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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22-12-11 来源:互联网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精选11篇。

在学习中,我们经常会有些作文的习惯,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组织语言的能力。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够加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作文不是随随便便就就可以写好的!考虑到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1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时间里,书自然浩如烟海数不胜数。在书店好多好多的书和我们打招呼,在书柜中卧着“懒羊羊”的“书宝宝”还有……好多好多地方都有书我们身边离不开书。书,是我们写好作文的参考老师、书,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时代的生命、书,是饥饿时的解饿餐……我们看到、阅读到不计其数的书,在茫茫书海之中,一定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恰恰是一本特别的,这本书甚至每个人都看过,只是没发现罢。书教会了我不少、友情、宽容、努力、责任……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它一直在教我教我如何做人、如何成长。

作者是一个生活在农村。都是拥有着幸福的大家庭。爱她的父母还有她的姐姐和弟弟。现在流逝,让她从一个年少无知的小学生,成为了成熟懂事的初中生。但是她不想长大,她也不想成为初中生,因为有太多太多的责任,太多太多的成长让她经历。她的记忆停留在年少的那段美好,那段“没有责任的成长”她总是感叹,时间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她,让她停留在那段“没有责任的成长”没错!大家都在成长每天,每个月,每一年都在不断成长。成长中不断的跌跌撞撞,不断的收获喜、怒、哀、乐。

青春对她的理解,只能说是任性的有负担的,有责任的成长。但是在那一次,让她觉得是真正的成长,有责任的成长。

那一天,父母忙着收茶叶忙着卖茶叶。刚刚放学回家的她被忙碌的妈妈叫住了叫她过去帮忙。她只能匆匆忙忙的,放下书包,帮妈妈一起。一开始她和妈妈一起,把一朵一朵的略大的茶叶挑去。可是中途妈妈要赶着去卖茶叶。没有时间再挑了。于是她坚定的说;“妈妈你去忙吧,我来!”妈妈焦虑地看着那些茶叶,虽然不放心让她来。可无奈的只能这样。

于是她就把“汗水”一朵一朵的给挑了出来,把那些好的“汗水”铺在有木头钉着的纱布上,接着一层一层的叠了起来。就这样,从一层变成了两层……变成了几十层。她感到无比的累、无比的无助、无比的煎熬和巨大责任。过了半个小时终于弄好了。

这一次,她体会到了责任的成长,父母原来为了我们那么的劳累那么辛酸。尽管在不想长大的她明白了终究要长大、终究要担任责任、终究要在成长中感到责任。这,就在这次她真正成长了。我们何尝不是这样。

而这本书特别,就是因为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本人。鲜为人知的我,没错也许你会感到惊讶,但是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我,真正在成长的我。不过每个人不是都可以成为作者吗?这是由自己的成长所写成的书呀!不过我是一本还没有完结的书,我要继续成长、继续努力、继续承担很多责任。但是我会努力、我会认真、我会奋斗、我会坚强……做一个真正成长的,有责任的人。用美好的结局来完结这本书。不让父母那么劳累,承担那么多责任……美好的结局,通过我的努力会换来。世界上好书甚多,但是有哪本书比自己亲身经历的体会的更让人懂得书中的道理和感悟呢?所以,让我们一起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作者!自己拥有一本真正热爱的书,创造美好结局。加油!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不想不想长大》,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对阅读的喜爱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我刚刚入学时,觉得读书一点儿也不有趣,只是用嘴巴读一读,用笔写写字就好了。当我拿着一本语文书,坐在自家的课桌前,用嘴巴咿咿呀呀的读着。我的嘴巴读着课文,眼睛看着蓝天,心里想着天空中的风筝能飞多高;能飞多远;能飞多久

一转眼,我就升上了六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应老师提议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就是因为这个提议,我就多找课外书看,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我每天都会写一页读书笔记,一天写一页,一页里就有好词好句和好段,有时候我还会写读后感。看完一本书,接着看另外一本书。多摘抄读书笔记,让我明白了写作时需要用修辞手法,需要用什么样子的句型。

记得有一次,我在和我的表妹刘惠锦一起看书,她有字不认识,便来问我。我先看了看,便回答说:这个字读龚。哦,我知道了表姐。

通过这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发现读书其实很有趣,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3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5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6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特别的爱看书。想想以前,不喜欢看书的我,经常被老师批评。那是因为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却半天想不出来,就算想出来了,也是乱七八糟的,老师让我们把作文草稿抄到作文簿上去,我的作文总是跟作文草稿对不上。总之,我不喜欢时的我作文写得不好,常常落后于别人。是什么原因呢?几年后我终于明白了。

记得之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看看封面还挺好的,一翻开书,就整个人都不好了。上面是注有拼音的,但对于那时二年级的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刚坐下去,凳子都还没做热,就跑出去玩了。我不爱书的习惯一直持续到四年级。那是我们班的陈晓佳和张灿灿特别爱看书。她们常常在我耳边讨论书。每次我都会说:书有那么好看吗?有一次陈晓佳把书递给我,说:你拿去看看吧!我翻开第一页,就被短短的几句话给吸引住了。记得那时下午第一节课就是体育课,平常我早早就会跑下去,现在我已经沉浸在书中的喜悦,无法自拔。后来有几位同学叫我下去玩,我都没听见,接着同学们又叫了我几次。我照样没听见。其中的一位同学就一把我手中的书给夺了过去,接着说:别看了,一起去玩吧,我们都叫你好几次了,你都没听见。我不好意思拒绝她们,于是就跟着她们下去玩了,虽然我人在操场上但我的心却还在我的座位上。

过了两年,我上六年级了,这时我终于明白了写作文的技巧(那就是多看课外书,多运用书中的好词好句。)那是我从注有拼音的书到科普童话书再到小说。教室里后面的书柜里有很多的书。我找到了一本叫做《青春之羽》的书,便坐到了位子上安静的阅读着。

这本书是章红写的。这故事里有三个女孩:黎巧儿,安吉文,林雪泥。她们从不同的家庭背景中走来,走进枫橡树中学的课堂走进她们各自的少女时代。在平淡无奇的世界里无时不涌动着青春的潮汐:关于友谊,关于代沟,关于难于摆脱的学生竞争三个女孩义无反顾的踏入青春的门槛,完成了从心智初开的少年到初谙人事的青年的转变。这种转变使她们色泽浅淡的人生变得浓墨重彩。但是每个人人生色彩的区别是如此之大:黎巧儿,在孤独中挣扎。几乎被孤独吞噬;安吉文填补虚空的方式让她付出了被劝退的代价;林雪泥如愿以偿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却怅然若失。青春是一桩错综复杂的事件,一场扑朔迷离的危机,每个人都要走过的,怎么走才好呢?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她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就像书中的黎巧儿一样,虽然生活处境困难,但黎巧儿并没有放弃人生。在这种情况下,换做是我,我根本就不愿意去克服困难,不肯勇敢的迈出那一步。黎巧儿是三位女生中最弱小的,是什么来帮助她勇敢起来的呢?原来就是她那种不放弃的精神;就是因为她愿意去关爱一切,哪怕是是一只小狗或小猫;就是她有一颗默默付出却从来不要求回报的善良的心。我要向黎巧儿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学习她对学习的态度。在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你只要退缩了,就不会有好结果。我要向全部生活在困难中的人说: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加油!。我会变得勇敢;变得善良;变得乐于助人;变得活泼开朗。

六年级写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关于战胜困难的。刚好《青春之羽》里有很多写战胜困难的语句。于是我便摘抄了几段。这次写的作文老师表扬了我,还在班上念出了我的作文。我很开心,就想到了这一定是看书的好处。我终于明白陈晓佳作文会写的那么好了。我要坚持下去,多看课外书,认真学习写作。之后我的作文水平一直不断的提高。

书在我寂寞时,会给我安慰;在有疑难时,会给我解答;遇到挫折时,会给我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会给我指出光明和方向,书就是一个知识小博士。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7

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老妈一大早就叫我起床整理我的书。那些书是我从一到六年级的所有书,看了那些书我惊呆了。用一句歇后语说就是孔夫子搬家尽是输(书)!唉,那一堆书叠起来都成了一座山啦。

天哪,那么多书我该从哪下手呢?忽然我在书堆中发现了一本比较显眼的书,书名叫《虎娃金叶子》这本书是我从三年级开始最喜欢的一本书了,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灰尘覆盖了书面上画的小老虎,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人走在一片被烟雾吞没森林里。忽然几声惨叫在那个人的耳边打转,好像是谁在喊救命似的。仔细一听是一只小老虎在叫。它的腿受伤了,一位好心人把它救走了。这只小老虎便是金叶子。六指头为了金叶子不受金雕的伤害,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山顶杀死金雕。被大象群体围困时金叶子救出了六指头。金叶子与一只短尾巴雄虎交配后因雄虎自私的把金叶子赶走了。后来,六指头被女巫抓住要烧死,金叶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救出了六指头,可自己却被枪给打死了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感人。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如此通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可是我在金叶子身上看到了对主人的温顺,忠诚,乖巧。简直就是增大版的猫咪一样。它对六指头的口哨随叫随到,听从主人的叫唤,从不违抗。

等那只小老虎恢复时,它不肯回森林了。一心只想要报答救走它的那位人。那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连动物都懂得知恩回报,更何况我们人了。看着看着我就着了迷,过了好久才知道我是来这里整理书的,而不是被书整理。

《虎娃金叶子》待会儿见!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8

在大家生活中有许多大家喜爱的书,有那些童话书,教育书,故事书,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讲的是鲁滨逊无意漂流在一个岛上的生存故事,然后就逃脱了出来。

这本书说鲁滨逊去海上做生意,不料鲁滨逊的船被大海冲刷了,他就漂流在一个岛上。我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这本书我感觉也很有教育意义。

里面还说鲁滨逊用岛上的青苔和木头来做了一件小房子,还用火药和木头做了一些简单的手枪,后来他发现了稻谷,就收种子,种下来,后来他把这些东西弄成了面粉,做了面包。从这里面,我知道了很多知识,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很喜欢鲁滨逊的精神,求生的精神鼓励着我成长。我从4岁就看这本书了,一开始我只看看得懂得部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得懂的故事以及字多了,所以,我就慢慢地懂得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我六岁的时候才知道这个故事的含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他让我知道了如何在野外生存,他让我知道生存的希望。让我的意志力坚强了许多。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9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10

在我家书架上,有一本装帧精美的书,让我百看不厌,总是爱不释手,它就是纪录片《故宫》。

《故宫》图文并茂,通过肇建紫禁城盛世的屋脊礼仪天下等十二个章节完整还原了故宫的真实面貌,记录了发生在宫墙内的点点滴滴。在诸多章节中,我最喜欢的是盛世的屋脊,它形象地展示了故宫的太和殿、养心殿、乾清宫等主要宫殿的建筑风格和精巧布局。每当我阅读此章节时,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夏天。

去年暑假,我和家人一同前往北京旅行。我们来到了故宫这座被称为中华文明宝贵遗产的古建筑,它又称紫禁城。在故宫内游览时我们被它那时而阳刚、时而阴柔的建筑乐章所震撼、陶醉。我们一睹了午门的雄伟、太和殿的霸气、丹殿石的气派;感受着御花园的柔美、流杯渠的浪漫、雨花阁的古韵漫步于红墙金瓦的紫禁城中,不知不觉如同穿越时空,回到那古时的盛世年华。

《故宫》记录着我美好的回忆,这本书让我兴奋,让我激动,甚至也让我有一些悲痛。它的每一个章节、每一句话都动人心弦、令人心醉。盛世的屋脊章节详细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即使相隔万里也能感受到紫禁城的金碧辉煌;故宫藏玉章节让我眼前浮现出那完美无瑕的玉玺、精致逼真的肉形石等玉器的模样,它们是美的结晶、是历史的凝聚;宫廷西洋风章节生动展现了中西合璧的紫禁城,独特的宫廷风让人大饱眼福;文物大流迁章节中各国联军轮番抢掠故宫文物的场景,令人悲愤不已此书引人入胜,毫不费力地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

《故宫》不愧是一本浓缩历史的绝美佳作,相信它的每一位读者都会同我一样,将它视若珍宝。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11

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闻名的四大名著;有的人喜欢看情节的童话;有的人则喜欢看苦涩难懂的历史!而我却喜欢看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

读完书名大家应该也了解不少吧!对了,这本书主要写了许三观卖血。但是这本书是充满的一本书,也许大家会认为这很平常。因为每一位都爱孩子,但是你们见过这么一位父亲吗?一位为了不是亲生儿子“卖命”的父亲;一位为了儿子而受尽折磨的父亲;一位意志坚强的父亲……

人心是可以被打动的,世上没有铁打的心!

当许三观发现大乐不是亲生儿子时,他非常愤怒。因为她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为别人养了十多年的孩子。于是他决定将大乐送还给亲生父亲,可大乐的万般不愿,当然大乐也不愿。因为他已经认定许三观是他的父亲。许三观无可奈何,但他暗暗决定,不能对大乐好。于是他便一次次冷落大乐,但大乐却仍不变心。时间慢慢过去了,他们却迎来了灾难—闹粮。但是他们还是熬了过去,过去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因为他想让他家人去吃一顿好的,但他唯独留下了大乐。给他一块钱,让他去买红薯吃。但是小小的红薯并不能满足大乐的肚子,只好静静的坐在门槛上等待。当他们回来时,已经夜深了,大乐看着他们有说有笑。顿时说不出话来,二乐对大人说:“哥你的红薯好吃吗?”许三观什么也没说他们四人进去了。唯独大乐,大乐一直向前走。越走越远,越走越黑。正在另一方许三观在睡觉。大乐的着急,他求许三观去找大乐。许三观气冲冲的去了,当找到大乐时,怒火已收到心头。他走到大乐前面,大乐不理他。只是边走边喊:“谁给我买一碗面,我就是他儿子!”许三观大喊:“你别回来了。”大乐一直向前走,许三观这时不禁一震,心想:“这小兔崽子!”便跑向大乐,板着脸说:“!”于是便蹲下身子,把大乐背了起来。一分一秒过去了,大乐说:“这不是回去的路。”许三观告诉他,带他去吃面。也因为这件事,许三观下定了决心。有一次他在大众面前,用刀划开了脸。庄严地对大家说:“下次谁要是说大乐不是我儿子,我就拿刀子和他对着干。”转身便拉大乐走了……

,比天大地大!

几十年过去了,许三观的几个儿子都有了各自的。但不幸的是大乐患了重病,并且危及。可是他们家并没有充沛的金钱,于是年老的许三观去四处卖血。他常在冰雪中过夜,不管晴天、天他都在走着。好人家见了他,他需一些盐。因为他说这样有利于卖血。卖血前,他总会喝几碗井水,因为他说这样血多一点。卖好血,他便会吃一盘猪肝儿,因为这样有利于卖血。那一片地洒满了他的汗水,终于大乐的钱凑齐了。大乐得救了,他们又过上了一个平淡的。可我却觉得他们活出了奇迹!

这是一本父爱书;这是一本人间书;这是一本真情书……我喜欢看这本书。

文|孙菲泸溪白羊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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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必备11篇)


写作文这种经历大家都经历过吧,作文有助于我们表达能力的提升,因此作文想要写的又快又好肯定离不开素材的积累,还在为写作文的问题发愁吗?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必备11篇)"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好比《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成语故事》等等,其中《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本书里描述了几十个童话故事,塑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童话形象——愚蠢的国王、善良有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等,其中最令我打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里面讲的内收留很感人。在一个严寒的夜里,一个小女孩在路上走着。合法她要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马车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了,一只鞋丢了,另一只鞋被一个个小男孩捡走了,他说:“等我有孩子了,这只鞋可以给我的孩子做摇篮。”说完他就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光脚走了。她又坐在一座墙旁边,心想:爸爸吩咐过,不卖完火柴不许回家。她觉得越来越冷,所以点燃了一根火柴。突然,泛起了一个火炉,合法她预备烤脚的时候,火炉没有了。她又点着了一根,泛起了一只烤鹅,突然,那只烤鹅走了起来,身上还插着一根叉子,合法她要吃的时候,烤鹅又没见了。

我悄悄地合上书,眼泪夺眶而出。一个多么让人垂怜的小女孩啊,可是她的命运却是如斯凄惨!回想我自己,是多么不懂事,经常为爸爸妈妈不能知足我的要求而诉苦。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多么内疚!谢谢你,小女孩,你教会了我学习珍惜,学会感恩,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这个人,有个爱好,就是在无聊的时候看一些课外书。也有一些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本书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鲁滨逊,飘落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生活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中主人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滨逊是一个善良,有上进心,独立的人,鲁滨逊,非常聪明,遇到事情不慌张,而且还会做很多东西。

书中除了鲁滨逊还有一个是鲁滨逊救下来的一个野人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很善良的野人。

有了星期五,鲁滨逊的生活也不会那么的孤单。

鲁滨逊,流落到这座孤岛上时,拥有的东西很少,到后来,他有了住的地方,还有了用来计算时间的东西,还种了粮食。

在星期五那一天,他救下了一个野人,所以就给他命名为星期五。有了星期五,鲁滨逊就不会那么孤单,做事情时也有人帮忙。鲁滨逊在这个孤岛上呆了二十八年还多了几个月。

这本书中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现在很多孩子都依赖于父母,自己什么都不做,应该让他们看一下这本书。

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独立善良,勇敢的精神。这些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看过的书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由于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淘气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出错的话,就会受到严肃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爱好,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法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劳刷墙,却涓滴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由于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安闲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实在就是统一件事。好比,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们读过的书也在不断的增多,在这些书中有《西游记》、《水浒传》我国古典名著。也有《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等外国名著。

我自己读过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不知道你读过没有,这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它的名作有《笑猫日记》,《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她被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我很崇拜她,因为我很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淘气马小跳》的里面有马小跳和唐飞还有张达马超,马超是著名的废话大王,马小跳有很多爱好,唯一他对小动物的热爱不变,唐飞除了吃还是吃,张达跟汽车赛跑,马小跳有正义感。

我想给你推荐的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具有正义感,搞笑,我感觉非常好看,你看过什么书?赶快记下来,向我们推荐吧,淘气包马小跳真的非常好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三年级想象作文题目:我发明的房子。关于房子的想象作文怎么写?这篇三年级想象作文400字的我发明的房子小练笔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着名的作家曹文轩。讲述一个7岁女孩葵花和哑巴青铜的故事,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有人喜欢谈吐不凡的语文老师,有人喜欢嗓音柔美的音乐老师,还有人喜欢幽默的科学老师,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数学老师。

我喜欢吃桉树叶子。虽然澳大利亚有三百多种桉树叶,可是我只吃其中的12种。我最喜欢吃玫瑰桉叶我喜欢爬树,我睡觉也在树上。

我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在我小的时候,奶奶经常讲故事哄我睡觉,长大以后,我还是很喜欢听奶奶讲故事。特别是夏天晚上,坐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一边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一边听奶奶讲故事,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呀!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今天,我要给大家先容一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叫《爱心树》,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朋友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从前,小朋友笑的时候和这棵大树的关系很好,经常随着大树玩捉迷藏等等游戏。有的时候小朋友吃大树上的苹果,有的时候在大树的树枝上荡秋千,有的时候采集书也给自己做一个漂亮的王冠。可是长大以后小朋友没有以前活泼了,所以男孩儿不再采集树叶、荡秋千、吃苹果了。到了以后小男孩就不再和大树玩了,大树每跟小男孩玩一次,小男孩就提出一个要求,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老树墩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这棵大树太好了,竟然能为那个小男孩抛弃一切,多好的大树呀!而我觉得哪个小男孩长大以后什么都要依赖大树,没有一点自理能力,屋子、船都是那棵大树给的。而妈妈却觉得真好相反,大树不好,是它把小男孩娇惯的,所以小男孩没有自理能力。小男孩并没有犯什么错误。我老是以为我的设法主意是对的,可是听了妈妈这么一说,我的设法主意有些改变,但是,我绝对支持我自己的设法主意。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经由我的先容,你们喜欢了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以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由于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假如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假如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由于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碰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作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作别后,终极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由于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门都喜欢。由于它布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锦绣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修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由于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丹青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固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捉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碰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但愿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6篇)


相信大家都被要求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平时学习时多注意对文字的积累可以帮助我们写作文,写作是不是而常常困扰到你?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6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从小学到现在,应该读过各式各样的书籍,五花八门,任你挑选,可是一定有不是自己喜爱读的书,没有兴趣的书怎样都读不起劲来,像科学、自然、物理等等,我都不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这样的人生》!

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在说,他从小就被家里赶出了家门,小时候曾睡过洞穴,靠潜水采海菜维生,从小就要在外流浪的他,都没埋怨过父母,乐天知命的她,没什么读书,凭着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从八岁自己养活到自己20岁,结了婚,有了能力,还以德报怨帮忙父母还清债务,不只对亲人尽心又尽力,在这20年的经历,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个性,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

我觉得他真的很勇敢,我学到会做人比会读书还重要的道理,也学到如何越挫越勇,跌倒了自己爬起来的道理,拥不放弃,才是你真正的成功。也让我明白孝顺,不是用来表扬自己的,而是一种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在里面有一句“不要用跳的拿东西”我的很喜欢这句话的意义,因为人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任何事情,爬的越高,摔的越重,就像房子一样,地基没有打好,等到一个大地震,你的房子就像一片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叶。

这一本书真的值得你去一看,它让我学到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到现在,我看了好多本书,它还是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7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500字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所以,爸爸妈妈每天叫我读上面的一篇文章。先前我是很不愿意的,读了几篇以后,觉得这本书里的文章还很吸引人,我就自觉读下去了。《试吃蚱蜢》太搞笑。小作者为了当英雄,说要生烤蚱蜢来吃,一吃,啊!真苦!逗得我哈哈大笑。读这本书很值得,它既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又能够丰富我的想象力,还教我怎样去做一个具有良好品质的人。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老子写的《道德经》。

刚认识几个字时,我就开始读诵《道德经》了。当我流利地背出道可道,非常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词句时,总会收获大人们赞叹的眼光和小朋友羡慕的神情。冲着这份收获的愉悦,我不需更多理由地喜欢上了老子,还有他的书。

当然,对于五千多个方块字,我知之甚少。方块字里装容的思想,我更是一无所知。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老子出关的故事:老子曾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官,不知是因为厌学还是厌世,他头顶紫气,骑着青牛奔函谷关而来。总兵尹喜无比崇拜地胁迫老子:留下买路财!

老子用了多少天完成了这部经?是写在龟壳上还是竹简上?收到五千言关税的尹喜是怎样的心情?我都不太在乎。我在意的是老子出关后去了哪里?莫非他追随着太伯、仲雍的足迹,南奔蛮荆,断发文身,遁形于江湖?莫非像陶渊明一样,在心远地偏处发现了一片桃花源,然后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还是真的在日照香炉生紫烟的勤习苦修中,得道成仙,变成了太上老君?

岁数越长,经历越多,越感受到《道德经》的字字句句里,似乎有一种神密的力量,它会在不经意时如星光闪耀一下,显现出先知的、智慧的灵光。纪录片《HOME》(家园)展示了人类因为无限的欲望而对自然的破坏,家园环境岌岌可危。似乎这与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警告契合。在争欲与贪婪面前,谁敢说自己不是大自然家园的强盗?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大讲仁义时,也是道德沦丧时;英雄辈出时,也又是国破家亡时;法令滋彰时,又是盗贼多有时。推崇忠时,则必有大奸出没;提倡善时,则必有邪恶出没;一片孝声中,处处可见不肖子孙。每当从历史的故事中,感受到美丑相生、善恶相成、忠奸相随、好坏相较,只有震惊、叹服、感慨的份了。

老子提倡无为、处下、示弱、不争。老子崇尚以退为进、以无胜有,以柔克刚,以静制动。老子逆向性的思维、颠覆性的感悟,让我大开眼界,如旱汲雨。《道德经》,是一口很深的井,井里有取之不尽的甘泉。遇有矛盾时,善者不辩;面临成绩时,不矜不伐。小有挫折时,坚持始于足下。心急意烦时,提醒自己致虚守静。

如果说道是玄之又玄的,那么《道德经》则应是众妙之门了。这虽是本五千字的小书,却是涵盖了中国几千年智慧的大书,我还有很多读不懂的地方。也正是它深不可识,惚兮恍兮窈兮冥兮,怕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从小学到现在,应该读过各式各样的书籍,五花八门,任你挑选,可是一定有不是自己喜爱读的书,没有兴趣的书怎样都读不起劲来,像科学、自然、物理等等,我都不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这样的人生》!

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在说,他从小就被家里赶出了家门,小时候曾睡过洞穴,靠潜水采海菜维生,从小就要在外流浪的他,都没埋怨过父母,乐天知命的她,没什么读书,凭着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从八岁自己养活到自己20岁,结了婚,有了能力,还以德报怨帮忙父母还清债务,不只对亲人尽心又尽力,在这xx年的经历,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个性,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

我觉得他真的很勇敢,我学到会做人比会读书还重要的道理,也学到如何越挫越勇,跌倒了自己爬起来的道理,拥不放弃,才是你真正的成功。也让我明白孝顺,不是用来表扬自己的,而是一种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在里面有一句“不要用跳的拿东西”我的很喜欢这句话的意义,因为人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任何事情,爬的越高,摔的越重,就像房子一样,地基没有打好,等到一个大地震,你的房子就像一片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叶。

这一本书真的值得你去一看,它让我学到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到现在,我看了好多本书,它还是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老师评语:跟着你的叙述,我也十分紧张,也很好奇结果,难怪你会半夜起床读出个结果,写的很吸引人,继续努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品8篇


我们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来写作文呢?作文能力是衡量学生语文能力的重要标志,通过写作我们开发自己丰富的幻想和创意。一篇出色的作文不仅会使读者留恋回味,还会让他们重复读几遍。如果您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还不是太熟悉,读后感大全编辑强烈建议您参阅本篇文章,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是我们一辈子都受用不尽的。

每一次翻开《飘》这本小说我都觉得我又读出了新的含义,书中敢爱敢恨,好强而又任性的庄园主小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唯一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思嘉坚强的性格令我难以忘怀,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深思和学习。

在这篇书的末尾,思嘉在得知艾希礼对妻子的忠诚后,终于明白了她真正需要的是瑞德。并且主动的向瑞德道歉,恳请他的原谅。但是瑞德却决定离开思嘉,被抛弃的思嘉很是难过,但她只是默默注视着他,随后,这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只是用她坚强的声音诉说出一句同样使人感到敬佩的一句话:“等明天回塔拉再去想这些吧,到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时间,思嘉终于在最后真正的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感情,并且我也相信她也一定会用自己的热情来重新挽回瑞德。这是一个现在十分少有的,会因为自己的爱情而去努力的女人。

在翻阅完这一本小说之后,我对文中的主人公思嘉产生了深深的佩服之情,不仅仅是她在面对感情的果断,她在事业方面也十分的果断,而她对家乡的热爱,感情是多么的深厚啊!

她向自己的丈夫索要了300美元,并挽救了她的家庭,她的塔拉,即使牺牲了她妹妹的幸福也在所不惜。

婚后两星期,弗兰克病了。而思嘉借这个机会。查看了她丈夫的账本,查明他的财产状况。并自己开了一个木材厂,通过寻求他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成功地将木材厂经营了起来,并赚了钱。她将这些钱大部分都寄到塔拉去,用自己的方式维持生活并拯救塔拉。

她多么深情的热爱她的故乡啊!

尽管思嘉十分的倔强、虚荣,但她又是一个很真实的女人,一个敢爱敢恨,知错能改的女人。通过这本小说,我不仅仅是看到了当时社会生活的艰辛,还看到了思嘉令人敬畏的一面。我应当像这个敢爱敢恨、努力拯救自己家人的女人学习,希望自己要努力的成长起来,成为家里的顶梁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是一个喜欢探索奥秘的女孩,所以我最喜爱的书并不是什么小说、童话,而是一本非常具有震撼力+吸引力的书《世界未解之谜》。

整套书内有孩子们最好奇、最想了解的宇宙奥秘、动物世界、历史文明等各类科学知识,又有塑造孩子健全人格、培养孩子良好品德的小故事和中外经典,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主要领域均有涉及,书中采用图文并茂的新颖体例,精收世界上最著名、最奇妙的未解之迷数百则,并配以珍贵罕异的精美图片,为同学们展现一个极具想象力、机具神秘感、极具挑战性的未知世界。

我对其中的几个迷都深感兴趣,闲暇时都会思考哪一种答案才是那个迷的最终答案。《牛顿精神失常之谜》《铁面人之谜》以及《失踪的原子弹之谜》,这三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未解之谜是最令我感兴趣的了。《牛顿精神失常之谜》:牛顿在50岁那一年,突然精神失常了,导致他精神失常的原因有三种见解:其一,可能是超负荷的工作极为辛苦,最终精神紊乱;其二,牛顿精神失常前一年,他母亲死了,后来,他的科学手稿以外烧毁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其三,牛顿可能因为长期接触水印而中毒。哪个答案都有它的理由与根据但真正的答案还要探索……

选择一本好书,不能只看外表,内容最重要。《世界为之谜》既没有精美的外表,也没有很高的价格,但是他的内容却引人入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大家都知道三国演义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明朝的作家罗贯中写的,我最喜欢《三国演义》里的卧龙,凤雏,卧龙是诸葛亮,凤雏是庞统。他们两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神机妙算

先说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请到他之后,就开始发挥了他神一般的作用。气死周瑜,七擒七纵,用空城计忽悠司马懿。都是他想出来的妙计,就说空城计吧,他登上城楼,看见魏兵分两路杀来,让士兵都躲起来,放倒旗帜,让士兵装扮成老百姓打开城门,在城门口扫地,看见卫兵冲到城门口,便开始弹琴,诸葛亮的手下一个个,疑惑不解,以为诸葛亮疯了。只有司马绍看穿了诸葛亮的妙计,让司马懿带军攻城,但是司马懿不采纳,只是在远处观望着城楼上的诸葛亮弹琴,有突然下令:“前队改后队,后队改前队,

撤退。”司马懿已撤回基地后,这帮人问他为什么撤退?司马懿以自以为是的说。:“我听诸葛亮弹琴时,琴声一直温和,突然透出一股杀机。明明做好了准备,偏偏诱惑我上钩,我当然立刻撤退。不然让他打我们一顿啊。”而诸葛亮的手下问他,这又是为什么。诸葛亮笑的着答到:“司马懿知我谨慎,不敢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我用了他这一特点,让他不战而退。”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城计。

再说凤雏庞统,庞统虽然是个人才,但跟刘备活了没多久,被刘备那只的卢马害死了,敌人埋伏在草丛中,看见刘备那只的卢马,以为是刘备,人就下令放箭,结果庞统就这样被乱箭射死了。

这两位人才,都用自己的办法,为刘备做出了贡献,我很尊敬他们。更喜欢他们,这就是我喜欢读三国演义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再读《父爱是把铁铲》,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泪流满面。

一个爱打架的儿子无疑是家长的一块心病,大多数父母认为这是家庭的累赘,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孩子转变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费力不讨好呢?可爸爸没有放弃,因为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无法使父亲对儿子的顽劣和堕落,他相信,再坏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儿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发现善和美的眼睛。于是,父亲把自己的爱心变成一把铁铲,因为儿子优点被种种恶劣的表象遮盖和掩埋,所以这把锋利无比的铁铲铲走了人见人恨的缺点,孩子那闪光新鲜出土了。

儿子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被父爱凝成的这把铁铲深深触动了,原来我的父亲还没对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儿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为了父爱,一半为了自己,父亲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父爱是把铁铲,帮助儿子铲平前途的路障,给孩子铲出一片辉煌的前程。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和信念永远是供儿子畅通无阻的水泥路面,儿子驾车行驶在用父爱浇筑的公路上,那上面满载着父亲的希望和自己的责任。

无意间,我看见在地里劳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阳将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把铁铲。喔,我终于读懂了父爱,一个对杂草都不肯轻视的难怪对孩子的错误总是耿耿于怀,他想让孩子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

我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要用铁铲一铲一铲把我的缺点挖出来,原来他只是为了警告我:“这就是原来犯的错误,不能重蹈覆辙了。”原来世界上没有相同的父亲,父爱也不同,我终于读懂了父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新故事大王》,它是由王一梅编写的,里面都是一些童话故事,内容好看极了,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红房子蓝房子》,这篇文章讲述了街上有两座小房子,一座是红房子,一座是蓝房子,红房子的主人是红小兔,蓝房子的主人是蓝小兔,两座房子是好朋友,两个主人也是好朋友。有一天,红小兔和蓝小兔吵架了,夜里,红房子对蓝房子说:“我们来想办法让我们的主人重新和好吧!”半夜里,它们用歌声让两位主人重归于好。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拥有朋友就拥有快乐。这个故事只是这本书当中的一个,还有很多其他好看的故事哦!

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我们要多看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籍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在我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了。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那时我正处在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时期,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一定要看,我自然也无暇顾及,随手把这本书塞进了书柜。

老师换了一任又一任,这本书也在书柜里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张老师十分重视阅读教学。从上个学期开始,她就会布置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收获及感受。时不时,张老师还会在语文课堂上拿出时间引领大家阅读。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又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内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点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本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这是语文书第二单元的作文主题。为了让大家领会作文意图,张老师特意拿出一节课来讲要求。我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正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却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记忆不清晰,无从下笔。我的眼神游离着,心中不断喊: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交不上作业怎么办啊?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嘴上念念有词,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我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我豁然开朗,我的记忆好像出去遛达了一圈又遛了回来似的,一点一点回到我的记忆之海。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地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渡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近,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1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集9篇


写作文是记录自己情感和思考的实时摄影,就像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折射。要想写出引人入胜的作品,需要全身心地倾情投入。在写作文的时候,你有提前准备好了吗?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作文的魅力,我推荐一篇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有关的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和启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提起书,我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我们这学期读的《全阅读》,但是,《全阅读》里都是些很难理解的作文,我们需要大量的时间去赏析,但是,《纯真年华紫露凝香》这本书,我们都会感觉一番有趣,不像《全阅读》,既枯燥乏味又会熬费脑筋,在《纯真年华紫露凝香》里虽然有许多字音读不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一句话的内容,也想得出这字是什么意思呀!

纯真年华有许多种,比如说:《纯真年华清风扶露》而且,纯真年华都是一些精彩的童话短篇或长篇,这些童话都具有超强的吸引力,就像你抽烟,很难戒掉一样虽然各有各的精彩;但是,它们都具有幽默感与开朗,似乎能让你有一个年华旖旎、一往纯真的心。

连著名的曹文轩都在序上写一些赞美这本书的语言

虽然这本书的价钱很贵,但是,书,是一种文化,我们值得去买它,它给我们带来的是知识,~带来的是乐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看了你的作文,就知道你真正读懂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能切合自己的实际领会到为实现理想而努力的深刻道理。这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感动女孩子的100个经典童话》、《小王子》、《勤学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感动童心的108个亲情故事》。

这是我妈妈“六一”儿童节时送给我的,我一见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精致,背景是粉红色的,主要是一个大爱心,大爱心里有一棵树,树上结着许多小爱心,树枝上站着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大爱心旁边还有三个图形:五角星、圆形、正方形。里面有一些图案,这个图案下面就写着题目,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母爱超越生命”,讲的是一只小母鼠,它的身上长了个肿瘤,这个肿瘤可能夺去它的生命。但终于有一天,小母鼠强忍着疼痛咬破了自己身上的肿瘤,并且一口一口地吞下这个肿块。第二天小母鼠身边有了十只小鼠仔在拼命地吮吸身患了绝症的母鼠的乳汁。小鼠仔出生后的第二十一天母鼠便死了。小朋友们你们想一想小鼠仔出生二十一天,是不是可以独立生活了?是母亲用她的母爱换取了小鼠仔的生命。

这本书还有许多故事,比如说:美丽的手机号码、纸钢琴、平分生命、感恩的心、选择、一句话的力量……都是写的一些感人的亲情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母爱,什么叫父爱,母爱可以超越生命,父爱可以为我们而牺牲。最后,我要告诉你们,我们长大后可不要辜负父母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我认为:在亲情面前,血缘又算得上什么,这是我真正改变的思想。曾以为亲情是背景,但实际上,亲情才是人生真正的主旋律。

爱不可等,因为时间不可能等你,等他失去了,就再也爱不了了。作者的外婆上楼时像孩子一样磨蹭,连哄带骗才勉强上去,作者不禁懊悔一年前没有买六楼电梯复式房。是啊!看到这儿,我想起:每次上楼,我的外婆极其缓慢地走动,我不耐烦了。猛的挤过他,跑上楼。一会儿,她才跌跌撞撞着爬上来。我将为这一举动后悔一辈子。

灵灵你要回来了,外婆没了!妈妈在电话那头哭。我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作者这种感觉,这种心情,我深有同感,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没有经历的人根本感受不了。我新年回启东时,老太太总会把我叫到她跟前,从枕头套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一百元塞入我手中,慈爱的眼神只有我懂。但是,过完年我们回到南京没几天就得知老太太离去的消息,我不禁失声痛哭,我知道失去亲人是什么滋味。

暑假时,我常推开老太太的门,总能看见老太太还在里面走动,我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觉得踏实。文中有一篇写到租客时常能看到死去的房东老夫妇在房间里活动,仿佛又回到他们活着时的温馨场景。我身边虽然没有老太太,但在睡梦中,依然能听见老太太亲昵地喊我彤彤。

我有资格看这本书,也看得懂作者的心思。因为我也有外婆,我从一岁到五岁差不多都没跟妈妈接触,是外婆把我养大。外婆是乡下人,我以前甚至厌恶她。但这本书改变了我的思想:要珍惜外婆现在对我的爱,外婆不可能陪伴我一生。

就是这本《爱外婆和我》书。

人世间的道理,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比如-生命老去过程中的无奈与凄凉,每个人都会面临无法逃避的死亡。一个人独自往前走,一生都在学习中,学习感受和珍惜亲情的美好;学习面对人生中不断地失去与得到;学习用记忆来挽留曾经的幸福。

而爱的学习,更是我们一生的功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经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由于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至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由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想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天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但愿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兴奋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固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仍是像捧着件至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即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老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我有战胜困难的勇气》。看到这书名儿,我就喜欢上了它,于是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这里面有许许多多励志小故事:生命之花、没人去踢的一条死狗、千锤万练成大神、勇敢的歌唱比赛他还让我认识了许多的名人:中国第一位铁路工程师詹天佑、音乐神童贝多芬、画家天才达芬奇特别是德国科学家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爱因斯坦的故事:小时候的爱因斯坦并不怎么聪明,爱贪玩,考试成绩常常都是倒数。有一次,父亲和他讲了和邻居打扫烟囱的故事,小爱因斯坦这才恍然醒悟,只有让自己强大起来,才能改变一切。后来,爱因斯坦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科学家,有了科学巨匠的称号。这位伟人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林海说过的一句话:走人生的路程,就像爬山一样,看起来走了许多冤枉的路,崎岖的路,但终究到达了山顶,看到了美丽的风景。

读了这些的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怕苦怕累,要有战神困难的决心和勇气,不屈从于懒惰,每天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假如你是一位盲聋人,你会怎样做?你会乞求上帝给你三天光明吗?也许你不会,但她会,她就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出生后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曾幻想上帝可怜她,给她三日光明,并已经合理地归划好了这三天该怎么办。第一天,透过“灵魂之窗”看那些鼓励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看黑夜变为白昼,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看太阳将沉睡的大地唤醒;第三天,去体验忙碌人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但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本书作者海伦·凯勒以自传体散文的形式“写”出了她对光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把生命中的每一天看作最后一天,从而变得更加努力。她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发掘生命中的一切潜力,充分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不虚度光阴,不浪费天赋。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生命的意义。听了我的介绍,你想看看吗?那就快来和我一起阅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当接到这个作文题材的时候,我其实很犹豫。因为在我人生漫漫长路的仅仅十四年里,就有不计其数让我喜爱万分的书籍,他们是我的挚友,我的良师……

如果真的要在这书海中选择,我认为应该提一提这一本我有着特殊情感的读物——《城南旧事》。

林海音的这一本自传体小说,记叙了她那并不算有多么美好的童年,如果要具体形象些,不如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它更生动形象一点吧。——假如把一个快乐美丽的童年比作一颗有迷人气息和香甜口感的糖果,那林海音的童年在我幼稚而稍许有些浅薄的思想中就好比一味略显苦涩的中药。这个比喻虽然不是很形象,但足以证明我的观点了吧。然而林海音却用美妙的文笔将这并不算美好的童年写得如此美丽,也是一件十分耐人寻味的事情。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更凸显出那一份洗净铅华后返璞归真的朴实美。每每读起,便有一种既视感,仿佛我正站在北京城南的街巷上,看见孩子们拿着带糖花的冰糖葫芦追跑着绕过一排排骆驼。至于为什么一提起北京便不禁联想到冰糖葫芦,只是因为我个人的一段经历罢了。

其实为何我会对《城南旧事》有独特的感情,不光是因为林海音美丽朴实而优雅的文笔,还承载着一个孩子美好的童年记忆。家中的《城南旧事》是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买来丰富书房的。正因为他们十一年前的无意之举,才会使得他们的女儿与这一本书结缘,在多年后出现一次偶遇吧。

那一天的我,还在上小学。还没有戴上眼镜,还没有和自己的童年告别,当然那都是后话了,不可以在这里详提。我还没有做完那不是很有意思的作业,加减法什么的,做起来确实有一点腻歪,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从椅子上跳下来,在房间里有一步没一步地瞎晃悠的原因吧。总之在不知哪一瞬间,我的眼光看到了这一本书,这一本原本应该在书房可是那一天恰好在我的学习室的书,不得不提,这还是一本黑色封面,不太容易使一个小女孩一看见便拿起来翻阅的书……这就是缘分,是多年前结下的缘分。

打开崭新的封面,开始翻阅那一页页洁白而有美妙质感的书页,眼光首先停在一只驮着货物的骆驼上,也就是一眼,就让我那原本还想去把无聊算数做完再乱晃的心定格在了书页上……一页一页……渐渐地……我便喜爱上了林海音那生动美丽的文笔。

《城南旧事》,便成为了那时我每天晚上偷偷解放被加减法禁锢的思想的工具。

十一年在弹指一挥间过去了,告别童年的我戴上了眼镜。而这一本书,也被我请回了书房的柜子里。一放,就是好几年的不再相见,连我自己都不记得,这一本童年的挚爱,被忘记了多少个年月,多少个年月啊,真的久到自己都毫无记忆了。直到这个春芳荼靡的夜晚,为此想了好久,想到思维尽散,才在那一瞬间回忆起这一段多年前的结缘。激动到推开椅子夺门而出直奔书房。她依然在柜子里的那一个小孩子很好塞书的角落里,依然是那不容易吸引儿童去读的黑色封面,那在现在看来独具美感的黑色封面。然而在她洁白的书页上,已经印上了时间的痕迹。

打开书,看见那只泛黄的骆驼时,我百感交集,但是正因为我的心中体会到了那一种百感交集,让我这个不喜欢主观臆断的人第一时间证明——这一本书,依然是我的挚爱。

我最喜欢的书,叫做《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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