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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的前半生有感

发布时间:2022-04-06 来源:互联网

读《我的前半生》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0篇)。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读《我的前半生》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0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1

假期大火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想必大家都熟知。剧情开始励志向上,吸引了很多不同年龄阶段的观众。然而结尾的草率让我决定买下亦舒的原著《我的前半生》来仔细品味作者笔下的子君。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丈夫,直至丈夫和她离婚才幡然醒悟。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亦舒的小说给人一种淡淡而疏离的感觉,把人性挖的很深,看的很透,有一点点的悲凉却又使人抱着一丝丝渺茫的希望,不比琼瑶的大悲大喜,生活中你自以为很看得重很难入放得下的人、事,在她的笔下,世事洞明,过后就烟消云散了。

突然想到纳兰的织月黄昏庭院,语密翻教醉浅。知否那人心?旧恨新欢相半。谁见?谁见?珊枕泪痕红泫。

我想亦舒无非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女孩们,永远不可以放弃自己的生活和理想,要拥有自己的一番天地。

选了一些在这里面我喜欢的句子:

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会帮自己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2

最近,大家都在追剧《我的前半生》,一部改编自亦舒同名小说的电视剧。于我而言,我倒宁愿去读小说。读小说的时候,导演是自己,书中角色任自己演绎,除此之余,还可领略作者文笔。相反,电视剧为了追求收视率,很多时候多了编剧的杜撰,剧中角色也更多是由明星演绎,所以失去了原著人物的灵性,多了那些明星的影子在其中。

初读亦舒的作品是在17岁,大一。她笔下的主人公大多数是女子,独立、睿智、美丽,面对一切,无论是怎样的困境,都不会歇斯底里,而是异常的沉着冷静,应对自如。故而她笔下的女人公从不缺优秀的追求者。如今,过了很多年,亦舒的作品仍没有与时代脱节,尤其是倡导女性独立的今日。但是总体而言,她的小说中的女子又过于完美化,每个女子都超尘脱俗,令人只能在脑海中想象而不可求。

昨晚,将《我的前半生》一口气读完,颇有感触。养尊处优的子君未曾料到往日很顺从、老实的丈夫会突然出轨,与她离婚。那时她才三十五岁。丈夫义无反顾,拖着行李离开了妻子、两个孩子。已在家安于做太太多年的子君措手不及,面对着无收入的困境只能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找份她昔日曾嗤之以鼻的工作来振作。好在子君没有沉沦下去,一年有余就一改往日那种阔太太的生活面貌,成了一名靠自己的能力过活的女性。当然,这样独立、优秀、特质在身的女性是能够再次觅得良人的。读完小说后,思忖许久。子君其实是幸运的。三十五岁遇到这样的波折,尚有振作的机会。如若是四十岁、五十岁呢?

由人及己,如若是我们自己,面对这样的变故,又该作何打算?一位情感专家说:我不赞成女人出轨,但是我赞成女人要有出轨的资本。乍听之下,实属无稽之谈。但是,细加忖度,又有那么一点道理。就如子君一样,初入围城的女子,大都学着去做贤妻良母,将全部精力与时间都奉献给了丈夫、孩子与永无止境的家务,待到中年,丈夫事业有升、孩子学业有进,只是自己,已是皮肤暗黄、身材臃肿、胸无点墨的中年妇女。如若此时再遭丈夫抛弃,那可真是永无翻身之日。所以,子君的故事也算是对所有女性的一部警示剧吧!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不论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安逸,都要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学习,强大自己。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仍难逃脱岁月印刻在身体内的沧桑,但是与岁月同行,与日俱增的学识、智慧、本领足够抵消掉容颜老去、身材走样的损失。最起码,在突遇人生变故之际,仍有还手之力。就像亦舒笔下的喜宝所说:女人,要做一幅画,而不是一件衣服。毕竟,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谁又能料到,明天会发生些什么?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3

最近的热播剧《我的前半生》引起了众多女性的关注,成为全民热议的话题。

剧中全职太太丈夫出轨的故事情节及初入职场各种我们在现实中切实关注的问题摆在面前。随着剧情的发展,观众提出了更多的是对三观的质疑,与原著之间颇有差距。我想师太(注:师太为年轻粉丝对原作者亦舒的称呼)并没有此意,索性重新回顾一遍亦舒的《我的前半生》,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体会。一个开始悲剧、最后喜剧的故事,在子君的厌倦、疲乏和逐渐圆滑适应世俗中,变得真切动人。在亦舒的世界观里,没有你弱你有理的逻辑,有的只是清醒的认清自我,认清现实,懂得妥协,却永远不自暴自弃,被伤害的时候别闹,拾起来自己该得的,永远保持可以转身的勇气,哪有那么多的怨天尤人呼天抢地。亦舒最擅长将女性的优雅和举手投足间的从容淡定描写的镇定,即使再大的困难也信手拈来师太的文章只有体面!安静!理性!保持精致,保持自爱,保持自我。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无理取闹,没有全世界亏欠谁,更没有公主病和妄想症。这是亦舒小说最大魅力所在:教你如何做一个坚强、独立,拥有独立人格的女性 。她的作品,不粉饰生活,不美化现实,唱尽假恶丑的爱情哀歌,并寄寓她的理想与追求。

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女人,育有一儿一女,她远离人群中的厮杀拼搏,安闲的在家做全职太太,在西医丈夫的庇护下做了十几年的金丝雀。家里有佣人有司机,一切琐碎事务她只操心安排,不用亲力亲为。到底养尊处优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她多年的好友唐晶,虽然在职场也已经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对自己的花销一向舍得出手,也不得不常常慨叹子君看上去比她年轻太多。然而三十三岁这年,丈夫另有新欢提出离婚,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拥有的这一切,财富、地位、优渥的生活,出入高级社交场所的权利,都是因为她是史涓生的太太,都是涓生的赠予,失去史太太这个身份,她便失去了一切。

人情冷暖在这个时候全然显现,就连她的母亲和妹妹也令她伤心。然而谁料跌入谷底的时刻,却成了她精彩故事的开端。当所有人都以为她被打倒的时候,她很快地站了起来。笼中的鸟儿虽然安逸,却也束缚了它的翅膀;外面的世界虽凶险,却有无尽广阔的天空。美丽而沉淀了的女子,运气总不会太差。尽管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中年离婚妇人的孤独,以及三十多岁突然从富家太太到公司小职员的落差,可子君依然把自己的生活经营得越来越风生水起。自然是比不上当初享的福,但是这一次,她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立足,而不是倚仗谁的给予别人的给与是既然能给与,也能收回的。奇妙的是经历变故而终日操劳的她,在前夫眼里却变得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大概这就是人所说的,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是结婚前和离婚后

她并没有回到原来的金屋。涓生曾经的绝情和伤害,可以不再怨恨,却也已无法挽回。感情再也回不到当初。在自由的日子里,她不再对婚姻有所期望,看人的眼光反而更高了。亦舒是厚爱她的,她让命运再一次的垂青了子君,给了她一个更加优质的丈夫。子君自认自己仍是一个喜欢有所依赖的小女人,但这一次,她选择婚后继续与合伙人一起做陶艺品,不再做一只舒舒服服的金丝雀。由此可见,女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才能活得更好更有保障,才能不必把老公当老板那样讨好。

现实生活中的子君未必有那样的好运吧,但是也一定不会差。一个女人自身能散发出高贵美丽的气场,她就不会堕落在灰色的生活里。享得荣华富贵,也吃得一落千丈的苦。无论如何,她都会奋力坚守自己的品格,绝不让生活把她变成一个怨妇。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吸引到一个同样气场的人

书中我最喜欢史安儿和唐晶,史安儿还算是个小丫头,她只有十二岁,但是却有二十岁人的成熟和理智。她有青少年的纯真却又有成年人的干练,言谈举止得体适宜。唐晶是一个事业有成,但感情空窗的职业女性,对待事业她游刃有余;对待爱情她宁缺勿滥;对待朋友,她十年如一日,言语诙谐幽默,透露出淡定和从容,她是个有个性的女人,她的生命中不允许平凡人的出现。

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和亲人是幸福的,而主人公拥有这些却失去美好的婚姻,最终在身边人的关怀和自己的努力下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结局有点戏剧化,能在绝望中获得重生的不少,但能得到上帝眷顾的恐怕不多,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有结果的。总的来说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是作为女性,独立很重要,除了财务上的自由,还要有真正的人格和生活上的独立,也可以活出坚韧。

亦舒的自我理论其实是有点张爱玲的影子的,只是张是用相对比较简单的语言去写一个相对比较深刻的故事,而亦舒正和她相反。同样的自我拿出各自的作品比较一下,做人的深浅一下子就比较出来了。但《我的前半生》里最吸引我的,不是亦舒的自我理论,而是她的一份幽默,一种自我又看得开的幽默。她的这种幽默在她的其它作品里很难找到,而在《我的前半生》里却很多,有一半多的对话都很幽默,充斥着玩乐感,而且还是话中有话。我自认我的幽默没有她的玩乐思维那么放得开那么风趣。在这一点上,她的身上有值得我去借鉴的地方。所以在我眼中,亦舒不是个大女人,而是个非常自我的小女人。拥有许多自省理论独独缺乏开创自我理论的小女人。这样的女人也并不多见,而且她的自省坚强独立,也是很可爱的。

书中的一些有意思的句子,在此跟大家分享:

世事往往如此,想回头也已经来不及,即使你肯沦为劣马,不一定有回头草在等着你。

人口流动性大,陪不了你一辈子,趁早培养个人兴趣,老了可以插花钓鱼。

若要生活愉快,非得先把自己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待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打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文不值,别人的气就平了,也不妒忌了,我也就可以委曲求全。

正如子君所说,命运对人,如双手对陶泥,塑成什么就什么,不容抗拒。

至于后半生,正如子君自嘲,至于我的后半生谁会有兴趣呢,每个老太太的生涯都几乎一模一样。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4

编者按:最近朋友圈里充斥着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的故事。因没时间看剧,就百度了一下,无非又是一部关于爱情、友谊、婚姻、生活的肥皂剧。早在上个世纪,舒婷于《致橡树》中就写出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我则将之前所写溥仪的《我的前半生》读书笔记分享诸君。

在图书馆里猛地看见了《我的前半生》,便对此产生了兴趣,主要是对中国最后一个皇帝产生了兴趣,对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的迷惑与不解,究竟是什么力量能让一种东西存续几千年。

从此书当中,我得到了答案,是那里的氛围,封建文化理念让它得以苟存,让人们乐于生活在被压迫的环境中,甚至,为了某种所谓的隆恩甘心舍弃生命。

溥仪本是一个普通人,只因生于帝王家,长期受到唯我独尊思想的侵蚀。便由一个要求无拘无束的人逐渐演变成了复辟的痴狂者。

历史的巨轮不会因个人的意志而停止不前,中国的历史在不断地前进。封建社会已是支离破碎,帝国主义的横行,又让中国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们的国民正受到杀戮,我们的妇女正遭到侮辱,但还有一群人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他们无知却尊贵;他们自私却又冠冕堂皇;他们杀人如麻却显得让人同情。在这群人中有一种奴役别人的理念,更有一套掩盖自己,为自己辩护的理论系统。一切的差异皆因支持他们的信仰不同。

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历史会给所有人一个公正的审判。既然他们一直被别人供养着,那么在解放后他们就要接受改造,无论是行为还是思想上,都要接受一次新的洗礼。我较佩服溥仪有这样的勇气将自己丑恶的前半生公诸于世;同时,也感慨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抛弃这样的人。

《我的前半生》是对一段历史的记录,也是一个人半生的写照,从中得到最大的感触:活着,要对社会和他人有用。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5

小说版《我的前半生》有感

最近在看一些名著,小说版《我的前半生》写的是一个叫子君的离婚女人的逆袭史。

跟电视版不同的事,小说里的子君品味高雅,非常漂亮。而这样美丽高雅的女人,还是失去了婚姻。

女人在婚后,到底应该保养皮肤还是多读书变得有趣,还是双管齐下?

真正的答案很残酷:好看的灵魂和有趣的皮囊都保不住你的婚姻。因为人喜欢新鲜感。

所以我们不必因害怕失去婚姻拼命改变自己。我们要改变仅仅并且只能是为了取悦自己,永远不要以别人为自己存在价值的标准。

女为悦己者容,你要相信自爱的你在任何人眼里都是发光的。因为你自爱,则不需要苦苦等待别人的爱。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6

很早以前就看过爱新觉罗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当时岁数还小,脑子里总也抹不去皇帝被成功改造成平民的印象,看着皇帝半傻半呆的那些片断,只是觉得新鲜、稀奇。前不久读到俄国解密的一些档案,因为涉及到这个溥仪,于是又把这本书翻出来加以对照,不承想 却越读越不是滋味儿了。

人人都知道溥仪只做了三年皇帝就被汉人一个辛亥革命赶了下来,而他的好日子却因为袁世凯的那个优待条款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他依旧在自己的那个小圈子里听着下面的人皇上长皇上短的叫着,并享受着几乎和皇帝一样的待遇。不同的只是他再不用上朝,也不用看那些让人心烦的奏折。然而世代都是做皇帝的,到了自己竟然做不成皇帝,溥仪心理上却极难平衡。因为他还想当皇帝-当像太祖高皇帝那样至高无上,并且能够呼风唤雨的真皇帝。这也正是为什么,20年后,当日本大特务土肥原一脸卑谦地请他去日本人占领下的东北建立自己的新国家时,他几乎想都没有想过这可是背叛祖宗的行为。他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新国家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帝国?如果是复辟,我就去,不然的话我就不去。至于这个国家是不是老祖宗所创立的那个大清国,那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事情了。只要能当皇帝。

溥仪在日本人的庇护下着实过了一把皇帝瘾。这回的时间要比他头一次当皇帝长得多,做了有十几年。然而这个皇帝溥仪做得也未必痛快,因为他做的是日本人的儿皇帝。无论公私,凡事都要听凭日本人做主不说,而且居然连自己的祖宗都不能认了,要改成祭拜日本的天照大神。溥仪在自传中解释说,他其实并没有忘记祖宗,每逢动身去神庙之前,先在家里对自己的祖宗磕一回头,到了神庙,面向天照大神的神龛行礼时,心里念叨着:我这不是给它行礼,这是对着北京坤宁宫行礼。他甚至说他的屈从,只是想实施屈蠖求伸之计。但我相信这只是溥仪事后对自己当年丑行的一种辩解罢了。那时候整天提心吊胆怕日本人要了他的命,张嘴闭嘴不忘天照大神之神庥,保佑的这位儿皇帝,未必对自己的祖宗还有那么多的礼数,更谈不上有什么求伸之计了。

溥仪心理的扭曲,与他生来所处的环境有关。人被捧到了一定的位置上,往往就下不来了。有的是因为周围的人,跟班跑腿的、提颅效命的,在在都要指着自己吃饭,你下去了,他们怎么办?比如30年代中期的那个丢了东三省的张学良,何尝想过要当什么民族英雄,却不料背上了东北军这么一个大包袱,必须天天面对几十万父老乡亲眼巴巴望着他的那些眼睛,结果生生把自己送上了西安事变的不归路。一个天生喜欢吃喝玩乐搞女人的公子哥儿,最后竟成就了一个人间四月天的爱情神话。当然,溥仪的皇帝梦不是他周围人逼着他做的,其根子还在于他自己内心里不情愿下来。被人拿了下来,还要三天两头地梦着想着有谁能把他重新扶上去。在这方面他倒有点像蒋介石。蒋介石登上最高统帅的位置之后,也曾几度被迫下野。无论他口头上怎样表示,内心里却从来都是认定了那个位置只能由他来坐,别人是不够格的。

当然,和溥仪不同的是,蒋介石这样想是有理由的,那就是他相信只有他做才能做得够好。溥仪远没有这种自信,更不具备蒋的那种强烈的政治使命感。溥仪之所以做梦都想着恢复他的皇位,唯一的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这是祖上留给自己的位置,凭什么到自己手里就不能继续做了呢?因为想要保住祖上留下来的这个位置,就盼望着有人帮自己复辟。溥仪当年兴奋于张勋的辨子军起事也就罢了,张勋到底还是中国人,也没有分裂国家的想法。想不到他最后竟然投靠了那个时候世界上最可恶的日本人。说那个时候的日本人最可恶,倒不是指后来发生了南京大屠杀,而是说那个时候的日本人,明明把手伸到你兜里来摸钱包,却还要满脸堆笑地告诉你那只钱包其实是他的。

关于这点,我们只要看到溥仪记述的日本关东军代表吉冈安置的那幅嘴脸就够了。在这位吉冈还需要控制溥仪的时候,他满嘴里都是所谓手足情。等到他发现溥仪纯粹只是一个傀儡之后,他很快就开始兜着圈子要溥仪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什么手足的关系,而是父子的关系。他公然告诉溥仪说:日本犹如您的父亲,嗯,关东军是日本的代表,嗯,关东军司令官也等于是陛下的父亲,哈!关东军是你的父亲,我是关东军的代表,嗯!在中国话里,骂人要骂得最难听,不是去侮辱别人的八代祖宗,就是去骂别人是自己的孙子。真不明白日本人为什么一定要赤裸裸地告诉溥仪说,他在日本人眼睛里不过是个儿子罢了。是不是他们觉得,没有骂溥仪是孙子就已经是很抬举他了呢?

做人要能屈能伸,但伸屈也要有个限度,更何况是一国之君,代表着一国的尊严与主权。可惜作惯了皇帝的人通常对这些道理都不会真正懂得。他们所要的尊严,多半只是皇帝个人的面子。为了面子,他们不惜拿国家的安危去做赌注。近代以来中外之间所以会发生那样多的战争,除了列强欺侮以外,这些满清的皇帝把四海之内、率土之滨视为一己之私,任意支使处置,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正因为把国家社稷视为自己一家一姓的私物,也就难免会在气盛的时候趾高气昂,凡外人外邦均以蛮夷视之,非学会四肢着地俯首称臣,断不与之往来;而一旦被外力所征服,马上就会为了保全皇位而割地赔款,甚至做出管人家叫爷爷叫爸爸这类的荒唐事。

溥仪的荒唐,还不仅仅在屈辱地认下日本人做自己的祖宗和父亲,更表现在他为了活命,可以对任何人俯首称臣。最近读到俄国解密档案,其中有溥仪写给苏联政府的几封效忠信和感谢信,更足以证明像溥仪这种皇帝胚子,除了在意祖宗留给他的皇位和自己的性命以外,别的对他都未必有多少重要性。什么祖宗神灵、江山社稷、民族国家;什么做人的自尊、气节和精神,统统都是假的。他们嘴上的高调唱得比谁都响,遇到天崩地裂之时,他们其实比谁都更看重实际利益。

溥仪是在1945年8月16日准备逃往日本时,在沈阳机场被苏军占领军拘捕的。不管这位深居皇宫的末代皇帝对外部世界了解多少,他当然知道这回帝国算是彻底完了。天下没有了,保命就成了第一位的了。因为他也知道自己在日本人手底下割裂祖宗的江山,充当日本人的傀儡,是犯了叛国的重罪,有杀头的可能。其实,说起来,如果溥仪真的爱他的国,国都亡了,身为亡国之君是不妨学一学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当年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不甘俯首受辱,自缢于煤山,至少还保全了其作为亡国之君的一种自尊。无奈这世道发展到大清国,末代皇帝连一个崇祯都不如。国亡之际,他首先想到的只是千万不要落到中国人手里,说是若到了中国人手里,则准死无疑。

因为怕死,溥仪先是想逃往日本。被苏军俘虏后,也仍旧深感庆幸,说是像再次落到了日本人手里一样。那意思很清楚,日本人也好,苏联人也好,反正比中国人强,因为他们不会要自己的命。他手下的总理大臣张景惠说得最得意,说是行啦,这回又捞着啦!何谓又捞着啦?就是当年呆在北京没事干,却被日本人弄去满洲享了十几年荣华富贵,算是天上掉馅饼,捞着了。这回眼看就要被送上断头台,不想又被苏联人弄去养了起来,这岂不是又捞着了?

当然,苏联人是不会凭白无故地把一个下了台的伪满洲国废帝白白养起来的。皇帝再笨,这一点还看得明白。他于是像当年极力表示效忠于日本人那样,开始竭力去讨好苏联人。他一面积极帮着苏联在远东国际法庭上指证日本人的罪行,一面把自己带在身边的价值近百万卢布的金银手饰主动送给苏联政府作为恢复和发展苏联国民经济的战后基金。与此同时,他则三番两次地写信给苏联政府,表示感恩戴德。从1946年1月起,溥仪不止一次地向苏联政府表示了自己的这种强烈意愿。明明是罪孽深重,他却偏偏要大诉其苦,说自己生平在腐败官吏、野心军阀,以及帝国主义者之包围压迫下,完全陷在黑暗悲惨之环境内,身受蹂躏,呼吁无门,离脱无术,所幸1945年苏联仗义出师,击破日本关东军,使他得脱日本军阀之桎梏,得精神上生命之复活。明明是害怕回国有生命之虞,他却反复声称自己是因为感激苏联,所以极愿能长期居住苏联境内,一方面得以研究新学识,一方面也便于对苏中两国人民之亲爱、团结和幸福尽全心全力。

溥仪的种种表白与表现,自然是一厢情愿。对此,就连跟着溥仪一同被押到苏联来,家口却留在东北的张景惠等前满洲国大臣和将军们心里也明镜似的。他们再三劝说溥仪放弃留在苏联的幻想,并且热切地关心着国内战争的局势,以寻找减罪的机会。然而溥仪对这些劝说始终无动于衷。用他的话来说:无论谁胜谁败对我反正是一样,都会要我的命。

他也很快又给苏联政府写信,而且这回他干脆把申请书直接写给了斯大林元帅阁下,极其谦卑地表示自己是如何爱慕斯大林,声称他读了那些他在背后斥为莫名其妙,不懂也不想懂的列宁主义问题和共产党历史等书之后,已经认识苏联真是全世界上最民主最进步的国家,而且是各劳动人民和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救星和柱石。因此,他最希望居住在苏联。为此,他保证,他会同苏联人一样的关怀和尽心苏联的发达和兴盛,并且我愿意同苏联人一样的工作和努力,以报答您的厚恩。

没有人会相信溥仪的这些漂亮话。何况,在远东军事法庭审判结束之后,斯大林也没有必要留着这些伪满洲国的遗老们在苏联吃干饭了。中国新政府成立之后,苏联内务部很快就提出应当把溥仪等人,连同他们交出的金银手饰,一起交给中国共产党人去处理了。

1950年3月,根据斯大林的建议,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专门的决议,委托苏联外交部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说明苏联政府准备把现押在苏联的原满洲国皇帝溥仪及其随从和官员共58人,交由处理。中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于7月1日正式做出回应,表示准备接收溥仪等人。两周之后,中苏两国正式达成交接协议。

刚一得知自己将要被送回中国时,溥仪的神经都差点崩溃了。他一度表现得歇斯底里,甚至扬言送他回去他就自杀。苏联看守人员似乎不了解溥仪的性格,不知道他根本就没有自杀的勇气,或者也只是为了预防万一,总之干脆把溥仪与亲属和其他被押官员隔离开来,单独看管了事。然而,溥仪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在1950年7月底被送达绥芬河车站准备交接时,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他,还没有忘记应该给苏联政府和斯大林元帅留下一封感谢信,感谢苏联人在他留驻苏联期间所给予的厚待。

带着死亡的恐惧回到中国土地上的溥仪很快就发现,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上面所举的种种事实已足以说明,这个为了权位,不惜做日本人的儿皇帝;为了求生,不惜想方设法讨俄国人欢心的溥仪,面对强势的国人,他又如何会不表现得谦卑和顺从呢?这种改造,本来就不会遇到多大的阻力。

我们在这里更应当关心的是,为什么这种看起来高高在上,曾经让老百姓充满敬畏感的专制国君,皮囊里包着的竟然只是几根软骨头?联想到慈禧辛丑年间不可一世地对各国政府宣战,转瞬即落荒而逃,然后马上就回过头来向列强摇尾乞怜,愿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那副丑态,我实在怀疑,如今被我们的电视剧当成帝王楷模来写的康熙、雍正和乾隆之流,事到临头怕也不过如此。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7

一个三十几岁的美丽女人子君,在家做全职家庭主妇。却被一个平凡女人夺走丈夫,一段婚姻的失败,让女主角不得不坚强,变得更美丽,有了事业,最终遇见一个更值得爱的男人

亦舒,言情文学作家。原名倪亦舒,兄长是香港作家倪匡。亦舒1946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镇海,五岁时定居香港。中学毕业后,曾在《明报》任职记者,及担任电影杂志采访和编辑等。1973年,亦舒赴英国修读酒店食物管理课程,三年后回港,任职富丽华酒店公关部,后进入政府新闻处担任新闻官,也曾当过电视台编剧。现为专业作家,并已移居加拿大。

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干吗花力气去恨一个不相干的人,过去的事不必再提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8

何为女人的庇护所

读《我的前半生》有感

看了四十多集电视剧过后,读原创小说。三百多页,作者惜字如金,却字字珠玑。虽然内容上大相径庭,终归讲述的都是女人想要真正的自由,只有经济独立、个性独立,否则没有人是你永远的避风港,唯有自己才是你最终的庇护所,哪怕再破旧、再简陋,都好过寄人篱下。

只有让自己变得优秀,才能遇见更优秀的人。

女主初入职场遇见所谓妻子不懂他的陈总达,对女主的帮助亦是有的,貌似老好人,实则暗藏不轨之心;这一类人,现实生活中大有存在,以为自己略施小恩小惠便有机会能讨得便宜可占,有机可乘。后来遇见的洋人上司,不论是否只是因为那一场偶遇,导致的肾上腺素飙升而误以为是爱,表达之后,没有回应便说和女主再无瓜葛,这大概就如现实中的走肾一类人。再后来在陶瓷坊遇见张允信,后来成了好友及生意合作伙伴,张坦诚对女主的喜爱,并表示如果他没结婚定会娶女主,而他们之间大概多源于相互的欣赏,也因此多年后他俩仍是无话不谈的好友;至于最后抱得美人归的翟有道,两人爱好相同,没有过多的交流,也正应验了作者那句:原来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没有了言语,甜言蜜语只说与不相干的人听。遇到这样的人,并与之修得正果,何其有幸!我想,如果真能遇上这么一个人,知道你爱着的这个人同样的爱着你,其实已经是最好的结局,结不结婚已经没有太大的关系。大多数人认为,恋爱成熟之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道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的很。

而爱情,则是另外一回事。

正如电视剧里的子君和贺涵,表达的也是层意,到后来,他们彼此怀念,怀念曾陪着对方走过的那一程,子君怀念自己为所爱之人成为更好的自己。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果?很多人看完电视剧不免惋惜,觉得没有等到一个更好的结果,在我看来,非也,我们之所以感慨只是因为结局不是我们想要的结局。

不论书上、剧中,不可忽略的是女主的闺蜜。闺蜜这一词不知从哪一年开始,便如洪水猛兽般流行起来,而这一生真正能被称之为闺蜜的又有几人?

我有幸,得两位闺蜜,妞儿和苏苏。

我和妞儿有太多的相似经历,三观合,并能鼓励对方,监督对方,称得上对彼此菩萨心肠,金刚手段。在剧终的时候讨论过与之相关的一些话题,例如女二号谭小姐,不折不扣都是我俩羡慕的对象。那就不得不提起苏苏,家里家外一手抓,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争得一片天地,公司里大小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时常我们都开玩笑,让苏苏多赚些钱,索性将我和妞儿给包养了,三人笑作一团。对苏苏我们无疑是佩服和羡慕的。

有天我问妞儿:若某天我们失去身后这棵大树,亦如女主婚变,是否也能别有一番天地?妞儿答:会。我又问:那为何你我还甘愿做一棵要依附大树才能生长的藤?而不自己去成为一棵树?妞儿答: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被逼到那一步。的确,一句中的。

曾经也幻想自己能成为谭小姐那样的人,但命运弄人,早早结婚。婚后经营着小店,算是成了女主和谭小姐的综合体。这7年的生活,难免磕碰,也曾质疑过自己当初的选择。有人曾这样形容婚姻生活:有时候很爱他,有时候想一枪崩了他,大多时候是在买枪的路上看到了他爱吃的菜,买了菜却忘记了买枪,回家后,过了几天想想,不行!还得去买把枪。看来好笑,却是事实,绝大多数人的婚姻就走在这样的循环里终于在这两年才日渐明白,女人不论嫁谁都会后悔,而我们要做的只是让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

即使身后有棵大树,也许我们没有完全独立,但我们依然努力着、鲜活着。即使不能像谭小姐那样驰骋职场,游刃有余,但我们至少能在除了家庭之外的一个小领域里拥有一席之地。即使没有一个真正完全属于自己的避风港,但这庇护所至少有一半是自己的。

至少没有寄人篱下。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9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热播当中,但由于卓老板最近比较忙,没有时间看此电视剧,所以无法就电视剧来评论,但作为亦舒师太的粉丝,此书我阅读不低于两次,今天就粗略以读后感的形式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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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写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美丽女人罗子君,大学毕业后就嫁给心爱的男人史涓生,在家做全职家庭主妇。

生育有一男一女,住着高档洋房,有几个佣人,丈夫是知名大医生,平时出入以平治汽车代步,穿着几万块一件的大衣,拿着几万元一个的手袋,整个人就是珠光宝气的名媛,

天意弄人,后来她的幸福却被一个皮肤黑黑,长得比她丑好多倍,还曾为了利益而嫁给老头子,生了孩子的单亲妈妈辜玲玲夺走好丈夫。

离婚后罗子君重新开启了本该15年前就该有的打工生活,第一任老板布朗先生,穿着至少小三个码及至少穿了八年的蓝色西装,背心包着胃,裤腰包着肚腩.

她当一个小翻译,工作受上级跟下级的冷眼,百般为难,而同事中唯一看上去像老好人的陈总达,却是另有目的,欺负她是离异少妇,想骗她当性工具。

她为了增加谋生能力而参加的兴趣培训班中,认识了艺术家张允信,后来在替张允信做公仔陶瓷时,被发现有着陶瓷艺术天赋,然后生活逐渐走向正轨,后来应师傅张允信之邀合伙开了工艺品工厂,最后也认识了未婚钻石王老五建筑师翟有道。

文章的最后翟有道向子君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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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大结局挺人大舒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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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作家亦舒是一个被小说耽误的诗人,她的文章最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是故事的发展,而是故事内如诗如词的金句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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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最后,卓老板摘录了《我的前半生》文中的金句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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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故事而言,大概可以理成两个关键词:

1.爱人出轨且要求离婚.

2.三十多岁的人怎么样面对生活大逆转.

关于出轨的话题,网络随便一搜,都是成箩成筐,所以就不多说了,处理方法无法就两个,一,不离,二,离.

现在就说说三十多岁的人怎么样面对生活大逆转.

如故事,子君先是在小公司艰难的当小职员,受了不少屈辱,但赚到的钱,却连生活费入不敷出。

幸好后来结交了大艺术家张允信,也幸好子君有很强的公仔陶瓷艺术天赋,所以她最后逆袭又再次成了人生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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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重点就是说面对挫折,你拥有的谋生能力大小跟你脱离困境的时间成正比。

谋生:指讨生活,营求生计。

好好问问自己,若有朝你失去了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那么你还有什么谋生的能力呢?

比如突然你穿越到另一个跟现在相似度很高的世界,比如突然你的灵魂到了陌生人的躯体中,比如某天睡醒你发现你变成小说中的主角......

那么你有什么能力可以让你自己活着?或活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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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你只将自己的幸福全部寄托在父母或爱人身上,那么我就没什么话好说了.

借用电视剧亮剑的一个台词:有剑不亮,跟无剑可亮,是两码事的,要行走江湖的第一要决是拥有宝剑,因为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方)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

这叫尊严,活着的尊严,尊严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来的.如果你连剑都没有,那么你觉得你活着能有尊严吗?难道你觉得单靠颜值就能拥有别人对你的尊敬?

你可能想说电影中的女明星不是也因为长得漂亮而有事业跟爱情吗?

亲爱的,你错了,难道你觉这些演员飚车的时候是不需要车技,唱歌全是假唱,跳舞都是替身,怎么吃都不肥,怎么饮食无规律身材都不走样,还有,接到的剧本都是绝世好剧吗?

比如娇滴滴的宋慧乔,你看看她从出道到现在拍的作品就能看得出,她的成功不是偶然吧.

1996年《畸恋》、《幸福的早晨》 《成长的感觉18岁》《白昼3.98》《恐怖的眼睛》

1997年《初恋》《他们相见的时候》

1998年《顺风妇产医院》《叛变》

1999年《甜蜜新娘》 《我爱乔妹》

2000年《蓝色生死恋》

2001年《情定大饭店》《守护天使》

2003年《All in真爱赌注》

2004年《阳光普照》《Full house浪漫满屋》

2005年《我和我的女友》 裴秀恩

2007年《黄真伊》

2008年 《他们生活的世界》

2008年 《Make Your Self at Home》

2009年《一代宗师》

2011年《今天》

2013年《那年冬天风在吹》《太平轮》

2014年《忐忑人生》《我是女王》

2015年《太阳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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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还没包括拍得不太好的,看到这里,你再好好看看宋慧乔娇滴滴的样子,你还认为女明星就是单靠颜值吃饭的吗?

一辈子都有人喂着吃,还顾好你的一切起居,那是因为人家想吃你的肉---因为你是猪.

有人说她长得漂亮所以不用担心没有人照顾她.

亲爱,地球万物,靠颜值而不绝种的物种目前为止,也只有美丽动人的孔雀,就算是颜值爆棚的观赏鱼金龙鱼,人家也是在它的生活环境中的一个小霸王,百度百科介绍金龙鱼可是:性情凶猛,主要猎食活鱼虾、水生昆虫、青蛙等

我的前半生文中的子君,开始也是非常爱惜自己羽毛的美丽孔雀,但养殖她的史涓生一旦不要她了,她就发现她真的什么都不是了,漂亮的羽毛不能抵挡猎人的箭枪,有翅膀却不会飞...

若她无法晋级成沐火重生的凤凰,那么她只能沦为其他物种的嘴中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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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从我的前半生原文中摘录的亦舒语录,欢迎各位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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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该结两次婚。一次在很年轻的时候,另一次在中年。少年时不结一次,中年那次就不会学乖,天下没有不努力而美满的婚姻,他说,所以要争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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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干嘛花力气去恨一个不相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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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而爱情完全是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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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钱与爱情面前卖弄自尊,是最愚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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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级有低级的好处,人家不好意思难为你,只要你乖乖地,可以得过且过,一旦升得高,有无数的人上来硬是要同你比剑,你不动手?他们压上头来,你动手?杀掉几个,人又说你心狠手辣,走江湖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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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这一门科学永远没有学成毕业的一日,每天都似投身于砂石中,缓缓磨动,皮破血流之余所积得的宝贵经验便是一般人口中的圆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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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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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生活愉快非得把自己先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待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打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钱不值,别人的气也就平了,也不妒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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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往往如此,想回头也已经来不及,即使你肯沦为劣马,也不一定有回头草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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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嘲是保护自己最佳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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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令憎我的人失望了,因为我活的这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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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谁是贤妻,谁是狐狸精?谁好,谁忠,都没有一面倒的情况了,黑与白之间尚有十几层深浅不同的灰色,人的性格有很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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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最后还是决定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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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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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谦厚的女人,在心底里也永远把自己当作美人..........................................................................

大笑百分之九十的用途是用来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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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像一个大马戏团子,班主名叫生活,拿着皮鞭站在咱们背后使劲地抽打,逼咱们跳火圈、上刀山,你敢不去吗?皮鞭子响了,狠着劲咬紧牙关,也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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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最享受是这一段(恋爱期)时光,责任尚未上身,身边又有个可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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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朝自己微笑,伸一伸酸软的腰,欣赏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结婚环,兼职不能相信的好运气,如此理想地便结束了我的前半生生涯。至于我的后半生谁会有兴趣呢?每个老太太的后半生几乎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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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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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发自内心的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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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只准诉苦十分钟,你不能沉缅在痛苦的海洋中,当作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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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奢侈,可我再也冲动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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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关系不会长久,哪种关系会长久,夫妻关系?朋友关系?竞争关系?不管哪种关系都要不断地激励自己,新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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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小时候跟大人逛年宵市场,五光十色之余,忽然与大人失散,彷徨凄迷,大惊失色,但终于又被他们认领到,带着回家,当中经过些什么,已不再重要。迷路时很可怕的一件事,场内再彩色缤纷,又怎么可以逛足一辈子。我不管了,只要可以回到干地上,安全地过日子,我不在苛求,快乐是太复杂的事,我亦不敢说我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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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女人的一生变得又长又臭,过都过不完,个个成了老不死,四五十岁的老太太还袒胸露背的演肉穿低胸晚装,因受地心引力影响,腮上的肉,颈上的肉,膀子、胸部、胳肢窝上的肉,没有一点站得稳,全部往下坠,为什么?因为生命太长太无聊,你不能不让四十的女人得些卑微的、自欺欺人的快乐,自有人慈善地、好心地派她为一枝花。什么花?千年成精的塑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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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逐渐过去,我觉得一点点高兴,渐渐这点高兴就像一滴墨滴入水中,慢慢扩大,一碗水就变成淡黑色,淡黑,不是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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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前,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只能保留有一种关系,否则就会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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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一点牵挂都没有,宇宙那么大,天空那么宽,我的前途那么好,但我一点也不快乐。

因我心中沧桑。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读书笔记10

1

正在热播的将都市情感与职场风云融为一体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最让观众揪心虐心挂心的无非就是子君唐晶两位女神情归何处。作为女神一号子君,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做全职太太10年养尊处优,早就和职场脱节。陈俊生就是她的天,她每天只需要打扮得貌美如花,讨得丈夫欢心即可。丈夫事业有成,儿子聪明可爱,家里的一切有保姆照顾妥帖,可以说是完美人生。惟一让子君担心的就是丈夫,害怕俊生会被外面的小妖精媚惑,结果怕什么来什么,迷惑丈夫俊生的不是什么花枝招展的小妖精,而是一个既没有颜值,也没有身材,更不年轻,一个离异还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凌玲好上了,这是完全超出了罗子君的预想。这让子君苦闷之极,自己的敌人居然是这么个货色。自己究竟错在哪里?这时她的超强智囊团之一贺涵出来为她揭示了答案 :这位有娃有家的黄脸婆能轻松击败貌美如花的子君,原因是她安静温婉,对俊生默默关心,繁忙工作之余一杯暖茶,一句体贴的问候,一个会意的眼神再加上工作上的支持,这些都让俊生醉了,这岂能是只会花钱打扮整天疑神疑鬼的子君所能比肩的。凌玲在俊生面前总是一幅体贴善解人意的模样,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都怪我不好,不知怎么就爱上你了,给你添麻烦了;爱你是我自己的事和你没有关系,你不要有压力;我离婚是我和他婚姻自己出了问题,和你没有关系,你不要内疚.可以看出凌玲是一个情商极高的女人,她牢牢地抓住了陈俊生的心,更知道他最需求什么,自己则适时送上,这些都让陈俊生欲罢不能,却让女人们恨到牙痒。子君的第一场婚姻可以说是输得惨烈,输在没有和陈俊生比肩前行,输在没有和陈俊生在心灵上互柤慰籍,输在无知输在情感互动能力上,她更不知道人的审美会疲劳的,再娇艳的花,看时间久了只是一朵普通的喇叭花。

2

我们再来看子君与老金的这场情感纠葛。老金因为子君的勤奋貌美对她一见倾心,使出浑身解数讨子君母子开心。子君也一度误以为自己离婚了,嫁给老金的男人已经很不错了,有房,有车,工作比较稳定,还没有孩子没负担,对自己也是实实在在的好,完全是女人尤其是二婚女人心目中最合适人选。就连老金的同事都夸老金是个好男人,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老金对子君很好,每天专车接送他们母子上下班,每天都使出浑身解数让子君觉得,自己才是最适合她的那一位,家务活全包,不让子君插手,也许老金只是一个适合柴米油盐生活追求的人,这对生活在离婚低谷生活状态的罗子君是暂时需要的。让子君彻底清醒的是参加老金朋友的一次聚会,老金说子君穿着打扮太高档,不适合这种场合,他的朋友都是一些普通的人,会不习惯的。听到这些,加之前面发生的点点滴滴,像一盆冷水把子君浇醒: 她和老金是陷入一种克制的,委屈求全的关系中,安全友善却不幸福。说到底,他们不是一个圈子的人,结婚之后,两人除了烧饭、做菜、带孩子,恐怕也不会有太多共同的语言。老金和子君在一起总是显得谨小慎微,他会是一位极好的热心的邻居大哥,但是子君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层面的追求是老金达不到的层次。经过第一次婚姻的失败,这次她会更加慎重选择婚姻,子君不可能改变生活方式来迎合老金,再加上贺涵这位男神指点,使子君快速从那段失败的婚姻阴霾中走出,心智高速发展,所以,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

3

贺涵,这位子君闺蜜的前男友,是一位菩萨心肠金刚手腕的职场大咖,子君就是在他和闺蜜唐晶的指点下的一步步成长。追剧到了20多集也的确喝了贺涵不少鸡汤,对贺涵颇有好感。子君和唐晶可以说都是贺涵精心打造出来的优秀作品。不难看出,贺涵是喜欢唐晶的,外企高管,贺涵第二,俩人旗鼓相当。在他与陈俊生一段对话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唐晶太优秀了,他们适合作为工作伙伴,竞争对手,但绝不可结婚成为生活伴侣,婚后唐晶会甘心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作个家庭小女人吗,还是自己能放弃大好前程作个小暖男,显然都是不可能的,贺涵也不忍心自己精心打造的作品毁在自己手上。罗子君和唐晶两人虽是闺蜜,但是性格是完全不同的,早前,罗子君没有离婚的时候,她认为嫁个好老公当个家庭主妇蛮好的,唐晶则是那种事业女强人,令人羡慕的白领丽人,形象冷俊高傲,但是内心孤独,又患得患失,虽说在工作上有着杀伐果断的锐气,但在与贺涵的情感历程可谓一波三折,患得患失,让人看了不免揪心。子君则离婚后一路看长,可以说是贺涵一路打造出来的第二幅作品,也更完美。她重新融入社会,努力生活,最终依靠自己的打拼,获得了事业的成功,也寻得了终生良伴,离婚使她重获新生。虽然电视剧还没有看完,但基本也可以预测剧情结果,贺涵最终会选择子君,因为子君经历第一次失败的婚姻,更懂得如何协调好家庭事业婚姻的关系,这一点唐晶是做不到的。贺涵需要这样一位接地气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杀得进职场的人间女子,感受浓郁的家的氛围,这些是高高在上的唐晶也不能给予的。他跟唐晶在一起永远是职场竞争,小儿女的情怀太少,在职场强悍的男人更需要的家的港湾爱人的柔情来抚慰。也许,有人会说是女人都会看上贺涵,子君是捡了个大便宜,高帅富哪个女人不喜欢,贺涵最终选择子君,可以看出脱变后的子君多么有魅力。总之,女神子君羽化后更加完美,与男神贺涵郎情妾意并肩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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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读书笔记


当我看到这书中的字、图片时,多多少少有种心跳的感觉。因为我读的是中国最后一位皇帝的语言。似乎我已经到了那个年代,已经身处辉煌的宫殿和沧桑的历史中。那些泛黄的老北京照片触动我的心,那是怎样一个动荡的时期?我想现实生活在21世纪的人根本无法想象。

《我的前半生》在1964年出版过,只是当时由于社会背景复杂,将稿本一些内容删掉了。而我所看到的《我的前半生》是2007年第一次印刷,与1964年出版的相比,这次的全本内容更为完整,史实更丰富。

我能买的这全本,我很是激动。对于我这个非常喜欢历史的人来说,无疑是得无价之宝!

这本《我的前半生》从爱新觉罗溥仪的家世开始说起,到入宫、登极、二次登极,再到去天津、东北、苏联,又后来的认罪,最后的特赦

认认真真的将它们读下来,心情是沉重的。我把自己当作作者,像是自己在经历漫漫人生!原来,我认为爱新觉罗溥仪是中国历史上的罪人、不值得同情。但是看到这书中的坎坷,我渐渐理解了他,并为他感到可惜,因为他生在帝王之家,他所受到的伤害来自于孤独、伤心。

溥仪的人生大起大落、磕磕绊绊的,他无法感觉到爱,只是满心的害怕、伤心、仇恨。他高高在上,却没有百姓快乐。他博学、有文采,却不能理解亲情。他性格倔强,却在关键时刻唯唯诺诺。

他的人生像个悲剧,好在特赦后,他总所过上几天好日子,最后又被病魔困扰。

我突然感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健健康康就是福吧!

至于我们有困难了,也要让心灵主动快乐,不要让糟糕的事毁坏我们美好的生活,人生不易,快乐、自由是多么重要啊!

《半生缘》读书笔记


《半生缘》读书笔记(一)

回首半生如梦,何处停留,住在心里的那个人,藏在泪中。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你像风来了又走,我心慢慢留空。

“世均,我们回不去了。”

多少的激动,多少的情感,多少的过往,在此时竟只化成了这一声回不去的叹息。我的心被深深揪紧了,多么盼望两人能在历经劫难之后,重新牵起对方的手,重拾那份纯真的爱,然而我无法否认,命运中的他俩,只有半生缘分。

曼桢与世均相识的那一幕,平平淡淡,只透着些微的局促,但命运的齿轮却在此刻开始转动。他们坚持着对爱的信仰,甚至规划着久久远远的未来,他们仿佛可以永远这么幸福下去,但总有些事不会尽如人意。

曼桢的姐姐曼璐,仿佛是一个梦魇,硬生生的将他们的爱情折断,我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心情来对待曼璐。说她是一个可怜人吧,她的确是,为了家,她牺牲了自己的名声与爱情,沦为一个妓女;然可怜之人自有可恨之处,为了丈夫,她可以狠心将自己的妹妹推入火坑。但她最终得到的是什么呢?只是一个人孤苦的病死在床榻而已。

曼桢撕扯着喉咙喊着救命,渴望冲破这黑色的牢笼,冲进世均的怀抱,向他诉说着害怕与愤恨。她将窗户打破,却只伤了自己的手而已,黑暗依旧笼罩着她,渐渐夺去她所剩的希望。多年以后,曼桢就是在世均发现她手上这道疤痕的时候,向他讲述自己的经历的。她的语气很平淡,仿佛那是别 人的记忆。但曼桢不朝他看,仿佛看见了他就说不下去似的,那些岁月怕是已经深深地裂开在她的的心底,无论多少年也无法抚平了吧。

我那时竟是气狠狠地骂着世均,骂他软弱,骂他为什么不能去救出曼桢,却跟另一个女人结了婚,也许后来的世均也是这么深深自责的吧。我现在也不那么偏激地一味站在曼桢的角度去想了,站在世均的角度想想,其实他也没什么错,他的家庭给予他的压力,使得他不得不放弃在外的工作而是回家继承祖业;使他不得不顾虑曼桢的姐姐是妓女这件事,而因此引起两人的争吵;使他在多年以后重遇曼桢却再也回不去了。他也是这么莫名其妙的被曼璐欺骗了,说他笨也好,说他无能也好,却始终无法改变他是一直爱着曼桢的事实,爱情中没有对错,只不过他们的爱情中多了许多错过而已。那是命运给他们安排的不得不走下去的爱情悲剧。

我只叹命运捉弄人,人世间有多少段姻缘竟也是就此散了。人世间的许多东西,都值得我去感慨去深思,就如命运这东西,我却是无论如何也摸不透的啊!

《半生缘》读书笔记(二)

半生情缘,尘缘而已,只是依偎于尘埃落定时,生命的轮回中。太多的巧合与误会,情缘的迷离疏散在其间演绎了各种缺憾的人生。30年代的上海,世钧和曼祯是同在一个工厂做工的恋人。曼祯早年丧父,家庭生活靠姐姐曼璐当舞女维持。后来曼璐沉醉于糜烂的灯红酒绿生活,失去了节操,当了妓女,最终嫁给了有妇之夫祝鸿才。为了保全自己的地位,不能生育的曼璐以一种怨毒的心态与夫合谋,令其强奸了妹妹。曼祯为姐姐、姐夫生下了一子,却葬送了自己与世钧的爱情。

姐姐死了,得知世钧结婚后,面临奔崩溃的曼祯选择嫁给自己的姐夫祝鸿才。十多年后,世钧与曼祯再度重逢,当世钧希望再续此段半生缘时,曼祯却静静的向他诉说此情不再,并且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和姐夫结婚已是难改的现实。从前,怕是回不去了。

读到这里,我的心随着曼祯的决绝而落定。相识,是一种缘;分离,又何尝不是一种缘分。世钧与曼祯终又分开,几次命运的捉弄,几次擦身而过。或许,他们注定了只有半生的情缘,却要用一世的情来记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像《半生缘》那样。读后心情比流泪还难受的爱情故事。读书笔记.他们虽然只有半生的缘分,却有一世的情分,这是何等高尚的爱情啊!可惜这样的爱情没有根基,一个个小消失在当时的制度中,泯灭在当时的世俗中,可叹又可惜啊!

他和她,步入命运的迷宫,走进现实的泥潭,就此错过了。认识的时候,相爱的时候,分开的时候,连代价都没有计算过,喜欢的时候,怨恨的时候,都那么不顾一切。曼祯,一个有新思想的女性,一个自食其力的女人,一个对爱执着的女人,却一再被现实所逼迫,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我们常说“缘分是天注定的”,可又有多少爱是依照缘分而来的?又有多少人愿意为缘分而等?缘,这个东西,猜不透,看不穿,错过了,就不在了。人生如戏,看戏的人围得密密麻麻,她依然觉得孤单,即使是喜剧,她也能从别人的美满中看出泪花来。他用前半生换来了那段缘分,用后半生惘然。

半生情缘,尘缘而已。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10篇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你不妨看看《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1)

《我与地坛》是一部关于人生思考的的大书,虽然书本不厚,但其中所蕴含的哲思却令人惊叹。史铁生所经历的,是我们一般人从未经历过的,与他相比,我们少了一种在直刺心灵的痛苦后的静静沉思。但我们在尝试理解,尝试着去思考他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史铁生似乎很是笃信命运这种东西。他相信人一生下来就有已经安排好的命运,他的命运就是如此。有时候我会想,当你个人相信他不可能抗争命运的时候,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我以为尤其是对于史铁生这样身体可怜的人来说,生活一定是灰暗无光的,只能整日沉浸在痛苦中。然而我惊讶的发现,他虽然时常想到死亡,却始终坚持着走了过来。

我意识到一件事情。与命运抗争,不难;逃出命运的魔爪,也不难;真正难的,是接受你的命运。不满意,你可以抗争,可以拼命的反抗,反抗到死都可以,但是顺从很难。史铁生所做的,便是接受了他的命运,他在不断的对自己灵魂的拷问中,真正意识到了他生命的方向:既然上帝告诉我,痛苦不能消失,人生已然如此,那我只好赋予他一点我自己的快乐。

他知道,既然上帝命令他活着,他就不应该自寻烦恼,而应该活得有意义。对我们来说,我们或许不会经历这样的人生,但我们却要了解一件事: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己灵魂创造的意义。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2)

长大之后,我时常怀念小学的语文课文,曾经一度以为,《落花生》是史铁生先生所作。直到前天,我才澄清了模糊的记忆。

20××年,寒假,有人为我买了一本《史铁生散文集》,那时的我全身躁动与不安,没心思阅读更不会去懂。少年不经事,也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想要的美好未来会触手可摸。

时间是每个人人生课堂上最渊博的老师。我便喜欢上了史铁生这样的作家,反复的咀嚼《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抒情散文。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我依稀地记着许地山的《落花生》里的段落: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我们都说是,母亲也点点头。

父亲接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

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父亲说:“对。这是我对你们的希望。”

我们谈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今天,我孤独一人站在地坛中,弯腰去拾起那些落花生。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读细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一样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顽强生命,还有着充实的人生,更拥有始终陪伴他左右的地坛。

读罢此书,我能感觉到地坛时史铁生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主角,所以让我对地坛充满遐想。园中凋零萧瑟的景象展现出史铁生的内心的无助与悲惨的遭遇,但野草荒藤都茂盛的自在坦荡,从中体现了残疾生命里不服输的精神.不在遭遇中倒下,而是坚强的崛起,自在坦荡,从不一样的环境中寻回自我.对地坛多寄托的感情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他们不能变成语言,也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他们了.他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期望与绝望。

史铁生看院子荒芜但并不衰败,看到了他心境的转变,看到了生命的期望.史铁生也使我看到了世界自然地美妙,生命的意义.只要细心观察,留心注意,不管何处都有他完美的一面.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期望”又有什么用呢“期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到达的前提下才成立呢”“期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鸦片.地坛的每一棵树下他都去过,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天气他都在院子里呆过.春之润,夏之热,秋之爽,冬之洁,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让我们欢乐起来,用心沐浴生命的每一束阳光。

假如世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吗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那要是没有丑陋,漂亮又怎样维系自我的命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崇高又将如何让界定自我又如何成为美德哪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那史铁生最终走出来了自我的阴影,找到了自我的方向和不一样的人生观: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是懦夫映照了英雄,是众生渡化了他们。是的,世界太不公平了,但又是公平的,拥有生命是上帝给我们最公平的见证.我平时总是抱怨世界不公平,我看了史铁生坚强的写照之后,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认识到,既然上帝造就了我,那么这个世界中必须有我充当的主角,虽然不是一朵红花,但那也是一片绿叶,为什么不试着享受绿叶的欢乐

作为一个健康的人,不得不拷问自我:健康的自我,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4)

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刷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然而,母亲内心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母亲是矛盾的,从感情上讲,她不放心儿子到地坛去,那是一个脱离了她视线让她力不能及的地方。“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从理智上,她感到儿子需要地坛,需要一处可以在独处中完成人生再认识的地方。“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母亲的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祷告”。

所以,她一方面有心忡忡,一方面深明大义。她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看着儿子隐入地坛。母亲作对了选择,使儿子得以在地坛治愈了灵魂,然而母亲却为此押上了她最大的赌注:“如果他真的要在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作者在《秋天的怀念》中也说到,当作者暴躁砸东西时,“母亲这时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地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她隐藏着内心的痛苦,鼓励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母亲完全是在这种苦难中度完了自己的余生。

母亲的爱是一种艰难、坚韧而毫不张扬的爱,也正是这种沉默和深厚的爱使作者读懂了母亲,使作者有了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和经验储备。

日常中时常会听到那样的抱怨:"假如我当时......就......"但是日常中究竟没有假如。因此,我们必须珍惜现时。在阅读了史铁生的后,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反复读了几遍,每每读到这些句子时,我的心都会被触动。仔细想想,我们有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周末两天只顾着"简单",周日晚上,望着满桌的作业才后悔莫及;平常时候懒懒散散地"混"日子,期末考试后又追悔不已。不仅在学习上如此,与人相处时我们也总会那样:有一两个知己不了解珍惜,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他们,最后1个人孤独无助时才想到他们;总中意与妈妈顶嘴、反抗,生病时对于妈妈的关心又羞愧万分......

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自私?为什么我们总要到流失后才懂得珍惜?假如我们每时没刻都能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一切,我们的日常又会变成怎样?

朋友,趁着我们仍然拥有许多东西的时间,学会珍惜吧!不用花费过多的时间在已逝去的东西上,不用在之后为现时的后悔而后悔!我们现时惟一能做的,惟有珍惜现时!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5)

喜欢史先生是在20xx年无意中看了一篇文章叫做《合欢树》

第一次看完这篇文章我落泪了~很多年没有这样了,因为一篇文章而落泪

是我深深的被作者细腻的情感所侵染,触动。。。母亲的爱,自己的伤,遗失的美,追忆的悔。。。

当时,看完这篇文章我就暗暗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去拜访史铁生老师,因为他在北京我知道。

很多时候,我们总在想,有时间的时候我会做什么

可是也很多时候还没等我们做,也许上天就不会再给我们任何机会

也许,这就是人生。

像一叶扁舟,我们向前航行着,目标明确,我们风中逆流着,狂风摇曳,

像一个海上的灯烛,泯灭,明亮。闪烁,若现。

去年夏天的时候,我得知了一则消息,史先生过逝,是在北京晚报上面看到的这则消息我与地坛读书笔记当时看完以后心中猛然有

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一个进行过心灵交流的人,一个和他产生过共鸣的人,一个未了的心愿,拜访未遂,不会再有任何机会。

是的,史先生 走了,正如他曾无数次的感慨,人,生为何?死为何?曾几何时因为残弱的身体迷茫、彷徨,曾几何时,他在这个园子里独自假想,曾几何时,母亲担心他寻死,想让他宅家,却又不敢,曾几何时他摇着轮椅不言而别,母亲担心,他却明知故作,当身残那一刻他是想到死,在死神面前做过无数次的挣扎。然而,最终,他还是找到了一条自己的.路,他用笔,用灵魂走出了一条用腿无法走出的路。。。

直到这次,他圆梦了,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他几十年前的心灵的解脱。史先生走了,无憾,因为他的作品,他的灵魂深深的感动着我们。

至少他思考过,他努力过,他超越过。

离职之时,总监的一本书,竟令自己思绪纷飞,这篇日志,对于史铁生老师的心声,去年就想写,一直未提笔,今天终于了愿。

静心,安上。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6)

记得看到过这样的一个小故事,大意就是说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如果一个人在身体上有比别人更大的缺陷,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爱他的芬芳。我想史铁生就是一个有着特殊芬芳的苹果。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而在他最低迷的岁月里,地坛这个荒芜的古园成为了他最大的精神寄托。在人生巨大的挫折面前,有些人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西班牙作家马利亚诺·拉腊的住宅里响起了沉闷的枪声;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妻子一起自杀;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而史铁生在长久的思考过死亡这个问题之后,选择了勇敢的面对。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好像一出戏,各有各的角色。然而,扮演何种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回想文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当属“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我们都是由母亲带到这个世界上的。她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我们身在她们给的爱其中时,不见得会真切的体会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其实是一句货真价实的写实。史铁生也是在等到母亲去世后才懂得那坚韧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无私的爱。而这些心情,都不是当时那个一心躲在地坛中想要逃避世界的儿子所能体会到的。这位伟大而痛苦的母亲,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在面对一个自己几近疯狂几近崩溃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人世间最大的无奈就在于,你最想做的的事情,是当初自己最不屑一顾的事情。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知道儿子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怨恨世界,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但是无论怎样,只能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这样。

史铁生是当代中国也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连在一起,体现的是她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明朗和欢快;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他居住在自己的内心,仍旧苦苦的追索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辉,仍旧坚定地向存在荒凉地带进发,坚定地与未明事物作斗争。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勇气与执着。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7)

好句摘抄:

1、你立于目的的绝境却实现着、欣赏着、饱尝着过程的精彩,你便把绝境送上了绝境。

2、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的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的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3、少年之间的情谊,想来莫过于我们那时的无猜无防了。

4、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5、那些苍黑的古柏,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

6、既然是梦想不妨就让它完美些吧,何必连梦想也那么拘谨那么谦虚呢?

7、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8、这一段童年似乎永远都不会长大,因为不管何年何月,这世上总是有着无处可去的童年。

9、写作这东西最是不能急的,有时候要等待。

10、因而想想吧,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贮备!

好段摘抄:

1、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2、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竟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悉悉碎碎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3、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的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 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8)

那是一节语文课,老师给我们推荐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当我第一时间看完这本书后,心中不由得万分感慨,这书,真是不一样啊!

《我与地坛》的作者史铁生,在21岁时双腿瘫痪,在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患了严重的肾病。他称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别人劝他去拜佛,去算卦,他不去;但他又是一个“信命”的人。因为他的观点是:一个人只有一条“命中注定”的路。不过,他“信命”不代表不会和命运抵抗。在几次悲观地欲自杀而未果后,他总算觉悟道:无差别不世界。随后,在一身重病下写出了《我与地坛》这本记录了他整个辛酸生活的巨著。

《我与地坛》中讲述了作者在双腿残废下,又找不到工作与去路,两重绝望之际,“走”进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散文集的十几年里,就再也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它。作者从这沧桑古老的园子中得到了人生的启迪。

我把史铁生和自己比较了一下,只是一下,就放弃了。因为越看,云与泥的差距就越远。史铁生在生命本该最精彩的时候重病缠身,最后仍不放弃希望,我在生活中只要碰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史铁生双腿残疾,仍然坚持写作,我呢,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史铁生在困境中能够自悟出人生哲理,自我安慰,而我只会愈来愈消极,事情搞砸了就怨这怨那。

从今以后,我要学习史铁生的坚韧、顽强、不屈不挠并“破后而立”的精神,懂得不被世上的“不公平”所困惑、影响,并且能够在逆境中寻求机遇,冲出困境。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9)

记得第一次看史铁生的作品是很小的时候了。我爬上椅子,看到一本极旧的初中语文课本摆在桌上,便不禁翻开,一下子翻到了《秋天的怀念》。读完后,不受控制得哭了出来。那时,我并不知什么是史铁生,什么是《秋天的怀念》,什么是生与死的思考。单觉得,一儿子失去了母亲,一母亲诀别了儿子,是多么痛苦啊,那孩子真可怜,还摇轮椅生活呢。也许那时的哭就是怜悯吧,我没体会到生命,也没体会到死亡。

我正式读《我与地坛》时,是两三年前的时候了,我有了一点思想,也在思考生与死。我问妈妈为什么活呢?人生既苦又短有那么多烦心事。妈妈却告诉我,她的生命负有职责,她要照顾姥姥、姥爷,还要抚养我长大。她此刻因这两件事活着,若死了,便没尽到职责。我不解了,一个生命活着的信念竟像马套在车上一样毫无自由,但却无法反驳这看似“无道理”的理由。于是,我开始读《我与地坛》了,读了一段便哭了,一向哭到读完文章。残疾史铁生的失魂落魄缓缓埋入我心中。他的母亲出现了,儿子走后,她仍呆呆地站着,想着儿子,想他的明天,又想他的今日,担心着在病中痛苦挣扎的儿子。她不愿儿子得病,更不愿看到儿子放弃生命。作为母亲,她真的能改变什么吗?她仍然做着该做的所有事,没放弃,努力着。实在等不下去了,儿子究竟怎样样,他到地坛了没?情绪是否恶化?于是偌大的园子里,不知母亲走过多少焦灼的路。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母亲永远不平凡。

在一次谈话中,聊到了《我与地坛》。我说:“我有一次在家哭了,是因为我看到了史铁生所说的’有过车辙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脚印……’我感到我在一些事上不听母亲的'话,给母亲带来了麻烦……”说着我又哭了,我真的哭了出来,好像心中什么东西被点燃了,那火扑不灭,火苗在大脑里一蹦一蹦的,泪水不住地涌出来。

那时,我不小了,不是孩子那样说哭就哭,也能勉强控制情绪,可是《我与地坛》总有一种让我哭的东西,也许就是母亲吧。史铁生冲母亲喊:“我可活什么劲”是有原因的,原因不在他。而我和母亲的争吵,无一不是我的过错,而我总喜欢苍白地狡辩。

很是奇怪,为什么《我与地坛》成为了我的泪点。是对生命的感悟吗?可这需要冷静地思考,哭的情绪波动是极大的,并不冷静。那又是为什么?此刻,我猜应当是对母亲的愧疚。我看到史铁生在明白母亲时的追悔莫及,便觉得我和母亲在一齐的时光有一种紧迫感。再看到母爱的珍贵、无私、包容和呵护时,不禁反思自我的行为给母亲带来了怎样的担心、悲伤、和心灰意冷。

也许我已长大,可哭的时候仍是个犯错的孩子。如今我明白哭是没用的,我该去做一些事情,别让等待,成为遗憾。

随着年龄的增长,继续思考生存、死亡和生命。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10)

《我与地坛》是一部关于人生思考的的大书,虽然书本不厚,但其中所蕴含的哲思却令人惊叹。史铁生所经历的,是我们一般人从未经历过的,与他相比,我们少了一种在直刺心灵的痛苦后的静静沉思。但我们在尝试理解,尝试着去思考他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史铁生似乎很是笃信命运这种东西。他相信人一生下来就有已经安排好的命运,他的命运就是如此。有时候我会想,当你个人相信他不可能抗争命运的时候,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我以为尤其是对于史铁生这样身体可怜的人来说,生活一定是灰暗无光的,只能整日沉浸在痛苦中。然而我惊讶的发现,他虽然时常想到死亡,却始终坚持着走了过来。

我意识到一件事情。与命运抗争,不难;逃出命运的魔爪,也不难;真正难的,是接受你的命运。不满意,你可以抗争,可以拼命的反抗,反抗到死都可以,但是顺从很难。史铁生所做的,便是接受了他的命运,他在不断的对自己灵魂的拷问中,真正意识到了他生命的方向:既然上帝告诉我,痛苦不能消失,人生已然如此,那我只好赋予他一点我自己的快乐。

他知道,既然上帝命令他活着,他就不应该自寻烦恼,而应该活得有意义。对我们来说,我们或许不会经历这样的人生,但我们却要了解一件事: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己灵魂创造的意义。

长大之后,我时常怀念小学的语文课文,曾经一度以为,《落花生》是史铁生先生所作。直到前天,我才澄清了模糊的记忆。

20xx年,寒假,有人为我买了一本《史铁生散文集》,那时的我全身躁动与不安,没心思阅读更不会去懂。少年不经事,也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想要的美好未来会触手可摸。

时间是每个人人生课堂上最渊博的老师。我便喜欢上了史铁生这样的作家,反复的咀嚼《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抒情散文。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我依稀地记着许地山的《落花生》里的段落: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我们都说是,母亲也点点头。

父亲接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

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父亲说:“对。这是我对你们的希望。”

我们谈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今天,我孤独一人站在地坛中,弯腰去拾起那些落花生。

张爱玲《半生缘》读书笔记


张爱玲的《半生缘》讲述了芸芸众生之中一个普通的但又曲折的爱情故事。其中穿插了复杂的心理世界的描述及家庭之中的琐碎故事。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0篇)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1

在这个星期天,我把《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给读完了。

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女贞路打点行装准备返校时,家养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让哈利不要返回霍格沃茨,否则会有灾难降临。但哈利心意已决。于是多比便阻止哈利登上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但他和他的好朋友罗恩用一辆会飞的汽车坚持飞到了霍格沃茨。但他的学校生活过得并不顺利:新黑魔法防御术课老师装腔作势,令人作呕;小男生科林的跟踪,常常让他落荒而逃;马尔福和他处处作对。

哈利在决斗俱乐部里无意发现自己是蛇佬腔。(可以和蛇对话的人,一般是黑巫师)这时,学校里传出了噩耗:学生一个接一个的变成石头。大家都认为是哈利干的。当他终于通过一本魔法日记本知道了密室的秘密时,罗恩的妹妹金妮被密室里的蛇怪抓走了!于是,哈利进入了密室,与日记本里五十年前的记忆,十五岁的汤姆里德尔就是伏地魔。最终从分院帽里拔出了格兰芬多的宝剑,杀死了蛇怪,摧毁了日记本,救出了金妮。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哈利在大家都认为自己是凶手时毫不在乎,依然在研究密室。在密室里时,汤姆里德尔拿走了哈利的魔杖,他十分冷静,临危不乱,终于拯救了霍格沃茨;罗恩勇敢地和哈利一起进入密室;赫敏热心地帮哈利和罗恩熬制复杂的复方汤剂,以便他们潜入斯莱特林打听线索。

而金妮在被汤姆里德尔逼着干了许多坏事后,仍然准备诚实地告诉哈利一切。哈利的坚持与冷静,罗恩的勇敢,赫敏的热心以及金妮的诚实。这些高尚的品质与精神,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哈利度过难关,击退伏地魔,保护霍格沃茨。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不要迷惑于那些不属于你的东西。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2

《哈利波特与密室》的作者是罗琳。本书讲了哈利波特与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在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发生的一系列冒险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的第二个学年充满了新的苦恼和恐怖,包括一位极为自命不凡的新教授吉德罗洛哈特。不过当真正地麻烦开始时,这些看上去都不重要了。有人,或者有东西,开始把霍格沃茨的学生们变成石头以及哈利波特的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并留下一句话:密室已经打开。霍格沃茨的学生们都认为士哈利波特石化了他们。又一次,哈利无意间找到了汤姆里德尔的日记,带他来到了50年前密室打开的时候,知道了密室的入口哈利波特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和罗恩韦斯莱来到了密室,在密室里,伏地魔和蛇都在,哈利波特英勇地战胜了他们。

整本书内容惊心动魄,两个二年级的学生打败了有史以来最厉害的黑巫师伏地魔。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不过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勇敢能战胜一切。我们的年纪虽然比他们大,可勇气却没有他们大,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遇事不退缩,勇往直前。

读了这本书,直到现在,这件事我仍然记忆犹新勇气可以战胜一切。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哈利 波特与密室》。这本书讲了哈利 暑假后准备回霍格沃茨时,家养小精灵多比向哈利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将会大难临头。不回,则安全无事。要哈利答应它。哈利没有答应,之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麻烦与灾难。哈利 9月1日到了九又四分之三 站台,却没能像上次一样进去。费尽周折,到了学校,正如多比所说,灾难大降临头,一件件坏事接踵而来,让哈利极为烦恼。然而,这些只不过是灾难的开始。如果灾难是一个大王的话,那这些只不过是一个小兵、小卒。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人给石化了,学校面临解散,这才是最大的灾难。哈利认为这是品德败坏的德拉科 马尔福干的好事。他也怀疑是不是忠厚的猎场看守海格无意之间铸成的大错。哈利决定弄清答案,保护同学,保卫霍格沃茨。历尽一番番艰辛后,谜底终于揭晓了。这一切尽是 密室里的 汤姆 里德尔(学生时代的伏地魔)的幻形和他的一条蛇王干的。哈利进入了密室,在阿不思 邓布利多校长的凤凰帮助下,成功干掉了里德尔的幻形和蛇王,并成功返回地面,挽救了霍格沃茨。

读完这本书,我为哈利的坚强不屈的精神所折服。在战胜伏地魔留下的黑魔法圈套的过程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哈利却是临危不惧,勇往直前,正是凭着这种进取精神,他才又一次取得了胜利。我想我要向哈利学习这种精神,在学习中、生活中,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气馁,相信自己,努力就会有进步,付出就会有收获。

这本书同时也告诉我们,好人一生平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永远是邪恶的克星、天敌。伏地魔虽然黑魔法高强,却一次次被哈利和他的朋友、同学、老师击倒。正义的力量是无限的。虽然邪恶有时表现的很强大,但终归是要灭亡的。正如前面的那句话所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4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不仅有神奇的魔法,还有聪明的才智,他是正义的化身,是我崇拜的偶像,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与密室》充分表现了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气,才13岁的哈利波特勇敢地向恐怖的神秘人伏地魔挑战!魔法学校接连再三发生学生被石化的事件,哈利波特经过仔细地调查和分析,找到了密室,并在凤凰地帮助下最终将伏地魔打败,解救了整个魔法学校地同学们。我非常喜爱《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更想成为哈利波特的好朋友。他告诉我在平常的生活中也要善于观察和思考、敢于挑战自我、勇于攀登高峰。

看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二年级时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长城的情景。在长城底下,我信心十足得想和妈妈比赛,比谁爬长城爬得快,爬得高,妈妈答应了。上了长城之后,刚开始爬第一个山峰的时候,我使劲往前跑,把妈妈远远落在了后面。但随着山峰的不断增高、陡峭,我开始退缩了,脚步放慢了下来,并且弯着腰,一点点的往上挪,几乎是爬了。爸爸妈妈追上来,我对他们说我恐高,并且寒风袭人,不想爬了。看着原本雄气赳赳,如今害怕的双腿直得瑟的我,爸爸妈妈对我说:你不要害怕,只有直起身子,眼睛向前看,大步向前走,就不害怕了,而且前面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但我吓得还是想走回头路,不爬了。但当听到妈妈对我说的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时,我羞愧极了,壮起胆子与爸爸妈妈一起向长城的更高处爬,终于我战胜了胆小,攀上了高峰!

看完《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让我更加坚定了信念,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认真努力、坚持不懈,就能取得成功。我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在学习上也善于思考、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会加油的!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5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了一年之后,暑假就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里熬过了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回去霍格沃茨的时候,家养小精灵多比来警告他:如果返回霍格沃茨,将会灾难临头。

但他义无返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舆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常常使他落荒而逃。

但是这一切仅仅只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言,哈利遭到了重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使他熬费苦心: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石头。这一切是品德败坏的学生德拉科马尔福精心策划的杰作?还是忠厚善良的海格无心铸成的大错?或者另有人将在霍格沃茨制造更大阴谋?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决心想解开谜底

就因为上面所说的,有一位叫金妮的低年级同学被一本日记吸收了灵魂,那就是第一个魂器了,他是五十年前的小汤姆里德尔写的,也就是说伏地魔小时候写的(也就是说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写的),是哈利救了金妮,是他毁坏了伏地魔小时候的日记,是他救了金妮的灵魂。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不知道谁把伏地魔的日记本放到了金妮的一个东西里面(我忘了那个叫什么了)。金妮发现了以后,就把她的心事统统写在上面了,说哈利什么什么什么(我忘记了)过了不久,灵魂就被吸走了,连自己本人都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密室,这就是所谓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了。后来,是哈利舍身为人(就是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给别人的意思)把金妮救出来了,还把一条蛇怪(是藏在密室里面的,只要看过电影或者书的都会知道)给杀了,最后还把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毁坏了,就成功的把金妮救出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光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而且又明白母爱也是很珍贵的,还明白了做事也要动脑筋。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6

8月23日,我打开了《哈利波特与密室》一部风靡全球的幻想小说,对我当然也有着魔力般的吸引力。那跌宕起伏,充满了神秘色彩的故事情节,总能使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的是: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的第三年,学校接二连三地发生学生遭袭事件,而狡猾的凶手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哈利果敢决定要找到凶手,他通过两位好朋友的帮助,和精通蛇语的本能,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一个湖底密室里找到了无恶不作的凶手一条硕大无比的怪蛇和它的控制者,并最终将其杀死。学校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哈利做任何事情时的果敢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不管你怎么看,我觉得从这方面来说,我与哈里有着很多相像之处。

有一天晚上,爸爸出差了,爷爷、奶奶、妈妈和我正安静地吃晚饭。突然卫生间的暖气管一声巨响,我们还没反应过来,高压水便怒吼着向天花板喷射出去,又反弹到地面暖气爆管了!这时,卫生间里像一个巨大的洗衣机滚筒,到处都是水。妈妈被这前所未有的事故惊呆了。如果这样下去,天花板上新的圆顶灯肯定会被水冲坏的,而且,我们家装有吊顶,吊顶上方有许多电线,虽然那些电线都有绝缘套,但还是最好不要受潮,得想方设法挡住高压水。我没想太多,哈利的勇敢和不怕困难的精神激励着我身上的每一根神经,促使我赶快行动。

我用手试了一下水温,不烫。于是,我不顾妈妈的阻拦,深入卫生间,找来一大块毛巾,叠成三层,试图堵住水柱,但高压水柱仿佛是一支长矛,而毛巾则仿佛是一个大盆,反扣在水柱上,水柱终于被我驯服了,乖乖地往地下流去,新的吊灯不会浇坏了,我终于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此时,我已经成了只落汤鸡。

果敢并不是鲁莽或冒失,而是在短时间内快速思考并做出决定,而且在遇到困难时能够随机应变。果敢是一种优秀的技能。拥有这种技能的人往往关键时刻总能脱颖而出,而那些做事前用很多时间把事情考虑的天衣无缝的人,机会有时就会从身边悄悄溜过。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7

我读了j.k.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使我受到感触的人不仅有哈利,还有他的许多伙伴与老师,如赫敏格兰杰、金妮韦斯莱和猎场看守海格等,他们曾多次热心地帮助哈利渡过难关。

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女贞路打点行装准备返校时,家养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让哈利不要返回霍格沃茨,否则会有灾难降临。但哈利心意已决。于是多比便阻止哈利登上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但他和他的好朋友罗恩用一辆会飞的汽车坚持飞到了霍格沃茨。但他的学校生活过得并不顺利:新黑魔法防御术课老师装腔作势,令人作呕;小男生科林追星式的跟踪,常常让他落荒而逃;马尔福还是和他处处作对。

哈利在决斗俱乐部里无意发现自己是蛇佬腔。(可以和蛇对话的人,一般是黑巫师)这时,学校里传出了噩耗: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大家都认为是哈利干的。当他终于通过一本魔法日记本知道了密室的秘密时,罗恩的妹妹金妮被密室里的蛇怪抓走了!于是,哈利进入了密室,与日记本里五十年前的记忆,十五岁的汤姆里德尔(少年伏地魔)周旋。最终从分院帽里拔出了格兰芬多的宝剑,杀死了蛇怪,摧毁了日记本,救出了金妮。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哈利在大家都认为自己是凶手时毫不在乎,依然在研究密室。在密室里时,汤姆里德尔拿走了哈利的魔杖,他十分冷静,临危不乱,终于拯救了霍格沃茨;罗恩勇敢地和哈利一起进入密室;赫敏热心地帮哈利和罗恩熬制复杂的复方汤剂,以便他们潜入斯莱特林打听线索。

而金妮在被汤姆里德尔逼着干了许多坏事后,仍然准备诚实地告诉哈利一切。哈利的坚持与冷静,罗恩的勇敢,赫敏的热心以及金妮的诚实。这些高尚的品质与精神,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哈利度过难关,击退伏地魔,保护霍格沃茨。

这整套书,不论是惊险刺激的剧情,还是人物一波三折的心理活动,又或是最后要告诉我们的道理,都让我百看不厌,我成了永远的哈利迷!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8

读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后,我被书中的魔法世界深深地吸引住了。特别是哈利波特在经历了种种危险后用智慧和勇气克服磨难,最后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的故事,让我兴奋不已。

这本书最精彩的是学校里出现了怪事,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密室,最后哈利波特打开了密室,与蛇怪进行搏斗,那条巨大的蛇怪,通体绿莹莹的,泛着毒蛇特有的艳丽光芒,哈利在等待毒牙扎进自己身体的时候,凤凰福克斯帮助他把蛇怪的眼睛啄瞎了,就在蛇怪胡乱找哈利时把分院帽扫到了哈利怀里。哈利在抵抗时意外发现帽子下面的利剑,当他用剑斩断了蛇怪的毒牙时,毒牙也已深深地陷进胳膊,在生死关头,凤凰的眼泪又一次救了哈利,他俩一起战胜了伏地魔!

书中描述的哈利是个特别有智慧而且特别仔细的人,当分院帽无意中被扣在头上躲避蛇怪时,他发现有个硬邦邦的东西,原来一把银剑,这把剑成为最后战胜蛇怪的必要的武器,说明任何时候哈利都临危不乱;而且他总有朋友在关键时刻帮助他,比如凤凰和教授们;再有他有一颗正直的心,所以正义总是能战胜邪恶!最让我佩服的还有哈利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以及探索的勇气,有的时候我都特别想知道一些问题的答案,比如尼斯湖怪存在吗?外星人到底离我们有远?我要是也有魔法棒和隐形披风就好了!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9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800字

哈利波特在在女贞路的第一个暑假快要结束了,正当他收拾东西准备去学校时,一只家养小精灵多比向他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临头。

但是哈利不想再在女贞路生活了,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在学校里,生活依旧五彩缤纷,学校里的鬼魂们也要过它们的生日。魁地奇比赛依然很激烈。城堡还是像家一样让哈利感到亲切。

然而,与这些事情相伴的是接连不断的烦恼:好朋友罗恩的妹妹金妮对他投来的关切目光令他非常难堪;一年级新生科林经常缠着他不放;在女生盥洗室的幽灵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新上任的黑魔法防御术教师吉罗德教授装腔作势,让他做呕;斯内普教授对哈利仍然是一种厌恶的态度。当然,死对头马尔福也不放过一切机会找他的麻烦。

然而,这些灾难只不过是哈利在魔法学校所遭受的灾难的序曲罢了。正跟多比预言的一样,哈利遭受了重重磨难,经历了从高空中摔下去的危险,难解之谜让他和罗恩熬费苦心:霍格沃茨学校的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了石头,金妮被怪兽带进了密室,他的伤疤疼得越来越频繁,他还时不时地听到令人害怕和震惊的叫喊声。他还发现了一本主人名叫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那本日记向他揭露了五十年前是海格打开了密室,放出了密室中的怪兽,造成了桃金娘的死亡。

可是密室已经封闭了,难道是有人在霍格沃茨制造天大的阴谋?哈利和罗恩找到了密室的入口,他们进入了密室,并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一直以来是伏地魔操控着那头怪兽救出了金妮。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很感动。因为哈利在密室与伏地魔决斗时,面对伏地魔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但他害怕邓布利哈利仍然说邓布利多即霍格沃茨的校长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在邪恶面前表现出勇敢,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10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哈利波特的暑假过完了,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哈利波特又回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继续学习魔法,但是刚到学校不久,怪事就发生了,学校中的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其中还有哈利和罗恩的好朋友赫敏。为了弄清楚这一切他们差一点丧了命,终于他们了解到了,原来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是四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其中三位魔法师的关系处得很好,只有一位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该招收纯血统的学生(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同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但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传说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位魔法师叫萨拉拉斯莱哲霖。这密室之门只有它的继承人才能打开,现在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萨拉拉斯莱特里的继承人回来了,所以只有战胜蛇怪和他的继承人,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打败了继承人伏地魔。学校又恢复到了平静,哈利又平安地度过了一个学年。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哈利波特的勇敢感到佩服,我一定要在暑假里看完有关哈利波特故事的书。

读《论语十则》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0篇


《论语十则》读后感1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其地位不言而喻。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近2000年。《论语》当然也就稳坐了2000年的宝座。《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

《论语十则》主要讲了两个方面:一是讲学习方法及态度的;二是讲思想修养方面的。这十则教给了我们如何处世待人以及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态度。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说的是:学习了不思考就会迷惑,只思考不学习就会有害。《论语》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其中所蕴含的丰富哲理启迪着我们的心灵,它告诉了我们如何为人处世,修身养性。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完善自我,让这个世界更加和谐。

《论语十则》读后感2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知道如何翻译成现代文,但是在注释的帮助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现在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希望人与人的相处应该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但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己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一定要他人明白,一定要他人理解?其实,面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面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理解不仅仅只是你需要别人来理解你,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为什么要逼迫别人理解你,难道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同情和怜悯?这样作难道不会太悲哀了吗?于是,终日沉浸在观察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之中,优柔寡断,碌碌无为。不再努力改造自己的生活,不再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却只是追求理解。理解不是牵强的,是需要别人有和你相同的东西然后互相共鸣而产生的。就算不被理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能在某些方面理解了别人,想必别人也一定能理解你的吧。孔子很早就这么说过了,不担心别人呢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理解万岁?

不被理解又有何妨。

《论语十则》读后感3

孔夫子的《论语》语言艰深,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只知道《论语》是一本孔夫子和他的学生们的语录,其它的一概不知。即使人们常说:半部《论语》,行天下。但是以前我对它一点也不感兴趣。

可是在2007年,我偶然在中央十套科教频道百家讲坛栏目看到于丹老师讲《论语》。由于于丹老师讲的太精彩了,从此我每天中午准时收看百家讲坛,慢慢地喜欢上了《论语》。

于丹老师告诉我们《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

《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如果一个人不能接受这种遗憾,将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

于丹老师说孔夫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最有人格魅力的人。神圣神圣,神基本上是接近天空的,是像李白那样的人;而圣是接近土地的,是像杜甫那样的人。

孔夫子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大地上生长的信念,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脱胎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

听了于丹老师的讲座,我发现《论语》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让人一看就明白。其实,无言也是一种教育。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贷》)这则语录意思是:孔子对他的学生说:你看,苍天在上,静穆无言,而四季轮转,万物滋生。苍天还需要说话吗?

是啊,《论语》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论语》的思想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入人的内心,使天、地、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因而无比强大。

我们今天也会说,天时、地利、人和就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这是《论语》对我们现代人的启迪。

听了于丹老师的讲座,我于《论语》的博大精深,终于有了点滴的感悟。我相信这本书会陪伴我的一生,我爱上了《论语》。

《论语十则》读后感4

天下君王至于现任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于世,学者宗之。这是古人司马迁对孔子的称赞,而现今中国有夫子庙,国外也有孔子学院。这些种种无疑不是对孔子在教育事业贡献上的肯定。而在《论语》一书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在书中洋洋万言中,我想每个人都能够读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我今天也将从以下几点谈谈我得到的一点简单的东西。

一、因人而异,循循善诱

这两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所想谈的是在我上班的这段时间里,遇到很多有趣的学生,有调皮捣蛋的,有沉默寡言的,有我行我素的,对于这些学生,刚开始对于他们,我可以说是无计可施,但是通过时间的推移,慢慢地我发现他们总想着做一些事来吸引别人,只不过做的这些事大多都不是很好的事,有时我就扮演和他们一样的角色去和他们交流,在这些交流中,我懂得了一些词需要我们老师去践行,一些事需要我们老师去做,那就是尊重,理解,宽容每一个学生;要去善待学生的错误,要去用关心融化学生的不足。对于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交流方式,走进内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而让学生对本学科燃起希望之火,在音乐课堂中找到一片自己的情感乐园!

二、相互切磋,教学相长

孔子在教学上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以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赵校长也曾说过:班级的前十名孩子的智商不亚于我们老师前段时间上课有位小女孩跑到我面前问我老师你会唱小星星么?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考我没看过抖音?我就说了不会啊!那位学生又说那我来教你吧,然后他就开始唱了,她唱了几句我就和她一起唱了,这时学生就说,老师你骗人,你不是说你不会唱么,我没有说话,最后这个小插曲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结束了,事后想想如果学生当时提出的歌我不会唱那就真的变成她教我了!后来我发现这个切磋的小插曲后我和那个小女孩在无形中距离被拉进了,同时她在平时的课上表现的也很积极!

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有友善的朋友从身边来,那是世界快乐的事了,这是我在工作这段时间里对这句话的理解,第一,和学校里的老师做朋友,朋友不仅仅只在处室内,还要在校园内,相遇时的点头微笑,谈谈工作,谈谈学校生活;第二,和社会上志同道合的人做朋友,一起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起交流学习增进自己,那会是一种享受;第三和学生做朋友,做好良师益友这个角色,增进彼此的距离,不疏远,拉近彼此的关系,不生疏,同时引导他们如何去生活,去学习,如何快快乐乐的成长!

万世师表,三尺讲台,站上去的是一份沉重的责任,古人亦如此,今人亦不甘平庸!

《论语十则》读后感5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论语》有学不尽的知识,我也有说不尽的感悟,尽管我还没有做到通读《论语》,但是,我会继续加强学习,将学习的知识结合实际,在未来的工作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论语十则》读后感6

经典是一个民族博大智慧和美好情感的结晶,国学经典中蕴藏着中国五千年历史中的智慧精髓。国学经典不仅是中国悠久传统文化的见证,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立身处世之本。这个学期在指导学生读国学经典的同时,我也认真诵读国学经典,感悟古典魅力,感受颇深。

提到国学经典,大家的脑海里显现的一定会是中华文化中最优秀、最精华、最有价值的典范性著作。《论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它是一本以记录春秋时思想家兼教育家孔子和其弟子及再传弟子言行为主的汇编,又被简称为论、语、传、记,是儒家重要的经典之一。论语以记言为主,它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记录了孔子关于教育、哲学、经济、政治、伦理、美学、文学、音乐、道德等方面的言论,因其对话众多,而着重挑选具有教育意义的对话言论。他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治学态度,以及所倡导的互敬互爱的师生关系,直到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孔子作为一位杰出的教育家,在教育做人和学习方面有很多精辟的言论,他主张有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和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认为一个人要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同朋友交往是不是做到诚实可信了?老师传授的知识是不是温习了呢?做学生的人,在父母跟前,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有仁德之人,还有余力的话,就在去学习文化知识。可见,诚信、孝顺、爱心是孔子推崇的做人的品德。具备了良好的品德,再谈学习文化知识。 在学习知识方面,孔子提倡温故而知新,认为常常温习已经学过的旧知识,就能获取更深的新知识。特别是倡导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为孔子所提倡的一种读书及学习方法。指的是一味读书而不思考,就会因为不能深刻理解书本的意义而不能合理有效利用书本的知识,甚至会陷入迷茫。而如果一味空想而不去进行实实在在地学习和钻研,则终究是一无所得。告诫我们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否则就会收效甚微。学思结合和温故知新已成为我们长期遵循的学习规律。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要积极倡导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种精神,在工作之余要认真学习理解医学文献,与此同时,要将从书本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临床工作中去,实实在在的学习和刻苦钻研,温故而知新,发挥医者传统美德,全力保障保障百姓健康。

总之,《论语》是一部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书,值得我们认真阅读、仔细品味。孔子的教育思想是《论语》中最精华的部分,是一份珍贵的遗产,读后受益无穷。

《论语十则》读后感7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几句话,这个寒假,我拜读了这本古代巨著,使我受益匪浅。在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史中,它一直被人们推崇为经典,孔子的治国观点以及他评价古代圣贤的言论,是中国古代最基本、最简单、却又最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准则。

《为政》篇里有句话印象特别深,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日: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说的是季康子向孔子问道:要使百姓恭敬忠诚而且相互勉励,应该怎么做呢?孔子回答说:以庄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老百姓,他们就会恭敬你了;你孝顺父母,爱护幼小,老百姓就会对你忠诚了;荐举有德行的人来教育弱者,他们就会互相勉励而上进了。在生活中家长怎样做,孩子就会跟着怎样做;老师怎么做,学生就会跟着怎样做;领导怎么做,下属就会跟着怎样做。所以家长、老师、领导应该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只有这样孩子、学生、下属才会按照正确的方式去做。

所以,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就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一个好的榜样,为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起一个好的作用。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我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也希望同学们有空来读一读这本书,体味经典,对话圣贤,它会让你终身受益,带你走向不远处的辉煌!

《论语十则》读后感8

《论语》关注的是所有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去生活才能够达致幸福,它是温暖人心的。而如何生活,是我们每个人在学习其它各种知识之前最应该学习的,因为它关乎一个人是否能具有健全的人格,是否能拥有充实的内心世界。在今天这个充满了诱惑和选择的年代,孔子的生活之道值得我们去用心感悟。

01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的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近XX年。《论语》当然也就稳坐了XX年的宝座。直至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提出*孔家店的口号,《论语》的地位才开始动遥文化大革命时期深刻的批林批孔,更进一步瓦解了儒家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论语》从此埋没人间。

《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怀着这些疑问,我漫步于《论语》的花园,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和《毛主席语录》没什么差别。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论语》里最常见的词汇,无非是中庸、君子、礼仁云云。

中庸却是《论语》里最容易理解的而最难做到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这种思想体现了当今北京居民的忍文化。

对中庸的字面理解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始终保持中立。这固然是好的,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端,但过度的忍却能使一个民族沉睡,古代中国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中庸是儒家的为人之道,体现了儒家学派的软弱性。

君子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词。从小就听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观棋不语真君子等,感觉君子就像个呆呆的人似的。事实上,君子就是孔子他们儒家学派的一种自称,是理想的中庸的人。比如君子不器、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斗,都体现了君子的优良品质。与君子相对的当然就是小人了,小人并非是坏人,只是素质没有君子高罢了。

《论语》花了相当篇幅直截了当的阐明君子和小人的不同点,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然而,君子的物质地位往往与小人相差甚远。毛泽东说过:小人累君子,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可见君子的物质生活是那么的悲惨!

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

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

纵然,《论语》经历了两千个春秋,并不能完全适合我们现在的思想,但是它毕竟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永远不会过期,我们要批判地继承这些中华传统文化,让《论语》为*制度服务。总之,《论语》是我们必读之经典,我受它的感化甚深!

02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能告诉我一字,使我可以终身实践,并且永久受益吗?如果有这么个字,那就是恕字吧。就是你自个儿不想干的事,你就不要强迫别人干。人一辈子做到这点就够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别人欺骗了你,你也就用同样的方法去骗取别人,这种处世方法实在是不可取的。我曾经与财务经理说过,不能因为有客户不讲信誉,不按合同支付车款,一拖再拖,心中产生怨气,就对我们的供应商也采取同样的付款方法,也不讲信誉,将来公司如何生存呢?无论何时,都要诚信为本,这样企业才能做得长久啊!

所谓恕字,拓展一点说,恕字是讲你不要强人所难,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言外之意是假如他人给你造成伤害,你也应尽量宽容。现实生活中的我,到目前为止,我的人生中曾被两个所谓的小人伤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目前的处境不是太好。

只是不知他们是否还象以前一样天天算计别人,曾经我在内心暗暗发誓,将来有一天我要报复,但随着锐意进取的学习和工作,心境不断地调整,时至今日,心境变迁,以往那种过激的想法已淡忘,甚至想不起来,但内心深处当时的痛楚还隐约记忆。

现如今拥有一份宽容,奉献一份真诚,执着一份情节,,把持一份矜持,回头再想想过去的思潮是十分的不成熟,但当时的处境所崩发出来的想法却是成长过程的真实写照。

所以现在想想,毛泽东主席的讲话是很有哲理的:人是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日渐成长成熟起来的,如果一个人不善于总结得失而一意孤行,必将走回头路,弄不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的!

子贡曾经问老师: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假如一个人很贫贱,但他从不向富人谄媚;一个人很富贵,但他不傲气凌人。这怎么样?

老师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的境界,叫做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更高的境界是,一个人不仅安于贫贱,不仅不谄媚求人,而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

现如今,生活中仍有许多的人在进行进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发展着自己的事业,忘我的工作,不要健康,不要家人,忘记了朋友。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

对照起来,我是否也有相同之处呢,心灵相照的快乐的生活似乎离我不是遥遥无期了?

《论语十则》读后感9

这个暑假,我参加了三味书屋举办的经典诵读《论语》10+10夏令营。

我又见到远道而来亲切的大萝卜子舒老师。

子舒老师告诉我们,《论语》是记录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反映了孔子博大精深的思想。在我心目中,孔子距离我们很遥远。子舒老师像讲故事一样跟我们讲述其中的道理。一下拉近了古代和现代的距离。其中有许多句子耐人寻味,让我受益匪浅。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悦,不亦君子乎? 意思是:学到了知识或本领以后按一定的时间去复习,不也是令人愉悦的吗?这里既有学习方法,也有学习态度。是啊,在学习中,有时候学过了的字在应用时我却不知道怎么写,就是因为学过之后没有复习,没有牢记。我们应该经常复习,掌握好它的形态、字的意义,让这些字牢牢地记脑袋里,就不会忘记了。我们读书要经常读,多读书才会学到新的知识,学过的东西一定要复习,温故而知新,只有这样才能把学到的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上;几个人在一起走路,其中一定有人可以当我的老师.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取长补短。这里说的是只要虚心求教,处处留心,处处都有老师。

《论语》中还提到:做了好事不一定要别人知道和理解。不管别人理不理解,知不知道,都应该多做好事。还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有道德的人。虽然,孔子距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孔子思想却代代相传。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好好学习,努力做一个正直,谦逊,与人为善的人,即使不能成为参天大树,也要做好一颗螺丝钉。

《论语十则》读后感10

《论语》这部书,教给我们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做人的规矩、道理,这些办法通过于丹的白语化,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

自古就有一部《论语》治天下之说,中国的统治者也有很多人用此治理天下,在今天这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现实生活中的处处不合时宜,让每个人都难免会感到有缺憾事和不如意感,也许我们无力去改变事实,而通过《论语》的解读,可以改变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之中的缺憾和苦难,如何在工作中把这种缺憾转化为动力和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人生百年,孰能无憾?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还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的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

我们都想要建立一个大的坐标,让我们从自知之明去建立心灵的智慧,在我们每一天忙碌的间歇里面,给自己一点点心灵的仪式,而不至于像个人格分裂的演员一样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其实在今天这样一个后工业文明的社会里,于丹的论语读后感所想传递出的是这样一种温柔的思想力量,淡定的、清明的理念,它鼓励了我们对内心的关照,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理想是有根的。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可以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就可以看到他自己的价值取向,朋友的好坏可以影响到你的人生。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择能力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可以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可以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我想无论是古贤圣人还是于丹所想表达的意义在于,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让后世的子孙一一去实践,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这大概就是《于丹论语读后感》所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吧!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10篇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读后感大全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1】

《我与地坛》是一篇散文,可以带给读者深刻的人生思考。在史铁生的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文中有对亲人的思念,带给我们启发,那就是我们很多人对亲情可贵的理解不够深刻和透彻,因为我们还没有经历过那么多的人生磨难。。

在史铁生21岁那年,他的双腿因病致残,这给一个正值壮年的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使他无法接受这一意想不到的现实。后来,史铁生变得焦虑和沮丧,因为他找不到工作,不能照顾自己的生活。他的母亲总是照顾他,鼓励他,但这个残酷的现实使他更加沮丧,无法从内心理解他的母亲的爱。

很长一段时间里,在她母亲的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渐渐地,他从已经有四百多年风雨历程的地坛中看到了顽强,他思考自己的生活,然后开始立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一些成就。经过多年的努力,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功成名就,但他的母亲已经离开人世没有看到这一切,没有看到他的成功,这成为史铁生人生中的一大遗憾。

读完《我与地坛》,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一个人激励人心的经历,尽管他身有残疾,但身残志坚,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文化名人,这激励人心的榜样值得我们去学习,因为我们是身体健全的人,更应该努力。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遗憾,让我们体会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每个人可以及时尽孝,不要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2】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以饱含深情的笔墨,通过描写地坛景象和想象与园神对话的过程,抒写了作者对人生的深刻思考和对生命的透彻感悟。正如百度词条是说的:"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

作者是在双腿残废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在《我与地坛》一文中,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作者主要在文中回顾了最为关键的三个问题:要不要去死?为什么而活?以及作者写作的目的。作者在文中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作者说他看穿了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其实想要诉说的是,既然无需乎着急去死,我们就应该活下去,延续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

这段直白的语言,却点出了人的本质:欲望,人为欲望而活。"不甘心"是啊,每个人都有他的欲望,都有他想做的事,都有他的追求。那些看破红尘,无欲无念,清高自居的圣人,对这个世界不会有任何价值。死神只会立刻把他们从这世界上带走,因为他们要真正地做到毫无欲望,连活下去的欲望也不会再有了。我们不甘心碌碌终生,我们有自己的理想,所以我们尽其所能,而世界就是在欲望的基础上发展和延续的。

"不试白不试"、"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作出行动的时候,只会思考却不行动的人比不经思考,用本能作出行动的人更没有价值。而"试一试"这种心理,正是人们成长和提升的关键,在尝试中提出问题,在尝试中获得经验,你的价值才能得以提升。即使有些事情做了也不一定成功,但是所有事情不去尝试的话,就永远不会有结果。

我们应该亲手把握自己的命运,用自己的双手实现我们的追求,开拓人生的道路!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3】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句话是作者文章中的最后一句话。

作者青年时丧失了双腿,天天在园中寻求慰藉。却没有想过,那个在背后默默付出一切的人。每次在事情发生后,我们都会明白过来自己在哪里做的不好,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就像作者,即使小说获奖了,又能怎样呢?那个最疼爱他,最希望他好的母亲已经病逝了,她为作者付出了许多,却无力享受。况且作者在拥有母亲的时候还不懂得珍惜,只知道对发脾气,摔家里的东西。母亲对“我”的关心“我”却只当做儿戏,不予重视,殊不知,这关心的背后是一个母亲对“我”的殷殷期盼。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对父母的劝诫左耳进右耳出,不当回事。这可是一个当父母的对孩子的期望呀!就这样被我们忽视。有多少人,对父母发过脾气,在父母的面前大呼小叫!又有多少人在父母面前不尊敬长辈!

醒悟吧!做为孩子的我们,应当做一个孝顺、懂事的人,而不是没礼貌,不学无术的逆子。现在醒悟还来得及,好好爱你们的父母吧!不要让他们对你失望。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4】

我在这个暑假拜读了史铁生的作品——《我与地坛》。该作品被誉为是史铁生文学作品中,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代表作之一。

记得有人说过:要想了解一部作品,必须要了解作者本身。所以在读完这一部经典作之后,我也了解了一下史先生的人生经历,从而对这作品有了更深一部的体会。

史先生在21岁的时候,双腿便瘫痪了,接着又患了严重的肾病。这对于正值年壮的小伙子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然而,史先生就是在这种苦难的折磨下逐步成长为一位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这也印证了一句话:苦难铸就天才。但这种天才毕竟是少数……

该作品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对母亲、地坛和对人生的思考。而我也将分别谈谈对这三部分的感受。

一、 对母亲的后悔

俗话说的好: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当史先生双腿瘫痪后,我相信,她的母亲一定十分悲怆,一定会痛骂老天爷为什么要拿去孩子的双腿而不拿自己。但,双腿失去已成事实,面对处于崩溃边缘的孩子,身为母亲的她还能怨天尤人吗?她唯一能做的便是把悲伤埋葬起来,为孩子撑起一片天!

从史先生的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史妈妈是一个十分理智的人。她知道孩子心理苦闷,但不会过度地关心,她会给孩子留下尊严和空出一片思考的空间。她的这一番举措,也是帮助他孩子成为作家的重要条件之一。

“人,都是等到东西失去后才会后悔。”当史妈妈在身边的时候,便一直躲藏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当史妈妈离世后,就埋怨老天爷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也许正如史先生所说的: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但我认为:她看是时候放开保护孩子的双手了,便要求上帝召自己回去。母亲,是一个艰辛而伟大的工作。从母亲知道孩子存在的那一刻开始,肩上便有了一辈子不可推卸的重担。是一辈子不可推卸的重担啊!在我们这些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来说,当然无法理解。

总而言之,趁我们的父母仍然健在,我们要竭力地去孝顺他们。这话从小学开始,讲了不下于一万遍,但还是有说的价值。希望史先生对母亲的懊悔不会重现在我们的身上。

二、 精神家园

题目为《我与地坛》,可见地坛在史先生心目中的位置。

在这座废弃的古园里,史先生的苦闷得到了释放,精神得到了振作,这是他“逃避世界的另一个世界”。“逃避”,虽然是一个贬义词,但在我看来,那是抛弃世俗目光从而达到一个更高境界的做法!

在这古园里,有把每一个坎坷都映照得灿烂的落日,有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的雨燕,有活泼乱跳的小孩子在冬天留下的脚印,有镇静站立着的古柏,有经历过暴风雨的洗礼后残留下的草木土气味,有落叶飘下播散出的熨帖而微苦的味道,有每天坚持逆时针绕园子的老夫妇,有热爱唱歌却怕羞而不敢跟史先生结识的小伙子,有腰间常挂一个酒瓶的老头,有单等一种过去很多而现在非常罕见的鸟的捕鸟的汉子,有盼望以长跑成绩来获得真正解放却始终没成功的史先生的朋友……地坛里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美好。

我也有一个类似于这样的精神家园,但还不完善。这精神家园,便是我的家!你们或许会取笑我,但我的家,我的家人,家里的一切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如此的亲切,如此的真实。“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总有一个家在等你。”

三、人生的问题

莎士比亚说过:“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而在《我与地坛》中,史先生为这个问题提供了其中的一个答案:”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便决定活下去试试。”“活下去,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

史先生的残缺,令我想起了刘伟——20xx年中国达人秀冠军。他10岁便失去了双臂,年纪比史先生还小。他有一句人生感悟:“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啊……而史先生却是长篇大论……但也不能轻易否决史先生,毕竟刘伟是21世纪80年代的青少,或许刘伟是在史先生作品的鼓励下才走出了困境呢!

史先生还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干嘛要写作?”他的第一个回答是:“让别人羡慕我母亲。”第二个回答是:“写作是为了活着。”我现在是一位学生,如果我去问另外一个学生:“你为什么要读书?”我想百分之七十多会说“家人要我读.”这个回答跟史先生的第一个回答差不多吧!虽尽管史先生的回答更有深度,但都是为了别人。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多则可能说:“为我自己!”

总之,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生的关键在于用心灵品味人生之美。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5】

生命与爱,是史铁生在地坛思考的两大主题。生,抑或是死,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要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沧桑的,世界仍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书中史铁生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思考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他为什么要出生。

读到这儿,我不由得放下了书,望向身旁正专注读书的同学们,耳旁是杂乱的,仿佛世上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面前的这本语文书,这篇《我与地坛》,以及作者史铁生。

空间、时间仿佛凝结了般,我的心也是空空的,脑海不断重复着作者史铁生的问题。很难想象他内心的煎熬与无奈。我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的真实的起伏,生而复死,死而复生。

他,其实也是积极向上的——“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他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是啊,被残酷的命运压迫下,却不断努力地跳动着的,是他的心。在他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下一世的“白日梦”,但正如他所说的“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都是可靠的,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却无须消耗”。

一次次的绝望,一次次的痛哭,地坛,真的给史铁生带来了太多太多。但他又一次次地推着轮椅,欣赏着地坛的景,望着路过地坛的人们,享受着给他带来的片刻欢愉,是草木中的小昆虫,是满园中播散着微苦的味道……他在好好活着。他也正在以同样的方式,享受生活,憧憬未来。他能爱,也能恨。因为他知道,这就是人生。

也正如他所说的:“太阳,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的爬上山散布烈烈朝朝之时。”(应雪媚)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6】

说实话,我在看第二部分的时候哭了。我已经很久没有读到过这样的文章了。

回顾文章的第一自然段,我很是不解。为什么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宁静的去处,就是给他的母亲出一道难题呢。后来我读到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我在想他母亲也许是想告诉他,你并不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你还有你的家人。这位母亲知道要给他独立思考的时间但不知道这思考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样的结果。我想也许只有他的母亲逝世了他写恍然大悟吧。

他这样的做法,不仅自己陷入痛苦的漩涡,还是母亲加倍的难受,这位母亲是痛苦的,无奈的是不幸的。他在天天去地坛的时候,他的母亲总是报以最坏的打算,如果他在那儿出了什么事儿,他的母亲也只好承受着苦难了。

是的,她太苦了,也许让她早些上路,对她来说也算是一种解放了。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7】

夕阳夕下,雁雀归巢,又是那座熟悉的古园,那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身影,他静默,无语,深邃的眼眸似将夕阳的脚步停驻……

生命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忙碌的,当然也是粗疏和浮泛的,而我们常因此获得幸福感。

但对于“他”——史铁生来说,生命是个苦难的过程,也是一个超越苦难的过程。

初识史铁生是在中学课本中,同是《我与地坛》,只不过仅仅是一个选段,那时的我对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文章写得好的残疾人罢了,殊不知他那崇高的人格和对生命的感悟。而今我有幸再次拜读这位伟人的文章,内心不觉被一股洪流般的力量惊醒,放眼人生,感悟生命。

十二岁,正是浪漫的青春时代,正是做梦的季节,用他的话说,正是最狂妄的年龄,而他却忽地残疾了双腿。他无奈,他徘徊。放眼人生未走过的路,他沉沦,而这时地坛却成了他唯一放飞思绪的地方,也是他涅槃重生的熔炉。

双腿残疾,无助的他只能将自己仅存的一点生活的勇气献给了这座园子,他见证太阳升起,目送夕阳西下,春夏秋冬从不间断,以弥补内心对现实的胆怯。但是他并不是庸庸碌碌,他思考人生,思虑生活,不仅为他自己的下半生,更因为他并未放下希望。

在这座园子里他见证了太多,思考了太多,既有夜幕间散步的夫妇,陪伴他爱唱歌的小伙子,当然也有曾经让他一见倾心气质不凡的中年女工程师,还有一对天真无邪的兄妹。但是岁月流逝,当陪他唱歌的小伙子离去,中年女工程师逃出他的视线,他看到了世事的变化;当他看到多年前曾经捡“小灯笼”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来园游玩,遭到几个人的戏耍,只因她是一个智障少女时,他看到了漂亮和智障并存对一个人的伤害,看到了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如此的冷酷。他反观自己庆幸自己并不是精神上的残疾,因为对于他来说广阔辽远的精神世界才是自己真正的乐土。他看到了社会中的弱者(也包括自己)并没有被时光抛弃,他曾经抱怨上帝,为什么将苦难带到人间,为什么不将残疾彻底消除。但是他看透了——一个没有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肥力的沙漠。他终于认为上帝是对的,差别永远是要有的,人类的全部曲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

最终,他接受了苦难,选择了写作,用笔书写自己的内心,用心诠释生命的真谛。

残疾使他涅槃,地坛正是他的跳板,恰是如此,他审视世界,审视自我,思索死亡与生命,他用自己的经历来感悟生命,不只是他的生命还有在地坛古园中来来去去的更多的生命。

在他的文章中我读到了生命,读懂了生命,更主要的是他对待生命的那份纯真。生命是延续的,正如他在文中所说:“那一天,我将沉默地走下山去,拄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涯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他对死亡的诠释正如朝阳,终有光照大地。

对于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需要的正是那份自强不息,那份对待生命的纯真,不让时光白白流逝,不让自己的青春变为一个个的遗憾,享受生命中的欢乐也要去享受生命中的苦难,五味杂陈,又不失价值方能使生命绽放出最华丽的光彩。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8】

读完《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同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座废弃的故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宗。作者从体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绪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史铁生思考了生和死。死是必然的归宿。但我们感到累了,

上帝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要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沧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故园依旧是故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状的自己。

他不仅思考自己的选择,还在考虑自己亲人所承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开始并没有考虑到母亲所受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到了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呜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顽强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在顽强的与病魔抗争,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该庆幸我的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能去除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其实这幸福,未尝不得取决于自己,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迈出去脚步?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9】

一本书讲述一段故事,《我与地坛》则讲述了一个有关“母爱”的故事,水般母爱——《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到了其中一个:作者双腿瘫痪了,脾气坏到极点,成天泡在一个名为“地坛公园”的地方。作者的母亲既担心儿子出事,又不想限制儿子的自由,只好每天去那里看,读后感《水般母爱——《我与地坛》读书笔记》。母亲视力不好,来时轻轻的来,走时悄悄的走。

多么感人的一个故事呀!多么伟大的母亲呀!我不由得想原来我发烧时妈妈的嘘寒问暖,为我倒热水......世界上最朴素而又最伟大的爱不正是母亲的爱吗?这种爱是默默的,在不经意时为你的付出,母亲是除了父亲外唯一一个甘心为你付出全部的人。好好对待她吧,珍惜这浓厚而伟大的爱吧!

温柔的、细心的、永恒的,母爱如水般划过每个人心头......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10】

当意识到自己要开始读书时,似乎已经过了三分之一的暑假,休整了一个学期以来身心的疲累,当我翻开书本,突然发现,阅读,需要一些挑战,那是一种凝神静气的修炼,尤其是处在假期闲散的生活中,要抵御外界这样那样的诱惑,要克服自己内心的浮躁,有些需要用意志力去坚持!于是,又去常州图书馆办了卡,借了书,以此来约束自己的。很怀念以前的自己,家中的藏书会一遍去读,看完电影会把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落于笔端,形成很感动自己的“诗集”。如今的自己似乎少了几分阅读的情怀,所以,我告诫自己,要找回快要失落的阅读情怀!

于是,《咬文嚼字》吸引了我,文章短小精悍,历数汉字的精妙与文化,述说规范汉语言文字的趣事,解释一个个新词的来源与蕴含的意义。虽然有些咀嚼似乎牵强,但是从中能感受到汉语言文字运用的巧妙和其背后的文化内涵,不论是古语还是新词,都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咀嚼一番,不仅能提高自身的汉语言修养,还能成为将来教学中的抓手。

自己是一个不喜欢散文的人,总觉得读散文的人过于文艺,有些散文表达晦涩,有些“无病呻吟”的感觉,相比较而言,更喜欢小说,因为小说有动人的情节,文字也平白些。但是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被那样一个忧郁颓废却又似乎充满着对生命所有激情的作者所感动与震撼,因为是在手机上下载的电子书,不知道书大概有多厚,当我读完时,竟然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那个阅读的夜晚,静悄悄的,我在这样的夜晚遨游于文字中,得文,会意。

“为什么会死?又要怎样去活?”

这个残疾的作家一直在问自己这样的问题。这样的人生哲学,对于普通人来说像是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但是对于史铁生来说,我觉得不是。因为茂盛的青春止步于截瘫,花样的年华遭到摧残,谈什么梦想,还有实现的可能吗?“身残志坚”说上去容易,要真正做到,那需要多么坚强的勇气。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那么剩下的事情,自然是怎样活了。

他曾经活在逃避中——地坛,是作者精神的寄托地,是在他人生出现大的挫折,心灵遭受极度痛苦,在生与死之间徘徊之时,他来到了地坛,似乎这地坛就是专为等他。穿越时间的隧道,来倾听他这样一个人的心声的。在这儿,他获得了很多启示。他从地坛的苍老斑驳中读出的是一种沧桑、一种悠远的历史情怀。可以说,此时的地坛,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历史遗迹,而是作者心灵的栖息地,是他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找到的一个精神寄托所,也是他逃避生活,逃避人生的最好的场所。

他活在地坛周围苍劲的景致与生命价值的叩问中——“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塌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的玉砌雕栏”,是的,这些曾经是那么华美,那么精致的东西,在时间的剥蚀下,已经香消玉殒,风光不再。而那颗古老的树木,尽管默默无闻,自在生长,却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在历史的长河里,默默的生长着,而且现在愈见苍幽;还有那些荒景野草,,尽管很不起眼,但是他们也自有自己的乐趣,在那儿茂盛的自在。这就是生命的本真状态!

那些人造的繁荣,经不住时间的侵蚀,生命的绚烂不过是过眼烟云,只有默默如小草、如老树,把根扎在地下,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才会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焕发出勃勃的生机。这就是生命吧。看看那些地上的小虫,那些微贱的生命,一样有着他们生存的意义,存在的价值。他们并没有因为着而放弃生命。所有这一切都会使作者想到了他自己。是的,我虽然残疾了,生命可能没有那些雕栏般绚丽一时,没有琉璃般炫耀的朱红,我只能像那些微贱的小草、小虫,默默无闻的生存着。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使我的人生更有意义,作为一个生命体,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必要再想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必要再为生与死来浪费时间,活着而且活下去,这就是摆在我面前的道路。时间会冲刷掉一切虚浮的东西,只有那些真实的东西,那些脚踏实地的东西,才具有很久的生命力。

如果说地坛让他对生命有了更本质的认识,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那么母亲和地坛周围的人们让他坚定了让自己的生命发光的信心。

张爱玲《半生缘》读书笔记1000字


张爱玲《半生缘》读书笔记:生命是一场聒噪而又华丽的荒凉

因为雾霾天气中小学生都被停课的新闻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宣传着,这也应当算是这个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事件之一了。污染、雾霾、拆迁、房价,这些词汇终日成为当下说不尽的话题,说的多了,仿佛就像在说一件隔靴搔痒的事,事不关己一样,照旧像平常一般,上班、下班、谈恋爱、买房子、结婚、生小孩,命运永远不在自己的手里,那些成功的传说被传颂的越来越远,倒像来自另一个世界。

床头放着一本张爱玲的《半生缘》,与石姑娘通完视频翻来看,打开了就一发不可收拾,通宵达旦的看了一夜,整整把这场长达十八年的恋爱看完,看完却留下一丝凄凉的胜利与喜悦感。

窗前照进一束晨光,照在书本的最后一页,让人仿若还在梦中,沉侵在老上海聒噪的弄堂里,伴随着电台里传来的断断续续的胡琴声里和磨刀匠、买蘑菇豆腐干的吆喝声,看着这场被命运打乱的游戏一幕幕上演。

曼桢和世均的爱情开始的时候是那么的令人唏嘘不已,从相互的爱慕、到相知、相恋,每一幕仿佛我们都站在他们跟前亲历了这场平凡而又让人羡慕的爱情。

爱情之所以伟大也许就是他在平凡之中总能给人以无限的期许吧,爱情的火花是如此的闪亮,让两个平凡的人无时无刻不充满了生命的朝气,无论生活是如何的琐碎,只要这两个人在一起,那么他们就应该是幸福的吧。

至少在他们恋爱时的分分秒秒都是那么珍贵,珍贵到让他们半生的心都停留在那一段时间里。我总觉得很多人都是为了爱情里的那些分分秒秒而活的,没经历过的人身上到底少了一种气质。话又说回来在这个无聊的世界上走一遭倘若没有那些分分秒秒珍贵的经历,那么他的生命中也算存在了某种缺失与遗憾了吧。

故事转折是从家庭的变故开始的,要把两个爱到谈婚论嫁的人分开,家庭原因应该算是最好的借口,就算在当下总不免依旧听到这样的故事,某某恋人在双方家长见面时谈蹦了,最后闹的不欢而散,爱情最终拜在了世俗里。

离曼桢生活的世界大概也已过去了七八十年了,社会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着,可是世俗依旧是爱情最大的敌人,一夜间改革开放春风吹起,许多人富起来了,这些人的孩子在今天成为了富二代,占据了大多数的社会资源。

旧社会里的那些门当户对的说法又冒出来了,人们越发带着世俗的眼光去看人,家庭怎么样,工作怎么样,年纪合不合适,有没有房子,有没有车子,两个人若要正常的恋爱,上面这些条件必须一条条严格的审查,条件达标了才能继续恋爱的事宜。

恋爱有了那么多先遣的条件的要求,有多少人是为了那些条件而在一起,多少人是为了爱情在一起呢?

爱情正在变得廉价,所以世界上便多了很多的叔惠与翠芝这样的人物,爱情未发生便扼杀在摇篮里,等待年轻不再时,才想到当年的拥有那份若隐若现的情感已经抓不住了,眼下追逐的一切只是幻影,当初错误的选择只会另自己变得更加虚无,最终变得面目全非,又想起来当年那场没开始的恋爱有多么的珍贵。

他们是那种彻底的可怜人。曼桢与世筠到底是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命运沉浮,沧海桑田之后那份情还在,那是一份取之不尽的珍宝,无论身边陪伴着什么样的人,回忆起来的时候总会勉起略带沧桑的笑意吧——至少我幸福过。

爱情再美好最终也抵不过生活和世俗的聒噪,我们能争取的也许就是那份回忆时勉起的那一抹沧桑的笑意——至少我爱过。人到底是一个坚强的物种,大多时候都是在默默忍耐,也许就因为那分分秒秒的闪光点,所以我们才能抵得过岁月无尽的摧残与折磨吧。

所以,生命不过是一场聒噪华丽的荒凉,我们最好珍惜爱情在时的分分秒秒,它如此短暂与宝贵,却值得用一生去回味。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实用10篇)


不久前,我们都被一系列热门书籍作品所吸引,这些作品深入人心,引发大家对文学的热情。而写一篇读后感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书籍的理解,还能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写作能力。如果你正在苦恼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那么我们为您准备了有关“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的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感作者的用心和深度,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个故事和其中的人物。这本书让我感慨深刻,引发了许多思考和探索。感谢您阅读我的读后感,希望这篇文章能够激发您对文学的热爱和思考。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1

这本书讲了一个悲痛的故事爸爸妈妈并不相爱,父母离婚,妈妈最后失踪,爸爸悲痛欲绝。可作者用孩子的目光看待这个事情妈妈是精灵,爸爸只是不习惯妈妈,妈妈迫不得已离开。

作者用细腻的文笔写出了这个美丽幽雅的故事,用孩子般纯真的目光扫视这个残酷的事件。或许用自己的另一面看待事情,事情就会变得和开始截然不同,会更具有温情、具有温暖。

我又仔细回想了我的点点滴滴,发现好多生气的事情或许换个方面想就会避免许多争吵。他把我的钢笔摔坏了他或许是不小心碰掉的;她吵完架不理我了她或许在伤心、难过。

看到生活的另一面后,我感觉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糕,而是充满激情和阳光的。我从脾气爆燥的人逐渐变成了先换位思考再调解矛盾的润滑剂。

或许,生活会很糟糕,但心里的世界永远是决定你对生活的态度,它将引领你走向远方和未来。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2

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有了很多疑问,主人公的妈妈不是人吗?他会魔法吗?他会伤害人类吗?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故事的主人公叫陈淼淼,陈淼淼的妈妈只喝可乐,陈淼淼喝雪碧,她爸爸喝黄酒,每天都是陈淼淼负责拿杯子的,一天吃饭的时候,陈淼淼不小心把爸爸和黄酒的杯子装上了可乐,放到了妈妈的座位上,那个杯子里面还有一些残留的黄酒,由于黄酒和可乐的颜色实在是太像了,陈淼淼以为那就是上一餐剩下的可乐,他把自己和爸爸的杯子分别倒上雪碧和黄酒,妈妈把菜端了上来,一家人就边吃饭边聊天,妈妈喝了一口可乐,突然满眼一白寒,在第一口可乐推开桌子,跳起来他的眼睛瞪得好大,爸爸扶着妈妈就往卧室走去,走着走着,妈妈的腿慢慢变成蓝色,我本想托住妈妈的脚,可是高跟鞋从他脚上滑了下来,爸爸把妈妈扶到了卧室,以在灯下,妈妈的脸也变成蓝色了,接着妈妈变成了一团蓝色的影子,当妈妈醒来变回了原来的模样,妈妈看陈淼淼害怕自己,就只好解释了这一切,原来妈妈是一个来到世间寻找感情的精灵,一来到人间,便爱上了爸爸,陈淼淼听了,原谅了自己的妈妈,可是爸爸要跟她离婚。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忽然有一天,陈淼淼发现自己的妈妈竟然喝青蛙血来维持人形,陈苗苗实在是接受不了,但妈妈只能伤心又无奈的离去,永远也不能再回来,陈淼淼也只能伤心的送走自己的妈妈。

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3

《我的妈妈是精灵》里的主角是陈淼淼,是一个小孩子,她的妈妈是一个精灵。

刚开始,陈淼淼还不明白自我的妈妈是精灵。有一次,她妈妈喝了酒,就变成了蓝色,陈淼淼害怕妈妈是吸血鬼,所以有点厌恶妈妈,其实她的妈妈很脆弱。

一天,陈妈妈带陈淼淼在外面玩,有许多人的影子都有点发蓝,妈妈告诉陈淼淼,那些都是精灵。

精灵必须喝冷血动物的血,才能坚持人形。

青蛙的血是最冷的,于是陈妈妈便在半夜喝血,陈淼淼上厕所时看到了,青蛙是陈淼淼喜欢的动物,于是陈淼淼更厌恶妈妈了。

陈爸爸害怕这样下去对陈淼淼不好,便提出离婚。

陈淼淼妈妈虽然很喜欢陈爸爸和陈淼淼,但她决定离开人间。

陈淼淼有点儿舍不得妈妈,但又没办法。

陈淼淼的妈妈化作一道蓝光,消失在人间,陈淼淼居然没有哭。

如果我是陈淼淼,必须会很爱妈妈,珍惜一切,即使她是一个精灵。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4

陈淼淼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她的家里就有着一个精灵,那就是她的妈妈。陈淼淼的妈妈十分的爱陈淼淼,她不想让陈淼淼明白自己是精灵,她害怕伤害到陈淼淼。直到有一天,妈妈因一不留意喝了酒,身体立刻变成了蓝色,然后化成一缕烟轻悠悠地在屋里飘着,陈淼淼大声叫喊着:妈妈!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会止不住的流下来。

爸爸告诉陈淼淼她的妈妈是精灵时,陈淼淼不相信这是现实,因为妈妈是那么的爱自己,但她却没有灵魂!妈妈酒劲儿过后,便又恢复了人类的身躯,她得知孩子明白自己是精灵时,便带着陈淼淼飞上了蓝天,想尽一切办法让陈淼淼从悲哀中走出来。陈淼淼感受到了妈妈是爱自己的。

当妈妈要离开陈淼淼回到精灵王国的时候,看见妈妈一步三回头的走上候车室,陈淼淼明白妈妈是惦记着自己,她又一次恍然大悟:妈妈是爱自己的,甚至胜过她的生命!妈妈的爱是无私的。陈淼淼不禁留下了幸福的眼泪

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动物,无论是人类,无论是精灵,他们心中都燃烧着爱的火花,他们都十分的爱自己的亲人,当然更爱自己的孩子,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只希望孩子能更加的幸福,那么,我们也要用爱的眼睛去看待世间的每一个事物,观察世间的每一个细节,让世界充满爱吧!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5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陈淼淼的小姑娘,原有一家幸福美满的家,因为爸爸知道妈妈是小精灵,爸爸就不理妈妈了。

有一天陈淼淼就在帮妈妈倒可乐,爸爸就以为陈淼淼要喝可乐,爸爸就在后面的大瑶以上大喝一声:“陈淼淼不准偷喝可乐牙会黑的,可是妈妈不知道陈淼淼要给妈妈倒可乐,所以妈妈听见了也跟了一句:“陈淼淼不准偷喝。”那时候我想妈妈的杯子里倒满了可乐,我也不能把准备可热都倒掉,太浪费了自从爸爸开始在晚上喝点酒,妈妈就坐在篱笆吧,最远的那一边桌子上吃饭,他甚至不喜欢闻到酒的味道,因为妈妈碰一点黄酒就会变成蓝色的精灵,妈妈含着第一口可乐一推开桌子跳将起来,爸爸也跳起来一把接住妈妈,把妈妈抱进了他们的卧室。后来爸爸就知道妈妈胖一点,黄酒会变成蓝色的精灵,所以爸爸就说我们离婚,然后他们就离婚了。

我没觉得这人有什么好,也没觉得精灵有什么好,可爸爸妈妈不这么想,小精灵,总要回到小精灵的世界里去。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让我和你讲讲其中的故事细节吧。你听了,一定会感动的热泪盈眶的。

爸爸一回家,妈妈就把烧好的饭菜端上了桌。吃饭了,调皮的我偷偷的在妈妈的装满可乐的碗里倒了一些黄酒,可正当妈妈喝上可乐的第一口时,她顿时变成了一团蓝色的影子。爸爸和我说:“妈妈不是真正的人,她是真正的人以外的一种人。她是蓝人,蓝人不能碰酒精,一碰就会现原型。”

爸爸还说:爸爸和妈妈在‘我’出生的那一年就有一个协议,到了我知道妈妈的真是身份的那一天,他们就要离婚。‘我’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离婚,‘我’干了许多事情,但最后,爸爸还是要离婚。有一天,‘我’晚上出来上厕所的时候,看见妈妈正在杀死一只青蛙,然后把他们的血都喝了,最后把青蛙的遗体放进一个蓝色的盒子里……

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感情是世界上的胶水。‘我’的妈妈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也是为了感情。

《我的妈妈是精灵》真的让我深有感触啊!这本书告诉我们人间的爱让人印象深刻,也告诉我们爱永远不会消失。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7

这几个星期读完《我的妈妈是精灵》这小说,他是一个幻想故事,这本小说里面的故事是很普通的,也很真实。并且,还加上上海的图片。

陈淼淼是一个女孩,他家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在没发出这件事情以前,都是过着平凡的日子。晚上,吃饭了,每人都用着自己的杯子。爸爸杯子里倒黄酒,妈妈杯子里倒可乐,我的杯子里倒雪碧。妈妈滴酒不沾,他坐在离爸爸最远的位置上,连酒味都不闻,陈淼淼不小心把爸爸妈妈的杯子搞混了,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倒了一点黄酒,他想,应该没事。妈妈喝了一口,突然跳了起来,爸爸也跳了起来,接住的妈妈,妈妈的身体飘了起来,爸爸挽着他,向卧室走去,妈妈弄好一点点的变成蓝色,陈淼吓呆了。再灯下,妈妈像一块蓝手帕一样。慢慢的,妈妈成了一团蓝色的影子,原来妈妈不喝酒的原因是酒里有酒精,彤彤妈妈一碰就会现原形。他不是真的人,但他不会伤害我们,明天早上就会变成的模样,到了早上,妈妈带他飞了一次。爸爸说要和妈妈离婚。他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离婚,他变学坏,从此,他们再也不提了晚上,她去小便,看见妈妈在杀青蛙,他特别恨妈妈。妈妈说:“我会走的。"第二天,爸爸妈妈离婚了,晚上,妈妈走了!

这部小说真好看啊!讲了陈淼淼一家人的生活。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8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是婷玉从同学那里借来的,我答应和她一起看的,她看完了把书捧到我面前,郑重其事的对我说,“妈妈,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看看这本书。”我当时没有多说什么,现在想来,当我真正看完了,我有些明白了她当时应该心里有很多想说而未对我说的话。

这本书讲述了陈淼淼原本幸福地生活在上海,但是不小心让妈妈沾了酒,从而发现了妈妈是精灵的秘密。由于她提前知道了这个秘密,他的爸爸不再等她长大,直接告诉陈淼淼他要离婚,他无法再忍受她妈妈不是人的生活。

陈淼淼不愿意父母离婚,她和同学一起策划怎么样让自己的父母在乎自己,试图以此唤醒父母对她的爱,让父母因为孩子而继续唯系婚姻。她和同学晚上不回家,成功的让父亲答应不再离婚,但从此之后,他发现父亲像换了一个人一样,过上了行尸走肉的生活,最后陈淼淼终于明白而放手,让精灵妈妈回归精灵世界,让爸爸回归正常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我和孩子爸爸不和睦的婚姻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我们曾经当着她的面吵过,撕打过,我知道这些很不对,不应该孩子们面前发生,可是有很多事情不是我能左右的,很多时候是他爸爸的情绪影响了整家庭的情绪,所有这些,我知道在她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我想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所以我无数次的选择妥协,只为了将现有的生活继续下去,只为了陪她们姐妹俩一起走下去。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9

有一本书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他叫《我的妈妈是精灵。

故事发生在陈淼淼家里,今天成了了,家里发生了一个惊天动地的事情,她妈妈喝了一点酒精就全身变蓝,变得像一片纸一样薄,一样轻,陈苗苗吓了一跳,问这是怎么回事?爸爸告诉了他答案,原来他的妈妈是精灵,陈淼淼根本就不相信,可她怎么看?怎么看也看不,初他的妈妈是精灵,爸爸告诉陈苗苗妈妈,只要碰一点酒精就会现为原型,在她身体的时候,她都不能去医院,因为医院有酒精,但是爸爸说明天一早你妈妈就会好起来的,陈淼淼,这才放心。

第二天陈苗苗的妈妈果然恢复了原样,他醒来了,陈苗苗有点害怕,他妈妈也看出了,她在害怕,就说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你看我的舌头没有血,我的牙齿也不尖,这下陈淼淼才放下心,陈淼淼又说你能带我飞,说着陈淼淼的妈妈就飞了起来,它不像童话里长翅膀,他是直接飞了起来,在屋子里飞来飞去,哈,妈妈抱着他飞过他的房间,飞过客厅,回过厕所,家里的各个角落都飞了一遍,他把陈苗苗放一下,对着爸爸亲了一下,如果爸爸醒来了,陈苗苗的妈妈可不能这么放肆。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 篇10

一本书深深的吸引着我,那本书叫《我的妈妈是精灵》。

为什么这本书叫我的妈妈是精灵呢?谁妈妈是精灵呢?是什么样的精灵呢?我带着这些问题翻开了这本书。

有一个女孩,他叫陈淼淼,今天发现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他妈妈喝了酒,就是脏了这么一点点酒,全身都变蓝了,陈淼淼吓了一跳,他的妈妈,这是怎么啦?最后从爸爸那得来答案,原来,他妈妈是精灵,但是陈淼淼怎么看他的妈妈也不像是一个精灵,他爸爸告诉他,只要他妈妈碰了一点酒精,就这么一点点,就会现出原形,连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都不是去医院生的,因为他妈妈怕医院里的酒精,但是爸爸告诉他,他妈妈明天早上就会好起来,陈淼淼这才放心了。

第二天终于到了,陈淼淼醒来,发现他妈妈站在他房间里,恢复了人的样子,陈淼淼非常害怕,他妈妈看出了他的害怕,就说别怕,他不会吃人,还伸出舌头让他看它的舌头上有没有血,陈淼淼还是很害怕,他妈妈又张开嘴巴让他看,他的牙齿不是尖的,陈淼淼这才放心,又说,“妈妈你能带我飞吗?”他妈妈就飞起来了,不像童话中的那样,分数是翅膀直接飞,而是直接静静的装在那飞起来,他妈妈抱着他,飞过房间,飞过客厅,然后放下他,对的沉睡的爸爸亲了又亲,要是爸爸是醒着的他妈妈可不敢这么放肆。

我就跟大家分享到这,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如果我妈妈也是经典,那该多幸福啊!

《史记》的读书笔记10篇


以下“《史记》的读书笔记”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普希金曾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读后感书名是一部让我们受益匪浅的作品,由{作者人名}书写。我们也可以让这些感悟汇集成一篇读后感。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1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2

《史记》是西汉伟大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创造的中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不仅是一部历史作品,也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史记故事》里选的故事都是《史记》的精华。从传说中的皇帝到西汉的武帝,按时间顺序写的。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也为我们了解历史打开了一扇门。

这本书有130篇文章,52万多字。这本书也创造了传记史书的形式,对后世的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耐人寻味的故事被编织成代代相传的历史记录。

司马迁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都很传神,性格鲜明,语言生动,文字优美,读着读着,仿佛心情很美。随着剧情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改变。以英雄之乐为乐,以英雄之忧为忧,感受英雄之情。轻松幽默的语言和扣人心弦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史记》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称霸全国的情节。屡战屡败,终于横扫六国旧势力。因此,朝鲜灭于前230年,魏灭于前225年,楚灭于前223年,燕、赵灭于前2xx,齐灭于前2xx,从而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3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

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4

“力拨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是项羽的悲歌,也是他自身的写照,在最后一刻选择乌江自刎之人,曾经带着八千江东子弟奔行于战场,曾经击垮强秦成为“霸主”,最后在乌江边却只有二十八骑兵,或许时间可以冲刷一切,而时间所流过的地方,便成了历史。

这是个抱有雄心的人,敢说出“彼可取而代也”的少年,奔驰于沙场,到变成倍受人尊敬的项王,的确是个伟大的人物,但他却没有回眸身后血红的战场,多少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而选择的地方,多少亡灵将会飘泊的地方,多少失去至亲的人哭泣的地方。

大概,没的牺牲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我们将飘浮于血海之上的地狱命名为世界。战争之中,很多人都会成为这血海的一部分,也许项羽在“坑秦卒二十余万人”之时并没有想过吧,他也会成为血海的一部分。在战场上,谁都没有对错,因为某一个目的、某一个信念的战斗,但是在杀了人之时,被杀人的亲人、挚友就会产生怨恨,怨恨就会产生新的战场。战争、战争的现实就是杀戮,项羽,也并没有想过敌人也是人吧,都拥有过重要之物的人吧。

杀戮得来的只是暂时的天下,只有虚伪的和平,天下也好,国家也好,只有爱与和平才能得到永远的天下,但是也并不是完全就是这样,如果一个已腐朽的地方,仍旧毫无反抗,逆来顺受的话,处境也只会更糟,那么能完全改变又可以避免流血的方法又是什么?时间正微笑了,它将继续前进。

但是杀戮并不是真正的项羽,“君王为人不忍”,范增对项庄这么说过。的确,项羽是豪爽的,“壮士!赐之厄酒”、“赐之彘肩”、“壮士、复能饮乎”,面对怒瞪自己的樊哙,项羽这么说道,没有恼怒,也没有骄傲,以一番豪情对待另一个豪义之士。

“天下匈匈者数岁者,徒以吾二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也”,他对刘邦这么说过,他也具有怜悯之心,当初对于秦的反抗也不是因此而来的吗?但是一切又将建立在血海之上,这是旁观者的视角,当局者按照自己的正义而行动,但又何为正义?在实行这份正义之时,又有多少灵魂的消亡,但是这便是现实,想要得到什么,必须付出什么,即使得到的并不是所期待的,战争或许也只是一种对于自我正义的体现,但战争的现实依旧还是杀戮。

在项羽那颇有讽刺意味的那句“吾为汝德”中以自刎终结了一段战争,但又不缺乏一丝豪爽,然而他却注定认为“天亡我”,其实并不然,如果要说人生是一本书,我们每个人都是作者,自刎,是项羽自己选择的,那么,他后悔吗?我并不清楚。也许,在乌江边上正漂泊着一个壮士,一个曾经的霸王的影子,他抑是笑、抑是痛苦,只是一直漂泊着,他的名字叫“历史”,他还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不同的地方,不仅是在这乌江的边岸上,他存在于每一个人的身边。他只是默默地注视着我们的每一天,默默地记叙着什么,默默地陪伴我们。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精彩生动的人物传记——史记》。这是大队部发的书,是贺老师给我的,里面有很多人物故事,比如:韩信、张良、刘邦、项羽、萧何......,总共有15个人物的故事,其中伯夷和叔齐在一个故事里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刘邦,因为她和我同姓,而且忧国忧民,打仗时也不是像项羽那样不听取别人的建议。刘邦还知错就改,在他灭掉秦国后,说要在秦王宫殿中好好享受一番。但张良和樊哙都觉得此举不妥,力劝刘邦为了大业,当前还是应该忍耐一下,不能急着享受,樊哙还直言不讳地质问刘邦:"到底是要打天下还是要当富翁?"刘邦立刻清醒过来,接受了他们的建议,马上封存了秦国所有贵重的珠宝财物和府库。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人物,还有很多和咱班同学同姓的。我猜呀,李波翰肯定喜欢李广;张鹏涵肯定喜欢张良和张骞;陈新凯肯定喜欢陈平和陈胜;刘修名肯定和我一样喜欢刘邦。呵呵,你喜欢哪位呢?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6

一、项羽本纪

1、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

2、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3、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

4、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

5、“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柰何,虞兮虞兮柰若何!

6、“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从某一个层面来讲,我很欣赏项羽这个人。譬如,他的英勇善战。再譬如,他的凌云壮志。然而,他,终究不是一个完人,他亦是有他的缺点。若非,他也不会落得死无全尸的下场。

对于他“不学一人敌,只学万人敌”的这一点,我很是佩服。可是,他并不是那种刻苦努力的人,也没有十足的毅力去学习,这样的项羽,不是我所敬仰的。我们不是生于古代,也并非生于战争年代,不需要习武,不需要练功。我们也不可以学习只为了“足以记名性”,我们学习是为了有充实的`基础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生于和平时代的我们的责任。我们学习,是要勤勤恳恳的,不能三心二意,不能像项羽一样只有一分热情。

项羽想要称霸的念头在他很小的年纪就显现出来了,从他发出将秦始皇取而代之的宣言以来,他一直为自己的理想进军。这一个过程中,他通过杀人来夺取权力和兵力,个中原因是有几分迫不得已,可是对于我们来说,杀戮毕竟不是一个正当的途径。究竟项羽是不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呢?鸿门宴上,他不顾范增给他使眼色,放了刘邦一马,这表示他还不是那种将人赶尽杀绝的人。但,他为了逼迫刘邦就范,又会起了烹食刘邦父亲的念头,这样的项羽,难道不是狠心的吗?

我对项羽破釜沉舟这一做法实是十分敬佩。有这种胆量和气魄的,历史上能有几人?置之死地而后生,大概也有一点破釜沉舟的意境吧。不是谁都有勇气断自己的后路的,只有视死如归的人才敢于使用这样的计谋,来逼使将士们殊死一战。

最终他的梦还是碎了,但是他永远是曾经意气风发的西楚霸王。

二、孔子世家

1.“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2. 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3. 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4. 孔子曰:“野哉由也!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矣。夫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君子於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5. 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所慎:齐,战,疾。 6. 太史公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乡往之。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於夫子,可谓至圣矣!

被尊为“圣人”的孔子有一个并不是拥有一个好的出身,但我们不以出身来评价一个人,因为他的学识他的政治观点都足以让所有人忘记他的身世。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孔子一样古往今来都名满中外。最令我讶异的,当属在韩剧中出现的一幕:小孩子在车上背诵《论语》。这不仅让我发现了孔子的伟大,而且觉得我们中国人在熟读《论语》这一方面却比不上韩国人。

孔子确实是一个圣人。他的学说并不是局限于他那个时代,有很多珍贵的理论是可以流传至今的。稍稍接触一下,你就会发现很多有用的道理。我的确很敬佩孔子,因为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他的东西不比老子的深奥,不如庄子的飘逸,但是大多数的人都能够轻易读懂,明白透彻。这样,才能将这些知识道理传播给大众,而不是少数人。就现在流行的《***解读》来说,就很能说明孔子的伟大。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就连很多伟人也无法配上这句话,但是孔子是当之无愧的。司马迁说得不错:“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於夫子,可谓至圣矣”。古往今来,能有几人配得上“圣”这一个名号,我们也可以从史书上知道,“诗圣”之类的某一方面的圣人还是存在的。但是,孔子的圣人,而不是“学圣“智圣”,前面不用加任何名词,因为他是至圣!

三、李将军列传

单从《史记》的角度来说,司马迁对李广的评价是过高的,但是就李广本身而言,他还算是一个一代名将。列传开始,就对李广的英雄形象加以塑造。“帝曰:‘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

李广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遭遇了很多的坎坷,在这方面,司马迁不免与自身联想在一起,因而会惋惜同情李广的一生,自然评价就过高了。李广是个英勇善战的人,这一点从他的显赫战绩中可见一斑。但是他没有因为自己的功绩而得到应有的奖赏,这是因为朝中皇帝的宠信都排挤他,这一方面是值得同情的。

李广的胆略是实在让人佩服,然而他也许真的生不逢时,不能得到高官厚禄。对于李广治理军队的方法,我个人觉得有些值得赞赏,有些是不得当的。李广从来不谨守规章制度,但我认为军中保持纪律是必要的,这样才不能使得军心涣散。李广为人廉洁,得到的赏赐总是全部分给他的部下,这一点我很是欣赏。这样,他和士兵们同吃同喝,赢得了大家的信任。正因为他乐于分享,所以他当了四十多年的官,到头来家中没攒下一点钱财。

李广可以说是倒霉的一个人,因为他出征了好几次,可最后别人都有赏赐,他却劳而无功。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天意弄人;但另一方面,他本身的原因也使他命运坎坷。最后,李广自刎而死。他部下的官兵都伤心痛哭,百姓都为他哀悼。我想,就算他一辈子官运不是亨通,但他起码是百姓喜爱的将军,这也够了。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7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通过这本厚厚的书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统治天下的秦始皇、勇猛的项羽、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但是,让我最喜欢的是勾践的卧薪尝胆: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俘虏。勾践忍辱负重,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会稽。勾践在躺卧的地方吊了个苦胆,每天夜里躺在柴草上,面对苦胆,吃饭时都要尝尝苦胆。就这样勾践经过了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这就是卧薪尝胆的故事。他告诉我们:失败了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

《史记故事》是一本好书。它让我们从小就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这本书也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退缩,都要持之以恒,才能完成我们美好的梦想!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8

《史记》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爸爸送我的版本是白话文版。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读完了这本书。

“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阅读《史记》这本书的收获。

在《史记》里,我读到了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尊师重道的事迹。

公元前521年,孔子的学生宫敬叔要去周朝京都洛阳朝拜天子,孔子明白老子在洛阳居住,为了能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便和宫敬叔一同前往洛阳。来到洛阳的第二天,孔子便迫不及待地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老子当时正在著书立说,听闻誉满天下的孔子前来拜访,立即放下手中的刀笔,迎接孔子。孔子进入大厅,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后,才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因为孔子态度很诚恳,老子就很详细地跟他讲解古代的“礼制”。孔子学到了很多关于古代“礼制”的知识。

闭卷沉思,我想到了我的教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为刚上小学,没有定性,上课忍不住玩小玩意儿,被教师发现了。教师第一次提醒了我,我就停了下来,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了,又把小玩意拿出来玩,教师那双火眼金睛又发现了,就叫我站起来。本以为这样我就能够好好听课,谁明白,我再次玩起了小玩意。于是教师板着脸说:“站起来也能玩,要好好听课才是。把手上的东西拿上来,没收!”我看着教师严厉的脸,便明白我在课堂上玩小玩意是不尊重教师,不尊重同学,不尊重知识,我羞愧地红着脸低着头,乖乖地把手上的小玩意交到讲台前。当我转过背,发现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当时我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课后,教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教师批评你,让你在课堂上站起来,是因为你影响到了课堂秩序,教师期望你好好学习,将来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要记住:尊重别人是在庄严自我!”

孔子是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把自我当成学生,千里迢迢地去向老子求学。给我们树立了尊师重道的榜样。

相较于孔子,我在学识上是一张白纸,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各方面都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而尊师重道是我人生中永不停止的课程。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9

正如唐太宗说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史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历代王朝的兴衰,认识历代伟人,并得以体会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还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作者司马迁以卓越的手法,独具匠心的技巧,锻造出了这本文学史上的名著。

《史记》中我最尊敬孔子,他知识渊博,一生都在学习,他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人格修养学,有着谦虚不耻下问的高尚品德,孔子的思想是永恒的指路牌,引导后人走向正确的道路。

《史记》所呈现的是先秦至汉代的中华民族精神,随着历史的改变,时间的消逝,这精神凝结为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这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值得我们用心学习的。如孔子那样,我们要热爱学习,热爱读书,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作为新世纪的中小学生,更要有学习意识,保持进步。

读《史记》我看到那一代代的王朝更迭,为何有的国富兵强,有的却土崩瓦解呢?那是因为国富兵强的国君,有着更好的治国方法与目标。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目标,一个好的目标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当然有了目标,就要有去实现目标的方法,一个合理的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关键,而实现目标还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你不要以为这些小事对你没有任何帮助,你把这些小事的经验积攒起来,不知不觉中你再回头看看,就会发现这些经验,已积攒成你强大的后盾,它可以帮你攻破人生的重重难关。

读《史记》我认识了临危不惧的项羽,他很自信,还有远大的志向,但是过度的自信就是自负啊,有锋利的矛却没有抵御的盾,这无疑是致命的伤害,而现如今不就有很多人带着这样的自满吗?最后一事无成,碌碌无为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他还很有主见,这才使得他可以抵万人,回首现在却有很多人只知盲目跟风,这会使自己逐渐的迷失自我,对未来一片迷茫。

《史记》是多么好的一本书啊!作者司马迁,却是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完成的这本著作,他从不向恶势力低头,遭受宫刑的他,看似被人踩在脚下,实则他是高人一等的巨人,因为他一生都在为社会做出贡献,正如我们现在的白衣天使,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不怕困难与痛苦,与病毒斗争着,与死神抗争着。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10

关于司马穰苴的故事只有一个,杀齐景公宠臣庄贾,相比各种忠臣将领被害的故事,司马穰苴可以说是玩战术的心都脏,以此震慑三军将士。

太史公看不起司马穰苴,说把他的兵法与早前司马氏的兵法简直是侮辱云云。

仔细想想,这件事从表面来看,是司马杀了趾高气昂的宠臣,由此严明军纪整顿三军的励志故事。但是,这种事情,突击发生可以体现将领的忠直不阿,但放到司马穰苴身上却表现为奸诈。

其一,齐景公对有知遇之恩,他却算计他的宠臣,监军的事情是他自己要求的,约定也是他立的,从一开始就挖了个坑给庄贾跳,以宠臣之骄横,肯定没把和他的约定放在心上。而且,他明知庄贾会迟到却连最基本的违纪提醒也没有。奸诈之相,可谓全露。

其二,需用这种手段确立威信,可见其统军之术未见高明。

吴起为人残忍,功利性极重,杀妻的故事叫人倒吸一口冷气。最后为名利而死倒是应有之理。

孙子倒不失为出色的兵法家,吴王演兵那段,我觉得有一点小小的玩味之处,虽说军纪严明,也有点报复看不起他的吴王的意思在里面。

孙膑韩非的经历都有相似之处。孙膑竟然对庞涓那么了解,却还是中了计,失去了双腿。韩非既能写出说难这样的绝世名篇,却既不能揣度秦王的心思,也不能了解自己同窗李斯,以致失去性命,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老子,其犹龙也。非吾等所能评价。

百战百胜武安君白起,也逃不过应侯之灾。大概不能自免吧。又说死前,白起自言欺骗坑杀四十万降卒,当死也。

王翦传里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客曰:“不然。夫为将三世者必败。必败者何也?必其所杀伐多矣,其后受其不祥。今王离已三世将矣。”

我想这意思大概是说,三世都为名将,那这国家一定经常打仗,百姓不能安息,不能安息,长此以往,百姓必反,所以到了第三世即使子孙才能过人,不得民心终会失败,也就是受其不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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