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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目送有感

发布时间:2022-04-07 来源:互联网

读《目送》有感(优质读后感)。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每个人从出生之后,都需要阅读一定量的书籍。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书籍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看过几本除了教材之外的书籍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读《目送》有感(优质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读《目送》有感爱的最深处?那就是目送。目送亲人远去,目送时间流逝,目送历史苍茫……龙应台的《目送》,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平淡的语言。不同于《野火集》中她的强硬态度,而是显现了她的柔情的一面。如青草,带着清新,扑面而来;似灯塔,散发光芒,照进心房。读起来如桃柳抽新,春水煮茗,有种周遭一切安好,草木葳莛的暖意。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我仿佛看见龙应台的笔尖有一个轻盈的舞者,舞动着春暖花开。目送----爱的最深处。这是一本看似很平常的散文集,书本的封面不似其它书那般花里胡哨,不过是浅绿,青绿,墨绿……由浅到深的纵横交错罢了。翻来覆去不过一种颜色,却给人以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道不尽人世间的温暖,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很喜欢。作者用淡婉地语调将人世间的亲情,生老病死的无奈展现地淋漓尽致。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身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母亲,一去不复返的身影,龙应台娓娓道来。都是些细枝末节,琐碎小事,却暖了人心,浓了思念。处处是我们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篇篇都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道,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今生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地颤动一下?父母亲,曾经的我总以为我的人生路之漫漫,所以几度任性的挥霍,时常惹你们烦心,偶尔让你们气愤不已,有时令你们担心,又有时使你们万愁莫展。当不懂事的我将你们的爱心与关爱拒之门外时,你们却在原地等候不曾真正离开。读后感·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遇见了你们还能成为你们的女儿,我又得回眸多少次呢?你们从我出生那刻就将我爱到了最深处,那我也得将这分爱永远铭记,隽刻在心头。时光那么浅,岁月那么深。我已从伢伢学语的幼儿成长为花季少女,每每回味儿时那纯粹的快乐,总会思及父母充满关心的目光。烟雨深处,一窗牵挂幽长寂寥,伴着半卷西风,悠悠撒过我的心扉。从此往后,我的身边都会有一份鼓励,一份关心----亲情。而那被花开覆盖的岁月,深深浅浅,亦给人无限回味。正如冰心所说:“母亲是莲叶,而我是荷花,心中的雨点来了,还有谁能为我遮蔽风雨。”是啊,读《目送》才明白,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是生命的进程。我们只能往前,用此刻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红日高悬,浓了思念,回首自纤纤;雨意微歇,残梦留暖,悠悠情几件;天空明澈,阳光淡软,丝丝动心弦。情景,带给我们启迪与教育,爱的最深处莫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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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恨》有感(优质读后感)


现在的社会竞争力特别强:考试、应聘、工作……有些人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经常耍些小聪明和小伎俩,以不公平的竞争获得胜利。下面故事中的牛就向我们诠释了:公平竞争最光彩。

他发现自己的牛晚上磨犄角,第二天早上却疲惫不堪。他经过一晚上的跟踪发现:原来自己的牛是去和豹子拼斗了。第二天,他在自己的牛犄角上偷偷绑了两把尖刀。牛最后杀死了豹子。当牛发现时,为时已晚了。它倒在了敌人的皮面前,用自己的鲜血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正直的牛不希望通过不公平的竞争来赢得胜利。公平地竞争,就是输了也光彩;不公平地竞争赢了也会觉得心里不踏实。动物之间是这样,人与人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一次,我和表妹一起下跳棋。玩了一会儿,我觉得口渴,于是观察了一会儿棋盘后便跑向厨房,以免表妹耍赖我走进厨房后,用眼角的余光透过玻璃门监视表妹。谁知表妹依然“贼心不改”,只见她偷偷地斜眼瞥了我一眼,见我没注意到她,便悄无声息地把她的棋子移到了有利位置。她见我没反应,就开始变本加厉,直接把棋子往终点移了。移了两三步后,她大概怕我看出来,不动了,趴在地上假装看书。我喝完水后,走出厨房,皮笑肉不笑地“审问”表妹:“米啊,有没有乱动啊?”“没没没……”表妹嬉皮笑脸地说。这时,一旁一直没说话,看我们玩的阿姨发话了。“小米。”她对表妹说,“我确实看见你耍赖了。你再这样下去,连姐姐也不会和你玩了。”表妹小鸡啄米似的直点头。

是啊,不公平的竞争,往往不会赢得心安理得,反而会让人久久不能平静。往往,公平竞争的失败比不公平竞争的胜出更光彩!

读《围城》有感(优质读后感)


再翻开《围城》之前,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了解,甚至还以为这是一本讲打仗的书。我完全是经同学推荐才买下来这本书。

初中语文老师讲过,题目是一篇文章,一本书的灵魂。所以我便在阅读的过程中寻找这本书的灵魂。

和其他所有书一样,刚开始读会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而语言细腻,情节琐碎的《围城》更是将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我一度想扔掉这本书不看,但不知是什么促使我看完了一整本书。

我对这“围城”第一次有感觉是读到方鸿渐和赵辛楣进入三闾大学遭遇各种人情世故,各种派系纠纷,各种明争暗斗后先后离开的情节时。在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入围城里面,而在围城里面的人想要出来。这个围城,小一点说是三闾大学,大一点说是当时病态的官场,病态的社会。作者将方赵二人当初急切地想去就职与后来烦恼,失望地离开做了对比,辛辣地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无情。

这本书第二次给我围城的感觉是鸿渐与柔嘉的婚姻。鸿渐爱柔嘉,柔嘉也爱鸿渐,他们都想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事与愿违,结婚后的甜蜜,两人对爱情的向往,憧憬与期待都被时间的洪流冲走,在柴米油盐与日常琐事中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鸿渐与柔嘉分开了,小说戛然而止。我觉得这本书中的第二个比较明显围城是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围城》对于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想读懂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里面有很多内容也是晦涩难懂,并且夹杂着很多时代背景。

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去分析,语言,人物形象都可以作为切入点。在这里我只是就题目浅谈了一下自己的感受,如果过几年有幸能重读这本书,也许我会品味出更深的东西。

读《女巫》有感(优质读后感)


【第1篇】

“你相信世界上有女巫吗?”至少我不会相信。可是,这几天我却迷上了一本有趣的书——《女巫》,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罗尔德·达尔。

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并不是多么喜欢,只是抱着一副懒散的态度去读,可我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的态度变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在我们平时看的童话中,女巫是一个戴着帽子,骑着扫帚的老巫婆。而在真实生活中的女巫,她们戴着假发,因为假发与皮肤接触会产生瘙痒,所以她们时不时的挠头皮;她们一天到晚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的手是尖的,十分难看;她们每个女巫都有一个大鼻子,以便嗅到孩子的气味;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有时把笔浸上口水就可以写字了;她们的脚没有脚趾,是大方头,所以她们为了避免人们把她们认出来,很多女巫都忍着疼痛穿着高跟鞋;她们都非常讨厌孩子,当她们干掉一个孩子后,就像你在吃大蛋糕一样的心情。一个星期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弄死他们,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左右铭。女巫对孩子们是多么憎恨!我已经被这个故事的情节所吸引。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去世后,小男孩就跟随姥姥生活,由此暑假,因为姥姥身体不好,所以她们去了海边去旅游,在附近的一个大旅馆住着。在一个悄然的机会,小男孩听到了女巫们大会议里的全部内容,女巫大王便把新研制的"变鼠药"逼他喝下去,从此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变成老鼠的他,突然变得身手快捷,思考灵敏。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消灭了女巫。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局一定是美好的。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和同伴一起克服它,战胜它!

【第2篇】

《女巫》是我喜爱的一本书,里面主要讲述了“我”从姥姥那里听到了关于女巫的事:女巫非常讨厌孩子,总是想尽办法杀掉孩子。“我”和姥姥在放暑假时去英国南部的海滨度假,在那里“我”知道了女巫们要用“86号慢性变鼠药”去把孩子变成老鼠。可不幸的是,在偷听过程中“我”被发现了,于是“我”被那些女巫变成了老鼠。但“我”不气馁,终于在“我”和姥姥的合作下,打败了女巫······

当打开书的时候,我就被深深的迷住了。当读到姥姥给“我”讲那些女巫的样子与她们害小孩子的事时,我的背后阴森森的;当我看到小主人公-----那个男孩偷听女巫时,我不仅厌恶那些女巫,而且我也为那个男孩担心。可不幸的是,他还是被发现了,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看到这,我以为故事快结束了,但我却想错了。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可是,他知道了那种“86号慢性变鼠药”在哪;他偷拿了几瓶,放在女巫喝的汤里,结果,女巫们一个个都变成了老鼠。读到这里,我不禁欢呼起来,这是我对这个故事的评价,更是我被这个男孩的勇气与行为所感染。

编写这本书的人-----罗尔德·达尔,他用多彩的幻想、缜密的思维加上可爱的童心,在这本书里描绘出一幅幅精彩画面。

他的书给了我快乐,更给了我一个人生哲理-----书后面有这么一段文字“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爱和勇气,即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这就是我在这本书里收获的最宝贵的知识与财富。

读《繁星春水》有感(优质读后感)


岁月如同长河一般,冲淡了记忆,冲走了回忆,把我的童年冲走了不少。许多记忆随着岁月长江流逝而去,而有一些事情却深深地刻在脑海中,记忆犹新。

那时候,我还小,并不懂什么诗歌,只知道有古诗这个东西。有一次,我和妈妈到超市去,我飞快的跑到图书区。走路时,我无意间回头看了一下,那一瞬间,我发现了这本封面精致的《繁星?春水》。当时我看见它时,只认为它十分好看,并不关注它的内容,到家时,我才翻开这本书,草草地看了几眼。但看了几眼后就离不开了,目不转睛的在那儿仔细的看着。到了现在,我还是闲来无事就翻翻装载着回忆的书-《繁星?春水》。

而我看过《繁星?春水》后,依旧有许多不懂得地方,甚至有些好奇这些为什么这么写,冰心奶奶她是怎么写出这么诗意的语句来的,所以每当老师教诗歌时,我总会专心的听着,特别是在讲冰心的诗的时候。我记忆中最深的一句话,是冰心在《繁星?春水》,是冰心在《繁星?春水》中写的一句“儿时的朋友:海波呵,山影呵,灿烂的晚霞呵,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了么?”

当我在听老师诵读冰心的一首诗时,我便听着,听那婉转的句子-动人的音韵,深刻的道理……我有时会自己在网络上查找关于她的故事。

老师的形象在我心中挥之不去,我总是可以回忆出老师读文章时,抑扬顿挫的神情,那总是让我难以忘怀。而当老师读到“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却浸透了奋斗的泪腺,撒满了牺牲的血雨。”时,我便体会了生活的辛苦。

在聆听岁月长河叙述时,总会想起这些那些的小事,可这些小事却成为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读《活着》有感(精选优质读后感)


读《活着》有感700字

余华是当代作家中先锋派的代表人物,我以前读过他的两部作品:《在细雨中呐喊》《兄弟》,印象深刻。《在细雨中呐喊》是余华的处女作,取材日常生活,但因为关注少年成长中的隐秘,对人性做了多角度细腻的描写,使人过目难忘。《兄弟》直面改革开放后人在金钱至上观念的冲击下,伦理与道德的崩溃,赤裸裸的白描反映的却是血淋淋的现实。那两部作品虽为同一个作家创作,但风格迥异,感觉余华在不断探索小说表现手法,他基本做到了不重复别人,也不重复自己。

《活着》是一部有别于《在细雨中呐喊》与《兄弟》的长篇,小说通过一个农民悲惨、坎坷的一生,反映了近一个世纪以来底层农民的悲苦生活。与《在细雨中呐喊》那种浓稠而细腻的描写不同,与《兄弟》中那种坚硬赤裸的文字风格不同,《活着》的表现手法是传统的,小说通过一个老农的讲述,反映新中国建国前后老百姓生活的变化,是一个时代一代人生活的缩影。

《在细雨中呐喊》以艺术创作手法的革新让人记住细节,产生深刻的体验。《活着》以主题取胜,富贵老人的一生就像大海里的小船,总是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他们被时代的大潮冲击着任意前行,他青年浪荡不羁,嫖、赌样样俱全,赌博输尽了家产,被国民党军队拉了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活着回到家乡。至此,他的悲惨命运才开了个头。一对儿女先后死亡,妻子病死,就连他那残疾的女婿也以非正常死亡终结生命,与他相依为命的外孙不到十岁,却被他煮的豆子吃得撑死……家破了人亡了,富贵还活着。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陪伴他的是一头老黄牛。

余华是一位狠毒的作家,他在《活着》中把个体生命所能遭受的各种考验与灾难全部加在富贵身上,展现了生命的柔韧与顽强。父母给孩子起名寄予了希望,然而,“富贵”这个人一生却与富与贵毫不沾边。

节制的描写与悲抑的基调使得《活着》在当代小说中独树一帜。

读《羽毛男孩》有感(优质读后感)


那天在图书馆淘书,发现了一本名叫《羽毛男孩》的外国文学书,不经意地翻了翻,却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它借回了家。《羽毛男孩》讲述了一个叫罗伯特的男孩的故事。罗伯特原来被同学称做“罗笨蛋”,但他自从在养老院遇到了艾迪丝老太太,就变得不太一样了。他去了镇上的恐怖的“机会之屋”,花了很久织了一件羽毛衣,甚至还打了班里的“孩子王”尼克。最后,他帮艾迪丝老太太寻回了歌声。

读完整本书,我最感慨的不是罗伯特织羽毛衣时的坚忍不拔,而是他鼓起勇气去了“机会之屋”。传说,有个孩子曾幻想自己能飞,结果从这个屋子的三楼“飞”了下去。罗伯特虽然不知艾迪丝老太太让他去恐怖的“机会之屋”有什么意图,但他却答应她会去看看,我从这里看出罗伯特非常尊敬老人。如果是别人让他去,他一定不会去,但在艾迪丝老人面前,他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可见他尊敬老者的品质。答应艾迪丝后,他又很快去了“机会之屋”,尽管他胆怯、害怕,但他知道,答应别人的事就该做到。凭着这个信念,他最终越过阻碍,登上了屋顶。

“尊敬老者,信守承诺”,在中国,张良给老人拾鞋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传说在秦汉时期,有一个叫张良的人。一次,他路过一座桥,看见一位老人坐在桥上。老人叫张良到桥下帮他拾鞋,当张良把鞋拾回并放在老人面前时,老人喝令张良:“帮我把鞋穿上!”张良很生气,但他明白“尊敬老人”的道理,便强忍怒火为老人穿鞋。老人待张良为自己穿完鞋后,叫张良三日后在桥上等他。三日后,张良来时,老人已在;又三日后,张良又晚来了;再三日后,张良终于早到了,那位老人给了张良失传已久的《太公兵法》。罗伯特和张良都懂得尊老,守信,他们最后都因此而得到了回报:罗伯特获得了友谊和勇气,明白了爱的力量;张良得到了《太公兵法》,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一位名声显赫的人物。

罗伯特和张良的事迹告诉我们:“尊敬长者,信守承诺”很重要。虽然有时候,你的承诺看起来不可完成,但你必须试试。你想,罗伯特都能够为了实现承诺进入“机会之屋”,我们为什么就不行呢?我们首先要学习罗伯特尊敬长辈,不与长辈顶嘴,长辈有什么要求尽量满足。做到了尊敬长者,接下来就要信守承诺,不信守承诺,你可能就会受到别人的耻笑,得不到别人的信任,相反,你就能得到更多的人缘。加油,让我们一起来学学罗伯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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