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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六讲读后感悟

发布时间:2022-10-15 来源:互联网

文笔优美的孤独六讲读后感通用。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读了作者写的《孤独六讲》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孤独六讲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孤独六讲读后感 篇1

前几天看了XX的博客,里面有介绍一本书,那就是蒋勋的《孤独六讲》,好像是不错的一本书。

作者对孤独的认识,让人惊奇。至少对于我而言,我以前从没有想过那些都可以概括到孤独这个范畴里。看过之后,确实觉得他说的有理。

特别是中间有提到,电影或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暴力事件以及一些不好的事件,很多人会很喜欢看,或跑去围观。最多见的就是,街上发生一起事故,绝对有90%以上的人是围观者,看热闹的。为什么呢?无非是满足他们的暴力孤独。因为现实中,我们其实算不大会碰到类似的事故的,本身也不希望有这种事发生。还有就是那种很暴力很血腥的电影,就有很多人喜欢看。细想下,也可以理解了,在看的过程中,通过剧中人物的那种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孤独。

还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做爱后动物性感伤。这个词语不知道你们会怎么理解?我的理解是:重点在于“感伤”,而不是“做爱”。至于“动物性”,我认为是“本能”的意思。激情过后,发现躺在身边的人,突然好陌生,他想的或许完全和你无关,此时的感情,我觉得就是感伤。当然,这个词语可以在其他生活中看到。例如孕妇十月怀胎,生了孩子后,突然觉得身体空落落的,由此也会产生类似的感伤;也有做紧张做完一个项目后,突然空闲了,反而觉得失落、空虚,此时也会有感伤……

很久没有写过类似的读后感了,因为昨天和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看完一本书,要记录点东西的,那是最好的掌握知识的方法,否则会忘光光的。

呵呵,所以呢,就瞎写了一通!!

文笔优美的孤独六讲读后感 篇2

从照片看,蒋勋老师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淡淡的微笑,你想去探究这样人他的内心世界,他的那个孤独的自我是什么样子的。

蒋勋老师说,孤独的核心价值是-跟自己在一起。我理解是一种向内的自我探索,自我意识的解放。这种孤独,少了中华文化中谈到这个词的固定印象,它不是荒凉,不是悲悯。如果一个人,在照镜子,它多了一丝从容,一丝平静。汪涵曾主持节目时候说过“深入浅出”这个词。对我触动明显。深入,是更加深入向内探究自我,了解自我,宽容自我,释放自我的过程,我认为某些程度如同这个“孤独”。所谓此孤独非彼孤独也。蒋勋老师书中六讲包括情欲孤独、预言孤独、革命孤独、暴力孤独、思维孤独和伦理孤独。

当我看着这本书,与蒋勋老师的观点,感触相似相通时,我感到一丝凉意。感觉周围空洞而寂静,我只瞪大眼睛茫然在这孤独中,无论周围多么嘈杂与热闹,与自己相处时,不觉得时间无聊而浮躁,深入内心每一滴涟漪,抽丝剥茧,顺藤摸瓜,好似会展开一个巨大、宁静、未知的世界。

蒋勋老师说,人类数千年来不断思维,用有限的思维图解无限的孤独,注定是徒劳无功吧。此孤独带有自负,带有些微的绝望,很想问问他,在这孤独的人生路上,走到了哪里,在与自我的相处中,看到了什么,了悟到了什么。也许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自己的答案。

文笔优美的孤独六讲读后感 篇3

正如作者开篇所讲“这是一个愈来愈孤独的社会”。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也是诱发我想要探索孤独本质的一件事,是一年前,我和我前男友的一次分别,他坐在小区的花坛上,我笑着和他告别,他却告诉我,“我很孤独”。

我当时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只知道他一个人背着黑色书包坐在花圃中央,身影确实有点寂寞。然后我就离开了。

到后来我渐渐明白了这样一种感觉,孤独,你说不上来,无法倾诉,它可以出现在你一天的任何时候,在你一个人与自己相处的时候,在你孤单的时候,在你和别人聊天的时候,甚至在你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让你无处遁形。

但是也许,孤独就是人生的另一个本质,我们生来孤独,却一直在避免孤独。

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孤独的感官,孤独的感受,以及他所理解的六种孤独。然而在回答我的问题上,看完了整本书,我却没能找到一个特别合理的答案,唯一能够坦白说的就是“孤独是生命的本质。”这六讲,或许是阐述了孤独的现状,孤独的思考,孤独的体现,孤独的表现,但是也如文章形容孤独一样“破碎而又不完整”。

我看到了你的孤独,你却不能道出我所理解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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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1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5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6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8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六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百万英镑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马克·吐温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百万英镑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刮刮乐?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得到。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有人说马克吐温是幽默大师,他可以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情,以前我不信,读完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不住笑了。

一个从伦敦漂泊到英国的流浪汉一个月以百万英镑生活,这就像监狱给他财富,但他心中的恐惧仍然挥之不去,无法消失。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不愉快的味道是吃惊、欢喜,还是徘徊在边缘?也许,每个人都会有如此激动人心的心理活动。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惊叹于主人公亨利,他只用了30天就成了一个真正的百万富翁,他有一大笔不属于他的账单,也没有花任何钱。对我来说更令人钦佩的是,当他收到意想不到的大纸条时,他并没有失去理智,没有得意忘形。相反,他能够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自己的情况。同时,面对巨大的诱惑,保持诚实品格。马克吐温以其精湛的书法,通过对一些细节的描述和生与死之间的心理活动,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位大师的非凡品格。在既能满足食欲又能满足饥饿感的脏兮兮的梨面前,亨利还能兼顾尊严和温柔,抵御身体的干渴和生存本能,而不是捡沟里的梨。需要多大的坚强毅力!我也为那些努力取悦他人的人感到难过,他们只看到了金钱的面孔,亨利和他们在巨额账单面前的行为完全不同。人性的丑陋和弱点暴露无遗。然而,最终,那么多势利的人成了奴隶,亨利却成为一个真正的富人,虽然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远离现实世界的故事,但谁知道如果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会是什么样呢?在亨利之前,没有其他人走过这两兄弟的房子吗?为什么只有亨利有这个天上的馅饼?因为他诚实又聪明。当他看到那张巨大的支票时,他并没有考虑如何用它生活一辈子,而是想回去向两兄弟道歉并还给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亨利充分展示了他的智慧。他用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赚了20万英镑,按计划把支票还给兄弟俩,并礼貌地拒绝了一个好职位,但他没有想到。最后,两兄弟中的一个成为了他的岳父,假设亨利没有一颗诚实善良的心,他会从流浪汉变成名义上的百万富翁,然后变成真正的百万富翁吗?答案是肯定不会的,亨利是个穷人,但后来他成为了公爵,因为他有一百万英镑。接下来,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当他饿着肚子走进餐馆时,老板轻蔑地盯着他。当仆人们准备把他赶走时,他立即拿出了一百万英镑。老板震惊了,愣了一会儿,恭恭敬敬地马上鞠了一躬,然后微笑着送走了亨利当亨利走进服装店时,售货员甚至没有看他一眼,也没有理他。让他从其他人丢弃的衣服中选择。老板还希望销售人员尽力摆脱他。当老板看见百万英镑时,他一再责备销售人员:不认识百万富翁,没有眼睛吗!于是他赶紧帮亨利量了尺寸,并为他订购了48套衣服,但是当亨利进入酒店时,没有人敢接近他并远离亨利,店员试图摆脱他。亨利拿出百万英镑,其他人都吓傻了,立刻向他打招呼。这是黑暗社会对金钱疯狂的时候,但是在现代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例如:大学生爱美,不仅大学生,甚至我们的小学生也有拜金主义。

不管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们不需要调查,但是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有些人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但最后他们却没钱。有些人虽然生活有点贫困,但很快乐。他们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舞台。与两者相比,我更喜欢后者。金钱是一把双刃剑,也是一片沼泽。如果你避开它,绕道而行,你就不会越陷越深,迷失自我。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上最高的拜金主义金钱!已经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些情节很现实,反映了人们的势利。我不禁想到,为了钱,有些医生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不必要的药物,让假药比真药更真!在这些失去医学道德和人性的医生眼中,金钱比生命更珍贵!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比百万英镑现象还要糟糕多少倍!最近,我看到一则新闻报道说高中入学考试的优秀学生被冒名顶替。因为冒名顶替者的父亲很富有,他可以让自己的孩子被别人取代。不仅分数被替换,名字、身份、户口等也被替换。都被替换了。十多年来,受害者被迫在黑人家庭之外工作,因为黑人家庭受到欺凌,而另一个家庭可以接受教育和工资。。。。。。

读完后,我真的是感悟不浅。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在暑假中,我看了《百万英镑》这本“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本书。《百万英镑》中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人”“百万英镑”“好孩子的故事”。在这几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要算是"好孩子的故事" 了。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感人又令人深思的故事。

有一个叫雅各布.比利文斯的小男孩,他非常听爸爸妈妈的话。不管有多荒唐,只要叫他做,他一定照做不误。

他喜欢读书,他对全日学校课本里讲的好孩子深心不疑。

他希望有一天他能遇见书中的好孩子。可每一次当他迫不及待地翻到课本最后一篇章、想看见书中的好孩子时,书中的好孩子在最后一篇总是死去,他老是伤心无比。他想当好孩子,但他喜欢活着不想死。但好像“只有死去,才能被写进书里吧!?”他就是这样想的。

他还是努力做一个好孩子。可他总是倒霉。

例如:有一次,他发现有一位小朋友在爬树。于是雅各布就把“坏孩子的故事”讲给他听,说这样他会从树上摔下来,而后骨折。结果小朋友真的从树上摔了下来,但却摔在了雅各布的身上。雅各布骨折了。

还有许多事情,雅各布做的和书上的好孩子一样好。书中的孩子总是受益匪浅,但他总是倒霉。他很失望,可他还是坚持着做一位好孩子。可有一次,他去阻止一些小朋友打狗、拿狗开心。可就在这时,市委议员怒气冲冲地跑过来。他以为是雅各布阻止他们打狗的,于是就揪住雅各布的耳朵,对着她的屁股狠狠地踢了一脚。雅各布一下子被冲出了门外。就这样,雅各布他.........摔死在了院子里!

这个努力上进的孩子就这样死了?!读完了这篇故事后,我的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泪水也在我的眼睛里打转。:“怎么会有这种事?!上帝呀!你怎么这样不公平?雅各布骨折了到没什么,但是你让这样一个好孩子没有了最宝贵的生命,说的过去吗?”我非常愤怒。

这个好孩子让我非常欣赏。他每一次都努力地做一位好孩子,不但自己做的好,还尽量帮其他人改正过错。虽然雅各布做得很辛苦,每一次都很“倒霉”,而且还这么不幸地死去,可这所谓“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努力总是有结果的。他的收获可不比书中的好孩子收获得少。他的收获是:他的故事,我会记住,他、我的家人会记住,大家会记住!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曼妙的世界,不尽的人生,总有快乐,也总有挫折:总有欢愉,也总有痛苦。当挫折与不幸不期而至,当痛苦与艰辛悄然来临,有人鼓起勇气正视它,也有人回避它,轻视他甚至放大它。而人生境界,生活的理念中,却需要用一种心态对痛苦进行调节和支撑。不能应花落飘零就丧失对一个季节的热盼,不能因秋叶归根就忽视丰收的希望,不能应山河破碎就熄灭理想之灯,。还是如静水深流般淡化痛苦吧,还是如潮起潮落般正视规律吧。

人生在世,总有遭遇,正如项链所说的那个故事:年轻而又幸福的女人为了追求那一时的奢侈和自尊,换来的却是10年幸苦劳作的代价,而最后得到的却是弗来思节夫人那残酷的回答,读到这里,不禁思绪万千,虚荣心在作怪,这篇文章揭露的现实担当值得研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这种事情并不少见,这其实就是其中的一个被资本主义阶级虚荣心所腐蚀而导致青春丧失的悲剧形象!这其中的虚荣心。其实每个人都有,差别在于,有的人很小,而有的人则很多,很喜欢表现出来让周围的人都发生赞叹以及投来羡慕的眼光才满意,而项链深刻的揭露这个事实,虚荣心是非常可怕的,当一个人有了虚荣心,他会干出许多让人吃惊的事情,就像路瓦栽夫人,用了10年来还清这笔本不该他来偿还的债务,人生就是如此奇怪,如此变幻无常,有的人一夜暴富,有的人则一夜破产。

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誉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客来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总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亲贵戚……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瓜葛之亲来为自己增光添彩。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的。”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五】

《百万英镑》是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一部小说,全书语言生动幽默,巧妙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

书中记述了一对富豪兄弟打赌,给了亨利一百万英镑(不能兑换)看他一个月内怎么生活。一个月的时间,亨利凭借那一百万英镑,在这一个月内,受到了人们的“敬仰”。如吃饭店主看他有一百万英镑,就允许不但没有饿死,反而凭借着这一百万英镑和当时人们普遍的拜金主义成为受到了各个富豪的青睐,还娶了一位富豪的女儿为妻。

该书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将当时社会的思想主义的迂腐完全展现出来。马克·吐温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这样,他同时用这部小说还原了在自己身上真正发生的事。当时马克·吐温是一名记者,被卷入到了内华达州的“淘金热”中,他买了一支股票,想等他有做够高的市价后卖出去但是股票价值上涨后,他在旧金山过起了富裕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卖掉这支股票,而是继续留在手中。后来,人们对这些已经没有了兴趣,马克·吐温手中的股票市价不断跌落,最后他因各种债务破产了,并写了这部小说。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六】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它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偶然奇遇。一对好奇的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不仅会受到别人的怀疑,就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许多拜金主义者会不断地讨好他。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亨利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可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让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打赌的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无疑是弟弟的打赌赢了。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感情。感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它远远在金钱之上!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通用(7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沈从文写的边城,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边城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1】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就是《边城》的结尾,看似和全文基调一致,给人平淡、清丽、悠远…甚至有些仓促简单,残缺的感受,但细细品味,却又能寻见些许耐人寻味的“边城”之美。

“边城”之美,美在残缺。

维纳斯之所以令天下人倾倒,在于她的断臂给人无穷想象;彩云遮月之所以美,就因它半遮半露,有既不能一睹为快,又不忍弃之的矛盾美。而《边城》恰恰因为这种充满遗憾的结尾使它锦上添花,更显风采。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天下谁不想有情人终成眷属呢?翠翠既然与傩送两情相悦,理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倘若如此,似乎又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怎会产生“余音绕梁”的效果呢?

试想,傩送不去流浪,他们真的会幸福?傩送既有对哥哥之死的愧疚,又有对翠翠的依恋,左右两难,如何能以笑颜面对翠翠?而纯情的少女翠翠,不谙世事,自然无法了解傩送的复杂心理,岂不是空添愁怨……长此以往,怎会不心存芥蒂,亲极反疏?既然天保之死的阴影会压倒两个纯情之人,那么又何必画蛇添足,狗尾续貂。本来的圆满,幸福的记忆为何要画上一个不完满的句号呢?等到海枯石烂,或许那个人不可能回来,流浪沧海桑田,或许那心结也不能打开。那痛一寸一寸地、蚀心刻骨,难道这算美吗?是的,一件古董放在那里,绝对只是看看而已。倘若有裂缝,自然心痛,但更多是遗憾与欣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难道残缺不是一种美吗?

傩送会回来吗?不回,与母亲相比,翠翠与傩送甚至不成相爱过,这岂不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令人痛彻心扉,又让作者如何忍得下笔?回来,又让故事落入了俗套。由此看来,此刻戛然而止,给了我们无限想象的空间,任这故事最后如何,都由我们去想象,或喜或悲,都由我们选择,残缺,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边城》独钟残缺一种。边城之美,美自残缺。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2】

《边城》是一本表姐送我的书。书里讲了在湘川交界水上船家翠翠与她爷爷相依为命以及与后来相遇相识的天保和傩送两兄弟、最后独自守望等待的故事。

是啊,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如书中所写:一个人记得太多事情真不幸,知道事情太多也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于是便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

生命中,哪段时光比得过童年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小时候知道的少,所以快乐,所以懂得的少,长大了知道的多,所以虚伪,所以拘谨小心。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无数个人。有些人是可以用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而有些人,会在你的生命里永驻,犹如钢钉,深刻而坚韧。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珍惜吧!诚如书中最后一段写到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3】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够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4】

初读了《边城》,赞叹于茶峒的淳朴的民风。坚持要给过渡钱的渡客,坚持不要过渡钱的、会去买烟草和茶叶送给渡客的老船夫。这里的人如这里的风景,纯净美好,质朴真诚。

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样的文风,却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

在苗族居住的茶峒,既有通过媒人上门求亲的方式——所谓的走车路,也有男子站在溪边、山崖上唱歌给女子听,一人独唱或二人对唱,在唱歌中了解和认识对方,知道或分手或结亲——所谓的走马路。这后一种方式,表现了湘西民众在婚姻问题上的宽容和自由,也反映了这块地方人们善歌的才能。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他对天保兄弟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

在梦里,她“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于是她“像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在了一大把虎耳草”。她只有在梦中才能品尝到爱情的甘露,而现实却似乎离她很远,于是,她只能“痴痴的坐在岸边”,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

从翠翠身上,可以看到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因为她的淳朴,他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但傩送驾船远走后,她又矢志不渝地等待心上人的归来,爱的那么坚定执着。一个弱女子,满心盛的都是“爱”。

作者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给读者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再一次重演,但不管未来会怎样,自己的未来终究要靠自己去争取,但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莫及的泪水,而是应属于她的那份幸福。

我总在想,为什么这个小说叫做“边城”?是不是沈先生在心中在守护着什么?在怀念着什么?但这恐怕只有沈先生自己才知道了。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5】

人向往着什么?世界又究竟需要什么?

一片树林,一方天地,一汪泉水,这是多完美的世界啊。但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之时,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它开始有一间小屋,一个村庄,一座小城,它甚至有一个脚印,一辆自行车……可人究竟向往着什么?人心究竟追求着什么?是一栋栋大楼,一座座城镇,一辆辆车,还是数不尽的财富,道不完的安定?

谈及和谐,《边城》所展此刻我们眼前的是那样一幅画面:“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姑娘,一只黄狗。溪水潺潺流过,流入小城,溪水却依旧清澈,仿佛渗入城里人家的完美,连接城里城外人们的心。”那里的生活,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早已谱出和谐,那么自然安和――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世界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处处高楼大厦,一派繁荣之景;但背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色――那里草木不生,噪声不断,净气匮乏,飞禽走兽不在;那里垃圾成山,泥沙入河,净水难寻……如此环境,是和谐么?不,根本不是。人们的身心均受到严重压抑,所以他们最初从落后的乡村奔入发展的城市,却在最终又从发展的城市回到落后的乡村。我们谁,也不想到最终,子孙后代,指着那突兀无林的肮脏的山,指着那泥沙堆积的污浊的河流骂自我的祖宗,责怪我们。所以我们,该念和,该谱谐。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能够改变气候;一滴水不能掀起大浪,但汪洋能够掀起大浪;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则能够改变社会。每一个人的努力都能够促成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人的一小步都可能给世界带来变化。我想人们要的,该是美,是爱,是安,是平,是和谐。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中所描述的,甚至感受到的画面——人与人的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发展的和谐……《边城》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淳朴,勤俭,友善,和谐,那也许是我们在生活中难寻的完美,所以翠翠“天真活泼,从不发愁,从不动气”,顺顺“大方洒脱,友善交友,正直和平”……那里的人儿,完美到令人向往,和谐得让人们感慨,有时也会让人忧愁,思索。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触动人心的,一个人要和谐,一个社会要和谐,一个国家要和谐,世界处处要和谐。人的和谐,就是冷静与热情同在,就是刚柔相济,德威并存,就是身心俱健,活力四射;社会的和谐,就是自由与正义同在,就是肝胆相照,苦乐同在,就是众志成城,春意盎然……世界的和谐,就是善意与美德同在,发展与健康的统一。和谐,和的是心,谐的是情,和谐是真心真情的美。

《边城》或许就是展现了那样一幅人与自然相互接触,完美和谐的画面,但毕竟是故事,而故事往往又启发着每一位读者。到底是让《边城》告诉我们,还是我们告诉我们自我――转念一想,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该有所调整。和谐,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念和,谱谐,念每个人心,谱世界完美。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6】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漂亮,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漂亮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又或许是秀漂亮的景色,喧天的锣鼓,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伤痛。但作者清新隽永的笔词下的确有丝丝忧伤的情怀。就像这里也有亲人的离别与去世,有满满的期待未果,还有懵懂、朦胧,却又无疾而终的爱情……

这里的忧愁是一滴化不开的墨,滴到心上,纠缠不止,然后风干,凝结在那里,无法抹去,只有那澄明的江水,依然诉说着那些古老的故事……

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篇7】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长恨歌》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王安忆撰写,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长恨歌》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栏目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1】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2】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3】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4】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5】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6】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通用5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红日》,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读了《红日》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红日》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一)


在暑假里,我读了《红日》这本书,

它讲述了我军歼灭了国民党王牌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激昂、壮丽,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热情。描述了我军由弱到强,最终胜利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人民战争的规律,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共产党的坚强斗志。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而努力,多么崇高的工作!就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使国民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

人们常说"团结就是力量",真是一点也不假。就像老师常说的那样"一个人也许会有很多缺点,而一个团队就有可能是完美的",意思就是许多人在一起,互相帮助,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因为有的人的优点你没有,他没有的你有,互相弥补,团结友爱,这么多人联合起来,力量就是完美的。生活中,同学们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互助。有的同学有道题不会,但是你会,那你就应该帮助他;有的同学没有带上课用的工具,而你多带了一把,就应该借他。团结起来的力量一定是跟一个人拼了命的努力所做出的成绩所远远不及的。一个人奋斗太孤独、太寂寞,力量也太单薄了,可是如果有一群人的话,那么,每个人只要出一点力就可以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都知道,朋友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不只是语言所能表达出来的重要,而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他与你共同奋斗,与你分享秘密,陪着你,逗你开心,一个永远为你着想的人,不一定总把"重要"挂在嘴边,而是放在心里,却比那些总把"最宝贵、最重要"说在口头上的人更关心你。但如果你不为别人着想,不为集体着想。却总是单独行动,那你就不会有朋友。只有团结,你才会拥有朋友,才会一直有最重要的人在你的身边陪伴你,与你分享快乐。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二)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XXX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当时,国民党集中兵力,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三)


静静坐在窗边,细细品读《红日》,激起了我心中的满腔爱国情,我

不由得开始喜欢上的《红日》这本书。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其中,作者着重地写了张灵甫这个匪徒,张灵甫是国民党蒋介石手下的一员健将,有丰富的反革命战争的经验才智。他十分猖狂骄纵、冷酷矜持、虚伪狡诈,因此更让我对这个反动人物的丑恶嘴脸记忆深刻。

《红日》中每个人物小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第十五节中军官们交谈中的“‘烂葡萄’没吃头!我同意,再敲一下‘硬核桃’!”,让我深深感受到共产党将士们不畏强敌、勇往直前的精神;从第三十二节中黎青给沈振新写的信、做的蒸咸菜,以及将自己心爱的背心拆掉又织成青色围巾送给沈振新,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战友情……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万千,心情变得凝重。不禁感叹我们今天幸福多彩的生活来之不易,不禁对往日在风里、雨里、炮火纷飞里苦战恶斗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共产党英雄战士们肃然起敬。让我们一起学习《红日》精神,继往开来共创美好的明天。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四)


继杜鹏程的《保卫延安》以后,吴强的长篇小说《红日》4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较好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作者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发奋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述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

这三次战役中,解放军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述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作品采用先抑后扬的方法,先以涟水撤退来表现当时国共双方力量的悬殊和解放军面临的严峻形势。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 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此刻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而且,作家透过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既形象地表现了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强弱比较,为解放军的最终胜利造成强烈比较,以说明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述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名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后以集中描述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到达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作家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作为一部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红日》在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中更重要的贡献还在于:在应和时代共名的同时,小说在战争观念和小说美学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于毛主席的军事思想,不禁钦佩于人民战争的巨大威力。那是要多团结的军队才能做到啊!战士们,你们在枪林弹雨中坚守阵地,真不愧是惊天动地的英雄。你们在战争中逐步克服缺点,不断前进,为中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你们是人民的骄傲!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五)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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