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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模板]伟大的悲剧读后感汇总(7篇)。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模板]伟大的悲剧读后感汇总(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一】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仅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可是竞争还是十分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可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我祖国的荣誉和自我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我,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二】

下午的语文课,我们学到《伟大的悲剧》一篇,课文讲述了斯科特一行人探索南极极点,最后却在返回途中死亡的故事。文中有句话,是写他们在到达南极极点后,发现有人捷足先登时的心情:“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

这个描写完美写出了斯科特他们心灰意冷的心情。但,第二名真的什么也不是吗?

我认为非也!就探索南板点来说,第一名与第二名不都是付出了努力、历尽千辛万苦才取得成功的吗?难道能因为时间的先后就否决第一名的成果吗?况且,若无第二名,第一名的一切成果又能被谁看见和证明呢?第一名与第二名,不仅仅是竞争对手,更应该是伙伴。

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第二或许是虚指。到达一个目标点,只是时间问题。前几名可以,后几名也可以。正如阿蒙森可以到达南极点,期科特也可以。

我们是一个团体,应该携手共进,一起进步。独木矗立不算什么,佳木繁阴才是成功。时时刻刻我们都应坚信:自己虽不是第一,但也并非什么也不是。我以为,在所有人都关注功名显赫的前几名时,更不要忘记被,光芒所掩盖的进步了的后面几名。

普希金诗云: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我们也应相信,自己终能成为第一。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三】

悲剧,每个人都会有,它可以使人失去信心。悲剧,这个词是喜剧的反义词,就一个字的差别,就可以决择一个人的心情与命运。

但《伟大的悲剧》这篇课文里的人非常的坚强。在1912年1月16日这一天,斯科特五人一起出发到南极去探险,他们路途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们还是没有退缩。而且他们在路途中还会互相帮助,就像是埃文斯疯了,可是他们还是不会扔下他。

斯科特这些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互相帮助的精神。

这些英雄虽然已经去世多年了,可是我相信,他们高尚的品德会永远印在人们的心里……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四】

有人说,有些悲剧总是能催人泪下,更准确地说,是十分的令人惋惜,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戏剧里。然而,读了这篇《伟大的悲剧》,我发现,原来“悲剧”原来如此伟大,悲剧给了我心灵的震撼,悲剧让人自豪……

南极点,南纬九十度,有一个美国建立的科学考察站:阿蒙森—斯科特站。美国人正是为了纪念阿蒙森、斯科特这两位科学家而建立的。挪威科学家阿蒙森,捷足先登南极点,并凯旋而归。而斯科特,却比阿蒙森他们慢了五星期,还在回去的路上遇到风暴,长眠于茫茫白雪之中。本来说,第一名是可喜可贺的,但是作者茨威格却选择了第二名,却选择了第二个到达南极点的斯科特来写。因为,他们的第二是伟大的悲剧,是让人自豪的悲剧……

他们团结。在回去的路上,奥茨为了不连累自己的队友,而毅然决然的向死神奔去。正如文中说说的,没有人阻拦,因为每个人的心都万分悲痛。在这种情况下,任何阻拦都是徒劳无功的。但谁又忍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队友离去呢?他们的内心是悲痛的,他们五个人生死与共,奥茨却因为怕连累队友……谁不悲痛?

他们诚实。在南极点上,他们找到了阿蒙森留下来的信。阿蒙森留下这封信是在等待着第二个不知名的到来,并让这第二个把信带给哈康国王以证明。我想,如果是我们,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放弃这项任务。因为我们的理由很明确:我们是第二个到得,本来就万分悲痛,为什么还要给你们第一作证?在生活中,我们也确实是这样,自己当了第二,便可能会特别嫉妒那个第一。

然而,斯科特却接受了阿蒙森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君子的心。因为斯科特一行人诚实!

他们死了,连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这是悲剧,却是伟大的悲剧,让人自豪的悲剧。他们勇敢坚毅,他们团结友爱,他们为事业而献身。虽然他们已经死去,但他们的灵魂却永远留在世上,留在每个人心中。

这是一个让人自豪的悲剧,为斯科特一行五人自豪,为全人类自豪!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五】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可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到达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回到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回到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终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之后的营救队在南极最终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终一刻研究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可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xx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能够躲开逃生的张丽莉教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教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我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团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我的伟大精神。有团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六】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

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

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篇七】

在《伟大的悲剧》一文中,斯科特一行人代表英国向南极发起了挑战,但由阿蒙森带领的挪威人早已与他们之前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人十分沮丧失望,一开始的满腔激情早已消逝。在返回的途中,天气十分的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所侵蚀,斯科特一行人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于这一片净土之上。

从文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人类所具有的伟大精神。奥茨的脚冻坏后大大影响了行进速度,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了大家的负担,于是,他为了集体,主动要求丢下自己,这从分体现了奥茨舍己为人,为他人着想的精神;队员们不放弃他,是对同伴的关爱、关心之情;威尔逊博士死前还不丢弃珍贵的岩石样本,继续自己的科学观察,是为科学献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用在他身上最好不过可惜上天不公,竟让这样一个个善良、友爱的人死去,这才是真正地悲剧!

虽然,这最后成了悲剧,可是,奥茨的精神,为人类,为队友的行为,造就了这个伟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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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牛顿读后感汇总(7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牛顿读后感汇总(7篇)”,欢迎您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牛顿读后感

牛顿在不长的时间里就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此年轻就已负盛名,这是来之不易的,仅仅靠着天资聪明,是决然不能取得成功的。在他的成功里面,倾注着他的难以想象的勤奋和心血。他曾经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如果我这样做对公众有所效劳,那只是由于我的辛勤工作和耐心思考的结果。”

这是牛顿的心里话,揭示了他成功的真正方法。牛顿极富天才,这是谁都认可的,但是,牛顿的'过人之处不在于他躺在自己的天才上,他清楚地认识到,就算再大的天才也只有付出才能够成功。天才只是火种,没有辛勤的努力去不断地碰撞和敲打,就永远不会有火花的出现,这或许是很多人都没有看到的。

他舍弃了婚姻和爱情,一个人生活了一辈子。他活着,只为他心爱的事业。

他晚间工作,一般熬到深夜。由于缺乏充足的休息和睡眠,30岁的时候,就已有了白发。他没有娱乐,确切地说,他没有时间去娱乐。如果要说有娱乐和业余爱好的话,那就是喜欢做化学实验和搞炼金术,他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办公室度过的,他的外衣经常有做化学实验时沾上的的污渍。

以上种种对于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全身心的投入才造就了牛顿的成就,我们应该记住牛顿的勤奋,更应该记住他对科学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牛顿读后感

很久以前,人类一直认为天上降下那么多的星星,是上帝为了处罚人类?经过科学家分析在天体里有个流星群,星群里面有另外一颗星群---彗星。它和流星群体非常密切。当它接近太阳时,会在它行进的轨道上释放出很多的尘埃颗粒,而当地球横越彗星轨道时,就会和轨道上的尘埃发生撞击,于是流星群就发生了。

里面还诠释了,尽管太阳的体积是地球的一万倍,但是在银河系中它不过是一颗小小的.恒星。另外尚有二十亿个像太阳一样或比太阳更大的恒星存在。天文学家还发现类似银河的星系有三十亿个,便将观测所及的宇宙称为“总星系”。有些星系的光要经过八十亿年才会到达地球(光速约为每秒三十万千米)。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关于银河和宇宙的奥秘。如为什么会有流星雨,以及银河的八大行星: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之间的关联;我决定努力学习,多读科学书籍了解更多的宇宙奥秘。长大了成为一名飞行员跟美国航空暨太空部署人员一起探索宇宙奥秘。

牛顿读后感

大家对牛顿这个名字已经耳熟能详了。牛顿是家喻户晓的一名科学巨匠,他对科学的痴迷,导致常犯一些不可理喻的错误。但最后,牛顿为科学、为人类也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

牛顿常常醉心于实验。有一次,一位朋友中午前来探望他,但是等了好久也没等到,。于是朋友便想和他开个小玩笑,就把用人给牛顿准备好的午餐全部都吃了个精光,然后就走了。等牛顿从实验室里出来,走到餐桌旁,看了看桌上的残局,自言自语说:“原来我已经吃过午饭了。”结果他便空着肚子离开了餐桌,继续到实验室里完成实验。这样的经典故事还有很多。

今天我在班级里借阅的小牛顿看完了,这本书和我之前看的小牛顿不一样,讲的是在潮水涨落时常常出现的两种硬壳类动物——鲎和红螯螳臂蟹。

鲎被称为活化石,它在4亿年前就出现在地球上了。红螯螳臂蟹是螃蟹的一种。这两种动物的妈妈不辞辛苦在涨潮时赶到海滩边产卵。她们都会产下大量的卵,这些卵都会遇到自己的天敌,劫后余生的卵才能幸存下来,她们从卵成长成幼虫都有经历十几次的脱壳。

这两种动物都有奇特的地方。鲎的血液在水里是白色的,一见到空气就变成蓝色了,好神奇啊,科学家常常用鲎的血液来检测体内毒素。红螯螳臂蟹在从卵成长成成蟹的每一个阶段的模样都不一样。它还是挖洞高手,它还是吐泡泡大王,实际上那是它的求救信号,它缺氧了。

这本书太好看了,里面遇到了生字,妈妈还教我怎样查字典,让我增长了不少知识。

牛顿读后感

今天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我们要讲故事。我好高兴,因为我喜欢讲故事。

一开始,就是一、二、三、四组比赛讲故事。讲的最好的可以得4分,然后是3分、2分、1分。但假如哪个组有人不认真听的话就减一分,然后总成绩为该组的得分。

我是第二组,轮到我们组的时候,我举手了,就被选中了。第一次我讲的是牛顿小时候的故事和他调皮闹笑话的故事。这次我得了3分。第二次我讲的是牛顿废寝忘食的故事。得了2。5分。

想不到,我们组和第三组并排得了10分,第一组最好,得了11。5分,最差的是第四组,才得了5分。这次活动好高兴,我为我们组争光了!

这节课最大的收获是我讲故事越来越好,我也变得越来越自信!

牛顿读后感

暑假里,我认真读了伟人传记《牛顿》这本书,我被他刻苦钻研的治学态度所打动、锲而不舍的求知精神所感染。

1642年12月25日,一个只有三磅重孱弱婴儿降生了,他就是艾萨克·牛顿。少年时的牛顿是个小小发明家,因为牛顿爱思考爱做手工,小小年纪牛顿竟然发明了刹车。后来牛顿考上了鼎鼎有名的剑桥大学,牛顿写了四本伟大的着作,分别是《神学》、《年代学》、《光学》以及《原理》。牛顿对大自然的各种现象十分好奇,他总是用心观察,善于发现,在看似平常的问题中挖掘深层次的内涵。在苹果树下的思考,揭示了万有引力定律;精确测算哈雷彗星的运动周期;了解光和颜色的理论等等,牛顿还是个大侦探,他令扎罗纳(黑社会头目)绳之以法。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崇拜科学家艾萨克·牛顿,因为他这一生中为了学习和研究,经常忘记吃饭、睡觉。在瘟疫流行时,依然不间断研究,所以牛顿一丝不苟、执着、坚定、坚强这些美好的品质我一定要好好学习。

在生活中,我做事时经常还没做一回就东张西望,牛顿则不同,牛顿是不做完事情就不吃饭、不睡觉,也许这就是伟人和凡人的差别,天和地的差距。

牛顿读后感

牛顿——多么熟悉的名字,小时候我就能把他与苹果、万有引力联系在一起。但我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暑假我读了《牛顿传》一书,使我深深地了解了伟大科学家牛顿的光辉一生。

牛顿是历史上无可争议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在数学和物理方面的成就标志着现代科学形成过程的高峰。理查德。韦斯特福尔详细叙述了牛顿的个人生活和科学家、哲学家、神学家、炼金术士以及作为名人--皇家学会会长和造币厂厂长的复杂人生旅程。

牛顿在天文学方面创制了反射望远镜、解释了潮汐的现象,还从理论上推测出地球不是球体。在物理学上,牛顿基于伽利略、开普勒等人的工作,建立了三条运动基本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并建立了经典力学的理论体系。在数学上,牛顿创立了“牛顿二项式定理”和微积分学。在光学方面,牛顿拥有“牛顿色盘”的发现,并创立了光的“微粒说”……

除了这些介绍,传记还写到牛顿发明的过程。

比如,牛顿的童年在外婆家的农庄渡过,那个时候他神奇的发明就传遍了小镇。牛顿有一双不可思议的巧手,当他对风力产生强烈兴趣的时候,他想到了用风筝做实验。牛顿花了许多时间削竹子、裁纸型,做出圆形的、方形的、菱形的各式风筝。然后再一一测试那种风筝飞得最好。夜晚他就在风筝尾巴上装个小灯笼,继续测试……

当我把《牛顿传》中写有的发明过程与这些伟大的成就一一对应时,我感到牛顿的伟大在于他能因为生活中极正常的事物而发现灵感、开始思考,并不断地实验探求答案。而现在很多人的思考都停留在了提出问题时,或在开始实验后又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到最后成功的一刻。我们应学习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这种精神,以他为目标,努力的去奋斗,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国家也会出现诺贝尔奖项的获得者。

牛顿读后感

他是人类之光,虽然有着寂寞的童年、孤独的一生,但是挡不住他对真理孜孜不倦地追求,抹不掉他在科学史上卓越的成就。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假期里,细心品读《牛顿》这本书,我被他刻苦钻研的治学态度所打动、锲而不舍的求知精神所感染。

牛顿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农民家庭里。小时候他沉默寡言,而且学习成绩一般。但他从小就热爱读书,也很喜欢做手工。有一次牛顿带着一架自己做的小风车到学校给同学们看,有两个同学讽刺他,牛顿就把他们两个人打翻在地上。结果牛顿受到了老师严厉的惩罚,并被勒令退学,母亲也怪他不争气。这件事对牛顿的打击很大,于是他发奋读书,要为自己争一口气,不久他的成绩就开始直线上升,老师和同学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

牛顿对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十分感兴趣,他用心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在看似平常的问题中挖掘深层次的内涵。根据阳光移动,树影也在移动的现象制作日晷仪;在推小车的游戏中发现惯性于静止的定理;苹果树下的思考,揭示了万有引力定律;精确测算哈雷彗星的运动周期;了解光和颜色的理论,成功研制制作反射式望远镜。他还创造了数学中的微积分,在力学,光学和数学的领域里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牛顿之所以能够超越所有人而站在科学之巅,与他身上的优秀品质是分不开的。他治学严谨,酷爱读书,喜欢沉思,为了自己痴迷的科学,经常到凌晨还在努力工作,有时甚至彻夜不眠;为了研究,他总是忘记吃饭,经常是每天只吃一顿饭。这种刻苦钻研,探索创新的精神,不正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吗?

2024读书心得推荐 《变形记》读后感模板汇总(7篇)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2024读书心得推荐 《变形记》读后感模板汇总(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变形记》读后感【篇一】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变形记》读后感【篇二】

读《变形记》,很大程度是受到课文中节选那一节影响,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作品,虽然以前也听过,卡夫卡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但真正读了他的作品,感受深刻了许多许多。

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变形记》读后感【篇三】

卡夫卡和梵高一样,都是死后出名。《变形记》是他的代表作,受卡夫卡影响的大作家很多,阐释卡夫卡作品风格的文章也很多。

但一个作品,不可能只有口口相传的伟大,它必定还有直击人心的伟大,否则第一张口从何而来?所以我打算,什么都不要看,只看《变形记》本身,然后谈谈感想。

一觉醒来,男主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这个想象力在今天不算牛,放在遥远的神话时代,也不算太出挑。

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呢?这种变形仅仅只是无来由的一次想象吗?

男主是个旅游推销员,一个人养着父母和妹妹,欠老板一大笔债务,需要四五年才能还清。这个基本设定很普通,如你我。

变成大甲虫的男主,无法工作,成了废物。除了要被供养,还吓人。

请想一下,我们现实生活中会出现类似的事情吗?答案是,会的。

如果以大甲虫来象征突然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一切都说的通了。

比如因外界刺激而精神崩溃的人,又如因某些事件而突然残疾的人,再或者,由于违反法律而身陷囹圄的人。

在本该赚钱的年纪,没有了赚钱的能力,会发生什么?这也是男主变成大甲虫之后要面对的事情。

卡夫卡笔下看似荒诞的想象,却深深隐喻着现实。在一次不现实的变形以后,刻画了那么多现实的细节和人性,可能才是作品的最难写、最有价值、也最有共鸣的地方。

作品借由细节反映了人性,是西方小说的常见笔法。但作者并没有用过于讽刺、过于辛辣的语言,因为他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控诉男主的家人。

正是由于大家都是无可奈何,所有的钝角最后却突出了一个尖锐的锐角,才让人觉得这不是某些特定人的悲剧。而是,将这锋利的锐角直指社会和人性。

我们可以看到,家人对于男主的厌恶是一个依时间渐变的合理过程。从人物看,父亲最为坚决,妹妹是逐步松动的,母亲到最后还是模棱两可。这可能正是符合人性的。

看这部作品,让人不仅同情男主,也同样同情他家人。家庭间的矛盾在日常本就是不可避免,而现在失去经济来源,无异于塌天。

作者的天才在他详尽的细节描写中展露无遗,情节合理的向前推进,而人物的刻画、变化,人性的揭露,都那么深刻而自然地完成了。

这种控诉,是无声的,但却深深地刺激人的神经。正因为他写的那么漫不经心、那么自然而然,才让人猛地回头一想:怎么会这样?

在社会中,人都是无力的;面对命运,人也同样无力。但无力时,我们的人性还发着光。谁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不会变成一只“大甲虫”,遭人嫌弃。

最后我想说,哪怕是父母,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若用生命做考验,只有一部分父母做的到。还有比瞬间丢失生命更痛苦的事,那就是长久无尽的折磨。

我们不能指望父母能为我们献出一切,因为反过来说,我们为他们,也不见得做的到。

如果你变成“大甲虫”,或者亲人变成“大甲虫”,你会怎么做?

谁知道,男主最后不吃不喝,悄无声息的死亡,不是他最好的选择呢?

《变形记》读后感【篇四】

《变形计》是西方现代主义先驱弗兰兹·卡夫卡的名作,该书讲述了一个荒诞的故事—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只甲虫,讽刺批判了一个唯利是图和对金钱无比崇拜的世界。

荒诞的情节

主人公格里高尔在一天早晨醒来,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他该怎么做才能继续上班—已经变形成了一只虫子,还想上班!完全没有惊奇自己已经变形成虫,仿佛这件事是自然而然的。

他还在考虑父亲的债务该如何偿还,妹妹能否去心仪的音乐学院学习,他浑然不觉自己的处境。他从不为自己,在赡养家庭的压力下,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以金钱为目的而活的变形者。甚至在变成甲虫之后相长的一段时间,他对自己平静乎冷漠的态度,充分体现了格里高尔被家庭和社会挤压变形的自我。

冷漠的家人

在格里高尔变形成甲虫前,他是受尊敬的长子,父母夸奖他,妹妹爱戴他;在格里高尔变形成甲虫之后,他是人人乃至社会所嫌恶的废物,父亲中伤他,妹妹想赶走他。平常的人在亲人变成甲虫之后,一般都会想方设法让亲人恢复原样,但格里高尔的亲人只是想着接下来该怎样挣钱。在金钱担子从格里高尔转到父母和妹妹身上时,亲人逐渐冷漠,他们对格里高尔也越发不满。矛盾最终在一次“音乐会”中爆发。在妹妹为房客演奏时,格里高尔情不自禁的想去听得更清楚一些。他被困在房间里已经太久了,房客被房子里出现的甲虫吓跑了,他们口袋里的钱也带走了,家人决心遗弃他。

自我意识的觉醒

在亲人一次次的冷漠、欺辱下,格里高尔被金钱需要挤压变形的自我意识一次次的松动、觉醒。他开始为自己悲哀,他总是用“我要好好的活着,用心的活着,等到有一天,上天把他欠我的全都还给我!”来自我催眠觉醒,但那种觉醒也只是一点点。

死之终章

格里高尔还是在对父亲的愧疚,母亲的操劳,妹妹的前途忧虑中“变得又干又瘪”。他走向了死亡,亲人如同获得解脱一般并决定去庆祝。

卡夫卡这本《变形计》一如既往让人有一种眩目感,就像是直视太阳一般。他的作品一向没有具体的涵义,不过这更能引人思考。卡夫卡透过变形的虫子用平静到近乎冷漠的语调将这个价值、道德扭曲,唯利是图、对金钱无上崇拜的变形世界带到我们眼前。

《变形记》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在网上看到了一部由湖南卫视推出的一档大型生活角色互换节目——《变形记》,节目组将一直生长在大城市,生活条件比较优越、性格叛逆的孩子和生长在山区里或黄土高原,生活条件比较恶劣,不怕困难的孩子安排他们互换人生,互换角色,走进对方体验彼此的生活。节目组全程24小时跟踪拍摄,维持七天的变形之旅。

城里的孩子在贫瘠的山里过着清贫而又艰苦的七天生活,他们被山里的孩子那种虽然艰苦但又快乐简单的生活,真切地感染了,想到自己的任性、叛逆和被他们伤害过的亲人、朋友,他们留下悔恨的泪水。山里孩子通过七天在城里的生活,让他们看到了城市的繁华、生活的优越,让他们感受到了这优越生活背后的一切,城里人也是同样需要付出辛勤劳动的。孩子们想要摆脱贫穷,渴望走出大山,坚信知识改变命运的那份执着是那么的坚定。

我也被这一个个故事感动了,看到动情处也会流泪,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到自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有时爸妈稍微多说几句,我就会嫌他们啰嗦麻烦,常常不理解父母给予的关爱。现在我理解了什么叫换位思考,山里孩子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太多太多,我要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满足。

《变形记》读后感【篇六】

卡尔维诺在1982年讲稿里说,博尔赫斯的每个小说,多少都在映射宇宙的无限性;镜子、死亡、黑暗、永恒;然而,博尔赫斯自我说道,无限性是卡夫卡小说的特性。他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叙述的故事中那些深不可测的权威。如此说来,按照“形式与资料统一”的概念,那么他未完的《城堡》也是“无限性”的体现之一:毕竟,如果最终有一个结局,那就无法体现永无至尽的黑暗了,一个句号,意味着他不再与骑桶人、乡村医生们一齐,永远处于“未完成”的坠落之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提到了一个没有结尾的小说:一个永远未完成的小说暗示着永未完成的时间。而卡夫卡,则是用未完成的小说暗示永无止境的世界。

另一个启示是马尔克斯的着名故事:在阁楼上读到“格里高里清早醒来发现自我变成了甲虫”,然后大呼“小说能够这样写”然后就开始他的伟大征途了。很难说清,还有多少人用何种方式在卡夫卡的文本里获得经验,另加诠释于我来说,初读《骑桶人》时,看到“我”越飞越远,“最终消失”时,被这个奇妙的叙述角度搅得思考不能。但于他,似乎怎样解释,都不怎样完善。

诠释和解读,易让人钻牛角尖。我们回望卡夫卡那些让人震慑的东西,包括《城堡》那永无止境的长,《乡村医生》的完全非逻辑性,《骑桶人》的轻逸与自我消失,《变形记》让马尔克斯震撼的、完全不加解释的变化过程。卡夫卡之令世界惊异不是因为他的繁丽多变,而是他的简约。他去掉了太多太多现代小说约定俗成的规矩,扭转了它们。相比起来,海明威自认为把英语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但他至少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叙事。卡夫卡则远在其外:语言以及他的精神另构成一个世界,完全不合逻辑,只贴合语言本身。维特根斯坦以为,哲学是种语言游戏,卡夫卡就是在玩这种游戏——虽然,如大多数文本的色彩所暗示的,他也许并不欢乐。社会学家会认为那是周遭世界对他心灵的投影——倘若真的这么想,那就太低估了卡夫卡的精神世界。

我就是这样想象他的:他一路走来,信手破坏了所有即定规则;他破掉了文本们故步自封的玻璃罩,给出了万千众像折射的可能性。由于这些规则此前如此森罗密布,于是,他的破坏如此触目,以至于像爆破的火焰一样,激发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们的联想和赞叹。但他自我对解读却不置一词(也因为布罗德发表这一切时,他已经死了)。对他的一些解析,譬如绝望,譬如灰暗,譬如敏感,想必都是准确的;但对于他的奇思妙想,我倾向于认为,那是他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构建。虽然这种破坏最终构建了另一种属于他的体系和世界,并且在多年以来,成为20世纪文本的新传说。

《变形记》读后感【篇七】

一开始你或许会觉得一篇述说着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甲虫的小说是如此的虚幻,甚至是不可思议的,这种不现实的事情也会为某些人所鄙视,就犹如有些人不喜欢看魔幻片,动漫片一样,但是诸如此类的作者又为为什么把这些不现实的作品创造出来呢?

笔可以让我们构造出无数的可能,完美的世界并不存在,生活中的缺陷,也就是我们的追求,只能靠我们的幻想,而我们所认为的不现实其实是现实的前奏,因此,我会热衷于不现实的事物,但是同时承认现实。

变形记,一个支撑着家庭生活的忙碌男人,突然一天早上醒来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甲虫,而且还是像一张床般巨大,结果却出意料的简单,后来他的家人远离,甚至嫌弃他,还觉得他会破坏她们的生活,家人的生活比以前差了很多,但是她们永远不会想起以前主人公的辛苦以及他的付出,最终,她们选择抛弃他,寻找更美好的生活,甲虫死了你一定会觉得她们很无情,但是,我认为倘若生活中真有这么一件事,我们大众必定会抛弃他,甲虫就是甲虫,动物就是动物,就算我们知道它的灵魂是一个人,但是,我们就是本性的排斥,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得到责怪,这就是现实,而卡夫卡只是用了不现实的事件来表现现实罢了。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 (推荐7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阅读《野性的呼唤》后,我被杰克·伦敦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一)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二)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三)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四)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六)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模板(篇七)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乡愁》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读书的意义在于获得智慧,所以有字书和无字书要一起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乡愁》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愁》读后感(篇一)

初中开始,我就不和姥姥住了,搬到了离学校较近的房子。

从前,因为爸妈工作忙,而且年轻,不会照顾孩子,所以我人生的第一轮,就全由姥姥带大。小时候的我,“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算是尝遍了,就没有姥姥不会做的菜,只要吃过她做的饭,你的舌头就绝不再是普通的舌头,而是“贪吃舌”。也正因为如此,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胖。想当年我出生三个月的时候,重量就已经赶超我妹妹现在一岁零三个月的重量。姥姥却还不嫌弃我,倒是怕我负重过大,把腿压弯了,连路都不让我走——得抱着。

渐渐长大,姥姥操心我的事反而更多,早上一定要扎麻花辫,或做各式各样美丽的发型。她开始教我礼仪,教我如何打理自己,晚上,她又会拿白醋给我泡手,再搓上蜂蜜,最后抹油,必须是从大洋洲来到的绵羊油。那精细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一个手模的护理。

后来,我走上荧屏走上剧院,她也不会错过我任何一次演出。同时也更加会注重我的形象和身材,给我熬了一种她所谓“秘方”——红豆汤。所谓红豆汤,听起来简单,制作起来相当困难,红豆、薏米、大枣、绿豆、花生、葡萄干、黑豆、一点点蜂蜜……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神秘组成成分,都是需要前一天晚上泡上,第二天再大火熬制两小时的,同时也配合着槐豆水,一粒一粒槐豆,都是我上学的时候她上树采的,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我,一个寒假瘦了八斤!这“秘方”真是管用,哈哈。

红豆,又名相思子,现在啊,我每天最想念的就是豆香里带蜂蜜甜味的红豆汤。

《乡愁》读后感(篇二)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乡愁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成语聊以慰藉:聊:姑且;慰藉:安慰自己。姑且用来自我安慰。如:鲁迅《“呐喊”自序》:“有时候乃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乡愁》读后感(篇三)

应该说,余光中在大陆出现不久,就凝固成了一个文化形象:携一缕乡愁,听一袭冷雨,浅浅海水那边的月下孤影,苍老泪滴。啊,退回唐朝,这分明就是李白的对影三成人,杜甫的凭槛泪泗流。如果仅从这样的文化符号上来读余光中,显然对他是不公平的。

最初,余光中作品传入大陆,也就是诗歌《乡愁》,散文《听听那冷雨》等极有限的几篇。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其鲜明的逆旅异乡的愁思永昼,故园依稀的梦魇,乡愁的文化附庸,越来越像一种工具,一种政治的需要。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乡愁》,却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或谱曲,或传诵,就不太奇怪了。如果按照诗歌的真正的质地来比较的话,洛夫的《边界望乡》要比《乡愁》高出很多,无论意境和语言。

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的诗歌,除了它的主题能满足一些需要外,似乎找不到什么经典之作。像那首《乡愁》就不必说了,还有《风铃》、《等你,在雨中》、《连环》、《算命瞎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等都只能说是及格水平。倒是有几首,像《碧潭》、《五陵少年》、《问烛》、《永远,我等》等还有些意境,但比起同是宝岛的诗人洛夫、郑愁予、商禽还是要逊色许多。老余的诗歌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太注重音韵和节奏了,这样大概容易害义,往往流如一般的歌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余更适合当一个出色的词作家,真的那样,台湾的庄奴怕是要掉饭碗了。余光中还有一点和南朝的谢眺类似,就是诗中的佳句很多,而整体的效果平平,像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满月下》),黑蟠蟠的松树林的背后/那一截断霞是它的签名/从艳红到烬紫。有效期是黄昏。(《山中传奇》)等等,很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估计与老余较高的古典文学修养有很大的关系,从炼字到铸境都是那样的雅致,古风浩荡。

如果这样的古典修养,加上西学的穿凿,用之于散文的写作上,必定会自成一家。

因此,我一直认为,余光中的散文创作成就远远高于他的诗歌,高于他的其他两度(翻译和评论)。早期的《逍遥游》、《听听那冷雨》、《南半球的冬天》、《山盟》等,八、九十年代的《催魂铃》、《我的四个假想敌》、《山色满城》、《日不落家》、《何以解忧》等一些,文情挥洒,琼思玉想,妙语天成。特别是在新世纪,余氏的如掾之笔更是炉火纯青,像《萤火山庄》、《思蜀》、《金陵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弟江湖客》成了散文的终结篇章。如此厚学,至情至性的文字,估计能与之比肩者寥寥。大概香港的董桥还有点可比性,但董桥过份的掉书袋,占故纸堆,显得性情不足,旧文人的痕迹太重。董桥的学识绝对不输老余,只是他们走的路线不同罢了。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像余光中、董桥一类的文人好像在慢慢消匿,一种轻佻颓废的文风正在养成,散文也能写得读不懂,只知道诗无达诂,没想到散文也要去诂,祸兮?福兮?

说到余光中,有一事不说,心里有点堵。不久前,学者赵稀方一篇文章《揭开余光中的另一面》,使文坛上下开了锅,一些无事生非的家伙开始蠢蠢欲动。文章的中揭开的,又是国人很感兴趣的历史问题、政治问题,竟而质疑余氏的人格问题。我想,不敢是谁,只要摊上了这个敏感的问题,你大概就会百口莫辩了。不敢余氏早期的文章中有没有政治问题的思想,那终归是历史的问题,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政治氛围中,谁能保证自己不陷入困境,与统治者同调呢?历史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去审判吧。还是回到文学话题上来解读余光中,余氏既不是神话,也不存在什么神话的破灭,给海峡游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余光中一点宽容吧。

《乡愁》读后感(篇四)

《乡愁》,是余光中写的一首诗,余光中多年来写了许多以《乡愁》为主题的诗篇,这一首就是其中情深意长,语音动人的一首。余光中虽然离开家乡,来到台湾,但是,他是一个只爱祖国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写出了他的一颗眷恋祖国的心。同时,也写出了台湾人民对大陆家乡的怀念和挚爱!《乡愁》一诗,写出了余光中离开故乡的思念,那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和那弯浅浅的海峡都表现出作者的思念家乡的心,然我们感受到作者思念家乡的一片芳心。《乡愁》这首诗能表现出作者对祖国挚爱,那么我们更应该挚爱祖国,即使身在他乡也不要忘记我们是中国人。余光中有首新诗《乡愁》我十分的喜欢,它读起来余音袅袅,韵味十足,它脍炙人口、广受欢迎,在平淡之中见真味。朗诵起来的时候可以将潜在我生命里的激情被激发起来,这就是最吸引我的地方。诗中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具有普遍性,与中国诗歌史上的乡愁主题诗歌在情感内涵上完全吻合的。这首诗具有单纯而丰富的美,寄托着异乡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与眷恋。从诗中我们可以提炼以下四个词:邮票、船票、坟墓、海峡,并与时间来了个递进: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呵、而现在。表达了作者漫长的人生经历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之情。第一节中写的是母子生离之愁,鱼腹雁足,此愁尚可聊加慰藉。第三节中写的是母子死别之愁,阴阳路殊,此愁已是永恒的憾恨。不管生离抑或死别,游子乡愁的核心都是指向对母亲的思念。而《乡愁》中的爱情是如此缠绵悱恻,美丽动人的。

《乡愁》读后感(篇五)

“离乡的游子,也会常常想起自己的故土”。月光所照,皆是故土,双脚所踏,皆是生活。离开家的五天,我也常常想起我的家人。

我的母亲是个很“稳”的人。第一个是体重稳。不知怎的,听说她生下我就开始变胖了,第一次听还以为是我的原因,其实啊,是她自己吃的是越来越多,所以才变胖的。第二个是做事稳,她是个做事情不慌不忙的人,我们越是催她做菜,她越是不着急,到了最后,只用几分钟就做出了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有一种爱,发自肺腑而止于喉舌,不动声色,却深沉有力,那就是我对我母亲的爱。

我的父亲是个“超人”。我小时候喜欢玩具,每次都要求父亲买,长大后才知道,小时候从他手里拿的买玩具的钱,是父亲用汗水辛苦换来的,而他答应我却是如此快速——“买”。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饱含了他对儿子的疼爱。我的父亲是个平平凡凡的人,他给不了我什么,却什么都给了我。他喜欢喝冷饮,于是我现在每次回家都会提前备好,就等他一起回来喝。大爱无言,致爱无声,感谢父亲为我遮风挡雨,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来回报。我爱你,我的“超人”父亲。

我的两位姐姐则是家庭的“捣蛋”小能手。每个周末她们都变成了“科学家”,客厅就像是她们的实验室,各种不同样式的美食被她们制造出来。而我就像实验室里干苦力的,为她们跑东跑西。偶尔不满的时候,她们还会给我一个理由——“就当是减肥咯……”。然而我的“减肥”效果好像也没有很突出,反而我越来越胖了,快乐也由此而发。我时常因为我有两个姐姐而感到自豪,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浮夸的点缀,只要回家,就是幸福。

我的家,是我心底最美的地方。它承载着我们一家子的喜怒哀乐,记录着我们姐弟仨的幸福成长。门口的水田,蜿蜒的水沟,嬉闹的游鱼都陪伴着我的童年,如今鱼儿长大了,我也长大了。一份思乡情,让我们知道我们的根在哪里。是呀,家给了我们可以放荡不羁的安全感,只有家,才是我们身后最坚实的避风港,最放不下和牵挂的地方。

在校五天,也想家五天。(邹俊岚)

《乡愁》读后感(篇六)

《乡愁四韵》的作者把乡愁比作了江水、烧痛。是的,乡愁令人痛苦,就像蛆附在骨头上。家乡就在眼前,眼眸却不能回去。

作者小时候,乡愁像邮票,可以你来我往,可长大后,船行不太方便,后来啊,与母亲已是阴阳之隔。现在,目送着大陆,在海湾的另一头。

余光中曾受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乡愁只有纯粹的距离而没有沧桑,那这种乡愁是单薄的。而《乡愁四韵》增势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最早接触余光中诗人的诗是初中是血的那首《乡愁》,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这头;长大后,乡愁十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呀,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方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诗人借助了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这些具体的是武将乡愁具体化、形象化了。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思念,渴望祖国的的统一。

但是,在《乡愁四韵》一诗中,是人将他炽热的思乡之情系成一根红线,将具有民族特色的长江水,海棠红,雪花白,腊梅香,这四个意象系统的组织起来,是的乡愁不再只是纯粹的距离,更具有沧桑之感。

读完了《乡愁四韵》,我对诗人和他的诗有更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我能感受到诗人对祖国统一的执着。作为一名出生在大陆,成名与港太的爱国诗人,他的字里无不充满了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传统文化深深的依恋和执着的坚持。深受思乡的煎熬,是人喊出了他心中的呐喊: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如此一咏三叹,热情而又奔放的爱情跃然纸上。

已是远在他乡的游子,随着时间的消磨,乡愁并未减,只能一杯一杯地饮酒。可李白说:举杯消愁愁更愁。肖邦曾在生命结束时说过:请把我的心脏运回我的祖国。即使叶落了,也要归根,游子对故乡的思念,不是和树一样吗?

我从未有过乡愁,从未离开过哺育我的土地,熟悉的泥土依旧芳香,鸟啼依旧清脆,河水依旧清澈。

《乡愁》读后感(篇七)

当风吹起,追求自由的种子展开翱翔的翅膀,断绝了羁绊,在未知的世界中尽情的探索,忘记了远方的思念,忘记了故土的牵挂,似乎在这片新的天地中可以找到永久的寄托。然而,当暮色降临,夜空中没有了熟悉的星影,月光冷冷寂寂再也没有温暖,泪,无知无觉,悄然流下,在眼眶,在心田。

十几年的风雨拼搏,终于,在那一刻,熟悉的故土,眷恋的家人,再也无法成为羁绊,潇洒挥手,面朝夕阳,踏上远方征程,没有一丝留恋,不再顾及挽留的目光亲情,留于身后的只有柏油路上淡淡的斜影。

或许,就像那一颗颗刚刚离开母亲怀抱的种子,在这片未知的新奇世界中,一切都可成为前进的理由,都可化为强而有力的脉动。无尽的好奇充斥于血液之中,仿佛兴奋X般催生着四射的活力。这里,似乎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这里会有我的荣光,会有我的骄傲。

时间,真的流水般,白驹过隙的消散,不再是初来乍到,没有了原先的兴奋,短短的岁月消磨,突然间心中有了莫名的悸动,想要在夜风中狂奔,在月下嚎叫。

那夜,在冷寂月光的陪伴下,我走向了荒无人烟的丛林小道。

风,狂奔中,在耳畔呼啸——呜呜……伴随心碎声,突然泪流满面,慢慢的缓行,任凭泪水肆虐,无意间静静的抬头,月,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莫名的悸动,真的好熟悉,好熟悉——故乡的月,故乡的风。

仿佛一瞬间,回忆,蒙太奇的闪现,流水似的在脑海中流过,徒劳地双手掬起,却在指缝间流逝,默默的倚树而坐,任风呼啸,任月萦绕。

回忆,努力的回忆,淡淡的模糊影像,勾起的没有视觉,却是难得味觉,当风捐杂着草木的在鼻尖飘过,恍然间,久违的味道,深深刺激了味蕾。那是家的味道,家的芳香,强忍了眼际的泪,缓缓合眼,慢慢品味瞬间的'感觉。刹那间,家,瞬间置身于以为原本早已淡忘的家中——那是门,厚重的门,缓缓打开,打开了外界的封闭,打开了心中的枷锁,走入短暂离别,却恍若隔世的家。手,慢慢的抚摸,家具的丝丝纹路,书桌上熟悉的刻印,阳台上那颗颗翠绿的植被。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都是那么的催人。

心际间,暖流淌过,恍然明白,家,就算风筝飞的再远,控线的手永远在那刻有羁绊的家中。

或许,追求自由的种子,不会永远的耐住寂寞,总有一天要展翅翱翔,想要冲破家的羁绊,然而,无论飞的多远、多高,总有一天会明白,家,是生命中永远的羁绊。

关于《满江红》读后感模板(7篇)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大家一般写的读书心得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满江红》读后感模板(7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满江红》读后感【篇一】

这首词主要讲宋代著名爱国将领岳飞。他在写作?《满江红》词时,正是中原地区遭受女真奴隶主贵族的铁骑践踏和蹂躏的岁月。岳飞矢志抗金,执着地追求收复失地、报仇雪耻的壮志宏图;他一生征战,反对投降,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愿望;他光明磊落、治学严肃,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和战略家;他自奉菲薄、廉洁奉公,把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发扬到一个高度,故?《满江红》一词,一直作为爱国主义的绝唱和岳飞本人的高风亮节一起在中国神州大地传颂。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显示了岳飞的报国豪情,慷慨激昂,英雄气色横溢。但这样爱国的忠臣却遭小人秦桧的暗害,我对这样的小人真是恨之入骨。

不由让我想起练习中的一副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看着这群小人跪在岳飞的遗像前,真让人好不解恨。

让英雄名垂青史,让小人永留骂名,给世人以警醒。

《满江红》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阅读了宋朝著名爱国将领岳飞填写的《满江红》。这首词激情澎湃,充分展示了岳飞“精忠报国”的美好思想。

宋徽宗崇宁二年,就是公元1103年的农历二月十五日夜,在相州一家普通岳姓的农户中,岳飞诞生了。后来他成为了宋朝著名的爱国将领。少年岳飞体力过人,未成年就拉得开300斤的弓箭,能引发1仪旧斤左右的腰弩。未满20岁就有了一身高超武艺。20岁加人了北宋军队。32岁升到了节度使,和当时名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齐名。后来因战功卓著,成为了一代名将。但当朝皇帝无能,听信秦桧谗言毒死了岳飞,宋朝也因此加速了灭亡。

这首词是说:我怒发冲冠,独自登高凭栏,阵阵风雨刚刚停歇。我抬头远望天空一片高远壮阔。我禁不住仰天长啸,一片报国之心充满心怀。三十多年的功名如同尘土,八千里经过多少风云人生。好男儿,要抓紧时间为国建功立业,不要空空将青春消磨,等年老时徒自悲切。靖康年间的奇耻大辱,至今也不能忘却。作为国家臣子的愤恨,何时才能泯灭!我要驾上战车,踏破贺兰山缺。我满怀壮志,发誓喝敌人的鲜血,吃敌人的肉。待我重新收复旧日山河,再带着捷报向国家报告胜利的消息。

我最喜欢《满江红》中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句话表达了岳飞的雄心壮志。他要收回大宋江山,但皇帝昏庸,没能让他完成理想。

我很佩服岳飞,他有雄心壮志,他精忠报国。我要学习岳飞,将来我也要成为一代名人,为祖国做更大的贡献!

《满江红》读后感【篇三】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每当念起这首壮志凌云的宋词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英雄人物岳飞。

南宋末年,外敌入侵,无数的大好江山落入敌军手中。就在这时,岳飞他挺身而出,为了完成他母亲的心愿,带领着他的军队打了一场有一场的胜仗。敌军眼看岳飞就要将失地收复了,他们见情况不妙于是想出与奸臣便秦勾结,诬陷岳飞是乱党。当时朝廷腐败,皇帝有十分听信他言英雄难敌四手,最终,岳飞被皇帝赐死。

岳飞一生都是精忠报国,而他的母亲也在他的背上刻下了这四个字,而他也写了一首诗。它就是《满江红》,这首诗表达了对岳飞的卫国之情,他恨不得把敌军个个都歼灭,吃他们的肉、和他们的血,和对祖国失去大好江山而感到惋惜,是我深深的体会到:在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相违背时,我们应该像岳飞一样,舍身救国,将中华民族之大意发扬光大。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做事应当从大角度来思考,努力为祖国发展做出贡献。

《满江红》读后感【篇四】

这几天,我阅读朗诵了宋朝抗金爱国名将——岳飞的宋词——《满江红》。作者用激情澎湃的豪言壮语多次赞美了将士们的英雄气慨和体现了一位爱国主义将领对事物的变迁有所预见,真是让我对诗词中的每一句话思绪万千,感慨万分。

如诗词中写到:“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意思是岳飞虚度半生,无业绩可夸耀,行军千里征程都有如月掩云中,或是八千里征程都在艰难、黑暗之中进行。这种字面诠释看似通顺,但不求得其内涵和旨意的联贯,意境也很平庸。试想“三十功名”看似自谦实则自负,一般写实性的“八千里路”怎可与之!而且岳飞十年征战,轮蹄如电,“八千里”不过零头小数罢了!“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两句话很好理解,可作用很大,接着上面表达出的壮烈胸怀,急切期望早日为国家收复山河,不能等待了!到了白了少年头,那悲伤都来不及了。这段词表现了一个爱国诗人的壮怀豪情,气吞云汉,千载后读之,还禀然有生气。

如诗词中又写到:“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把全诗的中心突出来,为什么急切地期望,胸怀壮志,就因为靖康之耻,几句话很抽象,但是守渡得很好,又把“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具体化了。

从“驾长车”到“笑谈渴饮匈奴血”都以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对凶残敌人的愤恨之情,同时表现了英勇的信心和无畏的乐观精神。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以此收尾,既表达要胜利的信心,也说了对朝庭和皇帝的忠诚。岳飞在这里不直接说凯旋、胜利等,而用了“收拾旧山河”,显得有诗意又形象。

这首《满江红》的词句,身受启发,它以气为胜,境界开阔,景象博大,气势恢弘的壮词鼓舞了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的人民。岳飞他那悲壮激昂的声音,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穿过时间的长廊,依然激励这无数中华儿女。

《满江红》读后感【篇五】

我们班要举行经典颂读比赛,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高兴,因为我很喜欢一些经典的古诗词,我最喜欢《满江红》了,我就叫妈妈指导我朗读,妈妈说:“要想读好这首词,就要了解他的意思,以便更好的把握颂读的感情。”于是,我和妈妈一起查阅了资料,了解了这篇词的大概意思。

我虽然不能完全理解这篇词的意思,但是,我感受到了岳飞当时满腔热血,一心想报答国家的信心和决心,我想象着民族英雄岳飞写词时的心情,用心的颂读了这首词,妈妈说我读的比较熟练,但在气势上还欠缺,尤其是“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这一句,要读出心中的愤怒,于是我一次次的练习,一次次的感受,渐渐地找到了灵感,每次颂读时都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在比赛中,我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表扬,我很高兴。

通过这次颂读比赛,我更加喜爱经典古诗词了,尤其是诗词当中所要表达的意义,以后我会继续颂读古诗词,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做一个热爱祖国、知识渊博的好孩子!

《满江红》读后感【篇六】

对于岳飞,我们都不会感到陌生,他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抗金将领。在积贫积弱的南宋王朝,像岳飞这样文武全才的确不多,而像他那样精忠报国的将领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岳飞在南宋百姓心中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阕《满江红》让人血脉喷涨,斗志昂扬。“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阕”都是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这首词不论是从词的意境还是从词的语言上都是上品,作为一位武将,能达到这种境界的确不容易。因此,后人就对他的这篇词提出了质疑,认为词的作者不是岳飞本人,而是后人以他的名义作的词。

我认为,不论是不是他本人写的,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词句中的这种感想对当时的岳飞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家国破败,敌寇南侵,奸臣当道,北方民众苦不堪言。另外,以岳飞的《小重山》的艺术性来看,两篇文章极为一致,若说是后人模仿,那么那种韵味因该是很难模仿的,因为,词的韵味就如一个人的气质,这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东西。

有一些评论说岳飞其实是一个阻碍历史发展的人,认为他的'行为有碍当时民族统一大潮。我并不这样认为,看古代的《清明上河图》就知道,当时的宋朝经济相当发达,泉洲等地是当时最大的海上贸易港口,出现了我国最早的纸币。因此我认为,岳飞的行为在客观上保护了当时南方发达的经济发展,为资本主义的产生提供了沃土,至于之后没有出现资本主义的发展恐怕只能归咎于后来王朝的统治者了。所以,对岳飞我的观点是,他应该一如既往的得到后人的肯定和景仰。

《满江红》读后感【篇七】

这几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朗诵了宋朝抗金爱国名将——岳飞的激情澎湃的宋词——《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意思是岳飞虚度半生,无业绩可夸耀,行军千里征程都有如月掩云中,或是八千里征程都在艰难、黑暗之中进行。这种字面诠释看似通顺,但不求得其内涵和旨意的联贯,意境也很平庸。试想“三十功名”看似自谦实则自负,一般写实性的“八千里路”怎可与之!而且岳飞十年征战,轮蹄如电,“八千里”不过零头小数罢了!“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两句话很好理解,可作用很大,接着上面表达出的壮烈胸怀,急切期望早日为国家收复山河,不能等待了!到了白了少年头,那悲伤都来不及了。它有力地结束词的上片所表达的作者心情。这段词表现了一个爱国诗人的壮怀豪情,气吞云汉,千载后读之,还禀然有生气。这首爱国主义的壮词鼓舞了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的人民。这首以气为胜,境界开阔,景象博大,气势恢弘,力破千均。豪情迸发,如齐天巨浪,扑面而来。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把全诗的中心突出来,为什么急切地期望,胸怀壮志,就因为靖康之耻,几句话很抽象,但是守渡得很好,又把“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具体化了。

从“驾长车”到“笑谈渴饮匈奴血”都以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对凶残敌人的愤恨之情,同时表现了英勇的信心和无畏的乐观精神。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以此收尾,既表达要胜利的信心,也说了对朝庭和皇帝的忠诚。岳飞在这里不直接说凯旋、胜利等,而用了“收拾旧山河”,显得有诗意又形象。

后一段是力透纸背的词,那悲壮激昂的声音,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穿过时间的长廊,依然激励这无数中华儿女。

我们是华夏儿女,也是炎黄子孙,这首气势磅礴的诗句鼓舞着十三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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