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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21 来源:互联网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推荐。

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心,让内心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认真读完王安忆写的《长恨歌》之后,往往内心都会有所总结,读后感可以将这些道理更长久的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长恨歌》的读后感呢?我们的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长恨歌有感6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1】

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2】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3】

不得不说问电子版的书中错别字实在太多,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但还是看完了,在今天凌晨的时候。

阅读完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睡觉的屋子虽然拉上了窗帘,但还是会有些月光从缝隙间挤进,风不大,但还是能吹动帘子摆动起来,想到文中的结尾,有种说不出的惊悚,一夜无事。

故事的结尾王琦瑶死了,死去一个人,就像是撕去一张被时光浸染的纸,投进火中,没有了踪迹。黎明的鸽群飞过这片弄堂的上空,带着这些角落中忽视的秘密远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了一些关于读者对于此书的评论,褒贬不一,一个中性的评论中说,这就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而在我的看来这种说法显然狭隘了些,当然也可能是我的一种过度阐释。

改用前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地狱”话说得粗糙了些,但道理还是明白的,在不同的人看来,上海就有它不同的面目,而事实也正如你所见。

王琦瑶无疑是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接近过天堂,那是在爱丽丝公寓的陶醉;靠近过地狱,最后还是被抛弃。故事中讲了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事,追求爱情,不得而痛苦,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又是天各一边,谁对谁错,还真说不清楚,如果总用条条框框圈定一个范围。告诉谁做什么,告诉谁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对的,如何又是错的,这显然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了。

在这情爱中王琦瑶做了一个剧中人,过来人,一面看着年轻人追求摩登,一面又入戏太深。从她所经历的人事就可见人之性情,也能摸到时代的影子。一圈跌跌荡荡之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一个个王琦瑶,因为在经历着所以走马观花似的路过错过。笑着他人痴他人傻,而在这些人的身上又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说我们不是影子,我们的身上不也有时代留下的印记。

内容很好,但电子书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好书一本,值得推荐!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4】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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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恨歌》有感:疼痛


疼痛——读《长恨歌》有感

王嘉韵

疼痛。这是读完王安忆的《长恨歌》的感觉。即使是疼痛,也不是死去活来的痛,也不是痛彻心扉的痛。尽管是逝去的锦绣年华,也不是铺天盖地的锦绣,惊煞众人的锦绣。

王琦瑶,这个本略带点点疼痛的名字。正如书中说的,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而这种美,最入人心,不然就竞选上“三小姐”,被权倾一时的李主任看中了吗?

也正是因了她这点点滴滴的、乖的美,她也可以烘托这些美似的,有一种温顺得令人疼痛的性格。她是那么乖,以致不明就里就全心信任李主任。

我们平常人总会无端觉得,太美是不好的,似乎在真的有错一般。人美容易招祸,花美容易被折,被人欣赏也被人消耗。长得太好看——外婆在接待心上有伤的她时也这般怜惜地想。正是因为太好看,她那个青春的少女梦才碎得太早。

李主任殉难了,她却是不知的。到外婆家修整,遇上了阿二。那份情是真的、纯的,可正因了它的真、它的纯,而没什么发展。阿二很快路人一般远去了,像没有来过一般。

王琦瑶换了个地方,匿了那些过往。在护士学校学了三个月,干起给人打针的行当。新住进的平安里弄堂的人都当她是个年轻的寡妇。说媒的人上门,对象倒是没找到,严家师母成了王琦瑶的熟人,从她口中,又一次印证了王琦瑶的好看。还是那种淡淡的耐看的好看。

也是因了严家师母,王琦瑶得以和康明逊时时幽会。可这相守也是短暂的,她爱他,愿意为他做一切,甚至怀了他的孩子。她深知不能和康明逊长长久久的,她还是个情妇。这无疑王琦瑶人生的又一败笔,可她怀着为败笔寻解脱的心思,与中俄混血儿萨沙欢好。

说来萨沙也是爱占女人便宜,罪有应得。他被王琦瑶欺骗是孩子的父亲,萨沙找了医院,带王琦瑶流产,这一计本是成了,可王琦瑶却兀自回来了,第一次流产不成,第二次去流产时萨沙已经逃去苏联了。王琦瑶独自去医院,走到半路女人天性里的温存爆发,折了路,回家。

王琦瑶又成了孤家寡人,怀着身孕去当铺,不料却遇到程先生。再次出现在王琦瑶生活圈里的程先生对怀有身孕的王琦瑶甚好。曾经的好友蒋丽莉也回到王琦瑶的生活圈,只是不多久就得癌症死去了。

微微作为王琦瑶的女儿欣欣然来到这个世界,命运还算好,在母亲的抚养下长大成人,嫁了个名正言顺的夫君,去旧金山了。

女儿嫁走了,青春已逝的王琦瑶和一个老克腊勾搭上了。老克腊比她年轻很多,她只求这老克腊能多陪她几年,可仍是不现实的,老克蜡因那个雕花木盒里的财宝和王琦瑶起了间隙。

与老克蜡疏远了,长脚趁机插了进来。长脚总是来照应已是人老珠黄的王琦瑶,初开始王琦瑶还是好奇他何必这般殷勤,最后才晓得他不过是为了钱财。

为了夺雕花木盒里的财宝,长脚把王琦瑶杀害了。故事到此落幕,读者心里却是愤恨难消。死了,这么便死了,锦绣往事,旖旎过往,轻轻地合上了帷幕。追溯前尘,我不由得怨恨起那次“上海小姐”的竞选来,阴差阳错地,王琦瑶就报了名,折折腾腾,和不讨人喜欢的蒋丽莉形影不离,一举被选为“三小姐”,被有钱有权的军官看中,成了他的情妇。

在那个时代看来,当情妇,用军官的钱来填满首饰盒,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什么不该,没有什么亏欠。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的雕花木盒,也够王琦瑶依托一生。王琦瑶的一生没有婚姻,与数个男人纠缠,不过比为娼好些罢了。从被李主任从背后擒抱住的那一刻起,这一生便毁了。

蒋丽莉不敢相信王琦瑶的选择——受过正规教育的王琦瑶怎么就愿意做了有钱人的情妇了?其实别无选择的,依李主任的权势,依国家的局势,依王琦瑶的性格,一切倒像顺其自然一般。王琦瑶只是无怨罢了,依她的聪颖,也是无悔的。

全书都笼罩在一种淡淡的伤感中,没有盛怒,没有嚎啕,正如王琦瑶每次的哭泣一样,不过怜人怜己罢了。作者只是个旁观者,连名字都是“王琦瑶”“王琦瑶”地叫,从不肯只称作“琦瑶”的。

那是上海大时代风潮中的一个人,是因温顺受时代俘虏的一个人,即便是死了,王琦瑶的魂灵也没有看透人心的绝望,没有离开尘世的不甘。那个灵魂是令人心中疼痛的灵魂,弱小、温顺、淡然。想必这才是传说中令人看一眼就有保护欲的深深内在吧。

个人简介:一个沉默了十九年的梦想家,一个躲在精神世界里的少女。一个不肯将自卑外化的骄傲者。一个功未成、名未就,小步向前的幸福者。倾尽才思遇见你。

《长恨歌》有感1000字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读《长恨歌》有感(优秀范文)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长恨歌》读后感600字推荐5篇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一读王安忆的《长恨歌》,从中就能让我们的内心得到更多的感想,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你知道在书写读后感的过程当中如何突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吗?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长恨歌》读后感6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恨歌》读后感600字(篇1)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恨歌》读后感600字(篇2)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长恨歌》读后感600字(篇3)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600字(篇4)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读后感600字(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读《长恨歌》有感范文1000字


导语:《长恨歌》要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其中还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长恨歌读后感范文【2】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范文【3】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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