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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斧男孩有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互联网

网友推荐:读《手斧男孩》有感万能版7篇七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网友推荐:读《手斧男孩》有感万能版7篇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1】

这个寒假,当我看完《手斧男孩》这本书时,我非常惊讶,一个男孩竟然能独自一人在森林里生活那么长的时间,之后又被一个好心的皮毛商救上飞机,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家,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大家就随我进入《手斧男孩》的历险中吧!

13 岁的布莱恩。罗伯逊父母离婚分居,在他去他爸爸家的飞机上,飞行员心脏病突发,一下子死了。他恐惧的经历了一个人的飞行,使飞机坠入一个“l”形的湖中。最终他逃了出来,他拥有的一切仅有一把手斧和一套衣服。他是怎样度过这恐惧、惊喜、绝望、而又兴奋的冒险呢?

恐惧的是:他饿了怎么办?渴了怎么办?怎么活下去?所有的问题都一股脑儿向他扑来。他好像是个无助的小孩,被这突如其来的灾难给愣住了。

惊喜的是:经过他大胆的尝试和实验,他会以果子为食了;他会制作鱼叉和弓箭来捕动物吃了;更重要的是他会生火了!

绝望的是:他正以为他的生活可以很舒适的时候,一场巨大的龙卷风又使他一无所有,他的心情落到了谷底,甚至没有了活的希望。他,又该怎么做呢?

兴奋的是:他乘着自制的木筏找到了坠落的飞机上掉下来的救生包。那是上帝给他的礼物!睡袋、铝锅、打火机、小刀……还有数不尽的食物和生活用品。这些可以供他在森林里生活很长时间!再经历了种种磨难以后,他总算被一个皮毛商救上了飞机,回到了文明的城市。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产生了这样的触动:每个人都要有一把手斧。当然,这并不是普通的手斧,而是一把有着生存能力的手斧。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手斧男孩》的书,这里面的布莱恩让我特别敬佩。当飞机失事,他不幸降落到森林以后,他一次次绝望,可是他的勇气让他看到希望的光芒。他不断地用勇气面对现实,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野外生存。

布莱恩是个特别爱动脑筋的人,当自己犯了错误会不断地找出错误的原因。比如一次,他用随身带的唯一的斧头做了一把双头鱼叉准备捕鱼,当他刺下去的时候,鱼总是会逃跑。刺了一次又一次,还是没把鱼捕上来。他想:“是不是速度不够快?”于是,他又做了一把弓箭。在做箭的过程中,他把材料选得太硬了,一拉马上就断了,差点还把眼睛给弹瞎,真是有惊无险!他又选了软的枝条来做弓,虽然做成了,他再次去捕鱼,结果鱼跑得还是一样快。忽然,他想到了他在书上学过的水能使光弯曲的道理,这就意味着应往鱼的下方射。果真射中了,他高兴极了。我觉得正是他的不断总结,不断改正才他成功的。

还有一次,他想吃点肉,就去打鸟。他拿着弓去打鸟了,一路上他看见了不少鸟,可都是等它们飞起来才看到,停着时候根本就发现不了。是什么原因呢?就在这时,阳光忽然照到一只正飞起的鸟身上。他看清了,原来那只鸟长得上小下大,像一个大鸭梨。他就按这鸟的形状去找。这下,好找多了。他举起弓箭一射,只见一只鸟从树上掉了下来,他成功了。他捕了一只又一只,靠转变思维成功发现了鸟,吃到了鸟肉。

布莱恩的动手能力非常强。他可以用手斧砍下木头用来造房子。还能用手斧碰石壁来生火,用手斧做弓箭,做围墙。如果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我想我可能不如他。

最后,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当你在困境之中时,一把手斧虽然可以化险为夷,但是,你即使手里没有手斧或其它东西也一定需要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去战胜困境,这才是你真正需要做的!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3】

假如有一天,你突然被抛弃到渺无人烟的原始森林中,没有食物,没有火,狂风暴雨,野兽出没,仅凭一把手斧,你能独自生存下来吗?

13岁的布莱恩能!

虽然他也曾经哭过,绝望过,害怕过,在梦中喊过妈妈,但没有用,没人能伸出援手,他只能靠自己。暑假,我读了《手斧男孩》这个系列的书,它的作者是1939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盖瑞.伯森(GaryPaulsen),他先后从事了十多种职业,造就了他丰富的人生经验。后来,他移居森林,潜心写作,作品取材大多源于生活。

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个小时以前,布莱恩还是一个纽约少年,刚和妈妈在机场吻别,去他的爸爸那儿——妈妈和爸爸离婚了,正当他还未从巨大的痛苦中走出时,飞行员突发心脏病猝死,他操纵小飞机一头栽进了一个原始森林的小湖。就这样,一个没有任何野外生存经验的城市男孩,被丢在了这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他饥寒交迫的站了起来,问题是他所看到的全是青草和灌木。这些显然都不能吃,而且除了许许多多的的鸟和河狸外,他也没有看到什么可以捉来烤着吃的动物。就算幸运的捉到了,也生不了……还好,临上飞机前,妈妈给过他一把手斧,他一直把它挂在腰带上。他用它生火,用它砍树,用它搭房子,用它制造武器……

他还遭遇过猛兽,吞过难吃的乌龟蛋,差一点被驼鹿撞死……

当然,和所有冒险小说一样,布莱恩后来也获救了,就在他遇险的第54天,他把救生包从飞机里掏了出来,里面有许多他想都不敢想的美味佳肴,他美美地想,有了这些吃的,我可以永远活下去。他熬了一锅牛肉,正暗自窃喜,一架飞机来救他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虽然我并没有去过美国明尼苏达州,也没有见识过原始森林,但我仍能感受到这之中的艰辛,同时,我也领悟到:自怜自艾毫无用处。

还有就是要记住:哪怕是忘了带手斧,但你还有勇气!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4)

假如有一天,你突然被抛弃到渺无人烟的原始森林中,没有食物,没有火,狂风暴雨,野兽出没,仅凭一把手斧,你能独自生存下来吗?13岁的布莱恩能!

虽然他也曾经哭过,绝望过,害怕过,在梦中喊过妈妈,但没有用,没人能伸出援手,他只能靠自己。

暑假,我读了《手斧男孩》这个系列的书,它的作者是1939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盖瑞。伯森(GaryPaulsen),他先后从事了十多种职业,造就了他丰富的人生经验。后来,他移居森林,潜心写作,作品取材大多源于生活。

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个小时以前,布莱恩还是一个纽约少年,刚和妈妈在机场吻别,去他的爸爸那儿--妈妈和爸爸离婚了,正当他还未从巨大的痛苦中走出时,飞行员突发心脏病猝死,他操纵小飞机一头栽进了一个原始森林的小湖。就这样,一个没有任何野外生存经验的城市男孩,被丢在了这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

他饥寒交迫的站了起来,问题是他所看到的全是青草和灌木。这些显然都不能吃,而且除了许许多多的的鸟和河狸外,他也没有看到什么可以捉来烤着吃的动物。就算幸运的捉到了,也生不了火。还好,临上飞机前,妈妈给过他一把手斧,他一直把它挂在腰带上。他用它生火,用它砍树,用它搭房子,用它制造武器。他还遭遇过猛兽,吞过难吃的乌龟蛋,差一点被驼鹿撞死......

当然,和所有冒险小说一样,布莱恩后来也获救了,就在他遇险的第54天,他把救生包从飞机里掏了出来,里面有许多他想都不敢想的美味佳肴,他美美地想,有了这些吃的,我可以永远活下去。他熬了一锅牛肉,正暗自窃喜,一架飞机来救他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虽然我并没有去过美国明尼苏达州,也没有见识过原始森林,但我仍能感受到这之中的艰辛,同时,我也领悟到:自怜自艾毫无用处。

还有就是要记住:哪怕是忘了带手斧,但你还有勇气!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5)

我有一本《手斧男孩》的书,那可是我的一本宝贝!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13岁男孩布莱恩去一个原始种族看望自己的爸爸时,飞机发生了事故,不幸落入到了一个大森林。布莱恩就靠一把妈妈送他的小手斧谋生。读了此书我知道了他是如何在冬天与狼分食物,如何在春天和熊分浆果,如何猎杀小兔子

不过看了这本书,我想说:就算你是学霸,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如果不能把从书上学到的东西学以致用,那么你算是白学了。当然这本书也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比如用手斧可以造出好的火伴,鞋带可以当弓的牛皮绳,以及如何捕猎松鼠。

主角布莱恩很勇敢,有勇气才会和豪猪单挑;同时还很有常识,有常识才会和熊一起吃黑浆果;当然还有很强的技术,有技术才能造出弓箭。

如果我是里面的男主角,我会先用泥土造一间小房子,然后生火取暖,再去采摘浆果和别的东西作为食物。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啊!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6)

读盖瑞伯森的名著《手斧男孩》,第一次知道原来人是有无限的潜力。13岁的小男孩布莱恩,居然凭着妈妈给他的一把普通的手斧,在充满恐惧、饥饿、危险的原始森林中,独自生存了漫长的54天。故事中的主人公布莱恩让人难以置信的生存能力深深地震撼了我。

布莱恩在一次坐飞机去看爸爸的途中,因飞行员心脏病突发猝死,飞机跌落在杳无人烟的森林深处,可他身边只有一把手斧。他利用这把手斧,在丛林中求生的经历。布莱恩面对那些恐惧、寒冷、饥饿等种种困难沉着冷静,并没有因突发事件而六神无主,他做事坚持不懈,跌倒了他还会爬起来,失败了他还会坚持,他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使他几乎任何事物都难不倒他。在故事中,布莱恩学会了搭房子、捉鱼、射箭,学会了如何抵挡野兽的攻击,躲过了龙卷风的袭击。他在生活中仔细观察,善于思考。记得有一天晚上,布莱恩遭到了一只豪猪的袭击,无意之中他把手斧扔到了一块岩石上,那块岩石立刻就擦出了火星,受此启发他学会了生火。

布莱恩拥有非凡的勇气,充满了对生活的信心,书中的布莱恩令人钦佩,不像我遇到困难就逃避,如果是我面对豪猪,一定吓得魂飞魄散,如果是我面临困境,也会失去生存的信心。平时我连弹钢琴觉得难学时,都会逃避,甚至想放弃,我和布莱恩相比,真是天差地别啊!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许多新的生存知识,让我受益非浅,同时也让我下定决心向布莱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沉着冷静、勤于思考,努力改变自己。

读《手斧男孩》有感(篇7)

我今天读完了《手斧男孩1》这本书,让我感受至深。

假如有一天,你突然被抛弃到杳无人烟的原始大森林里,没有食物,没有火,狂风暴雨,野兽出没,仅凭一把手斧,很少有人能生存下去,然而13岁的布莱恩做到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13岁的男孩布莱恩乘坐一架小型飞机去爸爸年那里过暑假,爸爸在加拿大的原始森林里从事油田开采工作。当时飞机上只有他和驾驶员两个人,然而中途飞行员心脏病突发,无人驾驶飞机。后来,凭着飞行员路上教给他的驾驶飞机常识布莱恩勉强将飞机控制住,最后飞机摔落在杳无人烟的森林深处。

莱恩虽然幸免遇难,但密林深处危机重重,孤独、恐惧、饥饿、绝望……他的生存陷入困境,当时只有一把手斧和一把小刀,但是聪明的他用手斧砍断树木,制造了房子。后来他不经意间用小刀和一块石头摩擦弄出了火。最后,他又用树木制造出了鱼叉、弓箭等捕猎工具,这使他吃上了美味的肉……在森林里独自生存了两个多月后,有一天,他点着一堆火,冒出的烟被一架飞机的驾驶员发现,他得救了并回到了家。

手斧男孩布莱恩在书里教会了我一条重要的生存法则,那就是:自怜自艾毫无用处。还有就是要记住:哪怕是忘了带手斧,但你还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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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网友推荐:读后感骆驼祥子万能版六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后感骆驼祥子(篇一)

这次《骆驼祥子》是我第二次看,和第一次相比,完全有不一样的感触。

第一次看的时候,替祥子不值。这么要强的人,最后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那个时候,我把原因归咎于老丑的虎妞,归咎于不肯妥协的刘四爷,归咎于这个社会。

后来,发现自己太狭隘。

不能否认的是,祥子的悲剧和当时的社会有关。拉车的永远是拉车的,血泪赚的钱还不如有钱人的一顿饭。

永远的循环……

被压迫的还是被压迫,吸人血的还是吸人血。

可怕的是,在第二次看书的时候。我发现害死祥子的还有他自己。

狭隘且强烈的个人主义,说不通的只要买了车,一切都会变好的。

只管当下,不计未来,寅吃卯粮。

衣食不足,空谈什么浪漫主义、理想主义?

朝不保夕,想什么爱情事业?

当虎妞不顾一切地向你伸手的时候,如果你是汉子,你可以拒绝,且说出口。唯唯诺诺,只敢在心里头嫌弃人家老丑是怎么回事?

他排斥虎妞,但后来却向白房子里更丑的女人妥协。他觉得赚钱就要靠真本事,但后来却卖了同伴,赚了60块。

祥子最终被他可怕的个人主义逼向了极端,这个极端里,只有恶才是真理。

读后感骆驼祥子(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祥子的三起三落——由一位奋发上进、坚持不懈、敢于在追梦路上拼搏怀有赤子之心的青年,逐渐变得自甘堕落,甚至犹如一幅行尸走肉。最一开始,祥子奋力拉车,没有任何恶习,最终通过努力攒够了100元花96买了一辆新车,但没多久,祥子的车就被兵给收走了,他也进入了军队。一天夜里,他偷偷地跑了出来,并顺手牵走了三匹骆驼,换了30元钱,正当他准备买新车时,却被孙侦探给敲诈勒索走了。后来,虎妞勾引祥子,他们成为了一对,给祥子买了一辆新车。而不幸的是,虎妞离世了,祥子悲痛欲绝,卖掉了车以给虎妞送葬,从此,祥子自甘堕落,吃喝嫖赌,偷奸耍滑,欠钱不还,被世人所唾骂,成为了一个行尸走肉。

这本书,反映了旧社会人民困苦无比,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人民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同时,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们,一个人要想成功,就要学会坦然面对困难,正面应对挫折,背负压力,朝着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努力奋斗,直至成功。

读后感骆驼祥子(篇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老舍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年轻小伙——祥子,他一开始从事拉车工作,他一天比一天努力,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期望,经过努力,他有了自己的车,可是一次意外他被宪兵抓去了,还被抢了车子,之后他逃了出来,把偷过来的骆驼卖了三十几块大洋,又一次开始了打拼,结果却被孙侦探抢走了全部积蓄。

但他还未放弃,回到“人和车厂”里继续拉车,又被虎妞骗去结了婚,之后虎妞因祥子的请求以低价给她买来了邻居二强子的车。可是好景不长,虎妞因难产而去世,祥子只好把车卖了,给她置办丧事。等他想通后回家想与小福子成家,却得到了小福子已经上吊自杀的噩耗,这让祥子彻底绝望,开始变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文章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祥子,他原本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小伙子,他怀着奋斗的美好品质为自己的梦想不懈努力,却最终无法逃脱被黑暗吞没的命运。可怜的祥子对生活的向往仅仅是一辆车,一个家,他希望依靠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个个体劳动者的最大愿望,然而身处这样黑暗的社会之中,这个渺小的愿望却是那么艰难。

祥子是一个好人,可是当时的社会却把祥子变成了没有追求、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不过祥子为了梦想不懈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在这样美好的条件下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一次次的激励自己,并给予自己奖励或惩罚。牢牢控制住自己的精神与意念,为其不断努力,就会有很大的收获。

我相信我们每个人肯定都有远大的理想和伟大的抱负,我们要像祥子一样,兢兢业业的去追求那个属于你自己的梦想吧!

读后感骆驼祥子(篇四)

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走向光明,可最后却被黑暗所吞噬。祥子的悲剧令人唏嘘,故事的内涵深而易懂。或许我们都应生而自由,爱而无畏,拿出鼓动风云的勇气,不向势力低头。

主人公祥子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属于自己的一辆车。但在兵荒马乱的北平,不到半年,祥子的车便被士兵抢走。厄运还未结束,随着虎妞的难产而亡,孙侦探的敲诈,心爱的小福子含辱而死,他开始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那一刻,祥子彻底堕落,他的灵魂在自暴自弃中被无情碾碎,他似乎在一瞬间变成了一具毫无灵魂的行尸走肉,在茫茫人海中迷失自我,找不到归家的路,归心的途。

对于祥子来说,这一切都是对他不公平的。但换个角度来看,祥子自身便没有任何问题吗?我佩服他的上进,坚强,但他终究未能战胜自己,战胜社会。大概是从小便缺乏别人的赞美,祥子可以为了顾客的一句“大个子”而活上性命拉他;大概是太过于老实,以至于虎妞欺骗自己都不敢多想;大概是生活于社会底层,祥子又可以在孙侦探的一步步引诱下攻破自己内心最后一道自尊,不断给自己传达负面暗示,最终受到孙侦探的情绪控制,失去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自由,情绪轻易就被他人把控。但这一切,祥子不可以反抗吗?当然可以。一切的根源,来自于祥子的懦弱。试想如果祥子勇敢的拒绝虎妞,会不会早就找到心之所属,老婆孩子热炕头了?如果祥子毅然反对孙侦探,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负面暗示了?如果祥子不去拉那个客人,那么这一切是否就都不会发生了?

我不敢多想,也没敢多想。中国是在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大国,前人受到的千艰万难绝不是我们能想象得到的。作为新时代之少年,我们又有什么经历能去批判祥子最后的面貌呢?阴霾之中的伟人都会受到打击,那身处黑暗之中的底层小辈便不必多说了。

故事遗憾的是,好不容易找到真爱的祥子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小福子阴阳两隔,爱而无畏四字简而易懂,但祥子却没能做到。越是一发千钧,存亡绝续之时,越能研读出人性的丑恶平凡,越可见布衣之下的扭曲面容。一个人真正生活于底层时,便能看清世态的炎凉。

人类是一群不可分割的共同体,我们当抱悲悯之心于众生,以滴水汇海河,上下同欲方能共生于温情人间。生而自由,爱而无畏,活在当下,我们也更应该活成自己的那一束光。

读后感骆驼祥子(篇五)

《骆驼祥子》中的祥子身强体壮,被生活的逼迫,不得不去租一辆黄包车来赚钱维持生活。

几年后,他买了自己的车,日子过得挺闲在。但是,在一次军阀混乱的情况下,军队们连车带祥子一起抓走了,他们把祥子的车扔在山下,祥子悲伤不绝,几年的心血竟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祥子带着三只骆驼逃走了,这使他心里上有了一丝安慰。他用这三只骆驼只换取30几元之后,这件事家喻户晓都说祥子发财了!便给祥子起了一个绰号“骆驼祥子”,其实只有祥子最清楚什么是发财,什么是倒霉。

他去了刘四爷开的“人和厂”去拉车,他每天很勤劳,因为他想再买一辆黄包车,可是因为他的年龄逐渐增加,体质也越来越弱,也不像以前那样精神奕奕,好在人还算憨厚。就在这时,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喜欢上了这个忠厚老实的祥子。虎妞对祥子特别好,好菜好饭招呼他,祥子不知内情,被虎妞灌醉了之后,脱口而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可把祥子给弄得又羞,又恼,不知所措,他想虎妞长得又丑,性格又暴,没一点优点,我才不要娶她。

所以,他逃到了曹先生家避了一下,可是霉事又接二连三的缠在祥子身上,被侦探骗取仅有的钱,又被虎妞强迫结婚,就这样与刘四爷闹了矛盾,又被同事戏弄嘲笑。没脸见人的祥子就这样与虎妞过着不自在又黑暗的日子,最后虎妞难产导致一尸两命。

重重难事坏事都搭在祥子的头上,当他快要撑不住时他爱上了小福子,可小福子想再等一等,可这一等永远也等不到了。祥子悲伤不已……

他的命运就像被老天给写好了似的,注定没好日子过,渐渐地他被社会给埋没,最后吞噬。

读后感骆驼祥子(篇六)

骆驼祥子读后感

早就听老师说,《骆驼祥子》是我们中学生必读的名著之一,我也在网上看过这本书的一两个章节,只是一直没有时间细读,令我感到深深的遗憾。

这个暑假的一天,我去新华书店闲逛,偶然在一个书柜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特别熟悉,好像和我是老朋友一般。

买回家后,我慢慢的细读起来。读着读者,仿佛自己也走到了祥子所在的那个年代。读完后,自然是感慨万千。

这本书里所说的,就是一个大大的悲剧,在特定的时代所有的特定的悲剧。祥子朴实、善良、勤劳、忠厚、并且努力自强,但是最终、祥子还是堕落了。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只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旧社会。如果祥子出生在当今和平的社会,以他的勤劳、努力、定能生活得很美好。

祥子的遭遇值得我们同情,但是我们更要批判那个黑暗的社会。我们要批判兵匪子那抽象人民的罪恶的鞭子;我们要批判杨先生那冷酷的盘剥;我们要批判刘四爷无情臭骂;我们要批判孙侦察冰冷的明抢;我们也要批判洋医生的冷漠、见死不救。

那个社会,真是一个地狱!对比现在,我们处于这个美好的时代,就要倍加珍惜,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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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网友推荐:《金银岛》读后感万能版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金银岛》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闲着没事,从我的木制小书架上面拿了一本书来看,本想随便翻翻,不曾想却入了迷,这本书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斯蒂文森写的《金银岛》。

它主要以一个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古老的探宝寻奇的冒险故事。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枪战等等,看得我触目惊心。在整个故事情节的叙述中除了惊心动魄的血腥屠杀,还处处有爱心的不断闪现,比如大夫在和海盗为敌的情况下依然为海盗们治病,服刑者自己作为医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等等。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整个历险过程险象环生,但吉姆凭着自己的机智勇敢一次次逃离了险境。我可真佩服他!我多渴望也体验一下冒险的生活啊!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小婷突然心血来潮,想去银淀公寓-1层去探险,因为住在那里的朋友小珊说-1层闹过鬼,半夜经过的人们有时会听见一阵古怪的笑声,半真半假的,于是我们鼓起勇气,约好放学后一起去那闹过鬼的-1层。谁知,一到那儿,却遇见了去买菜的老妈,她问我们去那干嘛?我回答说去探险,老妈一听便火了,大吼道:“你们胆子不小啊,小小年纪,天天去探险,走!跟我回家!”就这样,我硬是被妈妈强生生地拉回家了,回家还免不了一阵耳朵之苦,唉,我真想去探险,为人们解开那些谜。虽然我是女孩子,但我拥有着男生般勇敢的性格,妈妈,给我去探探险吧!

《金银岛》读后感(篇二)

读完金银岛后,我的心始终不能平静。吉姆的机智、李甫西大夫的勇敢和那一次凶多吉少的冒险,让我无法忘怀……

这个故事讲了小男孩吉姆从海盗比尔身上无意中发现了张藏宝图。于是,便决定去寻找弗林特海盗留下的70万磅的宝藏。后来,潜伏在船上的海盗西弗尔让各个水手加入他们的夺宝行动,幸运的吉姆偷听到了之间的谈话,才让大夫、乡绅他们逃过一劫。海盗最终沉不住气,露出了凶面目,寻宝者便与海盗来了场生死搏斗。最后吉姆他们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我发现,人不可貌相。尽管西弗尔长的文雅,但他竟然是海盗头子,而且老奸巨猾!如果不是吉姆听到他是海盗的话,那自己和朋友可就要遭殃了。西弗尔也真是可恶,他挑起的这次战争让多少人死亡呀!跟随乡绅多年的老仆人、被你西弗尔引进歪道年轻力壮的水手,都为此而亡!我看最该死的是你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欺软怕硬,最后拿了袋金币溜了,你才该死!你淹死在水里多好!话又说回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呀!而正义也是终究战胜邪恶的,此类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日本侵华战争。

日本只是个弹丸之地,却萌发了独霸中国的念头。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发动了震惊世界的“七七卢沟桥事变”。中国人民开始了八年时间的艰苦抗战。四亿的中华儿女用自己血肉之躯构起了一道长城,挖地道,做特工,上战场,不顾一切地要把日寇赶出国土。他们舍生取义,终于迎来了充满光明的一九四五年,日寇离开了中国,被赶出国门。

这是血与泪的旅程,也同样是机智和勇气的比拼。

《金银岛》读后感(篇三)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金银岛》读后感(篇四)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读后感(篇五)

暑假来了,我读了很多书。其中,《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

《金银岛》讲述了一些人去金银岛挖宝藏,但他们被海盗骗了,并与他们战斗至死。

读完这本有趣又令人激动的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真理。首先,当我们面临困难时,我们必须面对它们,并冷静地处理它们。第二,“一点点疏忽可能会酿成大祸”,在处理别人对自己的错误时不要太冲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

男孩和女孩们,面对困难要勇敢和冷静。不管困难有多大,都是可以克服的。

我最近读了一本著名的冒险故事书,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在故事的结尾,杰夫没有提到他回家后得到了多少财宝。相反,他发誓不再寻找宝藏。他经常被关于大海和金币的噩梦所困扰。金币让杰夫做噩梦,而不是丰富的梦。追求物质满足最终是徒劳的。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更好的生活。如果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有些野心家不会为名利做任何事。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一部著名作品。它也是世界闻名的杰作。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名叫吉姆的男孩,他偶尔从一个海盗那里得到一张拥有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图,这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一艘三桅船去探索这个荒岛。却发现一群海盗混在船上,他们在独腿银的策划下,试图夺取三桅船,独自攫取财富。吉姆偶然得到了这个消息。他与特里劳尼先生合作,勇敢地、机智地与海盗战斗,最终打败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范文参考:《百万英镑》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参考:《百万英镑》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一】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二】

今日,我读了《百万英磅》,几乎是笑着读完的,马克·吐温的文笔十分幽默,并用夸张的手法描绘了主人公一次又一次“用百万大钞把势利眼毙掉的”情形。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一样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异常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先对他很刻薄,之后,当他“细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老板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样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样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能够等着,并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看到这我忍俊不禁,也不禁对势力眼的店主很鄙视。

之后,亨利去了服装店,要买衣服,却屡遭白眼,给他的衣服不合身也很不好看,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时,“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窘状。”这时店主来了,一脸谄媚的笑容“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吧。请您赏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适宜,太适宜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读到这,我不禁感叹人们的势利,有钱人就巴结,见到穷人就翻白眼。真是不平等的社会啊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些情节是滑稽可笑的,正体现人们的势利眼。我不禁想到一些医生为了钱,能够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能够使自我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其实,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良知,道德之间,大家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令我映象深刻,它不仅让我知道了“百万英镑”里的内容,还揭穿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容。

《百万英镑》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对富翁兄弟打赌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得到一张百万英镑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那个人会饿死,而弟弟认为那个人会过得很好,所以他们拿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做实验,之后,原本是乞丐的亨利不仅成了除王室之外的公爵之上,而且还娶得了一位好妻子和三百万银行利息,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时社会上的拜金主义思想,当时的人们都太看重金钱了,钱!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标准!为了钱,他们可以放弃一切,放弃地位、家人、职业??拜金主义思想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加可耻,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很多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金钱不是万能的。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拜金主义思想很可耻,也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贪婪,不能不劳而获,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他就算拥有了再多的东西也没有用,所以,如果真的需要钱,应该采取正当的途径来获得,这样才是属于你自己的钱。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四】

这个星期,我看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了一对兄弟送给他的一百万英镑。赌他会有怎样的结果。结果,在这段时间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住宿,一个个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地为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在两兄弟那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舒适的生活。

在《百万英镑》里,那些人是以钱取人,金钱至上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做生意的人也是如此。

我记得我们班的赵婉莹写过一篇作文,作文里讲的是:

有两个姐妹,她们一起去买文具。刚巧这儿的两家文具店是挨着的。

他们在第一家店里买了几根笔,又在第二家店里看了看,但没有买东西,临走时,被这家的老板给拦住了,说她们偷东西,还举起她们的手,让路人看她们手中在第一家店中买的笔。

过路的人越积越多,而这两个姐妹怎么解释老板也不信。最后,一位阿姨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问:“你让她们怎么赔你?”“一百块钱。”这位老板不假思索地说。那位阿姨说:“我是她们的阿姨,我给你一百元让她们跟我走。”

阿姨给老板一百元钱,让两姐妹走了。

读了《百万英镑》,我明白了:人们对当时世人金钱至上的扭曲价值观。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五】

马克·吐温,一个我们耳闻的讽刺小说作家。他曾写过许多让人影响深刻的幽默讽刺小说,其中他写的《百万英镑》最让我着迷。

《百万英镑》叙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亨利·亚当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虽然这张支票数额巨大但是因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着张百旺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搞笑的事情。亨利也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哈哈大笑。马克·吐温用幽默的方式描绘出英国拜金主义在这张“百万英镑”面前的各种丑态和惊讶。

生活中也有和书中拜金主义的人虽然没那么严重但也有很多地方相似,例如有些人总是在大老板面前不断奉承,而对一些穷人却十分看不起,让人十分厌恶。

同时,我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金钱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还重要的东西,一个只会讨好有钱人看不起穷人的人只会遭人歧视。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六】

百万英镑,这是多少人都想得到的东西,许多人被金钱所诱惑,做出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儿来,他们的眼睛已经变了颜色,闪着贪婪的光,因为金钱在他们眼里就是万能的,“有了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他们的口头禅。

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在了如何得到金钱的问题上,不顾自己的儿女,至别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却还无动于衷。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过了宝贵的生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看也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一个高高在上,享尽荣华富贵的国王,却不因为他有钱而露出笑颜,整天愁眉苦脸,而一个在路边苦苦乞讨的乞丐却每天笑哈哈的,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这么高兴,难道是发财了吗?他回答道“快乐是金钱买不到的,我天天自由自在,劳动,就已经很快乐了。”

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小说。上课时老师就对我们讲,马克吐温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很会讽刺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亨利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有两个很富有的兄弟,因为一个约定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钱。亨利最后用这钱在一个月内成了百万富翁,并且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问当时社会上的人,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有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

我认为不一定!

有钱买不到友情,还有可能失去友情;有钱买不到快乐,还有可能失去快乐。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或背叛自己的家人?或不惜生命的代价?那时的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跟现在的人是无差别的。

现在有些少年沉迷电子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向父母要钱,一次,两次,三次,最后成了迷途少年。

这本书指出了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们要通过金钱比地位的高低,比身份的上和下……

我们不能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迷惑,更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我们要让金钱做我们的工具,真正为我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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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建议收藏:黛玉葬花读后感万能版七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

打心眼喜欢《红楼梦》,尤痴《葬花词》,至今我自己也不知吟咏了多少遍,为黛玉泪洒多少回。如今扮演黛玉的晓旭撒手而去,让人不禁更感悲伤。

每每口诵《葬花词》,林黛玉好似“弱柳扶风,姣花照水”的柔美倩影,那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孤单悲戚,无不在我脑海游戈。面对遍地落花,念及自己的身世,她怎能不凭生几分无助与辛酸?演绎黛玉的晓旭也无法逃脱悲剧的命运!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当花俏枝头时,人们或驻足欣赏,或漫游其下,或风花雪月吟诗作文。但当“红消香断”之时,又有几人如龚自珍那样深诸其情怀,并留下“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千古名句呢?是啊,目睹“花谢花飞花满天”的黛玉,想到自已天生体弱,“红消香断”便在不远处,自己与眼前这飘飞的落花又有何异?可这满地落花,还有黛玉用那“锦囊收艳骨”,且用“净土掩风流”,让其“质本洁来还去”,不愿见其“强于污淖陷其沟”,到“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红消香断”之时不知道可有人为我“收艳骨”“掩风流”?如有人惟愿,其一定是宝玉。如若如此,我也泉下瞑目矣。可宝玉若依然任性,与宝钗、湘云、袭人……等欢情忘旧,我可真要“强于污淖陷其沟”了。唉!前事难,不若于今,“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吧,那里才是自己最好的归宿。可茫茫“无尽头,何处有香丘”呢?真乃“从来淑女多抱怨,自古娇妻更含酸”啊!

或许当时赤瑕宫神瑛侍者甘露浇灌那株降珠草时,便注定了悲剧的发生。

曹雪芹啊!你何来那么多哀怨?为何非要把《红楼梦》中的众多人物都写得如此凄惨呢?古时的人仿佛已预知了今日。晓旭啊!你演绎了黛玉,现如今又应了黛玉的命运,真可谓“红消香断”悲矣!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2

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3

《红楼梦》中,林黛玉葬花的一段情节,是体现林黛玉的个性表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负、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喜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团体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恋爱。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觉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楚。天堂的猛火在身边熄灭,苦不胜言,使我的头脑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身痛楚,倒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临不胜回顾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叹息!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恋爱喜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仍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一年三百六旬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妖冶鲜妍能几时,一朝流落难寻觅。花开易见流浪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确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本身身后的情景,无法放心,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负,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并且还用训教的口吻劝戒宝玉放下屠刀。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仁慈孤独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脆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增援宝玉,默默反抗封建礼教,因而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即是朱颜老死时。一朝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4

我觉得黛玉葬花这一章是对整部书的高度概括和暗示。作者安排林黛玉将那些落花葬入土中,让其化作春泥更护花,而不要飘入一些肮脏的水潭里污染了她们。

在这里曹雪芹将那种世俗之物欲、权谋的东西比作了肮脏的臭水塘。而主人公又如何能落入那种肮脏的环境中被污染呢?不能,绝对不能,因为那种至情至性的东西太美好了,如何可以被污染呢?于是,主人公只有选择死,或者进如空幻世界。当然,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之单纯清洁,实在没法生存于现实中,却又不能永远生活在大观园中的理想幻境之中。于是,作者只能乘着即将被污染却还没有污染的时刻让他们都有个归宿吧!

《红楼梦》太过伤情而没能有结局,曹雪芹不愿意看到那个令人伤痛的结局。作品只能就此打住。

最后的思考:读《红楼梦》,让人感到那个结局正好预演着我们这个时代。民族文化的底蕴严重的淡化,至情至性的属于人生最美好最根本的东西被抛弃了。人成了金钱和机器的奴隶而不自知。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也越来越淡薄了。最后,又将是一个怎样的结局呢?人类似乎已完全步入了曹雪芹笔下那种肮脏的臭水塘,曹雪芹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吗?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5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6

这几天看了《红楼梦》,黛玉葬花颇有些感受,看到她的身世也不免联想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葬花词,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眼睛都会泪湿。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剑雨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酒,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到伤心处不禁会悄悄落泪,多愁善感也越发的骄纵了。时常联想到不久将来老去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到老的年龄却提前伤感起来。通常有两种事情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老了:第一就是越来越爱钱了,第二就是常常联想到老去的事情。感觉到最近一两年来,我的心态没以前那么乐观了,也有可能眼自己的处境有关。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几句话让我时时伤感,我感到孤苦伶仃,无援无助,真不知道他年老去之后是谁来收葬我呢?

人都有感情脆弱的时候,每当我受欺负的时候就会倍感人生之凄凉,当我郁闷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当我受到欺骗和伤害的时候,就会对全人类的男人感到失望。

女人无论再怎么坚强,她的内心还是渴望拥有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这是由女人的“劣根性”决定的。我看到那些成功的女强人,她们的.事业很辉煌却也没有成家,依然也很快乐,她们快乐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我不明白,看来我是做不了女强人,因为我摆脱不了内心对男人的那种依赖,我也不能允许自己这样的活着。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7

黛玉葬花——《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万丈尘寰,荏苒岁月,凋敝的残花,幻化作三生烟火;指间太宽,时光太瘦,岁月的遗忘,搁浅了一世迷离。耳畔,轻漾起葬花词的绝响,目光迷离间,我仿佛看到了那抹衣香粉影。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魇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玲珑小铀;行动如弱柳扶风,香囊琼佩。

红楼一梦,我就爱上了这个的女子——黛玉。用“美”来形容她,有些过于庸俗。她犹如凛冬的寒梅,清高而不热烈;犹如碧波上的青莲,纯洁而不软弱;亦如空谷中的幽竹,挺拔而不矫作。她,从懵懂的闺阁中袅娜走来,面对尘世,来到绝美的大观园。那是她屡次苦难的源头,也是她追求幸福的起始。

她不仅有着倾国之姿,还有满腔才情。她清丽孤高,叹:“毫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她,无语凝噎,问:“满纸自怜提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她,暗自伤神,恨:“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她懒倚栏杆,闲看一字雁行,轻卷翠帘,愁苦滋味慢慢袭卷心头。她折一支桃花,焚一柱檀香,煎一壶新酒,秋光中以吟诗消愁,却不曾想谈笑间就因她的旷世诗才而夺了魁首。她空灵如波,深沉静美如落叶般委婉含蓄,兀自妩媚多情。她轻灵如斯,生如幽兰般清新淡雅,那份与世无争却难掩风华的美,宛如一缕缥缈馨香,在大观园里显得弥足珍贵。

她有着红楼梦里难见的一颗玲珑心。春来无声息,她不忍花低花怯水隐水寒,于是荷囊细勾,暗把花锄守,手腕轻翻,将残花与她的忧愁彷徨,一同埋进了那抔净土中。一缕夹着落英的风吹来,揉碎她纷繁的思绪。模糊中,她仿佛从落花中看到了自己,柔柔弱弱,却始终嫣然含笑,在一片明艳中忘乎生死地开放。飘零之时,也许朵朵花盏皆已看穿,一场桃花雪埋葬了夏秋冬三季的期盼,含笑不悔。时光轻擦,过往的人们看见的是一树的嫣然,但烧红了她眼底深处的一抹柔情。

“质本洁来还洁去”,林花谢了春红,尚有她自己怜惜,可在这视人命如草芥的年代,自己多舛的命运又有谁心疼?正黄昏,她携两行清泪孤倚花锄,花落难寻觅,只留脂冷脂涩泪干泪涸。抬眸浅望,正是杜宇春归啼血尽,帘栊寂寞日痕轻的景象。

不禁心生感慨:她呀,究竟是怎样的一缕花魂?烟雨红尘,是她扰乱了青春的旧梦;尘埃落定,她怀念着离别的情衷;镜花水月,唯她可熄灭人间的烟火。如烟往事,她漂泊了相思;如梦回忆,她寂寞了等待。喧嚣红尘中,她用多情的泪水与脱俗的气质浇灌柔弱的生命,如花的灵魂。

却在那个缭绕春日,花也飘零,人也飘零,她终是随着一缕香风怀着她破碎的爱情酿成遥远的红楼一梦,随风飘散。梦飞三世何处去?花落人亡两不知。

指尖花凉忆成殇,似水往昔浮流年。红楼梦,梦不尽她的艳骨清气,葬花吟,吟不尽她的多愁善感。黛玉,虽香消玉损,但千古一曲葬花吟,已成了对岁月最好的吊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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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推荐:《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一】

《追踪小绿人》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是著名作家金波爷爷写的一篇长篇童话。故事讲的是:小叶子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小男孩,他有一个神秘的朋友叫小晓。通过小晓,小叶子认识了一群小绿人,他们就生活在小叶子家的后花园里,这些小绿人身材非常矮小,他们还有一项神奇的本领。当他们不想被人发现的时候能变成一团绿雾消失在花丛草丛中。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童话形象,加上优美抒情的文字展开了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

好喜欢那些小绿人,他们虽然胆小,但是非常友好!非常善良!可是,当他们的行踪被媒体知道后,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在众人面前他们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且还被小叶子的叔叔当作赚钱的工具。可是他们太善良,只是默默的忍受。让人高兴的是,最后在小叶子和小晓的帮助下,小绿人终于逃走了,去寻找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园。

看完这本书,更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仅要爱护自己,也要爱护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因为生命都是平等的!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连续读了三遍《追踪小绿人》,每读一遍,我的心灵都要受到一次震憾。

这本书是金波爷爷写的长篇童话作品,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形象,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生动而又有悬念的故事。书中用生动的语言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飞泉流瀑、彩蝶飞舞,有奇花异草、七彩小桥,还有神秘精灵小晓、可爱女孩小叶子,也描写了人们对环境的无情破坏、对森林的胡乱砍伐、对动物的疯狂残杀……

她们追踪到小绿人了吗?书后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小绿人,我追踪了你很久很久,虽然终于找到了你,但我们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还有那个可爱的精灵小晓,你梦幻般地来了,又梦幻般地去了,难道你永远是个谜吗?”读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小绿人”不就是指的我们身边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吗?不就是我们身边的大自然吗?但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不懂得珍惜我们美好的家园,随意地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使得我们的家园改变了模样——许多的绿洲变成了沙漠、许多森林变成了荒山、许多清澈的溪流变成了乌黑的臭水沟……小绿人怎么能回来呢?金波爷爷的这本书不就是要让人们觉醒吗?不就是要让我们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吗?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共建我们葱绿、芬芳、美丽的地球家园,和小晓、小叶子一起加入到追踪小绿人的行列中去!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三】

我喜欢金波爷爷的书《追踪小绿人》。因为他的神秘感,让我有时欢笑,有时蹄哭,有时让我感到书中的内容离我很近,有时让我感到书中的内容离我那么遥远。

书中的小绿人如些亲切,仿佛就在我身边,书中的小绿人那么神秘,仿佛我很远很远

小绿人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当我们用心去关爱他们的时候就会围绕在我们身边,与我们共舞,表演掌上舞,小绿人还会在蛛网琴上轻轻的弹拨,发出了动听的声响,就像泉水滴落。在深深的水潭里,又像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弹跳。可是小绿人又是那么神秘,他们从山楂树的叶子轻轻的摇一摇,在慢慢的变,就像蚕蛾咬破蚕茧似得从绿叶里拙一个个小绿人,他们刚出来只有大拇指那么大,身子摇一摇,闪烁着绿绿的光,在光亮中小绿人渐渐长高了,足有半尺多高,小绿人还会隐身,他们靠近花束,身体变成了一团绿色的雾,雾散了,小绿人不见了,花束里多了几片特别肥厚的绿叶子。

可是可爱的小绿人最后因我们人类的贪婪,无休止的吸烟,还吃了小绿人的好朋友烤乳猪。炸鹌鹑。清炖象鼻子肉,还有轰隆隆的推土机声,终被吓走了,看到最后,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四】

生活中我们常常感叹知音难觅。读了《追踪小绿人》这一本书,我明白了要想拥有众多朋友必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的道理。

作者把小绿人写成类似黄种人一样的种族,正是因为文中的“我”和爷爷充满了爱,并且坚信小绿人的存在,所以“我”见到了小绿人,同时小绿人也认识了作者全家以及一个名叫小小的姑娘和龚爷爷。正是因为小绿人与他们之间真诚沟通,所以才成为朋友。

然而,“我”的叔叔却因为金钱而给原本真诚的心灵蒙上了阴影,他利用小绿人来招揽餐馆的生意,导致小绿人被所有人知道。

叔叔将小绿人和全家人对他的信任拿来充当发财的工具,可是信任是由不得玩弄的,别人对你的信任,只能用你的信任来回报。否则,便是真挚友谊的结束。

小绿人不再信任人类,那个由小绿人变成的小小,追随着小绿人而来,就这样梦幻般地走了。面对小绿人的离去,留给读者很多思考。生活中,学生欺骗老师,儿女隐瞒父母,朋友分道扬镳,同学反目成仇,夫妻劳燕分飞……都是从缺失信任开始的,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善良与信任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是多么重要啊!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从我做起,真诚待人,以信任回报信任,永远留住小绿人!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五】

《追踪小绿人》是著名作家金波20xx年倾情奉献的长篇童话新作。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童话形象,展开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该书沿续了作家一贯的优美和抒情风格,文句规范,颂扬童心的可贵,是弥足珍贵的经典原创童话……

《追踪小绿人》这本书的题目就很吸引人。世界上是不存在小绿人的,但是作者将它描绘得很逼真。说是“追踪小绿人”,其实小绿人在作者笔下就是一个载体,它可以象征友谊,童真,也可以象征善良,纯洁。作者仿佛把我们领入了一个奇幻之旅,我们则在这次旅途中懂得了不少人生的真谛,比如说《惊人的消息》中“可能遇见小绿人的人”都是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善良的人,而不可能遇见的人反之。《痛苦的宴会》中,讲述小叔看准了小绿人这个特色,开了一家由小绿人当服务员的餐馆,在开业的'宴会上,人们庸俗的表现让小绿人非常难受。这看似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我们领悟到: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是非常重要的。文中的小叔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人物,想利用小绿人发一笔财,却没料到是这个结果。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善良,不庸俗的人吧,这样会使你拥有真正的友谊和长久的快乐……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六】

我在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有一本叫《追踪小绿人》,这是一本长篇童话小说,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是金波写的,讲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小叶子”,小叶子在后院的大树上意外发现了小绿人,可当小绿人看见小叶子是就消失了。当时是晚上,小叶子在唱歌,小叶子就想用歌声被小绿人引出来。于是小叶子把同学叫到家里,唱小叶子编的一首关于小绿人的歌,小叶子把声音录了下来。晚上,小叶子成功把小绿人引了出来,成了朋友。可是人们知道了小绿人的存在,因为某件事小绿人到了酒店之后,因为受不了烟味儿就躲在了花瓶里,变成了叶子。这件事只有小叶子和她的爷爷知道。

这不单单是一本童话书,而是警戒人们环境需要治理的书。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在很久以前,小绿人就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可是因为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就开始学会了吸烟,一开始还好,可人们又乱砍乱伐,后来小绿人就受不了,变成了叶子。

所以我们不能光为了生活质量的提高,而忽略了环境的变化,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身边的环境,多种些树,少丢一些垃圾袋,少抽烟,过低碳生活。

《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篇七】

看小说,读文章,我们总能在这茫茫的书海中捞到一大网知识。在上个学期,我花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一本名叫《追踪小绿人》的书,我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小绿人给迷住了。

小绿人们,你们还在美丽的绿园里面吗?如果你们还在,今天还有没有到百玩不倦的山楂树上嬉戏呢?你们是一群可爱、友好、善良和热爱音乐的小精灵们呀!我真的很渴望见到你们。

小绿人们,你们知道吗?最让人向往的是你们那神奇的魔力:在热闹的月光联欢会上,你们让花草树木都变成了奇怪的乐器牵牛花变成了小喇叭,吊钟花成了编钟,树叶敲起了小鼓,就连难看的蜘蛛网也变成了蛛网琴,这些神奇的乐器演奏出了那动听的绿色旋律,像小虫唧唧,雨打芭蕉,小鹿奔跑多么令人向往啊!你们那美妙的歌声蕴含无穷的诱惑,吸引着小读者的心!

也许会有一天,我和同学们在春游的旅途中,在广阔的草原上和茂密的树林中,在美丽的花朵和的花蕊中,能和你们不期而遇。在绿色旋律的歌声中,让我们共同把我们的地球家园建造的更葱绿,更美好

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一)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的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二)

《秋天的况味》是一篇描写秋天景象,体会秋天风韵的绝妙文章。文章一开始由秋天的黄昏中一人独自品烟的安然、雅静联想到秋天的意味 , 营造了一个平和、寂静的氛围。文章意味深长,辞藻华丽,值得读者慢慢品味,细细咀嚼。

大凡写季节、景象的散文,都力求能临摹出一幅色彩强烈的油画。《秋天的况味》不着笔色彩,而着重况味。人们爱把春写成绚丽多彩,爱把夏写成热烈奔放,爱把秋写成金黄美景,大多是从季节的自然成色来写的。

作者不是通过写自然而写秋,而是写人的活动,写与秋相通相融的似秋非秋而又恰好关秋的人间活动。作者把秋比作过来人,比作烟上的红灰,比作文人笔下成熟的文章,比作又醇又老的酒,还有雪茄、鸦片、用过三十的破烂字典,甚至一只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发出的声响,都是作者用来表现秋天的况味的工具或媒介。当细细品味这些物什蕴含其中的秋天的丰厚和醇美时,你不由得会进入作者巧妙经营的秋的境界,即正得秋而万宝成。

文章还引用了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别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来表达秋天的况味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审美情趣享受。

秋天是成熟,秋天是收获,秋天是有着深厚渊源的取之不尽的快乐。是有着丰厚内涵的生命阶段。那些单单描写秋之金黄色彩的秋之礼赞,都没有此文的况味给人的印象更深。

所以,与其说林语堂是在写秋天的况味,不如说他是在写人生的况味,写一种充满着古气磅礴气象的人生境界。于是,我们便可断然肯定,秋天,是人生的黄金季节。

作者在四时中唯独对秋有偏爱,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作者所谓秋的意味。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的散文。

作者在文章开头,并没有开门见山的大肆煊染秋天之美景,而是通过一段香烟烟气的描写,把读者带入秋天那宁静、淡泊的气氛中。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轻松,一样的自由。烟气轻盈,缥缈、变幻莫测。作者把自己的思绪比作轻烟,巧妙体现出心中无限的遐想,打开了文章的内容,从而引出对秋天的感悟。

秋天,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凄草。这句话是作者对古代诗词中秋的评价的阐述。这看似与作者爱秋的思想相悖,但经过作者进一步与其它三季对比描写之后,却显出秋的古气磅礴。在作者的笔下,春是娇媚的,夏是热情的,冬是冰冷的,只有秋是最成熟与稳重的。

接着,作者又将秋天之美深化,突出表现初秋之美。文中用两个形象生动的比喻句,突出了初秋美的特点。初秋的温和,如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秋天的温和、沉醉、成熟、韵律。

之后,作者又将文章回归到开头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上节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沉浸在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中。好进一步描写自己的感受含蓄、婉约,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风格,他并没有明说,而是比喻成慢为熬炖回锅肉,古老却完整的旧字典,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大书法家苍劲雄浑的笔迹。让读者自己慢慢去品味。

文章最后感叹到人们常在意春天的美好,却总忘记秋天的华丽、恢奇。这句点睛之笔使文章发人沉醉,韵味意长。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四)

古人云:“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已是晚秋,嘴边已有淡淡的哈气,或许,这几日便是秋末了。

“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

在以往许许多多的诗词佳作中,文人们总喜欢在斜风细雨里感受生命的衰弱,在落日余晖里感叹生活的悲凉。而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球却独具一番宁静致远的味道。春华秋实,四季之中,秋是丰硕和肥美的季节,而林语堂先生则以一种怡然之情,写秋那一种绵延优雅的况味,那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

记得,林语堂先生曾引用庄子的话:“正得秋而万宝成。”在许多人的生命里,人生只秋成了不堪重负的季节,但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却品味出人生之秋的丰厚,在这儿,生命被附上了一层醇厚的底蕴。

此刻的江南,正如林语堂笔下的秋日。行走于小巷间,再无清脆啼鸣。相反,只有梧桐落叶相伴,叶已是金黄了;满地落叶,正是悲凉极了,远处枫叶似火,细看来也是快枯萎了,想这秋日,是人人都在一会的,但却是截然不同的生命秋日。

一烟在手,思绪也如同哪飘悠的烟雾飘荡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果实,成为烟上的红灰,散发着一种无穷无尽的味道。这样的意境,是文人笔下的佳作,像香醇浓厚的葡萄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气息。

作者的思绪过处,一景一物,都被渲染上了秋的意境,在林老先生的笔下,秋像是雪茄,是耐人寻味的味道,秋被比作用过二十年的破旧字……思绪到处,笔锋划过,无不透出作者的情感。

字里行间,作者融情于景,情感的波澜层层递进,汇成一股秋的主旋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五)

夜晚的窗前,一个人静坐看书,香茶的热气袅袅直上。

霎时间,窗外树叶沙沙作响,如海啸奔涌而来,不绝于耳。茶香飘散了,书翻了几页,不禁为之一振。

这是秋风啊!不觉间,秋天已至,此时此刻,不知是该哀叹还是感慨。

古往今来,诸多文人墨客挥墨于秋天之景,以表内心之惆怅,而赞秋者,少也。提起秋天,联想到的便是肃杀,是凄凉,是落叶纷飞,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秋没有春的生机,没有夏的活泼,它连接着的是冬,是无尽的凄寒,是萧瑟的寒风。

人们厌倦秋天,它摧毁了生命,它使这个世界暗淡,但厌倦又能怎样呢?四季不会变成三季,该来的还是会来,正如人生中的坎坷,熬过去也就罢了,不如笑对它,发现它的美,这或许就是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豪放吧。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六)

闲来无事,读读前人的文章。近日有幸读到语音大师林语堂先生的"秋天的况味"一文,不禁为先生的文笔、思想所折服。

先生从一个世人常见的抽烟动作,可以体味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这是先生提倡的文章风格,也是我喜欢的文章。如有机会再见先生的作品,一定买回来慢慢拜读。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七)

写景作文: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

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

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

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

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

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

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范文推荐: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万能版4篇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一】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玛丽,原来是一个脾气很犟,长相丑陋的印度土著女孩,但是在一场瘟疫风暴扫遍了印度之后,我们的小玛丽不得不来到遥远的米塞尔威斯特庄园。在这里她认识了仆人女孩玛莎,园丁老头本威瑟斯塔夫,阳光男孩狄肯,庄园少爷柯林。她在庄园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许多变化。她知道了宽容忍让,知道了犟脾气不好,并加以改正。她学到了更多,拥有了童真的心灵,学会了自立自强。

在历史上也有很多人知错就改。比如:战国时期,廉颇和蔺相如同在赵国做官,廉颇因为蔺相如官职比他高,就看不起他,蔺相如则处处让着廉颇,后来,廉颇知道了,很惭愧,便背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只有将相和,国家才能强盛起来。《冰雪奇缘》中埃尔莎拥有制造冰雪的魔力,而她因为不能控制这种魔力而逃避,最后她在大家的帮助下学会了控制魔力,并为人们造福。我发现了,有了错误逃避不是应对方法,只有勇敢面对并改正才是最好的方法。我有几次偷偷地玩电脑游戏,欺骗了家人,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心里忐忑不安,便主动向爸爸妈妈承认错误,从那以后我就没干过那种欺骗人的事情。我得到了爸爸妈妈的原谅,也得到了他们的信任。

总之,我们要学玛丽改变后的好性格。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承认错误,并不是自卑,也不是自弃,而是一种诚实的态度,一种锐意的智慧,一种心灵的成长。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二)

你看过《秘密花园》这本书吗?没看过。哦,那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秘密花园》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儿童读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玛丽,因为一场霍乱成了孤儿,然后她来到了米瑟斯威特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善解人意的玛莎,脾气古怪的本,可爱的知更鸟,活泼热情善良的狄肯,瘦弱多病、脾气暴躁、寂寞自卑的米瑟斯威特庄园的小少爷柯林,在这里她也经历了一些离奇有趣的事,在寻找秘密花园和帮助柯林的同时,她自己也变成了像玛莎狄肯一样的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那你知道是什么让她从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变成了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吗?告诉你吧,是友好的大自然和善良的玛莎、狄肯改变了她。在知更鸟的帮助下,玛丽找到了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为了救活这个秘密花园,玛丽决定自己来种花除草拯救秘密花园。在每天拯救秘密花园的劳动中,她懂得了饥饿的滋味,对以前不屑一顾的食物产生了兴趣,于是她饭量大增,充足的食物和每天的锻炼也让她逐渐强壮。在拯救秘密花园的过程中,她被大自然的神奇、纯洁所吸引,玛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心也变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开阔。玛莎和狄肯是一对姐弟,玛莎和狄肯曾多次告诉玛丽,春天的牧尔有多么美丽,这激起了玛丽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在雨天,玛莎有时会告诉玛丽一些关于庄园的事情,帮助孤独的玛丽很快地适应了庄园里的一切事物。在晴天,狄肯会和玛丽一起玩耍,告诉她一些植物的特点,帮她一起拯救秘密花园。在他们的帮助下,玛丽和他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狄肯。然后她和狄肯一起把这种善良友爱传递给了柯林,帮助柯林走出房间,战胜病魔,站立起来,使他也变成一个善良开朗的人。

大自然的美丽纯洁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善良能够感化你的心灵。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三)

秘密的花园是地方非常隐秘,还是花园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带着疑问,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

文章进的是由于一位叫卡罗琳的朋友给作者打电话说:"山上有人种了水仙,"于是作者和卡罗琳走了很长的一段山路,去看个究竟。终于到了,作者一看见山顶的水仙惊呆了,各种花草在花园一展风采。作者产生了许多疑问:是谁修建这个美丽的花园?为什么会选择慌无人烟的地方?这个花园是怎么建成的?作者看见花园中间的大理石板上刻着这样的字:一位妇女,两只手,两只脚,一点点的想法和一点点时间,始于1958年。

我被创造这个美丽的花园的妇女震惊了。她和、几乎在50年前就开始了。这些年来她每天做一点点不懈的努力,这个世界变得更美丽了。她持之以恒,一天只用一点点的时间,日积月累就成就了这座美丽的秘密花园这好比我们的学习,假如每天背一个英语单词,那一年就365个单词小学就背2190个单词,这就相当与三分之一的字典了。只要每天用一点点时间,坚持做一点事情,就可以创造美好的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每天向目标前进一小步,这样就会离目标越来越近。

我们不论干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我有时就没能做到。有一次我妈妈给我买了个大拼图。头一天,我想:我一定把拼图拼好,挂在墙头。前几天我还感兴趣,每天拼一点,后来我根本就不拼了,拼图被我丢在遗忘的角落。

我想我们要向文中创造花园的妇女学习,干什么都要有耐心,有恒心,不能半途而废。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四】

前几天,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秘密花园》,它让我懂得了许多。

《秘密花园》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大自然的魔力和人类美好心灵的书。它讲了一个骄纵任性的玛丽在遭遇家庭变故,失去双亲后,寄于舅舅家认识的新朋友,以及和新朋友在秘密花园内发生的故事。家庭的变故,失去双亲种种的不幸并没有击败她,反而让她更加坚强乐观的生活着。

在舅舅家中,新朋友狄肯和大自然改变了她,她的个性由骄纵任性变的亲切温柔。她和狄肯乐观,活泼,自信又影响了柯林,让他不再认为自己有多严重的病,整天躺在床上,而是和他们一起去大自然玩耍,呼吸。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不仅仅是有一份乐观的性格,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特别重要,只有沟通交流才能使一个人改变,就像玛丽用交流慢慢地改变了柯林一样,遇到挫折一定要微笑对待,微笑面对困难。

如果桌子上只有半杯果汁,悲观的人唉声叹息地说:“太倒霉了,只有半杯果汁。”乐观的人则微笑地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果汁”同样的遭遇,人的心态不同,结果就不同,我们要用乐观自信的心态来战胜磨难,遇到了困难不要怕不要慌,要积极的处理面对。

只要我们的心灵美,乐观,自信,亲近大自然,相信属于我们自己的秘密花园就会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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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大名著是我们汉语文学中不可多得的作品,四大名著影视剧和书籍,在一定程度上是优劣势互补的,书籍是整体的,连续的,阅读名著更能激发读者整体思维。我们在读了其中一本名著后,把自己的领会写下来,方便自己接下来的思考。那么,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推荐]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万能版七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1

这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这是一个皇权更替的年代,这里涌现出无数驰骋四方的儿郎,这里孕育着无数足智多谋的英才,这里有舌战群儒的智慧,这里有割须断袍的狼狈,这里是尔虞我诈和赤胆忠心汇聚的世界,这就是三国。无数英雄豪杰,几多爱恨情仇,血与火的战歌,笑与泪的绝唱,共同汇成了这部千古流传声名远扬的经典名著,这本凝聚无数人毕生心血与追求的不朽著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与《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并称四大名著。泱泱华夏,历经上下五千年风风雨雨,古老文化源远流长,多少不朽的著作流传至今,而《三国演义》能从中脱颖而出,其本身必然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同时作为我国第一部章回体小说,在我国文坛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明代的罗贯中,其记载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军事斗争,反映了三国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剧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而在对三国历史的把握上,作者表现出明显的拥刘反曹倾向,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对刘备集团的主要人物加以歌颂,对曹操则极力揭露和鞭挞。

《三国演义》中对智慧和勇武精神做了十分详尽的描写。武有关羽温酒斩华雄、刘关张三英战吕布;文有诸葛亮巧布八阵图、陆逊营烧七百里。其中不少章节都写得有声有色,引人入胜。尤其是对各种大小战争场面的描写,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千变万化,各具特点,很少雷同。

《三国演义》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各种英雄人物的粉墨登场。作者对三国人物都有细腻的描写,运用恰当的手法向我们展现了人物的性格、喜好、特点等各个方面。作者用艺术手法向世人描绘出一幅幅生动形象、惟妙惟肖的三国人物图。

在无数英雄人物中,深受大家喜爱的想必一定有蜀国五虎上将之一的常胜将军赵子龙罢。《三国演义》中对他的描述是:赵子龙,名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生得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通读此书,赵子龙的英勇形象便跃然纸上。身为蜀国大将的他,武艺高强,胆识过人,手持一柄长枪名为龙胆,率领手下白马义从,驰骋沙场,所向披靡,为主公匡扶汉室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一生战场生涯里,最令人钦佩和赞扬的便是为营救少主,赵子龙单枪匹马在曹操的劲旅中杀了个七进七出,斩杀无数的将领和士兵,夺来了曹操的青釭宝剑,并最终成功地带少主阿斗逃脱。从此不难看出,子龙乃真英雄也。

以刘备、曹操、孙权为代表的群雄割据、混战,在经过近百年的战火洗礼,在一代又一代的英雄豪杰相继陨落之后,战火纷争的三国时代被西晋所结束,混乱的战争时代就此成为了过去。但是,《三国演义》是永远不会被遗忘,它将在世界的舞台上不断焕发新的光彩,它将世世代代向人们讲述这个英雄辈出的三国时代。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2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讲述了那时群雄纷争、英杰辈出的战乱年代。其中令我感触深刻启示巨大的要数草船借箭这个故事了。

三国时期,周瑜见诸葛亮平时料事如神,心里很妒忌,就想方设法刁难他。有一天,周瑜请诸葛亮商议军事,提到我们国要与曹军水上交战,但是紧缺弓箭,请先生十天之内赶造十万只,先生不要推却。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可是诸葛亮却好不推却地答应。说不需要十天,给他三天就够了。能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都简直是天方夜谭荒谬之论了,更别说三天了。诸葛亮真是自吹自大。周瑜心想。

大家想,诸葛亮造箭,肯定不会用普普通通的造箭方法,他到底用了什么方法呢?、

第二天,诸葛亮向鲁肃借了二十多艘船,和许多青布幔子,草把子。并嘱咐他不要让周瑜知道我用这些材料,不然他的计划就泡汤了。

前两天,诸葛亮没什么动静。直到第三天四更,正是曹军出征的时候,那时大雾朦胧,雾就像一个白帐子笼罩在江边,根本看不清有什么东西。曹操用两眼眺望,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二十几条船,和许许多多的士兵正搭船驶向自己的营地。他就派弓箭手往那些像士兵的草把子射箭。那一瞬间,万箭齐发,弓箭像箭雨一般地打在草把子上。诸葛亮和鲁肃坐在船仓里尽管饮酒取乐,等齐刷刷的箭雨一直下到了天亮。

早晨,一个个草把子上插满了数百支箭。诸葛亮数了数,足足有十五六万支。于是,诸葛亮派士兵把那十五六万支箭搬到周瑜那儿。周瑜一看,长叹:先生神机妙算,我甘拜下风啊!

读了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诸葛亮真是足智多谋。如果想要用草船借箭,必须先算计好天气、时间等事件。而诸葛亮把这些事件都计算得准确万分,才导致了他的借箭成功。如果没计算好的话,不知道曹军什么时间出征,不知道那是什么天气,借箭能成功吗?这就说明诸葛亮谋略过人,诸葛亮的借箭计划可以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来形容。一般人想达到这种境界都是很难的。诸葛亮的谋略、智慧真值得我学习。

周瑜其实也是以为挺聪明的统帅,他担任着吴国的大都督,这可是一个很高档的职位。他曾经用连环计把曹军打得落花流水,逃之夭夭。这么聪明的统帅,就是嫉妒心太重,才导致老是比不过诸葛亮。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三气周公瑾(为周瑜字),那时周瑜连用了三次破蜀之计都失败了,导致自己身体里的毒素加深(被毒箭射的),最后气绝身亡。那时的诸葛亮只是稍微地动动手指头哇。就是因为周瑜度量小导致的。周瑜我真想送你一句话:宰相的肚里能撑船,做人一定要度量大啊。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3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大战……他还是流传千年的俗话、歇后语的源头: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 ……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串联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侠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英雄无比的赵云、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著。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降职务。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他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也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更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手而灰心气馁,当然也不能因为自己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既有待发掘和激发的潜能,也一定存在着需要不断充实和改进的地方。

三国猛将张飞,个性鲜明、粗中有细,是我的最爱:长坡大战喝退曹兵,勇冠三军;智夺瓦口,义释严颜,智建奇功。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把失去兄长的愤懑,转嫁到士兵,无故鞭打,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的综合国力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竟然使一代奇才诸葛亮也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而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的感受。人生也是如此,有低谷、也有高峰。低谷时,要不气馁,不放弃、不抛弃。得意时,要不断反思、不断完善、不能张扬。当然,《三国演义》里有很多充满智慧的记载、这些智慧甚至是残酷的、血腥的,我觉得要正面地用好这些智慧,真诚待人,善待别人,收获友谊、团结与和谐。《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4

顺着作者的指引,借东风让我看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白帝城托孤让我看到了刘备的创业未半,中道崩卒的艰难;单刀赴会让我看到了关羽的忠肝义胆;据水断桥的张飞,粗中有细;周瑜打黄盖中看出周瑜的军事智慧和老臣的忠贞不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物特点,性格分明,读起来还挺有味道。

这次放了暑假,我有幸再品了一次三国,读过三国的人都知道,这部书在尊重历史走向的前提下有着尊刘贬曹的倾向,整体上就是尊蜀汉刘氏为正统,贬曹魏为篡汉的贼子,《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不是正史,作者是加入了个人情感写这本书的。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罗贯中把刘备集团理想化而予以热情歌颂。另一方面,罗贯中之所以“贬曹”,是因为曹操在三国演义中作为“奸雄”的典型、不仅不忠于刘氏王朝,而且常常屠戮百姓,摧残人才,为人多疑,阴险狡诈。

不过跳出三国演义,历史中的曹操好象不是这样的,读他的《蒿里行》,“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首诗对当时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批判,不仅对因战乱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苦难人民表示了极大的悲愤和同情,而且对造成人民疾苦的首恶元凶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这是一个具有豪迈气魄和忧患意识政治家呀?!他在短歌行中引用“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原句出自《诗经.郑风》。“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短歌行中则句接“但为君顾,沉吟至今”,让我看到了一个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军事家。东临碣石时曹操借许悠之计,以少胜多,击退了他在北方的主要对手——大军阀袁绍。

此时曹操眼中是“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此时曹操心中更是得胜而归,所向披靡,踌躇满志,雄心勃勃,气吞山河,一副“得志才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他明明是一位意气昂扬的文学家嘛!又如《龟虽寿》曹操时年53岁,他写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笔力遒劲,韵律沉雄,内蕴着一股自强不息的豪迈气概,深刻地表达了曹操老当益壮、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好一个雄心壮志的领导者!

又一次合上三国,我在想,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抒发着个人情感,描述着当年发生的事情。战役总有胜负,历史却没有对错,英雄也好,奸雄也罢,不过生前身后名。也许只有真正活在一个时代中做一朵历史洪流中的浪花,呼啸着加入献身者的滚滚洪流中,推动历史向前发展,才是一生中最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事情。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更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这个寒假我看了很多的书,可最经典的就属《三国演义》了。它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描写的是都埋东汉末年,魏国、蜀国、吴国,三国争霸统一归西晋的历史故事。

打开《三国演义》细细的品读,一场场激烈的打斗,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一个个阴险狡诈的计谋,仿佛把我带进了历史的长河,让我流连忘返。

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如:三顾茅庐、苦肉计、借东风……这些故事都是我们所熟知的,但读起来还是让我大开眼界,尤其是草船借箭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周瑜因妒生很想害死诸葛亮,设下圈套让诸葛亮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并且不给他造箭的材料,没想到诸葛亮满口答应,并立下军令状只要二十条船和一些草把子,三天之内如数上交。前两天诸葛亮没有任何动静,到了第三天夜晚诸葛亮把二十条船绑在一起,插上草把朝北开去。并且让士兵在岸边敲鼓呐喊助威。生性多疑的曹操以为有人偷袭,但当时满天大雾看不清敌情,曹操不敢出兵只能放箭。这时箭如雨下……就这样诸葛亮轻而易举地“借”到了十万支箭。

从这个故事中我获得了两点启发,一是当别人比自己强的时候,我们不能嫉妒,要虚心学习,用自己的实力超越别人。二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是跟他平时的努力分不开的。

《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获得了知识,还让我累积了古人的智慧,它是一本值得品读、收藏的好书。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6

暑假期间,庸碌无为、毫无志向的我揭开《三国演义》的三十七回:司马徽再荐名士,刘玄德三顾草庐。诸葛亮,古今流传着智慧的化身,神的象征。年少的他,隐居再清幽的林间,过着隐士的儒雅生活,羽扇纶巾的形象边深深地在我们记忆的脑海里荡漾着,他不仅仅拥有儒雅的节操,还拥有远大的报国夙愿,从诸葛亮愿意接受刘备的三顾之礼后,由《卧龙吟》便充分体现出他的夙愿了,那首《卧龙吟》不仅表露了诸葛亮的生活知趣,还抒发了诸葛亮的承载已久的报国怀襟。其中,“束发读诗书,修德兼修身,仰观与俯察,韬略胸中存。”表现了他的儒雅和生活之趣。而,躬耕从未忘忧国,谁知热血在山林,凤兮凤兮思高举,世乱时危久沉吟;丈夫在世当有为,为民播下太平春,归去归去来兮,我夙愿,余年还做垅亩民等句则尽情地抒发了诸葛亮满腔热血的报国热情,拯救人民和救济苍生的怀襟。尽管躬耕南阳,却寻访名师,修心养性,展望报效祖国的黎明之日,尽管隐居山林,却从未忘却国家的安危,尽管身份卑微,却拥有满腔热血的报国夙愿,拯救黎明百姓脱离苦海的伟大怀襟。诸葛亮的远大志向和报国夙愿,是值得我们效仿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追逐诸葛亮的步伐,发奋读书,修心养性,树立报效社会和国家的宏愿。由此,不禁对自己的庸碌无为、毫无志向而感到深深地愧疚。

暑假期间,做事始乱终弃的我揭开《三国演义》,充分地纵观刘备的一生。刘备,拥有仁义之君的美称,他的政治方针就是以仁义布德于天下,以匡扶汉室救济于黎民。刘备为后人留下一个仁义、礼贤下士、求贤若渴的形象,虽然他的内心富含道德修养,拥有远大的志向,济世的蓝图,但是他却没拥有济世的才能,致使他的大半生历经坎坷,在他的峥嵘岁月里时常浮现着惨败的阴影,他历经过诸侯会盟的冷落,他历经过两失徐州的挫败,他历经过败走长坂的坎坷,多少的颠沛流离,流离失所,头发凌乱的经历映入他的眼帘。纵然刘备历经坎坷,但他在不计其数的坎坷跌倒中,从没因岁月的沉淀和坎坷的挫败而忘却心中承载已久的夙愿,以不屈不挠的意志追逐自己的夙愿,最终实现三分天下的壮举,铸就豪迈称帝的辉煌。刘备的一生,告诫我们:“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后,尽管他人的冷眼与嘲笑,尽管荆棘的困扰,尽管挫败的坎坷,都必须以坚贞不屈的意志追逐它,唯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才能开辟辉煌的前程,唯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才能谱写绚丽的篇章,唯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才能迎接久违的黎明曙光。由此,不禁对自己的始乱终弃而感到愧疚。

读《三国演义》彻底地触动我的心灵,涤荡我的心灵,净化我的心灵,让放荡不羁的我懂得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让庸碌无为的我树立远大的志向,让做事始乱终弃的我意志变得更加坚定,懂得以不屈不挠的意志追逐自己承载的理想。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高中水平 篇7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著名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假期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最大感受。

[精华读后感]天真妈妈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华读后感]天真妈妈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一)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是我最爱读的课外书之一,内容诙谐幽默,好玩有趣,我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这几天,我从学校图书室里借来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超级市长》、《马小跳的生日会》、《天真妈妈》、《笨女孩安琪儿》、《天真女孩路曼曼》等等,《天真妈妈》是我在这几本书里最爱看的一本。其中有一篇是“没有主见的宝贝儿妈妈”:每次宝贝儿妈妈去了马小跳的姨妈家,回家以后就会有新的举措。

这几天,她不停地往外打电话,到处咨询买什么牌子的钢琴好……说的是宝贝儿妈妈没有主见,从小就听她妹妹的,她妹妹的孩子杜真子学什么,她就让马小跳学什么。他们一会儿学小提琴,一会儿学琵琶,一会儿学钢琴。马小跳练小提琴练的脖子都歪了!哈哈!

还有一篇,是“漂亮妈妈”,说的是马小跳和唐飞打架,因为他们都说自己的妈妈好,唐飞的妈妈来过学校,所以夏林果、张达、毛超都说唐飞的妈妈漂亮。马小跳不服气,夏林果他们让马小跳找个证人来,马小跳找不出来,因为宝贝儿妈妈根本就没来过学校。唐飞出了个主意,他让安琪儿告诉路曼曼他和马小跳打架的事,路曼曼知道了,肯定要告诉秦老师,秦老师肯定叫他和马小跳的家长来,他和马小跳都叫妈妈来,到时候让她们一比高低。马小跳让宝贝儿妈妈戴上珍珠耳环、珍珠项链、玉手镯,穿上那条有凤凰图案的裙子,在头发上洒上香水。最后,全班同学都认为马小跳的妈妈最美丽。

我希望杨好的书,让我一饱眼福!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二)

我好感激、好崇拜杨红樱大姐姐了,因为她写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真好看,这套丛书有天真妈妈贪玩老爸轰隆隆老师四个调皮蛋等十本书,那些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词句幽默精彩,非常好玩,我常常看得哈哈大笑,舍不得放下。尤其是天真妈妈这个故事,常常使我在大笑之后又非常非常的感动。

马小跳叫妈妈“宝贝儿”,谁要是说宝贝儿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马小跳的宝贝儿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马小跳对宝贝儿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节目呢?搞个庆祝派对啦!

最让人又感动又好笑的是,有一次爸爸出差去了,他的宝贝儿妈妈脚扭伤了,马小跳要扶妈妈去看病,可妈妈无论如何不要,一定要他去上学。结果马小跳在纸上写上“请帮助我妈妈”,然后悄悄地用透明胶粘在妈妈背上,结果妈妈在上医院的路上,好多人都不由分说的帮助他妈妈。

好看的故事多着呢,你自己看吧!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十分惭愧,因为每次我生病了,妈妈日夜不停地照顾我,可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照顾过妈妈。有时连一句问候话都没有过,我只顾自己做作业,只顾自己玩。看了天真妈妈这个故事后,我现在后悔死了,简直不能原谅自己,我为什么没有想到要关心妈妈呢?希望同学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学会关心父母,就象他们关心我们一样。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三)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今天,我就读了其中一本《天真妈妈》。

《天真妈妈》此书讲了一个性格热情、温柔、贤惠的一位还未长大的女孩。说到妈妈,就得有丈夫和儿子。这个可爱的妈妈叫丁蕊。但是儿子马小跳和丈夫马天笑,总喜欢叫他宝贝妈妈或宝贝儿。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算长到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甚至一万岁。她都是他们的宝贝儿!可见这位宝贝儿在马小跳和爸爸的心中是多么得重要!宝贝儿妈妈是一位想像力丰富的橱窗设计师。有一次,因为童装太多。这位宝贝儿,也直接用了真人模特。

是啊!如果我们能用宝贝妈妈的目光看世界,也许见到的是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天真妈妈》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说马小跳的最爱是谁?——是”宝贝儿妈妈“!谁要是说马小跳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他的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他对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

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精彩活动来为妈妈庆祝节日?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又会怎样照顾妈妈呢?

读了这本书后,虽然马小跳很淘气、顽皮,但是,马小跳有一颗孝心。我也要向马小跳那样孝敬父母,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五)

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是班级年会上李老师发给我的书。这本书可真好看呀!

马小跳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妈妈,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马小跳为妈妈预备了一个充实的母亲节,吃的都是他自己爱吃的,玩的都是他自己爱玩的;他给妈妈洗脚,却把妈妈的脚给烫伤了,妈妈不仅没有生气,还告诉他妈妈觉得很幸福;他也曾给妈妈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把妈妈感动得留下了眼泪。宝贝儿妈妈是一个爱哭的妈妈,她很少生气,高兴的时候会流下激动的泪水;她最喜欢看神探小说,还很喜欢破案,马小跳和爸爸的事情都被他一眼看穿。她很喜欢吃带臭味的食物,有一次妈妈在市场上买了一个榴莲,放在了冰箱里。马小跳和爸爸实在受不了这种臭味,马小跳偷偷把榴莲倒在马桶里冲走了。虽然马小跳精心安排了一通,可是还是被妈妈识破了。他和爸爸都很佩服妈妈。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都是父母对孩子满满的爱。父母的爱真伟大的呀!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六)

读过《天真妈妈》,我觉得马小跳非常幸福,因为他有一个天真的妈妈。马小跳的妈妈非常爱哭,比如马小跳为她洗脚,为她做三明治……她都会哭的。马小跳还有一个童心的爸爸,是一个玩具厂的厂长。我也想拥有像马小跳妈妈的妈妈,因为我妈妈很严厉。

读了天真妈妈,我觉得马小跳妈妈的爱好一直改变并不好,不像我,我永远都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画画。

总之,马小跳家的这两位童心的爸爸妈妈使我羡慕。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七)

大家都知道杨红樱是我国著的大作家,写过很多著名书。其中有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瞧,这群俏丫头……

我最喜欢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和笑猫日记。今天我就给大家说说《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的读后感。

这一天,马小跳的妈妈脚突然崴住了马小跳的爸爸去出差了。马小跳的宝贝妈妈就只能靠马小跳了。

马小跳天天帮妈妈熬药,一点也不说累。

马小跳做的一切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我们以后一点要好好学习哦!

阅读推荐:《名利场》读后感万能版(7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阅读推荐:《名利场》读后感万能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名利场》读后感【篇一】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X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X。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的X,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名利场》读后感【篇二】

《名利场》读后感《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名利场》读后感【篇三】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篇四】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

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篇五】

最终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利场》读后感【篇六】

最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最初看的时候感觉非常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感觉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一样的经历,都尝尽了生活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老公一直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可以否定她对老公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由于家庭背景是什么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由于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无需担忧,由于她老公的知名度,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老公生气,哪个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生活中紧急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由于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两个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不是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撒谎伎两个是这样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这样卖命,为她付出所有,可是她却仿佛从来没把他看作是自我的老公,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母亲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首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后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悲痛,我感觉痛苦应当是有些,但不知是为了和老公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将来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感觉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被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老公)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理解他的爱,只不过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打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后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收获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老公闹翻后,被勒令不可以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性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由于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熟视无睹,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生活就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没办法逃避。

生活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一个人在里面的运势都是差不多的,无人会永远幸运,也无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样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如此,大家能干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利场》读后感【篇七】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名利场》讲的是一贫一富两女孩的故事。两个女孩都美貌无比、能歌善舞。贫穷的女孩瑞贝卡用美貌和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富有的女孩艾米丽亚心地善良为人厚道。瑞贝卡有野心、心机重,所有的女孩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最后瑞贝卡沉迷于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最终被丈夫抛弃,而艾米丽亚却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无比幸福。

阅读这本书,可以增进我们对18世纪英国社会的认识,也让我们看到西方社会的弊病——势利。这本书中的两个女主角:艾米丽亚和瑞贝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贝卡城府深、野心大、反应快。艾米丽亚单纯可爱,天真友善,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片段诗瑞贝卡对她孩子的一件事,她对她孩子很凶,孩子问她什么她也不理,还骂人。有一天,有一位公爵来她家,她的孩子跑出来找她,她没有凶巴巴的吼孩子,而是温柔的抚摸他。从侧面描写中突出她虚伪、很有心计的特点。

看了这本书我联想到当今社会的娱乐圈。有一位明星说过:“娱乐圈就是一盆污水,多纯洁的人跳进去也会变得肮脏、黑暗。”

在名利场里每一个人都带着面具与别人交往。我们所看到的也都不一定是真实的。

《名利场》这本书向我们披露了18世纪的英国人对名利的追求的疯狂程度。

《名利场》这本书寓意深刻,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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