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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互联网

实用精选:孔乙己的读后感悟范本汇集(5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精选:孔乙己的读后感悟范本汇集(5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的读后感悟(篇一)

读罢《孔乙己》,鲁镇的咸亨酒店的格局大样子摆出来了,孔乙己那瘦高身影,破旧的衣袍也历历在目。但他的样子,总是摸不清楚,只是一个灰色的残影。

孔乙己,我实在是搞不清他是否是科举制牺牲品,还是他自己不争气。可就算他不值得可怜,但他那种在短衣主顾面前的摆架子,又被问的张口结舌的尴尬,还有对下一代的关心,足以使他成为一个显著的人物。

文豪的文章我是读不大懂的,一度怀疑孔乙己和“差不多”先生一样是中国人劣性根的代表,还讥讽过这位孔大人,这位“上大人孔乙己”。但现在看来,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它是悲哀的化身!

让人说不出来什么味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如此看来,孔乙己的命运似乎捉摸不定。把舵的不是他,而是八股文。幸亏我们再与八大爷无缘相识,也与八大爷素昧平生,不然要出现上万个孔乙己了。

这也是我不由得笑了。孔乙己给我们做了个“贡榜样”,也使统治者有了个提醒。对于他自己,不值;对于我们,太值了。

此文又捉摸不透。孔乙己真是一个牺牲品:受丁举人的毒打,别人的嘲笑,孩子的“无赖”。他的负担太重了。

真是“多乎哉?不多矣”。如此一个会“回”“囬”“囘”多种写法的人,竟不能飞黄腾达,大概也是科举制、八股文作祟的功劳吧。

可孔乙己要放在现在,必是抢手的“高素质”人才(如果不看学历的话)。但也有可能跌落深渊---没有人喜欢这种古怪慵懒的人。所以,孔乙己,他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人物,他身上有两种极端的可能,真可怜。

我仿佛看见了他,瘦长的脸,脏乱的白胡子,满脸皱纹,还有些伤痕。一个人牵着一匹瘦马,向夕阳方向走去。

可我们不会,我们比他幸运。

至于孔乙己------它大约的确已经死了。

孔乙己的读后感悟(篇二)

学习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平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习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内涵。

学习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

“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国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孔乙己的读后感悟(篇三)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的读后感悟(篇四)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的读后感悟(篇五)

孔乙己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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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感悟精选:他的国读后感悟汇集(5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月度感悟精选:他的国读后感悟汇集(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他的国读后感悟【篇一】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他的国》读后感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他的国》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他的国》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饽浚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官僚主义、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他的国》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他的国读后感悟【篇二】

一个要一直跟着他的泥巴,家败了,父亲死了,跟着母亲离开了亭林镇。一个自己想得到最终也没得到的黄莹,为了她爱的人离开了亭林镇。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却看不到他的刘必芒,由于没有“大动物”,致使餐馆倒闭。他左一龙只是去电信大楼看看亭林镇,被误认为自杀,最后也应了下面叫喊“跳下来”的人,跳了下去。从医院康复后看到两封信:一封是黄莹的,语言简短,直叙了她对另一个男人的死心塌地;一封是泥巴的,道出了在他昏迷的日子里发生的事,以及他不曾问,实际上是不感兴趣的事,再近一步就是不感兴趣的女人的事。读罢似乎才真正明白,什么是自己要去追求的。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在雾里,同样遇到了萤火虫,说不出话只能“用气声对它说:你跟我走,去找到泥巴,我帮你把龙猫找回来。”

文里提到了广东的食客,是这样的“广东食客们认为,商家太土帽,老鼠他们早就吃过了,算不得新鲜事物啦。除了人以外,咱们都吃过。这时,旁边有人提醒:人咱们也吃过了,你忘记了,上次咱们在那哪吃过死婴……”有些也挺搞笑的:左一龙之前把温度计嘴里放几只,腋窝里几只,肛门里几只。在波波杯文艺晚会结束后,那些政客乐呵呵的把温度计放进嘴巴里。还有很多人堵在印刷厂门口,这些听信了拍在相机里的人会被送到派出所,也验证了那话。唯一留在相机里的左一龙回答:“我是路过的,我是去打酱油的”。同时里面也写出了国人的财迷,只信了美国佬要赏献上“大动物”的人20万美金,便去围攻“自家人”。当然也不会少了,官员换了一朝,关系也要重新理……

他的国读后感悟【篇三】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近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近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平凡,有的时候平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平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他的国读后感悟【篇四】

厩得第一次看韩寒的书,是在表哥家里看《三重门》,那个时候读小学,只是记住了这个日后成为我偶像的人的名字和书里那些让我艳羡不已的运用纯熟的文字。

韩寒自己说,这是第一次写出这么完整的故事,确实如此。我想,这并不只指故事本身的完整,也有故事中情感的完整。在《一座城池》上市以后,曾与表哥讨论过韩寒,他说文字还是好,只是不如以前锋利了。而此刻看《他的国》,更觉得是这样的。书里不光有一脉相承的韩寒式的言语,也有从未出现过的和这些带有攻击性的言语同等地位的情感与光明。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随时都担心主角死掉。虽然主角到最后也没死,但若不是这个温柔的结尾,他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因为在现实中,在那样一个环境下的那样一个人,恐怕会活得比书里更可怜。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多次地问自己,我是主角那样的人么?我并非是说韩寒的书怎样怎样,我只是想说,这本书,至少对此刻的我,是一面镜子,而更重要的,对将来的我,也许也会是一面镜子。

最后用这本书正文前的那段话到最后一句作为结尾吧: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他的国读后感悟【篇五】

这本书我用了两、三个小时看完。看完之后往枕头边一放就去找吃的了,我妈见了直叹气说,“哎,二十几块钱这么一下就废了。”

我妈属于上世纪中期生产的中年妇女,自小不读书,当然对读书这么个事儿不甚明白。她怎么能说[这么一下就废了]呢。一本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一定是源远流长的,指不定就能改变人的一生。虽然说韩殿对我有影响的书都产生于本世纪头几年,但也不能说这本书就完全没什么作用。万一我过几年跑去买一摩托车,灯罩换个倍儿亮的,我妈就知道她的二十几块钱不仅没废,还生生不息地推动着我寻找光明和妞。

说正事。这本书感觉跟以前的书都不太一样。倒不是因为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完整,而是因为这本书比起过去的大多数,特别贴近生活。而且感情描写,我是说爱情方面的描写比较多。所以我一不小心就把这书当成一爱情故事来看了。他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写的东西都是很冷很夸张的,专门讽刺社会和忽悠读者,看久了就会很习惯,觉得他这人真是冷静清醒凌厉睿智(不过我更喜欢01、2年的他),这次来一个大篇幅描写的爱情,读起来感觉相当滴奇妙,如同一个天天吃苹果的人忽然吃到一个石榴,先不说这石榴好不好,吃东西的人第一反应自然是又惊又喜。

左小龙同志从整体上看是个青春而迷惘,正义而血气的幼龄化青年。他的形象让我不断想起当年刚刚出名的大人,我那时候对他的猜想便也是这样的。泥巴真是个让我特感动的姑娘,天真活泼,浪漫可爱。大人这样描写他心中的姑娘:“她们从不为自己的生活而现实,不问你的每个月的收入是多少,你的爹妈有没有死绝,不会因为你没有地位而看低你,不会要求你给她们买超越她们社会地位的事物,他们的心思是最纯真的,她们的身体是最纯真的,她们的爱情就是爱情,哪怕你有朝一日变成反革命。”当时我读到这里特别激动,带着这激动读到结尾甚至还有点娘们儿地伤感了一下下。

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个姑娘啊,她可以逗你开心,或者给你37度5的温暖;你高兴的时候,只需要到她家楼下踩个离合器她就“咚咚咚”地跑下来搂着你又亲又笑;你不高兴的时候,只要出门买个牛奶,她就已经收拾好房间再无声无息地消失。总之你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热情如火,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她绝不会来烦你,即便是例假的夜晚也为你解开胸前的扣子,把妇科病性-病放得比你低。她会边给你捶背边说“老公上班辛苦了”,她会对长得像你们娃儿的老鼠说“爸爸真坏”,她会用手垫在你脑袋边免得你被玻璃撞到。我像个领导一样用排比句讲话,只是想说,她不会把你之外的东西看得更加重要,歪斜的时代跟你携手飞奔,或者手舞足蹈。

而这一切,只需要你的头盔借她戴,她就一直跟着你,终身是你的女人。

在她面前,你从不觉得自己渺小卑贱地位无能;在她面前,你力拔山兮气盖世;在她面前,你比陈奕迅还神奇。

——不需要多余的形容词,她就是全世界怪蜀黍的理想!

实用!小妇人读后感范本汇集(8篇)


读书,是人生一笔获利丰厚的储蓄,一本好的书籍教人思想进步,不被迂腐的思想所侵蚀。高中学生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还可以利用课外之余阅读经典书籍,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那么,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实用!小妇人读后感范本汇集(8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小妇人读后感 篇1

前几天读完《小妇人》这本书,同时又看了这部电影,收获非常多,在这里简单的分享自己的感触。

《小妇人》这本书的名字第一眼给我感觉就是不特别好,认为讲的就是女人之间的琐事,但是当打开来读时,越来越上瘾,这是一本女性成长的书籍,一位平凡的母亲对自己四个女儿的教导,教会她们正确的看待身边的人和用心对待身边的人、事,同时不羡慕外在的诱惑,而是追求自己内心的充盈和丰满。

不太富裕的家庭,但是在母亲爱的呵护下,四个女儿健康的成长,有着自己独立的思想,不需要依靠他人,内心充满着爱和善良。

母亲从来没有想到把她们留在身边,当女儿遇到问题时,提出要远离家去外地学习时,母亲非常赞同而且给予鼓励,支持她们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生活,不会阻扰。

女儿们离开家乡,每周都会给家里写信,告知自己的所见所闻和一切,这样就让父母和姐妹们放心,也完全知道她的近况,同时之间的感情没有一点减少,反而越来越浓厚。

大女儿梅格总是认为自己会嫁给有钱人,但是因为经历了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后,母亲给予一些指导和引领,后来幸福的嫁给一个普通的老师,婚后生了孩子把全身心都投入给了孩子,忘记了与丈夫的交流,慢慢的变成一个抱怨邋遢的妇女。

母亲知道后,耐心的告诉她,除了孩子,丈夫是你最重要的人,孩子的照顾,丈夫也有责任,要让他参与进来,相信他可以对孩子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就这样,梅格听取了母亲的建议,开始改变自己,换上了漂亮的衣服,与丈夫和解,丈夫也非常乐意的接受她的建议,参与到孩子的教育和照顾上,两个人的关系也就变得更以前一样好。

二女儿乔是一个喜欢写作的人,也是一个非常独立和顽皮的女生,但是母亲也从来没有限制她的爱玩之心,因为提前给予正确的指导,知道哪些不该去接触也就完全放心她。

后来因为教学认识一位大自己十几岁的教授,父母依然没有反对他们的接触,教授的正直和耐心让乔的父母很喜欢,在乔的家乡那里逗留时刻,每天晚上都会去乔的家,与她的父亲交流,他们也从来没有不耐烦和认为对方有打扰,就这样的一个家庭,给予乔很多无限的独立和思考空间,不限制但是非常有爱,最后爱上教授,并与教授一起在家乡办起了学校。

三女儿艾米是一个优雅的女性,喜欢画画,有机会去了各个地方游玩学习的机会,每天都会做记录,同时及时寄回家与父母和姐妹们分享看到的所有,本来也是一个喜欢上流社会的女性,但是在这期间自己的经历,和母亲的指导,让她变得更加独立,不羡慕富人,只管内心的舒服,依然保持着自己的优雅行为,嫁给了邻居家的乐迪,回到了自己的家,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四女儿贝思,因为小时候意外染上猩红热,差点伤命,但是却留下了不好的后果,身体变得虚弱,她是喜欢在家里做家务的,整个生命全部都奉献给了这个小家,喜欢弹琴,隔壁劳伦斯先生特意送来自己小女儿的遗物-钢琴,贝思非常的感激和喜欢,在短暂生命最后的时光里,父母和姐妹们的陪伴,让她满足而幸福的离开,没有任何惧怕和遗憾。

这位母亲是普通的,这个家也是普通的,但是母亲非常有智慧,总是在女儿们困难和难过的时候给予耐心的聆听和引导,没有让她们觉得家庭的平凡带给她们不好的成长,在父亲远离家乡当兵期间,一个女性带着四个女儿,每一个女儿都是健康的成长,都有独立的思想和自己喜欢的事情,有着正直的人生价值观,内心都是充满着爱和善良。

当艾米在学校遭到老师羞辱的批评后,母亲建议艾米在家上学,前提是可以安心专注的学习,艾米说“可以。”母亲同意了,并且写了封信给这位老师,告知他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取的,态度非常坚决,不允许不好的人对孩子这样的教育和羞辱。

她可以学习不好,但是不可以受到对人格的羞辱,这就是母亲对艾米遭遇羞辱后给予的态度,在这里也看到母亲可以严厉的一面。

在他们这个小家里,母亲回到家后,大家围在一起,一起读书做游戏,气氛非常融洽,女儿们可以扮演各种书中的角色,发挥自己的想想来表演,母亲作为观众观看者女人们的演出。

虽然我还没有做母亲,但是也见到许多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孩子遇到困难时,我们很多时候就是没有耐心的引导他们,而是会片面的做出结论,就会让孩子觉得你不喜欢我,你不爱我。

在这本书中,感触最大的就是不管女儿们做了什么,母亲第一表现就是给予满满的爱,给予亲吻和拥抱,再给予解决问题的答案,让女儿们就愿意与母亲讲自己内心的话,就足够了。

小妇人读后感 篇2

每当我拿起你,细细品味着你时,软弱的我学会了坚强,平凡的我懂得了珍惜,急躁的我变得冷静,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溶银辉点亮了我前行的路途;学习中,你是一把响笛,声声清鸣时刻提醒着我,多少年里,你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陪我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和一颗感恩的心。你就是——《小妇人》。

区的孩子们的生活做些什么,也从来不懂得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珍惜和感恩,更不用说是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

通过读了《小妇人》我懂得了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爱,并且学会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他们。他们的笑容永远存在我的记忆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小妇人读后感 篇3

《小妇人》是我最爱看的小说之一。作者奥尔科特占据美国名人堂已经百年,她的作品《小妇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即使是我们东方人,也发现小说乐趣无穷。并在无形中得到启迪。

《小妇人》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美格,乔,贝丝,艾美和她们的父母,朋友发生的事。

奥尔科特所处的时代,恰逢美国南北战争。北方的资本主义已经初步发达,而南方依然有农奴主势力,残酷压迫着黑奴。小妇人的爸爸就是为了打败南方要独立的地方政府,毅然上了战场,而妇女们则在家里生产军需品,支援前线。作者构思巧妙,故事虽然平凡,却是一环紧扣一环。

我最喜欢第十七章黑暗的日子。贝丝得了严重的猩红热,大家十分着急担心,因为贝丝可能会随时面对死亡的危险。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地待在贝丝床边,美格一个人担起了家里的重担,艾美寄居再姑婆家,渴望回家照顾贝丝。三姐妹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让我十分感动,也十分佩服,在面对病魔的折磨下,三位平均年龄才十六、十七岁的小妇人,没有父母的帮助,撑起整个被黑暗笼罩的家,陪着贝丝脱离危险。我敬佩她们,她们真勇敢!

四个小妇人中我最喜欢乔,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像男孩儿一样,但她疼爱妹妹,有责任感,喜欢写小说,是个“书虫”。对于这样一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你还想再了解吗?请读一读《小妇人》吧。

小妇人读后感 篇4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知道自己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意义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知道,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么说她会失去原来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应该怎么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知道该怎么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爱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同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同的性格四个不同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后来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己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责任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情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她可以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知道怎样让大家喜欢自己,她拥有很高的交际能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知道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己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接受。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这本书读的有点仓促,有点读的不认真,加上读后感是半月之后写的,看完后许多感触早就忘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

小妇人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小妇人》。

《小妇人》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描写了马奇家的四姐妹,在她们艺术家一般的才能下,强调的是个人尊严和自立自律的重要,体现了发奋有为的美国精神。她们写作、绘画、弹琴、创作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无一不渗透着她们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勤奋写作……明知、自由的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是自强自立精神的结果。

不论是美丽如花的梅格,刚毅果敢的乔,文静胆小的贝思,还是端庄懂事的艾米,都有一种惹人喜爱的性格,她们的结局各式各样,梅格嫁给了一个英国小伙子,年轻的乔嫁给了一位40岁的大伯,贝思因得猩红热而死亡,艾米嫁给了劳里。她们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而贝思只是她们心中一丝美好的回忆。

《小妇人》是一本让我回味一新的书,我要学习这种自强自立的精神,在家里,不再依赖爸爸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学习上,面对难题尽量自己动脑筋,不轻易请教别人。外出旅游时,要学会洗衣、梳头等,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小妇人读后感 篇6

这,是一部讲述爱与自强的经典之作。在美国100种小学必备书中,它位居榜首——《小妇人》!

这本书诞生于1868年,它刚一出版便轰动了文坛。小说描写了一个平凡的美国家庭在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段不平凡的生活。这是一个很清贫但又很幸福的家庭,包括马奇先生,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梅格,乔,贝思和艾米。一大家子相亲相爱,四姐妹虽然各有小小缺点,但他们都像父母一样,努力改正自己的小小缺点,向往崇高的生活。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马奇先生早已经过了参军的年龄,可是他还是把自己奉献给了祖国,当了随军的牧师。马奇太太在丈夫走后也投身于支援军队人会的工作。大女儿梅格和二女儿乔为了补贴家用,一个做了幼儿家庭教师,另一个去陪伴一位有着坏脾气的老太婆。马奇太太和女儿们一边愉快地做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马奇先生的归来,全家团聚。

然而,命运却给了这个平凡的家庭一个严峻的考验。先是马奇先生病了,而且会危及到生命,马奇太太赶去照顾丈夫,留下四个女孩儿自己看管自己。四姐妹互相帮助和鼓励……然而新的考验又来了,小贝思又染上了可怕的猩红热,危在旦夕……

然而最终一家人苦尽甘来,而四姐妹在这艰难岁月里获得了心灵的成长。

《小妇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自强。其中乔令我印象最深。她是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写照。乔她坚强,敢于牺牲,这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她甚至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最爱!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般人所不能达到的。书中对少女生活的生动描绘,对家庭欢乐的深情讴歌,以及书中所倡导的崇高精神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自此以后,美国的妙龄少女很少有人没有接受过《小妇人》的熏陶。

曾为奥尔科特作传的传记作家埃德拉·切尼评论说:“……又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但是《小妇人》仍然保持着稳定的销量。母亲们读着这些姐妹的童年,延续着自己当年的快乐……”。可见《小妇人》是多么经典的著作呀!小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设置,而是用普通的,贴近生活的笔风来写,但是笔端流露出来的却是温暖和爱。这种手法是非常巧妙的。家庭成员的亲情,邻居朋友间的友谊以及少女成长过程中甜蜜纯洁的爱情都跃然纸上。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去寻找我们所需要的书籍,那就是阅读经典。《小妇人》是为数不少经典作品,它记录了时代的不同,观念的不同,它是我们人类的宝贵经验!所以一起来阅读吧!

小妇人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那个人物呢,也不好说。我喜欢梅格的温和,乔的文学细胞,贝丝的乐于助人,艾米的漂亮。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贝丝,她做事不求回报,乐于助人,身体虽弱但具有忍耐力,她做事默默地干着自己的分内事,有时还会帮帮别人什么的。

这几天一直在看韩剧<小妇人>,恩,满不错的,不象是那些言情的,是蕴涵了大智慧的电视剧,我最喜欢老二,未得了,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在认真,努力,真实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忍受着一切。我总是很喜欢坚强的女性,期盼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看了这个电视,才知道要成为作家得多辛苦,多努力啊。我们应该多读些书,前些时候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现在的读书率太低了,平均每人一年读半本书都不到。

小妇人读后感 篇8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之作——《小妇人》。

这本书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梅格,乔,艾米,贝丝与他们父母之间,朋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她们自己的成长历程与自身的感悟。

《小妇人》描写的虽然是简单、朴素的家庭生活,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宽容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类真诚、善良的本质。有一次,劳里邀请乔和梅格看戏,艾米执意要跟去,却遭到了脾气急躁的乔的严词拒绝。于是,艾米一气之下把乔的书稿付之一炬。乔因此不肯宽恕她。直到艾米不小心掉进冰窟,差点淹死的时候,乔才忏悔不已,艾米也哭着请求乔的原谅。于是,两姐妹之间的隔阂也冰融雪化了。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宽容的可贵,人在交往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会与隔阂,这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斤斤计较,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而是应该相互的宽容、相互的原谅。

在《小妇人》这本书中,我认为写得最感人、最有意义的就是十七章——姊妹真情。这一章讲述了贝丝因照顾梅尔家生病的孩子而传染上了猩红热,全家都担心不已,因为贝丝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人世。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最爱的贝丝,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梅格则勇敢的挑起了家庭重担;寄居在马奇姑婆家里的艾米并没有忘记这个小姐姐,而是一边又一遍的祷告上帝,让贝丝快点好起来。姐妹几个齐心协力,终于度过了难关。读完这章后,我真是感动不已。几个平均年龄才十几岁的小妇人,在没有父母帮助的情况下,居然能照顾好整个家庭,并且能把自己的姐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向她们学习这种坚强的精神。

同学们,读读《小妇人》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的。

孔乙己心得感悟精选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孔乙己心得感悟精选”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酒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但是,今日,尽管社会进步了,可那种不屑一顾,嘲讽却没有停止。如,学校中,有些人不太尊重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有钱人”瞧不起穷人……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五年级《孔乙己》阅读收获5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7

孔乙己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8

如果你遇到一个迂腐潦倒的读书人,你会怎么做?讥讽?嘲笑?还是落井下石?我想谁都会不齿这些行为,但这一切的冷漠就发生在孔乙己的身上。

偶有的机会,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书中的孔乙己是个读书人,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当看到落魄的孔乙己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时,“冷漠”一词涌上我心头。掌柜是冷漠的,邻里是冷漠的,连12岁的作者也是冷漠的。孔乙己自然有可恨之处,但这一切都是科举制度造成的,所有的看客都只看到他的丑态: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还赊账,偷富人家的书,被富人家打折了腿,最后爬到酒馆里。冷漠的看客们不伸手帮助,还嘲讽他偷东西,迂腐的孔乙己极力维护读书人的尊严,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生活的窘况,这不禁让我对他的遭遇感到扼腕叹息。

最后没人知道孔乙己的下落,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死是活,掌柜只记得孔乙己欠的十九文钱,邻里也渐渐地忘记了他。可以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悲剧,也是当时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的时代离我们有百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寒心的是:先生笔下的看客依然存在。网络上人们热情讨论“犀利哥”,让他红遍全球,现实中无人伸出援手,如今他依旧病困,流浪街头无人问津;年轻女孩被拖拽、辱骂,围观人群甚至拿出手机拍照留影;抑郁失意的人将情绪抒发在平台,被民警拯救后却有网民嘲讽“博眼球”、“卖惨”、“不死你就是骗子”……这些,不正是《孔乙己》里穿短衣长衫的那群人吗?

冷漠固然可怕,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不乏热心肠。河南郑州水灾时的共患难,鸿星尔克的鼎力相助,都是暖人心的义举。我想如若我生活在百年前,我一定与他同阶而坐,认真听他讲“茴”的四种写法……我想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合上书本,孔乙己遭受众人的取笑,以及用手爬出咸享酒店的场面,让我不仅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但愿世上再无孔乙己。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9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0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1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是中学语文教材的传统篇目。对于该文的教学,历来的语文教育者都把其主题——批判封建社会,批判封建科举制度——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大加渲染,竭力挖掘;而对主人公孔乙己的人文价值,教育价值视而不见。直道今天,大多数的语文教师,甚至包括一些语文教育名家仍是难改初衷。

前几天拜读了李镇西老师1997年的教学实录,深为李老师的教育民主思想所感染,但对其中的有些细节问题,也不无遗憾。节录于下,并直陈己见,以求教于广大同人。

片断一

男生G:为什么作者在小说的结尾说“大约孔已己的确是死了”?既是“大约”又是“的确”,这好像是矛盾的。该怎么理解呢?

教师:好,好,你这个问题有“科研价值”!(众大笑)同学们别笑,这个问题的确值得研究。因为这个问题弄懂了,这篇小说课文思想内容、人物形象等方面的问题也好理解了。好吧,我们这堂课,就来研究研究这个问题。

在研究之前,让我也向你们提出一个问题————孔已己最后究竟死没死?

众学生:死了。

教师:根据何在?

众学生:作者在结尾说孔已己“的确死了”。

教师:嗯,孔已己“的确死了”。同学们能不能再深入思考一下,孔已己为什么会“的确”死去?

(学生思考)

教师:李老师给你们提示一个思路:一个人的命运取决于什么?

女生D:取决于他的遭遇。

教师:对,很好。取决于他的遭遇。

男生H:还取决于他的社会背景。

教师:很好,他的遭遇和他所处的社会背景,就决定了他的命运。那么,我们来看看课文,孔已己究竟有什么样的遭遇?他又处于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中?

笔者认为,把孔乙己的悲剧命运完全归于其遭遇和社会背景,有失全面。一个人的命运固然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及其遭遇有关,但“环境”和“遭遇”绝不是决定命运的主要因素,人格的因素决不容忽视。在健全、健康、甚至伟大的人格面前,环境和遭遇对一个人命运的影响几乎是微乎其微的,这样的例子于现代、于古代、与中国、与外国都是不胜枚举的,所以才会有人说: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的。

当然,在后面的教学程序中,李老师也引导学生分析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但不是把孔乙己的性格作为其悲剧的主要原因来分析,而是通过分析孔乙己的悲剧性格而得出性格的成因,来达到批判封建的目的。试看下面的教学结果。

片断二

教师:是啊,最后孔已己就在旁人的说笑声中,慢慢的走去了,也是永远的消失了!同学们,现在我们可以说,“大约孔已己的确死了”,这个“大约”隐含着社会的冷漠,这个“的确”表现了孔已己死亡的必然。冷漠的社会,造就了孔乙己的悲剧性格,也导致了孔乙己的悲剧命运!这个“人”死了,这个社会也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存在下去!如果说我们同情孔已己的死亡,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诅咒这个社会的灭亡!作者这是这样,通过一个人写出了一个社会。(在课题“孔已己”的下面板书了一个副标题:“一个人和一个社会”)

好,我刚才写的这个副标题,可以看作是我对这篇课文的理解。现在,我希望你们也学李老师,给这篇课文的题目,另外加上一个副标题,表达你对这篇课文的理解,或对孔已己的认识,也可以是对课文的独特思考。

(学生开始思考)

男生O:“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教师:好,可以。

女生J:我想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概括,“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教师:很好,这位同学借用鲁迅先生自己的话来表达她对这篇课文的看法,很新颖,而且说明这位女同学课外阅读面是比较宽的,值得大家学习。

男生G:“无望的社会造就了无望的人”!

(众鼓掌)

教师:好,非常好!对不起,快下课了,我不能再抽更多的同学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想还会有更多的同学用更好的概括。我这里布置一道作文《孔已己的最后日子》我希望同学能够接着鲁迅的文章继续写孔已己,发挥你们的想象力写出他最后具体是怎么死的。注意,要符合孔已己的身份和性格。

看看吧,这就是这堂课的成果。45分钟,学生悟出了什么呢?无非就这三条:

“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无望的社会造就了无望的人”。

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吗?这样的结果意味着什么呢?培养学生指责环境、指责社会、怨天尤人吗?

社会本无好坏之分,关键看这个社会由什么样的人组成。是人决定社会,而不是社会决定人。要改变社会,首先要改变人,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的面貌才会改变。

改变人的首要是个体对自身的改变。

笔者认为,文学的认识作用,不仅仅在于让读者去认识社会,更重要的是认识这个社会里的人,认识人的生存状态。

感悟人生,从而改善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文学教育的第一要义。如果学生从文学作品中不能读出自己,思考自己,那么,这样的文学教育是失败的。

孔乙己是“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的典型代表,他的悲剧当然有社会的因素,但究其根源,这是一个人格的悲剧。孔乙己的死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自命清高和他对劳动的鄙视,对劳动者(短衣帮)的鄙视,欲上不能,欲下不忍,孔乙己是孤独而死。

从孔乙己,我想到了诗人海子。如果说孔乙己的死我们可以归罪于封建社会、封建科举制度,那海子的自戕,又该归罪于谁呢?

对于《孔乙己》这篇小说,对于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难道只能让我们的当代的中学生去批判,去同情,就不能吸收点什么?读书的教训!人生的教训!

新课程的灵魂即以人为本。课程的观念变了,我们语文教学的视角是不是也应该跟着变呢?封建社会和封建科举制度早已消亡多年了,我们还在这里鞭之、笞之,我不知道还有多大的意义。倒不如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更多的孔乙己悲剧再次重演来的实在。

我无意于贬低李镇西老师的教学,更无意于挑名人的瑕疵,只是想对我们的文学教育尽一己之言,请广大同人赐教。

2024精选小虾读后感范本汇集5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2024精选小虾读后感范本汇集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虾读后感(篇一)

1、这些小虾,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灰黑色,甚至背上、尾巴上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叫它千年虾。

2、小虾真有趣。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小心,总是先用钳子轻轻碰一下食物,然后迅速后退,接着再碰一下,又后退,直到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用两个钳子捧着食物吃起来。

吃饱了的小虾显得十分自在,有的独自游来游去,有的互相追逐,有的紧贴在缸壁上休息。

3、小虾脾气不好。

要是你用小竹枝去动那些正在休息的小虾,它立即向别的安静的角落蹦去,一路上像生了气似的,不停地舞动着前面那双细长的脚,脚末端那副钳子一张一张的,胡须一翘一翘的,连眼珠子也一突一突的。

这时,如果碰到正在闲游的同伴,它们就会打起来。

小虾的搏斗很猛烈,蹦出水面是常有的事。

小虾读后感(篇二)

在寒假里,爷爷奶奶给我买了一本,《小虾》的课外阅读书。

这本书中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比如说小虾,红鲤斗水,油菜花,茉莉花,金盏菊,水鸟,木叶蝶……一些故事,让我给你们说一说红鲤斗水的故事吧。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我在小工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鲤鱼,斗着竹篙里流出的水直冲,他每充一次都被水流带到了沟里面,凭着她的努力坚持他冲进的竹管里的故事。

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什么事情要坚持,不能放弃。

小虾读后感(篇三)

《小虾》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我”观察小虾打架等细节描写,抓住小虾的外形、活动及生活特点,突出了小虾的有趣,采用总分的顺序,详细地给我们介绍小虾,表达了对小虾的喜爱之情。

作者不仅为小虾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还不怕麻烦地从小溪拿回一些石块和金鱼草,让小虾更有家的感觉,由此可见,作者是多么地喜爱小虾啊!在作者的精心照顾下,小虾很快繁殖了后代,缸里活泼可爱的小虾越来越多,带给作者的快乐也将会更多。

小虾告诉我们要努力的去面对生活,我们要去认真地对待生活

小虾读后感【篇四】

作者菁莽写《小虾》一文,回忆了童年捉虾的趣事,描写了小时候观察小虾的仔细,也在文字中寄托了对小虾的喜爱。

读完《小虾》我也体会到做一件事情要观察和思考,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光看到表面,要多想想它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为什么快下雨的时候蜻蜓会飞在水面上很低,比如有时下雨会打雷有时不会,另外小虾的卵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这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小虾读后感(篇五)

一只小虾,在水里游啊游,被河水冲走,游到了岸边的淤泥坚。一个傻瓜看见了,很高兴,捉住了小虾。

小虾说,″可怜可怜我,你放了我,我还那么小。"傻瓜说,″可以,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小虾说,″去河里。"傻瓜一路飞奔带着小虾回到河里。小虾开心极了,说″谢谢你!好心人!"傻瓜也开心极了,″不客气。"然后走了。

人海茫茫,谁是傻瓜不重要,重要是我们获得新的生命的快乐,重要的是我们走的路都是希望之路。

实用精选:人鸦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人鸦读后感(篇一)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 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篇二)

《人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为了不学习让那只乌鸦念咒语互相交换。

当然,在他当乌鸦时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比如:乌鸦的咒语只有三个月,瑞夏德没法一直记得那个咒语。于是他就去找鲁娜,鲁娜也教了瑞夏德一个咒语让他把记忆力藏在云朵里。可是瑞夏德觉的不太合适,就没有按鲁娜的去办,而还是按自己的办法每天读上一遍,果然这个办法很有效。

在最后,夏瑞德看到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就飞下去问:“你最近还好吗?”那个人说:“一点也不好!我想换回来。”瑞夏德不同意但是最后他还是变成了人。

我觉的瑞夏德会是一个善良,热爱帮助别人的好人,还会是一个好学生!

人鸦读后感(篇三)

今天,天气睛朗,阳光照进了我们的房子,感觉暖洋洋的。我看完了《人鸦》这本书,觉得非常有趣。这本书主要是说一只乌鸦和一位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交换角色,瑞夏德变作了乌鸦,成为了一只人鸦;而乌鸦则变作他去上学。在鸦群里,人鸦和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人类、世界,最后,在白乌鸦的帮助下,他重新变回了自我。

读了这一本书,我深有感触:做任何事都不要失约于人,比如瑞夏德,当初只是答应和乌鸦暂时交换身份,可最后,当他提出想要变回自己时,乌鸦却失约了,说它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生活,不愿变换回来。幸亏有白乌鸦的帮忙,不然瑞夏德从此就真的变成一只真真正正的乌鸦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要遵守约定,信守诺言,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不要说谎,如果你说谎了一次,就像故事《狼来了》一样,别人再也不相信你了。

此外,我还明白了另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先尝试一下。比如瑞夏德,如果他当初没有和乌鸦交换身份,就不会知道乌鸦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有这次经历,就不会明白人类的生活也是那么的有吸引力,自己原来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令人向往!我联想到山区里的孩子,他们都过着贫困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生活,并善于发现自己生活的美好。

人鸦读后感(篇四)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人鸦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念了咒语,就让满头金发,一鼻子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 因为瑞夏德讨厌读书,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身份,本以为无忧无虑,但他很快发现,无论是谁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后来他历经艰险,在白乌鸦——拉姆塞斯朋友的帮助下回归了自我。

读完《人鸦》,让我想到平时妈妈只让我好好读书,但我还是埋怨不断,一次,妈妈也让我学书中的夏瑞德和妈妈互换角色,让我擦家里的地板,洗衣服。我擦了三个房间一个客厅而妈妈却坐在沙发上看我的课本,做我平时做的习题,我对妈妈说:“这样的习题难做吧,书难背吧,”妈妈说:“你好好干,我还行。”我说:“没事,我行,干活没脑力劳动累。”可干着干着就不行了,洗衣服的时候把水溅得到处都是。衣服还没洗好。我的衣服倒全湿了。我的天哪!妈妈做的家务也不好干哪。

妈妈不光要干家务还要辅导我作业,而我只要单一的读书,我还不让妈妈省心,通过互换我懂得:无论是谁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每种角色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乐趣。我知道了当妈妈是多么不容易啊,以后要少给她添麻烦,自觉读书学习。

热门精选:根鸟读后感悟范本汇集(490字)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精选:根鸟读后感悟范本汇集(49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根鸟读后感悟(篇一)

《根鸟》这本书是一本情节生动有趣、此起彼伏,也是一本迷人和梦幻的一本书。

根鸟从一只白色鹰腿上的一根布条上收到了一个来自一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因采花而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大峡谷。在这之后,她又三番五四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于是,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小城······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途中有伤痛、有想念、也有悔恨,但他挺着脊背,迎刃而上,他曾一把火烧掉自己与父亲的茅屋,也曾离开过自己喜欢着的人,甚者还因害怕那恶魔般的孤独,将自己对紫烟、对大峡谷所有的信念——那根布条抛弃了,还将视自己为家人的白马卖掉了……。

我懂得了:“不管一路上有多少坎坷,终将能达成目标。”

根鸟读后感悟【篇二】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展翅膀。”因此,我从小就酷爱读书,课余时间基本上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伴我成长,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又陶醉在曹文轩叔叔所写的《根鸟》里。

《根鸟》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决定救出紫烟。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在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里的小花,受到一点小挫折就会半途而废,可根鸟无论在草原、沙漠还是大山,他都一往无前,在痛苦中品味着欢乐。想到根鸟的坚持、勇敢,我是多么惭愧啊!

就拿学琴来说吧。刚看到被那琴码支撑着的二十一根琴弦,犹如一道道充满荆棘的沟壑,我有点迟疑不前了。可是想到根鸟不畏艰险找到紫烟,我又何尝不能找到只属于自己的“紫烟”呢?于是,我又开始重振旗鼓,收拾好心情。虽然曲子越来越难,但是我弹得越来越好。每当我想放弃时,每当我想退缩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根鸟的坚持、坚定、勇敢都激励着我,让我迎难而上。无论多么难的曲子,无论我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泪水,我总是不放弃、不退缩。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坚持就是胜利。

在前进的道路上,根鸟永不言弃、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一剂心灵鸡汤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扬帆展翅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根鸟读后感悟(篇三)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几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曹文轩的《根鸟》。

菊坡人根鸟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打死鹰后发现鹰的腿上绑了一个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只有十三岁,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根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一天夜里,根鸟的梦中出现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这更加让根鸟决心去找紫烟,父亲也很支持他,并告诉他这是天意。他凭着直觉往西走,走过了许多地方。在沙漠中,他的目标遭到了众人的嘲笑;在去青塔的路上,他认识了为了找回自己的梦而往西走的板金先生;在米溪,他也曾迷茫,留念此地。虽然他有的时候退缩,有的时候想家,甚至想过放弃,但他都克服了困难,终于来到了自己梦中的峡谷。

有些人不能克服困难,不就是缺少了根鸟那般追求梦想的勇气吗?“这是天意”,这句话也深刻记在我的脑海里。

根鸟读后感悟【篇四】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内容是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他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与父亲相依为命,以打猎为生。就在他第一次独自一人出去打猎时,一只神秘的白色大鹰,给他带来了一个神秘的消息,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踏上了寻找这个女孩的漫漫长路。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感动,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我以后要好好学习,不能遇到困难或难题就放弃,要坚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根鸟读后感悟【篇五】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迷人、梦幻小说——《根鸟》。小说主要写了十四岁少年根鸟第一次独自一人外出打猎,无意中他发现了一只白鹰,脚上绑着求救布条。于是根鸟开始了一个有着开满百合花大峡谷、飞动白鹰、名叫紫烟少女……扑朔迷离而又充满诗情画意梦境。为了找寻这个独特梦,根鸟在秋天离开了菊坡,踏上了寻找紫烟漫漫长路。走过了青塔、鬼谷、米溪、莺店,时而十分艰苦,时而能得到温暖,终于,他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大峡谷。

一路上,根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挫折,但他并不畏惧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不管旅途多么寂寞,多么艰苦,根鸟都一往无前,坚持下来了。根鸟事迹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受益匪浅。它使我想到,在你确定了自己目标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有一颗执着心,只有持之以恒,才能梦想成真。

记得一年级时候,我报名参加跆拳道培训,刚开始时候,我还无法适应这种高度消耗体能运动,每次训练完后,全身就像散架了一般,几乎虚脱了,心里打起退堂鼓,暗想放弃不学算了,但看见其他同学都一咬牙,一跺脚坚持下来时候,我忽然明白,要是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放弃二字来解决话,那么世界上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伟人出现呢!著名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文学事业上受挫,遭受许多人冷嘲热讽,但她毫不气馁,毅然坚持写小说,最终在文学圣坛上脱颖而出。科学巨匠史蒂芬·霍金虽然自身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依然努力地探索宇宙奥秘,被人称为活着爱因斯坦。在这种信念支持下,我坚持了下来,如今我已经考到跆拳道绿蓝带了。前不久还代表学校参加了西湖区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得到了第三名好成绩。我想,这不正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所带来强大力量吗?

丑小鸭小时候虽然丑,但它只要经过无数次练习飞翔,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变成亭亭玉立、展翅高飞白天鹅,飞翔到那有着展翅翱翔白鹰、盛开着百合花大峡谷……

根鸟读后感悟(篇六)

曹文轩先生的《根鸟》,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很是不错呢!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中,猎到了一只白色的鹰,这只鹰的脚上有一个字条,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上面说她掉进了一个峡谷。从此,她就出现在根鸟的梦中。根鸟为此告别父亲,踏上寻找紫烟的路。他翻越崇山峻岭,走过荒野、小镇、峡谷……在途中他也认识了许多人,他们有好也有坏,他就在发生的一件件事中磨合,变得成熟、坚强。最终他找到了他梦中的大峡谷,但却没有找到那个名叫紫烟的女孩。

这本书一共讲了五章,我最喜欢《米溪》这一章。因为这一章不像前几章和最后一章这样凄凉、悲伤和悲惨,它让人觉得很放松,很美。“秋蔓的周围,开发着五颜六色的野花。她显出一副无忧无虑、身心惬意而慵懒的样子:她四肢软绵绵地摊放在草地上,两只手的手背朝上,十指无力地伸出,在绿草的映照下,分外白嫩;她把两只鞋随意扔在草丛中,阳光下的两只脚呈倒”八“字分开斜朝着天空,十只脚趾,在阳光的映照下,发着暗暗的橘红色的光亮,仿佛是半透明的;微风将她的头发吹起几缕,落在了她的脸上,左边那只眼睛就常被头发藏住——藏又没有完全藏住,还时隐时现。”在米溪,人都这样放松,植物也是无忧无虑地生长,动物也很温顺听话。这里的一切都让人的心灵十分舒畅。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让我禁不住去多看几遍。根鸟为那个被困在大峡谷中的名叫紫烟的女孩四处奔波,这种心中有他人、愿意帮助别人的精神令人敬佩。也正如作者曹文轩在本书扉页中写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救之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是呀,想想生活中帮助别人的事,比如:在公交车上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座;为孤寡老人献上一份爱心;等等等等。你会发现,当你去做这些事的时候,你会感到心中的温暖。

《根鸟》告诉了我们许多事情的道理,它需要大家细细体会。所以,把它——《根鸟》推荐给你。

根鸟读后感悟【篇七】

根鸟,是一个来自菊坡村的普普通通的少年。一天,他做了一个梦,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峡谷里,向他求助。

于是根鸟告别了家乡,去寻找大峡谷。一路上,他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他遇到了一个马队,于是和他们同行,并告诉了其中一个孩子他的梦,结果被大家嘲笑。后来,他遇到了一个人,叫做板金,他在寻找他失去的梦。板金一直鼓励他,照顾他,在根鸟发烧的时候一直陪伴着。

根鸟甚至差点就死了。他被一个叫“长脚”的人骗进了矿山,在那里他吃了很多苦,还差点吃了会让人丧失记忆的珍珠果。后来,在一位独眼老人的帮助下,根鸟逃走了。

他也遇到过温暖。在米溪,他遇到了秋蔓及其她家人,他们待他很好,就像一家人一样。

他曾经堕落过,在莺店,他把所有的钱都用来喝酒、看戏、赌钱,最后连住宿费都付不起。

但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都没有忘记自己在大峡谷的梦想,没有停止自己追求的脚步。

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从矿山逃走后,根鸟回了家,埋葬了他的父亲,并放火烧毁了房子。他在米溪过得多好啊,无忧无虑的,有秋蔓陪他玩耍,但他决定放弃温暖的生活,离开米溪,踏上追求大峡谷的道路。他曾经在茑店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但在板金的责骂后,他突然醒来,找到了以前的自己,踏上了追寻大峡谷的道路。

最后,根鸟找到了他梦想中的大峡谷。在那里,鲜花盛开,树叶繁茂,大峡谷散发着百合花的芬芳,白鹰在空中自由翱翔。

这也是我们的成长吧。大峡谷是我们的理想,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虽然有曲折,但我们勇于追求,永不放弃,向着理想前进,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孔乙己读后感精选5篇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也许是上帝的安排,也许是命运的捉弄,让你成为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对象,科举考试的仆人,成千上万受迫害的学者之一,你就是孔乙己,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孔乙己读后感6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1

时代前进的路上,必有改革维新,有的人激于奋进,不断前进,引领潮流;而有的人躺下就再也不起来,或因时代的缘故,或因黑暗的背景,他们失去了上进的机会,只得闭上眼睛装睡,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能去上进,而是他可怜地无法这么做。他们带着一种时代的悲哀,成为旧社会的牺牲品,可悲,可叹。

一袭破旧的长衫,长长的指甲,那些半文不白,迂腐得让人听了便发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构造了孔乙己给人最初的印象。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他出口成章,少时必定饱读诗书,希望通过科举,改变命运,过上安稳舒适的日子,也不枉昔日囊萤映雪,寒窗苦读。

然而,时代变得太快太快,封建王朝风雨飘摇,一个崭新的民国自乱世中崛起,文化转变,制度革新,新到统治读书人思想两千多年的孔孟之道再也无法跟上它们的脚步。踌躇满志的他,推开屋门正打算用平生所学谋求一官半职时,惊异地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人们运用着新式的语言交谈,大清朝变成了民国政府他可怜无助地揉着自己的看惯古文的小鼓眼,彷徨地观察着这个新的社会。

他碰过无数次壁,遭遇了数不胜数的嘲笑欺辱,每当他张口想要申辩什么,那一口迂腐的旧朝语调又激起看客们的哄堂大笑,他伤心、痛苦、无助,面对这全新的,他所陌生的社会,他无法跟上,更无力回击,只得无奈地微闭双眼,昏昏沉沉地睡去。

迫于生活,他无奈偷书,现行当场,他竭力地申辩道:窃书不算偷!固守着自己身为读书人最后的尊严;他看不起其他人,对谁都一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样子,自己穷困潦倒,他只得以君子固穷、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来自我安慰,他固守着封建礼教的最后壁垒,在资本社会苦苦坚持,别人劝说道:你不要太执迷不悟。

他放声嘲笑对方:你才执迷不悟呢,可怜人!,其实,他自己当然知道是自己顽固不化,然而如果自己承认,那么就意味着连自己最后一点颜面也丧失殆尽,他只能固守,不能后退。

在时代的潮流中,他只得苦涩地闭上双眼,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想顺应潮流,而是无力去顺应潮流,那前朝的封建礼教根深蒂固,他只得眼看毫无出路却又必须一路走下去,带着那前朝文人最后的尊严与深沉的悲哀,默默地,走下去。

作为看客的我们不应再一味地耻笑他的迂腐、执迷不悟、不识时务,而应从中吸取经验,不努力改变自己,迎接我们的只有淘汰与落后,装睡的人叫不醒,但醒着的人却必须不断进步,赶上时代的脚步,才能避免有一个孔乙己的悲剧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2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3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4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5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2024精选触摸春天读后感范本汇集5篇


触摸春天读后感【篇一】

《触摸春天》是一篇语言生动的、优美的课文。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文中的主人公安静是一个盲童。但她能使用她的`灵性去捉住一只生龙活虎的花蝴蝶。她的灵性,并不是她一生下来就有拥有的,而是她在坎坷的人生路上“练”出来的。正因为她是一个盲童所以她会比常人更加用心体会大自然。她,是一个热爱、珍惜生命的女孩啊!和安静一样,海伦-凯勒也是一位盲人,她用她的耳朵和四肢“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一生。既然那些有身体障碍的人们能够做到,而我们这些身体健健康康的的人,有什么理由不能做到呢?在课堂上,部分同学都在发呆或做其他的事,大街小巷上的一个个流浪汉......这不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这篇课文给了我们一个极为深刻的道理: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否则那些流逝的时光会一去不返的!

触摸春天读后感【篇二】

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可以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这是我从《触摸春天》里明白的。

《触摸春天》主要讲了我的邻居是一个盲童。早晨,我看见她用神奇的灵性捉住了一只蝴蝶,并放走了它的故事。

学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拥有生活的权利,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只要你热爱生活,就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春天。

在我的身边,也有几个这样的例子。她就是海伦。凯勒。她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变成了盲人。而在她快满七岁时,沙莉小姐正式做了海伦。凯勒的家庭教师。在在海伦。凯勒满七岁时,她与沙莉小姐发生了口角。当水流到她的手上时,她顿时知道了这个世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一个名字,因此唤醒了海伦。凯勒心灵的生命。从此她变得活泼、可爱,为此而更加努力学习。海伦。凯勒在失去视觉、听觉的情况下,竟然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小说!

“每个人都拥有生活的权利,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只要你热爱生活,就能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春天。”这句话,我再次体会到它的深刻意义。

触摸春天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吴玉楼老先生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触摸春天》,读完这一篇文章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

《触摸春天》讲数的是一个名叫安静的小女孩在春天时,来到公园捕捉春天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生命无限热爱,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那份真挚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每个人,每条生命都有着自己生存的权利,都有享受春天的权利;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世界,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个世界,编织一个属于自己的多彩斑斓的王国,编织一个属于自己的最美好的梦。

在这篇文章中,这一段话让我感触最多:此刻安静的心上,一定划过了一条美丽的弧线,蝴蝶在她八岁的人生划过一道极其优美的曲线,诉说着飞翔的概念。从这一段中,我仿佛透过文字,看见了小女孩安静伸着手,放飞了一只彩色的蝴蝶,这只彩色的蝴蝶在阳光下翩翩起舞,而安静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我想,那是满足的微笑,那是在体会到自己生命意义之后最美的笑容!

这篇《触摸春天》使我受益匪浅!

触摸春天读后感【篇四】

学了《触摸春天》这一课,我很佩服盲姑娘安静,安静有一种神奇的灵性,这是一种对生活、对生命的热爱。一个盲童都没有对生活生命放弃,那么我们就更应该积极面对生活,多多参加各种活动,多和别人交朋友,多去大自然。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里鸟语花香,春天里充满生机。难怪许多诗人和作家会赞美春天,画家会以手中的画笔来描绘春天。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在春天里有所感悟,触摸春天呢?安静很值得我学习!

触摸春天读后感(篇五)

星期四,老师给我们上了《触摸春天》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她叫安静,但这个小女孩却是一个盲童。身为一个残疾人,安静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乐观的面对生活。安静用自己的灵性捕捉到了蝴蝶,当蝴蝶在她手指间扑腾时,我想她一定会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她手指间跃动。

在第六自然段里,作者写出了安静对生命的珍惜和对飞翔的向往。安静虽然看不见,但她一定可以想象得出蝴蝶飞翔的样子是很优美的。

我读了这篇文章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经过努力就可以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拥有生活的权利。

我决定要想安静那样不屈向上,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比如考试时碰到难题,我要仔细地去想一想如何解决难题。在不开心的时候,我也要向安静一样面对,不要灰心丧气。在成绩不理想时,我要去找一找原因,经过努力,下次争取取得好成绩。我相信安静能做到的事,我也一定能做到。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无法留住它。但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一定留住我生命中的春天,留住我美好的童年时光。

实用!宗璞散文集读后感范本汇集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实用!宗璞散文集读后感范本汇集”,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1

煎熬的暑假想让自己宁静,看了毕淑敏的散文,有的故事教育我们怎样懂得感恩,有的端正我们认识错误的态度,有的就告诉我们怎样做人……

其中有一个故事《提醒幸福》,让我明白幸福不一定就是得到一大笔钱或是得到什么贵重的礼物,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啊,像一粒粒缀在旧绸子上的红宝石,在凄凉中愈发熠熠夺目。幸福有时会同我们开一个玩笑,乔装打扮而来。

一篇篇小故事串成一张知识的网,蕴含着深刻的哲理,给人以启迪。人生在世就要活得愉快、幸福。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而闹得家庭不和睦或工作不愉快。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堂堂。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2

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3

我尤爱散文,尤其是朱自清的散文。因为他的散文总能让我感受到真善美,且描写的细腻,别有一番风味。

首先了解朱自清的散文,则是由《荷塘月色》开始的,初度《荷塘月色》时,并没有读出什么新奇。但若一遍一遍地细细品读,却发现其中的韵味。

作者开头就用了“颇不宁静”来吐露出自己的心声,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往下细品时,又感到作者的彷徨。作此篇时正值大革命失败不久,白色恐惧笼罩这大地。朱自清,当时大时代中的一名小卒,虽没有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笔锋写就一篇篇抨击国民党反动派的文篇,但也用他独特的方式反对当时的黑暗统治。但他却陷入了苦闷和彷徨。他像一个盲人在黑暗的世界慢慢摸索,这正如文中所说“我也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看着景色如此美妙的荷塘月色,朱自清完全陶醉了。“在苍茫的月下,什么事都可以想,便觉得是个自由的人”对现实的不满和无奈,使朱自清抛开一切烦恼,尽情受用这“无边的荷塘月色”。文末又写到采莲。那是朱自清开始怀念自己的家乡---江南水乡了。况且采莲时的快乐和幸福又更加激起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不愿让黑暗的现实打破他的梦想,只有在这荷塘的月色下独自回味了。

由起初觉得这只是篇游记性的散文到后来的带有爱国色彩的散文。其中的过度是非常值得回味与品味的。这就是朱自清散文吸引我的地方。耐回味,丰富的情感......这就是朱自清散文的魅力之处。

然而使我更加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则是由《背影》引出的。《背影》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十分熟悉的。这就是朱自清散文的代表作。这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文章主题是描写父子之间的感情。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很多,但其中的一字一句都反应这父子之间的深情,且作者把文章描写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背影》所以能感动作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回忆,作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真情实感。印象最深的2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得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今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4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5

读《丰子恺散文集》,心中不自觉笼上了一层悲哀,来得如此无奈。隐隐约约中,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些无法挽回的岁月,清楚地罗列在眼前。想抓住,却已飘远了。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不复是黄金时代的人了。

尤其偏爱丰老的《送阿宝出黄金时代》,记得他曾在文中说道:我的孩子们!我憧憬于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屈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得。可惜到你们懂得我的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可以使我憧憬的人了。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这确是一种悲哀!当我提笔写下这些文字时,便是明白了这道理。于是我开始回忆我的黄金时代,却发现无畏可爱的岁月仿佛早已离我而去。或许是我早忘了那样的生活,便也不再去想。可这竟是多么荒唐的事!不知不觉的几年以来,天真、无邪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而面孔上,多了一份为重的思考。这没什么不好。知识与那黄金时代相比,少了心中的畅快,少了自己的真性情!我多想在此刻重温一个孩子的温度,但一切都太晚了!说出这番话时,便已与黄金时代划了一道横。成长,你能否放慢脚步,让我感受黄金时代的余温?

有一丝恐惧,腐住了每一根神经。我有些担心。眼看见儿时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像绵羊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你们不久也要走这条路呢!孩童时代的我们只知成长如何是好,充满羡慕地眼巴巴地望着大人的生活,急于冲破时间的牢笼,奔向下一个目的地。那一刻,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成长的代价。或许绵羊并不是所有人的选择,但或多或少,我们丢弃黄金时代的奔放与热情。或多或少,带上了世俗的气息来应和这个世界。这样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种压抑!无奈,只因我不再是黄金时代的人儿了,要学会生存。我避不开,躲不掉,只求能否放慢脚步,让我在黄金时代的在最后末端沾回一些过往的气息?即使是掩藏其真面目的时刻,也不至于做一只绵羊。

刹那间,仿佛觉得人生像是一场分段的冒险赛,时间像是那只计时的秒表。黄金时代,是这场游戏的开始。因为你不懂游戏规则,所以犯了错也不会受到惩罚。只是此刻,我已具备了初学者的水平,不得不步入下一个阶段。我必须学会谨慎、小心,却步是屈服、妥协。

出黄金时代,意味着另一个新的开始。不是不敢向前,想再次留恋过往的美好罢了。让我们的黄金时代被烙在心底吧。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6

在还没拜读丰子恺的作品时,他最令我着迷的点是他的漫画:简单明了。通过简单的色彩和线条,勾勒出那时社会生活的形形色色。当封面上丰子恺漫画映入我的眼帘的那一刻起,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

丰老先生一生身兼数职:漫画家、文学作家、翻译家,美术教育家。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就知道丰子恺的漫画功底非常了得,但阅读过后才领略到什么才是真正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纯朴的文笔中透出的是丰子恺的文学基础和生活积淀,而简洁的漫画点缀恰到好处,让人读起来意犹未尽。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给我的孩子们》这篇文章。丰子恺运用回忆甚至略带忏悔的语调写了自己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事情,真实反映了一个父亲在对待孩子问题上的态度。书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软儿,你常常耍弄我的长锋羊毫,我看见了总是无情地夺去,而有一次,我甚至打了你,看你嚎哭的样子,我竟不安慰,还大声说:这就是你的下场!我现在痛苦极了,后悔自己那么无情。可后悔有什么用呢?我只能十分真诚的对你说:软儿,原谅我吧!我错了,我应该平下心对你讲对与错,不该那么粗鲁,当时你也还是个小孩,什么事也不懂!丰子恺用自己真诚的一颗心,期望去弥补过去的错事,也对自己的鲁莽后悔莫及,多么负责人的父亲啊!也许软儿已不记得这件早在十几年前的事了,可他还是向我们描述出来,如同对待一件大事一样,郑重地进行道歉,丰老先生这样的个性让我反思。

有的话又让我在读的时候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瞻瞻,你最纯真可爱,我每次剃了头,你都疑心我变成了和尚,好几时都不让我抱。最好玩的是,今年夏季,你发现我的腋上长满了毛,又以为我是黄鼠狼,忽然挣脱了我的怀抱,好久都不理我。多么可爱啊!都说,童年是天真的,是啊!我们的心里充满了莫多的问号,大人们却非常死板,总是不能理解我们内心的想法,而且还拿我们说的话不当回事,或者应付两句就完事。不想像们小孩,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热情和好奇,我们的世界总是那样的美丽、纯真,怪不得丰子恺会这么羡慕我们的童真。

我认为童年就应该自然地过,要真实,要快乐,因为它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回忆。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7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座位

于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ck)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8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散文作家之一。她的素材都来自于生活中十分平凡的事,但又能从中提炼出重要的、让我们一生受用道理。而且毕淑敏的文字很细腻、幽默、抒情、感人、情节起伏,并用一些看得见的东西来比喻看不见的东西,读来很有趣,怎么读都不会腻。她以一个女性作家独有的心,表达了她对人生的感悟,并阐述了她的人生观、女性观。

比如她的散文《爱怕什么?》就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表面上这篇文章一条一条地讲了“爱怕什么”,其实告诉我们的是如何行动才能真正地获得爱,用怎样的方式付出爱才能让别人感受到你的爱。这让我懂了爱是需要表达的,就像她说的:“爱是那样的需要表达,就像耗竭太快的电器,每日都得充电。重复而新鲜地描述爱意吧,它是一种勇敢和智慧的艺术。”

文中有一位母亲因不善于表达爱,一个“心头正充盈着温情”的动作,被儿子理解为“我又做错什么事情了,妈妈在发愁”;被别人理解为“要自杀”。

这样我联想起了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就是十分胆小,有些事连我最最亲近的人——父母都不敢说, “我爱你”就更不用说了。一次数学考砸,一向没不及格过的我不敢拿回家给家长签字,就干出了模仿家长笔迹的蠢事。后来还是被发现,他们批评了我,但不是因为我考砸了而是因为我欺骗了他们。这就是缺乏表达、不敢交流的后果。如果当时我诚实地告诉他们分数,或许他们还能安慰我、给我找出不足、鼓励我下次继续努力。像文中说的:爱怕假冒伪劣。

“这种细腻的文笔,这样精致的刻画,这么用心的观察,所见与所得的完美转化,真的是动人心魄,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么平凡的文字,这么常见的词组,竟包含了这么震撼的力量!”

宗璞散文集读后感 篇9

读散文的时候,便记得林清玄,这位优秀的台湾作家。

第一次读它的散文,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候已多少懂得一些南山之意了,看到林的散文,就仿佛捡到了一个大好的香果,感叹道世间还有如此文章,一定能洗涤世间一切浮躁之人和浮躁人的一切吧!现在想来,虽说夸张了一些,但在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林的散文我还是非常喜。

喜欢林清玄的散文,是因为他那种超欢凡脱俗的文章意念和感人至深却又清淡的语言,每次读它的文章,总能找到浮华时的安逸,宁静时的超然!这好似在外流浪的孩子心中总还有一个家,即使风高浪傲也还盼着避风港湾的守护。

淡淡的感觉,悄悄的愉悦,这就是读林的散文时的感受。

就算你小小的心灵受伤了,它也能给你一种安抚,正如在《清净之莲》中所说: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

最重要的是,使我们自己的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如悉它的意义。

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这,就为那些喜爱伤感的人找到了合适的理由,柔软的心也伤的优柔灿美了。

林清玄是这样一个作家,他有他自己完善的人生追求和独特的写作能力,在文坛面前,不拘泥于某一家之特色,而积众家之所长,他把别人的文章融进了自己的风格,又把自己内心的感受用他独有的方式展现给世人,于是读林的文章,便看的是他内心世界,而读的是众家之笔。

文人所追求艺术,想必不过如此了。

「实用」《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本汇集十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呼兰河传》读后感范本汇集十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写了呼兰河一年四季的景像。

我最喜欢第一章里的第一个小故事,它写的是呼兰河冬天里的事情。

那里的冬天很冷。冬天一到,地被冻裂了;年老的人一进屋就用扫把扫着胡子上的冰;拉车人的手被冻裂了,说:“好厉害的天呀,小刀子一样!”买豆腐的一不小心,放豆腐的板子在地上拿不起来了;买馒头的脚也被冻住了。人人都说“冬天真可怕!”

天再冷下去,连家门也打不开了。

我想:我们这儿冬天有空调、有暖气。如果我到那里,用不了三天,我就会发疯的。

我体会到了他们生活的痛苦和艰难。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二)

前两天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起初只觉得这本书作者只是干巴巴的描绘了一下他的家乡,没有色彩,但是只要你精心的品味这本书,你就会发现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随着作者的笔锋,我也跟着走进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时候,处在东北那一座封建小镇,那里的房楼是灰色的,那里的人们也是灰色的,都迷信邪教,没有一点色彩。

那里有很多的迷信习俗,这些习俗看起来庄重,却荒唐可笑,那里的人们都是从迷信于邪教中生长的。有的人为了为了生命而活着,有的人则为了死亡而活着。我是含着眼泪读完的,书中有很多人自认为是美德的事却极其残酷。其中,小团圆媳妇给我的印象最深。十二岁本来是一个健康活泼的年龄,却过早的被人们拐卖过来,本来来失去父母的爱已经够伤心了,可是还要为那里的人们拼命干活,同时还要忍受着人们的打骂,甚至还要以“治病”为由,是太过早的失去了性命。

封建社会是可怕的,也是残酷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团结起来赶走封建社会,同时为呼兰河的人敲响警钟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三)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想出去走走,多些感受阳光、芳草、感受那些单纯而温暖的笑脸。萧红——这个内心敏感丰富外表刚强的女子,在写完《呼兰河传》后心中的炉火逐渐无望的熄灭了。

但丁说:“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衰。”我体会着萧红心中那个叫“呼兰河传”的悲哀:冰冷深入骨髓,笼罩着作家的后半生,然后她滑入黑暗、无边无际。

萧红是以对家乡小镇的体验进入写作,这种写作与童年深刻独特的记忆有关。萧红有着真切的乡村体验,作品中充满原始的气息,这种原始的血气构成另外一种美学意义上的美。

她的文字是生命的体验,在作品中渗透的是粗糙的生命体验,充满苦难,她的文字很少文学的修辞、粉饰。这种作品风格在五四以来表现启蒙、小资的作品中找不到。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四)

人们常说童年是人生长河中最美的一朵浪花,是最令人难忘的日子,我想在萧红眼里也是这样的。在呼河兰传中,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她天真,可爱。

祖父给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对她很好,是她儿时的玩伴和启蒙老师,在那个小院里,她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种菜,一起读书。在那个小院里她是快乐的,自由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样就怎样。这真是一个美好快乐,令人难忘的童年。尤其是在那样一个封建的,愚昧的时代,这样的快乐真是太难得了。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真的很复杂,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喘不上气。小团圆媳妇的遭遇让我很震惊,好好的一个姑娘,12岁正是豆蔻年华,被人众脱衣服,在滚烫的开水里烫了三次,多么的惨无人道啊就这样小团圆媳妇被人活活折磨死了。更可气的是死亡也并不能让那里的人有所表示,人们麻木不仁犹如行尸走肉,我读到这里,真是又心痛,又不甘,不是说人之初性本善吗那里的人是怎么了这大概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吧!

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我想萧红还是喜欢那时的呼河兰的,尽管那是个充满苦难的地方,但那里有她慈爱的祖父,快乐的小院,自由的童年。那是她的家乡。痛并快乐着。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五)

灰色的街道,灰色的人生,灰色的社会……这里的一切都是灰色的。人们是消极的,是愚昧的,是麻木的。这里的人,活着只为了活着,死去只为了死去,这里,就是呼兰河,

萧红用她细腻的、如诗一般的手笔描写了20世纪初的呼兰河。这整个村庄就像被笼罩在一个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在这里,随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在我眼前闪过,我痛恨那些无情的“杀人犯”,也同情那些无辜的、被杀害的好人。

我最同情的是小团圆媳妇,她是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等到了12岁,由于家里没钱,本应该度过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的她,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卖出去不久,她还是那样活泼、健康,尽心尽力地给家里人做事。这么乖巧、懂事的小姑娘,人们一定会夸奖她吧!可是,这个童养媳非但没受到表扬,而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婆婆还说,打她是理所当然的事,就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看到这儿,不禁感慨万千:这孩子已经够听话啦!就算不听话,也不能这样这样“虐待儿童”,对她这样“严刑拷打”吧!毕竟她也是“人”呀,是你们自家的“人”呀!没过多久,小团圆媳妇就被烫死了。然而,让她家人心酸的却不是她的死,而是赔本的买卖!亏了的钱!这真是一群没心没肺的“人”呀!它们简直没有人性,不能称为“人”!扼杀了一个无辜的人,不,是扼杀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他们还不知道、还不承认错误!由此可见,旧中国,有多少个像团圆媳妇这样的被冤死的人啊!

呼兰河留给萧红,正是萧红想告诉我们的。让我们了解过去,让旧中国———这个悲剧的时代永远终结,变成美好的未来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六)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原名张乃莹,她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和县的一个地主家庭。这篇《呼兰河传》曾被文学家茅盾评价为“一篇记叙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其中《火烧云》、《祖父的园子》是作者幼儿时的回忆。

本书讲述了萧红幼儿时期所接触的人物和事情,如“祖父、祖母、母亲、有二伯、团圆媳妇”等。他从小被父母遗弃,只有祖父每天精心照顾她,教她念诗。我最喜欢作者描写的园子。

“祖父一天都在后园里边,我也跟着祖父在后园里边,祖父戴一顶大草帽,我戴一顶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当祖父下重,种下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边儿,把那下了种的土窝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只是东一脚西脚的瞎闹。有的菜种不但没被盖上,反而把菜籽踢飞了。”这段话写得生动有趣,把萧红和祖父在后园种菜的经历写得活灵活现,有细节描写,让人感觉身临其境。

当时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影响到了许多人,书中的团圆,媳妇就是一个例子。

书中团圆媳妇因为婆婆打碎了一个碗,很想打人,于是,团圆媳妇就成了他唯一的发泄对象婆婆用烙铁烙她的脚心,最终被折磨得生了病,几天后便去世了。团圆媳妇的经历是如此的悲惨啊!

作者的童年充满苦难、悲凉与伤感,甚至绝望,但他以一颗包容的心,把一切不美的东西都包容了。这本书告诉我们,虽然生活有苦难,但只要积极向上,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才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七)

读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后,我心里很久很久才平静下来。但是,脑海中总是浮现着关于呼兰河城的一幅幅的画面。在这本书中,写了呼兰河城人的无知、愚昧。写了冯歪嘴子的坚强;有二伯的古怪脾气;小团圆媳妇的悲惨命运,还有我和祖父在后院时的快乐时光……

灰色的天空,平静的叙述,黯淡无光的画面,把我带回了二十一世纪初的呼兰河城,这个小城并不繁华,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来回循环。这个小城中住着一个十二来岁的小团圆媳妇。

小团圆媳妇个子很高,一张黑乎乎的脸,总是笑呵呵的,给人一种很美好的感觉。但是,小团圆媳妇命运悲惨,被街坊邻居议论纷纷,有的说她:瞒岁数、不知道害羞……她的婆婆总是打她,给小团圆媳妇抽贴、跳大神、出偏方,更残忍的是把小团圆媳妇烫在刚开的热水中,还有让她当着很多人的面前把衣服脱……我从中感到了:小团圆媳妇很惨,被婆婆虐待,而且婆婆很无知愚昧,听别人传出的谣言,不相信自己的媳妇。婆婆还很迷信,听从别人出的偏方,给小团圆媳妇治病。把一个好好的花季少女给活活害死了,小团圆媳妇死的很惨。

我和小团圆媳妇有着相同的年龄,却有着不同的命运,我现在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父母宠溺着。二小团圆媳妇却整天被打,直到死亡。我很同情小团圆媳妇,正是花季少年却死了。

《呼兰河传》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说多久也说不完,而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读者才能感受出来。小城的黑色也只停留在我们的心中。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是一本童趣的书,主人公小女孩在呼兰河这个城市生活,和他的祖父一起生活。呼兰河是一个小城市。I在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这个城市的有趣事和小女孩跟祖父一起生活的故事。

呼兰河有一个十字街,是这个城市最有名的也是最热闹的。十字路口分为四条道:东西南北这四条道。除了有名的小道之外还有比这个更有意思的,是一个大坑!每当一出事那人挤得呀,真能用“满”这个字来形容。这个坑在道路上真是要了命了,人扶着墙才能过去,不然就泡个泥巴澡!人都要扶着墙才能过去,那马车可就遭殃了,每年都有马车在这里翻车。更好笑的是鸡、鸭和猪也来这里泡澡!要是白天还有得救,要是晚上没人的时候,那就请安息吧。祖父每次都抓这些鸡鸭猪来给下女孩吃,这就好比一个集市!

祖父有一个大花园,里面什么都种,小女孩在这个花园里自由自在,玩累了就找一个阴凉的地方倒地一睡!可舒服了。祖父后院里种了祖母爱吃的野菜,可是不幸的是菜还没有熟,祖母就病死了。从此家里就更寂静了,后来家里来了好多人来祭奠,小女孩是最高兴的,因为来了好多个小朋友,她可以跟小朋友们一起爬树翻墙!可是没玩几天他就有一个人了,她太寂寞了。

每天早晨,祖父都教孙女诗歌,“春眠不觉晓……”小女孩听完以后就大声的叫了出来,祖父叫她别太大声,因为诗歌是念出来的,不是吼出来的。小女孩嚷嚷着祖父再来一首,祖父念完一首后,她就又让祖父念一首,就这样,哎~哎~就念到了冬天了……

家里来了一位小女孩的叔叔,他的脾气古怪。每次吃东西,你要是不给他拿,他就会骂你:“王八羔子,你个兔崽子!'你要是拿个他,他就会说:“叔叔不爱吃这个,拿下去!”哎,他们家多倒霉呀!

这本书有很多有意思的故事,这几个就是我最喜欢的小故事。后来小女孩离开了这个城市,来到了香港。就再也没回来过。

祖父不在了。

院子的花草都枯萎了吧,大街上还是这么热闹吗,谁知道呢!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九)

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它在寒冷的冬季可以低至零下二十摄氏度,但它也借助得天独厚的黑土地养育了生活在那儿的祖祖辈辈。那里是呼兰河,是萧红的故乡,也是萧红最眷恋的热土。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童年经历为线索而写成的自传,这本书几乎是以一个孩童的视角来进行叙述,语言质朴生动,读起来也是妙趣横生。

全书共有七个章节,主要讲述呼兰河城里的概况、人们日常的祭祀活动、“我”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团圆媳妇的悲剧故事、有二伯和冯歪嘴子的经历。每个章节都各有特色。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地还是描写团圆媳妇和冯歪嘴子的部分。

团圆媳妇是隔院老胡家为小儿子相中的“童养媳”。本来只有十二岁的团圆媳妇因为个子高,怕被别人说嫌,故对外谎称自己已经十四了,可见当时女性的地位多么低下。本应该是自由自在、追逐梦想的豆蔻年华,团圆媳妇却因为过于开朗,她的婆家人竟坚定不移地认为她“有病”。她是“鬼神附了身”,否则怎么会笑得如此灿烂,嗓门如此大?像老胡家这样被封建礼教束缚了多年的“顽固派”怎么会知道这才应该是一个十二岁女孩该有的样子?他们打她,说“不打出不了规矩人”;他们用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脚心,说是让她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他们用滚烫的热开水从她头上往下浇,说是让她“灵魂归位”。多可笑!多悲哀!这一幕幕都反映出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人们的愚昧与无知,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人被封建礼教、习俗捆绑得太久太久了,但是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变本加厉。团圆媳妇最后死了,死在了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的婆婆为此哭红了双眼。她当然要哭,她怎能不哭?她是哭她在团圆媳妇身上花掉的五千多吊钱竟没能给她一个“恪守妇道”的儿媳妇。人性的冷漠,世态的炎凉,无不在萧红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

萧红的作品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她善于用最平静的语言,讲述最惊心动魄的故事,揭露最骇人听闻的真相。她写呼兰河的人安于现状,只顾眼前利益:“生、老、病、死,都没有什么表示。生了就任其自然地长去,长不大也就算了。”她写亲戚们相互之间的虚伪:“祖母一死,家里陆续着来了许多亲戚,有的拿着香、纸,到灵堂哭了一阵就回去了。”萧红被称为“女鲁迅”,但是我觉得,她不鲁迅,因为她的文笔不如鲁迅的那般尖锐;同时,我又觉得她就是鲁迅的影子,因为他们都把笔尖当作武器,直击“敌人”要害。我想,这一点在《呼兰河传》的最后一章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最后一章的主人公是冯歪嘴子。冯歪嘴子是一个磨房里的穷拉磨人,与一头驴相伴为生。后来,他与邻院的王姑娘好上了,还有了孩子。在此之前,王姑娘是人见人夸,有人说她个子高大,是“兴家立业的好手”。有人说她的大眼睛很好看,带着福相。还有更甚者,说要是有了儿子就一定娶她。然而这些赞不绝口的人在王姑娘与冯歪嘴子结婚后却开始冷眼旁观。她们认为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嫁给一个穷磨倌,那姑娘的德行也不会好到哪儿去。有人说没见过哪个姑娘长得跟扛工的似的,有人说王姑娘不是个好东西,说王姑娘的眼睛长得不好。这些人无中生有,为王姑娘“创造”了许多不堪入耳的个人“传记”,“我”家的厨子王大叔还一心盼望着王姑娘的孩子早些死掉。他们天天扒着冯歪嘴子的窗户上演一出《窃听风云》,一有个风吹草动就立即召唤各家各户前来观看热闹。多可怕的世俗观念,如果王姑娘嫁的是个有头有脸的如意郎君,那邻里的态度又会截然不同了吧,所以总是会有人见不得别人的好。

人们总是喜欢以金钱、地位衡量一个人品德的高低,同时,人们对一些“不好”的事总是格外地关注,并且盼望着它早些发生,好让无所事事的人们有些饭后的谈资。在心里,从道德层面上,我们必然对这类行为充满不屑与鄙视。但有的时候我们又不免成为“凑热闹”人群中的一员。当我们见到比我们优秀的人,我们也可能会像邻里们对冯歪嘴子说闲话一样,对他人说三道四,甚至以别人的弱点当作自我安慰剂。甚至有时候,我们也会像嫉妒冯歪嘴子有妻有儿幸福生活的人们一样,希望别人的快乐早些破灭,悲剧早些发生。我们多多少少会有这些自私的想法,但很多人是不会付诸行动,这也是缺点中唯一的“优点”了。其实我们周围都在上演着《呼兰河传》,生活就是一部《呼兰河传》。

读完一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什么?我在问自己。我看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人们的生活图景,同时我也知道,愚昧、无知是社会前进的一大阻碍。喜欢“凑热闹”是中国人的“传统”;我们身上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一些“非正统观念”,但无论如何,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不再是一百年前的样子,我们现在所接受的教育固然不提倡那些吃人的礼教和习俗。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想想,我,可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才不至于一百年前团圆媳妇的悲剧再次上演。比如,遇到摔倒的老人,我们该不该扶?这是个社会热点问题。要我说,该扶,当然要扶,救死扶伤是每一个人都应尽的责任。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先把这份善事做下去,因为我们心中有善,有责任,我们不是冯歪嘴子的邻居,我们是二十一世纪活生生的“人”,我们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价值观。

读完《呼兰河传》,我想,我应该对自己的心态加以调整,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不能像过去的人们一样因为被封建观念束缚得太久了,没有了自己的主观意识,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同时,我也从书中看到了一些纯洁、美好的东西,那就是作者的童年趣事。那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和祖父与“我”之间浓浓的祖孙情也让我为之感动。我们应该明白,童年是美好的,但不只有童年时美好的,任何时期的我们都可以绽放出自己的美丽,我们要珍惜所经历的每一分每一秒。

感谢如诗歌般美丽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十)

开学初,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它的内容丰富,引人入胜。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几个小故事。

那时的豆腐是奢侈品,晚餐时若能吃一块豆腐,那就是非常美好的事。有一些买不起豆腐的穷人家,他们小孩的梦想就是开豆腐坊,甚至有一个人倾家荡产,宁愿自己破产,也要去买一个豆腐吃。这其中表达了穷人的悲惨境遇,他们的一生就是那样,省吃俭用,连一块豆腐也买不起。

女性在旧社会的生活可以说是很悲哀的。在庙会上,人们在老爷庙里都是很虔诚的,但是在娘娘庙,人们一点都不敬重娘娘,只有为了向她讨子讨孙才稍微拜一拜。这也反映了当时女性是多么的不起眼。

书中还讲到了一个小团圆媳妇的故事。她本来好好的,却被折磨,挨打挨骂,被虐待,她的心里其实是很委屈的。她想回家,却被人们说她身体里有鬼,要驱鬼,什么民间偏方都不灵,最终被逼到了烫水里“洗澡”,还是被折磨死了。作者通过小团圆媳妇的事来反映女人在黑暗、落后、愚昧的社会生活中的不幸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这三个小故事只是书中的一个小缩影,但表达了这位女作者对于旧社会的愚昧、落后、黑暗的不满和愤怒。萧红是当时社会中难的一见的女性精英,但很多女性生活非常艰难。新旧对比,社会进步了,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女孩子们也不受歧视了。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女孩子们要自强,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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