儿美蓝的死亡陷入悲伤不能自拔的瑞特,最终都随风逝去了,这些人不正是感情和美德的代表吗?为什么都没有好的结局?而我们那位主人公斯佳丽呢?她几乎无美德和感情而言,她从本质上说是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利己主义者、现实主义者,她对自己的女儿儿子都很不在乎,她要的只是钱,只是虚荣,但她却强悍地挺到了最后。不知作者是有意为之,还是结果恰巧如此?不管是哪种情形,这种结局带给读者的思考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有情者不能始终,无情者反能常久。或许,玛格丽特·米切尔推崇赞赏的正是这种强悍的生命力吧,据说,她的经历和斯佳丽的非常相像。

这就是《飘》,这就是随风而逝,关于那些美好的东西消逝的一本书。

名著飘读后感(篇4)

刚开始看《飘》这本小说的时候,总会觉得女主角斯嘉丽本人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格吸引我,只是觉得她单纯是个喜欢游玩,喜欢舞会的肤浅姑娘,并整天周旋于那些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和她所欣赏的人。

当斯嘉丽向阿希礼建议与自己私奔被拒后,便任性的与自己不爱的查尔斯结婚,岂料南北战争却夺取了她丈夫的生命,自那斯嘉丽便成了个带着孩子的寡妇,这对生性活泼好动的斯嘉丽好说无疑是个难以忍受的结果。由于战争斯嘉丽家里变得一团糟,十口人的生活遇到前所没有的困难,这时斯嘉丽开始变得强韧起来,她靠着自己的力量撑起了家中的重担,展现了女性的毅力和魄力。

在爱情方面,虽然斯嘉丽历经了许多波折,并很久都搞不清自己的真实情感,但最后还是弄清了自己爱的其实是常在患难时给她勇气,让她踏实的瑞特,最终两人还是成就了一段美好良缘。

“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是斯嘉丽的名句,其中透着美好的乐观情绪。当我们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时候,我们不妨想想这句,它会给我们力量!

名著飘读后感(篇5)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以思嘉为人物主线而开展的由爱情战争金钱交错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反映了南方农场主的生活奢侈、我优越感强、级观念根深蒂固、对新事物发展的无知。缺乏抓住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盲目的狂妄自大,与至于他们愿意为保留封建农奴制流血牺牲,而不愿通过和平的改革,他们鄙视北方佬、南方下等胚子百人和野蛮的黑人。战争时期,只有在前线的战士们才正确的了解他方的前景不容乐观,其余的人都被蒙在军带带领人地美丽谎言中,以为胜利就在眼前。南方个个怀着高涨的主义精神,幻想着他们的队伍是猛水野兽就如战前所说的南方上等人能够以一个抵挡10个北方佬一样愚蠢之极。在军备方面,南方用的是已经被淘汰的武器抵挡北方先进的武器,这不是以卵击石吗?实际上南方是采用人海战术,用人肉筑成一道道防伪线,可惜兵源严重不足,很难在倒下的防伪线之前及时增添一道。南方战士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是用饥饿的身躯为主义而牺牲。所谓的主义只是无论演说家们对那些打仗的白痴喊出什么样的口号,无论他们给战争订出什么样的崇高的目的,战争从来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一切战争实际都是对于钱的争吵瑞德巴特勒。这就是引起南北战争最本质的原因。

思嘉是《飘》的主线人物,她代表了旧社会的余孽如何在新社会中争取一片自己的立足之地。她有可恨之处必然也有可爱之处,她的手段令人发指,她的初衷让人怜悯。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妒忌心非常强和占有欲强、却没有眼力不爱思考的人,不得不承认她除了缺点之外还是有优点的。如战乱时期她失去父母的依靠后,毫无怨言地背上了养活13个人口的重担,做连家庭黑人怎么都不愿意干的田间劳活、为了保护家人财产第一次毙了一个北方佬。好多好多的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本应该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她本应该只挂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舞会中引起男生的拥护和他们调情,一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缓和期,让她一下子掉进了巨大的反差中,能有几人能承受得了,而她承受住了,那是需要一颗多么坚韧的心啊!她一直害怕牛,连最温驯的母牛她也觉得太凶了。不过,如今有那么多最可怕的事物摆在她面前,她就不能再屈服干那些小小危险了。这是对她勇敢的描写,面对一个迅速崩溃的就社会同时新社会制度又还没确立的混沌状态,要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丁点立足之地,靠的不是就社会里上等人的那套做法。只有勇敢地打破旧俗,又能灵活地投机取巧,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的冒险家才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思嘉正是这种人。正因如此,她闯出了自己一片小天地,为家人提供了庇护所。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爱,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爱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爱她的两个女性,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精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爱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爱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爱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名著读后感:国旗飘啊飘


又到升国旗的时候了,大家都肃立在操场上。听着雄壮的国歌在耳边奏响,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一种庄严、圣神的感觉在胸中升腾我们的祖国多么强大,我们多么幸福。继而,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幅悲壮的画面,将我的思绪拉向65年前。

65年以前,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踏进了我们中国,在我国圣神的领土上烧杀抢掠,无恶不做。多少无辜的生命惨死在他们的刺刀之下,多少阿姨姐姐被他们残酷蹂躏,多少房屋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一时间,群山失色,江河悲鸣。随着一声声支拉人、中国猪东亚病夫的叫骂,掺和着大东亚共荣、中日亲善的谎言,祖宗留下的珍宝一件件流失,我们的国人一批批被戕害,国土一天天沦丧一想到这些,我就痛彻心扉,火冒三丈。令我欣慰的是:我们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国难当头,多少仁人志士奋起反抗。地道战、地雷战、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全国人民一起亮剑,多少英雄豪杰抛头颅,洒热血,可歌可泣,气壮山河。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胜利,换来了和平美好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什么需求都会得到满足,再也没有硝烟滚滚,再也没有屈辱践踏。然而,我们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呢?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我们要牢记一个法则:落后就会挨打。我们要珍藏一个信念:团结奋进,自强不息,披肝沥胆,永不落后。让五星红旗永远高高飘扬在世界东方。

名著读后感——国旗飘啊飘


又到升国旗的时候了,大家都肃立在操场上。听着雄壮的国歌在耳边奏响,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一种庄严、圣神的感觉在胸中升腾我们的祖国多么强大,我们多么幸福。继而,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幅悲壮的画面,将我的思绪拉向65年前。

65年以前,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踏进了我们中国,在我国圣神的领土上烧杀抢掠,无恶不做。多少无辜的生命惨死在他们的刺刀之下,多少阿姨姐姐被他们残酷蹂躏,多少房屋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一时间,群山失色,江河悲鸣。随着一声声支拉人、中国猪东亚病夫的叫骂,掺和着大东亚共荣、中日亲善的谎言,祖宗留下的珍宝一件件流失,我们的国人一批批被戕害,国土一天天沦丧一想到这些,我就痛彻心扉,火冒三丈。令我欣慰的是:我们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国难当头,多少仁人志士奋起反抗。地道战、地雷战、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全国人民一起亮剑,多少英雄豪杰抛头颅,洒热血,可歌可泣,气壮山河。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胜利,换来了和平美好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什么需求都会得到满足,再也没有硝烟滚滚,再也没有屈辱践踏。然而,我们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呢?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我们要牢记一个法则:落后就会挨打。我们要珍藏一个信念:团结奋进,自强不息,披肝沥胆,永不落后。让五星红旗永远高高飘扬在世界东方。

名著《飘》读后感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人灵魂深处的坚强。

1861年南美战争爆发前夕,16岁沉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的斯佳丽却爱上了艾希利,但艾希利却选择了温柔善良的梅兰妮。出于嫉恨,她将婚姻和爱情作为筹码,抢先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查尔斯。但查尔斯却在南美战争爆发的战场上牺牲。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上,她认识了商人白瑞德,她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白瑞德。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忍,也体会到了战争给人类带来的苦难。在艰辛的生活中,她的同情心和责任心逐渐苏醒。在困难面前,因为对艾希利的承诺,她是敢于承担责任,凭着可贵的精神和毅力,果断地替玫兰妮接生,救了梅兰妮。回到塔拉庄园,面对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姐妹重病,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没有逃避,勇敢地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在面临交不出税款的情况下,她企图利用美色去向白瑞德借钱,为了重振家业,她与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结婚,弗兰克却在聚会时遭北方军包围中弹身亡。在经历了一切之后,她明白了金钱在这个动荡社会的重要性。她再次成了寡妇,白瑞德再次向她求婚,那颗渴望安宁的心使她与白瑞德结了婚。但她却无法忘记艾希利,在一次翻艾希利的照片时被白瑞德发现而婚姻破灭。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孤独的梦。

在她身上有一盏信念之灯始终闪光,使她没有成为生活的懦夫,命运的俘虏,那就是对艾希利深深的爱,她不顾一切社会观念勇敢追求自己的爱,但她却被爱所迷惑,因为艾希礼只是她内心完美的形象,错误的迷恋。当她醒悟时却已经错过了真正的爱,真正的幸福。对于我们,在一份执着而持久的感情和一份金玉其外,转瞬即逝的感情面前,我们将如何选择。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总是驻足欣赏别人的风景,却不知道我们的幸福也在别人眼里。珍惜手中的拥有,珍惜身边的所爱。

面对战争的废墟和硝烟,生活的贫穷和艰苦,命运的摧残与折磨,斯佳丽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肩负起对国家的重任,她永远自信着。她的自信使全家人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读后感[.cn]虽然不折手段追求金钱,但她内心却渴望安宁。爱情的失意,战争的磨难,贫穷的磨练,婚姻的失败,没有使她向命运低头。面对困难和挫折,她没有怯弱地选择逃避,而是不屈不挠地冲破重重障碍和关卡,在她内心深处有着不屈的灵魂。困难是无法拒绝,无法逃避的,但很多人却视人生之艰苦为畏境,因为炽热的心被现实浇注冰冷而无力地向现实屈服。既然注定了要经历命运的考验,就让我们用坚强的心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有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飘名著读后感


飘名著读后感(一)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著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org)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种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2020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读后感


名著飘读后感范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名著《飘》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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