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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07 来源:互联网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通用。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今天我们学了老舍写的《猫》这一课。

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老舍与〈猫〉》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庆春。为什么叫“庆春”呢?因为老舍小时候家里穷,缺衣少穿的他快冻死时,大姐把他抱入怀中,让他活了下来,这一天正好过小年,而且赶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庆春。

《老舍与〈猫〉》中有许多老舍写的,被用到课本上的文章,如:《猫》、《母鸡》、《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较喜欢《趵突泉》。从《趵突泉》这篇文章 中,我了解到趵突泉是济南的三大名胜之一,泉就在城边不远,在西门外的桥上便能看见趵突泉流出来的清浅、鲜洁的一溪活水。老舍说假如没有趵突泉,济南定会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个泉口偏西,北边是条小溪,流向西门。文章还写了池边小泉的特点,有的像大鱼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来一个水泡,有的 好几串小碎珠一齐挤上来,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与〈猫〉》这本书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许许多多篇文章,还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老舍的故事。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猫》这篇精读课文描写了猫的性格,并写了满月小猫的可爱,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课文分为两部分:

先讲猫的性格古怪,从三方面加以具体说明。

第一方面写猫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写“老实”时,写它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写它“贪玩”时,用“任凭”一词,把出走的猫贪玩不听召唤,贪玩的本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写它“尽职”时,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能做到“闭息凝视”地一连呆“几个钟头”(说明很耐心),不把老鼠等出来誓不罢休,表现了猫的决心之大。

第二方面写猫高兴时温柔可亲,不高兴时一声不吭。“温柔可亲”是温和柔顺,令人喜欢的意思,这是猫高兴时的表现,它不高兴时,“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第三方面写猫既胆小又勇猛。

说猫的性格古怪,上文所述,是因为一些互相矛盾的表现集于猫的一身。如果将上面的各种表现单独来看,任何一种也构不成古怪。但如果把老实和贪玩,贪玩和尽职等这样一组一组截然相反、互相矛盾的表现统一在猫的一身,就使猫的性格变得不同一般,令人捉摸不定了,因而显出了它的古怪。

再写刚出满月的小猫淘气、可爱。这一段从小猫什么东西都玩;玩起来不怕摔跟头,也不怕撞疼;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三方面写小猫的淘气。并通过“你见了决不会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写出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和朝气,表达了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写这篇读后感的主要目的,一是让学生了解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情;二是引导学生感受语言美,培养学生通过感知课文,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猫是一种大家熟悉的小动物,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养猫。在长时间的观察中,在他笔下的猫,特点鲜明,情趣盎然,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首先老舍先生写出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从“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可以看出猫的调皮,可老舍先生反倒说它生机勃勃,天真可爱。从“满月的小猫更可爱,腿脚还不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到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可以看到猫的动作描写的细腻、丰富、有趣,使人看到文章仿佛看到那只可爱的猫。又从“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同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可以看出猫的性格特点描写的形象、可爱、聪明,乖巧使猫的形象人性。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老舍的《猫》写于1959年。在《猫》这篇文章里,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在老舍的眼里小猫就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是那牙牙学语,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对一切充满着好奇,那么淘气可爱,喜欢玩耍,回家就大摇大摆地在那光亮的地板上留下那稚嫩的小脚印,很简单很普通的东西都可以玩上一整天,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充满着朝气,令人忍不住怜爱。

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虽然短小,但内容具体,描写生动,构思精巧,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通俗流畅的语言,表现了猫的性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喜爱之情,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的优秀的范文。猫虽然在日常中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小动物,然而在作者老舍先生的笔下却显得那么生动活泼,那么惹人喜爱。这正说明了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美好的事物。如何让学生学会热爱生活,学会用心去感受,去发现美,欣赏美,并创造美成了本课的最终目标。老舍的许多散文,文字优美、浅近、动人,文中不但洋溢着作者细腻的情感而且散发着明媚的气息。这样的文章虽不是诗,但有着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音律。在语言上,老舍语言的通俗易懂与幽默风趣,把文学和儿童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在他们的心灵上,那笔下调皮、耍赖、可爱的小猫,成为他们感受生活、认识母语文字之美的开始。可见,老舍先生的作品首先是因为语言的通俗易懂,而且琅琅上口易于朗诵,特别适合在小学阶段通过诵读锻炼学生对语言的敏感力和感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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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通用(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施耐庵写的《水浒传》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水浒传》读后感呢?以下是编辑收集整理的“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我读《水浒传》用了一星期,我知道了《水浒传》里一面百零八位好汉,比如宋江、武松、李逵、林冲、鲁智深等等好汉。

其中我最喜欢李逵,因为李逵是孝顺母亲的好儿子,懂得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李逵占山为王时,还把母亲接上山来享福,我也要像李逵一样好好报答父母。我还喜欢宋江,因为宋江对梁山事业很忠心,为祖国也是忠心耿耿,拼命的报孝祖国。

我读懂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两个字:忠心。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都有血有肉,他们都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的好汉。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他们的忠心我一定留在心中。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向不太爱半文言的书,所以我现在才读了水浒传,发现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枯燥无味。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宋江,不是吴用,而是浪里白条张顺。有人会为此感到奇怪,可能是因为自身不会游泳,所以我对会游泳的人极为钦佩,但书里会学水的有其他人,比如张顺的哥哥张横,还有李俊、童威和童猛都会水,但书中是这么说张顺的:“浑身雪练也似一身白肉,浮得四五十里水面,水下伏得七日七夜,水里形似一根白条,更兼得一身的好武艺……”虽说有夸张成分,但也显出张顺在水中的厉害,尤其是在第三十八回,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张顺在陆地上虽然吃亏,但在水中李逵却被张顺收拾了一顿。由于被言情小说毒害,我自动把张顺的那一身白肉脑补成雪白的肌肉,所以张顺在我心中就是一个水性好的美男子!

我也喜欢张清,因为他很强,石子掷无虚发,连打一十五员梁山泊好汉。

李逵是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人物,他很孝顺,也很讲义气,敢勇当先,说话也像个小孩子,常常引人发笑。但另一方面,他太鲁莽,不听人的劝告,好杀人,李逵杀了小衙内那回就使我很气愤。

我最喜欢看武松打虎和武松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那几回,简直大快人心,我真佩服武松的机智!

梁山泊陆陆续续聚集多少好汉啊!我真羡慕他们的快活。

看水浒传的时候,时常在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它看完?因为这一本书“胖若两人”,好了,就在七夕那天,我读到了水浒传的结局,尽管我早就知道水浒传的结局很悲凉,但自己亲自读到一个个英雄遭到惨死时心情是何其的压抑!张顺死了,张清也死了,武松断了手臂,一百零八位英雄只剩下三十六位胜利回朝,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落日江流不尽悲”。

读到张顺死了,我心中全是惋惜悲哀,但下一回接着又说,“张顺魂捉方天定”,我真是又想哭又想笑,大哥,不愧是我看上的人,猛啊!连宋江也死了,在死之前,担心李逵会反朝廷,坏了梁山泊替天行道的忠义之名,也将其毒死。连张顺死了我都没哭,看到这里我竟泪如雨下。忠义!忠义!忠义是有多么重要,梁山泊上设的堂也叫忠义堂,忠,忠心,对国家,对自己;义,义气,对兄弟。宋江一心想要报效朝廷,只是做错了选择,奸佞当道,皇帝被蒙蔽了双眼,一颗忠义之心对于那些奸臣来说是多么可笑,一颗钉子,拔就拔了吧!花开又被风吹落,云皎哪堪云雾遮!所以宋江他们走向失败该是必然的。

也许我的感受不深,也许我还有一些东西没悟懂,但这确实是我的真实感受。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水浒传》故事情节曲折搞笑,事态的变化常常让人意想不到。

认真品读《水浒传》,才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忠孝义”。

孝:梁山英雄身上不缺乏对父母的孝。李逵思母心切,便回家背老母,没想到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怒杀四虎。这是危险呀,是对母亲的孝给了他力量。还有当武松得知武大郎是被潘金莲毒害的,为了替哥哥报仇,于是就割下潘金莲的狗头,掏出其五脏六腑,杀了西门庆,获罪被流放孟州,也在所不惜。

忠:他们有对国家社会忠心。宋江宁愿死也不愿意让李逵造反,李逵几次想起兵造反,都被他阻止了。宁可朝廷负他,他忠心不负朝廷。这是“忠”还有林冲的妻子被高俅的儿子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义:为了朋友兄弟,赴汤蹈火,舍命相助、同生共死。何其伟大的“义”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而梁山好汉个个义胆包天。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文学名著。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以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生动描绘出一百零八个好汉,非常值得一读。

在这本书里,像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都人如其名,心怀正义,常常劫富济贫。书中的描写生动细致,每个人都个性鲜明,善、忠、谋、勇都清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一下子让我和这些好汉成了好朋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正义、勇敢、阴险和狡猾,并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在这么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了。

《拳打镇关西》讲的是鲁达在喝酒时,听到一个女子在哭泣,询问后得知郑屠仗势欺人,心中火冒三丈,三拳打死了他。文中想象力丰富,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就像是在旁边围观的其中一人一样。就拿第一拳来说吧,“只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一边,却便似开了个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起都淌出去。”单单这一段描写,鲁达的武艺高强、冲动便一下子跃然纸上,打出的鲜血,经这么一描写,也生动传神,好像真的各有味道似的。加上整篇描写,显现出了他正义的为人,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武松景阳冈打猛虎》也很引人入胜,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喝醉了酒,上山时遇到了猛虎。那老虎又饥又渴,又是抽又是扑,虽没打中武松,但武松的哨棒却在乱斗中打在树干上,断了。武松跳到它身后,抓住它头顶的皮,一顿乱打,打了五六十拳,老虎眼里、嘴里、鼻里、耳里都留着鲜血。武松杀死了老虎,成了打虎英雄。全文反差很大,一连串的动作很传神,武松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冷静地将自己化被动为主动,最终杀死老虎的精神也很值得学习。

《水浒传》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看完后,我真想成为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后来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水浒传》是施耐庵著作,里面刻画了一百需八位好汉从平民起义,从宋江一行人开始起义反抗朝廷,后来,宋江一行人受朝廷招安,征讨贼寇,最后,那些替天行道的一个一个 躺在鲜血之中。

武松打虎告诉了我做事不要太鲁莽,凡是都要听别人的意见,思考之后再做,中国有句俗话说的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林冲棒打洪教头,还有一个情景一直浮现在我脑海里,就是在杨胜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遇到了操刀鬼曹正和鲁智深。曹正让杨胜和鲁智深上梁山,可是梁山老大邓龙却不让,这时曹正想到了逼上梁山这个法子。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对应星宿,三十六天罡 。 七十二地煞,每一位梁山好汉都有属于自己的绰号。

读完了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梁山好汉的忠义,看到了朝廷的黑暗,看到了奸臣的阴险,看到了当朝皇帝的无能。当时的百姓是多么多么的痛苦,梁山好汉才是最正义的!

《水浒传》这部兄弟情义重似山的小说,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精选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羚羊木雕》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对于这个《羚羊木雕》,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羚羊木雕》的理解。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羚羊木雕》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题记

在现实社会中,有人认为友情重,因为友情是下雨时的一把雨伞,为你遮风挡雨;也有人认为是金钱重,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认为钱是万能的。那么到底是友情重?还是友情重?读了《羚羊木雕》之后我才深切的感悟到。

《羚羊木雕》主要讲述了一件一个小女孩没经过父母的同意就把父亲送给她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她的好朋友,而母亲和父亲知道后,反而不谅解她,反倒让他送出去的羚羊木雕要回来,他被迫向好朋友讨回羚羊木雕后,非常伤心和难过,虽然他的好朋友不计较,但他依然觉得自己对不起她的好朋友的事。这件事很清晰地讲述了友情比金钱更贵重。

虽然这件事小作者还是屈从了父母亲,但从小作者心理的变化,写出了他无奈而又迫不得已。让我明白了友情比金钱贵重,李白曾发出过“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慨,而现在许多人却认为拥有了金钱就拥有了一切,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友情和亲情是世界上最贵要的东西,如果不能拥有这两样东西,那么你就是精神上贫穷的人了;而正好相反,即使有的人身无分文只要她拥有友情和亲情,那她就是精神上富有的人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小时的我很内向,从不喜欢与别人交流,但我在上四年级时,同桌主动和我交流、交往、时常帮助我学习,从那以后,我变得逐渐开朗起来;从那以后,我知道了友情的重要性。

友情还是心灵的通融,情感的交流:友谊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心去体验纯真的友谊,需要我们有真诚来播种,需要我们用真情来浇灌。需要我们有坦诚理解来维持,更需要有我们善解人以来细心地呵护。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让我们珍惜纯洁的友情,用心去呵护,用行动去维护它。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在每个孩童成长的过程中,自然拥有过属于自己那份纯洁的友谊。今天,我阅读了《羚羊木雕》,当我在作者的导引下寻找她的那份“羚羊木雕的友谊”时,心灵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震撼……

该文讲述了作者与好朋友万芳之间发生的一件事:万芳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天到“我”家来玩时,看到了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给“我”的羚羊木雕,“我”就送给了她,万芳也给了“我”一把小藏刀,并承诺“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但父母发觉后逼“我”去把木雕要回来,因为它很贵重。父母重财轻义的举动让“我”无奈,但还是只能流着泪要回了木雕,但万芳的举动却让我感动无比,她仍然把小藏刀给我,仍然要维持这份纯洁的友谊。

在万芳义气的背后,你还能读到什么呢?在作者无奈的背后,你又能感到什么呢?

羚羊木雕,这确实是很贵重的东西,所以当父母知晓后才会如此坚定地让“我”把它要回来,作者一再央求,却仍然得不到父母的理解,作者在描写自己的无奈时,委婉地批评了父母重财轻义的思想。这让我联想到了幼时的一件事:

“这是镶了珍珠的越南表,但它不重,你戴正好!”爸爸一边递给我一边说。那时我4岁,爸爸刚从越南出差回来,送了我这个小礼物,我满心欢喜,把它带到了幼儿园里,自然要炫耀一下,几个好朋友看到了,都啧啧赞不绝口,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可是好景不长,同学们都争着来抢,那块表在清脆的一声“丁当”响中,碎成了几块,同学们惊讶得面面相觑,我的眼泪一下就留了出来,不理任何人。回到家后,父母听了事情的经过,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表摔坏了,但这也不能全怪你的小伙伴,也有你的责任,对不对?表没了我们可以再买,友谊没了呢?明天去和大家和好吧!”我点点头,第二天又和小伙伴们玩在了一起。我发现,这样的我更大气、更义气了,也更受小伙伴的欢迎了!

同是相同概念的事,我父母的做法与作者的父母截然不同。我认为,一个人的信用、义气、胸襟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对于小孩子来说,那美如鲜花的友谊亦是无与伦比的,不论价格多么昂贵,初衷都是纯洁似清水的友情。在这篇文章的背后,作者似乎是含泪写下的,那是对父母的失望、对朋友的感激!

那美如鲜花、清如流水的友谊呵!请洗去这一切重财之心,还我们、还大家、还社会干净、纯粹的心,让世界充满温馨、充满爱!让我们铭记不能用金钱衡量的义气、影响我们一生的道德!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羚羊木雕》。

主要内容是:有一次,我有氧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芳后,被妈妈发现了,她问:“羚羊哪去了?”我怕妈妈去万芳家要回这个东西,便说出了真相,妈妈生气极了!要我去拿回,我又怕因为这个万芳不和我成为好朋友,依依不去。于是妈妈那一盒糖说:“用糖交换,好吗?”我伤心极了,一手推开糖盒,向雨中跑出去,来到万芳家,开门的是万芳,她见我的样子很奇怪,便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把答题原因告诉她,她没说什么,她的妈妈听到后,让她还给我,我以为她不会和我做朋友,可是就在半路上,她说:“我们还是好朋友。”

读完之后,我深受感动,心想:真没想到,友谊的力量竟是这么的强大,无论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只要相互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就像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着这样的例子,如:

有一次,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苏陈蓉吵翻了,原因是:因为她和我玩了一个“买卖东西”的游戏,突然,他发现他的洋娃娃不见了,便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一气之下回家了。后来,她在她家的客厅中找到了,便向我道歉,我没说什么,只希望她和别的朋友玩时别在这样,于是我们和好如初了。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寒假,我读了心灵的启迪书——《羚羊木雕》,它的作者是张之路,虽然语言没有那么华丽,可是却不枯燥,写得十分朴实,接近我们的生活,使人越看越想看,同时还说明了许多人生道理。

《羚羊木雕》这本书分了好几篇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羚羊木雕》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了“我”与亲如兄弟的好朋友万方,用一座十分珍贵的黑色羚羊木雕换了一把闪亮的小刀,可是妈妈却要“我们”换回来,因此,万方挨了妈妈的骂。可是他依旧对我很好,让明天一起打雪仗,“我”感动得哭了。这篇文章写得真挚感人,读完后,泪水已在我眼里打转。我不的反思:友谊究竟是什么?

友谊是什么?友谊不是今天我给你一颗糖,明天你给我一颗糖;友谊也不是今天我到你家玩,明天你到我家玩……这样的友谊是不坚固的,遇到一点儿小事就会被摧垮。只有在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在伤心时安慰你的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只有在因为自己让朋友收到伤害时,他或她却依然不生你气,和你玩耍的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同时别人是你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时,你也要去做他或她的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这样你们之间的友谊会愈加愈浓,愈加愈深,从而你就得到了一个真正的朋友。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彼此互相帮助,互相关爱,我想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永远充满和平了吧!……这篇文章虽然短,只有几页,可是它里面的道理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现在,我又反思:我相比起来做得怎么样?是不是因为一颗糖就结成了好朋友?是不是一次串门就有了真挚的友谊?这些有意坚固吗?会不会因为一件小事儿就会被摧垮呢?我陷入了沉思,使我今后的结交好友、生活方式也变得像主人公和万方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这本《羚羊木雕》对我的影响十分巨大,我一定要好好的保存,给同学们看,让他们也受到心灵的震撼,使他们更加学会如何交友,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你们也来看看吧!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读了羚羊木雕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

文中讲的是,我把爸爸从非洲带来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而妈妈却一再要求我把羚羊木雕拿回来。迫不得已,我只好从万芳手里拿回了羚羊木雕,我感到很伤心,当我独自走在路上时,万芳跑过来了,并且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斯托贝说过的名言:“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但是在大人的心里,这却是相反的。

这不禁也让我想起了类似的一件事。

一天我的好朋友小芳来到我家。因为她是第一次来到我家,所以我想送她先东西。我把她带进了我的房间,对她说:你喜欢我房间里的什么东西,你就拿走,不需要你还。她对我说:是真的吗,不用还?我肯定的点了点头。

她仔仔细细的端详着每一样物品,最后她选择了一本书。那本书是爸爸从古董店里买回来的,听说要好几百元,是一本很古老的书。为了友谊,管它多少钱呢,我立马就答应给了她。

过了一会儿,小芳她走了。爸爸回来了。爸爸一回来就问我:昨天放在你房间的那本很古老的书呢。给我拿来。我顿时脸色苍白,吞吞吐吐的回答说:我--送给---小----芳了。什么,送给小芳了。你立马给我要回来。你知不知道那本书要多少钱,那要还几百元,送东西给你的好朋友可以,但是你得想想你送的东西要多少钱。立刻去给我要回来。我望着爸爸那愤怒的脸孔,心里感到非常恐惧,我不敢对爸爸说一句话,不得不厚着脸皮去向小芳要回书。

走到小芳家门口,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我伸出那沉重的手,按下了她家的门铃。一会儿,小芳过来开门了,她打开了门,“请进来吧。”我小声的说道:我不进去了,我有事跟你说。“说吧,什么事”“我爸叫我把我送你的那本书拿回去”说完这句可能让我和小芳友谊破裂的话后,我并不敢望着小芳。那时我心如刀割。小芳走进了房间,一会儿她又出来了。她把我送她的书递给了我,说:不就是让我还你这本书吗,用得着这么胆小吗,回头你再送我一样东西不就行吗。我对她说:难道你不生我气吗?她回答说:难道我们不是好朋友吗?好朋友是不会生气的。

我泪流满面的回答说:是,我们是好朋友。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必须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情绪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方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方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样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方了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情绪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齐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此刻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此刻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期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六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在读后了《伤逝》,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中国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继续进入他们的同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涓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不过三星期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现在看来却是隔膜的心理描写中,文中用了一个情态副词渐渐,写出了时间的流动性,这里似乎也暗喻着涓生的爱情观随着时间而变化着,也意味着激情过后浪漫不再的趋向必然。于是,在锅碗瓢盆的真实生活中,涓生不满子君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样的生活似乎与涓生想象的全然不同,其实就現實来说,这只是婚姻的必然,是家庭生活的前提,可见涓生同居之前并没有细想过,只是更加突出他的草率和冲动以及不负责任。而子君本身也甚至为着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而不乐。环境總是會改变著一个人,在那个时代的妇女终是不能完全独立出来,之所以在今天的社会中,也依然適合那些不满全职太太,認為老婆被家居生活熏得庸俗不堪的男人们的真实写照。为什么现代女性总是要走出家庭,要走入社会,是否她们都曾猜透过子君的悲剧起源呢?人原本是一个个体,即使你是多么地爱对方,你也不能将自身溶纳入爱人的骨髓,只有爱的不失去自我,你才能应付不变中的万变,才不会走入象子君一樣,一旦失去爱情就失去自已的可怜境地。

在涓生失业的心态變化里,他因为子君频频催他吃饭,而在坐中给她一点怒色,而委婉地經過說教讓她明白之后,却又因不定时吃饭,菜冷而苦恼,甚至想着自觉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读到这里,我有些为涓生悲哀,情由心生,我以为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已。在我看来,子君爱他的心以及家居的烦碎依然是那么可爱,即使他微有怒色,她也溫婉地表現出可是没有说。反倒是涓生自已以为子君大约很不高兴吧,涓生因为失业环境的改变,因为生活的节拮据,而自以为是地猜想着子君的变化,这在后面的日子突出地更为明显。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但子君的认识似乎只是浅薄了起来。这里面的大概、似乎都是涓生的澺想,所以,这也便是他亲手毁灭的过程,因为他没有战胜他自已。

以至于后来,只有逃出家门,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而这天堂原来也只是为着装着两个铁火炉,并非为了看书的高尚。更说他出走的心态,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但是往哪里去呢?这又一次体现了他的自私,他在回到家中领略冰冷的颜色,在意识到子君很带些恐怖的神色时。难道他没有想过,他的出走只会让子君更为痛苦,而他尚且可以去找天堂,那麼他的子君呢,那个抛弃一切跟他走的女人呢?她又往哪里去呢?深爱着涓生的子君面对男人的变化,依然温顺地守着那个家,近来也间或遇到温暖的神情,但这却反而增加我的苦痛,凭着子君对涓生的爱,这小小苦痛变化又怎能逃过她的眼睛,于是已经引起她的忧疑来。

这一长段有许多涓生的心理描写,雙方一直按照心里的猜测来对待对方,看似温情,你为我想着,我为你想着。其实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无论涓生心理活动是多么矛盾、挣扎、无奈,但他却一直未向子君交流过,他们已经缺乏了最重要的关系──勾通。以至于后来涓生考慮著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而且认为子君她应该决然舍去。在这里他又是用了认为二字,他一向只是单方面地考虑了他的立场,仍是自以为是地代着子君去安排与她分手后的生活。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顾虑,勇往直前了但这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而結果的事實卻是子君只是勇往直前地奔向死亡。

可怜的子君面对这变故的到来,也只有沉默,我想在这個時候,以子君的聪明,她已经看出了分手是涓生希望的,要她勇往直前地离开他,也是涓生希望的,所以她选择了沉默,以惯有的温顺成全了涓生的伟大,尽管她瞬间便又苏生在饥渴中寻找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她寻求着却不敢看涓生的眼睛,因为她一方面想着曾經与涓生的恩爱,似乎还幻想着会有转变的奇迹;另一方面却对涓生的绝情失望,恐怖地不敢相信,不敢直视这残酷的真实。令到涓生在最后时刻也再次逃避我不能再看下去了,也只有在这里,涓生似乎还存着一些良知,最后卻也被小品文的登出给挤兑了。

而子君在默然中成全了涓生翅子的扇动,离开了。涓生却只沉浸在我预感到这新生面便要来到了,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和諷刺啊,一個是死,另一個卻是新生。涓生这种近乎轻松的心态,令到我认为他后来对子君死的忏悔都含着虚伪的成份。再则,在子君活着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子君的死。而当有人告诉他子君确实死了时,他却惊得没有话,还不自觉地问是否是真的?可见子君离开他后,他并没有真正为她的处境为她对他的全部的爱分析过。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这篇读后感写得特别慢,写着写着总是会停下来出神地体会一下他们的意境。我在个人感情里似乎偏向着子君,更多的是在遣责着涓生,我脑子里一直闪现著最近一部电视剧的题目《与爱同生》。而子君在她离开人世的那一瞬间,是否也念过这个词呢?与爱同生!多么富有震憾力的坚强。

而涓生的爱情用现代化简单的词来概括,那就是,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但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谈起《伤逝》,有些人认为涓生可恶的,他放弃了子君,他让他爱的人死在无爱的世界里,涓生后来的忏悔都是无用的,虚假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涓生是可以理解的,他是值得同情的。那么,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呢?理解涓生的行为吗?还是?如丁绪荣教授所说:假若我对文中涓生的悔恨和悲哀给予肯定,是否肯定作品中我的认识,和那些为自己厌弃子君作为辩护的理由呢?

我认为,涓生是应该得到理解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甚至在他想与子君各谋生路时,他内最深处都是始终爱着子君的。

从在会馆时,子君不在,看书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说的事,子君来了,涓生的心便宁贴了,到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然后同居,就算发现子君变得越来越俗,想放弃她时,心里还是牵念着的。不然,在摊牌前,为什么涓生还要故意和子君闲谈,称扬诺拉的果决?不就是怕突然说出分开会刺到子君,想借诺拉的果决给子君一点鼓励么?到了最后还小心翼翼地说,生怕伤到子君的心,这不算是涓生对子君最后的爱护么?知道子君死后涓生如泣如诉的悔恨,不可以证明涓生的爱么?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的告诉她真话的呢?我不应该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子君的死唤起涓生无限的伤痛与自责,他自残般地一任这死的寂静侵蚀着我的灵魂,希望有鬼魂,希望有地狱,是希望有再次与子君相逢的机会,有让他赎罪的机会这一切,不都可以说明子伤逝读后感君在涓生心里一直一直都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么?

同时,当然地,子君也是一直深深爱着涓生的,涓生当时的言辞,子君至于读熟了一般,能滔滔背诵,还时不时拿出来温习,同居后怕影响涓生,隐藏自己的不快活而强作勉强的笑容,逼涓生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这些都说明子君在意他,爱他。

所以可以看出,两人是相爱的,一直都是。他们在一起是因为有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看法,他们想彼此互相扶持走下去,在他们的精神家园相互偎依、相互指引。他们想努力创造越来越美好的生活,好好过日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他们温暖的梦吧?

既然爱,为何要分开?涓生说: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看起来,分开是因为不再爱。现大部分学者认为,涓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子君不是他想的那样的,不是大无畏的勇士,而是怯弱与颓唐,他发现他不爱子君了,再加上生存的窘迫,那只有分开了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这样吗?

我很赞同颜阿龙先生的说法:他们在反抗中坚强地走到一起,却又成为反抗下的爱情和自身软弱的牺牲品,这种盲目的爱情就生存在死亡的边缘。大家公认为,这是个爱情悲剧。而这爱情悲剧的产生,我认为并不来源他们自身,而来源外部的环境。

那么,涓生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如果可以,又应如何避免?这也是一个引起热列讨论的问题。

丁绪荣教授说:涓生和子君热烈而真诚地相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憧憬、理想和追求。这点我认为很有道理,没有共同的理想与信仰,怎么会相爱呢?但丁教授又说:同居后喻示着两人爱情悲剧的来临。这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涓生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惟一须做的,就是牢记最初的梦想,时时惦念,用它来做生活的前导。

子君对涓生的爱已成为本能,已成为如吃饭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是生存的条件与前提。所以,成为了本能的爱化为思想上的潜意识,而不再像初恋时那样用某些行为或语言特意表达出来。于是,在涓生看来,子君的感情似乎淡了,见识似乎只是浅薄起来子君的功业就建立在吃饭上,子君俗了。

当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会有精力像在会馆里般谈论伊孛生,谈雪莱,谈男女平等等思想?民以食为天,所以,子君终日忙碌养狗饲鸡烧饭为家里所做的一切,是应该得到涓生的理解的,而涓生却认为是庸俗,认为她让他空虚了。在社会压力下,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下,怎会有时间与精力重习温馨?于是,两人便将那一点一滴最真最深的爱沉淀在心里最底层,不再如以前任意表达,而空出大量空间留给如何谋生计,这样,脑袋里的思想与行为便都是为了活下去,渐渐的,涓生忘了自己内心灵魂深处正一点一点沉淀的炽热的爱。

既然忘了爱,既然以为自己已经不再爱,那何必再在一起?于是,分开。

爱真的不存在了么?子君走后,剩一个空房子,涓生回来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遍看各处,寻觅子君,转念寻信或她留下来的字迹,以及子君死后涓生的悔恨,不都可以证明涓生对子君的爱是存在的么?

如果涓生没有忘记心中对子君的爱,没有忘记最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梦想,或许他们会互相体贴,彼此温暖,一同走艰难,向着梦前进,永不言弃,因为心中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他们分开是因为涓生忘了爱,忘了爱的存在。

既然忘了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时的涓生是不清醒的。他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他应该为了他想要的而去做什么。也就是说,分开这个决定,不是涓生头脑清醒时做的,而是在涓生已被生计问题浸泡得迷糊时想的决定,并不能代表涓生内心真实的想法。

可是人不可能总保持清醒,免不了有被其它问题困扰的时候,免不了有忘了最初梦想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免不了做下让自己后悔的事么?如果忘了心中最初信念或感到迷惘无助了怎么办?

刚才我们说了,涓生是因为不清醒才做出了让他后悔的决定。那如果涓生不清醒时不做决定呢?如果顺着原来的生活轨迹走下去呢?

如果涓生不轻易做出决定,而是按原来的生活继续下去,继续努力,虽然心中会有迷惑,但我认为,迷惑总有解开的一天,就如不可能一年四季雨水不断一般。到了时候自然会明白开朗,重新振作。

所以我认为,当我们迷失方向不知所措孤单无助难过时,是否可以试着不想太多,想也未必想得明白想得正确,毕竟当局者迷,不宜轻易做出决定。幸而脚下的路是自己清醒时选的,是为了最初的梦想而选的,顺着脚下的路坚持走下去是否会有好的结果如最初所想呢?我认为会的,只要熬过了那一段不知方向不知目的只知向前走的忐忑。

一段长长的路,蓝天,白云,两边都是鲜花绿草,顺着这条路走,一切都是那美好。可是,在通往终点的路上,是否经得住路边的美丽景色?是否会一直记得终点的方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想买某件东西而去商场,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狂喜,回到家了才发现原来不需要的买了一大堆回来,而最初要买的却被遗忘在其它缤繁商品间。人走在路上,肯定会有各式的想法不断冒出来的,这未必是坏事。但真的要因为新的想法而改变脚下的方向么?所以,要心记远方的目标;不忘脚下的脚步,用清醒的脑袋,去欣赏路边的美丽。

可是,若走到半路天突然黑了,灰色的云大团大团压下来,雷声从耳边滚过,已看不清脚下的路了,如何是好?惊恐是肯定的,但做出的反应却因人而异。在慌乱中另选其道么?另选其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只是在不知所措间失去了理智盲目作出的选择,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忘了晴朗时脚下这条清晰的大道么?所以,如果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沿着脚下的路小心翼翼避开风雨走下去,或实在捺不住心中的恐惧就原地站稳不动待到风雨过后光明重新洒下照亮眼前所有再启程,会不会比另选方向好呢?我认为是的。

牢记心中最初的梦,迷惘无助时,请坚持脚下的路。

如果坚持,如果不忘记,风雨过后,谁又能否定面前不是一片光明?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高兴,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

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背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

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终于把《伤逝》这部小说看完了,心里面有许多的感慨和收获。

主人公涓生、子君是受过新式思想熏陶的两个青年,他们不理会世俗的眼光,毅然的选择为了爱情的自由而走到一起。但是,爱情是需要面包的!在为生活而担忧操劳中,子君在与涓生同居之后就逐渐变回了旧式妇女的形象,全然忘记了当初的新思想、新觉悟,涓生面对同居后的子君,同居后的生活状况感到非常失望。这失望一天天累积,两个人之间的隔膜、矛盾越来越深,最终,涓生为了寻找他眼中的新路而决定把真实告诉子君我已经不再爱你,对涓生极度依赖的子君最终离开了,离开了涓生,也离开了这个世界!涓生在得知子君的死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他所要的新路,也并不是像他之前选择的那样,出现在眼前,反倒是无尽的悔恨、空虚。

这个故事显然的,是一个悲剧。两个为了爱情自由而走到一起的人,最终得到的是凄惨的结局。在小说之中,有两个细节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其一,子君有怨色,在早晨,极冷的早晨,这是从未见过的,但也许是从我看来的怨色。我那时冷冷地气愤和暗笑了: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也还是一个空虚,而对于这空虚却并未自觉。我极其震惊于那个冷冷的气愤和暗笑!抛开涓生所气愤和暗笑的内容,我只讲两个人之间对待的问题。两个因为相爱而选择走在一起的人,在共同生活之后,发现彼此之间渐渐产生隔阂,却不想着去放开彼此的想法,敞开心扉的争取把隔阂早日消除,而是无所作为的让隔阂这么逐渐累积,累积,最后竟然发展到对对方气愤、暗笑的地步,尤其那暗笑,多么伤害人心的暗笑!涓生,你可知道,你所暗笑的可是你爱的人啊!

其二,在子君死后的一段时间,那条狗阿随竟然自己找回来了,来到了涓生的面前!子君,对涓生深爱而又极度依赖的女子,在涓生说出他心中的真实之后,怀着对涓生的爱,和对涓生的绝望而离开。她在死的那一瞬间,在死了之后,依然怀着对涓生的眷恋吗?依然怀着对涓生的深爱吗?所以,她在死后附体在阿随身上也要再去见涓生?我这么想着,对于子君的死,也对于她的生,都感到了极度的悲哀其实,她从来也并不是独立的存在,她始终有一种依赖!而涓生,面对自己抛弃的阿随的回来,自然也是勾起了对子君的回忆苦痛,悔恨,空虚!

从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中看待涓生和子君的悲剧。当时,是新旧思想激荡的时期,青年既受到了新式思想的熏陶,但是也还是没能摆脱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他们在新与旧之间痛苦的挣扎着。从这种角度看,这段爱情的悲剧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子君的死也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子君和涓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牺牲品。鲁迅先生创作这样一部作品,他的用意也在于告诫青年,五四运动退潮之后的封建黑暗依然严重,要迎来中国社会的新光明,任务依然艰重!同志仍需努力!

另外,这部《伤逝》是鲁迅先生的唯一一部爱情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甜言蜜语的描绘,只是个人手记式的叙述,但是从中,我似乎可以看到坚毅斗士鲁迅的柔情一面。鲁迅的横眉令人印象深刻,这难得一见的柔情,也是一件深刻的印象。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感悟通用(4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我们在读托马斯·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德伯家的苔丝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关于《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感悟(篇一)

这是我第二次看《苔丝》,看着的时候,自己有点愤怒,怎么能是这样的呢?不同社会,不同东西,不同结果。

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就这样被这个社会玷污了,碰到了错的人,家庭的原因,让她没能看清这个社会的样子,不知是否相信那些关心她的人,人的诱惑也是一样的,凭什么男女之间是那么的不公平哈。是女的真的就那么珍贵吗?

苔丝,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宽恕,你的谅解,你对爱的坚持,你一直在追求着自己的真爱,过程是艰辛的,但是结局有点美好。有点讨厌安奇,明明那么爱苔丝,就因为她被世俗给污染了,你对她冷冰冰的,都不给人家机会,嘴上说可以宽恕人家,结果类。还不如对苔丝狠点呢,就不要有那么多的依赖了,就不会抱有那么多的希望了。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局。

突然发现,无论是爱还是被爱,都是一种悲剧了。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上,他有那么固执,那么庸俗,像个流氓,和你说话带着有点调戏的感觉,对你肉体上总是占有欲的,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摆脱他,哎,怎一个悲剧呢?爱上一个你爱的人,他曾经和你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他都会原谅你的,但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实现的几率不大,自己还是看着办吧,不是什么事都可以那么坦白的。最可靠的人就是自己了。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感悟(篇二)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感悟(篇三)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感悟(篇四)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阅读老舍先生代表作《骆驼祥子》个人心得感悟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骆驼祥子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骆驼祥子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老舍先生代表作《骆驼祥子》个人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阅读老舍先生代表作《骆驼祥子》个人心得感悟【篇一】

《骆驼祥子》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像能忍受一切问去,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理,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主的一种表现。车厂主人刘四的残忍霸道,大学教授曹先生和他所受的政治迫害,二强子的欲起又落的经历,老马小马祖孙两代的凄凉光景,小福子的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以及大杂院,“白房子”等处的残酷景象,由此交织而成的生活画面,作为整个故事发生的社会环境,突出地表现了祥子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

作品关于时代的背景的描写比较薄弱,与那个时代的社会重大变化缺少联系。故事的结局低沉,弥漫着一种忧郁绝望的气氛。

阅读老舍先生代表作《骆驼祥子》个人心得感悟【篇二】

骆驼祥子是我们熟知的文学名著,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老舍先生通过这本书,将上世纪20年代的社会面貌展现了出来,在军阀的压榨和迫害下,底层人民生活何其艰难!

主要内容: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积极上进的年轻人祥子为了梦想努力拼搏的故事,但他的理想在即将实现的时候,就突然破灭。祥子买了第一辆自己的车,被逃兵抢走,只迁回三匹骆驼,他的积蓄也被侦探敲诈夺走。读后感.但他没有灰心丧气,当他买了第二辆自己的车时,对生活仍然充满了热情,却因为虎妞的难产卖掉了,他失去了梦想和家庭,沦落为一个颓废的人。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为了生活我们要坚强的走下去,只要精神不被打倒,就会有希望。祥子是时代的悲剧,而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和平和明主,为理想而奋斗。

阅读老舍先生代表作《骆驼祥子》个人心得感悟【篇三】

刚刚合上《骆驼祥子》,心中的荡荡悠悠,始终不肯化去,如织,在心中织出一幅动态的图画,演绎着一个,一个悲惨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祥子来自中国农村,这个破败凋敞的背景,祥子来到城市后选择了拉车,他以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以及她的热情与坚持拥有了中第一辆车,成为了自由的上等车夫,但命运不公,他的车子被兵抢去了,祥子并没有灰心,依然努力,牵回了三只骆驼,又攒足了钱,可这笔血汗钱又叫骗子骗光了,之后,祥子与虎妞结了婚,又拉上了自己的车,但随着虎妮的去世,祥子人车两空,他开始自暴自弃,向命运低下了头,他堕落下去,吃喝嫖赌,成为了的垃圾。

我愤恨不已,感叹下层社会的不公与,感叹人精神的变化与脆弱。

祥子从之前的坚强与对的热爱永坠黑暗,我很遗憾,也很,老舍先生通过祥子对吃人的旧社会进行了有力的控诉,对广大人民群众悲惨的命运作了诠释。

思绪依然飘飞,可已经看到了现实的生活,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有一颗聪明的大脑,却经历不起一点挫折,我们有良好的条件,却不想浪费一点力气。每一个时代的社会都相仿,只是形式的区别罢了。

我们能看到,每栋居民楼里都有没有经济收入半个月不出门的“宅人”,每条大街上都有乞丐,大多数竟还是壮年人,每所学校门前都有一群无所事事不肯上进的混混,也许,他们曾经都渴望奋斗,憧憬,然而现实的一次次打击让他们失望,他们开始在社会的黑暗面生存,他们突然发现,堕落的是如此痛快,却又如此痛苦,被别人鄙夷的感觉是难以忍受的。

这个社会,虽没有了战争,没有了富人的权势压迫,却有另一种形式的竞争,有着另一种黑暗。在这样的社会中,处处是要求,处处是心机,甚至是尔虞我诈,这样的环境,与之前的旧社会相比,哪个更加艰难呢?

祥子就像社会上刚刚开始的青年,他满怀,可社会变化莫测,一次次跌倒,让他们失望,质问一切,所以放弃了一切。

唯一的出路,也不算唯一的方法,只有和困苦发生一次次碰撞,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才有获取成功基本的权利。

作为一个学生,只有和书本、题目较劲的余地,学校中,你有朋友,老师。假若你一次的失利,便会引来许多人的关注,许多人的嘲笑与自卑,给你安慰的似乎只有书本和自己的小拇指。

可是,这在人生的成功中,又算得了什么!若现在放弃,只是过早地否定过了自己,而祥子告诉我们,这样做有多可怕,所以,努力吧,让成果戳穿懦弱!

到最后,映照了一个耳熟能详的道理:只有坚持到底才是胜利。当然,这需要我们与环境的磨合与变通。

阅读老舍先生代表作《骆驼祥子》个人心得感悟【篇四】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

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们现在的社会就是美好的,幸福的。没有自私,不幸和残酷了吗?回答是肯定的。现在社会,有许多人进步了,也有许多人退步了,这个退步是指人们的心灵变得败坏了,丑恶了,他们去赌、嫖、抢劫……无恶不作。然而社会总是要进步的,我们只能用强制手段去制裁这些人。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不过就算他坚持了,在残酷的社会中,他又有几成的把握能买到一辆洋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呢?几乎为0的把握。唉!我们的社会啊!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通用(8篇)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读了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哈姆雷特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编辑收集并整理了“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终,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

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在这一出充满悲情色彩的戏剧之中,主人公哈姆雷特在面对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挣扎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到底是应该默默地忍受苦难和生活的不公正苟且地活下去还是选择挺身而出反抗人世间无边的痛苦,通过斗争的方式将一切清扫,这哪一种是更加高贵的呢?这句话也值得一代又一代的人思考。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之中,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和一些痛苦的选择。在面对这些可以被称为挫折的事物的时候,当我们选择“生存”时我们只需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渐渐地习惯这一切,不停地向后退缩,我们将得到一个所谓安稳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也意味这我们的人生将一辈子碌碌无为,当面对挫折时的退缩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将失去奋勇拼搏的能力和勇气。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毁灭”: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你的生命。

它只需要你放弃你现有的安逸,付出迈向抗争的勇气,再付出面对失败和他人嘲讽时永不言败的耐心和自信。当付出这一些作为代价后,我们将得到的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片我们从未开垦和涉足过的新天地。也许选择“毁灭”后我们的人生仍旧平凡,但至少我们在面对自己和他人时可以自豪地说至少我曾经努力奋斗过,我的人生虽然平凡但绝不平庸。

在面对困境时,生存还是毁灭?获得哪一种人生,舍弃哪一些东西,选择权在于每个人自己。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爆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7)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篇8)

>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义。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无数次地说起这部剧作,总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哈姆雷特原来的生活幸福而平静,命运之神没有给过他一丝暗示便在突然间将他的命运整个逆转了,一个个不幸接连向他猛攻,生活的灾难粉碎了他的理想,内心的痛苦更随外部事件的刺激而愈加激烈。他陷入忧郁而严肃的沉思里,所有外在的冲突都最终转向内心,直达灵魂的深处。哈姆雷特完全是内省的、主观的和敏感的,他遵从自己思想的律法,迟迟不踏入行动的世界,而现实却偏偏要他付诸行动,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更加剧了他内心的争斗。这两部影片在原剧基础上对哈姆雷特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注解,90版的哈姆雷特健康强壮,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因为心灵无休止地遭遇折磨而变得紧张和狂暴,有时他又十分乐观,从不轻易自我怜悯,也不允许自己终日躲藏在忧郁的阴影里,他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而2000版的哈姆雷特则是尖锐的和不可接近的,他孤独迷茫,在时空中踽踽独行,懒散而没有方向,他拖着身躯活在真实的空间,而思想却留在了虚拟的影像里,他厌恶这个世界!

在哈姆雷特的思想与行动中进行调和是艰难的,他的思虑太重太细致,常会将他的行动深深地包裹。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与行动绝缘,他虽然猜疑、犹豫、软弱,却并非天性如此,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不停地责备、痛骂自己,他了解永远生活在犹豫怀疑之中是不可能的,该来的总是要来,生存还是毁灭,是他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当他有勇气斗争时,他的行动便产生了力量,他说:“有准备就是一切”。

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独特的,我们熟悉他就像熟悉我们自己。在他的故事里,我们不只是旁观者,“我们内里有无法表现出来的心事”,借着哈姆雷特,我们察觉到自己的思想,并努力将它们牢牢抓住。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集锦(6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罪与罚》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罪与罚》,它由作者撰写,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优秀的《罪与罚》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我们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后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但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从来没读过这么厚的书,其实全篇就是讲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承认自己所犯罪恶的历程。第一次一口气看了一百多页,读得酣畅淋漓,但是暂停之后再看就有点啃不下去了,读得相当煎熬,这文字功力心理描写真的是太牛了,仿佛跟拉斯科尔尼科夫一起经历这罪与罚的过程。

比较有意思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为了他抽象的理论而杀人的,他早已形成他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理论,凡人必须遵守世间的法律,而非凡的人,也就是英雄,则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卑劣,这是清除障碍的必要步骤,他用行动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英雄,是不是像拿破仑一样不受法律的约束。但是一杀完人他就害怕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罚”,一次次和法律的交锋和自己的交锋,慢慢显露出拉氏的价值观,好在他最后被持有完全相反价值观的索菲亚救赎自首。

对我来讲比较难啃得下来,但是我想如果等我能啃得下这种文学作品的时候还是值得好好再仔细读一读这本书,分析下拉氏每一次和自己交锋,和警局交锋,每一次转折,每一次的价值观暴露,这还是很有意思的。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最深刻最富于现实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小说。他以犀利的笔触无情的剖析那个时代俄国的社会现实,深入地触及社会底层的各个角落,令人窒息的感到,走投无路就是小说的主旋律。种种社会的原因把穷苦无告的人们逼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困境。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彼得堡的贫民区,在一座公寓的斗室中住着一个穷困的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他原本在法律系就学,但因困辍学,靠着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房东停止供食,催租甚紧。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马尔美拉陀夫,他是个因失业而陷入绝境的人,他的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尼科夫听了,他不想像这样任人宰割,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一个心狠手辣放高li贷的老太婆,尼科夫计划着要杀了她。一晚,他趁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闯进老太婆的房间,将其杀死。但是这时她的妹妹正好从外面赶来,尼科夫在慌乱之中也将其杀死。第二天清晨,他收到传票十分恐惧,当知道是追缴欠款才松了一口气。事发后,他病倒了,几天不省人事,后来并有所好转,但是内心却一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马尔梅拉多夫因车祸身亡,尼科夫将身边仅有的钱接济孤儿寡母。律师卢仁因为没有成功娶到尼科夫的妹妹而怀恨在心,想要诬陷索尼娅偷钱,但是尼科夫揭穿了他的无耻行为,因此索尼娅十分感激他。杀人事件之后,虽然他没有露出痕迹,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美好的感情泯灭,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他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揣着痛苦的心情来找索尼娅,受到其宗教思想的感召,并且在索尼娅的劝说下,说出了犯罪真相和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他被判八年的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之后,索尼娅也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他们决心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然后获得精神上的新生。

书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里描写。他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有天赋、正义感,但是同时拥有阴郁、孤僻的性格。他在马尔美拉陀夫被撞后,看见他们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可是这些钱是他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了。但他又让人捉摸不透,他蔑视一切,有时候却非常注意细节。正是这种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他不断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做“平凡的人”还是“不平凡的人”的肯定和否定之间。

“罪”是开头,只占了一章,后面写的全是“罚”。“罪”是贫困生活和触目皆是的社会不公。“罚”,他现实逃避惩罚,再来接受精神上的惩罚和折磨,也是指自首后的服刑。最后把“罚”导向救赎,从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人认罪,尼科夫灵魂摆脱煎熬,走向解脱和救赎。

通过尼克尔,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接济知识份子的毒害,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

小说场面转换很快,场景的推移很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的鲜明。小说的结构方面,因果到历史叙述模式的退场和以对话和独白为中心的新的结构的建立。在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推进,尽量不脱离人物自我意识以及最大限度挖掘人物潜意识的心理描写,以“复调”对“独白”的超越。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第二本陀陀的书,和我印象中的他很像。有些阴郁的暗沉,有些疯狂的浓烈,也有复杂深刻的内核。必定需要二刷的书!

罪?拉斯柯尔尼科夫当然有罪,他杀死了2个人。无论死者是怎样的人,无论她如何压榨和啃食百姓,都没有人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更不提还有位无辜的妹妹。如果这条评判方法是普适的,那没任何可说,这个世界在公平的运转。但现实是,有权利的人在肆意杀戮,用生命堆砌起自己的王座。他的罪是确凿的,却又充满着命运的捉弄。

罚?拉斯柯尔尼科夫被流放西伯利亚,他付出了自己的自由与未来。但他又不仅仅付出了这些,他还付出了自己。他无法与母亲和妹妹拥抱,他自觉自己是不配的。他虚幻的想要成为伟人的理想和自己的罪恶感混杂着,几乎要折磨疯了他。这次孤注一掷的.理论(杀掉一个虱子一样吸血的人,拯救成百上千个人)实践,不仅失败了,还掏空了他的理想和目标,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但让人慰藉的是,即使如此,陀陀还是为他留下了救赎之路。索菲亚的出现,不仅在宗教上,更在人生上拯救了拉斯柯尔尼科夫,他还是重燃了活下去的愿望。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情节不是很曲折。主要线索是主人公以一种不平凡人可以杀死平凡人的想法(精英社会),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但是当他杀死她之后发现了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其中有很多让人感到刺激的地方。里面的心理描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特别是主人公在警察局的时候,那种智斗,更是让人惊叹。但是看完这本书想到得更多的是里面人们那种受苦的精神。我们经常说中国人艰苦奋斗,能忍能吃苦之类的。从某一方面也许是这样。但是和这本书里面的那种“受苦与忍受”却有本质的区别。这本书里面的人,或者说俄罗斯人的忍受与受苦精神主要是来自一种道德和宗教精神。他们“渴望”受苦,因为这样能够让他们心安。也许心里的安慰比来自物质上的安慰更让人愿意接受吧。当然还有宗教精神所在。但是,我所想到的中国人的那种忍受与受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隐忍,一种“独善其身”的想法,一种为了生存,可以放弃放弃很多东西,甚至自尊的“劣根性”。好比我们一直推崇韩信的胯下之辱,甚至还将其放到教科书里面。它一直在告诉我们,为了生存,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怪不得中国人的那种“拓荒”能力那么强。怪不得在全世界各地中国华人都能很好的生存着。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独善其身”。个人各扫门前雪,不是我的事我就不理。以至于我们能够围观落水的人而不去救援。甚至还当做娱乐来看。无事生非,惹来一身骚又何苦呢?唯有生存才是硬道理。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最近我读了一部有关社会心理的小说。小说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罗佳·拉斯柯尼柯夫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由于杀人的恐惧、良性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的煎熬,整日心惊胆战,最终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这部小说谱写了不朽的长歌。小说中的罗佳啊!你是个大学生应该很有自判能力的,当我读到:“他们说的没错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补救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就不会有那么多跟我一样的大学生受苦受难了。”这句话你表面上是在在同情别人,其实你是在虚掩自己脆弱不敢的负面心理。后来我又读到:“卡琳达——你的妹妹,比尔——你的妹夫他们整天奔波在外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你啊。”罗佳你有那么多的亲人、朋友,你为什么不珍惜却去干出那么蠢的事。而且那老太婆有肺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你想为了一个对社会百害无一利的人需要用一个英才去除掉他呢?

罗佳啊我为你惋惜!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汇集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了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写《红楼梦》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篇一)

《红楼梦》中写了一大群青春年少的女子,作品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史湘云作为众芳中的一员,被喻为海棠的象征,她有着林黛玉的聪颖和真挚,却没有她的忧郁和褊狭;她有着薛宝钗的才思和醇厚,却不像她那样冷漠和矫情;她有王熙凤的泼辣和爽利,却没有她的残忍和贪婪,她是一个内外兼修的美女。

一、貌美

湘云因其姿容潇洒、高雅脱俗深得众人喜爱。《红楼梦》中并无对史湘云相貌的正面描摹,可是却从侧面写她和宝玉面貌仿佛。三十一回中宝钗提到:“他在那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猛一瞧倒像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他站在那椅子后边,哄的老太太只是叫‘宝玉,你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宝玉的面貌书中是描述过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曹雪芹描述的宝玉的外貌,真可谓美极,湘云和他相像,女儿的俊秀之外,也兼有男儿的俊朗。

二、才情美

湘云才思敏捷,是个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她热衷于创办诗社,在诗歌评论中也有自我独到的见解。群芳宴史湘云掣得海棠花签,签上的诗句是“只恐夜深花睡去”,这是苏轼咏海棠的名句。吟咏白海棠,史湘云来迟了,在别人几乎已将意思说尽的情景下,她竟一连弄了两首,且新颖别致,另有意趣,赢得了众人的赞叹和激赏,被评为压卷之作。

大观园的最终一次诗会,她的柳絮词,写得妩媚清鲜,黛玉看后笑道:“好得很,又新鲜,又趣味儿。”湘云诗兴到来时,热情洋溢,忘乎所以,被谑称为“诗疯子”。芦雪庵联诗,她一边是忙忙的吃菜,句如连珠,诗如泉涌,力战黛玉、宝钗、宝琴三杰。林黛玉是大观园中公认的最有诗人气度和才赋的少女了,作者写她多次赞赏湘云的诗,可见湘云的诗才的确是出众的。此外,第三十一回,湘云与丫环翠缕拾金麒麟论阴阳,与翠缕的一问一答中,可能看出:湘云较之宝钗,黛玉才华出众,学识渊博,懂得周易之理,阴阳学说,诸子百家无所不知。兼有宝钗的才思,又有着黛玉的聪慧、少女的活力。

三、率真美

第一、她的笑。读过《红楼梦》的人,恐怕都不会忘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的出场,无独有偶,湘云的出场也是先声夺人的,她是和着笑声出场的。湘云是大观园女儿国里笑得最多一个少女,她常是“大说大笑”,“拍手笑”,“拿手帕子捂着嘴呵呵的笑”,有时笑得“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甚至笑得“连人带椅子歪倒了”。……,她走到哪里,哪里的空气就活跃起来,就有了欢声笑语。

第二、她的说。这不是赞她说的妙,而是讲她说的直,快人快语。而最能说明她心直口快的事,发生在薛宝钗生日看完戏后,当大家猜出戏中小旦活像黛玉,都不敢说时,湘云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脂砚斋评湘云“事无不可对人言”,可见口快口直是湘云豪爽性格的另一突出表现。史湘云的真率爽直,不只是说笑,在实际行动中也有不少表现。《红楼梦》前80回,写了史湘云两次酣眠,一次酣眠芍药茵,醉后睡姿优美动人;一次酣眠桃花被,睡得痴酣而无所顾忌。这些日常生活场景,看似平淡无奇,却把湘云豪放爽直的独特之美,经过生机盎然的意境,色彩协调的画面,动人心魄的人物仪态,表现得令人陶醉、神往。

第三、为人、为事。她很少或者说根本不会为自我打算什么,争取什么。即使之后劝说宝玉读书,遭到宝玉的责备之后,她以后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并且对宝玉一如既往,毫无芥蒂。她就是这样一个胸无心机,不用心机的姑娘。湘云没有林黛玉的尖酸小性儿,也没有薛宝钗的世故精明。她是个直来直去,有话明讲,从不因口舌龃龉而耿耿于怀的爽快人。

异常值得一提的是,史湘云与奴婢之间异常亲密的关系,无论对平儿、袭人或者香菱、翠缕,她都一视同仁,从来不“拿小姐的款”。湘云思想性格不与封建传统一致的一面,是她人品美的体现,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史湘云的身世是凄凄切切的,但她没有黛玉的自卑心理,也不像黛玉那样自怨自艾,悲天悯人,用眼泪和叹息来折磨自我,她总是以乐观、旷达、宽宏量忘却自我的不幸和不快,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她那豪情率真的可爱性格,更没有扼杀她生活的热情和活力。爱说爱笑,敢作敢为,率真和豪爽,这是史湘云性格难能可贵的一点。

总之,人品美、才情美、性格美表此刻独具特色的湘云身上,正是二百年来绝大多数读者深深喜爱、热烈赞叹这一艺术形象的主要原因。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篇二)

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戚序(蒙府):幻境无端换境生,玉楼春暖述乖情。闹中寻静浑闲事,运得灵机属凤卿。

贾珍是不敢去看父亲了,上次把话已经挑明了。古代儿子是很怕父亲的,但孙子就不一样了,隔代亲。寿辰这天不去看看又不合适,就叫贾蓉去看贾敬了。贾琏、贾蔷一来就问有没有玩的,都是败家的。贾敬是贾母的侄儿。贾母是童心未泯,嘴馋多吃了桃,看得出来她老人家的可爱。“上月中秋还跟老太太、太太们顽了半夜”,侧写出了老太太爱热闹,应了贾珍的话。

王熙凤问病秦可卿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说可卿的病症,不一口气说完,插一句别事。曹雪芹常用这样的方式,行文有所停顿,节奏上略缓一缓。“我说他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这话是说的可卿,何尝不是凤姐的写照。

难得看到凤姐伤心,犹如闺蜜般的妯娌生了这么大病,她知道可卿是“十分支持不住”。这次是真的伤心了,不像初会林黛玉时逢场作戏的拭泪。都是在说话间,事情一件接着一件。贾蓉报告完,凤姐迫不及待地问可卿的病情,贾蓉一皱眉,不必听后面的话,就知道情况不妙了。

凤姐的话说的真漂亮,“心到神知”,把人都夸了一遍。邢夫人、王夫人祝寿的诚心可鉴,大老爷得道成仙。怎么提高情商呢?有时候自觉语失,可怎么说才恰当呢,可真考验人。大家族的礼尚往来,繁琐的很,凤姐不得抽身。吃过饭就剩下看戏娱乐了,男子都去看戏了,剩下的女眷就去花园坐坐,说说话。凤姐趁这个空闲,赶紧去看看可卿。

蒙府侧批:正写幻情,偏作锥心刺骨语。呼渡河者三,是一意。

凤姐和可卿之间,情谊不浅,二人的动作言语,无不透露着亲昵。“就紧走了两步,拉住秦氏的手”,“于是就坐在秦氏坐的褥子上”,画面一下子就出来了,亲如姐妹。可卿的话让人心疼,不忍卒读。想着都是别人的好,自己无福,谁不知道她才是最善心的。

这病如此厉害吗,半月多未得及时治疗,就病入膏肓了?积年累月的操劳,事情压在心底,现在身体的抗争慢慢显现出来。可卿说“把我那要强的心一分也没了”,读来痛心惋惜。宝玉“如万箭攒心”,他是至情之人,怎么能敌得住这些刺心的情形,“那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

凤姐虽然伤心,但是是极明事理的,看宝玉这样伤心,急忙赶他出去了,省的可卿看见了更加心酸。凤姐的衷肠体己话,能和几个人说?除了可卿,平儿应该也算一个,之外大概就没有了。其实,有一二可以敞开心扉的朋友,相处不必保留什么,就是人生幸事了。尤氏三番五次的叫了,凤姐才依依不舍得离开。走开后表面上风风光光,心里还是很难受的。

黄花满地,白柳横坡。小桥通若耶之溪,曲径接天台之路。石中清流激湍,篱落飘香,树头红叶翩翻,疏林如画。西风乍紧,初罢莺啼,暖日当暄,又添蛩语。遥望东南,建几处依山之榭,纵观西北,结三间临水之轩。笙簧盈耳。别有幽情,罗绮穿林,倍添韵致。

去找太太、尤氏的路上看看景致,两个“猛然”凸显出贾瑞动作的迅速。贾瑞从假山后一出来就向凤姐请安,早有“预谋”了。人为制造个“巧合”,合该与嫂子“有缘”,言语中透露着暧昧,加上眼睛“不住的觑着凤姐”,有些猥琐的形象。细想眼睛的样子,想看又不敢正眼看,矛盾的心情都写在眼睛上了。凤姐两次虚情假意的笑,都是在耍贾瑞,玩弄手段。

凤姐要是义正言辞地向贾瑞表明自己的态度,断了他的念想,让他死了这条心,也就不会有那么悲惨的下场。可凤姐心眼太多,这么干脆的饶了他,不过瘾,没乐趣。凤姐故意挑逗引诱,贾瑞自然乖乖地上钩了,高兴还来不及。“身上已木了半边”,已经兴奋至此了,莫大的欣慰。凤姐还故意放慢脚步,干嘛这么玩弄,步步为营,让贾瑞陷进去。贾瑞是感情上的老实人,根本对付不了城府极深的凤姐。“几时叫他死在我的手里,他才知道我的手段”,不愧为“凤辣子”。

蒙府侧批:别者必将遇贾瑞的事声张一番,以表情节。此文偏若无事,一则可以见熙凤非凡,一则可以见熙凤包含广大。

宝玉总是和女孩儿一起玩,在胭脂堆儿里长大。一出《还魂》,预示了可卿的“还魂”。王夫人说尤氏贾珍心里不静,其实是自己心里不静,王夫人是好清净的,早就想回去了。凤姐看贾琏看的紧,她也知道宴席过后这些男人大约干什么去,他们一起去了,她也不好做些什么。尤氏说凤姐“正经人”,她挺糊涂的,应该不知道凤姐背地的干的不正经的事。

看戏、吃晚饭、喝茶,等等事情完了终于该回去,王夫人已经很疲惫了。这个时候不忘提一下贾瑞,后面有他的好戏。贾瑞的情节一点一点跳着过来的,几次想找凤姐,可偏偏都不巧。他倒是一直没死心,还挺痴情。可卿一直没好,干干的耗着,日渐消瘦。凤姐看样子知道所剩光景不多,但也不敢把实情告诉贾母,尤氏和凤姐无可奈何。

凤姐、平儿眼里贾瑞不知好歹,痴心妄想,卑鄙下流。他坏吧,倒不是,是平日里被管教的太过严格,矫枉过正。欲望太盛,遇到一丁点机会,就要飞蛾扑火般抓住。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篇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篇四)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激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当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杯具,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我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能够选择,那么,死于悲痛,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篇五)

又览完了几页,这中间给我留下极大震撼的,数王熙凤了。

我之前对她的描述只不过是以偏概全,而现在的我更对她产生一种畏惧的心理,如果我穿越回那个时代,与凤姐过招,可能一集都活不下来 。贾瑞因为自己的贪欲,惹了凤姐,在冬天的走道里呆了两日,最后一日不仅没有泡到朝思暮想的凤姐,还被侄儿贾蓉威胁,泼尿粪。但我并不觉得他很可怜,也不觉得凤姐很仁慈,两个人都有着自己偏执。

而这几张的内容,离去了很多人,黛玉的父亲,秦可卿,皆因病重而死,从此,黛玉没了爸爸,在荣府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有人说,如果黛玉从未来过荣府,在爸爸生边服侍,一定活得无忧无虑,无需考虑他人的目光,不会有人说她的性格;不会在她病重的时候,连一株人参都不愿给她下药;不会连爸爸死后,留下的遗产也被用来修筑大观园……当然,也遇不到宝玉,那个她深爱着的人。

秦可卿死后,宁府的管事权都交到了凤姐手中,正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又或“一个人爬的越高,就摔得越痛”,虽然已知晓她的命运,但对她为何流落那样的结局而感到兴奋,—种探宝的冲动

关于红楼梦的个人心得感悟(篇六)

一番相思,两处闲愁,千言万语道不尽古往今来痴儿怨女。红尘过往亦只是南柯一梦,过尽千帆,亦难逃香消玉殒。

读《红楼梦》时,不喜欢黛玉梨花带雨的姿态;不喜欢熙凤的泼辣刁钻,可以说对《红楼梦》中的大部分角色都甚欣赏,他们亦刻薄,亦狠毒,亦阴险,工于心计,不惹人怜。独有一人,她勇敢,不屈——她就是晴雯。但她却偏偏活在书里,终其一生演绎了场并不华丽的悲剧。

晴雯的出现,必定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因为她就是另一个黛玉。作者用一个黛玉横死街头的悲惨下场,预示了宝黛之间悲惨的结局。晴雯身世凄惨,却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得到了主人的赏识,并且依旧保留着自己纯真的本心,一如对袭人的态度,一如对坠儿的惩罚,虽脾气火辣却天性使然,但正是她的纯真天性,才导致其最后的悲凉。

宝玉也是如同深爱着黛玉一般深爱着晴雯的,否则宝玉不会同一个奴才的奴才那般要好,也不会在一个下人病倒的时候心急如焚。晴雯也同样深爱宝玉,否则也不会在病重时依旧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也要补好对于宝玉极其重要的雀金裘。鲁迅先生说过:“所谓悲剧不过是把人认为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此时的晴雯恰好充当着“美好的东西”。这样看来,晴雯之死便是必然了。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5篇


之前读《人间词话》,最喜欢的就是这句话:一切景语皆情语。如今再次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真的是感受又不一样了。你在读完《人间词话》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王国维的这三境界是我读师范时所了解的,当时就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有幸拜读后,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然而他对自己写词的工夫尤其自得,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他说:「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王国维说这话的时候刚满三十岁,只写过百来首词,就轻易把八百年来的词人几乎全不放在眼里,写作能写到这等份上,先不说历史评价如何,就算清狂自信也够透彻的了。这位生于一八七七年,卒于一九二七年,在他五十岁的壮盛之年,跳入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没顶而死,其一生就是对人生问题不断追索讨问的过程。有人说他是逊节于清朝的遗臣,有人说他是忧心世道的烈士,也有人说他只是受不住罗振玉这位师长的长期欺压,一口怨气咽不下去,就投水自尽了。王国维戏剧性的死亡对历史学者而言是举足轻重的,但对于写作或画画的人而言,他所留下的文字比他个体生命的终始短长更重要。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非独谓景物」,「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譬如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

——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经历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边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境界也。王国维。

记得当初中语文老师对我们讲起这三种境界的时候,我们都是似懂非懂,懵懵懂懂。对于境界一词也不是很了解,尽管那时已经读背了不少的诗词。直到后来,读了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之后,才意识到原来诗词之中有着丰富的情感,深远的意境。

王国维,字静安,晚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是我国近现代的著名学者,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着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间词话》以其见解之新奇,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王国维先生在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纵观古今诗词,能够流传千古的名片名句,哪一句不是有独特的境界呢?我们先来讨论有我之境界,有我之谓在境界之中有作者,重点在于以我观物。即从自我感情出发,借助自己所观之物抒发自己的情感。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诗人借助眼前之花,表达出自己的悲伤之情。一般而言,花是一种美好的食物,但是正是这样美丽的东西也会触动诗人的伤心之处,可谓乐景衬哀情。这就说明是从自我本身的情感出发的,不管是多么美好的事物,都能引起诗人的伤感。因为有我,此之谓有我之境界!

那么无我之境界又是怎么样的呢?无我之境界主要强调以物观物,强调客观存在的真实性,将主观意识客观化。如陶潜诗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轻松、淡雅的田园风光图。通过这样一句诗,通过这样对自然客观景物的描写,我们感觉到作者对自然田园的向往之情,表现出一种隐居田园山水间的悠然、闲适之情,可谓意境深远,令人心向往之。正是因为诗人描绘了一种意境,才能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正是王国维先生所言之无我之境界。

那么如何才能写出“境界”二字呢?一就是创作要有真情实感,讲求一个“真”字。在这里,先要讲明的一点便是“境非独谓景物也”。境界并不是只指景物,人之情感更是境界。不论是写景或是抒情,能写出真情实感,做到情景交融,使人身临其境才算是做到了“真”。然而“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池塘一角、西风大漠与雾失楼台怎能相提并论?很多传世之作都是作者随兴所至,即挥毫泼墨抒其所见所感,无所拘束,常常命为“无题”或者直接从诗中抽出二字。然则若给定了题目,依然抒其真情,但总在潜意识里受到题目的局限,所求境界亦仿佛裁剪过后,并不完整。这或许就是王国维所说的“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吧。其二,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作词要做到“不隔”,也就是用词平实易懂。“欧阳公‘阑干十二凭春,晴碧远连云。千里万里,二月三与,行色若愁人’。语语在眼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畔’,则隔已。”不难看出,前者如画一般呈现在读者眼前,令人身临其境,但无晦涩之词语;而后者,如不知道“谢家池上”指的是春草一说,就会不知所云。

王国维认为“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白,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个人理解就是作词能做到不讽刺不赞美,不用典仿古,不用替代字,完全都是出自于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和真实所想,才称得上是纯粹的创作。正如“桂华流瓦”不如“月流瓦”的意境好,倘若用词自然、易懂,感情真实,何必非有替代字呢?“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以免会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其三,诗人词人要做到“虽理想家,亦写实家”。王国维认为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一个诗人可以凭空虚构,肯定都是立足于现实世界的。诗人虽然是很理想化的,但是他们的理想化从某一个侧面也会显现出社会的现实,即理想源于现实。正如王国维所说的“有造境,有写景,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事实上,从表面可能很容易分辨出诗人是理想化的还是在写实。但是细细品味,再理想化的境界也是在抒发一种真实的感情或者从真实发生的事情所升华的一种境界。写境的同时在抒发自己的抱负,造境的同时亦是在反映现实。然而,仅此也是不足的。王国维认为“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这正是他对前文所提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进一步阐述吗。有我之境界就是“入乎其内”,无我之境界不就是“出乎其外”吗?

总而言之,我认为要写出境界,就在于一个“真”字,感情要真,景物要真,只有这样,读者才会有所共鸣,才不至于不知所云。

然而,我最喜欢的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所言关于三种人生境界的阐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第一境的落脚点应该是在“独”和“望尽天涯路”。是指一个人在孤独中寻求自己的梦想,这就表明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也可理解为独自地准备追求理想,要有自己的人生规划。第二境界则是当自己的目标确定之后,付出全力为其打拼而不后悔。第三境就是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发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其实就在自己的身边。人生就是如此,因此我常常引用这句话来比喻人生。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穿衣有衣品、下棋有棋品,作词亦有词品,而词人的人品也会投射到词品之中。如果对答词的上下文是一种初级文化游戏的话,那么用词人的一句词来概括这位词人的词品则应该算是相当高级的文化游戏了,这需要你不仅对词非常熟悉,同时要对创作者也有非常深入的了解,从千百句中拈出一句恰到好处的话来概括此千百句的风格,更是对记忆和理解力的双重考验。王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中就做过这样的游戏,他曾经用三位词人的词——温庭筠、韦庄、冯正中——分别概括他们各自的词品。

对于温庭筠,王静安用“画屏金鹧鸪”(《更漏子》)来概括其词品。原句是“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温庭筠通过《更漏子》描绘了一位女子的闺思之情。大雁从边塞飞过,乌鸦从城墙上飞走 ,词中出现的前两个意象——雁和乌——都是实景,而到了“画屏金鹧鸪”,作者看到了闺房中画屏,画屏本身为实景,但与前两句真实存在的大雁和乌鸦相串联起来,则实中有虚,因为金鹧鸪是秀在画屏上的,而不是实际的鸟。这种虚实结合的手法描绘了人物内心的矛盾冲突。就好像在拍摄一部电影,镜头先是在远景,惊起了一群大雁,再向前推,又惊起了城墙上的乌鸦,再一步步向前推,最终推到主人公屋里的画屏上,可是画屏上的鸟却并没有受惊飞走。相反,惊醒的却是深藏闺中女子的心绪。联想到温庭筠的另一句“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我们可以大胆推测画屏绣了一对鹧鸪鸟,反衬之下,形单影只的女子此时心里变化大概逃不出“相思”二字。在动与静、虚与实、远与近之间,词人细腻地刻画出了主人公那种惆怅的儿女情长。虽为唐人,但温庭筠作词是比较多的,但是其题材大多集中在儿女情长上。对于生为男儿身的温庭筠来说,这种带有浓重脂粉味的儿女情长是极其特殊的,特殊在它表达了男儿身中的一种少女情怀,有人甚至将其总结为“男子作闺音”。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地评论为“滥情”或是“不够爷们 ”,否则历史也不会给予他“花间词派”鼻祖的地位。他所表达的情意绵长、苦闷孤寂大概都与他恃才不羁、长期贬抑紧密关联,而“画屏金鹧鸪”也似乎成为了他逃避现实,遁入虚无的最佳渠道。

同为“花间词派”,对于韦庄,王静安用“弦上黄莺语”来概括其词品。语出韦端己的《菩萨蛮》,“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这首词是韦庄在回忆与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恋人演奏起镶有金翠玉的琵琶,弦上之音犹如黄莺之语, 好似一对黄鹂鸟之间的对话。美人配美琴,本应温馨的场景道出的却是一份难分难舍的留恋和苦涩。作者听懂了琴语,所以才说道:“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那琴声是在催促我早些回去,如果回得太迟,那绿纱窗下的花便不再盛开了。此处的花指的就是韦庄的恋人,面对韦庄的远行,恋人无法阻拦,只期盼对方早归,这种难以言说的无奈通过琴声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同为表达儿女情长,韦庄与温庭筠相比则多了几分清脆爽朗,就如同那琴语一般。如果可以用咖啡来作比较,那么韦庄与温庭筠之间便是意式与美式咖啡之间的区别。温庭钧的词有如玛奇朵的醇厚浓烈,而韦庄的词则像美式咖啡那样清纯、清淡。因为韦庄适逢晚唐时期,社会动荡,在七十岁官拜宰相之前,他四处漂泊的一生伴随着分离,也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从长安到成都,黄鹂鸟似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唯有那声琴语徘徊耳畔,此种遗憾只能通过“弦上黄莺语”表达出来了。

第三位词人——冯延巳,王静安用“和泪试严妆”来概括其词品。语出《菩萨蛮》,“锦壶催画箭,玉佩天涯远。和泪试严妆,落梅飞晓霜。”相较于前两位“花间词派”代表人物,王静安认为冯延巳的词境更加开阔,称之为“深美闳约”。“和泪试严妆”描绘了一位女子面对镜子,一面流泪,一面又在化妆。人前的强颜欢笑与人后的欲说还休,这种矛盾冲突在经过不断堆积终于在某一时刻释放出来,而这些都通过女性化的描写表达出来。蒋勋先生将其归结为“颓废美学”的范畴,当然这不同于我们字面上所理解的意思。经历过唐朝高度向外拓展的历史时期后,五代则进入了一个相对内敛的时期。在内敛之中,呈现出了两种情绪——“自恋”和“自省”,这是一种特殊的创作状态,但可能更加贴近于当时词人的生活常态。女子对镜梳妆,面对镜中的自己,初看是自恋,再看则是自省,在自恋与自省的矛盾过后,女子边流泪边化妆。这是一种脆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坚强?丢掉手中的一切发生大哭才是更加纯粹的软弱,如果说自恋情结是一种自我安慰,那么自省表达的则是一种面对世事无常的坚强。用“和泪试严妆”表达出词人理想与现实貌合神离的一生,恐怕再合适不过了。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一词诉万绪。

不同于唐诗的豪放不羁,我更喜欢词的婉约。

寂寥无人的月下,坐在窗前,看月光与灯光交融,品《人间词话》,让灵魂在古词中得以冲涤,然后缓缓地,被牵引着,带入到另一个境界,远离白日的喧嚣与繁华,我所见的,是春之暮野。

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所写的精神核心所在。“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言一出,如金石掷地。若无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怎会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呢。若无欧阳修深沉之境,怎会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若无稼轩的豪放之境,怎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若无李后主幽婉之境,怎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若无容若的落拓不羁,又怎会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之言?

在《人间词话》中古人造境不外乎以下三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境虽过于平直,然登高远望,无遮无拦,妙在深远、旷达。凡造此种境界必以气象取胜,无大胸襟,大豪气难以为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是也,读罢令人心旷神怡。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境虽有些柔弱,然感触细腻,凄婉动人,妙在情真、意切。凡造此种境界必以性情取胜,无细致的感受,痴迷的情怀难以为之。“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是也,读罢令人柔肠百转,缠绵悱恻。

此二种境界易造,古诗词中出现也最多,若论造境之难,之高妙当在第三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境之妙在于“顿彻”,要入乎物中,又要超然物外,无宇宙间的大智慧而不可得。或许唯“灵性”二字可当之。凡含此境之作必为神品。“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是也。

造境之种类有三,造境之法却只有一个“真”字。“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欲成大事者,必须下定决心在自己的路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百折不回。然而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却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灵感或许就在于你莫名奇妙的一个回头,冥冥中有个方向指引着你,说:看,他就在那呢。

忘不了李后主之词——那以血书成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词不再是风月笔墨,而是生命与亡国之恨的长吟。“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李煜的词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无论顺境逆境,他都保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国破家亡,从君主沦为阶下囚的命运不但没有吞噬他的赤子之心,反而使他的性情愈发纯粹,而他的痛苦也愈发深刻。“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份深切的亡国之痛,也许深深触痛作为前清遗老的王国维先生,在他的内心引起了激烈的共鸣。作为前清遗民,眼看国运日下,世道苍凉,王国维先生却只能是徒有心焦,也许他也曾感慨过“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也许他也想褪下长袍马褂,换上盔甲,一如东坡笔下“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保家卫国。

在昆明湖畔,王国维先生纵身一跃,带着一腔的热血以及满怀的无奈与愤懑,在年富力强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也许那人心动荡的民国乱世,无从存放他的信仰,只有那方悠悠清泠的湖水,才是那颗赤子之心安眠的归宿。我轻抚书册,昔人已去,然而这由几十条短句组成的著作,仿佛珠玉之声,在每个爱词者耳畔轻奏。

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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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读了作者写的《赤壁之战》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急您所急,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关于赤壁之战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关于赤壁之战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我很喜欢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前几天读了《赤壁之战》,感触颇深。

《赤壁之战》讲述的是曹操想带领十五万大军抢夺东吴江南的地方。庞统的连环计成功后,周瑜决定用火攻来对付曹操,先让黄盖写信诈降,让曹操毫无防备。曹操不知有诈,黄盖的船借着东风飞快地冲进曹军的水寨。

赤壁之战是靠了团体的智慧战胜了曹操。因为先是庞统出了连环计,周瑜出了火攻的主意,诸葛亮前来借东风,最后是黄盖写诈降书来攻打曹操。

首先,我认为赤壁之战中曹操大败的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曹操战胜袁绍得了60万大军,所以骄傲自大;

2、曹操想统一天下,求胜心切,日行三百里,部队的士兵很疲惫;

3、曹操的部队大多是北方人,不习水性,而周瑜的部队精通水战。

其次,周瑜只有十万人马,如何战胜曹操的百万大军呢?周瑜联合刘备做了很多准备工作:

1、黄盖假装不满周瑜,被周瑜打了50军棍,黄盖投降曹操;

2、周瑜用计让曹操错杀了熟悉水战的降将蔡冒、张允;

3、庞统诈降曹操献计把军中大小战船用铁索连在一起,这样就可以解决北方军队水土不服、常常晕船的问题。

最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诸葛亮登坛做法,借来东风,黄盖率船诈降曹操并引火冲向曹营,火烧曹营,曹操大败。

关于赤壁之战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今天,我再一次品读《赤壁之战》这篇课文,有更多的伤感。

《赤壁之战》讲述的是曹操想带领十五万大军抢夺东吴江南的地方。庞统的连环计成功后,周瑜决定用火攻来对付曹操,先让黄盖写信诈降,让曹操毫无防备。曹操不知有诈,黄盖的船借着东风飞快地冲进曹军的水寨。

赤壁之战是靠了团体的智慧战胜了曹操。因为先是庞统出了连环计,周瑜出了火攻的主意,诸葛亮前来借东风,最后是黄盖写诈降书来攻打曹操。

在日常生活中,团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团体可以互相帮助,把缺点弥补。日常生活中,我们还需要智慧,在遇到困难时要多动脑筋,想出化解困难的好办法。比如考卷上有一道难题,我们不能空着不做,得通过脑子的思考来寻找一个正确的答案。让我们做一个智勇双全的人。

关于赤壁之战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我怀着激动的情绪,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其中的一篇“赤壁之战”。这篇文章选自罗贯中的著名小说《三国演义》,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孙,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孙权与刘备联合,率军在赤壁与其相抗。

黄盖献上火攻之计,周瑜、黄盖又连施苦肉计,再使蒋干去送诈降书。之后火烧赤壁,曹军损伤无数,只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曹操呀,你为什么输得如此惨烈呢?是兵力不够吗?难道你的八十万大军还敌但是孙权的三万人马吗?顷刻间就灰飞烟灭了吗?是军队士气不振吗?想你曾破袁绍、斩吕布,一路高歌,势如破竹。也许是你轻易信人,先是中了周瑜的连环计,再是信了蒋干的诈降书。曹操阿,曹操,任你生性多疑,也逃但是周瑜的连环计;也许因为你们是远来之师,一路跋涉,筋疲力尽,周瑜完全是以逸待劳;也许是你们人生地不熟,而周瑜拥有长江天险,才会前牵着你们的鼻子走;也许是你太轻敌;仗着自己人多,周瑜人少,就必须会获胜;也许是你们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别看在陆地是精锐之师,所向披靡,无战不胜,可一到像长江这样的大江、大河之上,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了;也许是孔明太聪明,东风有意周郎便呀,也许……

曹操呀,你的败给现代人留下了不少疑问,至今仍有许多人在争论,你的败到底是必然的,还是天意呢?

关于赤壁之战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刘备败走汉津口,只得投奔江夏。曹操欲请孙权会猎于江夏,共擒刘备,分荆州之地,永结盟好。

孙权问曹操大军至襄阳,刘琮已降,又星夜渠道江陵,乃集众谋士商议御守之策。鲁肃欲结盟刘备共破曹操。孙权喜从其言,遣鲁肃赍礼往江夏吊丧。刘备使人迎接鲁肃,鲁肃请诸葛亮到东吴共议大事。

孙权手下谋士欲降曹操,诸葛亮舌战群儒,令孙权下决心与刘备共破曹操。初战曹军水土不服,被周瑜大军杀败。曹操派蒋干去说服周瑜来降,不料反中周瑜的反间计。周瑜欲除诸葛亮,叫他草船借箭,诸葛亮借了十万枝箭。诸葛亮神机妙算,早已知道周瑜嫉妒欲至他于死地。

黄盖、阚泽诈降,庞统巧授曹操'连环计',诸葛亮借东风,孙刘火烧曹军,把号称八十万大军的曹军烧得焦头烂额,曹操败走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

我认为曹操败在自负轻敌,指挥失误。孙刘胜在冷静分析,结盟抗战、巧用火攻,最后这场战争以弱胜强,从此,拉开了三国的序幕。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8篇


当我们阅读完一本书籍,写下脑海中的简短感悟叫做读后感。阅读了野草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不知道你有没有在找野草读后感范文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朝花夕拾·野草》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

鲁迅原名是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19xx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的贡献。

这本书的内容简介是:这本书收录了鲁迅先生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佳作,以及“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所著的《回忆鲁迅先生》。其中回忆散文诗集《朝花夕拾》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颇具影响力的散文诗集《野草》,描述出作者在新文化统一战线分化以后,在彷徨中探索前进的思想感情;《故事新编》是以远古神话的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则为读者重现出了一个极具魅力文化的鲁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鲁迅的文章里有“虚实结合”,“点面结合”等,的写作方法,使我意犹未尽,这时候我才感受到鲁迅的童年原来是那么美好,有那么多的新鲜事。

还有老舍对鲁迅先生作品的评价: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对于这句话,我似懂非懂。我觉得这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看过了“鲁迅全集”的目录,就没有人敢说鲁迅先生不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而“渊博”两字不能够表现出鲁迅高超的文笔技术,只能是在夸奖鲁迅的词中算是沧海一粟的了。

叶圣陶也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的心里。

一代文豪回忆难以忘怀的年少往事的不朽名作,以浓郁的情感写就了充满深刻寓意的散文诗集,多角度的刻画出了这伟大的文学家——鲁迅。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

文章一开始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的力气最大?一般人们的回答通常都是“大象”或“狮子”什么的,而作者却提出了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是植物的种子。种子能推开压在上面的任何东西,一股向上进取的精神显示出那种被压迫的人民群众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是它象征的意义,用以歌颂人民大众、歌颂人民的抗战的力量、进步的力量。

记得小时候曾听妈妈唱过一首歌:“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一棵任人践踏的小草却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能够掀翻压在身上的巨大的石块,表现了不畏困难、久经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鲁迅先生投笔从戎,便是誓为贫苦百姓的保护者,甘做刀笔吏,他对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这是鲁迅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野草》的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即看客们,这类形象在鲁迅的作品中屡有刻画。但在《复仇》中,鲁迅却直接将矛盾集中于“当局者”:“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裸着全身”,指的是全身心的依赖,是爱的表现;“捏着利刃”,却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之后看客出现了,出现了这极致的大欢喜的观看者,“拼命地伸长颈子,要鉴赏者拥抱或者杀戮”。但是这样的拥抱或者杀戮迟迟不来,且“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于是,路人们就觉得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有钻进别人的毛孔中”。想象中拥抱和杀戮的生命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并没有到来,然而,“看”的对象却已经发生反转,由路人看杀戮者,变为杀戮者看路人:杀戮者“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

这样的反转构成了一重的复仇:不让庸众鉴赏,得以生命飞扬的大欢喜,却偏给观看他们的厌烦和无聊。此外,还有一重复仇,这是将读者也算计在内的。将杀戮的快感直接导向将读者,自然而然将读者引诱到看客面。因而,如果被引诱至这种视角,则读者也沦为作者所批判的“庸众”。鲁迅先生的矛头这回指向批判者自身,这是间接的和深层次的复仇。

《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国庆这几天,闲得无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开看了看,刚开始看的时候,本以为是一本十分无聊的书,可是,越到后来,就越入迷,我有些好奇,就看了看作者,原来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捧着这本书不停地读。就这样,我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我不禁赞叹鲁迅先生的文笔,朴实中带着一丝优雅,让人可以被其中的意味所吸引。

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我觉得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让我不禁幻想起我自己脑海中的雪。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白皑皑地一片,白的发亮,让人睁不开眼,白的优雅,让人不忍心破坏那完美无瑕的风景。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鲁迅先生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倾注了自己最真实、最真挚的感情在里面,不然绝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让人能够体现出最真实的美。

除了这篇文章,其他文章也都很精彩,比如《秋夜》、《影的告别》、《立论》等这几篇描述野草精神的文章,也都十分精彩,如果各位有兴趣的话也可以读一读。

鲁迅先生一笔为武器奋斗一生,写出的每篇文章都耐人寻味,多读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品品其中的意义,将使我们受益终身。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野草,在我们周围处处可见。但是毫不起眼的它,却拥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在 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二十三篇散文诗,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等。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这本书的题辞中,作者写道:野草 , 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朽腐。这句话说得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芬芳,也没有乔木的高大。而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尽。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力永远是顽强的,它们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作者还写道: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是我憎恶这以做装饰的地面。这句话是有隐含的意思的。野草比喻无辜的中国平民,而这以野草做装饰的地面则比喻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作者对老百姓的同情和对黑暗势力的憎恶。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7)

白居易有诗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这或许就是鲁迅给他的散文集取名为《野草》的原因吧。像野草一样即使被焚烧、被割刈、被践踏,但深扎土地的根是不会死的,第二年的春天他照样吐出新绿,这就是野草的生命力,也是鲁迅的生命力。当然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推测,在《野草》的题辞里鲁迅先生写到:“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读《野草》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在绝望边缘挣扎的人,在无边无际的绝望中1又看到了微弱渺茫的希望;我想到一个词“绝处逢生”。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这死亡有皆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腐朽,我对这腐朽有皆大欢喜,因此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我觉得这句话里包含了希望,绝望之中渺茫的希望。在《影的告别》里,那个决意与人告别的影,因为他不愿生活在黑暗里“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然而我不愿意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默。”这是一种自我毁灭,宁愿在黑暗中沉默,在黑暗中离开,也不要彷徨。这是影在绝望中寻求自灭以求那渺茫的希望,与其在黑暗与光明之间徘徊还不如选择毁灭以此得以解脱。《希望》中也有一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与希望是相同的,这也说明在鲁迅先生眼里,绝望与希望他们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起码在《野草》里不是的。因为现实的希望已经不可能了,但是不甘心,因为不甘心就此认命,宁愿选择毁灭也不要委曲求全,也许在绝望中还有生的希望。“我只得由我来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了,纵使寻不到身外的青春,也总得自己来一掷我身中的迟暮。”即使暗夜、即使苍老,也要肉搏绝望,用迟暮孤身奋斗,在绝望中活得重生。《野草》里几乎每一篇都透露着绝处逢生的悲壮。

我始终觉得作家的作品里或多或少都带有自身的感情,或身份、或性格、或背景……鲁迅先生也是这样的,不管他的小说还是散文都不是以一个观看者的身份来定位的,起码不会全是,每一篇文章都有他的影子或者脊梁在里边。鲁迅一生的经历很曲折,自己人生的曲折、迷茫、绝望在《野草》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并且《野草》的写作背景也是鲁迅在他的人生低潮期,可以说《野草》里的迷茫、困惑也是鲁迅自己的困惑,但在他的意识里,骨子里战士、斗士那般不服气的精神,《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正好是鲁迅战士精神的体现,宁愿自我毁灭、宁愿委曲求全,在绝境之中寻求生存。在《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它们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依存关系,绝望中孕育希望,希望中隐藏着绝望。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8)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的疫情,它就像是野草,蔓延到了世界各地,在全球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我们需要一把火,来烧光这肆虐生长的野草。这把火是什么?就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精神。如果我们十四亿个中国人团结起来,舍小家为大家,先国家后个人,那我们中国的力量就如那熊熊火焰般愈烧愈旺,最终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拦路虎”赶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

鲁迅先生一生中都在用他手中的笔和敌人做斗争,直插敌人的心脏,他就如同文中那一团散发出光和热的火焰,驱走所有的死亡与朽腐,为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寄以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精选(7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读后了童年,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写童年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在现代的城市中,每个小朋友的童年都是幸福愉悦,天真无邪的,有父母及老一辈人宠着,可是回想几十年前,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内乱爆发,封建腐败的思想传播着,整个社会都呈现出不好的现象。有的小baby才刚出生就遭遇如此不幸,你们觉得他们的童年会幸福吗?

高尔基没有因此而打倒,并给后代许多哲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有一个温柔的外祖母,这个外祖母给了他无限的爱,就是这种爱包容了一切,使幼小的高尔基有了一丝希望,并积极与恶环境作斗争,做了个有出息的人。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它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表达了普通人的理想和期望。书中的主人公阿辽沙是个善于观察、十分敏感的孩子,敢于与坏事作斗争,外祖母则是个富有诗意的形象,她的种种爱对阿辽沙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祖孙情浓,感人至深。

其实生活中,父母对你的爱也是如此。小时候,由于你的好奇心和莽撞做错了事,父母只会关心你有没有受伤,而没有怪罪你的意思。稍微大点了,你和小伙伴闹了不愉快,起了一些小冲突,虽然说了你几句,但他们是爱你的,回家后,立马安慰你几句。再过了好几年,你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一听父母与自己的心思不一,就很是生气,其实那时父母也是爱你的,他们为了你以后的人生做考虑,希望你能挺过这个叛逆期。从小到大,父母的爱包容了一切,他们把我们好好地保护起来,为我们遮挡“风霜雨雪”,给我们无尽的美好。

所以说,世上的爱能包容一切。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的,这是三部自传体其中的一部。我读完之后,有很多的感受,这本书描写了十九世纪的70到90年代的苏联社会风貌。

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得了病就早早的死去了,3岁的阿廖沙和他的外祖父,母亲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在他读过小学三年级就上人间谋生了。

外祖母改变了他的一生,文中有一句话说:“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对那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难的生活”外祖母的爱给予阿廖沙坚强的力量,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着阿廖沙,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但是外祖父的脾气暴躁,曾经狠狠的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工人应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昏死过去。幼小地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是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工人偷东西。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我们的生活却是那么的美好,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的讲课,回家有美味佳肴,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努力学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心,现在我们有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应该好好学习。

虽然我们的童年快没有了,但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童年,好好度过现在的每一分钟!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但是,对高尔基来说,却是另一番感受……

前几天,我读了他的自传体《童年》,这令我十分感动,书中说到他小的时候,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已经变得暴躁。他的两个舅舅不断地争吵、斗殴。妈妈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然而,他的奶奶与外祖父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慈祥、聪明、善良、能干,这给幼小的高尔基留下的不仅仅是当时社会上的丑恶,还有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高尔基那时曾因好奇把白桌布染成蓝色而被外祖父打的失去知觉,在那种艰险、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默默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生存。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他依然走了过来,成为了一名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为人类留下了一部又一部的名著,流传千古。

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的生活与我们的今天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现在的我们,个个都养尊处优的,在家当小皇帝、小公主,只要一点不顺心,就得让大人忙活一阵子。哪像高尔基那时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但是,虽说我们现在生活好了,不像高尔基那时生活那么悲惨,可我们也不可以这么做,要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要再做小皇帝、小公主吧,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我们像一株株小苗,在现在安定的、美好的社会滋润,我们要好好孝顺父母、认真学习,为未来做好准备,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时光,一触即去,童年,也随之流逝。现在,充满活力的我们,要趁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童年,是一个代表童话的名词,它蕴含着物知的可爱;他弥漫着糖果的甜蜜;他收藏着一颗单纯的心,它是每个幸福的过往,描述着一段段第一次的开始与结局。

在不经意间,我在书柜里发现了一本尘封多年的《童年》,我怀着崇敬悄悄走进的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原认为是华丽的童年成就了他的今天,却发现是磨练铸就了他的不平凡。

从小父亲去世,在外祖母家生活,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分家产的明争暗斗,遭受了外祖父无情的毒打,经历了悲剧的生死分离,在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褪去了幼稚的无知,变得成熟,与他年龄极不相符的稳重,终于母亲再嫁,却未得到想要的幸福,继父的冷酷无情铸就了他成为孤儿的结局,行行色色的人物,给予他不同的感受。

外祖母,外祖父有着不同的上帝,慈爱与冷酷,怜悯与冷漠,影响他幼小的心灵,外祖母的善良是他童年中的一抹色彩,在这个社会上,他学习到了许多,也认识到了许多,带着复杂的心境走向人间,结束了他的童年。

我敬佩他的坚强,在痛苦、失落的环境中努力地坚持着,努力着,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面临苦难,以平常心去为自己赢得一份天地。生命匆匆交错,它再短我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过,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苦难,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有幸福的,有悲伤的就像主人公阿廖沙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这周,我读了《童年》这本书,有一个片段令我印象特别深刻。

主人公阿廖莎不小心把家里的桌布给染了色,他不敢把这件事说出来。因为外祖父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脾气很大,阿廖沙生怕会受到责罚。果然,外祖父看到桌布被染后特别生气,但是他不知道是谁干的,也没有人揭发出来,所以只好把这件事暂时搁置起来。

瞒得过初一瞒不过十五,这件事情终于还是败露了。有一次阿廖莎的舅舅犯了错,外祖父特别生气,拿着柳条就要抽他。舅舅说:“我可以将功补过,我要告发染桌布的事。”当外祖父知道是阿廖莎把桌布染了之后,就命令人把他绑在凳子上,狠狠地抽打了一顿。他下手特别狠,把阿廖莎打到了没有了知觉,只能一直趴在床上。但在晚上的时候,外祖父来看他了,还给他带来了一些糖果。

当我看到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我觉得他特别心狠手辣,连自己的外孙子都舍得下这样的狠手。教育孩子很正常,但打到不能动那就不行了。而且我觉得把桌布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对外祖父的做法非常不满。但是当读到外祖父给阿廖莎带了一点糖的时候,我才发现,他还是有感情的,并没有那么冷血无情,他的生意不好,挣的钱也比较少,支撑一个家庭尚且捉襟见肘,但是他还是拿钱去给阿廖莎买糖,他肯定也是会自我反省的。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知道了,看人不能只看这人一时的动作行为,要看他干完这件事后是怎么去处理的。如果你只看前面外祖父把阿廖莎打到没有知觉,你会很厌恶他,但看到后面他给阿廖莎带糖吃的时候,你会觉得他还是很关心阿廖莎的。看人、看书或看事不能断章取义,这就是我读了这个故事得到的感悟。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7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孝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樱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大全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阅读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写呼兰河传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呼兰河里还有很多有趣和令人发笑的故事。特别是呼兰河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发生的事情:娘娘庙大会那一天,女子和妇女参加的最多。如果是还没有生小孩的妇女去的话,只要在子孙娘娘的雕像背后钉一个纽扣,给她在脚上绑一条带子,耳朵上挂一只耳环,给她戴一副眼镜,把她旁边的泥娃娃给偷着抱走一个。据说这样做,来年都会生儿子的。还有卖带子的也特别多,妇人们都争着去买,她们相信,买了带子,就会把儿子给带来了。若是未出嫁的女儿,也误买了这东西,那就会变成大家的笑料。

呼兰河虽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都是故事。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近日习惯每天读几页《呼兰河传》,或饭后,或睡前,十分乐意被萧红带回那个时代那个地方她的那个童年。虽然阅读萧红的作品能使我迅速逃离现实世界,但在阅读过程中,总有一股矛盾在内心挣扎。

在享受傍晚照得外物红光一片的火烧云时,也得忍受漫长冬季院子北风呼呼的凄冷与寂寥;在赞扬当地百姓热心帮助掉入泥坑的路人的善良本质时,也得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说瘟猪肉是泥坑里淹死的来自我欺骗;在赞叹冯歪嘴子承受巨大压力仍积极生活的坚强时,也得目睹小团圆媳妇被活活地折磨死……我们不能用一种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也不能直接断定小说主题不是赞扬就是批判了什么什么,这样的标签如一张咒符贴死了整部作品。我们倒是可以区别对待每一个事件里的各个元素,像萧红一样,收藏起那些珍贵的记忆,日后用细腻幽美的笔触一笔笔勾勒出来。同时也暴露出时代的弊病,于当地百姓的某句话某个举动某个表情点出他们的愚昧麻木。继而又以磨倌区别于常人之路坚强担起抚养责任来探讨人性力量之大。这样不仅使小说的内涵丰富充实,也能留给读者细细咀嚼,品味感悟。

在这部半自传体小说里,萧红的记忆之口像是装上了水龙头,缓缓地、有条不紊地流出,一段一段地述说,让《呼兰河传》读起来更像一篇篇散文,复沓的文句充满诗意和回溯之美。而这种随着作者内在情感而流动的回忆式叙述方式让小说读起来更亲切自然。不过神奇的地方在于,看似明丽的笔调却让我的内心留有一股难以抒发的沉闷,使我愤怒也不是,悲痛也不是,就这样压在心头。我很想扫除内心留下的某些片段以解心闷,如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之死,可是我似乎又不舍得忘却这段揪心的情节。我想,这也是矛盾的力量所在吧。

面对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人们的反应似乎并不是一致。纵观《呼兰河传》,我大致分为三种:1。普遍存在的百姓们。麻木不仁,托命于天,逢热闹必看,时常管管对自己无利害的闲事,偶尔用用“精神胜利法”麻痹自己。2。以冯歪嘴子为代表的“坚强派”,不畏旁人闲言碎语的轰炸,不理命的所谓凶兆,全心为着两儿子努力在生存线上挣扎。3。以祖父为典型的地方绅士。他们较普通老百姓有文化、有见识,没有那么愚昧。他们也有资本去帮助他人,可他们并没有成为改变这个社会的领头人,用平静的眼光看待周围一切,而非踊跃地管闲事,也没有像其他作品里的歹毒地主一样欺诈百姓,而是偏被动地施舍帮助。在有二伯无处可去时收留他,但并不热情地把他纳为自己家人。祖父这一切都随它去的消极人生态度是说明他秉承了古代道家思想呢还是说他暗含着一种无奈的悲凉,觉得自己肯定无力改变这社会现状,便将目光缩小至自己家庭的天伦之乐?又为何会出现像祖父这样的第三类人?这都是我内心一直纠结的地方,矛盾也争吵不休。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呼兰河传》是著名女作家萧红的代表作。萧红以自己的家乡与童年生活为原型,创作了这部小说。小说描写了萧红寂寞的童年。

在萧红童年的记忆里,每天都过着差不多的生活:拉着老祖父玩,到后花园玩,看看花草、昆虫,去小后房里翻翻东西。除了节日,或哪家跳大神,一般很少出去。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着。她祖母死了,小团圆媳妇死了,冯歪嘴子有女人了,有小孩了,似乎都对她没有什么影响,只不过能去看个热闹罢了。

这本书在艺术形式上比较独特:它虽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叙述了故事,却没有主轴;全书七章虽可各自独立,却又俨然一个整体。十分耐人寻味。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团圆媳妇的经历。她才12岁就被接去做团圆媳妇,还因为长得高大就得说是14岁。刚去没几天,就被她婆婆打了,一打,就打了一个月。又请大神,大神叫她当跳大神的,所以又请了不少二神,想各种偏方把她从大神那里要回来。又是这个,又是那个,后来,把她活活作弄死了。可见,当时那里的人们是多么迷信,多么愚昧而蛮横。

著名文学巨匠茅盾先生曾这么评价《呼兰河传》: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读完《呼兰河传》这本书,我被震惊了,感触颇多。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萧红小时候在呼兰河的童年趣闻,可以看出作者的童年生活十分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快乐,向我们展示出了上个世纪初呼兰河的景色、人物,了解了作者的童年背景。

参考历史背景,不难发现作者萧红的这本《呼兰河传》创作于1940年12月,她饱受着日本侵略者刀口炮火和疾病的困扰两者之间相互攻击,这比她童年时期的生活差了许多倍,她写此书就是表达自己向往自由、和平的时代。

《呼兰河传》给我们看萧红的童年是寂寞的。天天生活在种着小黄瓜和大倭瓜的小院里,年年呆在有蝴蝶、蚂蚱、蜻蜓的后花园,慈祥的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呼兰河这小城是寂寞、刻板单调没有色彩的地方,人们天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死板生活。呼兰河也是一个善良的地方,吵架了也会和平解决,没有一丝恶意。萧红生活在这样一个寂寞的环境中,给她心灵上的烙印加深到了很重的程度。

这本书虽然内容零零碎碎,不像是一本小说,但它记录着萧红她童年往事的真实写照,只是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她受到了日本人的限制,她是多么想回到童年啊!这样的一本真实的书籍,怎能不让人为之动容呢?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作者眼中的呼兰河居住的是一些什么人呢,“他们不知道光明在哪里,可是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得到寒冷就在他们身上,他们想击退了寒冷,因此而来了悲哀。”我认为这是萧红的一种“贫困”写作的方式,去掉生活中全部的伪饰,真实而冷静地活着。历史是有着相似轮回的,呼兰河上发生的事也发生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日日发生而且触目惊心。如……哎,实在不愿举例子,写这样的读后感本身就挺难受!

人性的愚昧残忍。老胡家的团圆媳妇:描述其刚十二岁因性格活泼,招来婆婆的恶打,花五千多块钱请跳大神的为其驱鬼,用热水烫了三次辫子都掉了,终于被折磨至死。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他不屈服于生活,他说别人在呼兰河能扎下根能活得好好的,他也一定可以。他虽然也常常因为生活的辛酸而满含泪水,但他看到大儿子已经会拉着小驴到井边饮水了,小儿子也会笑了,会拍手了,他还是很欣慰的。

他当然是欣慰的。他战胜了自己。这让人不得不为他竖起大拇指。他是个内心强大的人,没有因为周围人施加给他的巨大声音和压力而屈服。他只做着他自己的事。他也没有因为生活的苦难而绝望,反而牢牢地扼住命运的咽喉,微笑着执行着他的使命。

冯歪嘴子显然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有多少人能真正承受得住外界给他的不和谐的声音而依然心平气和。我们总是说“人言可畏”,“舆论可以杀死人”,事实上那是因为我们内心并不够强大。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是不会轻易受外界舆论影响的,他总是笃定的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做着正确的事,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再回头来审视我自己:我是否也是独立的人?我的内心是否也是强大的呢?

薄薄的一本《呼兰河传》的确可以引发许多思考……

关于呼兰河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7)

不要小看目光,它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我们应做一个内心阳光且给予温暖的人。——————题记

“于是有许多人给他家出主意。他说他有一个偏方,她说她有一个邪令。有的主张给她扎一个谷草人,有的主张到扎彩铺区扎一个纸人;有的主张给她吃一个全毛的鸡……”读到《呼兰河传》的这个场景我的心像是被一根针狠狠地扎着,在他们眼前的难道不是一条人命吗?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小团圆媳妇,就在这一个又一个荒谬的“救治”中死去了,她们把这当作是一场戏,一种娱乐消遣,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又何妨?

鲁迅先生曾说过:“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面对小团圆媳妇的当众洗澡,人们赶鸭子上架似的围观,当她呼救时,没有一个人相救,在大泥坑中;马落入泥坑,看热闹的却在喝倒彩,在看客的眼中,流露着麻木、冷漠。

不仅在《呼兰河传》中有着这样的看客,鲁迅先生的小说《药》中描写道:那些脖子伸长了像鸭一样的老百姓,漠然地看着革命者夏瑜为了争取民众的自由和民主被砍头的场景,甚至华老栓拿着沾着革命者鲜血的馒头给儿子治病。这些人是多么麻木自私啊,革命者为他们付出自己的性命,他们却只是当作一场戏,寒了多少有志之士的心。

无独有偶,朱自清《憎》中一个赤着双足,脚面满积尘垢的劳动者的尸体横躺在马路上,周围有十余人看着,好奇地睁眼,脸上的筋肉冷静而迟缓。不仅中国,世界的人都是一样的,这便是人的本性。《变色龙》中警官奥楚蔑洛夫在周围一群胡说八道、颠三倒四的人中处理小狗咬人,闹出了天大的笑话。

这些看客爱看热闹,所有的言论都未经证实便随便传谣,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害死人的性命,他们便是“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他们完美展现了“平庸之恶”这个词。不仅在过去,在现在言论自由的社会,这种现象便更随处可见。

且不说生活中实在的围观,在信息发达的当下,网络围观更为壮大。“天涯观光团”、“豆瓣观光团……”这些人在看到震撼、争议的内容,便一呼百应,群起而观。一旦相似的人都说同样的话,人们便失去主见,相信大多数人的话,于是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他们便是当代的看客。

看客喜欢看热闹,他们容易轻信别人的话,其本质便是没有自己的主见,像墙头草,两边倒。

当今是言论自由,但我们更应该敬畏言论自由,谨言慎言,维护干净的舆论场。不随便传谣、不随便发朋友圈,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凡是能够言说的,都能说得清楚,对于不可言说之物,必须保持沉默。也如古人所说: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众生芸芸,人海茫茫,人总是张大了耳廓,兴奋又迷惘地接受着这世间的万籁,不可避免地相信他人失掉本真,做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这时,我们更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要让别人走在我们前面。

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收藏五篇


《快乐王子》是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的童话,我们看完这个故事后受益匪浅,此时可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快乐王子》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1

假期里,我看了《快乐王子》,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的大意是说,快乐王子是一座用金片贴面的雕像,由于快乐王子很高大,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比如,小女孩生病了,需要钱治疗,还有一个穷作家因为没有钱而无法买纸张等等。快乐王子很想帮助这些穷人,但他是雕像,无法走动。这时一只燕子飞来了,他请求燕子帮忙,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而他自己和燕子却被扔进了垃圾桶里。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乐于助人,要帮助有困难的人,不能见死不救,只有帮助了别人,自己才会更快乐。

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2

放暑假,妈妈在凤凰书城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快乐王子》,它是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耸立在市中心,他的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用两粒闪闪发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生活贫穷的人们,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

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他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得到了许多快乐。

读完这篇童话,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这种默默奉献的无私精神感动了。在我们的身边,不是有许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我们的学习,呕心沥血。不就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知付出,不求回报。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正是有了这么多快乐王子在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我们现在的孩子,应该学会默默奉献,这样,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富强、美丽。

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3

暑假里,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王子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们,他得到了很多快乐。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那种默默无私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让我明白了“爱是奉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不是有很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学生,呕心沥血,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为付出,不为回报。

还有各种各样的志愿者,他们出钱出力,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快乐王子”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现在的孩子,就应该从小胸怀大志,学会奉献,这样,我们伟大的祖国将会更加富强、美丽!

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4

《快乐王子》这本书很好看,讲的是一个小王子的雕像和一只小燕子的故事:

一只和同伴一起飞往埃及的小燕子决定在快乐王子的雕像上过夜,受快乐王子的委托,小燕子把他身上的红宝石给了一位裁缝母亲,把他的一颗用蓝宝石做的眼睛给了一个正在写剧本的小伙子,把他的另一颗眼睛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又把他身上的金片给了其他穷苦的人们,同时让他们有了生存的意志力,而快乐王子却变得全身灰暗无光,于是小燕子决定一直陪着他,给他讲很多故事。到了冬天,小燕子受不了寒冷,被冻死了,顿时,快乐王子的心碎了……第二天政府发现雕像变得灰暗无光、旁边还有一只死鸟的时候决定把雕像拆掉并烧了,奇怪的是,王子那颗破碎的心却怎么也烧不掉,只好把它们扔到了垃圾堆。

一天上帝让他的一位天使去找这个城市里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天使找来了那颗破碎的心和死鸟……

这个故事很感人,让我学会了互相帮助,建议you也去看一看哟!

关于快乐王子的个人心得感悟5

我读过《快乐王子》这篇文章后,我认识了富有爱心的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他们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体会到快乐王子宁愿把自己身上拥有的一切东西,比如:两颗蓝宝石、一颗硕大的红宝石和全身的黄金叶片全部送给那些穷人、孤儿,他宁愿把自己变得灰暗无光,也不愿看到穷人们、孤儿们忍受饥饿和寒冷。从这里我就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位富有爱心的王子,同时也是一位好人、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还体会到这只可爱的燕子,宁愿自己被冻死,也不会丢下快乐王子一个人飞往埃及。为什么小燕子会愿意做王子的信使呢?因为快乐王子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它。

而那些市长呢?竟然连一只燕子都不如。虽然市长们也拥有许多东西和钱财,可却不愿意捐出一分钱来帮助穷人,这种行为太可耻了!还有那些富人,自己在漂亮的洋楼中享受着,却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乞丐们坐在大门口忍饥挨饿,甚至让几个孩子在楼中躲雨都不可以!唉!至于那颗铅心为什么在炉中熔化不了?那是因为快乐王子的痛苦仍然存在!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做一个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品德高尚的人!让那种漠然的、可耻的行为远离我们吧!让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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