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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后感2000字

发布时间:2022-02-26 来源:互联网

雷雨读后感题记范例363字。

读完《雷雨》,外面已夜深人静。

看过《雷雨》的人,都在痛斥着周朴园,痛斥他对侍萍的无情与冷漠,痛斥他金钱至上的贪婪与自私。

然而,周朴园对鲁侍萍,真的没有一丝的感情吗?

其实,周朴园年轻时也是一个接受过新思想的青年,呀接触婚姻自由、爱情自主的新观念,因而才会大胆地追求爱情、享受爱情,和美丽善良的下人侍萍陷入爱河。然而,他终究不能与自己的出生阶级彻底决裂――这不是琼瑶小说,最终又回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内心。作为资产阶级,他在“吃人”,然而作为他自己,他又何尝不在被人“吃”?

一道不可逾越的阶级壁垒,把他们双双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场势不可挡的大雷雨,注定了这个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大家庭的悲惨命运。

由曾经豪华一时的周家大宅改成了的医院里,是由麻木生存到最后死寂般沉默的、神志不清的侍萍。

远方,传来一阵衰弱的咳嗽声,他,怀着忏悔的心情,迈着蹒跚的步子,悄然来到她的身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和许多人一样,在曹先生的《雷雨》中,唯独偏爱繁漪,始终为她的不幸感到难以释怀。喜欢她,是因为她的偏执与不幸,因为她的美丽与落寞,因为她的聪慧与无奈,总之她就是那么一个如精灵般美妙的女子,不幸的是却受到命运最无情的戏弄。

尽管她是一个那么值得同情的女人。

正像曹禺所说的,繁漪有一颗美丽的心灵,只是上帝偏罚它生长在干枯的土地上。只要一点水它就能幸福地活下去,而周萍正是这水。但水却不肯将它的希望维持的长久一些。若说繁漪对周萍的爱出于本能的话,那她对他的恨则更是天经地义,起码繁漪的感情永远是鲜明的,永远有棱有角。她不会虚构任何感情,更不会消亡任何一点憎恨去博取爱情和同情。这一点比周朴园可爱一万倍,因为她敢爱敢恨;比周萍可敬一万倍,因为她敢作敢当。

繁漪因为爱而坚强,又因为爱而软弱,因为爱而痛苦,又因为爱而挣扎。

繁漪你是错的。周萍理想中的妻子是四凤,具有良好的传统美德,天真善良,洋益着青春的活力,并且是服从的,拯救他脆弱的灵魂。而不是具有独立反抗意识的你。

繁漪你又是对的。你勇敢地追求自由与幸福,敢于呼吸自由的空气,舒展自己的灵魂,释放最真的你。

现实让一切变得渺远而感伤,爱已不复存在。周萍近乎忍心的决绝将理想的晶球一次又一次地击碎。洁白的希望变成哽咽的绝望。

可惜天意弄人是受了命运的摆布。其实,繁漪这位特立独行的女人,从爱上周萍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走上了绝路。

《雷雨》是一部话剧,因为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读过,但在课文中我们是学习过其中一个片段的,到现在仍然印象深刻。最近,我又通读了这本书,对话剧中的人物矛盾体会更加深刻,而这些人物的悲剧,正是封建资产阶级顽固和腐化造成的,曹禺用这本书深刻的揭露了人们深受封建社会毒害的事实,惊醒所有读者。

雷雨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与伪善的资本家周朴园相关的故事,生活在旧时代,周朴园拥有财富和地位,年轻的时候和女仆的女儿侍萍生了两个儿子,后来有娶了门当户对的女人为妻,而那个时候都讲究门当户对,因此容不下出生卑微的人,侍萍成为了牺牲品被赶走,周朴园的妻子死后又去了蘩漪,但周朴园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蘩漪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受到冷落后和儿子周萍发生了关系,深刻的揭示了资产阶级家庭里的丑陋现象和罪恶。在雷雨的夜晚,一切矛盾都展现了出来,在周朴园的客厅里,人物关系的复杂让人叹为观止,在现实面前,众人忍受不了打击,四凤和周冲触电而亡,周萍开枪自杀,大海出走,侍萍和蘩漪发疯,只剩下周朴园独自忏悔。

读了这本书,你会被剧作家的想象力感到震惊,可以将人物关系设置的如此复杂,而又构建了许多矛盾,然后让所有的.矛盾冲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爆发出来,让故事变得精彩。而这种文学的手法值得我们钻研个学习,从文学巨匠的作品中得到启发。

雷雨将封建时代资本家的丑恶嘴脸和形象揭示的展露无疑,痛斥了旧社会对人民的毒害!

《雷雨》周冲人物分析——坐在船头望着前面丑恶的世界

在《雷雨》中共有八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最具“雷雨性格”的蘩漪、明明是伪君子却又表现得极慈祥的周朴园……周冲从表面上看大概是最平淡的一位,好像从里面删掉也不会惊起太多的波澜,可就是这样的人物给了我最真实而又深刻的感受。

富有幻想力的周冲出场像个孩子,这与罪恶又黑暗的周公馆实在不和谐:现在他的眼睛欣喜地闪动着,脸色通红,冒着汗,他在笑。左腋下挟着一只球拍,右手正用白毛巾擦汗,他穿着打球的白衣服。

这个出场像是闷热烦躁的夏天里忽然吹起的一阵清风,给沉浸在鲁家人压抑的冲突中的观众片刻的轻松。在这以后,他的又一个可爱的行为给周公馆带来活泼的色彩:周冲把头由门口缩回来,做了一个鬼脸。面对严厉的父亲,他也像孩子一样胆怯。

而在剧中,周冲在面对他的父亲做出开除工人的决定时,他却一点儿也不胆怯,甚至可以说,他表现出了另外勇敢的一面。他说:“代表罢工的工人并不见得就该开除。”“这些人替自己的一群努力,我们应该同情的。并且我们这样享福,同他们争饭吃,是不对的。”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大家庭里的少爷,接受的自由的思想表现了出来。

他的转变在喝药的一幕中已经体现。在他见识到父亲是如何逼着母亲喝下药时,他才真正看清楚了父亲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看清楚了这个大家庭里所有人的地位,于是这个天真的孩子哭着跑了下去。第三幕中他来到四风的家中说道:“我恨这不平等的社会,我恨只讲强权的人,我讨厌我的父亲,我们都是被压迫的人,我们是一样。”他的理想社会裂开了一道缝。在那之后,周冲向四风描述了他理想的世界,包括他理想的爱情——

“我想,我想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非常明亮的天空,……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得像海燕似的小帆船,在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闻得出有点腥,有点咸的时候,白色的帆张得满满地,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边飞。那时天边上只淡淡地浮着两三片白云,我们坐在船头,望着前面,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

他的城堡初次展现时,便被现实一次一次攻击着。鲁大海的侮慢让他发现自己与身边人的格格不入,可他还是顽强的拼搏着:“你能同我拉一拉手吗?”然而鲁家的态度让他放弃了抵抗,任凭打击。他发出了最后的感慨:“谢谢你。大概以后都不会有我这样傻的人了。”

而之后雷雨之夜的爆发将他残留的堡垒彻底粉碎。伴随着滚滚的雷声,全剧进入高潮。当他亲眼看到自己心目中慈爱的母亲为了胡扯的情爱变得疯狂,疯狂地喊叫……周冲的许多憧憬,对社会的,对家庭的,对爱情的,被一根名叫现实的铁针逐个点破。至此,他夏日里不真实的梦完全醒了过来。他的孩子气,他的善良,他的礼貌,他的敢于反抗,在雷雨中完全死去了。

可怜的周冲独自坐在船头,望着前面,望着前面丑恶的现实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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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高中生范例五篇


读书,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书籍中为人处世的蕴理,足以启蒙人的思维,解放人的思想。高中学生可以通过阅读课外书籍,来缓解学习上的压力,我们在读了一本书籍后,把自己的领会写下来,可以方便自己接下来的思考。那么,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高中生范例五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边城读后感高中生【篇1】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述了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边城》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流水坠月,遮不了山的青葱;寂静忆风,盖不了水的闲适;时间流淌,带不走你对他的等待。你一直在等待的味道中,一直地等,等着他再次出现于渡口。

边城读后感高中生【篇2】

天气已经转凉,虽然没看到满地落叶,但是秋天好像已经来了。广州漫长的夏天刚刚过去,晚上迫不及待到户外欢送。风吹起来确实很舒服,干燥而且温度合适。但是待得久了,慢慢也有点冷了的感觉。再后来,捂着衣服也觉得冷了。

天保的死当然不应该算是老人的错,只是凑巧老人暗示他应该怎么去求婚,而得不到结果的情况下出船淹死。当然我们不能肯定天保就是有心寻死。但是中国人对爱情的含蓄,在极端压抑的情况下,总是变现出极端的行为。翠翠的父母更是一个例子,两人相爱了却不敢私奔,最后居然选择殉情,一开始我真的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想想,正是一种极端应对极端的表现。可见不管是轰轰烈烈,还是清新单纯的爱情故事,都不是咱过小日子的老百姓玩得起的。

家是温暖的港湾。如果没有辽阔的大海,明亮晶莹的水珠也很快会干涸;如果没有坚固的巢穴,羽毛再丰满的鸟儿也会马上死去。翠翠也有一个家,一个不同寻常的家。她的父母在她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双双离她而去,她和她的具有乡村人典型性格的老祖父带着一条忠诚的大黄狗相依为命。三年的端午佳节、中秋良宵,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慢慢成长着的翠翠,看到了一个告别童年、迈入青春的翠翠,看到了一个从无忧无虑到初涉烦恼的翠翠。在她的身边,生活着一群人们。

天保、傩送、老船夫、杨马兵……翠翠生活在茶峒,这是一个边远小镇。似乎与世隔绝,翠翠与老祖父在茶峒,似乎还有了一个大家庭,这个家,就是茶峒,有着几千家庭成员的茶峒。茶峒人是质朴敦厚的中国人的代表。在那个民风朴实的地方,生活着这样一群人。几十年来,老船夫默默地为东去西来,南来北往的人们用一根几十年的光阴已把他的手磨破的竹缆,摆渡到溪东,摆渡到溪西,在小溪两岸之间穿梭,在过渡人之间忙碌。这一条潺潺的小溪啊,见证了老船夫几十年来的辛劳。

正是这种坦诚和睦的心理,促使了悲剧的发生。在城里,当两个人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时,他们可以毫不顾忌地采取各种手段,各种策略取胜,结果自然是“成者王侯败者寇”;但在边城,因为处处替他人着想,所以处处有顾虑,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时,往往一让再让,一忍再忍,最终都为失去理想而失望哀恸,则会产生两个深深地恨着自己陷入无边苦海中的失落者。正是边城,促成了天保、傩送二兄弟的悲剧,促成了翠翠的悲剧,也促成了翠翠妈妈的悲剧。凡事都有两面性。边城,不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名词了。也许,生活中处处存在边城。也许,边城只是一个浮云一般的梦吧。

边城读后感高中生【篇3】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一)

刚刚读完了沈从文的《边城》,感触颇深。

小说并不长,却把我带入了长长的思考当中。小说以川湘边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当时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为基本,以渡船人的孙女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而展开。

小说的主人公,也就是老船夫的孙女翠翠,其父母迫于内心的道德压力而殉情而死,留下翠翠与老人相依为命。虽然身世有些许凄惨,但也许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长大的原因,触目为青山绿水,翠翠却依然长得天真活泼,单纯害羞,惹人怜爱。她不谙世事,只懂得乖巧地尽力帮忙爷爷守好渡船。就是这种朴素的美丽,也使得当地船总的两少爷都喜欢上了翠翠。

爱情是美好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够轻易拥有的。大少爷天保性格豪爽,他本想退出成全弟弟傩送与翠翠,但却不幸溺死,在原本有发展机会的翠翠与傩送之间形成了隐形的障碍。守船老人因操心孙女的幸福而不断的向人试探,更加深了船总顺顺与傩送对他的误会,使得傩送好几次见面都表现冷漠。翠翠的羞涩,本应是翠翠美丽的一面,但却让傩送错解了。

猝不及防的大雨冲倒了白塔,爷爷的死让翠翠明白了更多,翠翠也许真的再也听不到曾触动她的歌声了,也许美丽的爱情终究注定在悲剧中让人留下遗憾。原本只要说清楚就能得到的幸福就这样在读者眼前生生地错过了。一切像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近在咫尺的幸福,本可以得到的快乐,却就这样在现实中硬生生地被错过了。

这似乎也在启示我们,很多时候,该勇敢时候就千万不要懦弱。

之前我听有些同学说过《边城》,是沈从文理想主义的幻灭,我做不出如此深奥的评价,但我却能深刻感受到沈对他自己笔下世界的向往。那里的人民善良热情,淳朴勤劳,人与人之间没有猜忌,更多的是彼此之间的帮助与理解。

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把钱一一拾起硬塞回到渡客的手上,然后从腰间拿一小束草烟扎到渡客包袱里的场景;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善意的勒迫过路人使用他的药方,喝那一碗解暑的凉茶;我仿佛可以听到竹篁里黄鸟与杜鹃的叫声,和回荡在山间如竹雀叫声一般的傩送的歌声;我仿佛能感受到满眼碧绿,流水潺潺的惬意与悠闲。这是一个美丽而难以寻得的世界。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二)

第一次读沈从文先生的小说,觉得先生的文字里有一种古典的魅力。特别是读到小说的第二章,先生对边城的描写可以说既不浮夸但又动人。其实我是在旅游前将这本小说带在身旁,作为伴侣,也深受里面细密的景物描写的感染,于是决定要去一趟湖南,期盼能够见着真景。只可惜我去的是张家界,距离边城还有一定距离,而更让我失望的,不是地方的距离,而是文化气息的削减,旅游区里,除了聒噪,就是导游背得滚瓜烂熟的介绍词,我想如果导游讲几个接地气的故事,都会胜过这种枯燥死板的独白。

回到小说里,其实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觉得故事里并没有多少此起彼伏,有的是波澜不惊。然而却在这样的安静中,翠翠的生活逐渐地发生了变故:爷爷的离去、爱情的迷离。

回忆翠翠第一次见到二老傩送时的情景。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二老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相比之下,在这个年代,爱情已经变得带有物质与欲望的附加,对于一见钟情也会被现实的生活所打败。身边的朋友常说暧昧是最甜蜜的,我想确实如此,文中翠翠每次见到摊送的激动与羞涩,心里的不安与若有若无的幻想,这些都是动人的。只可惜他们缺少了勇气。翠翠的爷爷是个耿直的人,渡船出身,对翠翠十分疼爱,也为翠翠的未来操碎心,当得知爷爷的死去时,我的心一沉,先想到的是翠翠的未来,接而感叹物是人非之快之凶。文章另一处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二老傩送告知大老天宝他也喜欢翠翠时两人的对话。在茶峒人眼中,爱情是自由的,不受家庭地位高低的影响,不受父母所支配。但是在茶峒出名的两兄弟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让两兄弟为难了。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并没有反目成仇,即便是相互提放也没有,有的是坦白的心声,与公平的竞争,兄弟之情并不受儿女私情的影响。然而老天却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大老死在了湍急的河流里。而二老的思想与生活却因此改变。

读完全文,想起在网上看到的关于《边城》的一句评论: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我想生活是永远不会那么平静的,再清澈的湖面也会因风荡漾,生活中变数很多,我们要做的不是墨守成规,也不是硬性挑战,而是一边保持平淡的生活,一边谨慎地保护我们珍重的人或物。身边的人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别以为处于幸福中,就可以忘记烦恼,等到哪一天身边的人突然离去,你便会认识原来他是你幸福的重要一部分,只可惜已经太迟。所以,请让我们好好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我们需要传承的文化。有珍惜之心,路上才走得踏实。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三)

《边城》是沈从文于1943年完成的一部小说。在沈老先生的眼里,城市是民族文化的歧路,现代化是人类退化的根源。因此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文字为都市人呈现另一种生活、另一种人情;乡下古朴、自然的人性和人生,才是民族理想的精神和人生状态。

当走进《边城》时,那种最本真的自然文明将冲击着当代这种物欲横流的物质文明,当走进那个湘西小镇时,那种情不自禁的感叹将顺着这湘西的水慢慢延伸着,然而当走进那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而宁静的人生时,那种表面上的平静将随着翠翠、老船夫、黄狗的一言一行而澎湃着,因为这是《边城》中的爱。

翠翠是其母亲和一个士兵的私生子,父母都为这不道德的、更是无望的爱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自打出生,她的生活中就只有爷爷(老船夫)、渡船、黄狗。在这简单的人际交往关系以及小镇的原始、淳朴、自然环境的中,孕育着翠翠的单纯、老船夫的和善、黄狗的温顺,因为这是《边城》中的爱。

老船夫,每天为要渡河的人守候着,与相邻四射和谐的相处着,为翠翠的终生大事打点着,虽然所用的方式简单而纯粹最终也葬送了翠翠的爱情,但那种一开始希望翠翠幸福的本意却让人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边城》中的爱。

翠翠,每天帮着爷爷摆渡,静静地听着人们谈话,黄狗忠诚的陪伴,对热闹的向往,对邻家女孩的羡慕,少女的心被山那头一晚的歌声弄得蠢蠢欲动,与大老从未开始却早已结束的爱情,等待着二老没有归期的爱情,以及爷爷的撒手人寰,这一切所编制出的翠翠人生,都让我们想象着《边城》中的爱。

黄狗,陪着爷爷,陪着翠翠,陪着翠翠去看赛龙舟,保护着翠翠,亲近这《边城》里的人们,因为这是《边城》中的爱。

这些让人躁动的内心而倏然平静的景与人的和谐,会让你产生对自然的感怀、会让你对至善至美的人情以及和谐宁静的理想境界充满想象;这些让人平静的内心怦然心动的爱,也许在现实的生活中难以想象,但当你渐渐走近时,你会有一种灵魂的洗礼,你会感到一种精神世界的充实,你会不选择这样的爱但同时也跟着享受着这种爱。

夕阳易逝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然而当我们感恩着这种体验,安然一份放弃,固守一份超脱,不管红尘世俗如何变迁,不管个人的选择方式如何,更不管握在手中的东西轻重如何,我们虽然逃避也勇敢,虽然感伤而欣慰,始终坚守着那种像《边城》中的爱一样纯洁与自然,为心中的秘密花园浇灌着更多的养料。

边城读后感高中生【篇4】

《边城》全书有八万字,故事情节十分简单,湘西边境小城茶峒城外住着一户单纯的人家,家中只有一个摆渡维生的老船夫同他十五岁的孙女翠翠相依为命,茶峒有一个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生有两个儿子,老大天宝与老二滩送,同时爱上了翠翠。人物就在这样的基调下铺开,人是天真未凿的人,事是万古如斯的事,写的是时间的流动,现实的变幻,却有一种脱离现实的乌托邦的色彩,让人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边城》中的人物各个是那么的可爱,但他们自身的个性行为与外在命运的无常,却带出了这样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故事中,男孩女孩单纯的爱、亲人之间的真挚感情、整个茶峒的风俗民情都充满了质朴的人文美,许多认真的人们在不遗余力地过日子,他们都有读者可以寻找到的可敬之处,但同时也很渺小,小到几乎无法反转上天安排的命运,也因此带有一点薄雾般的哀愁,以及沈从文对那些人与乡城的爱。

像沈从文所说的:“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故事中充满了五月中的斜风细雨,以及那点六月中夏雨欲来时的闷人的热和闷热中的寂寞。”细细的雨与闷热中的寂寞,便这样轻柔地萦绕在每个读过书的人心头。很少有一本书,什么都是淡淡的。人物淡淡的,感情淡淡的,连景物也是淡淡的。看这样的文章就像是坐着小船划过湖心一样,泛起一波波的涟漪后又归于平静。

汪曾祺编写的一本沈从文先生的精选里提到:《边城》是一把花,一个梦。一朵祥和希望的花,一个未竟而寂寞的梦,这或许便是对《边城》最好的形容吧。可惜我少有机会轻松地泡杯茶一口气读完一本书,断断续续地读感受也会比较打折扣。期待几年后我会再拿起这本书,细细品味其中的美与爱。

边城读后感高中生【篇5】

早在高中时,就接触过沈先生的《边城》。那时的我浮躁而稚嫩,甚至还不知道里面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凤凰古城,也读不出其中的韵味,更没有对它产生任何自己的想法,仅仅把它当一篇普通的课文,糊弄过去。现在把《边城》通篇读下来,我读出沈先生会湘西风情的钟爱,读出当地的人们纯朴赤诚,读出故事淡淡的忧伤。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始末。她哭,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读青鸟有感600字范例4篇


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显得更为高大上呢?拜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迟迟不能忘怀其中的情节和人物。为了使别人也了解这篇文章我们需要将感受书写下来,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读青鸟有感600字。

读青鸟有感600字 篇1

在漫长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有《草房子》、有《森林报·夏》、还有《金银岛》其中最有意思、对我印象最深的书目是《青鸟》,主要讲了两个孩子追寻幸福的历程

这本书是比利时的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他是比利时剧作家、散文家、诗人,著作有《群盲》《温室》《不速之客》,这本书也是他的著作之一。

本书主要写了在一个奇妙的平安夜,一个仙女来到蒂蒂尔和米蒂尔的家中,请求他们帮他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于是,两人经历了一段神奇的旅程。他们来到回忆国,穿过迷雾森林,见到了过去的爷爷奶奶和兄弟姐妹;他们勇闯夜宫,开启了一扇扇恐怖的大门;来到幸福园,见到了各种各样的幸福;来到了未来国,结识了好多个青孩子,还与时间对抗;来到了墓地,在午夜转动钻石出现了奇妙的一幕;来到了森林,跟树木和植物进行了一次激烈的对战。最后,光神跟大家告别,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其中我最感动的是《夜宫》这一篇文章,他们来到了夜宫,蒂勒脱先给夜神报了个信,几人来到大厅,夜神打算用三到门吓走他们,可是蒂蒂尔还是勇敢地打开大门,分别有幽灵、疾病、战争,可他们并没有退缩,反而更勇敢,在打开第四扇门时,夜神再次恐吓他们。这时,众人怕了。在死亡面前,蒂鲁用忠诚的目光看着蒂蒂尔,在鼓励他,最终打开大门。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内容,等你去发现!

读青鸟有感600字 篇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精彩的《青鸟》书,内容是在一个伐木人的家庭里有两个小孩,一个是蒂蒂,一个是咪蒂,二个小孩很可爱。在圣诞节前的那天晚上,蒂蒂和咪蒂兄妹俩做了一个梦,突然一道亮光从百叶窗射进来,进来一位叫培丽吕的`仙女,叫他们俩兄妹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女儿治病,才能得到幸福。

于是,他们在猫、狗各种东西(糖、面包、水、火、)的精灵陪同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找一只青鸟。他们在怀念国、夜宫、享乐宫、坟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也没能找到,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的女儿要他们家的鸽子,兄妹俩就把自己家的鸽子送给了她,后来她的病好了。

我觉得这本《青鸟》给我们启发,虽然他们历尽了努力,后来还是找到了幸福,其实幸福就在他们的身边。就象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是幸福,只要我们怀着无私的心愿,帮助别人,把别人当作朋友看待,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帮助她,解决她的困难,这样她才会幸福,我们自己也会幸福,其实我们有困难的时候,要勇敢的面对,我们要有自信,到最后就能幸福。

读青鸟有感600字 篇3

第二天我看了《青鸟》。起初的第一章并没怎么吸引我,因为我毕竟已不是孩子的年龄,对儿童感兴趣的言词已经不再过敏,不过还是耐心的看下去。跟着想象,跟着两个孩子的脚步,我好像也轻盈了起来。 “在世界上死亡是根本不存在的,生命时刻变换着新的形式,在不断的延续。当玫瑰花谢了,它献出花粉,孕育出新的一代,它的花瓣还放出芬芳的香味,使空气充满芬芳;虽然果树的花都会飘落,但花还会长出果实;美丽的蝴蝶还是丑陋的毛毛虫变的呢。世界上什么也不会毁灭,所以没有死亡,只有变化而已。”所有死去的人都因你对他深深的思念而更加幸福的活着……

看到这些,我想到我的外公,我捧着书使劲的想他,虽然这样有些机械,但内心很快乐,想着他会因为我的想念更加幸福,心里很兴奋。我想我该常常的想起他,不只在梦里。当然自然意义上的死亡是存在的,是真实的。但心境中的死亡并不是终止,它是另一个世界的开始,另一种生存的方式,一种活在思念中的生存。看上去似乎是在说一种灵魂不死的假说,但究其根本并不是宣扬一种概念,而是更加人性化的淡化人对死亡的冷漠和恐惧,抑或是一种意识上的安慰与呵护,使生存更加多面和柔软。人若要让自己变得有质感,就会制造一些甘心被骗的假相抚平痛苦,这种假相并不会造成某种精神上的伤害,反而使幸福更加容易辨认。所以世界上没有肉体的绝对死亡,只有肉体的虚无。

读青鸟有感600字 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作者是比利时的莫里斯·梅特林克。

故事讲了远古时候,砍柴人的一对儿女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有一位仙女要他俩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历经了许多挫折和磨难去寻找这只青鸟。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了。早晨醒来,发现哥哥的鸽子变青了,成为一只“青鸟”。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

有多少人能像这对兄妹一样呢?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碰到一点点挫折,就会失去信心。记得我刚到少年宫跳芭蕾舞,经常要练习做下腰和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尤其是做两头翘的时候,腰部的那块骨头一直顶在地上,经常会痛得让我呲牙咧嘴,差点想哭出来。好几次我都想放弃跳芭蕾舞,但是妈妈总是鼓励我,对我说:“慢慢练习就好了,没关系的,以后你一定行!”听了妈妈的话我咬牙坚持了下来。如今,我已经拿到了英国皇家芭蕾舞的三级证书。回想以前,要是我放弃跳芭蕾舞的话,就不可能通过考级了。

看了这个《青鸟》这个故事,想着故事中的那对兄妹的坚持不懈,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会有挫折和困难的,只有战胜这些困难,永不退缩,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收获幸福!

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范例5篇


在我们看完一本书后,总会有所感悟,每次读完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读后感就是将自己所获得的感想详细的记录下来并且进行吸收。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 篇1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 篇2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 篇3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 篇4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范文 篇5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范例模板:牛顿传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


读书,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一本好的书籍,教人不被陈旧思想所欺骗、蒙蔽、高中学生除了学习常规的知识,更应该接受课本外没有的新知识,读了一本书后,自己去领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那么,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范例模板:牛顿传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牛顿传读后感 篇1

我最近读过一本书叫《牛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像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诺贝儿等伟大的科学家小时侯很平常,甚至连1+1这种简单的问题都不会,谁能想到,他们长大后,竟都变成了改变世界的伟大人物!

1624年12月25日,圣诞节的早晨,在英格兰北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乌尔索普,诞生了一个男孩,他,就是未来的大科学家——牛顿。小牛顿的爸爸在小牛顿出生前因得肺炎而死,他的妈妈悲伤过度提前生下了小牛顿,也许真是得到了上帝的保佑,能放在大玻璃杯子的小小牛顿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为了纪念丈夫,妈妈给孩子取了一个和爸爸一样的名字:艾萨克

牛顿。小牛顿没过多久就离开妈妈和外婆住在一起。小牛顿对生活中各种东西都非常好奇,他没有父爱、母爱,遇到问题只能自己解决,便慢慢养成了独立思考、不爱说话的习惯。他把椅子改装成了木头马车,他一有空就躲在仓库做工具箱、小书架,渐渐地,孤单的小牛顿,在手工世界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他虽然一直痴迷于小发明,但他没有忽略学习,经过不断的努力,牛顿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剑桥大学。牛顿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最有功的就是巴罗教授。巴罗教授是牛顿的导师,他更加赏识牛顿的勤

奋和才能,还非常关心牛顿的学业,耐心地指导牛顿的科学研究,并且热心地将自己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和专长,毫无保留地传授给牛顿。牛顿不断地努力和不屈不挠地精神打动所有人,英国女王亲授爵士称号。1727年3月20日凌晨1点多钟,牛顿的心脏永远停止。

牛顿确实以其一生的艰苦探索创造了科学的辉煌,为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他是多谦虚啊!

牛顿传读后感 篇2

大家对牛顿这个名字已经耳熟能详了。牛顿是家喻户晓的一名科学巨匠,他对科学的痴迷,导致常犯一些不可理喻的错误。但最后,牛顿为科学、为人类也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

牛顿常常醉心于实验。有一次,一位朋友中午前来探望他,但是等了好久也没等到,。于是朋友便想和他开个小玩笑,就把用人给牛顿准备好的午餐全部都吃了个精光,然后就走了。等牛顿从实验室里出来,走到餐桌旁,看了看桌上的残局,自言自语说:“原来我已经吃过午饭了。”结果他便空着肚子离开了餐桌,继续到实验室里完成实验。这样的经典故事还有很多。

今天我在班级里借阅的小牛顿看完了,这本书和我之前看的小牛顿不一样,讲的是在潮水涨落时常常出现的两种硬壳类动物——鲎和红螯螳臂蟹。

鲎被称为活化石,它在4亿年前就出现在地球上了。红螯螳臂蟹是螃蟹的一种。这两种动物的妈妈不辞辛苦在涨潮时赶到海滩边产卵。她们都会产下大量的卵,这些卵都会遇到自己的天敌,劫后余生的卵才能幸存下来,她们从卵成长成幼虫都有经历十几次的脱壳。

这两种动物都有奇特的地方。鲎的血液在水里是白色的,一见到空气就变成蓝色了,好神奇啊,科学家常常用鲎的血液来检测体内毒素。红螯螳臂蟹在从卵成长成成蟹的每一个阶段的模样都不一样。它还是挖洞高手,它还是吐泡泡大王,实际上那是它的求救信号,它缺氧了。

这本书太好看了,里面遇到了生字,妈妈还教我怎样查字典,让我增长了不少知识。

牛顿传读后感 篇3

今天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我们要讲故事。我好高兴,因为我喜欢讲故事。

一开始,就是一、二、三、四组比赛讲故事。讲的最好的可以得4分,然后是3分、2分、1分。但假如哪个组有人不认真听的话就减一分,然后总成绩为该组的得分。

我是第二组,轮到我们组的时候,我举手了,就被选中了。第一次我讲的是牛顿小时候的故事和他调皮闹笑话的故事。这次我得了3分。第二次我讲的是牛顿废寝忘食的故事。得了2。5分。

想不到,我们组和第三组并排得了10分,第一组最好,得了11。5分,最差的是第四组,才得了5分。这次活动好高兴,我为我们组争光了!

这节课最大的收获是我讲故事越来越好,我也变得越来越自信!

牛顿传读后感 篇4

牛顿是16世纪至17世纪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在物理、数学、天文和冶金术等方面都有卓越的成就。

牛顿在剑桥读书时因为瘟疫而被迫返回家乡。在家乡,他把凌乱的思想重新整理、规划,在头脑里形成一个系统。他把物体在不同时间的运动状态用点来描绘出来,这样就可以用曲线表现出物体的运动轨迹,便创造出一种崭新的理论——微积分。

秋天,牛顿在苹果园看见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于是他思考着苹果为什么不往上飞而往下掉。他认为,肯定有某种力量苹果吸下去,这种力量肯定大于磁力。他又得出结论:存在地心吸力,并发现了万有定律。

他曾经用三棱镜进行光线实验,各种颜色的光通过三棱镜后,在墙壁上留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无论怎样改变三棱镜的方向,它们的排列都不会发生变化,于是他得出结论,并创立了光谱和色散学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反射望远镜。由于他的突出贡献,被皇家学会吸收为学会成员。

读完这本书时,我深有体会到牛顿是个心灵手巧和善于思考,并有深遂的洞察能力。他对科学的态度有着执着追求,并锲而不舍地探索自然的奥秘。学习中的我往往对学习漫不经心,马马虎虎。从他的成就中,我看到了科学发现的艰辛,成功的不易。我想要向他学习这种敢于挑战困难和失败,不断追求的品质。

牛顿说过:“你若想获得知识,你该下苦功;你若想获得食物,你该下苦功;你若想获得快乐,你也该下苦功;因为辛苦是获得一切的定律。”我铭记住这句话:没有辛苦的付出,也没有幸福的收获。没有努力的学习就没有更高的超越。

牛顿传读后感 篇5

牛顿——多么熟悉的名字,小时候我就能把他与苹果、万有引力联系在一起。但我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暑假我读了《牛顿传》一书,使我深深地了解了伟大科学家牛顿的光辉一生。

牛顿是历史上无可争议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在数学和物理方面的成就标志着现代科学形成过程的高峰。理查德。韦斯特福尔详细叙述了牛顿的个人生活和科学家、哲学家、神学家、炼金术士以及作为名人--皇家学会会长和造币厂厂长的复杂人生旅程。

牛顿在天文学方面创制了反射望远镜、解释了潮汐的现象,还从理论上推测出地球不是球体。在物理学上,牛顿基于伽利略、开普勒等人的工作,建立了三条运动基本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并建立了经典力学的理论体系。在数学上,牛顿创立了“牛顿二项式定理”和微积分学。在光学方面,牛顿拥有“牛顿色盘”的发现,并创立了光的“微粒说”……

除了这些介绍,传记还写到牛顿发明的过程。

比如,牛顿的童年在外婆家的农庄渡过,那个时候他神奇的发明就传遍了小镇。牛顿有一双不可思议的巧手,当他对风力产生强烈兴趣的时候,他想到了用风筝做实验。牛顿花了许多时间削竹子、裁纸型,做出圆形的、方形的、菱形的各式风筝。然后再一一测试那种风筝飞得最好。夜晚他就在风筝尾巴上装个小灯笼,继续测试……

当我把《牛顿传》中写有的发明过程与这些伟大的成就一一对应时,我感到牛顿的伟大在于他能因为生活中极正常的事物而发现灵感、开始思考,并不断地实验探求答案。而现在很多人的思考都停留在了提出问题时,或在开始实验后又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到最后成功的一刻。我们应学习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这种精神,以他为目标,努力的去奋斗,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国家也会出现诺贝尔奖项的获得者。

牛顿传读后感 篇6

寒假期间,我看了《牛顿》,了解了牛顿的故事,让我收获很大。牛顿热爱科学,勤奋好学,经常思考。

有一天,他坐在苹果树下休息。突然,有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他的头上。牛顿就想:“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牛顿因此发现了万有引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勤于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就能发现事情的规律。

牛顿传读后感 篇7

《牛顿传》这本书讲的是英国伟大科学家伊萨克牛顿一生的故事。

牛顿的母亲叫汉娜,因为在牛顿出生前,爸爸就去世了。所以他们每天像一只蚂蚁一样辛勤的工作,才让牛顿安稳地活了下来。

有一天,母亲改嫁了。牛顿只能跟着年纪大的外婆生活。对于牛顿来说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是童年的巨大的阴影!

牛顿上了小学,每天跟着外婆在家,每天都是去野外玩,每次上课都想着大自然。老师叫牛顿回答问题的时候,牛顿都没有回答上来,经常被老师批评,也经常被同学嘲笑成呆子。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经过牛顿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以优异的成绩当上了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享年85岁,我们永远怀念他,他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读后感收藏: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例四篇


读书,是我们获取智慧的重要途径,一本好的书籍绝对是一个好老师,当知无不言、问无不答。高中学生压力大,有时候课外书籍有足够的慰藉,很多人在读完一本好书后,心里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想法,这对自己很有益处。那么,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后感收藏: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例四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文字也朴实,不需要做摘抄。

故事很简单,讲了农村人许三观在城里丝厂上班,通过卖血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一乐9岁的时候被大家八卦不是三观的亲生儿子,反而跟何小勇长得像。小城里就是没有秘密的,结婚之前和谁搭讪过,恋爱过,都是大家茶余饭后的八卦。

三观当然很生气,因为他被大家指点为乌龟,被老婆戴了绿帽子还帮别人养儿子。他更生气的是,偏偏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一乐也跟他最亲近,不像二乐,恋母,同玉兰有说不完的话,也不像三乐,自己跟自己玩的呆孩子。

遇到了书中第一个揪人心弦的点,一乐陪着三观去井里捞木桶,因为木桶的把手翻到了最下面井水里,勾子无法起作用,一乐提出来要三观用绳子系在自己的腰上,卸到井里,自己下水把木桶捞上来,因为自己可以在洗脸盆的水里憋气1分钟23秒。

所以一乐为了二乐和三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了个窟窿。三观让一乐找何小勇拿钱。何小勇宁愿断后也不愿意认回这个孩子。不是穷,不是妻管严,而是因为面子所以薄情。

三观当然不会丢下一乐不管,所以他二次卖血。他最开始的撒手不管,让方铁匠抄家是为了赌口气也是为了让一乐和玉兰知道自己的付出。

生活步入正规的时候,遇到了人民公社时代,统一劳动,统一吃饭。他们一家勉强可以吃饱。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三观有天生的幽默,他用说的给全家人炒了四份红烧肉和一份爆炒猪肝。

天亮之后,三观去卖了第三次血,为了给孩子们解馋,吃上一顿面条。他不想带一乐去吃,因为这是他的血汗钱,舍命赚的钱。可是看到一乐委屈的在大街上哭,在大街上乞求,谁带他吃面条他就认谁当爹。他就心软了,毕竟这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心头肉。

何小勇不幸出了车祸,众人求一乐救何小勇,一乐却不同意,因为他记得何小勇不认他。最后一乐听三观的话,一乐说他的爹只有三观。三观感动,直到孩子没白养,他拿菜刀在自己脸上放血,表示自己的决心,以后谁再说闲话,他跟谁拼命。

过了灾荒,他们又要经历文化_。玉兰被举报被批斗,被剃阴阳头。三个孩子中一乐和二乐觉得耻辱,三乐还什么都不懂。不过从结尾他们三个嫌弃三观在大街上哭,嫌他丢人,我猜如果那是三乐懂丢人现眼的话,他也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幸好三观还有农民的小智慧,知道心疼玉兰,为她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

过了文化_,又迎来了知青下乡。一乐二乐受苦生病。为了给一乐生活费,他第四次去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他第五次卖血。

一乐生病,需要去上海治疗。三观无计可施,只好一路卖血去上海。奈何人生多舛,因为卖血太频繁,失血过多而休克。赚的钱又还给了医院,一路上咬牙吃盐灌河水的苦白受了。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阿方和老根把三观带上了卖血的道路,三观把来顺来福带上了卖血的道路,是福还是祸,就看个人对生命对身体有没有敬畏之心了。

讲到三观来到上海见到玉兰和一乐,作者就跳到了结尾。省略了一乐治病的费用到底从哪里来。结尾是个和谐的结局。三观再也不用卖血就可以吃到爆炒猪肝喝到黄酒。

可是现实中也真的有这么幸运的三观吗?现实会比较残酷,也许早在第五次卖血的时候就没有以后了。也许在去上海的路上就没有下文了。

终于写完了故事大纲,可以说感想了。

我觉得书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好看,也许是因为结局完美,不像活着和平凡的世界那样带有悲剧色彩。所以不足以令人震撼。

故事没有一波三折,也许就不足以打动人心。

人物塑造还是太单薄,能够表达性格的细节还是少。玉兰的漂亮和泼辣,三观的乐观和奉献,三个孩子的个性还是塑造太少了。

如果想看苦难,就看平凡的世界,如果想看与苦难斗争的人,就看第九个寡妇,如果想看被苦难折磨的人,就看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

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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