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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与背叛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2-08-23 来源:互联网

[推荐读后感]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读后感]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篇一】

读完《忠诚与背叛》这本书,掩卷深思,为红岩故事中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热血忠诚而感动,也为叛徒的厚颜无耻而愤慨。记得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出在党内干部身上的蜕变问题,最严重、最可怕。这句话对走过九十一年风雨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面对今天喧嚣浮躁的社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把红岩精神作为一段遥远的历史片段去回忆,而应作为长鸣的警钟去回味,把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和对党的忠诚落实在工作过程中。

一、加强学习,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学习的过程,就是一个拷问心灵的过程,一个同思想做斗争的过程。当今社会,面对生死考验的机会不多;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却是层出不穷。面对这样的选择,是向许云峰一样坚守理想信念、勤政廉政,还是向蒲志高一样出卖自己的灵魂,出卖国家、企业的利益?前人已向我们做出了很好的回答,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英雄名垂青史;背叛党、损害人民利益的叛徒付出了血的代价,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受到后人的唾弃。当今社会的胡长清、成克杰就是很好的佐证,都是疏于学习,没有筑牢思想的坝堤,受到腐化思想的侵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任务。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是党的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人为劳苦大众的自由、解放抛头颅、洒热血,甚至用生命的代价践行着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要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杜绝滋生骄傲自满、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侵犯群众利益的思想和现象。二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坚持同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分子做斗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掌好权、用好权。四是要立足本职工作,以求实的态度,从实际需要出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焦裕禄、杨善洲都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三、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讲话中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革命战争年代,正是由于共产党人和全国各族人民群众建立了鱼水深情,铸就了铜墙铁壁的人民堡垒,才赢得了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新中国。和平年代,更不能忘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特别是国际风云不断变幻的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干部一定要破除官僚作风,放下架子、躬下身子、深入群众、倾听民意,诚心诚意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文化战线已经做出了表率,实施了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切切实实走到群众中去,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反映民难。作为国企的党员干部,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为职工群众多送一份温暖,及时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是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的工作作风,绝不能整天围着办公室转、围着上级领导转、要围着职工群众转。只有这样,职工群众才会最大限度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力量,共同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最后,让我们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束语。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90年的不平凡历程,它所领导的人民共和国也历经了60多年的风雨,当我们行进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需要时刻保持冷静和清醒的头脑,不断拷问和检验自己的灵魂,规范和警示自身的行为,当严峻和严酷的现实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能勇敢地担起历史责任,像那些为我们创造辉煌历史的先烈们一样,为了正义和理想,勇于奋斗,不怕牺牲,前仆后继。

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篇二】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责任、忠诚及激情》有了深刻的认识,正如书中开篇所写的那样:“责任、忠诚、激情”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和商业精神,它可以让一个人在所有的员工中脱颖而出。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这是本书的精华,这即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又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只有每个人都能脱颖而出,都能超越自我,那么形成的合力就是金元宾馆发展中又一次令人振奋的跨越。

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就失去了社会对他的人生价值认可的基础;这种人即使你学历再高,学问再好,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就更不用谈他的人生价值了。所以,上级给自己的任务一定要尽职尽责去完成,不要有什么怨言。当然作为领导也要量材而用,给一个不可能完成该任务的人分配以此职责,那就是以牛代替马,最后将士们都因为坐骑的原因而失去了作战的最佳时机。

忠诚,要职工忠诚于自己的企业,同时企业也要忠诚于自己的职工,假使只有职工忠诚于自己的企业而企业不忠诚于职工,则势必产生副面影响,最后职工背叛企业。同时,职工要忠诚于自己的职责,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要让工作绊着自己的脚步,而不能前进。

激情是针对工作态度而言的,对工作要有激情,不要把工作当成负担,当你用自己的学识完成本职工作时,难道你就没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成就?就没感觉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此条款,我想但凡工作有激情的职工都有过这种感觉吧!诚然,书上说要我们把自己的工作作完后找事情做,这种主张我不建议大家采纳。那种越俎代庖的事情是中国人的一大忌讳,有炫耀自己,出风头之嫌,在工作容易脱离群众,众叛亲离,工作中没了朋友,也就没了工作氛围,那么即便你再激情也激情不起来了。

有了责任就要有忠诚,因为当一个选择了工作,你就承担了一份责任,就必须尽职尽责,而尽职尽责的义务就是个人的忠诚。其实了解什么是责任,明确自己该做些什么并不困难。而要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则并非易事,而贵在坚持。对员工来讲自上而下的忠诚于企业是必须的但并不无能无条件,绝对而盲目。之所以强调忠是因为忠诚与责任双向而行,相得益彰才有价值。员工都应该感觉到是企业养活了自己,是这样的工作环境给自己提供了机遇,同样的自己也养活了企业,正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懈努力,积极向上,尽职尽责,才共同铸就了企业的今天,而责任和忠诚的双向性,就充分的体现在这里。工作对员工来说在内心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一种是主动工作,一种是被动工作,而作为企业,它所容纳的可接受的是主动工作的员工,因为被动工作总会给人带来或多或小的压抑。主动工作,其动力来源于工作的激情,这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动力之源,员工先择了一种职业或者某项工作,优秀的人必然会选择努力、勤奋、热情的品质来实现自己工作的价值。工作是一个需要付出辛苦,付出努力的,而工作的态度决定了一切。没有低微的工作,而只有低微的工作态度的人。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中国还有句老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由此可见,头脑中能存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它完全取决于自己对工作的认识。工作后的报酬,无论多少,决不会代表工作成绩的全部。如果将挣钱作为唯一的目的,这只能是一种不成熟的观念。人除了取得报酬而生存之外,还要注意的是工作经验的累积,个人理想的实践。所以最好的工作不一定是工资最高,而是升迁、进修、经验、技巧和认可等综合体。

综上所述,这本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必读书,也是我们今后的工作指南,通过《责任、忠诚、激情》这本书,我们会对工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要劳记:

责任——每一个员工都不能推卸责任,推卸责任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实现自己价值的机会!

忠诚——在社会中,并不缺乏有能力的人,而那些既有能力又有忠诚的人才是每一个企业所看重的最理想的人才。

激情——最好的劳动成果总是由那些头脑聪明并具有激情的人来完成的。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我会有更高的责任感,更加尽职尽责,热心百倍的去面对工作中的每一天,为我们石油事业辉煌的明天努力的去奋斗吧!

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篇三】

上周四学校组织在一报观看电影《忠诚与背叛》,接到这个通知心里是有些抵触情绪的,但是还是要接受组织的安排,按时到达了一报。

开始的时候没太大的感觉,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觉得心灵受到不小的震撼。一方面是由于里面有我所认为的血腥场面,每每看到这样的残忍的情景,我会觉得心里特别难受,浑身不舒服。一方面我也知道那样的疼痛的场面在革命的时候经常会有,所以一直都很敬畏那些老一辈的革命家们。这样的场景能够让我们在这中和平美好的年代任然记得是那些伟大的共产党员们用自己一生的辛劳为我们换来了如今的生活,让我们依然能保留那一份感激并回报社会。

然而不仅仅是这些,这部影片通过对比两种人得品格和命运,让我们知道了革命是要有铁的纪律的和坚定的宗旨的。电影终究只是电影,只是传到一种思想,最重要的是观者是否赞同,是否反思。而我自己再观看这不电影时候内心是很不平静的,也想到了很多的问题。

一、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党不需要我们去流血,不需要我们去上战场,那么我们在党组织里面是否就意味着可以无所事事呢,只是挂着名号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党的宗旨是位人民服务。革命是为了人民,为了保守党的秘密而牺牲生命同样是为了人民。而我们现在也要坚持不懈的将这一宗旨贯彻下去。在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时时刻刻都可以贯彻这一宗旨的。为人民服务不一定就是轰轰烈烈的革命,他是无处不在的。

二、关于入党动机,这个话题若是放在革命时期,相必是没有意义的。革命时期有志。 之士为了拯救中国人民共同奋斗,艰苦战斗,加入党组织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为什么入党动机却严重成为一个问题,事实证明很多的党员同志也并不是为了什么信仰而加入党组织,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和党的高层和底层脱节的原因。党的高层或许还在为中国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操劳着,但是到了下层,党员也许仅仅是挂着个名号,没有什么任务,也没什么人监督,而且还有常人没有的某些特权。所以最根本的还是没人监督。就像电影所反映的一样,起初监理检查委员会的必要性,而现在是如何将它落实到各个层的当组织的问题。严格规范党的成员,让各位成员意识到自身在和平年代自身的责任依旧是没有变的。不遵守纪律一样会受到惩罚。

三、革命的成功不是信誓旦旦,而贵在坚持—对信念的坚持,对坚强的坚持。试想,如果没有坚强的信念,没有坚韧的毅力,如何能在充斥着无数诱惑,充满着无形的危险之中,还能一如既往地走向革命。而中国如今的“革命”就是如何带领着中国人民共同走向更美好的明天、不仅经济发达而且社会充满和谐、诚信和友爱。

时代证明,实践证明,那个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员无愧为革命的斗士,无愧为时代的精英。我们今年的美好时代,幸福生活,和谐社会都是用无数老一辈革命者的巨大付出换来的。我们在对他们发出无限赞叹的同时,一定要警醒自己,深刻反思,时期不一样,任务也不一样,我们应该积极充当时代的先锋,为中国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献出自己的力量。

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篇四】

是与非,黑与白,真理与狂妄、正义与罪恶、善良与暴戾这些世界的“相对”推动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作为判断者从中作出抉择。于是产生了名垂青史的殉道者和遗臭万年的背叛者。看过了《忠诚与背叛》,我才真正感受到“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志士用生命作为代价换来的”这句话背后千钧的重量。

渣滓洞看守所的高墙上消磨革命者意志的标语如此醒目:“青春一去不复返,还须仔细想想,认明此时此地,切莫执迷。”是出卖同志,背叛革命;还是“执迷不悟”,坐穿牢底呢?是面对一扇永远紧闭的门,还是从门下洞钻出去,追求那无数人望眼欲穿的自由?

《忠诚与背叛》中记载的这些人的抉择或令我倍受鼓舞,或让我疑惑不解,或是我倍感羞耻。

本书的第三章标题“女人无叛徒”十分简明,却令人倍感震撼。面对男人们都无法忍受的重刑和条件极其困苦的牢房里,所有女性种竟没有一人当叛徒。她们不怕死,不断地经受寂寞的考验和折磨。更难能可贵的是女囚土门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还要孕育生命。愈艰难愈团结,愈清苦愈顽强。在这里生命的孕育,真情得以昭显!初生的生命是她们革命到底的有力支撑,理念信念的精神寄托,更是划破黑暗的一道朝阳。她们的壮举深深地鼓舞了我。相反,为什么当时重庆地下党中职务越高的领导干部遭逮捕后叛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许多普通党员印象中那些“最革命者”到了敌人的监狱和老虎凳面前,就甘愿沦丧气节成为叛徒?最令我感到羞耻的是:狱中,当任达哉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出卖同志时,他的答案竟是“受刑不过,没办法”。女人尚且知信守节,况丈夫何?

屈原有云:“夫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污;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90年沧海桑田,90年风云激荡。在我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一道努力下,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国家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然而党员干部当认清我国复兴之路依旧崎岖的现状,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求索的过程何其漫长。“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虽然我们身处和平,但时代对党的考验从未间断。8000万党员必须保证其纯洁性,及忠诚不二的政治信仰。以过硬的作风垂范与群众,人民和国家才会看到希望。就让我们在红岩精神的感召下,不断地拷问自己的内心,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坚定自己建设国家,忠诚于党的信仰。让忠诚与正义的花朵盛开于世,永溢芬芳!

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篇五】

什么是自动自发?“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强迫,自觉且出色地做好自己的事情”。这是我最近在一位朋友的推荐下,拜读了是美国着名出版家、作家阿尔伯特。哈伯德编着的《自动自发》一书后所知道的,自觉这是一本励志的好书,它涵盖了勤奋、敬业、忠诚等内容,它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人们传递了这样的一个做人处事要则:为人要勤奋,工作要敬业,对公司(老板)要忠诚。

为人要勤奋。在《自动自发》一书中作者也明确提出了“懒惰对心灵是一种伤害”、“拖拉和逃避是一种恶习”的观点。勤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体统,可是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怕吃亏”的人,还有出勤不出力的人或不出勤的人,也还有“油瓶倒了也懒得扶”的懒汉,他们做事拖拉,今天可以完成的事能拖到后天的,决不会在明天完成,能逃避不做的坚决不做。他们有的人在评先推优、晋升嘉奖中得不到肯定时就埋怨世道不平,殊不知天道酬勤,付出的总有回报,上天也会偏爱勤奋的人们,多付出的努力一定会有更多的回报。他们还有人埋怨自己天生愚钝不是块好料子,可是他们却忘记了勤能补拙,后天的努力与勤奋可以弥补先天的不足。如果我们能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就会得到同事工友的称许和赞扬,就会赢得领导的器重,同时也会获取一份最可贵的资产——自信与自尊。

工作要敬业。在《自动自发》一书中作者提出了“不为薪水而工作”、“不要看不起自己的工作”、“每一件事都值得我们去做”、“将工作当成人生的乐趣”、“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和“每天多做一点”的观点。从“不为薪水而工作”来说,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的,当然包括了我自己,但读完了这本书后,自觉书中所言极有道理,“工作固然是为了生计,但是比生计更可贵的,就是在工作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发挥自己的才干”,“如果你将工作视为一种积极的学习经验,那么,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一些刚从校园出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总对自己抱有很高的期望,认为自己一开始工作就应该得到重用,就应该得到相当丰厚的报酬,工资似乎成了他们衡量一切的标准,他们看不到工资以外的东西,当信心没有了,热情没有了,工作时总是采取一种应付的态度,能少做就少做,能躲避就躲避,敷衍了事,甚至一走了之。但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我们更应该注意工作本身带我们的报酬,譬如发展自己的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个人的人格魅力……抛开物质回报条件的敬业才是真正的敬业,当企业面临暂时经营困难或发展瓶颈时,更需要“不为薪水而工作”的员工和人才,对于企业来说需要这样的员工和人才一起度过难关,对于个人来说这样的时期正是磨练自己,提高自已的最好时机,我们华锡集团目前也正面临着人才引进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的局面,这些年来矿山二级单位的人才严重流失,如果我们的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人才能意识到“不为薪水而工作”的深层意义,那最后他们得到将会更多。

“不要看不起自己的工作”、“每一件事都值得我们去做”、“将工作当成人生的乐趣”、“全心全意、尽职尽责”、“每天多做一点”。敬业就要热爱自己的工作,认真而专注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把自己的工作当成是一件乐事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做好。我们华锡集团是一个大家庭,大系统,在这个大家庭大系统中,每个人所处的位子都是不可惑缺的,今年是华锡集团实施三年科学发展规划攻坚年,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位华锡人都要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尽心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只有我们每一位华锡人都做好了自己每一天的工作,华锡这个大家庭大系统才能稳定、和谐、高效、持续地运转起来,最终实现到2012年控制有色资源1000万,开成年产40万吨金属生产能力,实现100亿销售收入的发展目标。

对企业(老板)要忠诚。员工的忠诚本质上来讲是对企业的忠诚、对自己事业的忠诚。企业需要忠诚和有能力的员工,业务才能进行,才能发挥团队的力量,凝成一股绳,推动企业走向成功。员工必须依赖企业的事业平台才能获得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满足。因此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也是对自己的忠诚。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忠于企业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忠于企业这个集体、这个团队,另一个是忠于自己的上级领导。从第一个层面来说忠诚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主动忠诚,另一种是被动忠诚。主动忠诚是员工自觉地不断调整自己的目标和愿景,与企业企业、团队的发展战略目标保持高度一致,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本身。而被动忠诚是员工由于一些客观上的约束因素,这些因素往往是一些物质方面的因素,导致其不得不继续留在该企业、团队工作。企业最需要的忠诚就是主动忠诚的员工,一个企业员工主动忠诚于企业,当企业面临危难和困难的时候才能与企业同舟共济。我们华锡集团从来不乏这样忠诚的员工,从大厂矿务局成立之初到现在刚组建的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没有一大批忠诚的员工甘于奉献,在荒山僻野默默地工作,也不会有今天的华锡,2010年对于华锡来说是企业改制,力争上市的关键之年,需要我们每一位员工热爱自己的工作,忠于公司,与公司同舟共济,为把华锡做强做大做优做出自己的贡献。从第二个层面忠于自己的上级领导来说,一个充满战斗力的团体,必定是一个有严格秩序的团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而对于任何一个团队,必须有一个核心,这是确保一个团队不涣散的根本所在,对于核心的忠诚,则是整个团队实现自己目标的关键因素,员工忠诚于企业的领导者,这也是确保整个企业能够正常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员工的这种自下而上的忠诚对于企业来讲是必须的。领导是优秀的,否则他不会成为领导,所以员工要努力把握向领导学习的机会,用欣赏和赞美的眼光去看待我们的领导。我们应该留心领导好的习惯,效仿他的成功之道,因为与成功的人士在一起,我们就有成功的机会和环境,就象想提高技艺必须有一个好师傅一样。但忠于上级领导也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和盲目的,员工忠诚的是一个对自己的生存、发展、实现自我有助益的领导者,一个对企业有责任感的领导者,一个能够担当得起企业生存和发展重任的领导者,一个能够让企业健康运行的领导者,一个关心员工能够为企业奉献的领导者,一个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导者,对这样的领导者忠诚是有价值的,也是值得的。一个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并不表现在口头上的,而是表现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忠诚的员工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表现出对公司发展和成功的兴趣上,当老板(上级领导)想不到、听不到、做不到的,要为老板(上级领导)想到、听到和做到,当与老板(上级领导)出现分歧,也应该本着对工作、对事业、对公司负责的态度,直言相谏,求同存异,化解矛盾。只有企业上上下下齐心协力,才会有企业的兴旺发展,也才会有员工的工作机会和提高的机会,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了,员工才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舞台。对于企业员工来说不管是忠于企业还是忠于自己的上级领导同时也是一种感恩之情,羔羊跪乳,乌鸦反哺,感恩不仅是一种美德,感恩也是一种社会公德,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条件!生而为人,我们要感谢父母的恩惠,感谢国家的栽培,感谢师长(领导)的教诲和提携,感谢企业(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工作的机会、发展的舞台。

如果我们每一个华锡人都能热爱自己的工作,忠于企业,勤奋工作,华锡集团的发展壮大做强做大做优就不会只是一句口号。

刘欲求忠诚与担当读后感【篇六】

我看了《忠诚》,使我很感动。高长河、钟超林,明阳市委的新老书记之间的矛盾及合作,反映了改革年代的深层次问题。

我特别喜欢田立业这个人物,这个明阳市委的副秘书长,对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几年前曾在烈山县当过副书记,因为嘴不好,不稳重,被调回市委。明阳市委的新书记高长河上任后,发现他是个好苗子,就力排众议,并做通了常委的工作,提拔他做了烈山县委书记。

此后他工作特别勤奋,不谋私利,想出了许多好点子,解决了许多问题。但因为老书记信不过他,为了平衡,上级命令市委调回他。而他,本子上密密麻麻地写着烈山县的发展规划,即将要处理的问题,他只想发挥自己的才华,为人民多做点事啊!他虽然心灰意冷,但出于强烈的责任感,利用在任的最后一天,争分夺秒地处理烈山县的问题,直至在抗洪中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在他在任的最后一天,他曾对另一个县委书记胡早秋说:胡司令,趁着手里有点权,多为人民做点事。我现在是垂死挣扎,欲哭无泪呀!这既幽默又悲怆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如果不是出以公心,他为何在即将离任前还拼命为人民做事,对他个人有什么好处?一个县委书记在任的最后一天,也是生命的最后一天,焕发出多么耀眼的光彩啊!这是人格的力量,不愧为真正的共产党人啊!

在选拔跨世纪人才时,怎么全面的、正确地看待一个人,是多么重要啊!田立业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县委书记,也使老书记十分后悔、十分悲痛。现实生活就是这样,像烈山县县长金华,年纪轻轻就世故、稳重,会做人,但是绝没有田立业敬业精神这么强,可是也没有上级来撤她的职,她的官位是稳坐的。偏偏像田立业这样一心为公的干部,却被横挑鼻子竖挑眼。这反映了改革的艰难,领导者的成见有时会耽误一个人才的发展、耽误事业的发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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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秦腔读后感(篇一)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二)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篇三)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有些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去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读后感(篇四)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后感(篇五)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去借书,借到了一本漫画的《罪与罚》感觉很有趣,就读了起来。

书中讲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贷款者,心狠手辣,拉斯柯尔尼科夫实在穷的没钱花了,在一天晚上杀害了她,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爬上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使他紧张得昏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把他紧紧缠住。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痛苦的他,无法选择。但是,他选择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说出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而走向了解脱。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相信上帝,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偷我家钱的小偷,想告诉他:如果你是实在没钱花了,我允许你偷,不过,你要用自己劳动的双手再把钱还给我!!!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拉斯科尼科夫,大学生,因着贫困中途退学,依靠母亲的抚恤金生活。租了一间像衣柜的斗室,衣着寒酸,穷困潦倒。虚荣心极强,骄傲,不甘心平凡,自命不凡!有野心,尤其崇拜拿破仑。好高骛远,对于教书赚两个小钱根本看不上,所以宁可在陋室里空想,也不愿意教书赚两个小钱。同时又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时候也很冷酷无情。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但这就是最真实的人。

作者用一整章的内容都在写他杀人之前内心非常激烈的挣扎。杀人的念头在他心里一次次的燃起又一次次的放弃。否定他去杀人的理由是因着他良心的不安,那是卑鄙的。而支持他去杀人的理由是他自己的一套理论,根据这套理论杀人可以说不是犯罪,甚至是正义的。杀人不是最可怕的,你杀了人,然后在用一套理论证明你杀人是对的,这才是最可怕的。

根据这套理论,人被分为两类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是平民老百姓,他们没什么权利,他们的义务就是俯首帖耳。不平凡的人是统治者或新社会的建立者,是立法者,他们甚至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不平凡的人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都是开国立业的大人物。这些不平凡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但他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受到人民的崇拜,名流千古。所以你看,根据这个理论,杀人没有什么啊,你看那些最被人们尊敬最伟大的人物,哪一个不是杀人如麻,只要为着好的目的,为人民谋福祉,杀人是正义的。为了好的目的,可以做错的事情。当然这些好的目的只是犯罪的借口,是我们心里的诡辩和自欺而已。

这就是拉斯科尼科夫的理论,乍一看很有道理。因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确实整个人类历史都在践行这套理论。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弱者是没有权利的,谁是统治者,谁强大,谁就是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最后的赢家才配拥有一切的权利。没有绝对的善恶,只有强弱。

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堕落的本质就是要自己独立做主,分别善恶。换言之,就是不再以上帝为王为主,拒绝上帝的统治,而想自己当家做主,自己定立善恶的法则。就是说,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自己说了算。当人离开了上帝,不在尊上帝为王,人自己定立善恶的标准的时候,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灾难。当人拒绝上帝的统治时,人就想要撺掇上帝的宝座,自己封神,为了那一个宝座,争战杀伐。人脱离上帝的善恶标准而自己定立标准的时候,杀人却变成了正当的。拿破仑,希特勒,秦始皇,以及历代所谓伟大的君王等等,所有这些为着追逐权利,为着登上宝座而所造成的灾难,都是因着不尊上帝为王的缘故。只有无所不知,完全公义的上帝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当人妄图代替上帝决定善恶的时候,结局注定悲惨,也是对上帝的僭越。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义,法律也是为着普通人所设立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骗人的把戏,你见过皇帝受法律制裁的吗?要是统治者犯法怎么办呢?就没有更高的法来制裁他吗?我们相信有,那就是上帝完全的律法。有很多不信神的人也会说: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也有人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想,若没有一位完全公义的上帝主持正义,你的这些正义的盼望又如何实现呢?

《罪与罚》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曾言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夫斯奇的《罪与罚》等,都不是暇末加咖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资本论》虽提不起兴趣拜读,但是《罪与罚》还是可以看看的。

故事前面很是平淡,重点介绍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生活现状,讲述他生活现状,当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他的杀人计划,故事开始“罪”的篇章也就走向高潮,转向“罚”。

神经上的折磨与摧残,故事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和波尔菲里之间关于“论犯罪”中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的解读,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以为是不平凡的人来做一些不平凡的事,这就是社会的现实,很难想象,当时作者就会这么有趣的论述。

故事中索尼娅的出现是必然的,当罪行开始,惩罚降临,总要设定一个解决的人,索尼娅自身妓女出身,却带着极大的圣母普世光环,是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救赎,也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宗教式的解决方案,虽然拉斯柯尔尼科夫选择自首而非自尽,但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最开始的一年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的,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自首的决定是否正确。总的来说,这本书带的我的更多感触的是当时的社会情况真的令人发疯,而且频繁在文中出现的疯,温饱富足才能思考进步,而贫穷只会使人走投无路而自掘坟墓。或许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都有过自命不凡的幻想,但是我们终究不会去做拉斯柯尔尼科夫这样的杀人勾当,但是我们也会做些苟且之事。毕竟人呀,这种卑劣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

《罪与罚》读后感(篇七)

书本中描写叻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

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

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女生贾梅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女生贾梅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女生贾梅读后感【篇一】

《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是秦文君的作品,读完《女生贾梅全传》后,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坚强。

书中,我最喜欢贾梅的日记,其中有这三句话:当女孩难,当好女孩更难,特别是那种人人叫好的出色的女孩。唉,要是我是男孩该多好,和哥哥两个能被人称为贾家兄弟,彼此能称呼老兄,老弟,想也很威风。据说两个人做好朋友,非得要前世有缘,否则早晚都得各奔东西。这话是一个叫肖茹的女生说的,听起来有点吓人,因为谁晓得自己同哪些人有缘呢?总不能每交一个朋友前,先算上一次命。所以我不相信这个,没法信。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四(2)班二十多个女生中,有十四个偷偷地做过明星梦,漂亮的想当名星,嗓音出众的想当歌星,还有想当笑星的这其实并不可笑,人各有志嘛。

秦文君还写过很多书,有《男生贾里全传》《小人精丁宝》《宝贝当家》《逃逃》《十六岁少女》《小丫林晓梅》。

贾梅和哥哥贾里,是一起出生的,哥哥贾里就比她早出生几分钟而已。

女生贾梅读后感【篇二】

《女生贾梅》这一本书我已经看了十多遍了,这一本书很好看。

贾梅一个总觉得自己很厉害的哥哥,叫贾里,有一章中写的是他和宇宙的对决,宇宙其实自己只上了两堂课,并不知道什么武功,就用耍赖皮的招式赢对手,但还是被贾里打的落花流水。

贾梅在一章中为了去演唱会,用过了去饭店里打小工和给爸爸抄五万字的方法来赚钱去演唱会,最后爸爸看贾梅写的字越来越端正了,为了奖励贾梅就给贾梅买了一张演唱会的票。

贾梅有一个优点,就是坚持不懈。

在第七章中,写了贾梅宁愿扮演一个小角色,也不宁愿失去一次表演的机会。

秦文君阿姨写下的贾梅很友好、很聪明、很机智、很会帮助别人、很新潮、很充满活力、很单纯、很善良、很漂亮、不会想一步登天,而是一步一步的去做的,看见别人遇到了困难就会主动地去帮助别人、会遇到困难就自己去想办法救助、还会从别人的角度上去想办法。

《女生贾梅》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同学们值得去书店里或者买回来去看一看,你看了之后肯定爱不释手。

女生贾梅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的作者叫秦文君,是一位专业作家。《女生贾梅全传》是《男生贾里全传》的姊妹篇。她发表的《男生贾里全传》获得“共和国五十年优秀长篇小说“称号,她的其他作品也多次获得中华儿童文学奖等近50种奖项,为中国的儿童文学创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秦文君阿姨笔下的贾里的妹妹贾梅是一个漂亮、新潮、充满活力而又单纯善良的女生。《女生贾梅》一书相比《男生贾里》的故事情节更细腻童真,让人回味无穷。小小的贾梅总是巾帼不让须眉,她要用自己的`努力让哥哥成为她的手下败将。

这本书中的“母女之间”这个故事令我一直很难忘。贾梅自告奋勇地要自己做三道好菜,妈妈一直想从中帮忙。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最后还是在爸爸的说服下,决定采用“结果法”,让贾梅在最自然的结局中接受教训。结果就是贾梅把菜做砸了,提醒她做事不能总依靠别人。这件事也的确给贾梅了一个小小的教训。而这个故事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妈妈也是总站在我的身旁,在我觉得无助时,及时地伸出缓手。而爸爸总是在旁边撤梯子,希望我能自己解决问题。我既奢望妈妈不要太早放手不管我,又不希望自己会像贾梅一样,当打开冰箱时才发现什么也没有,而这时自己却一点也指望不上。所以,我也要吸取贾梅的教训,现在就开始独立,能自己做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完成,不能总是想着依靠别人。

《男生贾里》和《女生贾梅》两本书,让我百看不厌,每个故事都贴近我们的生活,充满回味。我也要让我的生活充满精彩的回味。

女生贾梅读后感【篇四】

暑假就是应该多读书,瞧!这不,我买了一些书来读。其中有一本是《女生贾梅》。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秦文君写的。主人公,不用我说应该也知道了吧!没错,就是女生贾梅。贾梅正在上初一,家里还有一个只比她早出生几分钟的哥哥,叫贾里,当然也正在上初一,只不过哥哥在一班,妹妹在二班。别以为这两兄妹相处的好,其实正好恰恰相反,往往都是哥哥贾里欺负妹妹贾梅,因为贾里实在太精了,总是是和妹妹唱反调。不过正是因为如此,才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贾梅还有一个患难之交,她叫林晓梅,因为名字里都有一个"梅"字,被称为"二剪梅"。她们经常在一起,好的就像一个人。因为她们两个都是班上引人注目的女孩,所以她们的私交好的让人嫉妒,同进同出,亲密的让别人找不到接近她们的机会。

在这个天真可爱、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女生贾梅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来。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是"假期打工女"这章节里,我即为她感到倒霉,又为她感到高兴。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贾梅因为想去听左戈拉的演唱会,所以出去打工。地点在一家餐馆,从早上7点到11点,而且要一个寒假(二十天),薪水是50元,挺辛苦的吧!本来那个老板还不错,让贾梅让她的同学们留下来吃午饭。可是后来结账时,正好没什么生意,结果,老板就把贾梅和同学们吃饭的钱也算了进来,最后只剩下两元。后来还是贾梅爸让贾梅抄了几张字,就给了贾梅二十几块,因为还不够,贾梅爸看贾梅字写得很好就奖励贾梅一张左戈拉的演唱会票子一张。我之所以认为贾梅倒霉的是遇上这么抠门的老板,为她感到高兴的是有这么一个好爸爸。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不仅有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还会告诉我们许多道理。比如在"食品节的明争暗斗"里,我明白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还比如在"母女之间"里,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

女生贾梅读后感【篇五】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很精彩的书,名字叫《女生贾梅全传》,讲述了女生贾梅和她的孪生哥哥贾里的生活趣事。书中双胞胎的妹妹贾梅我认为她很幸运,因为她不仅能有这么一个好哥哥,而且还能生活在一个快乐的家庭中,有班里的女状元——林晓梅做好朋友,还曾经当过荧屏小姐,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人物”。故事中的她妈妈非常疼爱自己的女儿,悄悄地为女儿解决了爸爸下达的命令——自己做饭。可却使爸爸在做讲座时夸奖了贾梅一番使贾梅丢了人,在作者的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下,我看到了一位慈祥疼爱子女的好妈妈。故事中贾梅的外公外婆向贾梅透漏了一件悲伤的消息,也就是爸爸妈妈们曾有一个儿子,这个章节使我觉得爸爸妈妈为了贾梅和贾里不伤心而从不提起,使这个秘密憋在他们心里。

这本具有情感魅力的好书一定会伴我一生。

女生贾梅读后感【篇六】

我最崇拜的作家是秦文君。因为她的书总是令人百看不厌。在她数不胜数的书里,我对《女生贾梅》这一本书爱不释手。

书中的主人公贾梅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心地善良,这是我最欣赏她的地方。

贾梅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林晓梅。一天,林晓梅不小心在公园里扭伤了脚,而贾梅身上也碰巧有伤。当她去散步时,看到林晓梅,不顾身上的疼直奔而去,小心翼翼地扶起林晓梅送去医院。后来,林晓梅的伤康复了,而她自己的伤反而更严峻。

从这件事儿上我们不难看出,贾梅多么的善良,其实,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

一天,雨公公不知怎了,被太阳公公气哭了,天上的雨如冰雹一样重重地砸在我们的头上。在操场上正玩得火热的我们不知所措。“快跑哇!”不知是谁吼了一声,全班一窝蜂似的往教室跑。小琦这时连忙使劲拉住我的手,把我拉疼了。我非常气愤地推开她大吼一声:“不用你管我!”我跺着脚走开了,就连操场边的树都被吓了一跳,震得摇摇晃摆。我回到教室,后悔莫及地想:“真不应该为这一点儿小事气愤,以后我们如何相处呢?”

放学时间到了,我闷闷不乐地走出学校,孤零零地等公交车。此时的我已经成了落汤鸡,可是雨还在没完没了,无情地下着。忽然,一个认识的身影向我走来——小琦。我的心在不停地跳着,内心非常矛盾。

这时,公交车缓缓地停下,她迅速把伞塞到我手里,一边跑一边微笑着说:“我的家就在前面,你先拿着吧!”我坐上车,透过车窗往外看,雨越下越大,她徐徐在一顶顶伞中消失。我的心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不知啥滋味。

这就是我的朋友,她和贾梅一样拥有一颗心地善良的心!我会向她学习,感受最完美的情谊。这本书给我许多启发和道理,我珍爱这本书。

值得收藏!师说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初中生还是一群天真烂漫的娃娃,可以在保持童真的同事学习做人的道理。一日读书,终身受益,书中的道理是无穷无尽的,人是会思考的动物,所以书籍里的知识蕴理才会被我们剔取、吸收。人生中受伤难免,失败跌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此而一蹶不振,失去了对人生的追求与远大的理想。那么,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值得收藏!师说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师说读后感【篇一】

通过阅读文言课文《师说》,并且通过译文的理解,我有了很多感触,也深受启发。

《师说》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不可能什么都懂,就连圣人也有不懂不明白的地方。因此当我们遇到问题不懂的时候,就应该不耻下问,不要觉得问别人好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师说》当中的一个核心句子就是“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意思就是说,但凡有道理的地方,就一定有老师的存在。按照最新的翻译来说,就是只有一定领域空间的地方,就有这个领域的能手。

是的,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是多姿多彩、奥秘无穷,领域繁多的。尽管一些人在一定领域取得了不俗成绩,可是在其他领域毕竟存在生疏不懂的地方。当面临了其他领域的问题时候,就要懂得去请教其他领域的能手。而那些士大夫非常保守昏庸,而且好面子,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可是他们正因为耻于下问正一步步成为废材庸才,他们最终难逃遭淘汰的命运。

总的来说,《师说》绝对是一篇经典的文言课文,值得我们好好学习,领悟其中真意。

师说读后感【篇二】

时光如流水,许多事情已辨不清最初的痕迹,不知不觉,就在跌跌宕宕中一头陷入灌输教育的泥淖。无比怀念大学公寓旁那一弯清浅的荷塘,那一排暮鸟投林的榕树,那一片萤火虫点亮的夜的星光,那是记忆里无数次栖止的地方。纵使当时的我颗粒嫩翠尚未饱满,却一直保持着甜美的微笑和向上的姿态。曾几何时,我感觉自己恰似一粒秋后漏收的黄豆,猛地撑开肚皮的我好奇外面的世界,却不知已经不得一场细雨,一头烈日,一夜冷风。

那时候,我以为走上讲台的我能将学习的教育理论演绎得淋漓尽致;那时候,我以为我能绘声绘色,带领孩子们驰骋知识的碧空;那时候,我以为在我的三尺讲台上可以自由的与孩子们分享星辰月牙和出走的安娜……而有一段时间,很长一段时间,我却是用“就你跟大家不一样”来扼杀个性;用“养你这样的孩子有什么用”来扼杀自尊;用“别整天琢磨那没用的”来扼杀想象力……教学才仅仅两年,我学会了用种种控制,强占孩子们心田里最后一隅自由的园子,而这园子本应是绚丽多彩的。静下来想想这种思维的停滞来自何处?或许始于固步自封,亦或始于经验不足,间或始于自以为是吧。倘若长期下去,它必将成为我专业发展的瓶颈。心急如焚的我,着实不知如何面对教学这门深奥的艺术。

闲暇之余,重拾韩愈的《师说》,最为经典的一句话:“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同样是这短短九个字,和学生时期的感受已是天壤之别。它在警示着我作为教师的职责,在三尺讲台上教师应有至理的拿捏,更应有师道尊严的自我守护。教师的第一任务应是传道,然后才是授业解惑。这九个字敲击了我沉睡已久的心灵,为师者,贵有道,更贵传道!瞬间,我感觉重获了一种自以为永远不会再来的幸福。

新学期伊始,我为能有一种不同的方式面对开学第一课,特意安排了一个简单的实验。我希望教学路上,不是逼着孩子们掌握几点干枯的知识,而是引导孩子们如何学习的同时能让他们明白生活中的道理;我渴望用我的科学课去开垦学生心田里独立自由的一方乐园,而不是用一些言语去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

回想起开学第一课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这样一个实验:我取出一个烧杯,往烧杯中注入了20ml的清水,说:“这是常态下的水,也叫液态水,如果把它倒入一条小溪里,它会怎么样呢?”一个孩子说:“它能流入大河,然后和许多水一起奔流着涌进大海。”“现在我把这个装水的烧杯放进冰柜中,他又会有什么变化呢?”全班异口同声说:“会结成冰。”我安排组长把实验台上装水的烧杯放进冰柜中,五分钟后取出烧杯发现水结成了一块晶莹剔透的冰块。我给两分钟让孩子们去玩冰块,他们甚是高兴。“结冰的水也叫固态水,谁能告诉我固态水和液态水有什么区别吗?”孩子们都举起了手,那眼神告诉我他们很想回答。我请了一位同学,他说“冰块的温度要低,而且它不能流动。”我说:“是的,0℃以下,这些水就成了冰,它就不能动了,诸如南极极地的一些冰,他们呆在那里几千年几万年了,它们的全部世界就是它们立足之地的那丁点儿大的地方。现在我们一起来看水的第三种状态。”我把盛水的烧杯放在三脚架上,并点燃了酒精灯,过了一会,水沸腾了,咕咕嘟嘟翻腾着一缕缕乳白色的水蒸气,在实验室静静的弥漫着。没过几分钟,水杯中的水干了,我关掉酒精灯,让孩子们一个个验看烧杯问:“谁能说说这些水到哪去了?”孩子们都知道到空气中去了。我说:“它们变成水蒸气跑到空气中去了,它就是气态水,它能流进蓝蓝的辽阔无边的天空里去。孩子们,你们可能觉得这是个简单的实验,其实他并不简单!水有三种状态,人生也有三种状态,水的状态是温度决定的,人生的状态也是自己心灵的温度决定的。假若你们对学习、生活的温度是0℃以下,那么你的生活状态就会是冰,你整个人生世界也就不过是你双脚站的地方那么大;假若你对学习和生活抱平常的心态,那么你就是一掬常态下的水,能奔流进大河、大海,但你永远离不开大地;假若一个人对学习和生活是100℃的炽热,那你就会变成水蒸气成为云朵。你将飞起来,不仅拥有大地,还能拥有天空,这样的人生世界才会最大!孩子们,新的学期我希望你们用炽热的心去面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好吗?”孩子们信心满满的回答:“好!”

这是平平淡淡的开学第一课,也是我重拾“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把传道作为自己的准绳后的第一课,但我却感受到一种“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感受到作为教师的一种诱人之道的魅力;感受到一种在教学中把知识和生活紧密联系的不竭热情与动力。教学是一门独特的艺术,如果说经验的丰富是成长,那我并不开心,因为这种成长有好多是以漠视学生的童年幸福为代价的,好在我把它记下来,作为我今后的警示。

《师说》事实上把“师”与“道”等同起来:“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有“道”就是“师”,才和贤都不成为师的标准,“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我既意识到作为师者,传道是我的根本任务,那么我始终要保持“闻道在先”,才能成为名符其实的“师”,要做到此,必须时时以“闻道先于我”的人为师。

今日我为师,再读《师说》,已不再仅仅关注“何为师”,而自然思及“如何师”,乃至“如何成为好师”。作为师,吾辈当不时读读《师说》。

师说读后感【篇三】

古者铮言,今犹在耳

老师,一个说不尽的话题。、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人类的文明,就是在一代又一代老师的帮助下传录至今。有人说,那书呢?知识不是用书记录的吗?书是知识的载体,它们等待着求知者的阅读,但它们并不能代替老师的地位。人类在地球上已经发展了数百万年,积累的知识浩若烟海。有道是:老师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没有老师关键性的指引,你可能永远在知识迷宫里瞎撞,甚至会误入歧途。

韩愈这篇《师说》写于1000多年前,但今天读来,仍有黄钟大吕的感觉。我们的社会,尤其是在行政单位里,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有的干部成天指手划脚,好为人师,你想让他当一回徒弟比登天还难;有的人在时下岗位竞争的压力中,抓紧时间给自己充电,但在能力比他强的同事面前金口难开;更有的领导容忍不了能够为己师的下属所有人都该读读《师说》,读完之后想想,该怎么学习?向别人请教就丢面子吗?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就是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这比不愿意为人师或为人徒又要恶劣多了。如果你仔细推敲一下他们的理由,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你会惊奇地发现,这恰恰是现在官场上盛行的风气。局长宁可让秘书跑断腿,也不屈尊(其实谈不上屈)问问局里的某个小科员。同时,确实有那么一批人借着求师学习的旗号讨好大人物―因为对着老师大献谈词不管从道义上还是从心理上似乎都套上了一个理所当然的项圈。这类已经扭曲了的师生关系,大家还得多加提防。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今日已转化为各行各业的技术人员了,地位也早就与文人差不多了。如果说韩愈那个时候的百土之人,在君子不耻为伍的状况下互相学习、借鉴、丰富了头脑,开启了智慧之门,导致韩愈这样的士大夫也哀叹今其智乃反不能及,那我们现在做学生的是不是也应该注意在与各行业的人打交道时,吸收一些有益的知识呢?他们可能没上过中学、大学,甚至是文盲,但术业有专攻,古训又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们的头脑中也必然容纳着一些你闻所未闻的智慧,吸收过来就成为我们的新智慧,何乐而不为呢?

师说读后感【篇四】

本文是韩愈所写的古代散文的典范。它论证了教师的职能,作用和从师而学的必要性,批判了士大夫耻学于师的不良风气和影响,从而阐明了从师而问的道理。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此句说明了老师的作用。是的,每个老师都有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的职能。无论老师的地位显贵还是低下,年少还是年长,只要能掌握真理,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好老师。

从而我想到了四川地震中用自己的身躯守护三个孩子的谭千秋老师,他可以称得上是人民的好老师,他不但为学生传道受业解惑也,而且将自己责任升华。当地动山摇的那一刻来临时,他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张开守护的翅膀挽救了三个孩子的生命。他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好老师。

学者,应该做到不耻下问。我们要学习古代圣人,“从师而问焉”。学无止境,不耻下问。则会“圣益圣”。不能向士大夫那样“耻学于师”则会“愚益愚”。

有时,我们在学习遇到困难后,可能很难开口向别人请求帮助,然后问题就会越攒越多。最后就不知道从何解决了。所以为了避免问题的积攒,要做到平常不耻下问,把问题分散的解决。这样量的积累后就会有质的飞越,学习成绩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确,三个人行走必定有一个会是我的老师。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必定会有些方面不如别人,所以大家在一起可以优势互补,耻学相师。所以“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每个人都可以作别人的老师,只是看你擅长哪方面了。

《师说》这篇文章蕴含着许多从师问学的道理。作者韩愈想借此激励后人不耻下问的努力学习,同时也批判了耻学于师的不良风气,希望后人能够有所启发。

师说读后感【篇五】

生活中没有绝对的愚者和圣人,一个人总是存在着好的方面和不够完美的方面,只是这两方面所占的比例在各个人的身上有所不同而己。

古代的孔子被后人尊为圣人,他的思想观点是否就十全十美、白璧无瑕呢?我们是否就该趴在他的跟前唯唯诺诺,对他的思想观点照搬不误呢?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我们就成了韩愈在文章中所反对的“官盛则近谀”了。我们都知道,这样做是过于绝对化的。我们对于圣人的思想和观点也要客观地加以思索而不能盲从。例如,孔子对从事耕作的劳动人民是很看不起的,我们就不该支持他的这种观点。对农人那种大地般淳朴、宽厚和善良,我们很有必要好好学习,不管它是不是圣人、官人。

小孩子也有些方面是我们所不及的。一次,六岁的小表妹指着河中因凸石而撞击出的水花说:“看,它们在跳舞,还唱着歌儿呢!”我为她能触发出如此生动活泼的语句而惊奇,早已被生活磨擦得庸俗的我对她的那份纯真放射出的亮丽真的望尘莫及。

通过《师说》我懂得了在生活中,只要是“道”,我们就应当学习,不管它来自什么人的身上。不管什么样的人,总会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们既不能因为某个人好的方面很少,而放弃向他学习,也不能因为某个人好的方面很多,而对他不完美的一面毫无批判地奉迎接受。我想这就是《师说》所要告诉我们的吧。

师说读后感【篇六】

“少时不懂读书,懂时已是中年”,近年翻书时常有这样的遗憾。这里,绝无倚老卖老的意思,且所谓“懂”也只凭个人的感受,或许依然是懵懂呢。每看到身边一些好学的年轻学子积极投入书海,那种求知的获得感以满溢在脸上的微笑展现出来,总能勾起自身曾经的求学岁月。

《师说》是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写给弟子李蟠的一篇说明教师的重要作用、从师学习的必要性以及择师的原则的论说文。近日得幸再读《师说》一文,思及个人成长历程,感慨颇多。少时读唐代大文豪韩文公《师说》一文,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其开篇之语: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近日辅导儿子作业,老师刚刚教会他“一”字,看他作业组词写着“一天”,其中“一”注音为“yì”(第四声),印象中“一”的读音只有“yī”(第一声),于是赶紧叫儿子拿来字典,翻到“一”字,最后落实老师此处有误,怎么办,跟儿子说老师教错了吗?

其实我最开始内心是认为儿子没有认真听讲的,找来字典确认儿子做错了,而后儿子确实说是老师教的,我立马打了电话给老师确认,询问他是怎么教的以确认儿子是否有错,当得知老师给到的答案为“yìtiān”,而后再将自己查字典的结果告知,并将字典的内容拍照发给她,老师对此表示了感谢给予她的纠错。第二天听儿子说老师已纠正,对于老师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由衷敬佩。

今天记录这一细节,以此告诫吾儿,学习上就得较真,方能有所作为,知其然还得知其所以然。

最新实用!小虾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最新实用!小虾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小虾读后感【篇一】

1、这些小虾,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灰黑色,甚至背上、尾巴上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叫它千年虾。

2、小虾真有趣。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小心,总是先用钳子轻轻碰一下食物,然后迅速后退,接着再碰一下,又后退,直到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用两个钳子捧着食物吃起来。

吃饱了的小虾显得十分自在,有的独自游来游去,有的互相追逐,有的紧贴在缸壁上休息。

3、小虾脾气不好。

要是你用小竹枝去动那些正在休息的小虾,它立即向别的安静的角落蹦去,一路上像生了气似的,不停地舞动着前面那双细长的脚,脚末端那副钳子一张一张的,胡须一翘一翘的,连眼珠子也一突一突的。

这时,如果碰到正在闲游的同伴,它们就会打起来。

小虾的搏斗很猛烈,蹦出水面是常有的事。

小虾读后感(篇二)

在寒假里,爷爷奶奶给我买了一本,《小虾》的课外阅读书。

这本书中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比如说小虾,红鲤斗水,油菜花,茉莉花,金盏菊,水鸟,木叶蝶……一些故事,让我给你们说一说红鲤斗水的故事吧。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我在小工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鲤鱼,斗着竹篙里流出的水直冲,他每充一次都被水流带到了沟里面,凭着她的努力坚持他冲进的竹管里的故事。

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什么事情要坚持,不能放弃。

小虾读后感(篇三)

作者菁莽写《小虾》一文,回忆了童年捉虾的趣事,描写了小时候观察小虾的仔细,也在文字中寄托了对小虾的喜爱。

读完《小虾》我也体会到做一件事情要观察和思考,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光看到表面,要多想想它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为什么快下雨的时候蜻蜓会飞在水面上很低,比如有时下雨会打雷有时不会,另外小虾的卵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这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小虾读后感【篇四】

《小虾》这一课,我的感悟颇多。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作者仔细认真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两大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让我感受到了文中的小虾太可爱了,我们也应该像小作者一样,拥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用一支生花的妙笔,把生活中的美好事物记录下来。通过阅读让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自信、勇敢、善良、有爱心、像作者一样做一个受欢迎的人。

小虾读后感(篇五)

知道了小虾生活在小溪里,知道了小虾它们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黑色,甚至背上、尾巴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都叫它千年虾。《小虾》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这两个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

小虾读后感【篇六】

一只小虾,在水里游啊游,被河水冲走,游到了岸边的淤泥坚。一个傻瓜看见了,很高兴,捉住了小虾。

小虾说,″可怜可怜我,你放了我,我还那么小。"傻瓜说,″可以,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小虾说,″去河里。"傻瓜一路飞奔带着小虾回到河里。小虾开心极了,说″谢谢你!好心人!"傻瓜也开心极了,″不客气。"然后走了。

人海茫茫,谁是傻瓜不重要,重要是我们获得新的生命的快乐,重要的是我们走的路都是希望之路。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读后了资治通鉴,对于资治通鉴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资治通鉴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们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读史明理的确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古籍中《资治通鉴》是其中的佼佼者。自宋司马光完成这一力作后多少代储君被要求必读《资质通鉴》。直到今天,这本书还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教会我们信义,智慧,勇敢,执着等道理。

在这里,我就挑我感触最深的一篇说说。汉武帝时期,霍去病少年得志,封侯拜将。是大汉王朝的骠骑将军,立有赫赫战功,擅长杀敌更是一马当先。但是他却不是一个能体会士兵疾苦的富家公子出身。每次打仗,专门为他准备的后备物资就有几大车,往往打完战了物资还有余。但是,普通士兵却可能饥寒交迫。反观同时期的李广将军,人人都知道他的赫赫战功,匈奴更是对他畏惧有加。但是更值得我们学习的是李广对下属的爱护和体谅。就是这种真正融入群众的上级才获得了真正的拥戴和信服。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李广一直无法封侯,但是,在很多人的心里,李广更像一位伟大的将军。而霍去病则自能成之有勇有谋,得天独厚。李广的仁义,李光的谋略,李广的胆识,李广的能力造就了这位流芳百世的'将军。我们如果将来成为一名领导,不仅仅要有能力,还要懂得与下属之间相处的艺术。合作,协助,共赢,相互体谅都是我们有学习的。

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典型,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读,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流水无弦万古琴,《通鉴》无声天下音”,让我们去阅读《资治通鉴》,了解其中的一个个历史故事吧!

《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编年体通史,与《史记》并称为中国史家之绝笔。它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至后周显德六年,共跨越1362年的历史。在这近2000年的漫长岁月里,发生了多少曲折动人的故事啊!比如:“战国争雄”、“楚汉相争”、“三国鼎立”、“隋唐盛世”、“五代十国”等等,便是这历史长河中泛起的朵朵浪花。其中牛角挂书的李密、以死尽忠的豫让、贤能勇猛的荆轲、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贤良淑德的长孙皇后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打开北宋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所编著的《资治通鉴》,之所以命名《资治通鉴》是因为它意为“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只要我们认真阅读它,便可以从中体会到烽烟四起的朝代战争,无数百姓处于流离失所、水深火热的痛苦。我曾记得有这样一段故事:李密小时候经常牧牛,可他却每每带上几本书,把书挂在牛角上,这样便可以边看边牧牛了,后被瓦岗军推选为“魏公”。为什么他们在那艰苦的条件下都能自学成才呢?而我们现在的条件比他们优越几千倍,有什么理由不更勤奋学习呢?

《资治通鉴》不仅为我们生动演绎了一段真实的历史,再现了一位位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还给了我们后人警醒。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培根曾说过:“书籍是在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是的,培根说的很对!书中的知识丰富多彩,它能让你欢笑,让你幸福,让你的天空充满阳光。我看过的很多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资治通鉴》。

可能有些人对它一无所知。其实(资治通鉴)意思是:鉴与往事,资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其主要内容大多一政治、军事和民主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灭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以警示后人。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历史已是司空见惯了。从夏商时期至清末民初,历史的动荡一直没有停止而消亡,它就像一条锁链牵制着我们。

读《资治通鉴》就像读历史一样。读“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乌江情,霸王泪。残阳铺江似血。鸿门宴,项羽宴请刘邦,项庄舞剑,险象环生,若非张子房之秒计,沛公早做刀下之鬼!霸王义放刘邦,只因心胸宽广不惧刘邦的阴险。但最终四面楚歌自刎乌江成全了大汉“大风起兮云飞扬。”

想《资治通鉴》就像想历史一样。想南阳卧龙,三试刘备爱才之心,茅庐未出,便知天下三分,“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最足通惜刘备不听孔明之言,火烧连营七百里,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曾三气周瑜、五日渡沾、七出祁山,但因错信马谡丢街亭,最终“出师未捷身先死,张使英雄泪襟。”

思《资治通鉴》就像思考历史一样。思一代武圣关羽,劈划雄,斗吕布,斩颜良,诛文丑,何等威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何等忠义;单刀赴宴,水淹七军,何等智勇;刮骨疗伤,败走麦城,何等凄凉。悲壮兮,感慨兮,泪沾裳,精神犹存兮。

历史就如茫茫沙滩上的一颗珍珠,闪耀着刺眼的光芒,见证着时代的变迁,见证着环境的变化。见证着历史就等于见证知识那悠远的独特的魅力,它敲响人们内心的声音,静静地听着听着……

历史的足迹被世人所追寻,它“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夜”,它“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它“留进细碟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历史的道路是漫长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悲伤。

曾翻阅历史的篇章,回首中华民族的屈辱沧桑—帝国主义疯狂的铁蹄践踏过的国土,那一条条不平等的条约,历历在目。是的,每一位炎黄子孙都不会忘记那血与泪铸写民族耻辱。一辈辈的血,一代代的心,历史在见证,在马蹄下丈量过英雄的路途,在烽火中寻找历史的希望。

读史司可以明智,读书可以理解。读了《资治通鉴》着本书使我增加了许多历史知识,使我知道了什么是国家大事,什么是民族大义,也使我懂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资治通鉴》是北宋文学家司马光的著作,记录了战国到五代的事情,十分精彩,令人百看不厌。

中国古代有去多仁义之士,比如一个叫豫让的人,智伯对他很好,他也对智伯忠心耿耿,当智伯被赵襄子所杀,豫让很难过,两次要刺杀赵襄子,都没能成功,最后伏剑自杀,看了这个故事,我很惊讶,为了报仇,他宁可牺牲自己,虽然这种方法不值得提倡,但是我们是否应该在他身上学到点东西呢?

司马光的最大贡献就是撰写了《资治通鉴》,全书共两百九十四卷,记录了历史的许多重大事件,他写这本书用了十九年的时间,花了他的大量心血,被奉为儒家三圣之一,这可不是个小称号,能得到这个称号的人,太少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1。古时候的人比现在的人重情义,讲信用,有时候我答应妈妈的事,比如不粗心也做不到,我真该学习他们。2。只要做了就做好,司马光写了十九年的书一定很辛苦,但是司马光还是凭借他的毅力留给了后人一部文学著作。现在我正在学习双簧管,我一定要像司马光学习,只要做,就要把它做好。

去看看这本书吧,绝对受益匪浅,我要让这本书伴我成长。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告成。它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它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官修史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读罢此书,感受颇多。《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司马光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本书使用了一套“古怪”的计时术语作为全书的时间框架体系,如“阏逄摄提格之岁”之类。“阏逄”相当于汉语“甲”,“摄提格”相当于汉语“寅”。为什么不用汉语的天干地支,而偏偏要用一套多音节语言的干支体系呢?

后来查过资料我才了解其实,我国古文献明文记载这是天皇语言,即三皇时代的官方语言。明代著名学者万民英所著《三命通会》云:“天皇氏一姓十三人,继盘古氏以治,是曰?天灵?,淡泊无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其十干曰:于逢(又名“阏逄”——编者注)、旅蒙、柔兆、疆困、著雍、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阳;十二支曰:困敦、赤奋若、摄提格、单于、执徐、大荒落、敦洋、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

说到主要内容则可分为:

1、《周纪》,五卷。

2、《秦纪》,三卷:《周纪》与《秦纪》原为《通志》卷。

3、《汉纪》,六十卷。

4、《魏纪》,十卷。

5、《晋纪》,四十卷。

6、《宋纪》,十六卷。

7、《齐纪》,十卷。

8、《梁纪》,二十二卷。

9、《陈纪》,十卷。

10、《隋纪》,八卷。

11、《唐纪》,最多,凡八十一卷。

12、《后梁纪》,六卷。

13、《后唐纪》,八卷。

14、《后晋纪》,六卷。

15、《后汉纪》,四卷。

16、《后周纪》,五卷。

经过查阅资料与询问老师朋友我了解到《资治通鉴》本身的编纂,具有很多特点或优点。首先是它取材广博和编写精审,所记叙的历史是幅员超过万里,人口超过千万,时间长达一千多年,而全书不到三百卷,组织精密,条理清楚,详略得宜,言简事明,有深入浅出之妙,这是一般史书不能与之相比的。其次,司马光的治学态度非常严谨,所用史料都经过仔细选择,并将选用的过程和选定的理由,一一记载下来,编成“考异”,成为《通鉴》一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后世流传中,人们才把它分开了,这项治学方法,因此称为“考异法”。这都是在组织形式方面比较突出的优点。

至于考异法是什么呢,我还不是很了解。仍要请教老师实资治通鉴中很多故事是用来体现作者对迷信思想的不懈。

其迷信思想,在统治者可谓根深蒂固,司马光常常依据事实揭破其底细。如记武则天之事:“太后好祥瑞。有献白石赤文者,执政诘其异,对曰:以其赤心。(李)昭德怒曰:此石赤心,它石尽反耶!左右皆笑。”又:“太后习猫,使与鹦鹉共处,出示百官。传观未遍,猫饥,搏鹦鹉食之。太后甚惭。”(并见《唐纪》二一长寿元年)事虽细微,意义则甚为重大。又如镇压黄巢起义的高骈,据有扬州,为霸一方,而听信玩弄神仙之术的吕用之,终至于城破身死。《通鉴》详记其事,不掩饰,亦不夸大,读者自然留下深刻的印象(《唐纪》七○至七三)。此类记载不仅表明司马光的见解正确,同时也表明其文学手法高妙。关于几次大战役的描写,如昆阳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淮西之战等,都极简练而生动,称为古代叙述战争的典型之作。

当然由于当时的水平与局限我又读了许多后续内容其中指出了不少错误如《史记》错记了战国时期各国的年代,因而将齐宣王伐燕记为湣王之事,与《孟子》、《国策》诸书的记载均不合,现在根据《竹书纪年》已经纠正了这个错误。《竹书纪年》是魏国的史书,因与儒家经典记载多不一致,在宋代不受人重视,以致后来逐渐失传,现在看到的是辑录本。司马光虽然看到过原本的《竹书纪年》,而不知利用,于是硬将齐宣王的年代比《史记》拉后十年,避免了与《孟子》等书的矛盾,其实毫无根据,不能作为史实看待。又如著作《后汉书》的范哗,在朝臣争权中被杀,而诬加以叛逆的罪名,编造了很详细的情节,《宋书》全收于《范哗传》中,司马光未作分辨,也照样采用了(《宋纪》六),到清朝,王鸣盛才辨明了当时的史实(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一)。又如东晋时期世家大族当权,陶侃为一代名臣而出身于寒门,世家出身的当权者对他多加诬蔑,《晋书》不辨真伪都收录下来。《通鉴》已多予删汰,但亦有删汰不尽者,如云侃“以不豫顾命为恨”(《晋纪》一六)。陶侃为地方长官,与晋明帝也无特殊关系,自然无必要参豫顾命,清王懋竑为陶侃作了正确的辨白(参看《白田草堂存稿》卷四)。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小错而否定大的成果。

《资治通鉴》是一部分量比较大的书,同时也是值得通读的一部书。如何通读这样一部大书?

然而在我看来司马光的思想中也存在聚贤他的思想,是一套严密的等级制度,一套金字塔型的,在他希望这等级制度是不要变动的。这从臣光曰中可以看出。但事与愿违,犯上作乱的事情层出不穷。这从根本上冲击了儒家的体系,我不知怎么办,但儒者有办法。于是一个弥天大谎被创造出来,而一些正直的儒者也信以为真,一起为这个弥天大谎添枝加叶。 这个弥天大谎就是天命。

如果问我得到了什么?我会说是当时的一种君主制度与格局的思考大秦一统天下,在西周封建的基础上立国,当时面临着一组不可解的矛盾:以顺的方法沿袭古制,则不符合新时期社会解构的需求,革新,则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去突破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六国旧民,无论是贵族血统,还是无知愚忠,亦或地缘差异,人们不可能自然而然地立即适应一个全新的社会结构,只能强迫,强迫,就失人心。秦通过足令其丧尽民心的方式完成了由封建制到郡县制的革新,完成了社会进化的需求,实质是为后来的大汉朝做了嫁衣裳。魏收在评论宇文泰的建国时说:“陈涉首事不终,刘季因而创业;贺拔元功夙陨,太祖籍以开基。”这是就个人成就而言,这个道理放大到国家层面,则是汉兴由秦,秦把黑脸都唱了,汉的白脸才好唱。秦法,真有后代传言那么严酷吗?只不过是作为时代矛盾的牺牲品的一个借口,大概不是为大汉的真正大一统背了黑锅?

惠政,有个极其需要避免的要点,也是历来君主们疑神疑鬼得最多的一个方面,那就是下面的人像司马懿那样,把人心都从曹家收买到司马家了。如何避免?老实说,高高在上的位置,自然需要能力足备的人去担当,庸主奸臣,想要不颠覆,真心难。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两个重要的道理,第一是黑脸不好唱,应该优先选择白脸,没得选除外;第二个道理是不怪敌人太狡猾,只怪自己不明智,遗憾的是大概没有几个蠢皇帝会认为自己蠢吧,不独皇帝,可能包括生活中大部分的人,其中可能有我,也可能有你。

道义是个抽象的概念,不如量化成担当。当时若不是赵无恤主动担当,三晋的命运还真不好说,很可能会被智伯各个击破,因为后来的晋阳反击战获胜,偶然的因素不小。段规为韩康子建议的策略是等,等到有人受不了,到时候再看,任章则抛出“将欲取之,必姑与之”的观点,听上去有理,似乎后来的事实也可以反证他做得对,而实际上不然,因为三晋之所以能够反败为胜,一在于赵无恤担当了责任,而智伯自己又粗心大意。智伯若不大意,一味怂的韩、魏,最终一定逃不过如后来六国亡于秦的结局,而六国采取的就是他“将欲取之,必姑与之”的策略,不断用土地贿赂秦国,希望将战火引向他人,自己坐收渔利。只可惜再没有一个赵无恤出来担起责任,而秦又不肯失误。由此可知,道义其实是个必要的概念,没有赵无恤肯担道义,那两家主仆,再聪明,再狡猾,也只是小聪明,被灭的命。

综上所讲资治通鉴有利有弊。以我愚见,我们可以了解上面的一些故事典籍。扩充自我,但不能一味陷于其中。

资治通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宋诗纪要》里这么写道:“磋砣莫遗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

读史明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而《资治通鉴》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哪怕是这个信息流飞速的时代,它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本书就像一位老师一样,教会我们信义、勇敢、执着等道理。

《资治通鉴》是北宋司马光所著的一本著名的编年体史书,它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1362年的史实,是我国编年史中包含时间最多的一部巨著!

在秦纪中,我看到了秦王扫六合,一统天下的壮举;在汉纪的泱泱文风中,我知道了两汉的兴衰;在三国纪中,我看到了乱世的演进;从唐纪中,我看到了国家的的鼎盛;在五代纪中,我看到了五代十国的更迭......它记录了各个王朝从繁华到衰败的印痕;它记录了各位优秀的帝王,如“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等;它记录了各位贤明的臣子,如商鞅等;它记录了各位英姿飒爽的武将,如霍去病等......可见它的知识范围多么的广泛。各个朝代,各位名人,在这本书中为我们编织出一个真实的世界,让我忍不住为它沉醉,为它痴迷。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小时候家住坟墓附近,孟子就学着做丧事的人装神弄鬼,孟母见这情景觉得这里不适合他们居住,于是带着孟子搬迁到市场附近居住,孟子学着商人买卖的样子吆喝,于是孟母觉得这里也不适合孟子居住,就搬迁到书院旁边住,孟子学着学生们的样子读书写字、彬彬有礼。于是孟母认为这里适合居住便定居在这里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家庭环境对人的重要性,就像三字经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刚出生的时候本性都差不多,但是生活环境的不同,人长大后的性格也就不同了。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多去对我们身心有帮助的地方,例如图书馆、运动场等等,而不是网吧、游戏厅等不良场所。这样才能健康成长。

时间很快会过去,等到了人生的结局时才想到读书,纵使是后悔也没用了。

我们能从这本书中看到智慧、阴谋、勇武,也能在其中看到残忍、人性的挣扎与固守。无数精妙绝伦的故事值得我们细细地品味和深深地思考,无数深奥的道理等着我们去理解,或许这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真谛吧。

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平,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习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习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习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习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习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习,那么应该怎么学习,怎么在学习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习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习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习,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习,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 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 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我们国家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学生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因为它是为了一个非常尊贵的人,还是对于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自尊又友好的狗,温暖的生活已经根深蒂固的扎在了他的认知里,知直到看到了温顺的柯利被领头的雪橇狗斯皮茨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为了活下去,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斯皮茨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六】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八】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九】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推荐!《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一】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作品,原来就读过此书,可是早就忘的差不多了,最近看了根据同名小说《倾城之恋》拍摄的长篇电视连续剧,不仅重温了故事情节,而且剧中的人物形象也鲜活起来。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给我印最深的还是白流苏,这是个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较高素质、又很有情感、语言得体、温柔善良、贤惠端庄、更具大家闺秀风范的女性,在那个年代真的是少少之又少,难能可贵

但是好人不一定有好的命运,人生的道路不一定顺畅。白流苏就是这样的命运。尽管她有着很高的素质、优雅的外表、坚韧的性格,但是偏偏遇到一元这个不争气的男人,遇到母亲守旧、一家子自私自利、又庸俗迂腐的哥哥嫂子让其受尽生活之苦。

在牢笼般的生活中,白流苏一直在跟命运抗争着。看到一元不学好,她学起跳舞做舞女,希望拉回一元。面对唐家对其设置的障碍,她找

来警察,只为了叫开大门。为了获得自由,她不畏惧唐家的要挟,找来记者,只为了制造氛围逼迫唐家离婚凡此种种,尽管似乎不符合她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子,但是,在那个年代她不得不用一种看似荒唐的做法来对付令其痛苦的婆家及婆家人。而在关键时刻,她却大义救出一元。她的沉稳,她的深明大义,她的外柔内刚,让人折服。

故事结尾还是好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经过曲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扣了主题《倾城之恋》。

白流苏的扮演者陈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前我曾看过她演的电视剧《暗算》,非常出色。

《倾城之恋》中陈数饰演的白流苏更是精彩绝伦,陈数简直把白流苏演活了,我觉得陈数的年龄和气质都和白流苏吻合,她的旗袍也是别有一番韵味。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二】

小说《倾城之恋》中倾城的意思指的是城市沦陷这一事件,所以小说的重点是:在倾城的时候,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恋。

之所以倾城这个时间和事件那么重要是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男主人公范柳原和女主人公白流苏之间才产生了最纯粹的爱。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看来,首先白流苏之所以想要和范柳原谈恋爱是因为想找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和他结婚,获得经济上的保障,爱不爱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而范柳原是爱白流苏的,但这份爱还不够纯粹,里面有很多自私的东西。小说里就有写到他对白流苏说: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他知道自己喜欢白流苏,知道这桩婚姻对她的重要性,但是他不想做这种划不来的事,娶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因为他对爱情有着高标准的要求,也因为他对白流苏的真心还不够。在倾城的时候,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彻,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在苦难面前,他们终于互相敞开心扉,读者也终于能感受到一点他们之间爱情的温暖和真诚。我记得有位老师说过,张爱玲是不相信爱情的,她笔下的爱情多是悲凉的,不完满的。我想这个故事也一样,且不说他们俩在倾城前那互相猜忌,步步为营的恋爱,即使是倾城那一刻出现的真爱的火花也是不能长久的,只能让他们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小说中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做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惆怅这段话已经是一个暗示了。因为恋爱不易,婚姻更不易,结婚以后,爱情由热烈变得平淡再转化为亲情的这一过程,更是对双方的一个巨大考验。

另外小说也反映了张爱玲对旧社会封建思想的批判和女权主义思想。白流苏出生的家庭,居住的白公馆就是封建社会的缩影。因为生于望族,流苏始终放不下身段,即使在家里长期受气也不愿寻个低三下四的职业,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家中的女子生下来也不过是等着嫁户好人家,她们没怎么受过教育,也没有谋生的本领,这就是旧社会女性的生活地位。白公馆用的是老钟,比上海所有人的都慢一个小时,这是在暗示白公馆里面的人是墨守成规的,落后于时代的,他们还在用旧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女性。白流苏离婚是因为前夫经常打她,但是家人并不重视,反而更在乎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的事实,从后来兄嫂们对她的冷言冷语可以看出这个家里家庭成员间的冷漠。所以白流苏奋力想要离开这个家,即使没有爱也想和范柳原结婚,这是个多么无奈而又悲壮的举动,她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做赌注。当范柳原发来电报让她第二次去香港时,老太太让她去,她为自己的身份变得如此下贱,仿佛是范柳原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而感到悲伤,但是她没有办法,她没有青春可以再消耗了,只能在家庭的压力下屈服。这段描写令人感到心酸。其实现在也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为了满足家人的期望与不爱的人结婚,很多人给孝顺一词道德绑架,在父母的催婚下仓促结婚。之前看爱奇艺一档辩论节目《奇葩说》里面就有讨论过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张爱玲对于被束缚于旧婚姻思想和制度下的女性给予了同情和理解,从她塑造的白流苏这一角色中可以看出一点反抗精神,一点懂得争取相对的幸福的可贵。同时小说也告诉了读者,女性应该有独立的人格和经济能力,挣脱传统婚姻思想和制度的束缚。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三】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小时候的一句话却料定了后半生的苍凉。

第一次听说张爱玲是看《倾城之恋》,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他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一对平凡的夫妻,刚开始喜欢这句话,是觉得很配《倾城之恋》的主角的性格,而到了后来当我真的读了白落梅为她写的传,我知道这个天才的女人有一次命中了自己的爱情。

胡兰成果真是一个自私的男子,而张爱玲却不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但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只是一个梦,终有醒来的那天。张爱玲让柳原和流苏过上了平凡的生活,而现实却没有让他和胡兰成在一起。她说:我只是枯萎了,我感慨:幸运的只是枯萎了,若是她和胡兰成真的在一起,恐怕是要把心连根拔起吧,又是枯萎也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

张爱玲是一个骄傲的女子,我常常这样想着,他仿佛年龄永远停留在了25岁之前,梳着6岁就想梳的可爱头,穿着淡紫色的旗袍,她可以赤手打败所有拿着笔的人,但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有着致命的伤骨子里的悲凉。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也不知道该不该这样。

太骄傲的女人内心太脆弱。

25岁以后的张爱玲过得不幸福,也确实不幸福,生命这袭长袍上蚤子多的掩盖了华美。

我从来都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天才,她为自己料定了一切,甚至死亡。晚年时她独居美国,与外界完完全全的隔离,她自己说她在躲蚤子,我想着蚤子大概是躲不掉了,会一直跟着她到死。

我从来都觉得张爱玲是个悲情人物,或许是她太高贵的出身配着太跌宕的人生,也或许是她天才的文笔配着不幸的爱情,我觉得上帝从来都不公平,他给了张爱玲一袭华美的袍子,却让它爬满了蚤子,恶心了她一辈子。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四】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优选】《立德树人》读后感50范文汇编(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优选】《立德树人》读后感50范文汇编(6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立德树人》读后感50(篇一)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对我教育意义非常大的书——《立德树人》。这本书主要讲了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孩子在启蒙阶段的培养。在幼儿时期就让他们接受良好的传统道德教育,懂得做人、做事的道理,养成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兄弟,诚实守信等良好品格。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妈妈孝顺外公的情景来:在前几年,我正读二年级。我外公的手和脚一直不停的颤抖,什么东西都拿不住,外婆很担心,就告诉妈妈,妈妈就带外公去人民医院看病,医院的医生说:“病人的病比较严重,最好先让病人住院,再进行诊断治疗。”妈妈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时,我对妈妈说:“妈妈,您不跟大舅他们商量商量吗?”妈妈说:“不用了,就算你大舅他们知道了,也不会理会的,还可能骂我怎么带你外公去看病呢?不用花钱吗?”我就不与妈妈争辩了。妈妈就去帮外公办理住院手续。

在外公住院期间,妈妈每天下班回来就忙过不停:先给外公煮饭熬汤,还帮外公擦身子洗衣服,照顾好外公回家还给我们辅导作业。我看到妈妈这么累,也帮着做一些家务活,减轻妈妈的负担。一个星期,天天如此啊。有时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您真好,您真伟大!”妈妈抚摸着我的头,叹口气说:“傻孩子,有什么伟大不伟大的,你外公是我爸爸,照顾他是应该的。你大舅他们都不理他了,我再不理,天地不容啊。”虽然当时我并不大明白妈妈说的话,但还是对妈妈点点头。

一个星期后,外公出院了,妈妈带我去看望外公,一进外公家门,看到外公挺精神的,他的手不再颤抖了,走路也有力气了。这时我听到外公说:“女儿,你真是孝顺啊。”我转过头看外公,只见外公眼里盈满泪花。我走上前去搂着外公说:“外公我也要孝顺您!”外公笑了,不住地点头说:“好啊,好啊,真是乖孙。”妈妈和外婆看着我也笑了。我又扑进妈妈的怀里,仰着头对妈妈说:“妈妈,我长大了,也要像您孝顺外公一样孝顺您。”

妈妈说:“好啊,真是我的乖女儿。”当时我也只是跟着大人学样子,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内涵。直到我看了《立德树人》这本书,才明白孝悌的道理。其中这本书中的第三课《孝悌善友》的故事和孔子的名言: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最让我最受启发。这几句名言的意思是:年轻人在家要孝顺父母,出门在外要尊敬兄长,行为要谨慎,讲话要有信用,与众人友爱,亲近有仁德的人。做到这样之后还有余力,就去学习文化知识。让我明白了“孝义”。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孝是一种超越功利性的情感所在。一个温暖的微笑,一杯热腾腾的茶,一张亲密的合影,在家洗洗碗、拖拖地、说说身边高兴的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这些小事,都足以体现我们的孝心。仔细想想,父母对我们付出最多的情感便是关爱之情,如果我们每天坚持对父母说一句关心的话,使他们知道自己在我们心中的地位,他们便会知足;如果我们锻炼好自己的身体,每天健健康康的,他们便会安心……在还没有能力报答父母时,我们要学会感恩,积极回应父母对我们的关爱之情,那就是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取得更好的成绩。

《立德树人》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培养了我们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兄弟、诚实守信的道德之本。

《立德树人》读后感50(篇二)

《立德树人》这本书是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学校发的,对于我们这些乡下娃来说是一件新鲜的事儿,尤其对于爱看书的我来说,更是高兴万分的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手不释卷地读起来。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知识无穷无尽。例如有孔子、郭沫若、聂耳让我最为诧异的是孔子连吃东西要按照五谷之类什么的。而我呢,管他什么礼仪啊。只要菜一上桌,我就朝我最爱吃的东西进攻,不一会儿菜就被我一扫而光,而妈妈则生气地盯着我。

当我读了《立德树人》之后,我的脸就像苹果一样红了。暗暗发誓以后绝对不能这么没礼仪了。还有当我读到冯玉祥挨饿买肉给父亲时,我的脸更红了。里面讲了:在冯玉祥父亲当官的时候,父亲因病被罢免,刚好在兵营的名额还差一个,父亲就让冯玉祥去当兵。众所周知当兵是十分辛苦的,每天都要高强度地训练。看着自己的儿子瘦削的身体,父亲心如刀割,于是凑了点钱让他去买点东西吃。但是冯玉祥知道这钱来之不易,想退回给父亲又怕父亲骂;不退回去,又觉得不安心。于是他把钱存下,慢慢的把钱存够,他就请了两天假买了两斤肉回家。父亲碰巧不在,他就先把肉炖的香香的等父亲回来,想给父亲一个惊喜。

父亲回来后问他这肉从哪里来?冯玉祥不紧不慢地说:这肉不偷不抢,您只要放心吃就行了。父亲还是不肯吃,他只能把事实告诉父亲,父亲激动的抱住了他

而我呢,和冯玉祥相比,真是差个十万八千里啊。而今,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礼仪,什么叫做父爱,还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都是读了《立德树人》才有的感悟。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父母,立德树人。

《立德树人》读后感50(篇三)

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鸟语花香的季节。在这美好的春光里,我细细品味着《立德树人》一书。这本书一共分成十课,有习礼约己、好学为本、孝悌善友每一课都有耐人寻味的小故事。

我最喜欢第三课孝悌善。这课书里面蕴含着敬重父兄、晚辈善于长辈的一种优良道德风尚。《弟子规》中有一句话: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意思是:父母喜好的东西,子女要为他们准备;父母厌恶的东西,要为他们去掉。正如《冯玉祥忍饥买肉孝父》这故事一样,当中讲冯玉祥知道家里贫穷,就把父亲给他买饼充饥的钱一个不花地存了起来。过了些日子,冯玉祥到肉店里买了父亲最喜欢的猪肉,煮熟递到父亲面前时,父亲感动得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再看看我,常常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把父母放在第二位,把好吃的先留给自己,总是嫌父母做的饭菜难吃,经常吵着父母为自己买喜欢的玩具,当父母没有满足我的欲望时,我就大吵大闹,还有时因为小小的事情就顶撞父母。我和冯玉祥相差太远了。因此,我要改掉坏习惯,也要孝敬父母,感恩父母,把父母放在第一位。尊师爱幼,与同学和睦相处。说到做到,在家里忙完功课,我就帮父母做点家务,分担一下父母的辛劳;逛街时,不必要花的钱不乱花;平时有好吃的留给父母一份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百行孝为先。

同学们,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我们要怀有一颗感恩父母的心,要从小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学会孝敬、学会生活。让我们一起为创建文明的社会,美好的生活而奋斗吧!

《立德树人》读后感50(篇四)

立德树人,顾名思义,就是用自己美好的品德树立给别人一个好的榜样,在我们《立德树人》的读本中,有着许多关于我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的故事:浩然正气、舍生取义、尊老爱幼、践行至孝但让我深受感触的是践行至孝。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这说得一点都没错。孝,也是一种美,但这种美和外表的美可是天壤之别。如果一个人不孝,不管他(她)的外表有多美,也永远比不上那些平凡而有孝心的人。那么,什么是孝?孔子认为,孝顺就是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大家都知道,乌鸦虽然外表丑陋,但在养老、敬老方面堪称动物中的楷模。当乌鸦年老不能觅食的时候,它的子女就四处寻找可口的食物,衔回来嘴对嘴喂给老乌鸦吃,从不感到厌烦,一直到老乌鸦临终,再也吃不下东西为止。而孟子告诉我们,继承父母的志向,完成父母的遗愿也是孝的一种。

文中的蔡文姬,自幼好学,博学多才,最难得的,是她的孝顺。父亲蔡邕也同样是学识渊博的学士,后因依附董卓而被关进监狱,死于狱中。临死前希望女儿能整理自己生平的著作。父亲平时写字,她就站在一旁帮父亲研墨;父亲平时生病,她就亲自前熬汤药,日夜侍奉。蔡文姬长大后,又经历了不少磨难。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中,她依然不动摇为父续书的心。后来,又得到曹操先后两次帮助,答谢曹操时,曹操只需家父的著作,这促使了蔡文姬能够更快地完成父亲的遗愿,践行了孝道。

力行孝道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尽的责任。对父母的爱,迟了就无法再来,走了就无法最溯、孝顺,有的人会用金钱来代替,正如一些现在比较有钱的人。父母渴望的是子女在自己生病时照顾一下,温暖他们的心。可是,有许多父母都会失望,应为自己的子女并没有来,而是用金钱来雇人照看,这让他们的心更冷了。所以,孝,用金钱是难以衡量的。

乌鸦的反哺,蔡文姬为父续书,都是孝的典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人子女,孝是应该做的。人生天地间,孝字最为先。但,还是有人不孝的,经常向父母伸手就要钱,从不替父母着想,这是孝的行为吗?孝,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只要在平时多关心父母,帮助父母完成意愿就可以了。乌鸦能反哺,蔡文姬在困境中仍为父续书,更何况我们是人,现在我们的生活那么好!

合上读本,我被蔡文姬那份孝心深深打动了。是啊,孝是我们每个人应做的。即使不能够好好的赡养父母,帮助父母完成意愿也是一种孝。我们应像蔡文姬那样,继承发扬父母的优良传统,努力完成父母的意愿,父母会以此为荣的。我虔诚地向各位说一句:孝,其实很简单,而且只要用心,这种美会掩饰掉你外表的缺点。我们有自己的意愿,父母同样有自己的意愿。或许,父母的意愿比我们的简单得多,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女懂事听话,健康地成长。既然如此,我们完成父母的意愿又何乐而不为?

如果我们现在不孝顺父母,为将来自己的儿女做榜样,那我们又如何得到子女的孝顺呢?我们想得到子女的孝顺,父母又何尝不是?既然是这样,我们就应该先做个榜样,孝顺父母,完成父母的意愿,以身作则才对啊!我衷心祝愿天下的父母都能得到子女的孝顺,为人子女的也能践行至孝!

《立德树人》读后感50(篇五)

风,引领着雨,为大地带来生命的苍翠;太阳,引领着人们走出黑暗的黎明;德,像一颗璀璨恒星,指引着生灵的方向。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曰: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意思是:所谓使自己意念诚实,就是不要自己欺骗自己。我在书中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吴国国君的儿子季礼曾答应送予徐国国君宝剑,正要送予时,徐国国君却不在人世了,但季礼却郑重地把宝剑挂在他墓前的松树上。让我感动的是:季礼的诚信。季札明知他已看不到,用不了,却依然守约赠予他。时光悠悠,岁月匆匆,诚信,依然是人们所追求的。诚信,诚信,就在一个信字。假如我们不守承诺,用谎言欺骗了他人,何尝不是在骗自己呢?你欺骗的,都是信任你的人,你欺骗了他们,你,又剩下什么呢?诚信,总会令我们的生命更灿烂

古语有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中,我们来到这个世界,逐渐长大成人。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是谁让你有一次游世界的机会呢?又是谁,给了你人生?没错,是父母。是在你发脾气时,在身边哄你、逗你的是父母,在你掉眼泪时,为你擦干眼泪的是父母;当你生病时,因你而着急上火的是父母。父母,给了你多少?数不胜数吧。而你,又回报了父母多少?屈指可数吧。那么,从现在开始,用你的行动,去回报父母的爱吧!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以德待人,去回报父母的恩泽。因为,他们是最爱你的人。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要乐于助人,与人为善。长大了,我们也成熟了,但理解善,并去践行善的,又有多少人呢?在同一个世界,有许多令人心痛的人和事,那是一片片等待善良的雨露降临的沙漠,等待我们去行善、乐施;同在一片蓝天下,有许多没有爱的角落,在等待善的探访;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盼望着春天的到来。我想生命的价值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把道德点燃,让它带来希望,为德造一艘小船,让它航向美好的明天为善良立德建一艘小船,让它驶向美好的明天;把爱点燃,让它带来生命的希望

正如风引领着雨,正如太阳引领着万物,德,不仅引领着人生的方向,更引领着人们航向繁花似锦的未来

《立德树人》读后感50(篇六)

今天,我读了《立德树人》一书,当读到《学而有思》这篇课文,我感到深深地自责与惭愧。

其中童第周成功做卵细胞膜的剥除手术的故事令我特别深刻。故事讲的是童第周在布鲁寒尔研究胚胎学。有一次,教授要求学生设法把田鸡卵膜剥下来,其他人觉得很难完成。只有童第周一人边做边思索、总结,经由反复试验终于完成了这项实验。当他纯熟地把田鸡卵膜成功地脱落下来时,一下子震惊了欧洲的生物界,童第周为祖国争了光!

这篇课文对我有着很大的`影响。童第周的耐劳努力,不怕难题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他并没有中途而废,而是思索着,坚持着。他在学习的道路上碰到难题,不畏惧,不退缩,迎难而上,想办法解决。这,不恰是我们学习所需要的精神吗?正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出于《论语》的名句一样。我们只有把学习和思索结合起来,才能学到扎实的知识而又有所立异,否则就会收效甚微。

再想想我自己,前三个月的奥数考试。礼拜二的下战书,我们学习了"转化前提"中的问题,我似懂非懂地离开了教室。晚上我应付式地完成了功课,并没有及时向老师请教,没有与同学一起讨论,也没有根据书中的解题思路思索与温习书中的标题问题。第二天考试,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这跟书的标题问题一模一样的啊!当时我可是后悔极了。

而现在,"学而有思"已成为我学习的座右铭。从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学习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学,边学边思索,坚持不懈,学跟思有效结合,这才是真正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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