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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6-18 来源:互联网

2024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作文汇总。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我们读了老舍写的骆驼祥子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优秀的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2024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4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作文【篇一】

读完《骆驼祥子》,书中的一幕幕情景开始闪现在我的脑海中,就像滚滚天雷震撼着我的心,让我能深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底层劳动者的疾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祥子的年轻车夫事业由兴转衰的故事。他的职业史三起三落:三次想买车,可要不是丢了钱,丢了车,就是迫不得已再卖出去。他在历尽挫折后,最终由一个老师、厚道的人,变成了一个陋习缠身的、被人看不起的下等车夫。他的职业生涯从第一次买到车到最后一次丢了车,不过三年,而对我来说,这也不过是五天读完的故事。可我却觉得整个过程十分漫长---其中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值得我回味。看书过程中,并没发现什么,可最后回过来看刚开始的祥子时,我却大吃一惊: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洋车夫啊!是那一个个变故改变了他,而这一个个变故都是在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

当时的社会中,富得越富,穷的越穷;善无善报,恶无恶报。人们无法过上有意义的、甚至是平凡的生活。社会只能容下像后来的祥子那样的人,而无法接受以前更善良的祥子。于是,人们更冷漠,社会也更黑暗了。好像又回到了开天辟地前一片混沌的世界。

转眼间,世界与人民共同跃进了二十一世纪这崭新的纪元,祥子的故事当然不可能再重现,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有一些工人拼命工作,却常常遭遇工头拖欠工钱。他们只能回家呆呆地看正在等待饭食的孩子们,或是找一个偏僻的墙角头头哭泣。这虽不是祥子苦难再现,却与祥子的生活无本质区别:专心工作,却处处遭人嫌弃。

以前看见辛劳的底层劳动者,最多只明白了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应该要知足。可是,我从未为他们着想过。合上《骆驼祥子》,我心中充满了惭愧:我真心希望能阻止祥子的悲剧再次上演。

2024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作文【篇二】

《骆驼祥子》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老北京城的一个可悲的故事。主人公祥子,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最终绝望了,沉沦了。

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觉得祥子具有不服输的精神,只是做的还不够,如果他继续坚持,就一定能战胜不幸的命运,照明黑暗的社会。

像祥子一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有很多,可是有一些就能凭着不服输的精神走向成功,而有些就慢慢堕落了。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条件下不是谱成了《命运交响曲》吗?张海迪在黑暗中不是也写出了一篇篇歌颂光明的文章吗?阿基米德在敌人杀入城中的时候不是还能继续探究定律吗?

现在的社会中“压迫”这个词确实已不多见,但贫穷仍然充斥着角角落落。那么那些被贫穷包围着的人们不是应该学学与命运抗争过的伟人吗?有了那些伟人的精神,任何不幸的事情都会变的渺小,不堪一击。

让“骆驼祥子”永远住在我们的心田,记住他是怎样抗争的,又是怎样因坚持不住而失败的。以刚开始时不服输的祥子为榜样,以最后向命运低头的祥子为教训,塑造出成功的自己。

2024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作文【篇三】

有这么一个人,从坚韧、刚强走向了软弱、绝望;从对理想努力的奋斗走向了与理想背道而驰;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信心走向了丧失信心、自暴自弃,他就是《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是老舍笔下的一篇著作,创作于1936年。这本小说所描述的故事是:人力车夫祥子从农村来到大城市,一心想在城市里奋斗,靠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改变当前的生活。可当他经历了“三起三落”的事件后,他对生活充满了绝望,走向了一条堕落之路,开始吃、喝、赌、嫖,最终,他与自己最初的理想背道而驰,混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相信看了这本小说的人都知道,祥子最初是具有奋斗精神的劳动者,那是什么使他丧失了对理想的追求?答案很明显:是他经历了车子的“三起三落”事件,最终对生活绝望。每当他拥有一辆车,他都会遇到不幸的事情——使他被抢车,丢失车或被强迫卖车!这些事情的根本原因在于祥子所处的环境——当时,正是中国近代史上最黑暗、混乱、多灾多难的年代。新旧军阀连年不断的进行争权夺势的战争,城市买办阶级、乡村豪绅阶级对工农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再加上一些自然灾害的(包括旱,虫灾等)发生,不仅加剧了中国民族工商业的破产,也加速了中国农村经济的破产,使成批的农民为了谋求生路纷纷涌入城市,祥子就是其中的一个!

小说通过描写祥子拉车生涯中的“三起三落”最后沦落末路的经历,揭示了战乱频繁、黑暗混乱的社会对底层劳动人民的摧残与迫害;同时批判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旧中国人民的愚昧、保守、落后的国民性,表现了作者对罪恶社会的痛恨和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我的感想是:在当时的社会,个人的努力不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靠个人的力量奋斗是没有出路的!正可谓:“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2024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作文【篇四】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个努力、要强的农民祥子来到北平,凭着自己的努力与毅力在这个城市里谋取生路。进城以后,他靠着自己的力气拉着人力车,想以自己的力量买一个自己的私家车。“这是他的志愿、谢昂,甚至是宗教。”当买了第一辆,顺心了,准备买第二辆、第三辆、第四辆……自己开个车厂子,然后娶一个漂亮、贤惠、的乡下姑娘,这是他一生的愿望。可是事不进人心,自己的第一辆车被推下了悬崖,自己捡了几只骆驼,所以有“骆驼祥子”之称。

一个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的车夫,却屡次受到沉重的打击,三起三落的买车遭遇,这使他陷入了绝望,在情感上,他对生活也失去了主动权。人和厂老板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喜欢上了祥子,祥子虽然讨厌她又老又丑,可是在一次的意外中,虎妞怀了他的孩子,祥子不得不娶了她。然而,认刘四为干爹、娶老丑的虎妞为妻,这对于追求独立地位和人格要求的祥子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在后来的日子里,虎妞因为难产而死了,再次陷入绝望的他,悲痛的箱子被小福子照顾,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善良、聪明的女孩。可是小福子被生活所迫,不得不沦为娼妓,没等祥子混好就上了吊。最后一点希望也成了泡影,再次绝望的他,生活中就如同行尸走肉,静待死亡……

祥子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不能放弃,也不能自甘堕落,应鼓起勇气奋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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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推荐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阅读完作者写的《镜花缘》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通过写一篇《镜花缘》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有关《镜花缘》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一)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机的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但是另一方面该作品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后半部分大谈学问,比较累赘。但是这部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文学史上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二)

作者用细腻的文字,真实的情感表达出封建社会制度对女子的约束、不平等的待遇,并想打破当时社会男尊女卑这一封建思想。——田宇琪

每一部古典名著的背后,都有着作者对恶势力的反抗,对封建思想的反对,《镜花缘》亦是如此。

林之洋与唐敖等人来到女儿国,林之洋因卖货物被女儿国国王所看上,不幸与妻儿离散,在这期间,林之洋经历了扎耳之苦,裹脚之痛,让一个自由自在秀才硬生生变成一个娇滴滴的“女子”。

在以前的封建社会时,女子就像林之洋受裹脚之痛,而男子却没有任何束缚,这《镜花缘》中的女儿国将封建社会颠倒过来,让女子处理外事,男子只管家中内事,不得抛头露面,而且忍受裹脚之痛。在这里,作者用细腻的文字,真实的情感表达出封建社会制度对女子的约束,使她们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并想打破当时社会男尊女卑这一封建思想。

其中,管束林之洋的那些宫娥也让我极为不满,因为那些宫娥为了让林之洋的脚如“三寸金莲”,不顾林之洋的疼痛,用力缠足,只是讨得国王欢喜。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宁愿牺牲他人。

现在也有许许多多的人,为了当前的利益而去伤害他人,不顾他人的感受,视他们为垫脚石,无情的踩踏。

就像当今社会,有些人好吃懒做,不思进取,最终走向歧途。抢劫他人用汗水换来的钱财,他们不会看到这些辛苦之人暗淡的目光和无助的眼神。还有一些制毒者,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多的钱财,而去拆散一个个美好的家庭,诱惑并伤害无辜的生命。

好学上进的黑齿国。酸腐吝啬的淑士国,虚伪狡诈的双面国,终日忙碌的劳民国等等,它们就像一幅幅活灵活现的画面,展现在眼前,各有各的风范,也各有各的气息。但是其风、其礼、其物、其识、均奇异之至。我们在品读作者的奇思妙想之余,也体会到当时的作者那份责任、善良与无奈,他只能是拿起笔,用文字去抨击当时的封建社会,揭露社会的黑暗……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三)

本书作者李汝珍,清代小说家。中年以后谋官无望,潜心学问,自1795年起到1815年,用二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可与《封神榜》媲美的《镜花缘》。

“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武则天霸气的告示命令百花在冬季齐放。这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若要发生,百花仙子将违背誓言被贬凡间,不巧的是,在仙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百花不敢违背武后,竟在冬天群芳争艳,但是百花仙子没有辩解和抱怨,勇于承担,甘愿被贬,转世为人。此时故事正式揭开序幕。

唐敖本是探花郎,因政治斗争被降为秀才,已年过半百,遂看破红尘,开始寻仙问道,经梦神点化,海外出游救助散落在外的各位仙子。书中着重描写了唐敖与多九公一行人乘船在君子国、女儿国、淑士国、两面国等地的奇妙经历,君子国的人谦让不争,每个人都老实厚道,国家一片祥和;女儿国女尊男卑,与我们当时的社会制度正好相反,男人需要裹小脚打耳洞,被女王封妃;淑士国人人举止斯文,满口“之乎者也”,行事却斤斤计较,十分吝啬,假斯文的酸腐气暴露无遗;两面国就顾名思义了,他们都戴着浩然巾,然而将浩然巾揭开却看到一张鼠眼鹰鼻,极为凶狠的脸。他们巡游海外各国,各种奇花异草,各种奇装异服,各种奇风异俗,有值得赞赏的,也有需要讽刺的。更重要的是,唐敖不惜代价,救助了很多名字带“花”的女子,而这些女子正是随百花仙子下凡的小仙们。唐敖一番游历,所见所闻,无奇不有,自己也抱着一颗向善之心,终于功德圆满,抛却俗念,修道成仙,留在了“小蓬莱”仙山。

一路上,唐敖一心行善,解救了数位下凡的仙子,众位女子各个才华横溢,齐聚一堂,和百花仙子即唐敖之女唐闺臣一起参加女试,全部榜上有名,列名超等。谁说女子不如男,无才便是德?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四)

第三部份从后五十回开始,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回国应试,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百人,一如泣红亭石碑名序。才女们相聚红文宴,各显其才,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人人论学说艺,尽欢而散。这部分文字以才学为小说,情节和人物形象塑造缺乏艺术价值。这一百个才女都是个性模糊的,百人一面。作者塑造她们一为称许女子才华,一则为逞自己的才学,游戏笔墨以自娱。鲁迅说其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这一评价颇为恰当。其实这种倾向在黑齿国多九公和才女的谈话中就可见此端倪。

小说最后写唐功臣后代举义兵勤王反周,攻克酒色财气四关,斩张昌宗、张易之兄弟于城下,天下复归李唐,中宗继位。攻克四关的文字写的很有想象力,将抽象的说教形象化为具体的情节和形象,读来颇有趣味。

最后,关于这本书所体现出的女性意识,我认为其中不乏矛盾之处。女儿国的情节和对一百个才女的刻画很是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对女性才华和能力的肯定与赞扬。唐小山寻父那段文字中有个有趣的情节:惧内的强盗被山寨夫人设计暴露出了想纳妾的想法,结果被夫人痛斥、暴打。夫人更是提出强盗日后若要纳妾必得先让自己纳男宠。作者借此对道德体系中的双重标准做出了尖锐的嘲讽。可是,全文处处又维护班昭《女诫》的教条;对三寸金莲多有赞美;唐小山等几位才女被强盗抓去后,想到的是自刎还是投井;最后多位才女随夫殉节。总体来说,作者的思想还是受制于他所处的时代。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五)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一本令人深思又令我难忘的书——《镜花缘》。

《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博学多才,精通文学、音律、围棋。晚年虽然生活贫困,却用十多年时间写了号称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最奇特的一部——《镜花缘》。当代学者称之为“杂家说”,国外学者评为融幻想、历史、讽刺、游记四类小说于一体的巨著。

刚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看到上面那段简介,我心中暗想:“一个老头儿能写出什么巨著,没听说过这本书,我倒要见识见识。”

故事从百花仙子被贬开始,沿着两条主线叙述。明线为唐敖官场失意,索性与妻舅林之洋出海经商游历,暗线则是百花仙子在凡间的故事,两条线一明一暗,为故事增添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看《镜花缘》的第一感受是幽默。从人物的语言神态和场面描写都能看出。淑士国人十分迂腐。在一家小酒馆,伙计是这样招呼客人的:“三位先生光临,莫非饮酒乎?用菜乎?请明白以告我也。”淑士国人的呆板,酸,透过一个小人物的几句话,跃然纸上。

看《镜花缘》的第二感受是凝重。幽默与凝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氛。在笑过之后,我也有些羞惭。白民国书架上摆得满满的,人人都有一股书卷气,却连《论语》都读不正确;而黑齿国人皮肤黝黑,却诗书满腹,真是不能以貌取人呢!

看《镜花缘》的第三感受是感动。虽然某些国家的习惯不好,但每一个失德行为背后又很快出现一个反衬人物,厌火国人因为贪财而喷火伤人,而被唐敖放生的人鱼却出手想要救助,最终赶走了厌火国人。

《镜花缘》虽然是虚构的小说,却严厉地抨击了现实中的不良风气,真可谓是一面“镜子”。从此《镜花缘》成了我书架上的老居民、好居民。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六)

《镜花缘》讲述的是一段野史,大约在武则天掌权至唐中宗复位的时期。既是野史,其中自然少不了若干神话、传奇。故事大致可以分为四段。首先写仙界嫦娥和百花仙子结怨,武后怒贬牡丹,百花仙子下凡为人至主人公唐敖周游海外诸国。第二段写唐敖在小蓬莱出世为仙,其女唐小山寻亲。三是寻亲归来,唐小山与众位才女赴试及试后游玩活动。最后写文氏弟兄伐武勤王,中宗复位。其中第一部分最为精彩,人物的形象也体现得最为丰满。

书中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在于用离奇、甚至有些荒诞的情节,来展现现实的社会,或赞或讽均入木三分。书一开始便写武后残冬令百花奇放,而牡丹独迟。这一段故事现在广为人知,不知是否出于此处。书中的牡丹仙子也给人一种不趋炎附势的形象,宛如那些有骨气的读书人。后面写到书生唐敖放弃功名,与船商林之洋,多九公等人遨游海外,遇到种种奇闻佚事,时而令人瞪目结舌,时而令人捧腹大笑。例如一日众人来到东方小国“君子国”,目睹国民赶集买卖,“讨价还价”的过程。只见买家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这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便是不肯赏光交易了。”卖家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于是买家不肯降,卖家不肯增,争执不休,最后还靠一位路边老者了事。我等读者看了,也随唐敖在一边惊叹不已。

还有几个小国也给人深刻印象。如“黑齿国”,其人浑身漆黑,面相丑陋,然而饱读诗书,记性超群;与之相对的“白民国”,则是一个个人面白如玉,美貌非常,但腹中无物且傲气凌人。“淑士国”中,人人能文,出口成章,边酒店中的小二也“请教先生,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菜要一碟乎?两碟乎?”不仅如此,而且穷酸成性,吃的所有东西都带一股醋劲。“无继国”内无男无女,人们不必生育,死后尸体不朽,一百二十年后仍可重生,所以对生死大事看得特别透彻,对名利色权特别淡泊。再有什么“翼民国”,“聂耳国”之类,都是奇形怪状,闻所未闻。这些描写虽属想象,但视为对社会上各种人群的影射,又有何妨。作者把这些人从社会中拉出来,让他们自成一个国家,然后让我们作为游客,欣赏别人的,抑或自己的荒唐可笑之处。

唐敖游至小蓬莱,就在那儿出世为仙。书的主角转到他的女儿唐小山身上。同时书的主题,也从像《山海经》那样记载海外轶事转变为对一群聪明伶俐又多少有些不幸的少女们的描摹,她们曾是上界的百花,托生为人。说起写女性的书,当然首推《红楼梦》。它的光芒太耀眼,使得看过《红楼梦》的读者,更容易看到其他书的不足。《镜花缘》描写女性,既有其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笔。书中形象最丰满的是唐小山,为百花仙子托生,通文墨,学问好,能使羞辱了多九公的两位黑齿国姐妹拜服,能在短时间里写出《天女散花赋》那样的文字。由于书整体的价值观是儒家的,这位主角因此是一位不远千里寻找父亲的孝女形象。在人群里,我们也能时常发现她的稳重、识大体等的优点。其他几位,像骆红蕖、阴若花、颜紫绡等人,或者有一些武功、神勇,或者明道理,讲事非,都是各有其经历与个性。然而总体观之,这一百位女子,其美貌、聪明,大体都很相似,甚至有些人本身就是某家的五姐妹、六姐妹,除了名字以外几乎分辨不出来,简直就是同一张脸孔。这样的描写多少给人乏味之感。正如一般的观点认为《水浒》前半比后半好,因为前面写的都是个人事迹,像鲁智深、武松等人的形象能写得那样的生动鲜明;而后面写宋江大军东征西讨,笔墨主要花费在写主将如何英明、布阵如何巧妙,先前的那些好汉似乎都没了什么个性,不能不算作一种遗憾。

前面说过,整本《镜花缘》的价值观是儒家式的,它歌颂父慈子孝,君明臣忠,让有学问的读书人都在故事中得到尊敬。同时,它也描写了一群同样具有那些良好品质的少女,通过她们在才女考试中的表现说明女子也能承担像男子那样的任务。就作者的时代来看,这样的观点无疑是进步的。然而少女也像老学究那样谈《礼》、谈历史,终究是缺少了一些年轻人的灵性。除此以外,作者借书中人之口,对通俗化的儒家提出质疑,像奢侈的婚葬礼仪、讲究排场的宴会、是非不明的诉讼等。质疑之余,作者又树立起那些海外的“理想国”:君子国、轩辕国。这种思考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这本书很大的一个不足,在于宿命论、果报论的色彩过于浓重,这一方面与我自己不相信转世投胎之类的说法有关。书里的好人都有神仙庇佑,逢凶化吉,而恶人都是注定受苦难,下一世要做禽兽的。每次考虑到将来之事,最准的永远是天象、卦象,而且从来没有算错过。固然,正史上的星象和市井童谣也遍地皆是,也是一个比一个准,但我宁愿相信是有智慧的人根据现状判断将来,而假说成是天象以让人信服。本书中常有这种宿命的巧合,仿佛都是注定一般。不过我们大可不必吹毛求疵,即使在今天,不也有相信那些星座之类的说法的糊涂虫么?

总的说来,《镜花缘》还是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发展了我的想象的空间。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所在,就不用我多作评论了。

2024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的镜花缘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暑假,我捧起了这本《镜花缘》,刚读完这本小说,只觉得其中的故事带有奇幻的色彩,而并无什么深刻的讽刺。而当我再一次精读的时候,我发现了每个故事中,隐藏的含义与作者的见解。

翻开一个个故事,就能体会到各个国家别样的风土人情:大人国的民众们争先恐后地做好事;黑齿国好学的百姓、白民国一无所知的学者的反差告诉我们,决不能以貌取人;淑士国人们举止斯文,却斤斤计较告诉我们,不光学识,品行也很重要;穿胸国人胸前的大洞警示我们,千万不能行为不正;两面国的阴阳两面,告诉我们要真诚待人……

但在这其中,使我最有感悟的便是君子国门前的“为善为宝”。这个四字词语,值得细细品味。就如我思考的,什么是真正的宝贝。君子国就把善良作为了他们的珍宝:随处可见降价的商人,抬价的买者;君子国人热情地招呼外地的访客……无不体现他们的善良。而且重要的一点,这不是在强迫下养成的习惯,而是君子国人发自内心的善良。且善良,促使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物价低,说明这里的经济也很景气。开始,君子国因为善良有如此的变化,和我们现在的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现在的年轻人,无不想着飞黄腾达,但在有伟大理想的同时,有多少人会追求善良呢?多少人渴望穿著名牌,带着首饰,住着豪宅,这就是他们心中所谓的“珍宝”?但他们遇到机会就抓小便宜。你连善良都做不到,谈何飞黄腾达?只有抵挡住眼前的诱惑,善良地对待他人,才算做到了第一步。在日常的生活中,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人,总是对的。

《镜花缘》,一本看似离奇却又现实的书,带给你的不仅仅是无穷的遐想,还有对现实的理解。这篇文章前的读者,希望你也能捧起这本书,品味品味作者对社会的见解吧!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通用(7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我们在读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一】

用生命交换结局的灿烂。有一首叫《刺鸟》歌中唱道:就像刺鸟的宿命悲剧却勇敢。

两个人彼此深爱着对方,梅吉与拉尔夫的爱其实就是一场宿命的悲剧。却因为身份,因为宗教信仰而无法相守。爱的盲目吗?应该不是两个人认识了那么多年,梅吉还是一个小姑娘时,就认识了拉尔夫,就喜欢向拉尔夫倾诉心事。梅吉的生命里,拉尔夫亦兄亦父亦友,最可信赖的人。初到澳洲的那些日子里,正是拉尔夫带她融入了这个新世界,开始了一段新生活。抛开拉尔夫那些潜藏的野心不谈,拉尔夫身上,其实有着太多的闪光点,比如高大英俊,比如优雅和蔼,这些特质和梅吉的哥哥不同,更不同于剪羊毛出身的父亲,所以,情窦初开的梅吉怎么可能不去爱这个优雅的男子呢?虽然明知这个男子是属于宗教世界,不能和自己有未来的但爱情一旦来了谁能躲得开,谁又能放得下呢?

拉尔夫对于梅吉的爱也是发自真心的看着梅吉从小姑娘一天天长大,同样。听惯了梅吉的倾诉,那种爱怜纠结在岁月的流逝里,已经成了生命的一部分,所以他虽然献身宗教,野心勃勃,却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爱情来临时,情不自禁,深陷其中。只是爱也像世间大部分男人的爱一样,要面临野心和前途的考验,要进行艰难的取舍。

可以坚决地奔赴前程,以为他可以舍掉爱情。但再高的神职,再大的荣誉带来的都只是瞬间的满足,终究忘不掉梅吉,与梅吉分分合合。

为了这份爱,而梅吉呢。甚至嫁给了仅仅相貌酷似拉尔夫的卢克,以为她爱卢克,但不过是自己骗自己。当拉尔夫再一次出现在身边时,才确信,卢克不过是拉尔夫的一个影子。心里,从来就只有拉尔夫一人。

注定是一个悲剧,可是与教会争夺爱人。随着拉尔夫地位的逐渐提高,不可能离开宗教世界,所以梅吉便只能象以前一样,继续在世俗的世界里守望自己的爱情,而这种守望,几乎不可能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天。

让她孕育了一个与拉尔夫的孩子,好在麦特劳克岛那段难得的快乐时光。也算是一段爱情最美好的纪念。戴恩遗传了拉尔夫的样貌,让梅吉也有了情感寄托,可是戴恩也遗传了拉尔夫对宗教的热爱,也想当一名教士。这对梅吉来说,实在命运不怀好意的捉弄。这一生,梅吉先是与宗教世界争夺自己的爱人,结果看着拉尔夫成为红衣主教,一步步远离自己,现在又要与宗教世界争夺自己的儿子。

有一句话特别让人伤感,写给拉尔夫的信中。说“偷了什么,就还回来。这是一个爱得多么艰难的女子啊,好不容易从上帝那里,偷到一段与拉尔夫共处的时光,却不曾料到这段快乐要通过戴恩收回去,拉尔夫与戴恩相处融洽,大家都在期待父子团圆的情节发生时,戴恩却在一次游泳时溺水身亡。

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谁都不怨恨,梅吉说。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确实,真心地爱过,并且在爱情发生时,就已经料到会困难重重,会不断接受打击和挑战,这样的人,勇敢而坚定的不会在伤痛和波折面前后悔的

爱上了辩机和尚。辩机不是一般的俗世男子,由此我想到中国历史上一段同样惊世骇俗的爱情。唐太宗的掌上明珠高阳公主。身为佛门中人,唐代高僧玄奘的得意门生,曾以优美的文笔撰写了大唐西域记》但就是这样一个潜心向佛、才学俱佳的年轻浮屠,却与高阳纠缠在尘世的儿女情长里,挣扎在爱和佛学的矛盾里,一次次为爱妥协。爱也是一场宿命的悲剧,辩机被腰斩于刑场,而高阳从此用沉沦麻醉自己。

相爱不能相守,世俗难以冲破。多深切的爱,就会带来多深重的伤。

无论是梅吉,所以从这一点上说。还是高阳,都称得上是一个勇敢的女人。爱里伤痕累累,却爱得无怨无悔。让人相信,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就像小说结尾所写的那样:鸟儿胸前带着荆棘,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把棘刺扎进胸膛时,知道的明明白白的然而,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二】

第一次看到枯叶蝶,是在展览会上——那简直就是一片枯叶!灰黄的翼翅、细若叶脉的纹路、虫斑似的白点,伪装得如此惟妙惟肖!如果不是“树叶”边缘那一双弯曲的触角和灰暗的双眸,我简直不敢相信它是一只蝶。

蝶!是的,枯叶蝶也是蝶。它没有彩蝶那娇美如花的容颜,它没有彩蝶那轻盈曼妙的舞姿,它没有彩蝶那精巧华美的翅膀,它没有彩蝶那临风微颤的触须……一只彩蝶所应拥有的一切,它都没有,与生俱来的只是这么一身憔悴的装束。它是一只蝶,一只失去了美丽的蝶。

为了生存,它宁愿在同伴斑谰的翅影里飘逝成一道灰黄的瓢弧线;为了生存,它宁愿在同伴缤纷的舞姿里论落为一片毫无美感的落叶。

它很明智,就像一位深山中的隐士——那些彩蝶的殒命,往往是因为美,所以,它果断而理智地用美丽换取了生命。

然而,当它栖息在枯枝上,悠然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时,是否会怀念那曾经缤纷的翅影摇曳的舞姿,是否从心底泛起一丝惆怅?

枯叶蝶,一种散淡而凄凉的生命,它,走到了归隐的极致。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三】

时隔十八年,我再次拿起《荆棘鸟》这本书,不知是缅怀师范时光,还是想在聆听一种鸟的声音。十八年前的记忆,只知道是一曲爱的悲歌,但当时内心也深深的触动了。所以当我们再次交流起来的时候,我就急不可待的想在读读她,还好朋友借我了这本一直想看却又没机会看的书。

细细品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书笔记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四】

寒假没事翻开了买了很久却没有一直没有时间看的这本书,关于爱与死亡,悲伤与救赎,关于生活本身,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女人的人生,是自我逐渐觉醒,不断创造自己人生的历史。

爱的选择,家庭的更迭,每个地方都能看到选择的难题,更难得是很多时候无从选择,就像梅吉一样,终其一生都要为失去布娃娃的恐怖而痛苦。

《荆棘鸟》这部跨越了三代人,以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为主线,以澳大利亚20世纪初为历史背景,描述了整个家族在动荡年代的抉择与抗争,就像荆棘鸟一样,当经济插入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然而我们却依旧那样做。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拉尔夫,他为了权势放弃了梅吉,作为惩罚却永远无法忘记她,两个人的开端显得莫名其妙,但一生的思念纠葛却两人动容。菲在失去了爱人之后懂得他的重要,朱思婷在彷徨和害怕了很久之后终于获得了她的爱情,也算是有个好的结局。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的代价去换取的。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五】

一开始看整部小说的的时候,是不理解为什么起名为《荆棘鸟》,感觉不怎么搭边。后来看完的时候,才发现再没有比它更贴合的书名了。

荆棘鸟有我们所缺乏的的忠贞、勇敢和执著。在文中每个有各自特点的人身上,都不可避免的发现他们的性格都具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那种不顾一切的态度——飞蛾扑火般致死的执着,就像荆棘鸟一生都在寻找那可能让它以一曲绝唱结束生命的荆棘一样,让人震撼的同时又感动到想哭。荆棘鸟的性格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种悲剧,但也是另一种成全和幸福,只有和着血的歌唱才能打动人心,正如永远追寻着永不消亡的爱情才最经典一样。

心得感悟:

小说和现实还是有所区分的,小说中的某个人可能会有我们活着我们身边某个人的影子,但是我们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书中的某某某。作者写了致死的执著,但是却未提笔写道谁谁谁因为忍受不了生活/命运的折磨而选择逃避或者自杀,就连弗兰克那个生活在绝望之中的人作者都未舍得给他一种放弃命运的结局,虽然我觉得他死了可能会比活着更为解脱。

我们需要找到一种让我们的精神不会感到空虚的东西,或者是宗教的信仰,或者是某种理想和梦想,只要是让我们能够对生活有所追求就行。这样我们才不会在碌碌中迷失了本心,我们或平凡或不凡,都是需要一种能让我们不放弃的精神来面对这个浮华的世界。

每个人面临选择时不可能都是从一而终,有诱惑、有迷茫、又不知所措,但是只要我们选择了就勇敢的走下去。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梅吉选择嫁给卢克时,我觉得一瞬间所有的美好都破坏殆尽了。甚至不想再看到那本书,但是,我知道那不是梅吉和拉尔夫的结局,所以我有期待,有纠结。看完整本书时,我真的不知道是作何感想的,只是会经常性的在某个瞬间就想起了书中的故事片段,感觉还不至于那么破碎,因此耐着性子再读了一遍,只能感概不愧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六】

如果说高中两年学到最多的是什么,大概就是理性以及历史的看待事物。

《荆棘鸟》不只是一本关于爱情的言情小说,更多的守于那遥远而又广袤的生活的展现,守于那段历史的记叙。遥远异国的别样风情始终比那爱情更吸引人。每一页都陌生又异彩纷呈,仿佛自己亲身流连于澳大利雁阔的地界。而更有趣的守于人们,关于那个地方那个年代的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关于那时的人们如何看待女人或者是男人,看待他们的爱情的。

生活,一种截然不同却与千万种生活出奇一致的生活。生活总是相似的痛苦又令人乏味,它出其不意而又引人致胜,面对这样的生活,每一个人物都从容不迫的向着某种神秘自然的方向前行着。

而我无法接受的是书中人物面对生活时那种毫无抵抗力,一昧忍受,不断忍受其痛苦却难以用力挣扎的态度,就像荆棘鸟,莫名的陷入命运可悲的轮回无法挣脱改变。无法接受的是人物们对女性的态度和女人们自己一手造就的命运。一个关于女性的悲剧,在文章的开篇就已显现,作者怜悯同时敬佩的着力描绘着她们,栩栩如生。

可是这么多令人冷颤的无奈,它们显得是那么的真实,正是那样的时期那样的环境,历史才有机会造就出那样一批人来,才让这个绝望的悲剧触地生根,叫人怜悯,警醒人们切勿回头。

历史确实总是惊人的相似,但最美好的莫过于当悲剧通过血液一代代相传时,那些异乎寻常的倔强奇迹也在悄然开放,哪怕衷心屈服顺从于命运,哪怕生活局限的令人困于自己的精神牢笼,也还是有美丽的自由之花孱弱但倔强的成长。从弗兰克失败的尝试到朱丝幸福的结局,以及可以预见未来更为现代更为自由的人的诞生,简直让人在玫瑰灰烬中感到温暖。这也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之一,比起那些更著名更具有启蒙意识,女主角纷纷不同凡世的小说,《荆棘鸟》只是描述了真实广大的女性,以悲剧警醒人们,又在绝望中开出一朵花来,告诉我们,一个全新的自由的,不同以往的伟大时代终于来临了。

这本书更多的让我想到《活着》,对于苦难的承受,几乎相似的命运,窒息般的绝望。只是《荆棘鸟》最后是带着希望以及对田园生活结束的讴歌结尾,《活着》就只是活着了。当然他们都没有机会跳出社会鸿沟,看一眼痛苦的源泉,他们勇敢却无力看透支配其命运的巨大社会,可是大多数生活就是这样啊。小说最后,朱丝终于与雷恩结合,这是幸福圆满的,但在朱丝的故事里她或雷恩拼命挣扎,还是让人感到那窒息般的所谓命运始终无法摆脱。这就是从古至今每个仓皇伟大的时代里的故事,生活里不自由的必然性简直叫人绝望,不过没关系,我们始终抱有希望,正直独立即可谓无所不能。

2024长篇小说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作文【篇七】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长篇小说长安乱读后感汇总


《长安乱》是中国作家韩寒所著的一部长篇小说。选自《韩寒文集》,是韩寒所有长篇小说中最特殊的一部作品。长篇小说长安乱读后感汇总,我们来看看。

长篇小说长安乱读后感一

最近韩寒的文章看的不少,不过我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了。先是看了他的《光荣日》,然后掉过头来看他的《三重门》、《零下一度》、《像少年啦飞驰》、《毒》、《长安乱》,现在正在看《一座城池》。我俨然有点像成了寒迷,但却不完全是吧。

《长安乱》我觉得是韩寒出版的书里我最欣赏的一本。

他以现代人的口吻演绎了一个古代故事,换上现在一句时髦的话就是现代与传统的有机完美结合。

我看的他的前几部书的主角,基本都是以他本人为原型的。从表面上就可以轻易找出他的影子,而《长安乱》则是他的突破。表明上已完全脱骨,只能从人物的对话和幽默的细节依稀感觉到韩寒以前文章的风格。

《长安乱》总体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故事情节发展飘忽,台词直白,看人以一种很奇特的武侠小说的感觉。

可惜结局我却比较失望,韩寒文章的过程是那么的精彩,但结局永远是那么的黯然。可能是因为我阅读水平底,不懂品位吧。但他的文章的结尾我真的都是不甚满意。我宁愿他的文章都没有结尾,无限的连载,我也愿意无限的等待。

长篇小说长安乱读后感二

我这个人做什么事总是喜欢从头开始,看什么书总是希望一字不错。当然看小说也不例外,总是先看序言。其实序言和书名对我来说很重要。一般在书店看到一本书,他的名字和装潢决定我是否要拿起这本书,序言则基本决定我是不是要读这本书。

首先我觉得那序言写的很有意思,初看有整篇记下来的冲动,当然我不能这么干,那样的话我就有抄书的嫌疑了。其中一段是“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有时候也不错,倘若你爱那么多,就如同写《三重门》那样,想每一句都精彩,除了让人感觉这不是小说以外,自己也很累,谈过恋爱的都知道。”

关于《三重门》的好坏暂且不谈,因为我压根就没看完过。不是书写的不好看,而是外界争论的太厉害。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多高尚多有思想的人,所以我坦白承认我很容易受别人的言论影响。偏见常常不是自然而然无故萌发出来的,往往是因为别人的言论而影响的,我想我对韩寒的偏见就那时候开始的。为了阻止我这种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看那人。所以最后的结果是我《三重门》看了一半,脑袋里始终挥之不去那些所谓评论家的言论。索性把书放一边,打算等这些言论在我大脑里淡忘了在说。谁知这一放就是几年,直到最近才在书柜里找到一本泛黄的《长安乱》。

前面已经说了,我先看了序言。短短几句序言就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序言写的短而随意,好像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马路上的车辆,随意的给自己燃起一支烟,然后自己给自己的独白。序言里说这其实不是一部武侠小说,看完后确实觉得,这和我先前看的那些武侠小说有很大的不同,也许这真不是一部武侠小说,真只是安排的时间比较早而已。从小语文就没学好,所以我并不大会分什么文体,也不大会讨论这是什么句式,更不会像老师讲的那样看完一篇文先来个分段论述,然后总结中心思想。我也最多不过看到好笑处笑笑,看到难过处难过难过算了。

不过总的说来这书还真是让人轻松愉快,特别是看到释然两次入洞的结果把我笑的背气。多个地方让我看完后对着空气大笑。笑完后按着胸口想,还好房间里只我一个人,且拉着窗帘,不然对面住的人肯定以为对面住着个疯老婆子,对着书也能笑半天。

小时候一个洞就让我想几十年,好像一切都不过只是个寄托而已,觉得世界就这个样子的,多少有几分不爽失望的情绪搀杂其中。书中明显多处有强烈的讽刺意味,说该书是一本武侠小说还不如说是一本哲理小集。又或者是关于人生种种荒诞常态的探讨以及思考。

我这人不谈政治,那么忽略政治部分就是爱情了哦。我也不明白书中讲的是不是爱情,大概爱情也不过如此吧,好象也没撒好说的。不过我对那几个关于女人的分析描述倒是挺满意的,觉得写的很有意思。让人笑完之余忍俊不禁的想,确实又那么几分实理。例如这句:“女人真是奇怪,只要对一件东西产生感情无论这件东西在当局势或者显示生活中是多么不实用或者有多少缺点都完全不予以考虑。”其实还有蛮多的,但我这人懒当时没记,可记忆不好大脑空荡的我一合上书就又忘了。

书中以释然为轴,讲述一个似乱非乱的江湖。释然由始至终都看似没什么事做,没有明确的方向,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做什么。关于他有着特意功能,那个看似乎离奇的生世师父的解释是佛书上的一段叙述。他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来回奔波,却不知道为了什么。没有方向没有目的。也许人生本如此,其实并没什么非做不可的事,若有那也不过是你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枷锁。看在我眼里就是悲观论。

全书以释然为第一人称口述完成,很多事物都是在他眼睛里看到的,他耳朵里听到的。那个频繁的出现他说我说真是让人头大的想直接忽略。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叙述方式又让人感觉蛮接近生活的,仿佛不是在看一个人编的小说而是在看一个人写的博客,所有那一切又都不过刚巧今天白天发生的事而已,但偏偏这故事又安排在几百年前。这让人很痛苦。

其实我这不是书评,我始终认为评论该是很牛B的人干的事,何况还是在面对一个本就很牛B的人的东西。而我一个看书一目十行后倒回来花三分钟检查字看颠倒没有的人,怎么装也不像是个能叉着腰对别人呕心沥血的东西评头论足的主。我最多也就是吃完一顿丰盛的午餐趁别人剔牙那会看着满目鱼肉回味一下。

长篇小说长安乱读后感三

第一次接触韩寒要从《零下一度》和《三重门》开始。

那时候,给我感触最深的是《零下一度》里面让人不由自主、忍俊不禁的会心一笑,和《三重门》里面那一段主人公与名字叫做Susan的女孩一段爱情,而我更喜欢的是前者。

韩是一个能写出一些诙谐小插曲的人,他最是喜欢写出一些令你既能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又有点符合我们这代人口味的文字——虽然,他耍的是一些小聪明,但让我耍的话我耍不出来。

正如我刚刚看过的《长安乱》,用一段很平实的文字却能让你莞尔一笑。虽然如此,但其文字功底可见一斑,试想若是一个没头脑的写作者,又怎会那么一抖就能抖出许许多多的包袱出来,让你忍俊不禁呢!

前两个大段落我是在《萌芽》杂志上的连载上看到的,觉得挺有意思,看不到后面的也就觉得有点遗憾了。偶遇此书,便买了来。一气读完,偏又有点失望了,或许对其期望太高,或许它真的本没有前面写的好!

《长安乱》确实在写长安,一直在长安附近转悠——就这点倒是没有偏题——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长安附近,拟或“长安乱”中的“长安”仅是一个那样的的模棱两可的朝代的象征——因为没有朝代!

文中的主人公是第一人称的,主人公的命运是轮回所注定的,无法更改。从出生那一刻起便注定了与江湖有一段不解之缘,注定三世才轮回这么一个具有超能力的他,注定获得种种照顾,注定得遇种种奇缘,注定有一位奇女子相遇,注定一段不完美的爱情,注定了……不完美!

他很迷糊,略带迷茫,但好运不断,机遇连连,凡事总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让你不得不为主人公的境遇感叹和笑料连连。

我们都是一个有一个不完美的人,也注定了主人公命运的不完整。结局似乎是注定的,又似乎毫无征兆。让我想起在芸芸众生里面人的里面是多么微不足道,人性的缺陷优势那么无法弥补。

我不能改变什么,因为这是命运,就注定了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就注定了我们终归于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最只能归属于你自己的归宿。

《长安乱》后半部分没有前半部分来的那么深刻,所以就难以留下好的印象。

总的来说韩还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他的看似玩世不恭,其实是生活中的大智慧,也是性格使然吧!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白鹿原》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一直未敢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如此的作品总是让我内心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迷局里,困惑不已。是否是因为一个人的缘由,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试着解嘲下自己,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然后把自己的一点点感想写下来,也算作自己的点点纪念。

正如前几日在微博中所言,读了《白鹿原》后,对于难料的世事,叵测的人心会有不一样的认知。我无法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我所知晓的过往,于是陷入困顿中。

是我们太过于卑贱,还是这方土地太过于骄横?我们残杀同胞时没有丝毫的不忍,而驾驭这方土地的人都被奉之于神灵。亦或者,我们自千百年来都灌输着等级的观念。我们习惯了仰视高阶层者,献上阿谀;俯视低阶层者,给予怜悯。俯仰之间,便有人苦心积虑逃脱自己的阶层攀向更高的阶层。而在这攀爬的过程中,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我困惑于此。比之战争中残酷血腥,我更忌惮于人内心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总是不解,人的内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能如此。

千百年来,有多少鹿被假指成了马,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党同伐异。非己若者,其心必异,必杀之。在党伐中,又有多少人依附于某个派系,渴望搭上穿越阶层的直通车。有人跟对了,功成名就;有人跟错了,其结果可想而知。哎,中国这个内耗无比强大的民族!生气!

可怜了那些鹿,莫名的背上了杀人的罪名。很佩服胡适写出《容忍与自由》。

于是,我常常感恩,感恩生活于这个年代,生活于这个至少屁民可以选择不参与政治争斗,还可以靠双手自食其力的年代。假若在那些动荡的年代,我是否也会被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游街被示众,然后从这世上抹去,亦或者与自己至亲至近的人划清界限,还要亲自动手义正视听。从前,听到很多人移民,我都是不耻的。如今,却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方式,只要他自己觉得这样舒适,而又没有妨碍别人,

写了许多,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无力的吐槽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我相信生活越来越好!

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汇总五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相信每个人看了《罪与罚》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写关于《罪与罚》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罪与罚》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上一篇我谈到支持主人公杀人的一套理论,一个不信上帝的人得出这样一个理论不足为奇。在他心里理论虽然通过了,但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就是,良心受不了。他用一套理论证明了杀人没有问题,但是良心的不安让他受不了。所以他想,这就是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人最大的不同,不平凡的人是用铜墙铁壁做的,而普通的人是血肉做的。要想成为不平凡的人就要允许良心越过障碍。用我自己的话来说,这类人必须泯灭良心和人性,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抛弃自己的同情心和一切的感情。因为一旦心软,优柔寡断,怎能成事?做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类人基本不可以动感情,君王要是动感情会死的很惨!在我看来这类人基本抛弃了身为人最宝贵的爱的权利。

主人公就是用这套理论杀了人,其实直到他杀人的那一刻,他也没有真正的考虑好要不要杀人。因着他无意得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就不得不在最后一天做出一个二选一的选择,机械般的糊里糊涂的杀了人。他杀了人以后他就彻底陷入了内心恐惧不安,理智混乱慌张,意志崩溃的煎熬折磨之中。他也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真情流露了,一个不洁净的良心又如何生发出最真挚的感情呢?一个污水池子怎能流出清澈的水呢?整部小说从第二章直到最后都在写这种犯罪之后的“罚”,不是法律的惩罚,而是内心良心的责备与痛苦。我们或许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我们永远也逃脱不了良心的“罚”,也更逃脱不了那位至高的审判者。

不信上帝的人,很自然会得出人是动物这个结论,或者什么高等动物之类。但是令人沮丧的是,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有良心,动物没有良心和道德。动物从来都不会为着杀死吃掉对方而内疚,狼肯定也不会同情小羊。所以你看,人和动物是不同的。良心本身就是一个强力的证明:有一位公义的审判者。所以我们犯了罪之后才会感受到良心的害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害怕什么呢?当然是报应和审判。若是没有公义的审判,我们就没有良心害怕的理由。良心是上帝放在人心中很宝贵的东西,提醒我们人不是动物,而是拥有神形象的高贵的人。提醒我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制止我们放纵的去犯罪。人有良心都发生了如此多的灾难事件,要是人没有良心,那就彻底的动物世界了,没有怜悯,只有你死我活,只有弱肉强食。

我在想,要是一个人在所有事情上能真正做到问心无愧能有多好啊,那是真正良心的自由,良心的无亏。可惜没有任何人能做到,总有一个人、一件事使我们良心觉得亏负。难道没有真正的良心无亏吗?感谢神,亲自用他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良心。我们所有的罪债,亏欠都被他偿还,在他里面有绝对良心的平安。主啊!你的救恩何等宝贵,良心的平安又是何等的佳美,无罪一身轻又是何等的释放。我想,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得不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可以平安甚至喜乐的去面对,对自己的良心说:已经得自由了,亏欠已经被宝血洗净了。而那些不愿意接受上帝救恩的人,当你离去时,你不安的良心又该何处安放?

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读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至今仍时时感受到其震撼与感动,男主角拉斯科纳夫聪明的头脑,独特的思维让我十分惊异,他构建的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这给我固守公正法律与所谓坚持平等的思想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

他一直想把自己的构想付诸于实践,他想要成为拿破仑,但是贫困穷苦的生活给他带来了更多的痛苦与绝望,他在现实的压迫下杀过刻薄的老夫人,夺取其钱财,但是在他以为自己在做着正确有益的事情的时候,他没有想到他还被迫杀害一个善良无辜的老太太。当时他内心的挣扎与悔恨几乎将他湮灭。因为他不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残忍独裁者,他内心的博爱可以带给所有人他所能想到的最多的温暖与光明,如果拉斯科纳夫没有一颗坚强的心,那么命运会带来更多的困苦与坎坷,你越是踌躇不前,它越是会增添阻挡你前进的阻碍。或许说拉斯科纳夫唯一的不幸便是他在一个平凡的环境里长了一幅不甘平庸的头脑与思想,他因为人民的困苦而焦虑忧愁,他想要改变这一切黑暗可怕的现实,所以有了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但是当一切朝着他不能控制的方向发展时,他才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如此平凡的人,没有超人的力量,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力,他没有像拿破仑一样轻松地跨过一些自以为小的坎坷,继续着理想之路。他被现实牵制在原地,他杀死的不是恶毒的老夫人,而是他自己。他对这个社会感到绝望孤独,他开始自我封闭,想要摆脱这所谓的正直的世界,“他好像用剪刀把他与一切人一切事物都剪断了”然而现实是只要他还生存在这里,就不可能绝对地脱离人群,就像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有人让你寒冷疼痛躲避一切,也有人让你温暖开心敞开心扉,索尼娅是他透彻清醒的诱因,真正解救他的是他自己忏悔,他突然明白自己一直坚持的美好的理想的信念并不像他想象之中那么美好,那些信念所开的鲜艳的花朵下面是虚伪与不甘的愤懑在做养分,而不是美好的未来的憧憬,他慢慢揭开一直伏在他眼前的面纱,清晰认真地看待这个世界,他在悔恨与眼泪中获得新生,他看到了一直围绕着他自己的信仰与真情,他从反抗坎坷压抑的命运变为慢慢心平气和的接受,但是这名誉却没有像他想象那般阴暗寒冷,因为他懂得了现实的命运是教会你学会感受爱和信仰,他开始终于正视自己的坎坷与挫折,微笑安然地向前走去。

给我感受最深,最让我觉得可怕的是这本书露骨尖锐的语言揭开了我们这个世界一切人类想要掩盖的肮脏腐烂血肉的皮肤,我开始思考着面对血淋淋的现实。“猎珍贵的野兽……开采金矿……这都是冒险。但是他们倒有办法,找到了一个丰富的矿井!他们可以取之不尽!他们已经得到了好处!他们都习惯了。他们开头哭泣,后来就习惯了。人是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在这句话里我看到了曾经人类的贪婪和利益与生命的挣扎,当习惯了哭泣绝望之后,慢慢就会开始忘记疼痛享受那些血与泪滋养的果实。这句话是作者是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内心的独白,拉斯科纳夫的一生也是作者的写照,他在善于恶中挣扎,不满现实,自大又卑微,向往着圣洁的灵魂却也在忍受着污秽,贫乏困苦却一直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最终终于看的清命运的本质,在信仰与爱里重生。

我们都会经历苦难,不同的是我们的选择,是忍辱负重浴火重生,还是执迷不悔化为灰烬,希望信仰与爱如期而至救赎我们!

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罗加原本是一位大学生,因为缴不起学费而休学家教工作也丢了,房租也有好几个月没缴。对他而言,放的老妇人是以不正当的方法赚钱,她对社会有害无益,即使被杀了。罗加终于犯下可怕的杀人案,他以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却受不了良心的遗责。她帮助了一位喝醉酒的人,因此认识桑妮亚。远在故乡的母亲和妹妹,也在这时候搬到他家附近,母亲对他的爱,都一直在折磨着罗加的良知。

我们大家有父母的照顾,已经很好了,还让我们念书,如果没有像大家一样,还是要努力的生活,不要用杀人来解决方法,如果这样做会比之前还要难生活,也不能帮助喝醉酒的人,有些人会假装喝醉酒,较别人帮他做事情。

俄国长篇小说《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刚好之前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这两个人都是堪称小说界的四大天王之一。

相比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利宁娜,罪与罚是十分入味好读的,罪与罚读起来就像在看一个情节紧凑,跌宕起伏的侦探故事,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真是半天才能翻一页纸,常常一个普通情景的描写有红楼梦细节描写般的繁琐冗杂即视感,里面的主要出场人物传说有150位,而且名字加上姓非常长,看起来不把读者给淹死不罢休之感。但是读完后真个画面感非常震撼,给人以深刻的思考。由于罪与罚里面男主角具有像分裂人格般的双重人格,自然而然对罪犯的心理和人性描写也比较多,总体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功底还是比托尔斯泰要扎实。

两者的共同点我想就是把故事放在第一位,没有考虑太多语言上的问题。刚好也读到了毛姆对这两位作家的描述:’人们总就写作分风格小题大做,我们想要写的再好一些,我们努力把文章写的简单,清楚,精炼,我们力图句子的平衡,有节奏。大声朗读,看它们听起来好不好。然而事实上,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事实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当然,我觉得毛姆也是一个把故事放在语言形式前面的作家,但是同时他的语言也非常简练,生动得令人喜爱。

里面和安娜卡列尼那一样有很多宗教的问题,关于人性与救赎的主题是换汤不换药。 但罪与罚比较侧重的是探索一个人的灵魂。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有一点人格分裂的倾向,他内心是非常善良的,但是他的行为体现出来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的躯体是被恶魔占领着的。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明明非常贫穷,但是却可以去救助寡妇卡捷琳娜,他也会为了救火,烧伤自己也要去抢救一个小生命。所以以至于他杀了债主老太婆都是那么显得那么冠冕堂皇,因为老太婆常常压榨穷人的钱财,因为他家中有着贫穷得不得不牺牲自由,要嫁给一个狼心狗肺的彼得洛维奇的妹妹还有为了要让他顺利完成学业不得不砸锅卖铁的老母亲,刚好他也病得厉害,神志不清,他毫不犹疑拿了斧头砍死了老太太,老太太的无辜妹妹偶然遇上这一幕,也被他砍杀了,杀了后。他以为可以拿到很多钱,可是老太太只有很多珍贵的首饰和珠宝,他抢到了又不敢拿去换钱,只好藏在一个石头底下,然后接下来一直都活在惶惶不安的日子中。故事有他和警察波尔菲力斗智斗勇,还有他发病起来陷入噩梦中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善良的朋友拉祖米欣怎么照顾患病的他,还围绕着和他一样贫穷的阶层发生的故事(遇上贫穷得不得不卖淫的妓女索非亚,帮助她并爱上了她),最后,在亲友灌输了一些列的宗教教条下,不信教的男主角还是去自首,获得最后的安宁与救赎。

首先让我感叹的是,恶与善真是一念之间的选择,而不是一个人固有永恒不变的性质。男主角在常人看来是非常善良和崇高,以至于连警官波尔菲力在面对一些很明显指向凶手是男主角线索的时候,他都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怀疑错了,所以最后即使他已经知道男主角是凶手,他也只是劝他去自首,因为他是从心底觉得男主角是个很善良正直的男人。其实,现实中很多变态杀人案件里面有很多在亲朋好友看起来是老实淳朴的人,绝不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所以,也许,善不能保持在一个比较连续的状态,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善良的人不可能偶尔做出一个在常人看起来非常’恶’的事情。那如果一不小心冲破了那条线呢?就要否定以往全部的善了吗?所以这也大概是为什么法律之外还要有人去审判,有人文关怀在这里面吧。

人间苦难至极,这里作者提供了两种的造福人类的方法:1.改造社会。2.完善自我。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憎恨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厌恶社会的不公,决意亲自改造社会。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在一个杂志上发表了一套理论,在他看来,历史由两类人创造,一种是超人,他们通过流血建立新的一个社会新的秩序,而让社会上另一种人,常人,去遵守,常人的义务就是遵守规范。比如历史上的拿破仑就是属于’超人’,他在血流成河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国家,他的功绩无疑是被后代人所歌颂和赞赏的,虽然可能他手上沾满了无数无辜人的鲜血。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觉得自己也是属于像拿破仑一样的超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冲破社会常规道德的束缚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但是,冲破那层社会所强加给人的约束的代价是沉重的,其实一个人在社会道德规范下能够做的事情很多,个人的发展空间很大的,如果一开始拉斯科尔尼科夫能从自身出发改造自己,而不是去改造社会,或许他一想从自己的缺陷着手也许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恶不是像通俗的人一样的本性的恶,他是思想的恶,他做恶首先是本着一个美好的愿想,但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就是,无论是出于善还是恶的目的,都不能去做恶,因为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虽然由那套自己自以为合理为善的准则去做恶,没有受到任何一点良心的谴责,但后面的罚无疑也是存在的。爱他的人时不时守着煎熬,还有无辜的人作为他的替罪羊,他最后进监狱导致母亲病逝。为了制造善而引发一系列的恶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主角最后从沉湎幻想回归现实生活的历程就是他最后的救赎。他从‘改造社会’走向‘完善自我’。

我会给这本书80分的书,不读也没什么损失。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大全5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在认真品味阿来写的《尘埃落定》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尘埃落定》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 篇1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 篇2

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 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 篇4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学生励志读后感 篇5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长篇小说《神妻》读后感


白玉芳的满族名字为尼扬尼雅·那丹珠,她在自我介绍中写道:“先祖为黑水靺鞨,世居黑龙江以北虎尔哈。早世南迁宁古塔(宁安),为女真族虎尔哈部。17世纪再度南迁赫图阿拉(新宾)、穆克敦(沈阳)、北京。1814年,隶满洲正黄旗,迁旗戍边双城堡。”这段对于家族历史如数家珍般的叙述,流露出作家对于其满族历史的熟稔和珍爱。她的长篇小说《神妻》以动人心魄的情仇故事、神奇迷离的民俗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用激情演绎了满族古老的历史与文化,使作品成为满族先民极具浪漫色彩的悲壮史诗。

民俗学家乌丙安指出:“……在文学史上闪耀光辉的代表作品,往往都是深刻地真实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作品,在它们的艺术的真实表现中,各民族的民俗特色便成为重要的内容,离开了这些真实的民俗生活,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的真实也自然成为一句空话。”(乌丙安《中国民俗学》第16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出版)

翻开《神妻》,看到作家以鸳鸯梅、藕狸果、荆棘草、狼牙刺、银芍药等北方植物作为每一章的标题,这个构思可谓是别出心裁。从一个肃慎人爱情的狂欢节——秋祭开始,作家以神奇迷离的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书写了一个三千年前的满族先民肃慎人的故事:

一轮皓月撒下银色的光芒,夜幕下的黑龙江水“哗啦、哗啦”地轻声流淌,沉落江底的老林子影影绰绰,大草甸子清幽寂静。

突然,一阵咚、咚、咚的木鼓声在老林子里响起,成群的鸟儿惊恐地鸣叫着,扑打着翅膀穿过树梢,在夜空里盘旋。四团火焰在黑暗里闪烁而升。虎尔哈部一年一度的秋祭婚礼舞会即将开始。

从这开始,作家将我们带进一个遥远陌生,却让我们惊奇震撼的萨满文化。说它遥远陌生,是因为萨满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崇拜文化,发轫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如今,只在时下一些清宫戏里偶尔看到和听到。也可以在电子游戏世界里寻找到它的影子。说它惊奇震撼,是因为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流畅委婉的诗性语言、古老而久远的情歌和神歌的恰当引用,在叙事诗般的叙写中增强了作品的含蓄绮丽与独特韵味,使作品充满着艺术张力,给阅读者展示了全新丰实的萨满文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圣的氏族精神世界。

我们说,作家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影子。白玉芳是一个满族女作家,她出生在黑龙江,幼时跟随父母在广西军营生活和工作多年,上个世纪80年代,她来到上海电信系统,又在上海工作多年,也许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为她文学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所以,在她的《神妻》一书中,以磅礴的气势叙写了虎尔哈部、尼玛察部、完颜部的融合。这部长篇小说验证了:一个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必然地要打上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她的文学创作也必然地需要她以本民族的心理思维,去进行民族文化的文学书写,以进行“民族精神的重铸”,而这个民族精神的重铸,需要的则是民俗在文学创作中的发散和运用。

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浓郁的民俗气息,神奇迷离的萨满祭祀场景、世代传承的口传族源,久远古老的萨满神话等许多文化元素来展现满族萨满文化的精粹,使作品在充满民俗气息中,洋溢着独特的浪漫色彩。如神圣庄严的秋祭、生死在天的斗兽、古老神秘的卜骨、圣洁庄严的雪祭、神圣热烈的火祭等等,这些民俗场景的描写,编织在曲折多难的情仇情节中,刻画出一些颇具个性的人物,如虎尔哈部酋长穆克什喀的好色狠毒刚愎自用,瑷珲女罕的残忍霸道颐指气使,奴隶富察的雄强矫健英俊倜傥,女奴芍丹的美艳夺目忠贞不渝,茑萝格格的一往情深我行我素,丑奴年尼雅的貌丑心善忍辱负重,小纳汉泰的情深似海疾恶如仇,舒穆禄的朴实坦诚无畏无惧,小芍丹的国色天香胸怀大义,使这部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采。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读完《活着》,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人生真实吧。人活在世上,总是会有不幸与挫折,但除了挫折之外,还有希望与勇气。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1)

《活着》当时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关于哪方面。但是当我看我之后,却给了我超级震撼的感觉,会让人有所思索,有所回味,并且久久不能忘记,铭记于心。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我相信有血有泪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落泪,而且是多次落泪,虽然书中的文字朴实无华,但是就是那一个个人物的故事,悲惨的故事让人心生酸泪。虽然这本书我看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起那段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这段话虽然很朴实,但是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话语中产生的吗,我不敢想象当事人听到这句话的感受,起码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是流泪了的,我觉得这句话有感人的地方,有酸楚的地方。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我们常常会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当然,这本书会给我们呈现不一样的答案,活着是为了承受痛苦吗?起码在书中我看到了这样的观点,最后主人富贵和老牛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也许是在告诉我们说,人和动物都是平等的。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是我们还是要勇敢的生活下去。 去履行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权利,用我们的责任心去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感恩也许就是活着的意义。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2)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3)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界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惠州房产网福贵。我看到2个福贵一样乌黑的背脊在余辉中发亮,听见老人用混浊的声线在宽阔的原野间传来:青少年去流荡,中老年想掘藏,老年人做僧人。一本书以老人的描述主导,创作者与我全是旁听者,坐着中午的山上上,听老人默默地历数。如同创作者常说,非常少有些人能那么详尽地叙述自身的一生,我觉得这大约是由于福贵这半辈子都用在怀恋过去了,一个人守着七个人的人生,持续在脑子里播映,不管大小。正如书上所说,老人福贵责备惠州房地产网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也小,耕了一亩地。你上了年纪,不用说丢脸了。我疑惑,本来这儿就仅有一人一牛,哪里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得意地表述说,:假如它(牛)了解仅有它在耕种,便会懒惰的。呵,多么的趣味而忧愁的界面,实际上福贵和他的牛一样,她们都幻想着自身的家人仍在,因此从不曾忘掉。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4)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5)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6)

寒假有时间,又读了一遍《活着》,再读还是想要流泪,但明显理智很多。可书中还有几处太过扎心。一处是福贵送凤霞回那有钱人家时,父母强忍不舍,凤霞也是懂事,明明那么想念弟弟,不想离家,但是不哭不闹跟着福贵去那个有钱人家继续给人干活,可就在他们到了那户人家门前时,作为父亲的福贵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脸蛋,凤霞也伸出小小的手摸摸父亲的脸,当女儿的手碰触到福贵脸颊的时候,他再也狠不下心,直接带凤霞回家。太有画面感了,没有任何言语,但只是这么两个动作,却把这对父亲和女儿的情深、无奈、依恋、痛苦和坚忍诉说的淋漓,几乎瞬间眼睛发酸,止不住泪流。

再是一处“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外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福贵背着患病的可能时日无多的家珍,来到村西头儿子有庆的坟上,家珍一直到夜深露重还不肯回去,福贵强行背着她回去,回去经过有庆常光着脚哧溜溜奔跑的小路。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一定也是想起那个乖巧、善良、纯真、瘦弱却健康的儿子,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疼痛是不能想的,越想可能越疼,像是伤口上撒盐。

原本以为家珍活不下去了,病重又失去唯一的儿子,可福贵说“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们?”一个晚上福贵想要关灯,但是家珍不让,想好好看看福贵,第二天早上,家珍竟然说要喝粥,我在想她是多么深爱这个男人这个家,虽然最爱的儿子没了,对她如同雪上加霜,但她还是找到了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天天看到你们”活着再苦,也苦不过天人永别,勇气和力量是源于爱和不舍。

第一遍读,只觉得他太苦了,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压垮一个人,但是他还是活下去了。人也许就是这样,不会存在真正的绝望,在命运的玩笑下,只会一步步退让,绝望中有希望,希望幻灭之后,还有再卑微一点的新的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像他在送走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位亲人的时候,他还是去买回了牛,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能说他坚强吗?恐怕是不能的。书中说到,所有的亲人都是他亲手掩埋的,最后一个走也挺好,他可以再无牵挂,无忧无惧了,他在平静的等待死去,活着和死去,对他意义不大的我想,但是可以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的一种纪念,所以他可以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有过混账,有过富贵,更多的是有过苦难和爱,苦难给了他最好的妻子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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