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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项链读后感200字

发布时间:2022-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有感」冰项链读后感汇集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有感」冰项链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冰项链读后感(篇一)

不止一次听到人们说起莫泊桑的名作《项链》,终于找来细致地看了一遍,不禁被作者细腻、恰当、入木三分的场景描写以及人物的心理描写所折服。这些天,那条灿烂的项链仍不时在我的脑际闪烁,并诱动了我的各种感触……

上帝和她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给不安于现状、爱慕虚荣的她如此严厉的一个惩罚,让她那白皙的双手变得粗糙,让她那光滑的脸蛋变得满布皱纹,给了她一身挥之不去的沧桑。可以说,她这辈子的青春基本上都搭在了这条项链上。

有一刻,我这么想:如果玛蒂尔德发现不见了项链,便如实地告诉她的朋友,一起商量该怎么赔偿,那结局就完全不同,她也就可以避免那十年的艰苦,甚至她或许真的就过上了自己梦想中的生活。

但那毕竟是知道结局后才会有的一种追悔,人生从来都是现场直播的,弯路往往比捷径更宽阔,更引人注目。

然后,我又这么想:抛开事情本身的错失,忘却命运捉弄的成份,如果那一夜真如玛蒂尔德所说的那么美好,那么难忘,那么激动人心的话,为此付出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辛劳,那又如何?

得与失,确实很难用时间或者份量去衡量,不是吗?

或许,项链的丢失对她来说,更是一种幸运。正是项链的遗失,让玛蒂尔德重新回到踏实的生活,让她面对现实。十年不是一段短时间,十年的辛劳,体现了她的真诚、勇敢和坚强性格,以及对美好理想的追求。也可以这么说,是这次遗失拯救了她,让她从一个可能沉沦的准贵妇变回为一个朴素而真实的劳苦大众。此时的她,虚荣却不失美丽,低微却不失尊严。

还有:如果玛蒂尔德没有跟她的朋友再说起那件事,她的那十年辛劳就变得合理,她的后半生就变得平伏,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就少了很多惊异、痛惜、感叹、触动……

冰项链读后感(篇二)

《项链》是法国19世纪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以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的线索带领读者走进女主人公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他的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虽然地位低下却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为了出席一个舞会,玛蒂尔德把丈夫积攒下来的钱拿去买了漂亮的衣裙,并向朋友伏来士洁夫人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晚会上她出尽风头,但却乐极生悲,不小心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但她却不敢告诉好友,只好四处借钱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赔偿。

为了偿还购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夫妇俩含辛茹苦地劳作了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了一个粗壮耐劳的民间妇女,路遇伏来士洁夫人时,老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项链丢失的事和十年来的经历,伏来士洁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莫泊桑借此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结果虽是玛蒂尔德因为自己的虚荣心而自食其果,但她坚强的灵魂却令我震撼不已。

丢失项链之后,玛蒂尔德在沉重的打击面前,没有沉沦在悲伤中,而是迅速地回到了现实,毅然地做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要偿还这笔可怕的债务。”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是改变了她的性格和精神。艰辛的生活把她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地面。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盼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每一个脚印,虽然过程可能并不那么一帆风顺,但总有到达彼岸的一天。

冰项链读后感(篇三)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

但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冰项链读后感(篇四)

书,宛如一杯茶,在我心神不宁时,喝上一口,能使我慢慢平静下来。茶的香味沁人心脾,带着大气蓝色繁杂花纹的白色,瓷杯里淡绿色的茶水,一叶一心的茶叶,如此相衬下,它们是多么的静谧,而书对我来说也正是如此。

在我读过的名著里,我最喜爱法国作家莫泊桑所写的《羊脂球》中的一篇《项链》。这篇短篇小说的人物并不复杂,故事情节却跌宕起伏,令人看完过,为主人公的遭遇唏嘘不已。漂亮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出身虽然平凡,却正因有着漂亮的容貌、高雅的气质、迷人的风范,一向梦想着能够过上上流社会贵妇人的生活。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她只能和一位平凡的小职员结婚,生活虽也算安乐,可与她的梦想却相差甚远。当有了能够和上层社会高官名流接触的机遇,她是千方百计准备一切行头,花钱做昂贵的晚礼服,向朋友借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参加了令她出尽风头的宴会。眼看她的命运就会从此改变,一跃而为上等人,老天却再次玩弄了她,慌乱中遗失了那挂“钻石项链”,三万六千法郎的巨额赔偿,使得夫妻二人心力憔悴,历经十年艰辛生活,偿还了巨额债务,原以为苦尽甘来,却要理解更为荒谬的事实,那挂耗尽她十年青春赔偿的所谓“钻石项链”但是是一挂只值五百法郎的假项链。看到那里,我除了为玛蒂尔德起起伏伏的人生际遇悲叹不已,更加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就应知足常乐。

这样想,不代表我就会没有追求,不代表我就会停滞不前,不代表我就会不知进取。人们常说,舍得舍得,要有舍才会有得。当我们历尽千辛万苦追求的原来但是是镜中月,水中花,只为了一时的享受,却要失去原本拥有的,究竟值不值得呢?答案不言而喻。以前看过人们为“知足常乐”和“知足未必常乐”争论不休,其实这也只但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已,角度不一样,事情不一样,观点也自然会有所改变。

看了玛蒂尔德的人生遭遇,我想我对自己的人生会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规划,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知足常乐”。

冰项链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这篇文章,觉得青铜真是个心灵手巧的男孩。

青铜为了能让葵花在报幕时,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便用房顶上的冰棱做了一串耀眼的冰项链。做冰项链时,青铜仔仔细细挑选着每一颗冰,为了能让线穿过小冰块,青铜用嘴小心的对住冰块中间,吹了一块又一块,吹得青铜腮帮子都疼了起来,吹完后用一根线穿过小孔,一串美丽的冰项链终于做好了。

青铜这个想法真是独出心裁!

冰项链读后感(篇六)

“每一本好书,都是黑暗中的亮光,这一道道亮光,将给我们这一叶叶暗空下的扁舟引航,直至寻找到风平浪静且又万家灯火的港湾。”这是曹文轩先生对好书的评价,正因如此,我选择了曹文轩小说集《冰项链》。

曹文轩是儿童文学作家,但他写的作品的读者并不是确定为儿童。停滞在读者的童年的书不一定是好书,曹文轩的书是能跟随每个读者一路前行的。

每个孩子都希望得到宠爱与关注,都希望有与之作乐的玩伴儿,都希望有人能聆听自己。在《第五只轮子》中,被人贩子偷来的小孩磨子在长大后不受欢迎,一件件事打击着磨子脆弱的小心灵。在一次难得被邀请的“瞎子抓贼”的游戏中被骗,磨子从此就像与世隔绝、没有感情的人,而滚车轮成了他唯一的娱乐。有一次在去表演的途中他的校长和老师的车轮坏了,磨子看到了就去推出同一型号的轮子,却没有给他们。而磨子最后的妥协是因为校长说:“还要排一出小戏,也让你演一个角色。”校长知道磨子喜欢演戏,这段话道明了所有。

磨子是在“演戏”,表演对小伙伴玩游戏不感兴趣,表演对推轮子以外的事不以为然,但那都是假的。磨子希望能与小伙伴一起游戏、和谐相处,于是后面磨子相信校长的话,朦朦胧胧地望着远去的车子。也正是有了知心的人,磨子才会把委屈表达出来。

每个孩子都希望被爱以及爱己所爱,都希望有耀眼的一刻,都希望有能力护己所爱。

《老槐树》和《冰项链》是《青铜葵花》的片章,哑巴青铜行为不同于常人小孩,因为他表达感情的方式。虽然青铜家很穷,但也抵不住全家对孤儿葵花的喜爱,特别是作为哥哥的青铜。他为了葵花独自坐在河中的木桩与家人反抗,他为了葵花坚定而混杂地用手势“说”:“我以后一定更努力干活,我以后不发脾气,我以后少吃东西,我想把她带回家,我想她做我的妹妹。”这段“话”是青铜从小到大“说”的最长的一段话,只为了仅有一面之缘的妹妹。

葵花和青铜仿佛是注定的一家人。当初在老槐树下的选择,虽然葵花因青铜家的转身有过伤心、失望,但那真挚的感情是属于青铜家的。葵花在成为孤儿后的不幸却在老槐树下遇上她的幸运。

曹文轩是个性情中人,他把激情融入文字。读他的小说,似乎感觉大块大块的色彩从天而降,或为绵绵细雨,落在嫩绿的叶片上,使无数树叶一起快乐地颤动;或为暴雨,倾盆而下。

冰项链读后感(篇七)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非常,青铜葵花冰项链读后感非常感动。

其中一个最让我感动的是冰的项链,这一章我正在读书时,就会情不自禁哭了起来。

主要对新的一年冰条项链,文艺宣传队每年所有小学大麦显示,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向日葵是主要的宣传队,不仅表演节目,还应当公布。没有一个冰,不幸的是向日葵项链,原本说好有人借她用,但是那人突然回来,青铜知道,她决定用冰做一条项链,把他的几十个,闯入了三或四英寸,然后采取芦苇管吹呀,吹在他所有的“钻石”,然后用一条红线“钻石”成立,成为了一位卓越的冰项链,向日葵感激铜牌。

记得有一次,我的兄弟和我出去玩。我打在世界上是紫水晶球的玩具,但他没赶上,落在半途中,这是哥哥给我的东西,是我最喜欢的玩具。弟弟看。我将会哭泣,冲向半途中,水晶球玩具回来。我看见一辆大卡车要过来,我吓得大喊大叫,赶紧交用眼睛看,不敢看现实。可没想到的是,当我打开我的眼睛时候,兄弟之前送到我的玩具,我激动的哭,紧紧地围在哥哥,哥哥安慰我说:“没关系,就可以了。”

我发现,事实上,我们双方爱自己的人,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眼睛去发现,我们将珍惜每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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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二】

有很多部经典的小说是拍成过电影和电视剧的。《飘》也是如此,电影版的《乱世佳人》里同样绿眼睛的费雯丽曾倾倒过无数的人。而我没有看过电影,我看的《飘》是母亲传给我的。发黄的纸页,遥远的年代—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这悠远的、给人带来无限遐思的作品。

很多人都不喜欢郝思嘉这个人,认为她太“作“了。不错,郝思嘉的确是一个“作”的典范,但在她的身上依然体现着女性特有的,也是颇为独到的魅力。

16岁的她倾心于贵族少爷希礼并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爱意,并有过一个很冲动的想法—私奔。这时的郝思嘉还是一个小孩子,有着妓好的面貌和身材,也许还有着爱尔兰血统中的热情、固执。她其实也不明白,她对希礼的爱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爱他骑马时的英俊,还是爱他灰色的眼睛、金色的脱须,抑或是她所不了解的他的长篇大论呢?显然她自己并不明白。只知道她喜欢他.要和他结婚,这里面也带有些好胜的昧道。然而就是这种少女时代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一些盲目的“爱”影响到郝思嘉的一生。也正是这种从小就根深蒂固着的争强好胜、倔强、执著以及她独有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影响着她的人生。

美国的南北战争可以说是郝思嘉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她从一个无优无虑的、任性的孩子一下却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之后又成了寡妇,做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这些角色在短短的一年里变换,而战争的阴影却又日益扩大。这个时候,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而作者在这一方面的描写特别成功。一方面,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郝思嘉依然有着无法掩饰的天真和向往自由的感情;另一方面,她常常为要陷人丧服一生而烦恼。还有那个啼哭着的婴儿,她为之而困惑。她也只是一个孩子,又怎能做一个母亲。然而,战争,这一残酷而漫长的考验真正挖掘出了郝思嘉身上深藏的东西。

无论是在炮火连天中照顾待产的媚兰—希礼的妻子,还是在危机四伏里只身赶车回故乡还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小孩以及她自己的儿子。正是在这种种艰难的环境下,在挣扎于死亡线上的斗争里,我才看到了郝思嘉的敢、坚毅,也看到了她不同于一般女人的韧劲。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战争初期,郝思嘉可以选择丢下媚兰回到母亲身边,也可以选择留下,忠于对希礼的誓言在笼罩着死亡的城市中照顾媚兰,她选择了留下;逃亡的时候.她可以选择丢下奄奄一息的媚兰,但她选择带她一起走;在生与死的斗争里,她可以选择逃避,容易地死去,但她选择了面对,艰难地生活。所以,面对这种种选择,郝思嘉勇敢地选择要走的路,她选得很辛苦,但她走得很顽强。但如果作者只是偏重于她这一方面的描写,那么一定是很苍白的。郝思嘉是一个女人,她有她的温情,她也恐惧,她也害怕,她也想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然而远赴战场的希札,未战已逝的查理,半路弃她而去投奔战事的瑞德,都无法给这个女子一点支持,一点照料。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郝思嘉也很无助,她也想扑到母亲的怀抱里,抓住母亲的衣裙,觉得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怪和恐惧。然而她也听说母亲有病了,恐怕已经死在床上了。所以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母亲,还有许多人要她照顾,所以她只能紧紧抓住心中对家乡的无限思念和热爱。顶住一切恐惧从死亡里挣扎向光明。

《飘》读后感【篇三】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四】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飘》读后感【篇五】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这一本小说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读后感【篇六】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飘》读后感【篇七】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愛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象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愛,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漂亮,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漂亮,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漂亮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愛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愛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愛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精】《丑小鸭》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丑小鸭》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丑小鸭》读后感【篇一】

书,像一碗嫩滑的豆腐花,吃一口,香甜可口;书,像一杯清香的绿茶,闻一闻,清新怡人。书,让我迷恋,我曾三品《丑小鸭》,体会这书的味道。

在儿时的凉席上,听妈妈绘声绘色地为我讲述那只可怜的丑小鸭,是我的第一品读的.经历。年幼的我又怎么会细细品尝?但,随着妈妈娓娓动听的话语,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丑小鸭受尽欺凌、朝不保夕的情景,不禁感到意思悲伤;但听到丑小鸭苦尽甘来变天鹅时,我心灵深处便充满喜悦之意……呀!好甜的感觉,好甜的书!

到三年级,我从课本中进一步亲近了久违的《丑小鸭》,我们跟着老师的脚步,体会每个句子的妙处。《丑小鸭》的每一个句子都是那么令人回味,拟人、比喻、反问、排比,哪一种修辞手法不值得我们去学习?老师还带领我们踏上幻想之旅,幻想丑小鸭变天鹅后是怎样做的……呀!好美的感觉,好美的书!

如今的我再一次捧起安徒生着的《丑小鸭》,忽感受益良多,感悟到人生的道理,怎能不佩服安徒生那奇妙之笔?读完这书,我忽然觉得,原来丑小鸭也是经过艰苦的磨练方可变身高贵的天鹅!丑小鸭受到的挫折就是我们求学生涯必经的考验;丑小鸭变为天鹅的时刻就是我们成功的一刹那!我们都是天生的白天鹅,只要接受完风雨的洗礼,就能绽放光彩!呀!好香的感觉,好香的书!

呀!书,永远是知识的宝库,温故而知新,你看,我三品《丑小鸭》,不是越品越有味吗?书,永远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让人越尝越带劲!

《丑小鸭》读后感【篇二】

丑小鸭变成美丽而高贵的白天鹅,是它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它艰苦奋斗的回报,是它永不言败精神换来的。让我们不要被困难与挫折打到,心存信念成功的彼岸就在你眼前。

如果你做不了大树,就做小草,虽不像大树那样苍劲伟岸,却温柔嫩绿可爱,又为世界增添了几分生机。

如果做不了,高傲艳丽的鸡冠花,就做生命力旺盛的喇叭花,虽不像鸡冠花那样高傲惹眼,却也给人坚强不屈的启示。为世界增添了几分坚毅。如果做不了举世闻名的艺术家,那就做欣赏艺术的平凡的人,虽不像艺术家那样赫赫有名,众所周知,也是自得其乐,为艺术家增添了些许欣赏着。

不要认为自己处处不如人,其实自己也有优点,不要认为别人什么都好,其实每个人都有缺点的。不要认为自己是丑小鸭,却永远不会变成白天鹅!

我们要有丑小鸭永不言败的精神,要有它永不言弃的精神,只要心存信念,就一定会成功的!

《丑小鸭》读后感【篇三】

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丑小鸭的故事。

一只又丑又笨的小鸭子,从破壳而出的那一刻开始,就被所有的动物冷嘲热讽和欺凌侮辱,而且一天比一天糟。人人都在驱赶他,连他的兄弟姐妹也待他不好,他们老是说:“哎,你这个丑八怪,猫儿哪天把你给叼走就好了!"鸭妈妈也希望自己从来也没有这个孩子!可怜的丑小鸭只好离家出走,一路上他被狗追,被农夫打,被母鸡和小猫嘲笑……但是丑小鸭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靠着自己不懈努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阳光下,完美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丑小鸭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不要为自己的出生而痛苦,不要被周围的环境而改变梦想,坚持向梦想奔跑,总有一天就能实现!我又不由想到自己小时候学的围棋。刚开始学时觉得简单有趣,时间一长发现越来越复杂,学起来非常吃力,便失去了信心,没能坚持学下去。现在想想非常后悔!以后的学习中,如果遇到困难再也不能半途而废。

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像丑小鸭一样,实现自己的天鹅梦!

《丑小鸭》读后感【篇四】

我想大家一定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它一生下来,大家都很厌倦它。因为它长得很丑,身体也很笨拙,其它动物都不愿与它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正是因为大家对它的不理睬,激励它想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要像天鹅一样惹人喜爱。它没有因自己的笨拙与丑陋而打消这个念头。

在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以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从逆境中走出来。每一次,它都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擦肩而过。经过它无数次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其他动物也都从以前的讨厌变为喜爱了。

丑小鸭变成天鹅,是凭借着自身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取得成功的。看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做什么事,都不要畏惧眼前的种种困难,同时也不要怕你自己笨。也许你和别人是天壤之别,但只要用心去做事,你一定会成功的,会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想起丑小鸭的故事,我都会重新振作起来,把困难克服掉,像丑小鸭“飞”起来。丑小鸭的事例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每当困难向我袭来时,我都没像缩头乌龟一样,而是勇于和困难战斗。同时,也给了我自信。让我对以后的生活、学习充满了自信和希望。要想成就大梦想,必须像丑小鸭一样,迈出一小步,成就一大步。

相信自己,我能行!我也能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丑小鸭》读后感【篇五】

在今天,我们学完了一篇著名文学家的丑小鸭这课,这篇课文以丑小鸭的流浪足迹为线索。

小鸭先是出生在一个养殖场,由于姊妹都排挤它,它无奈只好逃走,它来到沼泽地,差点被猎人打死,它又来到了农家小屋,他在农家小屋被其它动物嘲笑,它又走了,它来到了灌木林,看到了美丽的天鹅,于是它心中有了一点梦想——想成为天鹅。在晚上它被冻昏在湖面的冰上,一个种田的农人把它救回家,它在农人家了也差点被打死,后来它来到了花园里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这篇课文我被丑小鸭深深的启示了,我受到的启示是,只要不懈追求;努力进取,即使身处逆境,终究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学完了这篇课文,我要向丑小鸭学习,学习它坚持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向丑小鸭一样不畏艰险的勇往直前。

学完了这篇课文让我的理想更加坚定,我一定会向我的理想努力奋斗。

《丑小鸭》读后感【篇六】

《丑小鸭》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一枚天鹅蛋在鸭窠里被母鸭孵出后,因为长相与众不同而被大家当成丑小鸭。因此,自从蛋壳里爬出后来便到处被挨打,被排挤,被讥笑,不仅在鸭群中是这样,在鸡群中也是这样。大家都要赶走这个可怜的丑小鸭;鸭儿们啄他,小鸡们打他,连喂鸡的女佣人也用脚踢他。于是他只好连夜飞过篱笆逃走了。他来到野鸭群被要求不能同野鸭结婚。在沼泽地里,他碰到两个调皮的公雁,公雁叫他和他们一起做一个候鸟,在另外一块沼泽地里有几只可爱的小姐他可以碰碰运气。正在他们交谈之间突然听到"啪啪"两声枪声,两只公雁落到芦苇里死了。原来他们俩被猎人打死了。他只好再次逃离沼泽地来到一个农家小屋,因为他不能象母鸡一样下蛋,也不能象小猫一样拱起背发出咪咪的叫声和迸出火花而被要求不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丑小鸭还是认为自己可以有不同的想法。他想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当他看到美丽的天鹅展翅从寒冷的地带飞向不结冰的湖面时,丑小鸭不禁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可以有不同的想法,他才会选择飞向天鹅。他认为他被天鹅杀死,也要比被鸭子咬,被鸡群啄,被看管鸡场的那个女佣人踢和在冬天里受苦好得多。他来到天鹅群。最后,他被大家看出是一只最美丽的天鹅而不是一只丑小鸭。他感到太幸福了,但他一点也不骄傲,因为他有一颗好的永远也不会骄傲的心。

亲爱的小朋友,当我叙述完这篇童话故事时,你的心里想到了什么。

我想我们大家在人与人相处,待人接物,处理事情时应该保持这样一个心态:我们应该容许身边的事物与众不同,不能因为他与众不同就去讥笑他,排挤他,甚至迫害他,因为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尊严和价值。当我们身处困境时我们也决不要灰心和气馁,我们要学会坚强,因为前进的道路是不会一帆风顺的。是鹰就能高高飞翔,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丑小鸭》读后感【篇七】

多么坚强的小鸭子呀!丑小鸭处处受到排挤、讥笑和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服的奋斗,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而高贵的白天鹅。

读完这个故事,我被丑小鸭的执著所感动。丑小鸭受到了这么大的折磨,但它仍然有自信心始终没有放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残奥会里的那些人,在他们背后有多少辛酸的故事,流下了多少辛勤的泪水啊!正是这些运动员,他们没有自暴自弃,每天坚持训练,敢于向难以克服的困难做出挑战,面对困难,才取得卓越的成绩。他们赢得了一块又一块金牌,既为国家争光,又为自己闯出一条人生之路。有句俗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试想如果他们早就失去信心产,自暴自弃,还会得到这一块又一块金牌,还会为祖国争得荣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历经磨难的人才会更加地美丽。虽然我们现在还很不起眼,但只要我们能够不断努力,冲破困难,以后一定会变得强大而又美丽。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要敢于面对,不轻易放弃,勇于挑战困难,就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七)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推荐]《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汇集七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一)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二)

得益于中国反盗版的不利,我已经看过数不清的电影了。虽然我肯花时间去看的电影都是有一定好评的电影,但是,按照我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还是可以再把它们分为三类:少数电影我看了之后仍然留在电脑上,过后还会再欣赏几遍;大多数电影虽然也很优秀,但都不值得我重看;还有少一部分是被宣传给骗了,看上几眼觉得没意思,我就开始往后拖进度条,如果全片都没什么亮点,可能几分钟就浏览完全片了。

除此之外,偶尔会有那么几部影片是我对他们充满期望,不论它们多滥,我都耐着性子看完的。这样的影片都是国产影片。国产片中能跟我电脑上充斥的美国大片一较高下的实在是少得可怜,我是多期望能在国产片找出点亮点来啊。

《太阳照常升起》就是这样一部影片。前天晚上,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它看完。之后心情极其郁闷,这一个小时干点什么不好,浪费在它上面真是太不值了。今天想想,还是写一篇观后感,缅怀一下我的失望,这样我那一个多小时就不算全浪费了。

两个多月前,我和同事拼车上下班。每天早晚两次,我都坐在锦江出租,司机斜后方那个位置。路上无聊,我就盯着前座的小电视看广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太阳照常升起》的预告片在里面反复的播出。预告片拍的相当不错,有秀美的南部山村、尽情歌舞的人们、奔驰的列车驶过、一块燃着的红布随风飘去于是我对这部影片也产生了好感和期待。

谁知看了全片后发现,整个影片值得一看的地方,我原来都已经在预告片中看过了。

该怎么评价这位导演的,也许是江郎才尽了吧。我至今还记得同为姜文导演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那里面少年们的痛苦和欢乐、冲动与压抑,都激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来回看了好几遍;后来的《鬼子来了》就只值得我看一遍了;《寻枪》是拖着进度条看完的。

《太阳照常升起》,看得出,比前几部拍的都要精致,不论是演员还是景点得选取,都是从前不能比的。恐怕这部影片的投资不在前几部一个数量级。但影片最重要的东西却缺失了,简单地说,影片既没娱乐性,也没思想性,最终成了一个精心制作的垃圾。艺术这东西要高于生活,但却不能脱离生活。有些艺术工作者,搞不出什么有新意的东西,只是一味的把自己每一部作品向着自己认为是艺术的方向再推进一步。最终却是完全脱离现实生活,也失去了观众的支持。

就以《太阳照常升起》中几个主要人物为例,妈妈是疯子、儿子是傻子、小梁人格分裂、林大夫花痴、老唐夫妇是堕落放荡的一对。这些人的故事如何可以引起普通正常观众们的共鸣呢?这就注定了影片不会有好的票房。

而乏味的故事情节不会因为颠倒一下顺序就变得充实,肤浅的思想也不会因为故弄玄虚就得到提升。这部影片注定也不会赢得多少叫好,就更不要提国际奖项了。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三)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平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四)

冰山以下是温和海水,海明威教我们以爱

海明威应该是一个外表冷峻但内心细腻的男人,而温柔是一种比肌肉更有力且庄重的力量。

我以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关于如何去爱。当然这是“迷茫的一代”代表作,而故事也的确充满了一种模模糊糊的眩晕感,像是一个深夜刚从酒吧跑出来摇摇晃晃的酣醉的家伙。这个家伙讲了些关于在巴黎的琐碎生活和一次西班牙狂欢节的故事。

事实上海明威一直都在讲同一个事情,如果生活就像笼罩在迷雾里的森林,那么是爱在指引我们前行。从故事的开始一直到结尾,我们都可以看到杰克对布蕾特的爱,这是一种温柔且厚重的爱。这种爱不是科恩的占有,不是迈克尔的轻浮,也不是罗梅罗的欲望,而是一种更为深沉的爱,一种充满了包容和责任的爱。它既让杰克放手,也让杰克包容,也让杰克照顾,但从来没有让杰克埋怨,就算是苦恼也只会大醉一场。所以布蕾特也十分清楚杰克是最可以信任的人。不过这种爱太优雅且无私了,要无私到忘记爱对方,我可能做不到。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一度感到十分迷茫,因为故事的情节和节奏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很难撑起读者的兴趣和耐心,但是用心去感受杰克的情绪后,觉得还是相当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都没有足够幸运和我们爱的人在一起,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这个人呢?我想海明威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答案。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五)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六)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七)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最新]《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最新]《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呐喊》读后感【篇一】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大多心里是沉重的,他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我记得很久之前小学学了小说《故乡》,课本中只节选了那些温暖的美好童年,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当时只感觉是少年鲁迅觉得院墙限制了自己的自由又或者是思想,现在看来却多了些悲哀与无奈。

鲁迅先生在《幸福的家庭》里这样写道“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限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是真艺术。“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对自己作品的期望,他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唤醒世人麻木心灵深层的良知。

《呐喊》读后感【篇二】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药》主要写了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读完这篇文章,我合起了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从前的人们那么迷信,竟然认为人血能治病?为什么从前的.人们愚昧吗,竟然想不到那人血馒头意味着革命者的献身?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呐喊》读后感【篇三】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篇四】

每一次翻开床头的那一本书《呐喊》,都仿佛能听到,从记忆深处,涌出的一声呼唤,这是鲁迅先生对于吃人社会制度的控诉,更是他笔下,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对命运的拷问

听,跪在香炉前,像个木偶人的闰土,再追问,为什么她的生活总是哭,明明已经无数次的向神明祈祷,无数次的许下心愿,可是生活的境遇,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糟。

听,凝视着小栓满是皱纹的额头,老栓还在喃喃自语,为什么人血馒头,没有挽回小栓的生命。反而让他早早的天人永隔。

听,囚车里的阿Q的豪言壮语已经停歇,但他始终也想不明白,这一次,他的精神胜利法,为什么不能给他带来丝毫的安慰,为什么尚未出口的救命,竟成了他与世界的诀别。

听,还有那孔乙己垂死的呼唤,1V先生无休止的抱怨,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唤。如泣如诉,声声不绝。

或许,鲁迅先生正是听到这一声哭诉,是抱怨,又似疑虑的呼喊。才决定以自己的笔来唤醒就中国那一个个半睡半醒的灵魂,所以才有了这一篇篇犀利狠辣的经典之作,所以我们才可以在中国这头雄狮已经完全觉醒的今天,领略鲁迅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之情。

《呐喊》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向姐姐借了几本书,其中有鲁迅先生的一部书——《呐喊》。

这本书里有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途潦倒,成了人们口中取笑的“话柄”。

还好,他有一手好字,可以为一些大户人家抄抄书,混一碗饭吃。可惜,他却有个好吃懒做的坏脾气,不到几天,便拿着笔墨纸砚失踪了。这样一连几次,叫他去抄书的人便没有了。

孔乙己实在没法子了,免不了偶而去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日久天长,终于有一天,他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地死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他的一生竟如此悲哀。他这么穷 ,还这么用心去读书,考秀才,而现在有些孩子家里却很富裕,为什么只会贪玩,而不去认真对待学习呢?

同学们,我只想对你们说:“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很重要。好好学习,好好珍惜美好的时光吧!”

《呐喊》读后感【篇六】

记得小时候曾因一个偶然机会读过《狂人日记》,只是那是见识比现在还要浅薄,只是怀疑小说中描绘的这样一个畸形的世界真的存在吗?

“人吃人“应该是伦理道德所最不能容忍之事,难以想象的是这确有发生,然我不做深究,看官自明。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视角带我们进入那时那地的情景,周围一群人都在打着吃你的主意,真想起来不禁寒毛竖起。

”青面獠牙的笑“、”他们的牙齿,吃人的家伙“,甚至狗都成了合谋;”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样荒诞的语句,却是主人公惊吓之余的真实心理。人人上蹿下跳地寻机会吃人,又忌惮被人吃,又是那种环境下众人皆有的矛盾心理。解开这死结也容易,只要人人改过即可,可如同鲁迅笔下刻画种种劣根性,被传统拖累而积重难返。

反观现实,虽没有这般恐怖,但人人都陷入了一种不信任的危机。我父母一辈还在乡下体验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生活,我辈已不知道坦诚相待为何物了,我为我自己而悲哀。

《一件小事》是书中篇幅最少的一篇,题为”小事“,而作者却说它带来的记忆要比那些耳听来的国家大事更刻骨铭心。”小事“的共同特点是感受起来历历在目,而流于文字则似乎不值得一写,我还是推荐去阅读原文,没有鲁迅先生的功底我就不复述了。

我曾看过一个一分钟短片,讲述的是美国人的一个实验。在匹萨店里装成流浪汉问客人要食物而全部遭到拒绝;赠与门外一名真正流浪汉一份披萨,他却愿意同实验者一起分享。这个故事和《一件小事》有着相似点。往往拥有更少的、更深处底层的人,他们却显得更高大,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风背景下,这些高大的背影还能给善良的人们一点坚持下去的勇气。

当全世界都在喊着“世风日下”的时候才是光明的时候,当耳边充斥着像《呐喊》一样的的声音时,那才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当人们习惯异象而保持沉默时,那才是真的无所希望。

《呐喊》读后感【篇七】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小说《呐喊》,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得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得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读后有感系列]《白鲸》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有感系列]《白鲸》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白鲸》读后感(篇一)

“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这句话说得好,书就是力量。每个人都爱看书。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白鲸》。

《白鲸》是文学宝库中的一部书,是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描述了亚哈船长指挥的“裴廓德号”出海和白鲸莫比?迪克殊死搏斗的故事。主角为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毁了他一条腿的莫比·迪克报仇,杀死海上“恶魔”。莫比·迪克激怒后,将“裴廓德号”撞沉,水手们只有以实玛利被救。

我佩服“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们,因为他们很勇敢,拥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不怕风风雨雨,像一棵棵大树一样,遇到困难绝不退缩。水手们为了为船长报仇,为了为民除害,在船长的指挥下,和莫比·迪克展开了抗争,最后用鱼叉刺入了“恶魔”的心脏,让它无法呼吸。可莫比·迪克也很厉害,虽然身上有四道疤痕,但在临死之前,把水手们都撞入了海底和他们一起灭亡。这样的结局,真的让人伤心。

再回想一下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有爸爸妈妈的保护,遇到困难,似乎都依赖爸爸妈妈。所以我们要学会独立,要向困难挑战。

原来,人类自从来到了世界,于自然斗争就一直未停息,这种斗争必须要拥有顽强的毅力与无限的勇气,才能来抗衡。

我们要学习水手们,学习他们那种永不退缩的好榜样。

《白鲸》读后感(篇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有意义的书,其中《白鲸》这本书非常惊险,非常刺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述的是老船长第一次发现白鲸,因为它非常大,老船长想杀了它取鲸油,但是他激怒了白鲸,被白鲸咬掉了一条腿,从此他就发誓一定要报仇。老船长带领着水手们在一次出海时,再一次遇到白鲸,他们不怕困难,不怕危险,不怕牺牲,团结协作,与白鲸进行了殊死搏斗。

书中老船长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于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时时用老船长的精神激励自己,也要佬一个像老船长一样坚持不懈的人。

但是,老船长无情地掠夺白鲸的性命,我觉得是不对的。白鲸和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但不应该捕杀它们,还应该保护它们。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船长和白鲸的形象总会浮现在我眼前。使我懂得了什么事都有二个方面,我们要学习和发扬好的一面,改正不好的一面。

《白鲸》读后感(篇三)

《白鲸》是19世纪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于1851年发表的一篇海洋题材的长篇小说,小说描述了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实为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最终与白鲸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营造了一种让人置身海上航行、随时遭遇各种危险甚至是死亡的氛围,是作者的代表作。1956年06月27日发行的电影《白鲸记》,就是改编自这篇小说。

在《白鲸》这部作品中,亚哈船长是一个行船经验十分丰富,并且敢于与世俗做斗争的船长,他有着几十年的航海经验,在他面前,无数条的鲸鱼被他高超的技术刺中,当面临危险和困难时,他仍然是勇往直前,同时,他还有着崇高的品质、有如大海一样宽阔的胸怀。所以,小说对亚哈船长的刻画,是以一个矛盾且多重的性格来进行刻画,赋予他一个模糊、复杂的形象特征,这个形象特征说明了,亚哈船长是一个美与丑、善和恶同时存在的个体,这个个体使亚哈的形象得以真实化。他一方面象征了海明威式硬汉形象,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的丑恶与龌龊,具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

《白鲸》读后感(篇四)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白鲸》读后感(篇五)

不知怎么的,最近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篇七)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参考范文]《戴望舒诗选》读后感汇集七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参考范文]《戴望舒诗选》读后感汇集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一)

戴望舒只有一个,所以,那飘满丁香花芬芳的小巷,也只有他才走得出那份独道的悠长与寂寥。那结着愁怨、有着丁香花般芬芳与忧愁的姑娘,只能在他的笔下,才会款款而行,摇曳生香。

看过一首诗,大意是这样的:以前我们狼狈为奸,狼还在,狈没了。以前我们衣冠禽兽,衣冠还在,禽兽没了。以前我们酒肉朋友,酒肉还在,朋友没了。以前我们寻欢作乐,我们还在,欢乐没了。

据说狼和狈是一类动物。狼的前腿长,后腿短;狈则相反,前腿短,后腿长。狈每次出去都必须依靠狼,把它的前腿搭在狼的后腿上才能行动,否则就会寸步难行。有一次,狼和狈走到一个人家的羊圈外面,虽然里面有许多只羊,但是羊圈既高又坚固,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让狼骑在狈的脖子上,再由狈用两条长的后腿直立起来,把狼驮得很高,然后,狼就用它两条长长的前脚,攀住羊圈,把羊叼走。

同样是撑着一把伞,一样的独自彷徨在这悠长的雨巷。可任凭你从黎明走到黄昏,把小巷走穿,把巷子踏平,那丁香花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也未能出现。也许,她被永久地停驻在了戴望舒的雨巷,那是一个只属于戴望舒的女人,那朵美丽芬芳的丁香花只为他一个开放。

谁都可以,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就象是人都可以华裳锦衣一样,却不一定能穿出神韵和气质来。满街清一色的低胸低腰装,可不是谁都能穿出性感与火辣的,其间不乏飞机场与水桶的败笔。

谁也都希望逢着,那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可惜的是,如今的丁香不是在宝马里哭泣,就是在深闺中怒放,香了别人,苦了良心。纵使我们天天游荡在雨巷,也只能逢着些个的庸花俗草。

狈不在了,狼还要继续活下去。无以为奸,与狐狸共舞,裹腹怡情两相宜。

只要雨巷还在,就会有撑着油纸伞的过客。丁香般的姑娘没了,总会有茉莉、桅子花般的姑娘,与你一样撑着油纸伞从雨巷走过。你可以不是戴望舒,她也可以不是丁香花样的姑娘,但故事,相信会一样的凄美、缠绵。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二)

打开诗篇,诗人就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梅雨季节江南小巷的图景:白墙黑瓦的建筑物之间,小巷曲折而悠长;正是梅雨季节,天空阴沉沉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小巷里空荡荡的,只有诗人一人在雨巷中独行;而他彷徨不定的步态则分明透露着他内心的孤寂和苦闷之情。在这样阴郁而孤寂的环境,他心里怀着一点朦胧而痛苦的希望:“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这个姑娘被诗人赋予了美丽而又愁苦的色彩。她虽然有着“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但是也“丁香一样的忧愁”。

丁香花开在仲春时节,花色或白或紫,给人柔弱、娇美而又纯洁、庄重的感觉。丁香花娇美却易凋谢,中国古代的诗人们对着丁香往往伤春,说丁香是引愁之物。中国古代的诗歌中有不少吟咏丁香的名句,如:“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南唐李璨《浣溪纱》词);“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坠”;“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等等。由于中国古代诗人们的反复吟咏和广泛传唱,在文人心中,丁香逐渐成为美丽、高洁、柔弱、愁怨之类性质的象征。丁香一样的姑娘,是做着脆弱的梦的姑娘,她的愁怨自然少不了。

在长久的期待中,姑娘终于来了,在雨中哀怨,“她静默地走近”,然而又终于失望了,“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终于从身边飘过去,二人间的距离又重新拉开。这两位彷徨者都得了同一种抑郁病,因而同病相怜。然而,正因为病症相同,不可能互相拯救,只得分手。他们是在彷徨,更是在彷徨中继续追求。其实戴望舒诗中的姑娘形象就是他的理想的化身。他彷徨求索,就是为了寻找姑娘――理想。姑娘出现了,但是,“像梦中飘过”一样,只在面前一闪,转瞬便消失了,连同她的颜色,她的芬芳,她的太息与她的惆怅,空留下主人公自己在雨巷独自彷徨。

在这里,诗人把当时的黑暗而沉闷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这里没有声音,没有欢乐,没有阳光。而诗人自己,就是这样的雨巷中彷徨的孤独者。他在孤寂中怀着一个美好希望。希望有一种美好的理想出现在自己面前。诗人笔下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然而诗人知道,这美好的理想是很难出现的。她和自己一样充满了愁苦和惆帐,而且又是倏忽即逝,像梦一样从身边飘过去了。留下来的,只有诗人自己依然在黑暗的现实中彷徨,和那无法实现的梦一般飘然而逝的希望。

在这里我们听不到现实苦难的描述和反叛黑暗的呼号。可是这却是低沉的倾诉,失望的自白。然而从这倾诉和自白里,我们可以看到失去美好希望的苦痛在诗句里流动。

人们读了《雨巷》,并不是要永远彷徨在雨巷。人们会憎恶这雨巷,渴望离开这雨巷,走到一个没有阴雨,没有愁怨的宽阔光明的地方。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三)

戴望舒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非常有特点的着名抒情诗人,他创作的诗歌以其独特的语言魅力和别致的审美追求而享誉诗坛。他的诗作在语言风格上体现了他独特的音乐美和散文美。

一、戴望舒诗歌语言的音乐美

戴望舒诗歌语言最突出的艺术特点就是音乐美。戴望舒曾说:诗的情绪不是用摄影机摄出来的,它应当用巧妙的笔触描出来,这笔触又是活的、千变万化的。这里所说的巧妙的笔触就是用艺术的语言筑造诗歌,让人阅读琅琅上口,富有乐感。

戴望舒诗歌语言的音乐美在借鉴新月派与象征派的基础上,还有其独到的创造。其早期诗作《雨巷》发表于1928年8月,该作被名家名人赞不绝口,全诗共七节,每节有六行,每行长短不等,但长不过十个字,最多出现的是五言、七言,更有三言成行,五、七言又断成几处的。也就是说,全诗语言以短句为主,音节以短促、缓慢多停留为特点。押韵的位置变换不定,如第一节押二、三、六句,第二节押三、六句,随意性中突出情感优先与情感错综变化的节奏。常用排比句的方式造成首语重叠,如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用重复的词汇与句子,如悠长,悠长,像我一样,像我一样地走近,走近,像梦一般地,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造成节奏低缓深沉、反复回响的艺术效果。诗人还运用抛词法,即把下句的某个首词抛入上句的句尾,使语意似断实连,一词两用,更调整节奏使之繁复多变。如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第一、二句不用标点,让句子跨行。既造就独特的节奏,又使独自、悠长承担起本句词意与下句开头的双重任务。并因位置的突出而使词意得到强化。此外,诗的首节与末节基本重复,只有逢着与飘过一词之差,形成了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节律感。总之,标点符号的运用,韵脚的有无,排列方式的变化,重复的大量出现,都是诗人根据自己内心情绪的变化需要而临时地、随意地确定的,诗歌语言的节奏其实是诗人内心的情感节奏。

二、戴望舒诗歌语言的散文美

望舒的诗具有很高的语言的魅力(艾青《望舒的诗》)。诗人的语言既形象生动,含蓄蕴藉,又质朴自然,体现出一种厚重感。他的诗在选择词汇上和词汇的构成上别具匠心。他的诗注重选择黑色、死叶、寒霜、细雨等清冷并且有相当深的含义的词汇。在词汇构成上,他特别注重通感、想象和语言的散文美。如《独自的时候》中人在满积着梦的灰尘中抽烟,沉想着凋残了的音乐。满积着梦的灰尘中既把诗人灰色的心境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把诗人那种飘渺的追求纠结在抽烟中,而沉想着凋残了的音乐又是多么巧妙的通感,凋残了的音乐而不是消逝了的音乐很容易让人想起萧瑟的秋,而这秋正是诗人幽怨心境的一个恰到好处的写照。再如《忧郁》中:我的唇已枯,我的眼已枯,我呼吸着火焰,我听见幽灵低诉。唇枯、眼枯、火焰、幽灵放在一起,把作者零乱颓废的心境显现出来,同时呼吸着火焰,味觉和视觉相通,体现了作者对微妙的希望的渴求。也正是由于这种想象的奇妙,使他的诗歌语言有明显的暗示性,而这种暗示性正好体现了他诗歌的厚重感。诗人前期的诗很注重诗的韵律即诗的音乐性,到《雨巷》发表以后,他就开始了对诗的音乐性的反叛,而把眼光放在诗情的流动上。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而散文的形散神不散的神就是统领全诗的神眼,同诗人的诗情是一致的,由于诗人追求的是诗情的流动,所以戴望舒的诗中体现出一种独到的凄婉哀怨的散文美。

戴望舒虽经受了幻灭的感情挫折,又在绝望和惆怅的泥潭中挣扎过,但他始终没有泯灭对光明的追求。戴望舒的诗体现了音乐美和独到的散文美。他用诗歌语言的节奏描写诗人内心的情感节奏从而体现出音乐美;他用一种无法消逝的内伤和迷惘飘忽的情思体现出一种凄婉哀怨的散文美。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四)

读完了《雨巷》,心中别有一番感慨!

那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是有多么地高洁、美丽,让诗人可望不可即。她那叹息般的眼光,丁香般的惆怅是有多么大的光芒,让世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以至即使是徒劳的等待,也愿意在彷徨中继续追求。也许,这首爱情失落与理想失落的协奏曲,是他在苦苦彷徨追求的时候,那颗孤苦迷茫的心所演奏的,如此哀怨,凄清,连我这个局外人,也不禁感动得心都在颤抖了!

生在俗世,没有谁天生就具有诗人的气质,所以我们只能在喧嚣中沉浮,在忙碌中徘徊,在昏昏沉沉中迷失自我。可是,戴望舒却在徘徊、昏沉中写出了如此唯美的诗句,这该是经历了多少磨难与打击后的重生!成长,便是如此充实的一个过程。只有经历了痛,才会懂得苦,只有懂得苦,才会觉得甜,便能如满月朝阳,投射出圆润的光芒,才能在昏昏沉沉中,找到迷失的自我!

泰戈尔曾经说过:只有经历了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台湾作家刘墉也曾说过:人生如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要苦一阵子。我想,那些苦难与挫折,便是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吧,其实痛定思痛,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挫折,愁中评愁,也没有什么越不过去的坎,抗中抗败,失败后的阳光依旧灿烂!

感谢戴望舒,感谢《雨巷》,感谢他在挫折中的执着。他带个我的不只是丁香般朦胧的姑娘,不只是美好高洁的理想,还有成长道路中面对艰难苦困不放弃、不退缩的勇气!

生命就像是一个舞台,偶尔有悲剧也是在所难免的,而我们每个人都是那舞台上的人,剧情再悲惨,也终会落幕,而那舞台上的演绎,也许已成为经典,闪闪发光,而故事的主角,却因为这个悲剧而变得更加出众,甚至名扬四海,万古流芳

挫折并不可怕,它是我们成长的催化剂,可怕的是不敢面对挫折,那会把我们推进堕落的深渊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五)

今天,在一本书上提到了戴望舒《雨巷》,我记得以前读过,记忆中是一首情诗,我记得有这样的句子: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妈妈说,理解一首诗要了解时代背景,要理解深层的意思。我有去读,才有了更深的体会:诗歌描绘了一幅梅雨时节江南小巷的阴沉图景,借此构成了一个富有浓重象征色彩的抒情意境。在这里,诗人把当时黑暗阴沉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没有阳光,也没有生机和活气。而抒情主人公我就是在这样的雨巷中孤独的行着的彷徨者。我在孤寂中仍怀着对美好理想和希望的憧憬与追求。诗中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六)

同是天涯沦落人——读戴望舒《过时》有感手记

过时

说我是一个在怅惜着,

怅惜着好往日的少年吧,

我唱着我的崭新的小曲,

而你却揶揄:多么“过时!”

是呀,过时了,

我的“单恋女”都已经变作妇人

或是母亲,

而我,我还可怜地年轻——

年轻?

不吧,有点靠不住。

是呀,年轻是有点靠不住,

说我是有一点老了吧!

你只看我拿手杖的姿态

它会告诉你一切;

而我的眼睛亦然。

老实说,

我是一个年轻的老人了:

对于秋草秋风是太年轻了,

而对于春月春花却又太老。

望舒先生的这首诗始读之,并未触及我的深处,但随着天将拂晓,由景生情,不经意间令我拨开杂乱无章的云雾,思绪乱开:

一次单恋,使我默默老去,手持竹杖拼命追赶,却永远也无法达到常人的高度,永远地与过时为伴,被这个世界无情遗弃。

也是一次单恋,使我越发年轻,娇嫩的心灵在陌路上一次又一次地摔碎,泪眼婆娑间看见一地冰凉,流水无情。沧海茫茫,不见一人啊!滚滚巨浪,为何只剩下一具年轻的躯壳在岸边木讷地接受洗礼。风吹浪海,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在这个荒凉世界,显得尤为凄清孤寂!

老去的是如花般的容颜,年轻的是白纸般的履历。

然而相同的,是我那亘古不变的孤独

..

即是天涯沦落人,同是在秋草秋风与春月春花间游走的人儿,此时巧会,相望凝噎,不免双眼迷离,相见恨晚!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七)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800字!

在阅读《戴望舒诗选》之前,我对戴望舒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中学语文课上的《雨巷》。不得不佩服戴望舒的文笔,虽然全文没有直接说一个美字,但“丁香花一样的姑娘““这样的字眼就让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美好纯洁的姑娘撑着油纸伞的画面,中学的时候课本上说这位“姑娘”象征诗人心中朦胧的理想和追求,对未来渺茫的憧憬。于是我当初也懵懂地这么以为,也没有再去了解戴望舒。

如今,捧起《戴望舒诗选》,我进一步地去了解他。有一首诗我是真的被撩到了,这首诗是《烦忧》。这首诗很短,只有两节。但这首诗很有意思,两节诗的文字和句子是相同的。仅仅是在诗句的顺序上不同。首节的尾句,是第二节的开头;第二节的尾句,是首节的开头。如此回环往复间,将思念的忧愁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现在过得很好,只是有一点点的寂寥。至于这颗心,依然是明朗而热烈的。因为一个秋要来了,我又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怀念过去,并自由的想念你了。”就好像东方人暗恋对方的样子——你的名字,我的心事。“假如有人问我烦忧的原故,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这句话直到现在还被饭圈的迷妹们引用着,高度概括了对喜欢的人深深的思念。

后来我去了解了戴望舒的情史,不得不说他在感情上是有缺陷的。他的三段感情,都不完美。三个女子最终都移情别恋,他人格上是有缺陷的。也许是上帝开了一扇窗也会关另外一道门。赋予他写出浪漫的诗的能力,却不让他拥有浪漫的爱情。总希望爱情里有天长地久,琴瑟和鸣,可是世事总无常。他在感情中以死相逼,家暴,封闭交流,极端的相处方式令他被动分手。

残花落絮,芳华黯然,终究不如意。

岁月汀痕,诉说心事,但,事与愿违,非我本意,无心至此。

戴望舒说,也许活着的人疲惫的生活下去倒不如死去。在45岁,他去世了,带着关于爱情所有的遗憾离开。不置可否,他是个优秀的诗人。他的诗文在诗坛上有着独特的艺术价值。但谈恋爱是另一回事,能够写出撩妹的话与在感情上表现优秀是不挂钩的,所以希望女读者们理性对待撩妹的文字,小心渣男。

《茶花女》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茶花女》读后感【篇一】

外国文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茶花女》,出版得特别。它没有扉页,整部书没有半页是空白的。翻开书的封面,第一页就是正文,封面的背面(封里或封二)就当扉页,封底的反面(封底里或封三)写着出版情况,封底写着作品和作者的大概情况,算是序了。这样的出版特点似乎还第一次看到。

前日观《茶花女》电影,以前也看了这本小说,感受颇多。其中男主角对于爱的理解,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爱,从而自己成为了很渺小的一种动物,诚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于世间女子的态度。

这种崇高而伟大的爱,是不能参杂一点一点沙子的,因而两人总是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这种纯洁毫无杂质的,在欧美的爱情小说里面几乎都有。令人奇怪的是,那时候的欧美对于有夫之妇的追求,不会遭到当时舆论的指责。

不像有些书那样,光是序、跋或译者序、作者序等等就用了十几张甚至二三十张的篇幅,感觉累赘而烦闷。有些介绍或评价未尝不可,但那冗长的卖弄简直就是让人受罪。就像参加那种拖泥带水、枯燥乏味的马拉松会议一样的感觉。读者是想看作品而不是去看作品研究分析或对作品褒贬评说的,更不是去领受什么教导或寻求指点迷津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观点,一种人有一种人的路,很不必引导和硬拉本属于这条路上的人到你处于某种目的而希望公众都该走的那条路上去,这往往是徒劳的,也是不现实的。何况,你自己可能已不想或根本就没在那条路上。每个人所走的都是他该走的路,不论那是一条什么样的路,都是他的主观与客观元素经久协商后一致决定的,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可以去指定而固定的。

《茶花女》读后感【篇二】

讲述的是来自乡下的美丽女孩玛格丽特来到巴黎后,成了一名高级交际花。因为她经常簪戴一朵茶花,得名“茶花女”。那些达官显贵可以为了她的美貌一掷千金,却没有一个人关心她的灵魂。直到她遇到阿尔芒,一个愿意为了她付出生命的男人,她才真正体验到了爱情。只是奈何命运多舛,在阿尔芒家人的阻扰下,他们不断地误解和背弃,还是未能成为眷属。最后玛格丽特郁郁死去,阿尔芒悔恨终生。在玛格丽特坟前,阿尔芒摆满了山茶花,用那些白色清雅的花朵,纪念他们凄美纯洁的爱情。

看完这本书,尤其是看到玛格丽特死去的时候,我禁不住流下了眼泪,温热的泪水流淌着,心底心疼着这个苦命的玛格丽特女孩。

被“茶花去”的爱情深深感动,同时也为阿尔芒的懦弱感到悲苦。死亡过滤了记忆的苦痛,爱情拯救了现实的龌龊,玛格丽特的命运本应该可以自己做主。

“茶花女”的人生就是世人的一面明镜,让我们看到了交际花们的光鲜与不堪,看到了人心的狭隘与宽宏,也看到了自己的沉溺与挣扎。

那我们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应该做些什么?怎么把控自己的人生?

我们要独立、自主,正如可可·香奈儿所说:我的生活不曾取悦于我,所以我创造了自己的生活。

与其在意别人的背弃和不善,不如经营自己的尊严和美好。不能像“茶花女”那样,把命运束缚在别人的手中。

生而为人,欲望满身。我们要在这满身的“欲望”中把控好自己的人生,成为自己的主人,创造自己的生活。

人生如此漫长,可以做一场大梦,任凭世事过耳,物我两忘;人生又如此短暂,尽可以浓缩在一方小小的舞台上,让人笑着沧桑与悲欢。

“茶花女”历经几个世纪,在当今时代仍然具有启迪意义。女人,不能靠别人来养活自己。

当今新时代的女性,并没有完全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我们既要照顾孩子和家庭,又要兼顾工作和事业。

我命,更是由我不由天。

即使结婚之后,也更不能寄托于一个男人身上,或是一个未知的家庭上。

独立的女人最有魅力。

当一个女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工作,独立的事业,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增添新意,增加存款时,这个女人一定更春风得意,熠熠生辉。脸上的春花更烂漫,更能显出独立女性特有的魅力。

她不再为等待男人的给予来满足,不再为节省百来块钱精打细算。

《茶花女》中的玛格丽特等待着她的真爱阿尔芒来赎回她,在阿尔芒不能赴约时,她又忍辱负重地接受其他公爵的邀请,做他们的情人。她内心是抗拒、不情愿的,但没有办法,她要还债,她要生存下去。在她平生唯一的挚爱——阿尔芒不能到来的时候,她必须为“五斗米折腰”。

最后郁郁而死,留给人世间的永远是这洁白、纯净的山茶花。

《茶花女》读后感【篇三】

《茶花女》是一部经典的流芳百世的小说,曾经风靡全世界,数以千万的发行量,歌剧,话剧,影视作品数以千计。作者小仲马用自己的生活写照编织出了一位可怜,可悲,可叹又可亲,可爱,可敬的技艺命运,茶花女玛格丽特在人情风俗,世态炎凉的社会背景下,找到了一段真爱,并将这段真爱保存着离开了世界。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天下荡子魂!

可怜又可亲—和阿尔芒相爱以后,天真的玛格丽特为了爱,一切都可以牺牲,她只要他爱自己,别无所求。她曾经为了减轻阿尔芒的负担,偷偷变卖她的首饰,珠宝,这也充分表现了一个可亲的少女纯洁,无私,和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可是她的纯洁也抵挡不住人的七情六欲,阿尔芒虽然真心爱着玛格丽特,但是由于种种误会,盲目地极度猜疑,结果狠狠地报复,用自己的爱羞辱了这么天真可亲又可怜的青春少女。人心的善良,人心的邪恶,这虽然是成正比的,但是又不得不说善良可能变成邪恶,邪恶也终会变成善良,这两者是息息相关的,正是这些人才使我懂得,每个人心上的真善美,它很容易被发觉,就是你肯不肯去了解它的奥妙了,也许,不,是的,玛格丽特虽是个没有办法改变出身的技艺,但是在作者真实,美好的笔调下,呈现出一位可怜又可亲的阳春白雪。

可悲又可爱—玛格丽特对自己的技艺生涯深恶痛绝,在生活中,只有虚情假意的交易,还有这社会上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挥霍无度,醉生梦死,她曾经想过,自己被看做洪水猛兽,像贱民一样受人蔑视,有朝一日,必像狗一样惨死不可,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她并不是自愿选择这条肮脏的道路,而是社会逼迫的。我想,正是因为这种可悲的命运激励着她,勇敢地找到自己真正想要,期待的东西。和阿尔芒放弃一切追寻自己的幸福,在乡下度过的日子,我想是她一生中仅有的幸福时光,她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活泼,天真。她一定是想做个普通的人吧,普通的外表,普通的一生,至少这些能使她幸福,不会再被金钱所利用,她是可以值得爱的,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执着,因为她的不顾一切,在作者真实,感动的笔调下,呈现出一位可悲又可爱的美妙高雅的人物。

可叹又可敬—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牵线搭桥的老技艺普吕当丝在她身染重病,负债累累期间,非但什么都没有帮助她,而且连看都不看她一下,这道出了什么?是当时社会的复杂黑暗,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却得不到任何宽慰的心情。阿尔芒与她的女友奥林普勾结起来伤害了受冤的玛格丽特,她什么都不能做,因为阿尔芒已不再相信她了,她只好在日记中写出她的心声,这道出了什么?是玛格丽特的可泣可叹的辛苦厌倦的一生,是一个可敬的人物,含冤饮恨而死的情景。玛格丽特值得敬重,人的内心的假丑恶都淋漓尽致地衬托了这个灵魂人物的价值。

《茶花女》读后感【篇四】

《茶花女》是一部经典的流芳百世的小说,曾经风靡全世界,数以千万的发行量,歌剧,话剧,影视作品数以千计。作者小仲马用自己的生活写照编织出了一位可怜,可悲,可叹又可亲,可爱,可敬的卖身女命运,茶花女玛格丽特在人情风俗,世态炎凉的社会背景下,找到了一段真爱,并将这段真爱保存着离开了世界。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天下荡子魂!

可怜又可亲—和阿尔芒相爱以后,天真的玛格丽特为了爱,一切都可以牺牲,她只要他爱自己,别无所求。她曾经为了减轻阿尔芒的负担,偷偷变卖她的首饰,珠宝,这也充分表现了一个可亲的少女纯洁,无私,和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可是她的纯洁也抵挡不住人的七情六欲,阿尔芒虽然真心爱着玛格丽特,但是由于种种误会,盲目地极度猜疑,结果狠狠地报复,用自己的爱羞辱了这么天真可亲又可怜的青春少女。人心的善良,人心的邪恶,这虽然是成正比的,但是又不得不说善良可能变成邪恶,邪恶也终会变成善良,这两者是息息相关的,正是这些人才使我懂得,每个人心上的真善美,它很容易被发觉,就是你肯不肯去了解它的奥妙了,也许,不,是的,玛格丽特虽是个没有办法改变出身的卖身女,但是在作者真实,美好的笔调下,呈现出一位可怜又可亲的阳春白雪。

可悲又可爱—玛格丽特对自己的卖身女生涯深恶痛绝,在生活中,只有虚情假意的交易,还有这社会上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挥霍无度,醉生梦死,她曾经想过,自己被看做洪水猛兽,像贱民一样受人蔑视,有朝一日,必像狗一样惨死不可,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她并不是自愿选择这条肮脏的道路,而是社会逼迫的。我想,正是因为这种可悲的命运激励着她,勇敢地找到自己真正想要,期待的东西。和阿尔芒放弃一切追寻自己的幸福,在乡下度过的日子,我想是她一生中仅有的幸福时光,她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活泼,天真。她一定是想做个普通的人吧,普通的外表,普通的一生,至少这些能使她幸福,不会再被金钱所利用,她是可以值得爱的,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执着,因为她的不顾一切,在作者真实,感动的笔调下,呈现出一位可悲又可爱的美妙高雅的人物。

可叹又可敬—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牵线搭桥的老卖身女普吕当丝在她身染重病,负债累累期间,非但什么都没有帮助她,而且连看都不看她一下,这道出了什么?是当时社会的复杂黑暗,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却得不到任何宽慰的心情。阿尔芒与她的女友奥林普勾结起来伤害了受冤的玛格丽特,她什么都不能做,因为阿尔芒已不再相信她了,她只好在日记中写出她的心声,这道出了什么?是玛格丽特的可泣可叹的辛苦厌倦的一生,是一个可敬的人物,含冤饮恨而死的情景。玛格丽特值得敬重,人的内心的假丑恶都淋漓尽致地衬托了这个灵魂人物的价值。

《茶花女》读后感【篇五】

记的第一次读“茶花女”似乎实在十年以前了,那时侯只是崇尚大师的写作手法,仅仅品味文字而已。而今复读,于心灵深处是有极大的触动的,然而又是一片茫然,莫名其中原由,昏然中思绪似乎被小仲马的笔锋所引,在十九世纪的法国香榭里舍大街上漫游,我确是感觉到一幕真实的故事再现于我的面前,我是与之而同悲喜。

作者借助于故事中人物的自白或交谈,以细腻的笔法将一群血肉之躯、性情中人栩栩如生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撼动着人们的心灵。故事似乎没有丁点的矫揉造作,也许是从生活中汲取而来亦未可知,真实、朴素而又完全不可理喻!

也许是鉴于此吧,我于文章中女主角的经历是有很大的触动的,倘若我能够与其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我是极愿在她快乐时与她共享,她烦闷寂寞时为她排忧,尤其当她被病魔折磨而又将不久于人世时,我能够握着她的手予她勇气,总之一切能够减轻她痛苦的事情我都愿去做。可是我却不能够,因为我不是阿尔芒,也只有阿尔芒才是她的偎依,是她的的安慰,是她生存的希望,可是她的阿尔芒其时却在遥远的他乡。想着玛格丽特病卧于床捱死的模样,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属于自己的却只有一张别人出于怜悯而留下的床,是否有点儿太过凄凉,于一个垂死的人而言,似乎又是一道催命的鼓槌,呜呼哀哉……

我不想去追忆玛格丽特的堕落,我以为这是对一个复苏灵魂的玷污。似乎可以这样讲,爱情的力量唤醒了一颗麻木沉醉的心,从而使她的灵魂高尚起来,当她一心想和那种使她脸红的过去的生活告别而于心爱的人厮守时,当她害怕会被强迫去重操旧业时,生活却与她开了个大玩笑,她是又被重新推向了深渊,因为他们的关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阿尔芒的家庭所不能允许的。我诅咒这样的社会制度,我诅咒这样的家庭,我是为玛格丽特而不公,生活于她是太不公平。

虽然我们的玛格丽特是出于一种善意的目的,一个崇高的理想为着自己的心爱的人的家庭、心爱的人的幸福而离开,忍受着心上人的误解而采取的报复而无悔,我想她亦是无愧的了,然而她却是在摧残自己,是对生活于她不公的绝望,是对社会于她不平的绝望,神圣而伟大中,悲惨亦凄凉!

《茶花女》读后感【篇六】

寒假里和姐姐一起去书城逛书无意中就看到了这本《茶花女》。以前上课时常听老师无数遍讲起它的故事但却一直没真正看过它所以这次买来想亲身品位其中的滋味。既然是名著我想这里面必定有我所值得学习的地方吧。

《茶花女》描写一个妓女的爱情悲剧取材于当时巴黎一名妓的真实故事。姐姐以前看过这本书也了解这本书的背景。据说这个妓女叫阿尔丰西娜普菜西。因家境贫困十五岁出走巴黎由于她天资供应便开始出入巴黎各大舞场成了有钱的阔老公子哥们猎艳的口肉以后便靠容貌和肉体换取奢侈的生活享受。最终由于过度的暴饮狂欢和不分昼夜的肉欲纵横而染身肺痨吐血而死二十三岁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她疯狂地寻欢作乐麻痹自己但内心却讨厌这种空虚的生活。这个依旧保持有纯洁心灵的沦落女子向往真正的爱情生活后来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玛格丽特受到创伤的心灵也开始愈合并决心彻底改掉过去的习惯永远和阿尔芒在一起享受一个正常女人的真正生活。

可惜这时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家庭的声誉恳请码格丽特离开阿尔芒一再给码格丽特种种侮辱难堪。面对生活的沉重打击她对人生更加心灰意冷。当阿尔芒得知真情赶到码格丽特身边时她因贫病交加身心交瘁孤苦伶仃地死在自己的寓所里。

黑格尔说:凡悲剧都生于两个理想的冲突。用来应征这个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一方面是情妇一方面又是付出真爱的感情;一方面为了前途和名誉一方面又是割舍不掉的爱情。综合以上来看这就是理想的冲突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连串的悲剧了。就我们来说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就看我们如何去取舍而定了。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往往能使人变得崇高然而书中的阿尔芒在得到了玛格丽特之后他反而变得更加坠落了。他整天除了享受拥有巴黎名妓的虚荣和快乐之外就是去地下赌场赌博来增加一点用于挥霍的金钱丝毫没有考虑应该怎样尽快让码格丽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此截然相反的是爱情真正让码格丽特变得崇高起来她义无返顾地决心抛弃已经拥有的一切虚荣和奢侈要革心洗面从新做人与阿尔芒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她甚至以亏损两万多法郎为代价委托别人变卖她的一切财产告别过去的一切与阿尔芒租一间清静的小屋过起了远离风尘的隐居生活。两个悲痛欲绝的年轻人在经历人生最幸福和最痛苦的时刻后完完全全地忘记了当初的爱情。不知真相的阿尔芒却开始了他的报复而他却不知牺牲了自己的码格丽特在他的打击下已痛不欲生。可怜的茶花女坚持到了最后!弥留之际一次次的呼唤阿尔芒心如碎石。他在怨恨上天为什么不给他忏悔的机会。

《茶花女》读后感【篇七】

茶花女,是巴黎交际界当时的第一交际花。但她是善康的,一直在追求真挚的爱情,因为自身贫穷,不得不当交际花,来维持生活。但她善良的心是,你我所想不到的。例如:阿尔芒的妹妹的未婚夫,因认为未婚妻的哥哥和交际花相恋,风声不好,就要求阿尔芒马上与茶花女分手,玛格丽特真的善良的答应了。就是因为分手她才病逝了。

请问你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吗?你不会。我知道,也没有几个人会。所以当时阿尔芒的父亲就夸了:你宁可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幸福,一定会感动上帝的。一定多坚决啊!如果真的有上帝,一定会被感动的。

我被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茶花女!

青铜葵花冰项链读后感


青铜葵花冰项链读后感(一)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又一次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还是被里面的男孩与女孩的故事所感动了!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的作品,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中讲的是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它们苦难中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所在的地方,终于,有一天,他仿佛看到了葵花的影子,并开口叫出葵花的名字2020

这次读,我是粗读的,我首先通过看书中的目录回顾每章的内容。共有九章:第一章小木船,第二章葵花田,第三章老槐树,第四章芦花鞋,第五章金茅草,第六章冰项链,第七章三月蝗,第八章纸灯笼,第九章大草垛。我最喜欢的是芦花鞋和冰项链这两章。

今天我还摘抄了一些好词,如:舍不得、红润、九霄云外、淹没、依依不舍、愣了一阵、文谈、情不自禁、余晖、眺望

我也记录了好多佳句:

一船茅草,简直就像一船金子。

演出是在打谷场上,此时早已人山人海!

葵花很不好意思,脸上一阵发烧。

这时,他用跟手指将它高高地挑起:一条冰项链便在夕阳的余晖里出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我们应该向书中的他们学习,应当敢于正视痛苦!正所谓凡能体味他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青铜葵花冰项链读后感(二)

我读了这篇文章,觉得青铜真是个心灵手巧的男孩。

青铜为了能让葵花在报幕时,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便用房顶上的冰棱做了一串耀眼的冰项链。做冰项链时,青铜仔仔细细挑选着每一颗冰,为了能让线穿过小冰块,青铜用嘴小心的对住冰块中间,吹了一块又一块,吹得青铜腮帮子都疼了起来,吹完后用一根线穿过小孔,一串美丽的冰项链终于做好了。

青铜这个想法真是独出心裁!


青铜葵花冰项链读后感(三)

这本曹文轩纯美小说实在太感人了!太让人激动!

大雁飞尽时,青铜家的大房子终于盖成了。大麦地人会时不时的看大房子,他们越看越觉得,这座金屋使大麦地最穷的人家开始兴旺了。爸爸爬上屋顶,做了一件让青铜和葵花差点吓破胆的事,爸爸划了一根火柴把火柴扔在屋顶,顿时着起了薄薄的一层小火苗,并迅速从屋顶中间蔓延到屋顶边缘。不过火一会儿就灭了,葵花疑惑不解地问妈妈,火为什么一会儿就灭了,妈妈说小傻瓜,这草不像麦秸那样一见火就着,这火是烧去草毛、草渣、乱草。

一天葵花听人说马戏团去稻香渡演出。青铜和葵花就去看马戏表演了。大年初一,葵花去表演节目没有一条项链可不好看了。青铜想尽一切办法,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从房檐上取下几条冰凌放在盘子里,先把冰凌弄碎,又向妈妈要了一根很结实的红线,他又找了一根芦苇,一头对着冰凌吹,青铜把嘴都吹麻了,终于,一个冰项链做出来了,葵花戴着它,演出获得了成功。

这一张写出了哥哥为了满足妹妹小小的心愿,会不惜一切代价满足她;青铜做了好哥哥,在那么冷的天气下为妹妹做那宝石般的冰项链,多好的哥哥呀!

小编分享:红岩每章读后感汇集七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小编分享:红岩每章读后感汇集七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1)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红岩》中的这一段描写令我印象深刻,当许云峰要被处死时,他没有一丝的畏惧。即将要走向鬼门关的他轻描淡写地动了动口:“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说完便从容不迫地赴死。许云峰面对死亡时毫无畏惧,死亡反而更加坚定了他的革命信念。对他而言,为了革命,即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合上书,闭上眼,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书中无数革命先烈的身影从我的脑海里闪过:许海峰、江姐、成岗,还有小小的萝卜头,他们虽然都已经牺牲了,但是这只代表他们的肉体倒下,在我们这些后人的心里,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

窗外是高楼林立的大都市,车水马龙,国泰民安。看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真想对烈士们说:“安息吧,山河至今仍无恙,你们的革命理想早已实现了!”

“圆圆,吃饭了!”外婆的一声呼唤,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外婆,我刚刚看了《红岩》。”

“是吗?这书外婆也知道,是写革命烈士的吧?”

“嗯,他们真伟大!”

“是啊,你们这些小孩,是要多看看这些书,我们现在的好日子来得太不容易啦!”外婆往我碗里夹了块红烧排骨又接着说了起来,仿佛记忆的闸门一下子被打开了。“外婆小的时候,我们国家还很穷。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年,直到穿不下了才给自己的弟弟妹妹穿。如果弟弟妹妹也穿不下了就在裤腿上再接几块破布继续穿。我们小孩子只有过年才能穿新衣服呢!”

看着我瞪大的双眼,外婆又夹了块排骨过来,“圆圆,喜欢就多吃点!我们小时候都吃自己种的蔬菜为主,哪有这么美味的排骨吃哦!要等啊,等啊,等到了过年才能吃上点鱼和肉呢!那胖头鱼啊,你太婆会把它煮得烂烂的,炖一大锅的汤,第二天就结冻了,那鱼冻,太美味了……”

听着外婆讲她的小时候,《红岩》里狱中难友食用霉烂食物的镜头也从我脑海里跳了出来,想想自己平时吃东西常常挑三拣四,我不由得羞红了脸。跟外婆比起来,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跟《红岩》里的难友比起来,我们更是不知幸福了多少啊!我默默地把碗中的排骨夹给了外婆,怕她又夹回来,我特意往她碗底揿了揿。之后,我夹了些外婆面前的蒸萝卜,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吃完中饭,我又从外婆手下抢过碗卖力地洗干净了,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乐意,把外婆给乐得呀!

当我再次捧起《红岩》走到落地窗前时,一缕阳光正好射进来,整个房间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和书封面上的金色一模一样。外婆端着一盘削好的水果走了过来:

“圆圆,《红岩》是好书,你有空多看看!”

“嗯,我会的!”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2)

天空布满了阴霾,久久不肯散去,一如我此刻的情绪,安静地压抑着。最近的数学课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脑子里一团糟。一气之下索性放下,在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只能睁着空洞的双眼,看天空压抑的阴霾。

百无聊赖之际,同桌桌上一片红色刺到了我的双眼。定眼细看,还有两个昂首挺胸,眼神坚定的人,身后的梅花一片红艳,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轻轻拿起,红色背景下两个隽秀的字——红岩,莫名想起这就是老师以前讲到的塑造了无数革命先烈的书籍,心中顿生一股崇敬之情。轻轻翻开它,走进一个热血高涨的革命世界。

这本书描述了重庆解放战争前夕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塑造了出身富贵却甘愿为革命无私奋斗的刘思扬;意志顽强,坚贞不屈的江姐;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许云峰;嫉恶如仇、无畏生死的成岗等,众多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形象,他们的事迹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想起了许云峰,想到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秘裁的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蹒跚移动脚步,拖着生满铁锈的脚镣,镇定自若的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铁镣便与土地摩擦出刺耳的声音,但在许云峰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音乐,是对他一生发奋奋斗最激昂的鼓励,是对他的由衷的认可,那令人发指的肉体的折磨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地走下去,革命下去。

这十七个字就像十七个大大的雨滴,从又高又远的天空上飘落下来,狠狠地打在我麻木而又烦躁的心上,使我久久不能平静。死亡,能够说是每个人都畏惧的事,应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一丝的胆怯,革命信念反而更加的牢固。因此,无论什么状况下,我们都不会放过一丝生存的期望,当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去做时,一切都会变得无所畏惧。

泪眼模糊中,又看到身着旗袍美丽端庄的江姐,应对敌人的钉刑,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对抗着敌人令人发指的严刑逼问。看到丈夫被悬挂在城门上的头颅,为不暴露身份,忍着心灵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咬咬牙,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与惊人的毅力继续行走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看看此刻的我,只但是被一点没听懂的知识难住而已,就轻言放下,不愿多费心,不愿付出一点时刻和经历,更何况那弄不懂的知识并没有对我肉体折磨,更没有所谓的心灵折磨,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下呢?无数的牺牲的革命先烈告诉我:只要坚定一颗心,不畏艰难困苦,凭着不屈的意志,对困难不断挺进的顽强毅力,一切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们的精神与意志,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烦躁压抑的心房。让我豁然明白,越是铺满荆棘的道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的去开拓去进取,越是困难的事件,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攻克。

转头,45°偏角,我看见从阴霾里射出一束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温暖着心房,坚定了我前进的脚步。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3)

培训回来,院里变化很大,最大的变化就是开放的图书室里增添了很多的新书。之前读了几本现实小说,近日读了《红岩》,翻开书的第一页上面用铅笔写着“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这应该是院里读者的感触,也因为这两句话成为我好好阅读此书的钥匙,去感受作品中那些革命时期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的英雄事迹。

全书共三十章,该书讲述了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红岩》围绕着狱内、狱外复杂的斗争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英勇坚强的许云峰、江姐,充满传奇色彩的“双枪老太婆”,疯老头儿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等,都已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典型形象。江姐就是这众多典型人物形象中的一个,一个宁死不屈的共产主义战士,一个真正的英雄!在狱中,她受尽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用自己的生命,与黑暗抗争,谱出一曲感人肺腑,令人热血沸腾的生命之歌。

《红岩》小说中的很多素材都是取自真人真事。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逐步的走向了繁荣富强,沐浴着党的光辉,生活在幸福的时代,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我们要努力宏扬《红岩》的共产主义精神,并为之坚持、奋斗,成为中国精神的实践者,才能不断为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向着“中国梦”的目标前进。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4)

最近,我阅读了《红岩》这本书。它带领我重温了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的辉煌路程。《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的建立。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

新中国成立后,那些革命者的伟大形象和感人事迹时刻萦绕在他们心头。他们饱含着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和对先烈的景仰之情,写下了很多文学作品。《红岩》就是将这些纪实性作品的素材经过艺术加工,反复锤炼创作而成的。这样亲身经历搏斗的两位作者,心中的感慨当然非常感动人心。这样细腻的感受,可是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写得出来啊!”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紧紧抓着爸爸衣袖的手也慢慢放了下来。爸爸摆摆手,示意我继续往下读——他自己却走出房间,轻轻地关上了门。

我一页一页的翻着,心里的酸味儿越来越重了,似乎国民党对共产党员的酷刑对于共产党员是在皮肉上,对于我是在心里。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我激动、辛酸、悲愤、感叹的画面。我对江姐的记忆最深,特别是国民党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时,她没喊一声疼,却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还有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他们心里装的是什么呀!他们的血里流的是什么呀!还不是对祖国成立的一份希望?是什么支撑共产党员们走到了现在?还不是一颗正在燃烧着的爱国心吗?

合上了《红岩》,我的心灵像是受到了一次大洗礼,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祖国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妈妈,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作为孩子,就更应该去爱妈妈呀!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5)

转眼又到了开学时候。学校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哪个孩子不是被大人牵着手来到学校呢?那个孩子不是在家长温和的目光下一蹦一跳跑进学校呢?看到这些快乐的影子,我想起了前几天阅读的《红岩》,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小萝卜头——他如果也能像现在的孩子们一样能幸福的上学该多好啊……

“飞吧,你飞吧!”我仿佛听到了生活在白公馆的小萝卜头稚嫩的童声,仿佛看到了他踮起脚尖趴在栏杆上目送蝴蝶的身影愈飞俞远。他向往自由,从小就被关押在白宫馆里,陪伴着没有呼吸过自由空气的人们,他的天真可爱,童真童趣,充分显现出了一个孩童对自由的向往,对胜利的渴望——还记得他画的那张“并不高明”却又“气势很大”的天空吗?那样广阔,那样饱满——外界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而他又是那么的善良,在白公馆里的生活,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买下了多少恐怖的阴影啊!但是当他有机会出去的时候,却舍不得这些白公馆里的那些朋友们了——“我才不想走哩!”幼年的经历让他比同龄人要成熟,他经受的心理上痛苦的折磨,都是多么难熬啊!那不寻常童年生活,是我们所体会不到的。

我十分佩服华子良。多少年来,他为了骗取敌人的信任,装疯卖傻,瞒过了多少狡猾的特务。他被多少人误解、嘲笑,说他是懦夫、胆小鬼,但他没有退缩,一直在坚持,为了胜利,为了帮助共产党人逃出白公馆,他一次又一次地冒着生命危险传递情报。为了迷惑敌人,他过着非人的生活,还要做最苦最累的工作,无时无刻不在危险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巨人呢?他的坚强和智慧,不畏艰难不断追求自由胜利的精神,何尝不是一种伟大呢?记得在结尾部分,他被敌人带走,又带着解放军回来解救突围的人们,他是坚强的,是富有智慧的,执着的坚持了那么久,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

还记得江姐吗?她是本书描写的重要人物。从手指上被铁笔磨伤的痕迹,到监狱里被特务虐待的血印,处处显现着她的坚强不屈,勇敢担当;从知道丈夫死讯后脸上的泪痕,到看到“监狱之花”出生时的喜悦,处处显现着她的柔情善良,温温母爱。全书用不同的角度,完整的描绘出了一个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江姐,一个让读者敬佩的江姐。

有一种精神叫爱国,有一种性格叫坚强,有一种执着叫坚持,不屈服,不退缩,不做叛徒,只为胜利和自由努力。在那样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拥有红色革命精神是多么可贵!冉冉升起的红色不会逝去,将永远照耀在祖国大地上,照耀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6)

有一种信念叫不屈,这是罗广斌与杨益言笔下的精神。它体现在《红岩》这本书中,更体现在了江雪琴江姐身上。

40年代的重庆歌乐山下,地下工作者为了反抗日寇,与反动势力做斗争,做出了许多壮举。在这一批伟大的地下工作者中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子——江雪琴江姐。她虽是个女子,但却丝毫没有那般柔弱,而是充满了男子的那股子劲。

当江姐在大街上看见自己丈夫的尸首被挂在城头时,她忍住了悲痛,把悲愤化作了能让自己前进的力量。江姐为了地下组织不幸被捕时,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这情形,江姐竟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包含了多少勇气啊!这都是因为江姐拥有那不屈的精神。这份勇气是江姐的,更是这不屈的信念的。

这些烈士们为何要无怨无悔为人民大众而牺牲呢?因为这是革命,为了革命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为了让人民富足,为了让这个中国强大。

伟大的英雄们,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更不会有今日的繁荣!崇高的烈士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那份精神将永垂不朽。对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与人民,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而对敌人始终是严峻冷酷的那一面。他们就像那傲雪的红梅,哪怕那寒风刺骨,也咬牙坚持着努力生长。因为他们有一份不屈的精神!

红岩每章读后感(篇7)

插上时光之翼,仿佛来到了那个寂静的夜晚。铁门边灰暗的灯光下,一个女同志迈着艰难却又坚定的步伐向高墙边的黑漆铁门走去.……

夜,如此静,静的令人窒息……

那不就是江姐?这么晚,特务要带他去哪?带着这个疑问,解放军来到了鬼子的集中营。一个多月来,中美合作所的特务为从她嘴里得到有用的可靠的消息,从未中断对她的严刑审讯。看来,今天也不例外,同志们紧偎在牢门口,静静守望。

“说不说,说不说”特务像疯了似的吼着,划破了夜晚的寂静,集中营回荡着敌人的吼声,特务显然愤怒了,“拿竹签子来”竹签子一根一根扎在江姐的指头里,扎的同志们的心在滴血,却仍没听到江姐的求饶声,这夜,渣滓房里的人彻夜未眠,大家的心情一样沉重……

朝霞透过树林,阳光泻满山谷。高墙边的黑漆门“呲”地一响,只见两个特务拖着昏迷的江姐,往牢房走去,也许是因为失血过多,江姐完全失去了知觉。要知道,一夜的严刑毒打,并非一个女同志所能承受的!但是,一切毒刑只对那些懦夫才有效,对一个真正的党员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一个合格的党员,不但要具备娴熟的枪法还要有英勇无畏的斗志以及见证不屈的革命气节!

还记得那天,江姐接受党的任务去支援川东农村的工作发展,阴沉的天气仿佛注定有什么坏事要发生,化了妆的江姐沿着泥泞的江边走着。城门口围着一群人,她也走了上去,原来在城头挂着一排木笼,木笼中盛着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江姐心里深知,又有革命烈士牺牲了!她向布告栏上撇了一眼,就看到几个令人心悸的字:匪首彭咏梧……彭咏梧是江姐的丈夫,也是个党员,如今,丈夫死了,这个残酷的事实无情的打击着江姐,使江姐眼前发黑,木龙好像在空中旋转.她希望痛哭一场,但门口的那一排敌人让他强压愤怒,把泪往肚里咽……

江姐就是这样,时时想着党,正如她所说的:竹签子是用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一直是用钢铁铸成。

血雨硝烟已散去,也许红岩对如今这个和平温馨的社会并不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当我捧起红岩时,心中好像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似的,一股爱国情怀涌上心头,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革命烈士的身影……我始终坚信红岩的精神将世代相传!

最新精选:呼啸山庄读后感汇集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精选:呼啸山庄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一)

其实从凯瑟琳开始精神分裂起,我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作为一个见证整个故事发生直至结束的目击者和参与者,内莉在里面的形象是最复杂的,她最直接地影响了她的好多位主人的死生。她热忱而又虚情假意,她尽职尽责而又自以为是,她善良而又自私自利。而其他人的善恶就显得分明得多。林敦前期的形象一直是软弱的,但是到妻子临死的期间,在女儿成长的日子里他一直是一个温柔而有君子之风的绅士,一举一动都饱含着修养的气息。凯瑟琳在书中一直被冠以任性的描述,然而我认为她真诚而善良,并且把这个优点在女儿身上完完全全地展现出来了。小凯茜天真美好,在我眼里就像森蝶一样,她被囚禁在呼啸山庄以后的刁蛮撒泼都是令人难过的,倒不是因为形象的毁灭,而是为她的环境而痛心。小林敦一开始就是一个令人嫌恶的形象,虚假软弱任性自私骄蛮,不善即是恶的帮凶,可以说是导致小凯茜不幸的直接源泉。他的妈妈也是,从一开始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到后来和希恶脸相向,从小家碧玉到黄脸婆,看了不觉得可惜却觉得十分反感,可以说是自作自受了。而希身为整部小说的主人公,从一开始的形象来看他不能算是反面人物,但是直到他多年后回归,直到他和凯瑟琳见面,直到恩肖让他去呼啸山庄住下,才突然发现一颗从小便被压抑的可怖心灵,一张硬朗的脸皮下的冷酷凶残,一个因为痛苦的爱情而扭曲的暴虐人格,而他最后几天里诡异的笑容和呆滞的目光,相信他是见到了凯瑟琳,凯瑟琳的亡灵来找他了,这点是不言而喻的。书的末尾,“我”认为这些墓碑下的亡灵并没有得到安宁,凯瑟琳依然与林和希并挨,这是一场延续到死亡的搏斗,希认为他成功地复仇了,他把之称为幸福,并倾其一生。结尾的小凯茜和哈里顿的新生活又让死气沉沉的呼啸山庄重新接纳了希望的气息,仿佛冰雪消融后迎来了初春的新绿,这不得不说是十分令人宽慰的。“呼啸山庄”从一开始便是凄凉、悲冷、压抑的色调氛围,狂风吹过那些树,也是凯瑟琳精神分裂时的具体写照。那些狂风真的令人害怕,不知道住在山庄里的人怎么不觉得毛骨悚然。想起了莫扎特的《魔王》。画眉田庄则给人轻松欢快安宁幸福的感觉。

这可能也是作者在命名上有意而为之。总而言之这是因爱而激起的矛盾与报复,从一代延续到下一代,从生前纠缠到死亡,无休无止就如窗外的狂风呼啸,永无绝期。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二)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在读的过程我一向在想究竟凯西是不是爱埃德加的,如果不爱,那么书中明确有说凯西是爱他的;如果是爱,那么她却是那么强烈而深刻地爱着希刺克厉夫,又如何能同时爱别人。在对她的话反复研读中,我明白了她是喜欢埃德加的,正如我也喜欢埃德加一样,因为埃德加英俊、有钱、年轻、活跃。这种喜欢是普遍的,是任何人都可能给予的。唉,不要去想了。

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感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感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理解,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完美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细腻的思想感情和高超的艺术手法,使作品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这样,《呼啸山庄》才使她一举成名并享誉世界文坛。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三)

本书通过叙述一个爱情悲剧,勾勒出一幅畸形生活画面,残酷的现实社会扭曲了人性而造成的种种可怖事件。故事情节通过四个阶段层层铺开:第一阶段叙述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美好童年;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段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本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丝人性温暖的光芒。

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恋是本书的精髓,感情的变幻莫测,犹如阴云密布、电闪雷鸣的旷野,风狂雨骤、阴森惨暗,荒废的庭院屹立在始终笼罩着一种神秘和恐怖而令人窒息的气氛之中。小说中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的挚爱。

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看这本书时我充满了同情,愤慨,惋惜,鞭笞;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极其复杂的情感。

凯瑟琳结婚时收到一张信笺,只写着简单的几个字,“你背叛了我”,她感觉到他就在附近,仿佛看到他的满面的愁容和失望的目光,婚后的凯瑟琳并不幸福,每日思念着希斯克利夫,无数次想见他,可她却已是有夫之妇,她不想希斯克利夫有恋人,因为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爱虽然有些自私又让人心疼,以至于在临盆之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寻觅希斯克利夫。其情悲苦,最终因为不能和爱人在一起,抑郁寡欢,难产而死,凯瑟琳一死,希斯克利夫这腔仇恨如火山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报复。

华丽转身,他让埃德加?林顿的妹妹爱上了他,他达到了目的,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林顿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和对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故事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震撼人心的爱念不禁让人扼守惋惜,联想到了苏轼为悼念爱妻王弗而作的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古往今来为什么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是礼教、名利、虚荣、愚昧、无知导致这样后果的吗?

看完眼睛都湿润了,最大的感悟是如果爱她就在她在世的时候握紧她的手,珍惜她,守护她,人有旦夕祸福,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可能一别就是阴阳相隔,所以不要等到爱的人进了棺木,挖开坟墓搂着骷髅说:my love You are my the best love for ever.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四)

《呼啸山庄》说的是一个人的人性的冻结,人性的堕落和人性的复苏三大部分。

以往的书不同的是,《呼啸山庄》的主人公是个无恶不作的男人。

它说的是一个流浪儿,也就是主人公希克历,被欧肖一家人收养了,他喜欢上了欧肖的女儿卡茜,可卡茜家给了画眉田庄的林敦,希克历把卡茜的哥哥的家产都用欺骗的手段夺了去,后来希克历和林敦的妹妹结了婚,目的是夺定林敦的家产,不久,卡茜留下瑟琳死去了,伊莎蓓拉(林敦的妹妹)给希克历留下了一个儿子,不久后去世。卡茜的哥哥去世,卡茜喜欢上了小林敦,与他在野外见面,被希克历骗进山庄,遭到软禁,被强迫和小林敦结婚。小林敦去世,山庄和田庄都落到了希克历的手里。几年后,希克历去世,他的家产都留给了卡茜。

希克历本来是一个好人,可他在欧肖家被虐待,恨起他们来,卡瑟琳本来喜欢希克历,要是她嫁给了他,或许就没有那么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的情节曲折。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五)

《呼啸山庄》你读过吗?我在放假期间读完了这本书。我想给大家介绍这本书,首先我要对作者有一个介绍,然后再谈谈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

勃朗特这一姓氏,在我们的耳中已经不在陌生。属于这一姓氏的艾米丽、安妮及夏洛蒂被称为“三姐妹星座”,她们各创作出一部传世小说。在英国便成为不可删除的一页。而《呼啸山庄》就是艾米丽.勃朗特所著作的。

这本《呼啸山庄》是长篇小说,被评论为以散文写成的诗作,作者以散文诗的笔触描绘,以风景画为背景衬托,并用奇幻的梦境渲染了整部书的精华所在,被英国称为“神著”。

这部书以向人讲述故事的方式讲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主人由于小时候的一些经历,最后又遭受所爱人的背叛,性格极度扭曲,心中没有了爱,只有恨,而对曾经的伙伴及后代们采取报复的手段,虽然报复得逞,但他也没有得到快乐,但最终还是在爱中得到释放,在爱中感受到快乐而死去。而他的后代们在爱中找到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如果希斯克里夫能心中永远充满爱,能知道感恩,就不会感到不快乐。因为他从小是被凯瑟林的父亲所收养的,他心中应该充满感恩,虽然凯瑟林的哥哥享德雷欺负他,但如果心中有爱,应该会原谅这一切。即使凯瑟林后来嫁给了别人,如果希斯克里夫心中有爱,原谅这一切,为心爱的人送上祝福,他们都会各自幸福的生活。

所有这一切,都因心中缺乏一个“爱”字。其实爱是可以化解一切的。想想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事情,因为心中缺少爱,缺少感恩的心情,总认为别人都对自己不好,于是报复别人,报复社会,给别人造成了伤害,最后自己也在悔恨中渡过。

多一份感恩,多一份爱,多一份感谢,相信心中会使终充满快乐的阳光。这份阳光将照射别人,给他人带来快乐。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六)

勃朗特姐妹中,我最喜欢的是艾米莉·勃朗特写的《呼啸山庄》,一口气看完这本小说后,我觉得背脊凉凉的,因对书中呼啸山庄的铺上一层迷雾的逐步掀开以及对男主人公希刺克厉夫因心中绝望的爱而做出的一系列变态的行为而感到绝望与悲哀。

艾米莉·勃朗特作为现实主义的作家,在那个时代中,一个女作家并没得到人们的追捧与关注,然而,她仅有的这部作品放在当今社会,我认为具有很大的鉴赏阅读价值,在风谷中凉飕飕的矗立的一座山庄,它里面藏着许多秘密。也许这个艾米莉的童年有关,在家庭中,她是一个内向少话的人,她的一家就生活在郊外的小村子里,因为父亲是牧师的身份,他们一家远离其他居民,而他们童年就生活在那个荒凉的地方,一推开窗户,就看到教区的墓地。几个兄弟姐妹幼年丧母,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围在一起编故事,也许就是这些阴凉以及童年的孤独造就了《呼啸山庄》,她正是以自己生活的地方作为创作背景,因此在阅读时,我的脑海中经常出现她的身影。

小说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的,其中错乱复杂的人物关系也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一理清了,小说描写吉卜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一直被主人的儿子辛德雷嫉妒,但是与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相处得很好,并且慢慢产生爱意,老主人死后,希刺克厉夫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并不断受辱,在爱情道路上也失败了,心中充满仇恨的他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小说充满强烈的反对压迫和争取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浪漫气氛。

小说的开始,叙述者与我同时遇上了有着孤僻怪异性格的希刺克厉夫,同时对在呼啸山庄所看到的一切感到疑惑。随着倒叙的手法,我们可以看到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无忧无虑地玩耍,也看到了爱情的萌芽,更看到了面对爱情与阶级财富的选择的两难时所有人内心的种种变化,随后便有了如此古怪性格的希刺克厉夫。看完小说后,我同情性格古怪,孤僻冷漠的希刺克厉夫,在这部小说中,对于他的心理描写笔墨分外重,他是一个弃儿,从小心中就有被遗弃的阴影,在得到爱后,他全身心投入与付出,但是心爱的人却在最后关头退缩了,凯瑟琳放不下身份和财富,她无法摆脱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带给她的荣耀,她无法接受一无所有的希刺克厉夫,于是希刺克厉夫又一次被伤害了,他变得麻木不仁,心狠手辣。他无法控制仇恨的火花迸发出来

凯瑟琳是爱着希刺克厉夫的,但是他的爱并不纯粹,文中描写到凯瑟琳的独白:“我对林顿的爱就像是树上的叶子,不会存在很长的时间,冬天一到就会凋零;而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就像是地下的岩石,永不改变。他是我所有快乐的源泉,是我生命的支柱。希刺克厉夫无时无刻不在我的心中,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已经融为一体了,不再只是一种乐趣,就像我不能总把自己当成乐趣一样,那是一件关于存在本身的事情。”然而,她最终还是成为了爱情的背叛者,选择了林顿,上海了希刺克厉夫,文中对他们内心挣扎的刻画让人绝望,那是一个想反抗却处处备受压迫的时代。而复仇的希刺克厉夫则肆无忌惮地伤害身边的人,他娶了自己并不爱的伊莎贝拉,只因她是林顿的妹妹,他虐待伊莎贝拉的肉体和心灵,也虐待着凯瑟琳的心,他的心或许已经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凯瑟琳恨自己吗?还是让她后悔当初的选择?书中有一段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说的话:“我现在才懂得了你一直有多么狠心,多么虚伪。你当时为什么要瞧不起我呢!为什么要违心呢?我不想安慰你——凯瑟琳,你是自作自受的,你自己害死了自己。不错,你可以哭,也可以吻我,并且也可以勒索我的泪和我的吻,但它们会催你死的。那时你既然爱我,又有什么权力甩了我?告诉我,为什么要胡乱选上个林顿?本来不管什么贫困,死亡,诅咒和刑罚都不能拆散我们,可你自己却心甘情愿这样做了。我没有撕碎你的心,是你自己撕碎的,而且同时也撕碎了我的心。我比你强,因此下场就更惨。是的,我还会活下去的,但那是怎样的一种活法儿呀!天哪!你难道在坟墓里还想着和自己的灵魂一起活着吗?”由此可以看出希刺克厉夫失去爱情后行尸走肉的生活以及他的铁石心肠是如何造成的。但狠心若希刺克厉夫,也无法接受凯瑟琳生下女婴后就撒手人寰,他恨她,要活生生地去恨她,却不愿意她离去,他不断虐待着自己,直至,心完全麻木了。其实,他的良知并无完全泯灭,临死前,他放弃了对下一代的复仇,可见他内心埋藏的怨恨已经消散。

故事的最后,一切都平息了,他和她长眠于静谧的土地中,呼啸山庄的风依然不停地拂过,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息。这部小说从开篇到结尾,一直以其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渲染了整个氛围,每一情节都紧扣人心,让人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七)

这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一本书了。可是到了此刻,我依然印象深刻。印象深刻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全书都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仇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希斯克利夫的弃儿,他被恩萧先生收养,在恩萧先生死后,受到恩萧先生儿子亨得利德长期虐待和压迫,所以性格扭曲。可是恩萧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

可是最终凯瑟琳嫁给了富有贵族林顿,希斯克利夫愤而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回来了,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他用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在《呼啸山庄》中,我们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浪漫,只看到了仇恨和人性的阴暗。可是到了故事的结尾,这一切仇恨都随着希斯克利夫的死而划上了句号,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回归,看到了爱的完美。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能够领悟的是在太多太多。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在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能够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期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景下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希斯克利夫的结局是很凄凉与悲哀的,但同时也是一种解脱,对他是一种没有痛苦的结局,他能够无忧地与自我所爱的人长久地呆在一齐了,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与烦恼,是一种人们都向往的生活,虽然他没有看到自我胜利的结局,可是如果他真的看到了自我所期望的那样的结局的话那么他的内心会舒服吗?会得到欣慰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仅有这样的结局对他才是公平的,才是完美的。

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我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样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我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我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我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同时在自我没有本事给“敌人”回报的时候就要学会忍耐,学会理解对方,但在自我有了本事回击的时候也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能够让对方更强大的机会,仅有这样自我才会在挫折中不断地提高,其实遇到挫折与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丧失心志任由事态的发展而不去努力丰富自我阻止事态更严重地发展下去。

人生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我,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我放弃期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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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网友推荐:《西厢记》读后感汇集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厢记》读后感(篇一)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西厢记》读后感(篇二)

看完剧《西厢记》,很震撼,也很欣赏,因为之前有兴趣听老师讲这个有价值的剧,特别想进一步了解,对它的剧情有个大概的了解。

整部剧的情节跌宕起伏,曲折跌宕,却极其丰富生动。王实甫一丝不苟地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使女主人公盈盈的性格脱颖而出。同时也表现了中国古代女性的羞耻和矜持,充满了女性的另一种美。

全剧共分四个高潮,崔与张的爱情是贯穿全剧始终的情节发展线索。第二种矛盾是指以崔、张、洪为代表的进步势力与以老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根本矛盾,以及崔、张、洪之间的误解矛盾。这两种矛盾构成了两种不同的戏剧冲突,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从而使情节生动曲折。三个人物是指崔、张和洪,他们处于整个戏剧结构的中心。全剧围绕这三个人物展开,通过情节发展展现他们的性格,通过人物展开冲突。《西厢记》戏剧节的发展有六个高潮,分别是“庙警”“爱婚”“爱简”“抄红”“爱婚”。全剧既有统一的线索,又有六大转折,使得剧情曲折,感染力强。

在剧中的四个角色中,张生一方面执着地追求爱情,另一方面又对盈盈的心存疑虑。盈盈,她想

克服了长期封建礼教对他的影响,她不得不避开老太太的耳目,不得不表现出自己的尊严和矜持,所以充满了体贴和尴尬,这些客观因素都困扰着她。在这个过程中,每个角色的心理和性格特征都特别鲜明。

这种语言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如张生的钢琴谚语:

有漂亮的人看到了也不会忘记

一天不见你真是疯了

凤凰飞来飞去,到处寻找燃烧

这个美丽的女人很无助,她渴望抱怨自己的悲伤

你什么时候去见徐希安慰我

我愿意言行一致,携手共进

我不得不飞着死去

它表达了张生对盈盈的迷恋和真诚,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张生和盈盈的短帖同样惊艳:

张生:相思恨加,慢慢得七叶树

快乐又在春天,心在动

这种情况是高不可攀的,而方必须在他遇到的时候服务这个方向

不要对华明消极,流花影

盈盈:等到月亮西翼下迎风门半开

是玉男吹墙而动

它生动地描绘了崔和张的深厚感情,但也包含着这种压抑和无奈

崔章对爱情的追求和对自由的渴望是通过简单的帖子传递来表达的

对张生“愚蠢中见愚蠢,愚蠢中见真理”形象的描述,

盈盈不仅外表漂亮,而且感情炽热深厚

在这里,“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符合人们的美好愿望!

顾言道:“父母之命,媒人之言”,“门是对的。”

虽然张生的剑落了,他的名声却失败了,他是一个谦虚的学者,他对爱情的追求大胆而勇敢。

而且帅气,充满才华和勇气。

最后,整部剧都是快乐的

张生英雄的名字和盈盈的名字一样。

自古以来,歌颂爱情的诗歌、小说和歌剧比比皆是,有欢乐也有悲伤,尽管大多数都是完美的

结局,但谁能看到它过程中的波澜和波折,包括其中的艰辛和坎坷?也许,只有真相

只有认真经历过,才能体会到酸甜苦辣,爱与恨,相聚与分离,换取来之不易的幸福团圆!

《西厢记》读后感(篇三)

“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似垂柳晚风前。”——《西厢记》

《西厢记》的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诗人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在时代长河总流传甚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将其改编成说唱和戏剧。《西厢记》全名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也是一部优美动人的戏剧,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不朽名著。

剧本讲述的是张生与崔莺莺这一对情人冲破困阻终成眷属的故事。全剧共五本二十折。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曲折,缠绵悱恻,跌宕起伏,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如同身临其境。

看见这些运用极其娴熟的传统技法的文字,我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一种潺潺的崇拜感。再看见这些刻画的细腻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好像再现了这个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

“爱骑一匹白战马,如彪虎。

使一柄大刀,冠绝今古。

扶社稷,清寰宇,宰天下,安邦国。

为主存忠,愿削平祸乱,开疆展土。”

——《西厢记》

在听完这一段简短小诗语的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想把文学家元稹的那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改为“不是文中偏爱汝,此诗消去更无诗”啊!

总之,人不能永远沉困在那暗无天日的等待当中,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物品或事件,去追求自己的那段缠绵的爱情,应该向《西厢记》当中记述的一样——与自己的另一半一起冲破困阻,追求自己的幸福。

《西厢记》读后感(篇四)

《西厢记》描写的是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其间红娘是关键人物,无论郑桓、张生在想获得崔莺莺时都突显了红娘的作用,我想,红娘在今天应该是媒人或是引荐人形象吧,而一个人的生命中遇到一个助自己事业有成的推荐者、指引者是很重要的。

《西厢记》中描写的爱情也收到了崔母的阻拦。即运用门第不相配加以阻挠。在我看来,当今社会,不愿将自己女儿嫁与穷酸小子也存在,父母在乎豪门,在乎家庭条件,他们是怕女儿吃苦,但忘了女儿是否开心幸福,与其嫁给有钱人得辛酸孤独,倒不如嫁个重情重义的穷酸小子得幸福快乐。我想:现在穷,只要上劲,努力,将来肯定什么都会有的,所以,我想,有情人还是眷属的好。今天读完《西厢记》突然有感于身边的大学情侣们,有些人甜言蜜语,有些人相互迁就,有些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但这浮云烟花,多少能长久,曾记得有一个女生,因为家长不同意她谈恋爱,而她又不愿放弃那个真心爱着她的男孩,在亲情与爱情之间。她选择了跳楼来解决这一矛盾,转念之间成了植物人,痛心之余,我们不禁疑问:她成为植物人,谁之过?所以我觉得,父母与孩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能否保持冷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培养强劲的.心理承受能力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我觉得,大学生情侣们应更像《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要郎才佳人。

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更多些责任!

《西厢记》读后感(篇五)

因为我自认为我做不到。张生也是学富五车,终没有辜负莺莺的一番心意,还是让人十分欣慰的。而老夫人一味的食言和追求门当户对,确实有点势力眼,瞧不起贫穷人家的样子,但这样做的本因还是想要自己的女儿幸福,但终忘了儿女的幸福只有自己可以把握住而不是金钱,、地位,及其家人可以左右的。

都道“儿女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母亲不疼儿女还有谁疼”“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这话也是有利的,血缘亲情至上,做母亲的都希望作为子女的可以幸福、健康一辈子,找到一个好归宿,这些本是出于好意,但母亲也应该考虑一下作为子女的感受,尽管在封建社会婚姻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想要子女幸福,是否可以把“有情人终成眷属”考虑一下呢?而不是担当拆散有情人的木棍。在科技发达迅速、生活富裕的现代,为什么父母总是承当“木棍”的角色呢?即使作为过来人,有经验,但总不能因为这样就乱拉线吧?

总要给一个正当的理由,让彼此信服吧?“悲欢聚散一杯酒,南北东西万里程”正是“好事多磨难”才有了今日的别离,短暂的分离可以换来长久的相守,又有何不好呢?若张生考中状元,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换回老夫人的称赞和同意,所有人的祝福和快乐,若张生另娶他妻,莺莺便就此死心,认清其为人,还有机会寻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别离虽悲伤,却是检验人心最好的方法,痛苦一点,确实可以看清对方,并无坏处,若为真心,则“小别胜新婚”,又可收到老人的祝福,可谓“一箭双雕”。莺莺生活在封建时期,再怎么追求幸福,也会害羞和含蓄,才使得到离时说不出告诫张生的话,最后才在张生的询问下缓缓吐露,莺莺的大胆与细心,看出莺莺对张生的爱意与关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直未佳话,所有人都向往。但未经历风雨,又怎能有美丽的彩虹?正是如此,莺莺和张生凭着爱和对爱的执着换回了长相厮守,他们是幸福的。希望我们以后也如此幸福!

《西厢记》读后感(篇六)

看完戏剧《西厢记》后,颇具震撼与欣赏,因为之前只是在听老师讲这部极具价值的杂剧,就饶有兴趣,尤其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它,于此对其剧情有了大概认识。

整个戏曲的情节跌宕起伏、曲折波澜,却表现得极丰富、生动,王实甫细致地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表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使女主角莺莺的性格显得十分突出,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古代女子的含羞与矜持,充满了女性的另一种美。

在整场戏剧中,分为4个高潮,一线贯串是指整部作品自始至终都是以崔、张二人的爱情作为情节发展的线索。二类矛盾是指以崔、张、红为代表的进步力量和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根本性矛盾,以及崔、张、红之间的误会性矛盾。这两类矛盾构成了两种不同的戏曲冲突,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从而使剧情生动曲折。三个人物是指处于全剧结构中心的崔、张、红三个主要人物。整部戏就是以这三个人物为中心,通过情节发展来展示性格,又通过性格来展开冲突。《西厢记》全剧情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六次高潮,即“寺警”、“赖婚”、“闹简”、“赖简”、“拷红”和“争婚”。全剧既有统一的线索,又有六大转折,因而使剧情波澜曲折,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戏剧中刻画的四个人物中,张生,一方面执着追求爱情,一方面对莺莺的心思捉摸不定。莺莺,她既要克服封建礼教长期对他的影响,更要躲开老夫人的耳目,又不得不表现小姐的尊严与矜持,所以充满了顾及与尴尬,这种种的客观因素困扰着她。而在其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心理与性格特征尤其生动。

《西厢记》读后感(篇七)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此书故事曲折,情趣动人,细腻的描写,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用实际行动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纯洁的爱情,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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