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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19 来源:互联网

《活着》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1)

人为什么活着?为什么而追求?为什么而奋斗?答案是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怀有追求,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精彩。

作者就是因为外祖母告诉他:人活着有一万个理由。那时,因为作者好奇,真的去筹集了一万个活着的理由。直到他有一天他明白了活着的一万个理由,可是她的外祖母却病危了,外祖母临死前告诉她:我在听心跳的声音。

心跳的声音何尝不是世界上最美的仙乐呢?生命是多么的辉煌灿烂,多么值得我们去珍惜!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要活的精彩吗?只有努力过了,才知道结果,没有试过,又怎能确定自己必输无疑呢?人生就要过得精彩,过得丰富,让自己的生命开花结果。既然努力过了,不管他是失败还是成功,你都必须要让它开花结果。辛辛苦苦把一棵幼小的树苗浇灌成一棵参天大树,可他却不能开花结果,这不就意味着之前的努力全白费了吗?应该鼓起勇气,想办法让他开花结果,虽然开花结果后会枯萎,但这一生就会辉煌了。

人活着,就是要让生命之花开的绚丽,灿烂!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2)

《活着》整本书里,通篇充斥着我习以为常的味道,从一开始老百姓田里的风光,到最后老人与牛暮归时的画面,我都觉得特别真实,也特别普通。故事的情节也都完全不出乎我的意料,福贵沉迷赌博,家道中落,父亲死去,一贫如洗时,自己被抓去当运炮兵,历经生死波折,遇见解放军被放回老家,发现女儿因为发烧成为了聋哑人,母亲病故。

后来,在动荡的时局中艰难维生,儿子因为给别人输血死掉了,女儿嫁给了憨厚老实的女婿,生儿子的时候难产大出血死掉了,妻子因为过度劳累和悲伤也死掉了,女婿在出工时遇见意外,死掉了,留下一个外孙,营养不良,犯低血糖,一个人在家吃豆子噎死了。

最后老人养了一头牛,就指望着这头牛耕田种地,还给牛取上了自己的名字,时常对着它叫唤自己亲人的名字,仿佛它不孤单,自己就不孤单,仿佛它以为身边那些人都在,他的亲人们就还都在。

我这个人算是敏感到一定程度的,很多时候会为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人和事心疼,就比如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见到一个面容姣好的女生,一直站在我旁边抿着嘴唇不说话,别人路过也很有礼貌的避让,后来她到站下车,我从车窗上看她走路,有点跛,我就很难过。有时候看一部电影,看到别人有释怀不了的过去,看到别人的人生中挥之不去的绝望,看到那些明明很善良,很美好的人们一个个结局惨淡,也会难受很久。

看《活着》的时候吧,可能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吧,很多情节其实都特别真实,那些波折和坎坷,并没有那么难以理解,很多小片段就感觉和夏天时,我和奶奶对坐着在村里的大厅里摘花生时她讲的以前的老故事一样。

看到结尾时,一起来韶关参加培训的同事都基本回去了,晚上就我一个,夜一深,就感觉自己特别脆弱。看到家珍临死前对福贵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

我在床上抱着被子哗哗哭了十几分钟。

很多时候,我经常和舍友说:“我觉得我啊,以后可能就是孤独终老了。”现在我想,人生始终逃不过一个结局的,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去爱了。如果真要把人生当成一个故事来看,任谁都有数不清的遗憾和后悔,甚至苦难和绝望。但这一切,都是我们生命张力之下要用勇气和韧性去克服的。

《活着》对我来说,绝不仅仅是一部通过诉说苦难和心酸来使读者感恩人生的作品。我也不必从任何一部文学作品中明白人生的艰难,恰恰相反,正因为《活着》,我看到了更多原本沉淀在周身的美好和难得。

何为活着?那些琐碎的,浩荡的,沉重的,柔软的,匆忙的,懒散的,绝望的和欣喜的,所有一切的一切,在你用力去生长时,连同着血肉根须一同倾注下去的,一旦开始,就注定了要结束但还没结束,要用我们一辈子去用力奔赴这结束的,就是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3)

读完本书的时候刚好黄昏,黑暗一点点侵蚀,我仿佛在余华笔中走完了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他的满目苍夷,失无所失。

一个嗜赌成性的纨绔子弟从输掉家中一百亩土地开始的悲剧。他的一家老小,因为时间因为各种原因相继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他跟与他同名的牛,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真实再现了当时大时代背景下的所见所闻。也许他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当时社会背景下大多数人的一生,在福贵身上,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来了。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太多无常,苦难才是常态。本书命名为“活着”,可在福贵的一生中却要目睹亲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读完本书,内心恐惧与苍凉各占一半。恐惧的是你看着他家人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你不知道你翻到哪一页哪个人又因为哪件事死去了;苍凉的是文末只剩下福贵与叫福贵的牛相依为命,光从文字都能感受到年迈的他有多孤独,又有多痛苦。

故事的开头时,他对着牛喊:“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起初看以为他只是哄牛随意取的绰号,读到后面才知道全是福贵家人的名字,不禁泪目,这么多年,福贵一直记挂着他们啊。

也许我们都不明白活着的意义,可是他们,光是为了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请务必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4)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5)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富贵的荒延、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的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生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在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青年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楚,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该便是生命的力量罢了。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无论现实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奉告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不在不堪着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放佛已经看到了许多的问号:这样,我们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毫无意义。

呵呵,我们也许至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

是不是爱过了才会动的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6)

余华的小说《活着》语言平实感人,令人深思。

活着,可以理解为以下三种词性。作为动词,活着的意思就是去活着;作为一个形容词,活着表示某个生物还具有生命;而作为一个名词,对于人来说,活着简直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课题名称。从动词到名词是一个活着的意义越来越丰富的、逐渐上升的过程。

小说主人公福贵的家庭上演了一部凄凉、绝望的悲剧。福贵命运在戏剧般变化,导致了家庭生活极度拮据,再加上家人一一死亡,这种突如其来的、接踵而至的打击让福贵的家庭一一承担。

福贵从一个阔少爷落魄到一个佃户之后穷的叮当响。这种身份落差改变家人的人生轨迹,但他们还是在努力的去活着。在去活着的路上,他们也经历了种种幸福。穷人往往志短,他们的生活盼头总是很低,能够吃顿饱饭,家人在一起,能精打细算地计划买头牲口耕田,即书中的小鸡到鸭子,羊,牛的理想。这是最为普通最为平淡的理想,也是最真实的幸福。然而,命运是一个不可预测的东西,当他们在这种幸福沉浸时,家人却一个一个的发生变故,儿子有庆意外死亡,女儿凤霞生孩子时死了,这种子嗣的变故给福贵和妻子家珍给了晴天霹雳,最终家珍也病死,留下了孤独的福贵、女婿和外孙。然而,命运还是如此狠心地留下了福贵一人孤独地活在世上。这种悲剧一幕接连一幕,但命运并没有消灭这个家庭,这个家庭还是努力地去继续活着。

为什要去活着?活着就有了生命。个人有个人的生命,家庭有家庭的生命。有庆死了,凤霞死了,沉重的打击下福贵和妻子为什么没有结束生命?人死了,家还存在,家还要继续活着,即便死亡了,死亡的灵魂不能无家可归啊,于是死后他们埋在了一起,还是一个家。也许还有些许其他因素,在当时的环境下,生命其实是一个很贱的东西,战乱、饥饿、运动随时都在死人,这虽然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对于死亡的恐惧感,但这种感觉是他人的死给来的,并非自己给自己的。其实,环境也同时给人带来了一种对生命、尊严的淡忘和麻木,他们忘记了自己还有生命,忘记了自己有灵魂,也就忘记了去挣扎心灵上的东西,于是能够和别人一个模式地去活着,不足为奇,这种感觉是自己给自己的。

虽然福贵不会去问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但福贵只是毫无察觉的以自己的方

式,在自己的时代和地点上去回答了这个活着的问题,福贵去活着那是福贵自己对生命意义的解答。对于人来说,活着,是一个多么包罗万象,变化多端,高深叵测名称。时代的命运往往会强制的加载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我们常说时代变了,人变了,然而又是每一个人们共同创造了时代的命运。这种自因自果的,复杂多变的命运的几乎是我们不能企及的事情。活着虽如此复杂,我们还得以自己的方式去简单地活着,以我们自己的方式,用我们的脚,走完人生的路。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去活着。一切思想上的活着其实不过是思想实验。只有去活着才有生命,才能给生命赋予意义。总之,去活着,作为一个生命的诠释者,赋予生命意义。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7)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最近读的第一本书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久负盛名却一直没有去阅读,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来好好看一下。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地主少爷福贵,对妻子不好并且嗜赌成性,甚至当着众人的面侮辱岳父,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在久赌之后败光了家产成为了一名佃农。家道中落使其父亲很快撒手西去,母亲也是疾病缠身。在为母亲去镇上买药期间被抓去做壮丁,经历个各种生死瞬间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归到家乡后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抚养一对儿女,然而女儿凤霞却因年幼时一场病变成聋哑人。回归家庭后的福贵变得很顾家想好好和家人一起生活,然而悲剧却不停地在发生,儿子有庆在给因为生孩子难产的县长老婆献血被活活抽干了血而死,女儿本来嫁了一个好老公二喜,可是在生完儿子苦根后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本来就得了软骨病并在得知一双儿女先后死去的噩耗后不久也死去。女婿在建筑工地失事而死,只剩下孙子苦根相依为命,可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豆子撑死,最后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只老牛一起回忆过去。

看完本书的心情是很压抑的,每次的死亡都让人心里很沉重,生活如果艰难,连活着都成了很奢求的事情。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每个人都在努力的生活,但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显得如此渺小。

家珍是一个善良而体贴的女性代表,尽管最开始福贵对她不好,甚至当众责骂她,对她父亲加以侮辱,她都逆来顺受,让人觉得没有一点脾气如此软弱。可是当福贵被抓去做壮丁,家珍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在得了软骨病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生活坚持劳作,在得知一连串打击后重新振作,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都如此残忍。可是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性的坚强,一个母亲的伟大。软弱和坚强,两种完全相反的性格却融为一体,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鲜活的平凡人。

有庆,作为家里唯一的一个男孩子,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为了让他上学,贫困的家庭不得不把凤霞送人。虽然家庭很看重他,但是他并没有被娇惯,为了喂养家中的羊,每天几十公里跑来跑去为羊儿割草,为了鞋子不磨损的太快,宁愿光脚跑着上学、割草。在县长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的号召下,纯真的他积极地去进行配型,然而本就因为食不果腹而瘦弱嶙峋的身体,却活生生被抽干了血,看着让人心疼又愤慨。而医生们的漠然态度更是让人义愤填膺,一个家庭的希望就在这样的自私自利中破灭了。

遭受了失子之痛的家庭在经历了巨大的痛苦的之后,重点放在了凤霞身上。凤霞虽然是个聋哑人,可是并不是个自卑的人儿,仍然对生活有着很大的期望,在遇到了一个偏头二喜之后,更是觉得人生很完美了。二喜对她温柔体贴,对娘家也是当成自己家,自己还有了一个宝宝。读后感.只是幸福短暂的让人失望,在生孩子时候因为大出血后去世,让整个家庭又陷入一片悲伤。凤霞的幸福本是悲剧生活的一个转机,眼看着开始充满希望却一转身又陷入了另外一个悲伤。

而此后赖以相依的二喜和苦根也一一离去之时,福贵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周边的亲人都一一离开,那些过去的美好或者痛苦也都随风飘去。福贵一个个地亲手埋葬了亲人,一次次地流下了悲伤的眼泪,可是以后呢,活人总还是得活下去的呀。福贵用积蓄买了一条老牛,给它起了一堆名字,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牛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亲人更是他的倾听者。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再痛苦的经历也终究成为过去,当时感觉再难以过去的坎日后也会云淡风轻。现代社会,那么多人都在追逐名利,追逐权势,坚信有了这些便可以过的更好。可是只有活着,追求的一切才有意义,如若为了追逐欲望而透支健康,违法犯罪,到最后生命都难以继续,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活着实属不易,珍惜当下的生活当下的人,去好好爱亲人,去享受生活的美好,去看那想看的风景,过好现在每一天,用力生活。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8)

收到同学从日本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活着就是为了幸福,这是生活与死亡的唯一区别。”

不是这样的,福贵你要去反驳他,你要从这个世界里找寻生存之地,没有幸福我们仍然要活着。

忘了是多久之前看的碟,有些画面至今记忆犹新。巩俐饰演的家珍用粗布麻衣的真挚去换取身着旗袍的典雅,来获得福贵的不离不弃。葛优饰演的福贵在战争后的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拥到妻子儿女的踏实感。想必他是幸福的吧,对未来充满期待,想着逝去的切还来得及救赎,却没想到死亡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到来,一钱钱地凌迟那颗逐渐老去的心。先是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而后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最后家珍、二喜、外孙苦根……无人幸免。

哦,不对,还有你福贵和那一头“福贵”。

一开始在体育课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放眼望去,绿草为裳,阳光为佩,交错相应,延伸到视线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天气很好,天空一碧如洗,云好像绣上去的一般,精致轻盈。这个故事的尽头,似乎痛苦而又平淡。

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怀疑和不信、死亡和背叛的世界里,活着原本的面貌就是活着。小人物没有撼动世界的力量,所以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活成一场盛大。喜欢豆瓣上一个人的影评:“如果哪一天不堪忍受了,可以学黛玉那样,把过往都烧了,烧出另一个世界。”

爷爷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以泪洗面。我不想任何人告诉我生活会变得好,因为处在幸福中的人的安慰显得苍白无力。我一遍谝地读《活着》,一遍遍和福贵比惨。

最终他赢了,我也活过来了。

前两天我和奶奶在那边叠衣服,我忽然对奶奶说:“我梦到爷爷了。”奶奶笑笑:“那他过得好吗?”我说:“好啊,他在梦里没有痛苦,和朋友大口吃酒、賭牌,快活得不得了。”奶奶把衣服蒙在眼睛上,喃喃:“那就好,那就好……”

姜夔有诗:“人间别久不成悲,两处沉吟各自知。”说的是:虽往事已矣,但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换,加上人事变幻的沧桑,并没有改变伴侣之间的深深眷恋。于余华的“生存和生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读出了它的另一层意思,这一层意思无关风花雪月。

在那一条“再也看不到儿子有庆赤着脚跑来”的田垄上,老人和牛渐行渐远,空旷而又温暖。

《活着》读后感范文(篇9)

初读《活着》对于余华朴实无华的语言并不是很感兴趣,可看着看着却被那富贵那跌宕曲折的人生所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地主家的少爷富贵的悲惨人生。富贵嗜赌成性,败尽家产。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而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自己则被抓去参军。即使到后来一家团聚,可生活的压迫促使母亲去世,儿子友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产后流血过多而死,妻子家珍因病离世,女婿因工作意外死去,而外孙苦根也因吃豆豆噎死,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读完《活着》不禁令我深思。人为什么要活着?余华给出了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活着,可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论你是穷人、富人,是幸福的或是不幸福的,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改变命运,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活着,就要用行动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展示生命的意义。

坚持

富贵在参军时经历了九死一生,可他为了活着,旅途艰苦还是坚持回到家乡。面对亲人的相继离去,他也没有轻易地放弃生命,而是坚强的活着。因为他看透了生死,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不论怎样生命不止,生活仍然要继续。生活有痛苦,有幸福。痛苦的你需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也恶运斗争,才能迎来美好的未来。而幸福的你则要有坚持的精神,不断进步,坚持不懈的追求完美,才能迎来更美好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只因活着才变的更美好。

奉献

富贵的儿子友庆,是个乖巧,善良的孩子。学校带着同学们去医院给县长的妻子输血,友庆也高高兴兴的去了,等待输血是因怕不能输血而着急。他的善良救活了县长的妻子,可他却与世长辞。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一对妻儿,他的无私值得我们的赞颂和学习。友庆虽然死了,可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的精神永远的活着。

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不假,一直到最后,富贵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也许正是有了老牛的陪伴,富贵才有活着的勇气。在生活中,天空有鸟儿相伴,花儿有绿叶相依,大海有鱼儿相随。而我们有亲人朋友的陪伴,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不会显得那么的孤独;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活才更精彩;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命才有意义。

因为活着,我们有了选择美好的权利。也许生活会曲折坎坷,可我们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平坦道路。在生活中无私奉献和自私自利并不是本性,我们需要做出选择,自私的你会被世人指责,我想没人愿意如此活着。我们应该懂得奉献,无私的帮助他人,回馈社会。我们的生命中少不了的是陪伴,生活因拥有他人的陪伴而美好,而我们也要学会陪伴他人,给予他人安慰,这样我们的生命才没有遗憾。也许我们的生活中不只这些,但我们所做的事都是为了活得有意义。

活着是为了活着,可要活得有意义。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就能活得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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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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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1

看完一段时间了,一直没写总结,再拖就更不知道说什么了。刚开始看就一直想这个书名为什么叫尘埃落定,有什么意义。傻子从小就是傻子,是一群聪明人眼中十足的傻子,当别人都说自己是傻子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就是傻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傻子。傻子是四川阿坝州藏族的十八家土司之一,麦其土司的二儿子,生性愚钝木讷,所以麦其土司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聪明英勇的大儿子,傻子自然就被排除在土司继承人之外,傻子无所顾忌,整天和奴隶小斯们混在一起,有自己的一群忠实追随者。其实那样的他过得挺开心。有几件事傻子都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当各个土司都种罂粟,罂粟丰收不值钱,各个土司官寨都闹饥荒。麦其家傻儿子却建议父亲种粮食,大丰收后,使麦其的百姓都免于饥荒。而且父亲交代他用粮食和其他土司谈条件,让其他土司为粮食付出几倍的代价时,傻子反而开仓救济难民,收复了其他土司的子民,这使得麦其家的领土和子民扩大空前。在他身边各小斯们的帮衬下,傻子在存放粮仓的官寨附近办起了贸易市场,其他土司的子民可以用他们所有的其他值钱东西交换麦其家的粮食,再发展,等其他土司不缺粮食了,贸易范围又扩大了,可以互相交换其他所需,显然已经成为土司边境的较大的自由贸易市场。后来傻子又建立的税收制度,在他提供的这个市场,百姓都可进行自由交易,麦其家收取一定的税。谁能想到这些都是一个傻子做的呢。在仓库官寨积累了财富后,傻子荣耀的回到麦其官寨。随着傻子办的事情渐渐出人意料,也对其哥哥的继承权形成了威胁,然而麦其土司反过来想,毕竟傻子还是傻子,不可能管理整个土司官寨。即使在大儿子被刺杀后,他也没有让傻子继承其职位,而是让他继续管理粮仓附近的贸易市场。不想当土司的傻子不是好傻子,傻子当然也会有那个想法。然而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国民党和共产党内战打起,各个土司家族走到了尽头,可以选择投降共产党,也可以和国名党练手对抗共产党。就这样在最后共产党完胜后,大家可想而知,土司制度被瓦解了,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由百姓。麦其家自然也不存在了,傻子也死了。在历史长河中,不管是一个时代,还是任何人物,都是一颗尘埃,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终会成为不可重复的过去,最终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2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3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4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5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12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人是尘埃,人生是尘埃,战争是尘埃,情欲是尘埃,财富是尘埃,历史也是尘埃,像尘埃那样升腾飞扬,散落,始于大地而最终归回大地……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宠辱不惊,闲看书卷奥秘;去留无意,漫随书卷人生。阅书,读己,领悟精髓。

感悟

1.傻子能懂的,聪明人未必会懂;

就像书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撇开浓重的权力争斗色彩,随着故事的推进,岁月的流逝,《尘埃落定》更多让人去思考聪明和傻,也让我们越来越感到“傻”很多时候其实往往意味着超越与自由,傻子能懂得,聪明人未必能懂。

因为有时候聪明人并不是真正的聪明,只是某种程度上的聪明或者把自己看成过于聪明,当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当作是正确的,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往往造成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但是傻子不会,因为他的基础就是傻,所以他做什么,都有很大的几率变成他们人生中的转折点。

文中那一句:“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这就是人性。”让我觉得尤为印象深刻。

让我们不妨放下自己的聪明,用傻子这样的视角去看一看世界吧,也许反而会得到聪明人所没有的智慧。

2、人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美与仁慈

傻子被父亲派往边界的路上,一路有许多前来寻找粮食的饥民跟在他们队伍的前面或者后面,傻子停下来吃饭的时候,他都会叫手下的人去给他们送些吃食,因为这个他们都说麦琪家的二少爷是仁慈的少爷。

傻子在北边找了人替麦琪家去打仗,自己趁着别的土司打仗的时候,叫侍女卓玛在河边架起五口大锅炒麦子,把麦子沿牛油放进锅里煮,香味在晴空下飘的很远很远。很多饥民吃饱以后就来为傻子干活了,活干完之后,人们还是不愿意离开,并且把自己的家人都带了过来,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拉雪巴土司手下有好几千人都投到了麦琪家。

而他的哥哥在南方边界领兵奔赴战斗,用武力征服试图征服更多的土地和百姓,可这是一个饥荒之年,对于饥民来说,一顿饱餐才是最需要的,也是最有吸引力的。

以暴制暴,以强克强是人们通常的逻辑,但是,真正的高手,从来都是以柔克刚,以弱克强。

暴力只能胜过一时,却胜不了永远,只能胜表面,却不能服人心。人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美与仁慈,人心甘情愿浮在脚下的,从来也不是暴力,而是春风化雨般沁人心肺的东西。就好像在饥荒年代,麦子永远有着比枪炮还大的威力。

3、凡事都有代价,得失都在一心之间

《尘埃落定》中,描写的不光只但但是对权力的争斗,也有悠远绵长的爱情。

对于傻子少爷来说,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之间的爱是他一生中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对塔娜的爱意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就像火山喷发出来一样,热烈浓厚而又狂躁。

但是对于塔娜来说,他们的结合却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嫁给傻子只是母亲茸贡土司为了换取粮食和避免战乱所安排的一个交易。对塔娜来说她和傻子并没有爱情,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就如书中塔娜所言:“你配不上我,你无法让我做一个忠贞的女人”。

从书中的故事回到现实生活,我们很多时候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也有些东西是我们甘心付出代价去换取的。

付出健康去换取高薪酬;付出青春去爱一个人;付出时间换取一份事业;付出金钱去买来让自己快乐的东西,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要付出代价,可凡事皆有代价,得失都在一心之间。

而那些曾经渴望得到的东西,得到之后,感觉真的好吗?其实,也未必。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6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书中用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了土司社会的倾倒。睿智的傻子,作者故意把这种反差聚集到了一个人身上,傻傻的问题诠释的却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傻子每天早上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没有弄明白这两个问题,他会一天都浑浑噩噩,世间能弄明白这两个问题的聪明人有多少呢?

能清楚看到问题实质的一般都是思维简单的人,人们嘲笑一个人傻,往往不是因为说错了什么,而是说出了人们避讳却又被大家认可的问题。傻子把答案说出来或者把问题问出来,大家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不合时宜的说出了他们想说却不敢说,不愿说的话。所谓的傻就是直接,却又一语道破了本该神秘的共识。

傻跟糊涂有异曲同工之妙,糊涂的意思是原来聪明,突然出现了失误,而傻却是一直的糊涂。古人说难得糊涂,也就是偶尔的傻。大家都不想自己被看成傻子,却又因为做着“聪明的”事,承受着自认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不是嘛?固执的把本该“傻一下”就可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弄的“婉转曲折”,最后发现“傻”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顿感力是非常稀缺的一种品质。我也缺。顿是一种对事情的不敏感,古人有说欲速则不达,也有说先下手为强。似乎都有道理,不同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人变得敏锐似乎可以不断鞭策,不断训练可以达成,顿感却很难靠训练习得,就像雷厉风行习惯了,突然让你把一些举手就可完成的事情拖一下,也许可以做到,因为人有拖拉的天性,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顿,顿的不焦躁,却是需要一番思量。

傻的另一个解释是对自己产生连接的人,事情,物的不留恋。似乎可以跟没心没肺画等号。人一辈子产生连接的东西太多,尤其流动、快作为主题的当下,人们拥有太多的连接,连住了,放不下了。有人说一个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整理房间,把不会用到的东西扔掉。想想有道理,这是一个减除连接的操作,把死连接剪掉才会让我们有力气去寻找自己有用的新连接。傻里傻气的丢掉,即使丢掉了一些有用的连接,谁知道是不是为更好的连接腾出了位置呢?不是吗?时间还在流淌,空缺的你还是会寻找来填充,废弃的确真的为你留出了空间来做有意义的事。

傻还表现在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的好。就像很多人,努力帮你达成某件事,可你却不愿配合,最后被对方骂作傻。因为你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很重要的东西,你却理直气壮的说对自己没有用。直接拒绝“对自己的好”就是傻。很多时候我们被别人的“好”左右着决定,因为觉得“好”也是有道理的,然后就接受了这些“好”与你生活的连接。

傻有很多好处,比如你得罪了人,对方可以因为你的傻而原谅你;再比如,你做错了事,别人会因为你的傻一笑了之。聪明人没有这种特权,做错了事,伤到了人都会被扩大化,因为人们心目中聪明的你不能被接受傻。一旦你坚持了“傻”的事,原有的一切建立在聪明上的东西都会崩塌,读后感.因为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所以你也不应该拥有原来的一切。这样看来,我还真想成为一个傻子,因为当你蒙对一些决策的时候,会被夸做聪明,被夸聪明都会让人感到高兴的,即使是个傻子,不是嘛。

适度的矜持和等待是很好的品质。当你在某些场景不知道说什么,却无法离开的时候,适度的等待其他人说话是个很好的品质。有的时候给别人机会表达,和对别人表达有所反馈会让谈话很好的进行下去。就像电影“成为邦德”里男主成为汽车的销售冠军不是因为自己说了多少打动购买者的话,而是静静听他们表达想表达的内容,只要示意他们说的有道理,并对他们的眼光加以肯定就好了。真诚的不说,安静的不说,微笑着不说,不说即为说。

在趋势面前一个人的想法是渺小的,即使在单个时间点上是明智的决定,随着趋势的演进,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螳臂挡车,只会被碾作齑粉,在事情必然要到来的时候,能坦然的接手并坦诚的与往昔告别,少年派里说到,“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傻子躺在床上,复仇人把尖刀插到了他的肚子上,平静的接受了一切,安静的离开也是一种仪式,放弃无谓的挣扎和焦躁的反抗也是对世界的尊重。

书的内涵很多,只是记录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有不少没有记录下来,每个人都会被不同点触动,并产生共鸣,这是一本能产生共鸣的书,在某一点碰到了有感觉了就很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7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因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的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8

尘埃落定

相较于权利、宗教、爱情几个大内容而言,我更想谈一谈这本书的主人翁,那个傻子,和他那份我们不懂的傻气。

很奇怪,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视野来看那个权利交织的世界,以一个傻子的听觉来听新旧宗教对那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人的影响,以一个傻子的感知来判断,什么是爱情。

我们是正常人,我们的生活是正常的,我们周围的人是正常的,我们的思想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世界是正常的,可是当这个正常的世界里夹杂着一个傻子,他就像大海里的那朵妖媚的浪花,突兀的出现的人们的视线里,惊奇的看他混在众多浪花之中,居然拍出了最美的泡沫,他缔造着奇迹,却不知那份奇迹到底有几分因他而起,人们更愿意让大势所趋的生活之流找一个推动的归属,而他幸运的成了那个拥有特别力量的动力。

主人翁是个傻子,但他是个不一般的傻子,比聪明人更聪明,他做的事情聪明人也难以想象,他在傻与不傻之间流连,他做了漂亮的事情,但人们不敢肯定他就是聪明人,宁可相信那只是一次奇迹,相信着他是一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着的人。

相较于承认他是一个聪明人,人们更愿意相信傻子脑袋也会有一两次对的。同时,他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傻什么时候不该傻,什么时候应该显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人们害怕了,要把他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他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

一直被世人可怜的他,后来开始可怜哥哥,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但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的不够聪明,最终落得和黄师爷一样,自认聪明人的下场。

最后黄师爷如此中肯的评论主人翁:你什么人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是的,傻或不傻只是看主人翁想要什么身份。

傻子的身份是客观的存在,他能够做到不爱不恨,因而能看到基本事实,他还原了人性的真实,透过他的那双眼睛,我们看到了本应掩盖于世的事实。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母亲土司太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杀人过程。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美丽的罂粟花丛深处他的父亲与头人的老婆苟合。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漂亮妻子优雅走向自己哥哥的房间相会偷情。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浓郁的夜色之下杀手与紫色血衣共同杀害了哥哥。

他知道并受用着叫人看成傻子的好处。

因为他的傻,哥哥爱他,当他朝着聪明每走一步,与哥哥之间的距离便会疏远一分,直至最后他的成功让两人的关系走向敌对。

这时,傻是权利下的幸存之法。

因为他的傻,当没话可说时,可以傻笑,当不想说话时,可以恣意的走开,而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与他违和。

这时,傻是逃避的末路之徒。

因为他的傻,罂粟花种发芽而心生好奇,这种好奇心,人人都有,人人都想看,但他们认为只有傻子才会刨根问底,结果他在众人面前撅着屁股挖出一粒种子,只有他这个傻子成全了人们的好奇心。

这时,傻是一种不受约束的放纵。

因为他的傻,从而使心灵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少受或者不受伤害,如此才得以淡然承受妻子的三度背叛,当自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心里即又释然了。

这时傻是一剂宽慰之药。

因为他的傻,别人在他面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所以他才能在满口谎言的世界听到真实的话语,有时候聪明人太多了,叫人放心不下,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傻子的话。

这时,傻是一块话语的验真石。

因为他的傻,前来传授新教,却在这片土地上失去两次舌头,两度成为哑巴的书记官,这个遭受唾弃的人,才能成为他的朋友。

这时,傻是割开高低身份的一把刀子。

在那片土地上,有些没有偶像的神灵会突然附着在人身上,说出对未来的预言,而这个神灵似乎更加眷顾着这个傻子,让他拥有能够看见未知的能力,他看到骑着驴子的第二位客人,他看到了雨中归来的意中人,他看了炮火下尘埃落定后土司大地的荒芜。

父亲认为他是负有使命来结束一个时代的,一个属于未来那个没有土司时代的地方。最后主人翁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种使命,他,“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置然物外”。

是的,他的使命完成之时,便是他的生命消陨之日。他的一切随着土司大地的消亡而走向结束。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篇9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后感书名这本书带给我深深地震撼,快用读后感把你的启发写下来吧,写读后感时怎样才可以写出动人的内容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的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终于,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晚上十点熄灯,八个人倒在床上,各自拿着收音机,带着耳机,听着青雪讲鬼故事,也是从青雪的口中得知了盗墓笔记,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到了关灯就准时的,打开收音机收听,和我临床的金雅,头对着头,听着盗墓笔记,听着听着八个人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鑫鑫,金雅,荣荣,大威,山东,彦斌,峰哥)

时常半夜醒来,发现山东的收音机还开着,叫又叫不醒他,时常要我自己下床去关。记得那个时候,第二天就要考试了,可是,每天晚上还是会收听,盗墓笔记。确实,盗墓笔记伴随着我们这一代,度过了,精彩的大学生活。

那天看到我小侄女拿了一个小的收音机,感觉很亲切,这么一个小小的收音机,伴随我们度过了很多个,夜晚,现在谁还会没完睡前,抱着个收音机,知道听睡着,呵呵。

后来就开始租书看,因为笔记确实太好看了,故事总是一环套一环,每每看听到关键的时候,就结束了,就租书看,但是那时候的盗墓,还处于连载中,总是作者更新的速度,跟不上读者的.速度,常常能看到很多读者在网上,骂声一片(一点都不理解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

再后来,自己有了电脑,就去青雪的微博,把所有盗墓都下载下来,一次听个够,可是那时的盗墓还是没有出完,听到高潮的地方,断掉了,那种感觉,唉。

确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只一次想放弃掉笔记,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又更新了好多,总会再次去看

如今,笔记全部出完了,很感谢作者,让我在回忆自己大学生活的时候,会想起,八个兄弟,大晚上,集体准时打开收音机,这样一幅滑稽,但很怀念的场景。

20*的情人节快到了,在此情人节到来之际,祝愿天下所有恩爱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有情人,不成眷属,欧耶!!!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最后分享一首节奏很棒的歌。朴树的《达尼亚旅馆》请欣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

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

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

。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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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读完这个作品中,让我感受到作者的良苦用心,我要用读后感把它记录下来。下面是由我们为大家带来的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1)

自信是一种力量,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作各种准备的感性评估。相信自己行,是一种乐观向上的信念。自信本身就是一种积极性,自信就是自我评价上的积极态度。

你听她那悦耳的歌声在大厅里环绕,大家都被她犹如天籁的歌声感染。但谁曾想过,她就是以前怯场胆小的云小竹?她能有如此精彩的表现,来源于她心理上的转变,她从原来的不自信到现在相信自己可以,她让自己的人生因自信走出暗淡的困锁,重新焕发光彩!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让你心发慌的事情,但是我们也能像她一样自信吗?

那是一次独舞比赛,马上就轮到我上场了,我很没自信,生怕会演砸了。这时我发现身旁的那个也在候场的女孩,脸上却没有丝毫害怕的表情。于是我走到她身前问她:“你一点也不紧张吗?”她笑着说:“有什么可紧张的?我很自信啊!”我又问:“怎么才能自信呢?”她说:“相信自己一定行,把这个比赛当作一次普通的排练,这就是属于我的舞台,我是最耀眼的,台下的人都是我的粉丝。哈哈,这样想你就不害怕了。”言之有理,我赞同的点点头。于是我也用这个方法给自己打气,给自己加油,找回了自信,我要在自己的舞台上给喜欢我的人们展示出最美好的自己。我不再紧张,像一只优雅又自信的天鹅一样,翩翩起舞,认真演绎着每一个舞蹈动作,最终以第二名的成绩完美的结束了比赛。虽然没有得第一名,但是我的收获比这个名次更让我兴奋,因为我找到了打败另一个胆小的我的最有效的方法。

再读《相信自己是最棒的》我的感触更深了,文中的文小竹仿佛与我就是一个人。是的,自信就是要给自己树立目标,相信自己一定能行,并朝目标努力,才能完成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自信,才是成功的必要因素。有了自信,人才会冷静面对挫折困难;有了自信,人才会有足够的勇气克服困难阻碍,大胆向前迈进。

年轻的我们,不要因为大海的波浪滔天,暗礁时现,就将追求理想的心搁浅在风平浪静的港湾。扬起你自信的风帆吧,到生活的大海里去搏风斗浪,你将在拼搏中得到永恒的活力,你将拥有更广阔的天地,你将成就更加美好的人生。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2)

在暑假里我读了《新阳光语文阅读》里索尼亚写的一篇文章《相信自己》。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小女孩索尼亚在离家不远的一所小学上二年级,有一天一回家她就哭了起来,她父亲就问她为什么哭,她说:同学说我又丑又苯,还说我走路的姿势难看。父亲说:索尼亚你能摸得到天花板吗 ?索尼亚似乎忘记了哭泣,抬头望了望天花板,心想: 这么高。爸爸蹦起来都够不着我怎么能够够到呢。父亲说 :不信吧!那你也别相信别人。后来索尼亚长大以后成了一名演员。一天正在下雪,很不方便出去表演,可是索尼亚冒着大雪还是去参加了演出,这场演出因为有了索尼亚的参加,非常成功,这以后她的人气和名气骤升。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别人说的不一定对时,一定要相信自己;只有相信自己,才会取得收获,无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只有相信自己,去实践才知道。

我一定要相信自己,学习索尼亚的自信精神。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3)

春秋战国时期,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仗。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一次,父亲给他一只箭囊,这只箭囊十分美观,父亲说这箭是有魔力的,它能让人英勇非凡,所向披靡。后来,战争打响了,儿子果然如此。再后来,他强烈的欲望驱使他拔出宝箭,可这却是一把断箭,儿子吓出一身冷汗,意志轰然坍塌。结果,他死在了乱军之中。

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自己才是一只箭,若要它坚韧,若要它锋利,若要它百步穿杨,百发百中,磨砺它,拯救它的只有自己。

人生在世,就一定要有信念。若失去信念,就像航船失去方向,荒漠骆驼失去耐力,星辰失去光芒,所以,要警惕信念的变迁。

古语云:故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穿越千年的羁绊,沧海桑田世事变迁,终于懂得要抵达自己的世界,一定要靠自己,勿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史铁生《命若琴弦》里老瞎子师父留给小瞎子徒弟一个药方:只要弹断一千要琴弦,就可以取出药引子抓药,即能冶好眼疾。美丽的箭囊与老瞎子师父留的药方一样,只是老者留给幼者活下去的信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救命锦囊,抑或它只是你的一件护身符,有了它,你感觉无畏无惧。在琐屑的日子里,勿忘给自己留个信念,它会磨砺你的意志,从而成为你自己的将军!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4)

要知道,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优秀的人才。关键在于能否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尊重和推荐自己这句话出自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话,这是在他去世前的最后一句话。它是多么富有哲理呀!

没错,每个人都能走上成功之路,就在于你是否相信自己,了解自己。不要因为出生低贱而自卑,也不要因为出生富贵而自大,自满。上帝给予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像林肯先生,他出生就很低贱,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可他却很自信,相信自己,不为出生低贱而自卑,最后成为了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所以,每个人都要相信自己的能力,这样才能走上成功之路。

我一年级时,参加过英语PK赛,那时,我总觉得自己是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就不可能获奖,可看到老师和同学都为我加油,我想,我应该相信自己,不要因为自己是个一年级生的就失去信心。于是,我发挥出我最好的水平,参加了比赛。在我的努力下,以及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我获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

所以,每个人要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尊重自己,推荐自己,这样才能成功。相信自己是人生成功法宝中,不可缺少的一样秘密武器!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5)

最近跟着一个读书群在读张邦梅的《小脚与西服》,里面写了张幼仪对于她和徐志摩婚姻的回忆。关于徐志摩的爱情,传说很多,有一部电视剧叫《人间四月天》,讲徐志摩与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的爱情。因为看了书,就很想看看电视剧,不过都是快进着看完的。电视剧里的徐志摩更有情些,而张幼仪的回忆中,徐志摩很无情,责任感意识淡漠,只想自己的自由。

在哪个革旧迎新的时代,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离婚确实为推动社会改革有过榜样式的贡献,但,对当时的张幼仪来说伤害太大。不过,就像旧社会的革新是必然,徐张的婚姻也是必然,张幼仪当时的害怕、彷徨、挣扎就像旧社会一样,需要有人去做点什么。张幼仪离婚后,才找到了自我,她后来说,很谢谢徐志摩呢,大概也是真心的,只是对当时只有21岁的她来说,过程太难了,幸好,正如我们的社会革新,都找到自我,发展的越来越好了。

寻找自我是痛苦的过程,但人万万是不能失去自我的!

历史的革新都会有所牺牲。民国时期有多少人为追求新婚姻、爱情、自由而挣扎,像梁启超,胡适等,不过确实难,打破重组,过程太痛,失去的也太多,而徐志摩敢,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张幼仪的回忆里,更突出的是徐志摩对她的抛弃和伤害,即使她后来生活的也很好,但那应该是她一辈子的痛吧、就像张邦梅说,张幼仪一开始是不愿意提起她和徐志摩的婚姻的,因为是心里的疤痕吧,碰到就会痛。看《小脚与西服》,我是相信徐志摩当时对张幼仪是无情的,家庭责任意识淡漠,可能徐志摩认为就是那样的家庭和被迫的婚姻束缚着他吧!不过,徐志摩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离婚时徐才24岁啊,也就现代大学生的年纪而已,又怎能要求他足够成熟、理智呢,他被封建家长推给的婚姻束缚,他渴望自由,包括爱情自由,婚姻自由,出国之后他遇到更开放、更新潮的女性,他越发觉得自己像被缚住的茧。他那时一头扎进了与林徽因的爱情里,以为只要解除了与张幼仪的婚姻,就会追求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只是林徽因女士似乎比徐志摩更理智些,她更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伴侣。林徽因后来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那时爱的是自己用诗情想象的浪漫的我,那不是真正的我。

徐志摩是个极度追求自由,极度浪漫,又有才情的人。但他也是个普通的人,二十几岁的他很勇敢,勇敢到不怕失去!

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人能够勇敢的追求自我呢?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6)

今天,老师在晨读时,为我们读了一个《小猎人之死》的故事。“我已经爬的那么高了,就差那么一点点了。别人不相信我,我怎么却也不相信自己呢?”听后我深有感触。

小猎人与老猎人去打猎,小猎人落入了枯井中,双腿也被摔断了,但小猎人求生的欲望使他忘记痛苦,顽强的往上爬,他左手抓住壁上的小草,右手撑住井壁,艰难的往上爬,终于只有咫尺之遥了,谁知老猎人回来惊讶地说,你的双腿已经摔断,壁上柔嫩的小草是怎么撑住你的身躯的。马上就要到井口的小猎人听到后低头向下看,壁上的土刷刷的往下掉,小猎人颤抖着身躯将小草连根拔起,“咚”的一声又掉到了井底。老猎人的这一番话,将马上就有生的希望的小猎人说了下去。

如果小猎人没有听到老猎人的话而害怕,而是坚持的向上爬让老猎人去说去吧,那我想现在,他应该还活着,而且活得十分快活,因为他用自己的坚持获得了第二次生命,但他没有这样做。

同样,如果老猎人没有这样说,而是说:“天啊,儿子,你爬上来了,你太棒了!”或是默不作声的帮他一把,也许结果就大不一样了。就是这一句话,天涯也是咫尺,咫尺也是天涯啊!

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那就让我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别人不相信自己,自己却要应该相信自己啊!让我们以小猎人和老猎人的故事为警示,努力做好自己吧!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7)

《相信自己的命运》读后感1000字

一个人的命运在他诞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

他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人们总是对未知的事情充满了恐惧,恐惧是我们走向未来最大的敌人,要么臣服,要么战胜,还有,可以选择逃离,但是你能不能逃得掉呢?!

当一个人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好奇的看着外面,看着这个他还陌生的世界。大家都以为他只是个懵懂的孩子,连自己都不能准确表达又如何接受这个世界?可是孩子的接受能力是很强的。我们经历过,每个人都经历过,但是大多忘记了,正是在幼年的时候我们准确的观察着这个世界,观察着这个世界与我们密切相关的人,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亲戚……我们接受他们传递的力量倾诉着我们的需求,然后用他们反馈的信息做了我们自己也不明白的决定,正是这些当时不曾意识到的决定,决定了我们后来很多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每个年龄有每个年龄的事情。

对一个人的要求太低或是期望太高,如果只是短暂的时间,这没关系,但是如果长期的持续便会导致不愉快的后果,甚至会影响一个人最终的命运。要求太低会让人失去奋斗的力量,期望太高会让人力不从心,会让人失去自信,失去对自我正确的判断。

在人的一生中有两种力量主宰着我们:一种是挤进生活,把自己融入到社会,寻找一个落脚地;另一种是离开生活,让自己逃离城市繁华人心复杂,寻找心灵的慰藉。

我们兜兜转转,在自我肯定与自我怀疑之间徘徊不断。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是善与恶的组合体,我们对自己的喜欢还不够,我们对自己需求有着不太真实的感情与理解,对自己不够真实,对自己的幸福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以为正确的,或许只是生命本身的惰性。

生活就是一场冒险——最终我们别无办法,如果我们想要活得有精神、活得有力量、活的有价值……我们就必须接受这一冒险,一次,又一次的,在我们的机会框架之内,参与生活,相信命运。

有时候我们生存的环境看起来和我们的命运相抵触,让我们难以接受自己的命运。我们甚至会妒忌的看着另一个人命运,想象着他的命运是多么的容易,但是只要我们不是处在另一个人的环境里,我们就不能知道他的环境是不是比我们的更好。渴望成为另一个人表明这个人正在抗拒成为他自己,一个人应该成为他自己才好,不应该老是欺骗自己。不管环境怎样,如果我们能够支持我们现在的自己,我们能够接受现状,那么我们就能够真正的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在生活中获得幸福,或许这条道路会很远、会很难,但是这或许正是我们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贪婪、占有欲、妒忌……他们一直陪着我们,存在于我们的心灵里,是我们在生活中获得幸福的敌人。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要完成的命运,只有当我们真正经历了我们的命运,不管他有多沉重或是多轻松,当我们接受了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时,我们的这一生才算是有了意义。

你应该成为真实的你!一个人的命运必须完成某种生活的使命,经历得越多,生活就越透明,使命就越清晰。

生活,是成为真实的你的机会。

生活,要求你成为真实的你。

这是命运赋予我们生活的意义!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8)

《相信自己》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自信,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品质!文中的主人公冈索勒斯觉得大学的教育制度有许多的弊端,所以他决定自己办一所理想中的学校。同学们都讥讽他做白日梦,他还面对手头没钱的困境。但他不以为然,他坚信自己可以筹到那笔钱。于是,他举行了一场演讲会,他精彩、真诚的演说深深感动了一位商人。商人给了冈索勒斯一笔钱。冈索勒斯利用这笔钱创办了亚默理工学院,并日益壮大。他也成了一名受人爱戴的哲学家、教育家。冈索勒斯白手起家的经历让许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包括我在内。其实,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情,信心都十分重要,而付诸行动就更为重要。有人说,敢想,就成功了一半;那另一半,就是去做。是的,正如儿童文学家杨红樱说的:仙女是万能的,因为仙女手上有一根万能的仙女棒,人也可以是无所不能的,只要有足够的自信心与丰富的想象。但生活中总有许多人口头说要增强信心,却没有理解信心的真谛。其实,只有你拥有大无谓的冒险创新精神,生命之树才会赐予你信心的金花。

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的象棋比赛,我与上届冠军争夺冠亚军。狭路相逢勇者胜。可我还未上阵,心就慌了,大脑如短路般一片空白。指导老师告诉我,其实我的实力与他旗鼓相当,我缺乏的正是―自信。在指导老师的激励下,我沉着应战,凭着良好的心态,出色的发挥获得了冠军。此类的事还有很多:小时候摔倒了,妈妈给了我爬起来的信心;上学了,老师给了我把作业做全对的信心;长大了,爸爸给了我独立的信心从小到大,身边的人给了我无穷的信心。

朋友,相信自己吧!只要你充满必胜的信心,那么,成功肯定属于你!

相信自己读后感范文(篇9)

相信自己、依靠自己、——读《热爱生命》有感在初三紧张的学习时间里,我喜欢听Beyond的歌,来缓解自己的情绪。因为他们的歌大多是用粤语唱的,所以我就习惯一边听歌、一边看歌词。歌集里《活着便精彩》中的有这样几句歌词:“谁甘于一生都压抑,谁可不舍不弃,人终需相信自己,人终需依靠自己。

曾话过,我活着便精彩!”听得匆匆,记得蒙蒙。难辨的字音,并不曾留下太多的感触。上一阶段,老师让我们自读《热爱生命》这部小说,完成一些话题片段时,我又一次听了这首歌。这一次歌曲似乎有了魔力,小说中的主人公的经历与歌曲中那朴实、真切的话语,让我久久不能平静。《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颗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以最原始的方式战胜了那只饿狼,因为环境永远厚爱强者的。文中主人公没有言说自己对生活的渴望,但他用行动证实了一切。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我想这句话,是对小说中主人公行为和勇气的最好解释。即将走进中考考场的我,也曾因为学习上的压力,对学习的目的产生过疑问:“难道学习的过程真的那么痛苦和无奈吗?在这一望无际的题海中,我们究竟能有多少人可以寻得理想的彼岸?我们值得吗?”我陷入了困惑之中,成绩因此也下降了许多。在漫无目的的时间里,我苦苦地坚持着。小说的淘金者面对的选择,我想要比我艰难得多了,生或死的抉择中,他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对生活最简单的需求——好好活下去。最后就因为这份简单,让他走出了死亡的威胁,做了一位生活的强者。

明天的时间里,会给我们留下梦想和憧憬,但过多的期待,会使明天与今天的距离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所以困惑与无助,也就在所难免了。走在漫漫的人生路上,难免会遭遇一些“坏天气”,面对风霜雪雨时,我们除了要整理好好行装外,不妨在行囊里,放下一个简单而长远的愿望,它会让我们每一步都走得那样坚定、坦然!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600字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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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1)

我在读完了《童年》后,感受到了高尔基小时候的悲惨遭遇,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死,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高尔基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疼爱、呵护着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生存的希望和坚强的性格。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从小爸爸妈妈陪我一起玩,外公外婆把我当宝贝一样的宠着,从小就是在蜜罐里长大的,爷爷奶奶更是含到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即充满了欢乐、又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受到很大的启发,我要认认真真地学习,不断追求知识、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从《童年》这本书中,不仅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还要珍惜这美好的童年,我们多幸福啊!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2)

我读过一本书,是高尔基的《童年》,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

高尔基出生于一个木工家庭。5岁父亲去世,妈妈带他去了外祖母家。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只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比,我此刻全是新衣服,名牌衣服。但我还不知足,挑三捡四。我不禁惭愧起来。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不上学时,他便背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废纸卖掉,最多能卖半个卢布,捡破烂成了高尔基学费的来源。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最后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赞扬。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我们此刻上学什么也不缺,没有理由不珍惜自我的幸福生活,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而我们要努力学习,就要抓紧时光。时光是无限的,犹如长江之水由于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所能利用的时光是有限的,是最最宝贵的。尽管如此,仍有些人不懂得利用时光,去过他们认为天堂般的生活——打游戏,看电视……此时此刻,我真想对这些“逍遥自在”的人呐喊:“觉悟吧,盲目于所谓‘欢乐’的人们,利用此刻没好的童年,好好学习吧,要不断充实自我的大脑,这样才能赢得未来!”

我们的童年此刻是完美幸福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赢得时光,赢得生命,赢得未来。和高尔基的童年比,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别让时光悄然流逝加倍努力吧!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3)

今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生动的名著,它的名字叫——《童年》,这讲述的是发生在主人公阿列克谢·彼什科夫·阿廖沙,也就是高尔基本人身上的悲惨的童年故事。

《童年》描述了阿列克谢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岁月。在年幼的阿列克谢眼里,成人的世界是那样的丑陋与无情;母亲在感染霍乱而死的父亲遗体旁声下的小弟弟夭折了;外祖父家里,舅舅们整日为了家产争吵斗殴、愚弄弱者,家里强壮的男性欺负殴打女人、毒打儿童;同时在这个家里,小阿列克谢始终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受到外祖母讲故事的熏陶。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列克谢暗淡的童年岁月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带给了小阿列克谢一生的爱和感激。

《童年》中所描述的外祖父一家的生活状态,正是作者高尔基苦难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但揭示了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被主人公的独立坚强的精神感动,也觉得自己应该像主人公一样,做一个坚强孝顺,懂事的男子汉。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4)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一部,是他中期创作的代表作,资料包括了高尔基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光的生活经历。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的描述了自我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点性特征,个性是描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基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仅仅揭示了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社会底层普通人物的完美心灵,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辉煌,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

《童年》最基本的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他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但是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用心和反抗精神。

《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新人成长过程的作品,这天我们阅读这部作品,对于认识十九世纪俄罗斯劳动人民经受的苦难,认识人性的善与恶,对于培养审美情趣都是十分有好处的。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5)

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题记

日出江花,春来江水,孕育了崭新花季;小荷才露,柳芽初绽,嫩出了新月的春天;梦中童年,心中哀怨,唤出了人性的善美。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辛酸的。幼时丧父,少时离母,你的童年在亲情离合中沉浮。如果说黛玉的泪流尽了情愁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你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苦痛漂泊?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善良的给予竟也遭到儿子的非议、丈夫的斥责。家仆善意的言辞却触犯了中等家庭所谓的“利益”,舅舅仍日日地追打吵闹倒成了日日必演的闹剧,无论是茶余饭后还是作坊铺间……人性的善恶美丑一幕幕地映入眼帘。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哀怨的。我仿佛看见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何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要离开我,弟弟那么小便离开我?我没有人玩”……然而,你却不抱怨,不抱怨人世的不公,不抱怨社会的无情。这些,只有等你步入人间,才会真正懂。不知那时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纯真的。我读出了善恶美丑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是有无名的力量驱使许多无名的人坚强地存活,并被世人赞叹,那便是善与美。纯真的赤子之心所战胜的不仅是邪恶,还是人性的弱点。

童年,本应是真中的梦,是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灿烂的朝霞相携,正如今日许多人的童年。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现代,我们的童年要什么有什么,每个家人都会给予最无微不至的爱,把我们宠成小公主,小王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给予我们最好的物质生活,把所以优越的生活给我们,我们谈何理由不好好读书?不回报爱我们的父母?

我读《童年》,你童年里的各种辛酸,也会成为我失意时含泪的微笑。今日的童年,也应有云翳相携,惊涛相伴。一个美好的梦正迎着朝霞逐渐升起……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6)

读完了《童年》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心情很久不能平静。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世间混乱的时代。他才刚刚几岁,就见过了许多世面,但他依然过的很快活。高尔基一直跟随外祖母生活,可高尔基的外祖父经常搬家,让高尔基很不习惯,这样却让高尔基接触了许多不同的朋友;有对他好的;也有跟他经常打架的等等。这些不同的朋友给高尔基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让他一生记忆犹新。

这本书描写最有趣、最可恨的人就是高尔基的舅舅——雅可夫,他是一个非常冷漠又不近人情的逆子。有一次,高尔基的舅舅雅可夫喝醉了酒,就跑到了高尔基的外祖母家大发酒疯,不仅把外祖母家的玻璃全打碎了,而且还把高尔基外祖母的手臂也打断了,高尔基舅舅如此伤天害理,让高尔基触目惊心,给他的童年烙下了深深的阴影。

高尔基的童年虽然没有过上现在这样的好生活,但他还是艰苦的度过了,并且成为著名的作家,给后人创造了许多宝贵的财富。现如今经济这么发达,生活条件如此优越,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奋发图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7)

放寒假时,教师布置了一道作业,读高尔基“人间三部曲”其中一部。回到家,我认真的查找了一些网站,在网上,阅读了其中一部——童年。

作者高尔基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俄国,乃至世界文坛,都有的极大的盛誉,《童年》也能够说成是他的代表作。

20天后,我最终读完了这部伟大的作品,关掉网页,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能够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我所期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我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我为自我而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受到那种痛苦,自我没有失去亲人……我很幸福,甚至能够说我很幸运,被家长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

我的童年,同其他同龄人一样幸福,虽然没有父母的陪伴,但我的祖父祖母把我养育成人,我同样感到了温暖,同样感到了幸福,同样感到了同龄人所感受到的一切。

可是高尔基,他却不一样,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他必须要承受这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了,但他还是想我们一样成长,在那样可怕的环境里都能够出高尔基这种大师,我们这样的环境还不出人才的话,那真是愧对于父母。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进取,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此刻和未来的生活!

读完书的最终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一样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8)

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感触颇深。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讲了高尔基四岁丧父,和妈妈一起寄养在外祖父家。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家庭。在这儿,高尔基受尽折磨,饱尝人世间的凄凉。他上学的第一天是穿着母亲的皮鞋和外祖母的衣服上学。因为没有教科书,遭来老师的白眼。现在,想想我们都有自己的新衣服,甚至还有很多高档的衣服,但我们却还挑三拣四,衣服穿过几次就不要穿了。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高尔基每天放学后都要去拣破烂,交给年迈的外祖母贴补家用。同学们歧视他,刁难他,嘲笑他,给他取绰号,但这丝毫不影响高尔基的学习。相反,他把困难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刻苦学习,成绩优秀,不仅免于“开除”,而且获得了老师的奖励和同学们的尊重。当今,我们都是家中的“小皇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父母对我们唯一的希望是好好学习。或许温室里的“花朵”太安逸了,丧失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学习好像是为了父母,手里捧着“暖手宝”,开着“取暖器”,却还直嚷冷,撒娇着希望开空调。想着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我不禁好惭愧,我们没有理由不勤奋学习,努力拼搏。

高尔基的《童年》是我生活中的指示灯,它让我受益匪浅。

童年读后感受范文(篇9)

高尔基是新型的无产阶级作家。这几天我就读了他的一本书------《童年》。

这本书回忆的是高尔基小时候的那些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故事。本书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至五岁这一段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着母亲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阿廖沙是全书的中心人物,高尔基主要以对劳动和劳动者的尊重,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来写的。

和高尔基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人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书中告知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来对待学习。

高中活着读后感系列


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读后感时,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怎样写作品读后感才能体现内心感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高中活着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1

既然读书是教师生命成长的必需,那么教师应该读什么书呢?陶老师的回答很清楚,那就是“取法乎上,读古今中外经典”。读书应有所选择,经典能不断滋养人的精神和心灵;而非经典的书不但不能滋养生命,反而会损害和破坏已有的文化积淀,产生负面作用。所以读书要“有舍有得”。舍弃那些三流的“下品”,选择那些一流的“上品”。大家都知道犹太人很了不起,可你知道吗,以*列这个犹太国家平均每人每年读书64本,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舐涂着蜂蜜的《圣经》,从小就知道书是甜的。这个民族能历经磨难而不垮,处身包围而不败,与热爱读书至关重要。是经典滋养了爱因斯坦,马克思这些犹太伟人,成就了以*列这个特殊的国度。俄罗斯也是一个爱好读书的国家,人均年读书55册。在俄罗斯的车站码头机场,俄罗斯人捧着名著等车候机的场景是一道道靓丽的风景。恐怕俄罗斯的崛起于此不无关系吧?我们也偶尔看见国人候车(机)时手拿书刊,可全是茶余饭后的消遣之作。据统计我国人均年读书不够5册,这就是现状。如果教师还不喜欢读书,或读下乘之作,则何益之有?我们常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想这好书就应该是经典。

那么什么是经典?陶老师认为经典就是“经由时间的流逝,大浪淘沙,仍然定格在有文化品格者的心灵层面的、他所挥之不去的、能不断引领人的生命成长的精神产品”。经典无国界:不管是*的《四大名著》还是外国的《莎士比亚全集》;经典无年代,不管是现代的《茅盾文学奖作品》还是古代的《古文观止》;经典无新旧,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等经典名言至今仍光芒万丈。经典不会过时,因为他们的“思想是永恒的,他们的思想可以穿越时空,慰藉不同时代的天下苍生”。当我们每天都用经典来滋养我们的精神和心灵,那我们的生命将是何等灿烂。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2

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3

为了活着而活着——读余华《活着》有感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亩也是尽心尽力了。”

随着两个福贵的背影渐渐远去,我合上了这本书,也记不起是读到哪一页开始泛起心酸,以至于到此时泪已盈眶,心已颤抖。

余华用极其平常的语言记录了福贵的一生——“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一生——就像福贵粗哑的歌声里唱的那样。故事从福贵青年风流快活,赌光家产,气死父亲开始,经过了战场上九死一生,母亲病逝、儿子有庆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妻子家珍亡于长年劳病、女婿二喜在工地发生意外身亡,到最终相依为命的孙子苦根也在一次发烧中再也没有好起来。小说用七个亲人的死亡串起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当我看到了福贵“在枕头下压了十元钱留给替他收尸的人“而感到一阵彻骨而凛冽的寒意时,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余华看似平淡的口吻,其实,是残忍的。

难以想象,当一个男人经历了炮火里的生死,从鬼门关前辗转回家却看到了贫瘠的土地以及母亲的坟包时;当他抱着瘦小的儿子冰冷的尸骨在暗夜中慢慢无边的苍穹下彳亍,用颤抖的双手抚去儿子发间的露水时;当他推开家门发现自己仅剩的亲人苦根再也无法醒来时;当他站在在那里死了儿子、女儿、女婿三个亲人的病房时;当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面对七座瓦菲芜杂的坟包时——这个男人,是拥有怎样巨大的勇气去面对自己余下的残酷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是一出令听闻者皆感沉重以至于悚然的悲剧,他的身上集合了中国过去六十年的一切灾难。当这些灾难从天而降时,福贵一生中的财富、幸福和亲人都被无情地剥夺,苦难能翻云覆雨,多么坚强的人也无法再去逞强。活着,以痛苦与孤独为背景的“活着”,成了最大的奢侈,亦成了最大的煎熬,谈何追求,谈何抗争,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已是福贵创造的奇迹。就像一个在大海中央遭遇了风暴的孤帆远洋的人,放眼望去,没有其他生命的存在,只有惊涛骇浪咄咄威逼着渺小的生命,他唯一的希望应该只有“生存”!我在《活着》的字里行间中观看福贵的命运,那样残酷的情节愈发让我震惊而无从同情时,我发现福贵的形象却愈发光明,正如美国《时代》周刊所评论的那样,“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书近尾声,“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过来,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岁月是苍老的模样,生命是坎坷的沼泽,福贵此刻的平静让我惊讶而敬佩。我猝然坚信,一生纷繁将尽,终而获得的不是对死亡和生命的麻木,而是敢于面对死亡,延续生活的勇气,而是暮然回首,心静如水,微起波澜——纵使曾经是如何的波涛汹涌。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了如此一颗内心的强大,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没有极限,更看到了一种极其乐观的态度,没有抱怨,没有仇恨,即使人生残酷,也好好对待,更好好回忆。福贵与他的命运,是敌人,更是朋友。

福贵老了,一切都老了,一切都抹上了夕阳的锈,于是故事结束了。

而我却看见那个佝偻的背影展现了另一种伟岸,那个苍老却伟大的男人在过去的中国乡村里,在他的生命里,活成了平凡的英雄。

他还活着。

我们也活着,在这里,为生命,好好地活着。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4

那天下午,我在书架前反复看,希望找到一本书,洗一洗我那被尘世喧嚣弄得灰蒙蒙的心灵。当我看到这本书——《活着》时,就感到一种力量——“活着”,那是一种怎样震撼人心的冲击力啊!作者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真挚的情感带领我们去探索人——他是怎样一步步走来,又是怎样一步步走去。

本文的主人公叫福贵,他的生命应该是大富大贵才对。但是他的生命轨迹与我的猜想完全不同。从主人公输光家产开始,灾难便接踵而至。

父亲因自己的不孝而离去。母亲和妻子也因困苦的日子而失去了生命,女儿也因没钱看病而失聪。

富贵没有退缩。他试着学做农活,曾经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现在却要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可当每次生活有了起色时,打击总是接踵而至,亲人一一故去。父亲的振兴家业的期望完全成了泡影。可悲,但又没有办法。

生命中的人和事物时时刻刻在经历着变化,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构成不同的景象。不论这些景象是美好还是丑陋,其本身的丰富性也是令人敬佩的。人生多彩,世态万千,我们有幸经历这一切,不得不对生命的磅礴肃然起敬。

生命是坚强的。

福贵在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打击之后仍然能够继续忍受痛苦,坚强的生活,用一切方法鼓励自己,而没有向命运低头。不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有千般难万般难,却最终能够适应,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困难退缩呢?

生命是令人感动的。

福贵在生存的最底线挣扎的时候,仍是万分善良地总能想到办法宽慰自己。“只要人活得开心,就不怕穷。”“想来想去,这都是命。”“再苦也要熬下去。”他甚至不惜用苦难安慰受伤而疲惫至极的心灵,哪怕在亲人一个个故去后还想着,也好,所有的亲人都是我亲自安葬的,都葬在祖坟边,也不再有什么牵挂了。善良与忍受,是传统,也是本能!

生命是伟大的。

生命是雪山之巅千年积雪融成的溪水,载着浑厚的积淀却始终欢乐地发源,流向远方。不因为历史的沉重而背有包袱,不因为面前的艰险而有所停顿,婉转着倾泻而下,寻找本位的归属,知道投入大海的怀抱。

生命如此伟大而美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珍视她呢?

既然我们没有理由逃避生命中的苦难,那么就奋起努力吧!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的活着!

所以珍爱生命吧,让生命放出光彩!

我坚信;长歌怀采薇,明天会更美。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5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老人叫福贵,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陷下去一样。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6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_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7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8

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9

炎热的一个夏天,酷暑难耐,打着蹭空调的目的,我带上自己心爱的诗集来到了书店,准备在这看看诗集,写写诗。进入书店后,在琳琅满目的书架浏览时,看到了余华的《活着》。曾经有朋友知道我喜欢看书,推荐过这本,但一直没有去看。翻看几页后,作者余华在开篇便以“我”为第一视角,讲述着在乡村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物,这让从乡村走出来的我倍感亲切。直到在池塘边,“我”遇到了一位犁田的老人——福贵。这位古稀之年的老人,与“我”讲述了自己一生的心酸和坎坷。

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故事吸引,废寝忘食,一口气读完了。

读完《活着》,我的心情特别的沉重,福贵的一生是如此的坎坷,亲眼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美好一点一点地被摧毁,一次一次地被剥夺,让人不得不沉思: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记得老舍先生说过:“一篇好的小说,人物形象是立在读者面前的。”而读《活着》,却是作者余华让我们通过文章,如身临其境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立着的美好的人物经受生活的苦难后,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倒下!

作为一名年轻的普通教师,《活着》里每个鲜活的人物中,让我最难过、最难以走出书本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看到这个名字,嘴角会不自觉地上扬;想到这个名字,就会有一个提着鞋子的、像风一样的孩子向你奔来。这是一个又善良又懂事,让人特别心疼的孩子。他是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身边仅拥有的事物。他爱他的小羊,是那样的无私,就像羊妈妈疼爱着她的孩子。但是在旧社会里,这只可爱的、唯一的小羊却被无情地充公。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有庆对小羊的爱。他依然每天奔跑着去割草,奔跑着去喂小羊,再奔跑着回家,如此往复。有庆是这样的纯真、可爱,在那样残酷的环境里,他的一丝温暖,让读者得到了一线希望,甚至会去想着变成这只可爱的小羊让有庆来疼爱,去感受这个提着鞋子奔跑、像风一样的孩子的爱。

是这样的奔跑,让他成为当时奔跑最快的孩子。我沉浸在有庆的丝丝幸福中,我以为,福贵的幸福要来了,苦难终于到头了!然而,一场人为的悲剧再一次让我深深地痛苦,这个奔跑最快的孩子,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却因为现实的残酷,搭上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县长夫人生孩子需要血,这些娃娃们都拼命地去献血,生怕轮不到自己头上。奔跑得最快的当然是有庆,一开始有庆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待到一次一次的匹配,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有庆终于得到了机会。

歹毒啊!这些没有人性的医生啊!眼里只有领导,只有领导的亲属!领导的命才是命!领导的亲属才有资格活!他们给有庆抽血,亲眼看着有庆嘴唇发白,亲耳听着有庆叫着喊着头晕。但是他们还在抽血,他们拼命地抽血!他们面目狰狞地看着,活活地把有庆抽死了!抽死了!这是什么世道?这哪里是医生?这是世界上最歹毒的.屠夫!整个宇宙最可怕的刽子手!福贵的有庆啊,我们的有庆啊,善良懂事的有庆啊,就这样被活活的毁灭!他是那样的幼小,他对世界还有那样多的好奇,他的善良并没有换来公平地温柔对待。

我们的有庆,匆匆地奔跑而来,又被迫匆匆地离开,离开这个残酷的旧世界。

活着,对有庆来说,来到世上走了那么一小遭,就是来遭遇苦难,忍受着非人的生活,却又在苦难中悲惨的死去。这就是作者余华让我们看着这个立好的人物,生生的被迫倒下。

福贵的父亲,被嗜赌命的福贵活活气死;

宝贵的女儿凤霞,因难产大出血而死;

福贵的妻子家珍,接受不了女儿的死,随她而去;

福贵的儿子有庆,活活被抽血抽死;

福贵的女婿,在工地活生生被砸死;

福贵唯一的外孙孙苦根,却意外的被豆子胀死。

看到福贵这样的人生,我不禁在想,这样的人生到底还有什么意思?活下去还有意义吗?用福贵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亲手给他的亲人们送葬,送走一个又一个。

这世间没有福贵可留念的人和事了,死去的人已经一了百了,而活着的福贵呢?活着对他来说只是意味着忍受,剩下自己在这个可怕残酷的世界里独自前行,无依无靠。他见证着所有人的苦难,他遭遇着所有的苦难。但他还依然那样长久地活着。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甚至连一丝丝生活的希望也被无情地剥夺了。

可福贵依然长久地活着。最后,他找了一头和他一样命长的老牛一起活着,他给老牛取了自己的名字——福贵。我找不到福贵和老牛继续活着的理由,却也找不到一个他们死去的理由。好像,生命就仅仅是生命,它就被搁置在某一个角落,就只有这样慢慢地活下去,没有缘由地活着,也没有死去的理由。但是,又能看到福贵也并不是麻木地活着,当他找到老牛“福贵”时,又能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一点光亮,微弱的照着前行的路,这条福贵为自己、为老牛铺下的最后的路。

当阳光照耀时,远处依然能看到步履蹒跚走来的福贵和老牛,依然能感受到生命在颤动;依然会有希望和慰藉在心中涌动;依然能感受到活着,本身就是希望。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10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并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厌恶跟风。所以一向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向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最终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终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一样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必须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那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十分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我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异常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能够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可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激此刻的安详与和平。

高中活着读后感 篇11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质,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能够透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长征读后感(系列9篇)


阅读对大脑的锻炼非常有益,因此越来越多的人被作者的作品所吸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读后感大全编辑精益求精,特别制作了这份“长征读后感”,请大家欣赏。

长征读后感 篇1

长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的壮丽的史诗,是革命战争年代的篇章。长征是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依然让我们心潮激荡,热血澎湃,激励着我们进行新的“长征”。

整部影片充斥着苦难与快择,充斥着光荣与牺牲,并借助王瑞的成长历程再现了红军长征这段神奇的历史。电影虽然结束了,但片中一幕幕气挚磅礴的影像还历历在目。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飞夺泸定桥”。

二十多名战士身挂冲锋枪,背插马刀,腰缠十来颗手榴弹。冒着密集的“子弹雨”,在铁索上行走着,向东桥头猛冲过去。那一刻,我惊呆了,红军战士们在那样险峻与艰难的环境下,竟以肉体去抵抗敌人的钢铁武器,那是一种怎样的坚持精神啊!敌人在桥头扔下一颗颗“冷酷无情”的手榴弹,桥面上是浓烟滚滚的火海,桥下是湍急的江水,红军战士们却毫不退缩,与敌人们进行殊死拼搏。终于,天地也被红军感动了,让红军获得了胜利,我当时十分振奋,心久久不能平静。

历史的红色旅程刚刚结束,未来的红色旅程刚刚开始,革命先烈用鲜血树立起了一座万事瞩目的丰碑,英雄们的精神也靠我们去延伸,我们只有发奋学习,做一个正直,勤勉的人,才可以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而艰巨的责任。

长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创造的壮丽史诗,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保持和发扬先进性的光辉篇章。在毛泽东的带领下,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现在回首来看,人民“跟着走”的选择没有错,那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跟着什么走,当然也不能跟着错误走,这是它给我们的启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也正是毛泽东看到了这点,对中国的现实给以正确的分析为中国革命该走怎么样的到了,改建立一个怎么样的国家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个学生,我就要时以长征精神提醒自己不断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怕苦,不怕累,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长征读后感 篇2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毛泽东的《长征七律》,还在萦绕在耳旁。长征的故事,一篇篇的出现在以往的课本里。无数次感触于长征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过草地爬雪山这一幕幕的都还在脑海里,这个学期又品读了《长征》这本书。这次更仔细的思考了每一次长征的历程。

长征途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英雄故事,这些故事也常常在我的心中荡漾。那种不屈不挠,不畏牺牲,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那种互帮互助、亲密团结的合作精神,那种严守纪律、全心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质,都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们前进。

长征经过了两万五千里,已成为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的载体正是那些征途上的战士,红军战士!他们那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自我的大无畏精神让我感动落泪。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趁树湘率领部队为红军垫后,在掩护主力部队撤退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了。等到他们撤退时,湘江已被国民党封锁,他们又饿着肚子退回山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中中了敌人的子弹。但他依然坚持到底,命令其他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最终被敌人抓住,壮烈牺牲,年仅29岁。多么可敬的人啊!多么可爱的战士啊!如果没有了陈树湘这样的战士,这场战役如何能取胜?如果没有了千千万万个陈树湘,长征能胜利吗?在这样无数的光环下,还有许许多多同样出色的战士,他们或许没有令人们为之称赞的英勇事迹,但长征精神在他们身上,同样是熠熠生辉。

我觉得,这些战士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精神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这种精神,推而广之,是我们民族的精神。陈树湘绝对不止一个,后又有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等前仆后继的伟大战士。长征精神就是这样,是从前就有,以后依然会继续发光发亮的民族气节!

同样,事实上历史上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才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鼓舞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有了前行的方向!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正是这样,对于我们新世纪的一代。或许未曾经历过长征这样的艰难困苦、这样的惊心动魄,但这段历史,还是带给我们无数的深思。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在自己的班级、在自己所在的组织中发扬长征精神。

将长征精神融入我们的血液之中,让长征精神永不止步!

长征读后感 篇3

打仗是最令老百姓痛苦的事。打仗,会费尽人力、财力。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要命的是多少人会因此丧命;多少家庭会因此破裂;多少人会因此失去至亲……难道,他们为了地位,为 了金钱,就可以不顾一切了吗?他们也有家庭,也有朋友,也有至亲,难道,为了金钱和地位,他们连家,连朋友都可以放弃?

而最受苦的是中国老百姓,他们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也要忍受家破人亡,失去挚友的痛苦?不过,正是因为如此,中国才会出现大批的英雄。他们不为个人的生死,誓死效忠共产党。他们的精神是多么令人震惊啊!不管敌人使用了多少恶毒的酷刑来严刑逼供,他们直到牺牲也不会透露半点儿消息。是他们震撼了中国人,震撼了全世界的人。是他们的唤醒了中国人民,使他们懂得大胆地拿起武器对抗日本和國民党。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他们不再受到欺压;从此,他们成了中国的主人。

这个过程是多么的漫长、触目人心啊!其中,有我们熟悉的爬雪山、过草地、飞夺泸定桥……最震撼我的是飞夺泸定桥。当接到“在29日早晨夺下泸定桥”的命令时,红军便开始了飞一般的长途跋涉。他们翻山越岭,沿路还击溃了好几股阻击的敌人……天黑了,战士们一整天都在跟时间赛跑,没顾得上吃一点东西。没想到连天空也不做美,竟下起了倾盆大雨,这真是雪上加霜啊!为了在天亮之前到达泸定桥,战士们不管三七二十一,连再恶劣的天气,再泥泞的小路,再艰难的地理环境都毫不畏惧……终于,他们在29日清晨赶到了泸定桥。瞧,这么艰险的自然环境红军都不怕,那他们还有什么好畏惧的呢?

泸定桥离水面有十几米高,是由13根铁链组成的。两边各有两根,算是桥栏,底下并排9根,铺上木板就是桥面。人走在上面摇摇晃晃,就像荡秋千一样。现在连木板都被敌人抽掉了,只剩下铁链。向桥下一看,真叫人心惊胆寒,红褐色的河水像瀑布一样,从上游山峡里倾泻下来,冲到岩石上,飞溅起3米多高的浪花,水声震耳欲聋。对面就是泸定城,城背靠着山,西门正堵住桥头。而守城的敌人早已在城墙和山坡上筑好了工事。看,这么危险的环境,红军到底能否战胜呢?真为他们捏了把汗。

战斗开始了。红军发起了总攻。号手们吹起了冲锋号,所有的武器一齐开火,一霎时,山谷传来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枪炮声,喊杀声。二连担任突击队,他们带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冒着敌人密集的枪弹,攀着铁链向对岸冲去。跟在他们身后的是第三连,他们还每人带着一块木板,一边前进一边铺桥。看样子,红军有了一定的胜券。

突击队终于冲到了对岸,敌人见势不妙就放起火来。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战士们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都奋不顾身地穿过熊熊大火,冲进城去,跟城了的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激战了2个小时守城的敌人被消灭了大半,其余的都狼狈地逃走了。啊,红军战士英勇地夺下了泸定桥,取得了长征中的又一次决定性的胜利!

正因为红军战士有着这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中国才会解放,才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长征读后感 篇4

八集电视纪录片《永远的长征》以全景式的视角,以史诗般的叙述,以富于情感的文字,将中国工农红军各路长征的全过程,纪录于385分钟时长的影片中。

全片以中央革命根据地反第五次“围剿”失败为切入点,详尽剖析了“左”倾错误的军事指挥所导致的反“围剿”失败,以及中国革命所面临的重大抉择。

影片以精当而细腻的笔触,书写了以遵义会议为起点的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书写了各路红军转战中的艰辛与奇崛;书写了红军战士跨越生命极限的悲壮;书写了长征为中国革命所播撒的火种;书写了与张国焘分裂主义斗争的波诡云谲;书写了红军落脚陕北所带来的中国革命的新辉煌。特别是,全片始终贯穿一条红线,即,红军北上,是怀揣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走上挽救民族危亡的战场。

以今日视角看长征,歌吟伟大的长征精神,是本片浓墨重彩的一笔。正如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本片突出长征精神的当代诠释,高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长征读后感 篇5

暑假,灸热难耐。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正好闲着没事,于是我们全家一起去爬厦门海沧的慈济宫。来到山脚,望着那999层台阶。我不禁有些胆怯,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往上爬。

走到第一百个台阶时,我觉得很轻松。一边看风景,一边哼着歌。到了三百层台阶的时侯,感觉心有余力不足,刚才爸爸妈妈带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快追上我了。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的说:‘你的毅力要坚定些才好,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就没有今天的新中国。”我听了爸爸了话,一鼓作气地爬到了山顶。

今天,我读了《长征》。终于理解了爸爸所说的红军,真的是有无比坚强的意志。

长征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第一次读王树增的书,是在七年前,《1901——一个王朝的背影》,这本书给我的冲击很大,与历史课本所述绝然不同,它从某种意义颠覆了我对义和团运动、庚子国变以及对晚清政局诸多风云人物的认识,大气好看,让人热血沸腾又妙趣横生,我记得当年央视十套《探索·发现》拍过一部反映同时期历史的记录片,里面有不少素材就以这本书为底本。

长征读后感 篇6

在一九三四年十月到一九三五年十月之间,中国发生了一件被大家认为具有巨大影响的事情长征。

长征在一年时间跨越了中国十五个省份,转战地域面积的总和比许多欧洲国家的国土面积都大。长征翻越了二十多座山脉,其中五座位于世界屋脊之上且终年积雪。长征渡过了三十多条河流,包括世界上最汹涌险峻的峡谷大江。长征走过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湿地,面积几乎和法国的国土面积相等。这么长的路途,现在的我们想都不敢想,可红军却靠着一双草鞋、一杆土枪来走完全程,并且胜利。

也许,我们现在只能在书和电视上看到他们的足迹,但完全可以想象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阶级友爱。

记得在开始长征到结束长征的所有困难,红军胜利了!用他们的不畏牺牲的精神打赢的!因为红军都坚信中国革命的队伍杀了我一个,自由后来人!他们激情万丈、前仆后继、视死如归,决心为每一个红军所认同的理想牺牲生命!

在长征胜利结束时,毛泽东写了一首诗《七律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是呵,长征是多么辛苦啊,但精神的力量可以改变个人与世界的命运。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留下的是:静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以及无以伦比的勇敢。这些都是可以创造人间奇迹的精神。

长征读后感 篇7

长征是什么?难道只是区区的两万里路途吗?不,他是现代的开端,是意志的磨练,是胜利的伏笔;长征难啊!多少有多少的红军战士倒了下来,多少又多少的青年战士被活活饿死;在饥饿与死亡面前,他们都选择了把粮食让给别人,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他们何时想过自己的生命,想过自己的安危。

脑海里清晰的记着那个镜头“彭德怀举枪忍痛杀战马?”他这是为了什么?在饥饿面前,在战士的生与死面前,他别无选择,他只能这么做,为了团体,他亲手杀死了他最好的朋友,与他朝夕相处的战马,他完全不必这么做,可他却有一颗顾全大局的心,你是否曾经体验过失去最好伙伴的感觉,是否体验过一个人孤单的感觉?!彭总也正是如此。但为了集体,杀死战马是惟一的选择,让我们对他肃然起敬吧。(中国作文网)

无情的长征夺走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但他们都是心甘情愿的。有谁不想平平安安,如果没有他们那些大无畏的牺牲精神。那么,我们现在终将沦为外国人的奴隶。

战场上,他们还来不及大显身手,草原上饥饿已夺走了他们的生命,为了革命,为了中华民族,他们用他们那精彩的人生写下了最磅礴的凯歌。

让我们再一次举起双手,为他们祈福吧!

长征读后感 篇8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是毛主席为红军题的一句诗,从中,我们便可体会到红军当时那艰苦的日子。红军整天生活在敌人的狂轰滥炸之中,面对下一个血肉横飞的人可能就是自己的时候,红军们选择的不是逃走或者投降,而是站到了更前面,以先锋的身份冲入敌人军中,英勇战斗,就算牺牲了,也为祖国立下了赫赫战功,为党的胜利做出了贡献。转眼间,70年过去了,现在已经进入了新世纪,但人们还是忘不了红军,忘不了长征。今年是长征胜利70周年,学校组织我们去观看了纪录片《长征》这部大型革命史诗和大型文献纪录片。

影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王瑞姐夫英勇牺牲的片段。红军在飞夺泸定桥时,王瑞姐夫冲在前面,当先锋开路杀敌,王瑞则在后面用枪扫射作掩护,要知道,红军先锋可是在四条铁索做成的桥上冲啊,下面就是急流,要是掉下去的话,一定会没命的!先锋们小心翼翼地要从桥的这头趴着身体爬到桥那头,一边要小心敌人的子弹,一边要小心身体下的铁索,直取敌人死守的桥那边,才能使身后的大军通过。一些先锋被敌人的子弹击中牺牲了,余数不多的人依然勇往直前。随着“乒”的一声,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了王瑞的姐夫,王瑞姐夫咬牙忍痛,用双手紧紧地抓住铁索,王瑞看到后万分焦急,想马上冲上前去拉住姐夫,因为姐夫现在是他在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了呀,但因为十分危险,战友们拦住了王瑞,王瑞的姐夫再也坚持不住了,双手松开一只,又松开一只,人掉入了江水之中……。影片断了一下,画面定格在王瑞姐夫掉入江水的情景处,看到这里,我心中涌起许多许多的感慨:一瑞的姐夫刚刚遭受到一个巨大的打击--------自己心爱的新婚妻子、王瑞的姐姐,在过彝区的时候被彝族人杀害了。经过这么大的打击,王瑞的姐夫没有被灾难痛苦打-倒,依然一心一意地投入革命,冲锋陷阵,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这真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跟着毛主席走!”这句话是王瑞的父亲和他最敬重的连长说的,正是因为这句话,才使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王瑞重新站了起来,是毛主席的正确领导才让红军反败为胜。王瑞,虽然只是一个16岁的小孩,但他经历的却要比我们现在的同龄人多得多,16岁就已经在战场上杀敌为国,可以看出他是个爱国的孩子。比起现在,高科技时代的我们,那时的生活太苦了,但是现在的好日子都是象王瑞那样的革命先辈付出很多的牺牲才换来的,我们要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现在的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只有学好知识,掌握本领,将来才能为国争光!

70年光阴,跨越了两个世纪,长征已成历史,精神却永恒!我们要学习红军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热爱祖国的革命精神!

长征读后感 篇9

昨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长征纪录片,整个片子我和妈妈都是含着热泪看完的,每个真实故事再现,仿佛把我也带进了烽火连天的战争年代。

纪录片让我真正的知道了长征是怎么回事。长征是从一九三四年十月至一九三六年十月期间,中国工农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必须进行战略转移的过程。历程二万五千里,从江西瑞金出发时的三十万战士到达陕西延安顺利会师时不足三万人,一路上他们日夜兼程,马不停歇,风餐露宿,爬雪山,过草地,翻山越岭突破了敌人的炮火追击,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毅力和勇气啊!

让我记忆犹新的爬雪山和过草地。在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雪山上,寒冷饥饿,空气稀薄,严重缺氧威胁着每位战士的'生命。有一位年仅十七岁的女战士,在不知不觉中冻掉了脚趾头,可想当时有多么的寒冷,战士们的穿戴多么简陋。由于饥寒交加空气稀薄战士们只要坐下就再永远起不来了(牺牲了)。还有一位战士他的身体已经埋在雪里,可是手里紧握着党证和党费,在临死前都不忘记自己是一位党员,他是多么的热爱着党和忠诚于党。

在过草地时,战士们吃完喝完了自己所带的食物,为了能活着走出去,他们就喝马尿,吃野菜,野草……有些战士吃了喝了有毒的东西活活毒死掉。

为了让伤病员能活着走出去,彭德怀元帅将自己的爱马杀掉让战士们吃。还有很多首长将军把自己的爱马让给伤病员骑。他们是多么团结和友爱。

通过这一幕幕真实故事的再现,让我懂得了我们现在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我们今天能坐在这么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都是无数革命先辈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要努力学习将来作为一名对祖国有用的人。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作品就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下面小编为您呈上“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相关主题内容,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一个是来自广州大都市,一个来自甘肃小山沟;一个视学校为地狱,一个却渴望上学;一个打架斗殴屡犯校规,一个率性阳光品学兼优——前者叫龚韦华,后者名胡若男。

若男出生在素有“隆中之苦甲天下”的甘肃会宁,贫瘠的土地、辛勤的汗水培养出了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若男和那里的孩子一样很爱读书,视读书为天下第一大事,他们相信知识能带他们走出这一片黄沙地漠。若男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率真阳光。年迈的爷爷奶奶、常年在外的母亲和尚在监狱的父亲组成一个并不完整的家庭。这个懂事的孩子总是把痛苦埋在心里,把笑脸和阳光带给他人。

若男对于新环境有很强的适应潜力,她深深地被广州的繁华所吸引,并很快融入了龚韦华的家庭;从她很快博得了弟弟的欢心能够看出这个孩子的交际潜力十分强,她能想出各种方法扭转尴尬的气氛;她具有清晰的分析潜力,能很快认清当时、当下、当景;在离开广州时,她说的一番话让人感觉这个孩子确实不一般。她说,她只把这次广州之旅当做一次游玩而已,她不会嫉妒他人,他们有的她将来能够有,她要靠自己将来去争取。多么朴实的语言,没有矫揉造作,不用刻意渲染,一眼就能看见这个孩子纯洁的心。

与若男互换的龚韦华是一个叛逆的孩子,多次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劝退,与望子成龙的父母形同陌路,而参加《变形计》的原因也只是因为能够不去学校上课。龚韦华似乎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刚到时,这漫天黄土满坡沟的西北带给龚韦华的是新奇,可未维持多久,开始时的兴奋就变成了厌倦;再比如帮爷爷奶奶拉玉米杆,起初的满心欢喜、兴致勃勃,在拉过几次之后变99成了不耐烦。龚韦华也是一个任性不懂事的孩子,洗一次头全家人都为他忙碌,洗一次衣服几乎耗尽了这一家人半个月的用水……这些种种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城市孩子身上的不羁。

但从这个娇生惯养的城市少年身上,我们又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当他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他独自一人跑到黄土坡上坐着发呆,这个孩子的内心似乎比我们看到的要复杂。虽然他心里抵触读书,甚至反感“读书”这两个字眼,但当常把读书挂在嘴边的爷爷屡次劝他好好读书时,他却总是采取无声的方式给予回应,让我们看到了他对老人的尊敬。当看到爷爷步履维艰地爬上山坡来找他时,他还是很听话的回去了。他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孩子,有着热心善良的一面,他带爷爷奶奶到县城的医院看病,给二老买新衣服,带他们去了可能他们一辈子也不可能去的酒店吃饭;甚至主动拿出三千块的压岁钱让这一家人去探望十年未曾谋面的若男爸爸,一家人团聚的温馨场面让我们看到了龚韦华内心的善良。

有人说,这个节目对“富二代”的教育好处远远大于农村孩子。城市的孩子透过到农村去体验生活,明白了父母的辛苦、生活的艰辛、自己的不懂事,为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而后悔;而对于农村的小孩他们体验了一次梦寐以求的都市生活,他们会不会嫉妒城市的小孩?会不会产生一种自卑的心理,抑或是由于内心的不平衡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厌倦仇视心理?我想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应留给未来。

农村的孩子天真纯朴,热情懂事;城里的孩子物质条件优越,教育水平相对较高。但所有的孩子在成长的路上都会遇到荆棘,所有的孩子都有善良可爱的一面。这个节目带给我们的不是谁是谁非,而是我们从中受到的启发,发现我们自身的问题并加以改正,懂得珍惜和感恩。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昨天,我观看了今年《变形记》的第一期节目——《山路弯弯》,故事的讲述了在城市里生活的少年李锦鉴不一爱一学一习一,因上课看漫画书不服从管教打伤老师,回家后玩游戏,一妈一妈一为保护他的视力关了电源,他又把一妈一妈一打到,看到妹妹不顺眼,又把妹妹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真是一个人见人烦的小霸王!而生活在广西山村的韦志忠兄妹生活虽然贫困,但是他们互相关一爱一、互相照顾,非常懂事。

《变形记》栏目组决定把李锦鉴和韦志忠兄妹互换,让他们到对方的学校和家庭体验生活。

就这样,李锦鉴来到了韦志忠兄妹上学的上镇小学,这里的学校条件非常艰苦,孩子们上完课得自己做饭,吃饭还 是三四个人一个饭盒,为了照顾李锦鉴,校长特地给他准备了一个新饭盒。还 是因为不服从老师管教,李锦鉴掀翻了课桌,扔了饭盒,还 打倒了好奇的低年级同学,他在上镇小学的第一个朋友“小绿”都被他骂哭了。放假回到韦志忠的家里,李锦鉴拒绝了韦爸爸特意为他准备的晚饭,自己搭帐篷睡在了外面,韦志忠的哥哥韦志升为了照顾他,只好在外边陪了他一宿。但李锦鉴意外从韦志忠的伯伯那里得知韦爸爸可能患有白血病时,他很焦虑: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病?工作人员告诉他看病需要钱,而韦家哪里能拿出看病的钱?就这样韦爸爸每天一强忍疼痛支撑这个缺少母一爱一的家,三个孩子吃、穿、上学都需要用钱……就是这个身心一交一瘁的爸爸,给他买药、买那里最好的凉鞋,看着这个衣着破烂的爸爸,李锦鉴被深深地打动了。

后来,李锦鉴到“小绿”家里作客,看到“小绿”的外公和村里老人们在开山修路,但得知是为了让“孩子们走出大山时”,李锦鉴彻底转变了,他加入了修路的队伍。

再次回到学校,李锦鉴甚至担任了学前班的老师,教孩子们唱歌,和孩子们一起做游戏,耐心的照顾哭泣的小朋友,这是一个从未见过的李锦鉴——李锦鉴变形成功了——在最后离开时,他跪求韦爸爸和他一起去医院看病,并确诊韦爸爸没有患白血病。

现在想想我自己,和所有小朋友一样一爱一玩游戏,一玩就天昏地暗,不愿意停下来,遇到不高兴的事就大发脾气,甚至骂人打人,在学校门口我也见过许多小朋友跟家长大喊大叫发脾气的,这是我们身上的“魔”,我想我一定能够战胜它,像李锦鉴一样变好,做一个懂得一爱一和责任的好少年,小朋友们,你们愿意和我一起来“变形”吗?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今天,上午我在家里看了《变形记》这个教育性电视频道。

里面的梁爸非常的让我感动。因为梁爸带着那三个孩子去上山砍柴,可是有两个孩子闲沉所以就不背了,梁爸自己背着一个小孩子。还背着一百多斤的柴,我非常佩服这位梁爸,包容着这两位孩子。

当我看到梁爸包容这两个孩子时,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妈妈,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烦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小薛,说我让他和红牛他就帮我刷盆我答应了,我把盆放到了那里就走了。他回到教室我就让他喝了,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还让我替他刷盆,我一气之下掐住了他的脖子,这时小铎看见了,马上告老师去了。我有些害怕,老师生气的把我带回了办公室,并给我的妈妈和爸爸打电话让他们来一趟。过了十几分钟爸爸妈妈,就来了他们很生气,虽然把我批了一顿,但是他们快走的时候还告诉我要照顾好自己,我感觉好像有一股暖流在我的身体里流淌着。

我的爸爸妈妈就像梁爸一样疼爱着他的孩子!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变形记》告诉我们因为现实的压迫,人要维持善良的本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下《高中生变形记读后感》由读后感网中外名著读后感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卡夫卡在《变形记》中塑造的主人公格里高尔形象,同样被异化了。可他只是表面上即形土的异化,他从未丢弃一颗正常人的心,神还是原来的神。这是他与阿Q质的区别。格里高尔由于工作的压力、家庭的负担,生活的奔波,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了一只甲虫,面对自己怪异的形态,格里高尔先感到诧异,为何自己的身体会在一夜之间变了形;虽然他变形后不能说人语,可他的听力和心里反应是与正常人一样的,尤其是他的心态是非常正常的,他在变形后还在想自己的工作和家里的债务,想为妹妹争取音乐学院进修的机会,可已经没有人能理解他那颗孤独寂寞的心。

他虽然形变,但他善良的心却受到家人的漠视。这一切他都坦然面对,最后他用自己的死来消除亲人的厌烦和冷待。格里高尔从变形到死亡,他一直很顽强对命运很坦然,没有太多的埋怨。应该说,人性虽然受到压制,但毕竟还没有完全扭曲,格里高尔仍然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具有正常判断能力的孤独者,只是身体上披着一身甲壳。

卡夫卡小说通过塑造独特的艺术形象告诉读者:在现实生活中维持人性的本真是何等的可贵!卡夫卡在作品中表达了对人性的赞美。

家人的冷酷与格雷高尔对家庭的付出和他的心地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在格雷高尔变成甲壳虫后,他还庆幸父亲这样的安排给他们今后的生活留了个保障。变形后的格雷高尔过着虫的生活,却始终想着家庭的事情,面对家人的厌弃,他异常地冷静,最后他为了不拖累家人,自己绝食,在亲人的厌恶中绝望而平静地死去。由此可见,格里高尔是一个好职员,好儿子,好兄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格坚强的人。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每次看完变形记之后心里面都酸酸的,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叛逆的事情,但是一想到爸爸妈妈为我的付出,真是从心里面想要流眼泪,没有人会比爸爸妈妈更爱我们,小时候妈妈对我管得很严,虽然学习一直很好,但是还是经常受到她的批评,她从来都不过问我的学习,但是她教我怎么做人,从生活方面鞭笞着我,这个和爸爸恰恰相反,爸爸一直很关心我的学习,从来不会批评我,骂我,因为很多时间我做的都很好,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考得相当的烂,爸爸生气了,虽然没有责备我,但是我能感觉到他的失望,我的烂成绩让他的心情跌落谷底,但是那一刻才让我明白爸爸有多么的机智,他和我聊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提到我这次的成绩,让我纳闷了很久,阳光下我们聊着天,为了让爸爸开心,我从心里面发誓不能再让爸爸失望了,记得那天我和爸爸玩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游戏,捏煮熟了的鸡蛋,我们都知道生的鸡蛋是很难捏碎的,但是熟的鸡蛋可就不一定了,那一天爸爸赢了,可是鸡蛋碎了的时候溅了他一身,把我给逗笑了。

从小时候,我跟爸爸的关系就非常好,我也经常援助他,哈哈,长大了也是,我们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我们是爷们,开始妈妈和我们不是一条战线上的,后来也慢慢的加入了我们,我们是欢乐的一家。小时候妈妈很严,经常会整不听话的我,所以我一直很害怕她,每次整完我之后妈妈都会主动向我示好,给我买吃的,给我买穿的,哈哈,现在想想应该让妈妈多大我几顿好了。此时此刻我坐在一千公里以外的北京写我的爸爸妈妈,我很爱你们,你们教会了如何坦然面对生活,给我满满正能量的性格,谢谢你们。和爸爸妈妈的故事写不完,我欠他们的太多太多了,心里面满满的都是愧疚,真的真的,我的到来还是快乐多一点吧,哈哈,love mom love dad;希望全天下的孩子们无论多忙都抽出时间看看我们的父母好吗?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卡夫卡在《变形记》里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结果他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并且格里高尔也因为这一奇怪的遭遇,经历了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的现实,虽然他的母亲和妹妹都试图用剩余的一丝对他的爱来照顾他,但是还是被他那可怕的样子所疏远,而他父亲更是对他深恶痛绝,屡次攻击他,伤害他,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我想,也许格里高尔的离去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否则,生活在这个被异化了的世界,留给他的也只会是无尽的寂寞与孤独,被社会压的喘不过气的他,在这个恐怖的社会只会承受更多的折磨。

也许你会说这个故事实在是太过荒诞,但是荒诞的背后是社会的现实,现在,人们都被物质世界冲昏了头脑,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地破坏我们的世界,沙尘暴的侵袭,荒漠化的逐渐扩大,滥砍滥伐,毁林开荒,人类正用自己的行动一次又一次的将这种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延续,这种感觉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反而愈加严重。

我们应该感谢卡夫卡,他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是这种对利益的追逐在这样扩张下去,或许故事真的有可能变成现实,这样,我们的家园会变成什么样子,醒悟吧,人们,让我们重新呼唤我们的精神世界,人与自然只有和谐相处,我们才能够可持续发展。希望卡夫卡的《变形记》可以呼唤起我们的心灵,唤起我们的良知。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我这次重读,也有不一样的感触。后来发现,小说故事基本发生在一栋房子里,是封闭空间里的戏,我个人对这种封闭空间里的戏更喜欢,因为这更考验讲故事的技巧,也让故事更有张力。

《变形记》把所有人都聚集到一幢房子里来讲故事,很独特,就是一只甲虫在屋子里,整个故事就讲下来了,也不觉得枯燥,确实很有创意。最打动我的是小说第一章,读了特别心酸。作者把主人公的落魄感都写了出来。最后,格里高尔死的那段,读起来也非常感人。

我有一个问题,那几个房客是否多余?因为故事发展到后面,增加了人物,出现了三个房客。我一直觉得,故事讲不下去的时候才会加人物。那么,这三个人物加得是不是有点笨拙,如果不加这三个人物,故事是不是也可以结束?

我回应一下一勤关于三个房客的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让我有进一步的思考。事实上,我从来没怀疑过三个房客的出现是否有必要。有了这个问题,我就有了思考。

我觉得,他们的出现很在必要,因为出租房子,说明他们的经济情况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这样的设置非常有道理。如果没有这些房客,当然也能写下去,但可能故事没这么好看吧。

就此,我进一步反思的是,为什么卡夫卡安排了三个成年人作为房客,而不是安排一家三口呢?我挺好奇的。三个大男人租了一个大房间,可能是员工宿舍或者别的,跟原来的家庭形成了滑稽的对比。好像这三个房客面目挺相似的,都很滑稽,最后因为嘲弄房东,被撵了出去。这是一部悲伤小说的一个喜剧点。也许,这也是卡夫卡的一个特色,在悲苦当中有看似不和谐的笑声。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这篇小说,觉得读不懂。多年之后重读,觉得卡夫卡真是太深刻了。

从人物的归属感和价值感角度观察,我从主人公身上发现,他没有价值感,就像我们今天认识的很多人一样,认为自己没什么价值,只能通过自己做的事情来获得他人的认可,这算是一种交换得来的价值吧。格里高尔工作特别努力,要为他的家人提供生活保障,在职场获得成绩,以此建立自己的存在价值。这正是现代人的处境,我自己本身也有这样的问题。如果从心理学上来解释,这是从交换价值来获取自身的存在价值。

再有一个是归属感的问题。卡夫卡是犹太人,在他生活的时代,犹太人普遍受歧视。他自己所属的民族不被这个世界所接纳,不被这个世界所认可,有一种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疏离感。

这种疏离感也反应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他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反映出他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很糟糕,这也反映到小说中主人公与自己父亲的关系——始终不被父亲所接纳和认可。

还有一种感觉很触动我,就是卡夫卡在《变形记》里写出了人类的异化过程。在这个变形的过程中,他的所有体验,放在今天的我们身上也是非常贴切的。

我们都有一个壳,只不过我们都不知道。在小说中,主人公失去了人的形象,以变形的虫的形象出现在他人面前,不被人接纳。事实上,我们也在被异化,我们都戴着面具,都心怀恐惧。面对这个异化我们的世界时,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与家人的关系,都害怕用真实的面貌去面对彼此时,会不会仍然被认可和接纳。

卡夫卡受尼采的影响很深。有一本书专门讲卡夫卡和尼采的思想关系,虽然他没有接受尼采的`意志学说,但尼采的“上帝已死”的思想对卡夫卡的影响很大。卡夫卡认为,寻求真理是没有用的,人在社会的挤压之下,只能被异化,只能沉沦。他作为犹太人,不能被世界所接纳,作为个体的人也不能被家庭所认可,所以,他始终是孤独的、懦弱的。

他写小说时,就把这种孤独和无奈表现出来。我发现,他的好多小说讲述的都是这种孤独感和疏离感。他用很荒诞的方式去展现他的这些情感,以及在现代文明中,在“上帝已死”的境况下,真理之不可寻的残酷。现代文明摧残着他的精神和肉体,他只能无奈地忍受荒诞地死亡,却没有得救的盼望。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泰晤士河上的游轮夜夜笙歌,华尔街里的人们挥金如土,的格里高尔日夜奔波。在那个纸醉金迷的年代,又究竟有多少个格里高尔?

背负着偿还债务,帮助完成的重担,格里高尔不得不常年在外奔波,带给他烦恼,饮食又差又没有规律,打交道的人不断变化,没有一个交心的。他接受这所有的一切,并工作。可当他在一个平凡的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后,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暴怒,妹妹和的渐渐嫌弃老板的抛弃,让格里高尔一点点寒了心。他所爱的人在搬家时选择丢下他,格里高尔终于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含恨而终。而他的家人们则重新开始了没有他存在的新生活。

在资本主义社会阶层制度下,人性异化,变质。这是一个生产力快速发展的时代,也是性倒退的时代。这是一个光鲜的时代,也是一个黑暗的时代。的我们生活在崭新的时代,但我依旧怀疑亲情会过期。

镇上有个90多岁的老,久病在床,七八个子女之中,仅一二人仍尽着自己的义务,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确实如此。我们总是对别人礼貌,关心着朋友,为陌生人,却总是忘记为亲情保鲜。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的步伐太快,为生活忙碌忘了好好去爱。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思维太快,信息飞速更替,我们忘了认真生活。我不想顾虑太多,我只想轻轻爱,浅浅笑,稳稳走。

无论别人如何,我终究不是格里高尔。如梦,我投入的的确是真情,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它。我相信生活是一片光亮,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愿能够在这个大大的世界里守护心中小小的爱。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600字系列9篇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读好书还可以教我们辨是非明事理。只要我们认真的看过一本书并投入进去,就一定会在书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道理。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在你读过的众多书籍中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600字系列9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1】

那诗意般的描写语言、打破传统小说结构的文笔、有象征性的写作手法与独特的第一人称童年视角,是《呼兰河传》的点睛之笔。也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旧中国的人性扭曲与人们的愚昧。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部分是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观摩了团圆媳妇悲惨的一生。团圆媳妇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却已经嫁给了老胡家,天天晚上被她婆婆打,她婆婆还说团圆媳妇得了病不能着凉,于是用棉袄把她的头蒙起来,明明是想憋死她,表面上还很关心她,简直太虚伪了!

更可气的是,她婆婆还逼她“洗澡”,这可不是普通的洗澡,这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按进60多度的沸水里煮三次!最终团圆媳妇晕倒了,而老胡家却都很开心:她晕倒四、五天,就庆祝四、五天;晕倒七、八天,就庆祝七、八天。真的是太没有人性了!如果我在场,一定会把老胡家全都暴打两遍!

在老胡家的迷信这、迷信那的折腾下,团圆媳妇被活活得累死了,但最令我感到愤愤不平的是:埋葬团圆媳妇时,老胡家把它举办得像过年一样!太没良心了!

这让我想起作者在这本书最后写得那句话,“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是呀!如此扭曲的人性和封建的愚昧,是多么难以忘却!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2】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每当听到这熟悉悦耳的歌声时,便回忆起自已的童年。

最近,我阅读了萧红的长篇小说《呼兰河传》。萧红,原名张乃莹,另有笔名悄吟、玲玲、田娣,黑龙江省哈尔滨呼兰人。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呼兰河传》让我们看到了萧红的童年生活。文中字里行间体现对童年的眷恋,回忆。在那精彩的语言中,看出童年是那样美好,使人向往。

作者儿时,跟随祖父来到了他的园子。园子是作者童年的乐园,给了她自由、给了她快乐,给了她幸福,所以园子在她心中才是那样美好、那样温馨、那样难以忘怀。表现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留恋,对自由快乐的生活的追求。

童年,是一幅画,勾勒出生动有趣的故事;童年,是一支短笛,演奏出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块宝石,闪烁着灿烂人生的光辉;童年,是一支笔,记录下自由快乐的足迹……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3】

这是一篇童年故事,它带领我们遨游旧社会时期萧红的童年。好似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或天质自森森,孤高几百寻。每一个故事,每一个话语,每一处景物,每一个动作,都像流水般流进了我的心里,在我的面前,又出现出萧红那看穿社会的眼睛,卖馒头的老头走路左摇右摆,卖豆芽菜的女疯子去庙台上去哭一场,大神穿着奇怪的衣服在大街上闭着眼睛,嘴里边叽咕的……

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连续三个月不下雨的时候,车夫和马翻过好几次车,而翻了之后,过路的人看着他们似乎也起不来,便来帮帮忙。有时因为拖不出马,而准备走人。但看看马快被泥坑憋死了,只好又过来再次帮忙,还不时的喝彩"噢!噢!".闹得非常热闹,也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当这个坑淹死了猪后,有些人会把死猪拿去卖,并且是非常便宜的。有些小孩就说这是"瘟猪肉",并且是在许多家长面前说的,便会被家长打。

本经典的小说生动、形象地讽刺了人们的无知、愚昧,同时,萧红用了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如此让人同情、痛恨的一件件事。《呼兰河传》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她通过这部作品,描述了一个灰色的天空,灰色的道路,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人们再善良,也抛不开那些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

读完了《呼兰河传》,我仍然沉浸在灰色的孤独和悲伤里。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4】

萧红,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最具有才气却生命短促的女作家。被誉为“中国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可惜天妒英才,她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活了三十一年。《呼兰河传》是她的代表作,也是她留下的不朽文学丰碑。

在这部作品中,她以女性细致的观察力,运用朴实的文字叙写了北方人民的艰苦生活。通篇没有一个“穷”字,可无处不透露出其中的贫苦与辛酸,真是字字含情。鲁迅先生对于不幸的人们曾有过发自肺腑的感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他们的遭遇感到不幸,也为他们的不抗争,不争气而感到愤怒和遗憾。这也正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触。

读着书中的文字,我仿佛来到了呼兰河。大雪漫天飞舞,天寒地冻。小巷深处,一位体格健壮的小伙子躺在垃圾桶边,嘴里一直在抱怨着老天对自已的不公,身上只盖着一件打满补丁的衣服。我可怜他,给了他一些钱,他马上买了一袋子热馒头,狼吞虎咽地吃完,又倒睡在垃圾桶边,仍在抱怨着。我有些愤怒,他为何不思考如何利用剩下的钱去谋求出路,而仅是为解决一时的温饱。

再往前走,我仿佛又看见了一个肉铺。一位屠夫正在卖猪肉,猪肉的价钱低得离谱。我的第一反应便觉得这是瘟猪肉。可肉铺前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他们买走猪肉,还不忘自言自语地说,“一定是泥坑子里淹死的”。我凑近些看,猪肉上有红色斑点,散发着一股腥臭味,我确信是瘟猪肉了。老板在一旁疯狂的解释是猪掉进泥坑里淹死的,也不管此时那个坑里是不是真的蓄满了雨水,何等荒谬!泥坑子淹死猪的事,也许是有的,但不可能那么频繁。毕竟,不可能每天都在下雨,每天那个坑都蓄满水。这样简单的道理,呼兰河的人民心里像明镜似的。可是他们就是愿意相信是泥坑里淹死的猪,因为这样可以让他们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去买价格低廉的瘟猪肉。这不禁让我想到,我们现在的消费者,对于价格偏低的商品,第一反应就认定不是好货,即使商品是好的,人们也更愿意相信是有问题的。又是何等的谨慎!用自欺欺人来麻痹自己,归根结底还是经济落后,物质匮乏,生活极其艰难。

对于他们来讲,时间一天天地,糊里糊涂地过去了。一切都只是顺其自然,一丁点办法也没有,也不会去思考一丝一毫,何等的悲哀!萧红笔下的呼兰河人,缺少了智慧,更多的则是野蛮;缺少了富裕,更多的是贫穷;缺少了欢声笑语,更多的是悲鸣。我想,要改变现状,应该先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更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改变现实处境。

想想,当时的中国大地上,也有多少像生活在呼兰河一样的贫苦人民,有多少人安于现状,又有多少人在竭尽所能,改变现状!贫苦,固然值得同情,可是麻木与拘于现实,不更是一种悲哀吗?只有勇于突破自我,才能真正有所蜕变!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5】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打动了。这本《呼兰河传》讲述的是萧红童年时的故事。里面有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祖父,祖母,迷信的胡家,被打死的小团圆媳妇……还有各种各样的节日。著名文学家矛盾先生曾评价道:它是一首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童谣。

我最同情小团圆媳妇的命运。一个十二岁的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我们不得不说,她也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在她身上,有着男权中心主义深深的痕迹。有二伯一无所有,居无锁定,给他东西不吃,不给就骂。虽然地位不及仆人,但却是主子的思维。他收到封建思想的毒害,自卑而自大,麻木时而清醒,这是一个具有阿Q精神的小人物。

全书的尾声,语言质朴,含着淡淡的忧伤,读完全书,我很呼兰河的古老保守,很人们思想的愚昧,丑陋的民国。你现在也找来这本书来读一读吧,相信你也有不小的收获。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6】

当我的手指触摸着《呼兰河传》的封面,我的思绪也跟着作者萧红回到她的童年,跟着她把回忆再重温一遍!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团圆媳妇”的死!小团圆媳妇得了一种怪病,可他们却不去药店买药,一直拖到了病重。宁愿花更多的钱,去抽所谓的决定生死的符。看到这里,我内心是万分焦灼、痛苦和不安的,我多想钻进书本把她解救出来。

我为小团圆的媳妇感到悲伤,也为人们的迷信思想感到愤怒。倘若,她生在我们这个时代,结果肯定不一样。

在看这本书时,里面朴实无华的语言,都散发着泥土的清香,我觉得它更像是一本散文集。

令我惊讶的是,作者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一花一草,一树一木。祖父的园子,没有束缚,没有钢铁水泥,没有高楼大厦。有的是啃着黄瓜,在玉米地里捉蚂蚱的快乐。一切都是那么单纯而美好,吸引着我也想和她一起玩耍……

可是,童年就像一只小鸟,飞逝而过。殊不知,她长大后,那带给她幸福和快乐的祖父,就永远离开了她。后来,她也不得不辗转十多个地方,最后长眠在了香港。

虽然长大后的生活是那么的困难,却可以在作者的笔尖,流出一件又一件快乐的童年故事。这种积极向上、坚强乐观的精神,又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品德课”。读书使我学习到了新的“本领”——乐观地面对生活。真的跟老师常说的一样,每一本书都会赋予你新的感受,伴你快乐成长。

我合上书本.慢慢地把作者和我的生活重叠:现在的我们,拥有便利的生活条件,更加优越的学习的环境,可是我却没有作者的坚强和乐观。

学习中,会因为一点小事哭鼻子;在家有时会和弟弟争吵,惹得妈妈不开心;平时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备受父母宠爱。一遇到一点小挫折,就会打起了退堂鼓,放弃原来制定好的小目标,宛如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对比萧红,我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

那就先从今天开始吧!定个小目标,学习萧红的乐观向上,拥有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生命中总会有挫折、困难,可越是这样,越不要放弃。只有坚持下去,才能看到最美的彩虹!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7】

今年暑假,我读了著名作家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

它让我受益匪浅。让我读出了萧红童年的悲喜交加,让我读懂了她那个时代的悲欢离合,更让我看见她童年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当我读到萧红在她祖父的院子里像鸟一样想飞高就飞高,想飞低就飞低的生活时,我开始羡慕起她来:她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两个人。

她们是陈思雨,陈思文。她们是我的邻居和朋友,她们的母亲曾是一名语文教师,对她们的语文格外严格,一心想让她们学好语文。但她们两个偏偏都不喜欢语文。今年暑假,为了提高她们的语文,给她们报了很多补习班,有语文基础练习,语文作文练习,把她们的暑假搞得满满的。早上6点45分必须起来,吃了早饭,就去补习班,下午3点回来,并不意味着没事干。她们每天要完成三重作业——学校作业,家里的作业,补习班的作业。忙完后才能看动画片(关于语文)。然后吃晚饭,吃完饭后便开始读语文书。一点空也不能让自己分配。到了暑假的最后十天,我以为她俩可以出来玩了,没想到还要做一大堆语文试卷。她们苦恼的说:“要是父母能把时间还给她们就好了,我不想做笼中的金丝雀。”

是啊,笼中的金丝雀是该放放了,虽然它吃好住好,但无自由可言。这样的生活对孩子们是多么痛苦呀。孩子们渴望自由,她(他)们的童年是属于她(他)们的。请还给孩子们一些自由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8】

刚开始读《呼兰河传》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作者萧红细腻地表写了旧时代的呼兰河。在她的表述下,我渐渐地走进了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村子里面,只有灰色的街道,灰色的人生,灰色的社会……随着小主人的视角——一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里性格鲜明的小姑娘萧红,我慢慢体会到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祖父,“我”和后院。在后院里,萧红与祖父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劳动……“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好羡慕他们的后院,好想跟萧红一起,也让她的爷爷一次次藏起我的遮阳帽,总放在同一个地方逗着我们玩……

当我读到小团圆媳妇不幸去世了时,我的心很纠结,跟萧红一样愤愤不平。她才只有12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老胡家做媳妇。旧时的童养媳,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

读这本书时,愉悦陪着沉痛,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看到旧社会的腐败一角,很庆幸那只是萧红的童年。

呼兰河留给萧红的,正是萧红想要告诉我们的吧,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文【篇9】

呼兰河本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城,这里住着普普通通的人,他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但就是这些平淡的生活被萧红汇聚在一起,变成了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呼兰河传》。

这本小说中我最的是祖父的园子,祖父就像那仅剩的一缕,着作者幼小的,在这园子里,作者就像那园子里的倭瓜,黄瓜,玉米,蝴蝶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世界绝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世界,而是宽广的;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不知有多大,自己都会感到震耳。在这里,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永远是最纯真,最的。

看到作者写的祖父的园子后,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我姥爷的小菜园。姥爷没事的时候就去他的菜园忙乎,我有也跟着他去。在小菜园里姥爷干什么我就学他干什么,总跟着他后面转,我总喊着我帮您干。其实我和年少时的萧红一样,经常给姥爷添乱,也犯过很多的错误,把韭菜当野草连根拔,不小心踩到刚刚发芽的小菜苗但姥爷从来也不批评我不埋怨我,还总是夸我干的好。这个小菜园如萧红笔下的祖父的园子一样伴随着我。

萧红生活在一个灰暗的时代,唯一一缕的阳光,就是祖父给她的。而我的童年,如同海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闪烁着。

精选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应该把想法写进读后感里。正确的运用读后感可以很好的将所学的新知识进行转化,吸收,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1】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每个寂静的夜,与书促膝长谈。

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格林,情暖童心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外婆的怀抱里,听外婆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漫步诗海,回味古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梦得的壮志难酬,痛心在清照的凄凄惨惨。体味东坡才气飘逸,胸襟豁达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一腔忠愤,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畅游文坛,感受大家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2】

读了《爱的教育》之后,让我感应很深,正如前言说的,这本书包含了世界所有尊贵的爱:亲情、友情------这里有活跃有趣、耐人寻味的每月故事,有八怪七喇、情节丰硕的日志,还有主人公怙恃亲的谆谆教育,这一切的一切正在无形中给我以深深地教育,其中,我最喜欢每月故事中的《寻母记》和主人公恩里科的父亲。

《寻母记》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独身一人去寻找远在天边的母亲,在路上碰着了各种艰难困苦,而不晃悠寻母决心,终于找到了自已亲爱的母亲的故事,我看后,神色即欢快又忸捏。

我欢快大好人总有好报,忸捏自已对母亲的各种立场和行为我从小糊口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不愁吃,不愁穿,爸爸、妈妈又很是的疼爱我。在我第一次接触进修,第一次起头步入常识的殿堂的时辰,我猬缩了,我害怕了,有可能是那时辰年少,不懂事,习惯自由安闲,无忧无虑的糊口,对于进修,我根柢没有乐趣。可是每位家长都一样,都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我的怙恃当然也不破例。是以,我那时很恨他们,恨他们褫夺了我玩的权力,玩的自由,于是,我做出了本不应有的行为脱手打了母亲。

这件事我仍记忆犹新。那是一个春景明媚的日子,我和弟弟正在一块玩积木,正玩得欢快时,妈妈催促我该上学了。那时,我很不情愿,嚷着不要上学,可妈妈硬把我推到了门外,我真的生气了,随手打了妈妈一下,欠好,妈妈要还手了,我心里这样想着。

可是,妈妈的行为与我想的却完全相反。她微笑地走过来,弯下腰,用手轻轻地抚摩了一下我的头,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人生的道路不成能永远地那么平展,一小我,总要经由良多艰难险阻之后,才能攀上胜利的岑岭。有一首歌不是这样唱的吗?陽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孩子你要年夜白,进修就是人生中的一个年夜坚苦,你首先要把它给解决失踪,才能够迎接后面的坚苦,才能做最终的胜利者。孩子,我相信你能行的,你往后不要再耍小孩子气了,好吗?我听了这些话,虽然一知半解,可是那一知半解的意思足以激起了我对进修的乐趣,更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理解。经由这件事后,我更正视那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了。

其实,书中主人公恩里科的父亲和我的怙恃亲都一样,都具有前进前辈的教育理念,从小就起头教孩子若何做人,看了这本书,让我读懂了怙恃的心,也让我更懂事了。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前进的阶梯,我是一个小书迷,我忠心地但愿世界上会有越来越多的好书出书,但愿每一本好书都伴跟着每一个少年快成功长!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3】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礼物是什么?我会脱口而出:我最喜欢的礼物是书!如果有人问我:你收到最多的礼物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说:还是书。因为每逢六一、生日或是爸爸妈妈出差,他们都会送上我喜欢的礼物书。现在,我的书柜上已经摆满了满目玲琅的书,当我开心或是烦恼的时候,我都会挑上一本心爱的书,尽情的寻找快乐的感觉。在我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著作。它是一部以教育为目的的儿童文学作品,它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情怀,歌颂人与人之间团结友爱的高尚品质。这本书的作者是以日记的形式记录小学生埃瑞克在整整一学年中身边发生的点点滴滴。书中不光教会埃瑞克如何做合格的人,也教育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尊师爱生,体贴父母等等人类美好的感情,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最令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是每月故事《佛罗伦萨的小抄写员》。它讲述了一个五年级学生叙利奥家里收入微薄,为了让自己家里的收入快速增长,他的父亲做两份工作为了让叙利奥好好学习,将来好找份好的工作。叙利奥为了帮助父亲常常半夜起床抄写,渐渐的他的脸色苍白,学习注意力不集中,父亲一次次的严厉批评让叙利奥觉得委屈,但他很爱父亲,继续坚持抄写,并且尽力让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退步,当父亲意外发现抄写的秘密时,自责不已看到叙利奥对父亲那感人的爱,我不由地想起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在父母的呵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但我们经常会为一些小事对父母大喊大叫,发脾气。其实我们的父母都非常地爱我们,但我们不但没有体会到,还成天与他们作对,现在我体会到了,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来报答他们的爱。还有一个小故事让我刻骨铭心,它是《铁匠的儿子》。

铁匠的儿子叫普莱克斯,他很善良、很温顺,学习也很不错,在54名同学中排名第二。他父亲是个酒鬼,不工作,每天晚上喝了酒回家摔东西,油灯把普莱克斯的书本给烧坏了,而普莱克斯还是继续认真学习。他不受恶劣环境的干扰坚持学习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爸爸妈妈为我创造了许多学习的环境,象带我外出旅游丰富我的知识经验;放弃逛街休息的时间带我上书店买图书,送我去最好的学校学习等等,而我的学习还没有普莱克斯好,我一定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一本书,我们不能仅仅沉浸在故事情节中,还应当注意词句的积累,学习书中的好词好句,丰富自己的辞海,在自己的作文中借鉴。当你对阅读达到痴迷的程度时,你会发现,写作时如有神助,挥洒自如。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让好书陪伴着我们,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吧!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4】

我家的书房摆设着各式各样的好书,有文学书、科普书、杂志、画报、教科书还有漫画书,它们陪伴了我九年的时光,从小收获的点点滴滴的启蒙知识,现在仍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的书柜最上层放漫画书,第二层放科普书,第三层放文学书和教科书,最后一层放杂志和画报,这样安排既简单又方便。说起我与书的故事,要从我4岁讲起。

那时(4岁),我还在上幼儿园,不会认字,每天回家,爸爸妈妈都会给我讲一个个好听的故事,通常都给我讲《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讲的最多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当我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我心里想,那小女孩多可怜啊,如果我在场,我一定会送她一丝温暖;当我听到《皇帝的新装》的时候,我体会到了要充分发挥智慧,不要上了别人的当。安徒生童话带给了我们很多的乐趣。

后来,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渐渐地可以自己看书了,现在我经常看科普书、文学书、画报等。《中外文学经典》这种文学知识,让我知道了许多的名人的故事。《三十六计》让我了解了许多古代中国人对战事的重重计谋,让我对历史有更多的了解。《十万个为什么》这些科普知识,让我学会了许多许多。从时间来看,前面是世界历史的长河,后面是未来的新奇创造。从空间来看,上面是宇宙灿烂的星河,下面是地球的繁荣富强。漫长的时空辽阔壮观,还有很多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创造。我长大了想当科学家,希望这类书籍能给我带来知识的启迪,让我离理想更进一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会看更多的好书,随着它乘风破浪,到达成功的彼岸,让好书伴我一路成长!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5】

偶然间,我在新华书店里发现了意林这本书,于是我迫不及待得把它买了下来。一回到家我便滋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意林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些意志小说、经典故事和爆笑短文,这些我都喜欢,特别是在第15期中的一篇文章叫我永远爱你,姐姐!这篇文章讲的是亲情有多么强大。从前有一对肝胆相照的姐妹,她们俩几乎长得一模一样,连她们的爸爸都经常搞错,可在妹妹10岁那年滚下4层高的楼梯,摔坏了腿,由于她太伤心自卑,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说话了,每天都生活在孤单痛苦中。渐渐地,姐妹俩都要考初中了。她们的父母准备送她们去淹城中学。在考试的前一天,父母给了姐姐巨大的鼓励,可对于妹妹他们却不问不理。考试后,父母看到了姐妹俩的试卷,姐姐考得十分棒,父母表扬了她,并给了她很多的礼物和赞扬。这次妹妹考得不理想,但刚好也考上了,可是,她的父母却没有像姐姐那样对她。她伤心得偷偷哭了起来。从此妹妹对姐姐冷漠了,可姐姐还是跟以前一样保护爱护着妹妹。她们很幸运得分在了一个班还成为了同桌。突然有一天,不知什么原因妹妹悄悄得哭了,应该是又想起了以前父母对她说的伤害话了,被细心的姐姐发现了,虽然不知为什么,但还是一直在安慰,鼓励她,妹妹感动极了留下了感激的眼泪,终于她开口说话了,说是感谢姐姐,我永远爱你!

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感觉酸酸的,我的眼泪在眼珠子里打滚。原来亲情能发挥出这么强大的力量啊,我真是深有感触。其实亲情也好,友情也好,都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力量,我们都必须要珍惜它,这样生活才会更精彩!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同桌冤家 亲爱的实习老师》。这本书是由呆子、咪咪、兔子、惜城这四位冤家所引发出的许多爆笑的校园故事 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就像早熟的冬瓜。咪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同桌,当阿呆有困难的时候总是拔刀相助。兔子,一个死读书的读书狂,但不缺乏时尚,快乐和八卦的细胞,和咪咪是死党,特别喜欢恶整惜城。惜城,一个瘦的像干柴一样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是拜他所赐,也是我们乐队的发起人。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亲爱的实习老师,这篇讲的是教师节这天我(我指得是阿呆)准备送给王Sir一只玩具小狗,我把玩具小狗放进了纸箱子里。我走在通往学校的路上,脑海里不断浮现王Sir闹出的许多笑话 不知不觉就到了学校,我走向老师的办公室,看见王Sir周围的学生最多了,我走过去,王Sir看见箱子底部渗出的液体,就问我是不是果酒,我说不是,王Sir疑惑不解地问哪是什么?我说是小狗!。我打开给王Sir看,哦,原来是只玩具小狗啊!就这样,我把教师节的礼物送了出去。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我的橡皮掉到了地上,然后我的同桌宋珺喆也去帮我捡了结果我们俩的头撞在了一起,这时我们俩我看看你,你看看我,就笑了起来。最后还是他帮我捡了起来。

你们看,一本书可以有这么多的收获,那就多看一些书吧!因为这样可以收获更多的果实!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7】

海伦.凯勒因为一场病变成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残疾人。但是她在家庭教师沙利文的帮助下,终于战胜了这些困难,学会了与人说话,学会了几种语言,成为了一个有成就的人。她声名远扬,很多人都知道她的困境,知道了她与困境作斗争的事迹,也都被她的坚强的精神而打动。

不仅仅是他们感动了,我也被她深深地感动了。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她知道自己是个残疾人,但她没有向命运投降。相反,她却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从她身上,我联想到了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贝多芬和海伦一样,他耳朵聋了,听不见音乐声,这对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和困难,但他却克服了种种的困难,创作到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给世界留下了伟大的作品。

看到他们,再看看我们,我们不残疾,但在学习中却不努力。比如我自己吧,写作业时还好,但只要爸爸、妈妈说一声:“弹钢琴啦!”我就拖拖拉拉、毫不情愿地去弹。记得有一次,天很冷。我去弹琴,弹了几分钟,我因为太冷了,就一边弹一边发脾气:“天这么冷,你们还让我弹琴,真不象话。”说完,我就不弹了,气的妈妈也没有办法。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惭愧。我想到了现在我自己的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却不努力学习,没有恒心和毅力,真是不应该呀!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用我们坚强的毅力去克服学习上的困难。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8】

如果人生是一道美味可口的菜肴,那么,一本好书就是这道菜肴中必不可少的调味料。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这些书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最深。

记得在我六岁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本书海伦·凯勒写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海伦·凯勒的故事。可是那时的我太小,虽然把书浑沦吞枣似的看完了,但是迷迷糊糊的,什么也不懂,也没感觉到怎么好看。后来,随着所学知识的增多,,这本书又被我陆陆续续地看了两遍。结果一遍比一遍的感触深,读懂的道理也越来越多。由于理解能力的增强,我知道了海伦·凯勒小时侯坏脾气的形成,知道了到海伦·凯勒的启蒙老师——莎莉文对海伦·凯勒的影响,知道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海伦·凯勒的帮助!从而更加体会到海伦·凯勒的坚强意志,以及她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我被海伦·凯勒身残志不残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

一本好书就如同一轮太阳,照亮了前方充满荆棘的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给了我学习的目标。现在,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也要像海伦·凯勒一样,考上全球闻名的哈弗大学!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真希望一生有书作伴,好书伴我成长!

好书伴我成长读后感范文【篇9】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它虽然不会说话,但是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也有许多乐趣,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书中学知识。学校中的课本,自己选择的小说故事,都能学到许多许多。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主人公海伦。凯勒一岁时生了一场大病,成了聋哑人,她顽强的活着,想用手触摸认识这个美丽的世界,小小的手都摸出了血。他渴望着有一天能听见,看见,说出话来。向父母撒娇,倾诉苦恼。在这本书里,是她幻想假如给他三天光明,在这三天里,认识爸爸妈妈,认识世间万物……

海伦。凯勒的成功,在于他的努力,她成功后不是骄傲自满,无所事事,而是去帮助像她一样的残疾人,奉献了一生。海伦。凯勒的这本书让我感觉到,我自己身体这么健康,要什么有什么,却不像她一样努力学习,人生经历坎坷才能完美,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浪费了时光就不能重头再来了,自己努力奋斗,就可以成功,百分之百的成功需要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百分之一的机会。

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和读书的体会,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就让好书伴我成长吧!

[参考]《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相信很多人在阅读作品的过程当中,是会沉浸在作者的细腻笔触中的。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写读后感时该如何具体地阐述作品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呢?有请阅读编辑为你编辑的《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1】

初读《浮生六记》时,总有一种“沈复几乎配不上他妻子”的设法。细细评味后,才创造芸的才情与心爱若无沈复的慧眼识真和倾情书写,便不能被发掘,更不会被传布,我们也不能经由过程文字一见这两百年前女子的风度。沈复看重芸的文艺风雅,芸恭顺沈复的狷介洒脱,恰是他们的三不雅观不雅观同等才铸就二人几十年如一日的举案齐眉、相爱甚笃。若是沈复要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芸想的是“好男儿志在高官厚禄”,那么两人只需互相嫌弃,互相抱怨了。

沈复与芸的三不雅观不雅观同等、志趣相投无时无刻不表如今《浮生六记》的字里行间里。沈复说芸癖好既与我不异,并且能鉴貌辨色、揣摩眉目,所以我的一举一动,对她使个眼色,她便息息相通,无不办得头头是道。

搬到仓米巷后,因新居风光不如故居,芸时常伤感,又神驰老家丁老家“颇有野趣”的住处,沈复便请示怙恃,携芸来到那儿那里所避暑。芸说往后哪年,当与郎君在这里造一个房子,绕着屋买十亩菜田,招来家丁仆妇莳植瓜果蔬菜,来供给日常家用。郎君画画,我来刺绣,算作品诗喝酒的.资费。如许平民菜饭,终身欢愉,不必方案去远游他处。沈复对这设法深为赞同。

沈复向芸衬着庙会盛景,芸道可惜本身不是男人,去不了。沈复便辅佐出主见,让芸穿本身的衣服扮为男人。芸扮男人没有合脚的鞋,沈复也辅佐:市场上有卖蝴蝶鞋,巨细脚都可以穿,买起来也极随意,且早晚可以当拖鞋用,不是挺好的吗?芸欣然畅怀。

若是说沈复碰着芸是一种荣幸,那芸碰见沈复不也是一种荣幸。在婚姻是怙恃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会,沈复对芸成心意,便向母亲说:“若为儿择妻子,则非淑姐不娶。”也算是本身夺取来的幸福。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2】

今天看完了《浮生六记》,很是感慨。我看的版本是周公度译注的,共300多页,前一百页是译文,后面200多页是原著(由于是白话文的原因,基本几秒就过——毕竟生活在这个年代,若不是潜心研究,看白话文还真的有点吃力)ps.不过原文有个地方我觉得很好,就是虽然简短吧,但都有一个小标题,所以一眼看过去,至少知道个大概。

来一段科普:《浮生六记》是清朝长洲人沈复(字三白,号梅逸)著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自传体散文。全书共分为六个篇章,包含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四篇文章。另外两篇《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说是后人仿写。

初看第一章《闺房记乐》,已然觉得很不可思议,讲的就是沈复与其妻子陈芸的日常琐事,心里想着怎么会有如此痴情、如此趣味相投的夫妻;渐渐往下看《闲情记趣》,主要讲的是沈复与其妻子的裁花取势、园林品鉴等事情,又会觉得,怎么又会有这么悠闲,这么惬意的生活;进入到第三章《坎坷记愁》,心情一下子仿佛跌落谷底,芸娘被误解,家族生活的困扰,生活上的拮据,心想真是造化弄人,后期沈复的生活真是倍感凄凉;但同时特别感慨,尤其是诸事烦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时候,也少见(沈复)其怨言;就像书里所说:(沈复)几无怨天尤人之词,多是甘苦自得之语,他这份责己甚严却又如浮云漫卷的文风,使得文字记述的春花秋月显得弥足珍贵。最后一章《浪游记快》主要写的是他的游记,语言之快,仿佛跟随作者一起踏遍大好河山,从另一个角度发现不同新奇的地方。(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踏遍喜爱的地方,发现各个地方的奇特景观)

读本书的第一感觉真的是,主人公为什么如此之闲,按照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就是都市生活的一个普通的小白领,与妻子一起过着温饱有余,但有时候又颇见拮据的生活;及时如此,他们依旧非常讲究生活中的细节,沈复爱好花艺、摆弄景观,芸娘也陪着他一起,还“出谋划策”,可以说是非常享受生活了;

所以才会有所感慨,有所羡慕,因为现在的人,乃至社会都太浮躁了,都在想着如何挣钱,但是无论你如何努力,每天依旧感觉很累;沈复,其实就像是我们的一个缩影,过着很平凡的生活,却又把生活过的很真实。尤其是他乐观的心态,真的很少人能够做到。

最后,感动于他们的爱情,羡慕于他们诗情画意的日常生活,佩服其心胸宽广;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身处困境,却也甘苦自得;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3】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距离开始读大约有四年了。四年前只读了四卷,当时骨傲,宁愿此书是残缺之美,也不愿看到狗尾续貂之作。可近日读完后两卷惊讶之情溢于言表,可能是我文字功底太差抑或是对之前有些遗忘,后两卷与原著的衔接和文法竟毫无违和感,想必也是大家之作,不过可能是先入为主知道后两卷是伪作的缘故,总觉得缺点神韵。文章最出彩应该是第一卷和第三卷,分别是秀恩爱和死的快,哈哈。喜欢芸,温文尔雅,才思敏捷,活泼可爱,知书达理,秀外慧中,顺便说一句,我对女生最高的评价是秀外慧中,她值得这个词,国学大家林语堂也评价芸是国学史上最可爱的女生,这个评价应该是极高了吧。芸和沈复的爱情是多少人的向往,可以说浮生六记就是靠芸撑起来的,如果没有芸,顶多也就是个不错的杂记,绝不会有现在这么高的评价。不喜欢沈复,有人供着吃喝就高谈阔论理想,没有了生活来源完全不知道怎么去生活,没有柳三变的命却得了柳三变的病。第三卷字字含泪,句句是血,可以怨恨时代怨恨腐朽的封建制度,可有些人为理想努力了,沈复做了什么,游山玩水?修花剪草?吟诗作乐?沉迷于游乐花草情爱,说到底他只适合在襁褓中生活,做个什么都不用想的大少爷。说来惭愧,觉得人家书写的好还要骂人家几句,我咋不上天呢。不过,骂完人还真痛快,哈哈。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4】

坎坷记愁篇,历尽生活坎坷、述出人情冷暖。

物极必反,品质也是一样,芸娘事事为他人考虑,极重感情,却唯独忽略了自己。忧思家庭变故,引发血疾后,仍旧操持家事,甚至在病中绣经赚钱补贴家里。后在“书信门”、“借贷门”、“娶妾门”等家庭事件中,屡屡受到公婆误解,甚至背负骂名被逐出家门。幸得朋友相助,寄居别处,眼看日子略有转机,沈复又丢掉工作,遭仆人无情背叛,终致思虑过度、病重不治。分别之际,芸娘耿耿于怀,叹多情薄命、惨然大哭后香消玉殒,沈复面对孤灯一盏,形单影只,触景生情,在妻子棺椁和墓地前,睹物思人,数度伤心落泪。屋漏偏逢连夜雨,沈复因遇人不淑,背上高额债务。作为文人,又清高孤傲,不懂谋生之道,致家境衰退。妻子离世后,在外地漂泊时,儿子早夭、父亲离逝,弟弟又设计争夺遗产,尝尽人间冷暖。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5】

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或许不是那种浓墨重彩的旷世绝恋,就是这样的有着茶饭滋味的烟火气息,会不经意间触及我们心底深处的柔软。从怦然心动到举案齐眉,本就是一个随遇而安的过程,也是我们希望在日常中遇见的幸福。我们看过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太多,作为人群里的一员,我们依然会发现芸娘的可爱,直至之后的家庭变故,夫妻间的相扶相依依然令我们动容。

本书的作者周公度说:“沈复之文,有着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庭园梦境的从容静寂,与布衣蔬食的晨光之美。”生活的真味,在其字里行间之中就可尽收眼底,有一种市井流俗的大美。

大千世界里,能够有幸和一个人相携渡过余生,彼此灵魂守望,一边前行一边求索,从此言笑清浅,不离不弃,怎能称不上是一大幸事呢。

沈复的这“浮生六记”四个字取自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一诗的“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读来古韵悠长,应用于如今的日常也并不觉得违和,唯余怅惘。

《浮生六记》被誉为“晚清小红楼梦”,文中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对地方风物、植物山石、古代典籍、寺庙礼仪等方面的叙述,可以一窥那时的社会风貌。六记指的是闺情、闲趣、愁心、浪游和佚失的“琉球”“养生”六部分,自称格局。从沈复的质朴的语言中看到一位布衣文人的日常。

古文的简笔勾勒,太过惊心。一句“余幼聘金沙于氏,八岁而夭;娶陈氏。”就注定了沈复和陈芸两人一辈子的纠葛。段末总会出现一两句闲笔,却更能感受到时空的苍茫。比如“这一日,是乾隆乙未年(1775 年)七月十六日。” 和“殊不知,芸短寿之征兆已经隐藏于内了。”这种上帝视角,有一种惊人的壮阔感觉。

沈复对于妻子陈芸的外貌描述有一种称得上可爱的诚实,“身形秀美,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两只眼睛顾盼神飞。唯有两颗牙齿浅浅外露,似乎不是上佳的容貌。但她那种缠绵娇美的仪态,令人为之心动不已。”

仔细想来我们某个时刻的愉悦,都是在大片的平淡与困顿中体会时某一刻的幸福,爱与信念的回归是最美好的场景,怡然的生活源于恬淡的心境。多年之后,一些点滴就是爱过的证明,连同生命里的所有光景。这才是真实的人生吧,平淡如水,在多年后回首,依然能掀起惊涛骇浪。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6】

闺房记乐篇,伉俪用情至深、琴瑟和而共鸣。

乾隆年间,一个普通的苏州书生家庭,作者沈复喜玩笔墨、心细重情、追求闲雅情致。妻子陈芸则兰质蕙心,贤良淑德,颇有才情,一番美好姻缘,因而留存于世。成婚前,沈复十三岁便许下“非淑姐不娶”的诺言,芸娘连续几年默默吃斋祈福,只为避免心上人受水痘侵扰。成婚后,在沧浪亭畔的“我取轩”,二人谈诗论赋、赏月对饮、互相调侃、形影不离,以至于短暂分别数月,便觉度日如年。日常生活中,沈复带芸娘男扮女装参加庙会,芸娘怂恿沈复试吃卤瓜、臭腐乳,耳鬓厮磨,打情骂俏。分隔异地时,刻“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印章,鸿雁传书,寄托相思,花式秀恩爱,甚至让人忘了他们所处的时代。生活落魄寄居别处时,在土山边,看晚霞夕照、联句吟诗,在池塘边,听虫鸣声起,垂钓作乐。

篇中偶有伤今感怀之句,忆往昔二人深情对视约定来生,如今却天各一方,风流云散,读来遗憾涌上心头,感叹天公不作美。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7】

前几天整理照片,准备部分冲印出来,恰巧看到昔日在沧浪亭中游玩的几张,不禁得看了眼书桌上的《浮生六记》,想着当年要是看过此书,估计会对沧浪亭多几分的流连,大概会边走边设想沈复与芸娘昔日游览时候的景象吧。

我想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男人,应该都会喜欢芸娘这样的女人吧。芸娘虽没有绝世之色,但是“其形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虽出身困苦之家,但却能创作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实属个妙人,怪不得沈复初见已倾心,再见便痴心。而芸娘对沈复的好,有几个小细节便体现的淋漓尽致。成亲时,沈复发现芸娘正值斋期,一算时间,正是从他当年长水痘开始,只为保佑郎君康复,面无痕,便一直遵守到今日。这样的深情,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对待沈复的父母也是孝敬有加,即使被误会也不愿过多解释。郎君不爱官场与仕途,没有半分埋怨,反倒是与其一起布置园子,捡石头苔藓组盆景。怪不得沈复也会感叹:

“其癖好与余同,且能察眼意,懂眉语,—举—动,示之以色,无不头头是道。“

这完全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啊!这样的女子,叫人怎么不喜欢呢?怪不得连林语堂先生也丝毫不吝惜赞美之词,称芸娘是“中国文学和历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浮生六记》虽然已经遗失两记,幸记录沈复与芸娘的“闺中记乐“等篇,得以流传,不然我们就会失去了认识这么可爱女人的机会。因为女人身无法去逛庙会,沈复就真的给妻子芸娘伪装成男人,这种女扮男装的情节,当真不是电视剧所伪造的?(友情提示: 卷一有多甜,卷三就有多虐。)除了被很多人喜欢的《闺房记乐》、《坎坷记愁》外,《闲情记趣》读来也颇有意思,可以看到虽然沈复不暗官场之事,但在园艺方面还是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比如插花之术那篇,即便是现在读来,也颇为受益。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8】

中国古代的女子要想名留青史实属不易,留下名字的又或多或少的要牵扯到名利呀,情色呀,绯闻呀,随之而来的是无数文騷们的牵强附会,直到把那些女子们弄得面目全非,让人怀疑她们是否真有其人。

陈芸却与她们不同,她之所以能有名有姓的在历代女子中间存在着,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才学或者当过中国的女皇帝,只因为她嫁给了沈复,比她活的长,在她死后写《浮生六记》来怀念她。《浮生六记》里所载的往事都是家常话,夫妻之间你一言我一语的调侃。沈复说陈芸刚嫁给他的时候不爱说话,沈复就逗她说话。陈芸喜欢吃臭豆腐,沈复就对陈芸说:狗因为没有胃才吃粪,屎壳郎因为要变成蝉才团 粪,你是狗呀还是蝉呀?要是换了一个女人听了老公这么说自己肯定会脸红吧,陈芸的可爱就在于她不但不脸红,还摆出一堆逻辑性极强的道理,最后弄得沈复也跟着吃起臭豆腐来。陈芸说: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纳兰性德在妻子卢氏死后也写了一堆的悼亡词,安如意更是把其中两句都作为自己的书名,《人生若只如初见》和《当时只是道寻常》。我觉得不管初见还是道寻常都是因为曾经沧海过,他们在该恋爱的年纪时遇到了自己要爱的人,在佳人不再时写下了他人不曾经历过的句子。

还是要说到来世,沈复曾经对陈芸感慨:你要是一男的该多好,我们一起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不宜快哉!

陈芸回道:这有什么难的,等我老了,虽然去不了五岳那么远的地方,近处的虎阜、西湖都能一起去呀。

沈复:恐怕那时候你已经老的走不动了。

陈芸:今世不能,期以来世。

沈复(恐怕也是受了感动,跟着说胡话):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

感情好的夫妻舍不得对方期许来世本来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沈复愿意下辈子为女子相从,这在夫妻史上是第一人吧。陈芸之于沈复不再像绿珠之于石崇,宠 爱她因为她笛子吹的好,也不再像厨娘之于袁枚,舍不得她因为她饭菜做的好,他尊重自己身边的这个女性,想让她分享到自己今生得到的事物,如果有来世。

家长们好像都不怎么待见感情好的夫妻,前有焦仲卿和刘兰芝,后有陆游与唐婉,这两个故事里的男主角们都是孝子,虽然不舍但都听了父母们的话,休了自己深爱的妻子。沈复居然选择抛下自己的父母儿女,顶着个逆子的名声,半夜和陈芸一同逃走。陈芸带病,走了几步就走不动了,沈复背着她,陈芸对自己稍大的女儿说:幸汝父待我厚。待我厚,是明知道我不是能你带来福气的人,还非我不娶;待我厚,是即使被父母扫地出门也要同我一起颠沛流离;带我厚,是宁愿下辈子做女人也要同我做夫妻。

陈芸最终客死他乡,临终前她拉着沈复手,断断续续的说着两个字:来世。

我觉得任何文艺作品中都不能解释男人再娶这个问题。你永远无法在婚礼上问新郎:你怎么没娶那个同你好了十年的女朋友呀?同理,虽然沈复曾经对劝她再娶的陈芸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断无再娶之理。可是他后来还是接受了一个发达了的朋友赠给他的妾。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重入春梦。从此扰扰攮攮,又不知梦醒何时而。

《浮生六记》读后感范文【篇9】

初读沈复的《浮生六记》,竟有许多感动。依然是太容易感动的人。

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不贪屠门之嚼,日子过得轻淡,沈三白应是极随性的人了。卷四浪游记快,与众友共览天下名胜,而山水可怡情。文字洋洋洒洒,闲情逸致,字里行间皆是。细细读来,让人暂忘尘世间的千丝万缕。于爱妻芸娘,沈三白笔墨却不多,就是浪迹天涯,流连烟花巷之时,心中的那份牵挂,也似不经意的。卷二闲情记趣、卷四浪游记快,写情写景,对芸娘看似不经意,那份平淡而真实的感情,却处处都在了。于是,芸娘的隽秀颖慧,知书达礼,温婉可人,就在沈三白不多的笔墨中,轻轻点出,就这么不经意的丰满和鲜活起来:居乡,芸娘相伴相依,一同品兰插菊玩石置景赏月;会友,芸拔钗沽酒,巧置梅盒;着小帽领袜皆芸自制,也必整必洁;夏荷初开,芸置条叶于荷心取香一点一滴,皆平白叙来,娓娓道出,可羡可叹,夫复何求的感觉,真让人羡煞!

沈三白生性爽直,落拓不羁,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独对芸娘用情至深,让依然好感动。然而世事无常,终归是恩爱夫妻不到头,卷三中尽诉失妻之恨,又让依然唏嘘不已

不知是友人无心,还是有意,送来的《浮生六记》,是从卷四开始的,然后是卷二,接着是卷三,最后是卷一。依然是先得其闲,写景写物,抒胸畅怀,让人感慨万千;再得其趣,饮食起居、花木虫草、山水风月,引人遐思无限;再感卷三坎坷记愁之哀婉凄凉,真切伤情;读到卷一闺房记乐,又是句句心声,事事真情,竟是卷三中情痴更深处的感觉

整理往日心情,一些感想,随笔记来,随意贴来,让人见笑了。

[精]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系列9篇


相信大家对于感言大家都不陌生吧,当我们经历过某些撼动人心灵的事情时。我们都需要去发表自己对某些事的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见证难忘时刻。我们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1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2

19世纪初的西方,物质利益决定一切,欺小凌弱和暴力横行成国际秩序。在这种时代,非常需要富有高贵的精神、甘愿自我牺牲、以痛苦为人类祭奠的榜样。作者从众多名人中选择了19世纪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19世纪俄国作家托尔斯泰。他深信,这些艺术巨匠的不平凡经历将会引导人们脱离低级趣味的生活。

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都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扼住命运的咽喉。”他凭着超凡的毅力和奋斗精神从事音乐创作,写出《第九交响曲》等传世之作。

“早在1793年,贝多芬就立下了这一志向:一定要歌颂欢乐。这一志向,让他激动了一生,踌躇了一生,抗争了一生。在创作了《命运交响曲》和《田园交响曲》后,贝多芬徘徊在强烈的兴奋之中,他仍不满,仍要将快乐的音符洒向大地,于是就有了他的《第九交响曲》这是一部具有突出地位的巨著。”

从这一段,我读出了作者积极向上、进取的乐观精神。这种乐观精神引导贝多芬作出一首首伟大的歌曲。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3

在这国庆节的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名人传》的书,读完这本书之后,使我感受很深。《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的罗曼罗兰,这本书先写《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贝多芬是一个耳聋里的音乐家,他没有知音,甚至没有朋友。他在肉体和心灵双重的痛苦下保持着不屈不挠、高昂的斗争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向命运低头。

米开朗琪罗在行动和思想上,他优柔寡断,生性胆怯、谨小慎微,所以使他一生饱受折磨,但他的创造艺术却是无与伦比的。他的忧郁是高尚的。

托尔斯泰是一个具有博爱精神的英雄,他很早就拥有了财富、荣誉和地位,而他却离家出走,饱受折磨,最后客死荒郊。

读了这篇的文章后,我的感受是: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不得不反省,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要经历那么多的风吹雨打。可他们面对生活的困难,他们不屈服,却是用自己那顽强的毅力战胜一切。他们好不容易迎来了一点阳光,可暴风雨随后也跟来了。而我们有时候总是抱怨学习苦、学习累。一点事不如意,就不高兴。有什么困难就找别人帮忙。相比他们,我们要幸福得多,不用担心没钱用,不用担心吃穿住。还享受着优越的生活。

在《名人传》中,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正是三位人物的人生总结吧。作者用三个故事给我们描述了人类生命里的.各种洗礼和超越常人的磨难。我感受到了他们那种崇高的精神。我们应该学习他们那种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勇往直前的精神。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4

中国有一个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的人,不仅要有超凡才华、更要有坚韧不拔,扼住命运咽喉的意志。《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这句古训。

作者罗曼·罗兰笔下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的伟大人物。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伟大的心魂犹如崇山峻岭,我不能说普通人都该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该去峰顶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之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荒原,心中将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这是作者罗曼·罗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末尾,向阅读这本书的世代读者发出的呼喊,也是他写作《名人传》的根本目的。

有一次,我正在写数学暑假作业,被一题困住了,我想了半天,都没有想出来,我开始心烦气躁,便关上作业,随手拿了《名人传》看起来,慢慢地,我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便爱不释手。随后,我的心开始平静下来。

我又打开作业本,开始重新做那道我想了半天都没有想到的题目,这一次,没有用几分钟,就写出来了,真神奇!

原来,《名人传》是这样的一本书: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当你怀疑自己的时候,找出来翻读一下,你就会重新获得勇气和力量。

作者罗曼·罗兰的目的并不是历史和考据,他的目的是要给那些陷入绝望的灵魂以慰藉,看,超越痛苦抵达幸福的道路在这里,百年前,我们崇敬的大师们已做出了无谓的榜样!

我们要学习贝多芬的“用痛苦换来欢乐”的精神;学习米开朗琪罗的“人,生来是为了奋斗”的自我砥砺和预言;学习列夫·托尔斯泰“人皆是我的兄弟,马车夫也是,农奴也是”的博大襟怀!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5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他的面貌有了固定的特征,永远铭刻在人类的记忆之中。宽广的前额上两道微弯的皱纹,白色的双眉异常浓密,一部忠厚长者的胡须,使人想起第戎的摩西像。学习心得。苍老的面庞变得平静、温和,留着病痛、忧伤和慈祥的痕迹。从二十岁时的粗野豪放、塞瓦斯托波尔从军时的呆板严肃,到现在的他改变有多大啊!但明亮的眼睛仍然锐利深沉,显得坦白直率、胸无城府却又明察秋毫。《托尔斯泰传》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逆境,并非天大的困难,而是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大点来说,在你的人生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或是物质,或是精神上的困难都使你身处逆境。小点来说,就是你生活困苦,考试考不好,不被人尊重或喜爱,甚至是你一道题目做不出等等这些都是逆境。这时就需要看你如何应对了。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英雄的气息!读了读《名人传》这一本书,我的心灵受到震振,它使我原本平静的心海,立刻波涛汹涌,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感受到了三位名人的伟大事迹和不平凡的精神品质!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6

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一个是小说家,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由于我也从小学习钢琴,所以对贝多芬的童年遭遇颇为感动,

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__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离成功越来越近时,灾难又一次的降临,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贝多芬以他坚强的意志,以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扫空忧郁的思想,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贝多芬的成长过程中坚定的意志值得我去学习。

米开朗琪罗他出生于佛罗伦萨的市民家庭,从小接受贵族教育,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功底,。因为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见外族侵略;自己国家的土地被侵占却无能为力,他与贝多芬同样孤独一生,他的家族从未给过他任何温暖与安慰,只是在他身上谋取利益;他到处遭遇嫉妒和陷害,更悲惨的是,他所处的环境与奴隶没什么两样。贝多芬从精神上是自由的,他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米开朗琪罗却没有自由,他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不得不为教皇们服务。唯一幸运的是,至少教皇还承认他的天赋,并且不止一次的保护他的艺术成就不遭破坏,但是他们却剥削了他的自由,拿他当牛马使唤,他一辈子都像拉磨的驴一样拴在教皇的磨坊里,七十余岁的高龄还得爬上脚手架作画。

列夫·托尔斯泰,他从小在名门贵族长大,地位优越,无忧无虑,亦不会像米开朗琪罗和贝多芬那样终身忙碌,身体健康,有着幸福的家庭,有着很高的文学天赋,在别人看来,已经是非常的完美,但是他的忧虑和痛苦正是由此而生。他厌倦了优越的环境,藐视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包括自己的文学声誉,只有生命的真谛才是他未知的亦惟独渴望的,于是他用自己毕生的精力去求索和探寻,他所拥有的幸福感成为了他精神上的沉重负担,如果他只是平庸的亦心安理得的享受他所拥有的这一切,烦恼是不会在他的身上体现的,正是由于对真理的追求和不肯虚度年华的精神才使他的烦恼接踵而来。

这三位名人的成长经历中都让我们体会到了只有坚定的决心什么事情都会成功。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7

我比较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籍,今天刚好是周末,吃过晚餐后,我便拿起了《名人传》,沉醉在书籍的海洋里,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我爱上书里面的贝多芬,经过贫穷与失恋的洗礼竟然没有将双目失聪的他给打到,我不得不佩服,现在很多人为爱自杀,还有的为爱刺杀别人,为爱堕落,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可谓是家常便饭,可是我在他身上完全没有看到,命运对他如此残酷还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乐曲。我怎么不佩服,不怎能不产生爱慕的心,因为这需要多么坚强,更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平常,我们想做那件事总是为自己找很多借口:“那太难了,我做不来”,“我不行的“,“我做不到”。但是对于意志坚强的人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行”。贝多芬用他的坚强与乐观面对困难,最终打倒困难,成了著名的音乐家。是他让我更加的坚信,人的一生要成功必须要经历得起生活给你的考验,经的过,你就是英雄,经不过你就是狗熊,也就意味着一帆风顺的人生,是很难在社会生存的,生活就是考验我们对困难的应对能力,所以学会与挫折做朋友,你的前程必定是一片光明的。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8

我闲时常看《名人传》。看得多了,就觉得那些名人也不咋的,有的小时候还不如我呢!还有的更是“孺子不可教”。可是,长大后,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著名画家达·芬奇小时候,专门有人逼着他画鸡蛋,而我呢?好不容易有兴趣画张画,却被老妈一把逮住,直逼着我去做作业。

结果,人家达·芬奇画啥像啥,而我呢?画匹马怎么看都像只骆驼。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曾经,有一支中国考察队去美国考察美国初级教育的情况,回来后写了一篇考察报告,大意是这样的:美国的初级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10以内的加减法还在扳手指头。上课毫无纪律,有的翘着二郎腿,有的在教室里逛来逛去。

20_年后中国的经济水平一定会超过这个经济大国。同一年里,美国也派了一支考察队来中国,也写了一篇考察报告:中国的孩子是最优秀的,最认真的。起得最早,睡得最晚,估计20_年后,中国一定会超过美国。可是20_年过去了,美国病入膏肓的教育却培养出了几十位著名科学家,一百多位知识型的富翁,而中国呢?却瘳若晨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贝多芬小时候,他父亲玩命似地逼着他练琴,完不成目标就不能睡觉,还要棍棒伺候。我也有琴,不过,人家玩的是钢琴,我玩的是口琴。甭管啥琴,反正都是琴。可是我一不注意,妈妈就把我的口琴拿去送给了别人家的小孩。后来,人家贝多芬闭上眼睛都会作曲,而我呢,闭上眼睛只会作梦。牛顿因为苹果落地而发现了万有引力,而中国的学生就发现不了。

你想啊,中国的学生不都坐在教室里做作业,啃书本吗?苹果掉下来砸谁去?不过那牛顿也挺幸运的,被苹果一砸就砸出个万有引力来,如果他当时是坐在一棵椰子树下的话,那么砸出来的恐怕是脑振荡了。你知道中国为什么出不了一个爱因斯坦吗?就算中国能出100个爱因斯坦,那么有50个就被一开始的初等教育给干掉了,还有50个被接下来的学校教育给一锅端了。所以,中国出不了一个爱因斯坦。家长和老师们,你们看了我的文章,先别急着摇头,先想想我说得有理不?

名人传读后感心得范文 篇9

《名人传》是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曼-罗兰所创作的,这本书不仅让我得到了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心灵的升华,让我的精神家园得到充实,让我受到启迪。

最爱的是书中的贝多芬,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大师,他最需要的是敏锐的听觉,但他还不到30岁时,耳朵就开始变聋,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这在别人眼里似乎觉得贝多芬的生命太不幸了,都对他持有同情与怜悯之心。但是,在我的眼中,贝多芬的人生之路上虽然被上帝关掉了一扇大门,但是也为你打开了另外一扇窗。贝多芬顽强的毅力让他创作了一系列辉煌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他地方,因为看了贝多芬传,所以受益匪浅。

通过《名人传》,我从贝多芬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这两个人都给了我启发,让我明白人生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太多的坎坷和困难,不要气馁放弃,即使上帝关了一扇门,但他会在另一扇窗前让你看到生活的希望,成功的光芒,人生的终点。她就是海伦凯勒。

罗曼?罗兰通过《名人传》向全世界人民的心灵进行培养,使人民感到生命的烈火。我从这中间深受感触。我要向贝多芬学习不屈不挠,,高昂的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向命运屈服低头;从米开朗琪罗身上知道了精神力量的重要。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看来想要有知识,就必须读书,《名人传》真是一本令人深受启发的名著。

[热门]读后感女巫系列9篇


读书常可以开拓我们的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丰富的创造力。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一些故事细节会引起很多人的感触。这时候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记录下这些方法。作品读后感真的可以戳到人们的内心吗?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女巫”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女巫 篇1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嘻,那还有假!

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

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5—14岁的孩子,如果她们得到的话。

今天,我就看完了一本与女巫特别有关系的书,就叫《女巫》。

作者是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现在也包括中国,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子地屋子说:“啊,我走累了,我的车也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来喝杯茶吗?”孩子们会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没有孩子不认识这个老头,他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孩子们疯狂着迷的罗尔德·达尔。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在去了一个旅馆,和姥姥一起住。可“我”却突然被女巫捉住了,她们把“我”变成了一只老鼠。“我”不幸又被旅馆里的厨师用菜刀砍掉了尾巴,可痛了!“我”又偷偷地反射,把女巫们一个个杀掉,报了仇。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秘方的时候!你会更快的被变成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更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最、特别强大的女巫。

读后感女巫 篇2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英国作家罗尔德写的《女巫》这本书,很好看,很刺激。

《女巫》中的女巫非常讨厌小孩,只要一见到孩子,就会设法除掉小孩,因为在女巫眼里,小孩有一股狗屎味。女巫有魔法,可以把小孩变成青蛙,老鼠,野鸭等动物。然后在打死它们。正因为这样,被女巫盯上的小孩们都难逃厄运。

而书中的“我”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有一次,他就碰到了一位女巫,但侥幸逃脱了,但第二次就没那么好运了,他被女巫变成了一只老鼠,但他并没有难过,在姥姥的帮助下潜入了女巫大王的房间,偷走了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倒进女巫的汤中,让她们变成了老鼠,所有人齐心协力消灭了老鼠。

“我”利用了生活优势和团队的力量打败了女巫。我们在生活中,要像主人公一样,遇到困难,要学会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去克服困难。

读后感女巫 篇3

在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惊险刺激的书,书名叫《女巫》,书中一位勇敢机智的主人公“我”和“我的姥姥”一起打败了邪恶的女巫们。 女巫们长得非常可怕,她们没有头发,没有脚趾,口水是蓝色的,手也长得很奇怪,最可怕的还是女巫大王,虽然她戴着一副很好看的面具,可是她的真脸却骨瘦如柴,很像一个骷髅,而且她阴险狠毒,魔法强大,眼睛里还能放出白热化火花,能把人活活烧死。

“我”虽然被她变成了一只小小的不起眼的小老鼠,可是却一点儿也不畏惧,偷偷的到厨房里把86号变鼠药倒进了女巫的汤里,女巫们全变成了老鼠,被老鼠夹夹死了,“我和姥姥”恢复了原貌。 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我被“姥姥”用袜子装起来放进了女巫的房子,用长尾巴勾住水管,轻轻的爬上女巫的灶台,把“86号变鼠药”倒进了女巫的汤里的。书上的插图也很美丽,是一只可爱的小老鼠用尾巴勾着管子往上爬,如果用彩色的插图就更好了。

《女巫》这本书教我们什么是勇敢,机智,我建议大家去读,从中一定会学会很多东西。

读后感女巫 篇4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读后感女巫 篇5

最近我读完了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所写的《女巫》。

主要人物有:我的姥姥、女巫大王、布鲁诺·詹金斯、詹金斯先生和太太,讲的是一个挪威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在一起,因为他的爸爸妈妈出车祸去世了,他只能和姥姥在一起,女巫是非常邪恶、恐怖的女人。她们有蓝色的口水、绿色的尖爪子、秃头、戴着和真头发一样的假发、大大的鼻孔(用来闻小孩味道的,因为她们觉得我们有一大股臭味,女巫管这个叫臭气波)。你可能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可这是真的!那个男孩在女巫们开大会时被发现了,变成了老鼠。

可我一直有个问题,为什么女巫会闻到我们身上有一大股新鲜狗屎味儿?重要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之后干掉她们,因为她们会把我们一个个变成老鼠,一个星期一个孩子,总共52个,如果她们可以做到的话。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一件事,所以我非常喜欢那个男孩勇敢的精神,我只想让大家记住一句话:即使你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只要有爱和勇气,你也可以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

读后感女巫 篇6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女巫》。这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

这本书十分有意思,写了一个父母意外去世的男孩和他的姥姥相依为命。他的姥姥很懂女巫,经常给小男孩讲关于女巫的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真的遇见了女巫,小男孩也很害怕女巫,可是他没有退缩,而是鼓足了勇气去克服困难。

看到那里的时候,妈妈就催我赶紧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是我实在忍不住,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趁妈妈走了,赶紧拿起书继续看。

你瞧,书中写着暑假的时候,姥姥带着小男孩住进了一家华丽的宾馆。在这家旅馆里小男孩发现了女巫开会的地方,他躲到了一个牌子的后面,他听到女巫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儿童都变成老鼠。“这太可怕了”小男孩想。女巫们开完会后发现了小男孩,并把它变成了老鼠。姥姥的帮忙下,小男孩勇敢地偷了26号药水。他想办法把药水倒进了女巫的汤里,女巫们喝了汤都变成了老鼠。最终女巫变成的老鼠都被人类给消灭光了。

虽然女巫很可怕,可是小男孩还是勇敢地战胜了困难。我想正义必然会战胜邪恶的。

读后感女巫 篇7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挪威是一个女巫最多的地方,姥姥告诉了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住在一个酒店里。一次,小男孩到一个即将开会的地方的屏风后面去训练他的小老鼠,而无意中看到全国的女巫正在开年会,听到了她们的一个计划:她们要在糖果里下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开完会,有一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齐偷来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的汤里,让她们全部变成了老鼠。最后,小男孩的姥姥一齐回到了挪威,并说要自我做变鼠药,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还在回味着。我十分佩服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他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他想到了用变鼠药让女巫变成老鼠;在他想怎样让女巫吃到它时侯,想出来放在饭菜里。小男孩还很勇敢,他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或叫出声来,而是听完她们的计划,并告诉了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看似是做不到的,而他却勇敢的做到了;他还在放药时,被别人看见,弄伤了尾巴,而他却临危不惧,勇敢的做完了一切,并且顺顺利利的逃脱了……

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慌乱,而是乐观的去看待一切,并出了许多主意打败了女巫。此刻的社会,有多少人能和小男孩一样呢?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而受到打击,日渐消沉,最终走上绝路。世上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你持续一颗乐观的心,就必须能挺过去的。

小男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很乐观,遇到了困难很勇敢,遇到了事情很聪明,我们也就应像小男孩一样,有着乐观、勇敢等等的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做国家的栋梁,为国家献一份力量!

世间上的好书还有很多,每一本书里都会告诉你一个深刻的道理,读了一本好书,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并做到,就是向成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们一齐阅读书籍,品味书籍中的蕴含。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让好书伴我们成长,走向成功!

读后感女巫 篇8

这个暑假,我读过几本很有意义的书,比如《女巫》、《惜城灵魂出窍记》、《童年》……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女巫》这本书了。

《女巫》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可是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被女巫大王发现并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但是小男孩没有气馁,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姥姥的帮助下,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

读后感女巫 篇9

你们应该读过许多的书吧!打写过许多的读后感吧!来看看我打写的读后感吧!

这里面我最喜欢文中的我,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也是一个听话的孩子。这里面讲述的是一些女巫杀小孩的故事,这些女巫长得真难看,她们把自己伪装的像太太、小姐,他们的正是面目是非常难看的,没有手指甲,没有脚指头,没有头发,鼻子大大的,唾沫是蓝色的,在说了,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他不小心听见了女巫的傻笑孩子的计划,结果被女巫们发现了。女巫经常有零食骗小孩,不过她们的奸计没有得逞,只害了两个小孩,最后倒把自己还得团团转,变成了老鼠。

其中的一只老鼠就是文中的我,他利用身子的弱小,把女巫大王配置的药方,偷走,把女巫还得团团转,自己却受了伤。他不顾自己去去救别的小孩子,非常勇敢,他更希望战胜跟多的女巫。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觉得这本书怎么样,喜欢的话,就赶快看吧!

《小团圆》读后感(系列9篇)


怎么样才算得上是一篇高品质的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完作品的感觉就是,狠狠被治愈了,触动我的地方真的很多。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我们特意为您准备了“《小团圆》读后感”,希望能帮到您。

《小团圆》读后感 篇1

比较喜欢看那些不是一眼就看得很清楚的文字,张爱玲的《小团圆》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这个想法。这是一本以小说的形式写的自传,小说虽然可以认为是虚构的,但如果以自传的精神来写,则更有立体感、真切感。

有点象《红楼梦》的笔触,上半部主要写父母、祖父母、姐弟、亲戚,下半部写自己的爱情,各占一半笔墨,虽然是一个个生活小事,但每一个字里都是细节,情态毕现,仿佛生活就在那里陈设着,象些老家俱在旧房子里,散发着那时的气息。春秋笔法处处可见,即使对于作者自己,也毫不留情。对于父亲、母亲、姑姑、继母、、亲戚直到奶妈。。。。。。人物不论大小,身份不论高低,也是不放过分毫。是一把锋利的解剖刀,深深地达到骨髓深处。有的是悲悯,有的是平静的陈述,但不忘记点出质的穿透与洞察。正因为有了洞察与穿透,才有这份平静、冷静甚至冷酷,但悲悯才统领着整个精神的基调。

对于生活,作者愿意活一百次,活一千次,活无数次(原文,大意);喜欢曾经生活过(大意)。人的热情就是这样,即使一个个人物都似是可笑、可悲、可恨,但也是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

《小团圆》读后感 篇2

如果你好奇张爱玲的作品总是弥漫着悲观情绪的原因,那么这本张爱玲的自述性小说《小团圆》可以给你答案。

小说中的主人公九莉映射的就是张爱玲本人。

九莉小时候过继给了大伯,因此九莉称呼她的亲生父母为二叔二婶。二叔乃德是一个旧派浪荡公子,二婶蕊秋是一个深受新文化运动影响的女性,因接受不了二叔纨绔不变的性格与其离婚并出国游学,留下了九莉和九林这一对看起来更像是父母结合给迂腐家族交代的姐弟。那个时候,“家里有人离婚,跟家里出了个科学家一样现代化。”

随后二叔再婚,婚后继母翠华对九莉和弟弟九林彻底变了样。“有一次九莉刚巧看见九林在一张作废的支票上练习签字。翠华在烟铺上低声向乃德不知说了句什么,大眼睛里带着一种顽皮的笑意。乃德跳起来就刷了他一个耳刮子。”

在受尽了二叔和继母的虐待后,九莉逃到了蕊秋那里。作为她生母的蕊秋,却也没有带给九莉一丝安全感。家中招待客人少了一个凳子,九莉“好不容易拱到过道里,进了客室的门,精疲力尽,忽见蕊秋惊异得不能相信的脸。”

“你这是干什么?猪!”,蕊秋说。

成年后的九莉将心思扑在了写作上,拥有了一些成就,似乎这样继续下去,也可以“做一个合格的人,顽强的爱着生活,爱着世界。”

但悲惨的命运似乎不肯收手,继续鞭笞着九莉敏感的内心,而这个刑罚的实施着,便是邵之雍。邵之雍已有妻室,但仍旧在外沾花惹草,逢场作戏。他与九莉相识之初,“你这名字脂粉气很重,也不像笔名,我想着不知道是不是男人化名。如果是男人,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

好一个情场高手!

缺乏安全感的九莉,抓住了之雍这根救命稻草,她以为“有把握随时可以停止”。之雍回上海处理公务,“我真高兴你有太太在那里。”,“她想起好友比比说的,跟女朋友出去之后需要去找妓女的话。并不是她侮辱人,反正他们现在仍旧是夫妇。”

没多久,之雍喜欢上了在医院作看护的小康小姐并和她发生了关系。“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唯时以小吉(小劫)故,不愿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分手也只是因为你负了我,我不得已才要同你分手。

“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

“她不是没看见她母亲哭过,不过不是对着她哭。是不是应当觉得心乱?但是她竭力搜寻,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九莉母亲临终在欧洲写信,“现在就只想再见你一面”,她没去。

如果你能理解家人的冷漠和羞辱对小孩心智的影响,如果你能理解爱人的欺骗和背叛对另一方的打击。

也许你会原谅张爱玲,和她看那读起来像是被针扎人心似的作品。

《小团圆》读后感 篇3

吸气,忍住,呼气,吸气,忍住,呼气曾志伟手里拿着仪器在病人肚上移动,眼睛盯着像气象一样变幻着图形的彩超屏幕,仿佛在一边倾听,一边倾述,转述着生命的意义。《人间小团圆》就是一样,把视点落在平凡的香港一家人身上,展开这个三代之家的生活轨迹,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暗涛汹涌,变幻着人物内心世界的摇曳和坚忍。

影片描写的郑家三代人,明显是当下香港市民的现实缩影,有趣的是,这些人物的外在身份和内在状态都有明显的反差。老爹吴孟达和吴家丽饰演的续弦妻子,一位是上岸的渔民,一位是从良的风月女子,吴孟达平日做道士替人做法事,指点迷津,是出于内心深处隐藏着对捕鱼生涯的救赎心理,即便广施善法之事,精神世界仍在业海中飘零不知何日才能靠岸;

杨千嬅饰演的大姐是导游,每日在阳光下给照本宣科给游客们讲述典故,其实自己就是迷途的羔羊,沉迷于童年的心理阴影之中,总感觉缺少家庭的温暖,对不能得到父母的慈爱而耿耿于怀,影片开场时游客喧宾夺主,以及后来杨千嬅神游冥界的段落,耐人寻味;曾志伟饰演大女婿医生也是如此,他深谙医道和人生之道,却看不到未来,和小护士的偷情后开始思索那一块开往任何目的地的路标,任何目的地其实也就是没有目的地,夫妻俩展现的其实是香港这一代人的游魂心态。

古天乐饰演的弟弟郑伟滔是香港正当红的补习老师,可能内地观众并不清楚补习老师在香港的地位,可以略加补课便知道他们的社会地位之高,不逊于演艺明星,而古天乐和梁咏琪的夫妻组合,正是这样的搭配。古天乐身为补习老师,却终日担心于女儿小猪的教育问题,其纠结的关键竟是女儿长得丑,萌生了可能不是亲生的猜想,又担心丑女将来没有出路,于是教女儿练咏春、换灯炮、吃榴莲配可乐,种种细节妙趣十足,加上梁咏琪饰演的过气明星与余文乐的一场密谈,是影片中最欢乐也是最能体现彭浩翔创作品味的部分。

郑家第三代,小猪仔则体现了香港人父不嫌女丑的精神境界,丑女走出积木堆成的虚幻之城,来到现实的海边与鲸鱼相会,一家人和众人一起保护无路可去的鲸鱼,以及郑家最终冰释前嫌,在小餐厅里实现小团圆,和和气气的吃了一段饭,都是香港精神中同舟共济、乐观面对的集中体现,相信也是彭浩翔要给迷失方向的港人树立的一座精神灯塔。

相比彭浩翔上一部在内地获得票房成功的《春娇与志明》,《人间小团圆》在纸面上的看点要更多,明星阵容,时代群像,深刻情怀,以至制作层面的投入及呈现,都称得上是导演从影以来的最强一击,一向以奇门兵器快意江湖的彭浩翔终于成熟起来,修炼起内功,仍算是一等一的高手。和以往古灵精怪擅长各种重口味元素的彭浩翔相比,这一次《人间小团圆》显得非常淡雅而深沉,当片尾曲《目的地》黄耀明的歌声响起,正式宣告彭浩翔结束了一个旧的时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作为香港影坛新一代的领军人物,不知不觉间,彭浩翔也熬到了抒发情怀的年纪,而不会让年轻一辈影迷感到失落的是,他在处理《人间小团圆》这种抒情作品时,仍然保留了从前的朝气,诸多富有情趣和顽皮气质的桥段,时不时的在提醒观众,这是一部属于年轻人的怀旧电影。

《小团圆》读后感 篇4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小团圆》,不管书的前言里面怎样引证仅仅是小说,我却看到了张爱玲的真心,她絮絮叨叨地回忆,她的欢喜与哀愁,自省,再平常不过的真心,小团圆读后感。

在张爱玲写的文章里,那种冷眼旁观的态度,在《小团圆》里亦冷眼旁观了自己。有些不忍看下去,那种压抑后习惯性的平静不是人人能体会理解,能拿出来当笑话说给他人听的。张爱玲的人生没有过团圆,她的心里亦不渴望团圆,因为出生以来碰到的人和事都是破碎的。破碎的父母亲、破碎的亲戚家族,破碎的亲情友情,破碎的爱恋,甚至谈不上有过一个完整的家庭。父亲,她一直在乎着却从来不在乎她,母亲,在她不再在乎的时候在乎她起来,没有团圆过。亲戚姑母一直住在一起,却形同外面的租约关系,经济上AA制,感情上也AA制互不吐露心声。终于懂得了爱情,在一个视感情为儿戏,时时把其他女人挂在嘴边的汉奸那里,收得一根灰烟蒂,单张随意写成的婚约,失去纯真少女全部的梦想和她不屑世人皆替她在意的声名。

我觉得这本书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还有一句颇为感动的话。只有白纸上的黑字是真实的。所感相同,所恨亦同。

《小团圆》读后感 篇5

看张爱玲,体会到一句话,何谓强极则辱,慧极必伤。她为何就不能有一会儿糊涂的时候?她为何就不能在这滚滚红尘里有一会儿的麻醉沉迷?

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么平安过。时间过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嘹亮的音乐,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她不过陪他多走一段路,在金色梦的河上划船,随时可以上岸

这是她跟胡兰成恋爱后写的一段话,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可想爱对于她生命的意义,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到的亦是随时可以上岸。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可以看出,这几乎等同于她的信仰,信仰又怎么能和现实的生活有任何关系呢?

说她红颜薄命亦是对的。张爱玲的美是在骨子里的,是近似于与莲花,与月光,与雪山般代表的美,是清冷的美,是出世的美,是几乎靠近于神的美。与世俗中令人温暖的美是相反的,因此她的美只能存在于意境之中,远观之中。然而这便是她的命运了,她若不屑改变,如不能英年早逝,就只能悄然孤身终老。

古往今来,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这样的女子还有如林黛玉,如李清照,当然前者只是创造出来的人物。艺术家有才华,创造出传世的文学作品的多不其数,然而能将自己的人生也写成一部著作的,又有多少呢?

张爱玲的美,是以生命作为代价,是以幸福作为祭品,来追求的美。难怪胡兰成的书里,总叹她惊为天人,字里行间透露出跟她在一起的沾沾自喜,然而真正要陪着在身边的,却还是小胡,小苏或是其他的女子。你说他矛盾吗?其实还真不是的。只是叹这世间,神仙偶尔是有的,然而神仙眷侣,却还真的是不易有。说张的美只是一个角度。除了艺术的角度,还有现实的角度。这就是为什么张爱玲的争议如此之多。

为了爱,练就十八般武艺,不计回报,付出所有,若最终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男人的爱情,或者说独占一个男人的爱情。你知道这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出发,该是一件多么可怕和有压力的事吗?又有哪个男人担的起上帝的角色呢。有点良知的,不敢担。敢照单全收的,大多是无赖。

看过本能吗?理解为什么莎姐要在床上杀掉情人吗?这应该是一部从男性化的思维模式出发拍的电影。当然也是从艺术的角度夸大这个矛盾。但从进化论的角度,人类的基因发展,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过程,人的本能都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一个能控制自己的人有天生的恐惧和反抗。你的对手越强,越有可能控制你,你越是会选择反抗。因为我们都知道,在感情的游戏里,越是爱得深的那个,越是容易受伤害。

这也是为什么欣赏张爱玲的大多是女人,男人,要不是看不懂,看懂了的也会觉得恐惧。记得看过一个颇有才华的男作家写过一句话说这样的女人:见过黑寡妇吗?她们真的要把爱的男人吞到肚子里才甘心吗?当时不解,后来释然,忍不住哈哈大笑。

男人的本能是要尽可能地占有更多的女人资源。女人的本能是尽可能的独占一个强的男人。谁有错?谁也没错,要有疑问的话去问上帝吧。

《小团圆》读后感 篇6

《小团圆》读后感600字!

零散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三个片段,短评写不下,就索性多写几个字。

这本小说好像没有逻辑,写得非常零散。大概是因为真实,所以忆到哪,写到哪。

大家都盯着邵之雍,惊叹他的迷人和她的等待。记得当时九莉本不喜欢,但还是跑了很远的路,选了一张古色古香的大婚纸,交给邵之雍。邵之雍问她,为什么只买了一张,她怔了怔——那是全书九莉最可爱最美好的一幕。

我却更在意蕊秋,止不住想象她的美好:精致美丽的上海女人,穿着裁量得体的旗袍,眼神缥缈,风情万种,自由独立,和世界保持距离,但又深爱世界。她拿到九莉七毛钱买来的那朵、散了架的芍药花,她说“不要紧”,再亲手找瓶子给它养起——是全书我最喜欢的片段之一。

我看得很快,虽然观感算不上舒服,但还是有几句很喜欢的句子,可能只是几个词,或者两句很普通的话,勾勒一个微不足道的片段。

最后一页,九莉拿着比比妈妈给的苹果回家,门口的警卫说:“早上好,女孩子。”九莉三十岁了,她没有回头——这是全书我第一次落泪的地方。

我不熟悉张爱玲,本也不太喜欢那个年代。这个零散的故事写得也不算好,很私密。但关于爱情,这永恒的话题,我们总是找不到最贴切的语言去形容它的美好和痛苦。

她说那痛苦像火车开过一样,她是风里的蜡烛,也是镂空的,贴合在一起的时候像火焰山上的蚂蚁在爬,分开的时候又像现代社会多余的长城,绵延、无尽、高筑,隔断了。

具体的形容我记在本子上,但脑海里这些美丽的词一个个地反复涌现。

多希望能回到过去,想梦一样,在自由的森林里,再牵住你的手。十年前的人了,全都留给了等待。她写得很克制了,但掩盖不了浓浓的眷恋。这大概就是,她的爱情。

《小团圆》读后感 篇7

可怕的等待——读《小团圆》有感1500字

想了许久,也没有能为这次的读后感拟出个题目来,也许是因为不善于读此类作品的缘故吧,从书中浅显地看到些等待的失落与无奈,本想写个“可怕的等待”类似这样的题目,瞬间又觉得有些俗气,索性就不写题目了。

《小团圆》是让人读起来不太舒服的大家之作,那个时代特有的语言风格以及过分跳跃的叙事手法,还有一些复杂的人物关系,要不认真阅读肯定会让人觉得身处云雾之中。都说这是张爱玲的自传式小说,看看从前到后的情节倒也真是这样的。

这样的读后感不敢从情节开始写起,只能把自己一些粗浅的感受拿出来晒晒。

读完全书,突然之间在脑海中冒出几个词,一个是等待,一个是孤独。

曾国藩有句名言,说“花未全开月未圆”,这是最好的境界,等到花开全了就要开始凋谢了,月全圆了就开始亏了。作者把书名取作小团圆,实际上一生竟未能团圆,即使在一起也就是断续的聚聚散散,所以只能是小小的团圆了。书中的盛九莉与邵之雍是如此,现实中的张爱玲与胡兰成亦是如此。胡兰成太过于风流成性,邵之雍太过于见异思迁,所以现实中的张爱玲和小说中的盛九莉都吃了不少的苦。细思,凡是有些才情的女子总是会被这样的男子吸引,继而又被伤害,痴痴苦等总等不来一个圆满的结局,一说是用情过深,二来则是有些不太爱惜自己了,所以,同情这个词还是放在远远的一边为好。“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等待是可怕的,认真地等待则更是恐怖而又可怕,能够回忆起的还是学生时代的每一次考试前,对某一门怎么也学不好的课程,等待开考前的不安与无助。那时候的考试是大过天的,现在早已没有那样的感觉,倒是生活中的考验无时不在,每一次考验都像一门没有学好的课程,等待接受考验的心情不安而惨淡。

有一段时间很喜欢林志炫的歌,喜欢他声音饱满而有力,像笔法流畅而力透纸背的书法作品,听起来毛孔都会舒张。“我眺望远方的山峰,却错过转弯的路口,蓦然回首,才发现你在等我,没离开过。”好的人和事,总是让人推崇艳慕,仿佛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邵之雍四处流亡窜逃,盛九莉千万里只身去探望,一身蓝布棉袍受尽苦头,等到的回答是“好的牙齿为什么要拔掉?要选择就是不好……”吴晓波说把时间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何必苦苦等待,换回一个不值得的结局;也不必自欺地告诉自己,“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孤独,其实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东西。在九莉的身上似乎看不见孤独,虽然那么长的时间独自一人,但言语之中总是不那么太在乎。若走,不去挽留;若来,坦然去接。似乎一直有一种不悲不喜的情绪控制着,多了些时下流行的“佛性”,少了些奋力争取的意思。那天偶然听到一句话,说“事业可以规划,人生不可计划”,仔细想想觉得很有意思,面对事业、工作我们可以、而且也应该用全力去规划,但是面对人生,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几十年,似乎计划起来有些难度,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并不少。“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这是村上春树说的,似乎人们面对孤独都是因为无可奈何。其实,我倒觉得也不全是这样,至少有一段独处的时光也是很不错的,一瞬间把什么都放开了,虽然那只是短暂的假象,但也能在打斗不断的世界里卸去厚重的铠甲、放下沉重的包袱,微微的轻松一点。

这样一本语言变幻、情节跳跃,读起来不太体贴的书,读完之后却令人难得的安静和放松,真是印证了“福祸相依”的道理。团圆圆满自来是“此事古难全”,所以小小团圆一下已经是完美了。

《小团圆》读后感 篇8

《小团圆》读后感2000字

之前听说过没看过张爱玲的作品,约两个月前看到一篇写张爱玲的文章,提到张爱玲所有的作品,那个作者认为《小团圆》算是张写得比较洗炼的作品,突然有了想看看的冲动。

似乎有印象当年《小团圆》出版的时候,张爱玲的书迷趋之若鹜的场面,毕竟这是张爱玲多年后,也算是最后的出版作品。随即想买一本,但是正好碰到春节前比较忙乱的时候,就先回了阔别多年的老家。似乎有时外在越是动荡,越想找一些能安定心神的做为吧,阅读成了目前最好执行的一项。有两个月的时间杂七杂八的看了十本书左右,还有不少之前看了一半没看完的,都完成了。这个阅读量可以说超过了以往所有的阶段,也就是这种时候,固有的偏见思维下,认为一二线城市都要奔5G了,西北边陲还在3G的边缘挣扎着,能有什么文化传播?(虽然网络确实是当今社会信息、娱乐传播的主要途径,但是文化还是有很多传统的载体形式可供选择,虽然这种选择在这个快餐时代显得有那么点旧)某日为了同学聚会而提前到达的我,进了一家还不错的书店,买了一本《小团圆》。但是当下并没有立即开卷,主要当时手里还有三四本计划看的书。就这样这本书和其他行李一起被带回了帝都。

虽然之前看了个开头,但是年代感太明显的文字,确实让人读着有点不适应,所以稍有拖延的就到了18年第9周才正式看这本书。与此同时一直在听的一个微信读书公众号正好分享了《半生缘》,两个一起感受,张爱玲于我的印象加重了不少。

用六天的时间看完了剩下的二百来页,总体感觉1、压抑,2、好作家,3、好作品。

压抑的原因在于,故事和人物都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状态,展现了那个年代(三四十年代)中国南方有产阶级的悲剧命运。以近乎白描的手法写出了生活的尴尬和不堪,极度敏感脆弱的女主人公,用刺猬一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孱弱的灵魂。似有些艺术电影的时间、空间转换,让人若不仔细看,就会有阅读障碍的感觉。读这样的书在现实状况下确实考验读者的耐心,不过同样焦灼的情绪似乎也在牵拽着读者的心,若真是了无牵挂或是心无旁骛倒是没法体会的这么深入了。虽然女主人公亲情缺失、爱情失意、友情浅淡,情感的整体缺失让读者倍感作者的孤独和苍凉,但是似乎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最压抑的地方就是结局是个没有结局的结局,这就完全不符合电影的要求,但却符合生活的实际情况,也许很多结局都是我们故意总结出来的吧。对于情感,最佳的心态莫过于放下和接受遗憾。女主人公这种人的悲哀在于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就算知道了,也不愿意给予,因为她也没得到过,也不知道怎么给予。其实作家能写出来这些,正说明她明白这一切,也算是一种反思吧。若能感受反思却算是缓解一下压抑的感觉了。

我认为张爱玲是好作家的原因,《小团圆》的初稿在序言里介绍是七十年代张爱玲在美国写成的,前后经历二十来年的修改,出版方面也是历经波折,直到2009年才正式出版,序言里还有说张爱玲的遗嘱里表明是要烧掉该书手稿的,张爱玲的表弟和弟媳看了后总觉得谈了太多张爱玲自己以及他们家族的生活状态,有点半自传的感觉,尤其是涉及到和胡兰成的感情方面,手稿到了下一代人手上才有机会正式出版。百家笔记网(m.DuhOugAn.cOm)如果真是有自传的成分,我觉得那有可能是张爱玲对自己人生的一种总结和感悟。书里面大半的篇幅都在写母亲“二婶”和家族里各种各样的人和人际关系。倒是所谓男主角写得篇幅既少又比较隐晦,可能是听了表弟的意见删改了不少。但是爱情的全过程还是感受到了,初恋的羞涩和尴尬、热恋的无所顾忌、平淡的渐渐疏离、分手的厌恶和决绝,其中还夹杂着恐惧、向往、嫉妒、自寻烦恼式的心理描写(这个写母亲时用的也比较多)、还有就是克制的付出和接受(接受爱时也是别扭的感觉)。在新旧思想交替、东西方文化碰撞的特殊时期,同时大的社会环境又被战争笼罩。战争表面上看是人类社会在自我毁灭和自我重组,有时又何尝不是单个人的思想和灵魂的撕裂与重生。支离破碎后,我们该怎么办?做为女作家的细腻,张爱玲可谓是体现的够淋漓尽致了,但似乎又有点过头了,也难免招来诟病。比如太小资之类的,或是无病呻吟。其实我觉得不是无病,是真的病了,只不过这种病是医生治不了的病。张爱玲做为作家能把这种东西写出来,既有时代感又有现实意义,我觉得这种文学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才是文学做为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的最大吸引力。

我认为《小团圆》是好作品的原因,首先她是一位作者写出来的完整的文学作品,有故事、有人物,那些口无遮拦的家伙,试问你能写出一部完整的,可以被人评头论足的作品吗?同时艺术作品不管是哪种形式,都不能简单粗暴的用好坏来评价,最多是用有多少现实价值或是艺术价值来评价,但是价值的体现似乎又得有个标准,这种标准的制定似乎也不应该一沉不变而流于世吧。(有点跑题了)其次,虽然我不是多喜欢这个故事和人物,但我欣赏的是这个作品带来的文字背后的力量感。其实我有时感觉,整部小说都在营造一种氛围,一种那个年代特有的一种压抑感,而这种感觉在当下,在某些时候或是状态下,也还是会出现的。我也希望日后如若有机会写一个故事、写一个人物而成的作品,也有这种洞察力、反思力,展现一下我所在的时代带给我和我们的影响。作者:众品惢

《小团圆》读后感 篇9

若是从未,亦或是很少读张爱玲文章的人,乍读《小团圆》,难免会觉得混乱,不知所云;若是张爱玲的资深读者,会觉得《小团圆》所讲述的一个个故事,所使用的一段段语言,甚至书中的修辞,都是曾经在她的其他文章中出现过的,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是在炒冷饭,再好的语言,泛滥之后也味同嚼蜡了。

所以很多人并不看好《小团圆》的文学价值。此书,对于不少的人,只是了解或者说窥探张爱玲这位奇女子的传奇人生的一个途径。

《同学少年都不贱》之前的,张女士的小说及散文,我都看了不下二三十遍了,若说为了欣赏学习张女士的文章,其实不差这本。所以在2010年初制定的全年计划中,根本没有把《小团圆》算在其中。买《小团圆》,只因为春节脱离了宝博的监督,购书癖发作了。然后抱着既买之则读之的态度,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开始了第一次阅读。

书名为何是《小团圆》?指的是谁与谁的团圆?有人认为,书中的九莉与邵之雍的短暂爱情是九莉孤独生命中难得的团圆,故名《小团圆》。我不以为然。全书283页,邵之雍在142页才出场,260页之后基本上消失。况142页至260页之间,还有很多其他的重要事情穿插其中,九莉与邵之雍关系的描写,可能只占全书的1/3,如何撑得起一部大约十八万字的小说?

当然,考虑到张爱玲或许原计划将《小团圆》写成中篇小说(张女士颇擅长写中篇),最初,全文有可能都是围绕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展开的。但是随着增删,随着字数越来越多,《小团圆》已经偏离了张爱玲起先计划的道路而讲述了九莉三十年的人生,在这其中,邵之雍只是一个很重要的过客而非主角。所以,小团圆指的并不是九莉与邵之雍的团圆,至少,无法达到这样的目的。

团圆的,并不是九莉与邵之雍,而是张爱玲的人生中出现的人、事,张爱玲以前的文章中出现过的人、事、表现手法,在这本书中实现了团圆。换言之,《小团圆》是张爱玲对自己的人生及自己的旧作的总结、思考和揭露。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那样几块地方,就像是旧伤口,不敢碰不能碰,却又终生难忘。偏写文章的人都有过这样的冲动,要把人生中最见不得光的最不为所知的东西写出来,要把结痂的伤口再次撕开。因为压抑的感觉往往更痛。只是写出来,却无法让人看,因为那像是自己最卑劣的隐私,决不能让人抓在手里,再伤害自己一次。怎么办?只有一次又一次修改,改到面目全非,甚至语句不通。如果《小团圆》让你觉得生涩,原因便基于此。

所以整本书看来,《小团圆》的文学价值并没有张女士早期几部作品那么高。但是,若是逐字读去,恍惚间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九莉,旧伤口一条条崩裂。等待着,心情惨淡,就像大考的早晨

希腊故事读后感(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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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1

《希腊神话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神秘的、充满奇幻色彩的英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虽然神的力量占据着统治地位,但不同类型的英雄们仍然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勇气、美德、智慧等反抗着天意。其中,俄狄浦斯、阿喀琉斯、赫拉克勒斯三位英雄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俄狄浦斯一生与命运抗争,得知神谕”弑父娶母”的预言后,善良的俄狄浦斯走上了自我放逐的道路,并发誓永远不再回来,以避悲剧的发生。他在底比斯凭借自己的聪明破解了斯芬克斯的谜题,拯救了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当上了底比斯的国王。虽然最后没能逃脱神谕的悲剧,但得知真相后的俄狄浦斯,勇敢承认自己的罪孽,让出王位,还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以示惩戒。他在无可逆转的命运面前表现出的勇敢正直、敢于承担责任的举动,让他完全当得起英雄的称号。

阿喀琉斯展现的是一个性情复杂而深刻的英雄形象。虽有神谕说他年纪轻轻就会战死沙场,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走上了同特洛伊人战斗的战场,勇敢承担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在战场上,他攻城略地,建立无数功勋。当挚友被赫克托尔杀死后,重视友情的他重上战场,尽管在对待赫克托尔尸体一事上他表现出了凶残的一面,但面对泪流满面的老国王普里阿摩斯,他又流出温厚良的本性。

赫拉克勒斯也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英雄之一。他神勇无比、力大无穷,完成了十二项被称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除此之外,他还解救了补的普罗米修斯,隐藏身份参加了伊阿宋的英雄冒险队并协助他取得金羊毛。他是唯一一个通过自己的功劳死后成为神的英雄,体现了古希腊人对英雄的感念和崇敬。

在奥林匹斯的诸多男神女神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智慧女神雅典娜了。她是希腊神话中最重要的神之一,有着明亮的双眸和婀娜的体态。雅典娜是宙斯的女儿,拥有同他父亲一般强大的力量,她坚毅、具有阳刚之气,不同于其他女神,所以她又是胜利女神。雅典娜很受希腊人民的喜爱,人们对雅典娜抱有崇高的敬意。在希腊,奥运会的终点设在帕提神庙,就是为了以奥运火炬传递来祭祀雅典娜。

希腊神话中神与神的情感经历就是人与人的情感,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百感交集、它赞美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事迹。同时,也揭露了人性的丑陋。它让我明白:人不都是完美的。

神话的故事其实是人的传说,英雄的故事可以激励我们奋勇向前。看完《希腊神话故事》这部书,我最看重善良、诚实、忠诚等美德的同时,更鼓励自己利用宝贵的时间,在未来去多做一些对人类有意义的事情。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2

《希腊神话故事》是古希腊人经历了历史的沉淀,慢慢传下来的智慧的结晶,它已流传了千年的历史,是世界文学库的珍贵遗产。现在很多小朋友都喜欢读这一本神话故事书,当然我也特别喜欢。

这本书中的故事智慧和神奇的色彩描写了很多神通广大的人物,比如众神之王宙斯、太阳神阿波罗、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和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才华卓绝的代达罗斯……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月亮和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和俄狄浦斯。阿尔忒弥斯她非常勇猛并且运用自己的智慧帮助父亲铲除了两个巨大的怪物,之后又从瑟琳娜女神手中抢走了掌管月亮的权利,最后做了狩猎女神和月亮女神。但她非常嫉妒,凡是对她不利或者不好的人和事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一定会置于死地。俄狄浦斯善良正直,才略过人,但是阴差阳错“杀父娶母”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无法接受事情的真相最后痛苦的离开了人世间。

一个个故事描述通过对人物性格、心理、动作等各方面体现了人物鲜明的特点,情节生动,耐人寻味。通过故事也让我学会了许多的道理,比如才艺卓绝的代达罗斯,他虽然聪明,但是有一颗嫉妒心,因为他狭隘的内心害死了自己的亲外甥,最后得到了报应失去了儿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一定要以平常心看待人和事物。赫拉克勒斯从小机智过人掐死毒蛇,长大后更是非常的英勇,为了替民除害独自一人潜入狮子洞穴杀死了狮子。最后终于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得到了认可升入奥林匹斯山上,认可成为了天神。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无论做什么事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幸福,才是长久的幸福。

希腊神话故事真的让我收获良多,它让我回味了希腊悠久灿烂的古希腊文明的同时感悟了不一样的精彩故事。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3

寒假,我读了一本《希腊神话故事》,这本厚厚的书里,有许多单独的小故事,包括神的出世、神的家庭、神的创造、神的战争、人类世界的起源、英雄传说、人与神的合作和斗争等,它以浪漫史诗的形式再现了古希腊人的社会面貌和精神生活。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潘多拉的盒子》。

《潘多拉的盒子》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潘多拉收到宙斯送她的一个盒子,她高兴地拿给哥哥厄毗修斯看,厄毗修斯看见这只盒子,脸色都变了,交代妹妹:“千万不要打开盒子。”宙斯答应了。

在之后的日子里,厄毗修斯经常提醒宙斯,不能打开盒子,哥哥越是提醒,宙斯越是好奇,为什么不能打开盒子呢?

终于,那天厄毗修斯去打猎,出门前照样交代妹妹,不要打开盒子。宙斯表面答应,但是好奇心已经控制不住了,终于打开了盒子,原来,盒子里没有珠宝,只有阴险的的众神藏在里面的饥饿、瘟疫、偷窃、战争、灾难、贪婪等,于是,人间不再都是美好的,潘多拉吓坏了,赶紧关上盒子,好在盒子合上的最后时刻,希望也飘了出来。

潘多拉后悔了,在没有打开盒子之前,世界多美好啊,大家见面笑眯眯的,东西掉了也没关系,从来不生病,国家和国家之间,也不打仗,也不会想把别人的国家占为己有,但是,我没有觉得番多拉打开盒子是件坏事,就像我们整天都吃糖一样,虽然甜蜜,但也有点腻了,更何况,潘多拉盒子里放出来的,还有希望,有希望就啥也不怕。

如果潘多拉的盒子没有打开,因为没有坏人和疾病,也就不会有医院、公安、法院,世界上的职业要少一半,我们的生活也要单调得多,电影、电视、书籍的题材也要少很多,没有了多姿多彩的生活,我们将多么的无趣。

如果潘多拉的盒子没有打开,那就没有饥荒,那些非洲内陆以饥荒和难民著名的小国家,就不会被世人所了解,估计世人连地球上有几个国家都不知道,虽然大家安居乐业,但一直过没有变化的生活,也很没意思的。

我们的生活需要色彩,藏着饥饿、瘟疫、偷窃、战争、灾难、贪婪等内容的盒子,哪怕潘多拉没有打开,也会有其他人打开,我们不怕这些,因为我们有希望,去战胜这些灾难。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册《希腊神话故事》,主要内容是帕里斯诱拐了希腊国王的王后而导致特洛伊人和希腊人发生了战争。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仙都纷纷赶来加入了战争,他们各自支持两支不同的军队,最终特洛伊人被希腊人所打败。其中我对两位神仙的印象极其深刻。分别是帕拉斯雅典娜和福布斯阿波罗。在战场上,阿波罗担心阿喀琉斯发现自己,因此用一团云雾隐住了身躯,冒着生命危险,暗暗地帮助赫克托耳。而雅典娜则飞在阿喀琉斯的上空,帮助他抵挡住特洛伊人的攻击。在这两位神仙身上体现了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特点。为什么大家会想象出这两位神仙呢?这与当时人们所处的环境和时代有关。可能是当时的人们比较自私,只追求个人的利益,而不会去帮助于他人,于是他们怀着美好生活的渴求和对和平的憧憬创造了两位这样的神仙。那么这样的创编和想象合理吗?我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在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像雅典娜和阿波罗这样的英雄形象,舍已为人而又不求回报。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神仙,那就是消防战士们。在浓烟滚滚的火场,总能看见他们奋勇拼搏的的身影。此时此刻,他们想的是拯救生命和宝贵的财产,而把自己的安危置之于脑后。同样还有边防战士也是一样,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国家的和平,不惜奉献自己的青春,守卫在边疆。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5

《希腊神话故事》讲述的是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之间的战争,用了十年时间希腊人打败了特洛伊人,毁灭了特洛伊城,但希腊人也受到智慧与战争女神雅典娜的复仇,被大海吞没。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希腊神话里的神不像中国神话里的那样真善美,它们的神喜欢挑起战争,和人类一样,有着强烈的嫉妒心、复仇心,而且它们的手段有些残忍。

令我印象深刻有雅典娜、帕里斯、赫拉。雅典娜是智慧与战争女神,我觉得雅典娜太善变,她先是帮助希腊人毁灭了特洛伊城,等特洛伊城毁灭,又因为希腊人的渎神行为,对希腊人进行报复,让他们返航的船舰在大海上遇到大风暴而沉没。

帕里斯是特洛伊国王的儿子,预言家说他的出生会带给特洛伊城毁灭,所以他被自己的父母遗弃,却被一个奴隶救了,长大后他抢走了最美丽的王后海伦,惹怒了希腊人,导致了特洛伊战争。我觉得帕里斯太自私了,就因为满足了他一个人的愿望,不顾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害得所有特洛伊人都遭受痛苦。

赫拉是宙斯的妻子,是神后,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因为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在三位女神当中选择最美丽的女神时,没有选择她,而是选择了爱情女神,她就变得极其愤怒,发誓要向特洛伊人进行报复并毁灭一切,她从那个时刻起就成了特洛伊人势不两立的敌人。我觉得赫拉过于嫉妒,拥有一颗爱仇恨的心。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希腊神话故事》,让我受益匪浅。在天上,众神之间难免会发生争吵,争闹,凡间也有很多事情,有时他们各管各的,只是人类需要祭拜神,但有时,他们之间的战斗又会并在了一起。就有了许多故事。倚栏轩文学网

这本神话故事里充满智慧和神奇的色彩,讲述的是宙斯统治天国时期,围绕诸神和英雄们发生的曲折跌宕的故事,主要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的传说。起初,世界一片混沌,再此之中产生了大地女神——该亚,她产下天父尤拉诺斯,后与天父结合生下六男六女,称作十二泰坦神,他担心儿女会夺权,于是都把他们打入地狱。小儿子克洛诺斯打败了父亲,成了新的众神之首。克洛诺斯为了避免自己的儿女重蹈覆辙,便把儿女们都吞下去,只有刚出生的宙斯幸存,后来宙斯打败父亲,主宰世界,迫使父亲吐出吞下去的兄弟姐妹,兄姐们感谢他,推选他为主神……

作者把书中的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如:卡德摩斯性格坚定,见自己的仆人们都被毒龙咬死或缠住勒死,剩下的人有的被它喷出的毒液窒息而死、有的被它的毒涎毒死,于是,他便与毒龙英勇奋战,誓为仆人报仇。让人感叹他是多么勇敢!多么重情义啊!在书中遨游时,我常常会仿佛进入情境:看到危险的地方,我会揪心,看到胜利的成果,我会高兴,看到文中的人物有困难,我会忧愁……

本书作者是十九世纪德国浪漫主义诗人古斯塔夫·施瓦布,被译成各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古希腊神话流传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贵遗产,对世界有着极其深重的影响。

《希腊神话故事》充分领略文字的精髓,十分不错,建议大家去看看。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7

在静谧的夜晚,当你看着漫天的繁星,看着他们组成的各种星座,你会想到他们的由来竟然会于希腊神话有关,当你看完这本希腊神话故事,再一次看向天空时,你就会知道,每一个星座后面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

希腊神话故事是由德国的施瓦布著作的,这本书主要围绕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匹斯诸神而展开的。以家族为故事的中心,而他们都是各个部落崇敬的神,反映出了以前巴尔半岛、爱琴海地区居民的生活与自然斗争。也反映出了当地的人民美好的愿望与惩恶扬善的精神。歌颂了人类勇敢勤劳,用自己的双手开创未来的奋斗精神。

其中我最难以忘怀的是《普罗米修斯盗火》,普罗米修斯是古老神族的后裔,他的母亲是该亚,父亲是乌拉诺斯,他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神的儿子。他发现人类缺少火种,便在太阳神阿波罗的太阳车上用茴香杆偷取了火种,带给了人们,而这件事被宙斯知道了,把它交到了赫娓斯托斯和皮亚,也就是强力和暴力手中。并把它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并派一只凶狠的恶鹰来啄食他的肝脏,但是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总会复原,之后他被英雄赫拉克勒斯所救。从中,我觉得这个希腊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不顾生命,为人类盗火,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每个人都为别人着想,那么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美好,每个人都这样的无私奉献,那么世界到处都会充满爱!而天神主宰宙斯,心狠手辣,这两个神的鲜明对比让我们更加感受到了普罗米修斯的正义感!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8

记得一放暑假,我就匆匆地赶到书店,挑选起我喜爱的课外书。当我看到盼望已久的《希腊神话故事》时,别提有多开心了!新书一买到后,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希腊神话故事》里面的人物可真多啊,有:众神之主宙斯,天后赫拉,海王波塞冬,智慧女神雅典娜,射术神及光明神阿波罗……,还有一些英雄人物:赫拉克勒斯、阿喀琉斯伊阿宋、柏勒洛丰、忒修斯……

在这么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英雄人物阿喀琉斯了。书中讲到:古希腊那时期是一个城邦制的奴隶社会,还没有出现真正的国家。各个独立的城邦之间经常发生战争,有时结成同盟,奉强大的城邦为盟主。而不属于希腊诸城邦的则被他们称为“异邦人”。有一天,“异邦人”特洛亚人突然打开了特洛亚的城门,攻击毫无准备的希腊人的船队。海洋女神的儿子阿喀琉斯带领着士兵勇敢地出现在战场上。最后,所有的敌人都被击退了,特洛亚人又紧紧关上城门。之后,特洛亚人和附近的科罗奈人结盟,带着庞大的军队又去攻击希腊。最终,希腊人阿喀琉斯依然带领着士兵勇敢地与敌人作战,又一次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了阿喀琉斯在战场上英勇的样子。他戴着头盔,一手执着盾牌,一手挥动着长矛向敌人投去。“擒贼先擒王”,阿喀琉斯用手抓住科罗奈国王库克诺斯的背,把他完全摔倒在地,用盾牌和膝盖压住他的胸膛,用自己头盔上的皮带紧紧勒住他的喉咙……。为了保护城邦,阿喀琉斯不顾牺牲,顽强作战的伟大精神真让我佩服!

看完了《希腊神话故事》,不仅使我更了解了希腊,而且使我学习了勇敢、顽强、无私的英雄精神,真使我受益非浅。

希腊故事读后感 篇9

我非常喜欢看《希腊神话故事》,因为它充满了智慧和神奇色彩。书中讲述的是宙斯统治天国时期,围绕诸神和英雄们发生的曲折跌宕的故事,主要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的传说。

我印象最深的是普罗米修斯。他是被宙斯废黜的老一代神的后裔,是地母该亚与尤拉诺斯所生的伊阿裴托斯的儿子。他天生睿智,创造了最初的人。可是,人类什么都不会,于是,普罗米修斯便来帮助他们,他教给人类生活需要的所有技能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后来还为人类偷取火种。为此受到宙斯严厉的惩罚。他命人把普罗米修斯拖到斯库提亚的荒野,用铁链把他牢牢地拴在高加索山的`峭壁上,并派出一只恶鹰每天啄食他的肝脏,当天夜里会长出新肉,准备第二天再被撕扯。面对如此的酷刑,普罗米修斯意志坚定,自始至终都没有被征服。我看到这里,眼泪不禁流了下来,心里万分敬佩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他心甘情愿地为人类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他的意志是如此的坚定,无论遭受多大的痛苦和折磨都不曾改变,这真值得我学习。

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总会给自己寻找各种借口或是理由,劝自己放弃,从不曾努力过,奋斗过。比如,有一次,班里要竞选班干部,老师让我们先写一份竞选材料,然后在全班同学面前竞选,以票数居多者当选。虽然我也想当班干部,可是,一想到要写竞选材料太麻烦,还有,平时我成绩虽然不错,但不够守纪律,可能没多少同学会选我,如果没选上,那多难为情啊!就放弃了。看了普罗米修斯的故事,我决定以后要向他学习,不怕困难,不怕“丢脸”,勇于争取,敢于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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