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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虾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02 来源:互联网

[精选推荐]读了小虾的读后感范文汇编。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选推荐]读了小虾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1

知道了小虾生活在小溪里,知道了小虾它们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黑色,甚至背上、尾巴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都叫它千年虾。《小虾》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这两个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2

一只小虾,在水里游啊游,被河水冲走,游到了岸边的淤泥坚。一个傻瓜看见了,很高兴,捉住了小虾。

小虾说,″可怜可怜我,你放了我,我还那么小。"傻瓜说,″可以,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小虾说,″去河里。"傻瓜一路飞奔带着小虾回到河里。小虾开心极了,说″谢谢你!好心人!"傻瓜也开心极了,″不客气。"然后走了。

人海茫茫,谁是傻瓜不重要,重要是我们获得新的生命的快乐,重要的是我们走的路都是希望之路。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3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着作。这部书很有意思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本的形式,讲述了很多的小故事,然后将 爱的教育 融入这些故事,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 亚米契斯倡导的爱的教育,包括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尊师爱生,体贴父母等等人类美好的精神,在作品中通过一些小故事表现得亲切感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这些日记形式的故事一篇篇都不是很长,都是孩子在读书期间一天内发生的有趣,有意义的事,孩子只是很简单的将这些学习过程,教育过程如实地记叙着,但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可以表达很多的内涵。因为读者看到小学生将他眼中的先生的教育方法,先生对学生的爱、关心,对学生的帮助,以及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友爱的情感用一些记叙性的文章记录下来,有一些简单的情感表达其中,小学生虽小,但却能深刻感受到先生 爱的教育 ,感受好与坏,感受爱与憎恶,这一切复杂的感受通过这一篇篇日记表达出来,传达给读者,引起读者的一些思考,让读者能切身体会 爱的教育 ,感受 童言无忌 。

当我们在阅读这本书时,可以慢慢思考些什么,这些思考使我们能够深刻体会一下爱的教育。爱的教育并非易事,当教师、父母能把握好这个度,那爱的教育则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正当处理这爱的教育,这爱就有可能成为溺爱,盲目的爱,将会起到反作用。我想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所以,这些以日记形式的小故事表现给我们看。这些日记大人可以看,以了解孩子的心灵,小孩也可以看,感受同龄人的身心状态,一切都因它没有复杂的语言,却能带来一些共鸣。

下面来介绍一下作者,埃德蒙多德亚米契斯,出生在意大利里古拉州的一个小镇奥奈格里斯,参加过统一意大利的爱国战争,在行军打仗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活。1870年意大利完成统一,亚米契斯退伍后从事教育事业,创作了许多反映教育事业的作品。亚米契斯受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领袖马志尼的影响很大,作为一个民族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他认为教育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他所倡导的爱的教育,包括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尊师爱生、体贴父母等人类美好的精神,在作者眼中通过一些小故事表现得亲切感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这首先是因为作者读他所描写的对生活的熟悉,特别是对孩子心理入木三分的洞察,写来就自然生动,给人印象深刻。其次是由于作者拥有一颗孩子般纯真的爱心,使作品拥有一种统美的情感。

《爱的教育》是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都很强的作品,鼓舞孩子能接受挑战,用爱心创造美好的世界,所以值得大家一看。作为教师的我们更得好好看看。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4

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爱的境界。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可见,爱,是无处不在的。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是爱,使我们能快乐健康地成长,是爱,给予了我们内心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爱是宽恕的,爱又是包容的。爱是教育的源泉,爱与教育是息息相关的。多感受一份爱,就多一份温暖;多奉献一份爱,就多一份快乐。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沐浴在爱的海洋里。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5

学习了《伟大的友谊》这篇课文,使我认识了两位伟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识了他们的友谊不是一般的友谊,是建立在为共产主义奋斗基础上的伟大的友谊。我最深的体会有以下三点: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长达40年的革命斗争中,共同研究学问,共同领导国际工人运动,共同办报、编杂志,共同起。草《共产党宣言》。40年不算短那l如果没有共同的州思,怎能坚持40年的合作呢?马克思受到反动派的迫害,长期流亡在外,生活很穷苦,有时连买邮票的钱都是借来的。但他还是坚强地进行研究工作和革命活动。

而恩格斯为了帮助马克思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宁愿经营自己十分厌恶的商业,把挣来的钱,继续不断地给马克思汇去。如果没有共同的献身精神,怎能在患难中互相支持呢?三、马克思生前常常放下自己的工作,为恩格斯编写著作。恩格斯也常常帮助马克思翻译,甚至代他写稿子。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竭尽全力完成《资本论》后两卷的出版工作。如果没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怎能在事业上互相帮助呢?过去,我常常在一些J报上或在会议室里,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并列的画像。我还在爸爸的书柜里看到一套《马恩格斯全集》。但我并没有去想为什么总把他们两人放在一起,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了共产主义的事业,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开创的。

没有他们的亲密合作,就没有《资本论》的诞生。:艺师在课_!几说:《资木论》是一部巨著,他对资木主义的广:z!几、发展和消户,邵做J深划的论证。等你们长大J1在政治课W会学习:l:lJ《资本论》,一些内容。老师还给我们介绍一本课外书一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故事》。我回家以后,一口气把书读完。其中有一个故事写的是:《资本论》的第一卷出版后,马克思逝世了一,恩格斯精心整理马克思收集的材料,又做了大l的补充,出版了第二卷和第三卷。这个故事补充了《伟大的友谊》课文中学到的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写完《资本论》的情节,使我对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友谊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久久地凝视着书上马克思、恩格斯的画像,仿佛一下子懂得了许多、许多。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6

读了伴随女孩成长的好故事有感

每一个儿童都希望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而童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在月光下静静地听大人们讲述一个个新鲜的故事。

翻开这本伴随女孩成长的好故事,一场为我们女孩精心打造的的视觉盛宴将徐徐展现在读者面前,它们也许是灰姑娘的金舞鞋装满晶莹闪亮的平凡女孩变公主的童话;也许小红帽手中采来的鲜花,片片花瓣撒落在女孩幸福的童话里了;也许是女孩们衣裙上蝴蝶结,伴随成长脚步翩翩起舞。在这些优美动人的故事,我们女孩子一定会领悟到什么是美,什么是爱,什么是善。美,爱,善成为我们窗前悬挂的悦耳的风铃。准确规范的注音,深动流畅的文字,让一个个经典的故事幻化为潺潺的小溪,在我们女孩心间流淌;又像调皮的阳光,在女孩指间跳舞。

我们是故事中慢慢长大的,童年的记忆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一生。记忆中那些美好的故事。曾经深深地打动过多少喜悦。纯洁的以及忧郁的心灵,成为人们当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当这些经典故事成为我们一生的珍宝,融入我们的成长轨迹时,我们将获得最初的快乐和感动,而大人们也可以欣慰的笑了!

读了小虾的读后感 篇7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知识是我们一生的宝藏,知识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多读书能充实我们的生活,能愉悦我们的身心,能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快乐!

我读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从中知道,她是一个吃苦耐劳的好孩子。

这是一个冬天的晚上,人家都在家里面吃东西,坐在火旁取暖。而卖火柴的小女孩却穿着简陋的布鞋在雪地里走着,她的手和脚都冻得通红通红。于是,他就坐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根火柴,轻轻地在火柴盒上擦了一下,突然,她自己变得暖和起来,可每一次擦亮火柴,每一次又会被大风吹灭。小女孩哭了,但她不敢回家,就一向在角落里,孤苦伶仃的。当她把最后一根火柴擦亮,她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她的灵魂被她的奶奶带到了天堂。这时候,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我想:此刻生活条件是那么的好,而我们却不珍惜。就连童话里的许多人物,都是那么珍惜自己所处的环境,而我们却是那么的浪费。我们此刻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根本不用我们去挣钱,根本不用我们去劳作,因此我们认为一切都是应有的,我们根本就不在乎!

因此,我们必须要好好学习,珍惜我们此刻的生活条件。我们此刻不好好学习,就不会有好的明天。如果我们不把学习当回事,我们就对不起父母,更对不起自己!我们要学习童话故事里吃苦耐劳的农夫,而不是学习贪婪无度的渔夫妻子。故事里许多人物都经历过困苦的磨历,我们要在光明和快乐中越飞越高,飞到我们幸福的彼岸。这是我们一个共有的愿望,这是我们对新一代的期望在她当时所处的生活条件下,这就是痴心妄想,从来不可能的。她只有把一切愿望都寄托在上帝的身上。但上帝是怎样的呢?他也不灵。这就是时代带给她的思想所带来的局限,也是他作为一个同情人民的作家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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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秦腔读后感(篇一)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二)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篇三)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有些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去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读后感(篇四)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后感(篇五)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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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选推荐]天使在身边的读后感范文汇编(5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天使在身边的读后感【篇一】

肯特·基恩是一个捣蛋、不爱学习又极爱报复的孩子。一次玛丽娅老师叫肯特·基恩去拿一盒粉笔,说了一句话:“因为我看得出你热情,灵活又具号召力,我相信你会把事情做得很好。”正是这一句由衷的赞美,就照彻了他内心的漆黑,一个小小的关怀,就让他荒芜的世界焕发生机,从那以后,他发誓做一个上进、体面的人。这就是短文《天使》所讲述的一个感人故事。

玛丽娅老师的一句话能改变一个调皮学生的人生态度,她真是一位善良仁爱的天使。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联想起了我的钢琴老师柳老师,柳老师也是我生命中的天使。一次,我练习弹钢琴时,因为弹错了一个音,妈妈就用力拍打了一下我的手,还挖苦我说:“就你这样还想去考级,考一年都不可能考得过。”因为这句话我就越弹越没有信心,在家里弹琴都是手在弹心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妈妈越是骂我,我越是沮丧。

过了几天,我去上钢琴课,因为我比较认真,柳老师摸摸我的头,微笑着表扬我说:“才弹了这么几次就弹得这么好,你真棒!坚持练下去,付出了努力你一定能够成为钢琴家。”这一句话令我信心十足,双手也似乎变得更灵活了,在黑白键上跳跃得更欢了,半年之后,我顺利地通过了钢琴六级的考试。如果每个老师都像玛丽娅老师和柳老师这样温柔地鼓励学生,她们都会成为学生心中的天使。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像玛丽娅老师那样温柔的鼓励,因为鼓励是让人进步的源泉,每个善良、有爱心的老师都是学生心中最美的天使。

天使在身边的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看了商晓娜姐姐写的小说《绝佳拍档》之《天使在身边》。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马一左和马一右俩兄弟,而且他们是双胞胎,两人每时每刻都是形影不离,好象是装着同一条裤子,是绝佳拍档。

文章主要讲兄弟俩与老师、同学还有朋友间发生的有趣事情。如兄弟俩合相互配合一起跟踪大侯老师;一起为表姐蓝心淼做欢送会;一起团结协助做好了消防演习;一起去打开并解决了越来越厉害的魔法门,因为他们俩相互信任、团结一致才渡过了最危险的时刻,解决了种困难回到现实中;当然我最喜欢的是:他们俩一起对付高年级的男生胡子原,他们俩最后利用团结的精神打败了比他们强十倍的胡子原。其实还有很多体现他们俩以团结合作的力量办好事情的故事。

从他们身上我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有可以战胜所有困难。如那一天,我们小区停水了,爸妈又不在家,外婆叫我去楼下提水回家做饭。因为我家住的楼层是没有电梯的,需要从一楼提到四楼。我提着空桶三五两下便跑到一楼接水处接满水。开始我稍用下力便把满桶水提走几步,然后歇下,这样来回提下、歇下,逐渐没有力气了,只觉得手开始酸痛无力,脚也开始不听使唤发软发抖,桶里的水也跟着发抖,不停的往外泼。我想这样下去很快一桶水就被泼完。正在这时弟弟来帮忙了,在弟弟的帮助下,我同他团结合作一起将一桶水安全送到给外婆。晚上我们一家吃上了香喷喷的饭,我还得到了爸妈的夸奖。我想如果没有我同弟弟团结合作,那桶水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办法提回家的。2008年我们国家团结了各民族的力量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汶川大地震,震碎了多少家庭,让同我们一般大的小朋友失去了上学的机会,但在全国人民的团结互助下,给他们建新了的家,新的学校,让他们同我们一样快乐的学习生活。

团结的力量,它可以战胜任何困难。

天使在身边的读后感【篇三】

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正地读懂了天使的含义。不是头顶上有光环的,背上长有翅膀的,才叫做天使。天使有爱,有颗无畏的爱心,萦绕在我们的灵魂里,等待着,它悄悄出现。

字里行间中,都附上了天使隐形的魄体,字体里迸发出绮丽的曙光。书中的主人公马一左和马一右,简单而朴实的两个小男孩,从小,心灵里就隐藏着天使般的气质。他们为我们演绎了一个无懈可击的纯美童话故事,虽然故事里没有公主和王子,但是却有清流的天使,他爱老师,爱同学,爱亲情。

当妈妈逛街买衣服的时候,他们就像温顺的小绵羊一样,跟在妈妈身边;当小乔老师怀孕的时候,他们全心全意的跟在老师左右,保护老师。

他们化身为可爱的天使,为身边的人带来幸福和快乐。

有些人,觉得自己深深爱着的终生伴侣,是为他们提供甜蜜的天使;有些人,觉得养育自己的父母,就是赐予他们生命的天使;有些人,觉得与自己同窗苦读的同学,就是令他们充满斗志的天使;甚至有些人,觉得在路上一个与自己素不相识的路人,就是令他们感悟人生的天使很多很多。他们都选择了属于自己的天使,深深地感激他。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天使的存在,就这样茫茫然地流浪一生。

我曾经试着到杂市里走一圈,令我有一阵揪心的痛,感觉透不过气来。恍然传来一阵小女孩的哭泣声,一眼望去,她站在西瓜摊旁,拿着两片西瓜,提起嗓子,拼命地叫妈妈。可怜的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四五岁,泪汪汪的眼睛里直流着温热的泪水。人群中,她那瘦小的身躯被挤压了出去,她被狠狠得摔在地上,无辜的眼神中是多么渴望天使的出现,渴望天使来稳定她五岁以后的人生。

尘世间既有坏的一面,也是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天使出现在身边,令自己幸福得以维持的一段日子。

在这个暑假里,我被浙江最美妈妈吴菊萍徒手抱接堕楼女孩的感人事迹有所感触。这个天国最美的天使,用她平凡的双臂挽救了一个生命,导致她永远地失去了唯美的双手。但是,即使天使失去了丰满的羽翼,她的美名也会在世人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永垂千古,流芳百世。她不仅仅是小女孩感激的天使,她也是我们13亿中国人的天使,我们的骄傲。

看,这就是我们身边的天使。在死的威胁下毫不犹豫地把小女孩抱在怀里。她的举动,也跟书中的双胞胎兄弟一样,教会我们天使的品德,引领我们拥有一颗无私之心,成为每一个人的天使。

天使,总是被淡淡的月光笼罩着,一对纯白的翅膀更衬出她的纯洁无邪她总会在人们遇到困难时第一个降临,帮助人们排忧解难,我们看到的是她那善良、纯真的心。

天使在身边的读后感【篇四】

暑假的一天,阳光洒满写字台,我花了两个半小时读完了这本近200页的书。心,莫名地柔软起来,泪水终于冲破防线,肆意在脸上流淌。好久没有这样感动了。推开窗,阳光灿烂,微风拂面。

哦!曾经一直寻觅的天使,原来始终在我们身边。

曾许诺要带彩子去环游世界的爸爸,未来得及完成愿望就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一个准备送给彩子的玩具——一只有瑕疵的玩具熊。贫穷的彩子走上街头,请求来日本旅游的游客带小熊环游世界,完成她父亲的遗愿。彩子的请求被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然而,她从未绝望。

终于有一天,一位德国小伙子答应带小熊进行环球之旅。德国,维也纳,巴黎……失恋的小伙子,垂危的老人,热情的东方女孩……上山又下海,被海豚追逐,被黑猫咬伤,被“天使”搭救,还差点“客死异乡”……途中,小熊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无数来自世界各国的好心人被小熊与彩子的故事感动,他们为小熊配上书包、麦穗、照片、领巾、蝴蝶结、手工雕刻的木鞋……让小熊带着大家的爱,完成了希望之旅。

如果说,书中的那个带着咸咸泪水的纯美故事,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心弦,那么,当我得知它确实是一件真实的故事,我的心不单是触动那么简单,而是震撼,前所未有的震撼!那是怎样的一种无需理由、不求回报的爱啊!

我曾经无数次想象天使的样子:长着一对洁白的翅膀,无拘无束地在天堂里唱着歌儿,为人类播洒着爱与希望。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明白,天使不一定要有翅膀,不一定要在天堂里生活,不一定要完成超乎人类能力的任务,但她照样可以是天使,因为她有爱。

是的,当忙碌的父母带着一身的疲惫推门而入时,我们为他们沏一杯热乎乎的茶,这时,我们就是天使;当同学因为一些事而心情不佳时,我们放弃休息时间,静静地陪他,安慰他,这时,我们就是天使;当身边举行爱心捐款活动时,我们把苦心积攒下的零用钱投入募捐箱,这时,我们就是天使;走在大街上,看到饥饿的小动物,我们小心翼翼地喂它们食物,这时,我们就是天使。 哦!原来不需要惊天动地,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真诚、充满爱的心,我们都可以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天使。

天使在身边的读后感【篇五】

在暑假我花了两天的时间读了《天使在身边》一书,心里突然酸了起来,他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真挚的感情和博爱的亲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好的情感,他让我感动。好久没有这么感动了,打开窗看向远处,蓝天白云多么的美好。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天使的样子,长着一对洁白的翅膀,无拘无束的在天堂里唱歌,为人类散播爱,与希望,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天使不一定会有翅膀,不一定要住在天堂,但是她照样可以是天使,因为她有爱。

是的,当忙碌的父母带着一身的疲惫推门而入时,我们为他们倒一杯水这时我们是天使,当走在大街上看到饥饿的小动物我们小心翼翼地喂它们食物,这时我们也是天使,当身边举行爱心捐款活动时,我们把苦心积攒下来的零花钱投入募捐箱,让穷苦山村的小朋友能有书读,有牛奶,有鸡蛋吃,这时我们就是天使,当同学因为一些事而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们放弃玩的时间,静静的陪她安慰她,这时我们就是天使而且是快乐的天使。

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助人是快乐之本。因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只要我们都拥有一颗善良真诚充满爱的心,我们都会是一个快乐的天使。

[精选推荐]《茶花女》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精选推荐]《茶花女》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茶花女》读后感(篇一)

《茶花女》是我国第一部被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法国文学名著,自一八四八年问世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几年以后,小仲马将它改写成五幕话剧,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轰动了整个巴黎。随后,这部广受好评的著作又被谱写成了歌剧。

只是一部凄美的小说。在作者的笔下,男女主人公都有真挚的爱情:一个敢于牺牲自己向往的豪华生活,处处替情人着想,不肯多花情人一分钱,宁愿卖掉自己的马车、首饰、披巾,也不愿情人去借债;替情人的妹妹着想,又毅然的牺牲了自己。另一个则一见钟情,听不进任何人的劝阻,哪怕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又因为深切的爱情而产生了强烈的嫉妒心,致使双方都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他们的爱情因此一波三折,感人心肺。

小仲马在叙述这个凄凉的爱情故事时,也揭露了资本主义者的虚伪和残忍,控诉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不平。一个多世纪以来,这部催人泪下的小说被译成了十多种文字,风靡世界。

茶花女玛格丽特的悲惨命运,一直深深感动着我!

《茶花女》读后感(篇二)

讲述的是来自乡下的美丽女孩玛格丽特来到巴黎后,成了一名高级交际花。因为她经常簪戴一朵茶花,得名“茶花女”。那些达官显贵可以为了她的美貌一掷千金,却没有一个人关心她的灵魂。直到她遇到阿尔芒,一个愿意为了她付出生命的男人,她才真正体验到了爱情。只是奈何命运多舛,在阿尔芒家人的阻扰下,他们不断地误解和背弃,还是未能成为眷属。最后玛格丽特郁郁死去,阿尔芒悔恨终生。在玛格丽特坟前,阿尔芒摆满了山茶花,用那些白色清雅的花朵,纪念他们凄美纯洁的爱情。

看完这本书,尤其是看到玛格丽特死去的时候,我禁不住流下了眼泪,温热的泪水流淌着,心底心疼着这个苦命的玛格丽特女孩。

被“茶花去”的爱情深深感动,同时也为阿尔芒的懦弱感到悲苦。死亡过滤了记忆的苦痛,爱情拯救了现实的龌龊,玛格丽特的命运本应该可以自己做主。

“茶花女”的人生就是世人的一面明镜,让我们看到了交际花们的光鲜与不堪,看到了人心的狭隘与宽宏,也看到了自己的沉溺与挣扎。

那我们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应该做些什么?怎么把控自己的人生?

我们要独立、自主,正如可可·香奈儿所说:我的生活不曾取悦于我,所以我创造了自己的生活。

与其在意别人的背弃和不善,不如经营自己的尊严和美好。不能像“茶花女”那样,把命运束缚在别人的手中。

生而为人,欲望满身。我们要在这满身的“欲望”中把控好自己的人生,成为自己的主人,创造自己的生活。

人生如此漫长,可以做一场大梦,任凭世事过耳,物我两忘;人生又如此短暂,尽可以浓缩在一方小小的舞台上,让人笑着沧桑与悲欢。

“茶花女”历经几个世纪,在当今时代仍然具有启迪意义。女人,不能靠别人来养活自己。

当今新时代的女性,并没有完全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我们既要照顾孩子和家庭,又要兼顾工作和事业。

我命,更是由我不由天。

即使结婚之后,也更不能寄托于一个男人身上,或是一个未知的家庭上。

独立的女人最有魅力。

当一个女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工作,独立的事业,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增添新意,增加存款时,这个女人一定更春风得意,熠熠生辉。脸上的春花更烂漫,更能显出独立女性特有的魅力。

她不再为等待男人的给予来满足,不再为节省百来块钱精打细算。

《茶花女》中的玛格丽特等待着她的真爱阿尔芒来赎回她,在阿尔芒不能赴约时,她又忍辱负重地接受其他公爵的邀请,做他们的情人。她内心是抗拒、不情愿的,但没有办法,她要还债,她要生存下去。在她平生唯一的挚爱——阿尔芒不能到来的时候,她必须为“五斗米折腰”。

最后郁郁而死,留给人世间的永远是这洁白、纯净的山茶花。

《茶花女》读后感(篇三)

暑假在家重温了几本经典文学作品,读了《泰戈尔诗集》、《老人与海》、还有《唐诗宋词三百首》、也翻了翻中国四大名著,当然也读了《茶花女》,重温经典与初次阅览的出发点和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初次阅览是在不知道书本内容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读到的每个句子都是新的,重温就不一样了,书本内容已在心里形成了一个整体印象,有些初读觉得十分优美的句子,因为初读后的反复咀嚼已经变味了,比如《唐诗宋词三百首》里的一些经典句子,而小说最动人的一些细节和情节也因为熟悉了而失去了它初读时的精彩动人。所以重温一部作品时是要改变一种心态去阅读的,这种心态就是审美的心态。我重温上面那些经典作品前确实是这样想的,我也确实那样做了,但当我读到《茶花女》时,我却又一次被深深地感动了,因为有了这种独特的感觉,所以我决定写《茶花女》的读后感,顺便说说一下我从《茶花女》中得到的一些对小说的认识。

《茶花女》是小仲马的成名作,讲的是一个很简单却动人的爱情故事,青年阿尔芒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遇上了巴黎名妓玛格丽特,并一见钟情。在一个朋友的引荐下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玛格丽特,但第一次的交往似乎并不合乎阿尔芒的心意,他不但没得到玛格丽特的青睐,反被冷落嘲弄了一番。

故事写到这里似乎遇到了一定的困境,这个困境就是玛格丽特嘲弄了阿尔芒,而阿尔芒因此而对玛格丽特长生了一种奇妙的恨,这种奇妙的恨使他产生一种非常奇怪的心理,他“恨”玛格丽特,因为这种恨而不敢再靠近玛格丽特,但心里却是不平静的,当他听到玛格丽特小姐生病后,在她重病的一个月里,他每天都往玛格丽特拿去问好并打听病情,这是一个很关键的细节!后来玛格丽特去乡下接受温泉浴了,病情好转后又回到了巴黎,并很快又回到了她从前的生活轨迹。

《茶花女》读后感(篇四)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透过窗户,树叶开始沙沙作响时,我长叹一声,合上了这本从老妈书架上偷偷拿下的《茶花女》。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它时,它将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实在呀!这是我看了法国大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后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女孩马格丽,由于当时的环境使她堕落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后来,她得了肺病,得病期间,曾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但三次都失败了,并因病离开了人间。

读过这本书的读者们可能会同情女主人公“茶花女”的悲惨命运,或者对那个冷酷无情的社会表示不满,但我认为?“茶花女”也有错,就算她的命运不好,也不能如此糟蹋自己,自暴自弃!如果她会重视生命,结局就不会这样。

恰恰相反,生命在一些人的身上会显得特别有价值。如被日本IVHK评为“世界五大杰出残疾人”的张海迪。

她5岁患骨髓病,胸部以下全部瘫痪,无法上学,在家中自学。即使这样,她还自学针灸,为乡亲们无偿治疗。后来,张海迪自学多门外语,还当过无线电修理工。她曾在日记中写道:我不能碌碌无为地活着,活着就要学习,就要多为群众做些事情,既然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把一切奉献给人民。因为这样,张海迪听到医生断言她只能活到27岁时,她不是悲伤,而是更加珍惜自己生命的分分秒秒,用勤奋学习和刻苦工作来延长生命。

张海迪在逆境中竟然能够这么想,而茶花女却做不到,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张海迪心里总想着用自己“27”的生命奉献与人民,生命在张海迪身上就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散发出万丈光芒。

每个人看待生命的态度是不同的,然而,就因为这样,生命掌握在不同人的手中,价值也是不同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是,有些人不懂得珍惜生命,让生命变得毫无价值……

拉开窗帘,微风吹开了那本书,空气中带着若有若无书的墨香。

生命的价值,是由我们自己掌控的……

《茶花女》读后感(篇五)

茶花女,是巴黎交际界当时的第一交际花。但她是善康的,一直在追求真挚的爱情,因为自身贫穷,不得不当交际花,来维持生活。但她善良的心是,你我所想不到的。例如:阿尔芒的妹妹的未婚夫,因认为未婚妻的哥哥和交际花相恋,风声不好,就要求阿尔芒马上与茶花女分手,玛格丽特真的善良的答应了。就是因为分手她才病逝了。

请问你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吗?你不会。我知道,也没有几个人会。所以当时阿尔芒的父亲就夸了:你宁可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幸福,一定会感动上帝的。一定多坚决啊!如果真的有上帝,一定会被感动的。

我被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茶花女!

《茶花女》读后感(篇六)

“我爱你,胜过爱自己,胜过爱整个世界。”

玛格丽特是一枝在黑暗中盛开的茶花。伴着阴冷、潮湿、恶臭而生,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枝花却比别的茶花更美,它脱俗圣洁,追求阳光,在一束花中脱颖而出。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期待阳光撒向她。然而盛开只是一种过去,凋谢也许才是真是的存在。在茶花被阳光亲吻的时候,无情的风吹折了娇艳的花枝,让它凋在了黑暗阴冷的角落。盛开只是一种过去,凋谢也许才是真是的存在。到最后,所有的风情终是浮华一世转瞬空。

很多人认为爱情的本质是自私的,只是为了自己感到幸福。而玛格丽特带来的震撼打破了这种观念。

出身不能选择,若是可以的话,哪里有人愿意沦落风尘?!身为一个风尘女子找到真爱多么不容易,然而却不被世人的道德伦常接受。她生活的社会肮脏,虚伪又自私。所谓的巴黎的上流社会…!她不被人理解,受人排挤,遭人白眼,更甚者饱受她恩惠依附她而活的一个老女人也因为金钱抛弃了她!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也因此得到了净化。在阿尔芒父亲为儿女幸福的祈求下,她牺牲了自己换回了阿尔芒和他妹妹的幸福。然而可悲的是,阿尔芒因为误会,在玛格丽特临死之际、最需要爱人在身边之际,用极尽讽刺羞辱的手段,报复这个伤痕累累,身心精神早已千疮百孔的女子!“只有男人才有不给人宽恕的硬心肠。”阿尔芒根本就不知道玛格丽特为自己和妹妹牺牲了什么,他就让这个,像茶花一样的女子啊,在冷漠和期冀的双重煎熬中渐渐死亡。也许玛格丽特闭上双眼的时候才是彻底得到了解脱吧。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对相爱的人爱而不得。阿尔芒因为所谓的男性自我意识逼死了自己所爱的人。他的爱虽热烈却自私。玛格丽特是那么的爱他全心全意地爱他啊…可是呢,他怀疑她的忠诚,他一味地要求玛格丽特给予他身心的全部,可却从未想过一个妓女,从她所处的泥潭中走出来从良,需要多大的勇气…她为了阿尔芒,付出了多少而又得到了多少?最终又是,什么样的结局?死前还没有得到阿尔芒的原谅!即使她并没有错!

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圣洁善良的女性,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是他们的不幸。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观念更令人厌恶。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也许,活在你心里更好,在你心里,世界就看不到我了\“或许我还活在你的心中,是最好的地方,在那里别人是看不见的,没有人能鄙视我们的爱情。”

你的名字,你的家庭,你的一切都是我爱你的缘由。我爱你的一切,这是伟大的的爱。爱是成全,而不是自私的。阿尔芒终没有玛格丽特懂得爱的真谛。

心疼这个茶花般的女子,若有来生…

《茶花女》读后感(篇七)

书是不错的。我不得不说书中的茶花女真的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女人,出淤泥而不染。美貌,善良,无私,宽容……为了爱情她奋不顾身地追求过,歇斯底里的呐喊过,也坦然而无奈地放弃过。但我并不喜欢这样一个女人。书中的阿尔芒也不是一个好的角色。或许我认为男子还是需要一点大男子主义的,而他的形象让我觉得过于卑微。不知道是说,我的内心已经老了,还是说我从未遇见过真挚的爱情。我也无法被这样的爱情而感动。对于他们的爱情的收尾,我是意料之中的。作者想要批判的是一种压抑人性、虚假残酷的道德标尺对人们造成伤害的丑恶社会现象。但我觉得这是在做难免的。即使是现代的文明社会,人们也无法不对一个妓女抱有偏见。而且对于玛格丽特这样一个女人,她身上的品质固然是罕见的,高尚的。但是阿尔芒的父亲,别人的态度,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还有我想说,这样的妓女太多了,一个有良好品质有真情的妓女也是不在少数的,为什么因为她的死亡就要将她的形象过于美化呢?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重新来过,让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谅的理由。是这样吧,这是出于一种同情吗?也许这是人性的本能。好像难以被感动,你说我冷酷也好,迂腐也罢,但我始终认为,你既然选择做了一个妓女,你就应该承担这一切后果。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可以得到最为公正的对待的。这是你想要的,这是你所选择的,这个结果也是你该承受的。为什么要将这个女性塑造的看起来很伟大呢!

[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去借书,借到了一本漫画的《罪与罚》感觉很有趣,就读了起来。

书中讲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贷款者,心狠手辣,拉斯柯尔尼科夫实在穷的没钱花了,在一天晚上杀害了她,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爬上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使他紧张得昏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把他紧紧缠住。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痛苦的他,无法选择。但是,他选择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说出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而走向了解脱。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相信上帝,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偷我家钱的小偷,想告诉他:如果你是实在没钱花了,我允许你偷,不过,你要用自己劳动的双手再把钱还给我!!!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拉斯科尼科夫,大学生,因着贫困中途退学,依靠母亲的抚恤金生活。租了一间像衣柜的斗室,衣着寒酸,穷困潦倒。虚荣心极强,骄傲,不甘心平凡,自命不凡!有野心,尤其崇拜拿破仑。好高骛远,对于教书赚两个小钱根本看不上,所以宁可在陋室里空想,也不愿意教书赚两个小钱。同时又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时候也很冷酷无情。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但这就是最真实的人。

作者用一整章的内容都在写他杀人之前内心非常激烈的挣扎。杀人的念头在他心里一次次的燃起又一次次的放弃。否定他去杀人的理由是因着他良心的不安,那是卑鄙的。而支持他去杀人的理由是他自己的一套理论,根据这套理论杀人可以说不是犯罪,甚至是正义的。杀人不是最可怕的,你杀了人,然后在用一套理论证明你杀人是对的,这才是最可怕的。

根据这套理论,人被分为两类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是平民老百姓,他们没什么权利,他们的义务就是俯首帖耳。不平凡的人是统治者或新社会的建立者,是立法者,他们甚至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不平凡的人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都是开国立业的大人物。这些不平凡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但他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受到人民的崇拜,名流千古。所以你看,根据这个理论,杀人没有什么啊,你看那些最被人们尊敬最伟大的人物,哪一个不是杀人如麻,只要为着好的目的,为人民谋福祉,杀人是正义的。为了好的目的,可以做错的事情。当然这些好的目的只是犯罪的借口,是我们心里的诡辩和自欺而已。

这就是拉斯科尼科夫的理论,乍一看很有道理。因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确实整个人类历史都在践行这套理论。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弱者是没有权利的,谁是统治者,谁强大,谁就是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最后的赢家才配拥有一切的权利。没有绝对的善恶,只有强弱。

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堕落的本质就是要自己独立做主,分别善恶。换言之,就是不再以上帝为王为主,拒绝上帝的统治,而想自己当家做主,自己定立善恶的法则。就是说,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自己说了算。当人离开了上帝,不在尊上帝为王,人自己定立善恶的标准的时候,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灾难。当人拒绝上帝的统治时,人就想要撺掇上帝的宝座,自己封神,为了那一个宝座,争战杀伐。人脱离上帝的善恶标准而自己定立标准的时候,杀人却变成了正当的。拿破仑,希特勒,秦始皇,以及历代所谓伟大的君王等等,所有这些为着追逐权利,为着登上宝座而所造成的灾难,都是因着不尊上帝为王的缘故。只有无所不知,完全公义的上帝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当人妄图代替上帝决定善恶的时候,结局注定悲惨,也是对上帝的僭越。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义,法律也是为着普通人所设立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骗人的把戏,你见过皇帝受法律制裁的吗?要是统治者犯法怎么办呢?就没有更高的法来制裁他吗?我们相信有,那就是上帝完全的律法。有很多不信神的人也会说: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也有人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想,若没有一位完全公义的上帝主持正义,你的这些正义的盼望又如何实现呢?

《罪与罚》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曾言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夫斯奇的《罪与罚》等,都不是暇末加咖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资本论》虽提不起兴趣拜读,但是《罪与罚》还是可以看看的。

故事前面很是平淡,重点介绍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生活现状,讲述他生活现状,当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他的杀人计划,故事开始“罪”的篇章也就走向高潮,转向“罚”。

神经上的折磨与摧残,故事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和波尔菲里之间关于“论犯罪”中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的解读,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以为是不平凡的人来做一些不平凡的事,这就是社会的现实,很难想象,当时作者就会这么有趣的论述。

故事中索尼娅的出现是必然的,当罪行开始,惩罚降临,总要设定一个解决的人,索尼娅自身妓女出身,却带着极大的圣母普世光环,是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救赎,也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宗教式的解决方案,虽然拉斯柯尔尼科夫选择自首而非自尽,但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最开始的一年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的,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自首的决定是否正确。总的来说,这本书带的我的更多感触的是当时的社会情况真的令人发疯,而且频繁在文中出现的疯,温饱富足才能思考进步,而贫穷只会使人走投无路而自掘坟墓。或许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都有过自命不凡的幻想,但是我们终究不会去做拉斯柯尔尼科夫这样的杀人勾当,但是我们也会做些苟且之事。毕竟人呀,这种卑劣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

《罪与罚》读后感(篇七)

书本中描写叻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

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

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平,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习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习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习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习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习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习,那么应该怎么学习,怎么在学习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习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习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习,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习,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 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 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我们国家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学生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因为它是为了一个非常尊贵的人,还是对于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自尊又友好的狗,温暖的生活已经根深蒂固的扎在了他的认知里,知直到看到了温顺的柯利被领头的雪橇狗斯皮茨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为了活下去,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斯皮茨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六】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八】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九】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推荐!《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一】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作品,原来就读过此书,可是早就忘的差不多了,最近看了根据同名小说《倾城之恋》拍摄的长篇电视连续剧,不仅重温了故事情节,而且剧中的人物形象也鲜活起来。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给我印最深的还是白流苏,这是个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较高素质、又很有情感、语言得体、温柔善良、贤惠端庄、更具大家闺秀风范的女性,在那个年代真的是少少之又少,难能可贵

但是好人不一定有好的命运,人生的道路不一定顺畅。白流苏就是这样的命运。尽管她有着很高的素质、优雅的外表、坚韧的性格,但是偏偏遇到一元这个不争气的男人,遇到母亲守旧、一家子自私自利、又庸俗迂腐的哥哥嫂子让其受尽生活之苦。

在牢笼般的生活中,白流苏一直在跟命运抗争着。看到一元不学好,她学起跳舞做舞女,希望拉回一元。面对唐家对其设置的障碍,她找

来警察,只为了叫开大门。为了获得自由,她不畏惧唐家的要挟,找来记者,只为了制造氛围逼迫唐家离婚凡此种种,尽管似乎不符合她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子,但是,在那个年代她不得不用一种看似荒唐的做法来对付令其痛苦的婆家及婆家人。而在关键时刻,她却大义救出一元。她的沉稳,她的深明大义,她的外柔内刚,让人折服。

故事结尾还是好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经过曲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扣了主题《倾城之恋》。

白流苏的扮演者陈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前我曾看过她演的电视剧《暗算》,非常出色。

《倾城之恋》中陈数饰演的白流苏更是精彩绝伦,陈数简直把白流苏演活了,我觉得陈数的年龄和气质都和白流苏吻合,她的旗袍也是别有一番韵味。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二】

小说《倾城之恋》中倾城的意思指的是城市沦陷这一事件,所以小说的重点是:在倾城的时候,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恋。

之所以倾城这个时间和事件那么重要是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男主人公范柳原和女主人公白流苏之间才产生了最纯粹的爱。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看来,首先白流苏之所以想要和范柳原谈恋爱是因为想找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和他结婚,获得经济上的保障,爱不爱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而范柳原是爱白流苏的,但这份爱还不够纯粹,里面有很多自私的东西。小说里就有写到他对白流苏说: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他知道自己喜欢白流苏,知道这桩婚姻对她的重要性,但是他不想做这种划不来的事,娶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因为他对爱情有着高标准的要求,也因为他对白流苏的真心还不够。在倾城的时候,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彻,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在苦难面前,他们终于互相敞开心扉,读者也终于能感受到一点他们之间爱情的温暖和真诚。我记得有位老师说过,张爱玲是不相信爱情的,她笔下的爱情多是悲凉的,不完满的。我想这个故事也一样,且不说他们俩在倾城前那互相猜忌,步步为营的恋爱,即使是倾城那一刻出现的真爱的火花也是不能长久的,只能让他们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小说中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做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惆怅这段话已经是一个暗示了。因为恋爱不易,婚姻更不易,结婚以后,爱情由热烈变得平淡再转化为亲情的这一过程,更是对双方的一个巨大考验。

另外小说也反映了张爱玲对旧社会封建思想的批判和女权主义思想。白流苏出生的家庭,居住的白公馆就是封建社会的缩影。因为生于望族,流苏始终放不下身段,即使在家里长期受气也不愿寻个低三下四的职业,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家中的女子生下来也不过是等着嫁户好人家,她们没怎么受过教育,也没有谋生的本领,这就是旧社会女性的生活地位。白公馆用的是老钟,比上海所有人的都慢一个小时,这是在暗示白公馆里面的人是墨守成规的,落后于时代的,他们还在用旧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女性。白流苏离婚是因为前夫经常打她,但是家人并不重视,反而更在乎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的事实,从后来兄嫂们对她的冷言冷语可以看出这个家里家庭成员间的冷漠。所以白流苏奋力想要离开这个家,即使没有爱也想和范柳原结婚,这是个多么无奈而又悲壮的举动,她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做赌注。当范柳原发来电报让她第二次去香港时,老太太让她去,她为自己的身份变得如此下贱,仿佛是范柳原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而感到悲伤,但是她没有办法,她没有青春可以再消耗了,只能在家庭的压力下屈服。这段描写令人感到心酸。其实现在也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为了满足家人的期望与不爱的人结婚,很多人给孝顺一词道德绑架,在父母的催婚下仓促结婚。之前看爱奇艺一档辩论节目《奇葩说》里面就有讨论过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张爱玲对于被束缚于旧婚姻思想和制度下的女性给予了同情和理解,从她塑造的白流苏这一角色中可以看出一点反抗精神,一点懂得争取相对的幸福的可贵。同时小说也告诉了读者,女性应该有独立的人格和经济能力,挣脱传统婚姻思想和制度的束缚。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三】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小时候的一句话却料定了后半生的苍凉。

第一次听说张爱玲是看《倾城之恋》,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他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一对平凡的夫妻,刚开始喜欢这句话,是觉得很配《倾城之恋》的主角的性格,而到了后来当我真的读了白落梅为她写的传,我知道这个天才的女人有一次命中了自己的爱情。

胡兰成果真是一个自私的男子,而张爱玲却不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但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只是一个梦,终有醒来的那天。张爱玲让柳原和流苏过上了平凡的生活,而现实却没有让他和胡兰成在一起。她说:我只是枯萎了,我感慨:幸运的只是枯萎了,若是她和胡兰成真的在一起,恐怕是要把心连根拔起吧,又是枯萎也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

张爱玲是一个骄傲的女子,我常常这样想着,他仿佛年龄永远停留在了25岁之前,梳着6岁就想梳的可爱头,穿着淡紫色的旗袍,她可以赤手打败所有拿着笔的人,但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有着致命的伤骨子里的悲凉。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也不知道该不该这样。

太骄傲的女人内心太脆弱。

25岁以后的张爱玲过得不幸福,也确实不幸福,生命这袭长袍上蚤子多的掩盖了华美。

我从来都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天才,她为自己料定了一切,甚至死亡。晚年时她独居美国,与外界完完全全的隔离,她自己说她在躲蚤子,我想着蚤子大概是躲不掉了,会一直跟着她到死。

我从来都觉得张爱玲是个悲情人物,或许是她太高贵的出身配着太跌宕的人生,也或许是她天才的文笔配着不幸的爱情,我觉得上帝从来都不公平,他给了张爱玲一袭华美的袍子,却让它爬满了蚤子,恶心了她一辈子。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四】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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