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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侯世家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侯世家900字精选7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你也许需要"读后感侯世家900字精选7篇"这样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读后感侯世家(篇1)

相信阅读过《史记》的人都知道刘邦评价张良的话“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能让一个帝王如此称赞,他张良到底有何能耐呢?

“帝者师”张良,这个称号可不是白得的。他跟随沛公一路过关斩将,打了场大仗,“下韩十余城,攻下宛,入武关。”比较精彩的一战就是峣山之战。当时,沛公刘邦想派遣两万兵去攻打峣山下的秦军,而张良却劝道说“秦兵尚强,未可轻”,他听说对面的将领是屠户的儿子,易用金钱收买,“愿沛公留壁,使人先行,为五万人具食,益为张旗帜诸山上,为疑兵”,再命令郦食其带着许多贵重的财宝去诱惑秦军将领。不出所料,秦将反叛了!之后,便希望与沛公联合起来袭击咸阳。沛公本想答应,可这是张良又劝阻“此独其将欲叛耳,恐士卒不从。不从必危,不如因其解击之。”这次,沛公他还是听从了张良的建议。他大败了秦军,以至于之后到了咸阳,秦王子婴也只能乖乖投降于沛公。

我为什么会说它精彩呢?因为这实在是太大快人心了!这好像是张良已经筹划好了的,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先是用财宝收买秦军将领,后又料到秦兵不会乖乖投降。趁着秦军没有防备之际,袭击秦军,大败秦军。追杀败兵至蓝田,后又一次大败秦军。以至于在沛公一行人来到咸阳的时候。秦王子婴也“手举白旗”了。一切都是这样顺利,一切都是这样无瑕。

“人不轻狂枉少年”在张良年少之时,也做过一件鲁莽的事——行刺秦王。历史上关于“刺秦”这个话题的,比较的`硬是荆轲刺秦了。在司马迁的手下,这个场面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印象深刻。然而,张良刺秦就不是很出名了,《史记》中触及这个的也只是短短几句。但当我在阅读《留侯世家》时,总是忘不了这几句话的内容,因为我没想到在我眼中“文弱书生”形象的张良会有这个勇气去行刺秦王。到底是什么给了他勇气去行刺秦王?是因为他的爱国之心!韩国被秦所灭,张良的故乡已被秦占领。为刺秦,为替韩国报仇,他“弟死不葬”,他“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甚至从此过上了逃亡的生活,这让我对张良的形象发生了巨大改变。

用“忠义之人”这四个字来形容张良是再好不过了!以他对刘邦的“忠”与“义”使沛公不得不这样信任张良。在沛公入关中后,项羽来到鸿门下,准备攻打沛公,于是之前与张良所有往来的项伯连夜进入沛公军营,私见张良,想与张良一起离开。张良却说:“臣为韩王送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义。”后又立即把情况告诉沛公。这才使得沛公在鸿门宴上有所准备,不至于丧命黄泉。要说刘邦这次的死里逃生,少不了张良的功劳。明知沛公这边是弱势,但还是效忠于他。他是一个真正做到“忠义”的人。

他不忘国耻,散尽家当只为报那灭国之仇;他忠诚不二,用实际行动证实自己的忠义;他足智多谋,凭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博得刘邦信任。他张良——当之无愧的帝王师。

读后感侯世家(篇2)

正当秦末天下大乱到了尽头之时,亦是刘邦建立汉朝之时,刘邦大赏功臣——尤其是汉初三杰:张良、韩信、萧何。高祖刘邦曾赞赏张良:“运筹策帷账中,决胜千里外”。让他“自择齐三万户”,而他却谦卑地“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最后平定天下时,他又“不伐其功,不矜其能”,“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这使他全身而退,带着荣耀解甲归隐。

这种结局是许多诗人把功成、身退视为人生的理想境界。张良又是何人也?张良乃是汉初三杰之首,他是韩国人,祖上是五代之相。曾誓报家仇国恨,狙击秦王,却未遂。在秦末农民起义中,投奔了刘邦,是刘邦夺取天下的重要谋士。在高祖的.统领下,为最终击败秦和西楚霸王关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鸿门宴上用计让刘邦脱离险境;在灞上分封时“为汉王请汉中地”。在楚汉之争中“长计谋平天下。”这位曾为高祖屡建奇功的重臣,最后却选择悄然归隐。

为何张良正值人生颠峰之时,却选择淡出人们的视线呢?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即道引不食谷,杜门不出岁余。”正是他择其归隐,对功名追求适可而止,深谙明哲保身之处世哲学。方有了他在汉初三杰中唯一可善终的人——韩信惨遭杀害,萧何身陷囹圄。而张良毫发未损,直至善终。

也许张良悟透了世事,常年在刘邦身边,识透了刘邦此人只能同甘苦,不能共富贵。“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凡人只要名声一大,会招致小人嫉妒或中伤。战国时期,文种、范蠡两人均可称得上奇才,他们为勾践复兴越国之后,文种依旧忠心耿耿辅佐越王勾践,却遭小人离间,最后是用属楼之剑自刎的下场,留下的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哀鸣绝唱;而范蠡则知其理,华丽转身成为商人,最后成为了“儒商”第一人。文种的放不下,也许何尝不是对名利的迷恋,也许是继续想辅佐高祖为国效劳;而另者范蠡放下曾经的一切,转身又走向了另一个人生巅峰,成为了儒商之祖。

历史上类似事例不枚胜举,许多忠臣殚精竭虑为国为主子效劳,虽有绝世军功及才华,因深陷政治漩涡,如精忠报国的名将岳飞,“留取丹心照汉青”文天祥……他们最后招来杀身之祸,死非其所。

人生好比过山车——有低谷,也有高峰,人生也不可能总在顶峰。张良的明哲保身是睿智,在人生巅峰时选择归隐,最后善终。放下,是一种新的开始,也是对曾经的作别。顺应时势,明哲保身,是智也!

读后感侯世家(篇3)

同学们喜欢读名著,更喜欢去吸取里面的知识和道理。而《史记》这本书就是一本很好的代表作。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受父亲的影响,并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写出了这本巨著。

老师领我们一起阅读了《史记》中的一册《帝王之路》,通过阅读我发现里面有许多做事因坚持不懈而成功的人。舜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舜的父亲是个盲人,母亲去世后,父亲又娶妻生下了象。象和父亲、后母都想杀死舜,可舜还爱着自己的家人,他一心为民,被乡亲们敬重,舜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百姓及他的家人,从而最后舜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

读到这里,我想到自己在生活中,就是一个做事不坚持的人。尤其在读书方面,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妈妈经常对我说读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而我却觉的它是一件特别枯燥的事,总是爸爸妈妈督促着我去读书。有时今天读了,明天就不想读了,总是坚持不下来。在期中考试的时候因我不喜欢读书,缺点就全部暴露出来了,阅读理解的题目错的很多;读不懂题目的意思;文章前后呼应不起来,导致题目理解不透反而做错了题。看到成绩的时候,我才明白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我每天养成坚持读书半小时的好习惯,经过努力,我的语文阅读理解能力得到了提升。

读《史记》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自古至今,所有帝王之路不是轻而易举就走上去的,我们通过读书也找到了自己学习的榜样。

感谢父母和老师让我爱上读书,我会一直坚持下去。

我喜欢的读书名言: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牟姿璇)

读后感侯世家(篇4)

周亚夫是周勃之子,后来继承了侯位。在细柳时因治军有方,得到汉文帝赞赏;在吴楚之乱因平叛有功,得到汉景帝封赏。最后却因对赏封的肉不满而大发牢骚被汉景帝判罪饿死。

评:周亚夫是一位优秀的军事家,但他的“情商”令人堪忧。

首先是在军细柳时,面对御驾,他置之不理,甚至引兵反抗。幸亏汉景帝是位贤德之君,能体贴文武百官,周亚夫才能无罪受赏。不过细想一下,倘若周亚夫是在为高祖戍守,那高祖很可能把他就地正法。周亚夫没有想到:他的侯位是皇帝给的,工资是皇帝给的,皇帝拥有一切任免权。这种时候,略微做出一副军纪严格的样子就行了,装完后,应立即见天子,言辞应尊重、敬畏,如此这般,才能达到:既让天子看到你的忠于职守,又让天子看到你的高情商,一举多得。

其次,是平吴楚之乱时,周亚夫以梁国为诱饵,吸引吴军,再突袭取胜,此计无妨(本是景帝默许)。只是委屈了梁王,梁王是皇亲国戚,且爵位在侯之上,周亚夫以下犯上,事成后必定引起梁王与皇帝的不满,况且他迟迟不支援与梁王,更是大错特错。倘若当时周亚夫先给梁王讲明:他的用意在不断的为梁王增援,事后再给梁王赔个罪,这事不就过去了吗?但周亚夫得意忘形,因功自居引起了梁王的怀恨,又引起景帝与梁王的君臣不和,恶性循环,周亚夫必定会被双方排挤。

最后是“病”。同样是生病,张良、司马懿与周亚夫病的结果却截然不同。张良为帮助太子,自己生了病,却帮了太子,让太子欠他一份人情;司马懿生了病,却还发动政变,夺下曹魏政权;但是周亚夫一病,直接失了官位,为什么呢?因为周亚夫不懂得处理君臣关系。君主就像老板,臣子就像员工,员工的工资由老板发,员工的工作与老板关系重大,而周亚夫这位员工,却惹了老板的秘书(即窦太后)与高管(即梁王),秘书与高管都是老板的亲信,而与他们作对无异于和老板作对。当景帝给他吃肉没有切块时,周亚夫不乐意了,那景帝自然不悦:工资都发到你账户还嫌没亲自送到你手上。得寸进尺,狂妄自大这也是周亚夫死亡的原因。

其实周亚夫也可以避免犯错。当景帝封赏非刘氏诸侯时,如果周亚夫能学习他父亲周勃对吕太后说“分封谁都可以”,懂得看主上脸色行事,而不是用高祖的话反驳,君臣关系便不会被撕裂,他也就不会日后落得惨死的命运。

读后感侯世家(篇5)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于悦)

读后感侯世家(篇6)

他足智多谋,是“汉初三杰”之一。他是血性中人,却从未显现出一丝鲁莽,他位极人臣,却视功名利禄为粪土,他用自己的锦囊妙计助刘邦取宛城,破峣关,脱险于鸿门,烧栈道,平三秦,迁都关中。立下赫赫功劳,却处事低调,进退有度,明哲保身。他就是汉留侯张良。

读完此书,我萌生了一种想法——那种人才配称为大勇之士?说到大勇之士,人们都会想到项羽。首先,他力能举鼎。力气大就算英雄吗?不能。其次,每次战斗他都冲在最前头,杀敌无数。但是,士兵这样,自然是勇敢,主帅如此,匹夫之勇。再次,项羽在被逼乌江口,四面楚歌时,自刎而死,并说了一句话——“无颜见江东父老”。这算什么理由,只为一点颜面、名誉,便把自己性命和东山再起的希望牺牲掉,更不是大勇。所以,我认为,张良才是真正的大勇者,首先,它有血性,作为韩国公子,他敢于担负起为韩国报仇的责任,但是,就是因为初期的鲁莽让他吃够了苦头。他“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却使自己无立锥之地,只好隐姓埋名,但是,可贺的是张良从失败之中汲取了经验,而这,勇于从失败之中汲取经验也不失为勇敢。终于,有一天,张良遇到一位老人,那位老人让张良拾履,并为他穿上,张良以极大的耐心完成了考验,得到了《太公兵法》,得书之后,张良便刻苦钻研,直到三韬五略,样样精通后,他便出山,在兵士只有数千人的刘邦军中当了谋士,这更是一种勇敢,不过勇敢背后是申时度势的深思熟虑。张良看人果然不错,他借刘邦之力,诛灭了暴秦,又逼项羽自刎于乌江口,功成名就之后,他对功名拿得起,放得下,急流勇退,这更是一种大勇的表现,也是深沉的城府的表现。

其实,苏东坡先生的一篇《留侯论》已将张良刻画得淋漓尽致,而开头,更是对勇敢的精辟见解——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血性在内,城府在外,才铸大勇。

读后感侯世家(篇7)

留侯世家主要写的是刘邦的谋臣张良的一生,顺便还简单写了张良的继承人张不疑的情况。

本篇写了张良与黄石老人、张良与项伯在鸿门宴的表现、张良建议汉王焚烧栈道以安项羽的心,张良劝刘邦暂不分封、张良建议建都关中、张良为太子出谋保住继承权,等,许多都是耳熟能详的故事,看完了感觉张良还真是一个诸葛亮式的人物,特别善于出谋划策,正如汉高帝言: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只是张良与黄石老人的故事有点离奇,杜撰的吧?

总之,张良个性有点神秘,年轻时曾谋刺秦始皇,失败后被追捕更名改姓躲藏于下邳,十年后陈涉起兵反秦,天下纷争,张良在准备跟随景驹的途中遇到刘邦,以精通太公兵法得到刘邦赏识,从此跟随刘邦。这时候张良是20多岁呢还是30多呢,文中未交代,已经开始表现足智多谋、老谋深算的特点,从他协助刘邦攻打尧关一事就可以看出来,而且自他跟随刘邦以来所出的计策就没有失败过,真神人也,比诸葛亮还诸葛亮。

但由于体弱多病,张良在刘邦打江山时未立战功,在刘邦坐江山时也未象萧何一样出任相位参与治国,不过也避免了像萧何一样饱受猜疑装模作样。全文看完,看不到有刘邦或吕后对张良有一个字的诟病,看到的只有对他的赏识与感恩,这对于像刘邦、吕后这种人,真异数也。世界真奇妙。不过,仔细想想,韩信、萧何等追名逐利之徒怎能与张良这类世外高人相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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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侯世家读后感


留侯世家读后感范文一

他足智多谋,是汉初三杰之一。他是血性中人,却从未显现出一丝鲁莽,他位极人臣,却视功名利禄为粪土,他用自己的锦囊妙计助刘邦取宛城,破峣关,脱险于鸿门,烧栈道,平三秦,迁都关中。立下赫赫功劳,却处事低调,进退有度,明哲保身。他就是汉留侯张良。

读完此书,我萌生了一种想法那种人才配称为大勇之士?说到大勇之士,人们都会想到项羽。首先,他力能举鼎。力气大就算英雄吗?不能。其次,每次战斗他都冲在最前头,杀敌无数。但是,士兵这样,自然是勇敢,主帅如此,匹夫之勇。再次,项羽在被逼乌江口,四面楚歌时,自刎而死,并说了一句话无颜见江东父老。这算什么理由,只为一点颜面、名誉,便把自己性命和东山再起的希望牺牲掉,更不是大勇。所以,我认为,张良才是真正的大勇者,首先,它有血性,作为韩国公子,他敢于担负起为韩国报仇的责任,但是,就是因为初期的鲁莽让他吃够了苦头。他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却使自己无立锥之地,只好隐姓埋名,但是,可贺的是张良从失败之中汲取了经验,而这,勇于从失败之中汲取经验也不失为勇敢。终于,有一天,张良遇到一位老人,那位老人让张良拾履,并为他穿上,张良以极大的耐心完成了考验,得到了《太公兵法》,得书之后,张良便刻苦钻研,直到三韬五略,样样精通后,他便出山,在兵士只有数千人的刘邦军中当了谋士,这更是一种勇敢,不过勇敢背后是申时度势的深思熟虑。张良看人果然不错,他借刘邦之力,诛灭了暴秦,又逼项羽自刎于乌江口,功成名就之后,他对功名拿得起,放得下,急流勇退,这更是一种大勇的表现,也是深沉的城府的表现。

其实,苏东坡先生的一篇《留侯论》已将张良刻画得淋漓尽致,而开头,更是对勇敢的精辟见解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血性在内,城府在外,才铸大勇。

《留侯世家》读后感范文二

看完留侯世家,最大的感触便是张良真是一个智者,对于事情的判断能力与出谋划策的能力令人深深折服,张良仅仅凭借过人的头脑和三寸不烂之舌就帮助刘邦获得天下,自己荣升帝王之师,一生堪称完美。那么,张良的智慧到底表现在哪里,他对事情的处理方法又有什么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地方呢?

首先,张良善于揣摩各类人的心理。在战乱的当时,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张良正是巧妙地利用了这种心理,想出一些办法,既能满足对方的需要,又能满足自己的利益,达到双赢的效果。比如说史记中有一段记载刘邦决定放弃函谷关以东的所有土地,决定把他分封给能与他共图大事的人。张良建议把土地送给英布、彭越和韩信三个人,利用了英布和彭越与项王之间的矛盾,这两个人为得到土地共同对抗项羽而高兴,同时对于刘邦来说又能借助这三个人的力量来制约项羽,使得自己一方的势力增强。为了成功,必须借助他人的力量,这就需要采取某种方式,以他人的利益为诱导,来使得别人心甘情愿听从自己的安排。春秋战国时代的苏秦张仪两大说客,也是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以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劝说进行连横与合纵,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见,掌握不同人的心理与需求,对于人的深入研究是张良成功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其次,张良能够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事情,思维缜密。古往今来的谋士有很多,有的辅佐自己的主子走向了帝王之位,有的却因判断失误而酿成了千古恨。每个人对于同一件事情有着不同的看法,个人有个人的道理,但究竟哪种判断才是正确的,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与需求来展开思考。郦食其一直是我一个比较敬佩的人,不仅足智多谋,面对油锅还能面不改色,也算是一个英雄人物了。但他提出的建议却被张良反驳的一无是处。郦食其看来也是饱读诗书之人,以商汤武王的做法为鉴,劝谏刘邦分封六国君王的后代。而张良却敏锐地发觉了当时战况与商汤,武王的不同之处,根据实际情况为刘邦作出了分析,使得刘邦撤回了指令。由此可以看出,结合实际情况,也是一项重要的能力,只会像赵括那样纸上谈兵,必然会遭遇失败。张良对于事情谨慎严密的分析与思考,使得刘邦对他放心,从而言听计从。

第三点,张良深谙为官之道,能够聪明地处理人际关系。韩信同样才华横溢,用兵的水平在当时无人能及,但韩信后来却以反叛之名被刘邦杀害,原因就在于韩信不懂得低调谦逊,从而使刘邦感觉他对自己产生了威胁,便找机会除掉了心腹之患。而张良一直对于高祖忠心耿耿,尽心辅佐,使得高祖对他产生了足够的信任。并在后来的为官生涯中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从而获得了善终。吕后后来为废太子之事找到张良,张良也用自己的方式帮助了吕后,使得吕后对他心存感激。当时触怒吕后的人,都在高祖去世后吕后垂帘听政时收到了的迫害,但张良却能善始善终,可能也得益于他对将来时态的预测以及在人际关系方面表现出的智慧。

总而言之,我对于张良只有两个字敬佩,希望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能多向张良学习,也成为像他那样有智慧的成功人士。

[荐]绛侯周勃世家读后感系列


熟读之法,于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相信大家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一定思绪万千,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内心的想法,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花时间整理了绛侯周勃世家读后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绛侯周勃世家读后感【篇1】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于悦)

绛侯周勃世家读后感【篇2】

同学们喜欢读名著,更喜欢去吸取里面的知识和道理。而《史记》这本书就是一本很好的代表作。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受父亲的影响,并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写出了这本巨著。

老师领我们一起阅读了《史记》中的一册《帝王之路》,通过阅读我发现里面有许多做事因坚持不懈而成功的人。舜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舜的父亲是个盲人,母亲去世后,父亲又娶妻生下了象。象和父亲、后母都想杀死舜,可舜还爱着自己的家人,他一心为民,被乡亲们敬重,舜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百姓及他的家人,从而最后舜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

读到这里,我想到自己在生活中,就是一个做事不坚持的人。尤其在读书方面,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妈妈经常对我说读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而我却觉的它是一件特别枯燥的事,总是爸爸妈妈督促着我去读书。有时今天读了,明天就不想读了,总是坚持不下来。在期中考试的时候因我不喜欢读书,缺点就全部暴露出来了,阅读理解的题目错的很多;读不懂题目的意思;文章前后呼应不起来,导致题目理解不透反而做错了题。看到成绩的时候,我才明白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我每天养成坚持读书半小时的好习惯,经过努力,我的语文阅读理解能力得到了提升。

读《史记》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自古至今,所有帝王之路不是轻而易举就走上去的,我们通过读书也找到了自己学习的榜样。

感谢父母和老师让我爱上读书,我会一直坚持下去。

我喜欢的读书名言: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牟姿璇)

绛侯周勃世家读后感【篇3】

周亚夫是周勃之子,后来继承了侯位。在细柳时因治军有方,得到汉文帝赞赏;在吴楚之乱因平叛有功,得到汉景帝封赏。最后却因对赏封的肉不满而大发牢骚被汉景帝判罪饿死。

评:周亚夫是一位优秀的军事家,但他的“情商”令人堪忧。

首先是在军细柳时,面对御驾,他置之不理,甚至引兵反抗。幸亏汉景帝是位贤德之君,能体贴文武百官,周亚夫才能无罪受赏。不过细想一下,倘若周亚夫是在为高祖戍守,那高祖很可能把他就地正法。周亚夫没有想到:他的侯位是皇帝给的,工资是皇帝给的,皇帝拥有一切任免权。这种时候,略微做出一副军纪严格的样子就行了,装完后,应立即见天子,言辞应尊重、敬畏,如此这般,才能达到:既让天子看到你的忠于职守,又让天子看到你的高情商,一举多得。

其次,是平吴楚之乱时,周亚夫以梁国为诱饵,吸引吴军,再突袭取胜,此计无妨(本是景帝默许)。只是委屈了梁王,梁王是皇亲国戚,且爵位在侯之上,周亚夫以下犯上,事成后必定引起梁王与皇帝的不满,况且他迟迟不支援与梁王,更是大错特错。倘若当时周亚夫先给梁王讲明:他的用意在不断的为梁王增援,事后再给梁王赔个罪,这事不就过去了吗?但周亚夫得意忘形,因功自居引起了梁王的怀恨,又引起景帝与梁王的君臣不和,恶性循环,周亚夫必定会被双方排挤。

最后是“病”。同样是生病,张良、司马懿与周亚夫病的结果却截然不同。张良为帮助太子,自己生了病,却帮了太子,让太子欠他一份人情;司马懿生了病,却还发动政变,夺下曹魏政权;但是周亚夫一病,直接失了官位,为什么呢?因为周亚夫不懂得处理君臣关系。君主就像老板,臣子就像员工,员工的工资由老板发,员工的工作与老板关系重大,而周亚夫这位员工,却惹了老板的秘书(即窦太后)与高管(即梁王),秘书与高管都是老板的亲信,而与他们作对无异于和老板作对。当景帝给他吃肉没有切块时,周亚夫不乐意了,那景帝自然不悦:工资都发到你账户还嫌没亲自送到你手上。得寸进尺,狂妄自大这也是周亚夫死亡的原因。

其实周亚夫也可以避免犯错。当景帝封赏非刘氏诸侯时,如果周亚夫能学习他父亲周勃对吕太后说“分封谁都可以”,懂得看主上脸色行事,而不是用高祖的话反驳,君臣关系便不会被撕裂,他也就不会日后落得惨死的命运。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读后感(读后感)


周亚夫是周勃之子,后来继承了侯位。在细柳时因治军有方,得到汉文帝赞赏;在吴楚之乱因平叛有功,得到汉景帝封赏。最后却因对赏封的肉不满而大发牢骚被汉景帝判罪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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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周亚夫是一位优秀的军事家,但他的“情商”令人堪忧。

首先是在军细柳时,面对御驾,他置之不理,甚至引兵反抗。幸亏汉景帝是位贤德之君,能体贴文武百官,周亚夫才能无罪受赏。不过细想一下,倘若周亚夫是在为高祖戍守,那高祖很可能把他就地正法。周亚夫没有想到:他的侯位是皇帝给的,工资是皇帝给的,皇帝拥有一切任免权。这种时候,略微做出一副军纪严格的样子就行了,装完后,应立即见天子,言辞应尊重、敬畏,如此这般,才能达到:既让天子看到你的忠于职守,又让天子看到你的高情商,一举多得。

其次,是平吴楚之乱时,周亚夫以梁国为诱饵,吸引吴军,再突袭取胜,此计无妨(本是景帝默许)。只是委屈了梁王,梁王是皇亲国戚,且爵位在侯之上,周亚夫以下犯上,事成后必定引起梁王与皇帝的不满,况且他迟迟不支援与梁王,更是大错特错。倘若当时周亚夫先给梁王讲明:他的用意在不断的为梁王增援,事后再给梁王赔个罪,这事不就过去了吗?但周亚夫得意忘形,因功自居引起了梁王的怀恨,又引起景帝与梁王的君臣不和,恶性循环,周亚夫必定会被双方排挤。

最后是“病”。同样是生病,张良、司马懿与周亚夫病的结果却截然不同。张良为帮助太子,自己生了病,却帮了太子,让太子欠他一份人情;司马懿生了病,却还发动政变,夺下曹魏政权;但是周亚夫一病,直接失了官位,为什么呢?因为周亚夫不懂得处理君臣关系。君主就像老板,臣子就像员工,员工的工资由老板发,员工的工作与老板关系重大,而周亚夫这位员工,却惹了老板的秘书(即窦太后)与高管(即梁王),秘书与高管都是老板的亲信,而与他们作对无异于和老板作对。当景帝给他吃肉没有切块时,周亚夫不乐意了,那景帝自然不悦:工资都发到你账户还嫌没亲自送到你手上。得寸进尺,狂妄自大这也是周亚夫死亡的原因。

其实周亚夫也可以避免犯错。当景帝封赏非刘氏诸侯时,如果周亚夫能学习他父亲周勃对吕太后说“分封谁都可以”,懂得看主上脸色行事,而不是用高祖的话反驳,君臣关系便不会被撕裂,他也就不会日后落得惨死的命运。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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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于悦)

在看完《史记》中弥子瑕与卫君的故事后,我的心中涌起一股悲切之感。人生在事,都脱离不了“捧与弃”这两种形态。可如何使自身不迷失在他人的影响中,清醒地活出自我呢?我认为,当本分行事,对赞与恶都做好自己的本分,便可处之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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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本分,应理大于情,公正严明。自古以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向我们充分彰显了公平公正对治国的重要。卫君,不应以己情爱,对弥子瑕徇私。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被灭国、商纣王宠爱妲己被灭国。对于君王而言,身上承担的,是国家、是子民。卫君未遵守自己本分,此乃其错。

臣子本分,应严守规矩,切忌逢迎。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正是对誉非的良好态度。弥子瑕不该倚仗君王宠爱,不顾尊卑秩序飘飘然。“伴君如伴虎”,臣子的本分是协理君王治理天下,而非阿谀奉承谋取利益。弥子瑕未守其职,此乃其错。

君臣和谐相处,更加为君为臣之本分。唐太宗李世民与他的臣子魏征是流传千古的君臣典例。魏征辞世,唐太宗言:“征逝,吾失臂膀。”弥子瑕,在卫君过分宠爱他时,并未劝谏卫君,反而失了本分;卫君,在容貌优异的臣子面前未树立出君王威严。君不君,臣不臣,此乃国之弊也。为二人之错。

万事纷纷扰扰,荣辱循环不定。没有哪一个人的一生全是一帆风顺的,也没有哪一个人的一生全是荆棘满地的。事物前进是发展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即使道路坎坷,也要相信,未来光芒四射,希望充盈于生活。因此,一定不要在别人给予的快乐中迷失掉自我,只有坚守住自己,明白自身本分,才可以万事处之泰然。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现今社会,多的是“卫君”和"弥子瑕”。无数因反腐落马的"人民官"、偷息逃税的企业家、还有吸毒害人害己的“大明星”。他们迷失在欲望深渊中,被心性控制住了自己。由此可见,本分行事,才是平安度过生命的最好方法。

人生路漫漫。希望每个人都能恪守本分,对生活中的福祸,泰然处之。(欧阳悦)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7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淮阴侯列传读后感7篇”,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1

《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用为人物立传的方式写史。《淮阴侯列传》就是其中的一篇文章。淮阴侯就是汉朝的开国功臣韩信,它讲述了韩信的生平经历。

韩信是淮阴人,年轻时很贫穷。他不愿劳动,经常去别人家蹭饭吃,大家都讨厌他,不给他饭。一位老妇看他可怜,天天把自己的饭分给他,韩信决定一定要报答老妇。一个卖肉的年轻人见韩信天天带着佩剑,却天天蹭饭吃,很瞧不起他,就对韩信说:你要是不怕死,就捅死我;要是怕死,就从我胯下爬过。韩信看了他半天,最终还是钻了过去。大家都认为韩信是个胆小鬼。天下大乱时,他去投奔了项羽。他多次向项羽进谏,项羽不听。于是他投奔了刘邦,可是刘邦也只让他当一个小官。韩信又跑了。丞相萧何很欣赏他,亲自把他追了回来。萧何向刘邦说明了情况,刘邦决定拜韩信为上将军。韩信之后南征北战,为刘邦立下了汗马功劳:暗渡陈仓,平定三秦;背水一战打败赵国三十万人,灭赵国;灭齐国;击败项羽大将龙且二十万大军;最后与项羽决战于垓下,把项羽本人逼的自杀。

刘邦平定天下,建立汉王朝后,韩信被封为楚王。韩信首先把当年给他饭吃的老妇请来,给了她千金重赏。又把当年侮辱他的人找来,让他当了中尉。韩信说:他当初侮辱我,我之所以隐忍,就是为了今天的事业。几年后,有人对刘邦说韩信造反,刘邦于是把韩信抓了起来,后来证明韩信是清白的,韩信还是被废除了王位,降到了淮阴侯。刘邦很惧怕韩信,因为他打仗天下第一。于是韩信又一次被抓起来,没经审问就被杀了。

韩信是一代军事奇才,却因为功劳太大,才能太高,项羽又被打败,所以被汉高祖刘邦杀了。真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2

夜读《淮阴侯列传》,至信方斩,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语时,遂掩卷为之痛惜良久。设若韩信早日认清刘邦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之小人嘴脸,听从齐人蒯通之言,三分天下,鼎足而居,何有后来夷灭三族之祸。

细思之,韩信之祸早有征兆,只是韩信不自知罢了。

韩信率军攻齐,未至而得到消息:高阳酒徒郦食其已经凭其三寸不烂之舌,说降了七十余城。韩信假作不知,听从辩士蒯通的建议,不顾郦食其的生死,乃乘虚而入,偷袭齐国。齐王田广误以为汉王背信弃义,迁怒于郦生卖己,用油锅烹掉郦食其,而郦食其的弟弟郦商,是刘邦的爱将,郦商必恨韩信入骨。此其征兆之一也。

刘邦与项羽相持于荥阳,在危急的时候,接到了韩信从齐国发来的书信。韩信信中称: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愿为假王以镇之。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多亏张良,陈平蹑汉王足,提醒刘邦,汉方不利,宁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为守。不然,生变。刘邦这才明白过来,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于是将计就计,封韩信为齐王,韩信这才发兵帮助刘邦。此其征兆之二也。

项羽在与刘邦定立和约后,便东归。刘邦背信弃义,引兵追之,并调韩信,彭越率军来会,以求最后一举消灭项羽。但此二人皆不听调遣,刘邦被项羽一个回马枪,杀得大败。刘邦无奈,只好听从张良的意见,把自陈以东傅海之地,封给齐王韩信;睢阳以北至谷城,封给彭越。韩信和彭越这才率军前来,垓下一战,消灭项羽。此其征兆之三也。

由此三者看来,韩信杀身之祸早已深埋,只不过因为还有利用的价值,刘邦才迟迟没有动手。天下一统之时,就是淮阴侯命丧之日,所以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及天下已定,信复何恃哉!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3

今天读史记淮阴侯列传,对韩信的悲剧结果有些感想。韩信确实是有雄才大略,在萧何的推荐下得到了刘邦的重用,被拜为大将军。之后,在群雄灭秦和楚汉相争的大背景下,韩信的军事才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成就了刘邦的霸业,自己也成为一代豪杰,千古留名。但韩信最大的问题是优柔寡断,没有争雄天下的决心,而甘愿寄刘邦的篱下;但同时又不知谦卑退守,而是居功自傲,贪心不足。韩信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一方面认为刘邦对自己有知遇之恩,不忍背叛。另一方面内心又极度不平衡,认为天下是自己打下来的,结果是刘邦坐了皇帝,对于刘邦给与的所有赏赐都认为是理所应当,而且与其功劳相比远远不够。因此时常牢骚满腹,对刘邦充满怨言,常常与部属同僚炫耀自己的功绩,抱怨刘邦的不公。这引起了刘邦的极大不安,感到韩信对其江山社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最终不得不灭了韩氏三族。

其实韩信有机会与刘邦、项羽三足鼎立,成就自己的霸业。当时他本人也有自立为王的想法,但囿于刘邦的知遇之恩,优柔寡断,没有在最恰当的时机揭竿而起,反而受不住刘邦的物质诱惑而帮助刘邦打败了项羽,从而把刘邦推上了皇帝宝座。刘邦登基后,韩信内心又极度不平衡,完全没有意识到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和刘邦之间的关系已经完全改变了。而是幼稚地认为刘邦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自己的功劳,刘邦应该对其感激涕零才对。因此居功自傲,经常在下属和同僚面前表现出对刘邦的轻视,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对于刘邦的所有赏赐都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且远远不够,认为刘邦没有论功行赏,对自己不公。这种不平衡的心理不断地恶性膨胀,行为言语越来越不检点,完全不顾刘邦作为一个皇帝的脸面和内心感受,把刘邦逼进了不得不杀了他的角落里。对此韩信居然没有任何清醒的认识,而再次落入刘邦的圈套,没用一兵一卒就把韩信擒拿回长安。

韩信被拿回长安后,刘邦并没有下决心要处死他,而仅仅是给他降了一级,从楚王降为淮阴侯并软禁在长安,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而此时的韩信再次误判了形势,居然教唆在外的将领起兵造反,他在长安做内应,以便一举推翻刘邦的政权。刘邦御驾亲征叛将,韩信趁机在长安城率领家奴起事做内应最终失败,被吕后诛杀,结束了悲剧的一生。

总结韩信的一生不禁让人唏嘘,几次都是在最关键时刻走错了路,最终葬送了自己。首先是楚汉对峙时,韩信帮助谁则谁能取胜,这时的韩信是双方都极力拉拢利用的对象。如果此时韩信自立为王,则形成三足鼎立、三分天下的格局,从此能真正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避免悲剧的发生。但他胸无大志、优柔寡断、犹豫不决,禁不住刘邦小恩小惠的诱惑,放弃了自己而帮助刘邦打败了项羽,成就了刘邦的大业。其次,刘邦登基后,如果韩信能够认识到他和刘邦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的价值已经荡然无存,从而能够学会谦让,不炫耀自己的功劳,不夸耀自己的才能,也不会招来杀身之祸。第三,韩信被封为楚王后,如果对此心怀不平而能果断扯旗造反,而不是在底下牢骚满腹、嘀嘀咕咕、小动作不断,至少也能和刘邦在疆场上一见高下,而不至于死在吕后之手。最后,被贬为淮阴侯后,如果从此远离官场、收敛心性、安于平庸,也能安度晚年,荫庇后代。但韩信在这些关键时刻一错再错,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4

今天感到无聊,于是就轻轻翻开《史记》不知不觉我已经看到了《淮阴侯列传》虽然我只看了一点,但是我觉得已经有要写的东西了,虽然只看了一点,但是我已经对韩信有了一个小小的了解我很同情韩信也很钦佩他。

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详细的描写了有关于韩信一生的故事,从布衣乡邻到乡绅门客,从胯下之辱到暗度陈仓,从背水一战到国士无双。韩信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於是信孰视之,俛出胯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

对于其中记载,韩信应是一个能够明察秋毫,并且遇事极为冷静,各种关系应该分析的很清楚的人,但是却为何“市人皆以为诺”。其实韩信“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生活并非他所擅长,所以才“为母佘肉”,而并非某些人分析的“大德不常,大勇无方”

而后韩信参军却未得到赏识,“及项梁渡淮,信杖剑从之,居戏下,未得知名。项梁败,又属项羽,羽以为郎中。数以策干项羽,羽不用。汉王之入蜀,信亡楚归汉,未得知名,为连敖”。而后由于萧何的发现,逐渐被刘邦赏识,如此良将在之后的楚汉相争之时,功勋卓著。

在整个过程中,刘邦一直称韩信是“国士无双”,并奉为“淮阴侯”。

韩信又矜才自负,不仅羞与绛灌为伍及刘邦本人亦不在其眼目之内这些也都是他的取死之道。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5

秦末之际能称得上是军事家的只有两个人,一是项羽,一是淮阴侯也就是韩信。作为秦末风云一时的人物,韩信的成功不是偶然,看完《史记》中的淮阴侯列传,不禁感慨乱世造英雄,韩信不愧为一个英雄。

韩信成功因素有很多:韩信善于谋略,屡出奇兵。涉西河,虏魏王,禽夏说,引兵下井陉,为刘邦建立汉朝立下了汉马功勋。这体现了韩信成功的第一个因素——有实力。这是非常的重要。韩信在攻克赵军后,听说成忆君有谋,以礼待之,向他诚心地求教攻齐之策。可以看出韩信知人善任,礼贤下士,这就是韩信成功的第二个因素。当淮阴屠中少年侮辱韩信后,韩信又甘心忍受胯下之辱,只为成就一番大事业。这无一不体现韩信成功的第三个因素——脸皮厚。韩信心胸宽广,知恩图报。召所从食漂母,赐千金。及下乡南昌亭长,赐百钱,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韩信连对曾让自己受胯下之辱的人,韩信成功后都能放过他,看到这不由自主的感叹韩信的心胸之宽广。这就是韩信成功的第四个因素。淮阴侯列传里记载:信亡楚归汉,未得知名,为连敖。坐法当斩,其辈十三人皆已斩,次至信,信乃仰视,適见滕公,曰:“上不欲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滕公奇其言,壮其貌,释而不斩。与语,大说之。言於上,上拜以为治粟都尉,上未之奇也。我读的时候想,假设当时韩信没有恰好碰到滕公,或滕公没有惜才和识才之能,韩信也许就成了刀下鬼,也就不会有他征战的一生。当然历史是不能假设的。这就是韩信成功的第五个因素——人品好。这一点也非常的重要。

按理说,他有这么多的优点和长处,结局不应该很悲惨,然而命运就是这样的变化无常。他最后的命运很悲惨。如果当时韩信没有听信萧何的话,可能韩信可以成为一代帝王。

当然历史不能重新改写,只是他的经历,可能能给我们一些启发。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6

韩信被汉高祖刘邦封为淮阴候,是因为萧何认识他、举荐他,刘邦才重用了他。他一生跟随刘邦转战南北,可以说他为刘邦建立汉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劳。然而他这么个功名显著的大将,最后却落了个谋反的罪名,被吕太后设计骗进宫中杀死了。

是什么原因使韩信落了这样一个下场呢?我认为是他没有听那个齐国说客蒯越的劝告。蒯越让他自立为齐王,制止刘项分争,一来自保,二来为老百姓着想,不让天下再有战乱。可韩信还以为刘邦待已不薄,就没有采用蒯越的计策。结果刘邦感到韩信功高盖主,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再说全国已经统一,可以不再需要这样的将领为自己打天下了,与其留着是个祸害,不如早点除掉的好。

可惜韩信死在了自己为之卖命的主子手下,他当初如果听了蒯越的那番话,恐怕历史就该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篇7

每次打开太史公的《史记》,总是先读《淮阴侯列传》,我想可能是这位传奇的将领让我入迷。读这篇文章,让我感到刘邦权谋之深。特别是读到:项羽已破,高祖袭夺齐王军。汉五年正月,徙齐王信为楚王,都下邳。刘邦权谋之深的感觉更甚。

在《史记》一书中,《淮阴侯列传》与《李将军列传》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篇章,这些年来,也读过多次,最初尚不清楚自己何以喜欢,只是朦朦胧胧地感觉其中蕴涵一股不可遏抑的愤懑。后来年齿渐增,体验遂多,慢慢地也深入到了太史公的心境当中,越发沉溺于文字中所附着的感慨当中了。韩信一生,卓越的军事才能,立下累累战功,功高于世,却落个夷灭宗族的下场。

韩信率军攻齐,未至而得到消息:高阳酒徒郦食其已经凭其三寸不烂之舌,说降了七十余城。韩信假作不知,听从辩士蒯通的建议,不顾郦食其的生死,乃乘虚而入,偷袭齐国。齐王田广误以为汉王背信弃义,迁怒于郦生卖己,用油锅烹掉郦食其,而郦食其的弟弟郦商,是刘邦的爱将,郦商必恨韩信入骨。此其征兆之一也。

刘邦与项羽相持于荥阳,在危急的时候,接到了韩信从齐国发来的书信。韩信信中称: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愿为假王以镇之。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多亏张良,陈平蹑汉王足,提醒刘邦,汉方不利,宁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为守。不然,生变。刘邦这才明白过来,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于是将计就计,封韩信为齐王,韩信这才发兵帮助刘邦。此其征兆之二也。

读了这篇文章:司马迁同情韩信,对刘邦、吕后等人的猜忌残忍,则隐约地表现了愤怒与厌恶。

张良的涅槃重生——《史记·留侯世家》读书笔记3000字


张良的涅槃重生——《史记.留侯世家》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读到张良,他是以一个复仇者的身份登场。张良是韩国人,张家“五世相韩”,可想而知,张良对韩国感情相当深厚。大约在张良二十岁时,秦灭韩,国破家亡的厄运突然降临。从此张良便有如生活在地域之中,心灵充满仇恨,一心要为韩国报仇。“燕丹善养士,志在报强赢。召集百夫良,岁暮得荆卿。”现在张良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带着他的全部家产足有万金之资,到处寻访他的荆轲。据说曾经“学礼淮阳,东见沧海君”。终于给他找到了一个大力士。张良为大力士铸造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大铁锥。秦始皇二十九年,张良和这个大力士潜伏在“博浪沙”这个地方,用那只一百二十斤的铁锥投向秦始皇。遗憾的是,由于距离太远这一锥“误中副车”。

张良之所以会失败,是因为他以前几次行刺使秦始皇起了疑心,他与臣子换了车,导致张良的失败。

提起荆轲,人们眼前或许会浮现一个青面獠牙,怒面狰狞的“刺客”现象。我认为荆轲不是一个刺客,根据史料的记载,荆轲“好读书击剑”,“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沉深好书”,也就是说,荆轲更像是一个有学问的沉稳之士,绝非一个山野莽夫。而有的人说,太子丹命荆轲刺秦是出于无奈,而学者认为荆轲为四大刺客之一。

荆轲刺秦失败,大多数人认为是因为荆轲剑法不到位,而我认为是荆轲的助手惹的祸。

作为刺客,荆轲知道搭档的重要性。对于秦舞阳,荆轲只知道他“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燕国人都称他为勇士。勇士和刺客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一个真正的刺客,除了勇敢以外,还要有精湛的剑术,敏捷的观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这些秦舞阳都不具备。再加上两人又是临时结成的组合,彼此没有默契。荆轲对这样的组合是不满意的,也是没有信心的,内心深处希望同往的人没有按时到达,早已在西秦失败的道路上埋下了伏笔。他一直等待的是一个以杀狗为生的屠户,他没到,使得荆轲最后的失败。

荆轲为能刺杀秦王,使得与他志趣相投,心灵相通的知己——高渐离为他走上了刺杀之路。

在燕国被灭之后,为逃避秦始皇的追捕,高渐离早已隐姓埋名,逃到了一个叫宋子的地方,在一个小酒馆中找了一份当酒保的差事,暂时隐居,慢慢寻找复仇的机会。在一次不经意的击筑中,被秦始皇邀进宫中作乐师,复仇的种子在他心中萌发。他知道匕首之类不能带,于是将铅溶入筑中。几次演奏之后,不料被大臣发现他是高渐离,秦王于是命人点燃马粪,残忍地熏瞎了高渐离的双眼。这给高渐离落实计划增加极大的难度,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可是深仇大恨在胸,时不可失,高渐离决心冒死一拼。一天他奉召又进宫为秦王击筑。演奏中他镇定自若,边演奏,边判断秦王的位置,在秦王陶醉其中时,举起筑朝他估计秦王的位置打去。这一下没有打中,而遭如狼似虎的卫兵们斩杀在秦廷之中。

荆轲的图穷匕见,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目的不明确,造成行动迟疑,只因燕子丹派荆轲去秦国的目的在“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候侵地,若曹沫之于齐恒公,和则不可,因而刺杀之。”这两者间的徘徊,促使荆轲在行动上的犹豫,从而导致荆轲刺杀行动m.i1766.com失败,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其次是助手的问题,助手舞阳,只有勇气,不具备刺客的能力,这也是他失败的原因之一。但他这种孤胆民族英雄却能迎合中国人历来崇高的民族英雄,因此,荆轲被推崇到高尚的舞台。

而高渐离隐匿数年的击筑刺秦,我认为“士为知己若死的因素占据了主要地位,他用铅置筑中,用以击打秦王,似乎只为发泄知己荆轲之死的不满,一味义气用事,自身准备不足,武器更是一种乐器,怎么能成功?大概只是推崇舍身取义罢了。

再说张良刺秦是心怀国仇家恨,刺秦事件,可见张良的智高于荆轲与高渐离,他通过前人的失败经历,把刺杀的舞台放在了天地之中,并为此做了一系列的周密安排。他不想像荆轲一样“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而是要在达到目的后全身而退。荆轲是悲壮的,高渐离是义气的,而张良是要“留得青山在的”的,更进一步的有所作为。

这三次刺秦都以失败告终,但他们的行为都不失为壮举,结局为两死一生,于张良面言,才有了后来冷静理智,胸有韬略的军师张良,也正因为他的“留待青山在”,让他以后成为“运筹帷幄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大将。谁说刺秦的失败,不是他成长过程中的一次重要历练呢?

有了这次的历练,才有了刘邦所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餽饟,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他一步步走向成熟在峣关用计破敌,让刘邦引兵绕过峣关,穿越蒉山,大败秦军于蓝田。也正由于刘邦采纳了张良的计谋,保证了军事上的顺利进展,从而赢得了时间,终于比项羽抢先一步进入关中。鸿门宴上他又帮助刘邦脱离险境;“为汉王请汉中地”,在楚汉战争中“长计谋平天下”,都为刘邦所采纳。张良身居乱世,胸怀国亡家败的悲愤,投身于倥偬的兵戎生涯,为刘邦击败项羽以及汉朝的建立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官拜大司马之后,辞官归隐,成为汉初三杰当中唯一一位得以善终的人。

这难道不是,荆轲的自负,高渐离的一意孤行,成就了张良的深谋吗?即使有刺秦失败的耻辱,他也能忍辱负重,卷土重来,让自己来一次华丽的涅槃重生,使自己后半生活得精彩淋漓,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精神吗?只要拥有了这种顽强,就能让你自己这样对待人生。就算“虐我千百遍,我仍待你如初恋”。如果这样对待人生,你的人生将会如夏花般绚烂。(指导老师:张芝兰)

【张老师点评】叶枫这篇文章改了约三次,终于完稿了。其实只要静心下来多读些书,多思考一下,笔下总有话可写的。写读书笔记,关键是要写得符合逻辑,文中荆轲和高渐离的事迹应该略写,张良的刺杀和失败应该详述,这才引出了涅槃重生的蜕变,直接刺杀行不通,投奔义军是正道,这样论述文章就完整了。

精选经营未来读后感900字精选7篇


栏目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经营未来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多情节都可以引起我们的共鸣。写一篇读后感将内心的感受抒发出来分享出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1

最近读了《经营未来》这本书,李明博在书中第一句话便说:“我在风中行走。”诚如李明博先生所言,他的一生便是在风中行走。这本书作为李先生的自传,详细讲述了他的奋斗史,读罢此书,感慨颇多。

从一个只能卖苦力学生,到管理多人的学生会主席,再到作为作为现代集团的最高经营者,带领现代集团成长为韩国最优秀的企业,后成为首尔市长,最终当选韩国总统。他的一生可以完美地用经营未来四个字概括。在同学都享受着自由自在的校园生活中,他不动声色地经营着自己未来的生活,不断培养自己的能力,一步步规划自身发展。这种眼界和格局,有几人拥有呢?所以他的成功,离不开自身的提前规划,精准定位。

我认为通过这本书,向我们传达一种精神,是李明博先生对待任何事情都全力以赴的态度。我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是: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

在李明博先生的一生中,他经历了重重困难和磨难,无论任何事,他都会拼尽全力;无论任何困难,他都是迎难而上……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今天的社会尤为可贵。许多人怕苦怕累,喜欢捡轻活儿来做,累活难活就互相推来推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成功,大多数人只是庸庸碌碌度过一生的原因。

所以,要想在尘埃里开出花来,你需要做的就是做自己的`主人!工作,不把它当成是为老板或者客户服务,而是应该把它当成自己的跳板。用心对待每一个工作,在工作中积累经验,让自己快速成长,掌控自己的人生,经营自己的未来。

李明博先生的成功难以复制,离不开他的个人因素和时代机遇,但他在书中所写的一个个真实故事,告诉我们:环境虽然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改变自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以后的人生漫漫路,我会让自己在风中行走!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2

看了《经营未来》后感触很大。李明博先生的人生可以用当下的热词——“逆袭”来形容。在韩国,李明博先生算得上是一名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从一个清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再到作为现代建设的最高经营者并带领现代集团腾飞为韩国最优秀的企业,然后到成为首尔市长,最后到当选为韩国总统,创造了一个“工薪族神话”。无论做任何事,李明博先生都会竭尽全力;在任何危机、挑战面前,李明博先生都会毅然迎上前去。这种奋斗的姿态,正是韩国人在几十年时间内实现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核心和灵魂。

作为普通的职场人,在职场中摸爬滚打数年后,日复一日的工作磨平了我们的棱角,也磨掉了我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但是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不能被磨平。现代职场很少人有这种敢为天下先精神的,总是把握“明哲保身”的信条,将自己置身事外。没有站在自己是主人翁的角度来积极看待问题、有效处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我们渐渐缺乏斗志,缺乏战胜困难的决心,缺乏把握时机的果断,因为我们始终没有把自己当成经营者来对待自己的工作。“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当我们遭遇困难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即使暂时遇到挫折也不要太过担心,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渡过难关。我想只要大家都团结的在一起,学习李明博先生无私无畏、锐意进取、直面挑战的精神,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强大的团队,一个充满竞争力的企业。

“虽千万人吾往矣”是一种开拓者精神,李明博先生正是靠着满腔建设发展他的祖国、改善人民的生活经济条件的热情不断地开拓进取。在面对保守派的质疑和劝阻时,总能当机立断、力排众议成就了一个个奇迹式的创举。

庄子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只有忘我贡献才能恩泽一方。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把握现在,经营现在,也就是为你的未来开拓,经营未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3

看了《经营未来》有很大的感触。李明博先生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作为现代建设的最高经营者带领现代集团成长为韩国最优秀的企业,到成为首尔市长,再到当选为韩国总统,创造了“工薪族神话”。李明博先生在现代韩国是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无论做任何事,李明博先生都会竭尽全力;在任何危机、挑战面前,李明博先生都会毅然迎上前去。这种姿态,正是韩国人在几十年时间内实现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核心和灵魂。

我们都只是普通的职场人,在职场中摸爬滚打,磨平了我们的棱角,磨掉了我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但是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不能被磨平。现代职场很少人有这种精神的了,总是把握“明哲保身”的信条,带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将自己置身事外。没有将自己做为“自己的主人”、“良心的主人”和“事业的主人”来看待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我们为什么不能成功?我们为什么只能在流逝的岁月中蹉跎?我们为什么不能创造第二个、第三个“工薪族神话”?因为我们缺乏斗志,缺乏战胜困难的决心,缺乏把握时机的果断,因为我们没有把自己当成主人来经营自己的工作。不管有多难,心中都要怀有希望,只要有希望能就不能放弃。遭遇困难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即使暂时遇到挫折也不要太过担心,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渡过难关。我想只要大家都团结的在一起,学习李明博先生无私无畏、执意进取、直面挑战的精神,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强大的部门,一个强大的集团。

“溪流汇江河,江河汇大海”,再弱小的力量加在一起也会强大,当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怀有努力进取、遇事不放弃的信念时,每个人就是一个坚强的堡垒。

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把握现在,经营现在,也就是为你的未来开拓,经营未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4

《经营未来》一书,李明博用并不华丽的文笔记述了他的不平凡之路,书中所体现出来的一些精神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做事情要有分析、有规划。纵观李明博一生的发展,可以说是涅盘重生,在半工半读的贫苦学生——学生会主席——现代建筑掌舵者——首尔市长——韩国总统这条路上,走得很稳很有节奏,这是因为他在每一步都做了分析和规划,确保自己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是在正确的道路上努力,所以才在每一步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所谓方向不对,越努力越窘迫,我们在做某一件事情之前,要先搞清楚我们的方向对不对,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把砍柴的刀磨快,砍起来就轻松了。

做事情要直面挑战、全力以赴。李明博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而李明博的选择是直面挑战,全力以赴解决问题,以锐意进取的精神击退困难,也击败了竞争对手。作文成就的大小和遇到并解决掉的困难的多少是成正比的,换句话说,也只有有能力遇到大的困难,才有机会取得大的成就,所以有困难其实是好事。我们面对困难时,只要有进取之心,不轻言放弃,坚定自己的信念,困难就变成了磨刀石,会将自己磨成一把披荆斩棘的锋利尖刀。

做事情要有胸怀、有格局。李明博是有大胸怀、大格局的,在他的人生之路上,不仅仅是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更是考虑了周围人的需求、社会的需求,而他能取得如此高的成就,也和他这点是离不开的。能力可以慢慢锻炼,但胸怀和格局不够,最终即便是取得自认为很高的成就,也难以对社会有很大的帮助,甚至有能力却没有胸怀和格局的人,反而可能会成为社会的隐患。

想要经营好自己的未来,既要做好每个阶段的分析规划,也要有直面困难、全力以赴的决然,而如果想取得比一般人更高的成就,更要有足够大的胸怀和足够高的格局。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5

《经营未来》是韩国总统李明博的自传,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一直萦绕在我心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说是历经磨难着,但多多少少,人生这条路总是不平坦的。很多人,在遇到苦难时,就缺少迎难而上的勇气,反而知难而退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如果我们没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那么我们只有被困难打倒的份。面临困难与挫折,我们更应该的是摆正心态,越挫越勇,不要害怕得到,因为跌倒了才是你前进的脚步,那才是你成长的印记,这也印证了“失败乃是成功之母”的道理。

正如去年,在忙碌的生活中,突然接到通知说要上一堂公开课,时间紧迫,我也没有准备充分,再加上本身教学经验尚浅,心里一定底都没有。顿时感觉压力很大,一时间不知所措。但是转念一想,虽然这是一个“大难题”,但是确实是一次难能可贵的锻炼及成长的机会。于是乎,在摆正心态的同时,我时时督促自己要振作起来,我能力不强,但若我有一颗勤奋刻苦的心,秉着这一份意念,笨鸟先飞,我定能战胜困难,上出一堂较理想的公开课。时间转瞬即逝,在正式上课前,试上效果非常差,可我并不气馁,一遍遍地对教案进行修改,从容地面对这即将来临的一切。终于,在上公开课当天,我交出了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

万事开头难,不过我们要学习李明博那种不怕困难有多大,都不要轻易放弃的决心。相信自己,一份耕耘,便会换来一分收获,把握现在,也就是在经营未来,让明天更美好!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6

最近我看了韩国总统李明博先生的《经营未来》,感触颇多。

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的是一种信念和精神,怀揣着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依旧不放弃,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

李明博先生的一生仿佛是一个奇迹。一个出生在贫苦人家、没有背景、没有金钱并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他没有自甘堕落,没有颓废沉沦,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奋力拼搏去挑战自己的人生,最终通过努力成为了一个国家的最高领袖。现如今,我们很多人会觉得那是遥不可期不切实际的,但是李明博先生用他的亲生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未来,一切便皆有可能。

李明博无论做任何事,李明博先生都会竭尽全力;在任何危机、挑战面前,李明博先生都会毅然迎上前去;他从不认命,与境遇顽强斗争,勇于克服自身的缺陷;他有着独立的思考和面对压力的胆魄,忠于自己的工作,有主人翁意识。

我们在职场中摸爬滚打多年,时光磨平了我们的棱角,岁月侵蚀了我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然而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却越发闪亮。如今有这种精神的人越来越少,人们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希望可以“明哲保身”就足矣了。没有将自己做为“自己的主人”、“良心的主人”和“事业的主人”来认识问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

我们为什么不能成功?我们为什么只能在流逝的岁月中蹉跎?我们为什么不能创造第二个、第三个“工薪族神话”?因为我们缺乏斗志,缺乏战胜困难的信心、决心与耐心,缺乏抓住时机时的果断。其实不管有多难,心中都要怀有希望,因为只要有希望就会有实现的可能。遭遇困难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要相信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渡过难关。

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把握现在,经营现在,为自己经营出一个辉煌的未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7

最近我看了韩国总统李明博先生的《经营未来》,产生了良多感触。李明博先生的一生给人一种奇迹的感觉。一个在贫苦人家出生、没有背景、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竟然能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挑战自己的人生,最终成为了一个国家的最高领袖。在今天,我们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李明博先生用自己的亲生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未来,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在书中,李明博先生给我最深的印象有下面几个:

一是不认命,与境遇顽强斗争。

李明博先生出生在贫苦人家,他最初的境遇和很多贫苦人家一样,需要努力干活,补贴家用,由于家境困难,学业都几近无法完成。但是他边打工边挣学费,念完了大学,这使他开阔了思维,有了发展的基础。有时候我们容易被眼前的困难牵绊住,于是就被迫停留在低处,失去了攀爬的信心和勇气,但是如果能不屈不挠地顽强前进,越过障碍,就会达到一个新的平台。

二是勇于克服自身的缺陷

作为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常年艰辛的生活,大多会成为一个沉默、内向的人。但是可以想象这样的李明博居然会去参加学生会主席的竞选吗?这需极大的勇气来挑战自己,更重要的是,一旦决定克服自身的缺陷就要认真对待,他最终竟然以自己的真诚和实在,成功竞选为学生会主席了。

三是忠于自己的工作

有主人翁意识李明博在现代公司工作,在做底层财务职员时,就能面对暴力,奋勇保护公司财产。因为他把公司看做是自己的公司。在担任职业经理人期间,社长给他的评价是:什么事交给李明博,他总能很好地完成。因为把公司看成是自己的公司,所以每次谈判,他都会尽百分之二百的努力,他每天睡觉不超过5小时。这种精神,使现代企业从一个小公司成长为跨国大公司,也使自己的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坐上了社长。

四是有独立的思考和面对压力的胆魄

在现代公司工作几十年,并成为社长,在上级要建立政党开始从政并要求李明博一起参加的时候,李明博面临了很大的压力。但是他善于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地,与上级产生分歧时,他又果敢地辞职,走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而在从政以后,每次的决策也会有多方的意见和很多的阻力,但是李明博还是有自己独立的思考,立足真正的现实需要、克服重重阻力,精彩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事业。而我们面临很多压力的时候,往往会妥协,面对大多数并非正确的意见时,往往容易随波逐流。但是如果我们也拥有独立思考和面对压力的胆魄,我们的人生可能会有更多的精彩。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未来,同一个人也会用不同的未来,如果我们想掌握自己的未来,就要善于经营它,向自己向往的方向,一步一个脚印迈出坚实的步伐。

读后感培根随笔900字(精选7篇)


读后感大全主题栏目精选:“读后感培根”,敬请访问。

说到作文,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写作文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的文笔。想写好作文我们需要尽可能地去积累整理。可能你现在正在为作文而烦恼!你可以读一下编辑整理的读后感培根随笔,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1

说实话,我是很怕死的,战胜死亡的帮手。怕到培根所说的那些战胜死亡的帮手对我基本不起作用的程度。我怕死的原因,并不是培根所说的死亡的声势。

丧葬仪式以及其中的悲号痛哭对我的影响不大,因为总体来说我是一个比较独立思想的人,别人的行为对我影响不大,起码是培根这样的哲学家之外的普通人对我影响不大,而哲学家我还要挑一挑,看不顺眼的对我影响也不大,看顺眼的对我的影响也只是稍微大一些。那么我为什么怕死呢?不知道,只能说就是骨子里怕死。培根在他的随笔集2里提到的战胜死亡的帮手有这样一些:复仇、爱情、荣誉、悲哀、恐惧、哀怜、忠诚、事业。我想了一下,这些事情肯定会暂时起麻醉剂的作用,麻痹怕死的神经。但是,这些事情的麻痹时间有多长,其麻痹效力是否足以战胜死亡,则完全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

究其实质,因为这些麻痹之所以成立就是因为教育或洗脑的结果,而不同时空环境下的教育或洗脑内容是不同的,教育和洗脑的效果对不同的人也会不同。逐个分析一下上述帮手。先说复仇,虽然西西里式的复仇有些极端,但是总的来说个人或家庭复仇还是容易理解的;至于大的人群复仇例如村/团伙/民族/国家,大部分是老大们的忽悠,能不能到不怕死的程度其实并不像老大们说的那么夸张。爱情特别是失恋带来的强烈痛苦的确可能暂时压过对死亡的恐惧,但是一般来说越强烈的东西也越容易随风而逝。荣誉是各级老大们用来让人干活而又省钱的主要手段,捅破窗户纸后就会发现其实是浮云。亲人间的悲哀源于多年的亲密关系,大范围的悲哀则往往是由于大范围的洗脑,日本战败后大量日本人自杀是后者的典型案例。恐惧,其实是一个比较的问题,也就是对死亡的恐惧和对其它恐惧的比较。忠诚和复仇有些类似,忠于家人是应该的,忠于其他则肯定是被其他洗脑的结果,为忠于皇帝而死是何等愚蠢就不用说了,为忠于某个概念而死也只能让这个概念的最大获益者获益。

最后,为事业而死也类似于为忠诚而死,如果这事业的最大获益者是别人;如果事业是自己的爱好,那这就是一个精神状态的问题了,因为这在本质上和为吸毒而死是一样的。对于我而言,培根的帮手说的根本错误在于,他所说的帮手都是杀手而不是帮手。也就是说,这些帮手不是帮你战胜死亡,而仅仅是帮你战胜对死亡的恐惧心理。通俗地说,就是帮你安乐死而不是帮你不死。培根选择这些帮你死的帮手而不是帮你不死的医学,这让我不知是该叹息培根,还是叹息培根所在的时代。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2

《培根随笔》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我是在老师的推荐下认识这本书的,那时语文老师让班上的同学每个周末回去摘抄《培根随笔》上的好词好句来进行赏析,我也因此认识了这本书。在书中,作者通过一篇篇的随笔表达了自己的思想,对世事的看法以及自己的理解与态度。其中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警句迭出。在《论学业》中写到:“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慎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之学使人善辩。”说理透彻,具体的把自己对于学习的事物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变化的想法直接的表达了出来,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我也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不禁佩服作者的思想。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学习,更应该是通过学习来提升自我,要从学习中感到快乐,也要理解学习的作用,才能从学习的“苦海”中脱离出来,正如培根在书中所言“学问并不教人使用学问,对学问的使用,乃是一种在学问之外又高于学问的智慧,是一种通过观察而获得的智慧。”有些人全盘否定学问,有些人尽信学问,而有些人则在心中斟酌对比,这就出现了书中的“机灵的人蔑视学问,朴实的人羡慕学问,而聪明的人则使用学问。”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也应不断推敲,来实现对知识的使用。

除了学问,友谊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论友谊》培根提到了友谊的三个果实,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作用,为自己分担烦恼,向自己提出忠告以及做自己的镜子,书中写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从这里可以看出,朋友在生活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当双方都是朋友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受其他的因素限制,因此人们才能向朋友吐露心声,并从朋友那里得到继续前进的力量。因此人们才能从朋友那里听到他们的忠告,才能改正自己。因此人们才能把朋友看做另一个自己,甚至还要超过自己。而一个人若是没有真正的朋友,就会同书中所说一样,会体验到一种纯粹而又可悲的孤独,“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就是神。”要珍惜身边的朋友,因为他们除了朋友以外,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读《培根随笔》的过程中,有些随笔并不能一次就读懂,读通,往往要经过多次的翻阅,而我也常常绞尽脑汁去跟随着作者的思想去思考,正如培根所认为的一样,有一些书是需要读者去不断咀嚼和消化的。在书的前言有提到关于培根的生平,他也不是一个是十全十美的人,而是一系列的沉浮中慢慢积累,凝聚他的心血,才有了《随笔集》这本世界性的书,这也是为什么培根在《论伪装与掩饰》中为这两者做了客观的批判:“最完美的人品素质需要谦虚坦荡诚实的名声,守口如瓶的习惯,适当的掩饰技巧,以及在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伪装能力。”

读完了《培根随笔》,正如文章开头所说的那样,我受益匪浅,脑袋里的精神世界再一次得到了充实,相信蕴藏在书中文字的积极向上的能量会帮助我们继续完善自己。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3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在三者中最高。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4

在《培根随笔集》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最适合我这种不喜欢读长篇大论而又想得到多点东西的人看了。虽然只是:"论""说""谈"但是,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但是我还是觉得无论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读这本书。因为《培根随笔集》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自己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能力,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幸福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挑一篇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可以前尝辄止,有些可以囫囵吞枣,但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品尝,慢慢消化的茶。要读透了才能知道,其中的道理,要喝到最后了,才可以尝到甜头。虽然这只是一本随笔集!但是好比一本史书、诗、数学、物理、伦理、逻辑推理般让你明智、灵透、精细、精细、庄重、善辩。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5

“读书有三大好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读书费时太多的人是因为懒散,寻章摘句太过的人显得矫揉造作,全凭书本断事则是学究书痴。书籍好比食品,有些只需浅尝,有些可以不吞咽,只有少数需要仔细咀嚼,慢慢品味。”培根的话让我知道:只有会读书,读好书,才能将知识转变为实质,读书造就未来。只有读书才能取得成就,获得未来。

纵观古今中外,诗人、作家数不胜数,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成就?就是因为他们会读书,有思想,能够读大量的书。当你读一本书时,能将书中想表达的中心理清楚,记下来,去吸取,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大家常常羡慕李白、杜甫,他们名垂千史人尽皆知,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这般成就?并不是像有人所说谁就是做什么的料,想要做好任何一件事都需要付出努力。通过刻苦学习而获得成功的,我们众所周知的张海迪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张海迪5岁高位截瘫,因此没有进过学校,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15岁克服种种困难自学医学,热心为乡亲治病。并学习日语、韩语、世界语,通过不断努力获得硕士学位。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刻苦学习,获得了成功,写出了《轮椅上的梦》等文学著作,得到巨大反响。

如果她因为自身的缺陷而放弃读书,会有今天众所周知的张海迪吗?如果她不努力自学,刻苦读书,会写出那样的名著吗?如果她不努力读书,会有今天的成就吗?当然不会。正是因为她刻苦奋斗努力读书,才有今天的光明成就,读书造就未来。

无独有偶。海伦凯勒在逆境中没有放弃,刻苦读书,获得了成就。

她在19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猩红热,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自暴自弃,但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学会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热爱生活并从中得到许多知识,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通过不断努力读书,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女子学院,成为一位学识渊博的学者,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五种语言的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这正是不断努力读书的结果。

海伦正是因为不断努力读书而获得极高的成就。正是因为她不断努力读书刻苦学习,正是因为她没有自暴自弃,不断自学读书,正是因为如此,她获得世人的崇敬,成为大家学习的对象。读书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只有读书获得知识才会有所成就。

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几乎每个成功人士的共同嗜好都是——读书。他们通过不断的读书获得知识来丰富自己的思想,从而获得成功,赢得未来。所谓“惟英明睿智者运用读书”,读书获得知识成就未来。

现代社会,不爱学习现象普遍。我们作为中学生需要不断努力,不断读书,成为国家的栋梁,振兴中华,创造美好未来。而在当代,为什么同学们不愿意学习,不认真听讲?讨厌读书,厌倦读书?因为有很多同学总是认为学习为了家长、老师,觉得没用,那是大错特错。从古至今,名人无不喜爱读书。我们现在需要的正是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追求,只有多读书,获得知识,才能在未来有所成就。我们需要不断努力,刻苦学习。

书是良药,启迪人的智慧;书犹药物,医治人的愚昧;书如甘泉,滋润人的心扉。知识是无价之宝,用金钱买不到,需要读书来获得。只有多读书,才能获得知识,才能有所成就。跟随着培根的哲理,让我们像前人学习,不断努力,认真读书,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吧!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6

读《培根随笔全集》有感:说到培根,谁都会想起他那句遐迩传扬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的确,当今社会,知识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这个暑假,趁着闲暇时间,我有幸拜读了他的著作——《培根随笔全集》。那一篇篇短小精悍的文章,犹如当头棒喝,击醒了不知多少梦中人。

培根,他是命运多舛的一个人,生在官宦之家的他,年幼时就受尽了功名利禄的熏陶,长大后也就顺理成章的走上了仕途之路,然而,在经历浮沉的宫廷政变后,他最终被罢去官职。在沧桑的岁月里,他的人生受尽了苦难的历练,也就越显得芬芳。读他的文章,就像在听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赐教,须耐心倾听,反复揣摩。《培根随笔全集》就是一个例子。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信手拈来的一句话,甚是耐读,索性将它摘下来。细细咀嚼一番后,竟被我品出几分味道来,我想不仅厄运能发现美德,它还能使自己更透彻的看待自身缺点。

今年八下期末考试的结果已尘埃落定,自己马失前蹄了。在听到消息的那一刻,如晴天霹雳,本还抱有一丝渴望,但在那一通电话之后,便都无处寻觅了。等自己反应过来,顷刻间泪水翻涌而出,像泄了堤的洪水,再也止不住。我哭了,自记事起自己是很少哭的,因为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可没人容我倾诉。那好几个日日夜夜只有我最清楚,"我努力了!"我敢说。而其也得到了收获,模拟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八上那次我也失利了,我多想打个咸鱼翻身仗呀!对这次的胜利,我已经"蓄谋"很久了,可事与愿违。在那几日,我极度消沉,堕落,不敢和同学通电话,上网也常隐身。闷闷不乐几日后,父亲终于发话了,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我懂,谁都懂。但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找"错因",正如诸葛亮所说:欲思其成,必虑其败。不然再多的失败也不足为奇,同时也是徒劳的。经过这一次的惨训,我悟出了两个对自己而言的真理:

一、在考试前必须调整心态,不能沉迷于昔日的成就;

二、在今后考试中必须注意的一点,汇成一句话是:"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意思是说能做到的人一定是"说到做到"的人,但说得到的人不一定做得到。我属于后者。考试前,我刻意的去复习了英语,做足了表面功夫,看似勤奋,却不然,我还未深入的去复习,那时有太多的"柱子"挡在我面前。

相通这些后,我便不足为奇会得此结果了。再说,经过这一番深思,尚且也对得住那"八二"二字(英语考试得了八十二分)。

现在回眸这件事,心中还为有些遗憾和委屈。但豁达些看待这件事,纵观历史,谁无遇到过点小挫折呢?本书的主人公培根不就是吗?只要我们在犯错中得到进步,不也是好事,也就应了那句话:"吃一堑,长一智。"

读后感培根随笔 篇7

如果奇迹就是超乎寻常,那么它常常是在对逆境的征收中体现的,幸福中并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逆境中也不乏慰藉与希望。最美好的刺绣都是以暗淡的背景衬托明丽的图案,而绝不是以暗淡的花朵镶嵌于明丽背景之上。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的边缘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在逆境中释放出光辉的。

赏析与分析:事物都有两面性,是好是坏只看你自己是如何做,如何认为的。当然,人人都渴望顺境,因为遇见的挫折困难小,而成功的机率大;在逆境中,挫折困难大,而成功机率小。可你是否想过,在逆境中,逆境有助于我们的潜力,挑战才会激发出我们原来自己从没想像到的这种能力。在逆境中我们会把压力化为动力!

子女使他们的劳苦变甜,也使他们的不幸更苦。子女增加了他们的生活的负担,却减轻了他们对死亡的忧惧。在子女,不应对他们过于苛吝,否则会使他们变的卑贱,投机取巧,甚至堕入歧途。即使以后有了财富也不会正当利用。聪明的父母在对子女的管教上应当是严格的,而在金钱上则不妨略为宽松,这常常是有好效果的。

赏析与分析:家。如果比作一项工程,父母则是这项浩大工程的设计师,他们用宽大的胸怀包容着自己孩子的一切错误与不敬,无时无刻不在为子女的生活、成长、幸福、未来而挣扎,奋斗着。

写景的读后感900字(精选7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写景的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眼界更开阔,对自我有更清晰的认知,作品这部作品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很多读书爱好者的欢迎。读后感的内容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经过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写景的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写景的读后感(篇1)

姥姥便会带着我去一棵梧桐树下赏月,月亮披着神秘的面纱显得格外美丽。夜空如黑丝绒一般,周围有好多星星眨着孩子似的眼睛,银白色的月光从天空直泻下来,姥姥“为什么我看见月亮上有人呢!从姥姥的口中我知道了许多美丽的传说“姥姥得了心脏病”走几步路就会犯病“终于有一天!姥姥被送进了医院。我第一次进病房就吃了一惊。病床上的姥姥是那么瘦。姥姥见我来了”便露出几丝微笑“筋脉突兀的手不停的抚摸着我!我掉下了眼泪”妈妈要带着姥姥去上海看病。而我与姥姥就只能在梦中相见。可醒来时。我又得与姥姥分开,姥姥打来电话。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她在电话里的所有声音便会消失,我又不禁留下眼泪,泪水打在电话筒上,姥姥便说,不哭。再哭姥姥挂电话了。我马上擦干眼泪说,我没哭,姥姥。你要早点回来。说完便挂电话了。泪水再一次从眼框汹涌而出,姥姥从上海回来了,人人心里都很开心,我心想,姥姥回来以后,让姥姥天天都开开心心的:妈妈说要把我接回深圳“我的心中多了份不舍与伤心,姥姥对我说!到深圳以后要好好学习“听爸爸、妈妈的话:说到这里姥姥哽咽了”姥姥一直把我送到火车上!才依依不舍的下了车“默默的走开,任泪水在脸上划过。我觉得姥姥好像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姥姥在火车外使劲挥手,为的只是想让自己的外孙女和自己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泪水从脸上划落!沐浴在爱的阳光里 有一样东西,能使铁石心肠变得柔软。能让灰暗的人生充满希望。爱就是一支棒棒糖,妈妈一个甜甜的吻。而现在的我总认为爱就像是一团模糊的影子,爱仿佛就在这影子背后。却迟迟不肯露出真面目,我总是试图寻找,可它就像是在和我捉迷藏,时而消失无踪,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竟惊奇地发现,爱就在我身边。我看见爸爸的背;载起我童年的梦,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爸爸给我讲笑话,讲大科学家的故事。讲伟人的事迹……我就靠在那宽宽的背弯上。

写景的读后感(篇2)

1笑猫日记—虎皮猫,你在哪里》读后感今天我读了大名鼎鼎的作家杨红樱的一本书《笑猫日记—虎皮猫你在哪里》。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团结就是力量。寂寞的日子里,没有一点儿关于虎皮猫的消息,笑猫踏上了艰辛曲折的寻猫之路。大家都知道猫都会吃老鼠,他和一群老鼠团结在一起,根据老鼠们提供的线索,看见一只虎皮猫,那只虎皮猫一下就把笑猫推了下去。最后才知道那不是笑猫心中的猫。认识了波斯猫雪儿。别墅里也有一只虎皮猫,那只虎皮猫眼里总是充满了自卑和忧虑,显然不是笑猫心中的虎皮猫。最后笑猫来到古老的钟楼,终于找到了笑猫心中的虎皮猫。可虎皮猫以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我的脑海里浮现了许多图片,我找到了笑猫的笑,找到了虎皮猫的情怀,找到了绿毛龟艰辛的步伐,找到了老秃鹰落荒而逃的身影,找到了雪儿的爱慕,找到了马小跳和杜真子的爱心,也找到了老老鼠的困惑……我佩服笑猫这种不管有多少困难都一定要找到虎皮猫的精神,我喜欢他—笑猫2今天,书的名字中《爱心树》。一棵树喜欢上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也很喜欢这棵树,经常到大树下玩,爬上树摘个苹果吃,在树下打个盹儿。孩子渐渐长大了,经常对大树进行索取,大树每一次都欣然地答应了,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男孩。妈妈不就像书中的那棵伟大的树了吗“而我们不就正像书中那个只索取不回报的小男孩吗?再想想平时?妈妈出于关心唠叨我们几句,难道妈妈不唠叨,如果妈妈不关心我们,那我们可能会受到欺负等等,我一定要做个好孩子,尽量不让妈妈操心,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身在是实验室里埋头工作。文章围绕居里夫人的信念写了两点,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便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我就有了可恶的虚荣心“

写景的读后感(篇3)

元宵节到了,家家户户挂灯笼、燃烟花、放鞭炮这是为什么呢?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答案。原来,有一位猎人无意中打死了一只神鸟,天上的玉帝听到了这件事情,大发雷廷,打算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烧掉凡间所有的畜生。天上有一位善良的仙女,她听到了玉帝的话,马上来到凡间,把这件事告诉了人类,人类听了非常着急。这时,一位老人说:“我们在这三天家家户户挂满了灯笼,燃放烟花,手拿火把。”到了这几天玉帝看见人间火光冲天,就以为大火正在熊熊燃烧呢……哦,我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元宵节挂灯笼、放烟花的缘由啊!祖国的每一个传统文化里都藏着一个神奇的传说啊!我深深地又一次陶醉在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里。明年元宵节,我一定要亲自挂上灯笼,燃放烟花,让我们家团团圆圆,红红火火过上一年又一年。读后感 元宵节是我国主要的传统节日,也叫元夕、元夜,又称上元节,因为这是新年第一个月圆夜。因历代这一节日有观灯习俗,故又称灯节。元宵节俗的形成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据一般的资料与民俗传说,正月十五在西汉已经受到重视,汉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的活动,被后人视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声。不过,正月十五真正作为民俗节日是在汉魏之后。东汉佛教文化的传入,对于形成元宵节俗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 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年75年),因明帝提倡佛法,适逢蔡愔从印度求得佛法归来,称印度摩喝陀国每逢正月十五,僧众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参佛的吉日良辰。汉明帝为了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宫中和寺院“燃灯表佛”。因此正月十五夜燃灯的习俗随着佛教文化影响的扩大及道教文化的加入逐渐在中国扩展开来。而元宵节俗真正的动力是因为它处在新的时间点上,人们充分利用这一特殊的时间阶段来表达自己的生活愿望。到了清代,满族入主中原,宫廷不再办灯会,民间的灯会却仍然壮观。日期缩短为五天,一直延续到今天。 “猜灯谜”又叫“打灯谜”是元宵节后增的一项活动,出现在宋朝。南宋时,首都临安每逢元宵节时制迷,猜谜的人众多。开始时是好事者把谜语写在纸条上,贴在五光十色的彩灯上供人猜。因为谜语能启迪智慧又饶有兴趣,所以流传过程中深受社会各阶层的欢迎。元宵灯节期间,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所以元宵节又成了中国的“情人节”。 传统社会的元宵节是城乡重视的民俗大节,在城市元宵喧闹尤为热烈,它体现了中国民众特有的狂欢精神。传统元宵所承载的节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们逐渐失去了共同的精神兴趣,复杂的节俗已经简化为“吃元宵”的食俗。

写景的读后感(篇4)

中秋记事 团圆的日子一转眼就到了。 小时候,每到中秋节,姥姥便会带着我去一棵梧桐树下赏月,月亮披着神秘的面纱显得格外美丽。夜空如黑丝绒一般,一轮金黄的圆月镶嵌在上面,周围有好多星星眨着孩子似的眼睛,若隐若现,忽明忽暗。银白色的月光从天空直泻下来,洒在大地上。望着洁白的月亮,我问:“姥姥!为什么我看见月亮上有人呢?”姥姥说:“那是嫦蛾!”“嫦娥?”“对呀!从前……”“知道了!”从姥姥的口中我知道了许多美丽的传说…… 后来,姥姥得了心脏病,走几步路就会犯病。终于有一天,姥姥被送进了医院,我第一次进病房就吃了一惊,病床上的姥姥是那么瘦,姥姥见我来了,便露出几丝微笑,筋脉突兀的手不停的抚摸着我,我掉下了眼泪。 妈妈要带着姥姥去上海看病。而我与姥姥就只能在梦中相见,可醒来时,我又得与姥姥分开……终于,姥姥打来电话,她的声音很小很小,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她在电话里的所有声音便会消失,我又不禁留下眼泪,泪水打在电话筒上,姥姥便说:“不哭,不哭,再哭姥姥挂电话了!“我马上擦干眼泪说:”我没哭!姥姥,你要早点回来!“说完便挂电话了,泪水再一次从眼框汹涌而出。 姥姥从上海回来了,病治好了,人人心里都很开心,我心想:“姥姥回来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让姥姥天天都开开心心的! 妈妈说要把我接回深圳,我的心中多了份不舍与伤心,离别的前一天,姥姥对我说:“到深圳以后要好好学习,听爸爸、妈妈的话……”说到这里姥姥哽咽了,我也落泪了。 离别的那一天,姥姥一直把我送到火车上,才依依不舍的下了车,默默的走开,任泪水在脸上划过,我觉得姥姥好像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火车开动了,姥姥在火车外使劲挥手,为的只是想让自己的外孙女和自己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我做在火车上,良久,也不说话,泪水从脸上划落,滴进嘴里,苦苦的,涩涩的。 而今,月亮依旧那么圆。 沐浴在爱的阳光里 有一样东西,能使铁石心肠变得柔软;有一样东西,能让灰暗的人生充满希望;有一样东西,具有起死回生的力量。这就是——爱。爱美丽了世界,装点了人生。 小时候,爱就是一支棒棒糖,一件新衣服,妈妈一个甜甜的吻。而现在的我总认为爱就像是一团模糊的影子,总也找不到头绪。爱仿佛就在这影子背后,却迟迟不肯露出真面目。我总是试图寻找,可它就像是在和我捉迷藏,时而飘摇而至,时而消失无踪。直到我放弃追寻,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竟惊奇地发现,爱就在我身边,时时刻刻伴我左右。 我看见爸爸的背,弯弯的背。就是这背,载起我童年的梦。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我可都是在这背弯上度过的。爸爸给我讲笑话,讲大科学家的故事,讲伟人的事迹……我就靠在那宽宽的背弯上,不必担心风吹雨打,因为爸爸已为我挡住了一切。现在,我已不再靠在爸爸背后,可我却担负起为他捶背的“工作”。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报答。可每次面对爸爸那弯弯的背,我却总忍不住要流泪。 我看见妈妈的唇,暖暖的唇。妈妈是不善言辞的,可我总愿意向她倾诉心事。她总是默默地听着,然后告诉我:“按你想的去做吧!我相信你能做得更好!”每当我参加各种竞赛,她总喜欢在我临走之前弯下腰来,轻轻地吻一下我的脸。是的,我也习惯了如此。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我看见老师的眼,深邃的眼。就是这双眼,在我灰心、失意的时候,给我抚慰;在我获得成绩的时候,给我鼓励;在我慌张、畏惧的时候,给我力量;在我犯错、迷途的时候,给我警告……就是这双眼,时时刻刻注视着我,让我永不言弃,勇往直前! 我终于明白什么是爱了,爱是感激,是希望,是让我不受任何伤害。而那模糊的影子则是爸爸的背、妈妈的唇、老师的眼,是一切爱我的人给我的关怀。原来我一直都沐浴在爱的阳光

写景的读后感(篇5)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写景的读后感(篇6)

但是好像多了一股热闹。朗诵比赛正式开始。按照小组顺序走上讲台,我的心不禁“怦怦”一个接一个……终于轮到了我们组。大家朗读的内容各不相同,有的是古诗词也有的是名家著作:《水调歌头》、朱自清的《匆匆》、李白的《蜀道难》、《乡愁》……“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同学们朗诵的慷慨澎湃,仿佛他们就是作者、诗人,能感受到诗歌的妙处,让听者的脑中余音绕梁,浓郁的感情让所有人沉浸其中,跟着他一起伤心,一起欢乐,一起澎湃,一起低沉,但是是朗诵的时间总会有停止东西到了学生同学们点评和头上的时刻了,同学们的赏析。令人感同身受,同学们毫不吝啬手中的票数。虽然每个同学都有六张票数,但是他们都很端庄神圣选取最好的六个人,同学们丝毫没有打扰,这次朗诵大会的神圣和端庄,假如还有诵读比赛,我相信我们一定会积极参加。

写景的读后感(篇7)

1笑猫日记—虎皮猫,你在哪里》读后感今天我读了大名鼎鼎的作家杨红樱的一本书《笑猫日记—虎皮猫你在哪里》。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团结就是力量。寂寞的日子里,没有一点儿关于虎皮猫的消息,笑猫踏上了艰辛曲折的寻猫之路。大家都知道猫都会吃老鼠,他和一群老鼠团结在一起,根据老鼠们提供的线索,看见一只虎皮猫,那只虎皮猫一下就把笑猫推了下去。最后才知道那不是笑猫心中的猫。认识了波斯猫雪儿。别墅里也有一只虎皮猫,那只虎皮猫眼里总是充满了自卑和忧虑,显然不是笑猫心中的虎皮猫。最后笑猫来到古老的钟楼,终于找到了笑猫心中的虎皮猫。可虎皮猫以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我的脑海里浮现了许多图片,犹如一本剪辑在闪现。从这些图片里,我找到了笑猫的笑,找到了虎皮猫的情怀,找到了绿毛龟艰辛的步伐,找到了老秃鹰落荒而逃的身影,找到了雪儿的爱慕,找到了马小跳和杜真子的爱心,也找到了老老鼠的困惑……我佩服笑猫这种不管有多少困难都一定要找到虎皮猫的精神,我喜欢他—笑猫2今天,书的名字中《爱心树》。一棵树喜欢上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也很喜欢这棵树,经常到大树下玩,爬上树摘个苹果吃,在树下打个盹儿。孩子渐渐长大了,经常对大树进行索取,大树每一次都欣然地答应了,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男孩。读完书,我想:妈妈不就像书中的那棵伟大的树了吗“而我们不就正像书中那个只索取不回报的小男孩吗?再想想平时?妈妈出于关心唠叨我们几句,难道妈妈不唠叨,如果妈妈不关心我们,那我们可能会受到欺负等等,我一定要做个好孩子,尽量不让妈妈操心,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身在是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这是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之一,文章围绕居里夫人的信念写了两点,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这是值得我学习的,便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我就有了可恶的虚荣心“对那些小的演出我也要尽力地把自己表现得更突出一点?因此很多同学都说我爱表现自己”我以后一定要把精力多放在学习上,老师安排的任务我当然也要尽力做好,不过平时要尽量低调一点。这样我就会慢慢地脱离我的虚荣心,居里夫人深信在科学方面她有对事业而不是对金钱的兴趣。

留侯论读后感(精选)


《留侯论》是北宋文学家苏轼所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纵横捭阖,豪脉不羁,极尽曲折变化之妙,全文雄辩富有气势,苏轼引用史论汪洋恣肆。根据《史记》《留侯世家》所记张良圯下受书,辅佐刘邦一统天下的事例,认证了“忍小忿而就大谋,养其全锋而就其弊”的道理,以史实论证,引用了郑伯牵羊,勾践灭吴的事例论证了隐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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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之所以能够成功,项羽之所以失败,在于一个能忍耐,一个不能忍耐。汉高祖懂得保全实力,韬光养晦,保持自己完整锋锐的战斗力,等待对方疲敝。这都是张良教他的,汉高祖刘邦称张良才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人。项羽百战百胜,随随便便使用自己的刀锋,不懂得保全自己的实力。淮阴侯韩信攻破齐国要自立为王,高祖为此发怒了,刘邦的语气和脸色都变了。汉高祖刘邦也有不能忍耐的气度,这都多亏了张良辅佐成全了他。张良外柔内刚,是将相之才。

在《朗读者》节目中听到金牌编剧刘和平朗读《留侯论》我被深深的吸引和打动,他对艺术的热忱和追求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经典,编著了《雍正王朝》、《大明王朝1566》、《北平无战事》等经典历史题材影视剧。他的初心是不辜负观众的期望,孤独成就经典,在痛苦中历练自己,提升自己,成就自己就是最美的绽放。

《留侯论》立意超卓、全文行云流水,是史论文章的典范,回答了什么是勇的问题,整篇文章论述了忍才是真正的大勇、大智慧,纵观历史,凡有大成就的人必懂得隐忍。太史公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一语道破:“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尔做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中国古代文人,有多少沉郁顿挫的痛,就有多少达观不屈的逆境重生。痛苦,是人生的一部分。他考验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品格和智慧,而只有学会忍耐,在孤独中沉淀自己,经受住考验的人,才能够享受到由痛苦转换成的财富。太史公司马迁受腐刑,愤而著《史记》,就是忍辱负重,发愤图强的典范。“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给后人留下了《史记》这样的鸿篇巨著,这就是他的人生态度、寻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

你想要获得幸福吗?那就必先学会承受痛苦,学会隐忍,学会坚持。追逐心中的梦想,和伤痛共处,和快乐共舞,翩翩起舞、无拘无束。从每天平淡的点滴中发现生活的美好。即使失败也要再次爬起来,为成功努力付出。即便在最恶劣的环境中,也不能被击垮,我们有不可剥夺的为了尊严、为了人生拼搏的权利和自由!

读到李清照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再读到苏轼《留候论》,想到项羽最后乌江自刎,我为项羽感到深深的惋惜和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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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读后感精选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陈涉世家读后感。

陈涉世家读后感 篇1

天命与人为

古代的帝王君主,无论中外,总是要给自己的统治找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原由,使自己的权威在民众的头脑里成为一种不可反抗的宿命。所以,西欧的君主都联合起教会的力量,拼命宣扬君权神授;而中国的帝王,则把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归结到上天头上,凡是皇帝,俱为真龙转世,是真命天子。无论怎么说,无非都是要百姓们相信他们的权力是与生俱来的。

所谓天命所归,自然纯属封建君主的巩固权力、压制民众反抗的一种政治把戏,但究竟这种把戏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回顾历史,可以发现,这里很有一些微妙之处。

古人没有我们今天如此发达的科学,自然也不可能对世界的各种现象变化有如今天这般的客观认识。于是乎,日蚀地震、洪水慧星,各种异常的自然现象都会使人们疑惧万分,顺理成章地便归结成了天命,以至历朝历代都有司天监来观测天象,进行命运吉凶的预报。这是天命的具体政治体现―君权若不上关天命,又怎么会引起天象的变化呢?这些事,帝王宣扬,帝王也相信,若有重大的灾变,帝王便诚惶诚恐,认为是自己的错失上干天怒,连忙斋戒,连忙大赦,或者下罪己诏来反省。而百姓在很多时候也相信,也会把天时的变化看作帝德的判别标准。所以,很正常地,即便在官修的正史里,也会堂而皇之地提到某位皇帝出生时金龙绕屋,或者某个昏庸者当政时天崩地陷、旱涝频频。说了更信,信了更说;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总之,天命成厂中囚君权合法性的权威观念但人们对天命的信奉总还是有一定的前提的。一方面矛盾对立存在的本身就规定了必然有一部分信奉唯物主义的对天命有所怀疑。天行有常,不为莱亡,不为尧存,天体的运行是有规律的,不因为暴君而消亡,也不因为明主而永远不动,便是二千多年前唯物主义大师们的彻悟。

另一方面,百姓对天命的服从,对君权的畏惧也以他们最基本的生存作为底限。如果连生命都无法维持,再有说服力的天命所归也挡不住汹涌的反抗浪潮。这里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记述,陈胜本人深知天命的实质本相,他很早以前就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慨叹。但有趣的是,当他决定起义的时候,却又假托巫卜鬼神,弄腹书狐鸣之类的玄虚。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原来天命的游戏,并不仅仅是帝王们的专属。,或许这正可以理解为:他们的天命观也是灵活的,也是循环的,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气数兴衰,有所谓的一朝一德的五行相生相克。

看来,操纵着这个游戏的,正是那些真正明了天命为何物的人。

陈涉世家读后感 篇2

“人只有在自己站立起来之后,才能谈及施展他的才华和抱负。真正能够站立起来的,不在于他是怎样的人,不在于他拥有什么,因为他已经是这个世界的赢家。”

这句话出自“国民励志哥”陈洲之口,13岁的一次事故让他永远失去了双腿,但他却站得比很多人都要直,都要稳。他喜欢登山,18岁之前,他便登上了全国90多座高山,仅泰山就登了13次。除此之外,游泳、打球、滑雪,他几乎做到了所有健全人能干的事情。他说,爱自己,爱生活,才会幸福。这句简单朴素的话语中包含着多少实际生活的心酸和苦楚,这种乐观开朗的人生态度便传递给了我们多少正能量,在陈洲身上,“世界上最坚强的人就是最独立的人”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他以残缺的身躯站立在数座高山之巅,来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

其实,站立不仅仅是一种行走方式,更代表着一种人生态度。是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英雄豪气;是李白“安能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愤世嫉俗;更是陈胜“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宁有种乎!”划破长空的呐喊·····

秦朝素来以暴虐残酷的治国手段而闻名,但人民的神经仿佛已经麻木和僵化,从来没有谁想到要造反,推翻秦王朝的统治,即便只是煞一煞他的威风。他们习惯于低眉顺眼,唯命是从的生活着,这才使得统治阶层的气焰越发嚣张。而陈胜堪称一个敢说敢做的人才,因为应征路上突遭暴风雨,不可避免等待他们的就是斩首下场,当别的人只晓得感叹自己时运不顺时,他却在酝酿一场史无前例的起义。也许早在风雨来临的那一刹那,他便下定了决心,从此再也不愿卑躬屈膝地过着与人佣耕的生活,回到那破旧阴暗的小屋,不如背水一战,放手一搏,与这压迫人已久的秦王朝摆开阵势,兵刀相向。挺起腰杆站起来做人,让受苦受难的平民能够站起来做人。他是如此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理想中成功的步骤,一步又一步,却终没料到被叛徒杀害的下场。

陈胜虽败犹荣,即使他管辖的土地一寸寸又恢复了秦的统治,但自从他站起来的那一刻,便握住了成功,拥有了世界。也正是被他的革命首创精神所激励、鼓舞,同样出身平民阶级的刘邦才胆敢地与秦朝抗衡,掀开了中国历史上崭新的一页——西汉。

不管结果如何,最重要的是站起来的人生态度。请相信:青山遮不住澎湃的激流,激流遮不住远航的孤帆;晴空遮不住骤袭的暴雨,暴雨遮不住远行的背影;你不遮住自己,谁也遮不住你!

不避风雨,勇敢站立,我们必将拥有全世界!

陈涉世家读后感 篇3

读了陈涉世家,我的感想如下:

陈胜的起义准备稳打稳扎、步步为营。尽管他对当时的时事所作的分析准确无误但是当他行动起来时,他表现得小心翼翼,先是去占卜,当形势都非常有利于他时他没有马虎大意而是进行一番更周密的安排计划为万无一失,他不但把写着陈胜王的字条放在于肚子里,而且还在晚上点鬼火,装鬼叫,让人们不再疑虑,为起义做好舆论准备。这些都做好之后,他没有直接去杀都尉,而是先激怒都尉,让都尉先表现出凶狠再对都尉下手,+一件件事做下来人们的心已经都归顺于他了,再做起事来岂不容易得多了,陈胜肯定研究过心理学,很懂得摸透人们的内心。当今社会有些人也有着远大的志向,但具体实现起志向来就不如陈胜作的这样天衣无缝了,他们往往不太考虑现实生活和自己的实际就匆匆的作起来,以至于面对他们的只有失败。

想做一件事就一定把它做好,想好,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判断与应对,等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再做,相信结果就不会这么糟甚至会比较喜人的。

陈涉世家读后感 篇4

《史记》叙事严谨真实,史料可靠,善于记事写人,后世奉为史文学的典范,鲁迅赞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世家”是其中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因陈胜(字涉)首事发难反秦,功大,他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领袖,故编入此列。这篇课文我上初中时也学过,如今重读,觉得十分熟悉和亲切,其中的句子“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至今难忘。

本文先写陈胜年轻时胸怀“鸿鹄之志”,接着写在秦末民怨沸腾的大形势下,他与吴广造出声势、舆论提出口号,发动民众揭杆起义,民众拥立他为王的过程,最后写胜利进军,建立政权。

课后附录了《史记·陈涉世家》的结尾文字,我以前没有读过。主要写陈胜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淡忘“故人”,听信谗言,滥杀无辜,自立为王仅六个月就被人杀死。

全文高度评价了陈胜的历史功绩,又没有掩盖他的错误和历史局限性,启发我们应客观地看待历史人物的功过得失。

陈涉世家读后感 篇5

让读书人有钱,让有钱人读书。 今天,读了初中九年级《语文》上册第21课《陈涉世家》,它选自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是前面的大部分文字。《史记》叙事严谨真实,史料可靠,善于记事写人,后世奉为史文学的典范,鲁迅赞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世家”是其中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因陈胜(字涉)首事发难反秦,功大,他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领袖,故编入此列。这篇课文我上初中时也学过,如今重读,觉得十分熟悉和亲切,其中的句子“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至今难忘。

本文先写陈胜年轻时胸怀“鸿鹄之志”,接着写在秦末民怨沸腾的大形势下,他与吴广造出声势、舆论提出口号,发动民众揭杆起义,民众拥立他为王的过程,最后写胜利进军,建立政权。

课后附录了《史记·陈涉世家》的结尾文字,我以前没有读过。主要写陈胜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淡忘“故人”,听信谗言,滥杀无辜,自立为王仅六个月就被人杀死。

全文高度评价了陈胜的历史功绩,又没有掩盖他的错误和历史局限性,启发我们应客观地看待历史人物的功过得失。

读后感列佛游记900字(精选7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读后感列佛游记”。

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读后感列佛游记。面对书籍,我们要做的是将书本中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的知识,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我们可以围绕作品写读后感,以写“体会”为主。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1

这个学期我读了江夸生·斯威夫特撰写的《格列佛游记》,主人公格列佛自述他数次航海,分别漂流的国家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卷:利立浦特(小人国)游记。叙述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游历见闻。这里的人,身长不满六英寸,他置身其中,就象巍巍的大山一般。小朝廷里充斥阴谋诡计、倾轧纷争。穿高跟鞋的一派与穿低跟鞋的一派互相攻击,誓不两立。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格列佛在利立浦特人的心目中是个宠然大物,但一到布罗卜丁奈格,他就象田间的鼬鼠一般小了。格列佛被当作小玩艺装入手提箱里,带到各城镇表演展览。后来,国王召见他,他慷慨陈辞,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政治的贤明,法律的公正,然而均一一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

第三卷:“飞岛”、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主要描述格列佛在“飞岛”和巫人岛”的游历。飞岛上的人长得畸形怪状,整天担忧天体会发生突变,地球会被彗星撞击得粉碎,因而惶惶不可终日。在科学院里,设计家们正在从事研究如何从黄瓜中提取阳光取暖,把粪便还原为食物,繁殖无毛的绵羊,软化大理石等课题。在巫人岛上,岛主精通巫术,擅长招魂,他们博览古今,发现历史真相被权贵歪曲,娼妓般的作家在哄骗人世。

第四卷:慧?国游记。叙述格列佛在慧?国的游历。在这个国度里,居主宰地位的是有理性的公正而诚实的智马,供智马驱使的是一种类似人形的畜类--耶胡,后者生性淫荡、贪婪、好斗。

几个童话式国家的遭遇和见闻,掺入了英国的社会现实。其中“大人国”和“慧?国”。社会理想虽然保存了宗法社会的原始特点,但却包含着启蒙主义的社会原则和价值观。作者把嘲讽对象夸张变形到残酷甚至荒唐的地步,与现代的“黑色幽默”素有相通之处。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都很棒!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衬托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叠时真时幻。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2

暑假里,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游记》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以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和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

游记的主人翁是格列佛,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巨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列佛游记读后感500字范文二

寒假期间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仿佛真的把我带入格列佛所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人国和大人国”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和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从某个角度体现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等等。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某些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我也好向往去那种地方呀!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同时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3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在他父亲五个儿子中排行老三,他在贝茨先生那学习了四年医学,还学了航海和数学知识,贝茨先生介绍他到一艘商船上当外科医生。而格列佛也酷爱航海,就是因为这一点,就有了许许多多有趣而又神奇的故事。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格列佛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因国,而在我印象中最深的是他在飞岛国的经历。

格列佛和同行者遇到了海盗,海盗给了格列佛四天的食物,让他独自在海上漂流。后来他遇上了会飞的岛并上去了。飞岛国中的人们各个都非常奇怪,他们的头要么向左歪,要么向右歪,眼睛一只向里翻,另一只却朝上瞪着天,他们的衣服上画着一些奇特的装饰图案,不仅有太阳、月亮和星星,还有笛子、小提琴、吉他等乐器的图形。飞岛国中的人们不务正业,还有一批专门研究不着边的假科学,让人哭笑不得,他们的国王还制定了一系列可笑的政策。

我非常羡慕格列佛,因为他有幸能到慧因国,在这里,马是这个岛上的主人,他们非常的聪慧、善良,具有各种优秀的品德,而岛上还有一种叫野胡的动物,却贪婪、狡猾,与人类非常的相似,在这里,格列佛看到了自身的丑陋,打算在这里永远生活下去,但是那些优秀的马却放逐了他。

而如今的社会,拐卖儿童、抛弃家人、随扔垃圾等各种不良现象太多太多了。

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消息:贵州拐卖儿童案,而现在这四名儿童,小玥玥、小怡怡、小斌斌、小权权已经解救回家了。这让他们家人终于可以见到自己家的孩子了。

孩子被拐骗了,家里人是会有多么的担心啊!而那些犯罪分子,却不想想后果,心里只想着金钱、利益,没有道德观念,没有法律观念。往往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更有的一些得到了惩罚,却还不知悔改,一错再错,就如书中的野胡那样,贪婪,狡猾,丑陋。

《格列佛游记》中种种离奇的经历令人大开眼界,也让人读到许多道理,现在就跟随格列佛游历这个奇异的国度吧。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4

最近,我在读一本书,书名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文学家斯威夫特。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讲述了一个有趣又神奇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列佛两次因为事故和不幸走到了小人国和大人国。他在那里发生许多神奇又有趣的故事,最后都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小人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格列佛来到这个国家是因为有一次,他所乘坐的船在大海中遇难了,他很幸运地逃过了。小人国的人刚开始不信任格列佛,把他绑在地上,不让他伤害居民,通过格列佛几次的辩解,小人国的人民才放过了他。随后,格列佛在小人国一直过着很快乐,很舒适的生活,但他偶尔也会和小人国的人民发生一争吵,但这些争吵很快就结束了。终于有一天,格列佛看见了一艘回家的船,于是他乘坐这条船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第二次的远航也很有趣,他又由于一次意外来到了大人国里。在大人国的人民看来,格列佛只不过是一只比老鼠还小的人。格列佛很害怕,他怕大人国的人民伤害他。其实,大人国的孩子们还是很喜欢他的。大人国的孩子拿一个坚果壳给格列佛铺了一张舒服的床,让他安全舒服地在大人国里生活。但有时格列佛也会有一些危险,比如:遇到大狗要咬他,树上的苹果掉下来打到他…….

我觉得如果你在一个地方是比较大的人,那你就要帮助比较小的人,相反,如果你在一个地方是比较小的,那比较大的人也会帮助你的。格列佛的旅行很有趣,我相信他也很喜欢。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5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走私、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6

谈起讽刺文学的典范,那必非《格列佛游记》莫属。虽然只看过一遍,但却受益匪浅。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斯威夫特,他是18世纪初期,英国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全书一共有四部,分别独立成章,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不同的航海奇遇,其中许多虚拟的幻想极其自然地将读者带入一个个奇异世界,使人身临其境,心潮澎湃。

最令我难忘的是主人公格列佛大败布来夫斯帝国大军的情景。回想当时,五十艘小人国战舰就像儿童玩具一样,被格列佛用五十根缆绳拖走。所谓的“万箭齐发”对于他来说也不过尔尔。那样宏伟壮观的场面,别提有多令人激动了!我幻想过自己能够成为书中的主人公,能够亲身体验畅快淋漓的战斗实感。但我相信,格列佛一定是主张和平的,这从事后他不愿意接受皇帝完全消灭敌人的野心可以看出。

书中我最为喜爱的角色要数主人公格列佛了。明知危险却还一次次地冒险航海,可见他具有无畏的冒险精神;每到不同的国家他都能迅速学会当地的语言,可见他具备超凡的学习能力;困难降临时可以急中生智,胆识过人……格列佛身上有如此多的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我不禁大为惊叹:这样完美的人怎能不让人敬佩?

作者运用讽刺的手法,将英国政府的腐败揭露得毫无保留。书之所以是讽刺文学的典范,还在于它是幻想与讽刺的结合,以幻想的语言影射出英国政府的真实形象,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经典的文学名著,书中以无限的幻想极力讽刺了统治者的腐败无能。我们要维护公正,反对腐败,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类社会才能更加美好!

读后感列佛游记 篇7

最近我在看《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感慨是看的时候觉得内容很平淡,跟其它书没什么两样,但看着看着就喜欢上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勒梅尔·格列佛,他非常喜欢周游世界,从小立志要当一名出色的航海家,所以当有周游世界的机会,他都不会错过,正因为这样,所以他开始了南太平洋之旅。在路途中虽然危险重重,但她总是吉人自有天相,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好运连连。他先是误打误撞来到了“小人国”,又误入“大人国”,接着又到了“飞岛”冒险,最后他到了“慧骃”这个国家……在巨人国里,格列佛被一个巨人农民看见了,就把他抓了起来,给了那个农民的主人。本来他在主人的家里生活的很好,但后来,有人突发奇想,说:“如果巴格列佛带到集市上去,让他表演,这样就能挣很多钱。”主人同意了。就这样人们让格列佛日夜不停地表演,格列佛每天除了表演还是表演,他一天为主人家里挣了不少的钱。格列佛连休息都不休息,日日夜夜的表演。有一天,格列佛正在表演时碰巧碰见了这个国家的王后,她花了高价将他买回。虽然格列夫跟国王、王后彼此相处得很好,但他还是非常想回家,想年他的妻子,想念他的孩子,最后他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回到了家乡。

读完了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格列佛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背井离乡16多年,这样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啊!而我们却一会儿做这个,一会儿做那个,做着做那的做来做去,到头来却一样事也没做成。我们要合理的规划自己的人生目标,做事要持之以恒,要有耐心。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900字精选7篇


栏目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乡土中国的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书读得多了,无形中会为我们披上一身铠甲,在作者写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图书中带给我们的决心和领悟,我们应该要好好进行梳理。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1)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2)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3)

印象中,我应当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活力与灵感。可是,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供给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应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经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所以,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剩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能够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应对新情景,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构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构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构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可是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本事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那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期望经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可是,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礼貌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经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适宜的土壤。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4)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5)

这段时间一向在看《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社会学和乡土文化概论相关方面的书,感触颇深。

《乡土中国》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

下头我想分享一下几处自我感到印象深刻的地方。

这是一个比较比较都市社会和乡土社会的描述。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都市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应对面交流(空间上)和口口相传的经验传承(时间上)决定了其不需要文字的属性;陌生人社会不一样,空间上和时间上无法使经验(作者扩展为文化)在所有人之间传递,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象征体系引出概念(也就是词),进行经验的累积,这种经验使得我们在陌生人社会中得以更好的生存,文字就产生了。

现代社会的这种浮士德感情观倒是有助于计划生育,哈哈。乡土社会中这种浮士德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追求稳定。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所以是阿波罗式?

中国社会差序格局是导致现行道德不一样于西方的主要原因。差序格局的主要特点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私人关系,所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无法超脱个人产生一个团体性的道德,中国道德是能够伸缩的,要视具体情景而定。所以中国社会道德的私人特点在公私冲突中显得更为明显,作者举了如下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总之,看后给我的感觉是此书写得很宏大,但也让我会对很多植根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的道理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6)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篇7)

我觉得我是一个异常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十分应景。可是没想到这是一本异常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可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异常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比较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并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一样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并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十分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理解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可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本事。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十分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可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异常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可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可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十分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金粉世家》(精选读后感)


《金粉世家》读后感

文中描述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姻,金燕西有错,冷清秋也有错,但金燕西一直是爱着冷清秋的,而且只爱她一个。看完书以后才发现,在结尾上面,电视剧还是修改了很多,悲剧总是悲剧,是不会以悔恨回头为结局的,这既是真是的人生。而电视剧只是为了让人们更有希望一些,但却是不实际的。

从书中开始看起,就会知道这是一个悲剧,因为在金燕西四个兄弟生活中,是看不到任何未来的希望的,看到后来,我想很多人都会因为金燕西的行为而气愤,不过这就是纨绔子弟,相对来说他三个哥哥还能有过父亲教诲,有自己的差事,虽然金家没落,但不至于生活出现问题,而燕西只能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可悲的人。而对于另外一个主角冷清秋来说,她虽有些才华,但无法和人合群,而和金燕西的关系也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年轻的不成熟的想法,也是不能有任何担待的。所以两个格格不入,思想不同,又无法去迁就彼此的人,是不可能不成为悲剧的。

《金粉世家》隐射了很多的大家庭,虽然表面风光,但风光背后就是衰败,有句古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顾玩乐的人最后只能是悲惨下场。而且也多是心眼小,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料。小说就像人生,无论你爱它也好,恨它也好,它总是真实的。我们不愿意接受那些,总是事物就算是错了,也可以有悔改的机会,但现实告诉我们,很多东西是无法修改的。能乐观豁达的人,无论在任何境地下,只会一时的迷茫,而不会永久的衰败;心胸狭窄的人,无论事态如何变化,他也无法接受别人的思想,所以只能让他们那样好了。以前我听过一句话,我特别爱,就是医者不医求死之人,其实这世间求死之人又何在少数呢!

抛开《金粉世家》,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至少我曾去体会每个人的心理,很多东西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沉淀下来真正的自我,这个自我决定我们可以接受什么,又不可接受什么。对于书中而言,很多人确实无法接受金燕西的冷漠以及金家要面子,但从金铨开始读冷清秋的诗,就知道她福薄,思想较小,无论如何,文中能让人接受的有思想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吧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900字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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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1

前不久,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天鹅的故事》,故事很感人,是章廷桦写的,主人公是斯杰潘老人。主要讲斯杰潘老人外出打猎,被一群天鹅感动,再也不打猎了。

在故事里,我最敬佩老天鹅,它用生命和身体在为大家找食物,它不怕牺牲,大家都知道翅膀扑打冰面很疼,而它却不顾疼痛,虽然它可能因此而断送性命,但它毫不犹豫,一次一次扑打冰面,不破冰誓不罢休。这种精神多么感人啊!

有很多人说“动物是没有感情的”,那就错了。有一个故事,名叫《藏羚羊跪拜》。一个老猎人,捕到了一只老羚羊,那只羚羊肥肥胖胖。当猎人捕到它时,它却跪了下来,从眼角流下了泪,猎人当然不会心软,一枪把它打死了。可是当猎人扒了它的的皮,剖开它肚子,他吃惊的叫出声,羚羊的肚里有一只小羚羊。原来羚羊下跪,是为了求猎人给小羚羊一条生路,多么伟大的一位母亲。

“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人类,请不要再伤害你们的朋友,它们也有感情,也有浓浓的爱。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2

听了心理学上对《黑天鹅》这部电影情节中所反映问题的剖析,很麻溜的去观了个影。

之前看电影,别人说这个好看,然后就去看了,看完没有深刻印象,功课是不会做的,更多的时候,我把看电影看做一种发呆,所以感人的感动过就好,开心的笑了就算。

实话是,带着别人剖析的断言句语,不仅没有剧透的不快感,反而在过程中有了更多的思考。

有可能因为最近的关注点在原生家庭对自身行为影响上,(还记得么,曾经遇到困难第一反应就是躲避的我,现在开始面对躲避情绪了。)所以我的关注点更多的放在了主人公母亲与她互动中的行为、语言表现上。

她母亲出场的次数并不多,大概5次左右,一开始出场时,母女二人十分亲密,到最后缇娜(主人公)摔门出去要搬家。这其中发生了什么?我们窥一窥。

印象深刻的2个场面:在她马上要参加表演比赛之前,她妈妈买了奶油蛋糕庆祝,缇娜不吃(谁都知道,一口奶油胖十斤,妈妈到底安得什么心?)母亲的反应很强烈,典型的情绪控制,作为孩子而言,当缇娜不能够脱离这段关系时,她选择顺应母亲要求,吃下了蛋糕,但是我们不要忽视那脸上吃了大便的表情。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被别人情绪所控制,或者用情绪去控制别人,(尤其是亲近的人之间),他们表现出的行为,让我们内疚,然后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所以内疚是个陷阱,识破他,不理他。我们孝顺也好,关爱也好,一定是基于爱而不是内疚。

另外一个场景:当缇娜的同伴来找她时,妈妈当下告诉女孩:她不在。之后在缇娜和那女孩聊天中,妈妈不断的出来打断他们聊天,说时间不早了、你该休息了这是一个对待孩子的行为,而不是成人,(有看昨天的推送么?爱到六七分,缇娜母亲应该有12分,完全是一种控制,你是我的私有物品,你只能因为我开心而开心,别人借用一秒钟都不可以。)完全让人感觉被禁锢起来。

爱到六七分,多重要,你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这自由最是珍贵。

PS:感觉心理学是认识自己的神器,而观看电影是从别人的故事里,发现自己的影子。强烈推荐这部电影给大家看。

祝好心情,愿我们都能认识自己,接纳自己。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3

一只老天鹅,用自己的身躯撞击冰面,为集体开拓了一条求生之路。多么伟大的形象啊!今天,我满怀敬重和感动,读了《天鹅的故事》这篇课文。

读完全文,我掩卷沉思,老天鹅的形象立刻浮现在我脑中。这个无私的奉献者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和有限的力量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集体!是什么支撑他如此奋不顾身?是那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它那坚如磐石的意志!他是沉默的,但它滴在冰块上的每滴血,掉的每一根羽毛,都蕴含着深重的意义,都刻在了我的心灵深处。

天鹅们应该永远敬重老天鹅,因为在那一刻,竟没有一只天鹅老想办法解决困难,惟独老天鹅这位“破冰勇士”挺身而出,为天鹅群作出了表率,感动、感召了其它天鹅也来参加破冰工作,使得天鹅群齐心协力把冰,这个既冷又硬且无情的敌人打败了,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我想:动物与人的差距其实是微小的,人只不过比动物聪明一些罢了。但有时候,我会觉得有些人根本不配主宰万物。连一只柔弱的天鹅都懂得奉献,我们人不就更应该做到吗?可“奉献”一词对于有些人来说简直就是多余的。他们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不顾全大局,损坏别人的利益。奉献是什么?请诸位拍了拍胸脯问问自己:我,奉献了吗?

老天鹅即使下半生被病痛折磨,即使它活不了多久,它的一生都是辉煌。因为它知道给予是快乐的。让我们每个人都学会奉献,学会快乐吧!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野天鹅》,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有一个王后生了11个王子和一个公主。过了一段时间王后死了,国王又找了一个王后。王后虐待他们。最后她把公主送到农夫家,把11个王子变成天鹅,还骗国王说:小公主不想见国王,为了让王子成为勇敢的王子,让他们去外面走走。

渐渐地,公主长大了,她从农夫家出来找11个王子。老婆婆告诉她:海滩有11只天鹅。小公主赶紧去找。果然海滩的11只天鹅变成了王子。他们抱在一起,诉说着彼此的遭遇。

王子说:我们只有夕阳落了才会变成王子,一到早上就又变成天鹅。一年只能见你一次。第二天,公主也跟着天鹅出发了,到了河对岸天鹅把小公主放到山洞里。小公主睡梦中见到一个仙女,,仙女告诉公主救哥哥弟弟的办法:把荨麻做成11个长袖披甲。披在11只天鹅的背上,不能停,不能说一个字。

公主按照仙女的不停的做着,他忍着疼痛,一句也不说。织着织着年轻的国王发现了公主。把公主带回了王宫。

公主织到第7件披布的时候荨麻没了。公主深夜去外面找。被大臣发现。国王没办法最后把公主关到小房间里。关到里面公主照样织披甲。到了行刑的这一天11只披甲做好了。公主坐在马车上,人们纷纷向她扔脏东西。突然11只天鹅挡住了扔在公主身上的东西。公主把披布披上,果然11只天鹅变成了11个王子。

知道情况的国王最后和公主结婚了!

美丽的彩绘,精彩的故事。

我喜欢《野天鹅》这本书,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公主很勇敢、很善良、很美丽,做事情很坚持,为了救哥哥,她忍受疼痛,坚持不懈,遭人误解也遵守承诺,最终成功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这个道理!!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5

天鹅在我的印象里是一种美丽的动物,除此,再无其他印象。毕竟我们是读着《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长大的。甚至,我对大白鹅都有特殊的好感。不过,仅仅是美丽。

《天鹅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叫斯杰潘的老人讲述给我听的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不仅仅是动物的故事,也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

在一个气候古怪、寒潮突然来临的春天,老人去湖边打猎,各种动物因为寒冷而“逃之夭夭”了,老人一无所获。但是,有一种动物却没有离开,它们倔强地留了下来,但是它们也是无奈的,只能“克噜——克哩”地叫个不停。湖面结冰了,天鹅除了叫还能怎么样呢?但是,有一只大大的'老天鹅奋不顾身地用身体砸开了冰,这时所有的天鹅都被感染了,一起去砸开了湖面上的冰。打猎的老人就近在咫尺,但是老人却默默地将枪放了下来,悄然离开了。从此,枪只是老人家里的摆设。

似乎这只是个非常普通的故事,实际不平凡,读之,回味悠远而绵长。

一群无助的天鹅啊,谁都不知道寒流为什么没有使它们离开。或许,是寒流来得太快了点,它们来不及离开;或许,它们经过长途跋涉太累了,再也没有力量寻找温暖的地方了,读后感《读天鹅的故事有感》。但是,不管什么原因,现实却是异常残酷的,冰封的湖面,于它们而言,就意味着饥饿和死亡。因此,在冷冷的春天,它们“克噜——克哩”的叫声貌似凄惨而迷茫。不,这是清脆的叫声,它们只是在商量该怎么办,它们正在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它们的叫声,是相互之间的鼓励,更是在出谋划策共商大计。这真是一群智慧而不屈的天鹅啊!

就在此时,就在突然间,“一只个儿特别大的老天鹅腾空而起,可是它并没有飞走,而是利用下落的冲力,像石头似的让自己的胸脯和翅膀重重地扑打在冰面上。”文中接着写道“别的天鹅似乎被一举动惊住了”,可见,这只天鹅的勇敢行为是老人和所有的天鹅都没有预料到的。我想,这只天鹅是知道冰有多坚硬的,但是它依然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以卵击石”,它不知道这样相撞的后果如何,但是它却这样做了。它,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这一群天鹅。而且,一次相撞之后,接着是第二次,第三次……天鹅是知道疼痛的,但是它却没有停下,“这位顽强的‘破冰勇士’沿着冰窟窿的边缘继续扑打着”,它是顽强的,因为它在冰没有完全破裂开来的时候,并不停止。

这是一只怎样的天鹅啊?它是勇者,它用自己的生命给这一群天鹅架设了一座生命之桥。正是它的模范带头,正是它的无所畏惧,正是它的义无返顾,才使湖面的冰屈服投降。它是智者,它清楚地知道这群天鹅的艰难处境,与其无食物被活活饿死,不如拼命一搏,一次不成功,二次,三次……它知道,坚持就是胜利,因此,它就这样用自己的身体和坚硬的冰比谁更坚硬,比谁更有耐力。最终,它和它的团体获得了绝对的胜利。

应该说,人是比天鹅聪明得多的,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却远远不及这只天鹅啊!我们缺乏着这只天鹅身上可贵的精神和智慧。因此,我们经常只是对着别人的胜利怨天尤人,望洋兴叹。

那群天鹅呢?也是让人感动的。它们就在那只老天鹅的带领下,纷纷投入到了破冰战斗中。作者再次写到了天鹅的叫声“克噜——克哩——克哩”,这是劳动的号角,这是团结之歌。

最终,“小小的冰窟窿终于变成了一片很大的水面。”在这里,作者不厌其烦地第三次写到了天鹅的叫声“克噜——克哩——克哩!”可想而知,这叫声该是多么响亮,该是多么欢快,该是多么自豪……这不仅仅是一曲胜利之歌,更是一曲友谊之歌。

这是天鹅之间的故事。而老人,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他也被深深地感染了,他收起了枪,此生没再打猎。猎人对猎物有天然的嗜好,见了猎物后会冲动会兴奋,但是当那些天鹅垂手可得的时候,老人毅然选择了放弃。因为,老人不仅仅被感动,他战胜了自我,他学会了放弃猎物,学会了尊重生命,学会了自我救赎。我想,这位老人的后半生都是平静祥和,富足幸福的。因为,老人,在那一瞬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学会了爱!

我们说,自然是神奇的,人类和动物都是大自然的孩子,有着相通之处。只是,我们人类不愿承认自己的自作聪明罢了。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6

今天,我读了《天鹅的故事》这篇课文。一只老天鹅,用自己的身躯撞击冰面,为集体开拓了一条求生之路。多么伟大的形象啊!心中充满敬重和感动。

读完全文,我掩卷沉思,老天鹅的形象立刻浮现在我脑中。这个无私的奉献者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和有限的力量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集体!是什么支撑他如此奋不顾身?是那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它那坚如磐石的意志!他是沉默的,但它滴在冰块上的每滴血,掉的每一根羽毛,都蕴含着深重的意义,都刻在了我的心灵深处。

天鹅们应该永远敬重老天鹅,因为在那一刻,竟没有一只天鹅想办法解决困难,惟独老天鹅这位“破冰勇士”挺身而出,为天鹅群作出了表率,感动、感召了其它天鹅也来参加破冰工作,使得天鹅群齐心协力把冰——这个既冷又硬且无情的敌人打败了,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我想:动物与人的差距其实是微小的,人只不过比动物聪明一些罢了。但有时候,我会觉得有些人还不如动物呢!连一只柔弱的天鹅都懂得奉献,我们人不就更应该做到吗?

老天鹅即使下半生被病痛折磨,即使它活不了多久,它的一生都是辉煌。因为它知道给予是快乐的。让我们每个人都学会奉献,学会快乐吧!

天鹅的故事读后感悟 篇7

骄傲的天鹅的故事

一只蓝孔雀飞过来,张开全身的绚丽羽毛,围着天鹅,表示着友好。天鹅侧转头说:“你的这身打扮让我觉得你很妖艳。”孔雀一听,开屏的羽毛一下子收了回来,它疑惑地看了天鹅一眼,悻悻地走了。

乌鸦听说有新朋友来了,便举家出动前来探询。远远地看见白天鹅悠闲地慢步,就发出鸣声,飞快地朝白天鹅跑去。

白天鹅看了它们一眼,漫不经意地说:“我还以为你们到这里这么久了,羽毛已经变成白色,原来你们祖先的黑色你们还在继承着没有脱去啊!”乌鸦一家听了,张口结舌地说不出一句话。

野鸡来了,被白天鹅斥训为野性难改;麻雀来了,白天鹅说它们难成大气;猫头鹰来了,被白天鹅抢白成“故作深沉,招摇撞骗……”森林里的鸟往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几个月后,森林里的鸟搞聚会,百灵鸟在轻轻地歌唱,鹦鹉在呢哝喃语,鸽子在咕咕地交谈……鸟们欢愉的情绪,使得整个森林都热闹起来,大家都忘记了天鹅的存在。

天鹅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暗自流泪。

这时,飞来一只不起眼的小麻雀,它欢快友好地对天鹅说:“来参加我们的聚会吧!”天鹅听了,非常羞愧,它后悔当初不该自恃骄傲。从此以后,它变得谦虚友好,和朋友们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骄傲的天鹅的故事点评

人生中最大的失败是骄傲及狂妄自大,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会伤害自己。“傲慢石头凸之上,不留智者功德水”,狂妄自大的人永远看不到别人的优点和学不到前辈圣贤智者的道德,就像凸起的石头上,放多少水也没有用,所以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谦虚,不要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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