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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17 来源:互联网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集锦(6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罪与罚》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罪与罚》,它由作者撰写,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优秀的《罪与罚》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我们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后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但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从来没读过这么厚的书,其实全篇就是讲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承认自己所犯罪恶的历程。第一次一口气看了一百多页,读得酣畅淋漓,但是暂停之后再看就有点啃不下去了,读得相当煎熬,这文字功力心理描写真的是太牛了,仿佛跟拉斯科尔尼科夫一起经历这罪与罚的过程。

比较有意思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为了他抽象的理论而杀人的,他早已形成他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理论,凡人必须遵守世间的法律,而非凡的人,也就是英雄,则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卑劣,这是清除障碍的必要步骤,他用行动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英雄,是不是像拿破仑一样不受法律的约束。但是一杀完人他就害怕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罚”,一次次和法律的交锋和自己的交锋,慢慢显露出拉氏的价值观,好在他最后被持有完全相反价值观的索菲亚救赎自首。

对我来讲比较难啃得下来,但是我想如果等我能啃得下这种文学作品的时候还是值得好好再仔细读一读这本书,分析下拉氏每一次和自己交锋,和警局交锋,每一次转折,每一次的价值观暴露,这还是很有意思的。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最深刻最富于现实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小说。他以犀利的笔触无情的剖析那个时代俄国的社会现实,深入地触及社会底层的各个角落,令人窒息的感到,走投无路就是小说的主旋律。种种社会的原因把穷苦无告的人们逼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困境。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彼得堡的贫民区,在一座公寓的斗室中住着一个穷困的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他原本在法律系就学,但因困辍学,靠着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房东停止供食,催租甚紧。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马尔美拉陀夫,他是个因失业而陷入绝境的人,他的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尼科夫听了,他不想像这样任人宰割,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一个心狠手辣放高li贷的老太婆,尼科夫计划着要杀了她。一晚,他趁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闯进老太婆的房间,将其杀死。但是这时她的妹妹正好从外面赶来,尼科夫在慌乱之中也将其杀死。第二天清晨,他收到传票十分恐惧,当知道是追缴欠款才松了一口气。事发后,他病倒了,几天不省人事,后来并有所好转,但是内心却一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马尔梅拉多夫因车祸身亡,尼科夫将身边仅有的钱接济孤儿寡母。律师卢仁因为没有成功娶到尼科夫的妹妹而怀恨在心,想要诬陷索尼娅偷钱,但是尼科夫揭穿了他的无耻行为,因此索尼娅十分感激他。杀人事件之后,虽然他没有露出痕迹,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美好的感情泯灭,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他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揣着痛苦的心情来找索尼娅,受到其宗教思想的感召,并且在索尼娅的劝说下,说出了犯罪真相和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他被判八年的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之后,索尼娅也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他们决心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然后获得精神上的新生。

书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里描写。他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有天赋、正义感,但是同时拥有阴郁、孤僻的性格。他在马尔美拉陀夫被撞后,看见他们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可是这些钱是他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了。但他又让人捉摸不透,他蔑视一切,有时候却非常注意细节。正是这种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他不断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做“平凡的人”还是“不平凡的人”的肯定和否定之间。

“罪”是开头,只占了一章,后面写的全是“罚”。“罪”是贫困生活和触目皆是的社会不公。“罚”,他现实逃避惩罚,再来接受精神上的惩罚和折磨,也是指自首后的服刑。最后把“罚”导向救赎,从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人认罪,尼科夫灵魂摆脱煎熬,走向解脱和救赎。

通过尼克尔,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接济知识份子的毒害,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

小说场面转换很快,场景的推移很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的鲜明。小说的结构方面,因果到历史叙述模式的退场和以对话和独白为中心的新的结构的建立。在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推进,尽量不脱离人物自我意识以及最大限度挖掘人物潜意识的心理描写,以“复调”对“独白”的超越。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第二本陀陀的书,和我印象中的他很像。有些阴郁的暗沉,有些疯狂的浓烈,也有复杂深刻的内核。必定需要二刷的书!

罪?拉斯柯尔尼科夫当然有罪,他杀死了2个人。无论死者是怎样的人,无论她如何压榨和啃食百姓,都没有人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更不提还有位无辜的妹妹。如果这条评判方法是普适的,那没任何可说,这个世界在公平的运转。但现实是,有权利的人在肆意杀戮,用生命堆砌起自己的王座。他的罪是确凿的,却又充满着命运的捉弄。

罚?拉斯柯尔尼科夫被流放西伯利亚,他付出了自己的自由与未来。但他又不仅仅付出了这些,他还付出了自己。他无法与母亲和妹妹拥抱,他自觉自己是不配的。他虚幻的想要成为伟人的理想和自己的罪恶感混杂着,几乎要折磨疯了他。这次孤注一掷的.理论(杀掉一个虱子一样吸血的人,拯救成百上千个人)实践,不仅失败了,还掏空了他的理想和目标,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但让人慰藉的是,即使如此,陀陀还是为他留下了救赎之路。索菲亚的出现,不仅在宗教上,更在人生上拯救了拉斯柯尔尼科夫,他还是重燃了活下去的愿望。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情节不是很曲折。主要线索是主人公以一种不平凡人可以杀死平凡人的想法(精英社会),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但是当他杀死她之后发现了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其中有很多让人感到刺激的地方。里面的心理描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特别是主人公在警察局的时候,那种智斗,更是让人惊叹。但是看完这本书想到得更多的是里面人们那种受苦的精神。我们经常说中国人艰苦奋斗,能忍能吃苦之类的。从某一方面也许是这样。但是和这本书里面的那种“受苦与忍受”却有本质的区别。这本书里面的人,或者说俄罗斯人的忍受与受苦精神主要是来自一种道德和宗教精神。他们“渴望”受苦,因为这样能够让他们心安。也许心里的安慰比来自物质上的安慰更让人愿意接受吧。当然还有宗教精神所在。但是,我所想到的中国人的那种忍受与受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隐忍,一种“独善其身”的想法,一种为了生存,可以放弃放弃很多东西,甚至自尊的“劣根性”。好比我们一直推崇韩信的胯下之辱,甚至还将其放到教科书里面。它一直在告诉我们,为了生存,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怪不得中国人的那种“拓荒”能力那么强。怪不得在全世界各地中国华人都能很好的生存着。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独善其身”。个人各扫门前雪,不是我的事我就不理。以至于我们能够围观落水的人而不去救援。甚至还当做娱乐来看。无事生非,惹来一身骚又何苦呢?唯有生存才是硬道理。

关于罪与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最近我读了一部有关社会心理的小说。小说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罗佳·拉斯柯尼柯夫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由于杀人的恐惧、良性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的煎熬,整日心惊胆战,最终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这部小说谱写了不朽的长歌。小说中的罗佳啊!你是个大学生应该很有自判能力的,当我读到:“他们说的没错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补救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就不会有那么多跟我一样的大学生受苦受难了。”这句话你表面上是在在同情别人,其实你是在虚掩自己脆弱不敢的负面心理。后来我又读到:“卡琳达——你的妹妹,比尔——你的妹夫他们整天奔波在外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你啊。”罗佳你有那么多的亲人、朋友,你为什么不珍惜却去干出那么蠢的事。而且那老太婆有肺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你想为了一个对社会百害无一利的人需要用一个英才去除掉他呢?

罗佳啊我为你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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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合集6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后了兔子坡,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兔子坡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寒假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兔子坡》。这本书妈妈早就给我买了,只是我没读。今天我终于拿出来读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群可爱的小动物。它们期待着房子的新主人的到来。因为这座房子已经好几年没来新主人了。直到有一天,从路边来了一辆大卡车,从大卡车上下来了一个胖男人,动物们都很惊讶,他就是房子的新主人。动物们和新主人相处得十分和谐,有时新主人还会把自己种得蔬菜分给小动物吃。

小动物们是那样的友爱、团结,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像小动物们一样,遇到困难一起想办法解决。

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罗伯特.罗素写的经典佳作《兔子坡》。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住在兔子坡上的小动物们听说新居民要来了所发生的故事。故事中的小动物们聪明、勇敢、有礼貌,我非常喜欢它们。

兔子坡的小动物们希望来的新居民是勤劳、大方的农民,因为它们生活困难,吃的东西很少。当新居民到来后,虽然小动物们开始对新居民产生了许多误会,但在新居民一次又一次用实际行动保护和帮助了它们后,使小动物们完全信任了这家新居民。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感受到小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有喜怒哀乐,在谁受到欺负时,它们会报复,但发现自己错了的时候,它们也能知错就改。它们会分享,能互相帮助,互敬互爱,热爱生活。我想它们只是不能说话,无法表达,我们要像新居民一家那样尊重和爱护小动物们,真心换真心,生活更美好!

希望世界上所有的小动物们都生活的幸福、快乐!

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美国著名作家罗伯特·罗素所写的《兔子坡》这本书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山坡上的大房子里要搬来新居民了。这可是个大新闻。要知道,那栋房子里已经三年没有人来住了。为此,兔子坡上的动物们按捺不住期盼和激动的心情,议论纷纷,多方猜测:新来的居民会是庄稼人吗?他们会与动物们和平相处吗?大家往后的生活会比现在更好,还是更加艰难?要知道,上回的居民十分懒惰,动物们过得苦不堪言。

该来的还是会来。这一天,动物们齐聚一堂,睁大眼睛看着新房子的主人。以及那只猫。嗯,没有任何对动物们不利的东西,那只猫连老鼠也不会吃。动物们依旧坚持考察新来的居民。嗯,是有教养的好居民:兔爸爸拦在路中间,那个男人跟女士急忙停下来,还一起举起帽子,齐声说:“晚上好,先生,祝你好运。”

接下来的这几天,虽然新居民的表现明显达到了小动物们心中好居民的高标准:砌墙时,考虑到小动物的家;在动物有危险的时候保护它们;还立了个牌子:为了小动物,请小心驾驶!把动物们都感动到了呢!真是个好居民!

但是中途总会有意外。田鼠威利、小兔子乔吉接二连三的受伤,被新居民好心收留、养伤。但却被动物们误会了,三番五次的去破坏。直到它们都安然无恙,连伤也恢复了地回来后,那悬在山坡上空的忧郁才像晨雾一样,消散了。

书的结尾,最让我印象深刻。这是多么神圣的一幕:一个圣人和这里所有小动物的雕像,流出清凉的泉水;小动物们爱吃的蔬菜和食物全都分好了类,贴上了标签;前面还写着:大家都够了。动物们带着感激的心情,庄严地发誓,要将这儿作为保护地,没错,它们发誓要保护这块地,就付诸了行动。

“我为你所做的事,是否也在为我自己?”我想这是本书竭尽全力想要告诉我们的。要知道,动物也是懂得知恩图报的呀!

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新居民要来啦!

兔子坡上经历了许多,有好的,也有坏的。

合上《兔子坡》这本书,脑海中浮现出许多画面:有兔妈妈担忧的模样,有小乔吉奔跑时的情形,还有小动物们为乔吉感到悲伤的泪水。

一听说新居民要来了,所有小动物都激动不已。这一刻,对它们来讲,是好时光。一听说搬家卡车要来了,兔妈妈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是因为,它以前的一个孩子----思罗克莫顿曾经死在搬家卡车的轮子下。这时,虽然对于其它动物来说是好时光,可对兔妈妈来说,是坏时光。

不久,好消息随风飘来,动物们可以分配菜园土地了,这当然是好时光。不过,坏消息也很快到来了,小乔吉在去胖男人家时,被车撞了。为此,一点儿消息也没了。动物们浑然不知,小乔吉被新居民救了出来。它们都已接受了这个事实----小乔吉死了。兔妈妈更是心痛万分,这简直是最坏最坏的时光了。

但是当兔子乔吉出现在它们面前时,它们是多么地高兴与激动,这跟之前有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这是最好最好的时光。

其实,日子并没有好坏之分,只要我们像小乔吉那样乐观地面对,坏时光也会变成好时光。

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兔子坡》这本书诠释了什么是爱与平等,也给我带来了深深的思考。

在《兔子坡》这本书里,人类霸占原本属于动物们的家园,还用篱笆、毒饵、猎狗等各种各样的武器来对付小动物们。人类的过度开发,让兔子坡上的动物居民们越来越难以生存了。又一户新人家到来了,他们给狐狸带来食物,给小动物们带来希望,他们很愿意和小动物们和睦相处,还竖起了保护小动物们的路牌。经过重重波折,他们成为了知心好友。

而那些不善待动物的人的粮食全都被毁了。

书中充满了友谊的芬芳和爱的温暖。大自然中的一切动物都和我们一样,有自己的情感,会爱,会交流,会思索,也会伤心难过。当它们得知新人家要来,小兔子乔奇特意请来了足智多谋的阿那达斯叔公,给大家出谋划策。当看到面对重重困难,它们没有退缩,而是精诚团结,勇敢面对现实,他们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看到老威利失踪,大家都焦急地四处寻找时,它们的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如此自爱,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爱它们?

真正的爱,不单单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和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跨越物种的界限的,是发自内心的博爱,是不可割舍的真情。这本书中,有真情,有信任,也有误解。威利落水被新人家救起,却被小动物们误解遭到了囚禁;小兔子乔奇被卡车撞断了腿,新人家好心治疗,却被小动物们误解为是在严刑拷打……新人家拆除了篱笆,消除了误会,人与动物之间的那道曾经不可逾越的藩篱,也消于无形了。别人放进你掌心里的真心,不应不被珍惜,别人给予你的真情,不应受到漠视。你爱别人,别人也会爱你;你善待别人,别人也会善待你;你分给别人一份快乐,你就等于得到了两份快乐。

书中在诠释爱的同时,也揭示了另一层意义。人类肆意开采,乱砍滥伐,地球妈妈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如果不停止无限索取疯狂扩张的脚步,人类终究会尝到自己酿下的苦果。

请爱护动物吧!人和动物要和平共处,共享阳光,因为有爱,就有温暖——这是《兔子坡》给我们最大的启示。

关于兔子坡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最近,我在看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系列丛书。《兔子坡》是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荣获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是一个让人读起来十分愉快的童话,并且在愉快之外,还引人深思。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和谐相处的故事。作者描写了一群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动物朋友:乐观勇敢的小兔子乔奇、具有绅士风度沉稳的兔子老爹、总是杞人忧天的兔子老妈、顽固的土拨鼠波奇、热心负责的田鼠威利……他们共同生活在兔子坡上,对生活充满着向往与憧憬。

可是最近几年来,住在兔子坡的人们越来越不替动物着想,那里由原来的芳草萋萋变得了无生机,很多动物纷纷离开了这里。正如土拨鼠波奇的牢骚话:“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废物,没错,是废物!什么事也不做,什么东西都没种,让所有的东诬都枯掉。”那些人不仅不种自己的粮食,还吃小动物们的口粮,动物们生活的越来越艰辛。

没有好人家做邻居的动物们的日子是悲惨的,所以当知道新人家要搬来时,动物居民们既兴奋又不安,它们盼望着新来的人家能给生活带来新的转变。果然新来的人家慷慨大方,辛勤耕耘,而且温和善良,他们不但救了落水的威利,救活了被卡车撞伤的乔奇,还竖起了保护动物的路牌。新人家的勤恳耕耘给动物们带来了夏夜丰收的希望,他们善良的点点滴滴使动物们深受感动。于是动物们也知恩图报,约法三章,不去践踏新人家的菜园,甚至还有动物自愿担当巡逻员,日夜守护菜园。让我们看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

书里有趣的故事情节让我在阅读时心情愉快,读完后更让我懂得,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与动物应该像一家人那样互相尊重,互相依赖,和谐共生。这样我们的地球家园才更加可亲可爱。爱护大自然,保护动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通用(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施耐庵写的《水浒传》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水浒传》读后感呢?以下是编辑收集整理的“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我读《水浒传》用了一星期,我知道了《水浒传》里一面百零八位好汉,比如宋江、武松、李逵、林冲、鲁智深等等好汉。

其中我最喜欢李逵,因为李逵是孝顺母亲的好儿子,懂得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李逵占山为王时,还把母亲接上山来享福,我也要像李逵一样好好报答父母。我还喜欢宋江,因为宋江对梁山事业很忠心,为祖国也是忠心耿耿,拼命的报孝祖国。

我读懂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两个字:忠心。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都有血有肉,他们都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的好汉。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他们的忠心我一定留在心中。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向不太爱半文言的书,所以我现在才读了水浒传,发现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枯燥无味。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宋江,不是吴用,而是浪里白条张顺。有人会为此感到奇怪,可能是因为自身不会游泳,所以我对会游泳的人极为钦佩,但书里会学水的有其他人,比如张顺的哥哥张横,还有李俊、童威和童猛都会水,但书中是这么说张顺的:“浑身雪练也似一身白肉,浮得四五十里水面,水下伏得七日七夜,水里形似一根白条,更兼得一身的好武艺……”虽说有夸张成分,但也显出张顺在水中的厉害,尤其是在第三十八回,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张顺在陆地上虽然吃亏,但在水中李逵却被张顺收拾了一顿。由于被言情小说毒害,我自动把张顺的那一身白肉脑补成雪白的肌肉,所以张顺在我心中就是一个水性好的美男子!

我也喜欢张清,因为他很强,石子掷无虚发,连打一十五员梁山泊好汉。

李逵是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人物,他很孝顺,也很讲义气,敢勇当先,说话也像个小孩子,常常引人发笑。但另一方面,他太鲁莽,不听人的劝告,好杀人,李逵杀了小衙内那回就使我很气愤。

我最喜欢看武松打虎和武松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那几回,简直大快人心,我真佩服武松的机智!

梁山泊陆陆续续聚集多少好汉啊!我真羡慕他们的快活。

看水浒传的时候,时常在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它看完?因为这一本书“胖若两人”,好了,就在七夕那天,我读到了水浒传的结局,尽管我早就知道水浒传的结局很悲凉,但自己亲自读到一个个英雄遭到惨死时心情是何其的压抑!张顺死了,张清也死了,武松断了手臂,一百零八位英雄只剩下三十六位胜利回朝,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落日江流不尽悲”。

读到张顺死了,我心中全是惋惜悲哀,但下一回接着又说,“张顺魂捉方天定”,我真是又想哭又想笑,大哥,不愧是我看上的人,猛啊!连宋江也死了,在死之前,担心李逵会反朝廷,坏了梁山泊替天行道的忠义之名,也将其毒死。连张顺死了我都没哭,看到这里我竟泪如雨下。忠义!忠义!忠义是有多么重要,梁山泊上设的堂也叫忠义堂,忠,忠心,对国家,对自己;义,义气,对兄弟。宋江一心想要报效朝廷,只是做错了选择,奸佞当道,皇帝被蒙蔽了双眼,一颗忠义之心对于那些奸臣来说是多么可笑,一颗钉子,拔就拔了吧!花开又被风吹落,云皎哪堪云雾遮!所以宋江他们走向失败该是必然的。

也许我的感受不深,也许我还有一些东西没悟懂,但这确实是我的真实感受。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水浒传》故事情节曲折搞笑,事态的变化常常让人意想不到。

认真品读《水浒传》,才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忠孝义”。

孝:梁山英雄身上不缺乏对父母的孝。李逵思母心切,便回家背老母,没想到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怒杀四虎。这是危险呀,是对母亲的孝给了他力量。还有当武松得知武大郎是被潘金莲毒害的,为了替哥哥报仇,于是就割下潘金莲的狗头,掏出其五脏六腑,杀了西门庆,获罪被流放孟州,也在所不惜。

忠:他们有对国家社会忠心。宋江宁愿死也不愿意让李逵造反,李逵几次想起兵造反,都被他阻止了。宁可朝廷负他,他忠心不负朝廷。这是“忠”还有林冲的妻子被高俅的儿子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义:为了朋友兄弟,赴汤蹈火,舍命相助、同生共死。何其伟大的“义”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而梁山好汉个个义胆包天。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文学名著。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以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生动描绘出一百零八个好汉,非常值得一读。

在这本书里,像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都人如其名,心怀正义,常常劫富济贫。书中的描写生动细致,每个人都个性鲜明,善、忠、谋、勇都清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一下子让我和这些好汉成了好朋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正义、勇敢、阴险和狡猾,并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在这么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了。

《拳打镇关西》讲的是鲁达在喝酒时,听到一个女子在哭泣,询问后得知郑屠仗势欺人,心中火冒三丈,三拳打死了他。文中想象力丰富,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就像是在旁边围观的其中一人一样。就拿第一拳来说吧,“只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一边,却便似开了个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起都淌出去。”单单这一段描写,鲁达的武艺高强、冲动便一下子跃然纸上,打出的鲜血,经这么一描写,也生动传神,好像真的各有味道似的。加上整篇描写,显现出了他正义的为人,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武松景阳冈打猛虎》也很引人入胜,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喝醉了酒,上山时遇到了猛虎。那老虎又饥又渴,又是抽又是扑,虽没打中武松,但武松的哨棒却在乱斗中打在树干上,断了。武松跳到它身后,抓住它头顶的皮,一顿乱打,打了五六十拳,老虎眼里、嘴里、鼻里、耳里都留着鲜血。武松杀死了老虎,成了打虎英雄。全文反差很大,一连串的动作很传神,武松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冷静地将自己化被动为主动,最终杀死老虎的精神也很值得学习。

《水浒传》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看完后,我真想成为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后来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关于水浒传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水浒传》是施耐庵著作,里面刻画了一百需八位好汉从平民起义,从宋江一行人开始起义反抗朝廷,后来,宋江一行人受朝廷招安,征讨贼寇,最后,那些替天行道的一个一个 躺在鲜血之中。

武松打虎告诉了我做事不要太鲁莽,凡是都要听别人的意见,思考之后再做,中国有句俗话说的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林冲棒打洪教头,还有一个情景一直浮现在我脑海里,就是在杨胜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遇到了操刀鬼曹正和鲁智深。曹正让杨胜和鲁智深上梁山,可是梁山老大邓龙却不让,这时曹正想到了逼上梁山这个法子。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对应星宿,三十六天罡 。 七十二地煞,每一位梁山好汉都有属于自己的绰号。

读完了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梁山好汉的忠义,看到了朝廷的黑暗,看到了奸臣的阴险,看到了当朝皇帝的无能。当时的百姓是多么多么的痛苦,梁山好汉才是最正义的!

《水浒传》这部兄弟情义重似山的小说,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精选(6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阿来写的《尘埃落定》,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他从自己最熟悉的本民族的历史入手,描写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小说讲述了西藏康巴土司中麦其土司家的二儿子,是别人眼里的傻子,与时代格格不入,但却有着超出时代的预感,以他的视角展现了独特的藏域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和残忍。因为傻,他不是未来土司的竞争者,身边少了很多危险麻烦和艰辛;因为傻,他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更加地潇洒自在。可就是在这傻傻的头脑里,时常会冒出一些超出常人的想法。麦其土司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迅速富足,当别的土司种罂粟,在康巴遍地开花时,麦其土司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麦子,当饥荒来临,麦其家却有充裕的粮食,麦其家越来越强大。傻儿子又发起了买卖贸易,建立了边疆城镇。但他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婚姻中的背叛、手足间的争斗、仇人间的对峙、悲剧性的宿命。所有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感觉到有个声音引领他做出正确的决断和选择,带着宿命感,神秘感,这也是这部书吸引人的地方。

正像书中描写的“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走了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通过傻子的眼睛,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的最后影像,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书中人物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傻少爷深知自己无力改变,莫不如活得真实、自在。解放的炮声对于麦其土司来说就是彻底的土崩瓦解,解放军的入藏,预示着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新西藏即将到来。尘埃最终落下。

欲望是缘起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结下了仇人,带给两个儿子杀身之祸;因为利欲,种植罂粟,引发战争;因为权欲,薄情寡义,冤冤相报。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聪明绝顶,却不知道锋芒毕露的危害,有的人大智若愚但他知道韬光养晦的益处。不管你是辉煌还是平庸,都如一粒尘土,飘然落下,融入尘埃。唯有活得真实,才能发现生活的美好。又似这场“新冠”疫情,尽管来势汹汹,相信我们终有找到遏制的办法。

尘埃落定,旧的离去,新的开始。(刘晖)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关于尘埃落定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整本书以傻子的眼光展开叙述,叙述语调平静,娓娓道来的感觉。傻子不傻,聪者不慧,傻子才是书里最有智慧的人,他就像一个被神灵眷顾的预言家,有情有义却不失决断,但这一切都被「傻子」的身份遮蔽,他的不经意话语让身为土司的父亲和土司立继承人哥哥感到感到害怕,因为这个傻子的无心的断言一次又一次被证实。他对身边的下人总是怀着一颗善心,对不忠的妻子包容,傻子在初次见到塔娜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我想他是真正懂得爱情是什么,他可以原谅塔娜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还愿意放塔娜离开。面对葺贡土司的两面三刀他有自己的计谋,他把官寨拆成开放式的建筑,在边界开设市场,使麦其家族的财富剧增。他还是一个知人善用的领导者,他把下人卓玛,管家,尔依,索朗泽朗,翁波意西,都带到边境,让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下人们对他忠心耿耿,就连那个复仇者兄弟都把他当做朋友。他爱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她母亲,所以从小镇出逃时他折回麦其官寨,去救他们。最后死去的时候,他那么平静,就好像来到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再无牵挂,也许他就是神灵派来见证土司家族从兴盛到消失的人吧。小说里的人都各有特点,我爱他们的真实和独特,他们总是那么虔诚,或许心有信仰的人都这么勇敢。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集锦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在认真品味作者汪中求写的《细节决定成败》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那么《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细节,往往是被人忽略的,但又是最重要的。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往往能决定你的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主要讲的是:泰国的东方饭店非常重视细节。有一位王老板第二次去那里,服务生竟叫出了他的名字,热情地向他打招呼。服务小姐查过电脑记录后,询问王老板是否还要老位子、老菜单。服务生与王老板讲话时,先后退两步,怕自己的口水溅在客人的食物上。

东方饭店如此重视细节,在这里,每一个服务生都是训练有素的,几乎挑不出一个忽略细节的人,因此东方饭店的生意一下子兴旺了起来。东方饭店在经营上并没有新招、高招、怪招,他们注重的是为顾客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为了让顾客满意,东方饭店抓住大量别人未在意的不起眼的细节,在这方面下了一定的功夫。果然顾客比原来多了许多。我们也是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生活中一些被遗忘的细节,全力以赴做好它。往往就是这样一些常人所不留意的细节注定了我们的成败。

驰名中外的购物天堂——沃马特超市。训练每一位服务员在对顾客微笑的时候,一定要露出八颗牙,只有露出八颗牙才是合格的笑。让顾客觉得在沃马特超市,连甜甜的一笑也是灿烂的。当服务员冲你点头微笑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是最甜蜜的笑——露出八颗牙齿的笑。正是重视了这一细节,使得沃马特超市的业绩突飞猛进。

一些成功人士在与我们分享成功秘诀时都少不了四个字——重视细节。当然我也是一个不忽略细节的人。有一天,妈妈带我去鹅鼻嘴公园玩,我央求妈妈带我去坐观光塔,妈妈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了。坐在我们旁边的一个阿姨随便将一口痰吐在了垃圾桶里,我正好也想吐,但我没有像她那样,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餐巾纸,将痰吐在餐巾纸里,包好后再扔进垃圾桶。同样是吐痰,你更喜欢哪一种?你肯定会觉得像我这样做,才是文明的做法。

美丽的细节是一滴滴润物无声的露珠,是一缕缕清爽怡人的春风;美丽的细节,是一串串拨动心弦的音符,是一行行感动生命的诗句。美丽的细节,充盈着爱意,传递着真情,散发着美的芳香……珍视那些美丽的细节,就是在珍视迎面走来的一个个成功的机遇。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800字:

自从《细节决定成败》后,开阔我的视野,增长见识,启迪智慧,可以使我在工作中有所创造,有所成就,丰富我的知识宝库,进一步懂得生活,提高我对工作的热爱和对塬上的感恩之情。下面我分享一下《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读后感:

汪中求先生总结自己多年的经验,写出《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我拜读了三遍。读每一遍,感想都不一样。书中的“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突出了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敬业创新精神才是通向成功的基础和前提。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点点滴滴,关注每一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好、做透。

学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书中突出主题:细节之重要,确实事业成功与否,内心是起决定作用的。一个人小事做不好,工作粗枝大叶,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人的一生遇到很多事,但是大事屈指可数,多数情况总还是一些小事、碎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生命不息、治沙不止”这是宁夏唯一一个改革先锋称号的王有德座右铭,他是科学治沙探路人;他是治沙英雄;他用40年,带领白芨滩农场职工营造防风固沙林60万亩,有效阻止毛乌素沙漠的南移和西扩,将沙漠向东推了20多公里。读后感·在浩瀚的毛乌素沙漠筑起了一道绿色屏障,极大地改善了宁夏的生态环境,谱写了一曲人进沙退王有德的壮丽凯歌。我很钦佩他一辈子就干一件事,而且干的津津有味。他注重治沙细节,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这种爱岗敬业、愚公移山精神激励着我。

做为塬上人,不是一种荣耀,而更多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一种传承;弘扬渭华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同志们赶快踏着先烈的鲜血前进”奋不顾身,英勇战斗的初心,注重细节,从细节着手,抓落实、堵漏洞,以工匠为榜样,在细节上下功夫,在细节上去创新,把每件小事作细、做实、做好。追求完美工作的目标。我用细节践行、用行动诠释我们塬上人共同的梦。

其实细节是一种积累的经验,是一种眼光和智慧,学读该书,对自己的工作真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以上是我的读后的一些感受,如有不当,请各位同事批评指正。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学校推荐的读汪中求先生写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读罢此书,掩饰不住内心的那份激动,读到一本好书犹如邂逅一位大师。正如有人说,读书是在书中发现自我、反思自我。的确,这本书犹如一面镜子,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不足。同时,也为汪先生的良苦用心所感动,一种职责感、使命感也油然而生。回顾全书,作者用极为详尽真实的案例和一系列令人胆战心惊的数据强有力地证明了细节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细节决定成败》读完后,我感受到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管理问题,对于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作为一教师,在读完这本书后对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一理念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使它为我们的教育服务呢

从对教师自身的要求来看,教师首先要严格要求自我,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比如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研究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另外。教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教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教师应时刻注意自我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我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终,教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仅有了解自我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理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育人的工作决不能等同于工厂制造产品,产品坏了能够报废,而针对人的教育如果失败了,损失却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这是我读了《细节决定失败》最大的感受,这也就更加坚定了自我的信念:把目光放在学生的长远发展上。

目光要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首先关注的应是身边小事,学生成长的环节就是由这些小事构成的,学生发展的任何事都要求教师用心对待,千万不可小视之。

从对学生的要求来看,我觉得教师也十分有必要将注重细节的理念传达给学生。我们应当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学生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构成,将会成为他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所以我认为,我们细心的工作决定的是教育的成败,学生的成败,仅有把细节处理好了,教育才能取得全局性的成功。我决定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把教育工作做细,做到最好。成为一名优秀的高素质的教师。

《细节决定成败》真的是一本好书,不仅仅对做好工作有帮忙,对于我们如何为人处事更起到了启迪作用。书中的许多话语如“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所为绝招,是用细节的功夫堆砌出来的”、“我强调细节的重要性。如果你经营出色,就必须使每一项最基本的工作都尽善尽美。”“一些不经意中流露出来的‘小节’往往能反映一个人深层次的素质”等。理解了这样的道理,我留意了以往自我的一些细节,发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存在的种种不足,给我指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应对何人何事,我必须要用心筹划、用心去做,凡事未雨绸缪、研究全面细致,凡事要强烈的职责感,要不断提升自我的内在素养。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在寒假期间,我们有幸阅读了许多真实的案例,详细阐述了个人素质团队合作企业管理的细节。公共管理的巨大价值体现在各个方面。从忽略细节的损失成本到对细节收获利益的重视,细节的重要性得到了明显的反映。象石的深刻真理使人们受益匪浅。这本书的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想法,就像一根银针刺穿了大多数人的粗糙和满足。它也使我接触到比纸面更多的电子文化,我对这本书的文本感到震惊。

首先,我们应该反思自己。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由于他的专业习惯,他的思想比普通人更关心细节。因为我们知道,教师的一些微妙的行为或无意的语言对学生的影响可能是令人惊讶或刻在他们的余生。

因此,我们将有意或无意地更多地关注学生教育的细节。教育他们从小就做每件事;如果他们不选择细流,他们就会变大;如果他们不拒绝细土,他们就会变高;如果他们不选择细流,他们就不会死。

为什么要治理世界,大大小小的原因是学生从小到大,但效果是什么?有多少人真的可以抛开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好坏参半。在学校的积极教育环境中,如果学生不能做好工作,很难想象我们的学生会在社会上发生什么。我记得有句谚语:学校里没有小事,没有教育;教师没有小事到处都是榜样;管理没有空白总是能教育人们。为了让学生学会从细节开始,教师必须首先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在详细的教育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来关注每个学生的温暖和关注他们的感受。掌握自己的情感发展,倾听自己的声音,进行人性化的教育。要做好每件简单的事情,做好每件普通的事情并不容易。以思想为导向,更好地开展学生的教学工作.第二,我们应该看看社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人确实有一个粗心大意的社会问题。社会上几乎有许多绅士,仿佛他们几乎接近一般的粗心大意等等。这已经成为几乎是绅士的共同语言。

这对你自己和其他人来说是一样的。正如这些单词被反复使用一样,生产线上有缺陷的产品也出来了。相关的阅读。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总结细节,以确定成功或失败的感觉(1)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感觉(2)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感觉(3)细节决定了成功或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细节决定成败》是作者汪中求以大量案例论述了"细节"在管理中的重要性。意在提示企业乃至社会各界:精细化管理时代已经到来。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中国决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然而,我想细节决定成败不仅仅适用于企业的管理,而是在社会的各个行业都适用。比如我在法院工作,更是一个需要细节的地方,每个案件的审理,每个环节,都需要细心,都需要谨慎,它的成败甚至可以说人命关天,难道这不是细节决定成败吗?

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因此一个人要想成功,必然要注重细节。这正如决定人生的高度不是渊博的知识,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又好比决定装多少水的不是桶有多高,而是最低的木板有多低,这就是众所周知的"木桶理论"。所以,决定一个人的成败不是有多少才华而是是否能够注重细节。

有个大家都知道的故事这样说到:丢失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国王;伤了一位国王,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马蹄铁上一个钉子是否会丢失,不禁使我们想起"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句中国传统的古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还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在这其中我也深深感受到细节对于现在的年轻人,对于现在的社会,对于我们从事的各行各业都至关重要,"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细节是我们对工作的态度,现在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如果我们从事法律工作者做不到严谨态度,注重细节,如何能让每一个司法案件体现公平正义?所以,细节不仅仅是决定我们司法工作者的成败,更是我们司法工作者的原则与坚守的底线。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读了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后我才认识到:人只有注意任何细节,才能成功。

也就是因为行动,我们常在干事的时候,发现有许许多多重要的细节。行动过程中往往可以发现细节所在。行动是保证细节落实的关键,对细节的理解和重视再多,如果没有行动,也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再小的事,只要做了,就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做,麻烦还是麻烦,不会因为我们而自己做完。只有完成细节,才会离成功越来越近。一个“做”字就是细节落实的关键。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里也强调一个“做”字,把最平凡最简单的事情做完,抓住“落实”才能保证“细节”成功,从而决定整个成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原名陶知行,因为认识到行动的重要性所在,把“行”字摆在首位,因而改名陶行知。“做简单的事,始终如一”。这就是行动和细节之间关系所在, 行动是完善细节的药方。

记住!知道了细节就等于有了认真的态度,让我们抓住每个细节,抓住每个成功。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合集(6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完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怎么才能防止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蟋蟀讲的是一只从康涅狄格洲来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只名叫亨利的猫、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还有小男孩玛利欧一家的故事。

玛利欧的父亲开了一家书报亭,一个星期六的晚上, 玛利欧正在书报亭里,这时蟋蟀柴斯特来了,他将蟋蟀放好,过了几天,去给蟋蟀买了一个宝塔笼子。柴斯特在这里还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三个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帮助玛利欧一家做了许多事情,柴斯特在街头演奏,还帮助了他们一家取得名誉,赚了许多钱。但它们许多时候好心却办了坏事……

柴斯特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演奏家,但它一点也不快乐,总是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好朋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它思念以久的家乡。

我读了这个故事,觉得一个人没有自由并不快乐。但是拥有很多朋友,却是非常幸福的。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就是在蟋蟀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

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蟋蟀柴斯特想的是: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如果换成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进城出名,好不容易人气盛旺,红得发紫,突然之间,让我们返乡回家归隐,我们愿意吗?那当然断断不可能的。对于柴斯特来说,自由是他的一种自由选择。而对于我们来说,不出名,就会被那些明星们瞧不起,总也不得翻身。所以“自由”早已变得像黄金一样贵。

从这本书中我还感受到柴斯特。亨利猫,塔克老鼠之间的友谊可以温暖一个冰冷的世界,柴斯特为什么会成名?是因为他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再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我还要强调“朋友”二字,你要知道,只有用自己的忠诚才能交到朋友,朋友要赤诚相待,不能背叛对方,是朋友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柴斯特吃掉两元纸币时,是谁帮助他补满了钱?是塔克老鼠,他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让柴斯特离开了笼子,获得了自由。

重温一下柴斯特的故事,能让我们感受到朋友的力量。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暑假我还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童话王国。

它主要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它幸运的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老实的亨利。可是有一天,当他们在玛利欧的报摊里开派对时,塔克不小心把火柴盒撞到,引发了一场火灾,玛利欧的妈妈非常伤心,要他们赔两元钱,并且不要柴斯特了。柴斯特不想离开,就给妈妈唱了一首她最爱听的曲子,不料柴斯特却因此在纽约时代广场出名了,从此以后每天都在报亭演出,也给报亭带来了更旺的人气。可是在九月初的时候,柴斯特突然想回家了,于是在两个朋友的帮助下,顺利地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要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已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同时,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也能收获快乐!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也被书中的三只小动物真挚的友谊和行为感动了。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因为贪吃而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并和老鼠塔克,猫亨利结成了朋友,还和它的主人玛利欧生活在一起,为了报答他们,柴斯特就用自己美妙的歌声来帮助主人一家做多了很多生意,自己也竟然成为了大名鼎鼎的音乐家,可是这时候它却想家了,于是朋友们就齐心帮助柴斯特回到了它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柴斯特应该为认识了两个朋友和主人而感到幸运,因为在人情冷漠的纽约里,遇到朋友和主人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而且我也觉得塔克和亨利做得非常好:每天帮助柴斯特学习拉歌,鼓励它每天在地铁站里演奏,还愿意将自己好吃的东西拿出来和同伴们分享,最后柴斯特想家了,猫和老鼠竟然也心甘情愿的帮助它回到了家乡。我觉得它们这样做非常好,互相帮助朋友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的事情。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书是人类的“朋友”,让我们明白道理。

这一次我看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小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吃腊肠结果被压在了牛肉三明治下面了,就这样小蟋蟀柴斯特被带到了新的世界——纽约。一只乡下的小蟋蟀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小蟋蟀柴斯特认识了小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在纽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每天塔克、亨利与柴斯特都会开晚会,这时柴斯特认识了玛利欧一家。一开始小蟋蟀因为还不太适应,结果常常给玛利欧一家带来了不少麻烦,后来玛利欧一家就“用”小蟋蟀美妙的“歌声”来卖报纸和杂志,可怜的小蟋蟀上午8点和下午4点有1个半小时的演唱会,最后小蟋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出名与自由,最重要的是自由。如果我们生活的不快乐,出名又有什么意义呢?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不快乐的荣耀有什么用呢?我觉得老鼠、猫和蟋蟀的友情足以温暖世界。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记得那只小蟋蟀美妙的鸣叫。

关于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柴斯特是一只来自乡下的蟋蟀,因为不小心跳进了野餐篮被人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小男孩玛利欧的爸爸在时代广场开了一家报刊亭,玛利欧常去帮忙,为了能够卖出更多的报纸,他有时候会工作到深夜。玛利欧发现了柴斯特,并成为它的主人,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大家都喜欢听它的演奏。

在柴斯特的帮助下,玛利欧的报纸特别好卖。柴斯特还结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看到蟋蟀柴斯特很想念家乡,朋友们帮助它登上了回家的列车。蟋蟀柴斯特不忍心看到玛利欧难过,所以选择悄悄离开,临走时它对玛利欧恋恋不舍。玛利欧知道蟋蟀走了后,他既难过失落,又很替蟋蟀高兴。

这个故事里,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亨利猫还有玛利欧之间互相帮助,替对方着想。他们之间的深厚感情深深地感动着我。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六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在读后了《伤逝》,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中国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继续进入他们的同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涓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不过三星期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现在看来却是隔膜的心理描写中,文中用了一个情态副词渐渐,写出了时间的流动性,这里似乎也暗喻着涓生的爱情观随着时间而变化着,也意味着激情过后浪漫不再的趋向必然。于是,在锅碗瓢盆的真实生活中,涓生不满子君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样的生活似乎与涓生想象的全然不同,其实就現實来说,这只是婚姻的必然,是家庭生活的前提,可见涓生同居之前并没有细想过,只是更加突出他的草率和冲动以及不负责任。而子君本身也甚至为着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而不乐。环境總是會改变著一个人,在那个时代的妇女终是不能完全独立出来,之所以在今天的社会中,也依然適合那些不满全职太太,認為老婆被家居生活熏得庸俗不堪的男人们的真实写照。为什么现代女性总是要走出家庭,要走入社会,是否她们都曾猜透过子君的悲剧起源呢?人原本是一个个体,即使你是多么地爱对方,你也不能将自身溶纳入爱人的骨髓,只有爱的不失去自我,你才能应付不变中的万变,才不会走入象子君一樣,一旦失去爱情就失去自已的可怜境地。

在涓生失业的心态變化里,他因为子君频频催他吃饭,而在坐中给她一点怒色,而委婉地經過說教讓她明白之后,却又因不定时吃饭,菜冷而苦恼,甚至想着自觉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读到这里,我有些为涓生悲哀,情由心生,我以为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已。在我看来,子君爱他的心以及家居的烦碎依然是那么可爱,即使他微有怒色,她也溫婉地表現出可是没有说。反倒是涓生自已以为子君大约很不高兴吧,涓生因为失业环境的改变,因为生活的节拮据,而自以为是地猜想着子君的变化,这在后面的日子突出地更为明显。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但子君的认识似乎只是浅薄了起来。这里面的大概、似乎都是涓生的澺想,所以,这也便是他亲手毁灭的过程,因为他没有战胜他自已。

以至于后来,只有逃出家门,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而这天堂原来也只是为着装着两个铁火炉,并非为了看书的高尚。更说他出走的心态,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但是往哪里去呢?这又一次体现了他的自私,他在回到家中领略冰冷的颜色,在意识到子君很带些恐怖的神色时。难道他没有想过,他的出走只会让子君更为痛苦,而他尚且可以去找天堂,那麼他的子君呢,那个抛弃一切跟他走的女人呢?她又往哪里去呢?深爱着涓生的子君面对男人的变化,依然温顺地守着那个家,近来也间或遇到温暖的神情,但这却反而增加我的苦痛,凭着子君对涓生的爱,这小小苦痛变化又怎能逃过她的眼睛,于是已经引起她的忧疑来。

这一长段有许多涓生的心理描写,雙方一直按照心里的猜测来对待对方,看似温情,你为我想着,我为你想着。其实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无论涓生心理活动是多么矛盾、挣扎、无奈,但他却一直未向子君交流过,他们已经缺乏了最重要的关系──勾通。以至于后来涓生考慮著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而且认为子君她应该决然舍去。在这里他又是用了认为二字,他一向只是单方面地考虑了他的立场,仍是自以为是地代着子君去安排与她分手后的生活。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顾虑,勇往直前了但这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而結果的事實卻是子君只是勇往直前地奔向死亡。

可怜的子君面对这变故的到来,也只有沉默,我想在这個時候,以子君的聪明,她已经看出了分手是涓生希望的,要她勇往直前地离开他,也是涓生希望的,所以她选择了沉默,以惯有的温顺成全了涓生的伟大,尽管她瞬间便又苏生在饥渴中寻找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她寻求着却不敢看涓生的眼睛,因为她一方面想着曾經与涓生的恩爱,似乎还幻想着会有转变的奇迹;另一方面却对涓生的绝情失望,恐怖地不敢相信,不敢直视这残酷的真实。令到涓生在最后时刻也再次逃避我不能再看下去了,也只有在这里,涓生似乎还存着一些良知,最后卻也被小品文的登出给挤兑了。

而子君在默然中成全了涓生翅子的扇动,离开了。涓生却只沉浸在我预感到这新生面便要来到了,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和諷刺啊,一個是死,另一個卻是新生。涓生这种近乎轻松的心态,令到我认为他后来对子君死的忏悔都含着虚伪的成份。再则,在子君活着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子君的死。而当有人告诉他子君确实死了时,他却惊得没有话,还不自觉地问是否是真的?可见子君离开他后,他并没有真正为她的处境为她对他的全部的爱分析过。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这篇读后感写得特别慢,写着写着总是会停下来出神地体会一下他们的意境。我在个人感情里似乎偏向着子君,更多的是在遣责着涓生,我脑子里一直闪现著最近一部电视剧的题目《与爱同生》。而子君在她离开人世的那一瞬间,是否也念过这个词呢?与爱同生!多么富有震憾力的坚强。

而涓生的爱情用现代化简单的词来概括,那就是,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但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谈起《伤逝》,有些人认为涓生可恶的,他放弃了子君,他让他爱的人死在无爱的世界里,涓生后来的忏悔都是无用的,虚假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涓生是可以理解的,他是值得同情的。那么,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呢?理解涓生的行为吗?还是?如丁绪荣教授所说:假若我对文中涓生的悔恨和悲哀给予肯定,是否肯定作品中我的认识,和那些为自己厌弃子君作为辩护的理由呢?

我认为,涓生是应该得到理解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甚至在他想与子君各谋生路时,他内最深处都是始终爱着子君的。

从在会馆时,子君不在,看书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说的事,子君来了,涓生的心便宁贴了,到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然后同居,就算发现子君变得越来越俗,想放弃她时,心里还是牵念着的。不然,在摊牌前,为什么涓生还要故意和子君闲谈,称扬诺拉的果决?不就是怕突然说出分开会刺到子君,想借诺拉的果决给子君一点鼓励么?到了最后还小心翼翼地说,生怕伤到子君的心,这不算是涓生对子君最后的爱护么?知道子君死后涓生如泣如诉的悔恨,不可以证明涓生的爱么?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的告诉她真话的呢?我不应该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子君的死唤起涓生无限的伤痛与自责,他自残般地一任这死的寂静侵蚀着我的灵魂,希望有鬼魂,希望有地狱,是希望有再次与子君相逢的机会,有让他赎罪的机会这一切,不都可以说明子伤逝读后感君在涓生心里一直一直都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么?

同时,当然地,子君也是一直深深爱着涓生的,涓生当时的言辞,子君至于读熟了一般,能滔滔背诵,还时不时拿出来温习,同居后怕影响涓生,隐藏自己的不快活而强作勉强的笑容,逼涓生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这些都说明子君在意他,爱他。

所以可以看出,两人是相爱的,一直都是。他们在一起是因为有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看法,他们想彼此互相扶持走下去,在他们的精神家园相互偎依、相互指引。他们想努力创造越来越美好的生活,好好过日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他们温暖的梦吧?

既然爱,为何要分开?涓生说: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看起来,分开是因为不再爱。现大部分学者认为,涓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子君不是他想的那样的,不是大无畏的勇士,而是怯弱与颓唐,他发现他不爱子君了,再加上生存的窘迫,那只有分开了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这样吗?

我很赞同颜阿龙先生的说法:他们在反抗中坚强地走到一起,却又成为反抗下的爱情和自身软弱的牺牲品,这种盲目的爱情就生存在死亡的边缘。大家公认为,这是个爱情悲剧。而这爱情悲剧的产生,我认为并不来源他们自身,而来源外部的环境。

那么,涓生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如果可以,又应如何避免?这也是一个引起热列讨论的问题。

丁绪荣教授说:涓生和子君热烈而真诚地相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憧憬、理想和追求。这点我认为很有道理,没有共同的理想与信仰,怎么会相爱呢?但丁教授又说:同居后喻示着两人爱情悲剧的来临。这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涓生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惟一须做的,就是牢记最初的梦想,时时惦念,用它来做生活的前导。

子君对涓生的爱已成为本能,已成为如吃饭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是生存的条件与前提。所以,成为了本能的爱化为思想上的潜意识,而不再像初恋时那样用某些行为或语言特意表达出来。于是,在涓生看来,子君的感情似乎淡了,见识似乎只是浅薄起来子君的功业就建立在吃饭上,子君俗了。

当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会有精力像在会馆里般谈论伊孛生,谈雪莱,谈男女平等等思想?民以食为天,所以,子君终日忙碌养狗饲鸡烧饭为家里所做的一切,是应该得到涓生的理解的,而涓生却认为是庸俗,认为她让他空虚了。在社会压力下,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下,怎会有时间与精力重习温馨?于是,两人便将那一点一滴最真最深的爱沉淀在心里最底层,不再如以前任意表达,而空出大量空间留给如何谋生计,这样,脑袋里的思想与行为便都是为了活下去,渐渐的,涓生忘了自己内心灵魂深处正一点一点沉淀的炽热的爱。

既然忘了爱,既然以为自己已经不再爱,那何必再在一起?于是,分开。

爱真的不存在了么?子君走后,剩一个空房子,涓生回来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遍看各处,寻觅子君,转念寻信或她留下来的字迹,以及子君死后涓生的悔恨,不都可以证明涓生对子君的爱是存在的么?

如果涓生没有忘记心中对子君的爱,没有忘记最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梦想,或许他们会互相体贴,彼此温暖,一同走艰难,向着梦前进,永不言弃,因为心中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他们分开是因为涓生忘了爱,忘了爱的存在。

既然忘了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时的涓生是不清醒的。他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他应该为了他想要的而去做什么。也就是说,分开这个决定,不是涓生头脑清醒时做的,而是在涓生已被生计问题浸泡得迷糊时想的决定,并不能代表涓生内心真实的想法。

可是人不可能总保持清醒,免不了有被其它问题困扰的时候,免不了有忘了最初梦想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免不了做下让自己后悔的事么?如果忘了心中最初信念或感到迷惘无助了怎么办?

刚才我们说了,涓生是因为不清醒才做出了让他后悔的决定。那如果涓生不清醒时不做决定呢?如果顺着原来的生活轨迹走下去呢?

如果涓生不轻易做出决定,而是按原来的生活继续下去,继续努力,虽然心中会有迷惑,但我认为,迷惑总有解开的一天,就如不可能一年四季雨水不断一般。到了时候自然会明白开朗,重新振作。

所以我认为,当我们迷失方向不知所措孤单无助难过时,是否可以试着不想太多,想也未必想得明白想得正确,毕竟当局者迷,不宜轻易做出决定。幸而脚下的路是自己清醒时选的,是为了最初的梦想而选的,顺着脚下的路坚持走下去是否会有好的结果如最初所想呢?我认为会的,只要熬过了那一段不知方向不知目的只知向前走的忐忑。

一段长长的路,蓝天,白云,两边都是鲜花绿草,顺着这条路走,一切都是那美好。可是,在通往终点的路上,是否经得住路边的美丽景色?是否会一直记得终点的方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想买某件东西而去商场,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狂喜,回到家了才发现原来不需要的买了一大堆回来,而最初要买的却被遗忘在其它缤繁商品间。人走在路上,肯定会有各式的想法不断冒出来的,这未必是坏事。但真的要因为新的想法而改变脚下的方向么?所以,要心记远方的目标;不忘脚下的脚步,用清醒的脑袋,去欣赏路边的美丽。

可是,若走到半路天突然黑了,灰色的云大团大团压下来,雷声从耳边滚过,已看不清脚下的路了,如何是好?惊恐是肯定的,但做出的反应却因人而异。在慌乱中另选其道么?另选其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只是在不知所措间失去了理智盲目作出的选择,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忘了晴朗时脚下这条清晰的大道么?所以,如果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沿着脚下的路小心翼翼避开风雨走下去,或实在捺不住心中的恐惧就原地站稳不动待到风雨过后光明重新洒下照亮眼前所有再启程,会不会比另选方向好呢?我认为是的。

牢记心中最初的梦,迷惘无助时,请坚持脚下的路。

如果坚持,如果不忘记,风雨过后,谁又能否定面前不是一片光明?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高兴,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

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背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

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关于伤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终于把《伤逝》这部小说看完了,心里面有许多的感慨和收获。

主人公涓生、子君是受过新式思想熏陶的两个青年,他们不理会世俗的眼光,毅然的选择为了爱情的自由而走到一起。但是,爱情是需要面包的!在为生活而担忧操劳中,子君在与涓生同居之后就逐渐变回了旧式妇女的形象,全然忘记了当初的新思想、新觉悟,涓生面对同居后的子君,同居后的生活状况感到非常失望。这失望一天天累积,两个人之间的隔膜、矛盾越来越深,最终,涓生为了寻找他眼中的新路而决定把真实告诉子君我已经不再爱你,对涓生极度依赖的子君最终离开了,离开了涓生,也离开了这个世界!涓生在得知子君的死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他所要的新路,也并不是像他之前选择的那样,出现在眼前,反倒是无尽的悔恨、空虚。

这个故事显然的,是一个悲剧。两个为了爱情自由而走到一起的人,最终得到的是凄惨的结局。在小说之中,有两个细节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其一,子君有怨色,在早晨,极冷的早晨,这是从未见过的,但也许是从我看来的怨色。我那时冷冷地气愤和暗笑了: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也还是一个空虚,而对于这空虚却并未自觉。我极其震惊于那个冷冷的气愤和暗笑!抛开涓生所气愤和暗笑的内容,我只讲两个人之间对待的问题。两个因为相爱而选择走在一起的人,在共同生活之后,发现彼此之间渐渐产生隔阂,却不想着去放开彼此的想法,敞开心扉的争取把隔阂早日消除,而是无所作为的让隔阂这么逐渐累积,累积,最后竟然发展到对对方气愤、暗笑的地步,尤其那暗笑,多么伤害人心的暗笑!涓生,你可知道,你所暗笑的可是你爱的人啊!

其二,在子君死后的一段时间,那条狗阿随竟然自己找回来了,来到了涓生的面前!子君,对涓生深爱而又极度依赖的女子,在涓生说出他心中的真实之后,怀着对涓生的爱,和对涓生的绝望而离开。她在死的那一瞬间,在死了之后,依然怀着对涓生的眷恋吗?依然怀着对涓生的深爱吗?所以,她在死后附体在阿随身上也要再去见涓生?我这么想着,对于子君的死,也对于她的生,都感到了极度的悲哀其实,她从来也并不是独立的存在,她始终有一种依赖!而涓生,面对自己抛弃的阿随的回来,自然也是勾起了对子君的回忆苦痛,悔恨,空虚!

从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中看待涓生和子君的悲剧。当时,是新旧思想激荡的时期,青年既受到了新式思想的熏陶,但是也还是没能摆脱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他们在新与旧之间痛苦的挣扎着。从这种角度看,这段爱情的悲剧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子君的死也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子君和涓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牺牲品。鲁迅先生创作这样一部作品,他的用意也在于告诫青年,五四运动退潮之后的封建黑暗依然严重,要迎来中国社会的新光明,任务依然艰重!同志仍需努力!

另外,这部《伤逝》是鲁迅先生的唯一一部爱情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甜言蜜语的描绘,只是个人手记式的叙述,但是从中,我似乎可以看到坚毅斗士鲁迅的柔情一面。鲁迅的横眉令人印象深刻,这难得一见的柔情,也是一件深刻的印象。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5篇


之前读《人间词话》,最喜欢的就是这句话:一切景语皆情语。如今再次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真的是感受又不一样了。你在读完《人间词话》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王国维的这三境界是我读师范时所了解的,当时就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有幸拜读后,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然而他对自己写词的工夫尤其自得,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他说:「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王国维说这话的时候刚满三十岁,只写过百来首词,就轻易把八百年来的词人几乎全不放在眼里,写作能写到这等份上,先不说历史评价如何,就算清狂自信也够透彻的了。这位生于一八七七年,卒于一九二七年,在他五十岁的壮盛之年,跳入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没顶而死,其一生就是对人生问题不断追索讨问的过程。有人说他是逊节于清朝的遗臣,有人说他是忧心世道的烈士,也有人说他只是受不住罗振玉这位师长的长期欺压,一口怨气咽不下去,就投水自尽了。王国维戏剧性的死亡对历史学者而言是举足轻重的,但对于写作或画画的人而言,他所留下的文字比他个体生命的终始短长更重要。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非独谓景物」,「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譬如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

——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经历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边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境界也。王国维。

记得当初中语文老师对我们讲起这三种境界的时候,我们都是似懂非懂,懵懵懂懂。对于境界一词也不是很了解,尽管那时已经读背了不少的诗词。直到后来,读了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之后,才意识到原来诗词之中有着丰富的情感,深远的意境。

王国维,字静安,晚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是我国近现代的著名学者,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着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间词话》以其见解之新奇,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王国维先生在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纵观古今诗词,能够流传千古的名片名句,哪一句不是有独特的境界呢?我们先来讨论有我之境界,有我之谓在境界之中有作者,重点在于以我观物。即从自我感情出发,借助自己所观之物抒发自己的情感。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诗人借助眼前之花,表达出自己的悲伤之情。一般而言,花是一种美好的食物,但是正是这样美丽的东西也会触动诗人的伤心之处,可谓乐景衬哀情。这就说明是从自我本身的情感出发的,不管是多么美好的事物,都能引起诗人的伤感。因为有我,此之谓有我之境界!

那么无我之境界又是怎么样的呢?无我之境界主要强调以物观物,强调客观存在的真实性,将主观意识客观化。如陶潜诗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轻松、淡雅的田园风光图。通过这样一句诗,通过这样对自然客观景物的描写,我们感觉到作者对自然田园的向往之情,表现出一种隐居田园山水间的悠然、闲适之情,可谓意境深远,令人心向往之。正是因为诗人描绘了一种意境,才能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正是王国维先生所言之无我之境界。

那么如何才能写出“境界”二字呢?一就是创作要有真情实感,讲求一个“真”字。在这里,先要讲明的一点便是“境非独谓景物也”。境界并不是只指景物,人之情感更是境界。不论是写景或是抒情,能写出真情实感,做到情景交融,使人身临其境才算是做到了“真”。然而“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池塘一角、西风大漠与雾失楼台怎能相提并论?很多传世之作都是作者随兴所至,即挥毫泼墨抒其所见所感,无所拘束,常常命为“无题”或者直接从诗中抽出二字。然则若给定了题目,依然抒其真情,但总在潜意识里受到题目的局限,所求境界亦仿佛裁剪过后,并不完整。这或许就是王国维所说的“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吧。其二,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作词要做到“不隔”,也就是用词平实易懂。“欧阳公‘阑干十二凭春,晴碧远连云。千里万里,二月三与,行色若愁人’。语语在眼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畔’,则隔已。”不难看出,前者如画一般呈现在读者眼前,令人身临其境,但无晦涩之词语;而后者,如不知道“谢家池上”指的是春草一说,就会不知所云。

王国维认为“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白,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个人理解就是作词能做到不讽刺不赞美,不用典仿古,不用替代字,完全都是出自于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和真实所想,才称得上是纯粹的创作。正如“桂华流瓦”不如“月流瓦”的意境好,倘若用词自然、易懂,感情真实,何必非有替代字呢?“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以免会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其三,诗人词人要做到“虽理想家,亦写实家”。王国维认为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一个诗人可以凭空虚构,肯定都是立足于现实世界的。诗人虽然是很理想化的,但是他们的理想化从某一个侧面也会显现出社会的现实,即理想源于现实。正如王国维所说的“有造境,有写景,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事实上,从表面可能很容易分辨出诗人是理想化的还是在写实。但是细细品味,再理想化的境界也是在抒发一种真实的感情或者从真实发生的事情所升华的一种境界。写境的同时在抒发自己的抱负,造境的同时亦是在反映现实。然而,仅此也是不足的。王国维认为“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这正是他对前文所提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进一步阐述吗。有我之境界就是“入乎其内”,无我之境界不就是“出乎其外”吗?

总而言之,我认为要写出境界,就在于一个“真”字,感情要真,景物要真,只有这样,读者才会有所共鸣,才不至于不知所云。

然而,我最喜欢的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所言关于三种人生境界的阐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第一境的落脚点应该是在“独”和“望尽天涯路”。是指一个人在孤独中寻求自己的梦想,这就表明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也可理解为独自地准备追求理想,要有自己的人生规划。第二境界则是当自己的目标确定之后,付出全力为其打拼而不后悔。第三境就是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发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其实就在自己的身边。人生就是如此,因此我常常引用这句话来比喻人生。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穿衣有衣品、下棋有棋品,作词亦有词品,而词人的人品也会投射到词品之中。如果对答词的上下文是一种初级文化游戏的话,那么用词人的一句词来概括这位词人的词品则应该算是相当高级的文化游戏了,这需要你不仅对词非常熟悉,同时要对创作者也有非常深入的了解,从千百句中拈出一句恰到好处的话来概括此千百句的风格,更是对记忆和理解力的双重考验。王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中就做过这样的游戏,他曾经用三位词人的词——温庭筠、韦庄、冯正中——分别概括他们各自的词品。

对于温庭筠,王静安用“画屏金鹧鸪”(《更漏子》)来概括其词品。原句是“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温庭筠通过《更漏子》描绘了一位女子的闺思之情。大雁从边塞飞过,乌鸦从城墙上飞走 ,词中出现的前两个意象——雁和乌——都是实景,而到了“画屏金鹧鸪”,作者看到了闺房中画屏,画屏本身为实景,但与前两句真实存在的大雁和乌鸦相串联起来,则实中有虚,因为金鹧鸪是秀在画屏上的,而不是实际的鸟。这种虚实结合的手法描绘了人物内心的矛盾冲突。就好像在拍摄一部电影,镜头先是在远景,惊起了一群大雁,再向前推,又惊起了城墙上的乌鸦,再一步步向前推,最终推到主人公屋里的画屏上,可是画屏上的鸟却并没有受惊飞走。相反,惊醒的却是深藏闺中女子的心绪。联想到温庭筠的另一句“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我们可以大胆推测画屏绣了一对鹧鸪鸟,反衬之下,形单影只的女子此时心里变化大概逃不出“相思”二字。在动与静、虚与实、远与近之间,词人细腻地刻画出了主人公那种惆怅的儿女情长。虽为唐人,但温庭筠作词是比较多的,但是其题材大多集中在儿女情长上。对于生为男儿身的温庭筠来说,这种带有浓重脂粉味的儿女情长是极其特殊的,特殊在它表达了男儿身中的一种少女情怀,有人甚至将其总结为“男子作闺音”。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地评论为“滥情”或是“不够爷们 ”,否则历史也不会给予他“花间词派”鼻祖的地位。他所表达的情意绵长、苦闷孤寂大概都与他恃才不羁、长期贬抑紧密关联,而“画屏金鹧鸪”也似乎成为了他逃避现实,遁入虚无的最佳渠道。

同为“花间词派”,对于韦庄,王静安用“弦上黄莺语”来概括其词品。语出韦端己的《菩萨蛮》,“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这首词是韦庄在回忆与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恋人演奏起镶有金翠玉的琵琶,弦上之音犹如黄莺之语, 好似一对黄鹂鸟之间的对话。美人配美琴,本应温馨的场景道出的却是一份难分难舍的留恋和苦涩。作者听懂了琴语,所以才说道:“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那琴声是在催促我早些回去,如果回得太迟,那绿纱窗下的花便不再盛开了。此处的花指的就是韦庄的恋人,面对韦庄的远行,恋人无法阻拦,只期盼对方早归,这种难以言说的无奈通过琴声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同为表达儿女情长,韦庄与温庭筠相比则多了几分清脆爽朗,就如同那琴语一般。如果可以用咖啡来作比较,那么韦庄与温庭筠之间便是意式与美式咖啡之间的区别。温庭钧的词有如玛奇朵的醇厚浓烈,而韦庄的词则像美式咖啡那样清纯、清淡。因为韦庄适逢晚唐时期,社会动荡,在七十岁官拜宰相之前,他四处漂泊的一生伴随着分离,也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从长安到成都,黄鹂鸟似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唯有那声琴语徘徊耳畔,此种遗憾只能通过“弦上黄莺语”表达出来了。

第三位词人——冯延巳,王静安用“和泪试严妆”来概括其词品。语出《菩萨蛮》,“锦壶催画箭,玉佩天涯远。和泪试严妆,落梅飞晓霜。”相较于前两位“花间词派”代表人物,王静安认为冯延巳的词境更加开阔,称之为“深美闳约”。“和泪试严妆”描绘了一位女子面对镜子,一面流泪,一面又在化妆。人前的强颜欢笑与人后的欲说还休,这种矛盾冲突在经过不断堆积终于在某一时刻释放出来,而这些都通过女性化的描写表达出来。蒋勋先生将其归结为“颓废美学”的范畴,当然这不同于我们字面上所理解的意思。经历过唐朝高度向外拓展的历史时期后,五代则进入了一个相对内敛的时期。在内敛之中,呈现出了两种情绪——“自恋”和“自省”,这是一种特殊的创作状态,但可能更加贴近于当时词人的生活常态。女子对镜梳妆,面对镜中的自己,初看是自恋,再看则是自省,在自恋与自省的矛盾过后,女子边流泪边化妆。这是一种脆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坚强?丢掉手中的一切发生大哭才是更加纯粹的软弱,如果说自恋情结是一种自我安慰,那么自省表达的则是一种面对世事无常的坚强。用“和泪试严妆”表达出词人理想与现实貌合神离的一生,恐怕再合适不过了。

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一词诉万绪。

不同于唐诗的豪放不羁,我更喜欢词的婉约。

寂寥无人的月下,坐在窗前,看月光与灯光交融,品《人间词话》,让灵魂在古词中得以冲涤,然后缓缓地,被牵引着,带入到另一个境界,远离白日的喧嚣与繁华,我所见的,是春之暮野。

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所写的精神核心所在。“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言一出,如金石掷地。若无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怎会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呢。若无欧阳修深沉之境,怎会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若无稼轩的豪放之境,怎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若无李后主幽婉之境,怎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若无容若的落拓不羁,又怎会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之言?

在《人间词话》中古人造境不外乎以下三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境虽过于平直,然登高远望,无遮无拦,妙在深远、旷达。凡造此种境界必以气象取胜,无大胸襟,大豪气难以为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是也,读罢令人心旷神怡。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境虽有些柔弱,然感触细腻,凄婉动人,妙在情真、意切。凡造此种境界必以性情取胜,无细致的感受,痴迷的情怀难以为之。“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是也,读罢令人柔肠百转,缠绵悱恻。

此二种境界易造,古诗词中出现也最多,若论造境之难,之高妙当在第三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境之妙在于“顿彻”,要入乎物中,又要超然物外,无宇宙间的大智慧而不可得。或许唯“灵性”二字可当之。凡含此境之作必为神品。“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是也。

造境之种类有三,造境之法却只有一个“真”字。“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欲成大事者,必须下定决心在自己的路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百折不回。然而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却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灵感或许就在于你莫名奇妙的一个回头,冥冥中有个方向指引着你,说:看,他就在那呢。

忘不了李后主之词——那以血书成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词不再是风月笔墨,而是生命与亡国之恨的长吟。“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李煜的词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无论顺境逆境,他都保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国破家亡,从君主沦为阶下囚的命运不但没有吞噬他的赤子之心,反而使他的性情愈发纯粹,而他的痛苦也愈发深刻。“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份深切的亡国之痛,也许深深触痛作为前清遗老的王国维先生,在他的内心引起了激烈的共鸣。作为前清遗民,眼看国运日下,世道苍凉,王国维先生却只能是徒有心焦,也许他也曾感慨过“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也许他也想褪下长袍马褂,换上盔甲,一如东坡笔下“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保家卫国。

在昆明湖畔,王国维先生纵身一跃,带着一腔的热血以及满怀的无奈与愤懑,在年富力强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也许那人心动荡的民国乱世,无从存放他的信仰,只有那方悠悠清泠的湖水,才是那颗赤子之心安眠的归宿。我轻抚书册,昔人已去,然而这由几十条短句组成的著作,仿佛珠玉之声,在每个爱词者耳畔轻奏。

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8篇


当我们阅读完一本书籍,写下脑海中的简短感悟叫做读后感。阅读了野草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不知道你有没有在找野草读后感范文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朝花夕拾·野草》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

鲁迅原名是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19xx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的贡献。

这本书的内容简介是:这本书收录了鲁迅先生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佳作,以及“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所著的《回忆鲁迅先生》。其中回忆散文诗集《朝花夕拾》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颇具影响力的散文诗集《野草》,描述出作者在新文化统一战线分化以后,在彷徨中探索前进的思想感情;《故事新编》是以远古神话的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则为读者重现出了一个极具魅力文化的鲁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鲁迅的文章里有“虚实结合”,“点面结合”等,的写作方法,使我意犹未尽,这时候我才感受到鲁迅的童年原来是那么美好,有那么多的新鲜事。

还有老舍对鲁迅先生作品的评价: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对于这句话,我似懂非懂。我觉得这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看过了“鲁迅全集”的目录,就没有人敢说鲁迅先生不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而“渊博”两字不能够表现出鲁迅高超的文笔技术,只能是在夸奖鲁迅的词中算是沧海一粟的了。

叶圣陶也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的心里。

一代文豪回忆难以忘怀的年少往事的不朽名作,以浓郁的情感写就了充满深刻寓意的散文诗集,多角度的刻画出了这伟大的文学家——鲁迅。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

文章一开始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的力气最大?一般人们的回答通常都是“大象”或“狮子”什么的,而作者却提出了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是植物的种子。种子能推开压在上面的任何东西,一股向上进取的精神显示出那种被压迫的人民群众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是它象征的意义,用以歌颂人民大众、歌颂人民的抗战的力量、进步的力量。

记得小时候曾听妈妈唱过一首歌:“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一棵任人践踏的小草却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能够掀翻压在身上的巨大的石块,表现了不畏困难、久经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鲁迅先生投笔从戎,便是誓为贫苦百姓的保护者,甘做刀笔吏,他对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这是鲁迅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野草》的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即看客们,这类形象在鲁迅的作品中屡有刻画。但在《复仇》中,鲁迅却直接将矛盾集中于“当局者”:“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裸着全身”,指的是全身心的依赖,是爱的表现;“捏着利刃”,却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之后看客出现了,出现了这极致的大欢喜的观看者,“拼命地伸长颈子,要鉴赏者拥抱或者杀戮”。但是这样的拥抱或者杀戮迟迟不来,且“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于是,路人们就觉得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有钻进别人的毛孔中”。想象中拥抱和杀戮的生命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并没有到来,然而,“看”的对象却已经发生反转,由路人看杀戮者,变为杀戮者看路人:杀戮者“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

这样的反转构成了一重的复仇:不让庸众鉴赏,得以生命飞扬的大欢喜,却偏给观看他们的厌烦和无聊。此外,还有一重复仇,这是将读者也算计在内的。将杀戮的快感直接导向将读者,自然而然将读者引诱到看客面。因而,如果被引诱至这种视角,则读者也沦为作者所批判的“庸众”。鲁迅先生的矛头这回指向批判者自身,这是间接的和深层次的复仇。

《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国庆这几天,闲得无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开看了看,刚开始看的时候,本以为是一本十分无聊的书,可是,越到后来,就越入迷,我有些好奇,就看了看作者,原来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捧着这本书不停地读。就这样,我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我不禁赞叹鲁迅先生的文笔,朴实中带着一丝优雅,让人可以被其中的意味所吸引。

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我觉得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让我不禁幻想起我自己脑海中的雪。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白皑皑地一片,白的发亮,让人睁不开眼,白的优雅,让人不忍心破坏那完美无瑕的风景。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鲁迅先生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倾注了自己最真实、最真挚的感情在里面,不然绝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让人能够体现出最真实的美。

除了这篇文章,其他文章也都很精彩,比如《秋夜》、《影的告别》、《立论》等这几篇描述野草精神的文章,也都十分精彩,如果各位有兴趣的话也可以读一读。

鲁迅先生一笔为武器奋斗一生,写出的每篇文章都耐人寻味,多读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品品其中的意义,将使我们受益终身。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野草,在我们周围处处可见。但是毫不起眼的它,却拥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在 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二十三篇散文诗,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等。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这本书的题辞中,作者写道:野草 , 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朽腐。这句话说得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芬芳,也没有乔木的高大。而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尽。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力永远是顽强的,它们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作者还写道: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是我憎恶这以做装饰的地面。这句话是有隐含的意思的。野草比喻无辜的中国平民,而这以野草做装饰的地面则比喻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作者对老百姓的同情和对黑暗势力的憎恶。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7)

白居易有诗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这或许就是鲁迅给他的散文集取名为《野草》的原因吧。像野草一样即使被焚烧、被割刈、被践踏,但深扎土地的根是不会死的,第二年的春天他照样吐出新绿,这就是野草的生命力,也是鲁迅的生命力。当然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推测,在《野草》的题辞里鲁迅先生写到:“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读《野草》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在绝望边缘挣扎的人,在无边无际的绝望中1又看到了微弱渺茫的希望;我想到一个词“绝处逢生”。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这死亡有皆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腐朽,我对这腐朽有皆大欢喜,因此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我觉得这句话里包含了希望,绝望之中渺茫的希望。在《影的告别》里,那个决意与人告别的影,因为他不愿生活在黑暗里“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然而我不愿意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默。”这是一种自我毁灭,宁愿在黑暗中沉默,在黑暗中离开,也不要彷徨。这是影在绝望中寻求自灭以求那渺茫的希望,与其在黑暗与光明之间徘徊还不如选择毁灭以此得以解脱。《希望》中也有一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与希望是相同的,这也说明在鲁迅先生眼里,绝望与希望他们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起码在《野草》里不是的。因为现实的希望已经不可能了,但是不甘心,因为不甘心就此认命,宁愿选择毁灭也不要委曲求全,也许在绝望中还有生的希望。“我只得由我来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了,纵使寻不到身外的青春,也总得自己来一掷我身中的迟暮。”即使暗夜、即使苍老,也要肉搏绝望,用迟暮孤身奋斗,在绝望中活得重生。《野草》里几乎每一篇都透露着绝处逢生的悲壮。

我始终觉得作家的作品里或多或少都带有自身的感情,或身份、或性格、或背景……鲁迅先生也是这样的,不管他的小说还是散文都不是以一个观看者的身份来定位的,起码不会全是,每一篇文章都有他的影子或者脊梁在里边。鲁迅一生的经历很曲折,自己人生的曲折、迷茫、绝望在《野草》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并且《野草》的写作背景也是鲁迅在他的人生低潮期,可以说《野草》里的迷茫、困惑也是鲁迅自己的困惑,但在他的意识里,骨子里战士、斗士那般不服气的精神,《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正好是鲁迅战士精神的体现,宁愿自我毁灭、宁愿委曲求全,在绝境之中寻求生存。在《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它们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依存关系,绝望中孕育希望,希望中隐藏着绝望。

关于鲁迅野草的个人心得感悟(篇8)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的疫情,它就像是野草,蔓延到了世界各地,在全球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我们需要一把火,来烧光这肆虐生长的野草。这把火是什么?就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精神。如果我们十四亿个中国人团结起来,舍小家为大家,先国家后个人,那我们中国的力量就如那熊熊火焰般愈烧愈旺,最终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拦路虎”赶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

鲁迅先生一生中都在用他手中的笔和敌人做斗争,直插敌人的心脏,他就如同文中那一团散发出光和热的火焰,驱走所有的死亡与朽腐,为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寄以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精选(7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读后了童年,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写童年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在现代的城市中,每个小朋友的童年都是幸福愉悦,天真无邪的,有父母及老一辈人宠着,可是回想几十年前,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内乱爆发,封建腐败的思想传播着,整个社会都呈现出不好的现象。有的小baby才刚出生就遭遇如此不幸,你们觉得他们的童年会幸福吗?

高尔基没有因此而打倒,并给后代许多哲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有一个温柔的外祖母,这个外祖母给了他无限的爱,就是这种爱包容了一切,使幼小的高尔基有了一丝希望,并积极与恶环境作斗争,做了个有出息的人。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它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表达了普通人的理想和期望。书中的主人公阿辽沙是个善于观察、十分敏感的孩子,敢于与坏事作斗争,外祖母则是个富有诗意的形象,她的种种爱对阿辽沙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祖孙情浓,感人至深。

其实生活中,父母对你的爱也是如此。小时候,由于你的好奇心和莽撞做错了事,父母只会关心你有没有受伤,而没有怪罪你的意思。稍微大点了,你和小伙伴闹了不愉快,起了一些小冲突,虽然说了你几句,但他们是爱你的,回家后,立马安慰你几句。再过了好几年,你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一听父母与自己的心思不一,就很是生气,其实那时父母也是爱你的,他们为了你以后的人生做考虑,希望你能挺过这个叛逆期。从小到大,父母的爱包容了一切,他们把我们好好地保护起来,为我们遮挡“风霜雨雪”,给我们无尽的美好。

所以说,世上的爱能包容一切。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的,这是三部自传体其中的一部。我读完之后,有很多的感受,这本书描写了十九世纪的70到90年代的苏联社会风貌。

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得了病就早早的死去了,3岁的阿廖沙和他的外祖父,母亲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在他读过小学三年级就上人间谋生了。

外祖母改变了他的一生,文中有一句话说:“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对那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难的生活”外祖母的爱给予阿廖沙坚强的力量,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着阿廖沙,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但是外祖父的脾气暴躁,曾经狠狠的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工人应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昏死过去。幼小地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是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工人偷东西。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我们的生活却是那么的美好,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的讲课,回家有美味佳肴,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努力学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心,现在我们有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应该好好学习。

虽然我们的童年快没有了,但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童年,好好度过现在的每一分钟!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但是,对高尔基来说,却是另一番感受……

前几天,我读了他的自传体《童年》,这令我十分感动,书中说到他小的时候,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已经变得暴躁。他的两个舅舅不断地争吵、斗殴。妈妈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然而,他的奶奶与外祖父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慈祥、聪明、善良、能干,这给幼小的高尔基留下的不仅仅是当时社会上的丑恶,还有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高尔基那时曾因好奇把白桌布染成蓝色而被外祖父打的失去知觉,在那种艰险、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默默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生存。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他依然走了过来,成为了一名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为人类留下了一部又一部的名著,流传千古。

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的生活与我们的今天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现在的我们,个个都养尊处优的,在家当小皇帝、小公主,只要一点不顺心,就得让大人忙活一阵子。哪像高尔基那时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但是,虽说我们现在生活好了,不像高尔基那时生活那么悲惨,可我们也不可以这么做,要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要再做小皇帝、小公主吧,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我们像一株株小苗,在现在安定的、美好的社会滋润,我们要好好孝顺父母、认真学习,为未来做好准备,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时光,一触即去,童年,也随之流逝。现在,充满活力的我们,要趁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童年,是一个代表童话的名词,它蕴含着物知的可爱;他弥漫着糖果的甜蜜;他收藏着一颗单纯的心,它是每个幸福的过往,描述着一段段第一次的开始与结局。

在不经意间,我在书柜里发现了一本尘封多年的《童年》,我怀着崇敬悄悄走进的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原认为是华丽的童年成就了他的今天,却发现是磨练铸就了他的不平凡。

从小父亲去世,在外祖母家生活,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分家产的明争暗斗,遭受了外祖父无情的毒打,经历了悲剧的生死分离,在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褪去了幼稚的无知,变得成熟,与他年龄极不相符的稳重,终于母亲再嫁,却未得到想要的幸福,继父的冷酷无情铸就了他成为孤儿的结局,行行色色的人物,给予他不同的感受。

外祖母,外祖父有着不同的上帝,慈爱与冷酷,怜悯与冷漠,影响他幼小的心灵,外祖母的善良是他童年中的一抹色彩,在这个社会上,他学习到了许多,也认识到了许多,带着复杂的心境走向人间,结束了他的童年。

我敬佩他的坚强,在痛苦、失落的环境中努力地坚持着,努力着,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面临苦难,以平常心去为自己赢得一份天地。生命匆匆交错,它再短我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过,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苦难,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有幸福的,有悲伤的就像主人公阿廖沙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这周,我读了《童年》这本书,有一个片段令我印象特别深刻。

主人公阿廖莎不小心把家里的桌布给染了色,他不敢把这件事说出来。因为外祖父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脾气很大,阿廖沙生怕会受到责罚。果然,外祖父看到桌布被染后特别生气,但是他不知道是谁干的,也没有人揭发出来,所以只好把这件事暂时搁置起来。

瞒得过初一瞒不过十五,这件事情终于还是败露了。有一次阿廖莎的舅舅犯了错,外祖父特别生气,拿着柳条就要抽他。舅舅说:“我可以将功补过,我要告发染桌布的事。”当外祖父知道是阿廖莎把桌布染了之后,就命令人把他绑在凳子上,狠狠地抽打了一顿。他下手特别狠,把阿廖莎打到了没有了知觉,只能一直趴在床上。但在晚上的时候,外祖父来看他了,还给他带来了一些糖果。

当我看到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我觉得他特别心狠手辣,连自己的外孙子都舍得下这样的狠手。教育孩子很正常,但打到不能动那就不行了。而且我觉得把桌布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对外祖父的做法非常不满。但是当读到外祖父给阿廖莎带了一点糖的时候,我才发现,他还是有感情的,并没有那么冷血无情,他的生意不好,挣的钱也比较少,支撑一个家庭尚且捉襟见肘,但是他还是拿钱去给阿廖莎买糖,他肯定也是会自我反省的。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知道了,看人不能只看这人一时的动作行为,要看他干完这件事后是怎么去处理的。如果你只看前面外祖父把阿廖莎打到没有知觉,你会很厌恶他,但看到后面他给阿廖莎带糖吃的时候,你会觉得他还是很关心阿廖莎的。看人、看书或看事不能断章取义,这就是我读了这个故事得到的感悟。

关于童年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7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孝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樱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合集6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好的《波西杰克逊》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波西杰克逊》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在读了《波西杰克逊》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篇1】

 上个暑假,老师要求的必读书目中,有一个令我兴奋的古希腊神话小说。

我知道,神话小说对我来说是我最少看的书类之一,但是,前天,我在淘宝网上看见一个系列的一套古希腊神话小说,叫做《波西•杰克逊》。

这本书的作者——雷克•莱尔顿,当今世界最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也是超级畅书“39条线索系列”的作者之一。他早年是一位英语老师及小提琴演奏者,从事教职达15年之久,可是非常了解青少年的心理现实和生活现实的哟!而且还很有教育经验呢。

这本书的主角波西•杰克逊是海神波塞东的儿子(哇噻!连主角都是那么厉害的角色,那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波西在首一部书中中没太多出现,也就是说,他本人就根本没有出现,而到第二部时,每一自然段都有出现过。记得第二部的情节是这样的:失踪的波西在狼殿里醒来。他双脚赤裸,冷得要命,脑袋里乱糟糟的。更糟糕的是,他失忆了!波西他唯一知道的就只有一个叫做安娜贝丝的女孩。在母狼的领导下,他开始寻回自己的记忆。他也遇到了新的朋友,并且战胜了希腊军队。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交一个好的朋友,你的生活将更加丰富多彩!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篇2】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书中的主角少年波西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他虽然并不完美,但是心地善良。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600层——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王宙斯指控他偷取了他权力的象征——闪电权杖,并限他10天之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doa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最后在夏至日的最后一天——6月21日把闪电权杖还给了宙斯,把黑暗头盔还给了冥王哈迪斯,并阻止了这场不亚于特洛伊战争的天神大战。

这虽然是一个神话故事,虽然波西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虽然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但他确实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他为了营救母亲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前往众多混血英雄去了都没有活着回来的冥界。

我喜欢他勇敢、善良、坦率、孝顺、讲义气,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之后得到成长,最后找到自己,认同自己。我想,看完这本书之后,你心中也一定会有一个波西·杰克逊在蠢蠢欲动。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篇3】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这套书主要介绍了书中的主角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波西杰克逊与他的朋友们是如何历经千辛万险打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与恶魔堤丰的。

这套书分为5本,分别是:神火之盗、魔兽之海、巨神之咒、迷宫之战和最终之神。波西杰克逊最开始是从他的好朋友半羊人格洛弗那里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半神半人的混血者的,随后知道自己是波塞冬的儿子的。在后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蠢蠢欲动,叫人偷了宙斯的闪电权杖、让独眼巨人拐走了格洛弗、叫他的将军拐走了安娜贝丝,让卢克进攻混血营,最后复活。破坏克洛诺斯的计划的任务交给了波西杰克逊的,多亏了波西杰克逊的英勇无畏与机智勇敢才能化险为夷,让诸神最终取得胜利的。

这套书全部讲得都是关于希腊神话的故事。看完这套书,我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里面的诸神,如:天空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冥王哈迪斯、大地之神盖亚、战神阿瑞斯等等。通过里面一些小神的故事,我还懂得了要保护自然,不要过度砍伐,不要过度杀戮。我还懂得了做事要用头脑,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勇无谋,也不能有谋无勇。

看完整套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邪恶是永远不能战胜邪恶的!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篇4】

我最近在看一本小说,是我哥哥推荐给我的,他说非常好看,这本书风靡了他们全班,我觉得很好玩,所以急忙借了这一系列所有的书,一共5本。

这本书主人公的名字与书名相同,都叫“波西·杰克逊”。波西·杰克逊是个混血者,此混血非彼混血,他的母亲是位漂亮、温柔的凡人女子,但他的父亲可不是一般人,他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海神——波塞冬。小波西的出生注定是个灾难,因为“三巨头”:众神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死神(又称冥神)——哈迪斯下过一个誓言:他们不得和凡人有任何一个孩子。所以波西的出现使得12众神为了杀不杀他而争执不休。因为波西的爸爸是比较厉害的神,所以波西从小就被怪物袭击,在他的记忆里就是“有奇怪的东西”。我虽然没有看完,但却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我向来很喜欢看这种有幻想、语句现代化、有动作感还有战斗情节的书,再加上这本书里大胆的想象,我现在可称得上是一个“小书迷”了!

刚开始我认为波西很废柴,什么都不会,一问三不知。可到了后来,就越来越强,居然可以控制大海,这是因为他的爸爸是波塞冬。最让我佩服的就是波西控制海水攻击敌人的招式。有一个招式就是先让这一地区的海水停止运动,储蓄动力,当敌人靠近时,再一股脑把所有力量释放出来,这是会形成一个高几十米的水壁,冲向敌人,把敌人大个落花流失,并把他卷进海里,在海里,波西可是有很多优势的。这本书对人物表情、心理情况描写得很清楚,而且我读书喜欢看到好玩的表情就模仿一下,所以我看完这本书,比在操场上跑了几圈还累。

《波西·杰克逊》还被拍成了电影,乍一看非常像《哈利·波特》其实非也!它们之间是不同的,《波西·杰克逊》就是它自己,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篇5】

海神波塞冬,战神阿瑞斯,智慧女神雅典娜……这些名字早就在我幼年的时候飘入了我的耳朵,经常在我入睡之前,妈妈就将希腊神话故事读给我听,神话实在太美妙了!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雷克·莱尔顿创作的“波西·杰克逊系列”,惊喜万分,原本以为这是一部完全的神话故事,读完后发觉,故事的背景却是现代!而故事的主人公们是希腊神话里的诸神与凡人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混血大本营。

《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是“波西·杰克逊系列”系列的第二部。本书章章险象环生!波西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读书,故事的开头讲述了波西原本去学校只是要打一场班级球赛,突然同学们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群丑陋的食人族巨无霸,球赛变成了一场死亡游戏。让人突然有些恐惧,却充满好奇!这时,波西突然接收到半羊人格洛弗的心灵电波,独眼巨人抓走了好友。于是立刻赶回混血大本营,发现花草枯萎,湖泊干涸。他听说,只有神话中的金羊毛可以拯救生灵。于是他与伙伴们踏上了寻找金羊毛并解救半羊人的`冒险旅程:前往魔兽之海,在海上等待他们的是无数的凶险。

接下来,是为了找到金羊毛展开的扣人心弦的一个个故事:收购道路可得阻拦,遭遇海上女妖,波西变成了小小荷兰猪,与独眼巨人的智慧战斗…...让我随里面的人物紧张快乐悲伤!

起初,我觉得波西·杰克逊好像哈利·波特”,仿佛从魔法学校走来,具备神奇的力量!后来我逐渐的体会到,波希就是波西,甚至就像我们身边的朋友,它既是凡人也是具备超能力的人!也有胆怯软弱,可是总是鼓足勇气战胜面前的困难!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波西,可能是因为他们更接近我们,让我们看见自己很多时候的弱点,并学会克服!

其实,我认为,真正爱这本书的人一定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混血大本营里预先给我留个位置吧!

关于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感悟【篇6】

主人公波西·杰克逊是一个正义、勇敢,善良、坦率,愿为帮助朋友不惜一切代价的半神。他是海神波塞冬和莎莉·杰克逊的儿子。因为是半神,被魔兽追赶的他结识了雅典娜之女安娜贝斯·蔡斯和半羊人格洛佛·安德伍德,并踏上了我们凡人看来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本书作者是雷克·莱尔顿,是全球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主要作品有“波西·杰克逊”、“埃及守护神”等系列小说,受到青少年读者的追捧和喜爱。

我最喜欢的是《波西·杰克逊与奥林匹斯之血》。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自从波西等人从地狱深渊逃出来后,更可怕的考验在等着波西他们:大地之母即将复苏,罗马军团围攻混血营,决战即将开始……

为了将智慧女神雅典娜的雕像送到混血营作为罗马对希腊表示和平的物品,罗马执政官蕾娜和冥王之子尼克死命保护雕像,可到处是拦路妖魔,还有俄里翁和他的手下的逮捕。

我喜欢的原因是故事情节内容精彩,语言生动形象,把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惟妙惟肖。

我积累的好词有:隐隐作痛、瘦骨嶙峋、伪装、如履平地、敬畏……

《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写得很精彩,所以我推荐大家买来看一看。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汇集6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在你看完《基地》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篇1)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系列故事就是围绕这一主线展开。

我从去年底开始,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季度的时间,看完整个《基地》系列。在我看来,这部著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不可取代性:

一是其表现出来的深邃的历史眼光。

谢顿是一名数学家,却跨界以统计、分析、预测为手段,介入历史、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创建了一套名为“心理史学”的数学工具去分析人类的未来。

谢顿认为,人类个体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群体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某种数学方法分析出来的。而成功的分析必须依赖于两个必须的条件:分析的对象数量必须非常庞大,以尽量减少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被分析的对象必须不知道这个分析的计划,否则会多少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

“历史从不创新,只是一再重复”。如果可以观其大略,而不计其余,人类的历史是有迹可循的,这一点,我个人是深表赞同的。

二是关于机器人的一些思考。

在阿西莫夫的世界里,人类对于机器人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没有机器人的帮助,人类不可能冲出地球,建立起横跨十万光年的大帝国。机器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人类的对立面,导致第一次星际扩张失败,地球本体毁灭。经过漫长的斗争,人类消灭所有机器人,才得以建立“银河帝国”,并使机器人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禁忌,提都不能提及。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默默守护“银河帝国”到最后时刻,并推动“心理史学”计划顺利实施,保存人类复兴希望的,确保人类缩短“黑暗期”尽快进入全新复兴的,又恰恰是一个机器人:使用年限达到20000年、功能极其完备、近乎无所不能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基地》试图说明:机器人技术不发展,则人类没有办法挑战浩瀚宇宙;机器人技术过于发展,则必然走上挑战人类的道路,这是1940年代的阿西莫夫就认识到的一个两难命题。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促使阿西莫夫在另外一个系列《我,机器人》中首度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并沿用至今,“机器人学”这个名词也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首度亮相。

三是隐藏在科幻背后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考。

在整个《基地》系列里,阿西莫夫大约描述了30个左右的星际文明。这些文明,都各有各的特色,如果我们忽略科技的因素,就会发现这些表面千奇百怪的文明,其现实基础仍然是1940年代的世界各国,只是在星际文明这个大背景下,阿西莫夫从艺术的角度对文明的特质进行了浓缩、提炼和极端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地》系列中创造岀来形形色色的星际文明,犹如《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小人国、女儿国、犬封国、聂耳国一样,可以当成一本奇异游记来看。

在三十多个星际文明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盖娅和索拉利文明,它们一个极度统一,一个极度自由,基本上就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两个极端。盖娅文明的进化使得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在内的整个星球可以通过意识连结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意识都可以实现共享;每个个体既是个体,更是共体,以集体意志为意志;在离开母星体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后,个体仍然可以接受整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实现极度的统一。

索拉利文明展现的则是极度的自由:在一个三倍于地球面积的星球上,只生活了几千索拉利人的成熟体,他们的肉体进化出一种命名为“转换叶突”的能量转换器,一个个体所转换的能量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机器人用于管理领地事物;他们信奉“他人即是地狱”,就算同类也互不来往,大事以电波形式协商;极度的向往自由让他们甘于居住于地表之下,而且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扩张;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和外界的接触,他们甚至进化出雌雄同体,真正实现了绝对的自由。

在《基地》系列最后一本《基地与地球》中,阿西莫夫设计各种场景和反复讨论,似乎是试图说服读者(或者是他自己),盖娅文明的组织形式虽然和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完全背道而驰,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最后,他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场景,通过号称拥有“不需要完全信息就可以做出正确选择”天赋的崔维兹选择用盖娅或者索拉利为蓝本建立人类新秩序,结果他选择了极度统一的盖娅模式,其原因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宇宙侵略中,我们需要统一意志!

也许,这就是阿西莫夫借《基地》系列、“心理史学”以及崔维兹,来对自己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索做出一个结论。如果考虑到1940年代欧美各国最大的现实就是全人类联合起来抵抗希特勒的侵略,极度的集中因而可以理解。那么,如果阿西莫夫能一直生活到今天,他会怎么设计这个科幻寓言的结局,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篇2)

《基地》一书被世界的读者誉为永恒的科幻经典。它主要从基地的创建、崛起、扩张写起,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也体现了作者与众不同的超前思想细品全书,我感叹作者对未来世界独到的见解,也对基地产生了自我想法。

我认为,基地的创建就是原于银河帝国的衰败。银河帝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度,之所以会灭亡,还是因为人类永远无法磨灭的愚昧与贪婪。一开始,人类带着他们的智慧与良知,登上一个个荒凉的星球,在那建造起了高科技的社会。可他们的后代也正是因为未来世界的先进与舒适,而变得十分贪婪、愚昧,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学习,传颂未来世界强大的科技,越来越多的高能科技也逐渐失传,导致未来世界,也就是银河帝国退化。书中的主人公哈里·谢顿,也就是因这一原因,想要编出《银河百科全书》,来保留银河帝国的先进科技,也致减缓帝国退化所造成的后果。

想通过这节书警示读者及现在的整个社会,不要步银河帝国的后尘。所以,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世界的每一人都应该时刻了解当代的科技,积极参与科技发展的工程,及学习、认识科学,这样才不会使人类流传多年的科技文化白白流失。

而且,我也希望我们现在的社会能快速的发展、创新,变得跟银河帝国一样繁荣、强盛。当然,这也要靠我们所有人对科技的追求热爱,以及对高科技未来无尽的期盼。因此,和呼吁所有人无论地何时,都要抱着一个乐观、进步的态度去展望未来,不能只停留在现在或过去,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并且,与此同时,也人付诸自己的行动,让自己的智慧得以发挥,参与到学习,发展的行列之中去。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篇3)

这是《银河帝国》系列的第一本书,开头便描述了神一样的哈利。谢顿博士正在同一位数学家探讨以川坨为首都,涵盖了整个银河系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谢顿博士自创的一门可以用数学工具计算未来的“心理史学”式,那位数学家惊奇地发现:整个帝国居然会在第三个世纪后全面瓦解!

当今,川坨上的高级人员早已知晓这个预言,于是自作聪明地把谢顿流放到了博士早就预料到的地点:端点星。在那儿,人们将进行一项为复兴帝国而编写的《银河百科全书》的计划:谢顿计划。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这本书由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所著,他的文笔十分简练,却又处处埋着伏笔,使后文更加精彩、逼真。他以“谢顿计划”中的谢顿危机为线索,将读者拉入这美妙的意境之中。而且自己发现书中看似无解问题的破绽,用巧妙的笔法勾出几位“智者”,由他们带你解释真正的答案。作者构思新颖,想象力超群,给读者徐徐展开银河帝国的画卷。

我不禁想,如此强大的银河帝国存活了几万年之久,却由于人们的忘我娱乐与君王的腐败而土崩瓦解,那么我们的当今社会则绝对是无比幸福的啊。在庞杂繁复的政治中心里,没有明显的腐化不是非常难得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黄金岁月”啊。同时,我们不能像基地开始建设的五十年里一样无比封建、专注于过去,而要向发动革命的赛佛。哈定市长学习他,学习他与时俱进的超前思维。

微风钻进卧室,悄悄地平复我好动的心灵。“武力是弱者的最后手段。”我一遍遍地想着哈定市长的名言,默默地告诫自己、警示自己。

阿西莫夫的作品无比宏大,令我叹为观止,但我认为他最杰出的作品,还属《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篇4)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篇5)

还记得《基地》里赛佛哈定的名言吗?他说:“武力是无能者最后的手段。”可是,武力真那么没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武力确实没有智慧那样高大上,但绝不可小看它的作用。你看《基地》里的端点星的基地即将遭受安纳克里昂的攻击时,如果不是用武力征服那艘星舰,任凭哈定绞尽脑汁也不会胜利。虽然这里面有智慧的成分,但谁能说武力没有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光凭武力还不行。如果哈定没有智慧,那么他就不会迷惑敌人,创造机会,也就更不会有武力夺舰这一出了。而再看古代秦朝,一味追求武力,不智慧地理国,轻罪状重刑罚,还高额收取税收,牢牢地把权力握在手中,用武力镇压不满起义的民众,最终导致威名远扬的秦朝仅十四年便灭亡了,这就是武力治国的结局啊!

那么。单凭武力在某一程度上肯定是无能为力了,那么,它的对立面——智慧呢?

首先,智慧和武力不同,它能运用的范围太广了,军事上、农业上、工业上、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但它也和武力一样,如果一味地追求智慧的话,那么结果并不见得比追求武力好,比如南宋:

南宋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科技发达的朝代了,那么是什么导致它灭亡的呢?那就是带它走向富有又领它走向衰败的其中一个原因:重文轻武。

南宋崇尚儒学,而武将却不怎么受人尊敬了,当时就有一句谚语: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在这种情况下,南宋文人辈出,十分兴荣,并迅速发展,但慢慢地弊端就展现出来了:由于文人掌权,不懂军事,武将不得志,没人领军,就连精忠报国的岳飞也被秦桧害死了。所以,蒙古打来,无人能敌,南宋也就这样灭亡了。

假如哈定一味追求智慧,那么就不会上演“武力夺舰”这一幕,他本人也会因被敌人包围着而被处死;假如哈定固执地崇尚武力,决定武装整个端点星,那么很快薄弱的防线根本挡不住敌人的步伐,随着一声炮鸣,整个基地也会化为灰烬。但是哈定却两者皆有之,只不过他更偏向智慧罢了。

要智慧还是武力?

两者皆有之!

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篇6)

躺在菲律宾的海边,仰望着故乡所没有的星空,我不禁又想到刚刚读完的基地三部曲,心中又充满了对群星的敬畏和无限的遐想。

诞生于1947年的基地系列,作为一部科幻作品,在其科技感方面必然对于当今的读者来说是有所欠缺的,但作者阿西莫夫给我们所描绘的“未来”却也不得不说是别具一格的。

不同于很多主流科幻小说,基地系列的背景虽然也在我们所居住的银河系,但其主要的故事线却不在地球展开——直到第七部,所有的线索才最终引向这个共同的起源——而是在一个纷繁复杂的,以超级钢铁行星“川坨”为核心的银河大舞台上展开。另外一点不同,则是在千千万万行星上的生物没有什么奇形怪状的所谓外星生物,而都是我们熟悉的面孔。

作为一篇被人公认为非常优异的文学作品,基地系列显然也没有只描绘令人炫目的新颖设定和元素,而是以科幻为表,实际上则探讨的还是人性的真谛与社会的构成。基地1—2部曲描绘了在银河系中统一的政权——银河帝国——崩溃后,保存了文明种子的第一基地利用其先进的科技,在心理史学(预测未来的数学学科)的指引下逐渐繁荣昌盛,突出了在一个政体中“科技”,“宗教”,“经济”等软实力的重要性,描绘了一个个传奇人物。第3部中,似乎绝对正确的未来预测却出现了偏差,一个在数学统计学上无法计算到的变数,有强大心灵控制能力的敌人,征服了第一基地,最终被第二基地的精神力量征服。

这部在情节上,让读者脱离了原有的“虽然形式很艰难,但这都是计划的一部分”的思维框架,让书中人物——也包括读者——受到了巨大的震撼,恰好证明了没有什么是决对恒定的,同时又在隐隐之中传递出了精神意志的重要性,将科幻作品升华了一个层次。第四,第五部则主要描述了在银河帝国末期,心理史学创造出的“谢顿计划”的来龙去脉,把在理论上不可能实现的预言通过一个科幻的设定予以实现同时又引出了背后的一切——神秘的机器人,被称为人类起源的地球等等。这两章则承上启下,又抛下无数个线索,让读者去自行思索。最后两部则描绘了整个宏大的银河系史诗的起源,同时又探究了人类与机器人的关系,解释了为何银河系有某种单一性——我们都起源于地球。七部曲总体来说环环相扣,每两三部后又大有升华,这也有部分源于作者写作的时间有些断层,将科幻上升到了探究人类及人类社会本质的高度上,也对未来各种人类社会极端的情况作了可能的猜想,描绘了一幅简约却不简单的银河系史诗,的确值得一读。

不过本书在我看来也有一些缺憾,作者可能陷入了某种惯性思维,或者我们所谓的“套路”,每种极端下面必然影藏着另一种极端,热情招待背后总有冷枪暗箭,单一纯朴背后必有复杂动机,虽然可能想传达出一种物极必反或者人类虚伪表象的意图,但是却导致了某些情节可以超前地揣测出结果,让本书的魅力有所下降。

总而言之,本书十分值得一读,可以给人以深思。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精选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羚羊木雕》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对于这个《羚羊木雕》,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羚羊木雕》的理解。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羚羊木雕》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题记

在现实社会中,有人认为友情重,因为友情是下雨时的一把雨伞,为你遮风挡雨;也有人认为是金钱重,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认为钱是万能的。那么到底是友情重?还是友情重?读了《羚羊木雕》之后我才深切的感悟到。

《羚羊木雕》主要讲述了一件一个小女孩没经过父母的同意就把父亲送给她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她的好朋友,而母亲和父亲知道后,反而不谅解她,反倒让他送出去的羚羊木雕要回来,他被迫向好朋友讨回羚羊木雕后,非常伤心和难过,虽然他的好朋友不计较,但他依然觉得自己对不起她的好朋友的事。这件事很清晰地讲述了友情比金钱更贵重。

虽然这件事小作者还是屈从了父母亲,但从小作者心理的变化,写出了他无奈而又迫不得已。让我明白了友情比金钱贵重,李白曾发出过“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慨,而现在许多人却认为拥有了金钱就拥有了一切,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友情和亲情是世界上最贵要的东西,如果不能拥有这两样东西,那么你就是精神上贫穷的人了;而正好相反,即使有的人身无分文只要她拥有友情和亲情,那她就是精神上富有的人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小时的我很内向,从不喜欢与别人交流,但我在上四年级时,同桌主动和我交流、交往、时常帮助我学习,从那以后,我变得逐渐开朗起来;从那以后,我知道了友情的重要性。

友情还是心灵的通融,情感的交流:友谊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心去体验纯真的友谊,需要我们有真诚来播种,需要我们用真情来浇灌。需要我们有坦诚理解来维持,更需要有我们善解人以来细心地呵护。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让我们珍惜纯洁的友情,用心去呵护,用行动去维护它。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在每个孩童成长的过程中,自然拥有过属于自己那份纯洁的友谊。今天,我阅读了《羚羊木雕》,当我在作者的导引下寻找她的那份“羚羊木雕的友谊”时,心灵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震撼……

该文讲述了作者与好朋友万芳之间发生的一件事:万芳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天到“我”家来玩时,看到了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给“我”的羚羊木雕,“我”就送给了她,万芳也给了“我”一把小藏刀,并承诺“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但父母发觉后逼“我”去把木雕要回来,因为它很贵重。父母重财轻义的举动让“我”无奈,但还是只能流着泪要回了木雕,但万芳的举动却让我感动无比,她仍然把小藏刀给我,仍然要维持这份纯洁的友谊。

在万芳义气的背后,你还能读到什么呢?在作者无奈的背后,你又能感到什么呢?

羚羊木雕,这确实是很贵重的东西,所以当父母知晓后才会如此坚定地让“我”把它要回来,作者一再央求,却仍然得不到父母的理解,作者在描写自己的无奈时,委婉地批评了父母重财轻义的思想。这让我联想到了幼时的一件事:

“这是镶了珍珠的越南表,但它不重,你戴正好!”爸爸一边递给我一边说。那时我4岁,爸爸刚从越南出差回来,送了我这个小礼物,我满心欢喜,把它带到了幼儿园里,自然要炫耀一下,几个好朋友看到了,都啧啧赞不绝口,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可是好景不长,同学们都争着来抢,那块表在清脆的一声“丁当”响中,碎成了几块,同学们惊讶得面面相觑,我的眼泪一下就留了出来,不理任何人。回到家后,父母听了事情的经过,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表摔坏了,但这也不能全怪你的小伙伴,也有你的责任,对不对?表没了我们可以再买,友谊没了呢?明天去和大家和好吧!”我点点头,第二天又和小伙伴们玩在了一起。我发现,这样的我更大气、更义气了,也更受小伙伴的欢迎了!

同是相同概念的事,我父母的做法与作者的父母截然不同。我认为,一个人的信用、义气、胸襟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对于小孩子来说,那美如鲜花的友谊亦是无与伦比的,不论价格多么昂贵,初衷都是纯洁似清水的友情。在这篇文章的背后,作者似乎是含泪写下的,那是对父母的失望、对朋友的感激!

那美如鲜花、清如流水的友谊呵!请洗去这一切重财之心,还我们、还大家、还社会干净、纯粹的心,让世界充满温馨、充满爱!让我们铭记不能用金钱衡量的义气、影响我们一生的道德!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羚羊木雕》。

主要内容是:有一次,我有氧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芳后,被妈妈发现了,她问:“羚羊哪去了?”我怕妈妈去万芳家要回这个东西,便说出了真相,妈妈生气极了!要我去拿回,我又怕因为这个万芳不和我成为好朋友,依依不去。于是妈妈那一盒糖说:“用糖交换,好吗?”我伤心极了,一手推开糖盒,向雨中跑出去,来到万芳家,开门的是万芳,她见我的样子很奇怪,便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把答题原因告诉她,她没说什么,她的妈妈听到后,让她还给我,我以为她不会和我做朋友,可是就在半路上,她说:“我们还是好朋友。”

读完之后,我深受感动,心想:真没想到,友谊的力量竟是这么的强大,无论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只要相互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就像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着这样的例子,如:

有一次,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苏陈蓉吵翻了,原因是:因为她和我玩了一个“买卖东西”的游戏,突然,他发现他的洋娃娃不见了,便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一气之下回家了。后来,她在她家的客厅中找到了,便向我道歉,我没说什么,只希望她和别的朋友玩时别在这样,于是我们和好如初了。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寒假,我读了心灵的启迪书——《羚羊木雕》,它的作者是张之路,虽然语言没有那么华丽,可是却不枯燥,写得十分朴实,接近我们的生活,使人越看越想看,同时还说明了许多人生道理。

《羚羊木雕》这本书分了好几篇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羚羊木雕》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了“我”与亲如兄弟的好朋友万方,用一座十分珍贵的黑色羚羊木雕换了一把闪亮的小刀,可是妈妈却要“我们”换回来,因此,万方挨了妈妈的骂。可是他依旧对我很好,让明天一起打雪仗,“我”感动得哭了。这篇文章写得真挚感人,读完后,泪水已在我眼里打转。我不的反思:友谊究竟是什么?

友谊是什么?友谊不是今天我给你一颗糖,明天你给我一颗糖;友谊也不是今天我到你家玩,明天你到我家玩……这样的友谊是不坚固的,遇到一点儿小事就会被摧垮。只有在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在伤心时安慰你的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只有在因为自己让朋友收到伤害时,他或她却依然不生你气,和你玩耍的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同时别人是你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时,你也要去做他或她的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这样你们之间的友谊会愈加愈浓,愈加愈深,从而你就得到了一个真正的朋友。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彼此互相帮助,互相关爱,我想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永远充满和平了吧!……这篇文章虽然短,只有几页,可是它里面的道理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现在,我又反思:我相比起来做得怎么样?是不是因为一颗糖就结成了好朋友?是不是一次串门就有了真挚的友谊?这些有意坚固吗?会不会因为一件小事儿就会被摧垮呢?我陷入了沉思,使我今后的结交好友、生活方式也变得像主人公和万方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这本《羚羊木雕》对我的影响十分巨大,我一定要好好的保存,给同学们看,让他们也受到心灵的震撼,使他们更加学会如何交友,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你们也来看看吧!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5

读了羚羊木雕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

文中讲的是,我把爸爸从非洲带来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而妈妈却一再要求我把羚羊木雕拿回来。迫不得已,我只好从万芳手里拿回了羚羊木雕,我感到很伤心,当我独自走在路上时,万芳跑过来了,并且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斯托贝说过的名言:“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但是在大人的心里,这却是相反的。

这不禁也让我想起了类似的一件事。

一天我的好朋友小芳来到我家。因为她是第一次来到我家,所以我想送她先东西。我把她带进了我的房间,对她说:你喜欢我房间里的什么东西,你就拿走,不需要你还。她对我说:是真的吗,不用还?我肯定的点了点头。

她仔仔细细的端详着每一样物品,最后她选择了一本书。那本书是爸爸从古董店里买回来的,听说要好几百元,是一本很古老的书。为了友谊,管它多少钱呢,我立马就答应给了她。

过了一会儿,小芳她走了。爸爸回来了。爸爸一回来就问我:昨天放在你房间的那本很古老的书呢。给我拿来。我顿时脸色苍白,吞吞吐吐的回答说:我--送给---小----芳了。什么,送给小芳了。你立马给我要回来。你知不知道那本书要多少钱,那要还几百元,送东西给你的好朋友可以,但是你得想想你送的东西要多少钱。立刻去给我要回来。我望着爸爸那愤怒的脸孔,心里感到非常恐惧,我不敢对爸爸说一句话,不得不厚着脸皮去向小芳要回书。

走到小芳家门口,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我伸出那沉重的手,按下了她家的门铃。一会儿,小芳过来开门了,她打开了门,“请进来吧。”我小声的说道:我不进去了,我有事跟你说。“说吧,什么事”“我爸叫我把我送你的那本书拿回去”说完这句可能让我和小芳友谊破裂的话后,我并不敢望着小芳。那时我心如刀割。小芳走进了房间,一会儿她又出来了。她把我送她的书递给了我,说:不就是让我还你这本书吗,用得着这么胆小吗,回头你再送我一样东西不就行吗。我对她说:难道你不生我气吗?她回答说:难道我们不是好朋友吗?好朋友是不会生气的。

我泪流满面的回答说:是,我们是好朋友。

关于羚羊木雕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6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必须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情绪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方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方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样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方了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情绪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齐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此刻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此刻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期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通用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1

今天我们学了老舍写的《猫》这一课。

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老舍与〈猫〉》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庆春。为什么叫“庆春”呢?因为老舍小时候家里穷,缺衣少穿的他快冻死时,大姐把他抱入怀中,让他活了下来,这一天正好过小年,而且赶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庆春。

《老舍与〈猫〉》中有许多老舍写的,被用到课本上的文章,如:《猫》、《母鸡》、《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较喜欢《趵突泉》。从《趵突泉》这篇文章 中,我了解到趵突泉是济南的三大名胜之一,泉就在城边不远,在西门外的桥上便能看见趵突泉流出来的清浅、鲜洁的一溪活水。老舍说假如没有趵突泉,济南定会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个泉口偏西,北边是条小溪,流向西门。文章还写了池边小泉的特点,有的像大鱼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来一个水泡,有的 好几串小碎珠一齐挤上来,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与〈猫〉》这本书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许许多多篇文章,还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老舍的故事。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3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猫》这篇精读课文描写了猫的性格,并写了满月小猫的可爱,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课文分为两部分:

先讲猫的性格古怪,从三方面加以具体说明。

第一方面写猫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写“老实”时,写它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写它“贪玩”时,用“任凭”一词,把出走的猫贪玩不听召唤,贪玩的本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写它“尽职”时,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能做到“闭息凝视”地一连呆“几个钟头”(说明很耐心),不把老鼠等出来誓不罢休,表现了猫的决心之大。

第二方面写猫高兴时温柔可亲,不高兴时一声不吭。“温柔可亲”是温和柔顺,令人喜欢的意思,这是猫高兴时的表现,它不高兴时,“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第三方面写猫既胆小又勇猛。

说猫的性格古怪,上文所述,是因为一些互相矛盾的表现集于猫的一身。如果将上面的各种表现单独来看,任何一种也构不成古怪。但如果把老实和贪玩,贪玩和尽职等这样一组一组截然相反、互相矛盾的表现统一在猫的一身,就使猫的性格变得不同一般,令人捉摸不定了,因而显出了它的古怪。

再写刚出满月的小猫淘气、可爱。这一段从小猫什么东西都玩;玩起来不怕摔跟头,也不怕撞疼;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三方面写小猫的淘气。并通过“你见了决不会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写出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和朝气,表达了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写这篇读后感的主要目的,一是让学生了解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情;二是引导学生感受语言美,培养学生通过感知课文,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猫是一种大家熟悉的小动物,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养猫。在长时间的观察中,在他笔下的猫,特点鲜明,情趣盎然,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首先老舍先生写出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从“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可以看出猫的调皮,可老舍先生反倒说它生机勃勃,天真可爱。从“满月的小猫更可爱,腿脚还不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到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可以看到猫的动作描写的细腻、丰富、有趣,使人看到文章仿佛看到那只可爱的猫。又从“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同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可以看出猫的性格特点描写的形象、可爱、聪明,乖巧使猫的形象人性。

关于老舍猫的个人心得感悟 篇4

老舍的《猫》写于1959年。在《猫》这篇文章里,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在老舍的眼里小猫就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是那牙牙学语,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对一切充满着好奇,那么淘气可爱,喜欢玩耍,回家就大摇大摆地在那光亮的地板上留下那稚嫩的小脚印,很简单很普通的东西都可以玩上一整天,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充满着朝气,令人忍不住怜爱。

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虽然短小,但内容具体,描写生动,构思精巧,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通俗流畅的语言,表现了猫的性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喜爱之情,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的优秀的范文。猫虽然在日常中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小动物,然而在作者老舍先生的笔下却显得那么生动活泼,那么惹人喜爱。这正说明了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美好的事物。如何让学生学会热爱生活,学会用心去感受,去发现美,欣赏美,并创造美成了本课的最终目标。老舍的许多散文,文字优美、浅近、动人,文中不但洋溢着作者细腻的情感而且散发着明媚的气息。这样的文章虽不是诗,但有着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音律。在语言上,老舍语言的通俗易懂与幽默风趣,把文学和儿童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在他们的心灵上,那笔下调皮、耍赖、可爱的小猫,成为他们感受生活、认识母语文字之美的开始。可见,老舍先生的作品首先是因为语言的通俗易懂,而且琅琅上口易于朗诵,特别适合在小学阶段通过诵读锻炼学生对语言的敏感力和感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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